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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 talk:用戶頁: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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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 vfd multi|2014/08/16|d|page=-%7bWikipedia talk:用户页%7d-|bot_checked=OK}}
== 难道每个人的用户页也能随意修改? ==
{{檔案館|search=yes|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
* [[/存檔1|2005年至2010年]]
* [[/存檔2|2011年至2015年]]
* [[/存檔3|2016年至2020年]]
* [[/存檔4|2021年至今]]
<!-- * [[/存檔5|2026年至今]] -->
}}


维基的自由倒是挺不错,不过能不能让用户页只有自己才有权限编辑啊?毕竟这个让他人修改是完全没有必要的。--[[User:Caihongxu|Caihongxu]] 14:08 2005年5月7日 (UTC)
:没错,你的用户页已经被我给改了。--[[User:汉奸|爱国者]] 14:35 2005年5月7日 (UTC)
:咣当,你居然给我加了个称号,我还是赶紧把它删了吧。--[[User:Caihongxu|Caihongxu]] 15:09 2005年5月7日 (UTC)
: 没关系,反正有历史,可以看到是谁修改的,如果真的很久不来,疏于照看自己的用户页,那也没办法了,不过如果是被加了广告之类的,还是会有热心人帮您删除的。btw,称号留着吧^_^ --[[User:Pion|蓝色理想]]□[[User talk:Pion|补充每日所需维生素]] 15:12 2005年5月7日 (UTC)
::别客气,其实你已经合乎[[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维基荣誉]]的资格,喜欢就自己贴上去吧!--[[User:汉奸|爱国者]] 15:15 2005年5月7日 (UTC)
::嗯,已经改回来了,多谢!另外关于个人页,我的意见是似乎没有允许别人修改的必要,所以在想维基是不是可以从技术上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不让其他人编辑(管理员等当然除外)。虽然目前确实没有什么恶意修改的人。--[[User:Caihongxu|snowman]] 15:48 2005年5月7日 (UTC)
:::但是如果在用户页上写了很冒犯的话,或者是使用了别人的内容,比如前些天有位用户朋友在自己的用户页上因为测试代码,复制了[[User:用心阁|用心阁]]和[[User:Prattflora|阿福]]的贡献和图片,但是迟迟没有修改,可能他自己都忘掉了,但是把别人的东西摆在那里总是不是很好的吧?像这样的情况还是有可能需要允许别的用户来修改的吧?--[[User:Pion|蓝色理想]]□[[User talk:Pion|补充每日所需维生素]] 15:58 2005年5月7日 (UTC)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很经常出现吧,如果碰到了报告管理员处理就好了。总之还是觉得没必要让地球人都有编辑的权限。--[[User:Caihongxu|snowman]] 16:20 2005年5月7日 (UTC)


这个问题我记得全球维基人的老大[[吉米·威爾士|Jimbo]]有回答过用户的提问,他说请看看我的[[:en:User:Jimbo Wales|用户页]],连我的用户页都是允许大家编辑的'''(You May Edit This Page :-) Really, you can. ;-))。'''当然如果真的经常遭人恶意破坏,就只好请管理员帮你保护你的用户页,非经常性的破坏,如测试、广告等等,一般来说只要回退就可以。--[[User:汉奸|爱国者]] 15:57 2005年5月7日 (UTC)


== 关于用户名方针与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建议 ==
:呵呵,也许这就是Wiki精神的精髓吧。看来我还需要再揣摩一阵子了。--[[User:Caihongxu|snowman]] 16:04 2005年5月7日 (UTC)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6:14 (UTC)}}
::''这里的[[自由]]是[[中国]]其他任何一个地方都无法比拟的。''你这句话说的很好,就是因为这样我绝对不允许有人破坏这里,像是广告、涂鸦、贴侵权的文章。--[[User:汉奸|爱国者]] 16:10 2005年5月7日 (UTC)
:: 可是像对话页这样的如果被编辑了至少还有个'''你有新消息'''的提示,而个人页的话如果被改人了还神不知鬼不觉地,自己都不一定发现得了,总是不太好吧?--[[User:Caihongxu|snowman]] 16:20 2005年5月7日 (UTC)
:::将个人用户页加入监视列表,偶尔看一下,就知道什么时候被动过了。--[[User:汉奸|爱国者]] 16:25 2005年5月7日 (UTC)
::::剛才我進行了部分人的維基榮譽變更,發現在'''目前'''[[User:Vipuser|VIP用戶]]還未正式接手維基榮譽的最高編輯權的情況下,有心人修改榮譽稱號實在是不容易,更多人可能會出於禮貌而在自己達到標準后也不願自己提出申請……就這點來説我是希望能自由編輯了^ ^--[[User:Refrain|學習第一]]|[[User_talk:Refrain|有事找我:P]] 12:32 2005年5月8日 (UTC)


=== 用户名方针的重大修订 ===
另外我在Meta上宣布了我的贡献属于公有领域,但是中文维基百科没有模版,那位好心人帮忙做一个?[[User:Derekhe|Derek He]] 12:45 2006年2月1日 (UTC)
考虑到当前中文维基[[Wikipedia:用户名|用户名方针]]部分内容需要进一步解释(如不妥當的用戶名,现有方针内容仅有几条,而[[:en:Wikipedia:Username_policy|英语维基对应方针]]更为丰富),同时需要增加部分方针内容,本用户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结合中文维基实际情况,建议对方针进行重大修订。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名方针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改了乱,不改也乱,改不改没关系。


;修订要点
==避免頁面受破壞的意見==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
*正如前面所说,当前方针内容有关“不妥當的用戶名”只有几条,因此我对该章节做了进一步的扩充,详细阐明不妥當的用戶名的具体类型。而在最后的校对修订中,还在正确案例和错误案例中添加模板以此达到显示更醒目的目的。
*将第一节“选择一个用户名”改版为“新用户指引”。其中,“选择一个用户名”中提到“您的用户名不应该让人错误感觉到您的账号拥有某些权限”,以及“公司或团体名称”,有关内容移至“不妥當的用戶名”;“真实姓名”、“类似姓名”(改为“类似的用户名”)移至新章节“其他特定类型的用户名”。
*将“对不妥当用户名的处置方法”一节改为“处理不妥当的用户名”,增加多个当用户遇到不妥当的用户名时的措施。
*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调整其余章节的位置,内容维持不变。
*结合[[User_talk:Seikan_Tunnel#忠告|某用户(已被无限期封禁)讨论]]的经验,以及英语维基已有相关规定,建议在“真实姓名”增加一句“我们也强烈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不要使用真实姓名或任何可能追溯到他们的昵称来创建账号”,即不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以真实姓名表示其用户名。


虽然我查了英语维基对应方针也提到了如何处理真实姓名作为用户名的方法(即电子邮件),但中文维基的[[Wikipedia_talk:用户名/存档3|此前讨论]]中没有取得共识,故本次修订没有再次引入此方针。
日前本人的用戶頁面遭匿名者惡意破壞,把頁面換為不雅圖片,萬幸當時並不是上課時間,亦不致於在一眾中學生前展露頁面。對此本人有一點想法,希望管理員能考慮:
#限制用戶頁面的修改權限,只容用戶本身及管理員對用戶頁面作修改;
#容許用戶刪除用戶頁面的修改歷史記錄。
:::: -- [[User:Glio|glio]] 06:35 2006年2月9日 (UTC)


=== 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 ===
:{{贊成}}。不過維基的管理員好像沒有這種權限。--[[image:Featured ribbon.png|14px]]<font color=#CC0000>[[User:Πrate|百楽兎]]</font>08:26 2006年2月9日 (UTC)
当前版本的[[Wikipedia:用戶頁|用戶頁指引]]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看到明显的翻译错误:就是“保护用户页”一节中提到“作为文章所在页”,但是[[:en:Wikipedia:User_pages|英文指引]]的说法是:<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q class="inline-quote-talk ">As with article pages</q>,而正确的翻译是:与条目页面一样。另外指引有一些章节是可以整合的。因此,我参照英文版对用戶頁指引进行重大修订,并保留现有指引的部分内容。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修订要点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整合两节可以放置的内容,标题为“用户空间可以放置的内容”;相应地,不得放置的内容则使用“用户空间不得放置的内容”的标题。
*整合两节删除页面的内容,标题为“删除用户空间”,完善内容。
*增加章节“创建子页面”,提供如何创建子页面的指南。
*增加章节“用户讨论通知”。
*将“我的用户页有哪些其他信息可以被别人看到?”章节改为“用户空间提供的选项”。


以上两部方针指引的修订提案,虽早已创建完毕且已对文字进行了多次校对与调整,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欢迎大家提出意见。--[[User: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black;">'''Shwangtianyuan'''</span>]] [[User talk: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span>]]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04 (UTC)
英語維基已有一個功能,是只讓登記了四天或以上的戶口修改條目。但中文維基未有此功能。--[[User talk:Sl|Hello World!]] (<big>[[User talk:Sl|&#9993;]]</big>) 10:53 2006年2月9日 (UTC)
: 「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一节应该保留[[WP:UPNOT#12]]的链接。明显的多次引用的条文。<templatestyles src="Block/styles.css" /><mark
:{{贊成}},可以讓用戶頁面限制本人才能修改嗎?希望這可以成為MediaWiki的可選功能。--'''[[User:Jasonzhuocn|<font color=green>Jasonzhuocn</font>]]'''....[[User_talk:Jasonzhuocn|<small>_交流</small>]] 22:26 2006年2月9日 (UTC)
class="skin-invert text-blocked inline-text-block-hd"
我覺得登記四天以上是比較合理的,不然榮譽就發不出去了啊。--[[user:ffaarr|ffaarr]] [[User talk:Ffaarr|(talk)]] 01:27 2006年2月10日 (UTC)
title="你知道的太多了"
*你可以试着申请“管理员”权限,我觉得只要给出适当的理由,大家也会同意通过的。比如,你是为了方便管理学生的问题,得到的管理员权限只限于和你的学生有关的事情就好了。维基中也有临时管理员的先例。--[[user:super1|边缘o^-^o]][[User_talk:super1|留言]] 14:39 2006年2月10日 (UTC)
style="background-color:

#000000bf">甚至建议新增[[WP:UPNOT12]]</mark>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20 (UTC)
我反對MediaWiki因為有人破壞而限制用戶頁面只可擁有用戶的人才可以修改,那加了這個後,為什麼不可以全部文章都可以提交限制不可以任可人修改呢?!其實回退的方式很簡單,不用一兩分鐘已經可以全文回退到上一個版本,又何必一定要用保護呢?--[[User:石|石]] 03:35 2006年2月13日 (UTC)
:<span class="template-ping">@-{[[User:Tisscherry|Tisscherry]]}-、-{[[User:薏仁將|薏仁將]]}-:</span>剛好路過看到這個討論,各位不妨參考一下[[Wikipedia:当前的破坏#Ocean1984]],並視情況針對這方面順便作出調整。--[[User:ATannedBurger|<font size="0.001%"><math>\int</math></font>]]([[User_talk:ATannedBurger|☎]])dt 2024年10月30日 (三) 17:09 (UTC)

::建議在<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q class="inline-quote-talk ">「請細閱本頁,並選一個更為合適的使用者名稱。」</q>後面加上:<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q class="inline-quote-talk ">「您可以選擇[[Wikipedia:更改用户名|改名]],或者重新建立一個新的帳號,但注意僅限一次。」</q>
:用戶頁也可以讓大家修改我想可能是因為維基百科所使用的授權規定,只是也適用到用戶頁的做法好不好,可能要先討論用戶頁存在的目的是什麼。--[[image:Crystal_keditbookmarks.png|16px]]<font color=#CC0000>[[User:Πrate|百楽兎]]</font>07:21 2006年2月13日 (UTC)
::英文維基的用詞較為簡潔,但確實是對此單一用途類型的用戶較為寬容,故我認為明確地讓他們知道,允許選擇捨棄第一個用戶名直接再註冊一個,但同時我認為也要善盡溝通義務,讓該用戶注意宣傳以及避免違反傀儡方針行為。--[[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18:21 (UTC)

:::說明相關並且加註'''但書'''我覺得對於因使用者名稱不當遭到軟封鎖而不知如何做的當事者會有很大的助益,同時也對於處理的管理員更清晰可見的判斷方式。--[[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0月30日 (三) 21:46 (UTC)
:若把用戶頁面作為維基個人私有的部份,我覺得保護是需要的,然卻有違維基公開的原則,更有可能引致部份人濫用的情況,白白浪費寶貴的儲存空間,影響整個系統的維護。其實,只要世上少些無聊人,保護用戶頁面的需要並不大。 -- [[User:202.175.103.242|202.175.103.242]] 03:29 2006年2月14日 (UTC)
::::“但書”?“但是”?--[[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1月1日 (五) 09:23 (UTC)

:::::<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q class="inline-quote-talk ">【但书】法律条文中“但”或“但是”以下的部分,用以指出该条文的例外或限制。</q>(《现代汉语词典》)--<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1月1日 (五) 10:20 (UTC)
::我的看法是只是破壞的問題不大,不應把用戶頁加上用戶限權。而且破壞亦是可以回退的,不是甚麼大問題。朋友別想得那樣恐怖,好不好?:)--[[User:石|石]] 12:13 2006年2月15日 (UTC)
:<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q class="inline-quote-talk ">虽然合并两个用户在技术上可行(MediaWiki软件有插件“UserMerge”可以用于合并账号),但是由于安全及著作权标记相关的问题,维基百科的账号只可以重命名,并没有提供合并的功能。</q>技术上亦不可行,UserMerge与CentralAuth不兼容。--'''<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4年11月1日 (五) 11:48 (UTC)

::不知道有这回事。刚看到这个已经及时修改。--[[User: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black;">'''Shwangtianyuan'''</span>]] [[User talk: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span>]] 2024年11月1日 (五) 14:30 (UTC)
==“他”与“她”==
: [[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英文版目前的规定是封禁期间拒绝的解除封禁请求全部不能移除,[[Wikipedia_talk:討論頁指引/存檔2#修改讨论页指引|中文版的共识]]是被封禁用戶不能移除其用戶討論頁進行中或近期(七日內)結束的封禁申訴討論。个人觉得后者或许会好一些。--[[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3:35 (UTC)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另外,中文版[[WP:UPNOT#12]]规定得比英文版更具体,而且有不少相关讨论。--[[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3:40 (UTC)
让我们随便打开一个用户的用户页,我们会发现左边一栏的“工具”栏中有一个“发电子邮件给他”我想是不是可以改成“发电子邮件给他/她”呢?或者安排一个设置,让用户自己设置性别,然后让系统自动转换“他”与“她”。--[[User:Flsxx|氢氧化钠]] '''[[User_talk:Flsxx|<font color="green"><big>NaOH</big></font>]]''' 09:36 2006年5月3日 (UTC)
::回复如下:1、关于“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已按照中文版的共识调整(我没看讨论页指引);2、WP:UPNOT#12已在“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中展现。--[[User: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black;">'''Shwangtianyuan'''</span>]] [[User talk: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span>]] 2024年11月2日 (六) 14:57 (UTC)
: 其實中文的「他」並非男性,而是中性。要不,可改成「電郵聯絡用戶」則性別中立。--[[User:Tomchiukc|石添小草]] 09:49 2006年5月3日 (UTC)

::中文本来对第三人称的性别没有英文那样重视,“她”和“它”发明没有多少年,音还一样;“他”完全可以作为中性的统称。--[[User:方洪渐|方洪渐]] 11:22 2006年5月4日 (UTC)

:::这是真的吗?有多少年了?好奇。我发言一直都用“他/她”。-[[User:Xiaojeng|无名无形]]([[User talk:Xiaojeng|留言]]) 12:28 2006年5月4日 (UTC)

::::這個話題又讓我想到“伎”和“妓”了,可謂異曲同工。--[[image:Crystal_keditbookmarks.png|16px]][[User:Πrate|百楽兎]] 00:48 2006年5月5日 (UTC)

:“她”是1920年[[刘半农]]发明的,一直到30年代还有许多出版界拒绝使用这个字,认为去掉了人字旁是不把女人当作人看待,直到40年代才普遍流行,主要是由于翻译作品大量增加。--[[User:方洪渐|方洪渐]] 04:08 2006年5月5日 (UTC)

::說到出版界就又讓我想到迄今仍有頑強勢力堅持和製漢字要以中國既有的相似漢字代替…--[[image:Crystal_keditbookmarks.png|16px]][[User:Πrate|百楽兎]] 08:38 2006年5月5日 (UTC)

:[[User:方洪渐|方洪渐]]知识渊博,PFPF。我觉得还是中国古代好,男女平等(至少在文化界),不象法语,连椅子都要分阴性阳性,个人认为'''无聊'''。-[[User:Xiaojeng|无名无形]]([[User talk:Xiaojeng|留言]]) 22:48 2006年5月5日 (UTC)

::我並不認為中國古代是因為男女平等所以男性用的代名詞可以同時用在男女身上,事實上,我認為其實是因為傳統中國文化中女性向來被視為是男性的附屬,因此以男性使用的代名詞順便將女性包括進去。還有,包括法文在內的許多歐洲語言都有複雜的名詞屬性,但這其實都是源自拉丁文的文法,跟性別認知沒啥關係。舉例來說,德文裡面男人是陽性的,女人是陰性的,這些很好理解,但是為何小女孩(Madchen)卻是中性的?可見陰陽性的使用其實與性別認知無關。還有,我們可以覺得別種語言的文法難學複雜,很多語言的演化都有其文化背景,在不瞭解之前實在不該批評人家的語言是『無聊』。如果這樣說的話,也有一些我遇過有在學中文的外國友人也曾抱怨過他們對於中文的量詞問題實在很苦惱,因為歐洲語言裡面數東西只要數字再加上名詞就知道代表什麼東西有幾個,但中文卻硬要加上量詞,所以對於他們來說,為何車子要以『輛』計算,香蕉要算幾『根』,一樣形狀的毛筆卻要算有幾『枝』,對於外國人來說或許也是一種中國式的無聊吧?--[[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_talk:SElephant|訐譙&#9742;]] 08:28 2006年5月6日 (UTC)

::: 有些語言的複數格照數字改變。例如俄文就有[[:en:Dual (grammatical number)]]。中文表面上單複數相同,但是在兩個一組的量詞上就有「一雙筷子」、「一對耳環」這樣的怪異說法。當然現在在台灣也有很多人不是用「個」就是用「台」。一「台」車、一「台」電視機、一「台」洗衣機……。也就是說很多缺乏教育的人,照樣不懂正統中文。 -- [[User:Toytoy|Toytoy]] 13:43 2006年5月6日 (UTC)

::::个人觉得语言只要便于交流就好。同意大象兄的看法,不能随便说那个语言的习惯无聊。任何语言的句子总有一些信息冗余度,个人觉得就像某种校验或者识别机制,譬如阴阳性,量词,都可以看作是名词的某种奇偶校验码,也许语言学家有更好的解释吧。--[[User:Ross|Ross]] 14:11 2006年5月6日 (UTC)
:::::好吧,我收回“无聊”的用词。-[[User:Xiaojeng|无名无形]]([[User talk:Xiaojeng|留言]]) 22:31 2006年5月6日 (UTC)

::::::到現在這個時間,不是只有「他」與「她」的分別,還有「牠」、「它」和「祂」等等……--[[User:Shinjiman|Shinjiman]] &#8660; [[User talk:Shinjiman|&#9832;]] 07:10 2006年5月7日 (UTC)

==提刪用戶頁==
最近一段事件,有逛刪除投票的用戶都發現了,經常有用戶頁被提刪,也包括本人在內。原因大都是與政治有關。因此建議明令規定用戶頁允許有多少關于政治的成分。提刪用戶頁的行為只會嚴重損害社群互信,而且令人注意的是,被提刪的用戶頁都是帶有明顯反共立場的用戶頁。難道大清洗、文化大革命與紅色恐怖逼近?對于這件事,我的發言到此為止,只是我不得不提示,一旦開了這種先例,將很可能產生極不良的影響。況且,中文維基用戶頁中十有八九的用戶都含有與政治有關的內容,而對政治條目相當熱衷的用戶還不少,用戶頁帶有大量政治內容的也不少,是不是都要刪除?如果這樣,與政治有關的用戶框也值得商榷了。—[[User:左图右史|出木杉]][[User talk:左图右史|〒]] 03:51 2007年4月17日 (UTC)
:大部分维基用户页面内容很少,而且很多维基编辑者没有用户页面,怎么能说'''十有八九的用戶都含有與政治有關的內容'''.就我看来只有中文维基的某一个编辑群的用户页面出现大量的政治内容。我在其它语言的维基上很少看到这么多个人宣传内容,是不是只有中文维基的某些编辑者可以呢?—[[User:Ksyrie|Ksyrie]] 14:28 2007年4月17日 (UTC)
: 我認為只要用戶頁大部分與維基百科相關,則無論反共反扁反馬,只要不是佔該用戶頁的一半以上,都可以被接受。--[[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04:16 2007年4月17日 (UTC)

:::用戶頁有關的方針在這方面並沒有提出非常細節的規定(比如可以在用戶頁上寫多少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字?可以放上幾個連向其他網站的連結?可以放幾張圖片?),原因就在於這些用戶頁並不屬於百科正文的內容,只要不是過於極端的情況,社群通常容忍用戶自身對其用戶頁的處置。可笑的是每當有人發現其他人用戶頁擺設的內容不合己意時,我提刪你用戶頁、你提刪我用戶頁的鬧劇就會不斷發生。我想這一系列提刪用戶頁的提刪者動機為何,大家看的都很清楚。與其繼續浪費大家時間和精力,拜託那些提刪者先看一下[[WP:RL]]。[[User:Lecter|Lecter]] [[User_talk:Lecter|咖啡館♨]] 09:01 2007年4月17日 (UTC)
:::::你所认为的'''這一系列提刪用戶頁的提刪者動機為何''',大家看的都很清楚,只是因为目前维基社区持同一种政治观点的编辑者太多,所以一有反对此种理念声音,便认为是'''浪費大家時間和精力'''—[[User:Ksyrie|Ksyrie]] 14:21 2007年4月17日 (UTC)
我认为用户页不宜轻易提删,这与条目等完全不是一个效果,会损伤社区,除非绝大多数人都对该用户页不能容忍。这里也不可能定出什么量化的标准的。—{{User:Fdcn/sign}}2007年4月17日13:46 (UTC+8 4月17日21:46)
:我有个提议,标准难以量化,不如在程序上提高门槛。用户页的提删不宜直接在删除请求页面进行,可以考虑要求用户页的提删必须在这里(方针客栈)先行提出讨论,由讨论共识决定是否要求该用户更改用户页文字,拒绝更改的,再行打{{tl|ufd}}标签和提请到删除请求页。—{{User:Fdcn/sign}}2007年4月17日14:11 (UTC+8 4月17日22:11)
::维基目前来出自于某种政治理念的编辑者远远多于其他编辑者,维基要保持中立性,不可避免要限制个人宣传,否则照目前看来,平衡维基中立性只是一句空谈。—[[User:Ksyrie|Ksyrie]] 14:17 2007年4月17日 (UTC)
:::本來我不打算再講下去,不過既然Ksyrie說了,那我們就看看擁共者與反共者的比例。從[[:Category:支持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看,擁共者有32人;從[[:Category:反對中國共產黨的維基人]]來看,反共者有39人,不知道你所說的「遠遠」是什么標準。如果說為了維持中立性,就在納粹條目上加入一些新納粹人士的觀點;在恐怖主義條目上加入賓拉登的觀點。請問這算什么邏輯?另外,Elegance的用戶頁提刪大部分人是贊同的。—[[User:左图右史|出木杉]][[User talk:左图右史|〒]] 14:31 2007年4月17日 (UTC)
::::只能找到[[:Category: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User:Ksyrie|Ksyrie]] 14:43 2007年4月17日 (UTC)
:::::請您搞清楚狀況,中立性是指條目內容而言,從沒有說過有某種政黨色彩的人不能編輯維基百科。→<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真的很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14:32 2007年4月17日 (UTC)
:::::我提出'''過有某種政黨色彩的人不能編輯維基百科'''吗?—[[User:Ksyrie|Ksyrie]] 15:22 2007年4月17日 (UTC)
::::::那您理解中立性是指哪裏?什麼場合而言的嗎?→<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真的很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15:32 2007年4月17日 (UTC)
:::::::中立性很难完全达到,但至少可以通过平衡各方意见来[[无限逼近]]。个人页面的宣传别的用户有权力编辑吗?如果有的用户页面说按某种偏激的观点叙述某个事件,可以平衡吗?—[[User:Ksyrie|Ksyrie]] 2007年4月21日 (六) 11:43 (UTC)
如果認為中立就是五五開與數學定理,恐怕君對維基百科上NPOV的理解有問題。—[[User:Dnssgh|出木杉]][[User talk:Dnssgh|〒]] 2007年4月21日 (六) 11:55 (UTC)


====建議重議政治內容的限制====
: 在記憶以來, 維基雖然受過非議, 但沒有批評者會把維基質素與用戶頁內容扯上關係。在用戶頁表達政治內容, 只要不太離譜, 又或夾雜粗言和謾罵 , 本來是相安無事, 但自從一兩個用戶頁提名開始後, 用戶頁的問題好像一夜間爆發出來。
: 本來, 法規不執行, 不代表其他人可以犯規, 但維基特別之處是規則按照共識而建立。當我們長期讓人留下政治內容後, 這種默許要考慮在共識之內。如果有人違反這種久未執行的規定時, 我們或要問: 這規則本身是否違反了共識? 是否未經深入討論?
: 事實上, 中文維基建立初期, 曾直接引入大量英文的規則, 有助迅速建立中文維基, 但時間久了, 中文維基已是一個獨立社群, 當日照搬入來的規定, 例如此一條, 是時候要重議了。
: 我的關注是, 有些用戶頁 (包括管理員的) 加入「'''抗議百度殘害人民'''」、「'''抗議中國政府封殺維基'''」、「'''這個用戶是自由主義者'''」等字句, 大家希望禁止嗎? 禁止會帶來甚麼後果? 有令多少個用戶頁捲入清洗之列?
: 而在提升維基內容時, 審查管理用戶頁會為維基帶來甚麼好事和壞事呢? --[[User:Kevin wong|Kevin wong]] 16:42 2007年4月17日 (UTC)

::我不支持在用戶頁使用抗议xxxx,反对xxx这样的用户框,这种言辞激烈的用户框只会增加用户之间的隔阂与分化。一上面的中国共产党的分类为例,[[:Category: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不是一种好的说法,或许用“不支持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或者“支持反共主义的维基人”这样会比较好。 ---{[[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01:12 2007年4月18日 (UTC)

用户页的使用指引,参见[[Wikipedia:用戶頁]]。--[[User:Wikijoiner|Wikijoiner]] 04:53 2007年4月18日 (UTC)
: 個人覺得無論政治、宗教立場等,只要不佔用戶頁比例過多(例如超過一半),都可以視為這個人的自我介紹。--[[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05:03 2007年4月18日 (UTC)

::我認為在個人頁中放類似的內容適不適當,應該得看放這訊息的目的,到底是為了介紹該用戶本身,還是想要藉機宣揚他的理念。舉例來說,『我是火星教的信徒』跟『大家應該都來信火星教』這兩句話,前者是自我介紹,後者就是藉機宣揚理念,因此前者適合收錄,後者則不適合。—[[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_talk:SElephant|訐譙&#9742;]] 05:11 2007年4月18日 (UTC)

:::同意[[User:Jnlin|Jnlin]]與[[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的說法,其實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理念,在自由的百科中為何要去禁止這些屬於個人自由的資料?當然,只要不是於條目中有這類偏向的內容,用於介紹自己有何不可?而且我認為'''抗議'''XXX云云或是'''反對'''XXX,這些都能讓別的人知道原來這個人有這樣的想法,那只要自己也不介意就可以與之交流,如果跟自己理念不和,那就能避而遠之亦無不可!每個人居住的地方、思想都不會是一樣的,利用這類個人宣導應該並沒有什麼不妥。好比如前些日子有人認為不能將他寫的內容比喻是偽基,那也能寫個我抗議將我作品當作偽基資料;又或是前一陣子的師兄爭議,其實有幾個人知道稱他人師兄也會有不妥呢?這些都能藉由個人頁面表現出來,只要不是太誇張,整個頁面都是那些理念,應該沒必要去禁止這些,否則叫做'''自由'''的百科,卻在這裡禁這禁那的實有違自由之意。→<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真的很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06:27 2007年4月18日 (UTC)

====參考英文維基的方針====
我認為用戶頁內容限制這事,是完全可以在維基百科的方針下解決的。事關[[WP:NOT|不適合維基本百科的文章]](方針)是譯自[[:en:WP:NOT|英文維基的版本]],在2003年建立的。[[Wikipedia:用戶頁|用戶頁]](指引)則在2004年也通過翻譯建立。但兩個版本以後大都個別發展,英文版漸漸對很多細節作出了清晰規定,這些規定在中文版都缺乏,導致了這場互相提刪用戶頁的事件。

例如,英文版的[[:en:WP:NOT|維基百科不是免費網站空間]],已經仔細擴充為「'''維基百科不是網誌、網站空間提供者、或社交網絡'''」(Wikipedia is not a blog, webspace provider, or social networking site),明確把Blog納入禁止內容之列,中文版則沒有。英文版的[[:en:WP:UP|Wikipedia:用戶頁]],也有吉米·威爾士的「指示」:「……實際上,使用用戶頁來攻擊人或'''有計劃地進行支持或反對任何事物或任何人的行為''',是一個'''壞的主意'''。」(in fact, using userpages to attack people or '''campaign for or against anything or anyone''' is a '''bad idea''')而「任何事物」(anything)當然包括政治主義、思想和宗教,而「campaign」是指「有計劃、組織地進行一系列的行為以達到某目標,尤其是為支持或反對某事物而作出抗爭,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planned actions''': a planned and organized series of actions intended to achieve a specific goal, especially fighting for or against something or raising people’s awareness of something,摘自Microsoft Encarta Dictioinary 2005)。如果只是簡單宣告自己的立場,好像「這個用戶反對中國共產黨」,並不構成「campaign for」的「有計劃地進行一系列行為」的定義。

那麼甚麼行為才是符合「campaign for」的「有計劃地進行一系列行為」定義呢?就是已經脫離「單一宣告」,進而:
*'''重複'''述說某思想、立場、語句聲明(例如天滅某團體在即),不論是否在同一頁面還是在多個場合(例如用戶頁、討論頁、刪除投票)﹔
*為該思想、立場進行論述,例如'''假設'''某反共用戶開始解釋說明「X共的惡行」,某反日用戶引經據史試圖証明「XX島是不屬於日本的」﹔
*開始作出發揮該思想的行為,例如為提出成立某國家或團體並為之設計旗幟﹔(這種事維基百科已經遇過了,不知大家記得否)
*大量引用(或採錄)包含該思想或立場的文章、報導、作品等,不管版權自由與否﹔(這種事也是發生過了不久)
*其他類似的行為。

因為這些行為符合「campaign for」的定義,因此都是英文版維基社群禁止的。但在中文版,完全沒有提到這個限制,造成了中文維基百科缺乏相關規定情況,不但妨礙了這些不當內容的移除,更對如何才算恰當使用用戶頁產生了疑問。因此才會在刪除投票處造成異議,這裡又對用戶頁裡的「政治成分」爭論。誰不知道有人、有討論的地方便有政治?硬性規定禁止提到政治,就如用堵塞去治水,必然失敗,導致更多話題政治化,例如很多關於管理員、字體的繁簡的討論,都被政治化了,令很多維基人擔心維基變成論壇,大感灰心,大家難道忘記了嗎?

爭論的出路在於使用疏導的方法,訂定清晰的、意思無爭議的方針政策。違反的按明文規定刪除、封禁。英文版維基面對更多政治,因此他們的相關規定遠比中文版完善。中文版面對的許多爭議,英文版可能都遇到過,才會發展出這麼詳細的方針指引。我們只需要按英文版的規定,修訂中文版方針指引裡的漏洞,即可減少很多好像今次「互相提刪用戶頁」的事件:只要參考英文版的規定,再加上一些語言常識,都很容易查明:用有限的文字,表明政治傾向的用户框、宣告是容許的。只是過度使用(濫用)、語調激昂、宣傳、攻擊等不當使用維基百科空間的行為才是禁止的。

謝謝您的閱讀。--[[User:Computor|Computor]] 06:27 2007年4月18日 (UTC)
: Great! 我支持這個作法。--[[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06:34 2007年4月18日 (UTC)

::贊同Computor的看法。--[[User:Theodoranian|Theodoranian&#124;虎兒 =^-^=]] 08:16 2007年4月18日 (UTC)

:很棒的規範,有明白的界線是好的,感謝[[User:Computor|Computor]]的翻譯與解說。→<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真的很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08:26 2007年4月18日 (UTC)
::強烈{{support}}—[[User:左图右史|出木杉]][[User talk:左图右史|〒]] 08:33 2007年4月18日 (UTC)
:谢谢你的查证和翻译,这些应当能写入[[Wikipedia:用戶頁]]。—{{User:Fdcn/sign}}2007年4月18日10:55 (UTC+8 4月18日18:55)
: {{support}}—[[User:Mountain|Mountain]] 11:33 2007年4月18日 (UTC)

如果大家都覺得我的解釋可以接受,那麼我建議把「[[WP:NOT|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Wikipedia:用戶頁|用戶頁]]」等方針、指引更新,參考英文版的規定加入下面的內容,以去除現行規定中的灰色地帶,令大家更清楚用戶頁的恰當用法,減少日後爭議。
*在[[WP:NOT|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中,明確規定不可在把'''任何'''頁面(不光是用戶頁)當Blog使用。
*在[[Wikipedia:用戶頁|用戶頁]]中,增加吉米·威爾士的指示和禁止campaigning的規定,把我上面列出的定義和4種campaigning''例子''納入,而允許用'''有限的文字''',例如'''適量'''使用用戶框和宣告欄作「單一宣告」,表明自己的宗教、政治取態和思想。
*在[[Wikipedia:用戶頁|用戶頁]]中,明確規定對用戶頁的規範適用於用戶頁的所有子頁面。
*確定新的規定將馬上生效,目前刪除投票中的項目可因作Blog使用,campaigning等原因刪除。
請大家投票。--[[User:Computor|Computor]] 11:45 2007年4月18日 (UTC)
*{{support}}—{{User:Fdcn/sign}}2007年4月18日11:49 (UTC+8 4月18日19:49)
*{{support}}—[[User:Towerman|塔下人]] 13:15 2007年4月18日 (UTC)
*{{support}}--[[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13:22 2007年4月18日 (UTC)
*{{support}}--感謝Computor認真的解說。接下來應該處理條目討論頁的亂象。例如[[Talk:台灣獨立運動|這裡]]。'''[[User:Bstlee|MLL]]'''☻'''[[User talk:Bstlee|TALK]]''' 02:37 2007年4月19日 (UTC)
*強烈{{support}},另外也極為認同[[User:Bstlee|MLL]]的意見。敏感條目討論頁淪為政治討論區已成事實。—[[User:左图右史|出木杉]][[User talk:左图右史|〒]] 02:42 2007年4月19日 (UTC)
::其實現在已經有機制,給管理員清除與編寫百科全書沒相關的文字。只要把這些文字刪除,再掛上這個模板:{{deltalk|user=某管理員|time=XX:XX XXXX年X月X日}}
::就可以了。看到一段,就刪一段,哪會造成甚麼亂象呢?何況[[WP:NOT|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方針已經寫明維基百科不可以成為論壇,「不是發表您個人思想或分析的地方」,刪除起來更是理直氣壯。只是在用戶頁不適宜掛這個模板,才要另行修訂[[Wikipedia:用戶頁]]。如果某用戶大量張貼討論性文字,製造「亂象」,更可以按[[Wikipedia:封禁方針|封禁方針]]的'''擾亂'''條款封禁。這些問題維基百科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了,為甚麼今天才會很難處理呢。--[[User:Computor|Computor]] 06:40 2007年4月19日 (UTC)
:[[Wikipedia:用戶頁]]和[[WP:NOT#FREEWEBSPACE|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的相關部分已經按以上的共識及參考英文維基的規定更新。新的[[WP:NOT#FREEWEBSPACE|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注明了「您不可以在維基百科放置或設立自己的[[網站]]、[[網誌]](Blog)和[[Wiki|Wiki系統]]。」新的[[Wikipedia:用戶頁]]則加上禁止campaigning行為和4種說明例子,允許使用有限的文字(或用戶框)作政治理念和宗教聲明/宣告,和注明用戶頁的規定適用於子頁面。謝謝大家的關注,以後希望可以更有效率地除去維基百科上的Blog及其他campaigning內容。--[[User:Computor|Computor]] 06:22 2007年4月19日 (UTC)
*{{赞同}}.过多的个人政治宣传不太好。也给大陆封锁维基提供了理由—[[User:Ksyrie|Ksyrie]] 2007年4月21日 (六) 06:48 (UTC)
*強烈{{反對}} 本頁面不應用作投票用途,方針修改應如[[Wikipedia:投票]]中提出般動議投票,避免小眾決定大眾的問題 [[User:Chanueting|Chanueting]] 2007年4月22日 (日) 03:25 (UTC)

====何謂blog====
想請問何謂blog:不定期的紀錄用戶對維基百科的感想,是否適合當用戶頁內容?也請問何謂「單一宣告」,支持A團體而同時反對無關的B議題,是否超越「單一」宣告?如果兩者對編輯維基都有關聯,是否同屬「單一」宣告? -- [[user:tonync|tonync]] [[user talk:tonync|(talk)]] 14:42 2007年4月18日 (UTC)
:回答tonync君:
:*記錄對維基百科的感想,是跟維基百科有關的行為,有助維基人互相交流和認識,是值得鼓勵的。
:*所謂「單一」宣告,是指針對和維基百科沒關的個人觀點,每個觀點只可以作一次宣告,例如某用戶X在用戶頁上宣告:「X反對中國GC黨」,「X支持Y地的維權運動」各一次,是允許的,但不能進一步重複、解釋這些觀點。又好像在用戶頁聲明自己是基督教徒是允許的,但使用維基傳教(不管是否使用自己的用戶頁)或寫一篇「我為甚麼信基督教」再在用戶頁或其子頁發表,都是被禁止的。因為如果允許這些行為,使用者便可以在用戶頁及其子頁發表任何題材的文章,跟允許用戶頁當Blog使用沒有分別。
:*但如果與編輯維基有關(例如宣告自己不接受維基榮譽),便不會限制宣告的數量和長度,就是寫一篇文解釋自己的觀點都沒問題,不過前提是必須和維基百科有關。這不是我的創造,英文維基上由維基人寫的,關于維基百科的[[:en:Category:Wikipedia essays|文章]](essay)很多,不少更是放在用戶頁的子頁面裡的。
:--[[User:Computor|Computor]] 15:31 2007年4月18日 (UTC)
::還有一點兒問題,宣示性的'''分類'''是不是允許?比如[[:Category:反對××的維基人]]等,以上陳述的政策是否也應適用於'''template'''?比如各類用戶框,個人覺得你解釋的政策都可以適用這些。再有一個,如有違反,提刪程序是怎樣的,是否應先與該用戶溝通或通知再提刪?—{{User:Fdcn/sign}}2007年4月18日15:48 (UTC+8 4月18日23:48)
:::以上陳述當然適用於template,包括用戶框。使用用戶框也是宣示的一種。出於禮貌,我一般會先留言提議改善,如果沒有效果,再提出刪除。但如果嚴格按照方針,如果一頁面出現禁止的內容,已經可以提請刪除,除非刪除的理由消失。--[[User:Computor|Computor]] 16:14 2007年4月18日 (UTC)
::::抱歉,我的文字少了冒号,分类一项没有显示出来。—{{User:Fdcn/sign}}2007年4月18日16:39 (UTC+8 4月19日00:39)
:::::用分類宣示思想也受「單一宣告」限制,但是有見于分類多是使用用戶框時自動加入的,因此分類和用戶框合計為一次的宣告。--[[User:Computor|Computor]] 00:27 2007年4月19日 (UTC)

==关于用户页做BLOG==
不知道大家能否关注一下[[User:陈祖龙|此用户页]],不知道有没有做BLOG之嫌?我没发现一点有关维基的内容。—[[User:人神之间|人神之间]] 2007年4月24日 (二) 14:43 (UTC)

:姑且不論此用戶是否真的拿用戶頁當blog在使用,但我懷疑此君是盜用一個真實存在的在世人物之身分來行惡搞搗亂之實,像這樣的現象我認為應該要花些時間深入調查(例如使用CheckUser檢查他實際上的上網位址),如果真的是盜用,應該要立刻介入處理,否則很有可能造成被盜用身份者本身的困擾。—[[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_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07年4月24日 (二) 15:51 (UTC)
:這個頁面前半段的內容,幾乎與正在被提交刪除和侵權刪除的[[陳祖龍]]相同。建議一旦[[陳祖龍]]被刪的話,也一併刪除這個用戶頁面。--[[User:Moonian|Moonian]]‧<sup>[[User talk:Moonian|♨一盅兩件]]</sup>‧<sub>貢獻</sub> <sup>[[User:Moonian/My Contributions|主要]]</sup> <sub>[[Special:Contributions/Moonian|全部]]</sub> 2007年4月24日 (二) 15:57 (UTC)
::應該這樣說,我懷疑『陳祖龍』那條目裡面的內容,有一部份是真的,但大部分是捏造的。且很有可能,撰寫這條目者的目的並不是為了介紹該人物,而且該人物實際上也沒有重要到適合擺放在維基百科中,所以我也支持應該予以刪除。—[[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_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07年4月24日 (二) 16:37 (UTC)
:::已經[[WP:AFD|提請刪除]]。--[[User:Computor|Computor]] 2007年4月28日 (六) 13:06 (UTC)

==维基用户的个人照片==
{{fvp}}
有一些维基用户上传自己个人的肖像照片到中文维基图像资源(自由版权形式),图像然后只被使用在自己的用户页面(因为是个人肖像,也不可能被用在普通条目,除非此维基用户个人享有维基条目),请问此种方式是否合适。[[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7日 (一) 06:05 (UTC)
:<s>不合適,維基不是個人網誌,當然也不是個人圖庫,不應為個人所濫用。─[[User:WiDE|<span style="color: #c90505;">'''懷德'''</span>]]<sup>WiDE</sup> 2007年5月7日 (一) 06:40 (UTC)</s>
::我覺得要看所佔的篇幅,只是一張照片的話應該沒關係的。'''[[User:Bstlee|bstlee]]'''☻'''[[User talk:Bstlee|talk]]''' 2007年5月7日 (一) 09:37 (UTC)
:::<s>不,假如20萬用戶每人都上傳1張自己的照片就不得了!我認為既然該圖片不能使用於條目之內,便應該刪除。</s>維基百科不是自由版權圖片的個人相簿。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7日 (一) 10:11 (UTC)
::::收回反對意見,但強烈建議設立兩大條件:1. 每名用戶只限上傳一張個人照片; 2. 必須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 。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8日 (二) 05:17 (UTC)
{{意见}}:大家继续讨论。如果能共同认定此举不合适,我将对此种照片一齐提起删除。[[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7日 (一) 11:13 (UTC)
:*{{意見}},如非對條目有幫助的圖片,應該不太適合上載至維基。-[[User:費爾南德斯|費兒]][[User talk:費爾南德斯|(費兒的留言簿)]] 2007年5月7日 (一) 12:25 (UTC)

::::在多个语言版本都有[[Wikipedia:大頭相簿]],这已经成为了wikipedia社群文化的一部分。有句格言叫做“一张图片胜过千言万语”([[:en:A picture is worth a thousand words|A picture is worth a thousand words]])。通过自己的个人照片有助于社群的交流和用户信任度的提高。或者说降低了用户的匿名性。可能从心理学上,展示自己形象的用户,一般不太会进行破坏,而且更乐于融入社群,或许以自己的真实面目示人,会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吧。只要不滥用(上传自己大量的个人照片),不应该删除。难道不应该增强用户的可信赖度吗?因此个人照片或许对条目本身没有任何作用,但是对条目的编辑和社群的交流是有作用的---{[[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07年5月8日 (二) 03:10 (UTC)

:::::er...同意書生的看法。見[[:Commons:Category:Wikipedians]]也有很多維基人的大頭相。偏向保留。—[[User:石|石]] 2007年5月8日 (二) 03:57 (UTC)
:::::既有前例可循,且已相沿成風,似乎也沒什麼好反對的。─[[User:WiDE|<span style="color: #c90505;">'''懷德'''</span>]]<sup>WiDE</sup> 2007年5月8日 (二) 04:33 (UTC)

*{{意见}}:如果可以,那么就讨论出一个限度,一个人合理范围为1张或几张?不能变相成为个人相薄。[[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8日 (二) 05:04 (UTC)
**{{意見}},如何控制他們上載相片的數量?-[[User:費爾南德斯|費兒]][[User talk:費爾南德斯|(費兒的留言簿)]] 2007年5月8日 (二) 08:37 (UTC)
***{{回应}}:如超过限度数量使用照片就提交删除。[[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8日 (二) 10:56 (UTC)
***{{reply}} 很多wiki都沒有限制,問過Commons的維基人,都容許上載個人相片,維基需要用戶自律,不是每件事都需要方針約束 [[User:Chanueting|Chanueting]] 2007年5月8日 (二) 13:38 (UTC)
*{{意见}}:反正我认为,人是没什么好相信的,所谓自律、道德都是规则建立后而潜移默化的。[[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8日 (二) 15:05 (UTC)
:::*'''維基媒體不是個人相簿'''。如不設限,那麼任何關於用戶的相片都可以隨意儲存在維基媒體時,難道不是有濫用資源之嫌嗎?雖然中文維基百科的政策不能直接影響維基共享資源,可是「限制於用戶頁只能展示一幅個人相片」,以及「只能將個人相片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即是不可直接上傳到中文維基百科)」這兩條規則,中文維基百科還是可以做到的。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8日 (二) 15:16 (UTC)
:::*{{reply}}這根本就是極權統治,為何要 「限制於用戶頁只能展示一幅個人相片」 ?反之「只能將個人相片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是有必要的,我們不應用版權圖片裝飾用戶頁[[User:Chanueting|Chanueting]] 2007年5月9日 (三) 13:46 (UTC)
::::*「極權統治」似乎說得太誇張了。本來我對於在維基百科條目及計劃頁面中用不著的圖片,是主張全數刪除的,只是我覺得書生兄說的話有道理,才建議酌情容許一張在百科全書內用不著的個人圖片以作介紹自己之用。一張介紹自己的圖片也應該足夠吧?我可不想有人將用戶頁當作免費網上相簿般使用。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0日 (四) 13:22 (UTC)
*开玩笑,只要是对维基条目无益的自由版权图像我都倾向删除,哪里有 “我們不應用版權圖片裝飾用戶頁” 这种讨论前提。[[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9日 (三) 14:23 (UTC)
**討論過程不宜過激,任何前提都應獲得討論。─[[User:WiDE|<span style="color: #c90505;">'''懷德'''</span>]]<sup>WiDE</sup> 2007年5月10日 (四) 02:27 (UTC)
***有版权图片用在用户页是侵犯版权的,怎么可能有“我們不應用版權圖片裝飾用戶頁”这种讨论?--[[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10日 (四) 06:15 (UTC)
****[[User:Chanueting|Chanueting]]的意思應該是說,有些人可能會把自己仍擁有版權的圖片,放在自己的用戶頁面上。—'''[[User:Bstlee|bstlee]]'''☻'''[[User talk:Bstlee|talk]]''' 2007年5月10日 (四) 16:15 (UTC)
**個人認為,「現在」對維基百科無益,但未來的條目可能就恰恰少了這張自由版權圖像。因此,我不贊成把自由版權圖像刪除,而是傾向移動到commons。--[[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2007年5月10日 (四) 14:39 (UTC)
***个人相貌特写的图片能被用在维基条目的机会,我认为是微乎其微。[[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10日 (四) 17:25 (UTC)
** 您怎麼知道未來這位維基人會不會成為公司老闆、政治人物、或是任何公眾人物呢(笑)。有時候,不要把每件事情看得那麼嚴格:) --[[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2007年5月10日 (四) 19:10 (UTC)
*** 這既然是未來的事,我覺得不用現在便先上傳吧?正如我們現在也不會他先建立條目一樣。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1日 (五) 09:08 (UTC)
****有時候,人成為公眾人物後,要獲得他的自由版權圖像就比較不容易了(例如,歌星被限制不可以上傳自己的圖像供別人商業使用)。--[[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2007年5月12日 (六) 15:51 (UTC)
**其實,我覺得用戶頁放上自己的照片,還是很有用的。5月5日的香港維基人聚會是我第一次出席,卻因為沒有詢問其他維基人的聯絡方法,找了大半小時也找不了。最後,如果不是看了定期聚會中有一些維基人的照片而有些印象,恐怕最後真是找不出他們呢。在此不是表達不滿,只是想說:有些時候一些細微的地方會帶來意想不到的效果,像這次在用戶頁留一幅個人肖像,可能日後會幫助聚維基人的聯絡,不見得沒有幫助呀。只要不是大量擺放使用戶頁淪為個人相簿,我是支持的。—'''[[User:Ray1118x|Ray1118x]]''' <small>[[User talk:Ray1118x|有什麼建議嗎?]]</small> 2007年5月11日 (五) 10:58 (UTC)
*據我的理解,上載'''一張'''圖片用來在用戶頁(或[[Wikipedia:大頭相簿]])放置,是允許的,超過一張便不對了。這好像是維基(至少是中英文維基)的傳統,沒有明文寫下來,但一直都沒有人質疑。至於上載到commons,我認為應該是非強制性的。比方說,英文維基的仲裁委員會的[[:en:User:UninvitedCompany]]和[[:en:User:Morven]]這兩位成員,他們都有在用戶頁上放置自己的大頭照,照片都只是放在英文維基,沒有放到commons。而且,要放在commons的話,使用那個類別都不太清楚。--[[User:Computor|Computor]] 2007年5月12日 (六) 05:48 (UTC)
**現在問題是所謂「允許一張圖片,超過一張便不對」並沒有明文規定,因此現時就算是有人在用戶頁貼滿個人圖片,理論上並沒有違反任何規則。所以我才強烈建議引入這項規則。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2日 (六) 08:35 (UTC)
::*解決方法很簡單,只要修訂[[WP:UP|Wikipedia:用戶頁]]便行了。可以加上「每名使用者可以選擇'''不多於一張'''的個人圖片(例如自畫像或人像相片,而且沒有在任何[[Wikipedia:什麼是條目|條目]]中使用),放置在自己的用戶頁(含對話頁及其他子頁面)和[[Wikipedia:大頭相簿]]中。這張圖片的版權必須是自由的。」經過上次修訂[[WP:UP|Wikipedia:用戶頁]]和[[WP:NOT|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被人質疑缺乏共識的教訓,這次修訂必須在[[Wikipedia:投票]]表決後,才可執行。--[[User:Computor|Computor]] 2007年5月12日 (六) 14:51 (UTC)

: 個人認為不需要限制「沒有在條目中使用」,其他都支持。另外,不需事事投票,放客棧兩週沒人反對就可以說有共識了。--[[User:Jnlin|Jnlin]]([[User_talk:Jnlin|討論]]) 2007年5月12日 (六) 15:48 (UTC)

: 請提出自由版權限制者考一下那是什麼狀況?我想不會有人喜歡自己的相片被移花接木成為18禁後再釋出吧?應該也有人會討厭自己的照片被畫條刀疤後再以相同方式釋出吧?個人反對有什麼除了合法以外的限制,那些應該只求自律,而不該強制。→<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真的很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2日 (六) 16:01 (UTC)
::{{回應}}:限制「個人圖片」為「沒有在條目中使用」,是因為很多維基人都會在用戶頁展示自己貢獻給維基的照片,這些照片都用在一個或多個條目上。而「個人圖片」則不可用在條目上,不然就是違反[[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的方針。這個規定是為了辨別別哪些照片是給「個人使用」(個人圖片),哪些是「維基百科使用」的。在自己用戶頁上放多少「維基百科使用」(除了合理使用)的圖片都沒有問題,但「個人使用」的圖片則只可以有一張。
::而限制個人圖片只可以用自由版權,是為了避免某些用戶在用戶頁上放置有版權的照片(例如明星宣傳照,或公司標志),然後說這是自己的「個人圖片」,這樣可以堵塞「又不是用在條目中,沒有規定不可以用有版權的圖片代表自己」的漏洞,防止有使用者用這個漏洞,繞過合理使用上載版權圖片。至於避免自己的照片被破壞和移花接木,可以用Creative Commons的attribution授權,令他人使用時,必須寫明是修改自原作者的作品,這樣一看便可以知道是改圖的了。--[[User:Computor|Computor]] 2007年5月12日 (六) 18:17 (UTC)

*{{意见}}:“'''自律'''”的产生是要有条件的,既要示范“有所为”(如特色条目、优良条目、特色图片),也要示范“有所不为”(删除、侵权投票)。但是,为恶总比为善要容易,故“有所不为”的示范、共识要加强。让维基的指导、方针、共识越来越细腻有何不好呢,英国议会的议事规范、规则写了一本大部头,但这不代表英国的议员不自律啊(其实已算是最有民主风度的议院了)。--[[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12日 (六) 18:11 (UTC)

::{{回應}},我能理解您們提出這些限制的理由,上面已經討論很多了,所以應該可以不重複。我認為會將這裡當作個人相本的人只需要去解釋並請求改進,畢竟應該不是多數人都會如此做。我不知[[Wikipedia:善意推定]]是否適合使用在這裡,但是以各位的觀點來看,似乎並非是這個善意推定。再者,人人都擁有肖像權,要強制每個人自己相片都以自由版權提供,各位可曾考慮過那等同違反了大家自由享有的肖像權?所以個人認為不應先以些許的不良立場,而來做這些限制。有條件、有清楚的建議說明我不反對,但是要制定限制規章在這方面,請恕在下很難認同。→<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真的很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2日 (六) 21:39 (UTC)
:::肖像權……好像和版權是不一樣的啊,維基百科只是保護版權,好像不牽涉肖像權。其實,維基百科鼓勵維基人自己去拍攝一些知名人士的照片,用自由版權發佈,代替條目裡有版權的照片。如果沒有特別問准當事人,就把這些照片放在維基百科,嚴格來說,也是不尊重他的肖像權,但維基百科從來沒有要求我們尋求當時人(例如一些政治人物)的同意才可使用他的照片,只是要求照片必須版權自由。因為這裡有人有異議,除非經過正式的投票,我在上面的提議恐怕暫時不應執行。--[[User:Computor|Computor]] 2007年5月12日 (六) 23:12 (UTC)
:::{{reply}} 其實維基大多數使用的知名人士照片都是以公有領域發佈的,難怕你下載一個照片來,將之塗鴉,再放上網去,也是可以的。因為這些都是情況並不牽涉肖像權。我認為維基不應受肖像權限制,除非有明確或特殊理由,才會有所規範。當然,這個例子正正需要規範,避免他人在維基上作出人身攻擊。 [[User:Chanueting|Chanueting]] 2007年5月13日 (日) 11:45 (UTC)
::::抱歉,最近家裏新增狗成員所以比較忙,回應慢了些。肖像權說是無關但是卻有牽聯,不是完全無關的,同時我也並沒說應受肖像權限制,同時我也知道如果隨意塗改他人照片一樣可以侮辱等罪嫌提出告訴。但是一件事歸一件事,自由版權的定義太廣,以GFDL來說針對個人照片其實非常不妥。以期成規成矩要制定一個典範與建議我沒意見,但是我認為以非善意推定為本要做出一個限制並不好。名人自然有人可以質疑,這時可以依據懷疑甚至侵權去解決,以確定正當授權性,假使真是其本人亦同意授權使用,那就自然可以保留,就跟現在其他條目的問題是一樣的道理。最低限度應該是可以允許cc-by-nd的方式釋出,否則要規定限制並不合理。[[Image:Smiley head happy.png|20px]]→<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現在不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4日 (一) 03:16 (UTC)
:::::<s>cc-by-nd顯然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s>要注意:「自由版權」這個限制不存在的話,也不能上傳到維基媒體了。對於[[User:Computor|Computor]]的建議,大家還有異議嗎?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4日 (一) 09:26 (UTC)

:cc-by-nd不是自由版权---{[[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07年5月14日 (一) 13:12 (UTC)
::當我沒有說過吧。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5日 (二) 04:22 (UTC)
</div>
===議決方案===
{{fvp|—[[User:Ellery|Ellery]] 2007年5月28日 (一) 03:33 (UTC)|方針}}
*可否总结一下共识,用黑体字打出?(因为我是提议者,怕理解得有所误解)--[[User:Hawyih|Hawyih]] 2007年5月14日 (一) 11:31 (UTC)
**目前議決的方案是:修訂[[WP:UP|Wikipedia:用戶頁]],加上:
{{quote|每名使用者可以選擇'''不多於一張'''的個人圖片(個人圖片的定義為「沒有在任何[[Wikipedia:什麼是條目|條目]]中使用的圖片」,形式包括自畫像或人像相片),放置在自己的用戶頁(含對話頁及其他子頁面)和[[Wikipedia:大頭相簿]]中。<s>這張圖片的版權必須是自由的,並需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s>。非個人圖片則沒有數量的限制,但仍需確保版權自由,不得使用合理使用圖片。}}(根據[[User:Computor|Computor]]的建議略為修訂)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5日 (二) 04:22 (UTC)

:我對必定要上載到commons有保留。至少要重申一點,直至現時是鼓勵大家多使用commons,而不是強迫性要用戶們上載到commons。版權方面,以commons的為標準已經很足夠了。數量方面AfD時再討論吧。 @@—[[User:石|石]] 2007年5月15日 (二) 04:39 (UTC)
::好。先收回必定要上載到commons的要求,因上面的討論未有強烈支持這個建議。歡迎大家繼續討論。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5日 (二) 04:42 (UTC)

:異議?有阿,就是上面說的,{{反對}}強制規定要使用自由版權。我不知道大家最近在搞什麼,是否中文維基內不能允許有半張圖片所以大家都在轉移圖片到commons?一般條目裡面使用的圖片因為要方便各種不同語言版本可以使用,所以必須使用自由版權圖片上傳到commons這個能理解,但是用戶個人的照片不需要吧?為何會有這樣的規定呢?[[Image:Smiley head happy.png|20px]]→<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現在不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5日 (二) 04:47 (UTC)
::說明一點,生人必須要使用自由版權這種規定在其根本就有問題。[[Image:Smiley head happy.png|20px]]→<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現在不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5日 (二) 04:51 (UTC)

:回阿佳,請參考英文維基百科的方針[[:en:Wikipedia:User_page#Images_on_user_pages]]。至於有關生人的圖片是這一段的題外話,暫時沒有評論。—[[User:石|石]] 2007年5月15日 (二) 05:12 (UTC)
::謝謝石,我知道英文維基百科有相關討論,不過很可惜我並不懂英文。一般我的認知來推想,假使要上傳一個使用於條目內容的'''他人'''生人圖片,那必須要能取得自由版權許可我覺得很合理。不過一張使用於個人頁面的私人照片,不應該受那樣的限制,至少'''個人'''就是可以絕對授權,而且應該被尊重其授權的。某些CC跟自由版權並不牴觸,不過cc-by-nd也只是在其修改的權限不同就不能算是自由版權,所以如無法容許,要在這方面設定限制我依然覺得不合理。[[Image:Smiley head happy.png|20px]]→<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現在不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5日 (二) 05:56 (UTC)
:::不是所有CC都可以上載上Wikimedia的project是因為nc和nd的關係。其餘的都沒有問題。—[[User:石|石]] 2007年5月15日 (二) 06:45 (UTC)

:不太明白為何要反對自由版權的個人照片?難道容許個人照片「合理使用」嗎?「合理使用」的原因,是因為大家沒有可能得到其自由版權照片,才容許的節衷辦法。既然是自己的照片,為何不能夠以自由版權發佈?難道要別人拍攝你的照片再以自由版權發佈嗎?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5日 (二) 13:24 (UTC)
::{{回應}}我想反對的理由我上面已經寫了很多了,這裡不再重複。就是因為屬於個人的相片,所以個人可以自己依照自己喜歡的授權方式,cc-by-nd除了不能修改以外,其餘都屬於自由,包括商業使用,不需要合理使用,只要不改原始狀況、同樣方式釋出即可。如果您還是不明白要反對自由版權的個人照片,那我可否反過來請教您,除了現在在英文為基討論的那項規定之外,為何個人照片不能以cc-by-nd發佈?[[Image:Smiley head happy.png|20px]]→<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現在不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5日 (二) 13:34 (UTC)
:::大致明白了。之前我對上文一些討論有誤解的地方,而我也不想在這個問題糾纏下去。當務之急只是需要盡快明文限制只能展示一張個人圖片而已。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15日 (二) 13:44 (UTC)
::::如果只是幾張圖片那我無任何異議,本來我也認為放置個人照片在這裡太多張並不妥當。[[Image:Smiley head happy.svg|20px]]→<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User_talk:Chia 777|現在不囉唆的]][[User:Chia 777|<font color="#FF6928">阿佳</font>]]</span> 2007年5月15日 (二) 14:53 (UTC)
既然沒有人有其他方面的異議,已加入了相關指引。 {{done}}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7年5月21日 (一) 04:43 (UTC)
</div>

== 加入 用户不能在用户讨论页删除他人留言 ==

这样容易让别人看用户的历史问题,如[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Miffy_bunny&action=history][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Bi%C5%8Bhai&action=history],如果不看历史纪录是不容易留意到的。同时如果该用户在管理层或参选管理层都是一个好的历史档案。

一些用户出于善意可能喜欢简洁没存档的习惯,但毕竟顾及大局还是利大于弊,也只有相应改习惯了。

例外情况:1.欢迎模板。2.讨论页存档。3.[[Wikipedia:破坏|破坏]]4.排版(即只是调整顺序)

如有异议问题可以讨论一下。--[[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9日 (日) 21:06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用戶討論頁名符其實是屬於用戶的,怎樣處理留言是用戶的意願,他可以將留言保留至10萬位元或以上,亦可以為0,這與有些用戶採取空白用戶頁是同理。因此,在下認為不能在用戶討論頁刪除他人留言是限制了選擇權,不應強逼所有人採用。—'''[[User: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4.5" color="#7777ff">LUFC</font>]]'''[[User talk: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3.5" color="#7777ff">~~Marching on Together</font>]]<small>([[維基百科:圓桌會|圓桌會]])</small> 2010年5月10日 (一) 00:23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意見同LUFC君—[[user:Wong128hk|'''J.''']][[user_talk:Wong128hk|'''Wong''']] 2010年5月10日 (一) 06:05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在下观点是,自由需要有节制,不能信马游缰,正如[[罗兰夫人]]名言:“Ô Liberté, que de crimes on commet en ton nom ! ”(“自由自由,天下古今几多之罪恶,假汝之名以行!”。假如有可能成为做坏事的工具,就应该出达成多数共识的规则规范。--[[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10日 (一) 08:08 (UTC)
:::做壞事?任何人都可以從歷史紀錄中找回任何資料,那請問怎樣做壞事?—'''[[User: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4.5" color="#7777ff">LUFC</font>]]'''[[User talk: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3.5" color="#7777ff">~~Marching on Together</font>]]<small>([[維基百科:圓桌會|圓桌會]])</small> 2010年5月10日 (一) 09:18 (UTC)
::::偷偷删除发言就减少发现的机会啊,尤其在多人的回复中只删除一些负面的然后存档,导致不利于发觉[[Wikipedia:封禁方针]]所言的“持续的破坏”。--[[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10日 (一) 09:29 (UTC)
:::::根本不存在偷偷這回事,任何人都可以光明正大移除留言,歷史自然記錄了一切。—'''[[User: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4.5" color="#7777ff">LUFC</font>]]'''[[User talk: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3.5" color="#7777ff">~~Marching on Together</font>]]<small>([[維基百科:圓桌會|圓桌會]])</small> 2010年5月10日 (一) 10:19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人品的好坏不是单靠删留言就能隐瞒的。--<span style="width:90px;padding:1px;margin-right:5px;background:#3ba7f5; -moz-border-radius: 6px; -webkit-border-radius: 6px; border-radius: 6px;box-shadow: #333 3px 3px 4px;
-moz-box-shadow: #17517b 3px 3px 9px;-webkit-box-shadow: #17517b 3px 3px 9px;
">[[User:玖巧仔|<span style="color:#fff;font:12px 微软雅黑;">玖巧仔</span>]][[Wikipedia:圓桌會|<span style="color:#fff;">●</span>]][[Wikipedia:格式審查工作小組|<span style="color:#fff;">□</span>]][[User talk:玖巧仔#top|<span style="color:#fff;font:12px 微软雅黑;">留言</span>]]</span> 2010年5月10日 (一) 13:00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有人硬要破壞你的討論頁,為什麼不能刪?-[[User:子房|張子房]] ([[User_talk:子房|煮酒論英雄]]) 2010年5月10日 (一) 13:55 (UTC)
::我不是说了破坏可以删除么。--[[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11日 (二) 07:51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那是自己的頁面,當然可以由自己來決定!—[[User:pig2008|<span style="color: #C619FD;">'''Rocking Man'''</span>]] '''!!''' [[User talk:pig2008|'''舌戰''']] 2010年5月10日 (一) 14:56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用戶有權如何處理自己的討論頁,除非是刪除警告,否則不應干涉--[[User:Istcol|Istcol]] ([[User talk:Istcol|留言]]) 2010年5月10日 (一) 15:06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看看[[User:Lotusfield]]的用户页以及他所说的话吧'''(真的应该看一下)'''。这个是管理员Istcol当时对回退[[User talk:Lotusfield]]的小学生[[User:Horacewai2|HW]]的回应——[http://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Horacewai2/%E5%AD%98%E6%AA%94/2010%E5%B9%B4#.E5.B0.81.E7.A6.81.E7.94.B3.E8.A8.B4]:
<div align="center">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6px; top: 6px;margin-right: 3px; margin-bottom: 3px; width: 100%; text-align: left">
<div style="background: #F1F0F1;">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1px; top: -1px; background: #DBDADB;">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2px; top: -2px; background: #B8B6B8;">
<table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3px; top: -3px; padding: 5px; width: 100%; background: #F9F9F9; border-color: #2F6FAB; border-width: 1px; border-style: solid;"><tr><td>[[Wikipedia:扰乱#遊戲維基規則]]。不明白為何用戶沒有清空自己討論頁的權利,如果你認為他是做錯的,應該等管理員去處理,而不是製造衝突,替別人製造麻煩,Lotusfield已經很清楚表達他對此事的強烈不滿--[[User:Istcol|Istcol]] ([[User talk:Istcol|留言]]) 2010年3月18日 (四) 16:43 (UTC)
</tr></td></table></div></div></div></div></div>
另外,那个[[User talk:Πrate|百乐兔]]也是不存档的,我不信你能说服得了他。—[[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0年5月11日 (二) 11:25 (UTC)

::存在歷史中就不算存檔了喔?--'''<span lang="ja" xml: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span>''' 2010年5月11日 (二) 14:54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color:#EDE275;color:#DB6D00">'''(!)'''</span>'''意見''',正如维基百科的那些参考来源,歷史固然都一字不少的记录了他们,我们也能观看到他们,但成立了维基百科整理好他们放在一起那效果大有不同。主义不应成为枷锁,如果不能优而善,它就不是'''[[道|终极真理]]''',就该被修理。--[[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12日 (三) 09:01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维基百科的数据库结构好像不能做这样的事情,而且删除也是有历史记录的,将来万一有纠纷依然可以翻查。<small>—以上[[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Edouardlicn|Edouardlicn]]([[User talk:Edouardlicn|對話]] -{|}- [[Special:Contributions/Edouardlicn|貢獻]])於2010年5月14日 (五) 18:55加入。</small>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这正是维基百科“自由”的体现之一。用户对话页是属于用户的。如果他以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而有选择的删除别人的留言,那只能给别人留下坏印象。因为这一行为并不能欺骗他人,历史记录是不能删掉的。--[[User:Blove maple|<span style="color: #007FFF;">'''蓝色☆枫叶'''</span>]]♂<sup>[[User talk:Blove maple|有事您吱声]]</sup> 2010年5月15日 (六) 07:35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1.用户对话页所有权不完全属于用户,就是目前,[[Wikipedia:用户页]]都有规定不能放甚么。2.通删就是一种情况,成十上百的删除记录有谁有空去一一浏览并鉴定有无问题(留言还要看对话双方的讨论)?--[[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工程浩大啊,義哥。光很多用戶基於自己習慣的反彈就很麻煩了...—[[User:pig2008|<span style="color: #C619FD;">'''Rocking Man'''</span>]] '''!!''' [[User talk:pig2008|'''舌戰''']] 2010年5月16日 (日) 09:01 (UTC)
:::按法律惯例生效前的行为不属于“犯法”,所以之前的自然不会“追究”。--[[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19日 (三) 07:55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請善氣假定,不用把每個維基人都說成犯人。-[[User:子房|張子房]] ([[User_talk:子房|煮酒論英雄]]) 2010年5月23日 (日) 13:29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嗯,好像也[[User:Yiken|有人]]向來是這麼做的。-[[Special:Contributions/122.125.142.245|122.125.142.245]] ([[User talk:122.125.142.245|留言]]) 2010年5月30日 (日) 13:58 (UTC)

* 前面有人提到的,维基的用户页、用户讨论页等内容,实际上是不属于用户自己的。因为你写的任何内容下面都有一句话“維基百科向依CC-by-sa-3.0协议和GFDL协议釋出內容,而內容一經遞交,亦自會依此等協議無可逆轉而釋出。”也就是说你一说了这句话,就是放弃私有版权。所以你也没有权力让别人不删除目前显示的内容(注意不是删除留言),因为版权本身并不属于你自己。—[[User:Edouardlicn|Edouardlicn]] ([[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0年5月23日 (日) 11:32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color:#EDE275;color:#DB6D00">'''(!)'''</span>'''意見''',社群能共识通过的新方案就能成为新“协议”,现在走的正是议案程序。--[[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27日 (四) 06:42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lightgreen;color:green;">'''(+)'''</span>'''支持'''必须的—[[User:Humorright|Humorright]] ([[User talk:Humorright|留言]]) 2010年5月25日 (二) 12:51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color:#EDE275;color:#DB6D00">'''(!)'''</span>'''意見''',想起来,要是用户提删了讨论页,那是不是连历史记录也删除了,那还怎么查?--[[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27日 (四) 06:42 (UTC)
'''社群能共识通过的新方案就能成为新“协议”,现在走的正是议案程序。'''这句话正是对'''协议'''的误解。协议如GFDL,不是社区里的简简单单的共识或者是协商,而是有法律效力的。任何协议的形成,都必须经过严密的考证、讨论,尤其是要参考各国法律以考虑是否合适。另外协议本身也极易引起争端,比如说GPL v3刚出来的时候就引起很大的争议。就为了部分人的想修改规则就去订立新协议,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起码一点是,你自己有没有能力去起草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新协议,然后你要取得社区大多数人的共识,然后要保证符合该国法律,然后还要以此协议修改整个维基站的数据库储存方式,然后再修改讨论页的页面以独立于维基百科的一般条目内容以外。你觉得你有这样的能力吗?—[[User:Edouardlicn|Edouardlicn]] ([[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0年5月27日 (四) 11:43 (UTC)
:话说回来,有人提删还要管理员才能删除,而且管理员貌似一般情况下不会删除用户讨论页的吧。你在维基这么久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明白吗?—[[User:Edouardlicn|Edouardlicn]] ([[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0年5月27日 (四) 11:46 (UTC)

::用戶討論頁是會被刪除的,[[User talk:世新大學螢火蟲]]。—'''[[User: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4.5" color="#7777ff">LUFC</font>]]'''[[User talk:LUFC|<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size="3.5" color="#7777ff">~~Marching on Together</font>]]<small>([[維基百科:圓桌會|圓桌會]])</small> 2010年5月27日 (四) 11:53 (UTC)
:::可以不等于会—[[User:Edouardlicn|Edouardlicn]] ([[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0年5月29日 (六) 11:40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Sinai:[[Wikipedia:用戶頁#我如何删除我的用户页和讨论页?]]<br /><div align="center">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6px; top: 6px;margin-right: 3px; margin-bottom: 3px; width: 100%; text-align: left">
<div style="background: #F1F0F1;">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1px; top: -1px; background: #DBDADB;">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2px; top: -2px; background: #B8B6B8;">
<table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3px; top: -3px; padding: 5px; width: 100%; background: #F9F9F9; border-color: #2F6FAB; border-width: 1px; border-style: solid;"><tr><td>當沒有明顯的違反百科的相關規定,也沒有由於管理需求而保留你的個人信息的時候,你有權利向管理員要求刪除你的用戶頁和相關的討論頁。這樣的情況通常發生在一個長期做出貢獻的用戶決定要離開百科時。</tr></td></table></div></div></div></div></div>看來真的不是說刪就能刪的。—[[User:Altt311|Altt311]] ([[User talk:Altt311|留言]]) 2010年5月29日 (六) 16:03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没错啊,就是“當沒有明顯的違反百科的相關規定(这句目前好像是废话,因为就没有相关规定)”,现在说的正类似是“管理需求”问题。--[[User:Sinai|義]] [ [[User talk:Sinai|&#9742;]] ] 2010年5月30日 (日) 08:01 (UTC)

{{Deltalk|[[User:Symplectopedia|Symplectopedia]] ([[User talk:Symplectopedia|留言]])|2011年2月3日 (四) 22:55 (UTC)}}

{{Deltalk|[[User:Symplectopedia|Symplectopedia]] ([[User talk:Symplectopedia|留言]])|2011年3月20日 (日) 06:31 (UTC)}}

== 用戶頁問題 ==
<p class="notice metadata" id="spoiler" style="font-size: small">以下内容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新留言请置于框外。{{#if:2011年6月18日 (六) 06:33 (UTC)|执行人:2011年6月18日 (六) 06:33 (UTC)。|}}</p>
<div style="clear: both; {{#if:|height:{{{height}}};}} overflow: auto; border: 1px solid #cccccc; padding: 4px; text-align: left; background: transparency;">
[[User:劉柏元|這個用戶]]將在下的用戶頁完全複製到自己的用戶頁上,連<u>座右銘也改為自己署名的</u>。這樣正確嗎?[[User:冰霜葵|<span title="冰霜葵" style="border:1px solid gray; background:white; color:gray">&nbsp;冰</span>]][[User talk:冰霜葵|<span title="留言" style="border:1px solid gray; background:gray; color:white">霜葵&nbsp;</span>]] 2011年5月22日 (日) 11:57 (UTC)

* 維基內容向依CC-by-sa-3.0協議和GFDL協議釋出內容,但此用戶違反了CC協議中by一項。-[[User:Waihorace|HW]] ([[User talk:Waihorace|留言]] - [[Special:用戶貢獻/Waihorace|貢獻]]) *[[WP:DC9|DC9]]* 2011年5月22日 (日) 13:02 (UTC)
* 晕了,还有这样的。。。。。。。--[[User:Sysywjel|<span style="padding:1px;border:2px solid gold;background:black;color:gold;font:新細明体;">苹果派</span>]].[[User talk:Sysywjel|<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border:solid 1px;font:11px Verdana,Arial;color:#007FFF">留言</span>]] 2011年5月22日 (日) 15:46 (UTC)
* 这似乎是个小学三年级的小朋友,建议[[User:冰霜葵|冰霜葵]]先给他善意提醒一下再说。--[[User:Leejoe Schar|Leejoe Schar]] ([[User talk:Leejoe Schar|留言]]) 2011年5月22日 (日) 16:40 (UTC)
* 先跟它'''好聲好氣'''提醒一下再說,我之前也發生過我的用戶頁其中一個模板,因而有一位(2)維基人一時不察沒有查清楚而認識到另一位(3)維基人。--[[User:Honmingjun|<span style="color: #007FFF;">'''Honmingjun'''</span>]]--[[User talk:Honmingjun|銘均]] 2011年5月23日 (一) 05:54 (UTC)
* 沒有'''完全'''都複製吧?我認為用戶頁格式相仿並不是什麼大問題,至少他改過內容不至於讓別人搞混兩人的用戶頁,所以不涉及正確與否的問題。除非那個座右銘是[[User:冰霜葵|<span title="冰霜葵" style="border:1px solid gray; background:white; color:gray">&nbsp;冰</span>]][[User talk:冰霜葵|<span title="留言" style="border:1px solid gray; background:gray; color:white">霜葵&nbsp;</span>]]自己想的,而也不希望他使用你想的的座右銘,才能對他提出撤銷。(其實換句話說,會有人模仿你,應該也是代表他很欣賞你的用戶頁,乾脆放寬心胸接納人家吧)-[[User:Happy60907|Jack Tao]]([[User talk:Happy60907|留言]]) 2011年5月23日 (一) 06:09 (UTC)
* 大概新用户不知道如何挂模板,只好找现成的复制,而阁下又较为活跃,据我观察,维基荣誉之类并未copy,不妨一笑了之,如果座右铭署名有问题,可以提醒他一下 [[User:Aoke1989|<span style="color: #FF0099;">'''维基娘俺の嫁'''</span>]]※[[User talk:Aoke1989|Aoke1989]] 2011年5月23日 (一) 06:27 (UTC)
** 其實巡查員回退員也複製過,值得驚訝的是連身份聲名也複製了[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E5%8A%89%E6%9F%8F%E5%85%83&oldid=16575185]?真的啼笑皆非。[[User:冰霜葵|<span title="冰霜葵" style="border:1px solid gray; background:white; color:gray">&nbsp;冰</span>]][[User_talk:冰霜葵|<span title="留言" style="border:1px solid gray; background:gray; color:white">霜葵&nbsp;</span>]] 2011年5月23日 (一) 09:06 (UTC)
* 貌似我的用户页除了用户名,剩下全是Copy的……--[[User: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small><span style="color: Blue;">(</span>[[User talk:Wangxuan8331800|20.00000000000 words]]<span style="color: Blue;">)</span></small> 2011年5月23日 (一) 07:50 (UTC)
这样小的事情就算了吧。-[[User:Edouardlicn|Edouardlicn]] ([[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04:16 (UTC)
*結果這個用戶現在好像消失了一樣,不再作任何編輯了。{{冏}}--'''[[user:靖天子|<font color="green" size="4">靖天子</font>]]'''~[[user talk:靖天子|<font color="blue">北伐</font>]]、[[special:用戶貢獻/靖天子|<font color="blue">抗戰</font>]]、[[WP:圓桌會|<font color="blue">軍統局</font>]]/[[WP:條目質量提升計畫/生物學提升計畫|<font color="red">真菌條目大躍進</font>]] 2011年6月3日 (五) 14:47 (UTC)
** {{囧}}不能强求人家小朋友嘛……--[[User:Leejoe Schar|Leejoe Schar]] ([[User talk:Leejoe Schar|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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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时间已过,用户建议基本已解决。就两份草案[[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公示7日,2024年11月18日 (一) 14:43 (UTC)結束'''--<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User:人间百态/签名板|(签名)]]</span>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43 (UTC)
一周没有与主题直接相关的讨论,若无异议于一日后存盘--<font face="Arial">'''[[User:Bencmq|Ben]].[[User talk:Bencmq|MQ]]'''</font> 2011年6月13日 (一) 14:44 (UTC)</div>
: 用户页禁止放INDEX大概可以拆出来。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2日 (二) 07:33 (UTC)
== 用戶討論頁指引 ==
::@[[User:Shwangtianyuan|Shwangtianyuan]]--<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User:人间百态/签名板|(签名)]]</span>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10 (UTC)

::已经根据意见删除了相关内容。--[[User: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black;">'''Shwangtianyuan'''</span>]] [[User talk: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span>]]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24 (UTC)

::: <span class="template-ping">@-{[[User:Shwangtianyuan|Shwangtianyuan]]}-:</span>啊,我是说单独列成一条。毕竟INDEX似乎不是「维基百科内容」。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16 (UTC)

::::已经添加在表格之外,与“未经授权的维基荣誉模板和维基权限模板”并列。--[[User: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black;">'''Shwangtianyuan'''</span>]] [[User talk:Shwangtianyuan|<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25 (UTC)
目前維基百科的用戶討論頁指引似乎過於簡單,無法處理所有情況?指引如下:
:@[[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 昨天公示已经通过。<span style="color:red; 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共产主义|☆]][[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33 (UTC)

<blockquote class="toccolours " style="float: none; padding: 0.3em 1em; "><div>您的用戶對話頁用於其他用戶與你討論維基百科相關的事情。當您的用戶會話頁接近32K大小,您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總結以前的討論。請避免只因為是對您行為的批評,而刪除討論,這麼做只能使他人重複這樣的批評,而且使您像一個忽視批評的人。

通常您對您自己的用戶對話頁的修改應該是對別人的評論做出響應,不要加入那些更適合於你用戶頁的內容,例如測試用戶頁面。
</div></blockquote>

因此我存有一些問題:

# 假使用戶出於惡意的目的刪除討論(比如,拒絕在某問題上與其他編輯溝通),應該如何處理?
# 回退用戶在討論頁上的編修,是否應遵循3RR?
# 假使用戶違反語句三(因批評而刪除討論),應該如何處理?
# 假使用戶清除警告模版,應該如何處理?

有關最後一條,是我目前與其他編輯討論時有遭遇的(請參見[[User talk:Zzarch#請你不要在給我的討論頁掛上警告模版,這也乃最後警告,這理由是我的寫的,請認真閱讀]])。按照英文維基百科上的一篇論文(非正式方針、指引):[[:en:Wikipedia:Don't restore removed comments]],使用者不應回退被刪除的警告模版,其目的是出於防止其他使用者因感到恥辱而放棄編輯。然而在我的實際經歷中,允許編輯者刪除警告模版很可能會被利用,因為少有編輯會仔細查看他人討論頁歷史後方才再行警告。比如<span class="plainlinksneverexpand">[[User:74.66.87.134|74.66.87.134]] <small>([[User talk:74.66.87.134|討論]] | [[Special:Contributions/74.66.87.134|貢獻]] | [http://toolserver.org/~chm/whois.php?ip=74.66.87.134&cache=off&email=on whois] | [[Special:Blockip/74.66.87.134|封]]([//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Special:Log/block&page=User:74.66.87.134 記錄]))</small></span>這名使用者,利用不斷清空警告模版的方法,使得每次編輯在看到他的破壞後都從一級警告起;他利用這一方法多次繞過最後警告,因此我個人<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pink;color:red;">(-)</span>'''反对'''允許使用者擅自刪除警告模版,而應合理存檔(不超過每月一次)並明確顯示(比如「User talk:XXX/警告」一類),除非警告模版明顯沒有根據(比如受警告的行為不是破壞或者根本不存在)。我的問題是,不知社群對此有何看法,而且不論社群討論意見如何,都應寫入用戶討論頁指引,以昭後人。<span lang="en"><font style="color:darkblue; text-shadow:1px 2px 5px grey;">[[User:Zzarch|'''ZZArch''']]</font> <sup><font style="color:#FFFF66; text-shadow:1px 2px 5px darkblue;">[[User talk:Zzarch|'''''talk to me''''']]</font></sup></span> 2012年1月24日 (二) 04:58 (UTC)
:「除非警告模版明顯沒有根據(比如受警告的行為不是破壞或者根本不存在)」誰定義?而且,要求用戶存檔是明顯與方針說的有所違背。另外,如果用戶討論頁被人不斷放警告又怎辦?難道不能回退掉?因此,發現有人試圖通過移除最後警告來誤導的話,通報管理員處理就足夠了。我認為不能只因為一位用戶的問題,使其他用戶受到不必要規限。—[[User:AT|<font face="Cooper Black" size="4.5" color="red">A</font>]][[User talk:AT|<font face="Cooper Black" size="4.5" color="red">T</font>]] 2012年1月24日 (二) 05:12 (UTC)
::抑或是不超過每個月刪除一次。有關無理警告的定義,如果用戶認定警告為無理,可以自行移除,但是如果警告者異議可以提報。
::另外,關於刪除討論頁內容的指引也十分模糊:「當您的用戶會話頁接近32K大小,您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總結以前的討論。」這麼說,如果用戶討論頁沒有接近32K大小呢?規定又是甚麼?而且後面的「請避免只因為是對您行為的批評,而刪除討論」也完全沒有效應。<span lang="en"><font style="color:darkblue; text-shadow:1px 2px 5px grey;">[[User:Zzarch|'''ZZArch''']]</font> <sup><font style="color:#FFFF66; text-shadow:1px 2px 5px darkblue;">[[User talk:Zzarch|'''''talk to me''''']]</font></sup></span> 2012年1月24日 (二) 05:21 (UTC)
:::前几天有个用户不断删除我的警告,还说是存档,但是贡献中根本找不到存档。我觉得这和移除其他讨论页的内容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span style="font: 18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Makecat|<span title="Makecat" style="color:#2299FF">Makecat</span>]][[User Talk:Makecat|<span title="Talk" style="color:#7777FF"><sub>Talk</sub></span>]]</span> 2012年1月24日 (二) 06:08 (UTC)
:用戶討論頁不是「歷史的恥辱柱」,我覺得刪除自己用戶討論頁的內容只要不構成歪曲他人留言或產生誤導(例如在某一事件討論中刪去對方言論,卻留下己方言論)之類,沒有必要去制止。另外,某「維基內容大師」甚至在自己用戶討論頁表明禁止某人在該頁留言,「見一次刪一次」,長久以來都沒有人去制止。--[[User:Mewaqua|Mewaqua]] 2012年1月24日 (二) 15:57 (UTC)
::還不就是我說的這個用戶:[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Cscen&diff=prev&oldid=19016108]?
::另見其言辭激烈之要求我刪除對其的警告模版:[[User talk:Zzarch]]。
::另外,用戶討論頁確實不應永久保存用戶警告,但是至少應該設限不超過一個月刪除一次警告模版,否則所有人都開始被警告後一秒就去掉模版,豈不會大亂?<span lang="en"><font style="color:darkblue; text-shadow:1px 2px 5px grey;">[[User:Zzarch|'''ZZArch''']]</font> <sup><font style="color:#FFFF66; text-shadow:1px 2px 5px darkblue;">[[User talk:Zzarch|'''''talk to me''''']]</font></sup></span> 2012年1月24日 (二) 20:26 (UTC)
:::恭錄[[:Wikipedia:騷擾#用戶空間騷擾]]方針:「常見的騷擾形式有:在用戶的對話頁留下大量虛假、可疑的「警告」;在用戶刪除這些留言後再度恢復內容;在活躍貢獻者的用戶頁加入「被懷疑是傀儡」(suspected sockpuppet)或任何類似標記;甚至試圖在用戶頁空間展示出可能令用戶感到為難或惱人的內容。」「用戶頁讓維基人提供關於自身的一般性信息,對話頁則是方便溝通。它們的用意不是給人難堪的「恥辱之牆」,不應該用來展示用戶的假定問題,除非結論是該帳戶受到封禁。標記不論內容形式,只有當真正需要的時候才顯示或撤除,此時應立即提請管理員注意,而不要在用戶頁空間進行編輯戰以主張自己的觀點。」--[[User:Mewaqua|Mewaqua]] 2012年1月25日 (三) 02:35 (UTC)
::::「虛假、可疑的」就請算了,至於第二條,看似也是從英文維基百科[[:en:WP:HARASS]]直譯的,但我還是覺得譯者沒有考慮到一些情況,比如事實是中文維基百科已有相當一部分人士通過飛速刪除警告的作法逃避注意,緊接再犯後就會被從第一級掛起。<span lang="en"><font style="color:darkblue; text-shadow:1px 2px 5px grey;">[[User:Zzarch|'''ZZArch''']]</font> <sup><font style="color:#FFFF66; text-shadow:1px 2px 5px darkblue;">[[User talk:Zzarch|'''''talk to me''''']]</font></sup></span> 2012年1月25日 (三) 03:06 (UTC)
::我認為各個用戶有權清理及刪除自己討論頁的所有內容,縱使這行為不禮貌。舉例來說,郵箱內有信件,我也可以選擇閱讀或丟掉;別人在自己家中範圍內丟垃圾,難道清除也需要別人許可嗎?如發現有用戶極速刪除警告以逃避注意,可以向管理員報告。再者,所有留言皆能在編輯歷史中找到,完全不構成逃避注意的問題。--<span lang="ja" xml:lang="ja">-{[[User:武藏|武蔵]] ([[User talk:武藏|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2:46 (UTC)}-</span>
:::用戶討論頁非為個人用途,而是為完善百科全書而提供,無所謂「有權刪除」。我認為,比起「所有人在警告其他用戶前都必須仔細翻查討論頁,以檢視近期有沒有過警告」來說,「用戶不超過每個月刪除或存檔一次合理警告」要靠譜得多。<span lang="en"><font style="color:darkblue; text-shadow:1px 2px 5px grey;">[[User:Zzarch|'''ZZArch''']]</font> <sup><font style="color:#FFFF66; text-shadow:1px 2px 5px darkblue;">[[User talk:Zzarch|'''''talk to me''''']]</font></sup></span> 2012年1月26日 (四) 03:01 (UTC)
:::「個人見解及喜好請不要強加在別人身上」是我對Zzarch閣下的建議,別人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怎樣刪除都好,這是別人的自由,這對閣下亦毫無影響,如果覺得對方忽視閣下的提醒繼續犯錯的話,閣下可以向管理員投訴,為何這麼執著於一些與自己沒有直接影響的事情上。--<span lang="ja" xml:lang="ja">-{[[User:武藏|武蔵]] ([[User talk:武藏|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3:41 (UTC)}-</span>
::::把编辑自己的user talk来throttle一下如何?<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 ([[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月26日 (四) 06:59 (UTC)
:::::這個我反對,合理編輯也可能被禁止掉。<span lang="en"><font style="color:darkblue; text-shadow:1px 2px 5px grey;">[[User:Zzarch|'''ZZArch''']]</font> <sup><font style="color:#FFFF66; text-shadow:1px 2px 5px darkblue;">[[User talk:Zzarch|'''''talk to me''''']]</font></sup></span> 2012年1月26日 (四) 08:56 (UTC)

如果弄一个 新用户频繁编辑自己的用户对话页 只记录 呢?顺便想到一个类似的过滤器可能可以防止user talk广告。<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 ([[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月26日 (四) 14:44 (UTC)
: 后者已创建,[[Special:AbuseFilter/105]]。<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 ([[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月27日 (五) 14:11 (UTC)

::32k问题是因为以前mediawiki的技术限制造成的,现在已经基本上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参看[[维基百科:条目的大小]]---{[[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12年1月29日 (日) 04:04 (UTC)
:::貌似是浏览器限制。<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 ([[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月29日 (日) 13:37 (UTC)

== 秘密/开放 ==

自由跟约束各有各的好处。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国家,如果要是没有点秘密也不太好。慎重。<small>—以上[[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於2013年11月16日 (六) 14:18 (UTC)前加入。</small>

== 多媒体课件制作WIKI ==

{{bot-directive-archiver|no-archive-begin}}<div style="clear: both; margin: 1em auto; border: #999 solid 1px; padding: 0.2em; color: #333; font-size: 80%;">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Wikipedia:讨论页指导方针|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User:Carrotkit|Carrotkit]][[User_talk:Carrotkit|(留言)]]於2013年11月16日 (六) 14:20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Wikipedia:互助客栈|互助客棧]]或向[[Wikipedia:管理员名单|管理員]]反映。</div>{{bot-directive-archiver|no-archive-end}}

== 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讨论页 ==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13年3月27日 (三) 02:42 (UTC)}}

在[[WP:CSD]]里面,社群经过讨论认为不能随意删除自己的讨论页。而在[[WP:用户页]]中写有“你有权利向管理员要求删除你的用户页和相关的讨论页。”这发生了一些矛盾。考虑到用户页为指引,且是从英文版翻译而来,因此申请修改[[WP:用户页]]中的这一段以符合本地社群共识。 --[[User:Hat600|<font color="#87D300">'''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261]]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442]]</small> 2013年3月9日 (六) 08:31 (UTC)
:实际上应该是子页面之类的吧?--<span style="font-size: 13pt; font-variant:small-caps; font-family:Arial">[[User:Bencmq|Ben]].[[User talk:Bencmq|mq]]</span> 2013年3月9日 (六) 12:00 (UTC)
::有权利要求,但是删不删还有其他规则吧。不过这样说不太好。--<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Inspector|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Inspector|Inspector]]([[User talk:Inspector|留言]])<small>(←[[User:Inspector/和谐讨论页|讨论页被墙?]]也请用[[WP:HTTPS|HTTPS]])</small> 2013年3月9日 (六) 12:07 (UTC)
:应该修改,不让人建讨论页这要求太奇怪了,不利于交流沟通。--<span style="font-family:Vladimir Script; font-size:20px; ">[[User:Kuailong|Kuailong]]</span>[[User_talk:Kuailong|™]] 2013年3月9日 (六) 13:24 (UTC)

那就:用户页子页面的讨论页/用户讨论页的子页面([[User talk:Example/TestPage]])可以要求速删,但是用户讨论页本身([[User talk:Example]])不得要求速删。如果需要删除,提交存废讨论。这样可以吗? --[[User:Hat600|<font color="#87D300">'''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261]]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442]]</small> 2013年3月11日 (一) 11:06 (UTC)
:将用户讨论页移动到子页面再要求速删的呢,拒绝?--[[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13年3月11日 (一) 11:10 (UTC)
:: 那就是“用戶討論頁和透過移動用戶討論頁建立的存檔頁面不能請求速刪”。--[[User talk: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3月12日 (二) 00:41 (UTC)
::: 要是这么想,还会有人把用户讨论页移动到用户页(技术上应该可以吧),无穷无尽了。 --[[User:Hat600|<font color="#87D300">'''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261]]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442]]</small> 2013年3月14日 (四) 19:40 (UTC)
:::: 有移動到其他空間的user talk page應該已經考慮在內了,移到用戶頁空間做存檔也不能按O1速刪,移動到錯誤空間的頁面就再移動回去,總之就是原來討論頁的歷史記錄要保留下來。--[[User talk: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3月15日 (五) 01:45 (UTC)
:::::这些是常识性问题,不必较真去到方针里写明,比如我把[[毛泽东]]移到我用户页然后申请删除好不好?--<span style="font-size: 13pt; font-variant:small-caps; font-family:Arial">[[User:Bencmq|Ben]].[[User talk:Bencmq|mq]]</span> 2013年3月15日 (五) 17:43 (UTC)


改为申请隐藏历史版本好了~加一个“出于本人对隐私的要求,请勿为该用户建立讨论页”的模板——[[User:燃玉|燃玉]] [[User talk:燃玉|'''留言''']] <sub>[[维基百科:星际旅行专题|勇踏前人未至之境!]]</sub> 2013年3月16日 (六) 17:20 (UTC)
== 建議制訂指引以禁止用戶清空討論頁 ==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4:42 (UTC)}}

目前維基沒有禁止用戶清空討論頁之指引,導致個別用戶有此習慣。依我之見,用戶討論頁是用戶間溝通的主要渠道,所載訊息如非有誤,應予保留,以留歷史記錄,隨意刪除有破壞之嫌。[[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2:58 (UTC)
:可能是用戶不想討論頁積存大量過時的留言吧!建議先推廣為討論頁建立留言存檔頁的做法。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13年3月22日 (五) 13:04 (UTC)
:用戶討論頁不是「歷史的恥辱柱」。另見[[:Wikipedia talk:用戶頁#加入 用户不能在用户讨论页删除他人留言]](2010年)及[[:Wikipedia talk:用戶頁#用戶討論頁指引]](2012年)。--[[User:Mewaqua|Mewaqua]] 2013年3月22日 (五) 13:10 (UTC)
::我也不妨直說了,事緣[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RiceRice&diff=25873087&oldid=25852652 我回復了被清空的用戶頁,並提議存檔],[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RiceRice&diff=25874654&oldid=25874376 但被回退],我感到此行為極不合理。用戶討論頁並非用戶的私人空間,隨時有人要查閱以了解用戶編輯傾向。
::聲明:雖然我與[[User:RiceRice|RiceRice]]於頁面存廢問題有意見分歧,但我對他並無惡意,在此僅是以事論事。[[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4:06 (UTC)

这个问题已被多次提起,绝大部分用户都认为每个人有处理自己讨论页的权利,因此这个指引不可能通过的。--[[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3年3月22日 (五) 14:10 (UTC)
:嗯,我看了Professorjohnas和RiceRice的纠纷。我觉得RiceRice清空自己讨论页是他自己的事。就像我手机短信满了,我选择可以清空,也选择可以备份。(可能恋旧的人倾向于备份)--[[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5:40 (UTC)
[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RiceRice&action=history 其实存档是有的]。--[[Special:用户贡献/221.238.140.166|221.238.140.166]]([[User talk:221.238.140.166|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4:21 (UTC)
: 顺便问一下如果我利用我自己的用户页为其他用户自己删除的user talk内容作存档(按用户分页)会如何呢?<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3年3月22日 (五) 14:27 (UTC)
::有点不礼貌吧。如果是我我会觉得被冒犯。--[[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5:40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color:#EDE275;color:#DB6D00">(!)</span><b>意見</b>真的要查考,頁面歷史所有東西都在。沒理由禁止別人打掃自己家,或指定別人打掃的方法--[[User:nivekin|<span style="color: #808000;">'''Nivekin'''</span>]]※[[User talk:nivekin|<span style="color: #ff00ff;">請留言</span>]] 2013年3月22日 (五) 20:10 (UTC)
**女生喜歡查看男朋友手機通訊記錄,清空的話,會被大興問罪之師,難逃刪除與小三情深對話之嫌。XD--[[User talk:RiceRice|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3月23日 (六) 02:24 (UTC)
***RiceRice貌似很有经验啊。。--[[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9:33 (UTC)
我也赞同这个问题,现在总有这么些维基人喜欢在讨论页乱搞导致页面不正常。--<font face="Microsoft YaHei" style="font-size:20px">[[汉字|中]] [[日本汉字|日]] [[韩国汉字|韩]] [[喃字|越]] '''[[User:中日韩越的汉字|的]]''' [[汉族|汉]] [[文字|字]]</font> 2013年3月23日 (六) 10:27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我認為用戶討論頁不是「自己家」,它更像一個組織的留言板,刪除給人扼殺言論和意見的感覺。它也不是私人的「手機短訊」,因人人都有查閱的權利甚至必要。[[User:Professorjohnas|Professorjohnas]]([[User talk: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2:30 (UTC)
:: 歷史記錄擺著呢,又不是刪除用戶討論頁,沒人剝奪查閱用戶討論頁過往留言的權利……--[[User talk: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3月23日 (六) 12:58 (UTC)
::: 没错,在维基百科只能增加东西,不能彻底删除东西。--<font face="Microsoft YaHei" style="font-size:20px">[[汉字|中]] [[日本汉字|日]] [[韩国汉字|韩]] [[喃字|越]] '''[[User:中日韩越的汉字|的]]''' [[汉族|汉]] [[文字|字]]</font> 2013年3月24日 (日) 00:22 (UTC)

::::用備查的理由禁止用戶決定自己的用戶頁/用戶討論頁該如何整理或編排,是不合理的。就像上面已經提及的,要查記錄每個頁面的編輯歷史都可以查得到過去發生過的事,在維基百科上進行過的任何編輯永遠都不會消失,沒必要強制非得保留在目前的最新畫面上。--[[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3年3月29日 (五) 04:46 (UTC)
:::::删除掉就说明他看过了。只要页面不删除就无妨。而不允许随意提删用户讨论页就是这个目的。--<span style="font-size: 13pt; font-variant:small-caps; font-family:Arial">[[User:Bencmq|Ben]].[[User talk:Bencmq|mq]]</span> 2013年3月31日 (日) 11:07 (UTC)
::::::那把user talk移动到user空间然后交速删呢?<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3年3月31日 (日) 11:27 (UTC)

:??? 必要性?管理員以上的權限可以看刪除歷史。--[[User:石|石]]([[User talk:石|留言]]) 2013年3月31日 (日) 13:47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是刪除自己用戶討論頁可以,刪除別人用戶討論頁不可以[[User:Honmingjun|<span style="color: #007FFF;">'''Honmingjun'''</span>]]--[[User talk:Honmingjun|銘均]] 2013年3月31日 (日) 13:50 (UTC)
==維基用戶是否可對其用戶空間宣告主權==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13年12月9日 (一) 14:42 (UTC)}}

<span id="user_page_sovereignty"></span>
目前方針中我找了很久,只有看到[[Wikipedia:用戶頁#在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和页面的编辑]]談到個別用戶的相關權利如下:

<blockquote class="toccolours " style="float: none; padding: 0.3em 1em; "><div>在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和页面的编辑...维基提供自由的空间给用户,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编辑他们的个人空间。不过空间的所有权还是归维基团体所有:...
其它用户也可以编辑你的空间。... 维基团体的规定,包括[[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不要人身攻击]]也会被使用在用户的空间中,就像它在其它地方一样。...另外,你所有的子页面也会根据[[Wikipedia:删除守则|删除守则]]被删除,一定要根据删除守则的规定来删除内容。请不要随意删除内容。请根据我们的规定来判断内容是否违规。
</div></blockquote>

整體來看,個別用戶在其用户空间的所有权並非絕對、排他、至高無上。所以有幾個問題求澄清:

# 是否有方針賦於個別用戶在其用戶空間的「主權」?
# 是否個別用戶對其用戶空間能有「絕對、排他、至高無上」的權力(政治學上的[[主權]]意涵)?
# 是否宣稱個別用戶有用戶空間的排他性「主權」誤解了方針中的所有權並非個人而是「维基团体所有」的意義,而違反方針中的「其它用户也可以编辑你的空间」?
# 是否宣稱個別用戶有用戶空間的絕對、至高無上「主權」誤解了方針中的用戶空間亦受社群的相關規範,需根据社群的规定来判断内容是否违规,而非個別用戶以其意志行使所謂的「主權」?
--<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11月16日 (六) 00:24 (UTC)
:又是一个没有人蛋疼或者蛋疼的人不够强就不会麻烦的问题。--<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3年11月16日 (六) 13:15 (UTC)
:蛋疼+1。[[Wikipedia_talk:用戶頁#加入 用户不能在用户讨论页删除他人留言]]自己不会去看?PS:貌似我见过的博士都是蛋疼居多……--[[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3年11月16日 (六) 14:14 (UTC)
:蛋蛋的忧伤+1.--<span style="box-shadow:0px 0px 10px Red;font: 15px 微软雅黑">[[用户:coolmanjackey|<span style="background:Red;color:Snow">白开水</span>]]</span> <small>([[User talk:coolmanjackey|打针吃药]] [[Special:Contributions/coolmanjackey|查水表]] </small>)[[File:Smiley.svg|20px|link=]] 2013年11月16日 (六) 14:44 (UTC)
::請以上三位編輯用戶發表言論時,避免使用帶有性別意義(此討論和性別議題無關)的字眼,不管是「蛋疼」還是「卵疼」,這種說法都不如頭疼或心疼來的性別中性一點。若各位選擇繼續用這樣的語言,我只有表達維基討論頁中的性別包括及平等意識要加強。(當然,若以上三位用戶真有[[卵生動物]]類的相關器官並有相關的神經感知痛,而看到本人的發言而產生痛感,在此先說聲道歉,並請各位說明並提點相關發言致疼/傷砉的地方。)--❦<span style="font-size:66%">‽[[User:Hanteng#研究|維基vs百度]]‽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04:01 (UTC)
:::性别中性……是不是以后什么地方都要把“他”换成“他/她”?其实也别蛋疼,能理解意思就够了吧。--<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08:42 (UTC)
:有誰明白他想討論什麼嗎?--[[User:Shoupong|少鵬]]([[User talk:Shoupong|留言]]) 2013年11月16日 (六) 19:03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color:#EDE275;color:#DB6D00">(!)</span><b>意見</b>:目前有爭議的用戶頁都是宣示激烈的政治立場,而非人身攻擊。該部分受到[[维基百科: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這段內容的保障:「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地宣告一次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不論是透過聲明模板、用戶框、類別(用戶框和類別可以共同使用一次)還是普通文字,都不算是『campaign』的『有計劃地進行一系列行為』,不受影響。」因此除非修改指引,否則無解。
::另外,樓主引用條文中「其它用户也可以编辑你的空间」,在實務上是如此:多數用戶應該無法接受用戶頁被他人編輯,除非是系統維護行為。若這是指引的原意,那麼有需要寫得更精準一些。--[[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02:27 (UTC)
:::個人遇到的問題是用戶討論頁面,而非用戶頁面。我想條文中的「其它用户也可以编辑你的空间」包括討論頁面和用戶頁面,而的確實務上是用戶討論頁的「其它用户也可以编辑」的空間大一些。--❦<span style="font-size:66%">‽[[User:Hanteng#研究|維基vs百度]]‽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04:10 (UTC)

::我[[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1/12#User:.E8.93.AE.E5.9C.92.E7.B2.BE.E8.88.8D|提删别人明显作为网志、宣传的用户页]]都被人反驳了,用户页的事情本人是不太想管了,方针这样写谁都有道理,除非明显广告和人身攻击我是不会去提删了。--[[User:脳内補完|<font color="#08C428" face="Mincho">'''脳内&#35036;完'''</font>]]<font color="08C476">。◕‿◕。</font>[[User talk:脳内補完|<span style="color:#007FFF">&#35752;&#35770;</span>]] 2013年11月17日 (日) 03:56 (UTC)
:::另外有些人用户页刚开始写我看是OK的,后来巡查后就慢慢变了味。这种删还是回退我都不清楚。--[[User:脳内補完|<font color="#08C428" face="Mincho">'''脳内&#35036;完'''</font>]]<font color="08C476">。◕‿◕。</font>[[User talk:脳内補完|<span style="color:#007FFF">&#35752;&#35770;</span>]] 2013年11月17日 (日) 03:58 (UTC)
::::個人遇到的問題是用戶討論頁面,而非用戶頁面。我之前個人用戶頁面遭提刪的例子和政治無關,和某特定用戶的「關照」有關,但在此我談的是另一件事,到底一個人可否在其用戶討論頁叫一個人離開?我知道你可以不歡迎某一個人留言並刪刪該人留言,但叫人離開不准留言以申告破壞的方式來宣告「主權」似乎不當而且打敗了主權的定義。(若有主權趕人為什麼還要請管理員用封禁權去趕人?)--❦<span style="font-size:66%">‽[[User:Hanteng#研究|維基vs百度]]‽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04:10 (UTC)

實際案例及問題,一用戶可否對另一用戶說:「我身為討論頁主人要你離開討論頁,你還硬要在我討論頁亂,離開,在亂我討論頁我就提報破壞」?而所謂的「亂」指的是tb模板的通知訊息[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Znppo&offset=201311140946&limit=4&action=history]。事後該用戶使用「主權」兩字來解釋其行為的正當性。--❦<span style="font-size:66%">‽[[User:Hanteng#研究|維基vs百度]]‽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03:54 (UTC)
:再举一个例子[[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3年9月#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頁]]也是有人蛋疼但是不了了之的情况。如果是好辩的人参与那次讨论的话……--<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08:46 (UTC)
::不是修改方針才能拿來這裡討論嗎?以上各位的討論,我看不出來哪裡需要修改方針,說不定只是各位對於方針見解不同罷了,故有此疑問而討論,那麼建議各位將這討論移到[[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User:Shoupong|少鵬]]([[User talk:Shoupong|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12:50 (UTC)
::大哥,你饶了我吧,都因为你的举例,又有人蛋疼要提删我的用户页了。爱管闲事也要有个限度啊。——[[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04 (UTC)
::提删者趁我不能上Https,不能翻墙,翻墙也编辑不了的机会提删,真是用心险恶,恶心透顶!——[[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08 (UTC)
:::樓上這位是確定對我說話嗎?怎麼你我之間的話連不上來?我有看沒有懂。--[[User:Shoupong|少鵬]]([[User talk:Shoupong|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12 (UTC)
::::我对朝鲜的轮子说的,不是你。——[[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11月19日 (二) 05:17 (UTC)
:::额。本来是想说你的用户讨论页的,没想到你的用户页的情况更那个……被墙了建议你找个能翻墙的帮你复制或者申请IP豁免吧。也对造成的偏题的麻烦表示歉意。--<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1:31 (UTC)
::::宇文兄不试试[[user:LNDDYL/The hosts file for Wikimedia projects|hosts文件]]吗?一劳永逸--[[User:脳内補完|<font color="#08C428" face="Mincho">'''脳内&#35036;完'''</font>]]<font color="08C476">。◕‿◕。</font>[[User talk:脳内補完|<span style="color:#007FFF">&#35752;&#35770;</span>]] 2013年11月19日 (二) 08:30 (UTC)
:::::谢谢!果真好用!——[[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3年11月19日 (二) 14:26 (UTC)

好了,我找到答案了,己有前例如[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用户贡献/Luthefirst 此],「明示拒绝其他用户留言联系」是不被允許的。此討論串算有了解答,可以存檔了。--❦<span style="font-size:66%">‽[[User:Hanteng#研究|維基vs百度]]‽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10:25 (UTC)
:您找到的證據是一次操作, 而合理的證據應是方針或指引. 不過我不反對討論串存檔 :p [[User_talk:Bluedeck|<span style="-webkit-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font-family:Centaur;font-size:small;border-radius:999px;background:#39f;padding:0 50px;color:#fff" title="Reply">Bluedeck</span>]] 2013年11月29日 (五) 01:16 (UTC)
::的確, Bluedeck 說的沒錯,最好的合理證據是方針或指引,我應該更精確的說,按照管理員[[User:Jimmy xu wrk]]於2013年5月16日封禁[[User:Luthefirst]]的前例,「解封后依然明示拒绝其他用户留言联系」導致該用戶被永久封禁。--❦<span style="font-size:66%">‽[[User:Hanteng#研究|維基vs百度]]‽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 2013年11月29日 (五) 03:19 (UTC)
== 对未经允许,自授“維基助理編輯”“維基編輯專家”者是否有相应处理措施==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14年5月3日 (六) 14:42 (UTC)}}

刚才在查看[[User:Yzyzyz1979]]与[[User:Tencent550555487]]的编辑记录时,惊讶的发现[[User:Yzyzyz1979]]是“維基編輯專家”……不过是自授的……

不知道对未经允许,自授“維基助理編輯”、“維基編輯專家”者是否有相应处理措施?--[[User:DukeAnt|DukeAnt]]([[User talk:DukeAnt|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13:13 (UTC)
:或可以考慮以「在頁面加入不當玩笑」處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13:25 (UTC)

在编辑个人页面前,已经咨询 管理员南瓜(yinanzhou)等,个人页面如何编辑、如何授权、如何争取荣誉;根据答复,可以自己编辑、自由填写和使用标签; 如果使用了不当标签,会有管理员帮助移除。 如今的wiki 已经是高中生、大学生的天下了么? 动辄就要讨论会 其他用户进行处罚??--[[User:Yzyzyz1979|Yzyzyz1979]]([[User talk:Yzyzyz1979|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14:04 (UTC)
:所以你連誰是真管理員也沒分清是吧。即使你真是1979年出生,這也不成為你指責比你小的人的理由。--[[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14:46 (UTC)
::zhxy说的也不是处罚。只是wiki荣誉对我们大多人来讲是比较认真的,就算是出于尊重也应该遵守规则。[[User_talk:Bluedeck|<span style="-webkit-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font-family:Centaur;font-size:small;border-radius:999px;background:#39f;padding:0 50px;color:#fff" lang="en" title="Reply">Bluedeck</span>]] 2014年4月8日 (二) 14:59 (UTC)

申请荣誉的正式途径是[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7%B6%AD%E5%9F%BA%E6%A6%AE%E8%AD%BD/%E7%94%B3%E8%AB%8B%E8%88%87%E8%AE%8A%E6%9B%B4 这个]。[[User_talk:Bluedeck|<span style="-webkit-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font-family:Centaur;font-size:small;border-radius:999px;background:#39f;padding:0 50px;color:#fff" lang="en" title="Reply">Bluedeck</span>]] 2014年4月8日 (二) 15:03 (UTC)

::[[User:Yzyzyz1979]],請不要反覆作試探管理員,[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Yzyzyz1979&diff=30950139&oldid=30941838][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Yzyzyz1979&diff=30951235&oldid=30950819]。--[[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14年4月9日 (三) 14:12 (UTC)
:: [[User:Outlookxp]], 我不用反复试探你, 我早就知道了,你是对人不对内容的。 Category:维基站务专家(AdminProfessional) Category:維基技術專家 根本没有你所谓的“請點選內容就可知道”!! 你跟踪的只是新手wikier;你通过取笑笨拙、无知的新手取乐,以显示你做为管理员的权威、和超强无限的知识。 我不知道这样的统治欲,是否真的让你快乐。 但是, 你敢像[[Bluedeck]] 直接告诉新手,有哪些漂亮的标签,是可以提供他们使用装饰自己的页面,这些标签怎么用? 哪些标签需要贡献和任务目标申请,对于新手适合先做哪些以争取进阶和荣誉贡献。 除了指责新人的无知。
:::表示看不懂楼上在说什么……是中文么?--[[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4年4月9日 (三) 14:36 (UTC)

真心觉得 Bluedeck 管理员很好; 他指导新人,是怎么回事,在哪里看,怎么改进。 而不像一些【权威的管理员】,一味指责【新手】什么都不会, 总是犯错误。我还以为“(是否是管理员)不应该有什么大不了的。”吉米·威尔士 --是真的,我太天真了。希望有更多管理员,帮助新人学习、给予指导; 而不是指责他错了,也没有明显指引和帮助。--[[User:Yzyzyz1979|Yzyzyz1979]]([[User talk:Yzyzyz1979|留言]]) 2014年4月9日 (三) 15:26 (UTC)
::@[[User:Yzyzyz1979|Yzyzyz1979]]:哪來的'''[[USER:yinanzhou|yinanzhou]]''',你睡太久喔,要是你指'''[[USER:Eland_Zhou|Eland_Zhou]]''',他只是巡查+回退,哪來的管理員之論?且可以自己编辑、自由填写和使用荣誉标签,那申請是幹啥的?[[User:Outlookxp|Outlookxp]]提出的那兩次編輯分明你亂搞,還可以正義言詞說管理員有問題,每個管理員都有不同的性格,且沒有任何方針強制要求要去指導新人,像[[USER:Bluedeck|Bluedeck]]去教導新人當然很好,但這是自願的,不能怪不教新手的管理員,而要感謝教新手的管理員,當然,也希望今後管理員在處裡事件可隨手附上方針連結,可供查證'''''(在執行封禁前,管理員必須確認該用戶已明白(或已被告知)相關的方針和指引(警告是其中一個方式),並已給予足夠時間讓他停止不當的行為''''',當初我剛進中維就曾被管理員違反上述方針封禁,現在我了解很多方針之後,也可以去教導新手,造福更多維基人[[User:Archer0630|<span style="padding:1px;border:2px solid #FFD700;background:black;color:#FFD700;">♠小威♥</span>]]·[[User talk:Archer0630|<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border:solid 1px;font:9px Verdana,Arial;color:#FF00FF">'''★來杯咖啡★'''</span>]] 2014年4月12日 (六) 02:59 (UTC)

首先,我同意@[[User:Archer0630|Archer0630]]的意见。维基百科上的一切都是自愿的,就算是管理员,也没有义务(只有权限)执行管理职能(可以参加[[WP:管理员]])。管理员的事务里也不包括指导其他人。其次,对于挂可能引起混淆的用户框(例如不是管理员的挂管理员框),目前的[[WP:用户页|用户页方针]]并没有规定,但是我认为挂上与自己身份不符的用户框或者标签是不恰当的,可能对维基百科造成扰乱。--[[User:Eland Zhou|南瓜]]([[User talk:Eland Zhou|留言]]<nowiki>|</nowiki>[[Special:用户贡献/Eland Zhou|贡献]]) 2014年4月12日 (六) 05:45 (UTC)

:看你這樣說,性急的我又想來改方針了=A=...想起AddisWang在前一篇念了我跳太快,所以先來取得共識吧OwO [[Wikipedia:用户页#.E6.88.91.E7.9A.84.E7.94.A8.E6.88.B7.E9.A1.B5.E4.B8.8A.E4.B8.8D.E5.8F.AF.E4.BB.A5.E6.94.BE.E4.BB.80.E4.B9.88.E5.86.85.E5.AE.B9.EF.BC.9F|WP: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中,增加'''榮譽標籤'''以及'''權限標籤''',大家覺得如何?[[User:Archer0630|<span style="padding:1px;border:2px solid #FFD700;background:black;color:#FFD700;">♠小威♥</span>]]·[[User talk:Archer0630|<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border:solid 1px;font:9px Verdana,Arial;color:#FF00FF">'''★來杯咖啡★'''</span>]] 2014年4月12日 (六) 10:48 (UTC)

::我不反对. 那样就挂在这里7天没人反对的话更新吧. 多一些地方有指导, 就少一些无心的犯错. 另外1979君还提到荣誉模板的模板文档也没提到不能乱加. 这个地方也写上? [[User_talk:Bluedeck|<span style="-webkit-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font-family:Centaur;font-size:small;border-radius:999px;background:#39f;padding:0 50px;color:#fff" lang="en" title="Reply">Bluedeck</span>]] 2014年4月13日 (日) 08:40 (UTC)

這種東西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應該是常識,沒能力怎麼好意思自掛模板?別人看到就拿掉就行了。我不贊成什麼都列出文字規章。--[[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4年4月13日 (日) 16:20 (UTC)

:這是常識,但就是有人因為沒規定就會去鑽漏洞阿...[[User:Archer0630|<span style="padding:1px;border:2px solid #FFD700;background:black;color:#FFD700;">♠小威♥</span>]]·[[User talk:Archer0630|<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border:solid 1px;font:9px Verdana,Arial;color:#FF00FF">'''★來杯咖啡★'''</span>]] 2014年4月14日 (一) 09:26 (UTC)
:Done[[User:Archer0630|<span style="padding:1px;border:2px solid #FFD700;background:black;color:#FFD700;">♠小威♥</span>]]·[[User talk:Archer0630|<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border:solid 1px;font:9px Verdana,Arial;color:#FF00FF">'''★來杯咖啡★'''</span>]] 2014年4月23日 (三) 10:11 (UTC)
== 动议建立 禁止用户删除自己用户讨论页留言 的方针 ==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14年5月19日 (一) 14:42 (UTC)}}

如题。因为很多情况下用来查证一个用户诸如侵犯版权、条目速删次数等的“不良记录”<small>用词可能略有不当,但是就是那个意思</small>都是依赖用户讨论页中巡查员给用户的留言警告多少来判断的。有一些用户在巡查员进行第一次警告的时候会删掉巡查员的留言,这样就造成了“用户没被警告”的假象。由于未充分警告不能封禁的方针影响,很容易会使得一些破坏者不被容易地封禁。再如:我经常看见有一些用户反反复复创建已经被删除的页面。这样的话一般他们的讨论页中就会留下多个快速删除警告,并且从快速删除警告当中的被警告的标题都相同,这样的话就能够判断出这个用户经常创建相同的条目并且可以被封禁。但是在查看过滤器的过程中有时看到一个用户完全清空自己的讨论页,不利于管理。

因此动议 '''禁止用户删除自己用户讨论页留言'''。包括将自己用户页中有关自己的存废讨论通知、快速删除通知等类似负面内容单独提出来另放在另外一个页面存档而不是按照日期统一存档的行为。--[[User:Techyan|Techyan]]([[User talk:Techyan|留言]]) 2014年4月30日 (三) 14:32 (UTC)
:以前讨论过,结论是不予干涉。我很想给你具体的讨论链接,可惜这会儿找不到。--[[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4月30日 (三) 19:50 (UTC)
::我也记得不予干涉. 实际上看历史就行了, TW编辑摘要写的很好. 看别人的CSD日志也行, 虽然会很麻烦(连入页面用好了是个利器). [[User_talk:Bluedeck|<span style="-webkit-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font-family:Centaur;font-size:small;border-radius:999px;background:#39f;padding:0 4em;color:#fff" lang="en" title="Reply">Bluedeck</span>]] 2014年5月1日 (四) 09:31 (UTC)
::去年的討論就在[[:Wikipedia talk:用戶頁#建議制訂指引以禁止用戶清空討論頁]]、[[: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5月#关于用户讨论页与用户签名的问题]]。--[[User:Mewaqua|Mewaqua]]([[User talk:Mewaqua|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15:02 (UTC)
据我所知,所有用户讨论页的内容均与条目页面等一样,以CC-BY-SA-3.0和GFDL协议释出,因此除非涉及不当内容,否则任何人无权提删。所以整页用户页提删的理由必须很充分。但是涉及个别段落,似乎又应该有给予用户自己决定权利的可能。--[[Special:用户贡献/116.20.36.16|116.20.36.16]]([[User talk:116.20.36.16|留言]]) 2014年5月3日 (六) 13:54 (UTC)
:就算是CC和GFDL,删除后所有的记录实际上不还是会保存吗?表面上经过存废讨论和CSD的页面实际上不也只是“表面上”删除了吗?管理员想看不还是能看吗?我们理解的“删除”不一样吧。--[[User:Techyan|Techyan]]([[User talk:Techyan|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13:36 (UTC)
::说的对。实际上修订版可以问管理员要(不侵权不侵犯隐私的才能给)。顺便吐槽一下不要为了节约服务器资源而删除页面或段落,没用,只能越弄越多。[[User_talk:Bluedeck|<span style="-webkit-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font-family:Centaur;font-size:small;border-radius:999px;background:#39f;padding:0 4em;color:#fff" lang="en" title="Reply">Bluedeck</span>]] 2014年5月9日 (五) 14:15 (UTC)
== 關於用戶頁的政策是否太鬆? ==
{{movedfrom|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注意}}:關於此問題,在下已發起名爲[[WP:投票/關於用戶頁的內容|投票/關於用戶頁的內容]]的投票,歡迎各位移步發表見解。在此也可做進一步討論。--<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14:49 (UTC)
在下竊以為用戶頁可以宣傳自己的意識形態,看法等。但是一部分用戶的用戶頁含有誹謗或不雅之用詞,而現在卻不予處理。舉例來說{{ping|蘇州宇文宙武}},{{ping|Gbcat}},{{ping|Jackac}}三位的用戶頁均出現類似問題(注意:在下並無針對之意,只是舉出最近看到而且印象較深刻之例,類似例子並不少見。另外感謝{{ping|jsjsjs1111}}的提醒,在此加入Jackac之名)。在下認為,用戶頁不應該出現含有誹謗或不雅之用詞或針對任何國家/地區/個人之攻擊,或明顯與方針,禮儀背道而馳的話語。如有,應做提刪處理或強制干預。--<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4日 (四) 15:03 (UTC)
:这个讨论可以快速关闭保存了,之前已经说过无数遍了。提删是吗?悉听尊便,又不是没有提过,有意思吗?——[[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4月24日 (四) 15:23 (UTC)
::如果以前的討論曾有過社群共識允許在用戶頁上保留這類內容,那麼請提供這一討論的存檔。如果尚未有共識,那麼人們每次提出,就必須每次正面回應,而不是因為自己的做法受到質疑而單方面終止社群的討論。去年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3年9月#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頁]]曾發起過類似的討論,但迴響不佳。蘇州宇文宙武的態度一直非常強硬,而且我也被誣告為騷擾者,所以討論無法理智平和地進行。由於他的用戶頁沒有大幅改變,所以我在去年討論中的質疑點今天還是成立的。最大的問題,是該用戶頁對某一政治立場的多次重複和對另一政治立場的多次攻擊,完全與維基百科無關,而且對多方合作具有負面的效果。至於Gbcat的用戶頁,除了政治宣告佔據很大的空間之外,其實許多宣告是針對維基百科站務的,例如在維基上使用「中國大陸」一詞,警告不要繁簡破壞等等。我認為後者沒有前者嚴重,但兩者均需某程度上縮減政治宣告的篇幅。我認為蘇州宇文宙武和Gbcat應該為維基百科的運行著想,多多考慮「尊重他人是建設這部百科全書的有效合作關鍵」。在此重申,我並不在乎這些政治宣告的實際立場,也不介意少量宣告內容,希望大家針對方針指引,站在維基百科社群的角度以事論事。<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4月24日 (四) 16:41 (UTC)
:::要提删请明说,不用加上冠冕堂皇的理由,没有人强制你看我的用户页。至于我的态度为何强硬,你提供的链接上白纸黑字写着,到底是谁先态度强硬的,到底是谁先没有做到“理智平和地”讨论的,我相信大家都看着,你本人也对此回应“我意识到我的言语会使一些人不舒服”、“我的语气强硬”云云,我就不过多评论了。建议有空多写条目,而不是搞一些没有意义的讨论。'''提删请依照程序,谢谢,不再回复。'''——[[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4月25日 (五) 03:50 (UTC)
::::{{ping|蘇州宇文宙武}}:這並非無意義之討論。而且在下竊以為部分用戶不負責任的對此的放任不管甚至放縱似乎使閣下違反方針和禮儀變得更加「有底氣」了。違反方針的是用戶頁還是條目,都應該做出處理,維護方針不受破壞,這才是意義所在--<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05:01 (UTC)
:::::我有没有违反方针不是你一个人或者一小部分人说了算,若你认为我违反了大可以再来一次提删,又不是没试过,我想结果足以说明社群的共识是什么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4月25日 (五) 05:04 (UTC)
:根据[[Wikipedia:用戶頁]],用户不能不能进一步重复、解释他们的观点,不能放置过多的个人信息(比两页还多)。我觉得至少他们的用户页没有解释观点,观点宣告部分也不长。我建议不予干涉。--[[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4月24日 (四) 19:36 (UTC)
:请勿双重标准,如[[User:Jackac]]。至于某些管理员的用户页我就不说了--[[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4年4月25日 (五) 03:29 (UTC)
**並非雙重標準。只是在下沒有發現這種用戶頁而已。其本質是一樣的,也同樣需要干涉。而Gb的用戶頁中明確表明其拒絕與社群協商之態度,這難道沒有違反方針?宣傳意識形態沒問題,但是不應該出現攻擊性言論或不雅用詞,以及誹謗。--<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04:55 (UTC)
:方针不是死的,(除了五大支柱,因为这是社群必须认同并无容置疑的)有些方针过于严谨反而无人愿意遵守,共识更是重要,如果社群认同这种行为,就算有所背离也不算有问题,苏的用户页提删这么多次没通过就说明社群的共识。诽谤是个人主观而已(就像粗口是否具有攻击性也因语境来确定),除非行为严重影响社群的编写工作,社群就有需要指点和纠正。明显地多次讨论社群并不反对这种行为,也就就此罢了。
::PS.题外,避免麻烦,我觉得门面没标要贴这么多标语,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免得落人话柄,移进子页可能会好一些。——[[user_talk:cwek|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25日 (五) 05:19 (UTC)
**维基百科所谓的言论自由被你们吃了?--[[User:Fxqf|Fxqf]]([[User talk:Fxqf|留言]]) 2014年4月25日 (五) 05:51 (UTC)
:::據我所知這一議題的討論只有兩次:這次以及我上面所鏈接的去年的討論。討論的情況倒像是「僵持不下」,而不是「達成共識」,因為除了當事人以外,似乎沒有人以肯定的語氣支持這類內容放在用戶頁上。方針和指引是維基社群對於公認的行為準則的一種總結,一旦社群真的達成共識,那麼該共識必須在方針指引中表現出來,明確寫明允許哪一類政治、信仰宣告,以及程度限度為何,使得以後有人再發起這類討論時,可以即刻以方針示之。目前的方針可能含糊,導致包括我在內的一些人認為這些用戶的用戶頁不符合規定,所以才發起討論。Jackac的用戶頁道理一樣受到同一個方針的約束,與他所宣告的觀點無關,在此絕無雙重標準。

:::以上所說到的「足以说明社群的共识」我覺得只是沒有人敢碰這個燙手山芋而已。在中文維基上最大的問題,相信就是政治衝突阻礙理性合作了。此問題正落在政治範疇底下,為敏感議題。但正因為它是最大的難題之一,關乎到中文維基計劃發展的健康,所以越燙就越需要去碰,要把它扳開來好好解決了。

:::{{ping|蘇州宇文宙武}}:如果我建議你把用戶頁最頂部份縮小(例如把國旗、國徽改為thumb大小),宣告內容是否縮減你來決定,讓頁面其餘有關維基百科站務的內容得以容易看見,你會同意嗎?<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4月25日 (五) 06:24 (UTC)
::::我在上面怎么说的你没看见吗?(为此我已经加粗了)还要我重复?——[[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4月25日 (五) 06:31 (UTC)
:::::{{ping|蘇州宇文宙武}}用不着把国旗、国徽改小,他们要提删就提删吧,我给你投票保留票,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被删了。{{笑}}--[[User:Fxqf|Fxqf]]([[User talk:Fxqf|留言]]) 2014年4月25日 (五) 09:37 (UTC)
::::::{{ping|Fxqf}}谢谢!我是不会向这种无理要求让步的,而且我打算把国旗国徽改得更大,就像上面不检讨自己反而揪着我不放的某人那样。——[[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4月25日 (五) 10:09 (UTC)
:::::::{{ping|蘇州宇文宙武}},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举的两个例子都是大陆的?--[[User:Fxqf|Fxqf]]([[User talk:Fxqf|留言]]) 2014年4月25日 (五) 10:23 (UTC)
::::::::很正常,我那一堆用户框还有人觉得碍眼呢。更别提那首让某些人“将首垂”的诗了。[[User:Erquanmen|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User talk:Erquanmen|留言]]) 2014年4月25日 (五) 13:43 (UTC)
:::还好吧。那些感叹号的语句有些擦边球。其实我倒是认为应该清理一下现在的用户巴别模板才倒是真的,把与维基百科编辑无关的巴别模板删除或移动到用户页--[[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14年4月25日 (五) 06:52 (UTC)
:::反正目前方針就是這樣定阿,他每個宣言都沒重複也是真的,要是認為哪裡還有要改的那就具體提出要怎改吧...最近這段落我都改了一些東西了。[[User:Archer0630|<span style="padding:1px;border:2px solid #FFD700;background:black;color:#FFD700;">♠小威♥</span>]]·[[User talk:Archer0630|<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border:solid 1px;font:9px Verdana,Arial;color:#FF00FF">'''★來杯咖啡★'''</span>]] 2014年4月25日 (五) 10:28 (UTC)
:觉得刺眼就别老进去看,不要跟自己过不去。--[[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4年4月25日 (五) 11:03 (UTC)
:{{ping|Fxqf|Fxqf}},{{ping|蘇州宇文宙武}},二位仁兄理解錯了。在下'''並無阻止各位編輯在用戶頁宣傳意識形態或觀點的意思''',也並非要求蘇等人'''改小國旗國徽''',而只是要求其'''刪除不雅用詞,不要出現對任何個人/團體之攻擊''',此要求過分否?而蘇等人則動不動拿意識形態說事,轉移大家的視野,曲解在下的本意,試問,孰對孰錯?還請各位三思--<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13:07 (UTC)
::{{block|此方针虽未指明针对支持中国用户,但是有借此审查一些爱国用户用户页的嫌疑。为了避嫌,希望在提议的方针中加入将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容,以及批评美分、轮子、台独、藏独、疆独、港独、六四的内容设为例外的条款。这个方针很有必要,一些台湾用户宣传自己观点的页面简直太不照顾我的感情了。}}--[[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14:39 (UTC)
*閣下是在說反話麼。。。。--<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5:35 (UTC)
:{{ping|Fxqf}},{{ping|jsjsjs1111}}:已經加入了另一例以避嫌。另外,在下並非雙重標準。在下認爲User:東方之鯤的用戶頁就沒有違反標準。相反的,部分來自{{ROC}}(臺灣)的用戶的用戶頁在下認爲也不達標。'''只是短期內沒有遇到罷了'''。'''並非是針對支持某一觀點之用戶'''。--<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13: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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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婆祖籍蘇州府,也就關心一下這個名字帶「蘇州」的維基人吧。
:*在現實世界,如果不知道作者是誰、作者的背景,你會就這樣放心買一本金融書籍嗎?但維基是'''網上多人協作''',你不能親自向某編輯提意見,又難以知道其學歷背景,換句話維基編輯是不太accountable的。站在維基讀者的立場,我倒樂意看見更多像[[User:蘇州宇文宙武|蘇州宇文宙武]]一樣的用戶頁。如果讀者在編輯的用戶頁找到他的立場宣告,難道不是有助讀者判斷他所貢獻條目的質量嗎?
::*例:(不好意思害{{ping|蘇州宇文宙武|p= }}躺槍)如果有讀者看見條目有「毛澤東是1893年12月26日出生的人裡面最偉大的一個」字眼,一查之下發現是蘇州宇文宙武編輯的,又發現他的用戶頁有「支持毛澤東思想」的宣告,那就明白這一定是「地域中心偏見」。
::*例:(不好意思害{{ping|Shizhao|p= }}躺槍)如果有「文科女」讀者見到Shizhao在[[科學教育|初中科學教育]]加上「溶液化學」,她會想「打錯字了,是容易化學」,但查一下Shizhao的用戶頁,發現他宣告「中國貪官都唸化學!不唸化學你沒資格當土豪!」 (按:並非真實),這位文科女就會想「Shizhao是化學系出身耶,原來還真有『溶液化學』這貨...化學真他媽不容易」。
:*二,據[[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可以放些什么内容?|WP:用户页上可以放什么]]:「一個好的開始是增加一些關於您的信息,包括...您專長和興趣的領域的信息,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我認為其用戶頁雖然擦邊球,但也達到了上述目的。
:*三,伽利略巨著《[[關於托勒密和哥白尼兩大世界體系的對話|托勒密和哥白尼對話]]》把日常生活的歪理包裝成像[[教宗]]的口吻,大打擦邊球,令天主教的[[地心說|地'''球'''中心說]]出糗;就改變社會觀念而言,個人認為打擦邊'''球'''的文章 和 露兩'''球'''的[http://fullcomment.nationalpost.com/2013/04/11/matt-gurney-how-vladimir-putin-beat-femen/ 普京裸體示威]同樣重要。
:*以上:[[User:Lovewhatyoudo|Lovewhatyoudo]] ([[User_talk:Lovewhatyoudo|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5日 (五) 14:07 (UTC)<!---
--->

很希望大家冷靜一點,平和地說事。其實從頭到尾沒有人說要把蘇州的用戶頁提請刪除,而是希望有一些更符合維基理念的小改動。一切試圖把這一議題渲染為意識形態衝突或偏見的言論都是混淆視聽和不正確的,因為包括我在內的提出質疑的人都已經明確聲明,而且也舉出了另外的例子。維基理念強調共識,所以彼此都要作出讓步。妥協點應該是,維基社群容許適當、不重複的政治宣告,不允許攻擊性、侮辱性言論,且佔據用戶頁的篇幅須有限制;而用戶則得以在用戶頁上充分表示自己的身份、信仰,同時不阻礙用戶頁最主要的功用——讓其他維基人了解此人在維基百科站務上的身份和工作。

原來Panzer VI-IV的質疑與我的質疑不盡相同。他所針對的,是帶攻擊性的語句;我所針對的,是整個政治宣告篇幅和激昂的語調。請在[[Wikipedia:投票/關於用戶頁的內容]]上表達你的意見。<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4月25日 (五) 16:37 (UTC)

===投票动议===
要解決這一問題,決不可速速展開投票。投票需要有正規程序,雖然[[WP:投票]]好像不是方針,但其內容是中文維基唯一可以作為參考的投票程序,我建議大家遵守。我雖同意投票的初衷,但之所以沒有實際投票,是因為在投票開始前,連我都沒有先閱讀過投票內容,投票事項中還有幾處不完善的地方。我會先把[[Wikipedia:投票/關於用戶頁的內容]]當作無效投票,在完全走過以下程序之後,再展開新的、非草率的、正規的投票:
:#在此討論採集意見,是否應該投票。
:#如果多數人贊成投票,則開始起草投票頁面,合作寫成須增補的方針指引內容。
:#大家認為投票事項制定完畢時,在公告欄公示5天。
:#這5天內,只可提供意見,不可開始投票,此時投票細節仍可適當修改。
:#公示期過後,開始投票,為時3星期,若票數相當,可延長1星期。
既然大家想改變方針指引,就要按照合理公平的規程辦事。缺乏正規程序的做法反而會削弱動議一方的說服力。現在請從第1點開始。<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4月26日 (六) 05:32 (UTC)
:{{意见}}:如果你认为该投票无效,请去关闭该投票,再来讨论这个问题不迟,否则我看不到你的诚意。——[[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4月26日 (六) 05:58 (UTC)
:{{支持}}:{{ping|Yinweichen}}不妨先關閉在下莽撞的投票。雖然道理現在確實在我們這邊,穌只不過是在鑽空子罷了。反正他用戶頁那些內容早晚是要改的。再讓它們多留幾週也沒什麼。--<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06:02 (UTC)
::{{ping|Panzer VI-IV}}承认自己莽撞就应该自己关闭而不是让别人代劳。另外,少年你太过于自信了,居然连大势也看不清楚。——[[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4月26日 (六) 06:15 (UTC)
:::{{ping|蘇州宇文宙武}}:閣下的說話方式真是與CPC太像了。'''什麼是社群的意見不是你說了算的'''。誰一直在鑽空子,一直在找理由迴避,所有用戶都是看得清楚的。--<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06:37 (UTC)
::投票不是我所發起的,但既然發起人也同意關閉投票,我這就去處理。另外注意,這一討論並非針對蘇州,而是對一切篇幅過大或語調過激的用戶頁,是對現有方針指引的增補。<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4月26日 (六) 06:19 (UTC)
:::{{注意}}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頁多次曾被提刪,但因大量保留票而無法通過。--[[User:Temp3600|Temp3600]]([[User talk:Temp3600|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08:46 (UTC)
:无效投票!这是针对个别维基人的'''政治审查'''。联系到最近社群、讨论页里反复出现的“留学生特务论”、“五毛论”等论调,不能不让人怀疑这是专门针对大陆维基人的有目的的系列行为,再往下发展大概就要围剿大陆维基人、发起麦卡锡运动了!--[[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08:56 (UTC)
*{{ping|MtBell}}麻煩不要無限上崗。我曾經說過,對於{{ROC}}(台灣)的部分用戶之用戶頁也要進行修正,從無針對某一地區之意。說一句'''可能違反方針和禮儀的話'''(如不合適在下會自行刪除):一部分大陸人在WP上動不動就說自己被迫害,在現實中卻是祥林嫂,有意思嗎?而且這與政治迫害有關?只是作合理規範罷了,並沒有不讓人宣傳自己的看法。具體請參看前面的加粗字體。還請閣下冷靜思考,拋開意識形態的問題--<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09:36 (UTC)
*又及,在下也居住在大陸。--<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09:36 (UTC)
**你人在大陆,屁股不在。呵呵。这个投票就是意识形态之争,在下奉陪到底。--[[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0:02 (UTC)
**1.修正語言錯誤。「屁股」應該是指身體而不是心理。由此可看出閣下中文水平欠佳。
2.我不是讓用戶不表達觀點,是希望大家能'''文明地'''表達看法。閣下就認為是迫害了?此言差矣。希望閣下不要斷章取義,無限上綱。--<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0:28 (UTC)
***这么说阁下的精神和身体分裂了。我对之前高估了阁下的精神状态表示道歉。--[[User_talk:MtBell|Gilgalad]]
****請問{{Ping|Panzer VI-IV}}是否能多舉幾來自香港、台灣、大陸的用戶的用戶頁不當例子?[[User:Lovewhatyoudo|Lovewhatyoudo]] ([[User_talk:Lovewhatyoudo|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6日 (六) 11:03 (UTC)
*****{{ping|Lovewhatyoudo}}我能怎麼找呢?舉的例子都是偶然碰到的或別人指出的。兩邊都舉了例子:中華民國(臺灣)舉了個[[User:Jackac]],而大陸則舉了一個蘇州。--<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1:27 (UTC)
******{{ping|MtBell}}閣下明顯沒有明白我的意思。屁股一般指代人實際上所在位置。例句:“你屁股還坐在這,心早已飛到X地去了。”人在屁股不在是個自相矛盾的句子。在下發現,閣下的中文水平真的不是一般的差。建議閣下多買幾本中文語法書或者教材看一下,免得以後被人取笑。--<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1:25 (UTC)
********人在这边,屁股却一厢情愿坐另一边还感觉良好的民国粉,在维基还少吗?阁下与其关心别人的用户页挑起用户间的对立,倒不如多花些力气写几个GA/FA条目才是正经。--[[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2:49 (UTC)
*维基用户来自五湖四海,这么多人有不同的立场,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维基的中立正是在不同立场之间的碰撞和平衡之中实现的。如果个别用户真正能理解这一点,就不会对其他用户在自己的用户页上宣示政治倾向大呼小叫以至欲除之而后快。如果个别用户不能接受其他用户的立场,请在遵守维基五大支柱政策的前提下,在条目编辑讨论的过程里实现观点的交锋。针对别人的用户页做文章,就显得低下了。--[[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3:09 (UTC)
**{{回應}}:{{ping|MtBell}}閣下似乎仍然沒有注意到在下所說:“應該'''允許文明地'''宣示其觀點”。閣下和穌看來都有一樣的問題,所以立場接近似乎也很正常啊。--<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I love シャナ]]</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3:37 (UTC)
***苏州的用户页哪里不文明?你就是看不惯他的政治倾向而已。在自己的用户页怎么表达观点是用户的私事,无论如何都比你把“光復大陸”之类的政治观点塞在签名档里在社群的公共空间到处宣示文明得多。不过请放心,我就是闲的蛋疼也不会为你的签名去搞什么投票浪费社群精力。最后再次忠告阁下多写点优良特色条目,为以后自夸语文水平的时候增加点说服力。--[[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3:53 (UTC)
***{{ping|MtBell}}比如說其用戶頁中倭奴當局,鼻屎小國什麼的,真是太文明了。另一位用戶「必须得用硬碰硬来」違反方針。而RoCTW那個完全無法直視,簽名有什麼問題?只是連往一個條目而已。在下只是想像大中華地區的兩種知名戰車之對戰罷了。至於宣傳政見什麼的,完全是閣下在胡思亂想,無中生有而已。--<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5:29 (UTC)
**{{ping|Panzer_VI-IV}},{{建议}},马上关闭那个所谓[[维基百科:投票/关于用户页的内容]]的投票,''投票期限:2014年(民国103年)4月25日22时10分-5月25日22时10分。为期30日。''包含民国纪年,不符合中立原则,维基百科还有其他地区用户,直接在正式投票期限里使用民国纪年,是不合规范的,也是对其他地区用户的不尊重。--[[User:Fxqf|Fxqf]]([[User talk:Fxqf|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13:39 (UTC)
***{{补充}}{{ping|Panzer_VI-IV}},你签名用什么纪年我不管,但请别在正式投票页面使用。--[[User:Fxqf|Fxqf]]([[User talk:Fxqf|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13:41 (UTC)
***赞成。应当立刻关闭。--[[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3:53 (UTC)
****該投票已經由鋼琴小子關閉。— [[User:Lssrn45|<span style="color: #000;">lssrn45</span>]] &#124; [[User talk:Lssrn45|<span style="color: #000;">talk</span>]] 2014年4月26日 (六) 13:55 (UTC)
****{{回应}}[[User:Fxqf|Fxqf]]与[[User:MtBell|Gilgalad]]二位,那个无效投票由于不符合程序已经关闭,现在讨论的是要不要重开类似投票。——[[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4月26日 (六) 13:57 (UTC)
*****感谢告知。完全没有必要再开投票。只要不违反维基方针,用户在个人页面有自由表达政治观点的权利。--[[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4:03 (UTC)
UTC)
******1.在下標注過公曆的情況下,再括號裡加一個民國紀年不是問題。
2.我沒有不允許表達,是希望文明的表達。--<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4:16 (UTC)

請不要把這次討論渲染成意識形態之爭,這明顯與事實不符。提出質疑的人從沒有看不慣任何人所表達的政治信仰,而是對一些特別響亮的宣告是否阻礙了維基百科合作的精神提出了疑問。之所以有多次針對這類用戶頁的刪除請求,就是因為方針不明確,導致維基人無法判斷它是否違反了方針。「只要不違反維基方針」,正正就是我們無法公正判斷的地方。故此有需要對現有方針指引作出增訂,對用戶頁的任何宣告設下允許的程度和限制,使日後所有爭論回歸到公正的方針上。[[WP:USER#FORBID]]的目的是減少用戶頁上與維基百科站務不相關的內容,這當然包括過多的政治宣告。請問各位,<u>贊成還是不贊成對現有用戶頁指引作出補充,明確設定社群所能允許的界線?</u>這一界限可以設在諸如Gbcat、Jackac、蘇州宇文宙武等宣告內容超過一個螢屏的用戶頁以下,允許他們作出超過整個螢屏的、任何字數的政治宣告;或者在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宣告上設下佔據螢屏大小的限制、字數限制、語調限制(其實目前的指引是有限制這三點的)。<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4月26日 (六) 16:06 (UTC)
::如果一个月以前有这项提议的话,我兴许能保持中立的态度,但我看到Panzer在[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9D%A1%E7%9B%AE%E6%8E%A2%E8%AE%A8#.E5.BB.BA.E8.AD.B0.E5.B0.87.E6.96.B0.E8.8F.AF.E7.A4.BE.EF.BC.8C.E4.BA.BA.E6.B0.91.E7.B6.B2.E7.AD.89.E7.9A.84.E6.94.BF.E6.B2.BB.E6.96.B0.E8.81.9E.E4.BD.9C.E7.88.B2.E4.B8.8D.E5.8F.AF.E9.9D.A0.E4.BE.86.E6.BA.90]里的诸如什么“报喜不报忧”的言论之后,我的看法是……还是再写几首诗吧。[[User:Erquanmen|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User talk:Erquanmen|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17:10 (UTC)
::Erquanmen上面给出的链接充分证明:“Panzer VI-IV”提出的这一系列争议性话题,都有明确的意识形态目的。--[[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8:12 (UTC)
在下感到很好奇。'''為何質疑在下的都是支持CpC的呢'''?按照你們的話說,我提出的合理建議被你們這樣說,也是被迫害的咯?!--<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1:34 (UTC)
::{{Ping|Panzer VI-IV}}第一:居住在大陆≠CPC成员,就好比不能把高雄市市民全都划成民进党一样;第二:目前来看这项建议合不合理尚存在较大争议。[[User:Erquanmen|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User talk:Erquanmen|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3:35 (UTC)
:::{{ping|Erquanmen}},閣下的用戶頁中已經擺明了態度了。馬克思主義者,毛主義等等。穌就不用說了。而上面那個簽名只留討論頁的言行也看得出來。這還不是挺CPC嗎?而且高雄現在是藍綠共治謝謝。。。希望多看新聞。再說了,我沒有不允許任何人在用戶頁上表達其觀點,只是要求他們'''文明地'''表達。我真的不想再重複這句話了。多說沒意思的。--<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I love シャナ]]</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3:49 (UTC)

:如果我理解得没错,Panzer VI-IV要求用户在其用户页文明地表达观点,并不得出现对团体或个人的攻击或无礼的话语。我上面已经讲的我的观点,我觉得重点在于'''言论自由'''(这可能正是中国大陆所缺少的)!用户页应该对编辑维基有帮助,所以观点宣告的部分不宜太多(当前规定是两页)。对于自由部分(观点宣告部分),用户应享有言论自由,享有用粗俗的言语或文明的言语表达观点的自由。至于Panzer VI-IV说的“对团体或个人的攻击”,我觉得可以参看成熟国家的法律及判例。记得美国是如果指控人身攻击,则要提出具体的受到伤害的证据,以及受到伤害者亲自提出诉讼;没有针对团体或地区的攻击一说,大概是这样吧。相信中华民国法律对此也应有法律、大法官释字或判例。我觉得一般来说,为了维护言论自由,社群应使“对团体或个人的攻击”的指控难以成立。换个角度说,你明知苏州同学说话不合你意,你还要反复听反复听,你不是找虐么。。--[[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7:45 (UTC)
::我認爲換個地方像FB(當然穌某一定不會上這種“反華社區”)說什麼都沒問題。但是這是WP,大家應該文明的發表觀點。--<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I love シャナ]]</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7:57 (UTC)

看了半天来说几句:与人交流的时候应当注意礼仪,文明用语。而用户页宣言应当享有更多的自由度,现在的用户页指引并无不妥。如果有违反佛罗里达州法律的内容,可以向基金会提出,要求删除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内容,通过用户社群来进行审查,应当以受害者自行提诉为宜。如果某用户觉得自己受到了人身攻击,可以向管理员提出,要求删除相关内容。一部分人群假定某些内容是对另一部分人群的攻击,要求删除这些内容,有越俎代庖的嫌疑,而且很难客观划定,容易变成言论审查。—[[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7:57 (UTC)
:在用户页中声明反对、抗议“共匪”是被允许的?--[[Special:用户贡献/223.69.145.156|223.69.145.156]]([[User talk:223.69.145.156|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8:37 (UTC)
::重复一遍:我认为现在的用户页指引并无不妥。—[[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9:01 (UTC)
:::是不是允许的?--[[Special:用户贡献/223.69.145.156|223.69.145.156]]([[User talk:223.69.145.156|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9:07 (UTC)
::::请自行依照用户页指引推断。或者咨询管理员。—[[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9:12 (UTC)
:::::@管理员,请问可不可以?--[[Special:用户贡献/223.69.145.156|223.69.145.156]]([[User talk:223.69.145.156|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09:16 (UTC)
::::::不可以({{囧}}:指引真{{block|TM}}没有存在感啊)[[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19日 (一) 05:15 (UTC)
:支持。而且如果你说鼻屎小国、倭奴当局属于不文明字眼,不能出现在用户页中,这跟中共政府禁止法轮功、八九民运出现在微博里有什么区别?用以指代日本的“岛国”算不算歧视性用语呢?谁来判定?对用户页应宽松一点。(讨论时的礼仪另外研究)--[[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16:12 (UTC)
::{{回应}}:维基不是政府。这仅仅相当于“你要练功别在这里练,在其他地方练我管不着你。”另外“岛国”不一定专指日本,还可以指{{block|中华民国}}。[[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19日 (一) 05:11 (UTC)
*大家不要欺负小朋友好不好{{笑}}--[[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4年4月27日 (日) 10:16 (UTC)
*{{赞成}}:请投票吧,没想到维基这么多人连文明处事也不懂得,那么投票就能显示民意,代替讨论。--[[User:HYH.124|HYH.124]]([[User talk:HYH.124|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15:40 (UTC)
===什么都不用解释===
{{HideH|離題:有關繁簡破壞的討論}}
[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6%96%B0%E5%A4%9A%E6%95%B8%E6%B4%BE&diff=prev&oldid=31117442],请问这个巡查员是怎么当的,自己写的条目也这样?——[[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4月27日 (日) 09:04 (UTC)
:筆誤而已。而且,似乎和討論沒關係吧。蘇州你真的想要我不再回復你麼?--<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I love シャナ]]</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9:25 (UTC)
::,繁简破坏,巡查员同志?——[[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4月27日 (日) 09:55 (UTC)
:::{{ping|蘇州宇文宙武}}仔細看好了,是你原句不通幫你該。那麼如果這都算的話,閣下在宮市的修改也算咯。另外,在自己用戶討論頁濫用回退功能,又如何說?回退員閣下。另外,請不要叫我'''同志''',謝謝。再有類似行為,在下將視為騷擾來處理。蘇不要認爲你對HT那一套能對我管用。--<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I love シャナ]]</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10:18 (UTC)
::::[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E%AE%E5%B8%82&diff=31117398&oldid=31115729 楼上指控我所谓的“繁简破坏”],我只呵呵,诸君自明。——[[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4月27日 (日) 10:52 (UTC)
*{{ping|蘇州宇文宙武}}簡繁轉換是指
{{Cquote|故意將頁面的原始碼全部或部分替換成繁(簡)體}},[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7%A5%96%E5%9B%BD%E5%85%9A&diff=31118823&oldid=26088158]你搞清楚了嗎?蘇州。這屬於簡繁破壞?不再回覆。另外,請注意我的語氣“如果這都算,那麼XXX都算了”自己中文學得太差,不能怪別人。<s>虧蘇州這麼愛國,連母語都說不好。({{block|當然對穌來說一定是所謂“規範漢字”吧}})</s>(爲防止違反方針而刪除)--<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I love シャナ]]</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10:59 (UTC)
{{HideF}}
维基客栈不是让某位小朋友来斗嘴的,这个讨论串到此为止吧。--[[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4年4月27日 (日) 11:19 (UTC)
===細分議題===
對不起,想在這裡認真討論的人,並不是鬥嘴的小朋友。在發起正式投票之前,我要先看看社群的整體看法如何。該問題比較複雜,我總結出以下幾個重點議題:
#用戶頁是否可以有政治及其他信仰的宣告?
#如果可以,有沒有篇幅的限制?
#如果可以,[[WP:禮儀]]中「不可人身攻擊、不可替別人貼標籤」可不可以適用在用戶頁上?
#如果可以,應否對種族、性別、性取向等歧視性內容進行規範?
#言論自由在維基百科上是否適用?
如有遺漏,請在下面補充。我對這幾點的看法是:
#可以。這可用來辨識維基人,有助了解其在維基百科上的身份和工作。
#有。除了表明是XX主義者、支持XX團體等的宣告之外,進一步的加以評述是與維基百科無關的。
#[[WP:禮儀]]是為維基人合作而設立的,而用戶頁正是與其他人合作的窗口,在用戶頁上保持禮儀至關重要。
#任何歧視、排擠性內容都是與維基百科合作理念背道而馳的,應該規範。
#言論自由是針對一個國家的法律的,維基百科是一個合作撰寫的百科全書,[[WP:不是|不是民主試驗場]]。任何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內容都不屬於維基百科,這包括商業宣傳、政治論文、遊戲攻略、菜譜等等,請在相應的其他場合行使您的言論自由。<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4月27日 (日) 15:36 (UTC)
:我觉得钢琴小子的建议是好的,但是我也在先前的投票中表示,维基百科还是以写条目为主,看用户页的维基人不算多数。从主观角度去判断一个用户页是否合理不太合适,我建议大家考虑一下量化的方法。--[[User:AeoliaSchenberg|<span style="color:#838B8B;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A.'''</span>]] [[用户讨论:AeoliaSchenberg|<span style="color:#838B8B;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Schenberg'''</span>]] 2014年4月27日 (日) 16:03 (UTC)
::我也赞同钢琴小子的意见,维基百科是写条目和处理站务的地方,不是搞民主试验的地方。--[[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4080FF;">'''Lanwi1'''</span>]]<small>([[User Talk:Lanwi1|留言]])</small> 2014年4月27日 (日) 16:32 (UTC)
# 我支持有观点宣告。现有的[[维基百科:用户页]]也表示可以。
# 为了节省服务器资源,我支持有篇幅限制。现有的[[维基百科:用户页]]也表示为两页。
# [[WP:礼仪]]原文为“争论事实,勿作人身攻击”,意为讨论问题时勿作人身攻击,而不是用户页。“勿贴标签”也在“怎样避免在讨论页的侮辱性语言”一节,并不针对用户页。所以用户页的言论没有受到礼仪中这两条的约束。从道理上看,不可人身攻击应当适用在用户页上,人身攻击是各国法律常有定义的概念;而贴标签则定义模糊。
# 种族、性别、性取向等内容是否适当,依照人身攻击办理。
# 自由,包括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未经剥夺人人存在。因为维基百科[[WP:不是|不是民主试验场]],所以维基用户的言论自由受到限制,我看不到因果关系,也无法支持。
--[[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16:52 (UTC)
:::我的意思是,不應把應用於一個國家的法律概念套用到一個網站上,因為網站是有明確的目的和宗旨的,並不是一個國家。維基百科不會對'''內容的觀點'''進行審查,但它會移除不適合一本百科全書,或與編寫百科全書無關的內容。正如我說,這包括商業宣傳、政治論文、遊戲攻略、菜譜等等。如果要行使言論自由,應找相應的論壇或個人網站,而不是維基百科。無論是條目頁、用戶頁還是討論頁,維基百科都不是用來發表一切政治訴求的場所,不知閣下是否同意?<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4月27日 (日) 23:11 (UTC)
::::钢琴小子说的对。--[[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4080FF;">'''Lanwi1'''</span>]]<small>([[User Talk:Lanwi1|留言]])</small> 2014年4月27日 (日) 23:16 (UTC)
:::::{{補充}}:另請參閱[[WP:言論自由]],其中重要的一句是:{{quotation|維基百科的宗旨是提供一個任何人都能自由訪問的百科全書,絕不是提供任何人都能暢所欲言的討論區。|[[WP:言論自由]]}}<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4月27日 (日) 23:19 (UTC)
::::“無論是條目頁、用戶頁還是討論頁,維基百科都不是用來發表一切政治訴求的場所”,我同意。你的上述观点“除了表明是XX主义者、支持XX团体等的宣告之外,进一步的加以评述是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我也同意。你觉得我们还有什么分歧或不明确的吗?--[[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4月29日 (二) 04:49 (UTC)
:{{Ping|Yinweichen}}關於「[[WP:禮儀]]『不可人身攻擊、不可替別人貼標籤』可不可以適用在用戶頁」,包不包括人身攻擊維基用戶以外的人物,例如是演員、政客、政黨?[[User:Lovewhatyoudo|Lovewhatyoudo]] ([[User_talk:Lovewhatyoudo|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8日 (一) 01:47 (UTC)
::[[WP:人身攻擊]]並不明確,我也沒有強烈的觀點。這類內容,好像只能當做「與維基百科站務無關的內容」。<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4月28日 (一) 02:20 (UTC)
:{{反对}}:还没有确定是否投票就定议题了?懂不懂规则?——[[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4月28日 (一) 04:15 (UTC)
::目前正針對這些具體議題進行社群諮詢,如果有足夠反響,我才會詢問是否有必要投票。現在連第一步都還沒開始呢,請不要誤會。<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4月28日 (一) 05:08 (UTC)
::如果没有确定议题,那么投票是就什么投票?--[[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4月29日 (二) 04:32 (UTC)
初步總結:看來大家同意允許政治宣告,並同意設下政治宣告內容篇幅限制,但對於宣告的語調以及針對站外人物、團體的強烈語句應否設限並沒有共識。我建議對[[WP:用戶頁]]的「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一段加入以下補充:
#在目前的「每個觀點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地宣告一次」之後,加入「所有政治、宗教、信仰等宣告的文字總數不得超過200字」(200字是小條目標準中的字數上限)
#在目前的「過多的個人信息(比兩頁還多)」之後,加入「政治、宗教、信仰等宣告內容,包括文字和附帶的圖片,不得超過半個1280&times;800螢屏」(這是為了政治宣告不阻礙其他用戶查看有關維基百科站務的內容,確切大小限制仍待商榷)
根據以上討論,不知這些增訂內容是否合理?<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4月30日 (三) 20:17 (UTC)
:*{{ping|Yinweichen}}第一条不反对。但何不修改为“所有与维基百科无关的观点宣告……”,这样并不让人觉得政治宗教是什么特殊议题,需要特别立法;与维基百科相关的观点(如宁缺勿滥,持删除主义等)则不被此款所限。
:*第二条不反对。除了上面的修改外,建议明确“两页”的意思是“在该页面旁点击‘打印版本’链接,以pdf [[A4纸]]打印该页面,观点宣告部分总长度不超过两页”。这样的话,用户图片大,那么观点宣告的文字就要少。要么图大文字少;要么图小文字多。
:*其实苏州同学的用户页如按照第二条鉴定,观点宣告只有半页而已。[[User:Jackac]]同学就超两页了。--[[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5月1日 (四) 04:12 (UTC)
:::好,把第一點的增補內容改寫為「所有與維基百科無關的觀點宣告(包括政治、宗教、信仰等等)不得超過200字」。第二點就按照你的寫法進行補充,而有關佔據螢屏大小的限制我也希望是合理而並非過於苛刻的,如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提出。如果新規定得到通過,蘇州兄、Jackac等等的用戶頁都會受到影響需要縮減。如果沒有太大的反對,我會開新討論,針對性地提出加入這兩項新規定。<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5月1日 (四) 16:44 (UTC)
::::我来试着钻下空子:写在注释里面的(例<!--两万字 -->请按“编辑”看注释)但是访问时不显示的算不算?拆分到子页面(例:“某用户/对xxx的看法”和“某用户/对yyy的看法”)可以吗?链接列表如何计算?如果一个链接一个字的话(例:xxx的恶行[xxx 1][xxx 2])可以列两百个链接。--<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5月3日 (六) 05:33 (UTC)
:::::註釋裡的文字並不顯示出來,如無侵權,似乎沒有理由進行規範。你所舉的「對XXX的看法」這類子頁面,如果是對某觀點的重複和進一步解釋,那就是明確違反了目前的[[WP:用戶頁]]規定,因為當中寫道「在任何場合下」重複或解釋都超出了「簡單的宣告一次」。至於多個鏈接,如果篇幅不大,亦無影響別人查看用戶頁其他內容的話,再去管,方針指引就寫不好了。<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5月3日 (六) 16:06 (UTC)
::::::继续追问:怎样是一种宣告?例如[[User:Abcd1234wiki/gfw]]“名称:防火长城/简介: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评论:fuck”算不算?怎样算是对某议题做进一步解释?例如我说我反对xxx的同时罗列一些和我说的话题有些若即若离关系的事物,就像[[User:Abcd1234wiki/gfw]]一样。--<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12:13 (UTC)
::::什么时候你开新讨论或准备投票了,记得给我留言。--[[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5月3日 (六) 20:19 (UTC)
:::::又不了了之了吗?--<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5月13日 (二) 06:02 (UTC)
:那就来看看这两条[[WP:人身攻击#例子|方针]][[WP:用户页#在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和页面的编辑|指引]]的存在感:
:用户页里可不可以出现“倭奴当局”的字眼?
:用户页里可不可以出现“XX,XX(地名)以南杀无赦”的字眼?
[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19日 (一) 04:37 (UTC)

===人身攻擊政治人物?===
如本討論達成任何共識,希望會提及能否人身攻擊政客。人身攻擊清末民初的賣國賊?去世的?在世的?例:
1.「讉責慈禧太后 『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BR>2.「讉責蔣介石 坐視[[外蒙古獨立]]」<BR>3.「讉責姜則敏 簽字放棄[[外東北|滿洲外東北]]給俄國」<BR>4. 「讉責茅則洞 坐視朝鮮割走半個[[長白山]]」<BR>以上引錄了19-21世紀不同黨派政見。以上:[[User:Lovewhatyoudo|Lovewhatyoudo]] ([[User_talk:Lovewhatyoudo|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8日 (一) 07:44 (UTC)
:其实我觉得这个二级标题肯定是无共识结束,人身攻击问题也是无共识结束。最有希望的是钢琴小子的三级标题,如果措辞得当,不依赖人身攻击的概念的话,说不定可以加进方针。--[[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4月29日 (二) 04:58 (UTC)
:这里的例子只是表述政见,说不上是[[人身攻击]]。--[[User:Zetifree|Zetifree]]([[User talk:Zetifree|留言]]) 2014年4月30日 (三) 11:13 (UTC)
:但是这样抨击似乎有些违反中立和客观性............--[[User:Benny132456|您好!]]([[User talk:Benny132456|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14:38 (UTC)
:用户页不是条目。[[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14:41 (UTC)
:据我所理解,方针“禁止人身攻击”主要是指针对其它[[wp:维基人]]的无理攻击,而针对在世公众人物在公共活动中的看法属于“政治表述”,不包括在内,而历史人物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维基百科的尺度是依照伺服器所在地(美国)的法律标准,只要不会让维基吃上“诽谤官司”的,基本上都不是问题。——♠'''[[用户:白布飘扬|白布]]'''¤[[用户讨论:白布飘扬|<font color=#007F00>飘扬</font>]]§§ 2014年6月15日 (日) 03:40 (UTC)
:攻击政治人物完全没问题,但是不能谩骂。--[[User:Yxyang93|<span style="color: #007FFF;">'''Azunyan'''</span>]]([[User talk:Yxyang93|<span style="color: #007FFF;">留言</span>]]) 2014年6月29日 (日) 06:59 (UTC)

=== 重提投票 ===
很长时间没人来讨论了。'''在社群关于这个问题好几次讨论都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恐怕最好的方法就是开展投票。'''现在希望大家不要继续讨论用户页弄成这个样子谁对谁错的问题了,'''希望大家藉此研究是否应该进行投票和投票应该投什么内容。'''希望不会有人在这里吵起来。想要抒发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的就先缓一缓?

{{ping|Jackac|gbcat|Fxqf|Panzer VI-II|蘇州宇文宙武}}。--[[User:Techyan|Techyan]]([[User talk:Techyan|留言]]) 2014年5月17日 (六) 14:13 (UTC)
*支持開展關於用戶頁要求的投票。內容和上次一樣。--<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17日 (六) 15:26 (UTC)
*{{意见}}:在是否投票都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开投票只会浪费社群时间。——[[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5月17日 (六) 15:33 (UTC)
:建议对钢琴小子最后的修改启动投票--[[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5月17日 (六) 19:26 (UTC)
*{{回应}}{{PING|蘇州宇文宙武}}现在不就正在试图形成共识吗?--[[Special:用户贡献/123.189.68.40|123.189.68.40]]([[User talk:123.189.68.40|留言]]) 2014年5月18日 (日) 01:12 (UTC)
*{{疑问}}{{PING|蘇州宇文宙武}}好像没说发起投票也要达成共识吧?惟请注意[[WP:投票#投票事前準備]],以免又功亏一篑。[[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18日 (日) 14:29 (UTC)
'''再这么下去又要被存档不了了之了!'''如果还没人来讨论(尤其是争议比较大的那几个用户),就直接开始了。--[[User:Techyan|Techyan]]([[User talk:Techyan|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2:18 (UTC)
:急什么?还没有达成是否投票的共识。[[WP:投票#投票事前準備]]:“如投票是关于方针与指引和其他重大事项,宜先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得到相应讨论,然后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发起投票,并应该事先在公告栏公告1至2日以后再进行正式的投票。投票开始前理应公示投票细则及选项,设立数天的冷静期供人提出意见及就可能的异议取得共识,以避免了不必要的争执及无效选项,亦使得投票内容不会倾向有利于建立投票页的一方。”——[[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5月24日 (六) 03:41 (UTC)
::{{疑问}}难道发起投票之前还要投票是否发起投票,这样不是没完没了了?[[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4:56 (UTC)
:::这是规则,请遵守。——[[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5月24日 (六) 05:12 (UTC)
:::所以你的意思是需要发起一轮关于是否发起关于用户页政策的投票的投票?:)[[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5:21 (UTC)
::::你先问清楚有几个人觉得必须要投票再说。——[[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5月24日 (六) 05:26 (UTC)
:::::OK.[[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5:44 (UTC)
:::[[维基百科:投票]]不是方针或指引,不具有任何约束力。--[[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20:27 (UTC)
::::没关系,反正该投的早晚都会投的。[[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20:47 (UTC)

请确认一下,“是否投票的投票”的投票资格是不是要求自动确认用户或以上?投票时限多久?是不是支持票过半数有效票视为允许投票?--[[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6:22 (UTC)
:是,一星期,是。[[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7:33 (UTC)
时近[[六四事件|六四民主运动]]二十五周年纪念日,趁修订还没有通过,大家可以在用户页狂欢一把。--[[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6:41 (UTC)

===是否发起关于用户页政策的投票?===
{{ping|Jackac|gbcat|Fxqf|Panzer VI-II|蘇州宇文宙武}}{{ping|Techyan}}{{ping|Lovewhatyoudo|Gqqnb|Zetifree}}
{{ping|Yinweichen|Lanwi1|朝鲜的轮子|Abcd1234wiki/gfw}}{{ping|MtBell|Gilgalad|Jsjsjs1111}}{{ping|HYH.124}}
{{ping|Cwek}}
(注:只需表明意见,<s>不要</s>长篇大论请到下一节,以免又不了了之。表决时间一星期,资格为自动确认用户,若支持多于反对则进行投票。若两者相等则延长一星期。){{ping|蘇州宇文宙武}}ping得差不多了,如有遗漏请补充。[[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6:14 (UTC)
#否,不需要。——[[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5月24日 (六) 05:51 (UTC)
#貌似没有必要!--[[User:Eland Zhou|南瓜]]([[User talk:Eland Zhou|留言]]<nowiki> | </nowiki>[[Special:用户贡献/Eland Zhou|贡献]]) 2014年5月24日 (六) 06:49 (UTC)
#没必要。我没把宜兰加进去就不错了,如果不是钓鱼岛要归那儿管辖的话。[[User:Erquanmen|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User talk:Erquanmen|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8:56 (UTC)
#个人认为很有必要。如果一刚开始就有太多人表态必要或者不必要的话,从众心理又会开始作祟,导致其他一些用户盲从另一些用户的观点。--[[User:Techyan|Techyan]]([[User talk:Techyan|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9:52 (UTC)
#不知道。--[[User:Abcd1234wiki|Abcd1234wiki]]([[User talk:Abcd1234wiki|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14:51 (UTC)
#支持。It's time.--<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25日 (日) 09:12 (UTC)
#支持就Panzer的议题加上钢琴小子的量化标准投票。[[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6日 :{{ping|Dddddb}}你不出来表态?--[[User:Techyan|Techyan]]([[User talk:Techyan|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9:56 (UTC)
#很對不起這段時間學業繁忙未能更進這一議題。對於「人治」的問題,就是以上量化標準的目的。我認為制定這些方針,不但能夠減弱維基上的政治分化氛圍,還能讓日後減少出現這類熱烈、分散精力的討論。既然社群未有共識,我支持投票決議。<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5月26日 (一) 02:19 (UTC)
#不需要投票。--[[User:Fxqf|Fxqf]]([[User talk:Fxqf|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11:23 (UTC)
#{{支持}}举行投票,且在投票中会投{{支持}}票。--[[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20:18 (UTC)
#{{反对}},这种论调又开始了,第七轮还是第八轮了?同样的论调,不同的政客。真乃“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User:Walter Grassroot|Walter Grassroot]] ([[User talk:Walter Grassroot|♬]]) 2014年5月27日 (二) 06:45 (UTC)
#{{支持}}投票。雖然沒空爭但是適時挽尊還是必要的。--<s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Handwriting">[[User:Kou Dou|<span style="color:orange">Kou </span><span style="color:red">Dou</span>]] <sub>[[User talk:Kou Dou|Talk]]</sub><sup> [[Special:用戶貢獻/Kou Dou|Contrib]]</sup></span> 2014年5月27日 (二) 10:18 (UTC)
#{{反对}}。—[[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6:47 (UTC)
#:{{Sockvoteduph}}{{oppose}},並無必要。--[[User:Mandylau1988|Mandylau1988]]([[User talk:Mandylau1988|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7:36 (UTC){{Sockvotedupf|Snorri}}
#{{oppose}}。-[[User:Mys_721tx|Mys_721tx]] ([[User_talk:Mys_721tx|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5:14 (UTC)
#:{{Sockvoteduph}}{{反对}}。--[[User:落碧云|落碧云]]([[User talk:落碧云|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5:20 (UTC){{Sockvotedupf|Snorri}}
#:{{votevoidh}}{{反对}},不需要投票。--[[User:Fxqf|Fxqf]]([[User talk:Fxqf|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6:50 (UTC){{votevoidf|reason=重复投票}}
#{{反对}},无意义[[User:张岩11|Wokesiet]]([[User talk:张岩11|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9:01 (UTC)
#:{{Sockvoteduph}}{{反对}},没必要。维基百科不审查。--[[User:Tankovisch|Tankovisch]]([[User talk:Tankovisch|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20:21 (UTC){{Sockvotedupf|Snorri}}
#{{反对}},言论自由。--[[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4080FF;">'''Lanwi1'''</span>]]<small>([[User Talk:Lanwi1|留言]])</small> 2014年5月29日 (四) 10:08 (UTC)

=== 其他意见 ===
:为了什么方案投票?虽然说我认为方针怎么搞最后都是管理员人治,没什么差别。--<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14:31 (UTC)
::{{ping|Panzer VI-II}}可参考上次投票的议题。[[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14:39 (UTC)
:::虽然说可以“有法可依”,但最终判定什么是“攻击”还是只能看谁占据了大多数还有谁能忽悠得动管理员吧。--<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5月25日 (日) 05:21 (UTC)
::::所以,你是反对投票?[[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5日 (日) 05:46 (UTC)
:我算是没意见吧。--<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5月25日 (日) 09:30 (UTC)
::{{ping|朝鲜的轮子}}:我漏看了,上面钢琴小子的“细分议题”一段有具体的可量化的标准,拟将其加入投票议题,这样可以避免“人治”。[[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01:20 (UTC)
*{{意见}}:这里我不点名说明某些问题,但是在上面很热衷参与讨论的某位用户,他的用户页内'''除了不当贴出大幅政治图片'''(如果参考钢琴小子的意见发起投票并通过的话),'''还将大量侵权的游戏截图上传至维基共享然后放置在自己用户页之下'''。相同的事情已经被我发现过且在维基共享提删。在这里我建议这位用户,在参与讨论前最好自省一下,多做有益于维基百科的贡献。--[[User:AeoliaSchenberg|<span style="color:#838B8B;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A.'''</span>]] [[用户讨论:AeoliaSchenberg|<span style="color:#838B8B;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S'''</span>]] 2014年5月25日 (日) 11:07 (UTC)
**{{ping|AeoliaSchenberg}}:有大幅政治圖片嗎?梅花是大幅政治圖片?再這樣的話,在下有權提報誹謗及人身攻擊。至於圖片,那個模型是在下自己製作的,只是用了程序執行而已,何謂侵權?--<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28日 (三) 04:58 (UTC)
***說到「大幅」,我只知道我們的國徽和國花可沒有所謂的「五星紅旗」大幅。hiahia~--<s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Handwriting">[[User:Kou Dou|<span style="color:orange">Kou </span><span style="color:red">Dou</span>]] <sub>[[User talk:Kou Dou|Talk]]</sub><sup> [[Special:用戶貢獻/Kou Dou|Contrib]]</sup></span> 2014年5月28日 (三) 14:24 (UTC)
*{{意見}}:只是好奇而已,爲什麼投反對票的幾乎全是支持CPC的?--<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28日 (三) 05:02 (UTC)
**{{ping|Panzer VI-II}},你是怎么看出“投反對票的幾乎全是支持CPC的”,你的CPC是不是英文Communist Party of China的缩写。支持CPC的有什么特征?你为什么这么反感CPC?好像整个讨论就你在强调CPC?有何用意呢?讨论都往政治上靠有意思吗?说不赢人家,就含沙射影小孩家似的说些气话。告诉你我就是CPC,CPC不能编辑维基百科了吗?CPC不能参与讨论了吗?CPC不能投反对票了吗?公理自在人心,不在政党。--[[User:Fxqf|Fxqf]]([[User talk:Fxqf|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14:19 (UTC)
*{{ping|Fxqf}}:我雖然反感CPC,但是我竝無在此宣揚此政見的目的。只是覺得這一現象很奇怪,為什麼投反對票的幾乎全從言行/用戶頁中能看出親共傾向({{block|這就是所謂「黨性」?}})。學業繁忙,無法常來。抱歉,在下還得準備M26和敘利亞人權的撰寫呢。--<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28日 (三) 14:25 (UTC)
*{{意见}}:{{ping|Panzer VI-II}}你要是在花里加个旭日,就更漂亮了哈,其实我也喜欢玩战车世界,咱俩爱好相同哦。[[User:张岩11|Wokesiet]]([[User talk:张岩11|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9:10 (UTC)
*其實是誰想出來對是否進行投票再進行一個投票的?我本來只是想採集意見,如有足夠強烈的意願要投票,就可發起投票。現在不支持發起投票的人,變相是直接反對了方針的改變。反對改變方針的人,你們不想在一個正式的、有約束力的投票上,投下一個光明正大的反對票嗎?這樣拖延議程,是阻礙了維基人達成共識呀!如果這次沒有結論,以後這種花費精力的討論又會重複,屆時還是要發起投票的。<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5月28日 (三) 22:52 (UTC)
**抱歉,我没注意到[[WP:VOTE]]不是方针/指引(它到底是什么?)不过你如果想采集意见的话可以另开一段把你的提案整理一下。[[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23:51 (UTC)
**{{意见}}:虽然[[WP:VOTE]]不是方针或指引,但也是中文维基百科有关投票的唯一根据,不按照它按照什么?既然[[WP:VOTE]]有规定,那么现在的形势是没有“足够强烈的意愿要投票”。如果某人一定要坚持投票,虽然违反了[[WP:VOTE]]规定但也没有强制约束力,可以这么做。但要注意到,现在已有这么多人反对投票,再强开投票的结果可想而知,必不会顺利通过。更何况[[Wikipedia:用户页]]本身不是方针而是指引,对用户只有道德上的规范却没有强制约束力,就算修改案通过也是如此。奉劝某些人不要做无用功。——[[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5月29日 (四) 01:40 (UTC)
***好吧,大家继续玩擦边球游戏……[[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02:27 (UTC)
***反对投票的人必定不会参与投票。所以建议'''立即形成修订案,然后立即投票表决!'''--[[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04:30 (UTC)
****哈哈,真是神逻辑,你以为这么多人会看着你得逞吗?——[[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5月29日 (四) 04:50 (UTC)
*****虽然这次投票没通过我认了,但某些人/傀儡的行为实在让人不齿。[[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02:29 (UTC)
IQ有点短路[[User:张岩11|Wokesiet]]([[User talk:张岩11|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05:51 (UTC)
:强烈建议把[[Wikipedia:用户页完全自由]]提升为正式方针!--[[User:Byfserag|Byfserag]]([[User talk:Byfserag|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10:00 (UTC)

=== 是否需要讨论用户页不限制政治/宗教内容? ===
*我觉得经过上面的讨论之后,有必要就这个问题再做一个深层次讨论,毕竟维基百科还有不少穆斯林兄弟,还有不少五毛党跟美分,过多地不恰当地限制他们的言论自由,与维基百科的风格是否匹配?之前我曾支持过量化限制,如今看来那时候的想法还是过于幼稚,毕竟这又不是数数学般的精确答案,量化基本上众口难调--[[User:AeoliaSchenberg|<span style="color:#838B8B;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A.'''</span>]] [[用户讨论:AeoliaSchenberg|<span style="color:#838B8B;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S'''</span>]] 2014年5月30日 (五) 16:49 (UTC)

*我希望重複為甚麼言論自由不是個合理的理由。言論自由,就是說在一個'''政體'''中,人人有權不受干預發表言論。也就是說,'''政府'''不會去立法影響其公民表達的自由。首先維基百科不是一個政體,它也不是個人空間、blog或論壇,而是一個有特定宗旨、目的的合作平台,該平台的溝通渠道就是用戶頁。第二,引用[http://xkcd.com/1357/ xkcd]:「用言論自由作為你持某種觀點的理由,就等於徹底讓步:你其實就是說,支持你的觀點的最有力論據,就是這個觀點不是犯法的。」如果你們認為根據言論自由'''完全不能限制用戶頁的言論''',那麼請貫徹始終,移除[[WP:用戶頁]]中所有限制性的規定。這意味著,用戶頁將允許廣告、大量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內容、政治宣傳、在某個立場上作語調激昂的發揮。既然現有用戶頁含有某程度上對內容的限制,就意味著「言論自由」從來都不適用於用戶頁上。另外,言論自由與是否進行投票有甚麼關係?是反對投票的議題吧,而不是反對投票本身。<span style="text-shadow: #999999 0px 0px 10px"><big>'''[[User:Yinweichen|鋼琴小子]]'''</big> [[User talk:Yinweichen|打個招呼]]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查看貢獻]]</span> 2014年5月30日 (五) 18:36 (UTC)

:我认为虽说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但是很多时候争论这类内容往往要耗费很多精力,甚至有时候不管这些东西,反而还挺和谐。例如最近的[[Wikipedia:发正念]],本来是一年前不了了之的页面,在我最近重提前也没什么人在意。--<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2:29 (UTC)

=== [[WP:人身攻击]]是否适用于用户页 ===
看到上面提供的伪方针[[WP:用户页完全自由]]想到的。
[[WP:人身攻击]]例子一节某些人可能触线。两点{{疑问}}
#[[WP:人身攻击]]方针是否适用于用户页?
#若有人违反方针,谁有资格检举?(一定要是被攻击的人吗?)
[[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18:04 (UTC)
:我觉得应该是适用的,比如不能说“XXX是SB”这样比较直白的、属于[[:File:Graham's 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zh.png|金字塔]]最底层的内容。越往上就越会模棱两可,牵涉到“人身攻击的定义”这个问题了。例如[[User:Symplectopedia]]:“Symplectopedia强烈要求Cobrachen立刻停止违反Wikipedia:文明方针、侮辱别人、删除别人的留言,以及打压别人言论自由的行为!”--<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2:37 (UTC)
#这是适用的。--[[User:Good afternoon|<span style="color: #006FFF;">'''午安'''</span>]]'''呼籲'''各位''進行''[[User talk:Good afternoon|具建設性的認真討論]] 2014年6月1日 (日) 12:35 (UTC)
#我猜是管理员吧。--[[User:Good afternoon|<span style="color: #006FFF;">'''午安'''</span>]]'''呼籲'''各位''進行''[[User talk:Good afternoon|具建設性的認真討論]] 2014年6月1日 (日) 12:39 (UTC)
::对第二点无法赞同,你知道现在管理员的办事效率的。[[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2:56 (UTC)
::另外如果管理员自己人身攻击了怎么办?无法排除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3:45 (UTC)
==== 确认初步共识 ====
[[WP:人身攻击]]适用于用户页。[[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3:58 (UTC)
:同意。--[[User:Good afternoon|<span style="color: #006FFF;">'''殊途同歸'''</span>]]'''請'''各位''進行''[[User talk:Good afternoon|具建設性的認真討論]] 2014年6月8日 (日) 07:41 (UTC)

==== 以下继续讨论 ====
若有人违反方针,谁有资格检举,以及死亡/重大伤害的威胁是否认定为人身攻击。[[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3:58 (UTC)
===== 谁有资格检举 =====
=====死亡/重大伤害的威胁是否认定为人身攻击 =====
*死亡/重大伤害的威胁应该认定为人身攻击。--[[User:Good afternoon|<span style="color: #006FFF;">'''殊途同歸'''</span>]]'''請'''各位''進行''[[User talk:Good afternoon|具建設性的認真討論]] 2014年6月8日 (日) 07:40 (UTC)

===死亡威脅?===
在下突然發現一名積極參與討論的用戶{{ping|Erquanmen}}閣下在用戶頁中放置了死亡威脅的話語:
彰化—南投—台東線以南(西),誅無赦。(台南市待定)
這應該已經構成了死亡威脅,而且還是對半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維基人的死亡威脅!--<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5日 (四) 15:00 (UTC)
:所以才有上面的疑虑。[[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01:42 (UTC)
*{{建议}}:两位想多了,所谓“诛”的本义为:声讨、谴责、的意思。加上“无赦”,无非就是'''谴责你没商量'''嘛!这和死亡威胁有什么联系?[[User:张岩11|Wokesiet]]([[User talk:张岩11|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06:16 (UTC)
**{{回應}}:有個短語叫「殺無赦」。而且雖然《說文》中曾經解釋「誅,討也」,但是在近古,近代,現代,誅一般都是「殺戮」的意思,「討」這個意思,基本上已經被廢棄不用,除非是在複音詞中(就像「兵」表軍事一樣)。比如說「誅三族」。--<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6日 (五) 07:43 (UTC)
**{{建议}}:'''“诛”'''除非和'''“杀”'''、'''“灭”'''等结合才能达到需要的效果,但是他就是不加那几个字,那就没办法了...[[User:张岩11|Wokesiet]]([[User talk:张岩11|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08:31 (UTC)
***{{意見}}:請勿幫忙辯解。誅在現代漢語裏表聲討我還真沒見過幾次。--<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 :Panzer VI-IV|❂CM-11勇虎式]] [[光復大陸|大戰]][[User talk:Panzer VI-IV|<span title=" '''☭59式''' " style="color:#DC143C"> '''☭59式''' </span>]]❂[[零之使魔|I love ルイズ]]</span>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6日 (五) 10:03 (UTC)
问题是我也没说我不用古代汉语。别忘了我的用户框里有一个“此君善古文也”。[[User:Erquanmen|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User talk:Erquanmen|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15:19 (UTC)
**你善古文并不表示别人也善古文。你用古今异义的字结果就是让别人感觉受到了死亡威胁。请看看上面第二个问题:人身攻击难道只有你自己坦白承认才算吗?[[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0:13 (UTC)
那谁让他的汉语知识有点下道的?拿别人姓氏读音和籍贯开涮还好意思指摘我的汉语水平?得亏我不姓“和”,要不这个开坦克的还不得把我的姓氏理解成“对诗歌”“揉面团”“赢麻将”?谁要在我面前拿我的不出头三横一竖放幺蛾子,自己想结果。至于籍贯?叶知秋是广东人被嘲讽自己去粤语堆玩去,那我这个100%东北人不得被你们俩扔进东北方言里不许出来?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不以仁心为准绳的“中立”就是{{block|(裤裆里)}}耍大刀。[[User:Erquanmen|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User talk:Erquanmen|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4:10 (UTC)
***首先,「待定」、「以南」都不屬於古漢語,而且古漢語一般都會有語氣詞。從這兩點來看,這句話是現代漢語。另外,我想說的是我並不知道那傢伙用的是本名。如果您真的姓「和」,在下當然沒有這樣的疑問了。之所以叫他把粵語發揚光大是因爲粵語用的是文言字,如果他能學好粵語的話說不定能對正體字有更好的瞭解。。。另外,閣下最後一句話有人身攻擊傾向。---{[[User:Panzer VI-II|<span style="color: #00A15C;">'''パンツァー VI-II'''</span>]]❂[[User talk:Panzer VI-II|<span style="color: #DC143C;">'''「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炸他一身硝基胍!」--《孟子 梁惠王》'''</span>]] 關心二戰軍械類條目發展,請到[[Wikipedia:動員令/第十二次動員令/投票]]投票!}- 2014年6月7日 (六) 06:42 (UTC)
没有“文言字”这个玩意,只有文言文和白话文。另外,学好粤语和了解繁体字也没啥必然联系,我在辽宁念了12年书,周围人都说东北话,但这并不妨碍我认识繁体字,更不会拿ye和xie的读音胡乱调侃他人的姓氏。我上边也说过了,拿我的姓氏谝闲传的都是沟子背huo全是散片的印记的人。[[User:Erquanmen|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User talk:Erquanmen|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7:02 (UTC)
*這裏文言文指的是「文言詞彙」。粵語目前仍然使用繁體字。另外,我竝未看出閣下會使用繁體字。。。真心沒興趣和別人討論漢字。因爲小篆也只會幾百個而已。。。---{[[User:Panzer VI-II|<span style="color: #00A15C;">'''パンツァー VI-II'''</span>]]❂[[User talk:Panzer VI-II|<span style="color: #DC143C;">'''「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炸他一身硝基胍!」--《孟子 梁惠王》'''</span>]] 關心二戰軍械類條目發展,請到[[Wikipedia:動員令/第十二次動員令/投票]]投票!}- 2014年6月7日 (六) 07:12 (UTC)
貌似又离题了。现在的问题是人身攻击(死亡威胁),这是方针所不允许的。[[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2:54 (UTC)

什么时候你们俩不再搞出“522不是恐怖袭击”“我支持叙利亚反对派你不许提”的把戏我再考虑修改。不过我现在就可以改一点,除了台南市,澎湖县也不在此范围内,但剩余区域不变。2011、2012年的疯狂已经过去了,现在该是大陆维基人反击、正名的时候了。3月末我和廖氏就说过,有能耐就直接找我来,面对面解决。[[User:Erquanmen|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User talk:Erquanmen|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3:28 (UTC)
*{{ping|Erquanmen}}閣下此言已違反多條方針(人身攻擊、地域中心、死亡威脅、拒絕協商等)。限閣下12小時內劃掉此言論,否則,報VIP處理。另外,恐怖襲擊不過是中國大陸的觀點,其它國家/地區未必認同。---{[[User:Panzer VI-II|<span style="color: #00A15C;">'''パンツァー VI-II'''</span>]]❂[[User talk:Panzer VI-II|<span style="color: #DC143C;">'''「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炸他一身硝基胍!」--《孟子 梁惠王》'''</span>]] 關心二戰軍械類條目發展,請到[[Wikipedia:動員令/第十二次動員令/投票]]投票!}- 2014年6月7日 (六) 13:47 (UTC)
诉诸法律威胁是不???那好,法庭上见!!!![[User:Erquanmen|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User talk:Erquanmen|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4:38 (UTC)
:既然你自己已经删了我就不追究你了,惟请注意这里是方针版,这个小节讨论的是人身攻击对用户页的适用性,不是个别人用户页的存废讨论。[[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8:07 (UTC)

=== 继续讨论 ===
貌似现在有点离题了。既然投票的动议没有通过,那么就继续讨论吧。<br />
我比较关心的是这些人的用户页是否违反现有方针?如[[维基百科:用户页]]中的:
{{quote|您还可以让人们知道你在维基百科的活动和主张。所以您可以在其中写入当前的计划,最近在维基百科活动的记录,以及您对应该如何修改某一个维基百科的文章或者方针的看法。如果您将有一段时间不参加维基百科的编辑,在您的用户页上放上一段话说明一下。}}
{{quote|过多无关于维基百科、维基理念、协作、自由内容、创作共用等主题的个人见解。}}
{{quote|争议热烈或语调激昂的文句:

{{cquote|
……在用户页上诽谤他人是个坏的主意。实际上,使用用户页来攻击人或有计划地进行支持或反对任何事物或任何人的行为,都是坏主意。
——吉米·威尔士,维基百科创办人
}}
简而言之,即“有计划、组织地进行一系列的行为以达到某目标,尤其是为支持或反对某事物而作出抗争,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

每个观点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简单地宣告一次,例如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范例:某用户X在用户页上宣告:“X反对某某党”,“X支持Y地的维权运动”各一次。这是允许的,但不能进一步重复、解释这些观点。不过如果是跟维基有关,例如声明自己不接受任何维基荣誉,则不受任何次数、篇幅限制。不论是透过声明模板、用户框、类别(用户框和类别可以共同使用一次)还是普通文字,都不算是“有计划地进行一系列行为”,皆可使用。

被禁止的行为,就是已经脱离了上面“简单地宣告一次”的规定,进而:

重复述说某思想、立场、语句声明(例如天灭某团体在即),不论是否在同一页面还是在多个场合(例如用户页、讨论页、删除投票)

为该思想、立场进行论述,例如假设某反共用户开始解释说明“X共的恶行”,某反日用户引经据史试图证明“XX岛是不属于日本的”

开始作出发挥该思想的行为,例如为提出成立某国家或团体并为之设计旗帜

大量引用(或摘录)包含该思想或立场的文章、报道、作品等,不管版权自由与否
}}
--[[User:Techyan|Techyan]]([[User talk:Techyan|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15:00 (UTC)
*{{支持}}讨论这些规则有无细化的必要。上面的议题不通过还可以修改议题继续讨论。[[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0:14 (UTC)
*{{支持}},不過不知道在下用戶頁摘錄的《記念劉和珍君》算不算違規。。。---{[[User:Panzer VI-II|<span style="color: #00A15C;">'''パンツァー VI-II'''</span>]]❂[[User talk:Panzer VI-II|<span style="color: #DC143C;">'''「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炸他一身硝基胍!」--《孟子 梁惠王》'''</span>]] 關心二戰軍械類條目發展,請到[[Wikipedia:動員令/第十二次動員令/投票]]投票!}- 2014年6月7日 (六) 07:15 (UTC)
*{{提醒}},[[维基百科:用户页]]是指引,不是方针。—[[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3:41 (UTC)
*{{建议}}:别人怎么说是别人的事,自己不喜欢就无视好了,不能因此割了他人舌头吧。[[User:张岩11|Wokesiet]]([[User talk:张岩11|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5:49 (UTC)
**{{注意}}不是完全不能有个人宣告,而是明确个人宣告不能“过多”。[[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0:08 (UTC)
*{{意见}}:呵呵,早就说过了,就算通过也没有强制力,如果还想浪费唇舌,请便吧。——[[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6月8日 (日) 03:07 (UTC)

*这是我想要通过的修改
{{cquote|
* 明确“过多的个人信息(比两页还多)”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的观点,不论表现形式是图片还是文字。
* 明确“两页”的意思是“在该页面旁点击‘打印版本’链接,以pdf [[A4纸]]打印该页面,总长度不超过两页”。
}}
下面列出被提及疑似有问题的同学是否受修订案影响的情况:

;不受影响的同学
* 苏州同学
* gbcat

;受到影响的同学
* Jackac
--[[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3:40 (UTC)
::意见:什么是观点?例如我在用户页上列出对GFW的观点和某些历史上的长城的事实,那么那些历史上的长城的事实是否是对GFW的观点的一部分?--<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5:47 (UTC)
::不在条目中而在一般语境下的话,“表达观点”缺乏清晰定义。一副大陆和台湾不同色/同色的地图,是否是在表达观点呢?英国国旗和香港地图拼合成的图片,是否是在表达观点呢?将某些条目名字用表格排列,是否是在表达观点呢?引述一段文字是否是在表达观点呢?很难判别。—[[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5:56 (UTC)
:::这个问题倒不大,如果真的没有语境而只是一幅图的话即使是宣告观点也只是“简单宣告一次”,并不违规。但如果是文字加图片连篇累牍而超过(经共识形成的)限制的话那么应该很容易从语境中看出是否为宣告观点了。[[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13:42 (UTC)
**{{反对}}:某个小人骚扰他人还倒打一耙,并且企图割了在下舌头,所以在下要在临死之前先把反对票留下。[[User:张岩11|Wokesiet]]([[User talk:张岩11|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14:14 (UTC)
***有没搞错?到底是谁乱删他人警告模板的?[[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19:09 (UTC)
**有没搞错??'''某'''个'''谁'''一非警察,二非巡捕、大半夜的一不创建条目,二不编辑。吃饱了撑的跟踪我,跟踪我也就罢了,还在我创建条目的时候到我讨论页给我回退着玩,将我编辑的条目给我弄成编辑冲突,到头来还拿个假证在我面前瞎转悠,你认为假证很值钱?跟踪他人,骚扰他人也就罢了,回过头来还倒打一耙,闲的是不?[[User:张岩11|Wokesiet]]([[User talk:张岩11|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23:35 (UTC)
***莫名其妙,我在你用户页放置/恢复警告模板碍着你创建其他条目了?跨名字空间也能编辑冲突?[[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9日 (一) 03:29 (UTC)
**{{提醒}}請樓上兩位冷靜,這已經不是對方針的討論而是爭執了。--[[User:Dipsy123|<span style="color:#00EC00;">'''Ah oh!Dipsy!'''</span>]][[User Talk:Dipsy123|<small><span style="color:red;">邮箱的说!</span></small>]] 2014年6月9日 (一) 03:35 (UTC)

===最簡單的方法===
不用說其它的了,現在我建議發起讓[[WP:用戶頁]]昇爲方針或改動後升爲方針的投票。----<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8日 (日) 10:47 (UTC)
:大家连指引都不愿意修改而拒绝发起投票,阁下认为升为方针可能吗?——[[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4年6月8日 (日) 11:23 (UTC)
*{{赞成}}:早該動手。[[User:幻滅似影|幻滅似影]]([[User talk:幻滅似影|留言]]) 2014年6月9日 (一) 07:45 (UTC)
::其实我就想说一句:方针是用来促进维基人的合作的,而不是用来搞文字狱、坑人、打嘴炮的。如果用户宣示自己观点并不影响到正常的交流,为什么不直接无视呢?--<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6月13日 (五) 02:31 (UTC)
:::完全, 完全, 完全地贊成朝鮮的輪子這句話. [[User_talk:Bluedeck|<span style="-webkit-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box-shadow:2px 2px 11px #ace;font-family:Centaur;font-size:small;border-radius:999px;background:#39f;padding:0 4em;color:#fff" lang="en" title="Reply">Bluedeck</span>]] 2014年7月6日 (日) 06:28 (UTC)
*{{Support}},这个可以有。--[[User:Techyan|Techyan]]([[User talk:Techyan|留言]]) 2014年6月14日 (六) 01:52 (UTC)
:{{support}}--<span style="font-family:Tekton Pro; font-size:17px; ">[[User: Good afternoon|Good afternoon]]! ([[User talk: Good afternoon|Discussion]])</span> 2014年6月30日 (一) 06:21 (UTC)

==='''如果'''某人用户页真的被删===
像上面提到的某位用户一样,在VFD中提出下列问题:
*刪除用户頁面之後,可否再次創建同名用户頁面?
*刪除用户頁面之後,可再次創建同名用户頁面名稱,但是不能編輯用户頁面任何內容/圖片?
*刪除用户頁面之後,用户可否用原有名稱編輯條目/投票?
*刪除用户頁面之後,用户繼續可用原有名稱編輯條目/投票,但是不能擁有個人用户頁?
*該投票方式刪除用戶頁,是否[[零和遊戲]],贏者保留用户頁,輸者用戶頁所有統統刪除?
*刪除[[维基百科]][[维基百科:用戶頁|用户頁面]],代不表代表封禁用户?
虽然个人认为有些问题无厘头,但是用户页被删之后的处置(能否存废复核?重新创建?是否会白纸保护?)也应成为议题之一。[[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10日 (二) 16:24 (UTC)

===建议禁止在用户页发表政治主张===
{{意见}}建议禁止在用户页发表政治主张,或仅允许有不超过一句的简短的涉及政治主张的话(如:我支持(反对)XX政党(政府))。<br />
在大陆的BBS上,政治话题经常会引来大规模的骂战(港澳台我不知道是否有类似情况)。而在维基百科,涉及政治的条目也经常是争议或编辑战的重点。那些涉及政治的条目已经搞得大家够烦了,再允许在用户页发表政治主张在我看来是不明智的,只会增加各种矛盾和争议,以及像这个讨论一样的无意义的讨论,浪费社群时间,即便是像现在的指引规定的只能使用有限的文字简单地宣告一次。<br />
上面有人说在用户页发表政治主张有助于在维基百科的工作,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根据[[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方针]],不论持什么政治主张的人都应该在中立的立场上编辑维基百科,所以一个维基人的政治主张无关他的工作,除非他是想拉帮结派在政治类条目上搞编辑战。<br />
如果一个维基人对某个政治类条目有意见,他可以在那个条目的讨论页进行讨论。<br />
至于有人提到的宗教问题,我觉得如果只是表达一下“我信XX教”而没有更多东西,那是可以的。<br />
最后,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应该通过投票彻底解决,以免反反复复地做无意义的、浪费时间的讨论。<br />
顺便说一下,我认为[[User:Panzer VI-IV|Panzer VI-IV]]的这种涉及政治的签名也不应该使用。 --[[User:SFSQ2012|SFSQ2012]]([[User talk:SFSQ2012|留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13:18 (UTC)
:如果总共只能有一句的话我{{反对}}。[[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11:57 (UTC)
::在此聲明:'''維基百科不是作為廣告宣傳的頁面。'''(包含了政治宣傳他自己的主張也是一樣的)--[[User:Jisiko11|Jisiko11]]([[User talk:Jisiko11|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12:12 (UTC)
:::“只宣告一句”已有避免宣传之效。[[User:Dddddb|Dddddb]]([[User talk:Dddddb|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11:41 (UTC)
:{{反对}},很简单,当一个主张形成方针后,人们都会利用它进行攻击彼此,最终沦为,社群用一个无比崇高的旗帜迅速排挤异己。维基百科之所以在过去这些年中,始终共识没有推动这一项提议,就是编辑和管理员中很多人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历史性的危险不宜重演。--[[User:Walter Grassroot|Walter Grassroot]] ([[User talk:Walter Grassroot|♬]]) 2014年6月24日 (二) 12:29 (UTC)
:让别的编者了解他的政治倾向和其他一些喜好也有助于“能规避不能与己相容者”,更能帮助在讨论中避开对方思维纠结处。当然别忘了,维基用户页也符合CC By SA 3.0,所以用户本身也需要明白他页面的内容可以被用来在相同或者更低的版权协议下再编辑(恶搞)、引用使用(外链)、复制(抄袭)等等。--[[User:JuneAugust|JuneAugust]]([[User talk: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12:47 (UTC)
:{{反对}}:这样做是在扼杀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User:中华爱国阵线|中华爱国阵线]]([[User talk: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6月25日 (三) 03:08 (UTC)
:{{反對}},意見同JuneAugust。— [[User:Lssrn45|<span style="color: #000;">lssrn45</span>]] &#124; [[User talk:Lssrn45|<span style="color: #000;">talk</span>]] 2014年6月25日 (三) 04:19 (UTC)
:{{反對}}:違反方針的建議。完全與在下之初衷背道而馳。----<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26日 (四) 15:04 (UTC)
:{{反對}}:言论自由,维基百科不审查内容。--[[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4080FF;">'''Lanwi1'''</span>]]<small>([[User Talk:Lanwi1|留言]])</small> 2014年6月26日 (四) 15:09 (UTC)
:{{oppose}}仅允许有不超过一句的简短的涉及政治主张的话,違反方針的建議。--<span style="font-family:Tekton Pro; font-size:17px; ">[[User: Good afternoon|Good afternoon]]! ([[User talk: Good afternoon|Discussion]])</span> 2014年6月27日 (五) 11:19 (UTC)
===用户页===
不如允许在用户页发表一段政治立场,不知这个条件会较为宽松吗?--<span style="font-family:Tekton Pro; font-size:17px; ">[[User: Good afternoon|Good afternoon]]! ([[User talk: Good afternoon|Discussion]])</span> 2014年6月27日 (五) 13:54 (UTC)
:何謂「一段」,一個段落還是一句?一個段落長到要翻幾頁也行嗎?--[[Special:用户贡献/113.52.126.2|113.52.126.2]]([[User talk:113.52.126.2|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19:51 (UTC)

===已發起投票,計劃決定是否將WP:用戶頁升為方針===
因業已有3人讚許,加之之前的爭執相持不下,故開啓,鏈接:[[維基百科:投票/將WP:用戶頁升格為正式方針]] ----<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7月2日 (三) 13:22 (UTC)
*{{反对}}:有空去写条目去,别动不动把指引弄成方针,维基百科限制普通编者的方针已经足够了,限制管理员的方针则是虽然详细但是形同虚设,近乎一纸空文,所以少折腾吧。--[[User:中华爱国阵线|<font face="华文中宋" size="3"><span style="color: Red">&nbsp;上海灘悍將復活&nbsp;</span></font>]][[User talk:中华爱国阵线|<font face="华文中宋" size="3"><span style="background:SlateBlue;color:white">&nbsp;守望者再現&nbsp;</span></font>]] 2014年7月3日 (四) 13:14 (UTC)
{{HideH|離題:有關政治立場的討論}}
*限制管理員的方針一紙空文?呵呵。我看閣下是不是準備成立「工人赤衛隊」來「奪取政權」,把紅旗插上維基百科呢。----<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7月4日 (五) 04:20 (UTC)
**说句让战车阁下寒心的话,“红旗插上维基百科”只是时间问题,罢了。。。前些年维基反华力量那么强,一些中国大陆的管理员甚至在维基百科做反华先锋,其实本来就不正常。导致那样的局面,不过是因为前些年某影帝腐败且不谙经济发展规律瞎搞,导致中国经济混乱进而社会矛盾激化人们思想浮躁原因造成,罢了。。。现在,不是那时候了,请面对现实。。。--[[User:中华爱国阵线|中华爱国阵线]]([[User talk: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6:21 (UTC)
***呵呵。不好說什麼不太好聽的話。--<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ツァー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ツァー VI-II'''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ジオ]]❂[[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7月12日 (六) 13:51 (UTC)
{{HideF}}
经过审核,确认本投票关闭。理由:

*投票没有经过充分讨论。虽看似讨论十分长,但多为无意义的争吵,实际围绕方针本身的内容少之又少。
*由于方针的设立和修改影响范围重大,投票之前必须充分讨论方针的各项可行的修改方案(例如:为什么要提升为方针?哪些内容修改了?哪些内容有争议?Plan A是什么?Plan B是什么?等等),并清晰的列出。而本次投票不仅说明文字少,提供信息不足(寥寥几字),而且连正规公告都没有,公告栏上无法找到任何本次投票的信息。
*在明显有许多人反对的情况下,投票的通过门槛到底设在50比50还是其它,需要经过讨论才可设立,而非一人说的算。
*综上,本投票准备工作不足,应当视为无效,予以关闭。下次开设投票前,请确保充分、有效的讨论。--<B>[[user: yhz1221|<font color="red">耶</font>]][[user talk: yhz1221|<font color="blue">叶</font>]][[Special:用户贡献/Yhz1221|<font color="green">爷</font>]]<font color="red">♥VC XC</font></B> 2014年7月4日 (五) 14:53 (UTC)

===用户框===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7/04#Template:User 不喜歡閃米特一神教|又有人提出关于用户框的问题]],也在这里讨论一下。 --[[User:SFSQ2012|SFSQ2012]]([[User talk:SFSQ2012|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4:04 (UTC)
:用戶框計算在內嗎?--<span style="font-family:Tekton Pro; font-size:17px;">[[User: Good afternoon|Good afternoon]]! ([[User talk: Good afternoon|Discussion]])</span><sub>[[用戶:Good afternoon/Contributions|千里送鵝毛 禮輕情意重]]</sub> 2014年7月22日 (二) 02:14 (UTC)
::参照[[WP:用戶框遷移]],英文维基上的做法应该是把一些POV类的用户框转移到用户子页面。
::{{ping|Shizhao}}鉴于您在社群中的地位,您这次也提了不少英文方面的例子,请问您是否有意推动用户框相关方针的讨论,或者是认为目前时机还不成熟?--<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7月31日 (四) 03:39 (UTC)
::用戶框用在用戶頁,而且有些用戶框也帶有政治色彩,應該計算在內。[[Special:用户贡献/113.52.126.158|113.52.126.158]]([[User talk:113.52.126.158|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11:49 (UTC)
:::同意。--[[User:Good afternoon|<span style="color:#00c10b;">''Good afternoon''</span>]] <small>([[User Talk:Good afternoon|留言]])</small> 2014年8月14日 (四) 02:42 (UTC)

2024年11月29日 (五) 16:14的最新版本


关于用户名方针与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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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方针的重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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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当前中文维基用户名方针部分内容需要进一步解释(如不妥當的用戶名,现有方针内容仅有几条,而英语维基对应方针更为丰富),同时需要增加部分方针内容,本用户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结合中文维基实际情况,建议对方针进行重大修订。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名方针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修订要点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 正如前面所说,当前方针内容有关“不妥當的用戶名”只有几条,因此我对该章节做了进一步的扩充,详细阐明不妥當的用戶名的具体类型。而在最后的校对修订中,还在正确案例和错误案例中添加模板以此达到显示更醒目的目的。
  • 将第一节“选择一个用户名”改版为“新用户指引”。其中,“选择一个用户名”中提到“您的用户名不应该让人错误感觉到您的账号拥有某些权限”,以及“公司或团体名称”,有关内容移至“不妥當的用戶名”;“真实姓名”、“类似姓名”(改为“类似的用户名”)移至新章节“其他特定类型的用户名”。
  • 将“对不妥当用户名的处置方法”一节改为“处理不妥当的用户名”,增加多个当用户遇到不妥当的用户名时的措施。
  • 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调整其余章节的位置,内容维持不变。
  • 结合某用户(已被无限期封禁)讨论的经验,以及英语维基已有相关规定,建议在“真实姓名”增加一句“我们也强烈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不要使用真实姓名或任何可能追溯到他们的昵称来创建账号”,即不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以真实姓名表示其用户名。

虽然我查了英语维基对应方针也提到了如何处理真实姓名作为用户名的方法(即电子邮件),但中文维基的此前讨论中没有取得共识,故本次修订没有再次引入此方针。

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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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本的用戶頁指引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看到明显的翻译错误:就是“保护用户页”一节中提到“作为文章所在页”,但是英文指引的说法是:As with article pages,而正确的翻译是:与条目页面一样。另外指引有一些章节是可以整合的。因此,我参照英文版对用戶頁指引进行重大修订,并保留现有指引的部分内容。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修订要点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 整合两节可以放置的内容,标题为“用户空间可以放置的内容”;相应地,不得放置的内容则使用“用户空间不得放置的内容”的标题。
  • 整合两节删除页面的内容,标题为“删除用户空间”,完善内容。
  • 增加章节“创建子页面”,提供如何创建子页面的指南。
  • 增加章节“用户讨论通知”。
  • 将“我的用户页有哪些其他信息可以被别人看到?”章节改为“用户空间提供的选项”。

以上两部方针指引的修订提案,虽早已创建完毕且已对文字进行了多次校对与调整,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欢迎大家提出意见。--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04 (UTC)[回复]

「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一节应该保留WP:UPNOT#12的链接。明显的多次引用的条文。甚至建议新增WP:UPNOT12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20 (UTC)[回复]
@Tisscherry薏仁將剛好路過看到這個討論,各位不妨參考一下Wikipedia:当前的破坏#Ocean1984,並視情況針對這方面順便作出調整。--)dt 2024年10月30日 (三) 17:09 (UTC)[回复]
建議在「請細閱本頁,並選一個更為合適的使用者名稱。」後面加上:「您可以選擇改名,或者重新建立一個新的帳號,但注意僅限一次。」
英文維基的用詞較為簡潔,但確實是對此單一用途類型的用戶較為寬容,故我認為明確地讓他們知道,允許選擇捨棄第一個用戶名直接再註冊一個,但同時我認為也要善盡溝通義務,讓該用戶注意宣傳以及避免違反傀儡方針行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18:21 (UTC)[回复]
說明相關並且加註但書我覺得對於因使用者名稱不當遭到軟封鎖而不知如何做的當事者會有很大的助益,同時也對於處理的管理員更清晰可見的判斷方式。--薏仁將🍀 2024年10月30日 (三) 21:46 (UTC)[回复]
“但書”?“但是”?--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9:23 (UTC)[回复]
【但书】法律条文中“但”或“但是”以下的部分,用以指出该条文的例外或限制。(《现代汉语词典》)--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日 (五) 10:20 (UTC)[回复]
虽然合并两个用户在技术上可行(MediaWiki软件有插件“UserMerge”可以用于合并账号),但是由于安全及著作权标记相关的问题,维基百科的账号只可以重命名,并没有提供合并的功能。技术上亦不可行,UserMerge与CentralAuth不兼容。--dringsim 2024年11月1日 (五) 11:48 (UTC)[回复]
不知道有这回事。刚看到这个已经及时修改。--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日 (五) 14:30 (UTC)[回复]
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英文版目前的规定是封禁期间拒绝的解除封禁请求全部不能移除,中文版的共识是被封禁用戶不能移除其用戶討論頁進行中或近期(七日內)結束的封禁申訴討論。个人觉得后者或许会好一些。--GZWDe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35 (UTC)[回复]
另外,中文版WP:UPNOT#12规定得比英文版更具体,而且有不少相关讨论。--GZWDe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40 (UTC)[回复]
回复如下:1、关于“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已按照中文版的共识调整(我没看讨论页指引);2、WP:UPNOT#12已在“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中展现。--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2日 (六) 14:57 (UTC)[回复]

七日时间已过,用户建议基本已解决。就两份草案 公示7日,2024年11月18日 (一) 14:43 (UTC)結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43 (UTC)[回复]

用户页禁止放INDEX大概可以拆出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07:33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10 (UTC)[回复]
已经根据意见删除了相关内容。--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24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啊,我是说单独列成一条。毕竟INDEX似乎不是「维基百科内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16 (UTC)[回复]
已经添加在表格之外,与“未经授权的维基荣誉模板和维基权限模板”并列。--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25 (UTC)[回复]
@人间百态 昨天公示已经通过。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3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