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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公幹: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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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公幹'''({{bd|1876年||1942年||catidx=W吴}}),[[表|字]]'''若無''',[[廣東]][[南海]]人,近代中国革命志士,實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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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small><big><big>'''吴公幹'''({{bd|1876年||1942年}}), 字'''若無'''近代中国革命志士,實業家。</big></big></small></small>


== 生平 ==
== 生平 ==
1876年生于廣東南海。早歳與陳惠甫、李介希共創宏仁演說社,鼓吹革命。後加入[[同盟會]],追隨[[孫中山]]多年。1911年黄花崗之役,與[[潘達微]]等奔走策劃,襄助實多。迨諸烈士殉難,復不避艱險,力負埋葬烈士遺體之責<ref name="國史館藏">臺北 國史館藏:「革命先進褒䘏案·國民政府褒揚吴公幹案」(館藏号:1412.001036000A097)所附吴同志公幹事略。參看吴世民:「一个不該被遗忘的辛亥志士一吴公幹」,載中國辛亥革命史研究會等主办之「辛亥革命研究動態」2011年第2期。</ref>。 同年10月,參與謀劃同盟會員李沛基炸死清廣州將軍鳳山之義舉<ref>臺北 中國勞工運動史編纂委員會編纂:「中國勞工運動史」,中國勞工福利出版社1959年版,第1卷,第60頁。</ref> 。


民國成立後,籌組廣東機噐工會等國民團體。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後,與[[潘達微]]、[[王秋湄]]等入愛國華僑[[簡照南]]創辦之香港南洋煙廠工作,並在其後身上海[[南洋兄弟煙草公司]]任職至1920年代,對該公司冲破[[英美煙草公司]]重重阻難,躍登國煙界首席地位,為國家挽回利權,有一定貢獻。與此同時,積極參與革命活動。1919﹣1920年間,「在滬經手捐募款项卄餘萬元,交由林煥廷同志轉呈國父(孫中山)以為本黨(中國國民黨)活動經費<ref name="國史館藏"/>。1922年,以工界代表身份列席國共两黨之談判<ref>見馬超俊口述總理聯俄容共及北上逝世前後」,節選自「馬超俊先生訪問紀録」(臺北中研院近史所口述史叢書)。</ref> 。同年11月和12月,與[[鄧泰中]]、[[伍朝樞]]、[[吕超]]、[[徐绍楨]]、[[林祖涵]]五人同時被召參加[[孫中山]]在滬召集審議中國國民黨改進案和審查中國國民黨宣言及黨綱黨章之两次會議<ref>唐培吉:「兩次國共合作史稿」,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7頁。</ref>。1923年2月,被委為中國國民黨上海第一分部部长<ref>臺北 中國國民黨黨史館藏:「吴公幹档·總理委任吴公等為上海各分部部长狀」(館藏号一般051丨305)。関于上海第一分部的人员配備見臺北出版的「中華民國國父實録」第四二三六頁。</ref>。 同年10月,[[孫中山]]手令委為宣傳員<ref>臺北 中國國民黨黨史館藏:「吴公幹档·總理委吳公幹為宣傳員」(館藏号一般051丨151.42)。</ref>。之後迭任大元帥府籌餉局、銓叙局等要職。获[[孫中山]]以大元帥名義頒發之三等勛章暨獎狀<ref name="國史館藏"/>。 1925年孫中山逝世後不久,以不願介入國民黨內各派之爭鬥,退出政界,專以振興實業為務。1929年,與梁培基、簡琴石等創辦民衆煙公司,任經理。1932年一二八淞滬抗戰時,親赴前線慰問十九路軍將士。發行以抗日名將[[蔡廷鍇]]之名命名的蔡廷鍇牌香煙,深受大衆歡迎。
<small><big>1876年生于廣東南海。早歳與陳惠甫、李介希共創宏仁演說社,鼓吹革命。後加入[[同盟會]],追隨[[孫中山]]多年。1911年黄花崗之役,與[[潘達微]]等奔走策劃,襄助實多。迨諸烈士殉難,復不避艱險,力負埋葬烈士遺體之責<ref>臺北 國史館藏:「革命先進褒䘏案國民政府褒揚吴公幹案」(館藏号:1412.001036000A097)所附吴同志公幹事略。參看吴世民:"一个不該被遗忘的辛亥志士一吴公幹",載中國辛亥革命史研究會等主办之「辛亥革命研究動態」2011年第2期。</ref>。 同年10月,參與謀劃同盟會員李沛基炸死清廣州將軍鳳山之義舉<ref>臺北 中國勞工運動史編纂委員會編纂:「中國勞工運動史」,中國勞工福利出版社1959年版,第1卷,第60頁。</ref> 。


1937年8月日寇侵略上海時,其所辦事業悉毁。後數經敵偽誘脅合作,胥予峻拒<ref name="國史館藏"/>。終以貧病交侵,于1942年逝世。抗戰勝利後,1946年2月,中國國民黨中央撫䘏委員會决議撫䘏其遺屬,並咨請國民政府明令予以褒揚<ref>臺北 中國國民黨黨史館:「吴公·吴公撫䘏案」(館藏号會6.7丨2.1-11)。</ref>。

民國成立後,籌組廣東機噐工會等國民團體。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後,與[[潘達微]]、[[王秋湄]]等入愛國華僑[[簡照南]]創辦之香港南洋煙廠工作,並在其後身上海[[南洋兄弟煙草公司]]任職至1920年代,對該公司冲破[[英美煙草公司]]重重阻難,躍登國煙界首席地位,為國家挽回利權,有一定貢獻。與此同時,積極參與革命活動。1919一1920年間,”在滬經手捐募款项卄餘萬元,交由林煥廷同志轉呈國父(孫中山)以為本黨(中國國民黨)活動經費<ref>同註1。</ref>。1922年,以工界代表身份列席國共两黨之談判<ref>見馬超俊口述總理聯俄容共及北上逝世前後",節選自「馬超俊先生訪問紀録」(臺北中研院近史所口述史叢書)。</ref> 。同年11月和12月,與[[鄧泰中]]、[[伍朝樞]]、[[吕超]]、[[徐绍楨]]、[[林祖涵]]五人同時被召參加[[孫中山]]在滬召集審議中國國民黨改進案和審查中國國民黨宣言及黨綱黨章之两次會議<ref>唐培吉:「兩次國共合作史稿」,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7頁。</ref>。1923年2月,被委為中國國民黨上海第一分部部长<ref>臺北 中國國民黨黨史館藏:「吴公幹档總理委任吴公等為上海各分部部长狀」(館藏号一般051丨305)。関于上海第一分部的人员配備見臺北出版的「中華民國國父實録」第四二三六頁。</ref>。 同年10月,[[孫中山]]手令委為宣傳員<ref>臺北 中國國民黨黨史館藏:「吴公幹档總理委吳公幹為宣傳員•••」(館藏号一般051丨151.42)。</ref>。之後迭任大元帥府籌餉局、銓叙局等要職。获[[孫中山]]以大元帥名義頒發之三等勛章暨獎狀<ref>同註1。</ref>。 1925年孫中山逝世後不久,以不願介入國民黨內各派之爭鬥,退出政界,專以振興實業為務。1929年,與梁培基、簡琴石等創辦民衆煙公司,任經理。1932年一二八淞滬抗戰時,親赴前線慰問十九路軍將士。發行以抗日名將[[蔡廷鍇]]之名命名的蔡廷鍇牌香煙,深受大衆歡迎。


1937年8月日寇侵略上海時,其所辦事業悉毁。後數經敵偽誘脅合作,胥予峻拒<ref>同註1。</ref>。終以貧病交侵,于1942年逝世。抗戰勝利後,1946年5月,中國國民黨中央撫䘏委員會决議撫䘏其遺屬,並咨請國民政府明令予以褒揚<ref>*臺北 中國國民黨黨史館:「吴公吴公撫䘏案」(館藏号會6.7丨2.1-11)。</ref>。</big></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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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9日 (三) 00:53的最新版本

吴公幹(1876年—1942年),若無廣東南海人,近代中国革命志士,實業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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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年生于廣東南海。早歳與陳惠甫、李介希共創宏仁演說社,鼓吹革命。後加入同盟會,追隨孫中山多年。1911年「黄花崗之役,與潘達微等奔走策劃,襄助實多。迨諸烈士殉難,復不避艱險,力負埋葬烈士遺體之責」[1]。 同年10月,參與謀劃同盟會員李沛基炸死清廣州將軍鳳山之義舉[2]

民國成立後,籌組廣東機噐工會等國民團體。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後,與潘達微王秋湄等入愛國華僑簡照南創辦之香港南洋煙廠工作,並在其後身上海南洋兄弟煙草公司任職至1920年代,對該公司冲破英美煙草公司重重阻難,躍登國煙界首席地位,為國家挽回利權,有一定貢獻。與此同時,積極參與革命活動。1919﹣1920年間,「在滬經手捐募款项卄餘萬元,交由林煥廷同志轉呈國父(孫中山)以為本黨(中國國民黨)活動經費」[1]。1922年,以工界代表身份列席國共两黨之談判[3] 。同年11月和12月,與鄧泰中伍朝樞吕超徐绍楨林祖涵五人同時被召參加孫中山在滬召集審議中國國民黨改進案和審查中國國民黨宣言及黨綱黨章之两次會議[4]。1923年2月,被委為中國國民黨上海第一分部部长[5]。 同年10月,孫中山手令委為宣傳員[6]。之後迭任大元帥府籌餉局、銓叙局等要職。获孫中山以大元帥名義頒發之三等勛章暨獎狀[1]。 1925年孫中山逝世後不久,以不願介入國民黨內各派之爭鬥,退出政界,專以振興實業為務。1929年,與梁培基、簡琴石等創辦民衆煙公司,任經理。1932年一二八淞滬抗戰時,親赴前線慰問十九路軍將士。發行以抗日名將蔡廷鍇之名命名的「蔡廷鍇」牌香煙,深受大衆歡迎。

1937年8月日寇侵略上海時,其所辦事業悉毁。後「數經敵偽誘脅合作,胥予峻拒」[1]。終以貧病交侵,于1942年逝世。抗戰勝利後,1946年2月,中國國民黨中央撫䘏委員會决議撫䘏其遺屬,並咨請國民政府明令予以褒揚[7]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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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臺北 國史館藏:「革命先進褒䘏案·國民政府褒揚吴公幹案」(館藏号:1412.001036000A097)所附「吴同志公幹事略」。參看吴世民:「一个不該被遗忘的辛亥志士一吴公幹」,載中國辛亥革命史研究會等主办之「辛亥革命研究動態」2011年第2期。
  2. ^ 臺北 中國勞工運動史編纂委員會編纂:「中國勞工運動史」,中國勞工福利出版社1959年版,第1卷,第60頁。
  3. ^ 見馬超俊口述「總理聯俄容共及北上逝世前後」,節選自「馬超俊先生訪問紀録」(臺北中研院近史所口述史叢書)。
  4. ^ 唐培吉:「兩次國共合作史稿」,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7頁。
  5. ^ 臺北 中國國民黨黨史館藏:「吴公幹档·總理委任吴公幹等為上海各分部部长狀」(館藏号一般051丨305)。関于上海第一分部的人员配備見臺北出版的「中華民國國父實録」第四二三六頁。
  6. ^ 臺北 中國國民黨黨史館藏:「吴公幹档·總理委吳公幹為宣傳員」(館藏号一般051丨151.42)。
  7. ^ 臺北 中國國民黨黨史館:「吴公幹檔·吴公幹撫䘏案」(館藏号會6.7丨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