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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盧秀燕: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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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條目|author=喻文玟|title=盧秀燕維基百科被改「賣國賊」,市府保留法律追訴權|org=聯合新聞網|url=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753483|date=2019-04-13|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0413045112/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753483|archivedate=2019-04-13
| subject = 條目
|author2=喻文玟|title2=被惡意中傷 盧秀燕的維基百科列「半保護狀態」|org2=聯合新聞網|url2=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753947|date2=2019-04-13|archiveurl2=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0413130639/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753947|archivedate2=2019-04-13
| author = 喻文玟
| title = 盧秀燕維基百科被改「賣國賊」,市府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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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 = 被惡意中傷 盧秀燕的維基百科列「半保護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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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秀燕與徐國勇 ==
==編輯請求 2019-04-13==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21年5月23日 (日) 16:14 (UTC)}}
{{Editprotected|no=yes|sign=----[[U:DW_YoungDLS|<font color=#fc1><b>DW</b></font>]]★[[UT:DW_YoungDLS|<font color=#c0f>T</font>]]·[[Special:Contributions/DW_YoungDLS|<font color=#0fc>C</font>]]·[[U:DW_YoungDLS/vsi|<font color=#cca>S</font>]]^<small><font color=#888><sup>If <i>y</i>=lg&nbsp;<i>x</i>, <i>x</i><0, then no <i>y</i> could be found.</sup></font></small>}}
被惡意修改:
盧秀燕出生在台灣基隆市軍眷家庭,父親盧會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抗美援朝名義參加韓戰的14,000名中國人民志願軍戰俘之一,韓戰結束後,在聯合國以交換俘虜的名義協助下投奔台灣,取得中華民國國國籍與軍籍,媽媽協助外公經營工廠,她是家中三個女兒的老大。
盧秀燕與前臺中市議員、任務型國代廖述嘉[2]結婚,育有二子。盧秀燕之胞妹盧秀芳現為中天電視主播兼主持人。

正確為以下:
盧秀燕出生在基隆市軍眷家庭,爸爸是退役軍人,媽媽協助外公經營工廠,她是家中三個女兒的老大。盧秀燕與前臺中市議員、任務型國代廖述嘉[2]結婚,育有二子。盧秀燕之胞妹盧秀芳現為中天電視主播兼主持人。--[[User:Typehype|Typehype]]([[User talk:Typehype|留言]]) 2019年4月13日 (六) 09:56 (UTC)
:有可靠來源嗎?--[[User:No1lovesu|No1lovesu]]([[User talk:No1lovesu|留言]]) 2019年4月15日 (一) 14:07 (UTC)
*{{not done}}:7天未回应,视为放弃,且似乎有违反WP:BE之嫌。若有异议,请重新提交。--[[U:DW_YoungDLS|<font color=#fc1><b>DW</b></font>]]★[[UT:DW_YoungDLS|<font color=#c0f>T</font>]]·[[Special:Contributions/DW_YoungDLS|<font color=#0fc>C</font>]]·[[U:DW_YoungDLS/vsi|<font color=#cca>S</font>]]^<small><font color=#888><sup>If <i>y</i>=lg&nbsp;<i>x</i>, <i>x</i><0, then no <i>y</i> could be found.</sup></font></small> 2019年4月21日 (日) 17:19 (UTC)

==編輯請求 2019-04-13==
{{Editprotected|no=1|重覆提出--[[User:Temp3600|Temp3600]]([[User talk:Temp3600|留言]]) 2019年4月15日 (一) 13:36 (UTC)}}
盧秀燕出生在基隆市軍眷家庭,爸爸是退役軍人,媽媽協助外公經營工廠,她是家中三個女兒的老大。盧秀燕與前臺中市議員、任務型國代廖述嘉[2]結婚,育有二子。盧秀燕之胞妹盧秀芳現為中天電視主播兼主持人。--[[User:神秘客人|神秘客人]]([[User talk:神秘客人|留言]]) 2019年4月13日 (六) 09:57 (UTC)

== 關於盧秀燕的父親 ==

Google搜尋"盧秀燕" "反共義士"、"盧會亭" "反共義士"能夠找到的來源只有民報在2018年10月刊登的社論,無法找到在此之前的資料來源。反共義士曾經是政府全力宣傳的新聞焦點,韓戰後來台的反共義士也有很多新聞媒體做過相關報導,只能找到單一來源似乎有違常情。如果有人能夠找到可靠來源請協助補充,謝謝。--[[User:Salix56|Salix56]]([[User talk:Salix56|留言]]) 2019年4月13日 (六) 12:08 (UTC)

== 賣國賊問題 ==

如果市府提告,這裡的編輯算證據嗎? 畢竟被隱藏了。。。--[[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3日 (六) 16:00 (UTC)
:個人認為「賣國賊」的那筆編輯破壞算不了甚麼,那筆寫上跟性交有關的語句的編輯才有問題,然而一直把維基百科當回事的台灣傳媒和政府竟然都沒留意到。--[[User:No1lovesu|No1lovesu]]([[User talk:No1lovesu|留言]]) 2019年4月13日 (六) 16:30 (UTC)

== 爭議問題 ==

寫成爭議,並不違反方針與指引--[[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5日 (一) 06:58 (UTC)

{{意見}}「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使用的字詞」之寫作方針「爭議」之「爭議與醜聞」部分,有鑒於「爭議」具有貶意之意,該字詞需進行修改之。相同地,感謝善意提出其他條目亦有「爭議」二字的標題,經過提示並檢視後,認為該「爭議」條目應以予清理。[[User:Isaacjoe|Isaacjoe]]([[User talk: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16日 (二) 09:37 (UTC)

避免使用字詞,並非方針或指引,中文維基內並沒有共識--[[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6日 (二) 14:58 (UTC) [[File:Nuvola apps important.svg|25px]]
您似乎参与了一场'''[[WP:編輯戰|编辑战]]'''。
* 请注意,您在24小时内'''[[WP:回退不过三原则|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超過三次的回退]]'''。
* 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WP:封禁方针|'''禁止编辑维基百科''']]。
* 請善用[[WP:讨论页|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WP:共识|共识]],另請參閱[[WP:争论的解决|争议的解决]]。

<!-- Template:uw-3rr -->
*{{意見}},這裡不就是討論頁嗎?...... 不討論 你貼這個幹嘛? 這是貼在個人留言區的,不是在討論頁。--[[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1:28 (UTC)
*{{意見}},還有 「爭議」並非 '''負面用詞''',不違反中立性,也沒有違反反生者傳記--[[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1:30 (UTC)

{{反對}} 請留於本討論區最上方已經明顯請大家注意 [[生者傳記]] 的方針,另外也包含提高本條目的內容品質與正反面內容比例。會貼上 <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使用的字詞」之寫作方針「爭議」之「爭議與醜聞」部分> 就是因為很多人對於撰寫方針並不仔細閱讀,甚至直接複製貼上新聞來源等,因此貼上方便大家閱讀,同時也可深入參閱。[[User:Isaacjoe|Isaacjoe]]([[User talk: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4日 (三) 20:12 (UTC)

== 關於圖片問題 ==


@-{[[User:Cbls1911|Cbls1911]]}-:盧秀燕條目。[[蔡英文]]擔任中華民國總統時使用總統權力所產生的爭議寫在[[蔡英文政府#施政爭議]]。[[馬英九]]擔任中華民國總統時使用總統權力所產生的爭議寫在[[馬英九政府#施政爭議]]。[[盧秀燕]]也有相關子條目[[盧秀燕市府]],我把市長任內瑣碎、被維基編者自行認定為爭議的內容拆分到相關子條目,拆分當時編輯摘要也就寫的清清楚楚([[Special:Diff/65489290]])。結果卻被無厘頭手動回退,而我的操作叫拆分,不叫刪除([[Special:Diff/65490991]])。Cbls1911很愛把已拆分的內容加回,那請Cbls1911去把美豬進口事件寫進[[蔡英文]]條目中,以身作則。
「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 並非方針或指引,這圖片是受到極大關注的事件,值得放入--[[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1:44 (UTC)


徐國勇條目。[[陳同佳送台案]]已有專屬條目,不在徐國勇重複、累贅描述,另加上&#123;&#123;[[Template:see also|see also]]&#125;&#125;供人點閱([[Special:Diff/65503120]]),什麼東西要寫在什麼條目,不要兩個條目寫重複的內容。另還很愛多次把抄襲內容手動回退加回,那Cbls1911你也是抄襲的共犯。關於趙介佑部分,整件事根本沒人說徐國勇不能、不可、不行跟他合照,也沒人說跟他合照時不妥的,為何要把不屬於爭議的內容扯成爭議?實在搞不懂,Cbls1911你知道你的行為是等同於誹謗嗎?隨意將正常的瑣事自行升級成爭議,捏造正常的瑣事成爭議事件攻擊徐國勇,完全超譯「爭議」一詞。--[[User: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寒'''</span>]][[User talk: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吉'''</span>]] 2021年5月7日 (五) 13:46 (UTC)
意見同上,在這個情況下,圖片可以做為文字的佐證,文字都已經提及「同日,中文維基百科盧秀燕條目被破壞,條目中盧秀燕的名字旁被加上「賣國賊」三字」了,如果要以避免自我提及為理由,為什麼只刪圖片?-[[:User:Kerolf666|KRF]]([[User_talk:Kerolf666|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1:59 (UTC)
:[[Special:PermaLink/65517659#2021年5月6日:封禁通知|User_talk:Cbls1911]]:「條目主要架構的標準」:上方已講明,如[[蔡英文政府#施政爭議]],不是我發明的條目架構。「技巧性申請清除編輯版本」:顯而易見的抄襲,且[[Wikipedia:侵犯著作权#处理著作权侵犯]]就指,「如果條目的所有內容可能侵犯著作權,請檢查頁面歷史;如果存在未侵權的舊有版本,你應該將頁面恢復到那個版本並提報至Wikipedia:修訂版本刪除請求」,我謹遵循方針執行,別當侵權共犯。口嚷嚷著管理員「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結果你自己實際的表現卻是把微不足道的事扯成大事([[Wikipedia:格式手冊/瑣碎章節]])。--[[User: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寒'''</span>]][[User talk: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吉'''</span>]] 2021年5月7日 (五) 14:28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color:#EDE275;color:#DB6D00">(!)</span><b>意見</b>:個人認為還是有必要在這兩個條目提一提這些事,但無需贅言。--[[User:Newbamboo|Newbamboo]]([[User talk:Newbamboo|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14:26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 background-color:lightcyan; color:darkcyan;">(▲)</span><span style="font-weight:bold;">同上</span>:我也这么认为的。--[[User talk:RaptorLake|<span style="color:white;background-color:#137a7f"><b>Raptor</b></span>]] <small>([[User:RaptorLake|Unknown]])</small> 2021年5月9日 (日) 05:02 (UTC)
:::我處理的正是贅言([[Wikipedia:格式手冊/瑣碎章節]]),還有抄襲問題。且請Newbamboo講明「提一提這些事」的「這些事」是哪些事,並附上理由。另請Newbamboo以身作則將[[蔡英文政府#施政爭議]]的10個子章節以非贅言方式加入[[蔡英文]]條目中作為舉例,否則Newbamboo你的回覆無法讓人信服。--[[User: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寒'''</span>]][[User talk: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吉'''</span>]] 2021年5月9日 (日) 12:11 (UTC)
::::= = 市長任期 = =
::::「在2019年A月發生了[ [B事] ],在2020年C月發生了[ [D事] ]」。--[[User:Newbamboo|Newbamboo]]([[User talk:Newbamboo|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15:04 (UTC)
:::::請將上述提及的10個子章節在[[蔡英文]]條目中實作一次。--[[User: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寒'''</span>]][[User talk: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吉'''</span>]] 2021年5月9日 (日) 15:53 (UTC)
::::::有一實例:[[Special:PermaLink/59860448#事件|布魯斯·艾爾沃德#事件]]移至[[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世界衛生組織相關爭議#对世卫组织助理总干事布鲁斯·艾尔沃德的批评]],[[布鲁斯·艾尔沃德]]未留下無贅言內容提及瑣碎事件。--[[User: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寒'''</span>]][[User talk: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吉'''</span>]] 2021年5月10日 (一) 02:55 (UTC)
::::::已經將其中最大的美豬事件和中天事件簡略地寫入蔡英文條目的第二任期子章節。--[[User:Newbamboo|Newbamboo]]([[User talk:Newbamboo|留言]]) 2021年5月10日 (一) 05:22 (UTC)
:::::::全部10個。也請回答未回覆的『「提一提這些事」的「這些事」是哪些事,並附上理由』,否則我當作每一項都微不足道、沒有一項值得提及。[[Wikipedia:格式手冊/瑣碎章節#處理瑣碎內容]]第五點,「取出至其他條目有明確界定的小節」。--[[User: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寒'''</span>]][[User talk: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吉'''</span>]] 2021年5月10日 (一) 07:33 (UTC)
::::::::統促黨台中集會事件和陳同佳送台案,這兩件事比較大。具體寫入方法參考本人在蔡英文條目的編輯。--[[User:Newbamboo|Newbamboo]]([[User talk:Newbamboo|留言]]) 2021年5月10日 (一) 12:33 (UTC)
:::::::::最想看到的就是像你這種以身作則的編者,有看到你對於[[林佳龍]]的處理。--[[User: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寒'''</span>]][[User talk: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吉'''</span>]] 2021年5月10日 (一) 15:36 (UTC)
:等個一年、一任之後,有些比較清晰的執政綜述、回顧或影響研究再來編輯就好了,真沒必要急於一時。-[[User:AegonINVICTUS|AegonINVICTUS]]([[User talk:AegonINVICTUS|留言]]) 2021年5月11日 (二) 16:34 (UTC)
::很多人喜歡犯下[[Wikipedia:短視]],拼命往維基塞垃圾,而當有人願意替他們清理垃圾時,他們只好不斷的回退、指控對方在破壞,以掩蓋自己的不足。--[[User: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寒'''</span>]][[User talk: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吉'''</span>]] 2021年5月11日 (二) 16:47 (UTC)
:::很多台灣的政治人物條目都有這種情況。--[[User:No1lovesu2|No1lovesu2]]([[User talk:No1lovesu2|留言]]) 2021年5月13日 (四) 09:39 (UTC)


== 媽媽市長是盧秀燕自己講的 ==
{{意見}} 該段之標題與描述比例上大多為集會遊行本身,對於賣國賊之敘述極少,針對 [[:User:Kerolf666|KRF]] 提及「為什麼只刪圖片?」,建議連同相關文字一併予以修改或刪除。
:但是集會遊行是因,罵她是賣國賊是果,因果關係很明顯,且賣國賊是有可靠的新聞來源的。還有您忘了簽名。-[[user talk:克勞棣|游蛇脫殼]]/[[user:克勞棣|<span style="color:#5e4">''克勞''棣</span>]] 2019年4月17日 (三) 04:10 (UTC)


按照引用來源,媽媽市長是盧秀燕自己在2018年選舉期間講的,傳記不就是應該清楚交代事實嗎?只用外號兩個字描述太隨便了吧?--[[Special:用户贡献/42.70.54.197|42.70.54.197]]([[User talk:42.70.54.197|留言]]) 2024年6月25日 (二) 16:19 (UTC)
{{意見}} 感謝 [[:User:克勞棣|游蛇脫殼]] 提醒忘了加上簽名。有關該圖片,「賣國賊」出現於本條目遭到破壞後,雖已經將該字眼進行移除,但隨後有維基用戶將該受到破壞時進行部分截圖,並上傳附加於至 wikimedia 現存頁面,而其附加的參考來源,則引用了自我提及的圖片,形成「新聞來源」。個人認為「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之要求,其中亦有防止這類事情產生,亦即無限循環於所謂「參考來源」,這件事情的確很讓人頭痛。[[User:Isaacjoe|Isaacjoe]]([[User talk: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5:58 (UTC)
**{{回復}},再次強調,'''「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並非方針或指引,況且有此[[席根塔勒傳記事件]]例子,只是這個案件沒獨立成條目而已--[[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8日 (四) 10:51 (UTC)
{{反對}} 如果每個破壞事件都要截圖然後貼在被破壞的條文上,這樣維基百科會變成截圖百科。反對加入這樣的先例。--[[User:Fls81245|Fls81245 <span style="text-shadow: 1px 1px grey;color:blue;">♪呢喃的歌聲♫</span>]] 2019年4月18日 (四) 01:45 (UTC)
**{{回復}},受到破壞後,上新聞的情況不多--[[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8日 (四) 10:47 (UTC)
***{{回復}}上更大的新聞再說,反正台灣的新聞沒什麼公信力了。更何況,記者其實不應該拿維基百科的東西做報導。別忘了這邊的東西和廁所塗鴉板無異,在被清掃前任何人的發言都是可以存在的。--[[User:Fls81245|Fls81245 <span style="text-shadow: 1px 1px grey;color:blue;">♪呢喃的歌聲♫</span>]] 2019年4月19日 (五) 02:15 (UTC)
****如果你認為台媒沒有公信力,應該去提請討論將該媒體列為不可靠來源。而記者該不該拿維基百科的東西做報導,應該去找新聞業者討論,這不是維基百科該處理的問題。-[[:User:Kerolf666|KRF]]([[User_talk:Kerolf666|留言]]) 2019年4月19日 (五) 05:49 (UTC)


:據來源,媽媽市長不止2018年,之後也講,而且其它人也稱呼她--[[User:HYHJKJYUJYTTY|HYHJKJYUJYTTY]]([[User talk: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6月25日 (二) 16:22 (UTC)
{{反對}} [[User:葉又嘉|葉又嘉]]提到的[[席根塔勒傳記事件]] 的確是個很值得討論的例子,該條目成立原因也同樣是「在世人物」條目受到破壞後,「另外獨立」的一個條目,用來形容這樣的狀況對於當時仍在世的人物進行的適當處理方式與緣由。若將該受到破壞狀態時的截圖圖片執意置入於當前條目版本,此例一開,是否所有受到破壞的條目都可以在被修復後,一直將受到破壞條目的截圖至於最新版本?倘若受到破壞的狀態之截圖能夠一直出現在最新版本,那麼我們需要修復條目的理由將不復存在。[[User:Isaacjoe|Isaacjoe]]([[User talk: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4日 (三) 20:03 (UTC)
**{{回復}},此事件受到重大關注,與其他普通破壞不同。其他條目 有其他條目的處理方式,不是我們討論的重點。一樣可以修復條目 圖片只是描述這個事件。--[[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4月25日 () 01:03 (UTC)
:請不要破壞穩定版本謝謝--[[User:HYHJKJYUJYTTY|HYHJKJYUJYTTY]]([[User talk:HYHJKJYUJYTTY|留言]]) 20246月25日 () 16:23 (UTC)
**{{回復}},如果描述這個事件就算 無法修復破壞,甚至是視之為破壞的話,那條目中就不能寫 『同日,中文維基百科盧秀燕條目被破壞,條目中盧秀燕的名字旁被加上「賣國賊」三字』 圖片不過是加以補充這個事件而已。--[[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5日 (四) 01:16 (UTC)
{{反對}} :如果引起重大關注就可以永久保留遭到破壞時的截圖,相當於鼓勵以後的破壞者盡可能把事情鬧上新聞(這在台灣並不是非常困難的事情),以便用合理的理由永久保存自己想要留下的內容,個人反對開啟這樣的先例。--[[User:Salix56|Salix56]]([[User talk:Salix56|留言]])
**{{回復}},如果不能寫 被廣泛關注的破壞內容事件與圖片,那[[席根塔勒傳記事件]]將被刪除,『同日,中文維基百科盧秀燕條目被破壞,條目中盧秀燕的名字旁被加上「賣國賊」三字』 也將被刪去--[[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5日 (四) 09:11 (UTC)
**{{回復}},所以到目前為止 以上的理由 都不成立--[[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5日 (四) 09:13 (UTC)
**{{回復}} 請教 [[User:葉又嘉|葉又嘉]],所以您支持圖片若刪除文字也應該刪除嗎?謝謝您。--[[User:Isaacjoe|Isaacjoe]]([[User talk: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6:16 (UTC)
***{{回復}},如果 有共識 文字一起刪吧。--[[User:葉又嘉|葉又嘉]]([[User talk: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7:04 (UTC)
****{{回復}}所以[[User:葉又嘉|葉又嘉]],對於「您圖片若刪除文字也應該刪除」持支持或反對?請清楚地明白表示您的個人意見。--[[User:Isaacjoe|Isaacjoe]]([[User talk: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8:45 (UTC)
*{{回復}} 關於本議題,我想[[User:葉又嘉|葉又嘉]]也許會希望能夠得到更公平的「意見」或「方針」,目前提交到 [[WP:管理員通告板/3RR]],希望能夠協助[[User:葉又嘉|葉又嘉]]再次仔細理解大家反對的說明。--[[User:Isaacjoe|Isaacjoe]]([[User talk: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8: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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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與徐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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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ls1911:盧秀燕條目。蔡英文擔任中華民國總統時使用總統權力所產生的爭議寫在蔡英文政府#施政爭議馬英九擔任中華民國總統時使用總統權力所產生的爭議寫在馬英九政府#施政爭議盧秀燕也有相關子條目盧秀燕市府,我把市長任內瑣碎、被維基編者自行認定為爭議的內容拆分到相關子條目,拆分當時編輯摘要也就寫的清清楚楚(Special:Diff/65489290)。結果卻被無厘頭手動回退,而我的操作叫拆分,不叫刪除(Special:Diff/65490991)。Cbls1911很愛把已拆分的內容加回,那請Cbls1911去把美豬進口事件寫進蔡英文條目中,以身作則。

徐國勇條目。陳同佳送台案已有專屬條目,不在徐國勇重複、累贅描述,另加上{{see also}}供人點閱(Special:Diff/65503120),什麼東西要寫在什麼條目,不要兩個條目寫重複的內容。另還很愛多次把抄襲內容手動回退加回,那Cbls1911你也是抄襲的共犯。關於趙介佑部分,整件事根本沒人說徐國勇不能、不可、不行跟他合照,也沒人說跟他合照時不妥的,為何要把不屬於爭議的內容扯成爭議?實在搞不懂,Cbls1911你知道你的行為是等同於誹謗嗎?隨意將正常的瑣事自行升級成爭議,捏造正常的瑣事成爭議事件攻擊徐國勇,完全超譯「爭議」一詞。-- 2021年5月7日 (五) 13:46 (UTC)[回复]

User_talk:Cbls1911:「條目主要架構的標準」:上方已講明,如蔡英文政府#施政爭議,不是我發明的條目架構。「技巧性申請清除編輯版本」:顯而易見的抄襲,且Wikipedia:侵犯著作权#处理著作权侵犯就指,「如果條目的所有內容可能侵犯著作權,請檢查頁面歷史;如果存在未侵權的舊有版本,你應該將頁面恢復到那個版本並提報至Wikipedia:修訂版本刪除請求」,我謹遵循方針執行,別當侵權共犯。口嚷嚷著管理員「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結果你自己實際的表現卻是把微不足道的事扯成大事(Wikipedia:格式手冊/瑣碎章節)。-- 2021年5月7日 (五) 14:28 (UTC)[回复]
(!)意見:個人認為還是有必要在這兩個條目提一提這些事,但無需贅言。--Newbamboo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14:26 (UTC)[回复]
(▲)同上:我也这么认为的。--Raptor (Unknown) 2021年5月9日 (日) 05:02 (UTC)[回复]
我處理的正是贅言(Wikipedia:格式手冊/瑣碎章節),還有抄襲問題。且請Newbamboo講明「提一提這些事」的「這些事」是哪些事,並附上理由。另請Newbamboo以身作則將蔡英文政府#施政爭議的10個子章節以非贅言方式加入蔡英文條目中作為舉例,否則Newbamboo你的回覆無法讓人信服。-- 2021年5月9日 (日) 12:11 (UTC)[回复]
= = 市長任期 = =
「在2019年A月發生了[ [B事] ],在2020年C月發生了[ [D事] ]」。--Newbamboo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15:04 (UTC)[回复]
請將上述提及的10個子章節在蔡英文條目中實作一次。-- 2021年5月9日 (日) 15:53 (UTC)[回复]
有一實例:布魯斯·艾爾沃德#事件移至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世界衛生組織相關爭議#对世卫组织助理总干事布鲁斯·艾尔沃德的批评布鲁斯·艾尔沃德未留下無贅言內容提及瑣碎事件。-- 2021年5月10日 (一) 02:55 (UTC)[回复]
已經將其中最大的美豬事件和中天事件簡略地寫入蔡英文條目的第二任期子章節。--Newbamboo留言2021年5月10日 (一) 05:22 (UTC)[回复]
全部10個。也請回答未回覆的『「提一提這些事」的「這些事」是哪些事,並附上理由』,否則我當作每一項都微不足道、沒有一項值得提及。Wikipedia:格式手冊/瑣碎章節#處理瑣碎內容第五點,「取出至其他條目有明確界定的小節」。-- 2021年5月10日 (一) 07:33 (UTC)[回复]
統促黨台中集會事件和陳同佳送台案,這兩件事比較大。具體寫入方法參考本人在蔡英文條目的編輯。--Newbamboo留言2021年5月10日 (一) 12:33 (UTC)[回复]
最想看到的就是像你這種以身作則的編者,有看到你對於林佳龍的處理。-- 2021年5月10日 (一) 15:36 (UTC)[回复]
等個一年、一任之後,有些比較清晰的執政綜述、回顧或影響研究再來編輯就好了,真沒必要急於一時。-AegonINVICTUS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16:34 (UTC)[回复]
很多人喜歡犯下Wikipedia:短視,拼命往維基塞垃圾,而當有人願意替他們清理垃圾時,他們只好不斷的回退、指控對方在破壞,以掩蓋自己的不足。-- 2021年5月11日 (二) 16:47 (UTC)[回复]
很多台灣的政治人物條目都有這種情況。--No1lovesu2留言2021年5月13日 (四) 09:39 (UTC)[回复]

媽媽市長是盧秀燕自己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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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引用來源,媽媽市長是盧秀燕自己在2018年選舉期間講的,傳記不就是應該清楚交代事實嗎?只用外號兩個字描述太隨便了吧?--42.70.54.197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19 (UTC)[回复]

據來源,媽媽市長不止2018年,之後也講,而且其它人也稱呼她--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22 (UTC)[回复]
請不要破壞穩定版本謝謝--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2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