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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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部門基礎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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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right"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2 style="border: solid 2px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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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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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名稱 = Taiwan Taipei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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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語言 = 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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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標誌 = ROC Ministry of Justice Emblem.sv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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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標誌尺寸 = 200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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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標誌名稱 = 法務部部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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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圖像 = Taiwan Ministry of Justice Building 20230607.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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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圖像尺寸 = 300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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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圖像名稱 = 本部位於司法新廈,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地院]]、[[中華民國法務部|法務部]]合署辦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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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職銜 = 檢察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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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姓名 = 王俊力<ref>{{cite news |author1=王聖藜 |title=王俊力以「軍、檢、調」基因接掌台北地檢署:誠惶誠恐 |url=https://udn.com/news/story/7315/8045998 |accessdate=2024-07-09 |work=聯合新聞網 |date=2024-07-09 |archive-date=2024-07-09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40709121635/https://udn.com/news/story/7315/8045998 |dead-url=no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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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長職銜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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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長姓名 = 蔡偉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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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長姓名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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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長姓名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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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長職銜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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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長二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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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長二姓名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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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長二姓名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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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職銜 = 書記官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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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姓名 = 邱秀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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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姓名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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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姓名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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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職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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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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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姓名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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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姓名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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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者姓名 = 法務部部長、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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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任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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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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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中華民國法務部|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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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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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預算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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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法源 = 法院組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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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194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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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機關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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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單位 = <li>書記處、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資訊室、法警室、觀護人室、法醫室<li>書記處之下並設紀錄科、執行科、文書科、研究考核科、總務科、資料科、訴訟輔導科等7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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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機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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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編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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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本署:<br>[[臺北市]][[中正區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 (臺北市)|博愛路]]131號<br>第二辦公室:<br>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1號<br>第三辦公室:<br>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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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 https://www.tpc.moj.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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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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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Taiwan Taipei District Courthouse 20230621.jpg|thumb|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地方法院]]共用司法新廈南側]] |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是[[中華民國]]對應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設置的[[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臺北地檢署'''、或'''北檢''',與同在[[臺北都會區]]的[[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新北地檢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士林地檢署]]合稱'''北三檢'''。 |
|||
==沿革== |
|||
台灣自[[台灣日治時期|日治時期]]引入西方法制開始,司法機關長期審檢不分,因此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治時期的前身「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係隸屬於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同年11月1日接收該局業務,並將該局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時,仍然維持審檢不分的體制;迄1980年7月1日,審檢始分隸。 |
|||
審檢分隸後,1989年12月24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改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為「檢察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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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8日,全國檢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直接命名「地方檢察署」<ref>{{cite news|author=陳慰慈|title=「去法院化」 新北檢今更名揭牌|url=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36437|date=2018-02-08|publisher=自由時報電子報|accessdate=2018-02-08|archive-date=2021-05-09|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509062659/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36437}}</ref><ref>[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292888/321849/post 歷史沿革] {{Wayback|url=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292888/321849/post |date=20220929063450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2007-05-16</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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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區和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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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ont-size:90% style="width:70%;text-align: cen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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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th=5%|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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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th=30%|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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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th=30%|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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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th=30%|區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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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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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span="4" style="background: #ccf;"|管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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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order-style: none none solid solid"|[[台北市]]市區<br>[[台北縣]]南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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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臺北市||[[中山區 (臺北市)|中山區]]<br/>[[大安區 (臺北市)|大安區]]<br/>[[松山區 (臺北市)|松山區]]<br/>[[信義區 (臺北市)|信義區]]<br/>[[中正區 (臺北市) |中正區]]<br/>[[萬華區]]<br/>[[文山區]]||共7個區||rowspan="6"|[[File:Taipei_Duhuiqu1.png|300px|本圖為大台北地區行政區圖;紅色及桃紅色分別為本署在臺北市、新北市境內管轄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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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center" style="border-style: none none solid; background: #f0f0f0"|檢察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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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order-style: none none solid solid"|[[顏大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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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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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br/>[[石碇區]]<br/>[[深坑區]]<br/>[[坪林區]]<br/>[[烏來區]]||共5個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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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center" style="border-style: none none solid; background: #f0f0f0"|上級檢察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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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order-style: none none solid solid"|[[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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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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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span="3" style="background: #ccf;"|轄內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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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style="border-style: none none solid solid"|[[台北市]][[中正區 (臺北市)|中正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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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br/>中正第二分局<br/>文山第一分局<br/>文山第二分局<br/>松山分局<br/>大安分局<br/>信義分局<br/>萬華分局<br/>中山分局||共9個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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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新北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共1個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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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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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span="3"|含[[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br/>[[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br/>[[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br/>[[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 第六大隊 第九大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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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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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292890/321863/post 管轄區域] {{Wayback|url=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292890/321863/post |date=20210205001931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2007-11-26</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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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層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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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Taipeicourt.JPG|300px|thumb|台北地檢署主體建築<br>(與[[台北地院]]、[[法務部]]同建築辦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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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第一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是配置於[[中華民國]]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檢'''或'''北檢''',與同在[[台北]]地區的[[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合稱'''北三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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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服務台、為民服務中心、訴訟輔導科、文書科、研考科、總務科、刑事報到處、具保責付、38偵查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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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第1至第18偵查庭、律師休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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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第19至第37偵查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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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第二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之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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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中華民國《法院組織法》雖規定檢察署「配置」於法院,但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行政上隸屬[[中華民國法務部|法務部]],與隸屬[[中華民國司法院|司法院]]的台北地方法院是兩個不同的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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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服務台、詢問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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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第三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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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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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執行科、觀護報到櫃檯、犯罪被害人保護人協會、更生人保護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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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台灣日治時期|日治時期]][[日本]]政府引進西方法制開,台灣司法機關長期院檢不分,因此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治時期的前身-「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係隸屬於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1949年]]國府接收台灣,同年[[11月1日]]接收該局業務,並將該局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時,仍然維持院檢不分的體制;迄[[1980年]][[7月1日]],院檢始分隸。 |
|||
<ref>[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975061/293054/335396/post 樓層介紹] {{Wayback|url=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975061/293054/335396/post |date=20220929163737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2006-02-03</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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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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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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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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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閱主任檢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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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檢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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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事務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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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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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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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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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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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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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考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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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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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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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輔導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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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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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人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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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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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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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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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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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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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292891/321879/post 機關組織] {{Wayback|url=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292891/321879/post |date=20200928140015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2007-05-16</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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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任首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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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ont-size:90% style="width:70%;text-align: cen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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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th=5%|任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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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th=5%|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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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th=5%|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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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th=30%|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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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span="4" style="background: #ccf;"|檢察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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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席檢察官||蔣慰祖||1945年11月1日~1947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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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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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席檢察官||沙宗棠||1947年12月15日~1951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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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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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席檢察官||趙執中||1951年7月1日~1953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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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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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首席檢察官||蔣邦樑||1953年2月20日~1960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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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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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首席檢察官||楊鳴鐸||1960年2月1日~1963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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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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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首席檢察官||焦沛澍||1963年9月2日~1970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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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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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首席檢察官||褚劍鴻||1970年9月7日~1972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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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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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首席檢察官||羅萃儒||1972年8月1日~1978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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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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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首席檢察官||石明江||1978年9月26日~1982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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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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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首席檢察官||陳 涵||1982年11月8日~1985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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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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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首席檢察官||柴啟宸||1985年7月3日~1987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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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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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檢察長||劉景義||1987年5月19日~1992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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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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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檢察長||盧仁發||1992年5月18日~1996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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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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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檢察長||吳英昭||1996年4月23日~1997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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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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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檢察長||曾勇夫||1997年7月8日~1999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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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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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代理檢察長||周志榮||1999年2月11日~1999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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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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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檢察長||陳聰明||1999年4月30日~2000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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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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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檢察長||黃世銘||2000年6月27日~2001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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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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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檢察長||施茂林||2001年4月27日~2004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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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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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代理檢察長||林邦樑||2004年11月5日~2005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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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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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檢察長||顏大和||2005年3月16日~2007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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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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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檢察長||王添盛||2007年4月12日~2008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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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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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檢察長||林玲玉||2008年8月1日~2010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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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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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檢察長||楊治宇||2010年7月28日~2015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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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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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檢察長||蔡碧玉||2015年5月7日~2016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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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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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檢察長||邢泰釗||2016年7月18日~2020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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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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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檢察長||周章欽||2020年3月13日~2021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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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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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檢察長||林邦樑||2021年5月5日~2023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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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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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檢察長||鄭銘謙||2023年5月3日~2024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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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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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代理檢察長||蔡偉逸||2024年5月20日~2024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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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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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檢察長||王俊力||2024年7月9日~現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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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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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292889/321854/post 歷任首長] {{Wayback|url=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292889/321854/post |date=20210205001838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2017-07-31</ref><ref>[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292887/869018/post 檢察長介紹] {{Wayback|url=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292887/869018/post |date=20221001141736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2021-05-04</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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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爭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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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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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4日,在[[反課綱運動]]學生與民眾闖入教育部事件中,警方於凌晨4時20分起非法逮捕在現場採訪的記者以及沒收其器具,之後北檢不但未儘速釐清案情以釋放記者,反而遲至晚上才無保請回三位堅持不交保的記者,並且在沒有合理的理由下,限制這三位記者的住居。[[自由時報]]晚間22時47分針對該限制住居處分發出質疑與抗議聲明,表示其記者廖振輝在現場進行新聞採訪工作,報導事件真相並盡監督政府工作本份,沒有逾越任何法令,並表示認為該裁定已嚴重影響廖振輝的自由權與工作權。<ref>{{cite news|url=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90202|title=自由時報抗議:限制住居侵害記者自由權|work=[[自由時報電子報]]|date=2015-07-24|accessdate=2015-07-25|archive-date=2020-08-10|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810175055/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90202}}</ref> |
|||
===遭掛上民進黨旗=== |
|||
院檢分隸後,[[1989年]][[12月24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改為今名-「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為檢察長。 |
|||
2022年12月16日,北檢遭不明人士侵入,於頂樓懸掛國旗處上方,再加掛一面民進黨旗<ref>[https://news.tvbs.com.tw/local/1992538 高虹安交保!北檢頂樓今升起「民進黨黨旗」 檢方回應了] {{Wayback|url=https://news.tvbs.com.tw/local/1992538 |date=20221222031406 }}.TVBS新聞網.2022-12-16</ref>。 |
|||
=== 洩密事件 === |
|||
(其餘沿革及管轄區域變動過程,請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條目。) |
|||
9月初,[[鏡週刊]]報導檢方在偵查過程中,發現有與[[京華城案]]相關的證據,並據此認定柯文哲涉有重嫌。[[三立新聞]]與[[菱傳媒]]也傳出類似報導。報導出來後,外界質疑台北地檢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主動把證據外洩給特定媒體,甚至透過媒體操縱輿論。台北地檢署則否認有洩密或操縱輿論,並主動分他字案追查洩密事宜。9月13日與9月16日,台北地檢署針對洩密事件,分別約談菱傳媒與三立新聞的記者<ref>{{cite news|author=張至翔|title=北檢遭疑外洩柯文哲「1500」事證 今主動分案追查|url=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211078|work=上報|language=zh-tw|accessdate=2024-09-16|archive-date=2024-09-19|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40919063840/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211078|dead-url=no}}</ref><ref>{{cite news|author=呂志明|title=女記者入洩密案!三立馬郁雯訊後請回 與媒體大玩躲貓貓|url=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96/147496|work=太報|language=zh-tw|accessdate=2024-09-16}}</ref>。 |
|||
9月14日,有媒體報導檢方約談黃景茂的細節。台北市議會民眾黨團總召[[陳宥丞]]對此指責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把約談細節透露給特定媒體。游淑慧在否認自己洩密同時,回應報導提及的會議紀錄早已公開,與偵查洩密無關<ref>{{cite news|author=莊文仁|title=陳宥丞批外洩京華城小組會議紀錄 游淑慧貼1證據回擊:像小孩在胡鬧|url=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00902|work=自由時報|language=zh-tw|accessdate=2024-09-16|archive-date=2024-09-17|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40917141721/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00902|dead-url=no}}</ref>。 |
|||
==管轄== |
|||
[[Image:Taipei_Duhuiqu1.png|300px|thumb|本圖為大台北地區行政區圖;紅色及桃紅色分別為本署在台北市、縣境內管轄區]] |
|||
*管轄 |
|||
**台北市-[[中山區 (臺北市)|中山區]]、[[大安區 (臺北市)|大安區]]、[[松山區 (臺北市)|松山區]]、[[信義區 (臺北市)|信義區]]、[[中正區 (臺北市) |中正區]]、[[萬華區]]、[[文山區]],共7個區。 |
|||
**台北縣-[[新店市]]、[[石碇鄉]]、[[深坑鄉]]、[[坪林鄉]]、[[烏來鄉]],共5個鄉鎮市。 |
|||
== |
== 参考文献 == |
||
=== 引用 === |
|||
*本署位於台北市的[[博愛特區]]內,與[[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及[[法務部]]等司法、法務機關比鄰。 |
|||
{{Reflist}} |
|||
*由於本署管轄區域涵蓋台灣首善之區,人口及事務眾多,故本署的案件通常係全台灣最繁雜者。 |
|||
*也因為諸多中央機關及重要組織所在地係在本署轄區,大部分社會矚目案件即受本院管轄,因此本署所在大樓門口時常可見到[[SNG]]車及媒體記者;另外包括政治人物或[[柯賜海]]等知名人物,亦常將於本院前的造勢或抗議活動當成吸引媒體的方法。 |
|||
*由於台灣的[[檢察官]]相對[[法官]],更常接受媒體採訪,加以本署的曝光率冠於全台地檢署,在這種媒體的報導下,使本署經常出現名檢察官,例如:曾在本署服務的[[陳瑞仁]]、[[侯寬仁]],現任本署主任檢察署的[[張熙懷]]等人。 |
|||
== |
=== 来源 === |
||
{{ReflistH}} |
|||
*[http://www.tpc.moj.gov.tw/mp.asp?mp=009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首頁] |
|||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 編,1985年. |
|||
*《法務部史實紀要》,法務部 編,1990年. |
|||
* [[王泰升]],《台灣法律史的建立》,台灣大學法學叢書,1997年. |
|||
* 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法律改革》,聯經出版公司,1999年. |
|||
* 檢察官改革協會,《台灣檢察制度變遷史》.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053 法院組織法] {{Wayback|url=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053 |date=20210509063913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108年1月4日. |
|||
{{ReflistF}} |
|||
== |
== 外部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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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source|法院組織法 (民國9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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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編,[[198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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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tpc.moj.gov.tw/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Wayback|url=https://www.tpc.moj.gov.tw/ |date=202105011354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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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史實紀要》,法務部編,[[199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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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Tube|channel=UCKWseanSb-s8V3ptAYhh1mw?view_as=subscriber|台北地檢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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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泰升]],《台灣法律史的建立》,台灣大學法學叢書,[[19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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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法律改革》,聯經出版公司,[[199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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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改革協會,《台灣檢察制度變遷史》[http://www.pra-tw.org/News_Content.aspx?news_id=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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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pc.moj.gov.tw/mp.asp?mp=009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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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1901年台灣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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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中華民國檢察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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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臺北市中正區的政府機關|法]] |
2024年11月20日 (三) 05:45的最新版本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Taiwan Taipei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英語) | |
---|---|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信息 | |
所屬部門 | 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 |
授權法源 | 法院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檢察長 | 王俊力[1]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蔡偉逸 |
書記官長 | 邱秀玉 |
任命者 | 法務部部長、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45年 |
前身機關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 |
聯絡信息 | |
本部位於司法新廈,與臺北地院、法務部合署辦公 | |
地址 | 本署: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第二辦公室: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1號 第三辦公室: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 |
網站 | www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是中華民國對應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設置的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臺北地檢署、或北檢,與同在臺北都會區的新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合稱北三檢。
沿革
[编辑]台灣自日治時期引入西方法制開始,司法機關長期審檢不分,因此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治時期的前身「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係隸屬於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同年11月1日接收該局業務,並將該局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時,仍然維持審檢不分的體制;迄1980年7月1日,審檢始分隸。
審檢分隸後,1989年12月24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改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為「檢察長」。
2018年2月8日,全國檢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直接命名「地方檢察署」[2][3]。
管轄區和分局
[编辑]縣/市 | 區域 | 備註 | 區劃 |
---|---|---|---|
管轄 | |||
臺北市 | 中山區 大安區 松山區 信義區 中正區 萬華區 文山區 |
共7個區 | |
新北市 | 新店區 石碇區 深坑區 坪林區 烏來區 |
共5個區 | |
轄內分局 | |||
臺北市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中正第二分局 文山第一分局 文山第二分局 松山分局 大安分局 信義分局 萬華分局 中山分局 |
共9個分局 | |
新北市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 | 共1個分局 | |
含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 第六大隊 第九大隊 |
樓層介紹
[编辑]-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第一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 1樓:服務台、為民服務中心、訴訟輔導科、文書科、研考科、總務科、刑事報到處、具保責付、38偵查庭
- 2樓:第1至第18偵查庭、律師休息室
- 3樓:第19至第37偵查庭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第二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之1號)
- 1樓:服務台、詢問室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第三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
- 1樓:執行科、觀護報到櫃檯、犯罪被害人保護人協會、更生人保護會
機關組織
[编辑]本署
[编辑]- 檢察長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主任檢察官
- 檢察事務官
- 法醫室
- 書記處
- 紀錄科
- 執行科
- 文書科
- 研究考核科
- 總務科
- 資料科
- 訴訟輔導科
- 法警室
- 觀護人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政風室
- 資訊室
歷任首長
[编辑]任別 | 職稱 | 姓名 | 任期 |
---|---|---|---|
檢察長 | |||
1 | 首席檢察官 | 蔣慰祖 | 1945年11月1日~1947年12月14日 |
2 | 首席檢察官 | 沙宗棠 | 1947年12月15日~1951年6月30日 |
3 | 首席檢察官 | 趙執中 | 1951年7月1日~1953年2月19日 |
4 | 首席檢察官 | 蔣邦樑 | 1953年2月20日~1960年1月31日 |
5 | 首席檢察官 | 楊鳴鐸 | 1960年2月1日~1963年9月1日 |
6 | 首席檢察官 | 焦沛澍 | 1963年9月2日~1970年9月6日 |
7 | 首席檢察官 | 褚劍鴻 | 1970年9月7日~1972年7月31日 |
8 | 首席檢察官 | 羅萃儒 | 1972年8月1日~1978年9月25日 |
9 | 首席檢察官 | 石明江 | 1978年9月26日~1982年11月7日 |
10 | 首席檢察官 | 陳 涵 | 1982年11月8日~1985年7月2日 |
11 | 首席檢察官 | 柴啟宸 | 1985年7月3日~1987年5月18日 |
12 | 檢察長 | 劉景義 | 1987年5月19日~1992年5月17日 |
13 | 檢察長 | 盧仁發 | 1992年5月18日~1996年4月22日 |
14 | 檢察長 | 吳英昭 | 1996年4月23日~1997年7月7日 |
15 | 檢察長 | 曾勇夫 | 1997年7月8日~1999年2月10日 |
代理 | 代理檢察長 | 周志榮 | 1999年2月11日~1999年4月29日 |
16 | 檢察長 | 陳聰明 | 1999年4月30日~2000年6月26日 |
17 | 檢察長 | 黃世銘 | 2000年6月27日~2001年4月26日 |
18 | 檢察長 | 施茂林 | 2001年4月27日~2004年11月4日 |
代理 | 代理檢察長 | 林邦樑 | 2004年11月5日~2005年3月15日 |
19 | 檢察長 | 顏大和 | 2005年3月16日~2007年4月11日 |
20 | 檢察長 | 王添盛 | 2007年4月12日~2008年7月31日 |
21 | 檢察長 | 林玲玉 | 2008年8月1日~2010年7月27日 |
22 | 檢察長 | 楊治宇 | 2010年7月28日~2015年5月6日 |
23 | 檢察長 | 蔡碧玉 | 2015年5月7日~2016年7月17日 |
24 | 檢察長 | 邢泰釗 | 2016年7月18日~2020年3月12日 |
25 | 檢察長 | 周章欽 | 2020年3月13日~2021年5月4日 |
26 | 檢察長 | 林邦樑 | 2021年5月5日~2023年5月2日 |
27 | 檢察長 | 鄭銘謙 | 2023年5月3日~2024年5月19日 |
代理 | 代理檢察長 | 蔡偉逸 | 2024年5月20日~2024年7月8日 |
28 | 檢察長 | 王俊力 | 2024年7月9日~現任 |
爭議
[编辑]限制記者
[编辑]2015年7月24日,在反課綱運動學生與民眾闖入教育部事件中,警方於凌晨4時20分起非法逮捕在現場採訪的記者以及沒收其器具,之後北檢不但未儘速釐清案情以釋放記者,反而遲至晚上才無保請回三位堅持不交保的記者,並且在沒有合理的理由下,限制這三位記者的住居。自由時報晚間22時47分針對該限制住居處分發出質疑與抗議聲明,表示其記者廖振輝在現場進行新聞採訪工作,報導事件真相並盡監督政府工作本份,沒有逾越任何法令,並表示認為該裁定已嚴重影響廖振輝的自由權與工作權。[9]
遭掛上民進黨旗
[编辑]2022年12月16日,北檢遭不明人士侵入,於頂樓懸掛國旗處上方,再加掛一面民進黨旗[10]。
洩密事件
[编辑]9月初,鏡週刊報導檢方在偵查過程中,發現有與京華城案相關的證據,並據此認定柯文哲涉有重嫌。三立新聞與菱傳媒也傳出類似報導。報導出來後,外界質疑台北地檢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主動把證據外洩給特定媒體,甚至透過媒體操縱輿論。台北地檢署則否認有洩密或操縱輿論,並主動分他字案追查洩密事宜。9月13日與9月16日,台北地檢署針對洩密事件,分別約談菱傳媒與三立新聞的記者[11][12]。
9月14日,有媒體報導檢方約談黃景茂的細節。台北市議會民眾黨團總召陳宥丞對此指責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把約談細節透露給特定媒體。游淑慧在否認自己洩密同時,回應報導提及的會議紀錄早已公開,與偵查洩密無關[13]。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王聖藜. 王俊力以「軍、檢、調」基因接掌台北地檢署:誠惶誠恐. 聯合新聞網. 2024-07-09 [2024-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09).
- ^ 陳慰慈. 「去法院化」 新北檢今更名揭牌.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02-08 [2018-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9).
- ^ 歷史沿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2007-05-16
- ^ 管轄區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2007-11-26
- ^ 樓層介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2006-02-03
- ^ 機關組織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2007-05-16
- ^ 歷任首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2017-07-31
- ^ 檢察長介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2021-05-04
- ^ 自由時報抗議:限制住居侵害記者自由權.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5-07-24 [2015-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 ^ 高虹安交保!北檢頂樓今升起「民進黨黨旗」 檢方回應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TVBS新聞網.2022-12-16
- ^ 張至翔. 北檢遭疑外洩柯文哲「1500」事證 今主動分案追查. 上報. [2024-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19) (中文(臺灣)).
- ^ 呂志明. 女記者入洩密案!三立馬郁雯訊後請回 與媒體大玩躲貓貓. 太報. [2024-09-16] (中文(臺灣)).
- ^ 莊文仁. 陳宥丞批外洩京華城小組會議紀錄 游淑慧貼1證據回擊:像小孩在胡鬧. 自由時報. [2024-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17)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