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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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討論中,一些和此次不當行為提報沒有直接相關的內容,是否有可能在其他地方討論?謝謝大家--[[user:Wolfch|Wolfch]] ([[user talk:Wolfch|留言]]) 2024年10月5日 (六) 02:45 (UTC) |
*:::::::上述的討論中,一些和此次不當行為提報沒有直接相關的內容,是否有可能在其他地方討論?謝謝大家--[[user:Wolfch|Wolfch]] ([[user talk:Wolfch|留言]]) 2024年10月5日 (六) 02: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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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ltip|如果再没人处理,我可能会提名实行封禁的管理员成为行政员。但如果真的这样才有人参与封禁,这个社群就出很大问题了。|我只是吐槽一下,并非有意利诱管理员}}<span style="color:red; 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共产主义|☆]][[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0月5日 (六) 05:27 (UTC) |
*:{{Tooltip|如果再没人处理,我可能会提名实行封禁的管理员成为行政员。但如果真的这样才有人参与封禁,这个社群就出很大问题了。|我只是吐槽一下,并非有意利诱管理员}}<span style="color:red; 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共产主义|☆]][[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0月5日 (六) 05:2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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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不如邀請其他管理員解釋一下不處理的理由。是否因為許多人曾由被提報者點名,因此認為需要避嫌?或者是因為被提報者年事已高,擔心自己揮動(維基)屠刀會變成在現實生活也「揮動了屠刀」(即是令被提報者因病痛或更不能宣之於口的原因真正死亡)?當然,如果社群主流意見認為「以被提報者的行為對社群造成的傷害,他應當承擔以上嚴重後果」,本人也不會加以反對,只是本人不認為事情這麼簡單--[[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0月5日 (六) 07:5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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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son22 === |
=== Jason22 === |
於 2024年10月5日 (六) 07:50 的修訂
提報需要管理員關注的使用者不恰當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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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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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3(已處理)或7(未處理)日的討論將會由Hamish-bot存檔。 |
當前的不當行為
Patrickov
- Patrickov(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Special:Diff/84468372,不當指控,對根本沒有人身攻擊的言論歪曲為人身攻擊。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5日 (六) 04:51 (UTC)
- 回應
不如思考一下是否有必要經常發表這類言論吧
:請你反思一下為什麼會被我一再提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5日 (六) 04:52 (UTC)- (:)回應:本人在留言之前就已經預料到後續的反應和發展,而「一再提報」的根本原因是甚麼,自有公論。其他事情,本人亦同意交由管理員決定。--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5日 (六) 04:58 (UTC)
- 回應
- 處理: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 talk:Chinuan12623(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持續違反討論頁指引剪去相關段落內的警告內容,應該要整段移除,不能僅留部分內容。已有警告但被移除。另外疑似違反互動禁制,只要修改留言,禁制對象有可能會收到通知。
- 發現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17:10 (UTC)
- 處理:
- (+)支持:已經無數次違反WP:討論頁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日 (三) 17:15 (UTC)
- 我看到又又又、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善意不是這樣使用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17:18 (UTC)
- 雖然沒有ping,但是提及了互動禁制使用者。—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17:23 (UTC)
- (~)補充:該使用者疑似按自己的喜好厭惡及心情在重新排列使用者討論區,如:Special:Diff/84431736編輯內容描述,雖然有提示,但是隨即以「僅移除影響情緒的留言」為由,但實際上個人在提醒前,該使用者實際已經按照「個人心情」重新排列/異動自己使用者討論頁面,正確來說應當回溯到Special:Diff/84389504、Special:Diff/84413487的二筆前的時間軸,因為後面的討論區或多或少已經被更動過。--薏仁將🍀 2024年10月2日 (三) 21:56 (UTC)
雖然可以預期當事者可能不認為這等行為不適當性,但仍是請@Chinuan12623君針對於該提報內容描述,做出相關說明。--薏仁將🍀 2024年10月3日 (四) 00:47 (UTC)- @薏仁將 見Wikipedia:禁制紀錄,「無故討論中指控他人為傀儡;禁止Chinuan12623編輯專案頁面兩周。」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3日 (四) 00:52 (UTC)
- 感謝提醒,那麼這樣子他也無法自己出面說明...--薏仁將🍀 2024年10月3日 (四) 01:04 (UTC)
- @薏仁將 見Wikipedia:禁制紀錄,「無故討論中指控他人為傀儡;禁止Chinuan12623編輯專案頁面兩周。」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3日 (四) 00:52 (UTC)
禁制期間他似乎沒有提及到同樣被實施禁制互動的對方使用者,所提供的資料乃10/3修改(8/27-9/3為禁制實施期間),要精確的說法,這是一筆禁制實施完成後被修改的編輯版本,但我不確定這筆禁制嗣後的修改資料會不會回溯至禁制時?又或者說是否真有違反互動禁制之虞?這個部分可能得由管理員再做出進一步說明。--薏仁將🍀 2024年10月3日 (四) 00:59 (UTC)- 聽不懂你在說什麼。他不是提及Wolfch了嗎?半年時間顯然沒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日 (四) 01:04 (UTC)
- 副知@Wolfch。--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日 (四) 01:06 (UTC)
- 喔…我以為是指你們二位...那真的算有違反禁制之虞了。--薏仁將🍀 2024年10月3日 (四) 01:09 (UTC)
- 知會相關禁制實施管理員@Ericliu1912君,請確認本次被提報使用者提及禁制互動對象使用者是否有違反相關單向禁制措施的條件,請您進一步確認,謝謝。--薏仁將🍀 2024年10月3日 (四) 01:16 (UTC)
- @自由雨日:,我沒有因為他修改留言而收到通知
,我覺得沒有違反單向禁制條件。--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02:34 (UTC)- @Wolfch:
那是@Tisscherry對方針理解有誤(或是表述引起了誤會),Tisscherry一開始只提了可能「ping到」,但2024年10月2日 (三) 17:23 (UTC)就補充了「提及」。交互禁制的「提及」不限於「@」功能。--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日 (四) 05:34 (UTC)- 謝謝說明單向禁制的細節,那就要看他在單向禁制期間內,是否有在討論頁中增加我的使用者名稱了。--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06:06 (UTC)
- @Wolfch:很明顯是增加了:2024年10月2日 (三) 13:27、2024年10月3日 (四) 00:44。並且8月27日Ericliu1912早就明確強調了兩次「任何提及都不行」,所以不存在其「不知道這樣算違規」的可能。(實際上他當時那句話明顯也違反了禁制提及了我,我的提報卻被@薏仁將無理關閉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日 (四) 06:22 (UTC)
- (+)支持管理員處理此不當行為。--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06:38 (UTC)
- 我不能否認嗣後再查閱互動禁制這個章節描述,其中一項:「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也是屬於限制條件的範疇,那麼假設這個「本站內」是連個人使用者本身的討論區也涵括在內,那麼就算該被施行的禁制對象在其他使用者(不限於在管理員討論區)不論是否有意或者是否使用ping功能提及到對方,那麼可能也是屬於被規範的限制條件內,所以以現在來看當時,的確那個時候的做法有點輕率了...--薏仁將🍀 2024年10月5日 (六) 02:26 (UTC)
- @Wolfch:很明顯是增加了:2024年10月2日 (三) 13:27、2024年10月3日 (四) 00:44。並且8月27日Ericliu1912早就明確強調了兩次「任何提及都不行」,所以不存在其「不知道這樣算違規」的可能。(實際上他當時那句話明顯也違反了禁制提及了我,我的提報卻被@薏仁將無理關閉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日 (四) 06:22 (UTC)
- 欸,我以為那「提及」單指ping而已⋯⋯我覺得單就這部分來說,不用系統提及功能騷擾他人(讓別人收到通知)都算可以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4日 (五) 02:36 (UTC)
- @Ericliu1912:我一開始希望的是不要留言給我,不要ping我即可,若多禁制了其他的行為,對我所希望的沒有影響,我也不反對。目前看來,「提及」所指的比@要廣,請調整禁制的說明內容,以避免禁制說明文字和想要執行內容不一致的問題。另外,此說明只針對禁制中的「提及」,和當事人其他在討論頁的處理無關--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5日 (六) 02:29 (UTC)
- 謝謝說明單向禁制的細節,那就要看他在單向禁制期間內,是否有在討論頁中增加我的使用者名稱了。--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06:06 (UTC)
- @Wolfch:
- 副知@Wolfch。--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日 (四) 01:06 (UTC)
- 聽不懂你在說什麼。他不是提及Wolfch了嗎?半年時間顯然沒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日 (四) 01:04 (UTC)
- (+)強烈支持,不知道為什麼這個慣犯到現在還沒有人處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3日 (四) 00:45 (UTC)
- 他若不喜歡可以清空自己的討論頁,而不是選擇性排版剪貼他人留言,顯然他到現在還是不能理解。--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00:58 (UTC)
- 不甚理解其做法,只能說,他很隨興...--薏仁將🍀 2024年10月3日 (四) 01:18 (UTC)
- 他若不喜歡可以清空自己的討論頁,而不是選擇性排版剪貼他人留言,顯然他到現在還是不能理解。--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00:58 (UTC)
- (?)疑問:為什麼沒有管理員願意參與此事?——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0月3日 (四) 23:24 (UTC)
- 我覺得當事人要學習如何新增、排版及整理留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4日 (五) 02:36 (UTC)
- 以當事人2012年開始參與維基百科的時間來看,應該已有相當時間學習此一事務。--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4日 (五) 04:13 (UTC)
- 或許以往某些慣例是社群默許(或不主動阻止),而近來有加嚴傾向或有新規定等。此外,MediaWiki十餘年來也有更新,也不見得與他入門時相同。無論如何,他總是要學習,否則跟不上社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4日 (五) 09:00 (UTC)
- 畢竟規範會隨時間推移而有所修改異動,也的確認同您所言,須得關注學習才能與時俱進,否則可能跟不上其速度。--薏仁將🍀 2024年10月4日 (五) 09:59 (UTC)
- 或許以往某些慣例是社群默許(或不主動阻止),而近來有加嚴傾向或有新規定等。此外,MediaWiki十餘年來也有更新,也不見得與他入門時相同。無論如何,他總是要學習,否則跟不上社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4日 (五) 09:00 (UTC)
- 可是當事者僅是一句「僅是移除影響情緒的留言」為由,而隨興依照自己的偏好移動/排版個人使用者討論區,那這樣子依照他個人排版出來的結果,還是有可能會有「歪曲」、「誤導」他人的潛在跡象,儘管當事者認為這可能不算甚麼。還有有關於當事人因為剪貼排版而可能觸及到違反禁制行為而不自知,所以這也是為什麼需要請@Ericliu1912君再度確認當事方前述二個行為的妥適性?以及是否有無觸及到單向禁制條件的限制?畢竟您是實施該禁制的管理員,由您協助確認我想應當比較好些。--薏仁將🍀 2024年10月4日 (五) 05:53 (UTC)
- 首先是,我認為Eric Liu管理員說的「任何提及都不行」還強調了兩次(見上方自由雨日君找的diff),是既使沒有ping也不能夠提的,但看來Eric Liu管理員目前的解釋表示不是這樣的任何,那就要麻煩詳細寫清楚了,但只有ping構成違反禁制,那他不ping,愛怎麼寫大特寫,不算違反禁制?這樣似乎有點牽強解釋。另外,我認為要有他想聽的人,或許是管理員抑或是看來與他較能溝通的Outlookxp君,先回退他最近的排版,然後請他學會怎麼存檔或是幫他存,他覺得目前這個討論頁會影響心情,正確的方式是存檔或清空。現在不管是誰去跟他說,我想都會被用影響心情剪掉。他如果要抒發心情,看來也確實這麼做,我的建議是請他改用自己的沙盒,沙盒內要怎麼剪怎麼排版是他的自由,不擴及一般空間,就沒有違反討論頁的方針指引,我應該沒有理解錯誤。--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4日 (五) 18:31 (UTC)
- 但是其實在互動禁制這個章節內容描述是有提及到「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那麼可以或許解釋「間接提及或者評論」應當無論是否有使用ping的功能,只要文字出現禁制對方使用者名稱那麼可能屬於限制條件範疇內。--薏仁將🍀 2024年10月5日 (六) 02:16 (UTC)
- 這還「可能」……??看看之前的禁制案不就很明顯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5日 (六) 02:21 (UTC)
- 我話沒說的100%肯定是因為還有些問題需要釐清,因為那一條講本站,到底使用者討論區算不算在內?還有如果說管理員認為當時的禁制使用者只是向他陳述意見(或者該管理員認為這算是申訴的一種),那麼其間接性的提及,在此處是否仍可類推適用該條款呢?--薏仁將🍀 2024年10月5日 (六) 02:33 (UTC)
- 上述的討論中,一些和此次不當行為提報沒有直接相關的內容,是否有可能在其他地方討論?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5日 (六) 02:45 (UTC)
- 我話沒說的100%肯定是因為還有些問題需要釐清,因為那一條講本站,到底使用者討論區算不算在內?還有如果說管理員認為當時的禁制使用者只是向他陳述意見(或者該管理員認為這算是申訴的一種),那麼其間接性的提及,在此處是否仍可類推適用該條款呢?--薏仁將🍀 2024年10月5日 (六) 02:33 (UTC)
- 這還「可能」……??看看之前的禁制案不就很明顯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5日 (六) 02:21 (UTC)
- 但是其實在互動禁制這個章節內容描述是有提及到「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那麼可以或許解釋「間接提及或者評論」應當無論是否有使用ping的功能,只要文字出現禁制對方使用者名稱那麼可能屬於限制條件範疇內。--薏仁將🍀 2024年10月5日 (六) 02:16 (UTC)
- 首先是,我認為Eric Liu管理員說的「任何提及都不行」還強調了兩次(見上方自由雨日君找的diff),是既使沒有ping也不能夠提的,但看來Eric Liu管理員目前的解釋表示不是這樣的任何,那就要麻煩詳細寫清楚了,但只有ping構成違反禁制,那他不ping,愛怎麼寫大特寫,不算違反禁制?這樣似乎有點牽強解釋。另外,我認為要有他想聽的人,或許是管理員抑或是看來與他較能溝通的Outlookxp君,先回退他最近的排版,然後請他學會怎麼存檔或是幫他存,他覺得目前這個討論頁會影響心情,正確的方式是存檔或清空。現在不管是誰去跟他說,我想都會被用影響心情剪掉。他如果要抒發心情,看來也確實這麼做,我的建議是請他改用自己的沙盒,沙盒內要怎麼剪怎麼排版是他的自由,不擴及一般空間,就沒有違反討論頁的方針指引,我應該沒有理解錯誤。--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4日 (五) 18:31 (UTC)
- 以當事人2012年開始參與維基百科的時間來看,應該已有相當時間學習此一事務。--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4日 (五) 04:13 (UTC)
- 如果再沒人處理,我可能會提名實行封鎖的管理員成為行政員。但如果真的這樣才有人參與封鎖,這個社群就出很大問題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5日 (六) 05:27 (UTC)
- 換個角度,不如邀請其他管理員解釋一下不處理的理由。是否因為許多人曾由被提報者點名,因此認為需要避嫌?或者是因為被提報者年事已高,擔心自己揮動(維基)屠刀會變成在現實生活也「揮動了屠刀」(即是令被提報者因病痛或更不能宣之於口的原因真正死亡)?當然,如果社群主流意見認為「以被提報者的行為對社群造成的傷害,他應當承擔以上嚴重後果」,本人也不會加以反對,只是本人不認為事情這麼簡單--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5日 (六) 07:50 (UTC)
Jason22
- Jason2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台灣民眾黨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使用者持續在民眾黨條目內加上宣傳內容,有違反WP:NPOV、WP:DUE之嫌,後本人以WP:NOTNEWS、WP:SOAP等理由刪去相關內容,亦有使用者加上Template:Newsrelease、Template:Fanpov,Jason22依然故我,逕自刪除相關模板並將本人刪去的內容重新加入。更甚者,Jason2在本人的留言區以激烈的語調對本人進行攻擊。
- 發現人:Kanshui0943(留言) 2024年9月29日 (日) 04:38 (UTC)
- 處理:建議先在客棧討論條目是否有未申報之有償編輯導致條目不中立情形。-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15:11 (UTC)
- (+)支持,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6月#Jason22,在本人於6月對此人的提報中,已經指出此人WP:OWN的問題。既然屢教不改,那就沒有必要對他寬容了,建議直接永久封鎖。
- 另外,我們的@Jason22閣下似乎又在玩被提報後裝消失的把戲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9日 (日) 09:32 (UTC)
- 從提報的內容看,主要問題似乎是編輯爭議;是否有未申報之有償編輯,目前尚未確定。從無罪推定原則,訴諸永久封鎖貌似不妥。 --Zhenqinli(留言) 2024年10月4日 (五) 14:04 (UTC)
- 我真的很佩服閣下能夠在這麼多的留言中直接找到我的留言進行回復,您到底是對我有多迷戀啊?--———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4日 (五) 14:13 (UTC)
- 請留意維基百科的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內容,而不是編輯者。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會對維基百科社群和其他參與者造成傷害,理性的討論更有助於您的觀點被社群接受。注意,持續進行人身攻擊的編輯者會遭到封鎖。請在編輯時保持冷靜並保持善意。本人已經不是第一次見到您用這種言論回應
對您提出意見在您的意見下方留言的人了,而且Zhenqinli君在這裏也是對事不對人。如果您認為本人也「特別留意」您的言論,本人也只是滑手機滑到這裏被「迷戀」這個詞語抓住注意力而已。與其嘲笑別人「迷戀」您,不如思考一下是否有必要經常發表這類言論吧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5日 (六) 04:02 (UTC) - (~)補充:「對您提出意見」一詞不準確,現予刪除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5日 (六) 04:05 (UTC)
- 請留意維基百科的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內容,而不是編輯者。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會對維基百科社群和其他參與者造成傷害,理性的討論更有助於您的觀點被社群接受。注意,持續進行人身攻擊的編輯者會遭到封鎖。請在編輯時保持冷靜並保持善意。本人已經不是第一次見到您用這種言論回應
- 我真的很佩服閣下能夠在這麼多的留言中直接找到我的留言進行回復,您到底是對我有多迷戀啊?--———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4日 (五) 14:13 (UTC)
- 可是他又在本人的留言區攻擊我欸,@Jason22只敢小巷罵人不敢來這裡對峙喔--Kanshui0943(留言) 2024年9月29日 (日) 09:55 (UTC)
- 我有注意到Jason22這個帳號的活動歷程有異常的狀況,稍早看條目編輯的狀態發現大概從2023年6月開始呈現異常表現,而且活躍程度也很反常,2022年活動12,2023年活動18,而且活動的條目空間屬性在2024年基本上和過去完全不一致,甚至進入了2014年至2022年的Jason22不可能干涉的主題【我推的孩子】(活動範圍很明確大部分集中在交通和歷史)
- 很困惑為什麼帳號在2023年6月以後開始反常(包含2022年和2023年的不活躍),更明確地提及2024年以後幾乎所有編輯都集中在台灣民眾黨相關頁面,和過去的Jason22非常不一樣,簡直不像是同一個人--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29日 (日) 10:14 (UTC)
- 是否可能的失竊帳號,或者是帳號原使用者不再使用而給與其他親友編輯,有無此可能性?--薏仁將🍀 2024年9月29日 (日) 10:25 (UTC)
- 我只能陳述我看到的,但不能證實。
- ( π )題外話但如果就我個人對於台灣民眾黨的印象,Talk:高虹安已經提過,早期有僅在上班時間活動的帳號進行相關頁面的推廣。如果台灣民眾黨後期改用收購帳號及其他更細緻的手段干涉zh.wikipedia.org的頁面,我個人覺得這是無法排除的可能。(而且當時Talk:高虹安提及的對象帳號活動特徵剛好與現在的被提報者一樣都相當具有攻擊性)--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29日 (日) 10:36 (UTC)
- 是否可能的失竊帳號,或者是帳號原使用者不再使用而給與其他親友編輯,有無此可能性?--薏仁將🍀 2024年9月29日 (日) 10:25 (UTC)
- 從提報的內容看,主要問題似乎是編輯爭議;是否有未申報之有償編輯,目前尚未確定。從無罪推定原則,訴諸永久封鎖貌似不妥。 --Zhenqinli(留言) 2024年10月4日 (五) 14:04 (UTC)
- 雖然沒有給與涉事方提醒/警告,但是綜觀先前紅渡廚君以及本次Kanshui0943君的提報,即便其未警告,但是在相關條目的編輯摘要都有給與充分的說明,僅是遺憾在於,屢屢每次ping當事方,但當事人選擇不予回應與說明,以至於其提報不是缺乏關注逕自存檔,就是只能再三提醒要求避免再犯的寬容措施;但其寬容並非毫無底限的恣意揮霍或是毫無條件的無限包容,僅就個人觀點,如果使用者一二再再而三的提醒而當事者仍執意堅持甚至於產生抓不住重點與產生不文明跡象,那麼管理員基於避免使用者有擾亂維基百科的行為,適時實施對應的管制措施,應當有其必要性,另外請當事者@Jason22君,針對該提報內容做出必要說明,請避免再度不予回應,以免讓事件惡化,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29日 (日) 10:22 (UTC)
- 你要不要想為什麼
- 告訴你哪裡有問題好不好?整個條目被你搞得像是收錢辦事的人寫出來的東西,這幾個月多少人說過條目有廣告嫌疑還一直加,這麼喜歡加要不要入黨去新聞輿情部做事算了
- 這還是Kanshui0943你說的,你有證據說我是收錢辦事的人嗎? 可以這樣汙衊別人嗎
- 我寫的東西都是有來源出處的,都不是亂寫的
- 陳文茜、朱立倫、蕭旭岑、徐巧芯、媽媽嘴事件老闆呂炳宏、汪葛雷、高涌誠、郭正亮與檢察官論壇部份人士
- 媽媽嘴事件老闆呂炳宏是部分藍與民眾黨嗎? Kanshui0943 你可以這樣寫概括成部分藍與民眾黨嗎?
- 做人要有良心--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9月29日 (日) 10:03 (UTC)
- 講過幾次了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導、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你有意見就把媽媽嘴事件老闆呂炳宏加進去,而不是像個野蠻人一樣把我的留言區當個版亂來。
- 你以為台灣民眾黨是只有你能編輯是不是?過去多少人提醒過你的編輯有問題[1][2][3]還當作沒看到一樣把維基當作民眾黨官網來寫,加了Template:Fanpov和Template:Overly detailed又刪掉裝作沒事還問哪裡有問題。
- 你就是那個問題--Kanshui0943(留言) 2024年9月29日 (日) 10:18 (UTC)
- 你說出「我本來沒有很在意這個條目」時的良心呢?
- 從2月14日開始的編輯歷史,看不出你「本來沒有很在意這個條目」。--Miyakoo(留言) 2024年9月29日 (日) 13:30 (UTC)
- @Jason22回話啊每次都這樣裝死然後風頭過後又幫民眾黨洗地,真的想被永ban是不是--Kanshui0943(留言) 2024年9月30日 (一) 12:40 (UTC)
- @Kanshui0943可預期地若再發生建議提報至AIV。--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15:36 (UTC)
- 先給與利益衝突提醒通知,後續再看看該當事者是否選擇申報,又或者仍是執意不當的編輯行為,再決定後續怎麼做。--薏仁將🍀 2024年10月1日 (二) 22:21 (UTC)
- @Kanshui0943可預期地若再發生建議提報至AIV。--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15:36 (UTC)
- 2024年8月這個是新的還是2024年6月的延續?--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10月4日 (五) 11:28 (UTC)
- 是的,寫的很清楚了,該提報是6月提報的延續。--———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4日 (五) 11:32 (UTC)
Tp0910
- Tp0910(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21#中華民國外交危機、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21#2024年中華民國外交危機
被提報人已經是一個近十年的老編輯了,在這兩個存廢中顯示出極強的WP:OWN傾向,對他人提出的原創研究和可供查證的提醒,始終抱有「我不聽我不聽」的態度,始終保持著對他人假定惡意的態度,甚至還說出「如果最後該條目被刪除,我日後還是會重新建立。」這種話。一個老編輯還能有如此心態,任其發展下去是十分可怕的。鑑於這種狀況,我認為提醒已然是無效,因此直接提報至此請求社群考慮對策。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15:56 (UTC)
- 我認為不至於明顯原創研究吧,也許需要從其他角度去看待他的編輯活動,如User_talk:Tp0910#宏都拉斯駐華大使。--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28日 (六) 23:47 (UTC)
- 此處不討論原創研究問題,只討論編者自身問題。--———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9日 (日) 09:06 (UTC)
- 會有這個「提報」就是因為存廢討論中提報者所謂「原創研究」,提報者在此也提到「……對他人提出的原創研究和可供查證的提醒……」。別人當然有權就來龍去脈發表意見。--Tp0910(留言) 2024年9月29日 (日) 10:33 (UTC)
- 此處不討論原創研究問題,只討論編者自身問題。--———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9日 (日) 09:06 (UTC)
- 我認為不至於明顯原創研究吧,也許需要從其他角度去看待他的編輯活動,如User_talk:Tp0910#宏都拉斯駐華大使。--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28日 (六) 23:47 (UTC)
- 處理:如果Tp9010君對存廢討論決定有疑,可提請存廢覆核,倘自行重建,恐會是擾亂,請注意。在此提報暫無擾亂情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16:05 (UTC)無進一步處理。-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16:05 (UTC)
- (:)回應;提報人的言詞多有偏頗,例如「極強的」、「我不聽我不聽」、「假定惡意」,這些都是其主觀判斷。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21#中華民國外交危機中,提報人以「沒跟你講話,非要接我的話茬做什麼」、「如果你學不會正常講話」、「我掛的關注度,不爽可以提報我」、「請直接提報」等言詞回應我。另有「由於經過這幾天我跟你的溝通,我認為你很顯然在抗拒遵守原創研究和可供查證的規定。因此,我仍然會繼續看看你參與編輯的條目是否存在其他問題,繼續你口中的『騷擾』。所以我建議你直接進行舉報。」已構成跟蹤、恐嚇:「重要的是,一再地擾亂被認為是有害的。如果『跟隨在另一位使用者之後的舉動』伴隨著偏見、人身攻擊、屢次無視已達成之共識、或其他擾亂行為,這可能成為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可能導致對騷擾者的封鎖以及其他編輯限制。」、「恐嚇他人會構成騷擾。包括威脅要危害另一個人,打亂他們在維基百科的工作,或以其他方式傷害他們。」對於這種動不動就威脅提報的行為,深感不以為然。--Tp0910(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6:23 (UTC)
- Tp0910因為不同保留意見不是破壞,紅渡廚才是引發爭拗的原因--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07:31 (UTC)
- 會不會只是單純的立場與意見的表達不同而已?--薏仁將🍀 2024年9月25日 (三) 08:07 (UTC)
- 早先有就存廢討論提出意見。想向紅渡廚君說,您一如既往地很有個性地發言,不過有時候還是要將心比心,雖然寫條目可能不需要理會這些,但我可以理解Tp0910君的不愉快,因為都花心思了都這麼久了現在才說違反方針指引,不過在條目所有權裡確實提到「若將您的想法(例如條目結構、分類、格式、標準等等)提交至維基百科,他人將能夠挑戰並發展您的想法」,闖紅燈裡的論述也供Tp0910君再思考。總之想建議,希望紅渡廚君往後提報的手勁可以輕一點或考慮有沒有其他方式,Tp0910君則能重新思考寫條目的時候是不是不經意偏向條目所有權多一點了,至於綜合已發表材料的問題,我想您是明白的,就不多說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15:29 (UTC)
- 已閱讀閣下的意見。--Tp0910(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12:03 (UTC)
- 早先有就存廢討論提出意見。想向紅渡廚君說,您一如既往地很有個性地發言,不過有時候還是要將心比心,雖然寫條目可能不需要理會這些,但我可以理解Tp0910君的不愉快,因為都花心思了都這麼久了現在才說違反方針指引,不過在條目所有權裡確實提到「若將您的想法(例如條目結構、分類、格式、標準等等)提交至維基百科,他人將能夠挑戰並發展您的想法」,闖紅燈裡的論述也供Tp0910君再思考。總之想建議,希望紅渡廚君往後提報的手勁可以輕一點或考慮有沒有其他方式,Tp0910君則能重新思考寫條目的時候是不是不經意偏向條目所有權多一點了,至於綜合已發表材料的問題,我想您是明白的,就不多說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15:2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