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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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在舊時主要指自己[[家族]]開始生發繁衍的主要地域。大至[[國]]或[[省]],小至[[縣]][[市]]或[[村]]、[[里]]等聚落均可成为籍贯。古代所謂'''籍贯'''通常指父、祖的長居地,在現代社會中則有較為寬廣的涵義,甚至可以指“本人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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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通常指[[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籍贯在东亚地区古代一般情况下写到县域,如[[江宁府]][[上元县]],近现代一般情况下写到县或市一级,如[[江苏省]][[淮安市]],[[江苏省]][[金湖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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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源由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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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古代, |
[[中國歷史]]古代,「籍」是指一个人的[[家庭]]对[[朝廷]]负担的[[徭役]]种类,也就是指其所从事之[[职业]],如“盐户”(专门为[[政府]]煮製[[食盐]]的)、“军户”(专门为[[政府]]服[[兵役]]的)等。[[南北朝]]诗歌《[[木兰诗]]》中[[木兰]]家就是军户,所以“昨日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同一种户役的人户都编入一份册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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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指一个人生長的所在,如“乡贯”、“里贯”。《[[隋书]]·[[经籍志]]》“其无贯之人,不乐州县编户者,谓之浮浪人。” [[白居易]]《新丰折臂翁》诗:“翁云贯属新丰县,生逢圣代无征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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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合在一起,指一个人生長的地點(贯),與徭役种类(籍)的登记文件。《[[魏书]]·景穆十二王列传》:“太兴弟遥, ……迁[[冀州]][[刺史]]。遥以诸胡先无籍贯,奸良莫辨,悉令造籍。”不是说[[胡人]]没有生長的地點,而是並未[[登記]]。《魏书·[[宦官]]列传》:“石荣籍贯兵伍,……”即其籍编于军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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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魏晋]]时期开始,[[ |
从[[魏晋]]时期开始,[[政府]]对籍贯加强掌控,以避免徭役和[[赋税]]的流失。《[[魏书]]·食货志》:“自昔以来,诸州户口,籍贯不实。”指出当时籍贯的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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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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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大陸]]、[[港英|英國管治]]時期的[[香港]]、1980年代以前的臺灣,籍貫是很多文件表格中須要填寫的欄目,如同[[性别]]、[[年齡]]、[[學歷]]、[[職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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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在今日[[標準汉语]]中通常指“本人出生或祖居地”。「出生地」是唯一的,而「祖居地」则是一个比较灵活的概念。假設有[[北京]][[海淀]](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北京市]][[海淀區]])的一[[謝姓]]人士,出於「[[陳郡謝氏]]」,宗族原居[[陳郡]][[陽夏]](今[[河南省]][[太康縣]]),但其高曾祖父、[[曾祖父]]都在[[江蘇]][[金陵]](今[[南京市]])出生、生活,其祖父則遷徙至[[福建]][[安溪]],但其父卻是在[[廣東]][[寶安縣|寶安]](今[[深圳市]])出生、就學、工作、娶妻,不過謝某在[[北京]]海淀街道出生並且長大。那么「陽夏」、「金陵」、「安溪」、「寶安」、「海淀」这幾個地方,哪一个成为謝某的籍贯,则主要在謝某[[未成年]]時,看他的[[親人]]和他本人对“籍贯”一词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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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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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治理的[[中国大陆]]、[[港英|英國管治]]时期的[[香港]]、[[中華民國]]治理的[[1980年代]]以前的台灣,籍贯是當時很多文件表格中,必填的栏目,如同[[性别]]、[[年齡]]、[[學歷]]、[[职业]]等。今日中国的籍贯填写,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及[[国家档案局]][[1991年]]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规定: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ref>[http://bjzbsh.bjdj.gov.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21450 北京中共支部生活-籍贯如何填写 2009-3-29添入]</ref>由于在中国大陸填报籍贯的历史不到一个世纪,大多数人的籍贯其实通常是其在[[20世纪]]初出生的那一代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如上述北京自行決定籍貫的謝某,如依照中国政府的規定「依其祖父長居地」,籍貫将確定為福建省泉州安溪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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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中華民國]]的《戶籍法》中有對本籍登記的規定<ref>《戶籍法》,中華民國20年12月12日</ref>;中国大陆的户籍实行籍贯和出生地双重登记。个人档案有的也照此办理,有的则只登记籍贯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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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國大陸的籍貫填寫,按照[[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組織部]]及[[國家檔案局]]1991年頒布的《幹部檔案工作條例》中規定:籍貫填寫黨員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長期居住地)在上述規定中,雖然沒有對「長期」兩字作進一步的詮釋,但總的時間概念還是明確的。舉例來說,[[中國共產黨]]黨員甲的父親從世代居住的上海來北京工作,此後甲的父親一直在京居住,那麼北京就是其父的長期居住地。甲在填寫籍貫時,他的籍貫就是祖父的長期居住地上海,而不是北京。而甲的子女再填寫籍貫時,子女的籍貫就是北京了,除此之外,行政區劃的變動也需要照新的規劃填寫。<ref>{{cite web|url=http://dxdj.bjdx.gov.cn/web/dj/djzs/jbzs/64710.htm|title=“籍貫”如何填寫?|publisher=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language=zh|location=北京市|website=大興黨建網|access-date=2013-04-30|archive-date=2021-02-11|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211014816/http://dxdj.bjdx.gov.cn/web/dj/djzs/jbzs/64710.htm|dead-url=no}}</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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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祖籍]]、[[戶籍]]的意義不太相同,祖籍通常是追認極遙遠的祖先生長地,戶籍則是現在於[[政府]]登記的居住地[[地址]]。如死于臺灣臺北[[士林]]的[[蒋介石]],因其远祖由苏入浙,故戶籍為[[臺灣]][[臺北]],祖籍为[[江苏]][[宜兴]],籍贯却是[[浙江]][[奉化]];而如日前逝世的台灣大企業家[[王永慶]]籍貫為臺灣臺北,因先祖自[[閩南]][[泉州府]]安溪縣來,故祖籍福建安溪。由此可知,祖籍、籍貫、[[戶籍]]地三名詞為不同的概念,不可同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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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非[[中国共产党]]黨員的一般民眾,由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文件规范籍贯填法。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年12月19日)附件三《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公民的籍贯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弃婴,如果籍贯不详,应将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 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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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不講究籍貫的[[臺灣]],人們會因為自己的[[母語]]、慣用[[語言]]與[[文化認同]]、[[意識形態]],而自己決定自己的籍貫,不過這涉及[[臺灣人]]中的[[本省人|本省]]或[[外省人|外省]]問題,也涉及此人的祖先是否在[[臺灣日治時期]]以前移居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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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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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籍贯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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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的看法是,在现代国家,一个人的祖居地或出生地、成長地,对于他的[[公民權]],如[[教育權]]、[[工作權]]、[[選舉權]]至投宿[[旅馆]],不应该有任何影响。而且籍贯本身就是一个世世代代被限制永居一处的农耕经济的概念,在现代含义含糊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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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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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自[[臺灣日治時期|日本統治時代]]起將原有的漢人籍貫分類體系納入公文檔案<ref>{{cite journal|author=廖英杰|year=2010|title=日治時期戶籍檔案之建立與應用──以宜蘭地區客家移民戶研究為例|journal=檔案季刊|volume=99|issue=1|pages=40-53|language=zh-tw|url=https://www.archives.gov.tw/Download_File.ashx?id=5728|dead-url=no|access-date=2018-02-25|archive-date=2021-01-21|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121022312/https://www.archives.gov.tw/Download_File.ashx?id=5728}}</ref>。1992年中華民國政府為解決[[省籍情結]]與混淆問題,根據立法院法律系統載明異動理由為:「為根本解決省籍問題,進一步避免地域偏狹觀念,加強[[国家认同|國家認同]]」,修訂《戶籍法》之中的本籍登記改為出生地登記。<ref>{{Cite web |date=2020-05-15 |title=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國民身分證 |url=https://dahr.gov.taipei/cp.aspx?n=7071ED93DC5014D0 |website=web.archive.org |access-date=2022-09-05 |archive-date=2020-05-15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515052949/https://dahr.gov.taipei/cp.aspx?n=7071ED93DC5014D0 |dead-url=unfit }}</ref><ref>{{Cite web |title=異動條文及理由:戶籍法 - 八十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 立法院法律系統 |url=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240C0551460000000000000000014000000004FFFFFA00%5E01119081062300%5E00000000000 |website=lis.ly.gov.tw |access-date=2022-09-05 |archive-date=2022-09-05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20905061707/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240C0551460000000000000000014000000004FFFFFA00%5E01119081062300%5E00000000000 |dead-url=no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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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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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民國]]的[[台灣]],[[公家]]戶籍登記曾有籍貫欄,也以此區分出[[台灣四大族群]]。但近年在提倡台灣各族群融合與[[多元文化]]的呼聲下已經停用,[[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只有填寫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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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签发的出生证明列有新生儿父母的“籍贯”({{lang|en|dialect group}}),为父母籍贯的方言<ref>{{cite web|title=Response to “注明籍贯有积极意义” and “反对出生证取消籍贯” (Lianhe Zaobao, 8 August 2022)|url=https://www.ica.gov.sg/news-and-publications/newsroom/media-release/response-to-dialect-in-electronic-birth-certificate-8-august-2022|publisher=ICA|date=2022-08-13}}</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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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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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戶籍法令採戶居分離的模式,住民票(類似於戶口名簿)以居住地為主,所有公共服務與權利(就學、投票權等)皆以住民票為基準,雖然住民票上會記載「本籍」,但是僅是一種形式,沒有實際用途。<ref>{{Cite web |url=http://www.soumu.go.jp/main_content/000543076.pdf |title=總務省:市区町村の窓口業務に関する 手順書 |access-date=2019-11-13 |archive-date=2021-04-21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421222215/https://www.soumu.go.jp/main_content/000543076.pdf |dead-url=no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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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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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与[[故乡]]、[[出生地]]、[[祖籍|祖籍地]]、[[戶籍|戶籍地]]和[[居住地]]的意義不尽相同,尽管实际中会有重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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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通常是追認極遙遠的[[祖先]]生長地,籍貫則是[[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戶籍是[[居民户口簿]]登記法定住址的所在地,居住地是其本人登記於[[居民身份证]]的現在[[地址|定居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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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抗[[倭]]名將[[俞大猷]],因先祖俞敏跟從[[明太祖]]征戰四方,以開國功臣襲[[泉州衛]]百戶官,便從家鄉[[南直隶|直隸]](南直隸)[[霍丘]]落戶當地,故祖籍是[[南直隶|直隸]][[霍丘]],籍貫為[[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福建]][[晉江縣|晉江]](今[[泉州市]])<ref>《都督俞公生祠记》 载“原籍直隶凤阳霍丘县人,世泉州卫前所百户,以魁武科授正千户,累迁都督同知,虚江其别号云。岁嘉靖甲子冬十月之吉,赐进士出身、南京户部、山东清吏司主事、同安南洲[[许廷用]]撰。”</ref><ref>[[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12):“俞大猷,字志輔,晉江人。”</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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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
==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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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 |
*[[祖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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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
*[[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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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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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望]] |
*[[郡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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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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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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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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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社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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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戶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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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Hogar ancestr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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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1日 (六) 13:55的最新版本
籍贯,通常指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籍贯在东亚地区古代一般情况下写到县域,如江宁府上元县,近现代一般情况下写到县或市一级,如江苏省淮安市,江苏省金湖县等。
词源由来
[编辑]中國歷史古代,「籍」是指一个人的家庭对朝廷负担的徭役种类,也就是指其所从事之职业,如“盐户”(专门为政府煮製食盐的)、“军户”(专门为政府服兵役的)等。南北朝诗歌《木兰诗》中木兰家就是军户,所以“昨日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同一种户役的人户都编入一份册籍。
「贯」指一个人生長的所在,如“乡贯”、“里贯”。《隋书·经籍志》“其无贯之人,不乐州县编户者,谓之浮浪人。” 白居易《新丰折臂翁》诗:“翁云贯属新丰县,生逢圣代无征战。”
「籍贯」合在一起,指一个人生長的地點(贯),與徭役种类(籍)的登记文件。《魏书·景穆十二王列传》:“太兴弟遥, ……迁冀州刺史。遥以诸胡先无籍贯,奸良莫辨,悉令造籍。”不是说胡人没有生長的地點,而是並未登記。《魏书·宦官列传》:“石荣籍贯兵伍,……”即其籍编于军队。
从魏晋时期开始,政府对籍贯加强掌控,以避免徭役和赋税的流失。《魏书·食货志》:“自昔以来,诸州户口,籍贯不实。”指出当时籍贯的漏洞。
各地情況
[编辑]在中國大陸、英國管治時期的香港、1980年代以前的臺灣,籍貫是很多文件表格中須要填寫的欄目,如同性别、年齡、學歷、職業等。
中國大陸
[编辑]1931年中華民國的《戶籍法》中有對本籍登記的規定[1];中国大陆的户籍实行籍贯和出生地双重登记。个人档案有的也照此办理,有的则只登记籍贯信息。
今日中國大陸的籍貫填寫,按照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及國家檔案局1991年頒布的《幹部檔案工作條例》中規定:籍貫填寫黨員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長期居住地)在上述規定中,雖然沒有對「長期」兩字作進一步的詮釋,但總的時間概念還是明確的。舉例來說,中國共產黨黨員甲的父親從世代居住的上海來北京工作,此後甲的父親一直在京居住,那麼北京就是其父的長期居住地。甲在填寫籍貫時,他的籍貫就是祖父的長期居住地上海,而不是北京。而甲的子女再填寫籍貫時,子女的籍貫就是北京了,除此之外,行政區劃的變動也需要照新的規劃填寫。[2]
針對非中国共产党黨員的一般民眾,由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文件规范籍贯填法。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年12月19日)附件三《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公民的籍贯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弃婴,如果籍贯不详,应将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 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香港
[编辑]在香港,自從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網上學校行政及管理系統已不再需要學生填寫籍貫,而只需要學生填寫出生地。如果需要填寫籍貫,但不確定時,沒有硬性規定,一般可填寫祖父的戶籍地、長期居住地或成長地。
台湾
[编辑]臺灣、澎湖自日本統治時代起將原有的漢人籍貫分類體系納入公文檔案[3]。1992年中華民國政府為解決省籍情結與混淆問題,根據立法院法律系統載明異動理由為:「為根本解決省籍問題,進一步避免地域偏狹觀念,加強國家認同」,修訂《戶籍法》之中的本籍登記改為出生地登記。[4][5]
新加坡
[编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签发的出生证明列有新生儿父母的“籍贯”(dialect group),为父母籍贯的方言[6]。
日本
[编辑]日本的戶籍法令採戶居分離的模式,住民票(類似於戶口名簿)以居住地為主,所有公共服務與權利(就學、投票權等)皆以住民票為基準,雖然住民票上會記載「本籍」,但是僅是一種形式,沒有實際用途。[7]
類似概念
[编辑]籍貫与故乡、出生地、祖籍地、戶籍地和居住地的意義不尽相同,尽管实际中会有重叠。
祖籍通常是追認極遙遠的祖先生長地,籍貫則是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戶籍是居民户口簿登記法定住址的所在地,居住地是其本人登記於居民身份证的現在定居住址。
明朝抗倭名將俞大猷,因先祖俞敏跟從明太祖征戰四方,以開國功臣襲泉州衛百戶官,便從家鄉直隸(南直隸)霍丘落戶當地,故祖籍是直隸霍丘,籍貫為福建晉江(今泉州市)[8][9]。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戶籍法》,中華民國20年12月12日
- ^ “籍貫”如何填寫?. 大興黨建網. 北京市: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2013-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1) (中文).
- ^ 廖英杰. 日治時期戶籍檔案之建立與應用──以宜蘭地區客家移民戶研究為例. 檔案季刊. 2010, 99 (1): 40–53 [2018-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1) (中文(臺灣)).
- ^ 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國民身分證. web.archive.org. 2020-05-15 [2022-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5.
- ^ 異動條文及理由:戶籍法 - 八十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 立法院法律系統. lis.ly.gov.tw. [2022-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5).
- ^ Response to “注明籍贯有积极意义” and “反对出生证取消籍贯” (Lianhe Zaobao, 8 August 2022). ICA. 2022-08-13.
- ^ 總務省:市区町村の窓口業務に関する 手順書 (PDF). [2019-11-1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4-21).
- ^ 《都督俞公生祠记》 载“原籍直隶凤阳霍丘县人,世泉州卫前所百户,以魁武科授正千户,累迁都督同知,虚江其别号云。岁嘉靖甲子冬十月之吉,赐进士出身、南京户部、山东清吏司主事、同安南洲许廷用撰。”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12):“俞大猷,字志輔,晉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