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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起: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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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起'''[[乾隆]]二十五年至[[嘉慶]]八年([[1760年]]-[[1803年]]),[[鄂濟氏]],滿洲[[鑲白旗人]]。乾隆三十六年舉人,經保舉授為[[筆帖式]]。連續提升為戶部員外郎、翰林院侍講學士、詹事府少詹事。有「岳青天」之稱。著有《茅堂雜錄》。
'''岳起'''[[乾隆]]二十五年至[[嘉慶]]八年([[1760年]]-[[1803年]]),[[鄂濟氏]],滿洲[[鑲白旗人]]。乾隆三十六年舉人,經保舉授為[[筆帖式]]。連續提升為戶部員外郎、翰林院侍講學士、詹事府少詹事。有「岳青天」之稱。著有《茅堂雜錄》。
== 奉天府時期 ==
== 奉天府時期 ==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升為[[奉天府]]尹。前任府尹貪贓枉法,岳起到任后,將官邸全部清潔了一次,曰:「不勿染其污跡也!」因此與剛昇為奉天將軍的前任府尹不和。第二年,岳起被擢為內閣學士。出任江西布政使,盡力為人民工作。正遇上水災,出行查勘淤塞堤道(現今的[[溝渠]]),落入水中而患病。[[乾隆帝]]下詔嘉獎他勤奮,准其卸任養病。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升為[[奉天府]]尹。前任府尹貪贓枉法,岳起到任后,將官邸全部清潔了一次,曰:「不勿染其污跡也!」因此與剛昇為奉天將軍的前任府尹不和。第二年,岳起被擢為內閣學士。出任江西布政使,盡力為人民工作。正遇上水災,出行查勘淤塞堤道(現今的[[溝渠]]),落入水中而患病。[[乾隆帝]]下詔嘉獎他勤奮,准其卸任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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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六年([[1803年]],岳起入京朝見皇上,因病留在京城,代理禮部侍郎。正值[[孝淑睿皇后]]安葬于陵墓,因為奏折內措辭不當,革職留任。不久命免去代理的禮部侍郎,隨即病故。嘉慶深切地惋惜他,贈[[太子少保]]銜,按原職給予賞賜和撫恤。
嘉慶六年([[1803年]],岳起入京朝見皇上,因病留在京城,代理禮部侍郎。正值[[孝淑睿皇后]]安葬于陵墓,因為奏折內措辭不當,革職留任。不久命免去代理的禮部侍郎,隨即病故。嘉慶深切地惋惜他,贈[[太子少保]]銜,按原職給予賞賜和撫恤。


  岳起沒有兒子。帝了解他的家產,方知僅有房屋四間,田七十六畝。按照以往慣例,八旗人員去世后沒有繼承人的,其財產歸公。皇上因岳起家境清貧,將這點財產留下贍養他的妻子,如果妻子死了,便作為官府代管產業,用來作為祭掃、修整墳墓的費用。百姓感激岳起公正嚴明,稱他為“岳青天”,后來編成歌謠來贊頌他,以[[湯斌]]比之。
岳起沒有兒子。[[嘉慶]]了解他的家產僅有房屋四間,田七十六畝。按照以往慣例,八旗人員去世后沒有繼承人的,其財產歸公。皇上因岳起家境清貧,將這點財產留下贍養他的妻子,如果妻子死了,便作為官府代管產業,用來作為祭掃、修整墳墓的費用。百姓感激岳起公正嚴明,稱他為“岳青天”,后來編成歌謠來贊頌他,以[[湯斌]]比之。


== 妻子 ==
== 妻子 ==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21的版本

岳起乾隆二十五年至嘉庆八年(1760年-1803年),鄂济氏,满洲镶白旗人。乾隆三十六年举人,经保举授为笔帖式。连续提升为户部员外郎、翰林院侍讲学士、詹事府少詹事。有“岳青天”之称。著有《茅堂杂录》。

奉天府时期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升为奉天府尹。前任府尹贪赃枉法,岳起到任后,将官邸全部清洁了一次,曰:“不勿染其污迹也!”因此与刚昇为奉天将军的前任府尹不和。第二年,岳起被擢为内阁学士。出任江西布政使,尽力为人民工作。正遇上水灾,出行查勘淤塞堤道(现今的沟渠),落入水中而患病。乾隆帝下诏嘉奖他勤奋,准其卸任养病。

江苏治漕运

  嘉庆四年(1799年),起用为山东布政使。不久,擢为江苏巡抚,岳起廉洁正直,家中僮仆只有几人,出外时屏退侍从的骑卒。他禁止歌姬舞女在游船上卖唱,无事不许宴请宾客、演剧,苏州奢侈的风俗为之一变。岳起更上疏陈述漕运的弊端,曰:“京漕积习相因,惟弊是营。米数之盈绌,米色之纯杂,竟置不问。旗丁领运,无处不以米为挟制,即无处不以贿为通融。推原其故,沿途之抑勒,由旗丁之有帮费;旗丁之索帮费,由州县之浮收。除弊当绝其源,严禁浮收,实绝弊源之首。请下有漕各省,列款指明,严行禁革,俾旗丁及漕运仓场,无从更生观望冀幸之心。”嘉庆帝下诏嘉奖他实事求事革除积弊。常州知府胡观澜结交前盐政征瑞的仆役高柏林,向百姓勒捐修江阴的广福寺。岳起上疏说他们虽然被罢官,还不足以服民心,请求将派征的二万余串钱命令二人分摊赔偿,用来修苏州官塘石路、桥道。山东丹徒知县黎诞登暗示当地士绅列其政绩上报,要求保留官职,实际上他并不称职,因此,岳起弹劾罢免了他。

“贿赂”和珅

岳起以清廉自居,绝不贪污,甚至连炭敬与冰敬火耗等额外收入都不要,再加上性格十分倔强,被权臣和珅笑称为顽石。和珅大寿时,曾向岳起索贿,岳起以锦盒装一坚石送给和珅,和珅收到后大叫:“顽石!顽石!”,当岳起从友人盈州知府王世瑜处听闻和珅如此大反应时笑而不语。

两江总督时期

嘉庆五年(1800年),岳起代理两江总督。弹劾南河工程官员庄刚、刘普等侵吞公款,营私舞弊,莫沄在任职之地屯积居奇,运货到南河工程工地设店铺抬高售价而获利。岳起依法办理。对扬州关超出定额的税银不贪污,全部上缴京城。又核减江南和江西布政司耗羡的空款,将存留的银上报户部,这两项内容经户部讨论后准予实行。

黄河治水

嘉庆六年(1801年),上疏申请疏通、修筑毛城铺以下黄河河道及堤岸,上游水城洪河、下游萧县、砀山境内的河堰,并借公帑治水,分五年摊入地亩征收偿还,嘉庆帝批准了这一意见。

病逝

嘉庆六年(1803年,岳起入京朝见皇上,因病留在京城,代理礼部侍郎。正值孝淑睿皇后安葬于陵墓,因为奏折内措辞不当,革职留任。不久命免去代理的礼部侍郎,随即病故。嘉庆深切地惋惜他,赠太子少保衔,按原职给予赏赐和抚恤。

岳起没有儿子。嘉庆帝了解他的家产仅有房屋四间,田七十六亩。按照以往惯例,八旗人员去世后没有继承人的,其财产归公。皇上因岳起家境清贫,将这点财产留下赡养他的妻子,如果妻子死了,便作为官府代管产业,用来作为祭扫、修整坟墓的费用。百姓感激岳起公正严明,称他为“岳青天”,后来编成歌谣来赞颂他,以汤斌比之。

妻子

岳起有一位严妻。岳起为江苏巡抚时,一日亲自到毕沅家抄家,晚上回家后,喝酒稍有些醉意,妻子喝他:“毕公耽于酒色,不保其家,君方畏戒之不暇,乃复效彼耶?” 岳起向她谢罪。岳起到京城后,没有官邸居住,病死于寺庙之中,妻子始终以纺织为生。

参考资料

《清史稿 列传一百四十六》 岳起自传《茅堂杂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