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阶级成分: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Lixuesong留言 | 贡献
建议合并
重定向到出身成分
标签新重定向 移除或更換文件
 
(未显示35个用户的78个中间版本)
第1行: 第1行:
{{mergefrom|政治成分}}
#重定向 [[出身成分]]

[[File:baimaonu.gif|thumb|[[1951年]]宣传打倒[[地主]]的电影《[[白毛女]]》剧照]]
'''阶级成份'''是[[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后,根据[[经济]]状况,对全国[[人口]]进行划分的一种分类。

==概况==



最开始是由于在[[农村]]推行[[土地改革]],需要对人的经济情况进行划分,以确定采取的政策。当时划分的标准是:
#如果[[家庭]]拥有[[土地]],家庭成员不参加[[劳动]],只依靠地租收入或雇佣农工耕种,属于“[[地主]]”,家中土地要被[[没收]][[分给其他农民]],只给留下相当全村平均人口用有的土地,自行耕种。或者根本不留土地。地主属于[[被打倒]]的[[阶级]],地主家庭的子女被禁止上学,被禁止在工厂工作,被禁止在[[军队]]服役,禁止担任[[公务员]]职务。
#如果家庭拥有土地,虽然也收取地租或雇佣农工,但自己和家庭成员也参加劳动,为“[[富农]]”,多余土地也要被没收,但不属于被打倒的阶级。
#如果家庭拥有土地,但基本是自给,不收取地租,属于“[[中农]]”。如果在农忙时也雇佣临时工,要算取雇工与自己全家劳动所得的比例——“剥削量”。剥削量超过20%为“[[富裕中农]]”或“[[上中农]]”,属于不被依靠的对象。低于20%为“中农”,属于“团结对象”。如果家庭收入不足,尚需出外[[打工]],为“[[下中农]]”,属于被剥削的依靠对象。
#如果家庭只有很少土地,主要收入依靠打工,为“[[贫农]]”。
#如果家中没有土地,完全依靠打工为生,为“[[雇农]]”。贫农、雇农是共产党在农村的主要依靠对象。
在牧区和渔区,参照上述标准,亦有“牧主”、“渔主”和“贫下中牧”、“贫下中渔”的阶级成份划分。

===[[批斗地主]]===
[[1949年]],农民在政府的安排下,开展大规模批斗大会。凡是被定为地主的,均被捆绑,在公众大会上被殴打,谩骂,逼其认罪。地主家属也被关押起来,逼其交出家中所有值钱家当。许多地主及家属在运动中被枪毙,或自杀身亡。

===[[打倒资本家]]===

从[[1954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在[[城市]]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将城市中的[[私营工商业]]按工作组的意见定价进行赎买、称为[[公私合营]],每年付给业主一定的[[定息]],然后将领取定息的人的阶级成分定为[[资本家]]。

[[中国共产党]]发动群众,随时可以召开批斗资本家大会,将[[资本家]]扫地出门。[[“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由于当时处于“[[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教条]],[[民族资本家]]与地主不同,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宣称,[[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图案中,四颗小星代表[[工人]]、[[农民]]、[[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当时将城市中不属于工人和资本家的都称为小资产阶级)。

===[[红五类]]和[[黑五类]]===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阶段结束以后,中共政权开始将城市人口都定出各种不同的成分;具有[[阶级成分]]后,所有这个家庭的成员都具有特定的“家庭出身”。“家庭出身”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家庭的阶级成分,

===[[龙生龙,风生凤,耗子生来配打洞]]===

不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剥削家庭]]出身的[[革命]][[军人]]、[[干部]]、[[职工]]的子女,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职业]]来定;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他们家庭出身,则应按祖辈或亲戚的阶级成分来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规定,干部、军人、职工,如参加革命工作前生长在贫农家庭的,其家庭出身是贫农;生长在地主家庭的,其家庭出身是地主;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革命干部、军人、职工子女,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来定,而不应沿袭祖辈的阶级成分来定;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革命干部、军人、职工子女,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也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来定;不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革命干部、军人、职工子女,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由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分来定。

[[文化大革命]]中,[[家庭出身]]更成为[[被批斗]]的区分标准和衡量人[[品质]]好坏的主要依据,即使某人的[[祖父]]是[[地主]],他也会被人当作“[[地主出身]]”而受到[[政治]][[歧视]]。直到[[1980年代]],[[家庭出身]]成为每个人[[档案]]中必备的栏目,是求职、提升、[[入党]]时必须考虑的重要条件。[[1980]]年代中期以后,“[[阶级成份]]”或“[[家庭出身]]”栏目在调查统计报表中逐渐消失,但是在加入[[中国共产党]]及其附属政治团体时仍要填写[[家庭出身]]。

==[[家庭出身]]代码(GB-T4765-1984)==

*01 [[工人]]
*02 [[社员]]
*03 [[农民]]
*04 [[雇农]]
*05 [[贫农]]
*06 [[下中农]]
*07 [[中农]]
*08 [[上中农]]
*09 [[富裕中农]]
*10 [[干部]]
*11 [[革命军人]]
*12 [[革命烈士]]
*14 [[职员]]
*15 [[城市贫民]]
*16 [[自由职业]]
*17 [[店员]]
*18 小[[手工业]]者
*19 [[小商贩]]
*20 [[商人]]
*21 [[小业主]]
*22 [[游民]]
*23 [[资本家]]
*25 [[房屋出租]]
*26 [[小土地出租]]
*28 [[地主]]
*29 [[富农]]
*30 [[富农兼工商业]]
*31 [[地主兼工商业]]
*32 [[职员兼地主]]
*34 [[破落地主]]([[破产]]地主)
*35 [[管公堂]]
*41 [[旧职员]]
*42 [[旧军官]]
*43 [[旧军人]]
*44 [[旧官吏]]
*46 [[华侨]]手工业
*50 [[牧民]]
*52 [[奴隶]]
*53 [[农奴]]
*54 [[领主]]
*58 [[土司]]
*59 [[土司头人]]
*60 [[百户]]
*61 [[千户]]
*99 [[其他]]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
[[Category:社會史]]

2019年4月24日 (三) 07:36的最新版本

重定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