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爱条约: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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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原属英国的[[爱尔兰]]争取独立的斗争更加高涨。[[新芬党]]在[[都柏林]]召开国民议会,发表独立宣言,宣布成立共和国,并开展游击战争。1921年夏,[[英国自由党]]的[[大衛·勞合·喬治]]政府被迫与爱尔兰签订停战协定。1921年7月双方在[[伦敦]]开始谈判,与新芬党谈判代表[[阿瑟·格里菲斯]]和[[迈克尔·柯林斯]]于12月6日签订此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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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的主要内容是:把原先统一的爱尔兰岛分割为两部分,南部26郡,成立[[爱尔兰自由邦]];北部6郡(现[[北爱尔兰]]),则划归英国。 |
条约的主要内容是:把原先统一的爱尔兰岛分割为两部分,南部26郡,成立[[爱尔兰自由邦]];北部6郡(现[[北爱尔兰]]),则划归英国。自由邦名义上享有自治自决的全权。但其对外政策和一部分内政仍置于英国监督之下。自由邦必须效忠英王,议会通过的法律,需经英国总督批准方能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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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英国藉口以防务需要為由,继续控制某些港口。1922年1月7日,爱尔兰国民议会以64票对57票通过,1月14日,予以正式批准。据此条约,在爱尔兰南部实现有限的自治,基本结束了长达700年的英国殖民统治。但是北爱尔兰被人为地分割出去。 |
此外,英国藉口以防务需要為由,继续控制某些港口。1922年1月7日,爱尔兰国民议会以64票对57票通过,1月14日,予以正式批准。据此条约,在爱尔兰南部实现有限的自治,基本结束了长达700年的英国殖民统治。但是北爱尔兰被人为地分割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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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7日 (四) 12:47的最新版本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4年6月18日) |
大不列顛和愛爾蘭之間的協議條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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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21年12月6日 |
簽署地點 | 英國英格蘭倫敦 |
生效日 | 1922年12月6日 |
生效條件 | 建立愛爾蘭自由邦 |
簽署者 | 愛爾蘭共和國 联合王国 |
語言 | 英語 |
《英爱条约》(英語:Anglo-Irish Treaty;愛爾蘭語:An Conradh Angla-Éireannach),是英国与爱尔兰代表于1921年签订的划分爱尔兰岛归属的条约。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原属英国的爱尔兰争取独立的斗争更加高涨。新芬党在都柏林召开国民议会,发表独立宣言,宣布成立共和国,并开展游击战争。1921年夏,英国自由党的大衛·勞合·喬治政府被迫与爱尔兰签订停战协定。1921年7月双方在伦敦开始谈判,与新芬党谈判代表阿瑟·格里菲斯和迈克尔·柯林斯于12月6日签订此约。
条约的主要内容是:把原先统一的爱尔兰岛分割为两部分,南部26郡,成立爱尔兰自由邦;北部6郡(现北爱尔兰),则划归英国。自由邦名义上享有自治自决的全权。但其对外政策和一部分内政仍置于英国监督之下。自由邦必须效忠英王,议会通过的法律,需经英国总督批准方能生效。
此外,英国藉口以防务需要為由,继续控制某些港口。1922年1月7日,爱尔兰国民议会以64票对57票通过,1月14日,予以正式批准。据此条约,在爱尔兰南部实现有限的自治,基本结束了长达700年的英国殖民统治。但是北爱尔兰被人为地分割出去。
爱尔兰南北分裂后,自治政府军与共和军之间爆发内战,即為愛爾蘭內戰,后来英军加入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