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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 talk:用戶頁: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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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 vfd multi|2014/08/16|d|page=-%7bWikipedia talk:用户页%7d-|bot_checked=OK}}
== 难道每个人的用户页也能随意修改? ==
{{檔案館|search=yes|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
* [[/存檔1|2005年至2010年]]
* [[/存檔2|2011年至2015年]]
* [[/存檔3|2016年至2020年]]
* [[/存檔4|2021年至今]]
<!-- * [[/存檔5|2026年至今]] -->
}}


维基的自由倒是挺不错,不过能不能让用户页只有自己才有权限编辑啊?毕竟这个让他人修改是完全没有必要的。--[[User:Caihongxu|Caihongxu]] 14:08 2005年5月7日 (UTC)
:没错,你的用户页已经被我给改了。--[[User:汉奸|爱国者]] 14:35 2005年5月7日 (UTC)
:咣当,你居然给我加了个称号,我还是赶紧把它删了吧。--[[User:Caihongxu|Caihongxu]] 15:09 2005年5月7日 (UTC)
: 没关系,反正有历史,可以看到是谁修改的,如果真的很久不来,疏于照看自己的用户页,那也没办法了,不过如果是被加了广告之类的,还是会有热心人帮您删除的。btw,称号留着吧^_^ --[[User:Pion|蓝色理想]]□[[User talk:Pion|补充每日所需维生素]] 15:12 2005年5月7日 (UTC)
::别客气,其实你已经合乎[[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维基荣誉]]的资格,喜欢就自己贴上去吧!--[[User:汉奸|爱国者]] 15:15 2005年5月7日 (UTC)
::嗯,已经改回来了,多谢!另外关于个人页,我的意见是似乎没有允许别人修改的必要,所以在想维基是不是可以从技术上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不让其他人编辑(管理员等当然除外)。虽然目前确实没有什么恶意修改的人。--[[User:Caihongxu|snowman]] 15:48 2005年5月7日 (UTC)
:::但是如果在用户页上写了很冒犯的话,或者是使用了别人的内容,比如前些天有位用户朋友在自己的用户页上因为测试代码,复制了[[User:用心阁|用心阁]]和[[User:Prattflora|阿福]]的贡献和图片,但是迟迟没有修改,可能他自己都忘掉了,但是把别人的东西摆在那里总是不是很好的吧?像这样的情况还是有可能需要允许别的用户来修改的吧?--[[User:Pion|蓝色理想]]□[[User talk:Pion|补充每日所需维生素]] 15:58 2005年5月7日 (UTC)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很经常出现吧,如果碰到了报告管理员处理就好了。总之还是觉得没必要让地球人都有编辑的权限。--[[User:Caihongxu|snowman]] 16:20 2005年5月7日 (UTC)


这个问题我记得全球维基人的老大[[吉米·威爾士|Jimbo]]有回答过用户的提问,他说请看看我的[[:en:User:Jimbo Wales|用户页]],连我的用户页都是允许大家编辑的'''(You May Edit This Page :-) Really, you can. ;-))。'''当然如果真的经常遭人恶意破坏,就只好请管理员帮你保护你的用户页,非经常性的破坏,如测试、广告等等,一般来说只要回退就可以。--[[User:汉奸|爱国者]] 15:57 2005年5月7日 (UTC)


== 关于用户名方针与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建议 ==
:呵呵,也许这就是Wiki精神的精髓吧。看来我还需要再揣摩一阵子了。--[[User:Caihongxu|snowman]] 16:04 2005年5月7日 (UTC)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6:14 (UTC)}}
::''这里的[[自由]]是[[中国]]其他任何一个地方都无法比拟的。''你这句话说的很好,就是因为这样我绝对不允许有人破坏这里,像是广告、涂鸦、贴侵权的文章。--[[User:汉奸|爱国者]] 16:10 2005年5月7日 (UTC)
:: 可是像对话页这样的如果被编辑了至少还有个'''你有新消息'''的提示,而个人页的话如果被改人了还神不知鬼不觉地,自己都不一定发现得了,总是不太好吧?--[[User:Caihongxu|snowman]] 16:20 2005年5月7日 (UTC)
:::将个人用户页加入监视列表,偶尔看一下,就知道什么时候被动过了。--[[User:汉奸|爱国者]] 16:25 2005年5月7日 (UTC)
::::剛才我進行了部分人的維基榮譽變更,發現在'''目前'''[[User:Vipuser|VIP用戶]]還未正式接手維基榮譽的最高編輯權的情況下,有心人修改榮譽稱號實在是不容易,更多人可能會出於禮貌而在自己達到標準后也不願自己提出申請……就這點來説我是希望能自由編輯了^ ^--[[User:Refrain|學習第一]]|[[User_talk:Refrain|有事找我:P]] 12:32 2005年5月8日 (UTC)


=== 用户名方针的重大修订 ===
另外我在Meta上宣布了我的贡献属于公有领域,但是中文维基百科没有模版,那位好心人帮忙做一个?[[User:Derekhe|Derek He]] 12:45 2006年2月1日 (UTC)
考虑到当前中文维基[[Wikipedia:用户名|用户名方针]]部分内容需要进一步解释(如不妥當的用戶名,现有方针内容仅有几条,而[[:en:Wikipedia:Username_policy|英语维基对应方针]]更为丰富),同时需要增加部分方针内容,本用户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结合中文维基实际情况,建议对方针进行重大修订。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名方针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改了乱,不改也乱,改不改没关系。


;修订要点
==避免頁面受破壞的意見==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
*正如前面所说,当前方针内容有关“不妥當的用戶名”只有几条,因此我对该章节做了进一步的扩充,详细阐明不妥當的用戶名的具体类型。而在最后的校对修订中,还在正确案例和错误案例中添加模板以此达到显示更醒目的目的。
*将第一节“选择一个用户名”改版为“新用户指引”。其中,“选择一个用户名”中提到“您的用户名不应该让人错误感觉到您的账号拥有某些权限”,以及“公司或团体名称”,有关内容移至“不妥當的用戶名”;“真实姓名”、“类似姓名”(改为“类似的用户名”)移至新章节“其他特定类型的用户名”。
*将“对不妥当用户名的处置方法”一节改为“处理不妥当的用户名”,增加多个当用户遇到不妥当的用户名时的措施。
*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调整其余章节的位置,内容维持不变。
*结合[[User_talk:Seikan_Tunnel#忠告|某用户(已被无限期封禁)讨论]]的经验,以及英语维基已有相关规定,建议在“真实姓名”增加一句“我们也强烈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不要使用真实姓名或任何可能追溯到他们的昵称来创建账号”,即不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以真实姓名表示其用户名。


虽然我查了英语维基对应方针也提到了如何处理真实姓名作为用户名的方法(即电子邮件),但中文维基的[[Wikipedia_talk:用户名/存档3|此前讨论]]中没有取得共识,故本次修订没有再次引入此方针。
日前本人的用戶頁面遭匿名者惡意破壞,把頁面換為不雅圖片,萬幸當時並不是上課時間,亦不致於在一眾中學生前展露頁面。對此本人有一點想法,希望管理員能考慮:
#限制用戶頁面的修改權限,只容用戶本身及管理員對用戶頁面作修改;
#容許用戶刪除用戶頁面的修改歷史記錄。
:::: -- [[User:Glio|glio]] 06:35 2006年2月9日 (UTC)


=== 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 ===
:{{贊成}}。不過維基的管理員好像沒有這種權限。--[[image:Featured ribbon.png|14px]]<font color=#CC0000>[[User:Πrate|百楽兎]]</font>08:26 2006年2月9日 (UTC)
当前版本的[[Wikipedia:用戶頁|用戶頁指引]]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看到明显的翻译错误:就是“保护用户页”一节中提到“作为文章所在页”,但是[[:en:Wikipedia:User_pages|英文指引]]的说法是:<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q class="inline-quote-talk ">As with article pages</q>,而正确的翻译是:与条目页面一样。另外指引有一些章节是可以整合的。因此,我参照英文版对用戶頁指引进行重大修订,并保留现有指引的部分内容。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修订要点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整合两节可以放置的内容,标题为“用户空间可以放置的内容”;相应地,不得放置的内容则使用“用户空间不得放置的内容”的标题。
*整合两节删除页面的内容,标题为“删除用户空间”,完善内容。
*增加章节“创建子页面”,提供如何创建子页面的指南。
*增加章节“用户讨论通知”。
*将“我的用户页有哪些其他信息可以被别人看到?”章节改为“用户空间提供的选项”。


以上两部方针指引的修订提案,虽早已创建完毕且已对文字进行了多次校对与调整,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欢迎大家提出意见。--[[User: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black;">'''Shwangtianyuan'''</span>]] [[User talk: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span>]]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04 (UTC)
英語維基已有一個功能,是只讓登記了四天或以上的戶口修改條目。但中文維基未有此功能。--[[User talk:Sl|Hello World!]] (<big>[[User talk:Sl|&#9993;]]</big>) 10:53 2006年2月9日 (UTC)
: 「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一节应该保留[[WP:UPNOT#12]]的链接。明显的多次引用的条文。<templatestyles src="Block/styles.css" /><mark
:{{贊成}},可以讓用戶頁面限制本人才能修改嗎?希望這可以成為MediaWiki的可選功能。--'''[[User:Jasonzhuocn|<font color=green>Jasonzhuocn</font>]]'''....[[User_talk:Jasonzhuocn|<small>_交流</small>]] 22:26 2006年2月9日 (UTC)
class="skin-invert text-blocked inline-text-block-hd"
我覺得登記四天以上是比較合理的,不然榮譽就發不出去了啊。--[[user:ffaarr|ffaarr]] [[User talk:Ffaarr|(talk)]] 01:27 2006年2月10日 (UTC)
title="你知道的太多了"
*你可以试着申请“管理员”权限,我觉得只要给出适当的理由,大家也会同意通过的。比如,你是为了方便管理学生的问题,得到的管理员权限只限于和你的学生有关的事情就好了。维基中也有临时管理员的先例。--[[user:super1|边缘o^-^o]][[User_talk:super1|留言]] 14:39 2006年2月10日 (UTC)
style="background-color:

#000000bf">甚至建议新增[[WP:UPNOT12]]</mark>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20 (UTC)
我反對MediaWiki因為有人破壞而限制用戶頁面只可擁有用戶的人才可以修改,那加了這個後,為什麼不可以全部文章都可以提交限制不可以任可人修改呢?!其實回退的方式很簡單,不用一兩分鐘已經可以全文回退到上一個版本,又何必一定要用保護呢?--[[User:石|石]] 03:35 2006年2月13日 (UTC)
:<span class="template-ping">@-{[[User:Tisscherry|Tisscherry]]}-、-{[[User:薏仁將|薏仁將]]}-:</span>剛好路過看到這個討論,各位不妨參考一下[[Wikipedia:当前的破坏#Ocean1984]],並視情況針對這方面順便作出調整。--[[User:ATannedBurger|<font size="0.001%"><math>\int</math></font>]]([[User_talk:ATannedBurger|☎]])dt 2024年10月30日 (三) 17:09 (UTC)

::建議在<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q class="inline-quote-talk ">「請細閱本頁,並選一個更為合適的使用者名稱。」</q>後面加上:<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q class="inline-quote-talk ">「您可以選擇[[Wikipedia:更改用户名|改名]],或者重新建立一個新的帳號,但注意僅限一次。」</q>
:用戶頁也可以讓大家修改我想可能是因為維基百科所使用的授權規定,只是也適用到用戶頁的做法好不好,可能要先討論用戶頁存在的目的是什麼。--[[image:Crystal_keditbookmarks.png|16px]]<font color=#CC0000>[[User:Πrate|百楽兎]]</font>07:21 2006年2月13日 (UTC)
::英文維基的用詞較為簡潔,但確實是對此單一用途類型的用戶較為寬容,故我認為明確地讓他們知道,允許選擇捨棄第一個用戶名直接再註冊一個,但同時我認為也要善盡溝通義務,讓該用戶注意宣傳以及避免違反傀儡方針行為。--[[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18:21 (UTC)

:::說明相關並且加註'''但書'''我覺得對於因使用者名稱不當遭到軟封鎖而不知如何做的當事者會有很大的助益,同時也對於處理的管理員更清晰可見的判斷方式。--[[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0月30日 (三) 21:46 (UTC)
:若把用戶頁面作為維基個人私有的部份,我覺得保護是需要的,然卻有違維基公開的原則,更有可能引致部份人濫用的情況,白白浪費寶貴的儲存空間,影響整個系統的維護。其實,只要世上少些無聊人,保護用戶頁面的需要並不大。 -- [[User:202.175.103.242|202.175.103.242]] 03:29 2006年2月14日 (UTC)
::::“但書”?“但是”?--[[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1月1日 (五) 09:23 (UTC)

:::::<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q class="inline-quote-talk ">【但书】法律条文中“但”或“但是”以下的部分,用以指出该条文的例外或限制。</q>(《现代汉语词典》)--<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1月1日 (五) 10:20 (UTC)
::我的看法是只是破壞的問題不大,不應把用戶頁加上用戶限權。而且破壞亦是可以回退的,不是甚麼大問題。朋友別想得那樣恐怖,好不好?:)--[[User:石|石]] 12:13 2006年2月15日 (UTC)
:<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q class="inline-quote-talk ">虽然合并两个用户在技术上可行(MediaWiki软件有插件“UserMerge”可以用于合并账号),但是由于安全及著作权标记相关的问题,维基百科的账号只可以重命名,并没有提供合并的功能。</q>技术上亦不可行,UserMerge与CentralAuth不兼容。--'''<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4年11月1日 (五) 11:48 (UTC)

::不知道有这回事。刚看到这个已经及时修改。--[[User: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black;">'''Shwangtianyuan'''</span>]] [[User talk: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span>]] 2024年11月1日 (五) 14:30 (UTC)
==“他”与“她”==
: [[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英文版目前的规定是封禁期间拒绝的解除封禁请求全部不能移除,[[Wikipedia_talk:討論頁指引/存檔2#修改讨论页指引|中文版的共识]]是被封禁用戶不能移除其用戶討論頁進行中或近期(七日內)結束的封禁申訴討論。个人觉得后者或许会好一些。--[[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3:35 (UTC)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另外,中文版[[WP:UPNOT#12]]规定得比英文版更具体,而且有不少相关讨论。--[[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3:40 (UTC)
让我们随便打开一个用户的用户页,我们会发现左边一栏的“工具”栏中有一个“发电子邮件给他”我想是不是可以改成“发电子邮件给他/她”呢?或者安排一个设置,让用户自己设置性别,然后让系统自动转换“他”与“她”。--[[User:Flsxx|氢氧化钠]] '''[[User_talk:Flsxx|<font color="green"><big>NaOH</big></font>]]''' 09:36 2006年5月3日 (UTC)
::回复如下:1、关于“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已按照中文版的共识调整(我没看讨论页指引);2、WP:UPNOT#12已在“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中展现。--[[User: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black;">'''Shwangtianyuan'''</span>]] [[User talk: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span>]] 2024年11月2日 (六) 14:57 (UTC)
: 其實中文的「他」並非男性,而是中性。要不,可改成「電郵聯絡用戶」則性別中立。--[[User:Tomchiukc|石添小草]] 09:49 2006年5月3日 (UTC)

::中文本来对第三人称的性别没有英文那样重视,“她”和“它”发明没有多少年,音还一样;“他”完全可以作为中性的统称。--[[User:方洪渐|方洪渐]] 11:22 2006年5月4日 (UTC)

:::这是真的吗?有多少年了?好奇。我发言一直都用“他/她”。-[[User:Xiaojeng|无名无形]]([[User talk:Xiaojeng|留言]]) 12:28 2006年5月4日 (UTC)

::::這個話題又讓我想到“伎”和“妓”了,可謂異曲同工。--[[image:Crystal_keditbookmarks.png|16px]][[User:Πrate|百楽兎]] 00:48 2006年5月5日 (UTC)

:“她”是1920年[[刘半农]]发明的,一直到30年代还有许多出版界拒绝使用这个字,认为去掉了人字旁是不把女人当作人看待,直到40年代才普遍流行,主要是由于翻译作品大量增加。--[[User:方洪渐|方洪渐]] 04:08 2006年5月5日 (UTC)

::說到出版界就又讓我想到迄今仍有頑強勢力堅持和製漢字要以中國既有的相似漢字代替…--[[image:Crystal_keditbookmarks.png|16px]][[User:Πrate|百楽兎]] 08:38 2006年5月5日 (UTC)

:[[User:方洪渐|方洪渐]]知识渊博,PFPF。我觉得还是中国古代好,男女平等(至少在文化界),不象法语,连椅子都要分阴性阳性,个人认为'''无聊'''。-[[User:Xiaojeng|无名无形]]([[User talk:Xiaojeng|留言]]) 22:48 2006年5月5日 (UTC)

::我並不認為中國古代是因為男女平等所以男性用的代名詞可以同時用在男女身上,事實上,我認為其實是因為傳統中國文化中女性向來被視為是男性的附屬,因此以男性使用的代名詞順便將女性包括進去。還有,包括法文在內的許多歐洲語言都有複雜的名詞屬性,但這其實都是源自拉丁文的文法,跟性別認知沒啥關係。舉例來說,德文裡面男人是陽性的,女人是陰性的,這些很好理解,但是為何小女孩(Madchen)卻是中性的?可見陰陽性的使用其實與性別認知無關。還有,我們可以覺得別種語言的文法難學複雜,很多語言的演化都有其文化背景,在不瞭解之前實在不該批評人家的語言是『無聊』。如果這樣說的話,也有一些我遇過有在學中文的外國友人也曾抱怨過他們對於中文的量詞問題實在很苦惱,因為歐洲語言裡面數東西只要數字再加上名詞就知道代表什麼東西有幾個,但中文卻硬要加上量詞,所以對於他們來說,為何車子要以『輛』計算,香蕉要算幾『根』,一樣形狀的毛筆卻要算有幾『枝』,對於外國人來說或許也是一種中國式的無聊吧?--[[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_talk:SElephant|訐譙&#9742;]] 08:28 2006年5月6日 (UTC)

::: 有些語言的複數格照數字改變。例如俄文就有[[:en:Dual (grammatical number)]]。中文表面上單複數相同,但是在兩個一組的量詞上就有「一雙筷子」、「一對耳環」這樣的怪異說法。當然現在在台灣也有很多人不是用「個」就是用「台」。一「台」車、一「台」電視機、一「台」洗衣機……。也就是說很多缺乏教育的人,照樣不懂正統中文。 -- [[User:Toytoy|Toytoy]] 13:43 2006年5月6日 (UTC)

::::个人觉得语言只要便于交流就好。同意大象兄的看法,不能随便说那个语言的习惯无聊。任何语言的句子总有一些信息冗余度,个人觉得就像某种校验或者识别机制,譬如阴阳性,量词,都可以看作是名词的某种奇偶校验码,也许语言学家有更好的解释吧。--[[User:Ross|Ross]] 14:11 2006年5月6日 (UTC)
:::::好吧,我收回“无聊”的用词。-[[User:Xiaojeng|无名无形]]([[User talk:Xiaojeng|留言]]) 22:31 2006年5月6日 (UTC)

::::::到現在這個時間,不是只有「他」與「她」的分別,還有「牠」、「它」和「祂」等等……--[[User:Shinjiman|Shinjiman]] &#8660; [[User talk:Shinjiman|&#9832;]] 07:10 2006年5月7日 (UTC)

==提刪用戶頁==
最近一段事件,有逛刪除投票的用戶都發現了,經常有用戶頁被提刪,也包括本人在內。原因大都是與政治有關。因此建議明令規定用戶頁允許有多少關于政治的成分。提刪用戶頁的行為只會嚴重損害社群互信,而且令人注意的是,被提刪的用戶頁都是帶有明顯反共立場的用戶頁。難道大清洗、文化大革命與紅色恐怖逼近?對于這件事,我的發言到此為止,只是我不得不提示,一旦開了這種先例,將很可能產生極不良的影響。況且,中文維基用戶頁中十有八九的用戶都含有與政治有關的內容,而對政治條目相當熱衷的用戶還不少,用戶頁帶有大量政治內容的也不少,是不是都要刪除?如果這樣,與政治有關的用戶框也值得商榷了。—[[User:左图右史|出木杉]][[User talk:左图右史|〒]] 03:51 2007年4月17日 (UTC)
:大部分维基用户页面内容很少,而且很多维基编辑者没有用户页面,怎么能说'''十有八九的用戶都含有與政治有關的內容'''.就我看来只有中文维基的某一个编辑群的用户页面出现大量的政治内容。我在其它语言的维基上很少看到这么多个人宣传内容,是不是只有中文维基的某些编辑者可以呢?—[[User:Ksyrie|Ksyrie]] 14:28 2007年4月17日 (UTC)
: 我認為只要用戶頁大部分與維基百科相關,則無論反共反扁反馬,只要不是佔該用戶頁的一半以上,都可以被接受。--[[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04:16 2007年4月17日 (UTC)

:::用戶頁有關的方針在這方面並沒有提出非常細節的規定(比如可以在用戶頁上寫多少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字?可以放上幾個連向其他網站的連結?可以放幾張圖片?),原因就在於這些用戶頁並不屬於百科正文的內容,只要不是過於極端的情況,社群通常容忍用戶自身對其用戶頁的處置。可笑的是每當有人發現其他人用戶頁擺設的內容不合己意時,我提刪你用戶頁、你提刪我用戶頁的鬧劇就會不斷發生。我想這一系列提刪用戶頁的提刪者動機為何,大家看的都很清楚。與其繼續浪費大家時間和精力,拜託那些提刪者先看一下[[WP:RL]]。[[User:Lecter|Lecter]] [[User_talk:Lecter|咖啡館♨]] 09:01 2007年4月17日 (UTC)
:::::你所认为的'''這一系列提刪用戶頁的提刪者動機為何''',大家看的都很清楚,只是因为目前维基社区持同一种政治观点的编辑者太多,所以一有反对此种理念声音,便认为是'''浪費大家時間和精力'''—[[User:Ksyrie|Ksyrie]] 14:21 2007年4月17日 (UTC)
我认为用户页不宜轻易提删,这与条目等完全不是一个效果,会损伤社区,除非绝大多数人都对该用户页不能容忍。这里也不可能定出什么量化的标准的。—{{User:Fdcn/sign}}2007年4月17日13:46 (UTC+8 4月17日21:46)
:我有个提议,标准难以量化,不如在程序上提高门槛。用户页的提删不宜直接在删除请求页面进行,可以考虑要求用户页的提删必须在这里(方针客栈)先行提出讨论,由讨论共识决定是否要求该用户更改用户页文字,拒绝更改的,再行打{{tl|ufd}}标签和提请到删除请求页。—{{User:Fdcn/sign}}2007年4月17日14:11 (UTC+8 4月17日22:11)
::维基目前来出自于某种政治理念的编辑者远远多于其他编辑者,维基要保持中立性,不可避免要限制个人宣传,否则照目前看来,平衡维基中立性只是一句空谈。—[[User:Ksyrie|Ksyrie]] 14:17 2007年4月17日 (UTC)
:::本來我不打算再講下去,不過既然Ksyrie說了,那我們就看看擁共者與反共者的比例。從[[:Category:支持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看,擁共者有32人;從[[:Category:反對中國共產黨的維基人]]來看,反共者有39人,不知道你所說的「遠遠」是什么標準。如果說為了維持中立性,就在納粹條目上加入一些新納粹人士的觀點;在恐怖主義條目上加入賓拉登的觀點。請問這算什么邏輯?另外,Elegance的用戶頁提刪大部分人是贊同的。—[[User:左图右史|出木杉]][[User talk:左图右史|〒]] 14:31 2007年4月17日 (UTC)
::::只能找到[[:Category: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User:Ksyrie|Ksyrie]] 14:43 2007年4月17日 (UTC)
:::::請您搞清楚狀況,中立性是指條目內容而言,從沒有說過有某種政黨色彩的人不能編輯維基百科。→<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真的很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14:32 2007年4月17日 (UTC)
:::::我提出'''過有某種政黨色彩的人不能編輯維基百科'''吗?—[[User:Ksyrie|Ksyrie]] 15:22 2007年4月17日 (UTC)
::::::那您理解中立性是指哪裏?什麼場合而言的嗎?→<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真的很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15:32 2007年4月17日 (UTC)
:::::::中立性很难完全达到,但至少可以通过平衡各方意见来[[无限逼近]]。个人页面的宣传别的用户有权力编辑吗?如果有的用户页面说按某种偏激的观点叙述某个事件,可以平衡吗?—[[User:Ksyrie|Ksyrie]] 2007年4月21日 (六) 11:43 (UTC)
如果認為中立就是五五開與數學定理,恐怕君對維基百科上NPOV的理解有問題。—[[User:Dnssgh|出木杉]][[User talk:Dnssgh|〒]] 2007年4月21日 (六) 11:55 (UTC)


====建議重議政治內容的限制====
: 在記憶以來, 維基雖然受過非議, 但沒有批評者會把維基質素與用戶頁內容扯上關係。在用戶頁表達政治內容, 只要不太離譜, 又或夾雜粗言和謾罵 , 本來是相安無事, 但自從一兩個用戶頁提名開始後, 用戶頁的問題好像一夜間爆發出來。
: 本來, 法規不執行, 不代表其他人可以犯規, 但維基特別之處是規則按照共識而建立。當我們長期讓人留下政治內容後, 這種默許要考慮在共識之內。如果有人違反這種久未執行的規定時, 我們或要問: 這規則本身是否違反了共識? 是否未經深入討論?
: 事實上, 中文維基建立初期, 曾直接引入大量英文的規則, 有助迅速建立中文維基, 但時間久了, 中文維基已是一個獨立社群, 當日照搬入來的規定, 例如此一條, 是時候要重議了。
: 我的關注是, 有些用戶頁 (包括管理員的) 加入「'''抗議百度殘害人民'''」、「'''抗議中國政府封殺維基'''」、「'''這個用戶是自由主義者'''」等字句, 大家希望禁止嗎? 禁止會帶來甚麼後果? 有令多少個用戶頁捲入清洗之列?
: 而在提升維基內容時, 審查管理用戶頁會為維基帶來甚麼好事和壞事呢? --[[User:Kevin wong|Kevin wong]] 16:42 2007年4月17日 (UTC)

::我不支持在用戶頁使用抗议xxxx,反对xxx这样的用户框,这种言辞激烈的用户框只会增加用户之间的隔阂与分化。一上面的中国共产党的分类为例,[[:Category: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不是一种好的说法,或许用“不支持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或者“支持反共主义的维基人”这样会比较好。 ---{[[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01:12 2007年4月18日 (UTC)

用户页的使用指引,参见[[Wikipedia:用戶頁]]。--[[User:Wikijoiner|Wikijoiner]] 04:53 2007年4月18日 (UTC)
: 個人覺得無論政治、宗教立場等,只要不佔用戶頁比例過多(例如超過一半),都可以視為這個人的自我介紹。--[[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05:03 2007年4月18日 (UTC)

::我認為在個人頁中放類似的內容適不適當,應該得看放這訊息的目的,到底是為了介紹該用戶本身,還是想要藉機宣揚他的理念。舉例來說,『我是火星教的信徒』跟『大家應該都來信火星教』這兩句話,前者是自我介紹,後者就是藉機宣揚理念,因此前者適合收錄,後者則不適合。—[[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_talk:SElephant|訐譙&#9742;]] 05:11 2007年4月18日 (UTC)

:::同意[[User:Jnlin|Jnlin]]與[[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的說法,其實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理念,在自由的百科中為何要去禁止這些屬於個人自由的資料?當然,只要不是於條目中有這類偏向的內容,用於介紹自己有何不可?而且我認為'''抗議'''XXX云云或是'''反對'''XXX,這些都能讓別的人知道原來這個人有這樣的想法,那只要自己也不介意就可以與之交流,如果跟自己理念不和,那就能避而遠之亦無不可!每個人居住的地方、思想都不會是一樣的,利用這類個人宣導應該並沒有什麼不妥。好比如前些日子有人認為不能將他寫的內容比喻是偽基,那也能寫個我抗議將我作品當作偽基資料;又或是前一陣子的師兄爭議,其實有幾個人知道稱他人師兄也會有不妥呢?這些都能藉由個人頁面表現出來,只要不是太誇張,整個頁面都是那些理念,應該沒必要去禁止這些,否則叫做'''自由'''的百科,卻在這裡禁這禁那的實有違自由之意。→<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真的很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06:27 2007年4月18日 (UTC)

====參考英文維基的方針====
我認為用戶頁內容限制這事,是完全可以在維基百科的方針下解決的。事關[[WP:NOT|不適合維基本百科的文章]](方針)是譯自[[:en:WP:NOT|英文維基的版本]],在2003年建立的。[[Wikipedia:用戶頁|用戶頁]](指引)則在2004年也通過翻譯建立。但兩個版本以後大都個別發展,英文版漸漸對很多細節作出了清晰規定,這些規定在中文版都缺乏,導致了這場互相提刪用戶頁的事件。

例如,英文版的[[:en:WP:NOT|維基百科不是免費網站空間]],已經仔細擴充為「'''維基百科不是網誌、網站空間提供者、或社交網絡'''」(Wikipedia is not a blog, webspace provider, or social networking site),明確把Blog納入禁止內容之列,中文版則沒有。英文版的[[:en:WP:UP|Wikipedia:用戶頁]],也有吉米·威爾士的「指示」:「……實際上,使用用戶頁來攻擊人或'''有計劃地進行支持或反對任何事物或任何人的行為''',是一個'''壞的主意'''。」(in fact, using userpages to attack people or '''campaign for or against anything or anyone''' is a '''bad idea''')而「任何事物」(anything)當然包括政治主義、思想和宗教,而「campaign」是指「有計劃、組織地進行一系列的行為以達到某目標,尤其是為支持或反對某事物而作出抗爭,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planned actions''': a planned and organized series of actions intended to achieve a specific goal, especially fighting for or against something or raising people’s awareness of something,摘自Microsoft Encarta Dictioinary 2005)。如果只是簡單宣告自己的立場,好像「這個用戶反對中國共產黨」,並不構成「campaign for」的「有計劃地進行一系列行為」的定義。

那麼甚麼行為才是符合「campaign for」的「有計劃地進行一系列行為」定義呢?就是已經脫離「單一宣告」,進而:
*'''重複'''述說某思想、立場、語句聲明(例如天滅某團體在即),不論是否在同一頁面還是在多個場合(例如用戶頁、討論頁、刪除投票)﹔
*為該思想、立場進行論述,例如'''假設'''某反共用戶開始解釋說明「X共的惡行」,某反日用戶引經據史試圖証明「XX島是不屬於日本的」﹔
*開始作出發揮該思想的行為,例如為提出成立某國家或團體並為之設計旗幟﹔(這種事維基百科已經遇過了,不知大家記得否)
*大量引用(或採錄)包含該思想或立場的文章、報導、作品等,不管版權自由與否﹔(這種事也是發生過了不久)
*其他類似的行為。

因為這些行為符合「campaign for」的定義,因此都是英文版維基社群禁止的。但在中文版,完全沒有提到這個限制,造成了中文維基百科缺乏相關規定情況,不但妨礙了這些不當內容的移除,更對如何才算恰當使用用戶頁產生了疑問。因此才會在刪除投票處造成異議,這裡又對用戶頁裡的「政治成分」爭論。誰不知道有人、有討論的地方便有政治?硬性規定禁止提到政治,就如用堵塞去治水,必然失敗,導致更多話題政治化,例如很多關於管理員、字體的繁簡的討論,都被政治化了,令很多維基人擔心維基變成論壇,大感灰心,大家難道忘記了嗎?

爭論的出路在於使用疏導的方法,訂定清晰的、意思無爭議的方針政策。違反的按明文規定刪除、封禁。英文版維基面對更多政治,因此他們的相關規定遠比中文版完善。中文版面對的許多爭議,英文版可能都遇到過,才會發展出這麼詳細的方針指引。我們只需要按英文版的規定,修訂中文版方針指引裡的漏洞,即可減少很多好像今次「互相提刪用戶頁」的事件:只要參考英文版的規定,再加上一些語言常識,都很容易查明:用有限的文字,表明政治傾向的用户框、宣告是容許的。只是過度使用(濫用)、語調激昂、宣傳、攻擊等不當使用維基百科空間的行為才是禁止的。

謝謝您的閱讀。--[[User:Computor|Computor]] 06:27 2007年4月18日 (UTC)
: Great! 我支持這個作法。--[[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06:34 2007年4月18日 (UTC)

::贊同Computor的看法。--[[User:Theodoranian|Theodoranian&#124;虎兒 =^-^=]] 08:16 2007年4月18日 (UTC)

:很棒的規範,有明白的界線是好的,感謝[[User:Computor|Computor]]的翻譯與解說。→<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真的很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08:26 2007年4月18日 (UTC)
::強烈{{support}}—[[User:左图右史|出木杉]][[User talk:左图右史|〒]] 08:33 2007年4月18日 (UTC)
:谢谢你的查证和翻译,这些应当能写入[[Wikipedia:用戶頁]]。—{{User:Fdcn/sign}}2007年4月18日10:55 (UTC+8 4月18日18:55)
: {{support}}—[[User:Mountain|Mountain]] 11:33 2007年4月18日 (UTC)

如果大家都覺得我的解釋可以接受,那麼我建議把「[[WP:NOT|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Wikipedia:用戶頁|用戶頁]]」等方針、指引更新,參考英文版的規定加入下面的內容,以去除現行規定中的灰色地帶,令大家更清楚用戶頁的恰當用法,減少日後爭議。
*在[[WP:NOT|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中,明確規定不可在把'''任何'''頁面(不光是用戶頁)當Blog使用。
*在[[Wikipedia:用戶頁|用戶頁]]中,增加吉米·威爾士的指示和禁止campaigning的規定,把我上面列出的定義和4種campaigning''例子''納入,而允許用'''有限的文字''',例如'''適量'''使用用戶框和宣告欄作「單一宣告」,表明自己的宗教、政治取態和思想。
*在[[Wikipedia:用戶頁|用戶頁]]中,明確規定對用戶頁的規範適用於用戶頁的所有子頁面。
*確定新的規定將馬上生效,目前刪除投票中的項目可因作Blog使用,campaigning等原因刪除。
請大家投票。--[[User:Computor|Computor]] 11:45 2007年4月18日 (UTC)
*{{support}}—{{User:Fdcn/sign}}2007年4月18日11:49 (UTC+8 4月18日19:49)
*{{support}}—[[User:Towerman|塔下人]] 13:15 2007年4月18日 (UTC)
*{{support}}--[[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13:22 2007年4月18日 (UTC)
*{{support}}--感謝Computor認真的解說。接下來應該處理條目討論頁的亂象。例如[[Talk:台灣獨立運動|這裡]]。'''[[User:Bstlee|MLL]]'''☻'''[[User talk:Bstlee|TALK]]''' 02:37 2007年4月19日 (UTC)
*強烈{{support}},另外也極為認同[[User:Bstlee|MLL]]的意見。敏感條目討論頁淪為政治討論區已成事實。—[[User:左图右史|出木杉]][[User talk:左图右史|〒]] 02:42 2007年4月19日 (UTC)
::其實現在已經有機制,給管理員清除與編寫百科全書沒相關的文字。只要把這些文字刪除,再掛上這個模板:{{deltalk|user=某管理員|time=XX:XX XXXX年X月X日}}
::就可以了。看到一段,就刪一段,哪會造成甚麼亂象呢?何況[[WP:NOT|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方針已經寫明維基百科不可以成為論壇,「不是發表您個人思想或分析的地方」,刪除起來更是理直氣壯。只是在用戶頁不適宜掛這個模板,才要另行修訂[[Wikipedia:用戶頁]]。如果某用戶大量張貼討論性文字,製造「亂象」,更可以按[[Wikipedia:封禁方針|封禁方針]]的'''擾亂'''條款封禁。這些問題維基百科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了,為甚麼今天才會很難處理呢。--[[User:Computor|Computor]] 06:40 2007年4月19日 (UTC)
:[[Wikipedia:用戶頁]]和[[WP:NOT#FREEWEBSPACE|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的相關部分已經按以上的共識及參考英文維基的規定更新。新的[[WP:NOT#FREEWEBSPACE|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注明了「您不可以在維基百科放置或設立自己的[[網站]]、[[網誌]](Blog)和[[Wiki|Wiki系統]]。」新的[[Wikipedia:用戶頁]]則加上禁止campaigning行為和4種說明例子,允許使用有限的文字(或用戶框)作政治理念和宗教聲明/宣告,和注明用戶頁的規定適用於子頁面。謝謝大家的關注,以後希望可以更有效率地除去維基百科上的Blog及其他campaigning內容。--[[User:Computor|Computor]] 06:22 2007年4月19日 (UTC)
*{{赞同}}.过多的个人政治宣传不太好。也给大陆封锁维基提供了理由—[[User:Ksyrie|Ksyrie]] 2007年4月21日 (六) 06:48 (UTC)
*強烈{{反對}} 本頁面不應用作投票用途,方針修改應如[[Wikipedia:投票]]中提出般動議投票,避免小眾決定大眾的問題 [[User:Chanueting|Chanueting]] 2007年4月22日 (日) 03:25 (UTC)

====何謂blog====
想請問何謂blog:不定期的紀錄用戶對維基百科的感想,是否適合當用戶頁內容?也請問何謂「單一宣告」,支持A團體而同時反對無關的B議題,是否超越「單一」宣告?如果兩者對編輯維基都有關聯,是否同屬「單一」宣告? -- [[user:tonync|tonync]] [[user talk:tonync|(talk)]] 14:42 2007年4月18日 (UTC)
:回答tonync君:
:*記錄對維基百科的感想,是跟維基百科有關的行為,有助維基人互相交流和認識,是值得鼓勵的。
:*所謂「單一」宣告,是指針對和維基百科沒關的個人觀點,每個觀點只可以作一次宣告,例如某用戶X在用戶頁上宣告:「X反對中國GC黨」,「X支持Y地的維權運動」各一次,是允許的,但不能進一步重複、解釋這些觀點。又好像在用戶頁聲明自己是基督教徒是允許的,但使用維基傳教(不管是否使用自己的用戶頁)或寫一篇「我為甚麼信基督教」再在用戶頁或其子頁發表,都是被禁止的。因為如果允許這些行為,使用者便可以在用戶頁及其子頁發表任何題材的文章,跟允許用戶頁當Blog使用沒有分別。
:*但如果與編輯維基有關(例如宣告自己不接受維基榮譽),便不會限制宣告的數量和長度,就是寫一篇文解釋自己的觀點都沒問題,不過前提是必須和維基百科有關。這不是我的創造,英文維基上由維基人寫的,關于維基百科的[[:en:Category:Wikipedia essays|文章]](essay)很多,不少更是放在用戶頁的子頁面裡的。
:--[[User:Computor|Computor]] 15:31 2007年4月18日 (UTC)
::還有一點兒問題,宣示性的'''分類'''是不是允許?比如[[:Category:反對××的維基人]]等,以上陳述的政策是否也應適用於'''template'''?比如各類用戶框,個人覺得你解釋的政策都可以適用這些。再有一個,如有違反,提刪程序是怎樣的,是否應先與該用戶溝通或通知再提刪?—{{User:Fdcn/sign}}2007年4月18日15:48 (UTC+8 4月18日23:48)
:::以上陳述當然適用於template,包括用戶框。使用用戶框也是宣示的一種。出於禮貌,我一般會先留言提議改善,如果沒有效果,再提出刪除。但如果嚴格按照方針,如果一頁面出現禁止的內容,已經可以提請刪除,除非刪除的理由消失。--[[User:Computor|Computor]] 16:14 2007年4月18日 (UTC)
::::抱歉,我的文字少了冒号,分类一项没有显示出来。—{{User:Fdcn/sign}}2007年4月18日16:39 (UTC+8 4月19日00:39)
:::::用分類宣示思想也受「單一宣告」限制,但是有見于分類多是使用用戶框時自動加入的,因此分類和用戶框合計為一次的宣告。--[[User:Computor|Computor]] 00:27 2007年4月19日 (UTC)

==关于用户页做BLOG==
不知道大家能否关注一下[[User:陈祖龙|此用户页]],不知道有没有做BLOG之嫌?我没发现一点有关维基的内容。—[[User:人神之间|人神之间]] 2007年4月24日 (二) 14:43 (UTC)

:姑且不論此用戶是否真的拿用戶頁當blog在使用,但我懷疑此君是盜用一個真實存在的在世人物之身分來行惡搞搗亂之實,像這樣的現象我認為應該要花些時間深入調查(例如使用CheckUser檢查他實際上的上網位址),如果真的是盜用,應該要立刻介入處理,否則很有可能造成被盜用身份者本身的困擾。—[[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_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07年4月24日 (二) 15:51 (UTC)
:這個頁面前半段的內容,幾乎與正在被提交刪除和侵權刪除的[[陳祖龍]]相同。建議一旦[[陳祖龍]]被刪的話,也一併刪除這個用戶頁面。--[[User:Moonian|Moonian]]‧<sup>[[User talk:Moonian|♨一盅兩件]]</sup>‧<sub>貢獻</sub> <sup>[[User:Moonian/My Contributions|主要]]</sup> <sub>[[Special:Contributions/Moonian|全部]]</sub> 2007年4月24日 (二) 15:57 (UTC)
::應該這樣說,我懷疑『陳祖龍』那條目裡面的內容,有一部份是真的,但大部分是捏造的。且很有可能,撰寫這條目者的目的並不是為了介紹該人物,而且該人物實際上也沒有重要到適合擺放在維基百科中,所以我也支持應該予以刪除。—[[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_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07年4月24日 (二) 16:37 (UTC)
:::已經[[WP:AFD|提請刪除]]。--[[User:Computor|Computor]] 2007年4月28日 (六) 13:06 (UTC)

==维基用户的个人照片==
{{fvp}}
有一些维基用户上传自己个人的肖像照片到中文维基图像资源(自由版权形式),图像然后只被使用在自己的用户页面(因为是个人肖像,也不可能被用在普通条目,除非此维基用户个人享有维基条目),请问此种方式是否合适。[[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7日 (一) 06:05 (UTC)
:<s>不合適,維基不是個人網誌,當然也不是個人圖庫,不應為個人所濫用。─[[User:WiDE|<span style="color: #c90505;">'''懷德'''</span>]]<sup>WiDE</sup> 2007年5月7日 (一) 06:40 (UTC)</s>
::我覺得要看所佔的篇幅,只是一張照片的話應該沒關係的。'''[[User:Bstlee|bstlee]]'''☻'''[[User talk:Bstlee|talk]]''' 2007年5月7日 (一) 09:37 (UTC)
:::<s>不,假如20萬用戶每人都上傳1張自己的照片就不得了!我認為既然該圖片不能使用於條目之內,便應該刪除。</s>維基百科不是自由版權圖片的個人相簿。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7日 (一) 10:11 (UTC)
::::收回反對意見,但強烈建議設立兩大條件:1. 每名用戶只限上傳一張個人照片; 2. 必須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 。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8日 (二) 05:17 (UTC)
{{意见}}:大家继续讨论。如果能共同认定此举不合适,我将对此种照片一齐提起删除。[[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7日 (一) 11:13 (UTC)
:*{{意見}},如非對條目有幫助的圖片,應該不太適合上載至維基。-[[User:費爾南德斯|費兒]][[User talk:費爾南德斯|(費兒的留言簿)]] 2007年5月7日 (一) 12:25 (UTC)

::::在多个语言版本都有[[Wikipedia:大頭相簿]],这已经成为了wikipedia社群文化的一部分。有句格言叫做“一张图片胜过千言万语”([[:en:A picture is worth a thousand words|A picture is worth a thousand words]])。通过自己的个人照片有助于社群的交流和用户信任度的提高。或者说降低了用户的匿名性。可能从心理学上,展示自己形象的用户,一般不太会进行破坏,而且更乐于融入社群,或许以自己的真实面目示人,会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吧。只要不滥用(上传自己大量的个人照片),不应该删除。难道不应该增强用户的可信赖度吗?因此个人照片或许对条目本身没有任何作用,但是对条目的编辑和社群的交流是有作用的---{[[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07年5月8日 (二) 03:10 (UTC)

:::::er...同意書生的看法。見[[:Commons:Category:Wikipedians]]也有很多維基人的大頭相。偏向保留。—[[User:石|石]] 2007年5月8日 (二) 03:57 (UTC)
:::::既有前例可循,且已相沿成風,似乎也沒什麼好反對的。─[[User:WiDE|<span style="color: #c90505;">'''懷德'''</span>]]<sup>WiDE</sup> 2007年5月8日 (二) 04:33 (UTC)

*{{意见}}:如果可以,那么就讨论出一个限度,一个人合理范围为1张或几张?不能变相成为个人相薄。[[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8日 (二) 05:04 (UTC)
**{{意見}},如何控制他們上載相片的數量?-[[User:費爾南德斯|費兒]][[User talk:費爾南德斯|(費兒的留言簿)]] 2007年5月8日 (二) 08:37 (UTC)
***{{回应}}:如超过限度数量使用照片就提交删除。[[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8日 (二) 10:56 (UTC)
***{{reply}} 很多wiki都沒有限制,問過Commons的維基人,都容許上載個人相片,維基需要用戶自律,不是每件事都需要方針約束 [[User:Chanueting|Chanueting]] 2007年5月8日 (二) 13:38 (UTC)
*{{意见}}:反正我认为,人是没什么好相信的,所谓自律、道德都是规则建立后而潜移默化的。[[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8日 (二) 15:05 (UTC)
:::*'''維基媒體不是個人相簿'''。如不設限,那麼任何關於用戶的相片都可以隨意儲存在維基媒體時,難道不是有濫用資源之嫌嗎?雖然中文維基百科的政策不能直接影響維基共享資源,可是「限制於用戶頁只能展示一幅個人相片」,以及「只能將個人相片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即是不可直接上傳到中文維基百科)」這兩條規則,中文維基百科還是可以做到的。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8日 (二) 15:16 (UTC)
:::*{{reply}}這根本就是極權統治,為何要 「限制於用戶頁只能展示一幅個人相片」 ?反之「只能將個人相片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是有必要的,我們不應用版權圖片裝飾用戶頁[[User:Chanueting|Chanueting]] 2007年5月9日 (三) 13:46 (UTC)
::::*「極權統治」似乎說得太誇張了。本來我對於在維基百科條目及計劃頁面中用不著的圖片,是主張全數刪除的,只是我覺得書生兄說的話有道理,才建議酌情容許一張在百科全書內用不著的個人圖片以作介紹自己之用。一張介紹自己的圖片也應該足夠吧?我可不想有人將用戶頁當作免費網上相簿般使用。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0日 (四) 13:22 (UTC)
*开玩笑,只要是对维基条目无益的自由版权图像我都倾向删除,哪里有 “我們不應用版權圖片裝飾用戶頁” 这种讨论前提。[[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9日 (三) 14:23 (UTC)
**討論過程不宜過激,任何前提都應獲得討論。─[[User:WiDE|<span style="color: #c90505;">'''懷德'''</span>]]<sup>WiDE</sup> 2007年5月10日 (四) 02:27 (UTC)
***有版权图片用在用户页是侵犯版权的,怎么可能有“我們不應用版權圖片裝飾用戶頁”这种讨论?--[[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10日 (四) 06:15 (UTC)
****[[User:Chanueting|Chanueting]]的意思應該是說,有些人可能會把自己仍擁有版權的圖片,放在自己的用戶頁面上。—'''[[User:Bstlee|bstlee]]'''☻'''[[User talk:Bstlee|talk]]''' 2007年5月10日 (四) 16:15 (UTC)
**個人認為,「現在」對維基百科無益,但未來的條目可能就恰恰少了這張自由版權圖像。因此,我不贊成把自由版權圖像刪除,而是傾向移動到commons。--[[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2007年5月10日 (四) 14:39 (UTC)
***个人相貌特写的图片能被用在维基条目的机会,我认为是微乎其微。[[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10日 (四) 17:25 (UTC)
** 您怎麼知道未來這位維基人會不會成為公司老闆、政治人物、或是任何公眾人物呢(笑)。有時候,不要把每件事情看得那麼嚴格:) --[[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2007年5月10日 (四) 19:10 (UTC)
*** 這既然是未來的事,我覺得不用現在便先上傳吧?正如我們現在也不會他先建立條目一樣。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1日 (五) 09:08 (UTC)
****有時候,人成為公眾人物後,要獲得他的自由版權圖像就比較不容易了(例如,歌星被限制不可以上傳自己的圖像供別人商業使用)。--[[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2007年5月12日 (六) 15:51 (UTC)
**其實,我覺得用戶頁放上自己的照片,還是很有用的。5月5日的香港維基人聚會是我第一次出席,卻因為沒有詢問其他維基人的聯絡方法,找了大半小時也找不了。最後,如果不是看了定期聚會中有一些維基人的照片而有些印象,恐怕最後真是找不出他們呢。在此不是表達不滿,只是想說:有些時候一些細微的地方會帶來意想不到的效果,像這次在用戶頁留一幅個人肖像,可能日後會幫助聚維基人的聯絡,不見得沒有幫助呀。只要不是大量擺放使用戶頁淪為個人相簿,我是支持的。—'''[[User:Ray1118x|Ray1118x]]''' <small>[[User talk:Ray1118x|有什麼建議嗎?]]</small> 2007年5月11日 (五) 10:58 (UTC)
*據我的理解,上載'''一張'''圖片用來在用戶頁(或[[Wikipedia:大頭相簿]])放置,是允許的,超過一張便不對了。這好像是維基(至少是中英文維基)的傳統,沒有明文寫下來,但一直都沒有人質疑。至於上載到commons,我認為應該是非強制性的。比方說,英文維基的仲裁委員會的[[:en:User:UninvitedCompany]]和[[:en:User:Morven]]這兩位成員,他們都有在用戶頁上放置自己的大頭照,照片都只是放在英文維基,沒有放到commons。而且,要放在commons的話,使用那個類別都不太清楚。--[[User:Computor|Computor]] 2007年5月12日 (六) 05:48 (UTC)
**現在問題是所謂「允許一張圖片,超過一張便不對」並沒有明文規定,因此現時就算是有人在用戶頁貼滿個人圖片,理論上並沒有違反任何規則。所以我才強烈建議引入這項規則。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2日 (六) 08:35 (UTC)
::*解決方法很簡單,只要修訂[[WP:UP|Wikipedia:用戶頁]]便行了。可以加上「每名使用者可以選擇'''不多於一張'''的個人圖片(例如自畫像或人像相片,而且沒有在任何[[Wikipedia:什麼是條目|條目]]中使用),放置在自己的用戶頁(含對話頁及其他子頁面)和[[Wikipedia:大頭相簿]]中。這張圖片的版權必須是自由的。」經過上次修訂[[WP:UP|Wikipedia:用戶頁]]和[[WP:NOT|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被人質疑缺乏共識的教訓,這次修訂必須在[[Wikipedia:投票]]表決後,才可執行。--[[User:Computor|Computor]] 2007年5月12日 (六) 14:51 (UTC)

: 個人認為不需要限制「沒有在條目中使用」,其他都支持。另外,不需事事投票,放客棧兩週沒人反對就可以說有共識了。--[[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2007年5月12日 (六) 15:48 (UTC)

: 請提出自由版權限制者考一下那是什麼狀況?我想不會有人喜歡自己的相片被移花接木成為18禁後再釋出吧?應該也有人會討厭自己的照片被畫條刀疤後再以相同方式釋出吧?個人反對有什麼除了合法以外的限制,那些應該只求自律,而不該強制。→<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真的很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2日 (六) 16:01 (UTC)
::{{回應}}:限制「個人圖片」為「沒有在條目中使用」,是因為很多維基人都會在用戶頁展示自己貢獻給維基的照片,這些照片都用在一個或多個條目上。而「個人圖片」則不可用在條目上,不然就是違反[[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的方針。這個規定是為了辨別別哪些照片是給「個人使用」(個人圖片),哪些是「維基百科使用」的。在自己用戶頁上放多少「維基百科使用」(除了合理使用)的圖片都沒有問題,但「個人使用」的圖片則只可以有一張。
::而限制個人圖片只可以用自由版權,是為了避免某些用戶在用戶頁上放置有版權的照片(例如明星宣傳照,或公司標志),然後說這是自己的「個人圖片」,這樣可以堵塞「又不是用在條目中,沒有規定不可以用有版權的圖片代表自己」的漏洞,防止有使用者用這個漏洞,繞過合理使用上載版權圖片。至於避免自己的照片被破壞和移花接木,可以用Creative Commons的attribution授權,令他人使用時,必須寫明是修改自原作者的作品,這樣一看便可以知道是改圖的了。--[[User:Computor|Computor]] 2007年5月12日 (六) 18:17 (UTC)

*{{意见}}:“'''自律'''”的产生是要有条件的,既要示范“有所为”(如特色条目、优良条目、特色图片),也要示范“有所不为”(删除、侵权投票)。但是,为恶总比为善要容易,故“有所不为”的示范、共识要加强。让维基的指导、方针、共识越来越细腻有何不好呢,英国议会的议事规范、规则写了一本大部头,但这不代表英国的议员不自律啊(其实已算是最有民主风度的议院了)。--[[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12日 (六) 18:11 (UTC)

::{{回應}},我能理解您們提出這些限制的理由,上面已經討論很多了,所以應該可以不重複。我認為會將這裡當作個人相本的人只需要去解釋並請求改進,畢竟應該不是多數人都會如此做。我不知[[Wikipedia:善意推定]]是否適合使用在這裡,但是以各位的觀點來看,似乎並非是這個善意推定。再者,人人都擁有肖像權,要強制每個人自己相片都以自由版權提供,各位可曾考慮過那等同違反了大家自由享有的肖像權?所以個人認為不應先以些許的不良立場,而來做這些限制。有條件、有清楚的建議說明我不反對,但是要制定限制規章在這方面,請恕在下很難認同。→<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真的很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2日 (六) 21:39 (UTC)
:::肖像權……好像和版權是不一樣的啊,維基百科只是保護版權,好像不牽涉肖像權。其實,維基百科鼓勵維基人自己去拍攝一些知名人士的照片,用自由版權發佈,代替條目裡有版權的照片。如果沒有特別問准當事人,就把這些照片放在維基百科,嚴格來說,也是不尊重他的肖像權,但維基百科從來沒有要求我們尋求當時人(例如一些政治人物)的同意才可使用他的照片,只是要求照片必須版權自由。因為這裡有人有異議,除非經過正式的投票,我在上面的提議恐怕暫時不應執行。--[[User:Computor|Computor]] 2007年5月12日 (六) 23:12 (UTC)
:::{{reply}} 其實維基大多數使用的知名人士照片都是以公有領域發佈的,難怕你下載一個照片來,將之塗鴉,再放上網去,也是可以的。因為這些都是情況並不牽涉肖像權。我認為維基不應受肖像權限制,除非有明確或特殊理由,才會有所規範。當然,這個例子正正需要規範,避免他人在維基上作出人身攻擊。 [[User:Chanueting|Chanueting]] 2007年5月13日 (日) 11:45 (UTC)
::::抱歉,最近家裏新增狗成員所以比較忙,回應慢了些。肖像權說是無關但是卻有牽聯,不是完全無關的,同時我也並沒說應受肖像權限制,同時我也知道如果隨意塗改他人照片一樣可以侮辱等罪嫌提出告訴。但是一件事歸一件事,自由版權的定義太廣,以GFDL來說針對個人照片其實非常不妥。以期成規成矩要制定一個典範與建議我沒意見,但是我認為以非善意推定為本要做出一個限制並不好。名人自然有人可以質疑,這時可以依據懷疑甚至侵權去解決,以確定正當授權性,假使真是其本人亦同意授權使用,那就自然可以保留,就跟現在其他條目的問題是一樣的道理。最低限度應該是可以允許cc-by-nd的方式釋出,否則要規定限制並不合理。[[Image:Smiley head happy.png|20px]]→<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現在不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4日 (一) 03:16 (UTC)
:::::<s>cc-by-nd顯然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s>要注意:「自由版權」這個限制不存在的話,也不能上傳到維基媒體了。對於[[User:Computor|Computor]]的建議,大家還有異議嗎?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4日 (一) 09:26 (UTC)

:cc-by-nd不是自由版权---{[[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07年5月14日 (一) 13:12 (UTC)
::當我沒有說過吧。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5日 (二) 04:22 (UTC)
</div>
===議決方案===
{{fvp|—[[User:Ellery|Ellery]] 2007年5月28日 (一) 03:33 (UTC)|方針}}
*可否总结一下共识,用黑体字打出?(因为我是提议者,怕理解得有所误解)--[[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14日 (一) 11:31 (UTC)
**目前議決的方案是:修訂[[WP:UP|Wikipedia:用戶頁]],加上:
{{quote|每名使用者可以選擇'''不多於一張'''的個人圖片(個人圖片的定義為「沒有在任何[[Wikipedia:什麼是條目|條目]]中使用的圖片」,形式包括自畫像或人像相片),放置在自己的用戶頁(含對話頁及其他子頁面)和[[Wikipedia:大頭相簿]]中。<s>這張圖片的版權必須是自由的,並需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s>。非個人圖片則沒有數量的限制,但仍需確保版權自由,不得使用合理使用圖片。}}(根據[[User:Computor|Computor]]的建議略為修訂)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5日 (二) 04:22 (UTC)

:我對必定要上載到commons有保留。至少要重申一點,直至現時是鼓勵大家多使用commons,而不是強迫性要用戶們上載到commons。版權方面,以commons的為標準已經很足夠了。數量方面AfD時再討論吧。 @@—[[User:石|石]] 2007年5月15日 (二) 04:39 (UTC)
::好。先收回必定要上載到commons的要求,因上面的討論未有強烈支持這個建議。歡迎大家繼續討論。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5日 (二) 04:42 (UTC)

:異議?有阿,就是上面說的,{{反對}}強制規定要使用自由版權。我不知道大家最近在搞什麼,是否中文維基內不能允許有半張圖片所以大家都在轉移圖片到commons?一般條目裡面使用的圖片因為要方便各種不同語言版本可以使用,所以必須使用自由版權圖片上傳到commons這個能理解,但是用戶個人的照片不需要吧?為何會有這樣的規定呢?[[Image:Smiley head happy.png|20px]]→<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現在不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5日 (二) 04:47 (UTC)
::說明一點,生人必須要使用自由版權這種規定在其根本就有問題。[[Image:Smiley head happy.png|20px]]→<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現在不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5日 (二) 04:51 (UTC)

:回阿佳,請參考英文維基百科的方針[[:en:Wikipedia:User_page#Images_on_user_pages]]。至於有關生人的圖片是這一段的題外話,暫時沒有評論。—[[User:石|石]] 2007年5月15日 (二) 05:12 (UTC)
::謝謝石,我知道英文維基百科有相關討論,不過很可惜我並不懂英文。一般我的認知來推想,假使要上傳一個使用於條目內容的'''他人'''生人圖片,那必須要能取得自由版權許可我覺得很合理。不過一張使用於個人頁面的私人照片,不應該受那樣的限制,至少'''個人'''就是可以絕對授權,而且應該被尊重其授權的。某些CC跟自由版權並不牴觸,不過cc-by-nd也只是在其修改的權限不同就不能算是自由版權,所以如無法容許,要在這方面設定限制我依然覺得不合理。[[Image:Smiley head happy.png|20px]]→<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現在不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5日 (二) 05:56 (UTC)
:::不是所有CC都可以上載上Wikimedia的project是因為nc和nd的關係。其餘的都沒有問題。—[[User:石|石]] 2007年5月15日 (二) 06:45 (UTC)

:不太明白為何要反對自由版權的個人照片?難道容許個人照片「合理使用」嗎?「合理使用」的原因,是因為大家沒有可能得到其自由版權照片,才容許的節衷辦法。既然是自己的照片,為何不能夠以自由版權發佈?難道要別人拍攝你的照片再以自由版權發佈嗎?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5日 (二) 13:24 (UTC)
::{{回應}}我想反對的理由我上面已經寫了很多了,這裡不再重複。就是因為屬於個人的相片,所以個人可以自己依照自己喜歡的授權方式,cc-by-nd除了不能修改以外,其餘都屬於自由,包括商業使用,不需要合理使用,只要不改原始狀況、同樣方式釋出即可。如果您還是不明白要反對自由版權的個人照片,那我可否反過來請教您,除了現在在英文為基討論的那項規定之外,為何個人照片不能以cc-by-nd發佈?[[Image:Smiley head happy.png|20px]]→<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現在不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5日 (二) 13:34 (UTC)
:::大致明白了。之前我對上文一些討論有誤解的地方,而我也不想在這個問題糾纏下去。當務之急只是需要盡快明文限制只能展示一張個人圖片而已。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5日 (二) 13:44 (UTC)
::::如果只是幾張圖片那我無任何異議,本來我也認為放置個人照片在這裡太多張並不妥當。[[Image:Smiley head happy.svg|20px]]→<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現在不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5日 (二) 14:53 (UTC)
既然沒有人有其他方面的異議,已加入了相關指引。 {{done}}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21日 (一) 04:43 (UTC)
</div>

== 加入 用户不能在用户讨论页删除他人留言 ==

这样容易让别人看用户的历史问题,如[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Miffy_bunny&action=history][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Bi%C5%8Bhai&action=history],如果不看历史纪录是不容易留意到的。同时如果该用户在管理层或参选管理层都是一个好的历史档案。

一些用户出于善意可能喜欢简洁没存档的习惯,但毕竟顾及大局还是利大于弊,也只有相应改习惯了。

例外情况:1.欢迎模板。2.讨论页存档。3.[[Wikipedia:破坏|破坏]]4.排版(即只是调整顺序)

如有异议问题可以讨论一下。--[[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9日 (日) 21:06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用戶討論頁名符其實是屬於用戶的,怎樣處理留言是用戶的意願,他可以將留言保留至10萬位元或以上,亦可以為0,這與有些用戶採取空白用戶頁是同理。因此,在下認為不能在用戶討論頁刪除他人留言是限制了選擇權,不應強逼所有人採用。—'''[[User: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4.5" color="#7777ff">LUFC</font>]]'''[[User talk: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3.5" color="#7777ff">~~Marching on Together</font>]]<small>([[維基百科:圓桌會|圓桌會]])</small> 2010年5月10日 (一) 00:23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意見同LUFC君—[[user:Wong128hk|'''J.''']][[user_talk:Wong128hk|'''Wong''']] 2010年5月10日 (一) 06:05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在下观点是,自由需要有节制,不能信马游缰,正如[[罗兰夫人]]名言:“Ô Liberté, que de crimes on commet en ton nom ! ”(“自由自由,天下古今几多之罪恶,假汝之名以行!”。假如有可能成为做坏事的工具,就应该出达成多数共识的规则规范。--[[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10日 (一) 08:08 (UTC)
:::做壞事?任何人都可以從歷史紀錄中找回任何資料,那請問怎樣做壞事?—'''[[User: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4.5" color="#7777ff">LUFC</font>]]'''[[User talk: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3.5" color="#7777ff">~~Marching on Together</font>]]<small>([[維基百科:圓桌會|圓桌會]])</small> 2010年5月10日 (一) 09:18 (UTC)
::::偷偷删除发言就减少发现的机会啊,尤其在多人的回复中只删除一些负面的然后存档,导致不利于发觉[[Wikipedia:封禁方针]]所言的“持续的破坏”。--[[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10日 (一) 09:29 (UTC)
:::::根本不存在偷偷這回事,任何人都可以光明正大移除留言,歷史自然記錄了一切。—'''[[User: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4.5" color="#7777ff">LUFC</font>]]'''[[User talk: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3.5" color="#7777ff">~~Marching on Together</font>]]<small>([[維基百科:圓桌會|圓桌會]])</small> 2010年5月10日 (一) 10:19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人品的好坏不是单靠删留言就能隐瞒的。--<span style="width:90px;padding:1px;margin-right:5px;background:#3ba7f5; -moz-border-radius: 6px; -webkit-border-radius: 6px; border-radius: 6px;box-shadow: #333 3px 3px 4px;
-moz-box-shadow: #17517b 3px 3px 9px;-webkit-box-shadow: #17517b 3px 3px 9px;
">[[User:玖巧仔|<span style="color:#fff;font:12px 微软雅黑;">玖巧仔</span>]][[Wikipedia:圓桌會|<span style="color:#fff;">●</span>]][[Wikipedia:格式審查工作小組|<span style="color:#fff;">□</span>]][[User talk:玖巧仔#top|<span style="color:#fff;font:12px 微软雅黑;">留言</span>]]</span> 2010年5月10日 (一) 13:00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有人硬要破壞你的討論頁,為什麼不能刪?-[[User:子房|張子房]] ([[User_talk:子房|煮酒論英雄]]) 2010年5月10日 (一) 13:55 (UTC)
::我不是说了破坏可以删除么。--[[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11日 (二) 07:51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那是自己的頁面,當然可以由自己來決定!—[[User:pig2008|<span style="color: #C619FD;">'''Rocking Man'''</span>]] '''!!''' [[User talk:pig2008|'''舌戰''']] 2010年5月10日 (一) 14:56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用戶有權如何處理自己的討論頁,除非是刪除警告,否則不應干涉--[[User:Istcol|Istcol]] ([[User talk:Istcol|留言]]) 2010年5月10日 (一) 15:06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看看[[User:Lotusfield]]的用户页以及他所说的话吧'''(真的应该看一下)'''。这个是管理员Istcol当时对回退[[User talk:Lotusfield]]的小学生[[User:Horacewai2|HW]]的回应——[http://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Horacewai2/%E5%AD%98%E6%AA%94/2010%E5%B9%B4#.E5.B0.81.E7.A6.81.E7.94.B3.E8.A8.B4]:
<div align="center">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6px; top: 6px;margin-right: 3px; margin-bottom: 3px; width: 100%; text-align: left">
<div style="background: #F1F0F1;">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1px; top: -1px; background: #DBDADB;">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2px; top: -2px; background: #B8B6B8;">
<table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3px; top: -3px; padding: 5px; width: 100%; background: #F9F9F9; border-color: #2F6FAB; border-width: 1px; border-style: solid;"><tr><td>[[Wikipedia:扰乱#遊戲維基規則]]。不明白為何用戶沒有清空自己討論頁的權利,如果你認為他是做錯的,應該等管理員去處理,而不是製造衝突,替別人製造麻煩,Lotusfield已經很清楚表達他對此事的強烈不滿--[[User:Istcol|Istcol]] ([[User talk:Istcol|留言]]) 2010年3月18日 (四) 16:43 (UTC)
</tr></td></table></div></div></div></div></div>
另外,那个[[User talk:Πrate|百乐兔]]也是不存档的,我不信你能说服得了他。—[[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0年5月11日 (二) 11:25 (UTC)

::存在歷史中就不算存檔了喔?--'''<span lang="ja" xml: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span>''' 2010年5月11日 (二) 14:54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color:#EDE275;color:#DB6D00">'''(!)'''</span>'''意見''',正如维基百科的那些参考来源,歷史固然都一字不少的记录了他们,我们也能观看到他们,但成立了维基百科整理好他们放在一起那效果大有不同。主义不应成为枷锁,如果不能优而善,它就不是'''[[道|终极真理]]''',就该被修理。--[[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12日 (三) 09:01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维基百科的数据库结构好像不能做这样的事情,而且删除也是有历史记录的,将来万一有纠纷依然可以翻查。<small>—以上[[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Edouardlicn|Edouardlicn]]([[User talk:Edouardlicn|對話]] -{|}- [[Special:Contributions/Edouardlicn|貢獻]])於2010年5月14日 (五) 18:55加入。</small>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这正是维基百科“自由”的体现之一。用户对话页是属于用户的。如果他以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而有选择的删除别人的留言,那只能给别人留下坏印象。因为这一行为并不能欺骗他人,历史记录是不能删掉的。--[[User:Blove maple|<span style="color: #007FFF;">'''蓝色☆枫叶'''</span>]]♂<sup>[[User talk:Blove maple|有事您吱声]]</sup> 2010年5月15日 (六) 07:35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1.用户对话页所有权不完全属于用户,就是目前,[[Wikipedia:用户页]]都有规定不能放甚么。2.通删就是一种情况,成十上百的删除记录有谁有空去一一浏览并鉴定有无问题(留言还要看对话双方的讨论)?--[[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工程浩大啊,義哥。光很多用戶基於自己習慣的反彈就很麻煩了...—[[User:pig2008|<span style="color: #C619FD;">'''Rocking Man'''</span>]] '''!!''' [[User talk:pig2008|'''舌戰''']] 2010年5月16日 (日) 09:01 (UTC)
:::按法律惯例生效前的行为不属于“犯法”,所以之前的自然不会“追究”。--[[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19日 (三) 07:55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請善氣假定,不用把每個維基人都說成犯人。-[[User:子房|張子房]] ([[User_talk:子房|煮酒論英雄]]) 2010年5月23日 (日) 13:29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嗯,好像也[[User:Yiken|有人]]向來是這麼做的。-[[Special:Contributions/122.125.142.245|122.125.142.245]] ([[User talk:122.125.142.245|留言]]) 2010年5月30日 (日) 13:58 (UTC)

* 前面有人提到的,维基的用户页、用户讨论页等内容,实际上是不属于用户自己的。因为你写的任何内容下面都有一句话“維基百科向依CC-by-sa-3.0协议和GFDL协议釋出內容,而內容一經遞交,亦自會依此等協議無可逆轉而釋出。”也就是说你一说了这句话,就是放弃私有版权。所以你也没有权力让别人不删除目前显示的内容(注意不是删除留言),因为版权本身并不属于你自己。—[[User:Edouardlicn|Edouardlicn]] ([[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0年5月23日 (日) 11:32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color:#EDE275;color:#DB6D00">'''(!)'''</span>'''意見''',社群能共识通过的新方案就能成为新“协议”,现在走的正是议案程序。--[[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27日 (四) 06:42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lightgreen;color:green;">'''(+)'''</span>'''支持'''必须的—[[User:Humorright|Humorright]] ([[User talk:Humorright|留言]]) 2010年5月25日 (二) 12:51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color:#EDE275;color:#DB6D00">'''(!)'''</span>'''意見''',想起来,要是用户提删了讨论页,那是不是连历史记录也删除了,那还怎么查?--[[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27日 (四) 06:42 (UTC)
'''社群能共识通过的新方案就能成为新“协议”,现在走的正是议案程序。'''这句话正是对'''协议'''的误解。协议如GFDL,不是社区里的简简单单的共识或者是协商,而是有法律效力的。任何协议的形成,都必须经过严密的考证、讨论,尤其是要参考各国法律以考虑是否合适。另外协议本身也极易引起争端,比如说GPL v3刚出来的时候就引起很大的争议。就为了部分人的想修改规则就去订立新协议,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起码一点是,你自己有没有能力去起草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新协议,然后你要取得社区大多数人的共识,然后要保证符合该国法律,然后还要以此协议修改整个维基站的数据库储存方式,然后再修改讨论页的页面以独立于维基百科的一般条目内容以外。你觉得你有这样的能力吗?—[[User:Edouardlicn|Edouardlicn]] ([[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0年5月27日 (四) 11:43 (UTC)
:话说回来,有人提删还要管理员才能删除,而且管理员貌似一般情况下不会删除用户讨论页的吧。你在维基这么久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明白吗?—[[User:Edouardlicn|Edouardlicn]] ([[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0年5月27日 (四) 11:46 (UTC)

::用戶討論頁是會被刪除的,[[User talk:世新大學螢火蟲]]。—'''[[User: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4.5" color="#7777ff">LUFC</font>]]'''[[User talk: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3.5" color="#7777ff">~~Marching on Together</font>]]<small>([[維基百科:圓桌會|圓桌會]])</small> 2010年5月27日 (四) 11:53 (UTC)
:::可以不等于会—[[User:Edouardlicn|Edouardlicn]] ([[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0年5月29日 (六) 11:40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Sinai:[[Wikipedia:用戶頁#我如何删除我的用户页和讨论页?]]<br /><div align="center">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6px; top: 6px;margin-right: 3px; margin-bottom: 3px; width: 100%; text-align: left">
<div style="background: #F1F0F1;">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1px; top: -1px; background: #DBDADB;">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2px; top: -2px; background: #B8B6B8;">
<table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3px; top: -3px; padding: 5px; width: 100%; background: #F9F9F9; border-color: #2F6FAB; border-width: 1px; border-style: solid;"><tr><td>當沒有明顯的違反百科的相關規定,也沒有由於管理需求而保留你的個人信息的時候,你有權利向管理員要求刪除你的用戶頁和相關的討論頁。這樣的情況通常發生在一個長期做出貢獻的用戶決定要離開百科時。</tr></td></table></div></div></div></div></div>看來真的不是說刪就能刪的。—[[User:Altt311|Altt311]] ([[User talk:Altt311|留言]]) 2010年5月29日 (六) 16:03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没错啊,就是“當沒有明顯的違反百科的相關規定(这句目前好像是废话,因为就没有相关规定)”,现在说的正类似是“管理需求”问题。--[[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30日 (日) 08:01 (UTC)

{{Deltalk|[[User:Symplectopedia|Symplectopedia]] ([[User talk:Symplectopedia|留言]])|2011年2月3日 (四) 22:55 (UTC)}}

{{Deltalk|[[User:Symplectopedia|Symplectopedia]] ([[User talk:Symplectopedia|留言]])|2011年3月20日 (日) 06:31 (UTC)}}

== 用戶頁問題 ==
<p class="notice metadata" id="spoiler" style="font-size: small">以下内容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新留言请置于框外。{{#if:2011年6月18日 (六) 06:33 (UTC)|执行人:2011年6月18日 (六) 06:33 (UTC)。|}}</p>
<div style="clear: both; {{#if:|height:{{{height}}};}} overflow: auto; border: 1px solid #cccccc; padding: 4px; text-align: left; background: transparency;">
[[User:劉柏元|這個用戶]]將在下的用戶頁完全複製到自己的用戶頁上,連<u>座右銘也改為自己署名的</u>。這樣正確嗎?[[User:冰霜葵|<span title="冰霜葵" style="border:1px solid gray; background:white; color:gray">&nbsp;冰</span>]][[User talk:冰霜葵|<span title="留言" style="border:1px solid gray; background:gray; color:white">霜葵&nbsp;</span>]] 2011年5月22日 (日) 11:57 (UTC)

* 維基內容向依CC-by-sa-3.0協議和GFDL協議釋出內容,但此用戶違反了CC協議中by一項。-[[User:Waihorace|HW]] ([[User talk:Waihorace|留言]] - [[Special:用戶貢獻/Waihorace|貢獻]]) *[[WP:DC9|DC9]]* 2011年5月22日 (日) 13:02 (UTC)
* 晕了,还有这样的。。。。。。。--[[User:Sysywjel|<span style="padding:1px;border:2px solid gold;background:black;color:gold;font:新細明体;">苹果派</span>]].[[User talk:Sysywjel|<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border:solid 1px;font:11px Verdana,Arial;color:#007FFF">留言</span>]] 2011年5月22日 (日) 15:46 (UTC)
* 这似乎是个小学三年级的小朋友,建议[[User:冰霜葵|冰霜葵]]先给他善意提醒一下再说。--[[User:Leejoe Schar|Leejoe Schar]] ([[User talk:Leejoe Schar|留言]]) 2011年5月22日 (日) 16:40 (UTC)
* 先跟它'''好聲好氣'''提醒一下再說,我之前也發生過我的用戶頁其中一個模板,因而有一位(2)維基人一時不察沒有查清楚而認識到另一位(3)維基人。--[[User:Honmingjun|<span style="color: #007FFF;">'''Honmingjun'''</span>]]--[[User talk:Honmingjun|銘均]] 2011年5月23日 (一) 05:54 (UTC)
* 沒有'''完全'''都複製吧?我認為用戶頁格式相仿並不是什麼大問題,至少他改過內容不至於讓別人搞混兩人的用戶頁,所以不涉及正確與否的問題。除非那個座右銘是[[User:冰霜葵|<span title="冰霜葵" style="border:1px solid gray; background:white; color:gray">&nbsp;冰</span>]][[User talk:冰霜葵|<span title="留言" style="border:1px solid gray; background:gray; color:white">霜葵&nbsp;</span>]]自己想的,而也不希望他使用你想的的座右銘,才能對他提出撤銷。(其實換句話說,會有人模仿你,應該也是代表他很欣賞你的用戶頁,乾脆放寬心胸接納人家吧)-[[User:Happy60907|Jack Tao]]([[User talk:Happy60907|留言]]) 2011年5月23日 (一) 06:09 (UTC)
* 大概新用户不知道如何挂模板,只好找现成的复制,而阁下又较为活跃,据我观察,维基荣誉之类并未copy,不妨一笑了之,如果座右铭署名有问题,可以提醒他一下 [[User:Aoke1989|<span style="color: #FF0099;">'''维基娘俺の嫁'''</span>]]※[[User talk:Aoke1989|Aoke1989]] 2011年5月23日 (一) 06:27 (UTC)
** 其實巡查員回退員也複製過,值得驚訝的是連身份聲名也複製了[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E5%8A%89%E6%9F%8F%E5%85%83&oldid=16575185]?真的啼笑皆非。[[User:冰霜葵|<span title="冰霜葵" style="border:1px solid gray; background:white; color:gray">&nbsp;冰</span>]][[User_talk:冰霜葵|<span title="留言" style="border:1px solid gray; background:gray; color:white">霜葵&nbsp;</span>]] 2011年5月23日 (一) 09:06 (UTC)
* 貌似我的用户页除了用户名,剩下全是Copy的……--[[User: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small><span style="color: Blue;">(</span>[[User talk:Wangxuan8331800|20.00000000000 words]]<span style="color: Blue;">)</span></small> 2011年5月23日 (一) 07:50 (UTC)
这样小的事情就算了吧。-[[User:Edouardlicn|Edouardlicn]] ([[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04:16 (UTC)
*結果這個用戶現在好像消失了一樣,不再作任何編輯了。{{冏}}--'''[[user:靖天子|<font color="green" size="4">靖天子</font>]]'''~[[user talk:靖天子|<font color="blue">北伐</font>]]、[[special:用戶貢獻/靖天子|<font color="blue">抗戰</font>]]、[[WP:圓桌會|<font color="blue">軍統局</font>]]/[[WP:條目質量提升計畫/生物學提升計畫|<font color="red">真菌條目大躍進</font>]] 2011年6月3日 (五) 14:47 (UTC)
** {{囧}}不能强求人家小朋友嘛……--[[User:Leejoe Schar|Leejoe Schar]] ([[User talk:Leejoe Schar|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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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时间已过,用户建议基本已解决。就两份草案[[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公示7日,2024年11月18日 (一) 14:43 (UTC)結束'''--<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User:人间百态/签名板|(签名)]]</span>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43 (UTC)
一周没有与主题直接相关的讨论,若无异议于一日后存盘--<font face="Arial">'''[[User:Bencmq|Ben]].[[User talk:Bencmq|MQ]]'''</font> 2011年6月13日 (一) 14:44 (UTC)</div>
: 用户页禁止放INDEX大概可以拆出来。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2日 (二) 07:33 (UTC)
== 用戶討論頁指引 ==
::@[[User:Shwangtianyuan|Shwangtianyuan]]--<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User:人间百态/签名板|(签名)]]</span>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10 (UTC)

::已经根据意见删除了相关内容。--[[User: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black;">'''Shwangtianyuan'''</span>]] [[User talk: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span>]]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24 (UTC)

::: <span class="template-ping">@-{[[User:Shwangtianyuan|Shwangtianyuan]]}-:</span>啊,我是说单独列成一条。毕竟INDEX似乎不是「维基百科内容」。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16 (UTC)

::::已经添加在表格之外,与“未经授权的维基荣誉模板和维基权限模板”并列。--[[User: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black;">'''Shwangtianyuan'''</span>]] [[User talk: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25 (UTC)
目前維基百科的用戶討論頁指引似乎過於簡單,無法處理所有情況?指引如下:
:@[[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 昨天公示已经通过。<span style="color:red; 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共产主义|☆]][[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33 (UTC)

<blockquote class="toccolours " style="float: none; padding: 0.3em 1em; "><div>您的用戶對話頁用於其他用戶與你討論維基百科相關的事情。當您的用戶會話頁接近32K大小,您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總結以前的討論。請避免只因為是對您行為的批評,而刪除討論,這麼做只能使他人重複這樣的批評,而且使您像一個忽視批評的人。

通常您對您自己的用戶對話頁的修改應該是對別人的評論做出響應,不要加入那些更適合於你用戶頁的內容,例如測試用戶頁面。
</div></blockquote>

因此我存有一些問題:

# 假使用戶出於惡意的目的刪除討論(比如,拒絕在某問題上與其他編輯溝通),應該如何處理?
# 回退用戶在討論頁上的編修,是否應遵循3RR?
# 假使用戶違反語句三(因批評而刪除討論),應該如何處理?
# 假使用戶清除警告模版,應該如何處理?

有關最後一條,是我目前與其他編輯討論時有遭遇的(請參見[[User talk:Zzarch#請你不要在給我的討論頁掛上警告模版,這也乃最後警告,這理由是我的寫的,請認真閱讀]])。按照英文維基百科上的一篇論文(非正式方針、指引):[[:en:Wikipedia:Don't restore removed comments]],使用者不應回退被刪除的警告模版,其目的是出於防止其他使用者因感到恥辱而放棄編輯。然而在我的實際經歷中,允許編輯者刪除警告模版很可能會被利用,因為少有編輯會仔細查看他人討論頁歷史後方才再行警告。比如<span class="plainlinksneverexpand">[[User:74.66.87.134|74.66.87.134]] <small>([[User talk:74.66.87.134|討論]] | [[Special:Contributions/74.66.87.134|貢獻]] | [http://toolserver.org/~chm/whois.php?ip=74.66.87.134&cache=off&email=on whois] | [[Special:Blockip/74.66.87.134|封]]([//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Special:Log/block&page=User:74.66.87.134 記錄]))</small></span>這名使用者,利用不斷清空警告模版的方法,使得每次編輯在看到他的破壞後都從一級警告起;他利用這一方法多次繞過最後警告,因此我個人<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允許使用者擅自刪除警告模版,而應合理存檔(不超過每月一次)並明確顯示(比如「User talk:XXX/警告」一類),除非警告模版明顯沒有根據(比如受警告的行為不是破壞或者根本不存在)。我的問題是,不知社群對此有何看法,而且不論社群討論意見如何,都應寫入用戶討論頁指引,以昭後人。<span lang="en"><font style="color:darkblue; text-shadow:1px 2px 5px grey;">[[User:Zzarch|'''ZZArch''']]</font> <sup><font style="color:#FFFF66; text-shadow:1px 2px 5px darkblue;">[[User talk:Zzarch|'''''talk to me''''']]</font></sup></span> 2012年1月24日 (二) 04:58 (UTC)
:「除非警告模版明顯沒有根據(比如受警告的行為不是破壞或者根本不存在)」誰定義?而且,要求用戶存檔是明顯與方針說的有所違背。另外,如果用戶討論頁被人不斷放警告又怎辦?難道不能回退掉?因此,發現有人試圖通過移除最後警告來誤導的話,通報管理員處理就足夠了。我認為不能只因為一位用戶的問題,使其他用戶受到不必要規限。—[[User:AT|<font face="Cooper Black" size="4.5" color="red">A</font>]][[User talk:AT|<font face="Cooper Black" size="4.5" color="red">T</font>]] 2012年1月24日 (二) 05:12 (UTC)
::抑或是不超過每個月刪除一次。有關無理警告的定義,如果用戶認定警告為無理,可以自行移除,但是如果警告者異議可以提報。
::另外,關於刪除討論頁內容的指引也十分模糊:「當您的用戶會話頁接近32K大小,您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總結以前的討論。」這麼說,如果用戶討論頁沒有接近32K大小呢?規定又是甚麼?而且後面的「請避免只因為是對您行為的批評,而刪除討論」也完全沒有效應。<span lang="en"><font style="color:darkblue; text-shadow:1px 2px 5px grey;">[[User:Zzarch|'''ZZArch''']]</font> <sup><font style="color:#FFFF66; text-shadow:1px 2px 5px darkblue;">[[User talk:Zzarch|'''''talk to me''''']]</font></sup></span> 2012年1月24日 (二) 05:21 (UTC)
:::前几天有个用户不断删除我的警告,还说是存档,但是贡献中根本找不到存档。我觉得这和移除其他讨论页的内容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span style="font: 18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Makecat|<span title="Makecat" style="color:#2299FF">Makecat</span>]][[User Talk:Makecat|<span title="Talk" style="color:#7777FF"><sub>Talk</sub></span>]]</span> 2012年1月24日 (二) 06:08 (UTC)
:用戶討論頁不是「歷史的恥辱柱」,我覺得刪除自己用戶討論頁的內容只要不構成歪曲他人留言或產生誤導(例如在某一事件討論中刪去對方言論,卻留下己方言論)之類,沒有必要去制止。另外,某「維基內容大師」甚至在自己用戶討論頁表明禁止某人在該頁留言,「見一次刪一次」,長久以來都沒有人去制止。--[[User:Mewaqua|Mewaqua]] 2012年1月24日 (二) 15:57 (UTC)
::還不就是我說的這個用戶:[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Cscen&diff=prev&oldid=19016108]?
::另見其言辭激烈之要求我刪除對其的警告模版:[[User talk:Zzarch]]。
::另外,用戶討論頁確實不應永久保存用戶警告,但是至少應該設限不超過一個月刪除一次警告模版,否則所有人都開始被警告後一秒就去掉模版,豈不會大亂?<span lang="en"><font style="color:darkblue; text-shadow:1px 2px 5px grey;">[[User:Zzarch|'''ZZArch''']]</font> <sup><font style="color:#FFFF66; text-shadow:1px 2px 5px darkblue;">[[User talk:Zzarch|'''''talk to me''''']]</font></sup></span> 2012年1月24日 (二) 20:26 (UTC)
:::恭錄[[:Wikipedia:騷擾#用戶空間騷擾]]方針:「常見的騷擾形式有:在用戶的對話頁留下大量虛假、可疑的「警告」;在用戶刪除這些留言後再度恢復內容;在活躍貢獻者的用戶頁加入「被懷疑是傀儡」(suspected sockpuppet)或任何類似標記;甚至試圖在用戶頁空間展示出可能令用戶感到為難或惱人的內容。」「用戶頁讓維基人提供關於自身的一般性信息,對話頁則是方便溝通。它們的用意不是給人難堪的「恥辱之牆」,不應該用來展示用戶的假定問題,除非結論是該帳戶受到封禁。標記不論內容形式,只有當真正需要的時候才顯示或撤除,此時應立即提請管理員注意,而不要在用戶頁空間進行編輯戰以主張自己的觀點。」--[[User:Mewaqua|Mewaqua]] 2012年1月25日 (三) 02:35 (UTC)
::::「虛假、可疑的」就請算了,至於第二條,看似也是從英文維基百科[[:en:WP:HARASS]]直譯的,但我還是覺得譯者沒有考慮到一些情況,比如事實是中文維基百科已有相當一部分人士通過飛速刪除警告的作法逃避注意,緊接再犯後就會被從第一級掛起。<span lang="en"><font style="color:darkblue; text-shadow:1px 2px 5px grey;">[[User:Zzarch|'''ZZArch''']]</font> <sup><font style="color:#FFFF66; text-shadow:1px 2px 5px darkblue;">[[User talk:Zzarch|'''''talk to me''''']]</font></sup></span> 2012年1月25日 (三) 03:06 (UTC)
::我認為各個用戶有權清理及刪除自己討論頁的所有內容,縱使這行為不禮貌。舉例來說,郵箱內有信件,我也可以選擇閱讀或丟掉;別人在自己家中範圍內丟垃圾,難道清除也需要別人許可嗎?如發現有用戶極速刪除警告以逃避注意,可以向管理員報告。再者,所有留言皆能在編輯歷史中找到,完全不構成逃避注意的問題。--<span lang="ja" xml:lang="ja">-{[[User:武藏|武蔵]] ([[User talk:武藏|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2:46 (UTC)}-</span>
:::用戶討論頁非為個人用途,而是為完善百科全書而提供,無所謂「有權刪除」。我認為,比起「所有人在警告其他用戶前都必須仔細翻查討論頁,以檢視近期有沒有過警告」來說,「用戶不超過每個月刪除或存檔一次合理警告」要靠譜得多。<span lang="en"><font style="color:darkblue; text-shadow:1px 2px 5px grey;">[[User:Zzarch|'''ZZArch''']]</font> <sup><font style="color:#FFFF66; text-shadow:1px 2px 5px darkblue;">[[User talk:Zzarch|'''''talk to me''''']]</font></sup></span> 2012年1月26日 (四) 03:01 (UTC)
:::「個人見解及喜好請不要強加在別人身上」是我對Zzarch閣下的建議,別人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怎樣刪除都好,這是別人的自由,這對閣下亦毫無影響,如果覺得對方忽視閣下的提醒繼續犯錯的話,閣下可以向管理員投訴,為何這麼執著於一些與自己沒有直接影響的事情上。--<span lang="ja" xml:lang="ja">-{[[User:武藏|武蔵]] ([[User talk:武藏|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3:41 (UTC)}-</span>
::::把编辑自己的user talk来throttle一下如何?<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 ([[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月26日 (四) 06:59 (UTC)
:::::這個我反對,合理編輯也可能被禁止掉。<span lang="en"><font style="color:darkblue; text-shadow:1px 2px 5px grey;">[[User:Zzarch|'''ZZArch''']]</font> <sup><font style="color:#FFFF66; text-shadow:1px 2px 5px darkblue;">[[User talk:Zzarch|'''''talk to me''''']]</font></sup></span> 2012年1月26日 (四) 08:56 (UTC)

如果弄一个 新用户频繁编辑自己的用户对话页 只记录 呢?顺便想到一个类似的过滤器可能可以防止user talk广告。<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 ([[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月26日 (四) 14:44 (UTC)
: 后者已创建,[[Special:AbuseFilter/105]]。<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 ([[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月27日 (五) 14:11 (UTC)

::32k问题是因为以前mediawiki的技术限制造成的,现在已经基本上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参看[[维基百科:条目的大小]]---{[[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12年1月29日 (日) 04:04 (UTC)
:::貌似是浏览器限制。<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 ([[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月29日 (日) 13:37 (UTC)

== 秘密/开放 ==

自由跟约束各有各的好处。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国家,如果要是没有点秘密也不太好。慎重。<small>—以上[[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於2013年11月16日 (六) 14:18 (UTC)前加入。</small>

== 多媒体课件制作WIKI ==

多媒体课件制作WIKI,教师发起教学内容,同学跟上
== 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讨论页 ==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13年3月27日 (三) 02:42 (UTC)}}

在[[WP:CSD]]里面,社群经过讨论认为不能随意删除自己的讨论页。而在[[WP:用户页]]中写有“你有权利向管理员要求删除你的用户页和相关的讨论页。”这发生了一些矛盾。考虑到用户页为指引,且是从英文版翻译而来,因此申请修改[[WP:用户页]]中的这一段以符合本地社群共识。 --[[User:Hat600|<font color="#87D300">'''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261]]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442]]</small> 2013年3月9日 (六) 08:31 (UTC)
:实际上应该是子页面之类的吧?--<span style="font-size: 13pt; font-variant:small-caps; font-family:Arial">[[User:Bencmq|Ben]].[[User talk:Bencmq|mq]]</span> 2013年3月9日 (六) 12:00 (UTC)
::有权利要求,但是删不删还有其他规则吧。不过这样说不太好。--<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Inspector|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Inspector|Inspector]]([[User talk:Inspector|留言]])<small>(←[[User:Inspector/和谐讨论页|讨论页被墙?]]也请用[[WP:HTTPS|HTTPS]])</small> 2013年3月9日 (六) 12:07 (UTC)
:应该修改,不让人建讨论页这要求太奇怪了,不利于交流沟通。--<span style="font-family:Vladimir Script; font-size:20px; ">[[User:Kuailong|Kuailong]]</span>[[User_talk:Kuailong|™]] 2013年3月9日 (六) 13:24 (UTC)

那就:用户页子页面的讨论页/用户讨论页的子页面([[User talk:Example/TestPage]])可以要求速删,但是用户讨论页本身([[User talk:Example]])不得要求速删。如果需要删除,提交存废讨论。这样可以吗? --[[User:Hat600|<font color="#87D300">'''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261]]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442]]</small> 2013年3月11日 (一) 11:06 (UTC)
:将用户讨论页移动到子页面再要求速删的呢,拒绝?--[[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13年3月11日 (一) 11:10 (UTC)
:: 那就是“用戶討論頁和透過移動用戶討論頁建立的存檔頁面不能請求速刪”。--[[User talk: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3月12日 (二) 00:41 (UTC)
::: 要是这么想,还会有人把用户讨论页移动到用户页(技术上应该可以吧),无穷无尽了。 --[[User:Hat600|<font color="#87D300">'''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261]]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442]]</small> 2013年3月14日 (四) 19:40 (UTC)
:::: 有移動到其他空間的user talk page應該已經考慮在內了,移到用戶頁空間做存檔也不能按O1速刪,移動到錯誤空間的頁面就再移動回去,總之就是原來討論頁的歷史記錄要保留下來。--[[User talk: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3月15日 (五) 01:45 (UTC)
:::::这些是常识性问题,不必较真去到方针里写明,比如我把[[毛泽东]]移到我用户页然后申请删除好不好?--<span style="font-size: 13pt; font-variant:small-caps; font-family:Arial">[[User:Bencmq|Ben]].[[User talk:Bencmq|mq]]</span> 2013年3月15日 (五) 17:43 (UTC)


改为申请隐藏历史版本好了~加一个“出于本人对隐私的要求,请勿为该用户建立讨论页”的模板——[[User:燃玉|燃玉]] [[User talk:燃玉|'''留言''']] <sub>[[维基百科:星际旅行专题|勇踏前人未至之境!]]</sub> 2013年3月16日 (六) 17:20 (UTC)
== 建議制訂指引以禁止用戶清空討論頁 ==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4:42 (UTC)}}

目前維基沒有禁止用戶清空討論頁之指引,導致個別用戶有此習慣。依我之見,用戶討論頁是用戶間溝通的主要渠道,所載訊息如非有誤,應予保留,以留歷史記錄,隨意刪除有破壞之嫌。[[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2:58 (UTC)
:可能是用戶不想討論頁積存大量過時的留言吧!建議先推廣為討論頁建立留言存檔頁的做法。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13年3月22日 (五) 13:04 (UTC)
:用戶討論頁不是「歷史的恥辱柱」。另見[[:Wikipedia talk:用戶頁#加入 用户不能在用户讨论页删除他人留言]](2010年)及[[:Wikipedia talk:用戶頁#用戶討論頁指引]](2012年)。--[[User:Mewaqua|Mewaqua]] 2013年3月22日 (五) 13:10 (UTC)
::我也不妨直說了,事緣[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RiceRice&diff=25873087&oldid=25852652 我回復了被清空的用戶頁,並提議存檔],[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RiceRice&diff=25874654&oldid=25874376 但被回退],我感到此行為極不合理。用戶討論頁並非用戶的私人空間,隨時有人要查閱以了解用戶編輯傾向。
::聲明:雖然我與[[User:RiceRice|RiceRice]]於頁面存廢問題有意見分歧,但我對他並無惡意,在此僅是以事論事。[[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4:06 (UTC)

这个问题已被多次提起,绝大部分用户都认为每个人有处理自己讨论页的权利,因此这个指引不可能通过的。--[[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3年3月22日 (五) 14:10 (UTC)
:嗯,我看了Professorjohnas和RiceRice的纠纷。我觉得RiceRice清空自己讨论页是他自己的事。就像我手机短信满了,我选择可以清空,也选择可以备份。(可能恋旧的人倾向于备份)--[[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5:40 (UTC)
[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RiceRice&action=history 其实存档是有的]。--[[Special:用户贡献/221.238.140.166|221.238.140.166]]([[User talk:221.238.140.166|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4:21 (UTC)
: 顺便问一下如果我利用我自己的用户页为其他用户自己删除的user talk内容作存档(按用户分页)会如何呢?<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3年3月22日 (五) 14:27 (UTC)
::有点不礼貌吧。如果是我我会觉得被冒犯。--[[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5:40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color:#EDE275;color:#DB6D00">(!)</span><b>意見</b>真的要查考,頁面歷史所有東西都在。沒理由禁止別人打掃自己家,或指定別人打掃的方法--[[User:nivekin|<span style="color: #808000;">'''Nivekin'''</span>]]※[[User talk:nivekin|<span style="color: #ff00ff;">請留言</span>]] 2013年3月22日 (五) 20:10 (UTC)
**女生喜歡查看男朋友手機通訊記錄,清空的話,會被大興問罪之師,難逃刪除與小三情深對話之嫌。XD--[[User talk:RiceRice|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3月23日 (六) 02:24 (UTC)
***RiceRice貌似很有经验啊。。--[[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9:33 (UTC)
我也赞同这个问题,现在总有这么些维基人喜欢在讨论页乱搞导致页面不正常。--<font face="Microsoft YaHei" style="font-size:20px">[[汉字|中]] [[日本汉字|日]] [[韩国汉字|韩]] [[喃字|越]] '''[[User:中日韩越的汉字|的]]''' [[汉族|汉]] [[文字|字]]</font> 2013年3月23日 (六) 10:27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我認為用戶討論頁不是「自己家」,它更像一個組織的留言板,刪除給人扼殺言論和意見的感覺。它也不是私人的「手機短訊」,因人人都有查閱的權利甚至必要。[[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2:30 (UTC)
:: 歷史記錄擺著呢,又不是刪除用戶討論頁,沒人剝奪查閱用戶討論頁過往留言的權利……--[[User talk: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3月23日 (六) 12:58 (UTC)
::: 没错,在维基百科只能增加东西,不能彻底删除东西。--<font face="Microsoft YaHei" style="font-size:20px">[[汉字|中]] [[日本汉字|日]] [[韩国汉字|韩]] [[喃字|越]] '''[[User:中日韩越的汉字|的]]''' [[汉族|汉]] [[文字|字]]</font> 2013年3月24日 (日) 00:22 (UTC)

::::用備查的理由禁止用戶決定自己的用戶頁/用戶討論頁該如何整理或編排,是不合理的。就像上面已經提及的,要查記錄每個頁面的編輯歷史都可以查得到過去發生過的事,在維基百科上進行過的任何編輯永遠都不會消失,沒必要強制非得保留在目前的最新畫面上。--[[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3年3月29日 (五) 04:46 (UTC)
:::::删除掉就说明他看过了。只要页面不删除就无妨。而不允许随意提删用户讨论页就是这个目的。--<span style="font-size: 13pt; font-variant:small-caps; font-family:Arial">[[User:Bencmq|Ben]].[[User talk:Bencmq|mq]]</span> 2013年3月31日 (日) 11:07 (UTC)
::::::那把user talk移动到user空间然后交速删呢?<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3年3月31日 (日) 11:27 (UTC)

:??? 必要性?管理員以上的權限可以看刪除歷史。--[[User:石|石]]([[User talk:石|留言]]) 2013年3月31日 (日) 13:47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是刪除自己用戶討論頁可以,刪除別人用戶討論頁不可以[[User:Honmingjun|<span style="color: #007FFF;">'''Honmingjun'''</span>]]--[[User talk:Honmingjun|銘均]] 2013年3月31日 (日) 13:50 (UTC)

2024年11月29日 (五) 16:14的最新版本


关于用户名方针与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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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方针的重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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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当前中文维基用户名方针部分内容需要进一步解释(如不妥當的用戶名,现有方针内容仅有几条,而英语维基对应方针更为丰富),同时需要增加部分方针内容,本用户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结合中文维基实际情况,建议对方针进行重大修订。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名方针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修订要点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 正如前面所说,当前方针内容有关“不妥當的用戶名”只有几条,因此我对该章节做了进一步的扩充,详细阐明不妥當的用戶名的具体类型。而在最后的校对修订中,还在正确案例和错误案例中添加模板以此达到显示更醒目的目的。
  • 将第一节“选择一个用户名”改版为“新用户指引”。其中,“选择一个用户名”中提到“您的用户名不应该让人错误感觉到您的账号拥有某些权限”,以及“公司或团体名称”,有关内容移至“不妥當的用戶名”;“真实姓名”、“类似姓名”(改为“类似的用户名”)移至新章节“其他特定类型的用户名”。
  • 将“对不妥当用户名的处置方法”一节改为“处理不妥当的用户名”,增加多个当用户遇到不妥当的用户名时的措施。
  • 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调整其余章节的位置,内容维持不变。
  • 结合某用户(已被无限期封禁)讨论的经验,以及英语维基已有相关规定,建议在“真实姓名”增加一句“我们也强烈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不要使用真实姓名或任何可能追溯到他们的昵称来创建账号”,即不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以真实姓名表示其用户名。

虽然我查了英语维基对应方针也提到了如何处理真实姓名作为用户名的方法(即电子邮件),但中文维基的此前讨论中没有取得共识,故本次修订没有再次引入此方针。

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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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本的用戶頁指引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看到明显的翻译错误:就是“保护用户页”一节中提到“作为文章所在页”,但是英文指引的说法是:As with article pages,而正确的翻译是:与条目页面一样。另外指引有一些章节是可以整合的。因此,我参照英文版对用戶頁指引进行重大修订,并保留现有指引的部分内容。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修订要点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 整合两节可以放置的内容,标题为“用户空间可以放置的内容”;相应地,不得放置的内容则使用“用户空间不得放置的内容”的标题。
  • 整合两节删除页面的内容,标题为“删除用户空间”,完善内容。
  • 增加章节“创建子页面”,提供如何创建子页面的指南。
  • 增加章节“用户讨论通知”。
  • 将“我的用户页有哪些其他信息可以被别人看到?”章节改为“用户空间提供的选项”。

以上两部方针指引的修订提案,虽早已创建完毕且已对文字进行了多次校对与调整,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欢迎大家提出意见。--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04 (UTC)[回复]

「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一节应该保留WP:UPNOT#12的链接。明显的多次引用的条文。甚至建议新增WP:UPNOT12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20 (UTC)[回复]
@Tisscherry薏仁將剛好路過看到這個討論,各位不妨參考一下Wikipedia:当前的破坏#Ocean1984,並視情況針對這方面順便作出調整。--)dt 2024年10月30日 (三) 17:09 (UTC)[回复]
建議在「請細閱本頁,並選一個更為合適的使用者名稱。」後面加上:「您可以選擇改名,或者重新建立一個新的帳號,但注意僅限一次。」
英文維基的用詞較為簡潔,但確實是對此單一用途類型的用戶較為寬容,故我認為明確地讓他們知道,允許選擇捨棄第一個用戶名直接再註冊一個,但同時我認為也要善盡溝通義務,讓該用戶注意宣傳以及避免違反傀儡方針行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18:21 (UTC)[回复]
說明相關並且加註但書我覺得對於因使用者名稱不當遭到軟封鎖而不知如何做的當事者會有很大的助益,同時也對於處理的管理員更清晰可見的判斷方式。--薏仁將🍀 2024年10月30日 (三) 21:46 (UTC)[回复]
“但書”?“但是”?--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9:23 (UTC)[回复]
【但书】法律条文中“但”或“但是”以下的部分,用以指出该条文的例外或限制。(《现代汉语词典》)--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日 (五) 10:20 (UTC)[回复]
虽然合并两个用户在技术上可行(MediaWiki软件有插件“UserMerge”可以用于合并账号),但是由于安全及著作权标记相关的问题,维基百科的账号只可以重命名,并没有提供合并的功能。技术上亦不可行,UserMerge与CentralAuth不兼容。--dringsim 2024年11月1日 (五) 11:48 (UTC)[回复]
不知道有这回事。刚看到这个已经及时修改。--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日 (五) 14:30 (UTC)[回复]
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英文版目前的规定是封禁期间拒绝的解除封禁请求全部不能移除,中文版的共识是被封禁用戶不能移除其用戶討論頁進行中或近期(七日內)結束的封禁申訴討論。个人觉得后者或许会好一些。--GZWDe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35 (UTC)[回复]
另外,中文版WP:UPNOT#12规定得比英文版更具体,而且有不少相关讨论。--GZWDe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40 (UTC)[回复]
回复如下:1、关于“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已按照中文版的共识调整(我没看讨论页指引);2、WP:UPNOT#12已在“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中展现。--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2日 (六) 14:57 (UTC)[回复]

七日时间已过,用户建议基本已解决。就两份草案 公示7日,2024年11月18日 (一) 14:43 (UTC)結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43 (UTC)[回复]

用户页禁止放INDEX大概可以拆出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07:33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10 (UTC)[回复]
已经根据意见删除了相关内容。--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24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啊,我是说单独列成一条。毕竟INDEX似乎不是「维基百科内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16 (UTC)[回复]
已经添加在表格之外,与“未经授权的维基荣誉模板和维基权限模板”并列。--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25 (UTC)[回复]
@人间百态 昨天公示已经通过。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3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