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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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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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管理员|管理员]]是拥有系统管理权限的[[Wikipedia:维基人|维基人]],他们除了拥有一般维基人的权限外,还可以'''保护条目'''、'''復原条目'''、'''删除条目'''、'''删除图像'''和'''封禁破坏者账户及IP地址'''等。管理员来自于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管理员和所有普通维基人的地位是平等的。管理员的工作是为使[[维基百科]]运作高效有序,条目质量更高。任何曾经为维基百科做出过贡献并获得维基社群信任的人都可以[[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申请成为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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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管理员|管理员]]是拥有系统管理权限的[[Wikipedia:维基人|维基人]],他们除了拥有一般维基人的权限外,还可以'''保护条目'''、'''復原条目'''、'''删除条目'''、'''删除图像'''和'''封禁破坏者账户及IP地址'''等。管理员来自于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管理员和所有普通维基人的地位是平等的。管理员的工作是为使[[维基百科]]运作高效有序,条目质量更高。任何曾经为维基百科做出过贡献并获得维基社群信任的人都可以[[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申请成为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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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的背景知识是有限的,管理员是有缺点的普通人,在管理维基百科的过程中,难免出现差错。如果您发现管理员的某项操作不当,或者您认为管理员的作风不好,那么这里是您对管理员提意见和建议的地方。希望这个页面可以帮助管理员和普通维基人相互了解沟通,大家一起把维基百科管理好。 |
管理员的背景知识是有限的,管理员是有缺点的普通人,在管理维基百科的过程中,难免出现差错。如果您发现管理员的某项操作不当,或者您认为管理员的作风不好,那么这里是您对管理员提意见和建议的地方。希望这个页面可以帮助管理员和普通维基人相互了解沟通,大家一起把维基百科管理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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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面已經停止使用。'''對於屬於下列項目的求助,請至相關的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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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頁面被破壞或其他原因,要求禁止非自動確認用戶或所有用戶編輯。→ [[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請求保護頁面''']] |
* 有頁面被破壞或其他原因,要求禁止非自動確認用戶或所有用戶編輯。→ [[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請求保護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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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或他人創建的頁面被刪除了,我認為有關刪除並不合乎方針或指引。→ [[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廢覆核請求''']] |
* 我或他人創建的頁面被刪除了,我認為有關刪除並不合乎方針或指引。→ [[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廢覆核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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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幫助維基百科在反破壞、巡查新頁面的工作,或因IP被封不能用帳戶編輯。→ [[Wikipedia:權限申請|'''權限申請''']] |
* 我想幫助維基百科在反破壞、巡查新頁面的工作,或因IP被封不能用帳戶編輯。→ [[Wikipedia:權限申請|'''權限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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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使用的IP被封禁,因此無法創建 |
* 我所使用的IP被封禁,因此無法創建账户,但我想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 [[Wikipedia:账号请求|'''账号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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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發現有管理員明顯濫用權限,比如多次不合乎方針或指引進行操作。→ 請與該管理員溝通,無效者才提出[[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管理員解任投票]] |
* 我發現有管理員明顯濫用權限,比如多次不合乎方針或指引進行操作。→ 請與該管理員溝通,無效者才提出[[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管理員解任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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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情況,則請在本頁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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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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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的页面触发网络防火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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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出了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交流,访问页面就立即被重置,刚刚经历了一次碾转使用QQ才交流到一名管理员。 另外一些功能性页面也会触发,比如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BD%93%E5%89%8D%E7%9A%84%E7%A0%B4%E5%9D%8F , 我想申请封禁一名破坏用户时,发现根本无法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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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申一下,一些特色条目甚至都无法访问,比如[[清朝]],可能是dalai喇嘛触发的,管理员应该商量一个方法尽量避免这个(比如用他的全名代替),让大陆网友尽可能看到更多的条目,毕竟百科全书做出来是给人看的,一下子13亿人看不到,损失很大,看中文维基的绝大多数人无法访问的页面,就算是特色条目,也失去了很多意义。我们应该投票来取得一个共识,在不失去原意的情况下修改条目使条目都可以被大陆网友访问到。[[User:Werran|薰衣草毒药]] ([[User talk:Werran|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7:2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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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BD%93%E5%89%8D%E7%9A%84%E7%A0%B4%E5%9D%8F --<span style="font: 18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Makecat|<span title="Makecat" style="color:#2299FF">Makecat</span>]][[User Talk:Makecat|<span title="Talk" style="color:#7777FF"><sub>Talk</sub></span>]]</span> 2012年2月1日 (三) 06: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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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不是通过投票取得的。迁就也有个限度,难道被女生被流氓侵犯,她要把自己的着装改变成回教妇女吗?至于防火墙一事,请将http改为https即可。<font face="Arial">[[User:Bencmq|Ben]].[[User talk:Bencmq|MQ]]</font> 2012年2月1日 (三) 07:0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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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xed}},此外反对因此删除相关内容。--<span style="font: 18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Makecat|<span title="Makecat" style="color:#2299FF">Makecat</span>]][[User Talk:Makecat|<span title="Talk" style="color:#7777FF"><sub>Talk</sub></span>]]</span> 2012年2月1日 (三) 08: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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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比喻不恰当,正常的比喻应该是,女生被流氓侵犯,我们在不改变着装的情况下尽量避免她被流氓侵犯的可能。我已经说了“'''在不失去原意的情况下修改条目'''”,没有提议要删除任何内容(XX喇嘛改成他的全名你觉得受到侵害了?),你觉得为了避免被流氓侵犯使之让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看不见她就对了?共识不是通过投票取得的,难道是某几个人说了算的?另外你的言论涉及宗教歧视,回教妇女怎么了?你是在暗示回教妇女没有吸引力么?[[User:Werran|薰衣草毒药]] ([[User talk:Werran|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15: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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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无限上纲上线就不好了。回到原题,现在有加密访问途径可以解决屏蔽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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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阁下举的替换全名的例子,适用这种修改方式的条目似乎很少。另外其实大可不必这样,这个模板({{tl|BreakLink}})思路是类似的。但是不要忘记GFW也是由人维护的,你替换了之后他也可以跟着修改关键词或屏蔽规则,所以到头来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span style= "font-size:18px;font-variant:small-caps">[[User:Kuailong|Kuailong]]</span><small><sup>[[User_talk:Kuailong|TM]]</sup></small> 2012年2月14日 (二) 14:1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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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原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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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条目很难找到原文出处,比如很多哲学宗教信仰方面的理解,是否可以用实名注解的方式在条目中加以阐述观点,因为真理的表述必须有第一次,不能说找不到出处就否认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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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注解的方式可以用实名注册来完成,比如给出参与编撰者的姓名或者身份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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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复,四川省绵阳市南塔路5号程国海510702197410311219,联系电话13699602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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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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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以上[[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程国海|程国海]]([[User talk:程国海|對話]]|[[Special:Contributions/程国海|貢獻]])於2012年2月10日 (五) 08:42加入。</sm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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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维基百科的五大支柱之一就是可供查证,如果想要发布研究,请往别处可靠的平台,因为'''维基百科本身并不是可靠来源'''。抱歉。<font face="Arial">[[User:Bencmq|Ben]].[[User talk:Bencmq|MQ]]</font> 2012年2月10日 (五) 05: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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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管理員[[User:Liangent]]解釋你的錯誤封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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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管理員[[User:Liangent]]解釋你為何解除你對我的錯誤封禁後仍鎖住我的IP,實質上封禁我一天?--[[User:Πrate|百楽兎]] ([[User talk:Πrate|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1:5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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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看懂什么是“鎖住我的IP”,我只进行了对[[User:Πrate]]封禁-解除封禁的操作,而没有同时对任何IP执行IP封禁,另外我也无法查得你的IP来特定于你进行IP封锁。请问你在我完成封禁-解除封禁动作后进行编辑,得到的具体被阻止的提示信息是什么?<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 ([[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2月13日 (一) 04: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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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信息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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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mw-warning-with-logexcerpt"><p>這位用戶現正被封鎖。 下面有最近的封鎖紀錄以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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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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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class="mw-logline-block">2012年2月11日 (六) 15:42 2012年2月11日 (六) 15:42 Liangent (討論 | 貢獻) 已解封 Πrate (討論 | 貢獻) (数错了,正好3次……) </l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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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檢視完整日誌</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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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解封帳號後,我使用同一IP,仍是封禁一天的狀態。相信如有同一IP的用戶也是相同情況。--[[User:Πrate|百楽兎]] ([[User talk:Πrate|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7: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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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说编辑页面时(对应于[[MediaWiki:Blockedtext]])的提示,不过从现在提供的信息看起来像是软件bug?等我测试一下。<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 ([[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2月13日 (一) 11:1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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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了,确实是[[bugzilla:5445|一个存在很久的问题]],另外抱歉我平时很少执行封禁不了解这个情况(并一直以为自动封禁只会封禁其他用户而不会封禁IP)。如果下次再遇到此情况建议按照提示给unblock-zh发个邮件,应该就能较快处理了。<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 ([[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2月13日 (一) 12: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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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管理員[[User:乌拉跨氪]]有关操作的不同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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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对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先生的有关管理操作持不同意见,在其用户页作过交流。现根据他的提议,我在此提请其他管理员能调查并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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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乌拉跨氪先生判断Hans Zheng是我的傀儡ID而把其封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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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在维基这儿至今天为止,只有一个ID。 Hans Zheng绝不是我。故希望调查清楚,不要冤枉我,也不要冤枉了HA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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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目[[法轮_(消歧义)]]宣称F自称是政治组织和附佛外道一说,未给出来源,我判断此信息严重失实,故对此作出编辑调整。但有编辑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任意撤消我的操作,后乌拉跨氪管理员先生对条目[[法轮_(消歧义)]]作出保护,该不实信息仍旧被维护在其中。在此,我希望其他管理员能对此作出调查和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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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轮功在各国的发展及影响]]条目是编辑[[User:Aistsana]]不久前才设置的。这些信息大多包含在[[法轮功]]条目中,除了董建华和梁立人的言论之外。这两人言论由一维持公正的助理编辑从F条目的删除情况下,Aistsana另外新创条目,特别把政治人物董建华和梁立人在中共文汇报的揭批文章,又抛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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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立人]]按维基条目,可算是中共打手一个,不是Aistsana所说的什么著名人士。Aistsana不管许多香港真正著名人士支持F反迫害的言论,而专门只用梁立人大批判成名教授的文章,是有违中立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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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董建华受江核心压制下,以邪教说抹黑F之时,在香港广受批评,除了中共自己的文汇报之流,几乎所有香港媒体批评董建华的错误言说,对此不加引用,而只用董建华单向说辞也非中立。为平衡那台湾编辑的单向信息,我以前曾给出许多对应的中立媒体报导,这儿稍举一些例子。比如BBC的报导:[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1340000/newsid_1346200/1346237.stm 董建華談法輪功引起批評]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1350000/newsid_1353800/1353824.stm 香港傳出反 "邪教" 立法聲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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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香港三十个团体联名致信董建华,表示称F为邪教并无证据等。香港大律师公会也表示反对等。[http://fungchiwood.com/protectfreedom-letterCE.htm 香港三十个团体联名致信董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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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ungchiwood.com/evilcult-BarAssociation.htm 大律師公會執委會 所發就政府考慮立法取締「邪教」的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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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香港名人[[馮智活]]牧师在对F的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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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ungchiwood.com/FalunGongflourish.htm 法輪功必再盛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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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因为我还另外给出的许多香港中立媒体报导均被删除;我在讨论页表示其实董和梁的单向信息更应删除,才有一编辑出面,为维持公正,删除了董和梁的单向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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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意到Aistsana另设新条目搬回被删除的见容后,根据以前的讨论对此撤消,但几次被Aistsana取消。后来乌拉跨氪先生对此条目加以保护,保护了应被删除的内容。我希望其他管理员能认真了解一下这件事,加以更正,以维护维基的中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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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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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Marvin 2009|Marvin]] ([[User talk:Marvin 2009|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3: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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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管理員[[User:乌拉跨氪]]的行為調查有無不當。此管理員的見解很可議,他竟可以認為三人以上車輪回退就證明了回退的合理性,因此對此管理員是否適任嚴重質疑。--'''{{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User talk:Πrate|留言]])}}([[維基百科:維權聯盟]])''' 2012年2月13日 (一) 07: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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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User:Shizhao]]滥用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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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管理员Shizhao,多次无理由撤销我对“中华民族”的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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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编写的词条全部有出处,有链接,有参考资料,可以查证。管理员Shizhao无理由撤销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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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五鹿充宗]] ([[User talk:五鹿充宗|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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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管理員濫權已久,Shizhao確實屢次無理由撤销他人貢獻。--'''{{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User talk:Πrate|留言]])}}([[維基百科:維權聯盟]])''' 2012年2月13日 (一) 07: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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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请针对事件本身进行讨论。针对用户无助于解决事件本身,反而会加重维基社群分裂,违反维基方针。—[[User:Snorri|Snorri]] ([[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6: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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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中华民族]]的修改單看首段就完全顛覆了前版本的說法,前版本都有來源佐證,那麼那個被你移除的版本又算什麼?是你濫用編者的權利嗎?就算要改都應該是在討論頁有了共識才套用,而且Shizhao的回退動作與管理员身份無關,作為普通編輯亦沒有問題。-- [[User:Sameboat|同舟]] ([[User talk:Sameboat|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8: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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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编辑的资料有没有来历,是不是个人的看法,你为什么要删除同样有来源的之前的资料呢? [[User:Werran|薰衣草毒药]] ([[User talk:Werran|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14:0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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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再一次回退了您的编辑。如上所言,为什么把以前有来源的内容删除呢?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您虽然增加了很多内容,引证文献也很多,但是夹杂了太多个人观点在其内。例如首段“中華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國族”运动的產物,是一种受到西方民族主义影响的共同體認同意識。”后面所列的3个参考文献,我没在文献中看到有对中華民族作如是定义。例如“為了解決這一困境,中國共產黨正建設以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的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思想道德基礎的中華民族,促使党國文化認同深入人心。”,我也没在相关参考文献中看到有提到这“促使党國文化認同深入人心”的说法。类似情形似乎还有不少。---{[[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big>) 2012年2月14日 (二) 01: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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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謝世忠,2004,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國族論述: 中國與北東南亞的場域》,《形式資源的操控與競爭——非漢族群政治運動的生成條件》:“所謂中華民族,就是由國家政權領導集團與社會精英分子所共同創建的國族。”参考文献3-<ref>[http://www.sachina.edu.cn/library/tx/txmz/txmz0067.pdf 《民族社会学研究通讯》]</ref>清末民初“国族”构建研究专辑之二[[user:Shizhao]]竟然说他没有看到,要么是没读,要么是文化水平太低看不懂。中华民族就是人造的假民族,你没法接受就乱删是吧?新添了一个参考资料<ref>[http://epc.swu.edu.cn/article.php?aid=2576&rid=4 《族群政治的东方神话——儒家民族主义与中华民族认同》]</ref>"就历史而言,“中华民族”这个概念的真正兴起,始自清末民初,是一种受到西方民族主义影响的共同体认同意识。"“促使党國文化認同深入人心”是参考资料31-“以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的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思想道德基礎的“達理創新”的中華民族的轉型。”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就是党国文化。此外还有人民日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着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还有《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均可以证明“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就是党国文化。“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教育人民就是使党国文化深入人心。[[User:五鹿充宗]] ([[User talk:五鹿充宗|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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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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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美国博士,必须讲一下学术圈的一个原则,学术期刊上的研究和说法要远高于以宣传为目的的文章。泰國中華會館之类的东西不适用于百科参考资料。此外<ref name="中華民族的凝成">{{cite web | language =zh-tw | publisher = | title =中華民族的凝成:國家認同與文化一體 | url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IA/091/IA-R-091-078.htm | author =桂宏誠 | date = | accessdate = }}</ref>这个台湾人的说法和你所谓的“境內56民族的統稱”不一样的。中华民国不承认民族识别的。民族识别是共产党搞出来的东西。中华民国的“中华民族”指的是单一民族,共产党的“中华民族”指的是《宪法》里的“中国各民族”。前版本的说法并未得到参考资料的支持,连中华民国和中共的“中华民族”定义都未区分。而我一般是引用原始文献、学术期刊以及学术著作的说法。总之,我的来源级别比你的高,删除前版本的说法天经地义。[[User:五鹿充宗]] ([[User talk:五鹿充宗|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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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li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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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请在前人基础上编辑,谢谢。——[[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迎仙宮]]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尚書省]]</small> 2012年2月14日 (二) 03:3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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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美国博士”的名头来打压反对声音,这也是学术圈的原则?维基百科是综合所有有可靠来源观点的地方,不是一家的演讲台。--<span style= "font-size:18px;font-variant:small-caps">[[User:Kuailong|Kuailong]]</span><small><sup>[[User_talk:Kuailong|TM]]</sup></small>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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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另外,中華民族照字面看就是組成大中華地區的民族。維基百科是面向大眾,學者的理論(如它是由精英所建構等)可以有,但不應在首段首句就出現,否則只會招來宣傳觀點的疑慮,見[[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指南]]、[[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常见问题解答]]。--[[User:Gakmo|Gakmo]] ([[User talk:Gakmo|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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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保留你的观点,但是不要删除其他人的观点,就算台湾和大陆的定义不一样,你为什么非要删掉大陆的定义而替换成台湾的呢? [[User:Werran|薰衣草毒药]] ([[User talk:Werran|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4:5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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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國族”运动的產物,是一种受到西方民族主义影响的共同體認同意識。"的这句叙述后半句的确有来源,是我看漏了,但是前半句的来源在哪里?是所给参考文献里哪篇文章说的?而且诚如Gakmo所言,學者的理論与通常的认知应该分开来---{[[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big>) 2012年2月14日 (二) 03:5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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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華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國族”运动的產物,是一种受到西方民族主义影响的共同體認同意識。"的这句作为条目的首句,您觉得合适吗?这代表了对“中华民族”这个概念的普遍认知吗?此外“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就是党国文化”的依据是什么(虽然我也认同这个观点)?又如何能够得出这“促使党國文化認同深入人心”?---{[[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big>) 2012年2月14日 (二) 04:0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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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普遍认知?“普遍认知”有出处吗?民国的定义在先啊。“生活在大中華地區境內各民族及海外華人的統稱”是不正确的。按社科院的说法,“中国境内未识别的和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民族人口”也是中华民族。<ref>[http://www.cssn.cn/news/165149.htm 关于中华民族构成的思考]</ref>共产党的“中华民族”指的是56个民族。第一句话应该指出中华民族的来源。“大中华”地区也是不正确的。中华是相对于四方蛮夷而言。“教育人民”就是“促使党國文化認同深入人心”?[[User:Shizhao]]因为前言的分歧,撤销我近三万字的编辑,明显属于违背wikipedia自由编辑的原则。wikipedia也不是宣传某些人的“普遍认知”的地方。[[User:五鹿充宗]] ([[User talk:五鹿充宗|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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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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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是协作性的百科全书,如此重大的修改(数千字)请在放上条目前先在讨论页上讨论,取得共识后再说。—[[User:Snorri|Snorri]] ([[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6:1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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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该用户已经违反3rr原则,请先将其封禁,谢谢。——[[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迎仙宮]]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尚書省]]</small> 2012年2月14日 (二) 06: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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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五鹿充宗認為自己在維基百科的編輯受美國憲法保護,請先閱讀[[WP:言論自由]]以消除一些誤解。另外觀察過你和[[user:Betty|小骆驼商队]]的對話後我強烈建議你遵守最起碼的待人接物禮儀,自恃學位高人一等而惡言貶低他人的學者是可悲的,不會得到任何人的信賴。-- [[User:Sameboat|同舟]] ([[User talk:Sameboat|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6: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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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为了提高条目的质量,删去旧有章节换上新的质量更高,更有考证的资料,是符合维基百科五大支柱,以及[[维基百科:勇于更新页面]]等的说法的,但是如果阁下的修改引发争议,比如遭到回退等,则应当考虑是否是自己的修改有所问题,并提交到讨论页进行讨论。诚然,五鹿充宗的说法可能更具说服力,也可能真得离真理更进一步,但是在这里提醒一下,第一,维基百科的中立性建基于集合各方面的意见,而不是谁的话是“真理”就用谁的,不论是中共的宣传资料还是其他的资料,只要可以作为一方面的意见都值得,并应该在条目中写上去。第二,阁下的资料虽然很正式很学术,但争议性可能过大。可以在后文,或者在开篇后边简要提及,再到后文详说。个人认为开头的定义应该是大多数人,不论是精英还是大众,不论是大陆还是港澳台,以及新马泰欧美等,都能认同的一个定义,。毕竟,既然您的版本已经在维基百科内部产生如此大的争议,在媒体以及舆论中的争议可能更大。然而,这一点并非是对阁下观点的否定,您所主张的相关内容,可以在定义后边提及。毕竟,“中华民族”这玩意,政治性更大,谁也说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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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希望各位在争论中保持善意推定原则以及保持相应的礼仪,不论是五鹿充宗还是余下的各位。请各位在争论中保持一定的理性。此外,维基百科并非是宣扬精英主义的平台,您可能是美国博士,您可以在您的用户页中表明自己的身份以及在这一领域的专业水准,以便于其他用户在这一领域咨询阁下。然而,学位的高低并不一定代表阁下在这一领域的说法一定会得到接受,也不会代表阁下就比其他人的地位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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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提醒余下各位,五鹿充宗虽然亮明其“美国博士”的身份,但并没有具体的行为证明其利用“博士”的学位打压他人,请各位遵循上述原则。五鹿充宗学位高不一定代表他发言权更大,余下的各位参与维基百科的时间长也不一定代表你们的发言权更大。—[[User:藏骨集团|T]][[User talk:藏骨集团|B]][[Special:用户贡献/藏骨集团|G]] [[User:藏骨集团|TBG]] [[User talk:藏骨集团|Best]] and [[Special:用户贡献/藏骨集团|Greatest]] 2012年2月14日 (二) 12:2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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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有理由怀疑user:蘇州宇文宙武 是 user:Shizhao的马甲。[[User:Shizhao]]和我的争论仅限于概述部分,仅涉及两条,其一“中華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國族”运动的產物”;其二“促使党國文化認同深入人心”,争议部分不到100字。[[user:Shizhao]]仅仅不同意这两条,而[[user:蘇州宇文宙武]]把我的编辑全部退回 user:Shizhao 的版本,删除我数千字的编辑。这是否构成惡意刪除,無禮的行為?而且存在不让任何人修改正文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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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录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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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 2011年12月7日 (三) 07:18 蘇州宇文宙武 m (46,445字节) (取消由114.34.90.162 (对话)所作出的修订 185449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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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4日 (二) 01:31 Shizhao (46,759字节) (rv 原创研究。虽然参考文献很全,但是夹杂很多所引文献中没有的个人观点) || 而他在这里的回应仅限于概述的两句话,不到100个字,但他删了数千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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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4日 (二) 06:13 蘇州宇文宙武 m (46,934字节) (增加或调整内部链接:晕倒,第一次被人指是书生的马甲,荣幸之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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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4日 (二) 03:26 蘇州宇文宙武 (46,759字节) (维基百科来源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请在他人基础上编辑,谢谢!) || 对比这三个版本,文字部分根本就没有变化,完全回到12月7日的版本。完全有理由怀疑他们是同一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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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蘇州宇文宙武 再次把编辑退回 2011年12月7日的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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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7 蘇州宇文宙武 m (46,930字节) || 未改一字,仅增加了方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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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5 蘇州宇文宙武 m (46,884字节) || 未改一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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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0 蘇州宇文宙武 m (46,862字节) || 未改一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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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4日 (二) 03:29 蘇州宇文宙武 m (46,858字节) || 未改一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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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4日 (二) 03:26 蘇州宇文宙武 (46,759字节) (维基百科来源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请在他人基础上编辑,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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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该用户已经违反3rr原则,请先将其封禁,谢谢。——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12年2月14日 (二) 06: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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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 蘇州宇文宙武]] 连续进行4次修改,阻止我回到我修改过的版本,设圈套让我违反3rr原则,并且先告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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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几个账号不让别人修改一个字是出于什么心态和动机?是在维护[[中宣部]]统一供稿么? 上面既然承认“中華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國族”运动的產物”为何又全部删除了?哪条你不同意,你就删哪条呀。你全部删了就是心里有鬼了。此外还要求在讨论页讨论,我有参考资料跟你们有什么讨论的必要,你们可以改为什么我不可以改,其他人不可以改?还需要你们批准嘛。[[User:五鹿充宗]] ([[User talk:五鹿充宗|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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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你就太搞笑了,你大概不知道有善意推定这回事。一个北京人一个苏州人竟然成了一个人,太搞笑了,其实我这个上海人也是shizhao,shizhao分身无处不在啊。至于其他的,别的维基人说的够多了。至于您上面所说,在下越看越觉得你控诉他们的行为不正是您自己的行为么?您不是号称博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懂吗?你在美国没有人告诉您对待别人要善意推定吗?您自称博士,就有资格不和别人讨论,您反复阐述您的观点,又有哪些是你的原创研究呢?您无视别人的贡献,反而强调自己的贡献,您倒是说说,是美国的什么大学,培养出了你这么一个博士?不过说来不怪,据说方舟子都是博士呢。想要获得别人的尊重,首先您要先学会尊重别人,而不是妄自菲薄,自尊自傲。您看看您的观点有多少赞同,您的编辑有多少人认可?你还说我们是中宣部统一供稿,我倒问问您,您一意孤行,不听他人意见的独裁学术做法,和中宣部有什么区别呢?--[[用户:AddisWang|AddisWang]] ([[User talk:AddisWang|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1: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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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您应该被封禁时您已经被封禁了,可以参看时间,不是我的话起了作用,而是管理员秉公办事。至于我是不是书生的分身,我都懒得辩白。如果我是书生,或者说我拥有他那样的权力,我早就把您封禁了,您都没时间在这里写什么投诉。——[[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迎仙宮]]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尚書省]]</small> 2012年2月17日 (五) 02:4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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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不连续小修改4次,会有3RR。问题是你存心故意修改4次,回退到你自己的版本,再来恶人先告状。你还当管理员,啧啧。搞人治咩?想封谁就封谁。[[User:五鹿充宗|五鹿充宗]] ([[User talk:五鹿充宗|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4: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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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我想封谁就封谁,所以当不了管理员,所以我不是管理员书生。您的推理推翻了自己先前的怀疑“苏州宇文宙武是Shizhao马甲”,呵呵。我就算不连续小修改4次,也不会违反3rr,我只不过回退了您一次而已,请先弄明白什么叫3rr,谢谢。您的观点和作为至今无人支持,您似乎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别跟我说什么“真理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云云。再说一次,您的封禁并不是因为我“恶人先告状”而导致的,因为您的封禁先于我的“告状”,如果我真要“告状”,会去某个管理员对话页而不是这里。其余的我不想和您继续废话。——[[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迎仙宮]]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尚書省]]</small> 2012年2月17日 (五) 04: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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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2月14日不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而是[[User:Shizhao]]这个账号回退的话,被封的就是[[User:Shizhao]]了嘛。因为他那天已经回退了至少2次了。你说这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再说,严格的讲我也并没有回退,你仔细看2012年2月14日 (二) 06:02 的概述版本是综合了[[User:Shizhao]]的说法的。我只是恢复了他的破坏行为。[[User:五鹿充宗|五鹿充宗]] ([[User talk:五鹿充宗|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4:5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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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必自辱,然后人辱之。我不想在这无聊的话题上和您纠缠,您的所作所为自有公断,请好自为之。——[[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迎仙宮]]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尚書省]]</small> 2012年2月17日 (五) 05: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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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你就更太搞笑了,我几时强调过我是博士呀?我说我是美国博士无非是教育你们参考资料相互矛盾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所谓[http://en.wikipedia.org/wiki/Peer_review peer review]的出版物享有最高参考价值。我也有法学学位,还真没听过“善意推定”这种说法。管理员里面法盲太多怎么的?“[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BE%E8%AF%81%E8%B4%A3%E4%BB%BB 谁主张谁举证]”都没听过么?我改了几千字,[[user:Shizhao]]和[[User:乌拉跨氪]]滥用权力全部删除,要删得先举证啊。举不出来还删的话就是道德问题,就是独裁专制。你如何“善意推定”讲讲呀。我又没打算和某些中国大陆的管理员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干嘛寻求你们的赞同和认可?说到底,某些管理员不让别人修改才是独裁学术呀。[[User:五鹿充宗]]([[User talk:五鹿充宗|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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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大概学傻了已经,谁跟你讲善意推定是法学原则,善意推定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则吧。你连做人都做不好,还煞有其事的拿出什么法学出来,您自己不觉得可笑么?你改了几千字,人家都说了你参考资料不够,重大有争议的修改未通过社群取得共识,您是看不着还是怎么的,还说别人举证,好呀,人家说你没通过社群讨论,您能举证证明你通过了么?您大概还没学傻到方舟子的程度。至于冒出几句“教育你们”,哈哈,你大概是在开玩笑。这个你做人有问题,在下本来还以为您是新手不懂维基百科的方针,看在您对某些方面确实有所长才“教育教育”你怎么为人处世,把您父母老师没有教给您的事教会。真是可笑用法律标准解释道德准则。您大概出去别说您是中国人,不然美国同胞还都以为中国人和您一样。“干嘛寻求你们的赞同和认可”,您这就更有趣了,您说您不要寻求社群认可,还反咬一口别人不让您修改是独裁?那仿佛就是我党说,我篡改历史需要您们这些屁民同意么?你们不让我改才是赤裸裸的独裁。大概您博士学位是马克思主义?独裁专制?莫非是太祖之孙口中的美帝国毛主席思想研究所里出来的?你以为别人都是傻子你随便一忽悠就上当啊?呵呵。--[[用户:AddisWang|AddisWang]] ([[User talk:AddisWang|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2:1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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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讲法律,你跟我讲道德。我讲的是维基百科编辑的正常操作,你拿“善意推定”来要求我。怎么和共产党一样无赖啊。还来个父母老师,你有60岁了啊?跟个老太婆一样这么罗嗦。User:Shizhao说的是我搞原创研究,对我的参考资料视而不见,不是“参考资料不够”。既然有参考资料,还以原创研究的罪名删除,这就是学术独裁。社群认可又不是强制要求。干嘛需要社群认可?莫名其妙。你才傻,素质太低了。[[User:五鹿充宗]]([[User talk:五鹿充宗|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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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是我和你讲道德,你拿法律来搪塞。某些人既然要教育我们怎么样判断参考资料,那至少要会为人处世,待人接物吧。这您要说我素质低,您要低到哪里去才行啊。现在是有争议,争议不通过讨论解决么?讨论不就是社群讨论社群认可么?您的逻辑思维有问题啊。放下你那点自负的心态吧,是不是原创研究您自己清楚,是不是您自己的个人观点夹杂着别人的观点您自己清楚。在下还是不和你这种逻辑混乱,没有道德准则的人争论了。您要是不想通过讨论解决争议,您就随便把。我监视着您的编辑就行了。--[[用户:AddisWang|AddisWang]] ([[User talk:AddisWang|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2: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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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里看出来我不会“为人处世,待人接物”啊?难道管理员中除了法盲还有被迫害幻想者?汗!!!争议通过讨论解决行啊。怎么[[User:Shizhao]][[User:乌拉跨氪]]不经过讨论解决就删除别人的编辑呢?要讨论解决可以,管理员要以身作则啊,不然这是单边迫害没有权力的维基人。你没看见他们几个管理员不敢出来了吗?讨论解决根本就不是管理员擅长的,删除封禁你们在行。[[User:Shizhao]]后来不是承认“叙述后半句的确有来源,是我看漏了”,怎么这句话后来又被删了?所以LS这个要求太搞笑了嘛。[[User:五鹿充宗|五鹿充宗]] ([[User talk:五鹿充宗|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2:5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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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善意推定”是维基百科的方针之一。请通读维基百科的方针和指引,弄清楚维基百科是什么再开始编辑。—[[User:Snorri|Snorri]] ([[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3: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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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遵守维基百科“依據已經獲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发表過的事件、主張、理論、概念、意見和論證”的要求。某些管理员大量删除不符合其所谓“普遍认知”的行为才是违反“[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96%84%E6%84%8F%E6%8E%A8%E5%AE%9A 善意推定]”的。他进行的两次修改均违反了“善意推定”,不让人改一个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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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3日 (二) 21:30 五鹿充宗 (47,959字节) || 2012年1月4日 (三) 01:26 Shizhao m (46,763字节) (内容与来源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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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2日 (日) 11:29 五鹿充宗 (60,668字节) (内容扩充) || 2012年2月13日 (一) 01:58 Shizhao m (46,759字节) (取消五鹿充宗 (对话)的编辑;更改回219.137.209.35的最后一个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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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Shizhao]]明显违反了“合乎情理地假定某次编辑是善意的错误,那就请你改正它,而不是回退或者标记为故意破坏”。这种明显违背维基百科方针的人居然是行政员,不可思议。[[User:Shizhao]]已经被提请卸任多达六次,可见民怨极大。[[User:五鹿充宗|五鹿充宗]] ([[User talk:五鹿充宗|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4: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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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請諸位就事論事,並遵守[[WP:CIV]]和[[WP:NPA]]。另外,條目已被保護,請大家到'''[[讨论:中华民族]]''',討論如何改善條目,而不是[[维基百科: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User:Gakmo|Gakmo]] ([[User talk:Gakmo|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3: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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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中华民族]]”这样庞大的条目的修改必定会涉及多人协作。在此之前应当保证每一协作方都对维基百科的方针和指引有足够的了解,并且有协作的诚意。否则无法有效率的协作改善条目。—[[User:Snorri|Snorri]] ([[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3: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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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苏州君和书生也快四年了,两人相处有合作也有不愉快,没想到被说成一个人,真是一件又荒唐又好笑的事情。--[[User:Walter Grassroot|Walter Grassroot]] ([[User talk:Walter Grassroot|♬]]) 2012年2月28日 (二) 19: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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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议 User:乌拉跨氪 删除雅乐的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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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我哪句话侵犯了http://yuedu.baidu.com/book/view/98996c2daf9561fa9d14ecc6的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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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参考的是《汉书》《隋书》《晋书》《诗经》《风雅十二诗谱》的资料。国际著作权法仅仅保护70年版权。70年以前的古籍可以随意引用。要求恢复被删除的内容。[[User:五鹿充宗]] ([[User talk:五鹿充宗|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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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已悉數被刪,第三者無從核對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的判定是否正確。由於該管理員對管理權限的行使頗有問題,建議重新審查此一刪除。--'''{{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User talk:Πrate|留言]])}}([[維基百科:維權聯盟]])''' 2012年2月24日 (五) 09: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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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敦請重新公開審查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此一刪除是否正確無誤。'''--'''{{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User talk:Πrate|留言]])}}([[維基百科:維權聯盟]])''' 2012年2月28日 (二) 04: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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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破坏为名对刘志军这一条目进行长达一年的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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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已遭到多名用户举报,他自己活还非常心安理得,我知道一些人毫无羞耻之心,我不管事情有没有人出来解决,但是问题还是需要提出来,把肮脏的东西揭露出来,拿出来给维基用户晒一晒,如果不知道什么叫耻辱,请看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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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主要说说[[刘志军]]这个条目,他进行长达一年半保护的理由是[[维基百科:破坏|破坏]],而我加入的内容是'''由于刘志军与日本相关企业间的利益关系,刘志军被双规后,日本媒体做了大篇幅的报道,日本相关企业担心利益受损,[[日本人]][[加藤嘉一]]更是撰文''',而对方引用的参考来源的文章本来就是加藤嘉一发表在FT中文网个人观点栏里的个人观点性文章,属于他个人的观点,先不说在正面评价中通篇引用一个人的观点是否荒谬,但刘志军从日本引进动车技术,他与日本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这种常识性的内容,谁人不知?而刘志军被中央双规后,日本媒体确实进行了广泛的报道。 依据[[维基百科:破坏|破坏]]方针,我找不到这算什么破坏? 相反,这个用户[[User:慕朗]]<big><big>没有在讨论页进行任何说明的情况下</big></big>(讨论页只是讨论条目偏离初衷,没有讨论语调、风格、新闻稿等问题)在[[刘志军]]条目上方加入以下三个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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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调或风格可能不适合百科全书的写作方式。自2011年7月起标示本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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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校对,以确保语法、用语、语气、风格、表达恰当。自2011年7月起标示本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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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起来像是新闻稿,或包含过度的宣传性语调。自2011年7月起标示本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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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big>[[维基百科:破坏]]方针</big>---- '''[[Wikipedia:破坏#破坏类型#未说明理由擅自加入警告模板]]'''属于破坏,基于这种原因我移除了模板,但是管理员[[user:Ellery]]却以'''IP用戶多次移去模板'''为由(见2011年11月12日 (六) 01:53操作记录)将条目进行2周的保护。当时我觉得这是小事,就没有纠缠下去,但是现在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不仅违反[[维基百科:破坏]]方针进行半保护,并且进行长达一年的半保护。老天! 他是在害怕用户说出真相吗?请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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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明是日本人将他命名为中国高铁之父,为什么要用模棱两可的'''有人'''呢?我加入有参考有署名的[[日本人]][[加藤嘉一]],有什么违反维基百科方针的地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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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加入'''由于刘志军与日本相关企业间的利益关系'''顶多属于[[维基百科:破坏]]方针中'''[[Wikipedia:破坏#哪些不是破坏行为]]'''中''违反中立的观点''的行为(当然我本人不觉得违反中立,只是没有参考来源而已),依据方针这不属于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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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Contributions/113.111.155.127|113.111.155.127]] ([[User talk:113.111.155.127|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2:5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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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看[[劉志軍]]的歷史你曾經加過博客或微博的參考來源這是維基百科在絕大部分情況下都不能接受,你添加的當然不例外。你又在編輯擇要寫過「人怎么可以不要脸到这种地步,一个日本人的评论也好意思拿出来,不觉得羞耻」這種失禮的說話,另外{{tl|article issues}}並非如果你所說的「恶意模板」,即是說你已經違反了假定善意,就是沒有假定別人添加article issues模板是出於善意希望提醒其他編者注意條目需要改善的地方,你不認同沒所謂,但不能假定所有人都認同你的想法。-- [[User:Sameboat|同舟]] ([[User talk:Sameboat|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3:4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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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加入博客或微博的參考來源与以'''IP用戶多次移去模板'''为由(见2011年11月12日 (六) 01:53操作记录)将条目进行2周的保护有何关联?'''[[Wikipedia:破坏#破坏类型#未说明理由擅自加入警告模板]]'''是说给谁听的?我移除模板完全依照方针行事,而你进行保护,就属于破坏方针。「人怎么可以不要脸到这种地步,一个日本人的评论也好意思拿出来,不觉得羞耻」這種失禮的說話,有没有出现在维基百科正文中?如果你觉得是失礼的话,甚至是侮辱的话,可以删除编辑摘要啊, 我还通过各种方式对[[User:乌拉跨氪]]这人进行过多次羞辱,又能怎样?跟条目有关吗?我羞辱他,他只能听着,还能怎样?跟条目有半毛钱关系吗? --[[Special:Contributions/113.64.217.88|113.64.217.88]] ([[User talk:113.64.217.88|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4:5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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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Article issues}}'''不是'''警告模板,真正的警告模板是{{tl|uw-vandalism4}}之類,不過是否警告模板都好我(包括恢復article issuses模板的用戶)都不認為該模板是惡意加上的,所以亦不涉及“擾亂式的擅自加入模板”的問題。另外嚴重違反[[wp:礼仪]]的用戶可以遭到封禁,不過由於你是非註冊用戶而IP地址經常浮動只好以保護條目的方式避免受到你的編輯了。-- [[User:Sameboat|同舟]] ([[User talk:Sameboat|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4:5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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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就算不是警告模板,我删除模板也属于编辑争议,而不是故意破坏,注意,关于贪污犯刘志军这个条目大部分都是我一个人编辑的,去除模板本身就是想让本来已经很脏的刘志军变得干净一点,根本没有破坏之意,因此将其保护2周,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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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被我多次羞辱、侮辱(曾用及其肮脏的语言攻击他的母亲)的[[User:乌拉跨氪]]对条目进行半保护的理由是[[维基百科:破坏]],请问哪里是破坏? 不要转移话题到[[wp:礼仪]]上面。没有人会平白无故羞辱他。呵呵,他把我对他的羞辱,气急败坏的发泄在条目上,进行长达一年的保护,从而给自己心理安慰,来证明自己很牛(他心里可能会想,我就是厉害!就是保护1年,谁能奈何?呵呵,这让我想到了阿Q式的人物。)?--[[Special:Contributions/113.111.214.147|113.111.214.147]] ([[User talk:113.111.214.147|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5: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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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沒人會平白無故羞辱別人,某些人被羞辱就是因為你個人太過堅持自見而意氣用事。如果封禁是不合理的話其他管理員早就出來推翻其操作,而且是有方針禁止管理員A推翻管理員B對自己的操作作出的回退。(如果你喜歡表達自己腦內補完的情節我也阻止不了你,但希望那是與改善維基百科有關係的。)-- [[User:Sameboat|同舟]] ([[User talk:Sameboat|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5:5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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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丑陋行为揭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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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9F%A9%E5%AF%92%E8%A2%AB%E8%B4%A8%E7%96%91%E9%80%A0%E5%81%87%E4%BA%8B%E4%BB%B6&action=history 这里面 Youssarin 和 Kuailong 疑似为一个人,加入大量微博作为参考来源,在经过编辑战后,Youssarin 此人因体力不支暂时退出,但是他的主号 Kuailong在几个小时后,再次进行回退,并事先联系管理员Mys 721tx,在Kuailong回退后Mys 721tx(曾被羞辱多次)马上故意以破坏(实际上是编辑战)为名进行半保护。然后乌拉跨氪(曾被羞辱过多次),再修正为编辑战进行全保护。--[[Special:Contributions/113.111.197.130|113.111.197.130]] ([[User talk:113.111.197.130|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1:0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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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丑陋行为揭露]]。 --<span style= "font-size:18px;font-variant:small-caps">[[User:Kuailong|Kuailong]]</span><small><sup>[[User_talk:Kuailong|TM]]</sup></small> 2012年3月2日 (五) 09:3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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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不能編輯"陳曉(演員)"頁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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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試著要編輯"陳曉(演員)"頁面時看到了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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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action=edit&preload=&editintro=&summary=&nosummary=&prefix=&minor=&title=%E9%99%B3%E6%9B%89%28%E6%BC%94%E5%93%A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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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禁止創建這個頁面?什麼是"本頁標題和本地或全域黑名單配合"?請問我可以創建這個頁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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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維基百科中的"陳曉"指的是國美電器前總裁(不過該頁面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9%88%E6%99%93寫的還是"現任",尚未更改),"陳曉(演員)"是一位和國美前總裁同名同姓的中國新生代男演員,畢業於中央戲劇學院,和國美前總裁陳曉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因此有必要創建另一個頁面.結果出現了"權限錯誤"這個頁面,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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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最早也要下禮拜六才能用電腦,如果我能用的話,我希望能看到你的答覆,得到一個我能理解它的意思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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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林瑜涵|林瑜涵]]([[User talk:林瑜涵|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19:1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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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 (演员)]], 條目標題的消歧義索引的半型括號前要與主標題劉一個空格。-- [[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留言]]) 2012年3月11日 (日) 02:4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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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議 User:[[Gakmo]]管理員粉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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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合理的編輯[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8F%9B%E9%80%83_%28%E9%9B%BB%E8%A6%96%E5%8A%87%29&diff=19543423&oldid=19542871 請看],是具有主流報章的援引來源,但[[Gakmo]]管理員竟然無理警告本人,及找個無理藉口想封禁本人,請問維基百料是否只可以記錄主流報章報導正面的援引來源及評語,如[[學警狙擊]]內加入Laughing哥熱潮,編寫他很受觀眾歡迎就可記錄?那就不可以記錄受觀眾投訴的具有主流報章的援引來源的負面的評語嗎?就因為他們粉絲不滿就不可記錄,及被列為此主流報章的援引來源是不中立內容和個人評論?即是維基百料只可以記錄主流報章是正面的援引來源才是中立內容和個人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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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kmo]]管理員還偏幫[[Naiveandsilly]]、[[繁花落葉]]、[[Miroir]]、[[ArikamaI]]四個用戶,疑似傀儡行為,時常合力回退有關援引來源[[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9B%9E%E5%88%B0%E4%B8%89%E5%9C%8B&action=history 請看]],不作出任何修改及討論,此引是破壞行為,還要冤枉我是傀儡,在[[m: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2012-03#Rightpeople@zh.wikipedia|提報CU]]已証明,我不是傀儡,他們還要繼續冤枉我???他們良心何在???正方有其他用戶支持,都很正常,就被他們冤枉為傀儡,他們反方都是疑似傀儡行為。[[Gakmo]]管理員已屢次幫他們查過,証實我不傀儡,但仍被他們冤枉,請問維基百料是否公平對待每位用戶嗎?求助 --[[User:rightpeople|rightpeople]] 2012年3月12日 (二) 07: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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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你這裡的留言看,「管理員竟然'''無理警告'''本人,及找個'''無理藉口'''想封禁本人」、「就因為他們粉絲」、「他們還要繼續冤枉我???他們良心何在???」這些用字讓我對你的第一印象'''非常之差''',如果你是真心有冤屈請你保持冷靜,別再使用這些'''被害主義'''的字眼。再看你的個人討論頁,至少3為管理員已經苦口婆心解釋了你的不足之處,如果你依然堅持己見,我強烈建議你放一個維基假期讓精神得到放鬆。-- [[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留言]]) 2012年3月13日 (二) 08: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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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請求你們幫忙,請你不要奚落我好嗎?請對事不要對人好嗎?--[[User:rightpeople|rightpeople]] 2012年3月12日 (二) 10:1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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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管理員反駁你的編輯你也許可以認為他不公正,但當3位管理員都指你有問題時你是不是該自我反省呢?還是懷疑他們都是同一個人操控的傀儡嗎?你說要再找另一位管理員協助,但恐怕結果都是差不多吧。如果你無法改變潮流,為什麼不選擇改變自己去適應它呢?-- [[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留言]]) 2012年3月13日 (二) 11:3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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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也會回退,1.是哪個'''報章報導''',沒寫;2.'''預計明年陳展鵬及陳茵媺則是視帝/視后熱門之一'''這裡是百科全書不是部落格。光這2點就不及格--[[User:Honmingjun|<span style="color: #007FFF;">'''Honmingjun'''</span>]]--[[User talk: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3日 (二) 12:0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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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百科全書出現反問句是錯誤的,避免帶反問語氣的句子,請閣下冷靜後在做編輯。[[User:Honmingjun|<span style="color: #007FFF;">'''Honmingjun'''</span>]]--[[User talk: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4日 (三) 04:5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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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mingjun]],如果有用戶編寫得不好,大家可以修改或提出討論,老是回退用戶的編輯及刪除整個連結,那設討論頁有何意思?REF的第13黠真有此事主流報章有報導過,而你說的那句我已刪除,但其他內容是按主流報章字眼寫出來,[http://www.ihktv.com/atf-terrorism-chen-zhanpeng-aimee-chan.html 請看連結內容]。還有你在此句『無線貶有線視帝吳卓羲來捧陳展鵬上位,此造馬不公行為』加了"請求來源,在REF的第10點全句都是由主流報章報導,[http://orientaldaily.on.cc/cnt/entertainment/20110723/00282_022.html 請看清楚內容]'''--[[User:rightpeople|rightpeople]] 2012年3月12日 (二) 07: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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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獎鋪路一事屬預言性質([[WP:NOT|維基百科不是水晶球]]),就算有報章報導,其重要性都非常成疑,特別是其報導手法近乎於娛樂雜誌/小報的小道分析,如果分析是出自有公信力的評論員則另當別論。至於貶某捧某一事,我真想問一句,你是想將維基百科變成娛樂百科對吧?是的話我請你去香港網絡大典編輯或乾脆向Wikia申請搞一個香港娛樂百科好了。-- [[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留言]]) 2012年3月15日 (四) 03: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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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您給大家的態度(包含我來看這篇全文),您是非常激動,詢問問題按照您的方式,絕對沒有好結果,'''『無線貶有線視帝吳卓羲來捧陳展鵬上位,此造馬不公行為』加了"請求來源''',那是您漏看'''有報導指有網民投訴'''這段我有加進去,如果我只把'''有報導指有網民投訴'''加了來源請求那會變得很奇怪,當然還要加入,'''『無線貶有線視帝吳卓羲來捧陳展鵬上位,此造馬不公行為』'''這段,請求來源為何才有個依據,[[Wikipedia:生者傳記|生者傳記]]內,明白寫了'''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User:Honmingjun|<span style="color: #007FFF;">'''Honmingjun'''</span>]]--[[User talk: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04: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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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寫這種跟'''爆料'''沒有啥麼兩樣,沒有相當證據'''來源不可靠'''是成立的[[User:Honmingjun|<span style="color: #007FFF;">'''Honmingjun'''</span>]]--[[User talk: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05:0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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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回覆我的問題????請問維基百料是否只可以記錄及公開主流報章報導正面的援引來源及評語,而不可記錄及要隱瞞主流報章報導負面的評語的援引來源及評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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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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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警狙擊]]內有用戶加入Laughing哥熱潮,是主流報章報導正面評語,LAUGHING哥很受觀眾歡迎,就被列有公信力,可以記錄及編寫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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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樣[[叛逃]]主流報章報導負面評語,網民投訴某藝人,因為其粉絲不喜歡就不可記錄,及被列為此主流報章的援引來源是不中立內容和無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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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覆即是維基百料只可以記錄及公開主流報章是正面的援引來源,而不可記錄及要隱瞞主流報章報導負面的評語的援引來源及評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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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rightpeople|rightpeople]] 2012年3月15日 (二) 03: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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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中正統的影視條目的評價一章只會引用專業評論員的'''個人意見'''評述,如果要牽扯到大眾的評價都會是引用有正式普查,而不會是報導被幾多個人不喜歡云云。同理,投訴廣管局一事除非相關媒體因為受到實質官方執法,例如有些影視媒體太過於暴力而在某些國家地區禁播禁售才有收錄價值,單純被大眾投訴則不達標,只會讓人覺得維基百科是幾個3姑6婆的怨言都有百科價值。-- [[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留言]]) 2012年3月15日 (四) 05:4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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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單純被大眾喜歡也是則不達標,只會讓人覺得維基百科是幾個3姑6婆的自買自跨的聲音都有百科價值???即是[[學警狙擊]]內一句"網民對此反響熱烈,讓Laughing哥復活的呼聲高漲,謝天華也人氣急升"又沒有來源,可以刪除嗎???--[[User:rightpeople|rightpeople]] 2012年3月15日 (二) 06:25(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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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有認為[[林書豪]]中關於「Linsanity」的陳述是否也該移除呢?如果你想借刀殺人我勸你不要那麼做。-- [[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留言]]) 2012年3月15日 (四) 06: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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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激動,只是你說的話自相矛盾,我才提出疑問???我是想大家都是要公平對待,如能容許用戶記錄正面報導,負面報導也應記錄,對嗎?同樣如不能記錄,都應該正負面都不能記錄。甚能偏向一邊,容許單純被大眾喜歡也是則不達標,只會讓人覺得維基百科是幾個3姑6婆的自買自跨的聲音都有百科價值?請不要拉開話題,謝謝。--[[User:rightpeople|rightpeople]] 2012年3月15日 (二) 06:45(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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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正負兩方的報導的差異有那麼難判斷。劇集是因為拉fing戈效應而開拍,這是一個有因果關係的報導因此有收錄價值。但投訴一事沒有大規模的後續發展或其後果只是流於未來的預言,甚至帶有小報色彩,收錄的話就違背了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收錄資訊的原則。-- [[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留言]]) 2012年3月15日 (四) 06:5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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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又激動了,'''維基百料不只可以記錄及公開主流報章是正面的援引來源,也可以紀錄報導負面的''',但是您的來源有問題,這個來源跟'''爆料'''沒有啥麼兩樣,沒有相當證據'''來源不可靠'''--[[User:Honmingjun|<span style="color: #007FFF;">'''Honmingjun'''</span>]]--[[User talk: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10: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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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讀者投訴指不少網民於無綫官方網討論區投訴''',這句話,我大可問是'''哪位讀者''';'''指不少網民'''有多少,來源明顯有問題?--[[User:Honmingjun|<span style="color: #007FFF;">'''Honmingjun'''</span>]]--[[User talk: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10:3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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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上面諸位的耐性。r君理解的維基百科就如他常打的「維基百料」——沒有[[WP:NOT]]、[[WP:BLP]]、[[WP:NPOV]]方針限制的資料修習處。一言以蔽之,播了出來發現八卦雜誌和報章娛樂版說的沒錯才加也未遲。——[[user:naiveandsilly|天真傻子]] ([[user talk:naiveandsilly|傻瓜,傻瓜,傻瓜……]]) 2012年3月15日 (四) 12:0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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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好久沒打別人嘴巴,練習一下手感,只是這個範本程度比我低,開胃菜爾爾--[[User:Honmingjun|<span style="color: #007FFF;">'''Honmingjun'''</span>]]--[[User talk: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12:2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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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人反對加入段落的任何內容,應根據[[WP:BLP]]立即移除整段內容。如要加入的話,[[東西宮略]]應該要加入兩位女主角不和,[[On Call 36小時]]要寫胡定欣到裏面客串6秒為探馬國明班,[[金枝慾孽(貳)]]巡禮一大賣點的[[境遇性性行為|兩個女主角的同床kiss鏡頭]]因為鄧萃雯抗拒拍同性戀而刪去…… ——[[user:naiveandsilly|天真傻子]] ([[user talk:naiveandsilly|傻瓜,傻瓜,傻瓜……]]) 2012年3月15日 (四) 15: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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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iveandsilly]]請你不要再回退,[[Gakmo]]說來源失效,我補回有效來源有什麼不對?如編寫不好,你可作修改,為什麼要回退及刪除我的編輯,不淮我編輯?[[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8F%9B%E9%80%83_%28%E9%9B%BB%E8%A6%96%E5%8A%87%29&diff=19575558&oldid=19575531 大家請看],你是否只懂回退,不懂修改及討論?另外[[Honmingjun]],我已刪除讀者,請你不要再加"請求來源",謝。--[[User:rightpeople|rightpeople]] 2012年3月16日 (二) 02: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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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管理员乌拉跨氪滥用职权的抗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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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本来一个不错的板块,只要写的对的东西,应该允许大家拿出来交流共享。这是每个人的言论自由。问乌拉跨氪,擅自删除别人编辑的段落算什么?你有什么资格删除别人的话语?就凭你是所谓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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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指的侵犯版权,胡扯。其实只是说的不对你的胃口而已。你又不是学者,又不是历史方面的专家,大家都是业余作者,你仅凭自己的偏向和喜好删除别人的段落,凭这一点,你就没资格当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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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放在这里,有你这样的管理员在,言论控制,妄删他人文章。华语维基百科和大陆网站一言堂就是一路货色。 --{{unsigned|Scorpon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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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管理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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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目前此页已经停用,如有对管理员的意见,请前往[[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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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匿名用戶無故修該原有資料,且是在中文維基百科"五子棋"頁面,比起以往2011以來歷史資料不符合維基三大方針的中立的觀點,請管理員檢查 我嘗試復原成原有頁面,幾天後卻被強行編輯,在歷史頁面寫出不符合中立的理由,請管理員保護或防該頁面 如果提請的管道有誤或不是最佳管道,請參考我遇到的問題,並提供相應的正確維基網址 --{{unsigned|218.170.13.6}} |
2024年5月9日 (四) 16:07的最新版本
此頁面目前處於閒置狀態,僅供歷史參考而保留。 此頁面最後更新於2024年5月9日 (四) 16:07 (UTC)。此頁面的內容可能已無明確的共識支持,或是不再與討論的主題相關。若您希望重啟討論,請至互助客棧尋求更廣泛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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