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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臺灣):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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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ElectronicTollCollection69p8K20200808.jpg|thumb|收費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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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道'''(台灣的高速公路)的'''電子道路收費系統'''({{lang|en|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簡稱{{lang|en|ETC}})是目前[[中華民國國道|台高速公路]]唯一實施的[[電子道路收費系統]],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BOT模式)委託[[遠通電收]]建置與維護,。2025年12月21日委託合約到期,收歸政府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lang-en|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簡稱'''ETC''')是[[中華民國國道]]目前在[[臺灣]]唯一實施的[[電子道路收費系統]],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BOT模式)委託[[遠通電收]]建置與維護,契約年期為18年4個月,2025年12月21日到期,2024年4月26日委託[[遠通電]]維護十年至2035年


最初採計次電子收費服務(收費門架設於[[公路收費站]]),於2006年2月10日啟用;2014年1月2日改採用{{link-en|多車道自由流|Open road tolling}}之計程電子收費服務(收費門架設於[[交流道]]間的主線車道),目前實施路段包括[[中山高速公路|國道1號]](含[[汐五高架]]及[[五楊高架]])、[[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國道3號]]、[[國道三號甲線|國道3號甲線]]、[[蔣渭水高速公路|國道5號]]。
最初採計次電子收費服務(收費門架設於[[公路收費站]]),於2006年2月10日啟用;2014年1月2日改採用{{link-en|多車道自由流|Open road tolling}}之計程電子收費服務(收費門架設於[[交流道]]間的主線車道),目前實施路段包括[[中山高速公路|國道1號]](含[[汐五高架]]及[[五楊高架]])、[[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國道3號]]、[[國道三號甲線|國道3號甲線]]、[[蔣渭水高速公路|國道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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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 ==
== 歷史 ==
; 第一代系統
; 第一代系統
高速公路局自1997年起研究[[電子道路收費系統|電子收費系統]]的可行性,並在1998年底到2001年初,委託[[中華電信]]在[[北二高]]的樹林[[收費站]]、龍潭收費站兩處試辦電子收費,使用奧地利公司{{link-de|EFKON|Efkon}}的[[紅外線]]系統。<ref name="ETC招標案決標">[http://old.ltn.com.tw/2004/new/feb/29/today-life2.htm 國道電子收費 日本大馬足為殷鑑],李文儀,[[自由時報]],2004年2月29日</ref>
高速公路局自1997年起研究[[電子道路收費系統|電子收費系統]]的可行性,並在1998年底到2001年初,委託[[中華電信]]在[[北二高]]的樹林[[收費站]]、龍潭收費站兩處試辦電子收費,使用奧地利公司{{link-de|EFKON|Efkon}}的[[紅外線]]系統。<ref name="ETC招標案決標">[http://old.ltn.com.tw/2004/new/feb/29/today-life2.htm 國道電子收費 日本大馬足為殷鑑] {{Wayback|url=http://old.ltn.com.tw/2004/new/feb/29/today-life2.htm |date=20160501064127 }},李文儀,[[自由時報]],2004年2月29日</ref>


; 第二代系統
; 第二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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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需要在車上安裝{{link-de|車上單元|On-Board-Unit}}({{lang|en|OBU}}),使用者必須另外向遠通電收購買e通卡並儲值一定之金額,OBU必須插入[[E通卡 (遠通電收)|e通卡]]方能使用;在通過收費站時讓收費門架自動扣款,如果OBU的電池電量不足,則收費站自動啟動拍照存檔,做為日後提醒裝機用補繳通行費。
使用者需要在車上安裝{{link-de|車上單元|On-Board-Unit}}({{lang|en|OBU}}),使用者必須另外向遠通電收購買e通卡並儲值一定之金額,OBU必須插入[[E通卡 (遠通電收)|e通卡]]方能使用;在通過收費站時讓收費門架自動扣款,如果OBU的電池電量不足,則收費站自動啟動拍照存檔,做為日後提醒裝機用補繳通行費。


由於2006年啟用後轉換率不高(與政府立約要達成65%的使用率,然而只有四成安裝率);在期限逼近,所面臨合約中使用率不足將承擔巨大罰款下,被第三代RFID無線射頻辨識系統所取代。
由於2006年啟用後轉換率不高(與政府立約要達成65%的使用率,然而只有四成安裝率);在期限逼近,所面臨合約中使用率不足將承擔巨大罰款下,被第三代[[射频识别|RFID]]無線射頻辨識系統所取代。


通過收費站'''ETC專用通道'''時速限為50-70公里<ref>{{Cite web |last=中時電子報|url=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xFo46eAtM |title=速限50vs. 70公里 ETC車道兩套標準! |access-date=2012年8月24日 |archive-url=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xFo46eAtM |archive-date=2012824日 |language=zh-TW|dead-url=no }}</ref>。
通過收費站'''ETC專用通道'''時速限為50-70公里<ref>{{Cite web |last=中時電子報 |url=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xFo46eAtM |title=速限50vs. 70公里 ETC車道兩套標準! |access-date=2012年8月24日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227000102/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xFo46eAtM&gl=US&hl=en |archive-date=2020227日 |language=zh-TW |dead-url=unfit }}</ref>。


; 第三代系統(現行)
; 第三代系統(現行)
[[File:etag.svg|225px|right|thumb|eTag標誌]]
[[File:etag.svg|225px|right|thumb|eTag標誌]]
[[File:嘉義縣大林鎮 中山高速公路 電子收費門架 - panoramio.jpg|缩略图|台灣高速公路ETC系統所使用之第三代系統(現行)eTag 收費門架]]


採用[[射频识别|無線射頻辨識]](RFID)系統,於2011年9月開始以首次安裝免費的方式推廣試用。有別於前套系統的OBU,使用者改為在車上黏貼[[電子標籤]](eTag),收費門架則配合國道轉換為計程收費,改為安裝在交流道前後的主線車道上,這種設計比國際慣用在交流道出入口設置的方式精簡許多。此套系統已於2012年後開始全面使用。
採用[[射频识别|無線射頻辨識]](RFID)系統,於2011年9月開始以首次安裝免費的方式推廣試用。有別於前套系統的OBU,使用者改為在車上黏貼[[電子標籤]](eTag),收費門架則配合國道轉換為計程收費,改為安裝在交流道前後的主線車道上,這種設計比國際慣用在交流道出入口設置的方式精簡許多。此套系統已於2012年後開始全面使用。


電子標籤為被動[[RFID]]標籤貼紙,由收費單元判讀。一車一片且撕下即失效,以防止標籤失竊被冒用。車輛過戶時,原車主可申請退費停用,再由新車主註冊使用。若貼紙未損壞可直接沿用。([http://www.sag.com.tw/index.php?_Page=product&mode=show&cid=31&pid=1242&SetLang=zh-tw 汽機車可用的電子標籤範例])
電子標籤為被動[[RFID]]標籤貼紙,由收費單元判讀。一車一片且撕下即失效,以防止標籤失竊被冒用。車輛過戶時,原車主可申請退費停用,再由新車主註冊使用。若貼紙未損壞可直接沿用。([http://www.sag.com.tw/index.php?_Page=product&mode=show&cid=31&pid=1242&SetLang=zh-tw 汽機車可用的電子標籤範例] {{Wayback|url=http://www.sag.com.tw/index.php?_Page=product&mode=show&cid=31&pid=1242&SetLang=zh-tw |date=20201023021321 }})


2013年[[遠東集團 (台灣)|遠東集團]]曾進行測試,以一輛保時捷用時速180公里通過'''收費門架''',並通過不同天候狀況的的實測,均能在0.02秒完成收費,遠東表示根據合約規定,從0-180公里時速都能夠正確感應<ref>{{Cite web |last=TVBS NEWS|url=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PQLbl4oAfg |title=遠通測試ETC 保時捷時速180飆國道 |access-date=2013-09-17 |archive-url=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PQLbl4oAfg |archive-date=2013-09-17 |language=zh-TW|dead-url=no }}</ref>。
2013年[[遠東集團 (台灣)|遠東集團]]曾進行測試,以一輛保時捷用時速180公里通過'''收費門架''',並通過不同天候狀況的的實測,均能在0.02秒完成收費,遠東表示根據合約規定,從0-180公里時速都能夠正確感應<ref>{{Cite web |last=TVBS NEWS |url=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PQLbl4oAfg |title=遠通測試ETC 保時捷時速180飆國道 |access-date=2013-09-17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224233357/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PQLbl4oAfg&gl=US&hl=en |archive-date=2020-02-24 |language=zh-TW |dead-url=unfit }}</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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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費門架 ==
== 收費門架 ==
* 計程收費尚未實施前,收費門架設於各[[中華民國國道收費站列表|收費站]]之內外側車道,採定額定點(距離不定)計次收費。
* 以下均為[[新台幣]]小型車計次收費。大型車為小型車的1.25倍計收,聯結車為小型車的1.5倍計收。
* 通行費以車輛歸戶(按車號)方式,每日凌晨結算1次計收通行費,按每台車輛通過的區段徵收相對應的門架牌價,採先加總後,再4捨5入至元。
* 計程車通過 ETC 門架比照小型車收費,唯每日優惠里程歸司機所有。載客行駛高速公路另由GPS計費器累計通過門架,併入車資向乘客收費。
* 通行當天即產生估算通行費紀錄,並於48小時後正式扣款。若為自動儲值戶, 估算金額不足120元時會自動向金融機構請款儲值400元。逾48小時仍餘額不足時,即產生欠費催繳作業。
* 連假期間由高公局宣布實施單一費率(門架9折, 無優惠里程)及暫停收費時段。暫停收費時段無通行紀錄,並非產生0元門架通行紀錄。

=== 中山高速公路(國道一號) ===
=== 中山高速公路(國道一號) ===
共設有148個門架偵測點,南下北上各74個。各站門架牌價詳細如下:
共設有148個門架偵測點,南下北上各74個。各站門架牌價詳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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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口(北)-林口(南) || 北上41.3公里處 || 南下41.3公里處 || $1.6 || 1.4公里
| 林口(北)-林口(南) || 北上41.3公里處 || 南下41.3公里處 || $1.6 || 1.4公里
|-
|-
| 林口(南)-桃園 || 北上46.7公里處 || 南下46.7公里處 || $8.1 || 6.8公里
| 林口(南)-桃園(北) || 北上46.7公里處 || 南下46.7公里處 || $8.1 || 6.8公里
|-
|-
| 桃園-機場系統 || 北上50.9公里處 || 南下50.9公里處 || $3.8 || 3.2公里
| 桃園(北)-桃園(南) || 北上49.2公里處 || 南下49.2公里處 || $1.3 || 1.1公里
|-
| 桃園(南)-機場系統 || 北上51.1公里處 || 南下51.1公里處 || $2.5 || 2.1公里
|-
|-
| 機場系統-中壢服務區 || 北上53.2公里處 || 南下53.2公里處 || $3.4 || 2.9公里
| 機場系統-中壢服務區 || 北上53.2公里處 || 南下53.2公里處 || $3.4 || 2.9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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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系統-豐原 || 北上166.4公里處 || 南下166.4公里處 || $3.0 || 2.5公里
| 台中系統-豐原 || 北上166.4公里處 || 南下166.4公里處 || $3.0 || 2.5公里
|-
|-
| 豐原-大雅 || 北上172.5公里處 || 南下172.5公里處 || $7.4 || 6.2公里
| 豐原-大雅 || 北上169.9公里處 || 南下169.9公里處 || $7.4 || 6.2公里
|-
|-
| 大雅-台中 || 北上177.4公里處 || 南下177.4公里處 || $5.2 || 4.4公里
| 大雅-台中 || 北上177.4公里處 || 南下177.4公里處 || $5.2 || 4.4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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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科-岡山 || 北上346.0公里處 || 南下346.0公里處 || $8.4 || 7.0公里
| 高科-岡山 || 北上346.0公里處 || 南下346.0公里處 || $8.4 || 7.0公里
|-
|-
| 岡山-楠梓(北) || 北上352.5公里處 || 南下352.5公里處 || $7.0 || 5.9公里
| 岡山-楠梓(北) || 北上353.5公里處 || 南下353.5公里處 || $7.0 || 5.9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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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楠梓(北)-楠梓(南) || 北上355.9公里處 || 南下356.1公里處 || $2.1 || 1.8公里
| 楠梓(北)-楠梓(南) || 北上355.9公里處 || 南下356.1公里處 || $2.1 || 1.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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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就 ==
== 成就 ==
#世界第一個高速公路全面採用電子收費的系統,也是世界第一個成功把定點式的人工計次收費,全面轉換成無柵欄電子計程收費的系統。<ref name="ltn">{{cite news| title=爭議不斷 ETC奪收費公路界奧斯卡首獎| url=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430228|publisher=自由時報}}</ref>
#世界第一個高速公路全面採用電子收費的系統,也是世界第一個成功把定點式的人工計次收費,全面轉換成無柵欄電子計程收費的系統。
#電子計程收費路網的總長度達到926公里,世界第1長。<ref name="ltn"/>
#通行量正確率99.9%,世界最高,可收費成功率99.97%,世界最高。<ref name="ltn"/>
#{{when|}}全台灣車輛有800萬輛,其中700萬輛裝有eTag,比例高達87%。<ref name="udn">{{cite news| title=超商補繳通行費手續費爭議案 二審判決遠通勝訴| url=https://udn.com/news/story/7241/3666438|publisher=聯合報}}</ref>


== 爭議 ==
== 爭議 ==
===初期爭議===
* 最初的爭議(立法院內):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最初之計畫為政府自行興建及營,並交由當時仍為公營的[[中華電信]]規劃、研發及測試;卻在立法院的決下,於2002年突然與中華電信解約,終止公辦計畫,改採用[[BOT模式|BOT]]方式由民間投標並經營<ref name="2006-03-02">{{cite news| author=陳怡如| title=電子收費BOT 8天拍案驚奇|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聯合報| date=2006-03-02}}</ref>
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最初的爭議始於立法院內。政府原本計畫自行興建及該系統,並委託當時仍為公營的[[中華電信]]進行規劃、研發及測試。然而,在立法院的決下,於2002年政府突然與中華電信解除合約,終止公辦計畫,改採用[[BOT模式]]由民間投標並經營<ref name="2006-03-02">{{cite news| author=陳怡如| title=電子收費BOT 8天拍案驚奇|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聯合報| date=2006-03-02}}</ref>
* 最初的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爭: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有[[紅外線]]系統[[微波]]系統([[RFID]])兩種。紅外線系統專用車道,並可能受到車速天候影響,車上設備成本較高;微波系統則不分車道不限速,包含中華電信的系統在內,為多數國家採用技術。在招標時進入最終審議的[[遠通電收]]台灣宇通資訊科技及[[宏碁]]等三家廠商中只有遠通電收用紅外線系統並獲得經營權且當時系統弊病甚多,電池沒電時歸咎於使用者沒有保護好,可說是測試不足。{{cn}}

* ETC招標結束後爆發收賄案<ref>{{cite news| title=ETC弊案 宋乃午涉收賄求刑12年| url=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suncomedy20060317140607|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TVBS| date=2006-03-17}}</ref>精業公司前公關協理蔡錦鴻向精業等公司拿到一千六百萬元的公關費,透過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打通關為讓精業所屬的遠東聯盟得標,多次以部長林陵三指示為由,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要求加快決標時程。官員宋乃午涉收賄判刑12年確定,同時遠通電收的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ref>{{cite news| author=王文玲| title=法院判決遠通ETC營運生變|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聯合報| date=2006-02-25}}</ref>
的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爭議主要圍繞著兩種技術:[[紅外線]]系統[[微波]]系統([[RFID]])。紅外線系統需要專用車道,並可能受到車速天候影響,車設備成本較高;微波系統則不分車道限速,多數國家採用技術之一。在招標過程中,[[遠通電收]]為唯一採用紅外線系統的申請者{{notetag|1=當時另外兩家進入最終審議階段的廠商為台灣宇通資訊科技及[[宏碁]],微波技術。}},卻獲得經營權。<ref>{{cite news |author1=吳陳錦 |title=ETC評審有瑕疵 宇通求償1.4億 |url=https://www.cardu.com.tw/news/detail.php?nt_pk=6&ns_pk=643 |accessdate=2024-03-20 |work=卡優新聞網 |date=2006-08-31}}</ref><!--且當時系統弊病甚多,電池沒電時歸咎於使用者沒有保護好,可說是測試不足。{{cn}}-->
* 2005年底,在ETC正式開通前夕,遠通電收董事長[[徐旭東]]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工商「早餐會」上向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宣示ETC將如期上路的決心,並反駁[[立委]]所指稱的「OBU太貴」,並呼籲[[立法院]]不該干預行政與執行」。徐旭東還說:「民眾若嫌OBU太貴,那就不要買嘛!」<ref>{{cite news| title=交部批徐旭東路不是他開不滿放話:電子收費元旦定要上路| 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51224/2288905| accessdate=2012-10-08| newspaper=蘋果日報| date=2005-12-24}}</ref>該言論後續引發網友發起抵制OBU裝機活動。

* 2010年遠通電收推出「全民體驗ETC」免安裝e通機體驗ETC優惠,導致民眾開始質疑e通機存在價值,ETC系統對安裝OBU的車輛,係利用[[車牌圖像辨識系統]]進行舉發,而e通機失也能利用該系統事後要求民眾補交缺額[[中華民國交通部|交通部]]於1990年在泰山收費站就已經開始使用車牌影像辨識技術查緝贓車,系統的準確度約在98%左右,導致有人認為e通機的存在不具有正當性,認為e通機沒有存在價值。
ETC招標結束後爆發收賄案<ref>{{cite news| title=ETC弊案 宋乃午涉收賄求刑12年| url=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suncomedy20060317140607|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TVBS| date=2006-03-17| archive-date=2013-12-30|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230233721/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suncomedy20060317140607| dead-url=yes}}</ref>精業公司前公關協理蔡錦鴻涉及向精業等公司拿到一千六百萬元的公關費,透過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打通關係。宋以部長林陵三指示為由,多次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要求加快決標時程。最終宋乃午收賄而被判刑12年確定,同時遠通電收的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ref>{{cite news| author=王文玲| title=法院判決遠通ETC營運生變|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聯合報| date=2006-02-25}}</ref>
* '''至2011年3月底,ETC實際利用率仍40%''':依契約規定,2011年3月底時ETC利用率應達到50%,但實際利用率仍不到40%,依合約應對遠通開罰每天新台幣50萬元,但高公局至今仍未對其開出罰單。<ref>{{cite news| author=曾鴻儒| title=ETC使用率難及65%門檻遠通2.2億罰定了| url=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23/today-life1.htm?Slots=Life|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自由電子報| date=2012-05-23}}</ref><ref>{{cite news| author=汪淑芬| title=ETC利用率遠通有罰款壓力| url=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05220308.aspx|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中央通訊社| date=2012-05-22|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212135733/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05220308.aspx| archive-date=2013-12-12| dead-url=yes}}</ref>

* 遠通最初以紅外線系統取得經營權,但最終卻改以微波系統做為違約的改善方案。
===營運後爭議===
* 遠通屢次違約高達數億罰金,高公局多次皆判免罰,遭質疑高公局有圖利遠通的嫌疑。<ref>{{cite web |url=http://tw.news.yahoo.com/%E6%B6%88%E5%9F%BA%E6%9C%83%E6%80%92%E6%89%B9-%E6%B0%91%E7%9C%BE%E8%AA%A4%E9%97%96%E5%BF%85%E7%BD%B0-%E9%81%A0%E9%80%9A%E5%B1%A2%E9%81%95%E7%B4%84%E7%AB%9F%E5%85%8D%E7%BD%B0-221224403.html |title=存档副本 |accessdate=2013-06-02 |deadurl=yes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608082322/http://tw.news.yahoo.com/%E6%B6%88%E5%9F%BA%E6%9C%83%E6%80%92%E6%89%B9-%E6%B0%91%E7%9C%BE%E8%AA%A4%E9%97%96%E5%BF%85%E7%BD%B0-%E9%81%A0%E9%80%9A%E5%B1%A2%E9%81%95%E7%B4%84%E7%AB%9F%E5%85%8D%E7%BD%B0-221224403.html |archivedate=2013-06-08 }}</ref>
{{See|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
*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狀況不斷,民眾投訴eTag車輛遭雙向扣款、重複扣款、幽靈扣款等狀況時任交通部長葉匡時強調,他保證民眾權益受損害,若再發生重複扣款、幽靈扣款,要遠通加倍奉還。<ref>[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1080010-1.aspx 遠通再出包 葉匡時:加倍奉還],中央社,2014年1月8日</ref>
2005年底,ETC正式開通前夕,遠通電收董事長[[徐旭東]]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早餐會」上向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宣示ETC將如期上路的決心。他反駁立委所指稱的「OBU太貴」,並強調「立法院不該干預行政與執行」。徐旭東更進一步表示:「民眾若嫌OBU太貴,那就不要買嘛!」這番言論引發網友發起抵制OBU裝機活動。<ref>{{cite news| title=交部批徐旭東路不是他開不滿放話:電子收費元旦定要上路| 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51224/2288905| accessdate=2012-10-08| newspaper=蘋果日報| date=2005-12-24| archive-date=2013-01-01|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101055423/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51224/2288905| dead-url=no}}</ref>
* 國道由定點收費轉為計程收費;然而,部分原本不經過收費站的國道使用者,不願就此負擔通行費,以「加稅」、「搶錢」等標籤誣蔑使用者付費原則與計程收費公平性,最終使政府採行每車每日二十公里免費里程及東西向免費的收費制度,此舉使收費公平性蕩然無存<ref>[http://blog.udn.com/mimifish/7576994 為何不堅持單一費率的國道計程收費方案一?!]</ref><ref>[http://mypaper.pchome.com.tw/zen/post/1320746355 使用者付費,按里程收費怎會是變相加稅?]</ref>。

* 國道收費站撤除後國道通行費欠費竟累積高達2億元呆帳裁掉收費員後,國庫整體收入包括支出給遠通電收委辦費反而因此減少10億元。交通部長陳建宇對此表示,因欠費的人要經兩步驟催繳,國庫收到通行費時間比較晚,但透過兩道催繳程序後未繳就送強制執行<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05/726161/ 國道電子收費後 交通部:國庫減少10億元]</ref>。
2010年遠通電收推出「全民體驗ETC」免安裝e通機體驗優惠,引發民眾e通機存在價值的質疑。ETC系統對安裝OBU的車輛利用車牌圖像辨識系統進行舉發,要求民眾事後補交缺額。因[[中華民國交通部|交通部]]於1990年在[[泰山收費站]]便開始使用車牌影像辨識技術查緝贓車,導致部分民眾認為e通機缺乏正當性,認為其存在沒有價值。
* 國道收費站撤除後,國道收費員的轉置問題遭到質疑未依合約進行轉置,因而引發了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 :{{See|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

到了2011年3月底,ETC實際利用率仍未達約規定50%,不到40%。根據合約,高公局應對遠通開罰每天新台幣50萬元,但至今仍未開出罰單。另外,遠通最初以紅外線系統取得經營權,但最終仍改用微波系統作為違約的改善方案。遠通屢次違約高達數億罰金,但高公局多次判免罰,引發質疑高公局圖利遠通的疑慮。<ref>{{cite news| author=曾鴻儒| title=ETC使用率難及65%門檻遠通2.2億罰定了| url=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23/today-life1.htm?Slots=Life|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自由電子報| date=2012-05-23| archive-date=2013-12-12|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21214171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23/today-life1.htm?Slots=Life| dead-url=no}}</ref><ref>{{cite news| author=汪淑芬| title=ETC利用率遠通有罰款壓力| url=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05220308.aspx|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中央通訊社| date=2012-05-22|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212135733/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05220308.aspx| archive-date=2013-12-12| dead-url=yes}}</ref>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民眾投訴eTag車輛遭雙向扣款、重複扣款、幽靈扣款等問題。交通部長[[葉匡時]]強調保證民眾權益不受損害,並承諾若再發生重複扣款、幽靈扣款,遠通加倍奉還。<ref>[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1080010-1.aspx 遠通再出包 葉匡時:加倍奉還] {{Wayback|url=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1080010-1.aspx |date=20140109153827 }},中央社,2014年1月8日</ref>

國道收費站撤除後,部分原本不經過收費站的國道使用者對計程收費制度不滿,認為其不公平,政府最終實施每車每日二十公里免費里程及東西向免費的收費制度。此舉使得收費公平性受到質疑。<ref>{{Cite web |url=http://blog.udn.com/mimifish/7576994 |title=為何不堅持單一費率的國道計程收費方案一?! |access-date=2015-01-19 |archive-date=2015-01-19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119074420/http://blog.udn.com/mimifish/7576994 |dead-url=no }}</ref><ref>{{Cite web |url=http://mypaper.pchome.com.tw/zen/post/1320746355 |title=使用者付費,按里程收費怎會是變相加稅? |access-date=2015-01-19 |archive-date=2015-01-19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119080612/http://mypaper.pchome.com.tw/zen/post/1320746355 |dead-url=no }}</ref>另外,國道收費員的轉置問題亦遭到質疑,被指未按合約進行轉置,引發了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

根據統計,收費站撤除後國道通行費欠費竟累積高達2億元呆帳裁掉收費員後,國庫整體收入包括支出給遠通電收委辦費反而因此減少10億元。交通部長陳建宇對此表示,因欠費的人要經兩步驟催繳,國庫收到通行費時間比較晚,但透過兩道催繳程序後未繳就送強制執行<ref>{{Cite web |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05/726161/ |title=國道電子收費後 交通部:國庫減少10億元 |access-date=2015-11-05 |archive-date=2015-11-08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1108015300/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05/726161 |dead-url=no }}</ref>。


== 統計數據 ==
== 統計數據 ==
{| class="wikitable" style=font-size:100%
{| class="wikitable" style=font-size:100%
|+ ETC電子收費各項使用數據<ref>{{cite web | language = | publisher=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 title=ETC運作統計 | url=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472&p=488 | author=業務組| accessdate=2013年3月5日}}</ref>
|+ ETC電子收費各項使用數據<ref>{{cite web | language= | publisher=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 title=ETC運作統計 | url=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472&p=488 | author=業務組 | accessdate=2013年3月5日 | archive-date=2012年12月20日 |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1220001554/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472&p=488 | dead-url=no }}</ref>
! 年月份 !! ETC通行量 !! ETC使用率 !! 備註
! 年月份 !! ETC通行量 !! ETC使用率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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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行: 第505行:


== 大事紀 ==
== 大事紀 ==
* 1999年10月:立法委員[[陳明文]]等人提案ETC應由民間BOT方式出資運行。<ref>{{cite News | language = | publisher=中華民國立法院公報處 | title=立法院公報第八十八卷第四十二期 | url=http://lis.ly.gov.tw/lgqrc/qrbook?F0@0@0@0@884201@316@@/lgqrc/lgqrkm?@18:491957465:T | author=立法院公報處 | date=1999年10月9日 | accessdate=2014年1月16日}}</ref>
* 1999年10月:立法委員[[陳明文]]等人提案ETC應由民間BOT方式出資運行。<ref>{{cite News | language= | publisher=中華民國立法院公報處 | title=立法院公報第八十八卷第四十二期 | url=http://lis.ly.gov.tw/lgqrc/qrbook?F0%400%400%400%40884201%40316%40%40%2Flgqrc%2Flgqrkm%3F%4018%3A491957465%3AT | author=立法院公報處 | date=1999年10月9日 | accessdate=2014年1月16日 | archive-date=2014年1月16日 |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116104212/http://lis.ly.gov.tw/lgqrc/qrbook?F0%400%400%400%40884201%40316%40%40%2Flgqrc%2Flgqrkm%3F%4018%3A491957465%3AT | dead-url=no }}</ref>
* 2002年6月22日:交通部決定採用BOT推動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ref name="2006-03-02"/>
* 2002年6月22日:交通部決定採用BOT推動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ref name="2006-03-02"/>
* 2003年11月20日: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截止投標,共有下列七家公司參與投標:遠東聯盟(今遠通電收)、台灣宇通資訊科技、宏碁、健元電子收費企業聯盟、速通企業聯盟、交通任我行電子收費聯盟、易利通電子收費。
* 2003年12月24日:第一階段甄審結果公布:遠東、宏碁、宇通三家公司進入最終審議。<ref>{{cite news| author=陳怡如| title=ETC商機3000億儼然交部高捷案|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聯合報| date=2006-03-01}}</ref>
* 2003年12月24日:第一階段甄審結果公布:遠東、宏碁、宇通三家公司進入最終審議。<ref>{{cite news| author=陳怡如| title=ETC商機3000億儼然交部高捷案|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聯合報| date=2006-03-01}}</ref>
* 2004年2月26日:遠東聯盟取得「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最優申請人資格。
* 2004年2月26日:遠東聯盟取得「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最優申請人資格;4月7日:正式成立遠東電子收費股份有限公司;4月27日:交通部與遠東電收簽訂「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契約
* 2004年4月7日:正式成立遠東電子收費股份有限公司。
* 2004年4月27日:交通部與遠東電收簽訂「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契約。
* 2005年1月6日:正式更名為遠通電收公司。
* 2005年1月6日:正式更名為遠通電收公司。
* 2006年1月1日:國道一號、三號各收費站,配合增開電子收費車道,約僱收費員1,100人中精簡125人。<ref name="苦勞網2005/11/28
* 2006年1月1日:國道一號、三號各收費站,配合增開電子收費車道,約僱收費員1,100人中精簡125人。<ref name="苦勞網2005/11/28
* 2006年2月10日:開始營運,開後的前兩個小時(下午2時至4時)之通行量,約為4,521輛次,其中,小型車3,545輛次,大型車976輛次,估算使用率為2.29%。<ref name="x1">{{cite web | language = | publisher=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 title=ETC運作統計 | url=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472&p=488 | author=業務組 | date=2007年11月30日 | accessdate=2010年4月26日}}</ref>
* 2006年2月10日:開始營運,開後的前兩個小時(下午2時至4時)之通行量,約為4,521輛次,其中,小型車3,545輛次,大型車976輛次,估算使用率為2.29%。<ref name="x1">{{cite web | language= | publisher=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 title=ETC運作統計 | url=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472&p=488 | author=業務組 | date=2007年11月30日 | accessdate=2010年4月26日 | archive-date=2012年12月20日 |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1220001554/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472&p=488 | dead-url=no }}</ref>
* 2006年2月24日:台灣高等行政法院94年訴字752號判決,撤銷遠通電收最優申請人資格。
* 2006年2月24日:台灣高等行政法院94年訴字752號判決,撤銷遠通電收最優申請人資格。
* 2006年3月16日: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祕書[[宋乃午]]因變更招商之規範、偽造測試報告<ref>{{cite news| author=王聖藜| title=決標前蔡錦鴻向外商報喜:宋乃午很棒|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聯合報| date=2006-03-18}}</ref>,並收取不當利益新台幣七十萬元,遭檢察官以貪汙、洩密罪嫌起訴。
* 2006年3月16日: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祕書宋乃午因變更招商之規範、偽造測試報告<ref>{{cite news| author=王聖藜| title=決標前蔡錦鴻向外商報喜:宋乃午很棒| accessdate=2012-05-29| newspaper=聯合報| date=2006-03-18}}</ref>,並收取不當利益新台幣七十萬元,遭檢察官以貪汙、洩密罪嫌起訴。
* 2006年8月3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ETC重回第二階段甄審。
* 2006年8月3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ETC重回第二階段甄審。
* 2007年4月14日:高公局宣布遠通電收為重回第二階段甄審最優申請人,開始進行議約。
* 2007年4月14日:高公局宣布遠通電收為重回第二階段甄審最優申請人,開始進行議約。
* 2010年5月6日:中山高速公路泰山收費站南北雙向增開一小型車第三電子收費車道。<ref>{{cite web | language= | publisher=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 title=99年5月6日零時起將於泰山收費站南下北上各增開第三線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 | url=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9&p=1934 | author= | date=2010年4月23日 | accessdate=2010年4月26日 | archive-date=2014年1月9日 |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109150311/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9&p=1934 | dead-url=no }}</ref><ref>{{cite web| language=| publisher=消基會| title=泰山收費站加開ETC車道強迫用路人裝機!消基會呼籲政府暫停增設ETC車道| url=http://www.nca.org.tw/chhtml/newsdetail.asp?NewsID=1196&NewsGroup=5| author=| date=2010年4月23日| accessdate=2010年4月26日| deadurl=yes|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109150127/http://www.nca.org.tw/chhtml/newsdetail.asp?NewsID=1196&NewsGroup=5| archivedate=2014年1月9日}}</ref>
* 2007年7月14日:ETC車道使用累計車次突破1億輛車次數量。
* 2007年8月21日:遠通電收與高速公路局完成ETC合約簽訂儀式。
* 2008年4月15日:中山高速公路(國道一號)泰山收費站增設南北向各一道小型車第二電子收費車道。
* 2008年5月2日:ETC車道使用累計車次突破2億輛車次數量。
* 2008年7月30日:[[蔣渭水高速公路]](國道五號)頭城收費站開始收費,並發行國道五號龜山島ETC紀念卡片。
* 2009年1月12日:ETC車道使用累計車次突破3億輛車次數量。
* 2009年1月6日:[[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國道三號)樹林收費站增設南北向各一道小型車第二電子收費車道。
* 2009年8月16日:ETC車道使用累計車次突破4億輛車次數量。
* 2010年2月20日:ETC車道使用累計車次突破5億輛車次數量。
* 2010年5月6日:中山高速公路泰山收費站南北雙向增開一小型車第三電子收費車道。<ref>{{cite web | language = | publisher=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 title=99年5月6日零時起將於泰山收費站南下北上各增開第三線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 | url=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9&p=1934 | author= | date=2010年4月23日 | accessdate=2010年4月26日}}</ref><ref>{{cite web| language=| publisher=消基會| title=泰山收費站加開ETC車道強迫用路人裝機!消基會呼籲政府暫停增設ETC車道| url=http://www.nca.org.tw/chhtml/newsdetail.asp?NewsID=1196&NewsGroup=5| author=| date=2010年4月23日| accessdate=2010年4月26日| deadurl=yes|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109150127/http://www.nca.org.tw/chhtml/newsdetail.asp?NewsID=1196&NewsGroup=5| archivedate=2014年1月9日}}</ref>
* 2010年6月30日:合約規定ETC使用率應達45%,但此時平均使用率不到40%,雖遠通未履行合約目標,但交通部僅能在7月1日對遠通發出違約缺失通知,並要求遠通改善。
* 2010年6月30日:合約規定ETC使用率應達45%,但此時平均使用率不到40%,雖遠通未履行合約目標,但交通部僅能在7月1日對遠通發出違約缺失通知,並要求遠通改善。
* 2010年7月30日:前交通部長機要祕書宋乃午被控在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中,收受廠商賄賂後,洩漏招標資訊給業者,一審依連續收賄罪判刑12年;[[台灣高等法院]]仍認定收賄且為接續犯,改判宋乃午有期徒刑11年、褫奪公權8年,行賄的業者精業公司公關協理蔡錦鴻則從一審的2年半改判1年。
* 2010年7月30日:前交通部長機要祕書宋乃午被控在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中,收受廠商賄賂後,洩漏招標資訊給業者,一審依連續收賄罪判刑12年;[[台灣高等法院]]仍認定收賄且為接續犯,改判宋乃午有期徒刑11年、褫奪公權8年,行賄的業者精業公司公關協理蔡錦鴻則從一審的2年半改判1年。
* 2010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駁回宋乃午之上訴,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重判宋乃午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八年確定。另外,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時曾認定林陵三涉嫌指示下屬放寬招標門檻,並知道宋乃午洩露招標資訊,因此將林列為弊案共犯,但後來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後,因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確定。 <ref>{{cite news| author=項程鎮| title=ETC弊案前交長機要宋乃午判刑11年確定| url=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4/today-life8.htm| newspaper=自由電子報| date=2010-12-24| accessdate=2010-12-25| coauthors=曾鴻儒| archive-date=2010-12-26|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1226021138/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4/today-life8.htm| dead-url=no}}</ref>
* 2010年10月31日:OBU免裝機試用方案[[全民體驗ETC]]方案上路,免安裝OBU。{{cn}}
* 2010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駁回宋乃午之上訴,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重判宋乃午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八年確定。另外,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時曾認定林陵三涉嫌指示下屬放寬招標門檻,並知道宋乃午洩露招標資訊,因此將林列為弊案共犯,但後來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後,因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確定。 <ref>{{cite news| author=項程鎮| title=ETC弊案前交長機要宋乃午判刑11年確定| url=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4/today-life8.htm| newspaper=自由電子報| date=2010-12-24| accessdate=2010-12-25| coauthors=曾鴻儒}}</ref>
* 2011年9月:eTag開始試用。{{cn}}<ref>{{cite web |title=ETC挫敗 遠通改推免費eTag |url=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04974 |website=自由时报 |accessdate=2019-11-23 |date=2011-07-01}}</ref>
* 2011年9月:eTag開始試用。{{cn}}<ref>{{cite web |title=ETC挫敗 遠通改推免費eTag |url=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04974 |website=自由时报 |accessdate=2019-11-23 |date=2011-07-01}}</ref>
* 2012年5月15日:eTag開始全面開放申請。
* 2012年5月15日:eTag開始全面開放申請。
* 2012年7月26日遠通電收建置國道電子收費ETC,依合約規定今年六月底前利用率須達六十五%。遠通僅達成50%使用率,原應繳納兩億兩千萬元違約金,與高速公路局共同召開協調委員會,委員會研議「罰款暫緩」。
* 2012年7月26日遠通電收建置國道電子收費ETC,依合約規定今年六月底前利用率須達六十五%。遠通僅達成50%使用率,原應繳納兩億兩千萬元違約金,與高速公路局共同召開協調委員會,委員會研議「罰款暫緩」。
* 2012年12月:原定2013年年實施高速公路全面採用計程收費,因為遠通電收ETC感應門架完成率不及一成,因此2013年計程收費延後執行。依合約,遠通本應該於9月底前完成所有感應門架設置,工程完工期限可展延至1月21日。<ref>{{cite web |url=http://leowang168.pixnet.net/blog/post/81808660-udn%E8%81%AF%E5%90%88%E5%A0%B1%E7%99%BC%E7%87%92%E6%96%B0%E8%81%9E%3A-etc%E6%84%9F%E6%87%89%E9%96%80%E6%9E%B6%E5%AE%8C%E6%88%90%E7%8E%87%E5%B7%AE-%E6%81%90%E5%BB%B6 |title=存档副本 |accessdate=2014-01-15 |deadurl=yes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116201815/http://leowang168.pixnet.net/blog/post/81808660-udn%e8%81%af%e5%90%88%e5%a0%b1%e7%99%bc%e7%87%92%e6%96%b0%e8%81%9e%3a-etc%e6%84%9f%e6%87%89%e9%96%80%e6%9e%b6%e5%ae%8c%e6%88%90%e7%8e%87%e5%b7%ae-%e6%81%90%e5%bb%b6 |archivedate=2014-01-16 }} ETC感應門架完成率差恐延宕上路</ref><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8/today-life1.htm ETC門架拖157天完工高公局要罰遠通7850萬</ref>
* 2012年12月:原定2013年年實施高速公路全面採用計程收費,因為遠通電收ETC感應門架完成率不及一成,因此2013年計程收費延後執行。依合約,遠通本應該於9月底前完成所有感應門架設置,工程完工期限可展延至1月21日。<ref>{{cite web |url=http://leowang168.pixnet.net/blog/post/81808660-udn%E8%81%AF%E5%90%88%E5%A0%B1%E7%99%BC%E7%87%92%E6%96%B0%E8%81%9E%3A-etc%E6%84%9F%E6%87%89%E9%96%80%E6%9E%B6%E5%AE%8C%E6%88%90%E7%8E%87%E5%B7%AE-%E6%81%90%E5%BB%B6 |title=存档副本 |accessdate=2014-01-15 |deadurl=yes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116201815/http://leowang168.pixnet.net/blog/post/81808660-udn%e8%81%af%e5%90%88%e5%a0%b1%e7%99%bc%e7%87%92%e6%96%b0%e8%81%9e%3a-etc%e6%84%9f%e6%87%89%e9%96%80%e6%9e%b6%e5%ae%8c%e6%88%90%e7%8e%87%e5%b7%ae-%e6%81%90%e5%bb%b6 |archivedate=2014-01-16 }} ETC感應門架完成率差恐延宕上路</ref><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8/today-life1.htm {{Wayback|url=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8/today-life1.htm |date=20130710032858 }} ETC門架拖157天完工高公局要罰遠通7850萬</ref>
* 2013年5月24日:遠通電收以國道電子收費建置與營運之績效獲頒第十五屆「金峰獎」大型企業組十大傑出企業獎。<ref>[http://www.fetc.net.tw/portal/article/show?articleId=8ad199b03d14278b013ee8d100ff0044 遠通電收獲頒金峰獎十大傑出企業獎],新聞 - 遠通電收, 2013年05月24日</ref>
* 2013年5月24日:遠通電收以國道電子收費建置與營運之績效獲頒第十五屆「金峰獎」大型企業組十大傑出企業獎。<ref>[http://www.fetc.net.tw/portal/article/show?articleId=8ad199b03d14278b013ee8d100ff0044 遠通電收獲頒金峰獎十大傑出企業獎] {{Wayback|url=http://www.fetc.net.tw/portal/article/show?articleId=8ad199b03d14278b013ee8d100ff0044 |date=20150924012016 }},新聞 - 遠通電收, 2013年05月24日</ref>
* 2013年12月26日:遠通電收公司電子收費利用率未達第6年度契約規範目標,本局已函知遠通電收公司處以懲罰性違約金。遠通電收公司認本局處以懲罰性違約金有爭議,提請請協調委員會調解,協調委員會已召開會議並做出決議,遠通電收公司不服該決議,已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目前法院審理中。<ref>{{Cite web |url=http://www.freeway.gov.tw/ETC/publish.aspx?NID=1949&P=4932 |title=存档副本 |access-date=2014-01-03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103153918/http://www.freeway.gov.tw/ETC/publish.aspx?NID=1949&P=4932 |archive-date=2014-01-03 |dead-url=yes }}</ref>
* 2013年12月26日:遠通電收公司電子收費利用率未達第6年度契約規範目標,本局已函知遠通電收公司處以懲罰性違約金。遠通電收公司認本局處以懲罰性違約金有爭議,提請請協調委員會調解,協調委員會已召開會議並做出決議,遠通電收公司不服該決議,已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目前法院審理中。<ref>{{Cite web |url=http://www.freeway.gov.tw/ETC/publish.aspx?NID=1949&P=4932 |title=存档副本 |access-date=2014-01-03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103153918/http://www.freeway.gov.tw/ETC/publish.aspx?NID=1949&P=4932 |archive-date=2014-01-03 |dead-url=yes }}</ref>
* 2013年12月30日: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正式上路,人工收費走入歷史,但計程收費有三天停止收費的宣導期,將於2014年1月2日正式開始實施計程收費<ref>[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3666380&p=1 高速公路確定民國102年12月30號凌晨零時開始實施計程收費]</ref>。
* 2013年12月30日: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正式上路,人工收費走入歷史,但計程收費有三天停止收費的宣導期,將於2014年1月2日正式開始實施計程收費<ref>{{Cite web |url=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3666380&p=1 |title=高速公路確定民國102年12月30號凌晨零時開始實施計程收費 |access-date=2013-11-29 |archive-date=2013-12-03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203010514/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3666380&p=1 |dead-url=no }}</ref>。
* 2014年1月15日:刑事局公佈遠通主機遭受82億次網路攻擊查察結果,發現是遠通App設計不良與主機乘載量不足,因此有許多用戶無法連線,並造成網路一直重新連線的烏龍駭客攻擊<ref>[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1160003-1.aspx 遠通致歉App設計不良非遭駭],中央社,2014年1月16日</ref>。
* 2014年1月15日:刑事局公佈遠通主機遭受82億次網路攻擊查察結果,發現是遠通App設計不良與主機乘載量不足,因此有許多用戶無法連線,並造成網路一直重新連線的烏龍駭客攻擊<ref>[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1160003-1.aspx 遠通致歉App設計不良非遭駭] {{Wayback|url=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1160003-1.aspx |date=20160307033711 }},中央社,2014年1月16日</ref>。
* 2014年2月10日:遠通電收計程收費系統通過春節海量測試,六天連假處理1.1億筆通行交易<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210000222-260206 遠通電收 電子收費效率高],中時電子報,2014年2月10日</ref>。
* 2014年2月10日:遠通電收計程收費系統通過春節海量測試,六天連假處理1.1億筆通行交易<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210000222-260206 遠通電收 電子收費效率高] {{Wayback|url=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210000222-260206 |date=20170426151729 }},中時電子報,2014年2月10日</ref>。
*2014年6月18日:遠通電收計程收費系統可收費成功率達99.9998%,eTag用戶數達584萬,且每周以淨增加約2,000位eTag用戶穩步上升<ref>[http://www.nownews.com/n/2014/06/18/1284440 遠通電收:eTag用戶每周增加約2000位],NowNews,2014年6月18日</ref>。
*2014年6月18日:遠通電收計程收費系統可收費成功率達99.9998%,eTag用戶數達584萬,且每周以淨增加約2,000位eTag用戶穩步上升<ref>[http://www.nownews.com/n/2014/06/18/1284440 遠通電收:eTag用戶每周增加約2000位] {{Wayback|url=http://www.nownews.com/n/2014/06/18/1284440 |date=20170426152844 }},NowNews,2014年6月18日</ref>。
*2014年12月11日:英國標準協會(BSI)頒發「個資管理啟航獎」予遠通電收,肯定其在確保用路人個資安全以及稽核效益等範疇之卓越表現<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215000185-260204遠通電收 獲個資管理啟航獎]{{dead link|date=2018年5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中國時報,2014年12月15日</ref>。
*2014年12月11日:英國標準協會(BSI)頒發「個資管理啟航獎」予遠通電收,肯定其在確保用路人個資安全以及稽核效益等範疇之卓越表現<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215000185-260204遠通電收 獲個資管理啟航獎]{{dead link|date=2018年5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中國時報,2014年12月15日</ref>。
*2015年7月3日:高公局以「台灣高速公路人工計次收費轉換電子計程收費計畫」參與「國際橋梁隧道及收費公路協會」舉辦之年度參獎計畫,經評核獲選為「2015年收費系統卓越獎-服務及推廣類」之得獎單位<ref>[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703003352-260405高速公路ETC獲收費系統卓越獎]{{dead link|date=2018年5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中國時報,2015年7月3日</ref>。
*2015年7月3日:高公局以「台灣高速公路人工計次收費轉換電子計程收費計畫」參與「國際橋梁隧道及收費公路協會」舉辦之年度參獎計畫,經評核獲選為「2015年收費系統卓越獎-服務及推廣類」之得獎單位<ref>[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703003352-260405高速公路ETC獲收費系統卓越獎]{{dead link|date=2018年5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中國時報,2015年7月3日</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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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9日:台灣ETC獲得全球道路成就獎中智慧交通與管理類首獎<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019/971207/台灣ETC 獲國際道路協會大獎],蘋果日報,2016年11月19日</ref>。
*2016年11月19日:台灣ETC獲得全球道路成就獎中智慧交通與管理類首獎<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019/971207/台灣ETC 獲國際道路協會大獎],蘋果日報,2016年11月19日</ref>。
*2017年5月5日:APEC第44次運輸工作小組會議,十國專家指定參觀台灣ETC<ref>[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46965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05000190-260208APEC交通專家 參訪遠通電收ETC]{{dead link|date=2018年5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工商時報,2017年5月5日</ref>。
*2017年5月5日:APEC第44次運輸工作小組會議,十國專家指定參觀台灣ETC<ref>[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46965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05000190-260208APEC交通專家 參訪遠通電收ETC]{{dead link|date=2018年5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工商時報,2017年5月5日</ref>。
*委託合約於2025年12月31日到期,「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ETC案)與遠通公司,已於2024年4月26日完成優先定約議約作業,5月底前簽約,新契約年期10年到2035年。<ref>{{cite news |author1=陳祐誠 |title=ETC合約2025到期!遠通積極爭取續約 高公局估年中拍板 |url=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106002593-260405?chdtv |accessdate=2024-01-23 |work=中時新聞網 |date=2024-01-06}}</ref>。
*2025年12月21日:委託合約到期,收歸政府。

== 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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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
==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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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連結 ==
== 外部連結 ==
{{commonscat|Far Eastern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遠通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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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etc.net.tw 遠通電收]{{zh-tw}}
* [http://www.fetc.net.tw 遠通電收] {{Wayback|url=http://www.fetc.net.tw/ |date=20140326064205 }}{{zh-tw}}
* [http://www.freeway.gov.tw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zh-tw}}
* [http://www.freeway.gov.tw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Wayback|url=http://www.freeway.gov.tw/ |date=20070908062447 }}{{zh-tw}}
* [http://tisvcloud.freeway.gov.tw/ 交通資料庫 (ETC的統計資料)]{{zh-tw}}
* [http://tisvcloud.freeway.gov.tw/ 交通資料庫 (ETC的統計資料)] {{Wayback|url=http://tisvcloud.freeway.gov.tw/ |date=20170430085112 }}{{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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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 (一) 13:31的最新版本

收費門架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英語: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簡稱ETC)是中華民國國道目前在臺灣唯一實施的電子道路收費系統,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BOT模式)委託遠通電收建置與維護,契約年期為18年4個月,2025年12月21日到期,2024年4月26日,委託遠通電收維護十年至2035年。

最初採計次電子收費服務(收費門架設於公路收費站),於2006年2月10日啟用;2014年1月2日改採用多車道自由流英语Open road tolling之計程電子收費服務(收費門架設於交流道間的主線車道),目前實施路段包括國道1號(含汐五高架五楊高架)、國道3號國道3號甲線國道5號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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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系統

高速公路局自1997年起研究電子收費系統的可行性,並在1998年底到2001年初,委託中華電信北二高的樹林收費站、龍潭收費站兩處試辦電子收費,使用奧地利公司EFKON德语Efkon紅外線系統。[1]

第二代系統

2004年高速公路局將國道電子收費系統以BOT模式委外建置,最終由遠東集團為首的競標聯盟得標,實際營運則由遠東聯盟成立的遠通電收負責,也是使用奧地利公司EFKON的紅外線系統。

使用者需要在車上安裝車上單元德语On-Board-UnitOBU),使用者必須另外向遠通電收購買e通卡並儲值一定之金額,OBU必須插入e通卡方能使用;在通過收費站時讓收費門架自動扣款,如果OBU的電池電量不足,則收費站自動啟動拍照存檔,做為日後提醒裝機用補繳通行費。

由於2006年啟用後轉換率不高(與政府立約要達成65%的使用率,然而只有四成安裝率);在期限逼近,所面臨合約中使用率不足將承擔巨大罰款下,被第三代RFID無線射頻辨識系統所取代。

通過收費站ETC專用通道時速限為50-70公里[2]

第三代系統(現行)
eTag標誌
台灣高速公路ETC系統所使用之第三代系統(現行)eTag 收費門架

採用無線射頻辨識(RFID)系統,於2011年9月開始以首次安裝免費的方式推廣試用。有別於前套系統的OBU,使用者改為在車上黏貼電子標籤(eTag),收費門架則配合國道轉換為計程收費,改為安裝在交流道前後的主線車道上,這種設計比國際慣用在交流道出入口設置的方式精簡許多。此套系統已於2012年後開始全面使用。

電子標籤為被動RFID標籤貼紙,由收費單元判讀。一車一片且撕下即失效,以防止標籤失竊被冒用。車輛過戶時,原車主可申請退費停用,再由新車主註冊使用。若貼紙未損壞可直接沿用。(汽機車可用的電子標籤範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3年遠東集團曾進行測試,以一輛保時捷用時速180公里通過收費門架,並通過不同天候狀況的的實測,均能在0.02秒完成收費,遠東表示根據合約規定,從0-180公里時速都能夠正確感應[3]

收費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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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高速公路(國道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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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設有148個門架偵測點,南下北上各74個。各站門架牌價詳細如下:

國道一號門架偵測點
區段 北上閘門所在地 南下閘門所在地 門架牌價 門架里程
基隆端-基隆 北上0.5公里處 南下0.5公里處 $1.3 1.1公里
基隆-八堵 北上1.7公里處 南下1.7公里處 $1.4 1.2公里
八堵-大華系統 北上2.9公里處 南下2.9公里處 $3.3 2.8公里
大華系統-五堵 北上6.1公里處 南下6.1公里處 $2.1 1.8公里
五堵-汐止 北上9.9公里處 南下9.9公里處 $4.4 3.7公里
汐止-汐止系統 - - $0.0 0.9公里
汐止系統-東湖 北上14.7公里處 南下14.7公里處 $4.4 3.7公里
東湖-內湖 北上15.5公里處 南下15.5公里處 $2.5 2.1公里
內湖-圓山 北上21.3公里處 南下18.2公里處 $7.0 5.9公里
圓山-台北 北上23.3公里處 南下24.8公里處 $2.5 2.1公里
台北-三重 北上25.6公里處 南下26.4公里處 $2.4 2.0公里
三重-五股 北上29.3公里處 南下29.3公里處 $7.0 5.9公里
五股-高公局 北上33.9公里處 南下33.9公里處 $1.6 1.4公里
高公局-林口(北) 北上37.6公里處 南下37.6公里處 $7.8 6.5公里
林口(北)-林口(南) 北上41.3公里處 南下41.3公里處 $1.6 1.4公里
林口(南)-桃園(北) 北上46.7公里處 南下46.7公里處 $8.1 6.8公里
桃園(北)-桃園(南) 北上49.2公里處 南下49.2公里處 $1.3 1.1公里
桃園(南)-機場系統 北上51.1公里處 南下51.1公里處 $2.5 2.1公里
機場系統-中壢服務區 北上53.2公里處 南下53.2公里處 $3.4 2.9公里
中壢服務區-內壢 北上56.2公里處 南下56.2公里處 $2.6 2.2公里
內壢-中壢 北上58.4公里處 南下57.8公里處 $6.1 5.1公里
中壢-平鎮系統 北上63.3公里處 南下63.3公里處 $3.1 2.6公里
平鎮系統-幼獅 北上66.4公里處 南下66.4公里處 $2.7 2.3公里
幼獅-楊梅 北上68.1公里處 南下68.1公里處 $2.2 1.9公里
楊梅-校前路 北上69.9公里處 南下69.9公里處 $2.1 1.8公里
校前路-湖口 北上75.0公里處 南下75.0公里處 $15.3 12.8公里
湖口-竹北 北上88.0公里處 南下88.0公里處 $8.7 7.3公里
竹北-新竹(北) 北上92.8公里處 南下92.8公里處 $3.6 3.0公里
新竹(北)-新竹(南) 北上95.6公里處 南下95.0公里處 $3.0 2.5公里
新竹(南)-新竹系統 北上97.9公里處 南下98.0公里處 $3.3 2.8公里
新竹系統-頭份 北上104.5公里處 南下104.5公里處 $13.2 11.0公里
頭份-頭屋 北上112.3公里處 南下112.3公里處 $18.1 15.1公里
頭屋-苗栗 北上129.2公里處 南下129.2公里處 $8.8 7.4公里
苗栗-銅鑼 北上138.9公里處 南下138.9公里處 $8.7 7.3公里
銅鑼-三義 北上146.5公里處 南下146.5公里處 $12.0 10.0公里
三義-后里 北上157.2公里處 南下157.2公里處 $12.6 10.5公里
后里-台中系統 北上162.1公里處 南下162.1公里處 $5.6 4.7公里
台中系統-豐原 北上166.4公里處 南下166.4公里處 $3.0 2.5公里
豐原-大雅 北上169.9公里處 南下169.9公里處 $7.4 6.2公里
大雅-台中 北上177.4公里處 南下177.4公里處 $5.2 4.4公里
台中-南屯 北上180.2公里處 南下180.2公里處 $3.3 2.8公里
南屯-王田 北上183.9公里處 南下183.9公里處 $9.8 8.2公里
王田-彰化系統 北上190.6公里處 南下190.6公里處 $3.7 3.1公里
彰化系統-彰化 北上196.0公里處 南下196.0公里處 $6.7 5.6公里
彰化-埔鹽系統 北上201.1公里處 南下201.1公里處 $10.9 9.1公里
埔鹽系統-員林 北上208.9公里處 南下208.9公里處 $4.0 3.4公里
員林-北斗 北上215.6公里處 南下215.6公里處 $10.9 9.1公里
北斗-西螺 北上224.9公里處 南下224.9公里處 $12.4 10.4公里
西螺-虎尾 北上232.2公里處 南下232.2公里處 $6.2 5.2公里
虎尾-斗南 北上239.4公里處 南下239.4公里處 $5.8 4.9公里
斗南-雲林系統 北上242.5公里處 南下242.5公里處 $3.8 3.2公里
雲林系統-大林 北上248.3公里處 南下248.3公里處 $7.8 6.5公里
大林-民雄 北上251.4公里處 南下251.4公里處 $8.2 6.9公里
民雄-嘉義 北上260.3公里處 南下260.3公里處 $8.5 7.1公里
嘉義-水上 北上267.4公里處 南下267.4公里處 $7.4 6.2公里
水上-嘉義系統 北上271.4公里處 南下271.4公里處 $3.0 2.5公里
嘉義系統-新營服務區 北上282.7公里處 南下282.7公里處 $13.5 11.3公里
新營服務區-新營 北上286.6公里處 南下286.6公里處 $5.0 4.2公里
新營-下營系統 北上293.0公里處 南下293.0公里處 $13.4 11.2公里
下營系統-麻豆 北上301.9公里處 南下301.9公里處 $4.9 4.1公里
麻豆-安定 北上308.3公里處 南下308.3公里處 $9.0 7.5公里
安定-台南系統 北上312.6公里處 南下312.6公里處 $5.1 4.3公里
台南系統-永康 北上318.5公里處 南下318.5公里處 $5.0 4.2公里
永康-大灣 北上322.7公里處 南下322.7公里處 $5.8 4.9公里
大灣-仁德 北上325.2公里處 南下325.2公里處 $3.4 2.9公里
仁德-仁德系統 北上328.6公里處 南下328.6公里處 $3.9 3.3公里
仁德系統-路竹 北上336.6公里處 南下336.6公里處 $9.1 7.6公里
路竹-高科 北上339.8公里處 南下339.8公里處 $4.9 4.1公里
高科-岡山 北上346.0公里處 南下346.0公里處 $8.4 7.0公里
岡山-楠梓(北) 北上353.5公里處 南下353.5公里處 $7.0 5.9公里
楠梓(北)-楠梓(南) 北上355.9公里處 南下356.1公里處 $2.1 1.8公里
楠梓(南)-鼎金系統 北上359.0公里處 南下359.0公里處 $6.2 5.2公里
鼎金系統-高雄(北) 北上364.0公里處 南下364.0公里處 $5.1 4.3公里
高雄(北)-高雄(南) 北上367.6公里處 南下367.6公里處 $1.4 1.2公里
高雄(南)-瑞隆路 - 南下368.6公里處 $2.4 2.0公里
瑞隆路-五甲系統 北上369.6公里處 - $1.0 0.9公里
五甲系統-五甲 - - $0.0 0.9公里
五甲-高雄端(中山四路) - - $0.0 1.0公里
高雄端(中山四路)-高雄端(新生路) 北上373.6公里處 南下373.6公里處 $1.4 1.2公里
  • 備註:南下若行經「瑞隆路」至「五甲系統」路段,因該路段交流道間距離小於1公里,故該路段不收費。

中山高速公路高架拓寬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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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設有15個門架偵測點,南下7個,北上8個。各站門架牌價詳細如下:

國道一號高架路段門架偵測點
區段 北上閘門所在地 南下閘門所在地 門架牌價 門架里程
汐止系統-堤頂 北上17.4公里處 南下16.3公里處 $9.0 7.5公里
堤頂-下塔悠出口 北上20.0公里處 南下20.6公里處 $2.0 1.7公里
下塔悠出口-環北 北上20.8公里處 - $6.1 5.1公里
環北-五股轉接道 北上27.1公里處 南下30.5公里處 $8.8 7.4公里
五股轉接道-泰山轉接道 北上33.3公里處 南下33.4公里處 $1.6 1.4公里
泰山轉接道-機場系統 北上44.7公里處 南下44.7公里處 $21.3 17.8公里
機場系統-中壢轉接道 北上57.9公里處 南下57.9公里處 $12.2 10.2公里
中壢轉接道-校前路 北上60.8公里處 南下61.0公里處 $10.2 8.5公里
  • 備註:下塔悠出口僅有北上出口,故南下「堤頂」至「環北」路段,僅於南下20.6公里處設置門架偵測點。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國道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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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設有150個門架偵測點,南下北上各75個。各站門架牌價詳細如下:

國道三號門架偵測點
區段 北上閘門所在地 南下閘門所在地 門架牌價 門架里程
基金-瑪東系統 北上2.1公里處 南下0.6公里處 $2.7 2.3公里
瑪東系統-汐止系統 北上5.4公里處 南下8.7公里處 $10.0 8.4公里
汐止系統-新台五路 北上11.6公里處 南下11.6公里處 $2.5 2.1公里
新台五路-南港 北上14.0公里處 南下13.6公里處 $2.0 1.7公里
南港-南港系統 北上15.0公里處 南下15.8公里處 $1.4 1.2公里
南港系統-南深路 - - $0.4 0.3公里
南深路-木柵 北上20.1公里處 南下20.1公里處 $5.2 4.4公里
木柵-新店 北上21.7公里處 南下21.7公里處 $7.5 6.3公里
新店-安坑 北上30.1公里處 南下30.1公里處 $4.9 4.1公里
安坑-中和 北上33.8公里處 南下33.7公里處 $5.7 4.8公里
中和-土城 北上39.4公里處 南下39.4公里處 $8.0 6.7公里
土城-樹林 北上44.7公里處 南下44.7公里處 $5.8 4.9公里
樹林-三鶯 北上49.8公里處 南下49.8公里處 $3.9 3.3公里
三鶯-鶯歌系統 北上52.5公里處 南下52.5公里處 $4.4 3.7公里
鶯歌系統-大溪 北上55.9公里處 南下55.9公里處 $10.0 8.4公里
大溪-龍潭 北上64.8公里處 南下64.8公里處 $6.6 5.5公里
龍潭-高原 北上69.8公里處 南下69.8公里處 $5.6 4.7公里
高原-關西服務區 北上74.6公里處 南下74.6公里處 $3.8 3.2公里
關西服務區-關西 北上78.3公里處 南下78.3公里處 $3.6 3.0公里
關西-竹林 北上84.6公里處 南下84.6公里處 $13.3 11.1公里
竹林-寶山 北上96.1公里處 南下96.1公里處 $10.2 8.5公里
寶山-新竹系統 北上99.6公里處 南下99.6公里處 $2.2 1.9公里
新竹系統-茄苳 北上102.2公里處 南下102.2公里處 $3.8 3.2公里
茄苳-香山 北上105.1公里處 南下105.1公里處 $6.3 5.3公里
香山-西濱 北上112.8公里處 南下112.8公里處 $6.7 5.6公里
西濱-竹南 北上116.1公里處 南下116.1公里處 $4.4 3.7公里
竹南-大山 北上121.5公里處 南下121.5公里處 $6.4 5.4公里
大山-後龍 北上125.7公里處 南下125.7公里處 $6.8 5.7公里
後龍-西湖服務區 北上133.2公里處 南下133.2公里處 $5.6 4.7公里
西湖服務區-通霄 北上139.5公里處 南下139.5公里處 $11.2 9.4公里
通霄-苑裡 北上148.5公里處 南下148.5公里處 $15.0 12.5公里
苑裡-大甲 北上163.3公里處 南下163.3公里處 $9.0 7.5公里
大甲-中港系統 北上165.1公里處 南下165.1公里處 $5.6 4.7公里
中港系統-清水服務區 北上171.0公里處 南下171.0公里處 $4.2 3.5公里
清水服務區-沙鹿 北上173.9公里處 南下173.9公里處 $4.4 3.7公里
沙鹿-龍井 北上177.9公里處 南下177.9公里處 $8.0 6.7公里
龍井-和美 北上186.0公里處 南下186.0公里處 $10.5 8.8公里
和美-彰化系統 北上194.1公里處 南下194.4公里處 $6.1 5.1公里
彰化系統-快官 北上199.2公里處 南下199.1公里處 $6.4 5.4公里
快官-烏日 北上206.6公里處 南下206.6公里處 $6.2 5.2公里
烏日-中投 北上207.8公里處 南下207.9公里處 $2.1 1.8公里
中投-霧峰 北上210.0公里處 南下210.0公里處 $2.7 2.3公里
霧峰-霧峰系統 北上212.5公里處 南下212.9公里處 $3.4 2.9公里
霧峰系統-草屯 北上215.3公里處 南下215.2公里處 $3.6 3.0公里
草屯-中興系統 北上219.4公里處 南下219.4公里處 $6.7 5.6公里
中興系統-中興 北上223.1公里處 南下223.5公里處 $2.1 1.8公里
中興-南投 北上226.0公里處 南下226.1公里處 $4.5 3.8公里
南投-南投服務區 北上230.6公里處 南下230.6公里處 $3.6 3.0公里
南投服務區-名間 北上233.6公里處 南下233.6公里處 $6.7 5.6公里
名間-竹山 北上241.5公里處 南下241.5公里處 $8.0 6.7公里
竹山-南雲 北上244.7公里處 南下244.7公里處 $7.5 6.3公里
南雲-斗六 北上253.5公里處 南下253.5公里處 $12.2 10.2公里
斗六-古坑系統 北上261.4公里處 南下261.4公里處 $9.7 8.1公里
古坑系統-古坑 北上270.9公里處 南下270.9公里處 $2.5 2.1公里
古坑-古坑服務區 北上274.7公里處 南下274.7公里處 $6.8 5.7公里
古坑服務區-梅山 北上277.7公里處 南下277.7公里處 $3.0 2.5公里
梅山-竹崎(北) 北上284.0公里處 南下284.0公里處 $11.5 9.6公里
竹崎(北)-竹崎(南) 北上289.9公里處 南下289.9公里處 $2.4 2.0公里
竹崎(南)-中埔 北上292.3公里處 南下292.3公里處 $7.8 6.5公里
中埔-水上系統 北上298.5公里處 南下298.5公里處 $3.4 2.9公里
水上系統-白河 北上310.1公里處 南下310.1公里處 $13.5 11.3公里
白河-東山服務區 北上318.7公里處 南下318.7公里處 $9.7 8.1公里
東山服務區-柳營 北上321.1公里處 南下321.1公里處 $3.3 2.8公里
柳營-烏山頭 北上325.9公里處 南下325.9公里處 $8.5 7.1公里
烏山頭-官田系統 北上330.7公里處 南下330.7公里處 $6.1 5.1公里
官田系統-善化 北上339.2公里處 南下339.2公里處 $6.3 5.3公里
善化-新化系統 北上344.5公里處 南下344.5公里處 $8.0 6.7公里
新化系統-關廟 北上349.6公里處 南下349.6公里處 $12.1 10.1公里
關廟-關廟服務區 北上358.8公里處 南下358.8公里處 $8.1 6.8公里
關廟服務區-田寮 北上367.0公里處 南下367.0公里處 $6.8 5.7公里
田寮-燕巢系統 北上374.3公里處 南下374.3公里處 $16.2 13.5公里
燕巢系統-九如 北上385.4公里處 南下385.4公里處 $9.4 7.9公里
九如-屏東 北上391.6公里處 南下391.6公里處 $6.4 5.4公里
屏東-長治 北上398.4公里處 南下398.1公里處 $4.5 3.8公里
長治-麟洛 北上402.1公里處 南下401.8公里處 $8.0 6.7公里
麟洛-竹田系統 北上414.2公里處 南下414.2公里處 $8.7 7.3公里
竹田系統-崁頂 北上416.8公里處 南下416.8公里處 $8.0 6.7公里
崁頂-南州 北上423.2公里處 南下423.2公里處 $2.8 2.4公里
南州-林邊(大鵬灣端) 北上425.9公里處 南下426.3公里處 $7.0 5.9公里
  • 備註:北上若行經「南深路」至「南港系統」路段,因該路段交流道間距離小於1公里,故該路段不收費。

國道三號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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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設有4個門架偵測點,西向東向各2個。各站門架牌價詳細如下:

國道三號甲線門架偵測點
區段 西向閘門所在地 東向閘門所在地 門架牌價 門架里程
台北端-萬芳 西向1.5公里處 東向1.5公里處 $4.3 3.6公里
萬芳-木柵 西向4.1公里處 東向4.1公里處 $1.8 1.5公里
木柵-深坑端 - - $0.0 0.5公里

蔣渭水高速公路(國道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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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設有14個門架偵測點,南下北上各7個。各站門架牌價詳細如下:

國道五號門架偵測點
區段 北上閘門所在地 南下閘門所在地 門架牌價 門架里程
南港系統-石碇 北上0.1公里處 南下0.0公里處 $4.9 4.1公里
石碇-坪林 北上5.5公里處 南下5.5公里處 $12.6 10.5公里
坪林-頭城 北上28.7公里處 南下28.7公里處 $18.8 15.7公里
頭城-宜蘭(北) 北上30.9公里處 南下30.9公里處 $7.8 6.5公里
宜蘭(北)-宜蘭(南) 北上R14.3公里處 南下R11.3公里處 $4.6 3.9公里
宜蘭(南)-羅東 北上43.8公里處 南下43.9公里處 $6.9 5.7公里
羅東-蘇澳 北上52.8公里處 南下49.4公里處 $8.2 6.9公里
  • 備註:「宜蘭(北)」至「宜蘭(南)」路段,因橋梁結構型式不得設置主線門架,故門架設置於「宜蘭南下入口」及「宜蘭北上出口」匝道。且為目前唯一先由主線計算總里程,再由該門架扣除未行走里程價格之門架,為唯一負值之ETC門架。

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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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世界第一個高速公路全面採用電子收費的系統,也是世界第一個成功把定點式的人工計次收費,全面轉換成無柵欄電子計程收費的系統。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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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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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最初的爭議始於立法院內。政府原本計畫自行興建及運營該系統,並委託當時仍為公營的中華電信進行規劃、研發及測試。然而,在立法院的決定下,於2002年政府突然與中華電信解除合約,終止公辦計畫,改為採用BOT模式由民間投標並經營。[4]

初期的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爭議主要圍繞著兩種技術:紅外線系統和微波系統(RFID)。紅外線系統需要專用車道,並可能受到車速和天候影響,車輛上的設備成本也較高;而微波系統則不區分車道,不受限速,是多數國家採用的技術之一。在招標過程中,遠通電收為唯一採用紅外線系統的申請者[註 1],卻獲得經營權。[5]

ETC招標結束後,爆發了收賄案。[6]精業公司前公關協理蔡錦鴻涉及向精業等公司拿到一千六百萬元的公關費,透過交通部長林陵三的機要秘書宋乃午打通關係。宋以部長林陵三的指示為由,多次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要求加快決標時程。最終宋乃午因涉及收賄而被判刑12年確定,同時遠通電收的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7]

營運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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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底,ETC正式開通前夕,在遠通電收董事長徐旭東於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的「早餐會」上向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宣示ETC將如期上路的決心。他反駁立委所指稱的「OBU太貴」,並強調「立法院不該干預行政與執行」。徐旭東更進一步表示:「民眾若嫌OBU太貴,那就不要買嘛!」這番言論引發網友發起抵制OBU裝機活動。[8]

2010年,遠通電收推出「全民體驗ETC」免安裝e通機的體驗優惠,引發民眾對e通機存在價值的質疑。ETC系統對未安裝OBU的車輛利用車牌圖像辨識系統進行舉發,並能夠要求民眾事後補交缺額。因交通部於1990年在泰山收費站便開始使用車牌影像辨識技術查緝贓車,導致部分民眾認為e通機缺乏正當性,認為其存在沒有價值。

到了2011年3月底,ETC的實際利用率仍未達到合約規定的50%,僅不到40%。根據合約,高公局應對遠通開罰每天新台幣50萬元,但至今仍未開出罰單。另外,遠通最初以紅外線系統取得經營權,但最終仍改用微波系統作為違約的改善方案。遠通屢次違約高達數億罰金,但高公局多次判免罰,引發質疑高公局圖利遠通的疑慮。[9][10]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民眾投訴eTag車輛遭雙向扣款、重複扣款、幽靈扣款等問題。交通部長葉匡時強調保證民眾權益不受損害,並承諾若再發生重複扣款、幽靈扣款,將要求遠通加倍奉還。[11]

國道收費站撤除後,部分原本不經過收費站的國道使用者對計程收費制度不滿,認為其不公平,政府最終實施每車每日二十公里免費里程及東西向免費的收費制度。此舉使得收費公平性受到質疑。[12][13]另外,國道收費員的轉置問題亦遭到質疑,被指未按合約進行轉置,引發了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

根據統計,收費站撤除後的國道通行費欠費竟累積高達2億元的呆帳。裁掉收費員後,國庫整體收入包括支出給遠通電收委辦費反而因此減少10億元。交通部長陳建宇對此表示,因欠費的人要經兩步驟催繳,國庫收到通行費時間比較晚,但透過兩道催繳程序後未繳就送強制執行。[14]

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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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電子收費各項使用數據[15]
年月份 ETC通行量 ETC使用率 備註
2006年12月 6,783,797 14.6% 2月10日,國道一號、三號啟用
2007年12月 10,246,242 22.8%
2008年12月 12,588,749 30.4% 7月30日,國道五號頭城收費站啟用
2009年12月 16,882,740 37.3%
2010年12月 19,943,871 41.7%
2011年12月 21,698,157 43.1% 9月開始使用e-tag
2012年12月 32,458,619 66.6%
2013年12月 41,544,506 87.7%
2014年12月 - 93.2%

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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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年10月:立法委員陳明文等人提案ETC應由民間BOT方式出資運行。[16]
  • 2002年6月22日:交通部決定採用BOT推動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4]
  • 2003年12月24日:第一階段甄審結果公布:遠東、宏碁、宇通三家公司進入最終審議。[17]
  • 2004年2月26日:遠東聯盟取得「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最優申請人資格;4月7日:正式成立遠東電子收費股份有限公司;4月27日:交通部與遠東電收簽訂「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契約。
  • 2005年1月6日:正式更名為遠通電收公司。
  • 2006年1月1日:國道一號、三號各收費站,配合增開電子收費車道,約僱收費員1,100人中精簡125人。[18]
  • 2006年2月24日:台灣高等行政法院94年訴字752號判決,撤銷遠通電收最優申請人資格。
  • 2006年3月16日: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祕書宋乃午因變更招商之規範、偽造測試報告[19],並收取不當利益新台幣七十萬元,遭檢察官以貪汙、洩密罪嫌起訴。
  • 2006年8月3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ETC重回第二階段甄審。
  • 2007年4月14日:高公局宣布遠通電收為重回第二階段甄審最優申請人,開始進行議約。
  • 2010年5月6日:中山高速公路泰山收費站南北雙向增開一小型車第三電子收費車道。[20][21]
  • 2010年6月30日:合約規定ETC使用率應達45%,但此時平均使用率不到40%,雖遠通未履行合約目標,但交通部僅能在7月1日對遠通發出違約缺失通知,並要求遠通改善。
  • 2010年7月30日:前交通部長機要祕書宋乃午被控在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中,收受廠商賄賂後,洩漏招標資訊給業者,一審依連續收賄罪判刑12年;台灣高等法院仍認定收賄且為接續犯,改判宋乃午有期徒刑11年、褫奪公權8年,行賄的業者精業公司公關協理蔡錦鴻則從一審的2年半改判1年。
  • 2010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駁回宋乃午之上訴,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重判宋乃午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八年確定。另外,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時曾認定林陵三涉嫌指示下屬放寬招標門檻,並知道宋乃午洩露招標資訊,因此將林列為弊案共犯,但後來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後,因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確定。 [22]
  • 2011年9月:eTag開始試用。[來源請求][23]
  • 2012年5月15日:eTag開始全面開放申請。
  • 2012年7月26日遠通電收建置國道電子收費ETC,依合約規定今年六月底前利用率須達六十五%。遠通僅達成50%使用率,原應繳納兩億兩千萬元違約金,與高速公路局共同召開協調委員會,委員會研議「罰款暫緩」。
  • 2012年12月:原定2013年年實施高速公路全面採用計程收費,因為遠通電收ETC感應門架完成率不及一成,因此2013年計程收費延後執行。依合約,遠通本應該於9月底前完成所有感應門架設置,工程完工期限可展延至1月21日。[24][25]
  • 2013年5月24日:遠通電收以國道電子收費建置與營運之績效獲頒第十五屆「金峰獎」大型企業組十大傑出企業獎。[26]
  • 2013年12月26日:遠通電收公司電子收費利用率未達第6年度契約規範目標,本局已函知遠通電收公司處以懲罰性違約金。遠通電收公司認本局處以懲罰性違約金有爭議,提請請協調委員會調解,協調委員會已召開會議並做出決議,遠通電收公司不服該決議,已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目前法院審理中。[27]
  • 2013年12月30日: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正式上路,人工收費走入歷史,但計程收費有三天停止收費的宣導期,將於2014年1月2日正式開始實施計程收費[28]
  • 2014年1月15日:刑事局公佈遠通主機遭受82億次網路攻擊查察結果,發現是遠通App設計不良與主機乘載量不足,因此有許多用戶無法連線,並造成網路一直重新連線的烏龍駭客攻擊[29]
  • 2014年2月10日:遠通電收計程收費系統通過春節海量測試,六天連假處理1.1億筆通行交易[30]
  • 2014年6月18日:遠通電收計程收費系統可收費成功率達99.9998%,eTag用戶數達584萬,且每周以淨增加約2,000位eTag用戶穩步上升[31]
  • 2014年12月11日:英國標準協會(BSI)頒發「個資管理啟航獎」予遠通電收,肯定其在確保用路人個資安全以及稽核效益等範疇之卓越表現[32]
  • 2015年7月3日:高公局以「台灣高速公路人工計次收費轉換電子計程收費計畫」參與「國際橋梁隧道及收費公路協會」舉辦之年度參獎計畫,經評核獲選為「2015年收費系統卓越獎-服務及推廣類」之得獎單位[33]
  • 2015年8月19日:台灣ETC在與澳洲Intelematics Australia公司角逐之2015 ITS世界大會成就獎中奪「2015年ITS世界大會產業成就獎(2015 ITS World Congress Industry Award)」[34]
  • 2015年8月31日:台灣計程電子收費推動成果獲IBTTA年度最高榮譽首獎[35]
  • 2015年10月8日:ETC獲得「2015年ITS世界大會名人堂大獎-產業成就獎(2015 ITS World Congress Hall of Fame--Industry Award)[36]
  • 2016年11月19日:台灣ETC獲得全球道路成就獎中智慧交通與管理類首獎[37]
  • 2017年5月5日:APEC第44次運輸工作小組會議,十國專家指定參觀台灣ETC[38]
  • 委託合約於2025年12月31日到期,「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ETC案)與遠通公司,已於2024年4月26日完成優先定約議約作業,5月底前簽約,新契約年期10年到2035年。[39]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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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當時另外兩家進入最終審議階段的廠商為台灣宇通資訊科技及宏碁,皆採微波技術。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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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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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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