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王必勝」: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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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POINT]],此使用者這裡發表個人觀點,明顯對於改善條目沒有幫助,@[[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閣下卻似乎認同。對於在他個人討論頁的行為閣下要順便檢視嗎?謝謝。--[[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3:38 (UTC) |
::[[WP:POINT]],此使用者這裡發表個人觀點,明顯對於改善條目沒有幫助,@[[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閣下卻似乎認同。對於在他個人討論頁的行為閣下要順便檢視嗎?謝謝。--[[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3:3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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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ping|Tisscherry}}他的發言去掉抱怨,其實就是「我打算調整條目有關該人爭議的某些內容」。那他要在討論頁就此操作「提前」通知一聲,這本身也沒什麼值得批評,至少比不通知好吧?與此同時,你完全可以繼續批評他不應該在編輯條目時囉唆抱怨Mys 721tx。我覺得這是兩回事,且保留較完整討論內容也不見得代表認同他講哪些話。關於這點,我也在[[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請處理Tisscherry移除他人在王必勝條目討論頁之留言|我討論頁]]跟他說了。至於他在自己討論頁的問題,我晚點看看。——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8月19日 (一) 13:40 (UTC) |
::: {{noping|Tisscherry}}他的發言去掉抱怨,其實就是「我打算調整條目有關該人爭議的某些內容」。那他要在討論頁就此操作「提前」通知一聲,這本身也沒什麼值得批評,至少比不通知好吧?與此同時,你完全可以繼續批評他不應該在編輯條目時囉唆抱怨Mys 721tx。我覺得這是兩回事,且保留較完整討論內容也不見得代表認同他講哪些話。關於這點,我也在[[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請處理Tisscherry移除他人在王必勝條目討論頁之留言|我討論頁]]跟他說了。至於他在自己討論頁的問題,我晚點看看。——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8月19日 (一) 13:4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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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不久前在條目內進行了擾亂性編輯,明顯遊戲維基規則。閣下若覺得他在提報頁面說的有理,請把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都封了吧。--[[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3:46 (UTC) |
於 2024年8月19日 (一) 13:46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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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為第十九次動員令自然科學類的作品之一,是一篇達標條目。 |
確定做了道德淪喪之事,不可列爭議項
婚外情不叫-爭議,而是道德淪喪,確定不爭之事。而爭議 是待議各有看法未定之事,在此不適將婚外情列謂-爭議項。--Chinuan12623(留言) 2023年2月28日 (二) 16:49 (UTC)
做了道德淪喪之事,不可列爭議項 ,事實就是 婚外情
我被永封(已解封),起因我將 王必勝 的爭議 項,改爲婚外情(報導多之牛毛)之事實用詞,及陳宗彥 爭議項,涉嫌接受性招待,改為接受性招待(此檢察官以陳不認悔改,前些日已加重起訴罪)。 上二條目初因多人車輪戰,引我犯回退不過三,再招一𣁽儡(已永封)舉報,由M不分皂白將我未經警告又誣我長期編輯戰#看似編輯戰多 實則不然 不要以為有人常和我編輯戰 就是我錯 請去爬梳往歷 多少錯判即永封,老天有理,Mys 721tx濫權與不適任經遭多人連署案已遭罷免管理員職。 是非事實很重要,王必勝之 爭議項,應為事實用詞 婚外情,若此討論無異,我將修回。另待法院判陳宗彥性侵招待罪,我會再將現此爭議項,改列為事實陳列述之段落。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5:08 (UTC)
- 其實放在「家庭生活」章節即可。題外話,不懂為什麼那麼多人專喜歡給政治人物加入爭議內容,篇幅還常常超過條目其他正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32 (UTC)
- WP:POINT,此使用者這裡發表個人觀點,明顯對於改善條目沒有幫助,@Ericliu1912閣下卻似乎認同。對於在他個人討論頁的行為閣下要順便檢視嗎?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3:38 (UTC)
- 我討論頁跟他說了。至於他在自己討論頁的問題,我晚點看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40 (UTC)
- 此人不久前在條目內進行了擾亂性編輯,明顯遊戲維基規則。閣下若覺得他在提報頁面說的有理,請把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都封了吧。--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3:46 (UTC)
他的發言去掉抱怨,其實就是「我打算調整條目有關該人爭議的某些內容」。那他要在討論頁就此操作「提前」通知一聲,這本身也沒什麼值得批評,至少比不通知好吧?與此同時,你完全可以繼續批評他不應該在編輯條目時囉唆抱怨Mys 721tx。我覺得這是兩回事,且保留較完整討論內容也不見得代表認同他講哪些話。關於這點,我也在
- 我討論頁跟他說了。至於他在自己討論頁的問題,我晚點看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40 (UTC)
- WP:POINT,此使用者這裡發表個人觀點,明顯對於改善條目沒有幫助,@Ericliu1912閣下卻似乎認同。對於在他個人討論頁的行為閣下要順便檢視嗎?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3: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