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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成分: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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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improve|time=2013-09-23}}
'''阶级成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根据[[经济]]状况,对全国[[人口]]进行划分的一种分类。

[[File:Choubapi.jpg|thumb|[[土改]]时期,农民正在对地主进行[[批斗]]]]
{{main|土地改革運動}}
最开始是由于在[[农村]]推行[[土地改革]],需要对人的经济情况进行划分,以确定采取的政策。当时划分的标准是:
#如果[[家庭]]拥有[[土地]],家庭成员不参加[[劳动]],只依靠[[地租]]收入或[[佃農|雇佣农工]]耕种,属于“[[土地主|地主]]”,家中土地要[[没收]]分给其他农民,只给留下相当全村平均人口用有的土地,[[自留地|自行耕种]]。或者根本不留土地。地主属于被打倒的[[阶级]],地主家庭的子女禁止在[[军队]]服役,禁止担任党政职务。
#如果家庭拥有土地,虽然也收取地租或雇佣农工,但自己和家庭成员也参加劳动,为“富农”,多余土地也要没收,但不属于被打倒的阶级。
#如果家庭拥有土地,但基本是自给,不收取地租,属于“中农”。如果在农忙时也雇佣临时工,要算取雇工与自己全家劳动所得的比例——“[[剥削]]量”。剥削量超过20%为“富裕中农”或“上中农”,属于不被依靠的对象。低于20%为“中农”,属于“团结对象”。如果家庭收入不足,尚需出外打工,为“下中农”,属于被剥削的依靠对象。
#如果家庭只有很少土地,主要收入依靠打工,为“贫农”。
#如果家中没有土地,完全依靠打工为生,为“[[雇农]]”。贫农、雇农是共产党在农村的主要依靠对象。
在[[牧業|牧区]]和[[漁業|渔区]],参照上述标准,亦有“牧主”、富牧、“渔主”和“贫下中牧”、“贫下中渔”的阶级成份划分。

==家庭出身==
“'''家庭出身'''系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或参加革命工作时的家庭阶级成分(即指在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供给本人经济来源的父母或其他人的社会地位或社会职业)。”<re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s:GB 4765-1984 家庭出身代码|GB 4765-1984 家庭出身代码]]</ref>

不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剥削家庭]]出身的[[革命]][[军人]]、[[干部]]、[[职工]]的子女,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职业]]来定;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他们家庭出身,则应按祖辈或亲戚的阶级成分来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规定,[[干部]]、军人、职工,如参加革命工作前生长在贫农家庭的,其家庭出身是贫农;生长在地主家庭的,其家庭出身是地主;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革命干部、军人、职工子女,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来定,而不应沿袭祖辈的阶级成分来定;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革命干部、军人、职工子女,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也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来定;不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革命干部、军人、职工子女,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由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分来定。

[[文化大革命]]中,尤其是刘少奇主导的前五十天,[[家庭出身]]更成为被批斗的区分标准和衡量人[[品质]]好坏的主要依据,即使某人的[[祖父]]是[[地主]],他也会被人当作“地主出身”而受到[[政治]][[歧视]]。直到1980年代,家庭出身成为每个人[[档案]]中必备的栏目,是求职、提升、入党时必须考虑的重要条件。1980年代中期以后,“阶级成份”或“家庭出身”栏目在调查统计报表中逐渐消失,但是在加入[[中国共产党]]及其附属政治团体时仍要填写家庭出身。

===家庭出身代码===
{{wikisource|GB 4765-1984 家庭出身代码}}
家庭出身代码於1985年10月1日起实施,2005年10月廢止。

==苏联源头的影响==
斯大林和[[莫洛托夫]]是[[农业集体化]]的发明者。莫洛托夫是[[斯大林]]的亲信,支持斯大林的[[农业集体化]]政策并参与领导了[[大清洗]]。由于反对[[苏共二十大]]后的反斯大林和[[去斯大林化]]政策而于1957年被打为“反党集团”头目,1964年被开除党籍,勒令退休。1984年被恢复党籍,1986年去世。从1969年-1986年的17年间,莫洛托夫接受了[[苏联]]著名记者丘耶夫139次采访,谈了许多问题,对斯大林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莫洛托夫在论及阶级成分划分时说:
#在我主持下,消灭了四十万户[[富农 (俄國)|富农]];[[农业集体化]]的成就比卫国战争的胜利还大
#在共产主义实现前,永远是[[无产阶级专政]],而专政只能是几个人的专政,专政必须株连到妇女和儿童;只要[[帝国主义]]存在一天,苏联人民的生活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为我们必须要像斯大林那样集中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发展重工业(特别是军事工业);所以共产党永远不能代表[[农民]]和[[知识分子]]的利益;我们只能把有些科学家关押起来工作。
# 斯大林搞镇压活动是完全正确的、必要的;口供就是证据;我们全力支持他,我是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没有镇压,我们也生存不下去;镇压政策是挽救人民、挽救革命的惟一政策,是符合列宁主义及其基本原则的惟一政策;但是,镇压还不够彻底,比如像[[赫鲁晓夫]]、[[米高扬]]、[[李维诺夫]]等人,当时就没有被杀掉,应该镇压更多人才对。
#我反对赫鲁晓夫的改革与释放一切政治犯,赫鲁晓夫好歹还继续推行国有制经济,吹牛皮要进入共产主义,他在苏共二十大上谴责斯大林只是局部平反,但却放出了一个可怕的敌人—[[人道主义]]。

==各式运动==
===批斗地主===
[[File:baimaonu.gif|thumb|1951年宣传打倒[[地主]]的电影《[[白毛女]]》剧照]]
早在1927年,[[毛澤東]]就曾經鼓動湖南的農民暴力批鬥地主<ref>http://www.boston320.org/articles/1949.pdf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龍應台 P21 毛澤東到衡山來對農民演講,鼓動革命。祖母扛著鋤頭去聽演講,而且加入農 民協會,跟群眾闖進地主家裡,打地主,她都做了。後來鬧得太凶了,人家地主回頭 要來抓這些農民,黨才協助祖母這些貧農逃亡到上海。」 </ref>。而隨着解放戰爭的推進越演越烈。
1949年,农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鼓動、安排下,开展大规模批斗大会。在所謂“階級鬥爭”中許多被劃定为地主的,普遍遭到謾罵、捆绑、毆打、被逼迫认罪、被打死<ref>http://www.cuhk.edu.hk/ics/21c/supplem/essay/0701077.htm 在實際操作中,各地普遍地出現捆、綁、吊、打地主等亂鬥亂打現象,多數土改幹部或鼓勵,或聽之任之,或身體力行。</ref>。地主家属也普遍遭到迫害,逼其交出家中所有值钱家当。许多地主及家属在运动中被枪毙,或自杀身亡,也有部分地主婆被用驴尾巴拖住辫子,然后驱赶毛驴前进将其活活拖死。

===打倒资本家===
从1954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在[[城市]]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将城市中的[[私营工商业]]按工作组的意见定价进行赎买、称为[[公私合营]],每年付给业主一定的[[定息]],然后将领取定息的人的阶级成分定为[[资本家]]。

[[中国共产党]]发动群众,随时可以召开批斗资本家大会{{来源请求}},将[[资本家]]扫地出门。“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文革后的说法)

由于当时处于“[[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教条]],[[民族资本家]]与地主不同,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宣称,[[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图案中,四颗小星代表[[工人]]、[[农民]]、[[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当时将城市中不属于工人和资本家的都称为小资产阶级)。

===红五类和黑五类===
{{main|红五类|黑五类}}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阶段结束以后,中共政权开始将城市人口都定出各种不同的成分;具有阶级成分后,所有这个家庭的成员都具有特定的“家庭出身”。“家庭出身”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家庭的阶级成份。

==另見==
*[[四大惡霸地主]]
==脚注==
{{reflist|group="註"}}
{{reflist|group="注"}}

==參考資料==
{{reflist}}

==参见==
*[[出身成分]]
*[[本人成分]]

[[Category:阶级成份| ]]
[[Category:阶级斗争]]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术语]]

2019年4月24日 (三) 07:36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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