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詹: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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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詹'''({{bd|274年||326年|9月8日|catIdx=Y}}),字'''思遠'''<ref>《[[宣和書譜]]》誤作詹思遠</ref>,[[汝南]]南頓(今[[項城市]][[南頓鎮]])人。曹魏[[侍中]][[應璩]]之孫,[[应秀]]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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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詹幼孤,為祖母所養。十余歲時,祖母死去,應詹因悲痛過度,走路用拐杖。後由族人共養,委以資產。長大後以文章著称,气度非凡。司徒[[何劭]]稱他:“君子哉若人!”曾擔任太子的教師。[[韦泓]]“親屬遇饑疫並盡”,至洛陽,依託應詹,“詹與分甘共苦,情若弟兄”<ref>《晉書·應詹傳》</ref>,這是成語「分甘共苦」的典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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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愍帝]]时,應詹督導南平(今福建南平市)、天门、武陵三郡军事,天下大亂,詹境獨全。時百姓有歌曰:“拯我涂炭,惠隆丘阜,润同江海,恩犹父母。”建兴三年,[[陶侃]]与[[杜弢]]相攻,杜弢屡败,杜弢寫信給应詹,自言与詹“共讨乐乡,本同休戚。后在湘中,惧死求生,遂相结聚。倘以旧交之情,为明枉直,使得输诚盟府,厕列义徒,或北清中原,或西取李雄,以赎前愆,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 |
[[晉愍帝]]时,應詹督導南平(今[[福建]][[南平市]])、天门、武陵三郡军事,天下大亂,詹境獨全。時百姓有歌曰:“拯我涂炭,惠隆丘阜,润同江海,恩犹父母。”建兴三年,[[陶侃]]与[[杜弢]]相攻,杜弢屡败,杜弢寫信給应詹,自言与詹“共讨乐乡,本同休戚。后在湘中,惧死求生,遂相结聚。倘以旧交之情,为明枉直,使得输诚盟府,厕列义徒,或北清中原,或西取李雄,以赎前愆,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于是应詹把杜弢的信,转呈给司马睿,并为流民请愿,“宜命使扶纳,以息江、湘之民!”司马睿遂派前南海郡([[广东]][[广州市]])郡长[[王运]],前往接受杜弢投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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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敦]]之亂平定後,以功封观阳侯、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刺史。咸和 |
[[王敦]]之亂平定後,以功封'''观阳侯'''<ref>《點校本校勘記》:觀陽伯應詹卒 斠注:明紀及詹傳並作「觀陽縣侯」。按:明紀封賞諸人,應詹與郗鑒同,郗鑒爲縣侯,詹亦應爲縣侯。疑此誤。御覽二百引晉中興書作「觀寧侯」;雖誤「觀陽」爲「觀寧」,然作「侯」不作「伯」,亦可證。</ref>、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刺史。[[咸和 (東晉)|咸和]]元年七月癸丑日(326年9月8日)卒<ref>《晋书·成帝紀》和《資治通鑑》作咸和元年:「秋七月癸丑,使持節、都督江州諸軍事、江州刺史、平南將軍、觀陽伯應詹卒。」點校本校勘記:「 以咸和六年卒 成紀、《通鑑》九三俱云其卒在元年,「六」疑「元」字之形近誤。」</ref>,享年五十三歲。册封镇南大将军,仪同三司。谥曰'''烈'''。有文集三卷<ref>《隋書經籍志》注有鎮南大將軍應瞻集五卷</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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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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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詹有二子,應誕居江西宜黃,應玄隨父至婺,留居永康大田(浙江省永康市芝英鎮)。太和三年([[368年]]),應誕將應詹靈柩從永康大田遷葬錢塘赤水鄉<ref>《英閣譜志》</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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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玄]]官至散骑侍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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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誕]]歷六郡太守、龍驤將軍,追贈冀州刺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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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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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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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書]]》 |
* 《[[晉書]]·[[s:晉書/卷070#應詹|應詹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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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晉朝政治人物|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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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3日 (日) 11:03的最新版本
應詹(274年—326年9月8日),字思遠[1],汝南南頓(今項城市南頓鎮)人。曹魏侍中應璩之孫,应秀之子。
生平
[编辑]應詹幼孤,為祖母所養。十余歲時,祖母死去,應詹因悲痛過度,走路用拐杖。後由族人共養,委以資產。長大後以文章著称,气度非凡。司徒何劭稱他:“君子哉若人!”曾擔任太子的教師。韦泓“親屬遇饑疫並盡”,至洛陽,依託應詹,“詹與分甘共苦,情若弟兄”[2],這是成語「分甘共苦」的典故。
晉愍帝时,應詹督導南平(今福建南平市)、天门、武陵三郡军事,天下大亂,詹境獨全。時百姓有歌曰:“拯我涂炭,惠隆丘阜,润同江海,恩犹父母。”建兴三年,陶侃与杜弢相攻,杜弢屡败,杜弢寫信給应詹,自言与詹“共讨乐乡,本同休戚。后在湘中,惧死求生,遂相结聚。倘以旧交之情,为明枉直,使得输诚盟府,厕列义徒,或北清中原,或西取李雄,以赎前愆,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于是应詹把杜弢的信,转呈给司马睿,并为流民请愿,“宜命使扶纳,以息江、湘之民!”司马睿遂派前南海郡(广东广州市)郡长王运,前往接受杜弢投降。
王敦之亂平定後,以功封观阳侯[3]、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刺史。咸和元年七月癸丑日(326年9月8日)卒[4],享年五十三歲。册封镇南大将军,仪同三司。谥曰烈。有文集三卷[5]。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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