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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東星: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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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出身(1568年)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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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東星'''({{bd|1538年||1601年||Liu劉}}),字'''子明''',號'''晉川''',[[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澤州直隸州]][[沁水縣]](今[[山西省]][[沁水縣]][[端氏镇]]坪上村<ref name="wenwuditu">{{Cite book|title=中国文物地图集 山西分册 中|last=国家文物局主编|first=|publisher=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year=2006.12|isbn=7-5031-4205-7|location=|pages=483}}</ref>)人,[[明朝]]政治人物。謚'''莊靖'''

'''劉東星'''({{bd|1538年||1601年}}),字'''子明''',號'''晉川''',謚'''莊靖''',[[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澤州直隸州]][[沁水縣]](今[[山西省]][[沁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 生平 ==
== 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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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 ==
劉東星與[[李贄]]、[[利瑪竇]]等有深刻的思想往來。<ref>{{Cite journal |author=劉月蓮 |title=李卓吾與利西泰 萬曆中西超儒之晤 |journal=文化雜誌 |volume=43 |page=153-168}}</ref>

==家族==
曾祖劉文住。祖父劉得保。父劉賓,税课大使。母牛氏。具庆下。弟東銘、東啓。

== 延伸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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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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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 (三) 05:58的最新版本

劉東星
大明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
籍貫山西澤州沁水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子明、號晉川
諡號莊靖
出生嘉靖十七年(1545年)正月二十二日
逝世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九月十九日
配偶娶李氏,累封淑人
親屬劉文住 (曾祖)
劉得保 (祖)
劉賓 (父)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三甲同進士出身

劉東星(1538年—1601年),字子明,號晉川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澤州直隸州沁水縣(今山西省沁水縣端氏镇坪上村[1])人,明朝政治人物。謚莊靖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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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年(1561年),鄉試中式第三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登戊辰科会试第一百七十九名,三甲七十二名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2],授兵科給事中[2]。當時大學士高拱攝官吏部,以非时考察名義,貶他為蒲城縣丞,之後稍微升任盧氏知縣。萬曆元年(1573年),擔任刑部主事,改戶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戶部員外郎[3]。萬曆五年,擔任河南僉事[4]。萬曆七年,擔任陝西右參議[5]、浙江提學副使[6]。萬曆十年,任山東左參政[7],后升任山東按察使[8]。萬曆十七年,任陝西按察使[8],官至湖廣左布政使[9]

萬曆二十年,升任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10]朝鮮之役起,日本豐臣政權入侵朝鮮半島朝鮮王朝向明朝政府告急,當時明廷調遣十萬部隊,會師於天津,準備救援朝鮮,而當時天津、靜海滄州河間受到災害。米價飛漲、百姓流離失所。劉東星請求漕米十萬石救濟災難,民眾因此而得以保全。劉東星隨後召為左副都御史,進吏部右侍郎,以父親老邁,請侍養而歸鄉,剛離開時父親已經去世[11][12]

萬曆二十六年,黃河在單縣黃堌決口,沖毀運河漕運、河道均被堵塞,明廷起用劉東星為工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理黃河漕運[13]。當初尚書潘季馴提議開鑿黃河上流、并使用元朝賈魯所採取的道路浚災,但效果甚微。劉東星則在徐州、下邳至宿迁一带,沿潘季驯治黄故道挑挖开浚,五個月內工程結束,費用僅十萬。得到萬曆帝嘉獎,晉升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14]。次年,他拓寬淮河、海河渠道,而此工程當初河道總督翁大立、工部尚書朱衡、都御史傅希挚都建議過,河道总督舒应龙曾開鑿韩庄一段,但因工程太過艱巨而中止。劉東星則權利重啟實施該工程,使得原本預估120萬的工程費用,僅僅到七萬時,工程已經完成三成。但因日夜操勞,他最終病倒在工地,并死於任內。黃河工程在後任李化龍李三才等主持下最終完成。劉東星為官清廉節儉,天啟初年,諡莊靖[15]

墓地位于今沁水县端氏镇坪上村,1970年代,地表原有的石马、石人、石羊、墓碑等均被毁坏,现为沁水县文物保护单位[1]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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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東星與李贄利瑪竇等有深刻的思想往來。[1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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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劉文住。祖父劉得保。父劉賓,税课大使。母牛氏。具庆下。弟東銘、東啓。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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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九》,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二十三》,出自《明史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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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国家文物局主编. 中国文物地图集 山西分册 中. 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 2006.12: 483. ISBN 7-5031-4205-7. 
  2. ^ 2.0 2.1 明實錄:穆宗實錄 ,21卷 ,569
  3.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國朝獻徵錄 ,59卷 ,833
  4. ^ 明實錄:神宗實錄 ,61卷 ,1386
  5. ^ 明實錄:神宗實錄 ,91卷 ,1865
  6. ^ 明實錄:神宗實錄 ,92卷 ,1892
  7.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30卷 ,2427
  8. ^ 8.0 8.1 明實錄:神宗實錄 ,214卷 ,4020
  9. ^ 《明史》(卷223):劉東星,字子明,沁水人。隆慶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大學士高拱攝吏部,以非時考察,謫蒲城縣丞。徙盧氏知縣,累遷湖廣左布政使。
  10. ^ 明實錄:神宗實錄 ,264卷 ,4916
  11. ^ 《明史》(卷223):萬曆二十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時朝鮮以倭難告。王師調集,悉會天津,而天津、靜海、滄州、河間皆被災。東星請漕米十萬石平糶,民乃濟。召為左副都御史。進吏部右侍郎,以父老請侍養歸,瀕行而父卒。
  12. ^ 明分省人物考 ,11冊101卷 ,370
  13. ^ 明實錄:神宗實錄 ,323卷 ,6009
  14. ^ 《明史》(卷223):二十六年,河決單之黃堌,運道堙阻,起工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理河漕。初,尚書潘季馴議開黃河上流,循商、虞而下,歷丁家道口出徐州小浮橋,即元賈魯所浚故道也,朝廷以費鉅未果。東星即其地開濬。起曲里舖至三仙臺,抵小浮橋。又濬漕渠自徐、邳至宿。計五閱月工竣,費僅十萬。詔嘉其績,進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
  15. ^ 《明史》(卷223):明年渠邵伯、界首二湖。又明年奉開泇河。泇界滕、嶧間,南通淮、海,引漕甚便。前總督翁大立首議開濬,後尚書朱衡、都御史傅希摯復言之。朝廷數遣官行視,迄無成畫。河臣舒應龍嘗鑿韓莊,工亦中輟。東星力任其役。初議費百二十萬,及工起費止七萬,而渠已成十之三。會有疾,求去。屢旨慰留。卒官。後李化龍循其遺跡,與李三才共成之,遭永便焉。東星性儉約。歷官三十年,敝衣蔬食如一日。天啟初,諡莊靖。
  16. ^ 劉月蓮. 李卓吾與利西泰 萬曆中西超儒之晤. 文化雜誌: 15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