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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為法: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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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為法'''({{lang-sa|{{IAST|saṃskṛta-dharma}}}}),佛教術語,指受到因緣變化而出現、變化及消失的法。與無為法共同構成[[一切法]]的兩大分類。
'''有為法'''({{lang-sa|{{IAST|saṃskṛta-dharma}}}}),佛教術語,指會隨[[因緣]]變化而出現、變化及消失的[[ (佛教)|法]],故也叫'''缘起法'''。與[[無為法]]共同構成[[一切法]]的兩大分類<ref>玄奘譯《解深密經》卷1:「解甚深義密意菩薩,告如理請問菩薩,曰:『善男子。一切法者,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ref>

==字源==
==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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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論==
==概論==

有為法指的是由[[五蘊]]形成的法<ref>玄奘譯《阿毗達摩俱舍論》卷1:「何謂有為?頌曰:又諸有為法,謂色等五蘊,亦世路言依,有離有事等。」</ref>。有為法的特徵──有為[[法相|相]](梵語:saṁskrta-lakṣana,巴利語:saṅkhata-lakkhaṇa),在[[說一切有部]]是具備生jāti、住sthiti、異jarā、滅anityatā四相,在[[南傳上座部]]是生uppāda、住ṭhiti、滅bhaṅga三相,換言之,一切有為法具備[[无常 (佛教)|無常]]這個[[共相 (佛教)|共相]]<ref>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3:「一切有為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為共相。」</ref>,從生起、住立至衰敗、壞滅。

一切有部將有為法又分成色、心、心所與不相應行四者。

有为法依不同部派或宗派,有不同的分类。

===三有為法===
三有為法,指[[色法]]、[[心法]](心心所法)與非色非心法(心不相應行法),又稱[[三聚]]法<ref>《大乘義章》卷2:「三有為者,所謂色、心、非色非心,三聚法也。質礙名色,慮知曰心,不相應行違返前二,名非色心。此之三種,同名有為。」</ref>。

===说一切有部===
[[说一切有部]]立四大类共七十二种有为法:

#色法,11種。
#心法,1種。
#[[心所]],46種。
#[[心不相应行]],14種。

===唯识宗===
[[法相唯识宗]]以[[五位百法]]前九十四种法爲有為法,後六種爲[[無為法]]。

==参见==
*[[无为法]]
*[[五位百法]]
*[[ 五位七十五法]]

==註釋==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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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佛教阿毘達摩術語]]
[[Category:佛教哲學]]
[[Category:佛教術語]]

2021年9月6日 (一) 07:16的最新版本

有為法梵語saṃskṛta-dharma),佛教術語,指會隨因緣變化而出現、變化及消失的,故也叫缘起法。與無為法共同構成一切法的兩大分類[1]

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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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的梵语saṃskṛta,字面為「聚集一起、建立、形成、完成」等,可理解为“有行为”;擁有「為」這個特性的法,稱有為法[2]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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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為法指的是由五蘊形成的法[3]。有為法的特徵──有為(梵語:saṁskrta-lakṣana,巴利語:saṅkhata-lakkhaṇa),在說一切有部是具備生jāti、住sthiti、異jarā、滅anityatā四相,在南傳上座部是生uppāda、住ṭhiti、滅bhaṅga三相,換言之,一切有為法具備無常這個共相[4],從生起、住立至衰敗、壞滅。

一切有部將有為法又分成色、心、心所與不相應行四者。

有为法依不同部派或宗派,有不同的分类。

三有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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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為法,指色法心法(心心所法)與非色非心法(心不相應行法),又稱三聚[5]

说一切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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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切有部立四大类共七十二种有为法:

  1. 色法,11種。
  2. 心法,1種。
  3. 心所,46種。
  4. 心不相应行,14種。

唯识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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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唯识宗五位百法前九十四种法爲有為法,後六種爲無為法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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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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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玄奘譯《解深密經》卷1:「解甚深義密意菩薩,告如理請問菩薩,曰:『善男子。一切法者,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
  2. ^ 大乘義章》卷2:「為是集起造作之義,法有為作故名有為。」
  3. ^ 玄奘譯《阿毗達摩俱舍論》卷1:「何謂有為?頌曰:又諸有為法,謂色等五蘊,亦世路言依,有離有事等。」
  4. ^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3:「一切有為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為共相。」
  5. ^ 《大乘義章》卷2:「三有為者,所謂色、心、非色非心,三聚法也。質礙名色,慮知曰心,不相應行違返前二,名非色心。此之三種,同名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