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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吳亦凡: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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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翻原判決''',2014年12月26日,[[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4年10-12月#吳亦凡|存廢覆核]]
* '''推翻原判決''',2014年12月26日,[[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4年10-12月#吳亦凡|存廢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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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吴亦凡的争议事件 ==
== 关于吴亦凡的争议事件 ==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Littlenine 2021.8.2


如果法院判处吴亦凡胜诉或者警方认为吴亦凡根本没有犯下那些事,那么这些指控作为谣言很快会被删除,因为维基百科不是收集谣言的地方。如果都美竹胜诉或者警方找到了证据,那么这个争议事件还会继续在维基百科里存在下去。
如果法院判处吴亦凡胜诉或者警方认为吴亦凡根本没有犯下那些事,那么这些指控作为谣言很快会被删除,因为维基百科不是收集谣言的地方。如果都美竹胜诉或者警方找到了证据,那么这个争议事件还会继续在维基百科里存在下去。
我本人认为吴亦凡并没有犯下这耸人听闻的罪行,加油吧,吴亦凡,不要让你的粉丝失望。我相信你不是那种人,法院的仲裁或警察的公告会说明一切。 [[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1年7月18日 (日) 17:35 (UTC)
我本人认为吴亦凡并没有犯下这耸人听闻的罪行,加油吧,吴亦凡,不要让你的粉丝失望。我相信你不是那种人,法院的仲裁或警察的公告会说明一切。 [[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1年7月18日 (日) 17:35 (UTC)

:讨论页上请勿发表偏向性观点。--[[User:BigSheep666|BigSheep666]]([[User talk:BigSheep666|留言]]) 2021年7月24日 (六) 10:16 (UTC)
:维基百科用户应该有中立原则--[[User:Xinge666qwdXinge666qwd|Xinge666qwdXinge666qwd]]([[User talk:Xinge666qwdXinge666qwd|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07 (UTC)
::{{支持}} '''Have a good day!'''[[User:doge24190|--doge24190]]([[User talk:doge24190|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6:19 (UTC) 2021年8月2日 (一) 03:37 (UTC)
:讨论页上请发表客观性观点。还有此事件已经确认属实,可以把这个讨论给存档了。 '''Have a good day!'''[[User:doge24190|--doge24190]]([[User talk:doge24190|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6:19 (UTC) 2021年8月2日 (一) 03:36 (UTC)


我觉得你没有必要给出你自己的观点 [[User:Xuebeiqi|Xuebeiqi]]([[User talk:Xuebeiqi|留言]]) 2021年7月20日 (二) 00:54 (UTC)
我觉得你没有必要给出你自己的观点 [[User:Xuebeiqi|Xuebeiqi]]([[User talk:Xuebeiqi|留言]]) 2021年7月20日 (二) 00:54 (UTC)

== 页面保护 ==
昨晚北京警方已经刑事拘留了吴,因此目前微博上对此事的热度仍然很高,就该情况而言,我建议延长该页面半保护时间。 --[[User:Thinker Mike|Thinker Mike]]([[User talk:Thinker Mike|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8:59 (UTC)

== 能够更准确 ==

希望能把中国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换成中国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北路29号
--[[User:Kimmingyuu|Kimmingyuu]]([[User talk:Kimmingyuu|留言]])2021年8月2日 (一) 09:39
(UTC)

{{反对}}通过此类更改的撤销以及站务对该页面的保护就可见站务对此类更改的态度,反对理由无需赘述。 '''Have a good day!'''[[User:doge24190|--doge24190]]([[User talk:doge24190|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6:19 (UTC) 2021年8月2日 (一) 09:40 (UTC)

:{{支持}} [[User:goodbai1015|--goodbai1015]]([[User talk:goodbai1015|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09:54 (UTC)

== 现居地朝阳看守所是不是有点...(笑 ==

个人觉得到北京市朝阳区就够了,本来也不用那么细,这样写确实夺笋。<!-- Template:Unsigned --><span class="autosigned" style="font-size:85%;">──以上[[Wikipedia:签名|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Daredemodaisuki 114514|Daredemodaisuki 114514]]([[User talk:Daredemodaisuki 114514|討論]]|[[Special:用户贡献/Daredemodaisuki 114514|貢獻]])於2021年8月3日 (二) 05:10 (UTC)加入。</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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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亦凡的争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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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Littlenine 2021.8.2

如果法院判处吴亦凡胜诉或者警方认为吴亦凡根本没有犯下那些事,那么这些指控作为谣言很快会被删除,因为维基百科不是收集谣言的地方。如果都美竹胜诉或者警方找到了证据,那么这个争议事件还会继续在维基百科里存在下去。 我本人认为吴亦凡并没有犯下这耸人听闻的罪行,加油吧,吴亦凡,不要让你的粉丝失望。我相信你不是那种人,法院的仲裁或警察的公告会说明一切。 Assifbus留言2021年7月18日 (日) 17:35 (UTC)[回复]

讨论页上请勿发表偏向性观点。--BigSheep666留言2021年7月24日 (六) 10:16 (UTC)[回复]
维基百科用户应该有中立原则--Xinge666qwdXinge666qwd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07:07 (UTC)[回复]
(+)支持 Have a good day!--doge24190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6:19 (UTC) 2021年8月2日 (一) 03:37 (UTC)[回复]
讨论页上请发表客观性观点。还有此事件已经确认属实,可以把这个讨论给存档了。 Have a good day!--doge24190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6:19 (UTC) 2021年8月2日 (一) 03:36 (UTC)[回复]

我觉得你没有必要给出你自己的观点 Xuebeiqi留言2021年7月20日 (二) 00:54 (UTC)[回复]

页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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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北京警方已经刑事拘留了吴,因此目前微博上对此事的热度仍然很高,就该情况而言,我建议延长该页面半保护时间。 --Thinker Mike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08:59 (UTC)[回复]

能够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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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把中国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换成中国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北路29号 --Kimmingyuu留言)2021年8月2日 (一) 09:39 (UTC)

(-)反对通过此类更改的撤销以及站务对该页面的保护就可见站务对此类更改的态度,反对理由无需赘述。 Have a good day!--doge24190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6:19 (UTC) 2021年8月2日 (一) 09:40 (UTC)[回复]

(+)支持 --goodbai1015留言2021年8月2日 (一) 09:54 (UTC)[回复]

现居地朝阳看守所是不是有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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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到北京市朝阳区就够了,本来也不用那么细,这样写确实夺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Daredemodaisuki 114514討論貢獻)於2021年8月3日 (二) 05:10 (UTC)加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