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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Category:中国君主]]</noinclu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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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605年]]—[[1905年]])是一種通過[[測驗|考试]]來选拔[[官吏]]的制度。它是古代[[中国]]的一项重要[[发明]]。科举始于[[605年]]时的[[隋朝]],发展并成熟于[[唐朝]],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才在[[1905年]]被廢除,持续了整整1300年。科举对中国社会和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直接催生了不論[[門第]]、以[[測驗|考试]]產生的“[[士大夫]]”阶层。鄰近中國的[[亚洲|亞洲]]國家如[[越南]]、[[日本]]和[[李氏朝鲜|朝鮮]]也曾引入了這種制度來選拔人才。现代社会选拔[[公務員|公务员]]的制度亦是从科举制间接演变而来。{{ref|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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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Category:中国年号]]</noinclu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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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與演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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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國]]•[[閩國]]•[[君主]]与[[年号]]''' {{ed|中国君主列表/五代十國/閩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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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以前的人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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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Palastexamen-SongDynastie.jpg|thumb|300px|明代绘画中所描绘的[[殿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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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庙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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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以前,中國社會採用[[封建制度|分封制]],選士也依靠[[世袭|世襲]]制度。[[西周]]時,[[天子]]以及[[诸侯|諸侯]]分封天下。[[周禮]]之下,社會階級分明。管理國家由天子、諸侯、[[卿]]、士分級負責。而各階層按倫常,依照[[血親|血緣]]世襲。到了[[东周|東周]],穩定的制度開始崩潰,於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為各國的國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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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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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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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汉朝|漢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廢,[[皇帝]][[中央集權]]得以加强。皇帝為管理國家,需要提拔[[民間]]人材。當時採用的是[[察举|察举制]],由各級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舉的稱為[[秀才]],由[[郡]]推舉的稱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觀的評選準則,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員徇私,所荐者不實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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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年号]]<br><font size="2">(在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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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时间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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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魏文帝]]時,[[陈群|陳群]]創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晋|晉]]、[[六朝]]時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举之權,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員負責。但是,這制度始終是由地方官選拔人才。[[魏晉]]時代,[[门阀|世族]]勢力強大,常影響[[中正官]]考核人才,後來甚至所憑準則僅限於門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現象。不但堵塞了民間人材,還讓[[门阀|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響[[皇帝]]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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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font size="2">—</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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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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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font size="2">—</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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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杨坚|隋文帝]]於開皇七年([[587年]])命各州「歲貢三人」,應考「秀才」。[[隋炀帝|隋煬帝]]在大業元年([[605年]])設[[进士|進士]]科取士,成為以後的科举。在整個隋朝的三十八年內,總共舉行了四至五次科考,總共取秀才、進士十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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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王潮]]{{ref|1}}</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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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在位时间</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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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制度。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广明 (段素英)|明法]]、[[明书]]、[[明算]]等科。生徒是在[[国子监|國子監]](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各地學館入學考試合格的學生。[[乡贡]]則是通過[[府試]]、[[州試]]的人,又稱[[举人|舉人]];考頭名的稱[[解元]]。通過朝庭[[尚書省]]的[[省試]]者稱為[[進士及第]],考頭名的稱[[状元|狀元]],其餘分甲第和乙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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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893年]]{{ref|2}}-[[898年]]{{ref|3}}</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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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26年]]),以郎官地位太轻,改由[[礼部]]侍郎主持。唐代科举中最常见的科目是进士和明经。进士一般试帖经、[[杂文]]、[[策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明经一般试帖经、经义、策论。所以进士和明经的区别主要在于辞章和经义。当时人重进士和轻明经。进士每年录取名额不过三十人,加上明经也只有百人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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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font size="2">閩太祖</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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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还有临时不定期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叫制科。唐代制科的科目见于记载的就有百种,如博学宏词科、文经邦国科、达于教化科、可以理人科等。参加制科的人不仅有[[白身]],也包括有出身和官职的人。应试者可以由他人举荐,也可自荐。开元以后,全国参加制科的人“多则两千,少犹不减千人”,所以“所收百才有一”。考试以策论为主,也考经史和诗赋。录取后“文策高者,特赐与美官,其次与出身”。制举以[[开元]]时期为最盛,[[唐文宗]][[太和]]以后就很少举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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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忠懿王<br>昭武王{{ref|4}}<br><font size="2">昭武孝皇帝{{ref|5}}</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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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王審知]]</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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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武則天]]主政時,曾首創了由皇帝主持,覆核進士資格的[[殿試]];和取武將的[[武科舉]]。但是,二者在唐朝時並未有成為定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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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在位时间</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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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909年]]{{ref|6}}-[[925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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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科舉仍然留有一定的舉察制影子。例如:[[士子]]在應試前,流行把自己的作品呈送社會名流,希望名流能向主考推薦。除了武則天主政的一段時間外,唐代的科舉沒有糊名的習慣。考官在評-{卷}-時,考生的[[名聲]]往往是考慮因素之一。這樣做的原意跟舉察一樣,是希望可以兼顧人材在試場外的表現。但同時這亦無可避免造成了不公平,出現士子與考官之間的利益瓜葛。到了唐末吏治敗壞時,弊病更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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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唐朝的科舉取士約一萬人。唐代的宰相中,百份之八十是進士出身,可見科舉的成效。但科舉亦並非唐代政府招納人材的唯一方法,门荫入仕和杂色入流也是唐代重要的入仕途径。到了唐代後期,出身[[寒門]]由科舉入仕者漸多,與[[门阀|世族]]门荫入仕者形成兩大[[官僚制|官僚]]派系集團,互相傾軋,史稱「[[牛李党争|牛李黨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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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font size="2">閩嗣主</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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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font size="2">廢帝</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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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新科进士仅授予的官职远较后代进士低微。例如,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职,明经科的上上第授从八品下官职而进士、明法两科,甲第授从九品上;乙第只能当最小的官从九品下。著名诗人[[王维]]考中[[状元]]后当的[[太乐丞]],就是从八品下的小官。因此,唐朝的科举类似于现代的基层[[公務員|公务员]]招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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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王延翰]]</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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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在位时间</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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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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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925年-[[927年]]{{ref|7}}</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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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Song Imperial Examination.JPG|300px|thumb|[[明朝]]的科举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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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宋代]]進一步改良了唐朝的科舉制度,確立了一套相當完整的體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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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 rowspan="3">閩太宗<br>閩惠宗{{ref|8}}</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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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改良科舉制度,其中重要原因是皇帝欲加強對取士過程的控制,減少考官及士子聯黨結派的可能。自[[赵匡胤|宋太祖]][[開寶]]六年起,取錄的進士一律要經過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最後一關殿試,名次也由皇帝親定。自此以後,進士都是「[[天子]][[門生]]」,而不再是考官的門生。為了保證考試公平及公正,宋朝對考試的規則進一步完善,以免考生或考官[[作弊]]。另一方面,宋代取士的數量大增,每科進士通常達數百人,並且放寬了應考條件,不論[[財富]]、[[聲望]]、[[年龄|年齡]]皆可應考,對偏遠地方的考生更給予路費。自[[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起,定期開考,三年一科,之後為明、清二朝所沿襲,至科舉被廢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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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 rowspan="3">惠帝<br><font size="2">齊肅明孝皇帝</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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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 rowspan="3">[[王延鈞]]</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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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科考分為三級:[[解試]](州試)、[[省試]](由禮部舉行)和殿試。解試由各地方進行,通過的舉人可以進京參加省試。省試在[[貢院]]內進行,連考三天。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為臨時委派,並由多人擔任。考官獲任後要即赴貢院,不得與外界往來,稱為鎖院。考生到達貢院後,要對號入座,同考官一樣不得離場。試-{卷}-要糊名、誊錄,並且由多人閱-{卷}-。而殿試則於宮內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於殿試中進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經吏部選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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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font size="2">在位时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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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927年-[[935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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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宋三百二十年,總共開科一百一十八次。取進士二萬人以上。{{Fact|time=2007-07-16T11:04:11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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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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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龍啟]]</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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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不-{着}-重開科取仕,滅宋後一度不舉辦科舉,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次開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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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927年-935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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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的科舉制度基本沿襲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舉分為地方的[[鄉試]],和在京師進行的[[会试|會試]]及殿試。元代科舉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應考;鄉試時只考兩場,要求相對較簡單。左榜供[[漢人 (元)|漢人]]、[[南人]]應考,鄉試時考三場,要求相對較嚴格。鄉試、會試考獲名單俱按[[种族|種族]]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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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永和]]</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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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自仁宗至[[元順帝|順帝]]时灭亡止,科舉時辦時廢,共舉辦過十六次,取士一千餘人。但元科舉所選人材通常並沒有受到足够的重視,在元政府中產生的影響也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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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935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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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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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Kejue.PNG|right|thumb|320px|明清科舉各級考試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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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 rowspan="2">閩康宗</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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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科舉在宋、元的基礎上繼續改良發展,制度已非常完善,規模也更大,參加科舉的人數大增;但考核的內容卻開始僵化。明朝二百七十七年開科八十九次,取進士一萬七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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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 rowspan="2"><font size="2">聖神英睿文明廣武應道大弘孝皇帝</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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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 rowspan="2">[[王繼鵬]]</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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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科舉基本承襲明制。清開國初時曾在[[顺治帝|順治]]年間兩次分滿漢兩榜取士;之後改為只有一榜,但不特別鼓勵[[滿人]]、蒙古人參加,把科舉入士之途留給漢人。滿人、蒙古人雖參加科舉雖然有較易考中的捷徑,但最後殿試頭三名習慣只授予漢人,即所謂「旗人不佔鼎甲」。清朝二百六十七年間開科一百一十二次,進士二萬六千人;進士前三名中只有三人是滿人,其中兩人是順治分榜時所取,蒙古族只有一位[[阿鲁忒·崇绮]]在[[同治帝|同治]]乙丑([[1865年]])考中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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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font size="2">在位时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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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936年]]-[[939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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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正式由國家舉行的科考分为三級:乡试、会试、殿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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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明清的科舉與學校結合,故此在參加正式科考以前,考生先要取得「入學」的資格,即成為[[秀才|生员]]。入學有兩個途徑,一是通過稱為[[童試]]的縣、府、院三級考試。這是大部分士子所用的方法,被認為是入士的正途。另一方法是進入[[国子监|國子監]],成為[[監生]]。監生中有皇帝恩准的「[[恩監]]」;因長輩曾為國建功而特准的「[[蔭監]]」;和最常見的方法:透過捐獻金錢財物而成的「[[捐監]]」。監生雖然亦可應乡试、會試;但一般被認為是「雜流」,就算能考中進士,地位也較為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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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通文]]</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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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936年-939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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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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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試亦稱童子試,分為「[[縣試]]」、「[[府試]]」及「[[院試]]」三個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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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 rowspan="2">閩景宗</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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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試在各縣進行,由知縣主持。清朝時一般在每年二月舉行,連考五場。通過後進行由府的官員主持的[[#府試|府試]],在四月舉行,連考三場。通過縣、府試的便可以稱為「[[童生]]」,參加由各省[[學政]]或學道主持的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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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 rowspan="2"><font size="2">睿文廣武明聖元德隆道大孝皇帝</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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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 rowspan="2">[[王延羲]]</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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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舉行兩次,由皇帝任命的學政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稱為歲試;寅、申、巳、亥年,稱為科試。院試得到第一名的稱為「[[案首]]」。通過院試的童生都被稱為「生員」,俗稱「[[秀才]]」,算是有了「[[功名]]」,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县令|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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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font size="2">在位时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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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939年-[[944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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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員獲得「入學」的資格後,可以到官辦的府、州、縣學讀書。不過明清的入官學基本上只是一種形式,並沒有多少真正的知識傳授。入學後經過學政的選拔,便可以參加下一級乡试。成績特佳的生員,有機會被選為[[貢生]],成為國子監的學生。與國子監其他「監生」不同,「貢生」是正途所出,屬一種榮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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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讀書人要多次嘗試才能通過最基本的縣、府試成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後,院試多次落第,到了白髮蒼蒼仍稱「童生」者大不乏人。清[[道光帝|道光]]年間[[广东省|廣東]]曾經多次有百歲童生參加院試的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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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永隆]]</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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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939年-944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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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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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是正式科考的第一關。按規定每三年一科。清朝時是在[[子]]、[[卯]]、[[午]]、[[酉]]年舉行,遇上皇帝喜慶亦會下詔加開,稱為「[[恩科]]」。乡试於八月在兩京及各省省城的[[貢院]]內舉行,亦稱「[[秋闈]]」。考官是由[[翰林院|翰林]]及進士出身的官員臨時擔任。乡试每次連考三場,每場三天。開考前,每名考生獲分配貢院內一間獨立考屋,稱為「號舍」。開考時,考生提著考籃進入貢院,籃內放各種用品,經檢查後對號入座。然後貢院大門關上,三天考期完結前不得離開,吃、喝、睡都得在號舍內。每次各省乡试取錄的名額不一,按各地文風、[[人口]]而定。清朝時,以直隸、江浙取錄最多,貴州最少。監生、貢生更可以離開本籍,到京師赴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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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font size="2">—</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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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試發的稱為「[[乙榜]]」,又稱「桂榜」。考中的称为「[[举人]]」,頭名举人稱「[[解元]]」。中了举人便具備了做官的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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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font size="2">武帝</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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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朱文進]]</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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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试和殿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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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在位时间</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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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乡试的举人,可於次年三月參加在京師的會試和殿试。會試由禮部在京城貢院舉行,亦稱「[[春闈]]」,同樣是連考三場,每場三天,由翰林或內閣大學士主考。會試發的榜稱為「[[杏榜]]」,取中者稱為「[[貢士]]」,貢士首名稱「[[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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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944年]]-[[945年]]{{ref|9}}</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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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貢士資格者可以參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題,亦由皇帝欽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试只考一題,考的是對策,為期一天。錄取名單稱為「[[甲榜]]」,又稱「[[金榜]]」;分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多人,賜「[[進士出身]]」。三甲則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稱為「[[傳臚]]」。殿试只用來定出名次,能參加的貢士通常都能成為進士,不會再有落第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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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 rowspan="2">—</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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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中進士便是功名的盡頭,不能重考以求獲得更高的名次。能夠一身兼解元、會元、狀元的,就是「[[三元及第]]」。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中,僅有13人能夠三元及第,在唐朝有二人、宋朝有五人,在元代只有[[王崇哲]]一人;明代三百年間的八十九位狀元中,只有[[商輅]]一人,清代則有[[錢綮]]、[[陳繼昌]]兩人(另有三元及第的武狀元[[王玉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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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 rowspan="2"><font size="2">和帝福恭懿王{{ref|10}}</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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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 rowspan="2">[[王延政]]{{ref|11}}</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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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的慣例,殿试一甲授[[翰林院]]修撰及編修。其他進士要經過考核(稱[[朝考]]),成績較好及年齡較輕者獲得進入翰林院任「[[庶吉士]]」進修。其餘的進士則可能任[[六部]]、[[中書]]、[[御史]];間中亦有派為知縣、知府等職。進士榜下即用為知縣,被稱為「老虎班」;指其行事往往雷厲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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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font size="2">在位时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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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945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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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洪武 (朱元璋)|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會試曾發生南北榜之爭。當年春天杏榜取錄的五十二名進士全部為南方人,引起北方舉人的不滿。[[朱元璋]]大怒,親自查問後,把三名主考處死,在夏天再發榜,所取的進士全為北方人。之後在[[明仁宗]]時確定,會試按地域分配名額。在會試的試-{卷}-中加上「南」、「北」等字,按「南六十」、「北四十」的規定錄取進士。之後比例偶有調整,但按地域分配名額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舉被廢。这种制度保障了文化相对落后的边远省份(如[[甘肃省|甘肃]]、[[贵州省|贵州]]、[[云南省|云南]]等)每界科举会试有一定数量的举人成为会士、进士,进入政界的中高层,有利于保持国家的统一与政治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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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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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center">[[天德]]</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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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鴉片戰爭]]後,科舉的內容一下子就完全顯現了與現代世界脫節的窘況,加上[[西學東漸]]和[[學校教育]]的崛起,科舉制度漸漸衰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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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font size="2">945年</font></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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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中國在[[甲午戰爭]]中被[[日本]]打敗,發生在京考會試的舉人集體請願的[[公车上書|-{zh-hans:公车上书; zh-hant:公車上書;}-]]事件。[[康有为|康有為]]、[[梁启超|梁啟超]]等舉人們的建議之一,便是改革科舉,興辦[[新學]]。[[戊戌变法|百日維新]]時,科舉一度被廢,但在[[戊戌变法#.E6.88.8A.E6.88.8C.E6.94.BF.E8.AE.8A|戊戌政變]]後再次被恢復。[[1901年]],清政府先廢除考試用[[八股文]]。到了[[光緒|光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9月2日]],經[[袁世凯|袁世凱]]奏請,[[慈禧太后|慈禧]]以光緒名義发布[[上谕]]明告:「着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自此延续千年的科举制度正式宣告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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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後的科舉:留學生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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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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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雖然廢止了傳統的科舉,但並未停止透過考試來從民間選拔人材;而科考千年來深入民心,民間對以考試入士為官之途,仍然有相當的需求。在廢科舉的同時,清政府同時製訂了「[[留學生]]考試章程」,吸引歸國的海外留學生透過考試進入政府。[[1905年]]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為止,被稱為「[[洋科舉]]」的留學生考試舉辦過六次,總共取錄了1388人。根據規定,在海外高等學校入學三年者可以應考。考試分為兩場,首場在學部舉行,稱「部試」;次場在[[保和殿]]舉行,稱為「廷試」。考試內容包括外文,以及留學生留學時所習科目。考取者按成績及其學習專業,分別授予各科「進士」、「舉人」等傳統科舉的身份,成績最佳者更授予翰林編修。當時的各式名銜包括有「格致科進士」、「工科進士」、「商科舉人」以至「牙科進士」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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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1}}王潮只有在去世後為唐政府贈為[[司空]],並未稱王,也沒有任何[[廟號]]及[[諡號]],然而王潮才是閩國真正的奠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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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2}}本年為王潮占領[[福州]],割據福建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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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的考試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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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3}}王潮於唐乾寧四年([[897年]])十二月初六去世,合[[陽曆]][[898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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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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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4}}王延翰繼位時追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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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Palastexamen-SongDynastie-Kaiser.jpg|200px|thumb|[[明朝]]绘画:科举考试中的[[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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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5}}王延鈞即皇帝位時追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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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炀帝|隋煬帝]]時的科舉分兩科,一稱[[明經]],另一稱進士。雖然唐代大大增加了科目數量,但明經和進士仍是選拔官員的主要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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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6}}[[898年]]即繼王潮之位,但在[[909年]]始正式為後梁冊封為閩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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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7}}王延翰於[[後唐]]天成元年([[926年]])十二月初八被殺,合陽曆[[927年]]1月14日,其後王延鈞始繼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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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經科的主要考試內容包括[[帖經]]和[[墨義]]。帖經有點像現代考試的[[填充]],試題一般是摘錄[[經籍|經書]]的一句並遮去几个字,考生需填充缺去的字詞;至於墨義則是一些關於經文的問答。進士科的考試主要是要求考生就特定的題目創作[[詩]]、[[賦]],有時也會加入帖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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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8}}[[新五代史]]記載為諡惠帝,廟號太宗;[[資治通鑑]]記載為諡齊肅明孝皇帝,廟號惠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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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9}}朱文進於閩國永隆六年([[944年]])閏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殺,合陽曆[[945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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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宗]]時代以後,進士科的地位慢慢超越了明經,成為科舉中唯一的重要科目。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進士科考生需要發揮創意方能及第,而明經只需熟讀經書便能考上。而且進士科的評選標準甚嚴格,考上的人數往往只是明經科的十分之一。當時曾有一句說話:「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道出了進士科的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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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10}}降[[南唐]]後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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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11}}王延政於[[945年]]恢復閩國國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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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武則天時代開始,亦設立了[[武举]]考试,用以挑选武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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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大部份時間的科舉內容與唐代分別不大,但[[王安石]]執政時,曾對科舉制度進行改革,把帖經、墨義和詩賦等考試都取消了,改為以經義(解釋經書)、論(對時局的評論)和策(提出解決時弊的辦法)作為考試內容。然而,[[苏轼|蘇軾]]等人對該項改革提出了強烈的抗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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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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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的科舉雖然對自身的統治影響不大,但它的內容卻有重大轉變。第一是科舉不再分科,專以進士科取士。第二是考試的指定讀物有所變動。新的規定是,如果經義的考試內容包括[[四書]],則以[[朱熹]]著述的《[[四書集註]]》作為主要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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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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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Examensfrage-Hauptstadtexamen-1894.jpg|right|200px|thumb|1894年[[会试]]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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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在鄉試及會試皆以四书的內容命題,要求考生以古人的語氣闡述經義,「代聖人立言」,用[[八股文]]作答。八股文有很多格式上的要求,極為講究形式。只有到了科举最後一關,用以決定名次的殿試,才會改為考時務策問。但是考生答策的內容很多時都並不重要,清朝便慣以試-{卷}-的書法取定殿試名次的高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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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衷科舉的人只識[[四书五经|四書五經]],其他以外的知識,統統都成了「雜學」,很多讀書人都是一概不通。[[讽刺|諷刺]]科舉的小說《[[儒林外史]]》中便記載了這樣的一個笑話:有人對明朝的進士范進開玩笑說:「今下如果是[[四川省|四川]]的[[苏轼|蘇軾]]來考,文章亦只能是第六等了。」范進答道「蘇軾既然文章不好,考不上也罷了。」原來他竟然不知誰是蘇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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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算是對四書五經的內容,科舉亦只要求因循前人的思想,以華麗[[詞藻]]作出合乎格式的漂亮文章,近乎文字遊戲;不能有獨立思考、創新見解。考生的實際見識和才學在八股文的要求下反而被忽略。不少考生索性捨四書五經,專門鑽研為應付考試而設,稱為“[[帖括]]”的八股文範文選刻本。當時一些人稱八股文為「敲門磚」,意即考取功名後便可棄之如敝屣。曾經有人將八股文與「[[鸦片|鴉片]]」、「[[缠足|纏足]]」並列,認為是荼毒中國人的三大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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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時,力主廢除科舉的[[康有为|康有為]]與[[梁启超|梁啟超]]兩師徒,可算是一對才學與考試成績不相乎的典型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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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啟超十二歲便入學成為秀才,十七歲舉人,被稱為神童,算是科舉得意。但梁啟超中舉後自認「帖括之外不知有所謂經史也」,遇見康有為才發現原來自己一竅不通,反而要拜老秀才康有為為師。相反,康有為書香世家,家中有-{萬卷書樓}-,年少已熟讀經史子集古今典籍。雖然康有為名滿[[广东省|廣東]][[南海]],但他十六歲成秀才,獲貢生身分後卻是鄉試六試不售,失意科場二十載。三十六歲時方才時來運轉中举人,得以與徒弟梁啟超一同上京赴考,會試最終能以首名及第成為會元,高中進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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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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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Civilserviceexam1.jpg|thumb|200px|right|科舉放榜時的情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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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在中國實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對中國以至[[东亚|東亞]]、[[世界]]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隋唐以後中國的社會結構、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舉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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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原來目的是為政府從民間提拔人材。相對於[[世袭|世襲]]、[[舉薦]]、[[九品中正制|九品官人法]]等選材制度,科舉考試無疑是公平、公開及公正的方法。最初東亞[[日本]]、[[大韩民国|韓國]]、[[越南]]均有效法中國舉行科舉,越南科舉的廢除還要在中國之後。[[16世纪|16]]至[[17世纪|17世紀]],[[欧洲|歐洲]][[传教士|傳教士]]在中國看見科舉取士制度,在他們的[[遊記]]中把它介紹到歐洲。[[18世纪|18世紀]]時[[啟蒙時代|啟蒙運動]]中,不少[[英国|英國]]和[[法国|法國]]思想家都推崇中國這種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國在[[19世纪|19世紀]]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務員敘用方法,規定政府文官通過定期的公開考試招取,漸漸形成後來為歐美各國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國文官制所取的考試原則與方式與中國科舉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納了科舉的優點。故此有人稱科舉是[[中华文化|中國文明]]的第五大發明。{{Fact|time=2007-07-16T11:04:11Z}}今天的考試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舉制度的延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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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宋代開始,科舉便做到了不論[[出身]]、貧富皆可參加<ref>部份人被禁止考科舉。清朝時規定:祖上三代為妓、為伶、或為隸者;曾犯大罪者;為家奴者;不可應考。雍正以前的賤戶亦不可參考。</ref>。這樣不但大為擴寬了政府選拻人材的基礎,還讓處於社會中下階層的[[知识分子|知識份子]],有機會透過科考向社會上層流動。這種[[政策]]對維持整體社會的穩定起了相當的作用。明清兩朝的進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沒有讀書、或有讀書但未作官的「寒門」出身。但只要他們能「[[鯉躍龍門|一登龍門]]」,便自然能「身價十倍」。歷年來千萬莘莘學子,俯首甘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過希望能一舉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說,科舉是一種攏絡、控制讀書人的有效方法,以鞏固其統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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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為中國歷朝發掘、培養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間科舉產生的進士接近十萬,舉人、秀才數以百萬。當然其中並非全是有識之士,但能[[過五關斬六將]],通過科考成進士者,多數都非等閒之輩。宋、明兩代以及清朝漢人的名臣能相、國家棟樑之中,進士出身的佔了絕大多數。明朝[[明英宗|英宗]]之後的慣例更是「非進士不進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科舉成為高級官員必經之路。[[利玛窦|利瑪竇]]在明代中葉時到中國,所見負責管治全國的[[士大夫]]階層,便是由科舉制度所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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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對於知識的普及和民間的讀書風氣,亦起了相當的推動作用。雖然這種推動是出於一般人對[[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對[[知识|知識]]或靈性的渴望;但[[客觀]]上由於科舉入士成為了風尚,中國的文風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兩朝時,中國的讀書人以秀才計,大部份時間都不下五十萬人;把童生算在內則以百萬計。當中除少數人能在仕途上更進一步外,多數人都成為在各地生活的基層知識份子,這樣對知識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於這些讀書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產物,學習的亦是相同「聖賢書」,故此亦間接維持了中國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統一和向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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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主要在其考核的內容與考試形式。由明代開始,科舉的考試內容陷入僵化,變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實際學識。大部分讀書人為應科考,思想漸被狹隘的四書五經、迂腐的八股文所朿縳;無論是眼界、創造能力、獨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過科考為讀書唯一目的,讀書變成只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舉亦侷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唐宋八大家]]都是進士出身;但到了明清兩朝,無論在[[文学|文學]]創作、或各式[[技術]]方面有傑出成就的名家,卻多數都失意於科場。可以推想,科舉制度為政府發掘人材的同時,亦埋沒了民間在其他各方面的傑出人物;百年以來,多少各式[[精英主义|菁英]]被困科場,虛耗光陰。明清以來中國社會的因循自封、人材的奴化,與科舉考試內容的朿縳有著相負相承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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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在科舉被廢除以後,它仍然在中國的社會中留下不少痕跡。例如[[孫中山]]所創立的[[中華民國憲法]]中規定[[五權分立]],當中設有的[[考試院]]便是源出於中國的科舉考試傳統。另外,時至今日科舉的一些習慣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中國大陸]]的[[高考]]中看見。例如分省取錄、將考卷寫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頭裝訂起來,從而杜絕判卷人員和考生串通作弊、稱高考最高分者為狀元等等,俱是科舉殘留的遺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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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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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科舉考試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一生的富貴榮華,因此不少人均企圖以作弊以在科舉中取得好成績。最常見的作弊有三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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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買(即[[賄賂]]主考官以獲取好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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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帶考試經文(帶書或抄錄於隨身物品中)入內作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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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人代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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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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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武则天|武則天]]時代曾設立[[糊名]]的辦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減少批-{卷}-者認出撰-{卷}-人的機會,這做法在宋代以後成為定例。同時又發明了[[謄錄]]的方式,由專人抄錄考生的試-{卷}-並以抄本送往評級。這樣批-{卷}-者連辨認字跡也不能。然而,考生仍可與考官約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詞來作暗號,即所謂「買通關節」。為了減少這種可能,自[[宋太宗]]起訂立了鎖院的制度。每次考試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為臨時委派,以便互相[[監察]]。當考官接到任命後,便要同日進入貢院,在考試結束發榜前不得離開;亦不得接見賓客。如果考官要從外地到境監考,在進入本省境後亦不得接見客人。賄買若然被揭發,行賄受賄者都可能被處死;而同場的考官亦可能被牽連受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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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入关初期,便曾发生了[[丁酉科考案]](顺治十四年),[[順天府|顺天]]、[[江南省|江南]]、[[河南省|河南]]、[[山东省|山东]]、[[山西省|山西]]五闱弊案,最后以江南闱十六房主考全部[[斩立决]],數十人被判死或贬徙[[尚阳堡]]宁古塔。其間,数百名举人在清兵夾帶下赴北京重考。是为中国科举史上最大的[[科场舞弊案]]。有人認為這是清初嚴厲懲治科考作弊的具體舉措,也有人认为这是初入[[中原]]的清朝[[满族]]统治者以严刑酷法震撼[[汉族]]知识分子,从而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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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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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Exam_cells-large.jpg|thumbnail|200px|貢院內的號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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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科舉考試已設有兵衛,以阻止夾帶作弊。宋朝起,考試在貢院內進行,貢院內考生之間是以牆壁隔開的,稱為號舍。考生不可以喧嘩、離場,以防止-{傳卷}-或傳話。但是夾帶經文這作弊方法始終是屢禁不止,層出不窮。常見的方法有將經文藏在[[服装|衣服]][[鞋]][[襪子|襪]]裡,或索性密寫在衣物、身體上。其他各式随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蜡烛|蠟燭]]等等都曾被用作夾帶。明清的科舉保安十分嚴格,要求達到「片紙隻字皆不得帶入試場」的程度。除了在進場前由兵衛仔細搜查外,[[乾隆帝|乾隆]]時更曾下詔詳細限定考生帶入場各式物品的規格。例如:[[硯台]]、[[木炭]]、[[糕點]]的大小厚度;水壺、燭台的用料;以至[[毛笔|毛筆]]、[[籃子]]的款式都有明限。此外對檢舉夾帶者有賞格,被發現者按刑律,除了取消資格外,更要带枷示眾,發配充軍,還可能累及父師。但科場舞弊始終未曾徹底有效地受到打擊。有傳說指一次會試中有舉人把夾帶的書本掉在地上,奉旨檢查的親王卻為他掩飾,說:「何以攜账簿入場!」{{Fact|time=2007-07-16T11:04:11Z}}2003年2月在苏州又发现一本清代考生作弊书,厚0.4厘米,只有半个巴掌大,竟有9万字的考试内容,一粒米就能盖住六个字!<ref>[http://news.sina.com.cn/cul/2004-12-20/2205.html 人物往事:金榜题名──封建科举考试在中国的终结]</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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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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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考在唐朝時頗為常見。為了防止代考,需要考生交具鄉里保結,及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简历|履历]]。進場前考官會根據履历驗明考生的身分。但是,代考作弊似乎亦沒有被完全杜絕,至清朝時仍間有揭發「請槍」代考。大部份的[[捉刀|槍手]]都是經歷科場的高手,常有已是舉人出身者。例如民國初年的重要政治人物[[胡漢民]],便是著名的代考“槍手”,胡漢民本身為舉人,曾在清末兩次代人參加鄉試,皆獲得中舉,並因而獲得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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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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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Militärexamen.jpg|275px|thumb|武举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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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武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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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武則天始創選拔武將的[[武舉]]考試。至清朝時改稱武科。歷史上武舉一共進行過約五百次。相對於文科舉,武科舉較為不受重視。歷朝的武舉時而被廢,時而恢復。而武舉出身的地位亦低於文科出身的進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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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武舉主要考[[举重|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幹雄偉、可以為將帥者」。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孙子兵法|孙武兵法]]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術|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武試則最少要求[[騎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併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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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以前並沒有「武狀元」之設。首名武狀元產生於[[宋神宗]]時,為[[福建省|福建]]人[[薛奕]],後與[[西夏]]作戰時戰死。歷史上著名由武舉出身的武將尚有唐代的[[郭子仪|郭子儀]]([[唐玄宗]]開元初年武舉異等)、北宋[[徐徽言]](文進士出身,後棄文習武,[[宋徽宗]]授武狀元)、明代[[戚繼光]]([[明世宗]][[嘉靖]]年武進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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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外的科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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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华文化|中国文化]]的影响,历史上其他一些周边的国家除了有学子赴中国参加科举考试外,也在本国设立科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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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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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的科舉制度,始自於[[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舉制度最晚廢除的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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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的科舉制,最早始于[[李朝 (越南)|李朝]]的仁宗太寧元年(1075年),但李朝的科舉制一共只舉行四次,人數也較少,未產生較大影響。其後[[陳朝 (越南)|陳朝]][[陈承|太宗]][[建中]]八年([[1232年]])時,再度實行科舉,其施行方式,是設立太學,由太學生參與考試,來取得進士資格。其後為了擴大科舉取士,陳朝[[陳曔|睿宗]]于隆庆二年([[1314年]])正式創立進士科,讓更多的人能參與進士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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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黎朝]]時,進一步模仿中國明清的科舉制度。[[朱元璋|明太祖]]洪武三年,曾允許[[越南|安南]]、[[高麗]]、[[占城]]士人在本國鄉試通過之後,到[[南京市|南京]]參加會試,之後[[明成祖]]永樂四年([[1401年]]),又一度將[[安南]]收入版圖,這些都促成中國科舉制對其後的黎朝越南重大的影響,包括鄉試、會試、殿試三級的考試方式,以及黎朝[[黎裕宗|裕宗]]([[1705年]]-[[1729年]])時設立武舉。其後[[阮朝]]的明命十年([[1832年]])進一步引進八股文為主要的考試內容,此外,黎朝和阮朝都有成立與明清時[[貢院]]類似的專門考試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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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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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半島|朝鲜]]的科举制度始于[[高麗|高丽]]时代[[高麗光宗|光宗]]9年([[985年]]),并到[[李氏朝鮮|朝鲜]]时期才正式实施。至1894年止,科舉制在韓國歷史上存在了900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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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时期的科举制度分为大科(文科、武科等)及杂科(易学科、医科、[[阴阳]]科、律科),朝鲜王朝的统治阶级是“两班”,即文班和武班的大臣。大科考试是成为两班文武的必由之路,名义上平民也可以参加,但事实上主要被两班子弟垄断。每三年举行一次“式年试”,此外还举行各种不定期“别试”。不定期有国王亲临考场的“亲临试”,该试再分成[[成均馆]]儒生参加的“谒圣试”和在[[昌慶宮]]举行的由官员参加的“春塘大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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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科則沒有規定的階層,從[[賤民]]到[[貴族]]都可以參加,若賤民、[[白丁]]、[[良民]],則被授與官職並升為[[中人]]階級,因此賤民男子,尤其是兩班貴族之賤妾(賤民出身之[[妾]])所生、根據[[從母法]]繼承[[母親]]賤民身份的[[庶出子女|庶子]],由於有機會接受比一般賤民較為良好的教育,往往以考取雜科空缺為目標,擺脫賤民身份。少數表現極為優秀的更可成為兩班,例如[[朝鮮宣祖|宣祖]]至[[光海君]]時期的[[醫官]][[許浚]],本是兩班賤妾所生之庶子,為賤民出身,後來考醫科成為醫官,由於表現傑出而受賜扈聖功臣三位,晉身兩班行列。杂科中的医科考試會在[[首都]][[漢陽]](今[[首爾]])舉行,一般每五年一次,目的是要補充[[內醫院]]的大夫空缺,假如五年內沒有空缺,便不會舉行。医科考有關「內景」([[內科學|內科]])、「外形」([[外科学|外科]])、「雜病」、「湯液」([[藥學]])、「[[鍼灸]]」等五科的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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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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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8世纪|8]]、[[9世纪]]时仿照唐朝的制度举办[[贡举]],分为[[秀才]]、[[明經]]、[[进士|進士]]、[[广明 (段素英)|明法]]等四科和[[醫]]、[[針]]等二科,其中以秀才科为盛。由於[[貴族]]干政、學官世襲,到10世紀以后,基本上為貴族所把持,並且也不是依據才學高下,而是以資歷名望,致使科舉日漸流於形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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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世纪|11世紀]]以后,雖然在形式上還繼續實行式部省試,但考生皆由權貴推薦,應考者幾乎是無條件及第,科舉制至此已完全異化。[[日本历史#江户时代|江户时代]]贡举已经绝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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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名銜称谓一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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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Prüfungszellen-Nanking.jpg|200px|thumb|考場的座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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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廉]]: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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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主]]与[[门生]]: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宋太祖之後,進士由御前殿試取錄,進士從此成為「天子門生」;同時亦明文規定以後舉人不得自稱考官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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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士]]: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考中的为贡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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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士]]: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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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人]]: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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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别称“茂才”。本是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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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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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眼]]: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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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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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元]]: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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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试|会元]]:科举制度中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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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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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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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湖南)位處僻地,沒多少進士,人稱荊南為“天荒”,當地的考生稱“天荒解”。 唐宣宗大中四年,長沙人[[劉蛻]]中進士,破了“天荒解”,故稱為“破天荒”。[[孫光憲]]《[[北夢瑣言]]》第四卷:“唐荊州衣冠藪澤,每歲解送舉人,多不成名,號日天荒解。劉蛻舍人以荊解及第,號為‘破天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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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白发童生比比皆是。《清代科舉考試述錄》中所述:“廣東三水縣人[[陸雲從]],入學時已百歲。”可見得中國最老的童生至少已是99歲。道光六年([[1826年]])丙戌科会试,陆云从年已104岁。三场考毕,不第,道光帝钦赐他国子监司业的官衔。清代筆記《[[清稗類鈔]]》載: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己卯科廣東鄉試,廣東順德人[[黃章]]的百歲人瑞,仍千里迢迢進京趕考,自言:“吾今科且未中,來科百五歲亦未中,至百八歲始當獲雋,尚有許多事業,出為國家效力耳。”最後雖然還是落榜,兩廣總督和廣東巡撫贈給他錢和布匹作為獎勵。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广东人谢启祚百岁时参加会试,此人三妻二妾,子23人,女12人,孙29人,曾孙38人,玄孙2人。一举考中,作〈老女出嫁〉诗一首:“行年九十八,出嫁弗胜羞。照镜花生面,光生血白头。自知真处子,人号老风流。寄语青春女,休夸早好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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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志異|聊斋志异]]》中描写乡试士子:入场提篮像乞丐,点名受呵责像囚犯,进入号房像秋后的冷蜂,出场后像出笼的病鸟,盼望报子时坐立不安像被捆住的猴子,得报没中像中了毒的苍蝇<ref>[http://news.sina.com.cn/cul/2004-12-20/2205.html 人物往事:金榜题名──封建科举考试在中国的终结]</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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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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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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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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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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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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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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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吉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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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及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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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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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references-sm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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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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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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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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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言东,职官与科举,《中国古代文化史讲座》:中国传统文化经要丛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6 ISBN 7-5633 |
|||
*林白、朱梅蘇:《中國科舉史話》:[[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9 ISBN 7-210-02331-3 |
|||
*艾永明:《清朝文官制度》,北京:[[商务印书馆|商務印書館]],2003.12 ISBN 7-100-03956-8 |
|||
==外部链接== |
|||
*[http://www.ccnt.com.cn/htm/kjwh/ 中国科举文化展] |
|||
*[http://www.lib.hcu.edu.tw/journal/files/CAS/CAS0301.pdf 日本沒有實施過科舉嗎? (高明士)] |
|||
*各代之[http://longlife.ymhs.tyc.edu.tw/chinese/literary_data/literary_purse/imperial%20exam_data/imperial%20examination.htm 科舉制度] |
|||
*[http://culture.people.com.cn/BIG5/40479/40480/3789131.html 孫中山對人才選拔制度的貢獻]{{note|3}} |
Revision as of 01:32, 14 July 2008
庙号 | 谥号 | 姓名 | 年号 (在位时间) |
时间段 |
---|---|---|---|---|
— | — | 王潮[1] | 在位时间 | 893年[2]-898年[3] |
閩太祖 | 忠懿王 昭武王[4] 昭武孝皇帝[5] |
王審知 | 在位时间 | 909年[6]-925年 |
閩嗣主 | 廢帝 | 王延翰 | 在位时间 | 925年-927年[7] |
閩太宗 閩惠宗[8] |
惠帝 齊肅明孝皇帝 |
王延鈞 | 在位时间 | 927年-935年 |
龍啟 | 927年-935年 | |||
永和 | 935年 | |||
閩康宗 | 聖神英睿文明廣武應道大弘孝皇帝 | 王繼鵬 | 在位时间 | 936年-939年 |
通文 | 936年-939年 | |||
閩景宗 | 睿文廣武明聖元德隆道大孝皇帝 | 王延羲 | 在位时间 | 939年-944年 |
永隆 | 939年-944年 | |||
— | 武帝 | 朱文進 | 在位时间 | 944年-945年[9] |
— | 和帝福恭懿王[10] | 王延政[11] | 在位时间 | 945年 |
天德 | 945年 | |||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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