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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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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因果逻辑?还是我个人理解力问题?
这是什么因果逻辑?还是我个人理解力问题?

<small>—以上[[WP:SIGN|未簽名]]的留言由[[Special:Contributions/133.38.11.17|133.38.11.17]]([[User talk:133.38.11.17|對話]])於2009年12月26日 (六) 14:20加入。</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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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编安。—[[User:InternetArchiveBot|'''<span style="color:darkgrey;font-family:monospace">InternetArchiveBot</span>''']] <span style="color:green;font-family:Rockwell">([[:en:User talk:InternetArchiveBot|報告軟件缺陷]])</span> 2018年7月26日 (四) 15:07 (UTC)

== 感觉条目有点乱 ==

谁整理一下<small>—以上[[WP:SIGN|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祖正石|祖正石]]([[User talk:祖正石|對話]]|[[Special:Contributions/祖正石|貢獻]])於2020年5月23日 (六) 13:43 (UTC)加入。</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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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編輯期從2024年2月27日 (二) 11:11 (UTC)開始,此前條目長度為{{nts|40511}}位元組,而條目長度截至2024年3月31日 (日) 13:39‎ (UTC)已達{{nts|119289}}位元組,共增加{{nts|78778}}位元組,其中{{unping|Jasonc9710}}及其傀儡已知至少增加了{{nts|50916}}位元組的內容。[[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fr" xml:lang="fr">[[艾泽尔河战役|Gloire d'Yser]]</span></sub> 2024年3月31日 (日) 14:12 (UTC)
**原本的問題實在不行,我直接換一個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fr" xml:lang="fr">[[艾泽尔河战役|Gloire d'Yser]]</span></sub> 2024年3月31日 (日) 14:18 (UTC)
**諮詢一下{{ping2|PastorPsy326|Queen.Wong|Xiumuzidiao|鹿苑}}四位用戶的意見。[[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fr" xml:lang="fr">[[艾泽尔河战役|Gloire d'Yser]]</span></sub> 2024年3月31日 (日) 14:21 (UTC)
***{{意見}} 建議修改語句為:香港曾在2002年至2003年間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哪項基本法條文]]'''的立法,引發市民激烈反彈而宣告失敗,但最終於2024年成功立法?--[[User:鹿苑|<span style="color:#00FFFF;text-shadow:1px 1px #002FA7">'''鹿苑'''</span>]]※[[User talk:鹿苑|留言簿]] 2024年3月31日 (日) 15:16 (UTC)
****{{done}},但還是希望得到就條目現時的內容的恰當性的意見。[[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hu" xml:lang="hu">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span></sub> 2024年4月1日 (一) 02:36 (UTC)
*****{{意見}} 個人認為當前條目存在結構不夠清晰且缺乏條理,內容亦不夠完善等問題。現參考[[澳洲聯邦憲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等描述法律內容的典範條目,建議將全文按以下結構進行整改:{{bulleted list
|'''條文內容''':提供完整的法條文字。
|'''立法背景''':介紹歷史背景,可將當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草擬|條文草擬]]的部分內容移入此處,並進行擴寫。
|'''立法進程''':即條目當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間線|立法時間線]]章節,但建議適當擴充當前有關2003年的第一次立法的內容。該章節可下分為{{bulleted list|'''第一次立法'''|'''第二次立法''':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訂立《香港國安法》|人大訂立《香港國安法》]]併入該節。}}
|'''社會和政治反應''':包含自首次推動立法以來,香港社會各界對第二十三條的看法和反應,包括支持及反對意見、引發的示威活動。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評價|評價]]一節的基礎上修改。
|'''批評與爭議''':包含法條引起的主要批評和爭議點,如對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的影響,警權的擴大等。
|'''比較分析''':本人認為這是最重要也是當前最不完善的一部分。應當進行與其他國家或地區類似法律的比較。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與港區《國安法》的區別|與港區《國安法》的區別]]基礎上擴寫。
|'''實施狀況''':說明實施的過程、範圍以及迄今為止的帶來的影響。可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影響|影響]]一章合並。另,當前影響一章內容過於冗長,讀起來像新聞稿,有過多不必要的細節,應當刪減,僅保留重點。}}以上為個人意見,僅供參考。--[[User:鹿苑|<span style="color:#00FFFF;text-shadow:1px 1px #002FA7">'''鹿苑'''</span>]]※[[User talk:鹿苑|留言簿]] 2024年4月1日 (一) 10:39 (UTC)
**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就條目的結構問題投{{oppose}}票好了,有時間的話我會看看如果具體調整結構。[[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hu" xml:lang="hu">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span></sub> 2024年4月1日 (一) 13:18 (UTC)
**感謝邀請。我大致上同意鹿苑的意見進行調整。另外個人認爲該條目中立性不足,很多新編輯是“原紙照搬”香港政府的新聞發言稿。我雖然調整了很多排版與部分字句,但是條目仍然需要大幅修訂。目前我會投{{oppose}}票。--[[User:Queen.Wong|Queen.Wong]] 2024年4月1日 (一) 14:39 (UTC)
**{{反對}}:[[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Charle2024|提名人]]存在[[WP:傀儡|身分迷惑]]情況。--<chem>Be + He->B+ +e- +H- +e+</chem>,[[User:Shamrockwikiedit|<font color="#5700ff">這是β衰變和正電子發射</font>]],[[User_talk:Shamrockwikiedit|<font color="#009E60">請無視其他能量釋放。</font>]] 2024年4月4日 (四) 02:48 (UTC)
**{{反對}}:文中部分段落沒有標註來源,包括「2003年立法未果」章節等,建議內容重寫及散文化。--<span style="background:linear-gradient(90deg,#00ff55,#00cbff,#ff0090,#ffc300);border-radius:999px;padding:0 15px">[[U:Sinsyuan|<span style="color:white">Sinsyuan</span>]]</span>[[UT:Sinsyuan|✍️]][[林佳辰|🌏🚀]] 2024年4月6日 (六) 02:18 (UTC)
**{{不合要求}}:條目掛有大量維護模板,且被列入[[:Category:拒绝当选首页新条目推荐栏目的条目]]分類中。-- 宇帆-[[d:Q45319771|娜娜奇]]🐰[[U:A2569875|鮮果茶]]☕在[[U:A2569875/C|維基百]]科[[d:Q102197171|尋求]]休閒[[地城邂逅|是否搞錯了什麼]]([[U:A2569875/論|☎️]]·[[U:A2569875/簽|☘️]]) 2024年4月7日 (日) 00:16 (UTC)

== 是否需要分拆立法前與立法後的評論 ==

立法前針對的多是2003年版本或是在未有具體條文下的評論,或與現行條文不一致,有機會引起誤會,但這些顯然與事實上訂立的條文有密切關聯,各位認為是否有需要分拆成兩個部分?--[[User:PastorPsy326|PastorPsy326]]([[User talk:PastorPsy326|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03:29 (UTC)

2024年5月30日 (四) 03:29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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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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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历史、现今条文与六四的关系、“七宗罪”等
  • 法律問題變政治問題的因由。
  • 2002年9月24日《實施基本法第23條諮詢文件》
  • 《国安条例?》蓝纸草案?白纸草案?
  • 憲法的解釋權:依普通法解釋?依立法原意?依內地法律解釋?
  • 恐防把内地法律引入香港,以至“一国两制”的“五十年不变、河水不犯井水”承诺不再?
  • 咨询文件的意见书汇编错误百出?
    • “原则上支持立法”不等于“支持目前立法内容”以及政府漠视民意的态度
  • 叶刘淑仪硬销23条,“妙语”连珠
  • 支持立法=爱国?反对立法=不爱国或更爱国?保皇派/民主派...
  • 法律界、新闻界、教育界、宗教界等提出的忧虑
  • 世界各国提出的忧虑;中国外交部斥“不要干预中国内政……”
  • SARS其间的发展
  • 温家宝总理访港,CEPA,给港人的礼物;稳定;互相信任
  • 2003年7月1日,50万人上街大游行,抗议23条仓猝立法,以及表示对特区政府过往六年来的施政不满
    • 为什么一定要赶着7月9日进行立法?
    • 自由党主席田北俊上京
    • 政府得不到自由党支持,不能如期通过23条,
    • 梁锦松和叶刘淑仪辞职;董班子管治危机及化解
    • 北京挺董
    • 陈水扁藉机攻击“一国两制”……23条对两岸关系的影响
    • 北京新领导班子显示较缓和的处理手法,以及相当的政治智慧;从“偏听”至“兼听”?
  • 市民對人大釋法的恐懼、及國際間對人大釋法的質疑。
 结束移动

--Alexcn 16:45 2005年1月26日 (UTC)

殖民地時期香港已有國家安全法例,針對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在香港的勢力。1960年代以來,這些法例已絕少被引用。1967年不是用過嗎﹖胡棣周是因為《煽動條例》(sedition ordinance)被判入獄的﹐類似例子不勝枚舉﹐多少也和國家安全法例有關係吧﹖Obelia2 17:45 2006年12月27日 (UTC)obelia2

这句话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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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香港的政府不是普选出来,所以23条的条文和刑罚比很多西方民主国家宽松。”

这是什么因果逻辑?还是我个人理解力问题?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33.38.11.17對話)於2009年12月26日 (六) 14:20加入。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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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26日 (四) 15:07 (UTC)[回复]

感觉条目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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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整理一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祖正石對話貢獻)於2020年5月23日 (六) 13:43 (UTC)加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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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分拆立法前與立法後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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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前針對的多是2003年版本或是在未有具體條文下的評論,或與現行條文不一致,有機會引起誤會,但這些顯然與事實上訂立的條文有密切關聯,各位認為是否有需要分拆成兩個部分?--PastorPsy326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3:2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