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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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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2021、Sanmosa:​ // Edit via Wiki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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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gida520 ===
* '''{{vandal|1=Bagida520}}'''
* {{pagelinks|1=2023年別爾哥羅德州襲擊}}
* 不顧[[Wikipedia:禁制紀錄|正在執行(2023.05.02-2023.06.02)的俄烏衝突主題編輯禁制]],自行編輯[[2023年別爾哥羅德州襲擊]]。Bagida520曾在[[Template:2022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信息框]]執意加入[[敘利亞]]等為參戰方發動編輯戰而被禁制,其編輯後被回退。合理懷疑Bagida520也利用IP進行編輯以繞過禁制,如[[Special:Contributions/202.39.28.136|202.39.28.136]]於其被禁制後的2023-05-16開始活躍,2023-05-23後僅在俄烏衝突主題活躍,於2023-05-26在[[Template:2022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信息框]]加入相似內容,可能與Bagida520有關。
* 发现人:[[User:零醇|零醇]]([[User_talk:零醇|留言]]) 2023年5月26日 (五) 01:34 (UTC)
* 处理:<!-- 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針對提報的意見請放在下一行 -->

=== Djhuty ===
=== Djhuty ===
* '''{{vandal|1=Djhuty}}'''
* '''{{vandal|1=Djhuty}}'''

2023年5月26日 (五) 01:34的版本

提报需要管理员关注的用户不恰当行为
  1. 破坏编辑战滥用傀儡等用户不当行为应分别至WP:AIVWP:ANEWWP:SPI提报。
  2. 如果您发现了不当行为,请使用适当模板警告违规用户
  3. 如果您的警告无效或对方已经严重违反了有关方针和指引,请点击“举报不当行为”按钮进行举报,并在表单中描述被提报人有何不恰当行为,最新的报告应放在本页最顶端
  4. 请在举报不当行为时,清楚地指出用户名、发生不当行为的页面及双方争议的情况,必要时并提供页面前后的差异链接,以便管理员尽快处理。
  5. 如果您没有维基百科帐号,或者不清楚如何操作,请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zh-hans@wikimedia.org,并将您遇到的情况描述清楚。
  6. 管理员实施禁制后,请更新禁制纪录此工具可用以协助查核用户互动情况。
  7. 如阁下用户名列于下方,并认为对方亦有不当,请于同一章节提出,将对方用户名并列于标题,并以顿号分隔,毋须开设新提案。敬请合作。

当前的不当行为

Bagida520

Djhuty

我不确定这样对不对,但下方讨论已有初步结果,若觉得不妥应当合并,则并入下方讨论

1.“斯卡罗”页面曾于2021年2月20日被送交存废讨论(并入琅峤十八社):
2. 原“斯卡罗”页面由我提出存废复合请求程序,讨论结果为还原:
3. Djhuty于斯卡罗人讨论页面中以讨论,以“建议该条目转写以人群为主,因斯卡罗族目前尚有争议的,建议命名为斯卡罗人”方式,提议重新将“斯卡罗”页面部分内容并入其自创页面“琅峤十八社”,并保留“斯卡罗人”页面,只保留人的部分(内容被大量删除)。
4. 之后经过一系列的编辑战与拢长讨论,在存废讨论重新决议,确定只保留“斯卡罗人”,
以Djhuty“斯卡罗是人群为主”的概念,比照“罗马人”条目处理。
5. 本人于“斯卡罗人”条目中,加入原Djhuty主张之“人或一群人”等概念补充,数次遭到Djhuty破坏,可见斯卡罗人页面修订历史:
2021年10/8日至少一次,经我于2021/10月9 9:09提醒请勿破坏内容(详见点6),Djhuty继续在以下时间点破坏该条目
- 2021年10月9日 (六) 16:09‎
- 2022年1月29日 (六) 13:50‎
- 2022年5月31日 (二) 16:22‎
- 2022年6月30日 (四) 15:52‎
- 2022年7月12日 (二) 03:19‎
- 2022年8月30日 (二) 09:03
6. 本人于2021/10月9 9:09左右于Djhuty个人页面提醒他请遵照当初“合并条目”、“移动条目”的原则勿破坏页面,
其在2021/10/9 09:19即破坏该留言,留下不完整的片面讨论,违反现行维基方针。
‎7. Djhuty于本人个人页面留言“不要骚扰人家啦”、“人家就是不挺你啊。可怜。”、“隔壁家很有学问的老王(留言)”、“十岁就会编WIKI的可爱小妹妹(留言)”等嘲讽语气:当时的讨论页

2021年10月8日 (五) 15:34 (UTC)本人提醒他“也请您不要骚扰别人,发脾气很难看”,Djhuty继续于2021年10月8日 (五) 15:50、2021年10月11日 (一) 04:22 (UTC)继续在本人讨论页留言,并几乎全部为嘲讽内容。

  • 8. 今年五月稍早,我发现我在Djhuty讨论页的留言被改成只剩片面字词,不符合保留原则,故将其还原,Djhuty数次回退回删除剩下一半的状态,造成今天这个问题。
综上所述,本人正式在此提出举报以下行为,
1. 擅自修改、“斯卡罗”搬移条目内容至自创的页面,经Taigiholic讨论警告继续有意为之
2. 将较旧条目以存废讨论执行删除动作,保留自创的新条目(注意此时的条目性质相同)
3. 在“斯卡罗”存废讨论覆议为还原后,利用行政程序将“斯卡罗”内容继续删去及改名“斯卡罗人”,仅保留自己要的“人”的版本。
4. 数次违反当初合并主张“斯卡罗是一群人”的合并方针,将“斯卡罗人”条目中“一群人”的相关叙述蓄意破坏。
5. 径自在自己讨论页留下片面讨论,让原讨论完整性遗失,违反现行的保留方针(这里声明,以本人为例,我本人从头到尾都遵守这个原则,讨论页完整保存纪录)
以上整个脉络来说,整体的行为就是将维基改造成他想要的版本,通过各种行政手段及非正常操作达成,包含维基条目及讨论页面。

“当前”的不当行为-Djhuty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7:07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Djhuty

  1. 游戏维基规则、违反文明礼仪:将移除用户明显破坏讨论页面的行为选择性引用方针条文部分称之为不当编辑他人意见,进而对涉事用户作出鲁莽指控,合理化破坏页面之行为。
  2. 对个别用户进行人身攻击将本人的言论称之为“发表圣母言论”且无缘地指责本人是“演双标”。其称我执着于他并未善意推定,而对Djhuty的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但事实上被提报人早已指出了这点,我只是认为针对Djhuty没有重复的必要,并不是双重标准。此类言论亦违反假定善意,本人提醒过,被提报人拒不接受,仍未停止类似行为。请社群予以公论。谢谢。

敬爱的Djhuty先生, 擅自破坏他人的留言造成讨论不完整是一个不当的行为, 您不可以将别人的讨论擅自修改成不完整的版本,让讨论看起来对自己有利,包括但不限于留言、讨论乃至于您修改的标题。 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0:01 (UTC)[回复]

这点您跟U:LuciferianThomas说吧,我和他做了同一样事情,甚至全维基的不知多少用户都曾在自己讨论页以各种不同理由删除他人留言,何况Eszerfrm您的留言被我视为“不当内容”,依法删除。若您对我的合法权利有意见首先请改WIKI方针。--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0:20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所引用的内容并无违反任何维基百科的留言方针,
另外,也就引用当时您本人的讨论而言,若您说这是不当内容,代表着您判定您当时的讨论内容是不当的吗?这点明显不合理。
对了,请不要用一个不合现在维基百科“删改他人未有攻击行为留言”这一方针的理由告诉我您做的行为是正确的。
另外,比例原则并不适用于“违反维基原则”这一行为上,别人“有这么做”,不代表您“可以这么做”。--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06 (UTC)[回复]
您先别急,我们先看U:LuciferianThomas的主张和他的行为不符一造成的问题后续。他自己可是删了一个“个别没有攻击不文明”的留言[4]。--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20 (UTC)[回复]
您大可继续WP:ICANTHEARYOU无视OWNTALK中“一整串”跟“个别”的差别。--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2:24 (UTC)[回复]
您的意思是说“一整串”没有攻击不文明之留言可以删除,而“个别”没有攻击不文明之留言不能删除??您要不要看一下你自己在说什么。--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31 (UTC)[回复]
你要不要看看你自己在说什么?WP:OWNTALK该句全文“用户可以一整串的讨论移除移除一个讨论中个别没有攻击不文明等不当内容的留言会构成歪曲讨论”,很难理解?--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2:40 (UTC)[回复]
附上我当时提出添加这条方针条文的修订提案链接Wikipedia_talk:讨论页指引/存档2#WP:OWNTALK、WP:PUT的修订以及该次修订的案例依据Special:Diff/67451517中管理员判决:您有权利移除您讨论页上的讨论,但这仅限于整个讨论一起移除在留言没有攻击不文明等不当内容时,从讨论串中单独移除某个用户留言将视为歪曲讨论而违反Wikipedia:讨论页指引--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2:42 (UTC)[回复]
是的,因此您的主张可以总结为【“一整串”没有攻击不文明之留言可以删除,而“个别”没有攻击不文明之留言不能删除。】,您扭曲条文,明显明显违反WP:GAME中的【试图强行曲解方针,或者无视社群惯用标准,强行使用自己全新的解读作为“适用标准”】--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45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我这里正事向您提出举报,
@Djhuty先生预以非您且非我的意见,在警告及未经讨论后自行将“未违反维基讨论页原则”的留言声明要自行整串删除,包含其余原保留至最迟5/22日的其余留言,这点请您再与相关人员提报明察,谢谢。
另外,就@Djhuty非事实的举报,我已经被另一位维基百科管理者因此警告,这点我因此蒙受破害。--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25 (UTC)[回复]
好的,正合我意,我现在就依据您订的指引,我立刻全删了Eszerfrm的留言。--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50 (UTC)[回复]
我从来没有说你不可以将一整个讨论移除啊,是你自己坚持抓住一个点后无视另一个点而已。--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2:53 (UTC)[回复]
感谢您的建议,@Eszerfrm别再烦我了。--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55 (UTC)[回复]

等等,路西法若你还是指控我违反指引,麻烦请您不当行为撤案,因为您是用21年11月修订的版本再指责我删除Eszerfrm留言之事,但此事发生在21年10月[[5]],“您这是用清朝的剑斩明朝的官”,wiki指引不具有追溯能力。-- 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16 (UTC)[回复]

2023年5月22日 (一) 03:39 (UTC)我的留言:阁下后续回退被提报人的编辑(包括我留言中所列出项目)明显是2023年5月作出的编辑,即使是重复提案前的行为亦为提案生效后所作出的行为,即应受该条管辖。--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3:43 (UTC)[回复]
不是的,我删除Eszerfrm留言之事从21年10月起就发生,这是持续性的,并不是行为中止。--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55 (UTC)[回复]
若您认为此事行为中止,属于新事件。很抱歉那我在5/3的回退行为是符合您说的,我把Eszerfrm全部回退,不存在部分删除问题。如同您在自己讨论页做的行为一样[6]。--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58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等等,我留下这段留言是02:45(UTC)[7],还没看完你的提供的证据,你就在仅在02:49(UTC)就又增加控诉我的不当行为[8],这间格仅差4分钟。而待我看完你的提供的证据[9],并在02:50(UTC)、02:55(UTC)开始做出一连串正面回应[10][11],并在02:57(UTC)撤销对您的控诉[12],重头到尾仅有12分钟,本人自认有即时回复讯息,请您撤销对我所有指控。--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52 (UTC)[回复]
阁下N则留言中反复以错误的方针指引理解,无端指控我扭曲方针指引,然后一个删除线就能卸除所有责任吗?请停止你理所当然的态度,连最基本展现改善意愿,例如承认错误指控、表明不会再犯或一句真诚的道歉等都完全没有,反而不断在抓程序、拿我来跟你比较,如何理所当然觉得我必须撤销对你的指控呢?--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4:20 (UTC)[回复]
这两回事。我现在仍觉得您违反WP:GAME,因为您是用21年11月修订的版本再指责我删除Eszerfrm留言之事,但此事发生在21年10月,“您这是用清朝的剑斩明朝的官”,wiki指引不具有追溯能力。若2023年5/3行为属于独立新事件,很抱歉那我的行为也符合新指引,因我未部分删除Eszerfrm在5/3的留言,而您身为新指引提议者,滋意扭曲方针指引,屡劝不改,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明显WP:GAME。--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5:16 (UTC)[回复]
所以你今年数次进行部分编辑只留一部分当年的讨论,就符合您当年行为一个月后的新规则吗?显然不是吧。
事实上您在这一次做的所有行为都不符合新的规定,只留了一部分当时的讨论不是吗?
我在这篇讨论提醒中也明确指出我不会再对您这讨论页做回退的行为,不是有意破坏为之,不要故意曲解、任意引用条款,说我知法犯法,
您今年的所有行为都是不符合“修改部分留言的原则”的,请知悉。--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5:49 (UTC)[回复]
对了,您当年把斯卡罗页面保留这件事加以废除,合并进琅桥十八社时,维基人@Kolyma用的就是后令优于前令(后法优于前法)原则,将该页面以新令废除。
您于今年所做的“部分留言删除”的动作即是违反了后法(早在你今年删改的几年前的新法),
请知悉。--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6:02 (UTC)[回复]
你这岂不是单纯闹事不?我从头到尾未曾提及过“2021年10月”,多次指出的版本差异全是2023年5月(本月,更是多次粗体强调2023年5月)做出的不当删除,你哪来说我指控你2021年10月的删除不当?我哪句说你2021年10月的删除不当了?Special:Diff/77085409这则我多次链接的不当删除发生在今年5月3日,你自称5月3日没有删除Eszerfrm留言,这不是摆明在说谎是什么?留言是来自什么时候的不重要,你删除的实际就是5月3日,请停止撒谎。--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6:09 (UTC)[回复]
详请请看互助客栈,您似乎没发现您的主张会引起新型破坏问题,因此无法按照您的主张去执行。--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6:24 (UTC)[回复]
现在更清楚了,很明确我在5/3回退行为合情合法,因为Eszerfrm已属破坏(已被破坏判处[13]),Eszerfrm留言不受保护。是您兹意扭曲指引,明显WP:GAME。--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23:15 (UTC)[回复]
当我说明wiki指引不具有追溯能力,不可追溯2021年10月之事,您说这是今年5/3的问题。但当我拿今年5月3日内容来说明,您又提这事跟2021年10月之事有关[14]。请问你倒底选哪一个,您在这里说无关,却在互助客栈说又跟2021年10月有关,如您说【证明Eszerfrm所恢复的留言内容显然与讨论主题有关联】。您依旧持续WP:GAME。--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7:34 (UTC)[回复]
还想抵赖,
你今天打算做的整段删除留言的行为,已违反今天的规则,你所删除的地方并没有违反任何指引跟原则,没有任何攻击行为在内。
@LuciferianThomas,这里我正式请您细察他今日的不文明行为,并且作对应的处理。
其违反当初合并版面时自己提出的讨论,蓄意数次破坏斯卡罗人的页面,在我对Djhtuy讨论页留言后,蓄意删除自己参与讨论的留言,
今天明确则要将其余未违反任何维基讨论原则的留言全数删除,
请细察,谢谢。--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4:10 (UTC)[回复]
整段删除没有违反规则。--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4:11 (UTC)[回复]
那么其违反合并维基版面时,数次将已达成共识之“斯卡罗人”的“人”的补充叙述蓄意破坏,经我提醒之后仍然存在此行为,
今日则将我针对这一行为的讨论整段相关讨论整段回退,
其违反“斯卡罗人”版面合并决议的方针,并且有意为之,将相关讨论进行回退、数次破坏版面,
请明察。--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4:17 (UTC)[回复]
用户有权删除自己用户讨论页上的整则讨论,但如同WP:TPG所提及,“这些评论总是可以从页面历史中被检索”,删除了并不代表讨论或留言无效。我仅针对该用户在用户讨论页上的删除行为作出分析,删除的讨论内容连带关联什么事件非与本案有直接关系,请至互助客栈等发起相关讨论。--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4:23 (UTC)[回复]
此一留言即是当时其回退留言之行为之讨论,光是今年就数次删除该页面的文字内容,
并且是在我于讨论页与其讨论之后这一行为并未停止,我不知道我能从互助客栈能得到什么帮助,Djuhy身为资深维基使用人运用讨论的方式将两个不同的页面合并,却在此一合并后将合并相关讨论原则叙述部分数次删除,并且在我在他的页面提出讨论之后继续为之,现在他将这个讨论进行整段回退,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进行救济,
其违反自己当初合并页面的讨论原则我也不知道怎么办--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4:34 (UTC)[回复]
我很难理解LuciferianThomas一次又一次重复车轱辘话为明显的破坏行为争辩到底为了什么。也自然,我理解他因被人指出游戏维基规则后,可能是想附加一项对另外两人的指控让自己的心里好过一些:因此在道德层面,我原谅他的这类无理行为。但真就这个提报,为避免误导,我想我需要再一次指出他这个提报的谬误所在:
  • 公然说谎:他在指控中说我“引述了“恶意加入过多重复的、无意义的内容”却完全没有解释如何“重复”“无意义”,属于明显的baseless accusation;”:但我本人的原始留言解释了,其却视而不见“Eszerfrm错贴Djhuty移除的旧年言论与讨论时间不符、无关当前讨论、且极为冗长”先不论我这一番论证的合理,他能在我有解释的情况下还能说我“完全”没有解释,要么他根本没仔细看我留言(大约也可以用他的话称之为选择性失聪或者失明,依本人浅见,可能还有“选择性失言”的成分[开玩笑的]),要么他在公然说谎,混淆社群。Eszerfrm的行为相当于在不当的地点贴了不当的内容,将其移除为回退破坏行为。
  • 游戏方针:这位阁下持续说我们选择性无视他的意见,并以此为由让自己的扰乱看起来是我们无理取闹的结果。既然您还是不能理解我的立场,那我现在要明确地说,您的意见在我看来没有参考的必要;这并不是说我不知道您指的什么意思,但就Eszerfrm之行为依第一点的论证,本就是与时间不符、无关讨论、极为冗长的留言的复制属于破坏他人用户页面之行为。那么,这件事情就是很简单的回退破坏而已。并没有不当编辑他人留言的地方。还是说,您认为“破坏”不是“不文明”的范畴,所以不能回退么?喔,对了,或许你还真的这么以为。因为你说过:“[...]内容没有攻击或不文明字眼就不符合移除的条件。”请问到底谁在扭曲方针指引?我不得不说,你对这一条的理解十分神奇要比你一个月前给我讲的那个笑话神奇多了。——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3日 (二) 06:47 (UTC)[回复]
另,我为什么说他是“鲁莽指控”是因为他的行为显然是不经思考地不当引用条文,并持续认为自己的行为没错。也就好比一个律师在举证时,轻率地引用法条对方看起来是有罪的,但只要仔细思考就知道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说句不客气的,我认为我称之为“鲁莽指控”而非“故意陷害”还算慷慨了。--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3日 (二) 08:53 (UTC)[回复]
请问,我想就其他项目正式提报其他事项,是要重新开一个新题目吗?谢谢--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3:08 (UTC)[回复]
这边我就这位维基人另外开了新的题目,若有不妥再另外并入这边,谢谢--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7:22 (UTC)[回复]

阿南之人

Chin2021、Sanmosa

感谢搬运。我对于搬运操作没有意见。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2日 (一) 07:44 (UTC)[回复]
  • 完全看不出以上举报有任何合理性,纯粹打压不同意见,制造寒蝉效应,以保障言论自由。我只是就该处的留言质疑条目中立性,并以此为理由投下反对票(因反对票需要理由),没有直指任何人违反WP:中立的观点或举报。至于google部分我搜索了"错那市",没有发现任何可靠来源提及领土争议。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7:51 (UTC)[回复]
  • 那个条目只有3个泰文来源,我看不懂泰文,不会指控他们违反WP:中立的观点。我只是以条目编辑者在那里的发言("如在泰国,打压政敌的方式千万种,包括但不限于污名化、假藉王室之名狐假虎威、后门政变、非法禁锢、安插莫须有指控等等,但事实证明如此不民主、不光彩的政治打压是定然不得民心的"、"如果泰自豪党依旧偏帮军政府的话,应该用不着,但如果泰自豪党反水,那就有好戏看了。")质疑他能否以中立的观点编写条目,并投下反对票(因为反对必须有理由)。那只是一个反对DYK 的理由,并不是指控或举报,不构成任何不当行为。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8:28 (UTC)[回复]
    @AINH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2日 (一) 07:56 (UTC)[回复]
    他在条目中直指“共产主义者”是污名也确实不算中立描述。--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22 (UTC)[回复]
    针对他所谓的"“错那市”的DYK扭曲事实"指控,我用条目中提到的"错那市"搜索,所以没有结果,要用"错那县"才有资料。这也证明了他的"扭曲事实"指控不实,因为我真的找不到。无论如何,这也不构成任何不当行为,他的指控纯属诬告。--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8:53 (UTC)[回复]
  • User:Fumikas SagisavasUser:Sanmosa违反维基百科:维基霸凌中的不实指控。我不敢要求资深用户受到任何处罚,我只希望他们就对我的不实指控道歉。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04 (UTC)[回复]
    你能够将实际上只做了搬运工作的Fumikas Sagisavas这样拖下水,足见指控不可能不实。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2日 (一) 09:37 (UTC)[回复]
    他说的"被提报人的行为游离在规则边缘的灰色地带"、"你自己不反思自己的问题所在,就知道责怪别人瞎告状,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和搬运行为显示他认同你的指控,对我造成困扰,所以理应道歉。--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43 (UTC)[回复]
    如果任何用户真的需要为了批评你的这种不当行径而道歉,我看这中文维基百科也不值得任何人参与了。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2日 (一) 09:48 (UTC)[回复]
    我上面的回应已解释了我没有不当行为,而你不作反驳,只不断以莫须有罪名指控我,到处说我是"扰乱惯犯"。而且你说的我"扭曲事实"确实是抹黑。请道歉以解决此事!--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0:03 (UTC)[回复]
    也许我的"错误"就是反对你的DYK。--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0:03 (UTC)[回复]
    User:Fumikas Sagisavas看上去是有参与管理工作的,如果做错事不道歉,何以服众?在现实生活中打扰到别人也会说句不好意思,何况是对人作出不实指控?--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0:15 (UTC)[回复]
    我只是告诉你你可能需要反思你为什么会被人举报,当然至于你是不是清白的,会有专门的调查人员审理你这个案件。--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2日 (一) 10:31 (UTC)[回复]
    你的用语很明显不是说我"可能需要反思",而是直指我有问题。希望管理人员不会官官相护。--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0:49 (UTC)[回复]
    做错事不要紧,最重要是要认错反省,不然对整个团队都有影响。--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1:01 (UTC)[回复]
    @Chin2021:需注意您那句话本身是诉诸人身,并不是合理的反对理由。——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1:23 (UTC)[回复]
    反对理由合不合理自有该处的管理员判断,这不构成破坏/不当行为,他到处指控我"扭曲事实"和"扰乱惯犯"很明显抹黑,要求他道歉很合理。而且我有举实例说明我为什么质疑他的中立性(他在条目中直指“共产主义者”是污名)。注意,我只是质疑,并没有指控或举报他违反WP:NPOV。--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1:34 (UTC)[回复]
    WMLO 请你公正的给个意见,我依条目名称google"错那市",找不到领土争议的可靠资料(因为相关资料用"错那县"),这算是扭曲事实吗?以此指控别人"扭曲事实"和"扰乱惯犯"恰当吗?如果有人用这两个词语说你,你会感到被冒犯吗?我只要求他就此道歉,不求处罚,这过分吗?--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1:59 (UTC)[回复]
    如果站在我个人的立场思考的话,我确实会感到冒犯。我仍然不建议在讨论激烈时使用“扰乱惯犯”这类贬义的词语指控别人,毕竟这对讨论没有什么好处。扭曲事实的话,属于一种严厉的指控,如果事实上有领土争议,而您说没有,那我想别人说这个是“扭曲事实”可能是恰当的。
    当然,Sanmosa语气其实可以平和些,但以此为由否定您的不当行为是不行的。至于您之前在经济提要的留言,一开始的这句“上面用户的留言给人感觉是藉本条目表达政治观点,违反中立性,也令人怀疑本条目是否中立客观地编写。”我仍然认为您的指控并不恰当,因为您是针对提报人的语气从而推定出条目有损,并以此投反对票是对人不对事。而那句“共产主义者”是否是污名,我没有学过泰语,因此没有发言权。但我想我们没有比泰语维基百科的友站人士更懂相关来源的诠释@Chin2021@Sanmosa,因此我等等会去友站咨询这个问题。请您们稍安勿躁。——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2:12 (UTC)[回复]
    我已经解释了为什么我搜索找不到领土争议,而他不肯就"扭曲事实"和"扰乱惯犯",对吗?就算他在听我解释前认为我"扭曲事实",但事后了解到是搜索用语问题,也应该为之前的错误严厉指控道歉吧?--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2:23 (UTC)[回复]
    如果我在1932年经济项目纲要DYK的发言对你们造成冒犯,我愿意就此道歉,但我说的"违反中立性"并不是指违反WP:NPOV,而是说政见不中立,不能客观编写条目(例如反对派不能客观评价执政党的表现,但不是贬低任何一方)。我认为在评选DYK时发表政治意见确有可能令人有不中立的观感。这里是中文维基,条目编写应该依照现在中文世界的观念,而不是用某时代泰国的观念,例如编写古代历史时不会用男尊女卑/白人至上/殖民主义者观念编写,我用"“共产主义者”是污名"质疑中立性并没问题。周恩来、邓小平、哲·古华拉等也是共产主义者,受到广泛尊重,不应用政见否定他人。重复一次,我只是质疑,不是指控,因为我看不懂那三个泰文资料。反对理由是否合理应有该处的管理员判断,这也不构成破坏/不当行为--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2:32 (UTC)[回复]
    我针对“共产主义者是否为污名”咨询了一下友站意见,可见DYK讨论。虽然Sanmosa君的写法很难说是违反NPOV,但可能会造成歧义。比方说,文革时期的某个人因被指控是“国民党人”而被迫害,很难说他们是“污名其为国民党人”,这是会造成歧义的(即使没有歧义,也有地域中心的可能);如果称之为“国民党反动派”或“通过指控其为国民党人,对其污名化”应该没有什么问题。——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8:06 (UTC)[回复]
    所以你也认同中立性有可争议的地方吧。我并不是指控他违反NPOV,只是质疑中立性并以此反对DYK,至于理由是否合理由该处的管理员判断,但这不构成任何破坏/不当行为。--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21 (UTC)[回复]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我建议你重新看一次他的留言,我感觉他在故意曲解你的意思。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4:58 (UTC)[回复]
    @Chin2021:如果您是单纯认为“污名为共产党人”违反NPOV,我到不认为这个意见的发表有什么问题。可是您一再坚持事一开始的那句话没有不当行为,我就认为有点问题了。街灯君认为您的言论没有直接违反人身攻击——但请注意这,不意味着是合适的意见。诉诸人身诉诸动机,本质是一种逻辑上的谬误,既然是谬误,那自然不能构成有效的反对理由。如果您持续坚持这点,我个人仍然认为构成不当行为。我是建议您划掉一开始涉对主编动机的理据,并以别的,正当的反对理由替代。——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4日 (三) 11:21 (UTC)[回复]
    街灯君已确定我的投票有效,这里并不是讨论DYK提名的地方,所以我不作回应(不过街灯君在该处的回复可反映我的想法:"后续的意见已可证明此理由实质上有引伸到内容可能潜在的问题")。我也说了由于Sanmosa的恶意抹黑,我不会再回复/编辑该DYK提名,以免将该处变成吵架地方。谢谢你的热心意见。--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1:31 (UTC)[回复]
  • 严正声明: 我要求User:Sanmosa就四处抹黑我"扭曲事实"和"扰乱惯犯"这两个严厉的指控,损害我的名誉道歉并澄清,以解决此事。如果他坚持不道歉,请管理员对他处罚,谢谢。

我认为Chin2021对现行维基百科方针指引的理解存在严重错误,且其坚拒承认其错误。有鉴于其已非初犯,请管理员采取可使其技术上消停的手段以制止其不当行径。我之前连某管理员诉诸人身的不当言论也能正面面对,我不可能在这时候忍气吞声、蒙受不白之冤。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3日 (二) 12:45 (UTC)[回复]
既然他拒绝就对我的恶意抹黑道歉,请管理员作出处理。请注意他的封禁纪录极多,并非初犯。--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12:50 (UTC)[回复]
我觉得你上面对我的一切指控都是凭空忆测。“政见不中立,不能客观编写条目”简直是离谱至极的观点,一来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绝对中立的政见,按Chin2021这种如此荒谬的想法,中文维基百科没人能够写条目,二来条目本身是否中立客观仅取决于其内容行文,我此前从未听闻有不看条目、单凭对条目编者政见的忆测直接判断条目本身是否中立客观。你如果不能意识到或拒绝意识到这两点的话,这是非常危险的。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4:57 (UTC)[回复]
大家如果想快速弄清楚道理到底在何方,那我就在这里问两个问题:比里·帕侬荣的社会地位是否因被当时的暹罗政府指控为“共产主义者”而有所下降?政府或政治人物故意作出某种行为使某人的社会地位下降是不是“污名化”?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很明显都是“是”的,因此很显然地暹罗政府指控比里·帕侬荣为“共产主义者”意在污名化比里·帕侬荣,但是Chin2021认为我这种完全符合事实的描述“不中立”,并且意图不容许我根据事实编写条目,试问他这种行为真的合理吗?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11 (UTC)[回复]
我没有妨碍你编辑任何条目,我只是就DYK评审发表意见,而说人家在某事情上有政治立场并非冒犯行为(就如在现实社会上形容某人是泛蓝、泛绿、亲共或黄丝并非冒犯行为)。其他纯属条目讨论,并非不当或破坏行为。而你四处抹黑我"扭曲事实"和"扰乱惯犯"这两个严厉的指控,是严重的人身攻击,违反维基规定,并在沟通后拒绝道歉,所以管理员请予以处罚。--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5:27 (UTC)[回复]
容许我抄录一下你的原话:“上面用户的留言给人感觉是藉本条目表达政治观点,违反中立性,也令人怀疑本条目是否中立客观地编写”,你这句话的意思显然是在表示我可能存在的政治立场使致我不可能在编写条目时遵守WP:中立的观点方针,这难不成不算“胡乱指控”?我还可以对你这句话进行语法分析:“上面用户的留言给人感觉是藉本条目表达政治观点”是你臆想出来的因,而“令人怀疑本条目是否中立客观地编写”是你臆想出来的果,要是你臆想出来的因果论证真的成立的话,那我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声誉就会严重受损。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35 (UTC)[回复]
以上全属你的臆想,并非我的想法,我只是就DYK评审发表意见。我在上面已经说了"如果我在1932年经济计划纲要DYK的发言对你们造成冒犯,我愿意就此道歉"。管理员只须将心比心,判断"扭曲事实"和"扰乱惯犯"是否人身攻击。--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5:49 (UTC)[回复]
你能不能意识到你这种评审意见完全就是人身攻击?你如果只能给这种评审意见的话,那你倒不如不要给评审意见,不然你只会不断对其他人造成冒犯。如果这种人身攻击可以用一句道歉来揭过的话,我心里是一万个不服。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53 (UTC)[回复]
我并不认为说人家有政治立场是人身攻击,而且我有举实例说明我为什么质疑中立性(条目中指“共产主义者”是污名)。当然其他人可能有其他想法,我已就可能的冒犯道歉。--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5:59 (UTC)[回复]
你有没有看到我这句话:“如果这种人身攻击可以用一句道歉来揭过的话,我心里是一万个不服”,有些事情不是道歉了就可以算的,如果你还是不能意识到你这种做法是有问题的话,你就算跟所有人道歉一万次也没有用。我没有义务必须接受你的道歉,我的原谅没有这么廉价。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6:03 (UTC)[回复]
而且我已经多次解释我这种写法完全没有中立性问题,但你还是坚持你的那种错误的观点,甚至还拒绝回应我的反问,试问你是真的想给机会我解释吗?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6:07 (UTC)[回复]
那你为什么调整写法?不过相关讨论并不应该在这里进行。请管理员尽快处理!--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6:11 (UTC)[回复]
至于错那市的DYK,你一来故意曲解“原创研究”的意思,二来将搜证方式错误的责任推到纠正你的搜证方式的人身上,这种情况如果不能称为“扭曲事实”,那我实在难以理解。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39 (UTC)[回复]
然后是“扰乱惯犯”的指控,你但凡自己重新看一看UT:Chin2021#破坏行为就明白为何我会这样说,有人不断提醒你不要这样做的时候你执意这样做,被封禁了以后还继续拒绝正确理解方针指引,如果你现在完全重复这样的行为,这还不算“惯犯”吗?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44 (UTC)[回复]
拿很久以前已结案的事情攻击我,罪加一等。而且事后我也没有再编辑两岸关系内容。请你看一下自己的封禁纪录吧!--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5:53 (UTC)[回复]
那我肯定你根本没有认真查证,那些封禁纪录绝大部分都是管理员滥权的产物。你和我不同,我不会像你一样由始至终拒绝正确理解方针指引并反过来诬蔑正确理解方针指引的人。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57 (UTC)[回复]
多说无益,请管理员尽快就"扭曲事实"和"扰乱惯犯"是否人身攻击作出判断并处理!谢谢!--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6:03 (UTC)[回复]
补充:该处的管理员Cdip150已确定我的投票有效,我的发言并非人身攻击,而且我也已经就可能引起的冒犯致歉。--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9:13 (UTC)[回复]
请这里的管理员尽快处理此事,以免我的名誉持续受损害!谢谢!管理员只须判断"扭曲事实"和"扰乱惯犯"是否人身攻击即可解决此事。个人认为这两个指控对维基编辑来说是极大羞辱。--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5日 (四) 03:26 (UTC)[回复]

Eszerfrm

  • Eszerfrm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User talk:Djhuty编辑 | 主页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明显违法WP:HUSH,2021年的时候Eszerfrm在我的个人讨论页[15]添加与他人的聊天内容而被我删除,最近几日又继续复制2021年过时的东西贴到我的讨论页[16][17][18][19][20][21]。我多次删除,仍屡阻不改,持续在我的讨论页搞回退战,导致我被迫清空整个个人讨论页。
  • 发现人: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2:19 (UTC)[回复]
  • 处理:非管理员关闭:被提报人因破坏已由管理员Shizhao禁止编辑讨论命名空间2周。——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1日 (日) 18:12 (UTC)[回复]
    提报人在其讨论页中选择性移除讨论串中四分之三则留言,亦违反了讨论页指引当中 § 用户讨论页一段移除一个讨论中个别没有攻击不文明等不当内容的留言会构成歪曲讨论,而仅移除一则留言的一部分亦属于不当编辑他人意见的行为。--西 2023年5月21日 (日) 06:49 (UTC)[回复]
    麻烦了解下时间先后,他突然在今年5/3到我的讨论页贴过去2021年的留言内容,根本性就有问题,单纯就是来骚扰和破坏。请你解释一下他是来友好讨论吗--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8:24 (UTC)[回复]
    路西法阁下,根据WP:PUT指引【您的用户对话页用于其他用户与你讨论维基百科相关的事情,可以按照你认为合适的方式将讨论串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地总结以前的讨论】,我有权对过去的讨论页内容呈现。我也有权不欢迎这个人。但某人多次在我的讨论页玩回退,就是骚扰,现在维基是流行质疑受害者吗。--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8:50 (UTC)[回复]
    WP:PUT您的用户对话页用于其他用户与你讨论维基百科相关的事情,可以按照你认为合适的方式将讨论串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地总结以前的讨论;但注意移除一个讨论串中的个别没有攻击不文明等不当内容的留言会构成歪曲留言,违反讨论页指引。同一句同样存在于您所引的指引段落当中。--西 2023年5月21日 (日) 14:33 (UTC)[回复]
    越想越气,路西法阁下你说我删除留言【会构成歪曲讨论】,我倒想请问你,我歪曲了什么,产生了什么歪曲结果?这21年的议题当时社群早就下结案了,今日Eszerfrm也不是来重启。好了,恭喜您俩联手搞到我了。从5/3我忍了那么多天,今天受不了提案不当行为,我却先反被人质疑,不亏是你维,专处罚贡献者。--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9:03 (UTC)[回复]
    删除他人之个别留言可导致翻查讨论的用户读到不完整的讨论内容,从而导致讨论内容可能被误解、扭曲。我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他无缘由反复恢复N年前的讨论的做法正确无误,但就是指出你的行为也有问题而已。--西 2023年5月21日 (日) 14:47 (UTC)[回复]
    我还没说您在这笔编辑的编辑摘要中的人身攻击用语呢。在维基百科过往贡献绝非免罪卡,不是你有贡献就不需要遵守相关规则的。--西 2023年5月21日 (日) 14:50 (UTC)[回复]
    我觉得您完全搞不清事情前后,我21年删除他的原文是因为以下理由,并在原段落留下这些文字【此处原有很多很多文字,因为是Eszerfrm想跟Kolyma战,跟本人讨论页无关,所以被我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兴趣请自行查阅历史记录。】,这段文字甚至现在还留在原处。但是,到了今年5/3,Eszerfrm在我的讨论页随便找个地方,再原来不相干的位置加入之前的留言,造成整个讨论页前后文不连贯,你还质疑我不能删除,因为你觉得【可能被误解、扭曲】!!不删除就已经造成我的讨论页前后文扭曲了好吗,你要不要自己读读看现在是什么样。我希望你搞清楚真相,不然没有资格大放厥词。--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17:37 (UTC)[回复]
    再指责我行为有问题前,Eszerfrm贴错位置了你知道吗,你不知道。再指责我行为有问题前,他那段留言当初是要回给Kolyma看的,与我本人无关你知道吗,这点你也不知道。麻烦搞清楚状况--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17:53 (UTC)[回复]
    进一步查证后,我想我得收回下面部分的言论。首先路西法人提及的指引,在Djhuty删除留言时并不具有法源依据,我不认为用今天的方针定义一个两年前社群尚未有明确共识的行为,把User:Djhuty君批判一番是合适的(当然,他当时使用折叠模板或许更好)。其次,也正如U:Eszerfrm君所言,被提报人重贴的部分并不是原本的位置,重新复制粘贴往年留言于现今某个讨论正好是扭曲别人讨论的行为,持续回退也属于破坏行为。就这个提报综合来说,我认为提报人做的没错。建议管理员予以处理。——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1日 (日) 18:08 (UTC)[回复]
    Special:Diff/77360298:提报人后续回退被提报人的编辑(包括我留言中所列出项目)明显是2023年5月作出的编辑,即使是重复提案前的行为亦为提案生效后所作出的行为,即应受该条管辖。被提报人重复贴讨论以及贴错段固然有问题,但提报人仅节删留言的一部分同样有问题。结论:两个都有问题,各打五十大板。--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03:39 (UTC)[回复]
    Eszerfrm不断恢复讨论没有引用WP:OWNTALK,我不会将其视作其骚扰行为的合理辩解;同样地Djhuty不论在回退的这么多次以至到这里都未提出Eszerfrm贴错位置这一点,我也同样不会将其视作有效部分删除留言的合理辩解。--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03:41 (UTC)[回复]
    路西法您当初未能“明察秋毫”就轻易对此案下结论,现在又怪我没有提醒Eszerfrm贴错。不好意思我从5/3的回退编辑摘要就已经告知Eszerfrm的行为结果是“窜改别人过去的讨论页”,是对他行为后果的提醒,这已经充足尽我的义务。我不是Eszerfrm,我无法通灵知道他的行为意图,我也没有义务去查明他行为动机,我不是法官这不是我该尽的责任,我的能做的是提醒他造成的后果。对于您想要“各打五十大板”的意图,我表达尊重但极不认同,因为这词是个贬抑词[22],我也不希望社群未来会变成这样。--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54 (UTC)[回复]
    “提报人后续回退被提报人的编辑(包括我留言中所列出项目)明显是2023年5月作出的编辑,即使是重复提案前的行为亦为提案生效后所作出的行为,即应受该条管辖。”非也。原文是为“用户可以将一整串的讨论移除,但移除一个讨论中个别没有攻击不文明等不当内容的留言会构成歪曲讨论,违反本指引而可能导致被剥夺有关的编辑权限。”本条文仍允许当事人移除部分违规特定内容的留言。被提报人持续性恢复错贴之内容,即属于对讨论页的破坏或骚扰行为,根据文明指引,此二类是囊括其中的。因此提报人所作合情合理合法。管理员的处理也印证了这点。请勿以个人的标准诠释方针对他人作出可能鲁莽的指控。谢谢。——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0:51 (UTC)[回复]
    WMLO阁下请停止发表您的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人身攻击,已由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于2023年5月23日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摆明的不文明、明显的辱骂视而不见,援引方针指引就叫做假定恶意,双标可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无礼,已由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于2023年5月23日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OWNTALK当中“个别没有攻击不文明等不当内容的留言”指明是内容,重复张贴的内容没有攻击或不文明。即使重复张贴构成骚扰,但一单归一单,内容没有攻击或不文明字眼就不符合移除的条件。
    接下来的很WP:OWN,纯粹内心想法,我当然没有释法权,但供参:大哥这条方针我提案增修的,什么叫“个人的标准诠释方针”?我非常清楚我自己写的是什么,是谁在假定恶意他人用自己的标准诠释方针?方针就是字面意思,明白什么叫“内容”二字吗?重复张贴的“动作”是“内容”吗?谁在以自己个人的标准诠释方针?
    还有,第不知道多少次说过了,添加时是一条完整的留言(第一次恢复不可能视作“骚扰”),但Djhuty移除的正正不是一整条留言,选择性移除留言的一部分显然是属于编辑他人留言而不单单是违反WP:OWNTALK那么简单。Djhuty辩解中指出曾要求对方“不要篡改过往的讨论页”,先不管贴上去的是新的还是旧的,该讨论还在那就是没关,谁都可以随时去留言,说法毫无方针理据。第一次恢复留言不论是新或旧都是留言,且可查留言曾实际留于该讨论页上,都是留言一则。错段归错段,用户讨论页不存在不可以往未存档讨论留言,“篡改”本已非有效理据,第一、二次恢复留言都不可能视作“频密”留言而构成“骚扰”,更不是有效的回退理据。如果以Djhuty的辩解的逻辑,Eszerfrm同样明确指明了“不要篡改别人的留言”,岂也不是Djhuty严重的“对他行为后果的提醒”了吗?我不否认甚至认同Eszerfrm重复张贴最终构成骚扰,但“频密留言以至骚扰”必须有“频密”或“反复”才能成效,那未构成骚扰前又那来的“骚扰”不文明行为了?岂不是伪逻辑吗?--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12:44 (UTC)[回复]
    。--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2:48 (UTC)[回复]
    路西法人阁下,我想您还是没搞懂,我正是依据WP:TPG指引,合法地删除他人留言,依据指引中【在您自己的用户讨论页里,您可以直接删除其他人的留言,但更推荐将讨论页存档】,因此在本人的用户讨论页中,我删除Eszerfrm的留言合情合法。我不清楚您在反对我什么。--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3:14 (UTC)[回复]
    WP:OWNTALK:用户可以将[自己讨论页上的]一整串的讨论移除,但移除一个讨论中个别没有攻击不文明等不当内容的留言会构成歪曲讨论。
    “在您自己的用户讨论页里,您可以直接删除其他人的留言,但更推荐将讨论页存档”并不凌驾于不可没合理缘由地编辑/节删他人意见WP:OWNTALK之上;甚至你所引条文的“用户讨论页”数个字都是链接至WP:OWNTALK
    请停止选择性地摘用方针中的只言片语(或者仅挑选某一方针而有意无视其他方针),用来支持实际上不符合方针的观点。--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13:24 (UTC)[回复]
    我先提醒您,就算是WP:OWNTALK,也是说【以上方针并不限制用户在自己的讨论页移除留言,但惯常的做法是将讨论页存档。】,说明我本人具有移除留言的权力。而在WP:PUT【您的用户对话页用于其他用户与你讨论维基百科相关的事情,可以按照你认为合适的方式将讨论串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地总结以前的讨论】,再度重申我本人具有该项权力。因此我本人依据WP:TPGWP:OWNTALKWP:PUT在本人讨论页上行使删除留言的权力,一切合情合法。--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3:35 (UTC)[回复]
    移除一个讨论中个别没有攻击不文明等不当内容的留言会构成歪曲讨论”,请停止选择性失聪。--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14:13 (UTC)[回复]
    注意下【等不当内容】这词,我想我当初移除留言时已经充分说明,【Eszerfrm在本人讨论页与Kolyma争执,与本人无关】,这点该留言被我视为不当内容,给予删除。因WP:PUT允许我【可以按照你认为合适的方式将讨论串删除】。--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4:22 (UTC)[回复]
    另外您攻击我【选择性失聪】,违反WP:CIV非常不文明,请自重--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4:37 (UTC)[回复]
    选择性失明(失聪)可是非常正当的法律用词呢,词典解释。请停止选择性失明,继续无视“没有攻击不文明等不当内容”的方针条文文字。--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14:44 (UTC)[回复]
    路西法人的言辞,跟当年杀龙哥第几刀才算正当防卫的争论如出一辙。您执着于他第一次是不当行为,而第二、第三次有待商榷,本身便是一种弱化Eszerfrm的扰乱的争辩。也请以常识分析,Eszerfrm错贴Djhuty移除的旧年言论与讨论时间不符、无关当前讨论、且极为冗长,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明显的破坏用户页面之行为(其性质也显然是无意义的过度扩充),(引用WP:VANDTYPES恶意加入过多重复的、无意义的内容,使得页面无法正常显示,甚至由于过长而无法加载。)。这个“页面”的定义,不仅限于条目。——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4:48 (UTC)[回复]
    很抱歉,这里不是法律从业,所以由字面解义上我仍感到被冒犯,请自重。另外,我刚刚已经充分说明,我视Eszerfrm留言属于【不当内容】,请看仔细我的留言。--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4:56 (UTC)[回复]
    补充一下,在本人留言页与他人争执,这是一个对本人不礼貌的举动,他人事务请到他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因此我认为这是【不文明】,属于【不当内容】,我依法删除。--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4:59 (UTC)[回复]
    首先,我整串的留言都被他窜改成不完整的版本,这造成了现在看到的只是我的无理取闹,
    其次,其删除的部分是Djhuy本人亲自讨论的内容,何来的与其本人无关一说?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当时我是就Djhuy对“斯卡罗人”页面中的破坏与当时Djhuy本人对斯卡罗“人”合并主张完全相左做一引言提醒,其引言是必要的,因为除了Kolyma之外,Djhuy数次破坏、删除斯卡罗“人”页面中重要的“人”的讨论,故在Kolyma的删改后,我在Djhuy讨论页引言并做一个留言的动作(斯卡罗人修改历史也看得出Djhuy数次破坏的行为)。
    本人这次只是就Djhuy擅自删改上述讨论做一个恢复,并没有窜改或删除其余的部分,未有破坏目的

我承认部分言论当时是因为情绪机动可能有所不妥(主要是在斯卡罗人讨论页的修改这边的留言比较激进),但是就我恢复的内容来说,完全没有攻击其他人或是破坏的行为 --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0:37 (UTC)[回复]

  • 查了一下,WP:OWNTALK、WP:PUT的修订通过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提报人删除讨论页是一个月前的事情。那个时候社群还未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不过我想被提报人仍然有权恢复自己事前的讨论内容。只是被提报人可能需要引用站内的规则(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知道这违反指引的)。此外您可以选择性存档,不一定需要全部清空。——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1日 (日) 10:57 (UTC)[回复]
    U:Eszerfrm的行为完全可以在WP:AIV进行处理,明显的WP:NOTHERE行为。--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1日 (日) 12:20 (UTC)[回复]
    并不明显。如果之后有人看到Djhuty的现存讨论页是缺失某一方就此发表的意见,可能会导致他人对此共识理解的错误。当然,我认为此事件中两位都有急躁的地方。一个需要在必要时引用规则,另一个在回退三次后就应该Ping他,要求其解释,这样也不用在这里争论。——WMLO议程表 2023年5月21日 (日) 12:29 (UTC)[回复]
    感谢您的明察,
    予以为擅自删除他人的讨论并且造成本人的讨论不完整,以这件事来说只是单纯的破坏行为,
    另外,就讨论内容而言,我也是将其“本人”的留言引用至该讨论页达到一个言论延伸的目的,
    其删除讨论中未攻击他的留言这一行为反而是明显的破坏,我恢复的目的也只是希望将这一破坏行为-尤其是删除我的讨论的行为-加以恢复而已,若有不妥之处先说声抱歉,这里我就不在对该讨论做修改。
    另外,Djhuty本人也数次在“斯卡罗人”的讨论页有恶意破坏的行为,违反其自己斯卡罗“人”的决议,与原本合并讨论的方向相左,这一行为其实就是恶意的破坏,这里就这些事实跟您陈述。--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0:1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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