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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档7: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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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al}}
{{存档页}}
{{ArticleHistory
| action1 = GAN
| action1date = 2007年9月12日
| action1link =
| action1result = failed
| action1oldid =


== 语言文字 ==
| action2 = FAC
[[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语言文字]]一部分是不是应该加入以下内容:
| action2date = 2008年7月24日
#对中国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简介,比如中国有那些语言文字。
| action2link = 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中华人民共和国
#汉语各方言的情况
| action2result = failed
--[[User:幽灵巴尼|'''幽灵巴尼''']]<span style="color:#FF0000">★</span>[[User_talk:幽灵巴尼|☎Ghost Bunny]]<span style="color:#FF0000">★</span> 2012年3月3日 (六) 13:05 (UTC)<br>
| action2oldid =
{{中立}} 可以粗略的写一些,但更多的应当链接到相关的词条中,因为关于中国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的词条还是比较完善的。我看[[中国语言]]这个词条不错,但文中已经有链接了。--[[User:Jack No1|Jack No1]]([[User talk:Jack No1|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4:16 (UTC)


==维基共享资源不断有反华人士篡改'''法理'''行政区域图==
| currentstatus = FFAC
[[File:China administrative.svg]]


*不断有印度人把中国'''法理'''行政区域图有争议的标注为灰色的藏南地区和台湾去掉,此人还是英文维基管理员,此图像在[[:en:China]]和[[:en:Provin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被引用,图像已经被保护,英文条目亦被保护。 [[User:Werran|<span style="color: #6640FF;">'''薰衣草毒药'''</span>]]※[[User talk:Werran|花瓣]] 2012年3月1日 (四) 11:01 (UTC)
}}
**这和enwp关于PRC和ROC条目的移动一样,完全是系统的、蓄意的举动。我们中文用户需要立即形成一个代表zhwp社区的共识表述,尽快去commons表达我们的意见!--[[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2年3月7日 (三) 11:07 (UTC)


[[File:India-states-numbered.svg|500px]]
{{Talkheader}}
*他怎么不把上面这张的[[阿克塞钦]]地区和[[巴控克什米尔]]地区去掉?将心比心。君可以试着把这张图上的阿克塞钦和其他印度没有实际统治的地区去掉,如果他乱来,我们可以不用这张图,也知道他到底是何居心了。——[[User:蘇州宇文宙武|<span style="font-family:Monotype Corsiva;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span>]]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迎仙宮]]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尚書省]]</small> 2012年3月8日 (四) 00:14 (UTC)
{| class="messagebox standard-talk" style="font-size:110%;"
|-
|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請將您的編輯意見添在同主題討論的最下面。開設新的討論主題,請按頁頂「編輯本頁」旁的「+」按鈕。</div>
|}
{{policy-pol}}
{{keepontopic}}
{{檔案館|
[[/檔案一|檔案一]]&nbsp;• [[/檔案二|檔案二]]&nbsp;• [[/檔案三|檔案三]]&nbsp;• [[/檔案四|檔案四]]&nbsp;• [[/檔案五|檔案五]]
}}
==领土面积应明确说明是主张领土面积,而不是实际控制面积==
维基不能以任何形式暗示中华民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涉及中华民国的问题都应该慎重。领土面积应明确说明是主张领土面积,因高山族在大陆也有分布,故56个民族说法可以保留(该说法已经排除了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说明藏南不在实际面积之内)。电话号码,货币等都应该尊重现实,保持中立。[[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5:01 (UTC)


*请在[[WP:VPN]]发表意见!--[[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2年3月8日 (四) 00:32 (UTC)
你所说“该说法已经排除了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说明藏南不在实际面积之内”的逻辑存在问题,中国不承认藏南的印度人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并不表明藏南不是中国领土,因不那些印度人没有中国的国籍,不能算中国人。
**{{回应}}:已发表。——[[User:蘇州宇文宙武|<span style="font-family:Monotype Corsiva;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span>]]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迎仙宮]]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尚書省]]</small> 2012年3月8日 (四) 05:14 (UTC)


*谢谢各位支持,英文和共享维基里的Lavender Poison或者Werran, Werran2即是在下,我已经把此图从正文移动到讨论页了。 [[User:Werran|<span style="color: #6640FF;">'''薰衣草毒药'''</span>]]※[[User talk:Werran|花瓣]] 2012年3月8日 (四) 06:39 (UTC)
中华民国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中华民国已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就不在是一个可以有效代表中国的政权了,而且基于国际上大多数的国家所承认的现实来说,台湾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但是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管制,那属于另一个现实问题。


:文件名或者描述里都没有法理或者中共主张的字样。维基媒体资源是多媒体文件库,请尊重原始版本。要上传请换一个文件名。[[User:Bencmq|<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Ben</span>]].[[User talk:Bencmq|<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MQ</span>]] 2012年3月15日 (四) 16:38 (UTC)
就两个问题发表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供商讨。[[User:Vermilionrock|Vermilionrock]] ([[User talk:Vermilionrock|留言]]) 2009年2月6日 (五) 03:50 (UTC)
::我的说法逻辑上毫无问题,我说的是中共的56个民族说法已经排除了长期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所以佐证了藏南不在中共实际控制面积之内. '''我说的是实际控制,不是声称领土。''' 反过来,你的说法有点不合情理,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以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承认为准,那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建国时期,绝大部分国家包括联合国都不承认,是不是它在1971年加入联合国之前就算不存在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称台湾是中共管辖下的领土,这个众所周知,但问题不在于此:如果以中共声称的领土作为维基叙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的依据,那就得把中共声称的藏南地区也列入进来。藏南现在使用印度电话号码,使用印度货币卢比,使用印度网络域名,如果把这些列入本条目就会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和争议;反过来如果按照中共标准,不承认藏南地区的电话,货币,网络域名,硬要说藏南使用人民币,这不是让维基当众撒谎?另外,如果以中共为标准,就得依据中共的行政划分,把金门马祖划归福建,把东沙群岛划归广东,这样就必须另外写上:福建省金门县的电话区号为+886,福建连江县马祖乡的电话区号为+886,福建其他县的区号为+86。这样才不至于逻辑混乱。[[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2月6日 (五) 04:14 (UTC)
:藏南地区长期居住的民族是藏缅语族的珞巴族、门巴族(中华民族中的二族),“印度人”指示国籍而不是民族,藏南地区的印度-雅利安语支的印地族和孟加拉族都是后期为了巩固印度对其东北地区的统治权而从印地本土和西孟加拉迁过去的。注意不要犯外国人常犯的错误(“中国人”''Chinese'' 不等于“汉族”''Han'' ;“印度人”''Indian'' 不等于“印地族”''Hindi'' ),中华民族的56族说法并没有排除藏南地区和台澎金马地区的少数民族。至于领土面积,我认为应当实际管辖面积、声称领土总面积两行并列。9,640,821平方千米(实际管辖)9,672,018平方千米(声称总面积)。—[[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09年2月26日 (四) 13:29 (UTC)
::阁下如果能证明藏南地区完全不存在印度斯坦族(HINDUSTANI)等主要印度土著族(没有任何聚居群落),其论点自然可靠.否则阁下不得不看到中共的56个民族中并不包括这些印度本地民族.阁下注意不要犯中国人常犯的错误,民族和国民是两回事. [[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3月3日 (四) 15:01 (UTC)
:::抱歉,不怎么明白你的意思。我是说:藏南地区均是藏缅语族的原居住地,印度的主体民族,印地族,和西孟加拉与阿萨姆二邦的孟加拉族居民都是后期(1962中印边境战后)为了巩固印度东北地区的稳定而移民迁过去的。这个地区(如达旺)的原住民是藏缅语族的民族如中华民族中的珞巴和康巴。现时该地区住有印地人、孟加拉人,我没有质疑这个观点。按照中国政府的观点,法律上这是移民非法入境,实际上,至今政府尚未对该地区行使主权,出入境的事务当然都由印度政府方面来承担。中华民族56族的说法没有纳进非法移民入境的印地人和孟加拉人怎么就等于中国政府排除了藏南地区?“印度斯坦族”这个概念是印度版的“中华民族”,广义指整个南亚(藏南当然包含在内),狭义指母语为印地语或乌尔都语的民族(藏南没有原住民,狭义“印度斯坦族”的原居地是印度北方,恒河流域)。最后你说“民族和国民是两回事”,而且这是中国人常犯的错误?这不正是我说的印度人(国籍、国民)不等于印地族(民族),中国人不等于汉族吗?—[[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09年3月7日 (六) 07:03 (UTC)


:这类图多得是
::您说了半天,不知道您到底想反驳我什么观点,我在最上面已经说"该说法已经排除了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说明藏南不在实际面积之内",我究竟什么时候说过"中国政府排除了藏南地区"??您连我的观点都没有看清楚,到底反驳什么?'''我说的是实际控制,不是声称领土。''' ,不要混为一谈. 总而言之,说了半天,您并没有反驳我什么观点,因为您绕了一大圈之后最终也同意了中共政府56个民族的说法已经排除了藏南的印度土著人,这不是又回到我的观点了吗?[[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00:06 (UTC)
<gallery>
:::你上一段回复中写道“藏南的印度土著人”,我不清楚究竟哪些民族属于“印度土著人。“中华民族”是民族概念,“印度人”是国籍概念,“印地族”、“孟加拉族”、“珞巴族”、“康巴族”这些才是我们讨论的藏南地区的民族。我说的是中国的“中华56民族”一说中实际包括了藏南地区的民族(“珞巴族”、“康巴族”、“藏族”等),就是说藏南地区没有印地原住民(“印地族”、“孟加拉族”等,所以也没有必要列入中华民族),只有非法入境的印地族居民。中国政府现时承认藏南地区不在其实际管辖范围内,我肯定这个观点,但是说因为中华民族一说中没有包括实际居住于藏南地区的印地族、孟加拉族移民,所以这就是中国政府实际承认藏南地区不在中国实际领土面积之内,我反驳的是这个观点。不知我这么说清楚不清楚。—[[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09年3月25日 (三) 23:52 (UTC)
File:Zh-Territories of Dynasties in China.gif|标题1
::请阁下正面回答:我什么时候说过“中国政府排除了藏南地区”?我又什么时候说过“'''中国政府实际承认'''藏南地区不在中国实际领土面积之内”?(还要提醒阁下,我从来不用“中国政府”来形容中共政府。)你给我强加上一个观点,然后反驳之,然后又强加一个观点,再反驳之,莫非自娱自乐?抑或是阁下在反驳别人的观点,只不过放在我的发言后面?这里我就假定你是在反驳别人的观点(虽然他不在这里),既然跟我无关,我也不再理会。恕不奉陪。 [[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20:21 (UTC)
File:Maps of China 1912-Now.gif
:::我指的是这两段话:“该说法已经排除了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说明藏南不在实际面积之内”与“我的说法逻辑上毫无问题,我说的是中共的56个民族说法已经排除了长期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所以佐证了藏南不在中共实际控制面积之内. ”。—[[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09年3月27日 (五) 14:28 (UTC)
File:Ching Dynasty 1892.png
File:Dayuan-Lage.png
File:Devapala.svg|标题2
File:India and Neighbouring Countries Map (official borders).png|标题2
File:Indian revolt of 1857 states map.svg
File:British India.PNG
File:India-naturalhazards-map.png
File:India administrative map 1956 PL.png
File:BIMSTEC Map.png
</gallery>--<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6b95ff">[[User:玖巧仔|<span style="color:#2b7bff">玖巧仔</span>]][[WP:RTC|<span style="color:#2b7bff">●</span>]][[Wikipedia:格式審查工作小組|<span style="color:#2b7bff">□</span>]][[User talk:玖巧仔#top|<span style="color:#2b7bff">留言</span>]]</span> 2012年3月20日 (二) 23:08 (UTC)


阁下,是否还有侨民一说,也许应该把那些人算成侨民合适一些?[[User:Vermilionrock|Vermilionrock]] ([[User talk:Vermilionrock|留言]]) 2009年3月4日 (三) 05:01 (UTC)


阿克塞钦和其他印度没有实际统治的地区都是没有法理或者印度单方主张的。——plo188821 2012年4月3日 19:16 (UTC)
:各位的討論已經有很大程度偏離主題,其實將“该说法已经排除了居住在藏南的印度人,说明藏南不在实际面积之内”剔除也沒有妨礙對觀點的闡述。況且前面[[User:Philphy|Philphy]]已經說明了提出“56個民族的說法”只是爲了'''佐證''',并不是爲了'''證明'''。在這個不必要的點上討論過多只是會浪費兩位的時間。
事实上这有很大的地域中心的意味。[[User:Sukelm|Sukelm]]([[User talk:Sukelm|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4:10 (UTC)
:本人支持說明是主張領土面積。實際控制面積是很難去確定的,在界定的時候要考慮很多方面,單就歷史原因就有很多可爭論之處。況且實際面積的確定會影響接壤國家的面積核算。若明確說明主張領土面積就可以避免這個麻煩(各位認為這個麻煩有必要去理會么?本來就是模糊模糊的卻硬要令它變得清晰,會不會顯得徒勞無功?),而且可以顯出該國的政治立場(也可以說明這個“觀點”也有一定的民眾基礎)。--[[User:Benfeizhuzi|Benfeizhuzi]] ([[User talk:Benfeizhuzi|留言]]) 2009年6月17日 (三) 16:36 (UTC)


== 致歉 ==
==关于电话区号,货币,域名解决方案==
提供解决方案三个供采用,
#上策:把电话区号,货币单位,网络域名的项目中的台湾二字删除,以兼顾中立性和准确性。 
#中策:列表中取消电话区号,取消货币单位,取消网络域名,以回避争议。
#下策:增加藏南地区的电话区号,货币单位(印度卢比),网络域名(.in)并在台湾和藏南下面注(具争议性),增加南沙群岛各驻扎国(包括越南,菲律宾)的电话区号,货币单位,网络域名,并在下面加注(具争议性),这样虽然解决了中立性,但却存在准确性问题,因为按照中共定义,金门,马祖不属于台湾省,不应当使用台湾电话区号,货币,域名。


我在网吧里浏览此页时,因为内急去了趟厕所,回来发现页面被改了。我特对此造成的破坏性修改致歉。<span style="border:1px solid yellow;padding:1px;">[[User:Goldstar|<font style="color:#FFFF00;background:red;">&nbsp;&#x2500;&#x2500;&#x2605;&#x2500;&#x2500;&nbsp;</font>]]</span> 2012年4月1日 (日) 12:15 (UTC)
如果这三个方案均不采用,我将直接把藏南添加到台湾下面,并增加卢比作为货币单位,增加(.in)作为藏南域名,并酌情添加南沙诸岛屿占据国的货币单位和电话区号。以充分满足个别愤青YY的欲望和本条目包容万物的精神。[[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3:41 (UTC)
:连中共计算国民生产总值的时候都没有计入港澳台部分,不知道维基如何这么殷勤。[[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3:53 (UTC)


还真有人在网吧里上维基啊!--[[user talk:东京热北京也热|东京热北京也热]] (试着注册玩玩,结果成功了) 2012年5月15日 (二) 18:06 (UTC)
==本条目太具进攻性,缺乏中立==
对于海峡两岸问题,[[中华民国]]条目做的非常好,实事求是地把两岸问题说清楚,尊重现实,不把大陆的货币,电话等列入民国的列表。为什么本条目这么远离事实,把中华民国矮化为台湾,与港澳并列,把中华民国的电话,货币,网络域名全都列入本条目之下。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如此在乎领土完整,为何不把藏南,帕米尔,江心坡也同港澳地区并列?[[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2:43 (UTC)


== 对于以下的修改建议 ==
閣下的言語是否比本條目更具進攻性?--[[User:Benfeizhuzi|Benfeizhuzi]] ([[User talk:Benfeizhuzi|留言]]) 2009年6月17日 (三) 18:27 (UTC)
{{Editprotected|no=1}}


但由于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追尾事故的影响,安全问题令人担忧,但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追尾事故失事动车技术源于日本新干线和德国ICE高铁的所谓"混合"技术,而非官方所宣称自主研发。
==该不该写台湾的电话区号关系到条目的中立性问题==
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里面写上台湾的电话区号(还有货币单位问题等等所有以台湾取代中华民国的问题),就应该同时写上中共要求的藏南地区即印度[[阿鲁纳恰尔邦]]的电话区号,同时在[[中华民国]]条目里面写上大陆的电话区号,否则该条目中立性大受损害.如果在这里把台湾跟港澳并列,完全是中共的观点,不应该是维基的观点.这里使用台湾电话区号的说法还涉及到条目的准确性问题,中华民国的统治区域除了台湾省还有福建省的两个县,以及中共划归广东省管辖的东沙群岛,以及中共划归海南省管辖的南沙主岛太平岛,这些中共认为不属于台湾的地区电话难道都算作台湾的电话区号?这种强行改变中共行政区划的写法连中共的观点都算不上。


1.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是动车 绝对源于新干线, 不是新干线ICE高铁的混技术。一般动车使用的是新干线技术。京沪高铁使用ICE技术。编辑以上语句的人明显想混淆视听。
建议可以把“台湾的电话区号”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写入[[中国]]条目,但是不应该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 如果维基不更正这个问题,我将在几天之后在台湾后面加入中国藏南地区(印度阿鲁纳恰尔邦)的电话区号以及印度货币卢比,以完全实现维基以中共观点叙述本条目的愿望,并替中共宣传部门感谢维基百科的免费宣传。[[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1:54 (UTC)
2.对与自主研发这个论断,还有争议。
自主研发,就是说由我们自己负责设计,装配,生产,即:从图纸到成品.
除非有人能证明高铁项目不是中国负责设计,装配,生产,则不能怀疑官方所宣称自主研发。
----------------------plo188821 2012.4.2 19:27
:抱歉,看得不是很明白……请对于具体编辑解释的仔细一点……另外请给出参考来源。[[User:Bencmq|<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Ben</span>]].[[User talk:Bencmq|<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MQ</span>]] 2012年5月7日 (一) 15:48 (UTC)
::这种事件写进[[中国高速铁路]]就可以了。提议完全是主次不分。--[[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2年5月7日 (一) 16:46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国旗/国徽? ==


注意一下,中国的国旗/国徽什么时候变成“[[百度百科]]”了?[[Special:用户贡献/220.255.2.135|220.255.2.135]]([[User talk:220.255.2.135|留言]]) 2012年5月11日 (五) 10:51 (UTC)


同意您的观点。 [[User:Song Yanbo|Song Yanbo]] ([[User talk:Song Yanbo|留言]]) 2009814日 (五) 17:02 (UTC)
When?[[User:Sukelm|Sukelm]][[User talk:Sukelm|留言]] 20121116日 (五) 14:11 (UTC)


== 那个关于中国科技分类里的 中国互联网的描述是不是该放到社会分类里面 ==
== Portal放在哪裡 ==


关于中国科技分类里的 中国互联网的描述是不是该放到社会分类里面
Portal:中國是應該放在歷史處,還是放在頁首?我個人認為應該放於頁首,因為中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形式。—[[User:Zealotzuo|<span style="font-family:Palatino,'Palatino Linotype',serif; font-variant:small-caps;"><font color="red">Archangel</font> <font color="green">of</font> <font color="blue">Liberty</font></span>]]<small>·</small>[[User_talk:Zealotzuo|<font color="#FF8040"><small>前廳</small></font>]]<small>·</small>[[Special:Contributions/Zealotzuo|<font color="#FF8040"><small>天使傳</small></font>]]&nbsp; 2008年1月3日 (四) 10:30 (UTC)
--[[User:北条丿恋歌|北条丿恋歌]]([[User talk:北条丿恋歌|留言]]) 2012年6月14日 (四) 09:38 (UTC)
==腐败现象==
将腐败现象与政府,法律制度并列不妥。腐败现象,强拆,人权问题,这些可以归纳为社会问题或者政治弊端,单独在合适的地方列举。不应该单独把腐败挑出来。 [[User:Martingale|Martingale]]([[User talk:Martingale|留言]]) 2012年7月29日 (日) 18:15 (UTC)


== 屌 ==
阁下的言论有失公允,带有极强的攻击性和偏激的个人意识形态观点。[[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形式,这是无争议的。至于现在在[[台湾]]地区存在的所谓“[[中华民国]]”,在一定程度上,[[中国]]也是他的历史形式,阁下不能因为自己的[[意识形态]]而强行否定其中一方。--[[User:历史研究|历史研究]] ([[User talk:历史研究|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4:24 (UTC)


这个条目现在越来越牛逼了啊,就是那个版图部分字图分离了,有心之人改一下吧。[[User:Xiehechaotian|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User talk:Xiehechaotian|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09:55 (UTC)
== 美元还是人民币? ==


== 正文中导航模板太多了 ==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8-01/24/content_7485380.htm 这组经济数据中]货币单位是美元还是人民币,该条目中为美元,而今天香港无线电视新闻为人民币[http://news.tvb.com/630pm/lcd56.html?2008/0124/asx/06_56k.asx&2008%u5E741%u670824%u65E5%20%28%u56DB%29],究竟哪个为准??—'''[[User:Dzb0715|Dzb0715]]''' ☆ [[User talk:Dzb0715|^_^]] 2008年1月24日 (四) 14:27 (UTC)


不仅人为地使文章不连续,还使得编辑相当困难(等好久,有时候还出错)。--<span style="font: 16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Makecat|<span style="color:#2299FF">Make</span>]][[User Talk:Makecat|<span style="color:#7777FF">cat</span>]]</span> 2013年4月4日 (四) 11:12 (UTC)
==优良条目评选(第二次)==
:很多导航模板都没有必要。建议删除省级行政区、中国地理、国家机构、法律层次、主要公司、铁路、列车、公路、地铁、机场、经济、中华文化、传统戏剧、民族乐器、旅游等模板。--[[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3年4月4日 (四) 11:40 (UTC)
::这么多模板删除,感觉都不完整了,建议恢复。--[[User:fxqf|<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green" size="5">'''Fxqf'''</font>]]·[[User talk:fxqf|<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red" size="4">'''留言簿'''</font>]] 2013年11月11日 (一) 12:55 (UTC)


== 基尼系数错误! ==
:''~移动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fullurl: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oldid=6690948}} 最后修订])''
*{{article|中華人民共和國}}--[[User:筆俠|全心為維基百科的香港人筆俠(bI Xia)]] ([[User talk:筆俠|留言]]) 2008年4月8日 (二) 05:35 (UTC)
**{{support}}--[[User:筆俠|全心為維基百科的香港人筆俠(bI Xia)]] ([[User talk:筆俠|留言]]) 2008年4月8日 (二) 05:35 (UTC)
**{{Oppose}},还挂有缺少参考来源的模板,后半部分内容缺乏参考文献---{[[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08年4月8日 (二) 07:05 (UTC)
**{{Oppose}},参考资料太少,中立性存疑,内容厚此薄彼。—[[User:Devil&#39;s Advocate|Pagan]] ([[User talk:Devil&#39;s Advocate|留言]]) 2008年4月9日 (三) 10:33 (UTC)
**{{support}}—[[User:A5948736|天哲]] ([[User talk:A5948736|留言]]) 2008年4月9日 (三) 15:43 (UTC)
**{{反對}},請先補充參考資料,中立性不足。—<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9999FF; border: 1px solid #9999FF; color: #FFFFFF; padding: 2px">'''Σμωμηο'''</span><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 border: 1px solid #9999FF; color: #9999FF; padding: 2px">His [[User:Smallmiew|U]][[User talk:Smallmiew|T]][[Special:Contributions/Smallmiew|C]]</span>{{#if:|&nbsp;@&nbsp;{{{1}}}}} 2008年4月10日 (四) 11:59 (UTC)
**{{support}}--[[User:蓝色龙卷风暴|蓝色龙卷风暴]] ([[User talk:蓝色龙卷风暴|留言]]) 2008年7月12日 (六) 06:00 (UTC)
:''移动完毕''—[[User:Mywood|木木]] ([[User_talk:Mywood|发呆中]]) 2008年4月15日 (二) 07:05 (UTC)
**简体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繁体词条“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向不符。且简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被恶意编辑,请求删除和合并词条。[[User:Saun|Saun]] ([[User talk:Saun|留言]]) 2008年8月18日 (一) 14:55 (UTC)SauN
**{{Oppose}}, 缺乏中立性,政治宣傳手冊型條目不應出現在WIKI上


基尼系数标示错误,不应该是47.4(2012年),而应该是0.474(2012年)。[[User:蓝洞|蓝洞]]([[User talk:蓝洞|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04:34 (UTC)
== 發現錯誤 ==
'''毛澤東和尼克森見面'''變成'''毛澤東和尼克鬆見面'''
改了[[User:Topcom777|topcom777]] 2008年6月28日 (六) 14:02 (UTC)


== 建议添加关于“中国梦”的描述。 ==
两岸翻译问题而已。挂个标记。[[User:2thuriel|2thuriel]] ([[User talk:2thuriel|留言]]) 2009年6月20日 (六) 05:13 (UTC)


建议参照“美国”词条的编写,添加一些例如国旗、国徽的解释;关于中国梦的描述等。从而能更全面的介绍中国,和进行中美发展的对比。 [[User:蓝洞|蓝洞]]([[User talk:蓝洞|留言]]) 2013年5月10日 (五) 08:07 (UTC)
==简繁转换里简体千米改成公里了==
如题,平方千米在大陆绝对不是个常用词当初为什么要设成千米啊?[[User:Yqjsmr|Yqjsmr]] ([[User talk:Yqjsmr|留言]]) 2008828日 () 10:00 (UTC)
:你去写就了,这概念已经有国际知名度,多位外国元首和国际媒体曾经提及-[[User:Msuker|Msuker]][[User talk:Msuker|留言]] 2013510日 () 08:33 (UTC)
*我倒觉得千米和公里同样常用,在教材里似乎“千米”更常见--[[User:wjaqua|<span style="color: #007FFF;">'''秋邊'''</span>]]★[[User talk:wjaqua|踩]] 2008年10月5日 (日) 02:55 (UTC)
*科學點,還是寫“千米”比較好。[[User:John-Rui|John-Rui]] ([[User talk:John-Rui|留言]]) 2008年10月5日 (日) 03:20 (UTC)
百度的搜索结果:<br />
"平方千米" 找到相关网页约1,510,000篇<br />
"平方公里" 找到相关网页约19,100,000篇<br />
平方公里和平方千米都是合法的法定单位。但无疑平方公里更常用一些。[[User:Yqjsmr|九命圣猫]]([[User talk:九命圣猫|留言]]) 2008年10月5日 (日) 07:13 (UTC)


== 媒体部分完全对宣传部、媒体控制审查避而不谈? ==
google的搜索结果:<br />
约有1,100,000项符合平方千米的查询结果<br />
约有8,810,000项符合平方公里的查询结果<br />
支持上面的意见,平方公里更常用一些。[[User:John-Rui|ll098]] ([[User talk:ll098|留言]]) 2008年10月25日 (六)
:根据[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88%AA%E9%99%A4%E8%A8%8E%E8%AB%96%E6%99%82%E6%87%89%E9%81%BF%E5%85%8D%E7%9A%84%E7%90%86%E7%94%B1#.E6.90.9C.E5.B0.8B.E5.BC.95.E6.93.8E.E7.9A.84.E6.90.9C.E5.B0.8B.E7.B5.90.E6.9E.9C WP:AADD],搜寻引擎的搜寻结果不能说明什么的。—[[User:李牧原|<span style="color: #007FFF;">'''李牧原'''</span>]]___♂___[[User talk:李牧原|<span style="color: #A757A8;">'''想了解我?~'''</span>]] 2008年10月26日 (日) 22:12 (UTC)
上面的那位,你给的是讨论删除与否的规则。和这个关系不大。现在讨论的是哪个更常用的问题。[[User:Yqjsmr|九命圣猫]] ([[User talk:Yqjsmr|留言]]) 2008年10月30日 (四) 17:10 (UTC)


媒体部分完全对宣传部、媒体控制审查避而不谈?我试图编辑,似乎条目被保护。
*支持使用平方千米,不論兩單位哪個更常用,千米與立方千米在中國大陸屬于法定單位,而公裏只是可替代單位。具體請參見[[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User:Niceboat|Niceboat]] ([[User talk:Niceboat|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11:20 (UTC)


在中国谈论媒体,对各级宣传部,各级政府的媒体控制、审查、惩处避而不谈,却大谈市场化之后媒体的公开性,似乎有些欲盖弥彰,莫名其妙。如果不是有控制在先,我们为什么对媒体的“公开化”如此兴奋呢?这种公开化的努力,说明了之前曾经被高度控制——至今也是如此。建议条目写作如下模式:
==引號?==
在兩岸關繫一欄中的這句話:
“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亦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支持或表示‘承认’、‘尊重’或‘注意到’一个中国原则。”
既然這是客觀現實,且沒有引用必要和特殊含義,為什么“承認”、“尊重”與“注意到”三詞要加引號?--[[User:Niceboat|Niceboat]] ([[User talk:Niceboat|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11:20 (UTC)


=== 传媒 ===
引号还有着重强调的意思呢。难道您不知道吗? —[[User:Adonai|Adonai]] ([[User talk:Adonai|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06:28 (UTC)
{{Main|中华人民共和国媒体}}
{{See also|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视广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闻媒体受到中共各级宣传部、各级政府的严格管制,关于重大、敏感议题的报道常常受到禁令、限制或被要求统一口径。但媒体市场化以后,在中国绝大部分的媒体机构不再领有庞大的政府津贴(或补助金),而是依靠商业广告和订阅以及出售版权盈利来盈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中央政府也逐年放宽对媒体的控制,允许媒体彼此为了吸引读者与增加广告收入而竞争。媒体为吸引读者,也尽力在中国共产党所制定的范围之内,报道民众关心的议题,甚至揭露某些社会负面现象,例如环境污染、贪腐案件等。如今,中国媒体还是呈现了某种程度上的活力与多元性,同时也以一定程度的公开性来讨论社会议题和公共政策。然而,针对某些敢言媒体、记者和公民的打压和约束依然时有发生,例如南方都市报案、新京报案等等。
这里用作强调不符合文法,我不觉得玩这种无聊的文字游戏是什么值得称道的行为= =。。(未注册。。留言)


== 最大城市 ==


infobox里把最大城市填为“上海市”,理由是新华网关于户籍管理的[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6/19/c_124880833.htm 一篇报道]的标题《中国最大城市上海融化户籍坚冰》。我有点不懂,最大城市是该以人口还是面积排名?如果是面积,地级市面积([[呼伦贝尔]]最大)、直辖市面积(重庆最大)、建成区面积(北京最大),如果是人口,上海可以排第一。我暂时把最大城市填为“呼伦贝尔”。希望大家讨论一致后在更改确定。--[[User:fxqf|<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green" size="5">'''Fxqf'''</font>]]·[[User talk:fxqf|<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red" size="4">'''留言簿'''</font>]] 2013年11月7日 (四) 08:33 (UTC)
这些玩意儿算什么“客观事实”,都是某党捏造出来的东西。 [[User:Song Yanbo|Song Yanbo]] ([[User talk:Song Yanbo|留言]]) 2009年8月14日 (五) 17:04 (UTC)


:暂时改回上海,呼伦贝尔显然是不合适的。最大城市的标准,要么看城镇人口要么看建成区面积。提供几个城镇人口的数据:
== 奇怪 ==
:*上海(2011年度)常住人口2347.65万*城镇化率88.9%=2087万
我在條目中看見了一個未創建的模板{{中華人民共和國/semi}},想移走它但在編輯的時候又找不到(按Ctrl+F也找不到),這是怎麼的一回事?--[[User:gordongordon999|Gordon仔]]~([[User talk:gordongordon999|留訊息]]) 2008年11月2日 (日) 10:00 (UTC)
:*北京(2011年度)常住人口2018.6万*城镇化率86.2%=1740万
:*重庆(2011年度)常住人口2919万*城镇化率55.2%=1611万
:要么上海,要么北京,其他就算了。--[[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3年11月8日 (五) 02:19 (UTC)
::地级'''市'''不等于'''城市'''。较大的市不等于'''城市'''。直辖'''市'''不等于'''城市'''。上海市条目现在被某管理员错误保护为遭到破坏后的状态,如果你去看看最近一个编辑历史可以看到20个可查证来源说明“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你去找五个“呼伦贝尔是中国第一大'''城市'''”的可查证来源看看。-[[User:Msuker|Msuker]]([[User talk:Msuker|留言]]) 2013年11月8日 (五) 07:03 (UTC)


==领土问题仍然模棱两可==
==条目中立性问题严重==
作为开场白,给大家念一段报道
原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张的國土陆地面積達960多萬[[平方公里]],居[[国家面积列表|世界第三或第四]]”究竟主张领土是世界第三/四,还是实际控制领土为世界第三/四?按此说法,若纳粹德国的主张领土是全世界,世界第一,维基百科是不是介绍纳粹德国的时候把纳粹德国的领土列为世界第一?[[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00:39 (UTC)
{{quote|以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为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展了包括广播体操在内的众多全民性的体育健身活动。在学校也普遍开展体育课程教学,并进行身体素质考评。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把体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内容,并开始建立完整的体育制度,开展“全民健身运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对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规划和部署。[ 2009年,国务院将每年的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 除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国竞技体育水平也得到迅速提高,并取得了显著成绩。1984年,在第23届奥运会上,射击运动员许海峰获得男子自选手枪比赛冠军,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奥运金牌。2008年,在北京主办的第29届奥运会中,中国代表团以51块金牌位列榜首,这也是亚洲国家第一次在奥运会金牌榜上荣获第一。2012年,在伦敦主办的第30届奥运会中中国代表团则以38块金牌的成绩屈居金牌榜第2位,位居美国之后。1990年和2010年分别由北京、广州主办了亚运会,而自1982年亚洲运动会以来,中国选手在历次亚运会上都连续获得金牌总数第一。}}
:这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一个国家的领土由领陆、领海、底土和领空4个部分组成。以我的理解,各统计、勘测部门在计算“领土面积”时一般只计算领陆+河湖内水(湖泊,但一些数据中不包括与他国相接的湖泊;河流,以入海口为界;不含联合国海洋法计算的海边内水)。[[国家面积列表]]中采用不同的数据来源,因测量标准不同而造成数据间存在着较大的悬殊。美国的数据中可能加上了北美五大湖的内水甚至海边内水(按美国的统计习惯),而中国的数据中很可能没有计算进去任何海边内水(按中国的统计习惯)。联合国的数据来源取自2006年,近几年,中国的领土也有一些更变,中俄勘界(黑瞎子岛、银龙岛、阿巴该图洲渚)、中越陆地边界、中越北部湾边界(白龙尾等岛屿与其内水面积)、中老越三国勘界、中国—塔吉克斯坦勘界、中国—不丹勘界等。更不知数据中怎么处理现时的一些纠纷领土,如实际控制的西沙群岛(中越)、部分南沙群岛(中越菲马)、鸭绿江中部分岛屿(中朝)、阿克赛钦、喀喇昆仑走廊—沙克思干谷地(中印)等;尚未控制的台澎金马东沙(台湾问题)、中沙(中菲)、南沙(中越菲马)、藏南地区(中印)、中印西段四村、中国—不丹边界、鸭绿江11岛(中朝)等。总领陆+所有内水面积应当超过美国的领陆+所有内水面积。实际控制下的西沙与其内水就能与美属伊利湖内水相当。实际控制的南沙岛礁的内水面积就更大了。问题是很难找到统一的实际管辖下的领陆+所有内水面积的中美数据。中国的面积约为960万平方公里,不管是实际管辖面积还是声称领土面积还是领土面积还是领土与内水面积都没有错,但准确数据就得看怎么算了。恰好与美国的面积相近,所以又牵扯到领土面积的排名。如果现时维基 上提供的数据可靠,那么中国面积数据如下:9,598,086 km<sup>2</sup>是刨除中印纠纷地区的数据,9,640,821 km<sup>2</sup>是包括中印纠纷地区中方实际管辖地区的数据,9,671,018 km<sup>2</sup>(不明数据来源),9,672,0183 km<sup>2</sup>声称领土总面积(注:以上数据不知是否包含内水,尤其是海边内水与实际管辖的西沙岛礁与其内水)。美国面积数据如下:9,522,055 km<sup>2</sup>领陆与河湖内水总面积;9,629,091 km<sup>2</sup>领陆与所有内水总面积;9,826,630 km<sup>2</sup>领陆、所有内水与领海总面积。综上所述,提供的中国实际管辖面积为9,640,821 km<sup>2</sup>,即使这个数据没有包含海边内水与西沙群岛,那也要比明确指出为美国领陆与所有内水总面积的9,629,091 km<sup>2</sup>大。所以如果现时维基百科上的内容可靠,中国的实际管辖领土面积排名第三,美国排名第四。问题是部分提供的数据没有明确声明计算标准,有的说中国面积比美国小,有的说中国面积比美国大,都是可靠资料,所以维基兼顾歧见,以“第三或第四”这个较中立的字样来处理这个问题。—[[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09年3月26日 (四) 01:02 (UTC)
念完之后,给大家出一道题,请问这段报道来自: A, 新闻联播 B,纽约时报 C, 苹果日报 D,维基百科
::如同上次一样,阁下仍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并不是说计算领土的方法,也不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谁大谁小,而是说若以现时'''主张'''领土排名,应为俄罗斯,'''中华民国''',加拿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国,美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19:00 (UTC)
:::若现时维基百科上提供的数据可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际领土面积与主张领土面积均高于960万平方公里。—[[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09年3月31日 (二) 02:21 (UTC)
:::绝不可能,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数学题: 中共宣称其国土面积为960万(即最多为969万以下,否则即会声称970万而不是960万),按照中共的一贯主张,其显然已经包括台湾3.5万,藏南6.5万(实际面积应大于此数),则实际控制面积不会超过969-6.5-3.5是否大于960显而易见。这只是最理想情况而已。[[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13:48 (UTC)
::::那是你的见解,这属于原创研究。而按现时维基百科上提供的附可靠来源的面积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面积约960多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或第四”不成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观点多数称领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这并不代表领土面积就是在955万至964万间(约等的概念,不是960万至969万)。第一段回复中总结了现时维基百科上提供的数据,9,598,086 km<sup>2</sup>(刨除所有中印纠纷地区)为最低,9,672,0183 km<sup>2</sup>(包括所有声称领土之总合)为最高。我认为用“约960万平方公里”这种方法来描述最为妥善。—[[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09年3月31日 (二) 17:48 (UTC)
:::阁下难道没有看到第三个参考文献引用的是政府的主张领土数据?如果按照主张领土排名,就必须考虑中华民国!请阁下不要再继续顾前不顾后,我已经就此作出修改,目前的情况已经折中阁下“960”的说法,如果阁下仍然坚持按照主张领土排名并拒不考虑中华民国,那对不起,编辑战就此开始。[[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23:06 (UTC)
::::呵呵,不至于挑起编辑战。你是不是说那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面积约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多”字采用的是政府的主张领土数据,把它删掉不就中立了?何必再加上一句“实际领土面积约960万”。—[[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09年4月1日 (三) 02:13 (UTC)
:::关键是后面的参考文献不能只引用政府数据,否则即为主张领土。任何涉及中华民国的问题都应敏感对待。[[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3:14 (UTC)
::::没那么敏感。现在ROC政府主张的国界和领土面积分别是什么?请给一个可靠来源。--2009年4月12日 (日) 13:07 (UTC)
{{移自互助客栈|—<font face{{=}}"Arial">'''[[User:Bencmq|Ben]].[[User talk:Bencmq|MQ]]'''</font> 2009年4月12日 (日) 05:49 (UTC)|求助}}


我不知道大家会选什么,但是我会选A,但是很不幸,正确答案是D。这段描述非常有误导性,它仅仅告诉大家一些“好”消息,而偏偏把中国体育基础设施差,人均体育设施不及日本1/12, 举国体制屡遭批评等等多的信息略去不讲。中国人均体育设施不足一平方米,小学中学体育缺失,普通民众参与体育锻炼十分困难,用那些破铜烂铁的所谓社区健身器来代替运动场的体育系统,是以国民的基本体育权利被剥夺被牺牲为代价,资源集中于一小撮运动员手中为方式的金牌生产线。这才是中国体育的真正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关于领土面积排名的问题==

{{saveto|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问题仍然模棱两可}}
这仅仅是个小例子,诸如此类条目里比比皆是,再给大家举几个例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User:Philphy]]认为若按主张领土面积排列,中华民国应该是第二,PRC应该是第四或第五,见[{{fullurl:中华人民共和国}}|&curid=118&diff=9683404&oldid=9678619}} 这里]。在下可能认识不全面,避免编辑战所以征求一下各位的意见。先前其他编者的讨论见[[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问题仍然模棱两可]]—<font face="Arial">'''[[User:Bencmq|Ben]].[[User talk:Bencmq|MQ]]'''</font> 2009年3月30日 (一) 13:57 (UTC)
{{quote|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人员編制最龐大的武裝部隊──中国人民解放军,國防預算世界第二,综合军事实力世界第三,拥有核武器及其远程载具(洲际弹道导弹、战略核潜艇和战略轰炸机等)、航空母舰、反弹道导弹和反卫星作战能力,亦是世界上第二个能够自主研发两款以上第五代战斗机的国家。}}
中国读者读完之后非常振奋,但是偏偏不知道,中国生产的战斗机连涡扇发动机都靠引进。

{{quote|中国在2011年的专利申请数连续超过日本及美国世界第一,2010年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世界科技论文总数为142.1万篇,其中中国科技论文14.84万篇,占10.4%,位居世界第二。}}
读者读完后可能不知道这些SCI论文大部分是灌水文章,被引用数在世界100名开外。

这样的例子在本条目太多太多。以至于你修改这几个地方也仅仅是杯水车薪。

因此,为了便于改进,请保留POV维护模板,警示各编辑者不要在这里为新闻联播撰稿。不要忘记中立性方针。[[User:Howitzer|Howitzer]]([[User talk:Howitzer|留言]]) 2013年12月5日 (四) 06:14 (UTC)

::支持修改。--[[User:fxqf|<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green" size="5">'''Fxqf'''</font>]]·[[User talk:fxqf|<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red" size="4">'''留言簿'''</font>]] 2013年12月7日 (六) 13:06 (UTC)

不過臺灣好像也差不多。

{{quote|中华民国的体育事务,主要由教育部属下的体育署来负责管理及推动。在国内比赛方面,为了提倡全民运动,每隔两年举办一次中华民国全国运动会、中华民国全民运动会、全国原住民运动会和全国身心障碍运动会,并每年举办全国大专校院运动会及全国中等学校运动会,以鼓励青年运动及培养新人选手。
棒球为台湾较盛行的运动之一,中华民国棒球协会于1973年成立,职业棒球联盟中华职棒则于1989年成立。而为了振兴篮坛,除了中华民国教育部每年举办高中篮球联赛外,因退出联合国之后,暂时无从参与国际篮球赛而举办的威廉·琼斯杯国际篮球邀请赛;2003年成立一个半职业的男子篮球联盟超级篮球联赛。
中华民国目前以“中华台北”名义参与国际体育活动,以中华奥委会会旗代表中华民国国旗,以中华民国国旗歌主旋律填写的中华奥委会会歌来代替中华民国国歌。并且于1973年将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为负责国际运动赛事的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及负责国内运动赛事的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
近年来台湾体育于国际比赛方面,在台球、网球、射箭、拔河、举重、健力、台球、跆拳道、软式网球、巧固球等项目有优异表现。2004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时,靠着跆拳道选手陈诗欣及朱木炎的努力,首度夺得奥运参赛史上正式赛两面金牌。2006年亚洲运动会时,台湾的体育强项棒球,首次拿下亚运金牌。台湾棒球选手(如:王建民、陈伟殷、倪福德等选手)也陆续加盟美国职棒大联盟或日本职棒,并有出色表现。2009年7月,高雄市主办第八届世界运动会[参 103],9月,台北市主办第二十一届夏季听障奥林匹克运动会[参 104],两盛会先后在北高两地成功举办,其中,第八届世界运动会更是中华民国首次主办的大型国际综合体育赛事;除了留下宝贵的体育设施资产与承办经验外,也对为了未来主办亚奥运等国际赛事铺路。}}

我覺得中國體育這段還不夠完整,乒乓球都沒提到,應該大力擴充。--[[User:fxqf|<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green" size="5">'''Fxqf'''</font>]]·[[User talk:fxqf|<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red" size="4">'''留言簿'''</font>]] 2013年12月7日 (六) 13:10 (UTC)
:::你只是说这两个条目的叙述方式差不多,但是忘记这两个国家的体育状况差得远,台湾没有举国体制,媒体对中华民国体育的批评远少于对中国大陆体育的批评,因此对条目中立性的损害程度也大不一样。 [[Special:用户贡献/98.195.239.73|98.195.239.73]]([[User talk:98.195.239.73|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16:52 (UTC)

下面的表述跟新闻联播有什么区别。完全在误导读者对中国的环境状况的认知。[[User:Howitzer|Howitzer]]([[User talk:Howitzer|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19:10 (UTC)
{{quote|中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从[[1988年]]的峰值268亿吨,下降到[[2000年]]的194亿吨,2005年后稳定在240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从1981年的29.4%上升至2008年的92.4%。2008年度,中国工业废气排放量为403866亿标立方米,工业烟尘排放量为67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9亿吨。<ref name="新中国60年"/>中国承诺2020年单位GDP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2005至201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节能6.3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5亿吨。<ref>[http://news.china.com.cn/txt/2011-12/08/content_24098585.htm 解振华:中国为减缓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作出重要贡献]</ref>中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表示愿意有条件接受2020年后的量化减排协议。<ref>[http://world.zjol.com.cn/05world/system/2011/12/09/018062407.shtml 欧盟原则上同意支持第二承诺期 中国表现备受称赞]</ref>2013年间中国各省份陆续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全国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于2013年由国务院通过,将设定PM2.5控制目标。<ref>[http://www.china.com.cn/guoqing/2013-07/27/content_29545450.htm 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7月底公布 设PM2.5控制目标]</ref>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则在制定当中。<ref>[http://stock.sohu.com/20130802/n383258628.shtml 中国将投入3.7万亿元防治大气和水污染]</ref>
}}


::條目正文就應該用實際控制領土面積而不是主張領土這樣比較有意義也比較不會讓人搞混。--[[user:ffaarr|ffaarr]] [[User talk:Ffaarr|(talk)]] 2009330日 () 15:42 (UTC)
中立性的问题再怎么讨论也没有结果的,补充下去一方列正的叙述一方列负面的叙述以达到所谓形式上的“中立”。--[[User:Cuyfrg|Cuyfrg]][[User talk:Cuyfrg|留言]] 2013128日 () 04:33 (UTC)
<references/>
:::我很惊讶维基百科除了你说的形式中立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神奇的中立,不妨给我们演示一下。[[User:Howitzer|Howitzer]]([[User talk:Howitzer|留言]]) 2013年12月21日 (六) 16:30 (UTC)


人均体育设施不及日本1/12,但同时中国人均GDP也不及日本人均GDP的1/8。既然有社区健身设施,那就证明国民基本体育权利仍然存在。设施的落后与不足只能证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方面不足,“国民的基本体育权利被剥夺被牺牲”的措辞明显夸大与情绪化。<br />
::::貌似在各种可靠文献中,几乎都是用實際控制領土面積,主张领土面积只能算作是个别的声音---{[[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09年3月31日 (二) 07:49 (UTC)


根据[[涡轮风扇发动机]]下 军用涡轮风扇发动机列表,全世界只有5个中推力发动机生产方和3个大推力发动机生产方。引进RD-93中推力发动机的枭龙战斗机专供出口,PLA并无装备;由于世界上只有3个大推力发动机生产方且中国位列其一,所以即使PLA仍大量依赖AL-31系列发动机,但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國防預算世界第二,综合军事实力世界第三”之论述不矛盾。<br />
:::::其實只要非原創,有可靠來源的資料都可以並列呈現。不妨以實際控制面積為主,附帶主張面積資料。--[[User:Kleistan|人不狂吃枉少年 <sub> (Kleistan)</sub>]][[User talk: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3月31日 (二) 08:04 (UTC)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2-09/26/c_123762011.htm 2011年,我国科技人员发表论文的被引用次数排在世界第七位,比2010年时提前了一位。]<br />
::::::这里要注意一个中立性问题。中立并不是各种观点的陈列,而是要在陈列观点的时候,让人知道那种观点是主流,那种观点是可以忽略的---{[[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09年3月31日 (二) 14:22 (UTC)</div>


把事实列出来,把背景列出来,读者知道得越多,他们对这个事物了解得也就越深。<br />
==领土排名应当考虑实际情况,不应误导读者==
世界通行的领土排名均按照实际控制领土,维基百科别出心裁地冒出来一个按照主张领土排名,既然按照主张领土,就必须考虑中华民国的主张领土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过来,如果按照实际控制领土排名,维基就应说明实际控制领土情况,可惜有个别人出于爱国主义对“不足960万”的说法较为反感,将其删除。如果只提到主张领土,不提实际领土,纯属误导读者;如果在主张领土后面直接加入领土排名,就不仅是误导读者,更是传递错误信息[[User:Philphy|Philphy]] ([[User talk:Philphy|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13:52 (UTC)
:越看越糊涂,从我个人不赞成台独的角度看,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都是现存政权,那么主张领土的说法亦无不可,中华民国的主张领土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完全正确。[[User:佳佳和莉莉|佳佳和莉莉]] ([[User talk:佳佳和莉莉|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03:02 (UTC)


我对“神奇的中立”的理解就是,尽可能的将与之相关的背景、事实列出来,(包括但不限于)符合逻辑、符合事理、符合道德的就是“正面”,反之就是“负面”。就拿引进涡扇发动机那个例子,PLA当然仍依赖引进涡扇发动机,但如果列出背景,地球上194个国家有191个半只能引进涡扇发动机,而中国还正好是那“太行”不太行但好歹造出来的半个。把这些都列出来,让读者来定论。
==关于“官方语言”==
[[User:像您这样的人|像您这样的人]]([[User talk:像您这样的人|留言]]) 2013年12月22日 (日) 08:12 (UTC)
我看了有关文章,没有发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有“官方语言”的表述,而且如果确定官方语言似乎应当由宪法规定。[[User:佳佳和莉莉|佳佳和莉莉]] ([[User talk:佳佳和莉莉|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10:35 (UTC)
:问一下,我记得中国境内的各少数民族区域的官方语言都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不清楚究竟是编在那部法律中(应该是没有“新疆宪法”一说吧)。我估计是教育部颁发的某个法律,国家级的官方语言应该也是由教育部规定的。—[[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09年4月3日 (五) 20:49 (UTC)
::你说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吗?该法二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User:佳佳和莉莉|佳佳和莉莉]] ([[User talk:佳佳和莉莉|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23:54 (UTC)
:::有没有省级或以下类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法律明确规定某某语言为官方语言或工作语言(如规定维语和汉语在新疆的省级单位享有同等法律地位)?这个《民族区域自治法》看上去只是中央政府下达给民族区域地方政府的一个基本纲领。好像没有详细规定在民族区域内,汉语普通话/规范字与“一种或者几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我记得几年前北京市区有街头商铺匾牌一律改用简化字的规定,印象中好像是教育部通过的。内蒙自治区内的政府文件要求汉文蒙文各一份,街头商店招牌要求汉蒙文并列,这些规定难道都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发现有一个《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09年4月4日 (六) 02:05 (UTC)
::::在我们呼和浩特是必须是蒙汉文并列的,上蒙下汉,或前蒙后汉,大概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内蒙古政府1996年发),所以我觉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统一的官方文字,也没有统一的官方语言。[[User:佳佳和莉莉|佳佳和莉莉]] ([[User talk:佳佳和莉莉|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2:41 (UTC)
* 以國家層面來說,普通話是國家語言也是官方語言,其他民族語都是地方官方語言。—[[User:Mokaw|Mokaw]] ([[User talk:Mokaw|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2:45 (UTC)
:我还是有点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仍然是一个集权的国家,少数民族地区自治程度有限,到了民族地方就变了所谓官方语言有点说不通,我觉得用“通用语言”更合适。[[User:佳佳和莉莉|佳佳和莉莉]] ([[User talk:佳佳和莉莉|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2:55 (UTC)
:: 有官方地位不等於通用、常用,澳門葡文不通用。官方使用已經說明是官方語言,通用語衹不過是鼓勵民眾使用,而不是規定官方使用—[[User:Mokaw|Mokaw]] ([[User talk:Mokaw|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2:59 (UTC)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目中举的官方语言来源是“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二条“蒙古语言文字是自治区的通用语言文字,是行使自治权的重要工具。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执行职务时,同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可以以蒙古语言文字为主”(2004年通过),可见未被前者束缚。再比如说,所有的内蒙古的居民身份证全是双语标示。就是说内蒙古的官方也没有必须规定使用普通话和汉字。[[User:佳佳和莉莉|佳佳和莉莉]] ([[User talk:佳佳和莉莉|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3:07 (UTC)
::::增长见识了!那是不是应该将条目的“官方语言”一行改为“通用语言”更合适些?(另外,特区有基本法条文保障汉、英、葡语的法律地位,称作“官方语言”应不成问题,但内地大概只有“通用语言”这个概念。)—[[User_talk:Shibo77|Shibo77]] 2009年4月4日 (六) 05:57 (UTC)
:::::我就是如此认为的,不过看来还得进一步去取得共识。[[User:佳佳和莉莉|佳佳和莉莉]] ([[User talk:佳佳和莉莉|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7:06 (UTC)
* 實情是,通用語言並不通用,但官方語言必定是政府官方使用,新疆、西藏便是例子,普通話在當地不通用,但官員卻使用普通話發言—[[User:Mokaw|Mokaw]] ([[User talk:Mokaw|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6:07 (UTC)
:对官方语言的说法存疑,总结起来,就是没有法律文件规定普通话和汉字为官方语言和官方文字,少数民族地区尤其如此。[[User:佳佳和莉莉|佳佳和莉莉]] ([[User talk:佳佳和莉莉|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7:06 (UTC)


按这么列,背景、原因、经过都写一遭,那太长了。其实现在这么冗长的文章可读性就很差了,一般读者看不下去,愿意看的多是已持有立场的编辑者罢了,不过这是中文维基政治类条目的通病了,基本上都是持有立场来编辑的,或支持或反对,比的是谁精力多,谁折腾多罢了。--[[User:Cuyfrg|Cuyfrg]]([[User talk:Cuyfrg|留言]]) 2013年12月28日 (六) 15:55 (UTC)


== 优良条目评选(第四次) ==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p class="notice metadata" id="spoiler" style="font-size: small">以下内容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提名区]]([{{fullurl:Wikipedia:优良條目候选/提名区|oldid=29540900}} 最后修订]),新留言请置于框外。执行人:--[[User:Jarodalien|刘嘉]]([[User talk:Jarodalien|留言]]) 2013年12月17日 (二) 13:20 (UTC)
*[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8/2007_6_20/1_8_2587_0_1182320493406.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div style="clear: both; overflow: auto; border: 1px solid gray; padding: 4px; text-align: left; background: #FFFFE7;">
*[http://www.gov.cn/test/2005-07/29/content_18338.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article|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地理 - 國家,提名人:[[User:Jason924tw|Jason924tw]]([[User talk:Jason924tw|留言]]) 2013年12月10日 (二) 11:30 (UTC)
*[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97/2008_3_18/1_97_3420_0_1205807194832.html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small>''投票期:2013年12月10日 (二) 11:30 (UTC) 至 2013年12月17日 (二) 11:30 (UTC)''</small>
**第七条:自治区的自治机关执行职务时,同时使用维吾尔、汉两种语言文字;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执行职务时,在使用自治区通用的维吾尔、汉语言文字的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也可以根据需要,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支持}}:提名人票。来源充足,可供查证。--[[User:Jason924tw|Jason924tw]]([[User talk:Jason924tw|留言]]) 2013年12月10日 (二) 11:30 (UTC)
*[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97/2008_3_18/1_97_3423_0_1205808038145.html 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
*{{意见}}:注脚需要改进一下--[[User:Tonyxy1992|真命太上皇]]([[User talk:Tonyxy1992|留言]]) 2013年12月10日 (二) 12:07 (UTC)
**第一条 '''藏语文是自治区通用的语言文字'''。
*{{反對}},碰到這種條目,就是會有中立性問題。-<span style="color:#003B6F">[[User:PortalandPortal2Rocks|<span style="color:#003B6F">第'''十四'''任博士</span>]]<sup>[[WP:同行評審|<span style="color:#008800;">到同行評審的捷徑</span>]]</sup> 2013年12月10日 (二) 12:25 (UTC)
*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Oppose}}:多处无来源--[[User:浪子小李|Langer Lee]]-本人现正在编辑'''[[User:浪子小李/试练谷8|群体婚姻]]''',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3年12月10日 (二) 12:35 (UTC)
**第二条 '''蒙古语言文字是自治区的通用语言文字''',是行使自治权的重要工具。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执行职务时,同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可以以蒙古语言文字为主。
**{{回应}}:直接扩充[[群婚]]不是更容易?--[[User:HYH.124|黄居士]] <sup>[[User talk:HYH.124|留言]]</sup><sub>[[User:HYH.124/新加坡相关条目与页面改善计划|计划进行中]]</sub> 2013年12月12日 (四) 09:03 (UTC)
*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藏语言文字是自治县实行区域自治的主体民族行使自治权的主要语言文字之一,自治县自治机关保障藏族公民有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发挥藏语言文字在自治县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意见}}:行政區劃圖要多註明一下主權有爭議的區域--[[User:水仲|水仲]]([[User talk:水仲|留言]]) 2013年12月10日 (二) 15:20 (UTC)
*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彝语文是彝民族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的一种主要语言文字。使用彝语文是自治州的一项重要的自治权。……自治州内通用彝语文和汉语文。
*{{支持}}:看见此条目,想到配图,忽然间又坚定和煽动起在下摄影的热情。纯兴趣票。--<span style="box-shadow:0px 0px 10px Red;font: 15px 微软雅黑">[[用户:coolmanjackey|<span style="background:Red;color:Snow">白开水</span>]]</span> <small>([[User talk:coolmanjackey|打针吃药]] [[Special:Contributions/coolmanjackey|查水表]] </small>)☺ 2013年12月12日 (四) 04:36 (UTC)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朝鲜语言文字是朝鲜族公民行使自治权利的主要语言文字工具。自治州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通用朝、汉两种语言文字,以朝鲜语言文字为主。
*{{反对}}:中立性有争议的条目,不适合成为优良条目。--[[User:HYH.124|黄居士]] <sup>[[User talk:HYH.124|留言]]</sup><sub>[[User:HYH.124/新加坡相关条目与页面改善计划|计划进行中]]</sub> 2013年12月12日 (四) 05:33 (UTC)
等等。
--[[User:Gilgalad|Gilgalad]] ([[User talk:Gilgalad|留言]]) 2009410日 () 22:38 (UTC)
*{{反對}}:掛有維護模板— [[User:Lssrn45|<span style="color: #000;">lssrn45</span>]] &#124; [[User talk:Lssrn45|<span style="color: #000;">talk</span>]] 20131212日 () 06:39 (UTC)
*{{反對}}:有中立性等敏感問題,不太適合做[[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span>]]⇒[[Special:用户贡献/ltdccba|<span style="color: #C0C0C0;">'''Lin'''</span>]]⇒ 2013年12月13日 (五) 04:21 (UTC)
*{{支持}}:233这条目够中立了,至少在我这个大陆人看来。什么腐败,毒菜啊政治迫害啊网络审查啊出版物审查啊都基本没提- - ---<span style="box-shadow:0px 0px 10px #000080;font: 15px 微软雅黑">[[用户:织田三河守信长|<span style="background:#000080;color:Snow">VI號戰車II型</span>]]</span> <small>([[User talk:织田三河守信长|Fu7電臺]] [[Special:Contributions/织田三河守信长|戰績]] </small>)☺ 2013年12月8日 (日) 18:46 2013年12月14日 (六) 14:42 (UTC)
*{{意见}}:正如Itd兄,在中立上出了小毛病,暂时不投反对票,希望提名人修改,也希望我到最后没有投反对票吧............--''[[WP:首页|<span style="color:green">清廉英明的</span>]]''[[User:昏君|<span style="font: 18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red"><span style="color:red">昏</span></span><span style="font: 18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red"><span style="color:purple">君</span></span>]] <sup>[[User talk:昏君|少壯不努力]]</sup> <sub>[[Special:用户贡献/昏君|老大徒傷悲]]</sub>2013年12月15日(日)22:16(UTC)
[[File:Symbol unsupport vote-green.svg|20px]]'''未能入选''':3支持,5反对。--[[User:Jarodalien|刘嘉]]([[User talk:Jarodalien|留言]]) 2013年12月17日 (二) 13:16 (UTC)
</div>


==关于 政党 章节==
== 問題 ==
八个民主党派和未被承认的政治团体,编辑有问题,首先,八个民主党派并非是说只受承认的八个党派,民主党派的定义是:“民主党派指在中国大陆范围内,除执 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来源:[http://www.zytzb.org.cn/zytzbwz/party /chanshu/200804/t20080430_374106.htm 中央统战部]),所以不能就此断定谁未被承认。相反,中国国民党一直以来就是被承认的政党,但并未参政,因此不计入八个民主党派,而中国国民党从中国共产 党角度看,是受承认的。并写国共两党自2005年以来,两党基层党务交流取得良好成效。并且,2009年
#[http://tw.people.com.cn/GB/26741/47107/47312/3360547.html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会谈新闻公报]
#[http://tw.people.com.cn/GB/26741/123485/index.html 人民网:国民党主席吴伯雄访问大陆]
#“胡锦涛首先代表中共中央对吴伯雄率团前来大陆访问表示热烈欢迎。他说,'''吴主席'''首次以'''国民党主席'''的身份率团来访,是新形势下国 共两党关系和两岸关系的一件大事。” “吴伯雄表示,两岸关系拨云见日、雨过天晴、建立互信、创新合作的时刻已经来临,台湾的主流民意期待两岸关系走向善意互动。国民党已经将'''2005年 4月国共两党领导人共同发布'''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正式列入党的政纲,这不仅是对台湾民众而且是对两岸同胞作出的承诺。”“'''胡锦涛强 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奠定了国共两党交往的政治基础''',也是两党向两岸同胞作出的庄严诺。 ”[http://tw.people.com.cn/GB/7312521.html  胡锦涛与吴伯雄举行会谈]
[[User:Huang Sir|Huang Sir]] ([[User talk:Huang Sir|留言]]) 2009年4月30日 (四) 16:53 (UTC)
: 很矛盾,被承認但不能參政,意思同「有鬼,但不相信」一樣。—時勢造英雄 2009年5月1日 (五) 02:19 (UTC)
::问题不能这样理解,这种现状是有历史因素决定,且中国国民党不在大陆发展是由其党章决定“党务规章 中國國民黨徵求新黨員辦法 第 二 條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五歲以上,信仰三民主義,願遵行本黨黨章及黨員守則者,得依規定申請入黨,經本黨許可後為本黨黨員。大陸地區反對共產制度,認同三民主義,志願與本黨共同致力國家統一者,均視為本黨之精神黨員,精神黨員有向組織提出興革意見之權。”[http://www.kmt.org.tw/hc.aspx?id=13&aid=1309 党务章程 中國國民黨徵求新黨員辦法 ][[User:Huang Sir|Huang Sir]] ([[User talk:Huang Sir|留言]]) 2009年5月1日 (五) 05:39 (UTC)


“現代中國傳統劇種”中爲什麽有臺灣?臺灣目前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吧(至少沒有管轄,這倒是事實),如果這條意見在此掛2天無人回應的話,在下就會刪除臺灣戲曲一節。--<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パンサ VI-II''' " style="color:#DC143C"> '''パンサ VI-II''' </span>]]❂<sub>[[User talk:Panzer VI-II|Fu7ラツ‘‘オ]]</sub>❂[[灼眼的夏娜|I love シャナ]]</span> 2014年3月7日 (五) 09:51 (UTC)
==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的质量==
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直被写成了政治宣传手册,请各位多关注一下交通科技文化章节,多提供一些优良的图片。


== 警告:包含模板大小过大。 一些模板将不会包含。 ==
应该多注重一些人文科技与自然情况的介绍,少一些政治的争论,现在太多无谓的争吵,很多政治上的是是非非不是我们在这里争吵就可以得出结论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不可能强求统一,但是很多政治上的正确性是不确定的!也许经过一段时间,是非就变化了……,所以大家还是沉下心多弄些其它方面的东西。—[[User:Vermilionrock|Vermilionrock]] ([[User talk:Vermilionrock|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01:26 (UTC)


警告:包含模板大小过大。 一些模板将不会包含。 --[[User:Jason924tw|Jason924tw]]([[User talk:Jason924tw|留言]]) 2014年3月12日 (三) 14:41 (UTC)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日期==
==序言(引言)部分==
关于这个日期,成立于9月21日的主要证据是那一天毛泽东在人民政协上宣布“ 我们团结起来,以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打倒了内外压迫者,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了。”;成立于10月1日的证据则是中共在后来将10月1日定为国庆日。很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共在撒谎,因为中共在1949年10月1日宣布的仅仅是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对于政府撒谎的这种情况,维基处于一个尴尬境地,既不能帮着政府撒谎,又不能不顾政府铺天盖地的宣传。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叙述历史条目的时候,基于事实;在面对10月1日的时候,将其列为国庆日,而不去深入探讨1949年该天究竟是建国还是建府。对于本条目开头第一句话“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我建议将其删除;没有必要将一个有争议的日期列为开头第一句话。 [[User:Amphylite|逍遥玉笛]] ([[User talk:Amphylite|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6:02 (UTC)
'''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管辖22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由于复杂的台湾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还声称拥有中华民国实际控制的地区为其领土一部分,通称台湾,其中包括台湾省的台湾岛,福建省的金門群島、馬祖列島,和中華民國控制的南海隶属海南省的岛屿。”
{{bot-directive-archiver|no-archive-begin}}<div style="clear: both; margin: 1em auto; border: #999 solid 1px; padding: 0.2em; color: #333; font-size: 80%;">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是人身攻击,已由[[User:Bencmq|Bencmq]][[User_talk:Bencmq|(留言)]]於2009年5月3日 (日) 16:1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Wikipedia:互助客栈|互助客棧]]或向[[Wikipedia:管理员名单|管理員]]反映。</div>{{bot-directive-archiver|no-archive-end}}
'''建议改为:'''
:。政协网站上写的一清二楚:[http://www.cppcc.gov.cn/htm/jianjie/jianjie.htm]
由于历史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部分邻国和地区存在领土纠纷。
{{squot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成立于1949年9月21日。
'''原因:'''不要在引言第一段,萝莉啰嗦的展开描述中华民国(台湾)实际管辖哪些领土。碍眼!没有必要,这不是重点![[User:Ycq2014|Ycq2014]]([[User talk:Ycq2014|留言]]) 2014年12月3日 (三) 13:21 (UTC)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今之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于北京,国旗为五星红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采用公元作为中国纪年;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建议案,决定以10月1日为国庆节。'''}}
:--[[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3日 (日) 04:30 (UTC)
{{bot-directive-archiver|no-archive-begin}}<div style="clear: both; margin: 1em auto; border: #999 solid 1px; padding: 0.2em; color: #333; font-size: 80%;">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是人身攻击,已由[[User:Bencmq|Bencmq]][[User_talk:Bencmq|(留言)]]於2009年5月3日 (日) 16:1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Wikipedia:互助客栈|互助客棧]]或向[[Wikipedia:管理员名单|管理員]]反映。</div>{{bot-directive-archiver|no-archive-end}}
:::我说的是历史事实和政府声称之间的区别,阁下却拿出政协的网站来证明政协没有撒谎,更何况阁下所引用的网站上面也说的是9月21日到9月30日的'''这次会议'''代行某某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非10月1日(上面说的很明白,10月1日仅为国庆节,阁下还专门用黑体强调这一事实,谢谢!);阁下原本向拿政协网站来向我证明政府没有撒谎,结果不小心拿出了这样一个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9月21-30日之间而非10月1日的“官方网站”,反倒证明了10月1日仅为国庆日,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如果阁下再找一些官方网站证明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官方网站上铺天盖地都是这样的说法,可惜阁下偏偏给了一个政协网站),阁下岂不亲自证明政府在撒谎?谢谢! [[User:Amphylite|逍遥玉笛]] ([[User talk:Amphylite|留言]]) 2009年5月3日 (日) 16:07 (UTC)
::::从第一届人民政协通过共同纲领到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走完一个完整的过程,以10月1日为国庆日完全是符合历史事实的。这一点,在全国政协后来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提议并得到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中得到证实。你所谓“撒谎”一说完全是捏造和臆想。另外提醒Amphylite:“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中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把10月1日建国写入导论完全合理。--[[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3日 (日) 16:46 (UTC)
::::我什么时候说过 “10月1日是国庆日不符合事实”?我倒觉得阁下这种篡改我意思的行为完全是在“捏造和臆想”,阁下如此善于发起人身攻击(见上面管理员查封部分),并如此用语强悍,足见阁下教养水准与众不同。 [[User:Amphylite|逍遥玉笛]] ([[User talk:Amphylite|留言]]) 2009年5月3日 (日) 16:51 (UTC)
::我所探讨的是政府的说法有没有前后不一或与历史事实不一致而造成事实上的撒谎,阁下不仅没有证明“政府没有撒谎”,反倒主动提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9月30日之前的证据。阁下更用自己独特的教养水准证明了阁下的修养程度。现在所有问题都已经解决了,再与阁下这样高修养的人辩论是多余的。 [[User:Amphylite|逍遥玉笛]] ([[User talk:Amphylite|留言]]) 2009年5月3日 (日) 17:00 (UTC)
:::我何时说过兄台曾说“10月1日是国庆日不符合事实”?我没闲心跟你打嘴仗玩文字游戏。现在,我在注释里清楚写明定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即国庆日”的前因后果。你若还有什么意见请先讨论达成共识。不谢。--[[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3日 (日) 17:05 (UTC)
:但是这样列会不会有失中立原则?政协会议9月21日宣布PRC成立这个来源可信,但政府通常都说PRC成立于10月1日这个来源显然也很可信(在下说的是来源可信而不是来源叙述内容的真实性可信)。比如说,我上小学的第一篇课文就是“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十月一日是国庆节。”(四省市版,这个当初背过,相信是一字不差 = =)总之意思就是:既然政府撒谎,那么何不如把撒谎的内容展示出来给大家看。<nowiki>//</nowiki>[[User:Rafom|Rafo]]<nowiki>[</nowiki>[[User talk:Rafom|m]]<nowiki>]</nowiki> 2009年5月3日 (日) 17:27 (UTC)
::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并没有问题,因为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明确宣告:“自一九五零年起,即以每年的十月一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的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这句话包含两个意思:1.从1950年以后以10月1日为国庆日;2.以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日期。从政协提案到政府决议,在gov.cn上都有案可查,说“政府撒谎”完全是上纲上线了。在条目里只要说清来龙去脉即可。--[[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3日 (日) 17:44 (UTC)
:::就是说分歧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个事件的定义不同咯?无论怎样,两方面观点都应该列出。<nowiki>//</nowiki>[[User:Rafom|Rafo]]<nowiki>[</nowiki>[[User talk:Rafom|m]]<nowiki>]</nowiki> 2009年5月3日 (日) 17:58 (UTC)
::::对不起,我不认为这里存在“两方面”的观点。在注释里已经写清楚: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致开幕词时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
::::*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第一次会议中,通过《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
::::*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宣告:“自一九五零年起,即以每年的十月一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的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
::::这就是事情发展的前因后果。我不知道“另一方面的观点”是什么?--[[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4日 (一) 08:00 (UTC)
:::::我都说了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个事件的日期。上面这些的结论是哪天?<nowiki>//</nowiki>[[User:Rafom|Rafo]]<nowiki>[</nowiki>[[User talk:Rafom|m]]<nowiki>]</nowiki> 2009年5月4日 (一) 09:27 (UTC)
::::::请问您怎么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事件?--[[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4日 (一) 10:57 (UTC)
:::::::正是因为我不知道,所以才有疑问。上面这一段有没有给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期的结论?<nowiki>//</nowiki>[[User:Rafom|Rafo]]<nowiki>[</nowiki>[[User talk:Rafom|m]]<nowiki>]</nowiki> 2009年5月4日 (一) 11:12 (UTC)
::::::::“自一九五零年起,即'''以每年的十月一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的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4日 (一) 11:44 (UTC)
:::::::::有些微妙的差异。总之先问这样一个问题,在1949年12月2日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哪天?<nowiki>//</nowiki>[[User:Rafom|Rafo]]<nowiki>[</nowiki>[[User talk:Rafom|m]]<nowiki>]</nowiki> 2009年5月4日 (一) 12:33 (UTC)
::::::::::宣告成立于10月1日。--[[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4日 (一) 13:36 (UTC)
:::::::::::有点难以解释,我直接提供一个来源吧,[http://www.showchina.org/rwzgxl/zgjr/fdjr/200702/t107565.htm 这篇文章]中的观点您认为有没有必要列入?<nowiki>//</nowiki>[[User:Rafom|Rafo]]<nowiki>[</nowiki>[[User talk:Rafom|m]]<nowiki>]</nowiki> 2009年5月4日 (一) 17:42 (UTC)
::::::::::::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经有正式决议,以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日期,那么在条目里只要同样地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即可。硬要找一个“成立”的日期是否必要?--[[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4日 (一) 18:03 (UTC)
::::::::::::顺便说一下,《中国大百科全书》用的说法也是10月1日宣告成立。--[[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4日 (一) 18:10 (UTC)


===通稱中國的疑慮===
:{{回应}}:有一件事在这里需要确认下,PRC的成立日是一个事实,而不是一个定义。也就是说,先不管这一日到底是哪天,任何声明或宣言之类的东西,都只是对观点的一种阐述,而不是对这个日期到底是哪天的一个定义,这一点您认同吗?(我知道我可能表达的不够清楚,举例说明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通过国旗法定义的,如果人大修改国旗法中的定义,那么国旗就会发生变化。但成立日则不同,它不会因为某项法令的实施而发生变化。)当然,只要依照维基百科的编辑方针进行编辑,纵使对这点不能理解,也无大碍。
註解來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經查證,該辦法無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應稱中國的理由,請附上來源或者將通稱修正為俗稱,甚至取消通稱中國的描述,直到舉出相關證據為止。--[[User:15447787t|15447787t]]([[User talk:15447787t|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05:46 (UTC)
:从您的回应中我也发现,您特意强调“宣告”成立。也就是说,条目中这一段注释,实际上模棱两可地略过了PRC成立于哪一天这个问题,我没有理解错吧?
===實際管轄權的問題===
:此外,显然现在有足够的来源没有略过PRC的成立日期这个问题(例如我说的四省市小学教材,还有网上大量的其他文章),而且大部分都会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所以建议列出。但同时也要说明有少部分不同观点。(例如我提供的来源,注意那个网站还是有一定的官方背景的。)<nowiki>//</nowiki>[[User:Rafom|Rafo]]<nowiki>[</nowiki>[[User talk:Rafom|m]]<nowiki>]</nowiki> 2009年5月4日 (一) 18:22 (UTC)
將行政區詳盡舉出即可,毋須特別說明臺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實質領土,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亦無法針對臺灣進行任何實質統治行為,若須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針對台灣進行任何實質統治行為,舉例說明即可。--[[User:15447787t|15447787t]]([[User talk:15447787t|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05:46 (UTC)
::您能否提供一篇文献,说明“成立”和“宣告成立”的区别?--[[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4日 (一) 18:29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不該亦無涵蓋華夏地區歷史===
::关于“成立日”,不知你是否知道这样一句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同样的道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是一天建成的。所以,您可以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宣告成立”的措辞之严谨。如果您一定要问,究竟是哪天建成,那首先您得明确“成立”这个事件的mile stone。这个还得请您寻找可靠文献了。--[[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4日 (一) 18:34 (UTC)
華夏地區自古以來有眾多國家與王朝成立,蓋以中國稱之有所不妥,若以中國稱之則會出現:
:::即使没有区别,也无法排除在下提供的那篇来源。另外之前您提供的政协网站中,也说明了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的日期是 9月21日到30日之间,同样无法因为某条政协决议而排除。<nowiki>//</nowiki>[[User:Rafom|Rafo]]<nowiki>[</nowiki>[[User talk:Rafom|m]]<nowiki>]</nowiki> 2009年5月4日 (一) 18:37 (UTC)
*三國時代:吳國是中國
*宋王朝時期:金國是中國,大夏國是中國,大理國是中國
*春秋時期:齊國是中國,魯國是中國
:若需合理解釋,除非中國為地區的代稱,'''<big>若為地區代稱,那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稱為中國,即是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地區,而非國家</big>'''。若中國是單一國家,則金國,大夏國,大理國在宋王朝時期是單一獨立國家,而非三個以上獨立國家--[[User:15447787t|15447787t]]([[User talk:15447787t|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05:46 (UTC)


{{movefrom|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评论|JuneAugust}}
=== 注意[[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 ===
作为地理学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词条存在明显的争议,含有政治的东西,不是正规的讲述国家地理的词条!
只提出一点,请坚持[[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如果[[User:Amphylite]]要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是1949年9月21日”,那么请给出这种观点的来源。换句话说,目前有两个事实,一个是毛泽东在政协会议上的发言,其中宣布“我们团结起来,以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打倒了内外压迫者,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了”,这是一个事实;这个宣言发表于1949年9月21日,这是另一个事实。但是,将这两个事实结合在一起,得出或暗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1949年9月21日则是'''推论''','''这样的推论必须要有可靠来源作为直接的观点来源'''。用大白话说,就是请Amphylite您找一篇可靠来源的文章,里面明确提到类似于“因为毛泽东在1949年9月21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1949年9月21日”的观点,这样就不是原创研究。
第一条争议:<br />
<br />
《目录•综述》政治色彩过于浓重,且啰嗦!
<br />
'''修改建议''':应当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中华民族是中国56个少数民族的合称!
<br />
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
<br />
这样修改简洁,明了.《综述》是开头语句,必须简洁,给读者以大致了解,不可重复啰嗦!
第二条争议:<br />
<br />
《目录•名称》政治色彩过于浓重,也没有交代清楚为什么叫这个国号,应当删除,原因也是重复啰嗦,不懂在讲什么!
<br />
第三条争议<br />
《目录•3历史•人民共和国的建立》
这个小条目政治色彩更加浓重,十分具有争议性,应当删除,而且重复啰嗦!只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10月1日,由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
<br />
第四条争议<br />
<br />
《目录•4地理•4.1.1法定领土•4.1.3领土争端》政治色彩十分浓重,领土争议,编著者和读者根本无法判别这些领土争端,根本不应当写入进去,导致百科全书条目非常有争议性,被人抵制,应当删除这种条目,不能编写进去!
而且这些小条目很有挑衅意味,很容易得罪争议双方政府,而遭到政府抗议,必须删除!
<small>—以上[[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Xs2d|Xs2d]]([[User talk:Xs2d|對話]]|[[Special:Contributions/Xs2d|貢獻]])於2014年7月24日 (四) 9:05 (UTC)加入。</small>


* 原文中提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最大自治区,上海市为最大城市,是否应在其后注明“面积最大”或“面积与人口综合考量”,否则很容易造成误解。
根据[[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WP:原创总结]]中的规定,“'''编辑者不应犯下这样的错误:因为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因此就可以在条目中将A和B综合起来得出结论C'''”。结论C必须是可靠来源中明确给出的,而不是任何维基百科编者可以自行归纳的。--[[User:PhiLiP|菲菇]]@[[User talk:PhiLiP|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5月4日 (一) 14:32 (UTC)
:本文仅回复给User:Philip,本人不打算跟偏爱人身攻击的中共爱好者交谈(请勿对号入座,再度进行人身攻击)。 根据我的印象,下面这篇文章并非BBS或者BLOG上面的文章,而是转载自图书馆收藏的一个正规刊物上面的,阁下有兴趣可以查查初始的正规刊物名称(印象中,可能是《人民政协》,或者《炎黄春秋》)。[http://www.jnzf.gov.cn/source/page/LanmuDisInfo.aspx?dat=d77dff6d-224c-4912-a6d8-4b8c3e4916c4]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的纪念日。10月l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有数十万军民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其实,人们头脑中的这一印象并不准确。因为,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典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而不是开国大典。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 ",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早在当年10月1日之前一个星期就已经宣布过了。当时也不叫"开国大典",而是称作"开国盛典"。时间是1949年9 月21日。这一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毛泽东在政协第一届会议上所致的开幕词中就已经宣告了新中国的诞生。”据此,10月1日的准确说法仅为法定国庆日,或者“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日”;类似的问题还有中共建党日(7月1日)等等,事实和宣称并不一致。我并未坚持将9月21日写为建国日,但维基应考虑条目叙述在时间上不能自相矛盾。 [[User:Amphylite]]
::其实事情可以很简单,只需分别阐述这两个事实并附注来源:第一,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在政协第一届会议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第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将每年10月1日规定为国庆日,并将1949年10月1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至于这两个事实之间的纠结,就留给读者去判断,我们不用为采用哪个事实争吵,也不要帮读者判断。维基百科有的是空间,一句话不能把事实说清楚,那就多说几句话。(如果觉得会让正文变得冗长,那么在注释中说明也可以)
::此外,如果这篇文章能够找到比较可靠的来源(城管局的网站似乎不怎么专业),也可以在注释中写一下这一观点,说明某某作者在某某文章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实成立于49年9月21日。但因为只有一篇文章提及,稍微提一下就可以了,毕竟这不是多数观点。--[[User:PhiLiP|菲菇]]@[[User talk:PhiLiP|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5月5日 (二) 17:22 (UTC)
:您说的非常好。这里没有推论的空间,能放在条目里的只有可供查证的文献。--[[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4日 (一) 14:50 (UTC)
:实际上,通读毛泽东在一届全国政协上的开幕词,并没有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当天成立:“一百多年以来,我们的先人以不屈不挠的斗争反对内外压迫者,从来没有停止过,其中包括伟大的中国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所领导的辛亥革命在内。我们的先人指示我们,叫我们完成他们的遗志。我们现在是这样做了。我们团结起来,以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打倒了内外压迫者,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了。”
:---个人观点的分割线---
:在我看来,这个“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其实是一个进行时。一届政协的使命是在法律、组织和形式上完成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新政权的准备工作,即,完成了三方面的工作:
:#通过人民政协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这是法律准备。
:#选举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选举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这是组织准备。
:#确定国都、国歌、国旗和纪年,这是形式准备。
:只有在这些工作都已完成之后的9月30日,朱德在闭幕词中才可以“庆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毛泽东'''正式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成立了”,相当于婴儿初生的那声啼哭,直到这一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历史事件才算真正完成。--[[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4日 (一) 15:12 (UTC)


== 問:中华人民共和国词条目录当中"领土争端",是完全多余的,有很大争议,应该废除"领土争端"! ==
:{{回应}}:阁下以上说这一大段其实也是原创研究。对您的其他回应我在上一节续上。<nowiki>//</nowiki>[[User:Rafom|Rafo]]<nowiki>[</nowiki>[[User talk:Rafom|m]]<nowiki>]</nowiki> 2009年5月4日 (一) 17:09 (UTC)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14年8月9日 (六) 02:42 (UTC)}}
::早就说了后面那些都是个人观点。--[[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5月4日 (一) 17:25 (UTC)


== 关于“上海不是最大城市” ==
“最大城市:上海”应该是“武汉”或者“重庆”
总面积最大是重庆市.
市区面积最大是武汉.
[[User:Kenjilogo|Kenjilogo]]2009年5月8日 (五) 20:41 (UTC)


:条目中已经注明是城区人口数上的最大,我想这并不需要做更多的修改。—[[User:Zhufangliang|Zhufangliang]] ([[User talk:Zhufangliang|留言]]) 200963日 (三) 03:36 (UTC)
--[[User:Xs2d|Xs2d]][[User talk:Xs2d|留言]] 2014723日 (三) 07:28 (UTC)
根据百科全书编纂规则,有争议的东西不能进入百科全书,否则会影响百科全书的词条质量!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词条当中的"领土争端"属于争议问题,就不应当写入百科全书当中!
争议的东西由于太过于政治化,不适合收入百科全书!
"领土争端"政治化的内容:未实际控制的领土,其他政府宣称有主权的领土.这些条目下面大量含有情绪化的词语,有意贬损该国!根据百科全书编纂规则,不应当出现政治情绪化的词语!这样非常容易导致词条精准性和权威性下降!
必须删除"领土争端"问题条目!


:维基百科没有相关规定。可以予以保留。--[[User:Techyan|Techyan]]([[User talk:Techyan|留言]]) 2014年7月24日 (四) 14:06 (UTC)
== 圖片不合理 ==


*新人年年有--<span style="font: 20px Segoe Script;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Panzer VI-II|<span title=" '''シャナ™蜜瓜包''' " style="color:#DC143C"> '''シャナ™蜜瓜包''' </span>]]❂[[User talk:Panzer VI-II|購買點此]]❂[[灼眼的夏娜|シャナ俺の嫁]]</span>-{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4日 (四) 15:18 (UTC)
[[Fil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thographic projection).svg|150px]]
*今年特別多--[[User:Qazwsaedx|Qazwsaedx]]([[User talk: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5:40 (UTC)
*這如何是好--<span style="font: Calibri;text-shadow:0 1px 5px#808080">[[User:Kou Dou|<span style="color:red">Kou</span>]] [[User talk:Kou Dou|<span style="color:orange">Do</span>]][[Special:用戶貢獻/Kou Dou|u]]</span> 2014年7月27日 (日) 08:11 (UTC)
*XDDD,這串留言有必要這麼絕嗎--'''[[User:水思|<font color="#4169e1">源</font>]].[[User talk:水思|<font color="#66cdaa">談</font>]].[[WP:DC12|<font color="#ba55d3">令12</font>]]''' 2014年7月29日 (二) 15:38 (UTC)
不认为这一条目有太大的问题。
1.维基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质疑本身就没有法理依据,“必须删除”的措辞可笑,难道质疑者是维基的管理者么?
2.作者仅仅是列举了现实上存在的争端,以及有关各方的态度,但并没有对这些争议作出自己的结论或者评判。列举事实本身并不违背中立原则。
3.领土争端是一项重要的客观存在,有说明的必要。
4.“领土争端”这一条目的列举并非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条目,不能看成有明显的针对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信息框中的基尼系数 ==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0:42 (UTC)}}


编辑战的内容[[User:TVBS588]]坚持在其中加入西南财经大学计算的'''家庭资产'''基尼系数,理由是“鉴于中国内地收入分配之极为悬殊,有必要将学术及官方数据对比”。我的观点如下:
我認為應該把淺綠色變成灰色,圖片下方(指條目上的表格)中所寫的是「實際管轄部分」,並未標記是哪個顏色,這樣會引起外界的誤會也有違中立的原則。
#'''家庭资产'''基尼系数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两者放在一起比较没有意义。
#国家统计局和学术机构公布的数据确实都受到不同方面的质疑。
#学术研究计算的基尼系数有很多报告,西南财大的一家之言并不能代表“学术”界的观点。
#信息框里说不清楚其中的争议,所以我在后面专门写了一小段来阐述相关争议,但是对方根本不予理睬。
--[[User:HNAKXR|HNAKXR]]([[User talk:HNAKXR|319]]) 2014年8月19日 (二) 13:43 (UTC)


关于对[[User talk:HNAKXR|319]]的反馈与我意见之表达:
此外按照這個例子,[[中華民國]]用的那張圖是不是也要用秋海棠淺綠﹢自由地區深綠標記呢?*[[user:霹雳小豪|霹雳小豪]](请至[[wikia:uncyclopedia:zh:User_talk:霹雳小豪|此处]]联系,谢谢!) 2009年7月29日 (三) 15:44 (UTC)
对于[[User talk:HNAKXR|319]]阁下的申请讨论,我编辑者有必要和义务予以必要且对应的说明,请各相关编辑人员予以留意关注。
#首先也是很重要的一点,需要告知,该词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词条)信息框之基尼系数在[[User talk:HNAKXR|319]]阁下持异议之前一直无异议并予以事实之存在,这表明前编辑者引用数据之真实、客观和有效,符合维基百科编辑之一切方针;
#至于[[User talk:HNAKXR|319]]阁下所述「'''家庭资产'''基尼系数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两者放在一起比较没有意义。」,我持异议与保留的态度。'''家庭资产基尼系数'''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民众收入分配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其衡量该国(地区)收入分配是否悬殊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中国政府国家统计局的标准,家庭资产基尼系数是其重要的归纳数据,可以综合数据中得以体现。在近日的新闻中,该数据已得到众多媒体(含官方)的重视,不存在“比较无意义”之虞;
#针对[[User talk:HNAKXR|319]]阁下第2条之叙述,[[User talk:HNAKXR|319]]阁下亦认可官方数据之受到质疑,那其所谓第三方(CIA/世界银行)之数据是否一定准确详实有效,并有充足之理由替代原先的那组对比数据?
#针对[[User talk:HNAKXR|319]]阁下第3条之叙述,认为所列学术类数据不足以代表“学术界”,我亦提出严重异议。经仔细辨查,西南财经大学研究发布的该组数据是中国内地高校及研究机构非常有代表性及影响力的数据。该学术单位研究相关课题时间历史之长,调查范围之广是其数据有效的重要保障。中国内地许多媒体亦引用该数据作为相关报道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能够在官方网站上查到其详实根源的数据,足以证明其数据的有效与影响,不知[[User talk:HNAKXR|319]]阁下认为哪家学术机构之数据更具有影响力,请予以充分证据告知;
#针对[[User talk:HNAKXR|319]]阁下第4条之叙述,其单方面将需要对比的两组数据以个人之意愿在另行章节中予以了某种程度的“阐述”是不合适的。经阅读其撰写的相关章节段落,其内容却有失偏颇,全段亦围绕其官方与所谓CIA数据论述,学术数据未有详实表达与充分论证,未能表现其中立客观之事宜。至于[[User talk:HNAKXR|319]]所谓编辑冲突者无视(或不予理睬),我编辑者予以驳斥,请以该词条编辑历史之“编辑摘要”所述为证。
#鉴于维基百科之中立编辑方针,在保障受到社会严重质疑的官方数据充分展现的前提下,学术数据作为与官方数据相左(即便该学术数据亦受到某种程度的“质疑”)的重要对照依据,完全有理由和必要共同罗列展示,以期得到对比之用,无任何“无意义”之虞,[[User talk:HNAKXR|319]]阁下的做法已经单方面变更了原有的稳定数据展示却又毫无建树的“指责”其他编辑者,这是毫无意义与进步的,望[[User talk:HNAKXR|319]]阁下予以正视;
#欢迎相关编辑者的讨论与留意,目前该数据信息已恢复至异议前之状态。
此致。[[User:TVBS588|TVBS588]]([[User talk:TVBS588|留言]]) 2014年8月19日 (二) 14:54 (UTC)
::我认为第一楼的意思是基尼系数应该是特指国际学术上所定义的[[基尼系数]],而非大陆国内所定义的自行调整算法过的基尼系数,信息框的应该是用国际学术所定义的,至于自行定义的话,可以作为特定统计数据,记录入经济或统计章节中。——[[user_talk:cwek|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20日 (三) 01:53 (UTC)


:还是等[[Wikipedia:争议的解决#征询第三方意见|第三方编者]]的意见吧。我现在主要想找一个多数人可以接受的方案。
:图片确实不合理,应该用实际管辖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就用大陆+海南岛,中华民国就用台湾岛。 PS:楼上没有理解正确意思。 [[User:Song Yanbo|Song Yanbo]] ([[User talk:Song Yanbo|留言]]) 2009年8月14日 (五) 17:12 (UTC)
:先回应一下几个问题:
:那个“實際管轄部分”和地图无关,是自然地理的表头内的注解。如果要改的话应该改这一句。--[[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8月15日 (六) 01:28 (UTC)
#[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diff=30332701&oldid=30331729 这就是你加入的]。何况维基百科中错误甚至破坏的内容长期存在的情况为数不少。
#两者相关但不等同。[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oldid=30281505 先前]有使用过西南财大计算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还算可以接受。但是将官方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与西南财大的'''家庭资产'''基尼系数进行比较,并且不加说明,是不准确的。
#当然没有任何来源是'''一定'''准确详实有效的,那你做[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diff=30332701&oldid=30331729 这个替换]的充足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那段只是初稿,任何编者都可以去改善,比如参考[[中国贫富差距]]。你现在是回应了这段的争议,但是最后一次回退的编辑摘要可确实是只字未提。
#查询编辑历史可知,更长期稳定的版本是只有官方数据的版本,你[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diff=30332701&oldid=30331729 改变]之前是官方+CIA版本。
:我可以接受的方案是
<pre>
| 吉尼系数 = 0.473(官方,2013年)<ref>[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hgjj/20140120/101518011675.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2013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473]</ref>
<br />0.610(西南财大,2010年)<ref>[http://news.qq.com/a/20121210/000069.htm 报告称中国家庭基尼系数0.61 贫富悬殊世所少见]</ref>
</pre>
--[[User:HNAKXR|HNAKXR]]([[User talk:HNAKXR|602]]) 2014年8月20日 (三) 01:56 (UTC)
::作為編寫過[[基尼系数]]條目的編輯,我认为比較好的方式,是列出兩個基尼系数:收入分配基尼系数+家庭资产基尼系数。列出兩個的目的不是比較,而是顯示兩個不同角度。兩個基尼系数都採用最好的來源。如果認為官方來源不是最好的,信息框就不採用,而在條目本文中引用。--[[User:Happyseeu|歡顏展卷]]([[User talk:Happyseeu|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02:23 (UTC)
::应该开两个条目,基尼系数与另一个的知名度完全不可并列。--<span style="color:#66ccff;font-family:times;font-size:16pt;">★[[User:AeoliaSchenberg|'''A.''']] [[用户讨论:AeoliaSchenberg|'''S''']]★Bla俺の嫁</span> 2014年8月21日 (四) 12:46 (UTC)
:个人对基尼系数在信息框的必要性持怀疑态度,维基百科不是原始数据的堆积处,一个数据的存在不是放进信息框的理由(不管有没有争议)。没有可靠来源支持相关度就可以这么列数据的话,是不是信息框里也可以加上国际足联排名?有百分之多少的来源在介绍中国的时候,提到基尼系数?将基尼系数和中国并列的搜索结果不到一百万。


:假定基尼系数在信息框有必要性,具体列出谁的观点应该遵循中立方针。西南财大的数据的比重(是否提到、提到时给予多少篇幅、并列方式等)应该由在可靠来源中的流行度决定而不是通过”信息框应采用国际学术标准“这样的个人主张来做原创研究。后面那段基尼系数争议也是不当篇幅,经济一节的内容应该概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条目的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条目并没有介绍这个争议的时候,在离题更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介绍有宣传小众学术观点之嫌。[[User:Skyfiler|Skyfiler]]([[User talk:Skyfiler|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22:35 (UTC)
==为何中文维基脚注少==
:隨便查了5個國家條目,[[美國]]、[[加拿大]]、[[法國]]條目在信息框有基尼系数,[[日本]]、[[德國]]沒有。所以在信息框有基尼系数並不成問題。不管選擇列一個或列兩個,都應該以最好的可靠来源為依據。中國的貧富差距問題比較突出,在信息框列出基尼系数只是反應國家的特性。--[[User:Happyseeu|歡顏展卷]]([[User talk:Happyseeu|留言]]) 2014年8月26日 (二) 21:27 (UTC)
{{movefrom|WP:VPM|sign=[[User:Kivary|Kiva]]([[User talk:Kivary|兔也]]) 2009年8月13日 (四) 09:07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中从英文翻译来的“公民权利”注释很多,但其他部分注释就少得多了。这是为何?--[[User:JerryofWong|&lt;i&gt;Jerry Wong&lt;/i&gt;]] ([[User talk:JerryofWong|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06:39 (UTC)
:是方針麼?— [[User:Kivary|Kiva]]([[User talk:Kivary|兔也]]) 2009年8月13日 (四) 06:46 (UTC)


反正关注度也够,搞个[[中国大陆基尼系数]]然后你们战去吧……[[File:Symbol 囧 vote.svg|20px|alt=|link=]] '''囧rz...''' --[[User:Hat600|<span style="color:#00997A;">'''达师'''</span>]]<small> - [[User talk:hat600|277]]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465]]</small> 2014年8月26日 (二) 13:38 (UTC)
==Infobox脚注故障?==
infobox里的两个脚注在正文里也出现了一遍。--[[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09年8月15日 (六) 02:58 (UTC)


並列,分列來源,並在Wikidata對映資料點加入相關參數及值,如此[https://www.wikidata.org/zhwiki/w/index.php?title=Q148&diff=154408310&oldid=154290307]。--❦<span style="font-size:66%">‽[[User:Hanteng#研究|維基vs百度]]‽[[WP:來源專題|來源專題]] 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 2014年9月1日 (一) 22:46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领土面积只有960平方千米? ==


==鐵路/公路圖註解==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這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頁面,為什麼鐵路地圖和公路地圖均把 “中華民國鐵路地圖” 及 “中華民國國道” 也列入?改不了圖片也加個註解 以為這是百度百科嗎。[[Special:用户贡献/59.120.254.100|59.120.254.100]]([[User talk:59.120.254.100|留言]]) 2014年11月13日 (四) 12:01 (UTC)
中国的陆地面积既然被称为960,那么为什么还要列举其他地方[[统计]]的数值?而且编辑者还缺乏对大陆同胞的应有尊重。'''在页面顶端加上了[[Wikipedia:消歧义|消歧义]],说明ROC还有余毒!'''另外,中国还有巨大的海洋领土,这些怎么就不算了?
=================================================================
--[[User:Super Wang|super Wang]] ([[User talk:Super Wang|留言]]) 2009年9月13日 (日) 06:30 (UTC)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加入有何不可?反对台独!!!!
**{{Oppose}},[[中华民国]]的确客观存在,提醒一句,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政府之间关于谁是正统一直都有争议,基于维基百科的中立观点,我认为有必要列明。[[User:Itaieps|I&#39;m Don!]] ([[User talk:Itaieps|留言]]) 2009年10月29日 (四) 10:43 (UTC)

2021年7月13日 (二) 04:01的最新版本

语言文字

语言文字一部分是不是应该加入以下内容:

  1. 对中国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简介,比如中国有那些语言文字。
  2. 汉语各方言的情况

--幽灵巴尼☎Ghost Bunny 2012年3月3日 (六) 13:05 (UTC)
(=)中立 可以粗略的写一些,但更多的应当链接到相关的词条中,因为关于中国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的词条还是比较完善的。我看中国语言这个词条不错,但文中已经有链接了。--Jack No1留言2012年3月5日 (一) 14:16 (UTC)

维基共享资源不断有反华人士篡改法理行政区域图

文件名或者描述里都没有法理或者中共主张的字样。维基媒体资源是多媒体文件库,请尊重原始版本。要上传请换一个文件名。Ben.MQ 2012年3月15日 (四) 16:38 (UTC)
这类图多得是

--玖巧仔留言 2012年3月20日 (二) 23:08 (UTC)


阿克塞钦和其他印度没有实际统治的地区都是没有法理或者印度单方主张的。——plo188821 2012年4月3日 19:16 (UTC) 事实上这有很大的地域中心的意味。Sukelm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4:10 (UTC)

致歉

我在网吧里浏览此页时,因为内急去了趟厕所,回来发现页面被改了。我特对此造成的破坏性修改致歉。 ──★──  2012年4月1日 (日) 12:15 (UTC)

还真有人在网吧里上维基啊!--东京热北京也热 (试着注册玩玩,结果成功了) 2012年5月15日 (二) 18:06 (UTC)

对于以下的修改建议

请求已拒绝

但由于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追尾事故的影响,安全问题令人担忧,但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追尾事故失事动车技术源于日本新干线和德国ICE高铁的所谓"混合"技术,而非官方所宣称自主研发。

1.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是动车 绝对源于新干线, 不是新干线ICE高铁的混技术。一般动车使用的是新干线技术。京沪高铁使用ICE技术。编辑以上语句的人明显想混淆视听。 2.对与自主研发这个论断,还有争议。 自主研发,就是说由我们自己负责设计,装配,生产,即:从图纸到成品. 除非有人能证明高铁项目不是中国负责设计,装配,生产,则不能怀疑官方所宣称自主研发。


plo188821 2012.4.2 19:27

抱歉,看得不是很明白……请对于具体编辑解释的仔细一点……另外请给出参考来源。Ben.MQ 2012年5月7日 (一) 15:48 (UTC)
这种事件写进中国高速铁路就可以了。提议完全是主次不分。--Gilgalad 2012年5月7日 (一) 16:46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国旗/国徽?

注意一下,中国的国旗/国徽什么时候变成“百度百科”了?220.255.2.135留言2012年5月11日 (五) 10:51 (UTC)

When?Sukelm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4:11 (UTC)

那个关于中国科技分类里的 中国互联网的描述是不是该放到社会分类里面

关于中国科技分类里的 中国互联网的描述是不是该放到社会分类里面 --北条丿恋歌留言2012年6月14日 (四) 09:38 (UTC)

腐败现象

将腐败现象与政府,法律制度并列不妥。腐败现象,强拆,人权问题,这些可以归纳为社会问题或者政治弊端,单独在合适的地方列举。不应该单独把腐败挑出来。 Martingale留言2012年7月29日 (日) 18:15 (UTC)

这个条目现在越来越牛逼了啊,就是那个版图部分字图分离了,有心之人改一下吧。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09:55 (UTC)

正文中导航模板太多了

不仅人为地使文章不连续,还使得编辑相当困难(等好久,有时候还出错)。--Makecat 2013年4月4日 (四) 11:12 (UTC)

很多导航模板都没有必要。建议删除省级行政区、中国地理、国家机构、法律层次、主要公司、铁路、列车、公路、地铁、机场、经济、中华文化、传统戏剧、民族乐器、旅游等模板。--Gilgalad 2013年4月4日 (四) 11:40 (UTC)
这么多模板删除,感觉都不完整了,建议恢复。--Fxqf·留言簿 2013年11月11日 (一) 12:55 (UTC)

基尼系数错误!

基尼系数标示错误,不应该是47.4(2012年),而应该是0.474(2012年)。蓝洞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4:34 (UTC)

建议添加关于“中国梦”的描述。

建议参照“美国”词条的编写,添加一些例如国旗、国徽的解释;关于中国梦的描述等。从而能更全面的介绍中国,和进行中美发展的对比。 蓝洞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8:07 (UTC)

你去写就是了,这个概念已经有国际知名度,多位外国元首和国际媒体曾经提及。-Msuker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8:33 (UTC)

媒体部分完全对宣传部、媒体控制审查避而不谈?

媒体部分完全对宣传部、媒体控制审查避而不谈?我试图编辑,似乎条目被保护。

在中国谈论媒体,对各级宣传部,各级政府的媒体控制、审查、惩处避而不谈,却大谈市场化之后媒体的公开性,似乎有些欲盖弥彰,莫名其妙。如果不是有控制在先,我们为什么对媒体的“公开化”如此兴奋呢?这种公开化的努力,说明了之前曾经被高度控制——至今也是如此。建议条目写作如下模式:

传媒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闻媒体受到中共各级宣传部、各级政府的严格管制,关于重大、敏感议题的报道常常受到禁令、限制或被要求统一口径。但媒体市场化以后,在中国绝大部分的媒体机构不再领有庞大的政府津贴(或补助金),而是依靠商业广告和订阅以及出售版权盈利来盈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中央政府也逐年放宽对媒体的控制,允许媒体彼此为了吸引读者与增加广告收入而竞争。媒体为吸引读者,也尽力在中国共产党所制定的范围之内,报道民众关心的议题,甚至揭露某些社会负面现象,例如环境污染、贪腐案件等。如今,中国媒体还是呈现了某种程度上的活力与多元性,同时也以一定程度的公开性来讨论社会议题和公共政策。然而,针对某些敢言媒体、记者和公民的打压和约束依然时有发生,例如南方都市报案、新京报案等等。

最大城市

infobox里把最大城市填为“上海市”,理由是新华网关于户籍管理的一篇报道的标题《中国最大城市上海融化户籍坚冰》。我有点不懂,最大城市是该以人口还是面积排名?如果是面积,地级市面积(呼伦贝尔最大)、直辖市面积(重庆最大)、建成区面积(北京最大),如果是人口,上海可以排第一。我暂时把最大城市填为“呼伦贝尔”。希望大家讨论一致后在更改确定。--Fxqf·留言簿 2013年11月7日 (四) 08:33 (UTC)

暂时改回上海,呼伦贝尔显然是不合适的。最大城市的标准,要么看城镇人口要么看建成区面积。提供几个城镇人口的数据:
  • 上海(2011年度)常住人口2347.65万*城镇化率88.9%=2087万
  • 北京(2011年度)常住人口2018.6万*城镇化率86.2%=1740万
  • 重庆(2011年度)常住人口2919万*城镇化率55.2%=1611万
要么上海,要么北京,其他就算了。--Gilgalad 2013年11月8日 (五) 02:19 (UTC)
地级不等于城市。较大的市不等于城市。直辖不等于城市。上海市条目现在被某管理员错误保护为遭到破坏后的状态,如果你去看看最近一个编辑历史可以看到20个可查证来源说明“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你去找五个“呼伦贝尔是中国第一大城市”的可查证来源看看。-Msuker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07:03 (UTC)

条目中立性问题严重

作为开场白,给大家念一段报道

 

以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为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展了包括广播体操在内的众多全民性的体育健身活动。在学校也普遍开展体育课程教学,并进行身体素质考评。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把体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内容,并开始建立完整的体育制度,开展“全民健身运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对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规划和部署。[ 2009年,国务院将每年的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 除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国竞技体育水平也得到迅速提高,并取得了显著成绩。1984年,在第23届奥运会上,射击运动员许海峰获得男子自选手枪比赛冠军,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奥运金牌。2008年,在北京主办的第29届奥运会中,中国代表团以51块金牌位列榜首,这也是亚洲国家第一次在奥运会金牌榜上荣获第一。2012年,在伦敦主办的第30届奥运会中中国代表团则以38块金牌的成绩屈居金牌榜第2位,位居美国之后。1990年和2010年分别由北京、广州主办了亚运会,而自1982年亚洲运动会以来,中国选手在历次亚运会上都连续获得金牌总数第一。

念完之后,给大家出一道题,请问这段报道来自: A, 新闻联播 B,纽约时报 C, 苹果日报 D,维基百科

我不知道大家会选什么,但是我会选A,但是很不幸,正确答案是D。这段描述非常有误导性,它仅仅告诉大家一些“好”消息,而偏偏把中国体育基础设施差,人均体育设施不及日本1/12, 举国体制屡遭批评等等多的信息略去不讲。中国人均体育设施不足一平方米,小学中学体育缺失,普通民众参与体育锻炼十分困难,用那些破铜烂铁的所谓社区健身器来代替运动场的体育系统,是以国民的基本体育权利被剥夺被牺牲为代价,资源集中于一小撮运动员手中为方式的金牌生产线。这才是中国体育的真正现状。

这仅仅是个小例子,诸如此类条目里比比皆是,再给大家举几个例子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人员編制最龐大的武裝部隊──中国人民解放军,國防預算世界第二,综合军事实力世界第三,拥有核武器及其远程载具(洲际弹道导弹、战略核潜艇和战略轰炸机等)、航空母舰、反弹道导弹和反卫星作战能力,亦是世界上第二个能够自主研发两款以上第五代战斗机的国家。

中国读者读完之后非常振奋,但是偏偏不知道,中国生产的战斗机连涡扇发动机都靠引进。

中国在2011年的专利申请数连续超过日本及美国世界第一,2010年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世界科技论文总数为142.1万篇,其中中国科技论文14.84万篇,占10.4%,位居世界第二。

读者读完后可能不知道这些SCI论文大部分是灌水文章,被引用数在世界100名开外。

这样的例子在本条目太多太多。以至于你修改这几个地方也仅仅是杯水车薪。

因此,为了便于改进,请保留POV维护模板,警示各编辑者不要在这里为新闻联播撰稿。不要忘记中立性方针。Howitzer留言2013年12月5日 (四) 06:14 (UTC)

支持修改。--Fxqf·留言簿 2013年12月7日 (六) 13:06 (UTC)

不過臺灣好像也差不多。

中华民国的体育事务,主要由教育部属下的体育署来负责管理及推动。在国内比赛方面,为了提倡全民运动,每隔两年举办一次中华民国全国运动会、中华民国全民运动会、全国原住民运动会和全国身心障碍运动会,并每年举办全国大专校院运动会及全国中等学校运动会,以鼓励青年运动及培养新人选手。

棒球为台湾较盛行的运动之一,中华民国棒球协会于1973年成立,职业棒球联盟中华职棒则于1989年成立。而为了振兴篮坛,除了中华民国教育部每年举办高中篮球联赛外,因退出联合国之后,暂时无从参与国际篮球赛而举办的威廉·琼斯杯国际篮球邀请赛;2003年成立一个半职业的男子篮球联盟超级篮球联赛。 中华民国目前以“中华台北”名义参与国际体育活动,以中华奥委会会旗代表中华民国国旗,以中华民国国旗歌主旋律填写的中华奥委会会歌来代替中华民国国歌。并且于1973年将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为负责国际运动赛事的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及负责国内运动赛事的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

近年来台湾体育于国际比赛方面,在台球、网球、射箭、拔河、举重、健力、台球、跆拳道、软式网球、巧固球等项目有优异表现。2004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时,靠着跆拳道选手陈诗欣及朱木炎的努力,首度夺得奥运参赛史上正式赛两面金牌。2006年亚洲运动会时,台湾的体育强项棒球,首次拿下亚运金牌。台湾棒球选手(如:王建民、陈伟殷、倪福德等选手)也陆续加盟美国职棒大联盟或日本职棒,并有出色表现。2009年7月,高雄市主办第八届世界运动会[参 103],9月,台北市主办第二十一届夏季听障奥林匹克运动会[参 104],两盛会先后在北高两地成功举办,其中,第八届世界运动会更是中华民国首次主办的大型国际综合体育赛事;除了留下宝贵的体育设施资产与承办经验外,也对为了未来主办亚奥运等国际赛事铺路。

我覺得中國體育這段還不夠完整,乒乓球都沒提到,應該大力擴充。--Fxqf·留言簿 2013年12月7日 (六) 13:10 (UTC)

你只是说这两个条目的叙述方式差不多,但是忘记这两个国家的体育状况差得远,台湾没有举国体制,媒体对中华民国体育的批评远少于对中国大陆体育的批评,因此对条目中立性的损害程度也大不一样。 98.195.239.73留言2013年12月7日 (六) 16:52 (UTC)

下面的表述跟新闻联播有什么区别。完全在误导读者对中国的环境状况的认知。Howitzer留言2013年12月7日 (六) 19:10 (UTC)

中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从1988年的峰值268亿吨,下降到2000年的194亿吨,2005年后稳定在240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从1981年的29.4%上升至2008年的92.4%。2008年度,中国工业废气排放量为403866亿标立方米,工业烟尘排放量为67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9亿吨。[1]中国承诺2020年单位GDP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2005至201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节能6.3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5亿吨。[2]中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表示愿意有条件接受2020年后的量化减排协议。[3]2013年间中国各省份陆续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全国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于2013年由国务院通过,将设定PM2.5控制目标。[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则在制定当中。[5]

中立性的问题再怎么讨论也没有结果的,补充下去不过是一方列正面的叙述,一方列负面的叙述,以达到所谓形式上的“中立”。--Cuyfrg留言2013年12月8日 (日) 04:33 (UTC)

  1.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新中国60年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2. ^ 解振华:中国为减缓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作出重要贡献
  3. ^ 欧盟原则上同意支持第二承诺期 中国表现备受称赞
  4. ^ 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7月底公布 设PM2.5控制目标
  5. ^ 中国将投入3.7万亿元防治大气和水污染
我很惊讶维基百科除了你说的形式中立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神奇的中立,不妨给我们演示一下。Howitzer留言2013年12月21日 (六) 16:30 (UTC)

人均体育设施不及日本1/12,但同时中国人均GDP也不及日本人均GDP的1/8。既然有社区健身设施,那就证明国民基本体育权利仍然存在。设施的落后与不足只能证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方面不足,“国民的基本体育权利被剥夺被牺牲”的措辞明显夸大与情绪化。

根据涡轮风扇发动机下 军用涡轮风扇发动机列表,全世界只有5个中推力发动机生产方和3个大推力发动机生产方。引进RD-93中推力发动机的枭龙战斗机专供出口,PLA并无装备;由于世界上只有3个大推力发动机生产方且中国位列其一,所以即使PLA仍大量依赖AL-31系列发动机,但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國防預算世界第二,综合军事实力世界第三”之论述不矛盾。

2011年,我国科技人员发表论文的被引用次数排在世界第七位,比2010年时提前了一位。

把事实列出来,把背景列出来,读者知道得越多,他们对这个事物了解得也就越深。

我对“神奇的中立”的理解就是,尽可能的将与之相关的背景、事实列出来,(包括但不限于)符合逻辑、符合事理、符合道德的就是“正面”,反之就是“负面”。就拿引进涡扇发动机那个例子,PLA当然仍依赖引进涡扇发动机,但如果列出背景,地球上194个国家有191个半只能引进涡扇发动机,而中国还正好是那“太行”不太行但好歹造出来的半个。把这些都列出来,让读者来定论。 像您这样的人留言2013年12月22日 (日) 08:12 (UTC)

按这么列,背景、原因、经过都写一遭,那太长了。其实现在这么冗长的文章可读性就很差了,一般读者看不下去,愿意看的多是已持有立场的编辑者罢了,不过这是中文维基政治类条目的通病了,基本上都是持有立场来编辑的,或支持或反对,比的是谁精力多,谁折腾多罢了。--Cuyfrg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15:55 (UTC)

优良条目评选(第四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理 - 國家,提名人:Jason924tw留言2013年12月10日 (二) 11:30 (UTC)

投票期:2013年12月10日 (二) 11:30 (UTC) 至 2013年12月17日 (二) 11:30 (UTC)

未能入选:3支持,5反对。--刘嘉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13:16 (UTC)

問題

“現代中國傳統劇種”中爲什麽有臺灣?臺灣目前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吧(至少沒有管轄,這倒是事實),如果這條意見在此掛2天無人回應的話,在下就會刪除臺灣戲曲一節。-- パンサ VI-II Fu7ラツ‘‘オI love シャナ 2014年3月7日 (五) 09:51 (UTC)

警告:包含模板大小过大。 一些模板将不会包含。

警告:包含模板大小过大。 一些模板将不会包含。 --Jason924tw留言2014年3月12日 (三) 14:41 (UTC)

序言(引言)部分

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管辖22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由于复杂的台湾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还声称拥有中华民国实际控制的地区为其领土一部分,通称台湾,其中包括台湾省的台湾岛,福建省的金門群島、馬祖列島,和中華民國控制的南海隶属海南省的岛屿。” 建议改为: 由于历史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部分邻国和地区存在领土纠纷。 原因:不要在引言第一段,萝莉啰嗦的展开描述中华民国(台湾)实际管辖哪些领土。碍眼!没有必要,这不是重点!Ycq2014留言2014年12月3日 (三) 13:21 (UTC)

通稱中國的疑慮

註解來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經查證,該辦法無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應稱中國的理由,請附上來源或者將通稱修正為俗稱,甚至取消通稱中國的描述,直到舉出相關證據為止。--15447787t留言2014年12月4日 (四) 05:46 (UTC)

實際管轄權的問題

將行政區詳盡舉出即可,毋須特別說明臺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實質領土,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亦無法針對臺灣進行任何實質統治行為,若須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針對台灣進行任何實質統治行為,舉例說明即可。--15447787t留言2014年12月4日 (四) 05:46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不該亦無涵蓋華夏地區歷史

華夏地區自古以來有眾多國家與王朝成立,蓋以中國稱之有所不妥,若以中國稱之則會出現:

  • 三國時代:吳國是中國
  • 宋王朝時期:金國是中國,大夏國是中國,大理國是中國
  • 春秋時期:齊國是中國,魯國是中國
若需合理解釋,除非中國為地區的代稱,若為地區代稱,那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稱為中國,即是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地區,而非國家。若中國是單一國家,則金國,大夏國,大理國在宋王朝時期是單一獨立國家,而非三個以上獨立國家--15447787t留言2014年12月4日 (四) 05:46 (UTC)

作为地理学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词条存在明显的争议,含有政治的东西,不是正规的讲述国家地理的词条! 第一条争议:

《目录•综述》政治色彩过于浓重,且啰嗦!
修改建议:应当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中华民族是中国56个少数民族的合称!
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
这样修改简洁,明了.《综述》是开头语句,必须简洁,给读者以大致了解,不可重复啰嗦! 第二条争议:

《目录•名称》政治色彩过于浓重,也没有交代清楚为什么叫这个国号,应当删除,原因也是重复啰嗦,不懂在讲什么!
第三条争议
《目录•3历史•人民共和国的建立》 这个小条目政治色彩更加浓重,十分具有争议性,应当删除,而且重复啰嗦!只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10月1日,由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
第四条争议

《目录•4地理•4.1.1法定领土•4.1.3领土争端》政治色彩十分浓重,领土争议,编著者和读者根本无法判别这些领土争端,根本不应当写入进去,导致百科全书条目非常有争议性,被人抵制,应当删除这种条目,不能编写进去! 而且这些小条目很有挑衅意味,很容易得罪争议双方政府,而遭到政府抗议,必须删除!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Xs2d對話貢獻)於2014年7月24日 (四) 9:05 (UTC)加入。

  • 原文中提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最大自治区,上海市为最大城市,是否应在其后注明“面积最大”或“面积与人口综合考量”,否则很容易造成误解。

問:中华人民共和国词条目录当中"领土争端",是完全多余的,有很大争议,应该废除"领土争端"!


--Xs2d留言2014年7月23日 (三) 07:28 (UTC) 根据百科全书编纂规则,有争议的东西不能进入百科全书,否则会影响百科全书的词条质量!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词条当中的"领土争端"属于争议问题,就不应当写入百科全书当中! 争议的东西由于太过于政治化,不适合收入百科全书! "领土争端"政治化的内容:未实际控制的领土,其他政府宣称有主权的领土.这些条目下面大量含有情绪化的词语,有意贬损该国!根据百科全书编纂规则,不应当出现政治情绪化的词语!这样非常容易导致词条精准性和权威性下降! 必须删除"领土争端"问题条目!

维基百科没有相关规定。可以予以保留。--Techyan留言2014年7月24日 (四) 14:06 (UTC)

不认为这一条目有太大的问题。 1.维基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质疑本身就没有法理依据,“必须删除”的措辞可笑,难道质疑者是维基的管理者么? 2.作者仅仅是列举了现实上存在的争端,以及有关各方的态度,但并没有对这些争议作出自己的结论或者评判。列举事实本身并不违背中立原则。 3.领土争端是一项重要的客观存在,有说明的必要。 4.“领土争端”这一条目的列举并非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条目,不能看成有明显的针对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信息框中的基尼系数

编辑战的内容User:TVBS588坚持在其中加入西南财经大学计算的家庭资产基尼系数,理由是“鉴于中国内地收入分配之极为悬殊,有必要将学术及官方数据对比”。我的观点如下:

  1. 家庭资产基尼系数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两者放在一起比较没有意义。
  2. 国家统计局和学术机构公布的数据确实都受到不同方面的质疑。
  3. 学术研究计算的基尼系数有很多报告,西南财大的一家之言并不能代表“学术”界的观点。
  4. 信息框里说不清楚其中的争议,所以我在后面专门写了一小段来阐述相关争议,但是对方根本不予理睬。

--HNAKXR3192014年8月19日 (二) 13:43 (UTC)

关于对319的反馈与我意见之表达: 对于319阁下的申请讨论,我编辑者有必要和义务予以必要且对应的说明,请各相关编辑人员予以留意关注。

  1. 首先也是很重要的一点,需要告知,该词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词条)信息框之基尼系数在319阁下持异议之前一直无异议并予以事实之存在,这表明前编辑者引用数据之真实、客观和有效,符合维基百科编辑之一切方针;
  2. 至于319阁下所述「家庭资产基尼系数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两者放在一起比较没有意义。」,我持异议与保留的态度。家庭资产基尼系数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民众收入分配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其衡量该国(地区)收入分配是否悬殊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中国政府国家统计局的标准,家庭资产基尼系数是其重要的归纳数据,可以综合数据中得以体现。在近日的新闻中,该数据已得到众多媒体(含官方)的重视,不存在“比较无意义”之虞;
  3. 针对319阁下第2条之叙述,319阁下亦认可官方数据之受到质疑,那其所谓第三方(CIA/世界银行)之数据是否一定准确详实有效,并有充足之理由替代原先的那组对比数据?
  4. 针对319阁下第3条之叙述,认为所列学术类数据不足以代表“学术界”,我亦提出严重异议。经仔细辨查,西南财经大学研究发布的该组数据是中国内地高校及研究机构非常有代表性及影响力的数据。该学术单位研究相关课题时间历史之长,调查范围之广是其数据有效的重要保障。中国内地许多媒体亦引用该数据作为相关报道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能够在官方网站上查到其详实根源的数据,足以证明其数据的有效与影响,不知319阁下认为哪家学术机构之数据更具有影响力,请予以充分证据告知;
  5. 针对319阁下第4条之叙述,其单方面将需要对比的两组数据以个人之意愿在另行章节中予以了某种程度的“阐述”是不合适的。经阅读其撰写的相关章节段落,其内容却有失偏颇,全段亦围绕其官方与所谓CIA数据论述,学术数据未有详实表达与充分论证,未能表现其中立客观之事宜。至于319所谓编辑冲突者无视(或不予理睬),我编辑者予以驳斥,请以该词条编辑历史之“编辑摘要”所述为证。
  6. 鉴于维基百科之中立编辑方针,在保障受到社会严重质疑的官方数据充分展现的前提下,学术数据作为与官方数据相左(即便该学术数据亦受到某种程度的“质疑”)的重要对照依据,完全有理由和必要共同罗列展示,以期得到对比之用,无任何“无意义”之虞,319阁下的做法已经单方面变更了原有的稳定数据展示却又毫无建树的“指责”其他编辑者,这是毫无意义与进步的,望319阁下予以正视;
  7. 欢迎相关编辑者的讨论与留意,目前该数据信息已恢复至异议前之状态。

此致。TVBS588留言2014年8月19日 (二) 14:54 (UTC)

我认为第一楼的意思是基尼系数应该是特指国际学术上所定义的基尼系数,而非大陆国内所定义的自行调整算法过的基尼系数,信息框的应该是用国际学术所定义的,至于自行定义的话,可以作为特定统计数据,记录入经济或统计章节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20日 (三) 01:53 (UTC)
还是等第三方编者的意见吧。我现在主要想找一个多数人可以接受的方案。
先回应一下几个问题:
  1. 这就是你加入的。何况维基百科中错误甚至破坏的内容长期存在的情况为数不少。
  2. 两者相关但不等同。先前有使用过西南财大计算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还算可以接受。但是将官方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与西南财大的家庭资产基尼系数进行比较,并且不加说明,是不准确的。
  3. 当然没有任何来源是一定准确详实有效的,那你做这个替换的充足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4. 那段只是初稿,任何编者都可以去改善,比如参考中国贫富差距。你现在是回应了这段的争议,但是最后一次回退的编辑摘要可确实是只字未提。
  5. 查询编辑历史可知,更长期稳定的版本是只有官方数据的版本,你改变之前是官方+CIA版本。
我可以接受的方案是
| 吉尼系数 = 0.473(官方,2013年)<ref>[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hgjj/20140120/101518011675.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2013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473]</ref>
<br />0.610(西南财大,2010年)<ref>[http://news.qq.com/a/20121210/000069.htm 报告称中国家庭基尼系数0.61 贫富悬殊世所少见]</ref>

--HNAKXR6022014年8月20日 (三) 01:56 (UTC)

作為編寫過基尼系数條目的編輯,我认为比較好的方式,是列出兩個基尼系数:收入分配基尼系数+家庭资产基尼系数。列出兩個的目的不是比較,而是顯示兩個不同角度。兩個基尼系数都採用最好的來源。如果認為官方來源不是最好的,信息框就不採用,而在條目本文中引用。--歡顏展卷留言2014年8月20日 (三) 02:23 (UTC)
应该开两个条目,基尼系数与另一个的知名度完全不可并列。--A. S★Bla俺の嫁 2014年8月21日 (四) 12:46 (UTC)
个人对基尼系数在信息框的必要性持怀疑态度,维基百科不是原始数据的堆积处,一个数据的存在不是放进信息框的理由(不管有没有争议)。没有可靠来源支持相关度就可以这么列数据的话,是不是信息框里也可以加上国际足联排名?有百分之多少的来源在介绍中国的时候,提到基尼系数?将基尼系数和中国并列的搜索结果不到一百万。
假定基尼系数在信息框有必要性,具体列出谁的观点应该遵循中立方针。西南财大的数据的比重(是否提到、提到时给予多少篇幅、并列方式等)应该由在可靠来源中的流行度决定而不是通过”信息框应采用国际学术标准“这样的个人主张来做原创研究。后面那段基尼系数争议也是不当篇幅,经济一节的内容应该概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条目的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条目并没有介绍这个争议的时候,在离题更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介绍有宣传小众学术观点之嫌。Skyfiler留言2014年8月25日 (一) 22:35 (UTC)
隨便查了5個國家條目,美國加拿大法國條目在信息框有基尼系数,日本德國沒有。所以在信息框有基尼系数並不成問題。不管選擇列一個或列兩個,都應該以最好的可靠来源為依據。中國的貧富差距問題比較突出,在信息框列出基尼系数只是反應國家的特性。--歡顏展卷留言2014年8月26日 (二) 21:27 (UTC)

反正关注度也够,搞个中国大陆基尼系数然后你们战去吧…… 囧rz...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26日 (二) 13:38 (UTC)

並列,分列來源,並在Wikidata對映資料點加入相關參數及值,如此[1]。--❦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1日 (一) 22:46 (UTC)

鐵路/公路圖註解

這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頁面,為什麼鐵路地圖和公路地圖均把 “中華民國鐵路地圖” 及 “中華民國國道” 也列入?改不了圖片也加個註解 以為這是百度百科嗎。59.120.254.100留言2014年11月13日 (四) 12: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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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加入有何不可?反对台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