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当且仅当: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无编辑摘要
 
(未显示21个用户的43个中间版本)
第1行: 第1行:
{{Refimprove|time=2020-09-19T11:31:42+00:00}}
{{quote box |quote = {{resize|400%|↔<!-- Unicode 2194 -->⇔<!-- Unicode 21d4 -->≡<!-- Unicode 2261, "Identical to" -->}}<br />''当且仅当''的逻辑符号}}
{{noteTA
{{NoteTA
|G1 = IT
|T=zh-cn:当且仅当; zh-tw:若且唯若; zh-hk:當且僅當;
|G2 = Math
|G1=IT
}}
|1=zh-cn:正当; zh-tw:正若; zh-hk:正當;
{{各地中文名
|2=zh-cn:“当”与“当且仅当”; zh-tw:「若」與「若且唯若」; zh-hk:「當」與「當且僅當」;
|cn = 当且仅当
|3=zh-hans:那么; zh-hant: 那麼;}}
|tw = 若且唯若
'''当且仅当'''({{lang-en|If and only if}}),中国大陆称作'''当且-{}-仅当''',臺灣称作'''若且-{}-唯若''',在[[数学]]、[[哲学]]、[[逻辑学]]以及其他一些技术性领域中被用来表示“在,并且仅仅在这些条件成立的时候”之意,在英语中的对应标记为'''{{lang|en|iff}}'''。虽然“A当且仅当B”是一个标准用法,但是公认的其他同样说法还有“B是A的[[充分必要条件]](或稱為充要條件)”,或者“A成立,正当B”。
|hk = 當且僅當
}}
{{quote box |quote = {{resize|400%|↔<!-- Unicode 2194 -->⇔<!-- Unicode 21d4 -->≡<!-- Unicode 2261, "Identical to" -->}}<br />'''当且仅当'''的逻辑符号}}


'''当且仅当'''({{lang-en|if and only if}},{{lang|en|iff}}),在數位邏輯中,[[逻辑运算符|逻辑算符]]'''[[反互斥或閘]]'''({{lang-en|Exclusive NOR}})是对两个[[运算元]]的一种[[逻辑或|邏輯分析]]类型,符号为'''XNOR'''或'''ENOR'''或<math>\Leftrightarrow</math>。与一般的[[邏輯或非]]NOR不同,當兩兩數值相同為是,而數值不同時為否。在[[数学]]、[[哲学]]、[[逻辑学]]以及其他一些技术性领域中被用来表示“在这个条件成立,并且仅在这个条件成立时”之意。-{zh-tw:若; zh-cn:当; zh-hk:當;}-命题<math>p, q</math>满足“-{zh-tw:若; zh-cn:当; zh-hk:當;}-<math>p</math>则<math>q</math>”且“仅当<math>p</math>则<math>q</math>”时,称为“当且仅当<math>p</math>则<math>q</math>”,其他[[等价关系|等价]]的说法有“<math>q</math>当且仅当<math>p</math>{{NoteTag|直譯自{{lang|en|''q'' if and only if ''p''}},並不符-{}-合[[漢語語法]]。}}”;“<math>p</math>是<math>q</math>的[[充分必要条件]](充要條件)”;“<math>p</math>[[等价]]于<math>q</math>”。
一般而言,當我們看到“A若唯若B”,我們可以知道“如果A成立時,則B一定成立”、“如果B成立時,則A也一定成立”、“如果A不成立時,則B也一定不成立”、“如果B不成立時,則A也一定不成立”。


一般而言,當我們看到“当仅当<math>p</math>则<math>q</math>”,我們可以知道“如果<math>p</math>成立時,則<math>q</math>一定成立如果<math>q</math>成立時,則<math>p</math>也一定成立”;“如果<math>p</math>不成立時,則<math>q</math>一定不成立如果<math>q</math>不成立時,則<math>p</math>也一定不成立”。
==当且仅当==
===标记===
== 当且仅当 ==
=== 标记 ===
与此相对应的逻辑符号是<math>\leftrightarrow</math>和<math>\Leftrightarrow</math>。这两个通常被当作是相等的。但是,一些数学教科书,特别是那些关于[[一阶逻辑]]而非[[命题逻辑]]对此有所区别,在那里前者被用来表示逻辑公式,后者表示那些公式的推理(譬如说在[[元逻辑]]中)。
与此相对应的逻辑符号是<math>\leftrightarrow</math>和<math>\Leftrightarrow</math>。这两个通常被当作是相等的。但是,一些数学教科书,特别是那些关于[[一阶逻辑]]而非[[命题逻辑]]对此有所区别,在那里前者被用来表示逻辑公式,后者表示那些公式的推理(譬如说在[[元逻辑]]中)。


===证明===
=== 证明 ===
AB為两[[命题]],在[[证明论|证明]]“A当且仅当B”时,这相当于去同时证明陈述“如果A成立,则B成立”和“如果B成立,则A成立”。另外,也可以证明“如果A成立,则B成立”和“如果A不成立,则B不成立”,后者作为对偶,等价于“如果B成立,则A成立”。
<math>p</math><math>q</math>為两[[命题]],在[[证明论|证明]]当且仅当<math>p</math>则<math>q</math>”时,这相当于去同时证明陈述“如果<math>p</math>成立,则<math>q</math>成立”和“如果<math>q</math>成立,则<math>p</math>成立”。另外,也可以证明“如果<math>p</math>成立,则<math>q</math>成立”和“如果<math>p</math>不成立,则<math>q</math>不成立”,后者作为对偶,等价于“如果<math>q</math>成立,则<math>p</math>成立”。


===有关英语缩写{{lang|en|iff}}的开端===
=== 有关英语缩写{{lang|en|iff}}的开端 ===
在出版物中,英语'''{{lang|en|iff}}'''的表示标记最早出现在[[约翰·L·凯利]]的《一般拓扑学》中。它的发明通常被认为是归于[[数学家]][[保罗·哈尔莫斯]],但在哈尔莫斯的自传中却声明该标记另有出处,他只是首先在数学领域使用<ref name="Higham1998">{{cite book|author=Nicholas J. Higham|title=Handbook of writing for the mathematical sciences|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9gQd2fJA7Y4C&pg=PA24|year=1998|publisher=SIAM|isbn=978-0-89871-420-3|page=24|edition=2nd}}</ref>。
在出版物中,英语'''{{lang|en|iff}}'''的表示标记最早出现在[[约翰·L·凯利]]的《一般拓扑学》中。它的发明通常被认为是归于[[数学家]][[保罗·哈尔莫斯]],但在哈尔莫斯的自传中却声明该标记另有出处,他只是首先在数学领域使用<ref name="Higham1998">{{cite book|author=Nicholas J. Higham|title=Handbook of writing for the mathematical sciences|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9gQd2fJA7Y4C&pg=PA24|year=1998|publisher=SIAM|isbn=978-0-89871-420-3|page=24|edition=2nd|access-date=2012-09-28|archive-date=2013-06-06|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606201112/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9gQd2fJA7Y4C&pg=PA24|dead-url=no}}</ref>。


==“当”与“当且仅当”==
== -{zh-tw:若; zh-cn:; zh-hk:當;}-”与“当且仅当” ==
简单地,如下的两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两者的不同:
简单地,如下的两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两者的不同:
#'''-{zh-tw:若; zh-hk:; zh-cn:}-'''[[冰淇淋]]是[[香草]]口味的,小王会吃这个冰淇淋。(这等于说:如果冰淇淋是香草口味的,那么小王会吃这个冰淇淋
# '''-{zh-tw:若; zh-cn:; zh-hk:當;}-'''[[冰淇淋]]是[[香草冰淇淋|香草口味的]],小王会吃。
#'''当且仅当'''冰淇淋是香草口味,小王会吃这个冰淇淋。(这等于说:如果冰淇淋是香草口味的,那么小王会吃这个冰淇淋;并且,如果小王吃冰淇淋,那么这个冰淇淋就是香草口味的
#:換言之:如果冰淇淋是香草口味的,那么-{}-小王一定会吃。
# '''当且仅当'''冰淇淋是香草口味的,小王会吃。
#:換言之:如果冰淇淋是香草口味的,那么-{}-小王一定会吃;且如果小王有吃冰淇淋,那么冰淇淋一定是香草口味的。


第1句只是说小王会吃香草口味的冰淇淋是这并没有排除他会吃[[香草]]以外口味冰淇淋的可能性。可能他会吃可能不会。这个句子并没有告诉我们。我们所肯定的是他不会拒绝香草口味的冰淇淋。
第1句小王一定会吃香草口味的冰淇淋但没有排除他会吃香草口味以外冰淇淋的可能性,能肯定的是他不会拒绝香草口味的冰淇淋。


但是第2句阐述的非常明确,就是小王会吃''且只吃香草口味的''。他不会吃任何其它口味的冰淇淋。
第2句小王'''一定吃且只吃'''香草口味的他不会吃其它口味的冰淇淋。


==进一步的思考==
== 进一步的思考 ==
用「当且仅当」连接两个句子造成的句子被称为是“双条件句”。“当且仅当”把两个句子结合成新的句子。它不应该跟描述两个句子之间关系的“[[逻辑等价]]”混淆。
用「当且仅当」连接两个句子造成的句子被称为是“双条件句”。“当且仅当”把两个句子结合成新的句子。它不应该跟描述两个句子之间关系的“[[逻辑等价]]”混淆。


双条件句“A当且仅当B”,是用“A”“B”来陈述AB所描述的事件状况之间的关系。
双条件句当且仅当<math>p</math>则<math>q</math>”,是用<math>p</math><math>q</math>来陈述<math>p</math><math>q</math>所描述的事件状况之间的关系。


相对照的,“A逻辑等价于B”则注重两个句子:它只是陈述两个句子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它们所介绍的什么事情。
相对照的,“<math>p</math>逻辑等价于<math>q</math>”则注重两个句子:它只是陈述两个句子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它们所介绍的什么事情。


这里的区别非常容易混淆,已经使得很多哲学家迷惑。当然,在“A”逻辑等价于“B”的候,“A”当且仅当“B”为真,但是它的逆并不成立。让我们重新考虑上面的句子:
这里的区别非常容易混淆,已经使得很多哲学家迷惑。当然,在“<math>p</math>逻辑等价于<math>q</math>”,“当且仅当<math>p</math>则<math>q</math>”为真,但是它的逆并不成立。让我们重新考虑上面的句子:


* 小王今天要吃冰淇淋当且仅当是香草口味
* 当且仅当冰淇淋是香草口味,则小王会吃这个冰淇淋


很清楚,对于这个特定的双条件句,两个半句之间并没有逻辑等价。如想了解更多的差异,请参照W. V. Quine的逻辑,第5
很清楚,对于这个特定的双条件句,两个半句之间并没有逻辑等价。<ref>{{Cite book|title=邏輯,第5|last=Quine|first=W. V.}}</ref>


在哲学和逻辑学中,“当且仅当”通常用作[[定义]],因为定义被认为是[[全称量化]]的双条件句。但在数学中,相比起“当且仅当”,''如果''通常被用于定义。这里给出一些使用到“当且仅当的”真陈述,也是真双条件句(第一句是一个定义的例子):
在哲学和逻辑学中,“当且仅当”通常用作[[定义]],因为定义被认为是[[全称量化]]的双条件句。但在数学中,相比起“当且仅当”,''如果''通常被用于定义。这里给出一些使用到“当且仅当的”真陈述,也是真双条件句(第一句是一个定义的例子):


*一个人是单身男性当且仅当他是一个未婚的而可结婚的男人。
* 当且仅当一个人是未婚且可结婚的男人,则他是单身男性
*x+1=2当且仅当x=1。
* 当且仅当<math>x=1</math>,则<math>x+1=2</math>
* 对于任意命题<math>p, q, r</math>,当且仅当<math>(p \land q) \land r</math>,则<math>p \land (q \land r)</math>。
*对于任意的<var>A</var>, <var>B</var>, 和 <var>C</var>:(<var>A</var> & <var>B</var>) & <var>C</var> 当且仅当<var>A</var> & (<var>B</var> & <var>C</var>)。(因为这句句子是用变量和[[逻辑和|&]]的形式来写得,陈述也通常会使用“<math>\leftrightarrow</math>”,或者其它用来写双条件句的符号,来代替“当且仅当”)


==更一般的用法==
== 更一般的用法 ==
“当且仅当”在逻辑领域以外,如同在数学出版物或者普通的谈话中会用到。如同上面所说,它指的是某个陈述是另外一个的充分必要条件。这是一个数学术语的例子。(即使如此,相比起“当且仅当”,“如果”一般多出现在定义的陈述中。)
“当且仅当”在逻辑领域以外,在数学出版物或者普通的谈话中会用到。如同上面所说,它指的是某个陈述是另外一个的充分必要条件。这是一个数学术语的例子。


==参考资料==
== 注解 ==
{{NoteFoot}}

== 参考文献 ==
{{Reflist}}
{{Reflist}}


==参见==
== 参见 ==
{{Portal|数学|技术|哲学|语言}}
*[[充分必要条件|充分及必要条件]]
*[[等价关系]]
* [[充分必要条件]]
*[[等价符号]]
* [[等价关系]]
* [[等价符号]]


{{-}}
{{逻辑联结词}}
{{逻辑联结词}}

[[Category:邏輯聯結詞|D]]
[[Category:邏輯聯結詞|D]]
[[Category:数学术语|D]]
[[Category:数学术语|D]]
[[Category:二元運算|D]]
[[Category:二元運算|D]]
[[Category:必然性]]

2024年5月30日 (四) 12:39的最新版本

「当且仅当」的各地常用名稱
中国大陸当且仅当
臺灣若且唯若
港澳當且僅當
↔⇔≡
当且仅当的逻辑符号

当且仅当(英語:if and only ififf),在數位邏輯中,逻辑算符反互斥或閘(英語:Exclusive NOR)是对两个运算元的一种邏輯分析类型,符号为XNORENOR。与一般的邏輯或非NOR不同,當兩兩數值相同為是,而數值不同時為否。在数学哲学逻辑学以及其他一些技术性领域中被用来表示“在这个条件成立,并且仅在这个条件成立时”之意。当命题满足“当”且“仅当”时,称为“当且仅当”,其他等价的说法有“当且仅当[註 1]”;“充分必要条件(充要條件)”;“等价”。

一般而言,當我們看到“当且仅当”,我們可以知道“如果成立時,則一定成立;如果成立時,則也一定成立”;“如果不成立時,則一定不成立;如果不成立時,則也一定不成立”。

当且仅当

[编辑]

标记

[编辑]

与此相对应的逻辑符号是。这两个通常被当作是相等的。但是,一些数学教科书,特别是那些关于一阶逻辑而非命题逻辑对此有所区别,在那里前者被用来表示逻辑公式,后者表示那些公式的推理(譬如说在元逻辑中)。

证明

[编辑]

為两命题,在证明“当且仅当”时,这相当于去同时证明陈述“如果成立,则成立”和“如果成立,则成立”。另外,也可以证明“如果成立,则成立”和“如果不成立,则不成立”,后者作为对偶,等价于“如果成立,则成立”。

有关英语缩写iff的开端

[编辑]

在出版物中,英语iff的表示标记最早出现在约翰·L·凯利的《一般拓扑学》中。它的发明通常被认为是归于数学家保罗·哈尔莫斯,但在哈尔莫斯的自传中却声明该标记另有出处,他只是首先在数学领域使用[1]

“当”与“当且仅当”

[编辑]

简单地,如下的两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两者的不同:

  1. 冰淇淋香草口味的,小王会吃。
    換言之:如果冰淇淋是香草口味的,那么小王一定会吃。
  2. 当且仅当冰淇淋是香草口味的,小王会吃。
    換言之:如果冰淇淋是香草口味的,那么小王一定会吃;且如果小王有吃冰淇淋,那么冰淇淋一定是香草口味的。

第1句指小王一定会吃香草口味的冰淇淋,但没有排除他会吃香草口味以外冰淇淋的可能性,能肯定的是他不会拒绝香草口味的冰淇淋。

第2句指小王一定吃且只吃香草口味的,他不会吃其它口味的冰淇淋。

进一步的思考

[编辑]

用「当且仅当」连接两个句子造成的句子被称为是“双条件句”。“当且仅当”把两个句子结合成新的句子。它不应该跟描述两个句子之间关系的“逻辑等价”混淆。

双条件句“当且仅当”,是用来陈述所描述的事件状况之间的关系。

相对照的,“逻辑等价于”则注重两个句子:它只是陈述两个句子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它们所介绍的什么事情。

这里的区别非常容易混淆,已经使得很多哲学家迷惑。当然,在“逻辑等价于”时,“当且仅当”为真,但是它的逆并不成立。让我们重新考虑上面的句子:

  • 当且仅当冰淇淋是香草口味,则小王会吃这个冰淇淋。

很清楚,对于这个特定的双条件句,两个半句之间并没有逻辑等价。[2]

在哲学和逻辑学中,“当且仅当”通常用作定义,因为定义被认为是全称量化的双条件句。但在数学中,相比起“当且仅当”,如果通常被用于定义。这里给出一些使用到“当且仅当的”真陈述,也是真双条件句(第一句是一个定义的例子):

  • 当且仅当一个人是未婚且可结婚的男人,则他是单身男性。
  • 当且仅当,则
  • 对于任意命题,当且仅当,则

更一般的用法

[编辑]

“当且仅当”在逻辑领域以外,在数学出版物或者普通的谈话中也会用到。如同上面所说,它指的是某个陈述是另外一个的充分必要条件。这是一个数学术语的例子。

注解

[编辑]
  1. ^ 直譯自q if and only if p,並不符合漢語語法

参考文献

[编辑]
  1. ^ Nicholas J. Higham. Handbook of writing for the mathematical sciences 2nd. SIAM. 1998: 24 [2012-09-28]. ISBN 978-0-89871-4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06). 
  2. ^ Quine, W. V. 《數理邏輯,第5節》.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