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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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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header}}</noinclude>
<noinclude>{{/header}}</noinclude>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存檔至|Wikipedia talk:安全投票}}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sign=<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签名|<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53 (UTC)}}
{{rfc|prop|rfcid=72556d9a8510a6e0a0712a939a6d23a1}}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 請問可否把小工具複製到繁體偽基? ==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metawiki:SecurePoll/Local_elections|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如題。原因是維基百科有很多蠻實用的小工具。初步擬定會複製的小工具有:[[WP:POPUP|導航Popup]]、UTC時鐘、參考文獻提示工具、用刪除線劃去被封禁的用戶。--<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span> 2012年11月2日 (五) 07:05 (UTC)
:維基百科的CC-BY-SA 3.0協議仍然適用,故與偽基協議不相容。-[[User:Waihorace|HW]]<sup>[[User talk:Waihorace|論]] [[Special:用戶貢獻/Waihorace|獻]]</sup> 2012年11月2日 (五) 14:14 (UTC)
::意思是?--<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span> 2012年11月2日 (五) 14:29 (UTC)
:::維基百科的內容不能複製至偽基百科,包括小工具。-[[User:Waihorace|HW]]<sup>[[User talk:Waihorace|論]] [[Special:用戶貢獻/Waihorace|獻]]</sup> 2012年11月3日 (六) 06:23 (UTC)
::::那么[http://wiki.moegirl.org/ 萌娘百科]岂不是侵犯版权?复制了WikiLove、HotCat、Popup等小工具……--<b>[[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FF1493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FF1493;">★</span> ]]</b> 2012年11月3日 (六) 07:24 (UTC)
:::::萌娘百科很多图片本身就已经有'''严重'''的版权问题。以[http://wiki.moegirl.org/%E7%99%BE%E5%BA%A6%E5%A8%98 百度娘]这个条目为例,有什么问题我就不想说了。''萌娘百科纯一“有中国特色”网站。''--[[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09:33 (UTC)
::::::[[User:Waihorace|HW]]!你的說話前後矛盾。你第一句說小工具適用於CC-BY-SA 3.0,然後又說維基百科的小工具為版權所有。--<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span> 2012年11月3日 (六) 08:30 (UTC)
:::::::'''然後又說維基百科的小工具為版權所有''',你的话才是前后矛盾。--[[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09:34 (UTC)
::::::::Edouardlicn,看來您有點誤會。之前HW說「維基百科的內容'''不能複製'''至偽基百科,包括小工具。」即是說小工具乃維基百科'''版權所有'''。--<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span> 2012年11月3日 (六) 10:06 (UTC)
:::::::::请你不要'''原创别人的观点'''。<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1月3日 (六) 10:18 (UTC)
:::::::::::+1,不能复制不代表版权所有,HW从未“暗示”任何类似内容。好好去看看CC版权的条款,尤其是不同版本的差异再说,这种幼稚问题反正我不会解释。还有,跟以前的2011WP一样,警告你一句,维基百科不是你家电脑的127.0.0.1。--[[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10:32 (UTC)
::::::::::要是没有版权那就是public domain 了,哪还有CCBYSA3.0啊,不同的CC不兼容却统称CC比较麻烦,很容易给人误解啊 --[[User:水樹美月|水樹美月]]([[User talk: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10:02 (UTC)
:::::::::::是否有版权还要细看。不过我最不满是某人的嘴脸。什么“又说版权所有”,哪句说过版权所有?--[[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10:17 (UTC)
::::::::::::那是暗示。--<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span> 2012年11月3日 (六) 10:21 (UTC)
总之你喜欢复制就复制,只要你们伪基那里的人觉得违反CC没问题就照做就是了,我也不会BS你的(其他维基人和伪基人会不会我就不知道了),反正你不是香港人。--[[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11:40 (UTC)
:我认为伪基可以更改自己的协议:其他内容继续按现在的协议,从维基复制的小工具/模板按维基的协议。这样即可不侵权。--[[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13:51 (UTC)
::那也是伪基的事情,你去伪基提议去,这里不应该讨论这个问题。--[[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14:35 (UTC)
:::我覺得兩邊都適宜談。--[[Special:用户贡献/223.19.103.148|223.19.103.148]]([[User talk:223.19.103.148|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05:34 (UTC)
::::{{注意}}若無反對將開始複製。--<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5:02 (UTC)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User:JSutherland (WMF)|JSutherland (WMF)]]([[User talk: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 以[[WP:非原创研究]]為基礎去談論東北裔台灣人分類是否適宜 ==
----
'''翻译:'''


大家好!我是Joe Sutherland,来自维基媒体基金会信任与安全团队。过去,我们了解到贵社群对使用SecurePoll进行选举有一定兴趣——或许你们已经通过votewiki进行了相关选举。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如何使这一功能能在本地社区中启用,以允许社群自行举办选举。这将需要在贵项目上启用“electionadmin”权限,该权限允许访问一些敏感信息。
[[User:星光下的人]]對於「東北裔台灣人」的分類提出意見,我翻了有關他幾個討論內容,並參照其它人的回應所對他的表示,有一個很重要是應該大家沒發現到,[[User:星光下的人]]所討論的基礎是站在「[[WP:非原创研究]]」,所以在進入[[:分類:東北裔台灣人]]討論之前,得先從[[WP:非原创研究]]開始討論起。--[[User:Kaize1216|Kaize1216]]([[User talk:Kaize1216|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16:29 (UTC)


因此,贵社群可能需要进行一次[[WP:RFC|请求评论]](或类似流程)来确定是否有共识启用此功能。为帮助此类讨论,我们在[[metawiki:SecurePoll/Local_elections|一个元维基页面]]上提供了更多关于启用该权限对贵社群意味着什么的资讯。
首先,[[WP:非原创研究]]是否適用於分類上,我翻閱許多分類來看,皆沒引用資料來源,難道這些無憑無據的分類都要全按照[[WP:非原创研究]]提刪嗎?再者,將[[WP:非原创研究]]套用在分類,是否會衍生其它問題?若上述兩項問題皆能解決,也才能順利地談到[[:分類:東北裔台灣人]]。--[[User:Kaize1216|Kaize1216]]([[User talk:Kaize1216|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16:29 (UTC)


如果贵社群经过讨论并决定推进此事,信任与安全团队愿意提供支持——请在达成共识后通过电子邮件( ca@wikimedia.org )告知我们。谢谢!
{{補充}}:我會發起這討論,主要是因為目前所有人提出各種形式的分類方法,全都被[[User:星光下的人]]提出[[WP:非原创研究]]予以答覆,因此就想回歸到問題點是否出在[[WP:非原创研究]]還是出在[[User:星光下的人]]?--[[User:Kaize1216|Kaize1216]]([[User talk:Kaize1216|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16:33 (UTC)
:我认为XX裔台湾人是原创研究兼不中立分类。如果有其他的疑似原创研究的分类,可以提删。—[[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22:02 (UTC)
::請問依據哪一個方針或指引?「我认为」不適合在此作為理由。-[[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00:24 (UTC)
:::请问你认为“「我认为」不適合在此作為理由。”又是根据那一个方针或指引?为什么又适合作为一个理由?—[[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00:45 (UTC)
::::不予置評。--[[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1:44 (UTC)


译者:<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签名|<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25 (UTC)
{{意見}}:似乎移至方針版討論比較合適。題目建議改為「以『原創研究』提刪分類的合理性」或其他一般性敍述方式,而不要使用原分類名稱,以避免失焦而跑出不必要的新議題。--[[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05:13 (UTC)
----
:{{回應}}:這是你自己認為。還有,請您不要隨便地就把互助客棧的事情跑到別人家裡去談,你要做什麼都是我管不著,但是跑到我的家就不能不管了。沒人可願因為討論發起者是誰,此人就該被別人踏入家門找上,如此之舉,不僅冒犯,也具有找別人麻煩的不良意圖。--[[User:Kaize1216|Kaize1216]]([[User talk:Kaize1216|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07:09 (UTC)
:electionadmin是干嘛的?元维基中的介绍,供参考:{{quote|<code>electionadmin</code> is a right that allows users to set up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However, crucially, '''it allows these users to view voter data''', which includes CheckUser-level IP and user agent information for all voters. This is to allow detection of duplicate votes. Its sensitive nature means it should be handed out with extreme caution and only to trusted users (for instance, those who already possess the CheckUser right).}}—<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签名|<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31 (UTC)
::「冒犯」?「找別人麻煩的不良意圖」?無法理解。-[[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1:43 (UTC)
:: TLDR:electionadmin可以看到所有投票者的IP及UA信息,應高度謹慎授權,並建議賦權給本地CU權限持有者。--[[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0月18日 (五) 04:31 (UTC)
:话说“XX裔”是否有明确定义?[[纽伦堡法案]]? 百分之多少的血统?无法查证的怎么办?每遇到一个人就查上他/她几代的家谱?还有东北人如何定义?在东北出生,还是长期居住,还是在东北怀上的?--<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Inspector|管闲事]]的</small>[[User:Inspector|Inspector]]([[User talk:Inspector|留言]])<small>(←[[User:Inspector/和谐讨论页|讨论页被墙?]])</small> 2012年11月7日 (三) 10:29 (UTC)
已更改標題以準確描述。--[[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39 (UTC)
::{{补充}},如果涉及原创研究的话,那么就确实需要找是否有这方面的研究资料,如果根本没有资料(例:火星裔地球人)提及的话显然就不必了。在可能有定义笼统的情况,比如说某文章介绍东北裔台湾人情况,但无具体定义的。如果一定没有明确的定义,不要这个分类改为“东北籍贯人”和“台湾人”这样的交集也可以吧。--<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Inspector|管闲事]]的</small>[[User:Inspector|Inspector]]([[User talk:Inspector|留言]])<small>(←[[User:Inspector/和谐讨论页|讨论页被墙?]])</small> 2012年11月7日 (三) 10:50 (UTC)
: 目前是OS和Steward监票,他们在votewiki的权限是不是和electionadmin一样?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36 (UTC)
::[https://vote.wikimedia.org/wiki/Special:ListUsers?username=&group=electionadmin&wpsubmit=&wpFormIdentifier=mw-listusers-form&limit=50 Yes,不過本地OS在該站是臨時權限]。未來若打算維持是CU和OS負責監票,就可以直接把監票權限直接給CU和OS。--'''[[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4年10月18日 (五) 06:33 (UTC)


{| class="wikitable"
==英女皇还是英女王?==
|-
{{saveto|Talk:英国君主}}
!
看到DYK投票的一个讨论,我突然想起这件事。英女皇与英女王哪个才是官方翻译?--[[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0:44 (UTC)
! 现状
: 女皇不是帝国么?--[[User: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User talk:Wangxuan8331800|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3:20 (UTC)
! 本地启用后
:名字应该是“伊丽莎白二世”,头衔和称号都有很多,但由于她是“Head of State of the UK and 15 other Commonwealth realms”,所以应该是英女王或英联邦元首。—[[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3:57 (UTC)
|-
:{{补充}}:查Webster的定义,queen在这里的意思是a female monarch,也就是女性的君主。所以旧时的翻译会出现“英君”或“英君主”、“英女君”等等。伊莉莎白二世继承的是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君权,所以被称为女王。—[[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4:15 (UTC)
| 准备工作
::那过往港英当局也是翻译女王?--[[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4:41 (UTC)
| -
:::过往港英当局的唯一法定语言是英语,所以所有的政令都是英语,也只有英语的版本才有正式的官方法定效力,虽然香港民间长期将The Queen翻译成女皇,但不表示这个翻译是“官方翻译”,只表示约定俗成。—[[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5:10 (UTC)
| 本地请求监管员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
::::「女皇」一詞確實被香港政府使用,可見於主權移交前的法律條文(例如[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09FBE2FD7F88AE4A482564FB0031F2FD?OpenDocument 香港法例第521章《官方機密條例》])。另外自從1974年開始,中文成為了香港法定語言之一。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12年11月4日 (日) 15:22 (UTC)
|-
*在歐洲歷史中,只有羅馬和教廷才能稱皇。羅馬亡國後,皇帝一詞由教皇(為何強迫使用台灣正體的人顯示為教宗而非教 皇)封賜,羅馬後第一個歐洲皇帝是查里曼大帝,拿破崙一世和三世都是自稱為皇,神聖羅馬帝國是掛上羅馬一詞才稱皇帝。香港的人名翻譯都是亂譯,沒有可信度--[[Special:用户贡献/220.134.88.67|220.134.88.67]]([[User talk:220.134.88.67|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5:46 (UTC)
| 创建投票
*应该是英女王吧,英国有王(King)没有皇帝/天皇(Emperor)。英国是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这个"Kingdom"(王国)代表一个国王的领土。虽然在历史上有“大英帝国”(British Empire)这个词,没有一次英国皇家用过"emperor/empress"这词。德国的Kaiser Wilhelm有把自己当成Emperor,法国的Napoleon Bonaparte和罗马帝国的个个imperatore也一样,但英国没有一次有过emperor。所以,如果是直接从英文翻译,应该就是英女王。中文的这这那那我就不多说了,本人不熟习(汉语不是我第一语言)。--<span style="border:1px solid yellow;padding:1px;">[[User:benlisquare|<font style="color:#FFFF00;background:red;">'''&nbsp;李博杰&nbsp;'''</font>]]</span> | <small>—[[User talk:benlisquare|Talk]] [[Special:Contributions/Benlisquare|contribs]] </small> 2012年11月4日 (日) 15:59 (UTC)
| T&S在votewiki创建
**我认为此话题无讨论价值。不同地区自有不同译法,加入简繁转换即可。而且Kevinhksouth已经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来源,说明英女皇这个译法,官方是有使用,有一定参考价值。而且Kevin也已经说明,自1974年后,中文也是香港的官方语言之一,上述文件的参考价值,是十分高的。另外,英国君主,有多位是皇帝/女皇(印度),如爱德华八世,维多利亚,爱德华七世,等等。如果要所谓的“正确”,太平绅士,是不是也要移动到治安法官?另外,请IP用户,不要发表地域歧视言论。[[User:Gz deleted|Gz deleted]]([[User talk:Gz deleted|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6:27 (UTC)
| electionadmin在本站创建
***英国君主同时是印度的皇帝/女皇,所以简称“英皇”、“英女皇”也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他们不是“英”“皇/女皇”,而是“印”“皇/女皇”。“英皇”、“英女皇”是香港地区约定俗成的错误翻译,所以应该用地区词转换。讲“道理上的正确”没有什么用。—[[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2:57 (UTC)
|-
***这个话题,如无记错,过去已经讨论过。我下次会记得在问题中加入简繁转换,免得旧事重提。[[User:Gz deleted|Gz deleted]]([[User talk:Gz deleted|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6:25 (UTC)
| 生成名单
***现在的地区词转换应该是大陆及台湾用英女王,香港澳门用英女皇。不过现时的香港政府改用英女王来称呼,社会上似乎也开始使用女王,也许过几年就不用转换了。—[[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6:37 (UTC)
| colspan="2" style="text-align:center;" | 没有变化
****“女皇”在表面上是译名的区别,但实际上是POV——英国中心。而地区词转换是不能用于观点转换的。--[[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2年11月4日 (日) 19:14 (UTC)
|-
*****为何是英国中心?—[[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9:20 (UTC)
| 投票
******如果仅仅是翻译的问题,那么其他国家的国王,比如与英语king同源的瑞典kung、挪威kunge,以及拉丁语系的法国roi、西班牙rei,等等,都应该翻译为“皇”才对。但如今'''只有英国'''的国王/女王才出现了将king/queen翻译成“皇”/“女皇”的问题,这不是英国中心是什么呢。--[[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2年11月5日 (一) 05:30 (UTC)
| colspan="2" style="text-align:center;" | 没有变化
**有陆臺的官方翻譯用「英女王」嗎? -[[User:CommInt&#39;l|CommInt&#39;l]]([[User talk:CommInt&#39;l|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20:12 (UTC)
|-
***我知道民间多数用女王来称谓。--<B>[[user: yhz1221|<font color="red">耶</font>]][[user talk: yhz1221|<font color="blue">叶</font>]][[Special:用户贡献/Yhz1221|<font color="green">爷</font>]]</B> 2012年11月4日 (日) 21:05 (UTC)
| 监票
那似乎应该是使用女王了。此外由于“王”与“皇”的差异并非简繁转换问题,所以不建议以这个理由使用简繁转换。--[[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03:49 (UTC)
| T&S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划去应作废的票
******'''在歐洲歷史中,只有羅馬和教廷才能稱皇。羅馬亡國後,皇帝一詞由教皇封賜,而不是譯名問題'''--[[Special:用户贡献/1.34.51.105|1.34.51.105]]([[User talk:1.34.51.105|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07:25 (UTC)
| "electionadmin"划去应作废的票
**{{反对}},[[User:Gz deleted|Gz deleted]]([[User talk:Gz deleted|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04:30 (UTC)
|-
哦,天哪![[乔治三世]]的港澳繁体居然出现了“皇国”、“国皇”,有什么比这更好笑的吗?——[[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5日 (一) 05:42 (UTC)
| 宣布结果
*聯合皇國?有这种说法吗?如果没有,是不是要把乔治三世的港澳繁体改一下?[[User:Xiaojingfang|Xiaojingfang]]([[User talk:Xiaojingfang|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07:55 (UTC)
| colspan="2" style="text-align:center;" | 没有变化
**英女皇,聯合王國。請尊重約定俗成,法律條文。[[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5日 (一) 09:26 (UTC)
|}
***教廷何時把英國賜封為皇帝,女皇?哪條法律條文有寫英女皇?有證據拿出來,不要胡扯。13億人認為台灣是中共的一部分,是否尊重約定俗成?--[[Special:用户贡献/1.34.51.114|1.34.51.114]]([[User talk:1.34.51.114|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1:08 (UTC)
:以上是我个人对“本地举办安全投票的理解”,其中electionadmin可以在选举开始前在[[m:SRP]]上临时授予给相关人士,避免高级权限带来的隐私问题。在我看来,本地举办可以让界面变成中文;创建投票不再强依赖于T&S,不会有什么“等圣诞假期”这种过去遇到的问题;不再需要在phabricator创建任务,社群参与度更高;界面上有什么词写错了可以更快的修复:目前还没想到明显的缺点,可能是会有人质疑投票存在被本地干预的风险(相较于votewiki)?[[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
****英国是天主教国家?印度女皇、印度皇帝是教皇封赐?[[User:Gz deleted|Gz deleted]]([[User talk:Gz deleted|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1:23 (UTC)
:: [[:votewiki:Special:UserGroupRights]]:votewiki上<code>electionadmin</code>仅有「偷看选民信息」<code>(securepoll-view-voter-pii)</code>和「破坏用户界面」<code>(editinterface)</code>两个权限,“创建投票”权限<code>(securepoll-create-poll)</code>只有<code>electcomm</code>和<code>staffsupport</code>拥有。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9 (UTC)
*****印度是歐洲大陸?樓上看來要惡補歐洲史--[[Special:用户贡献/1.34.51.114|1.34.51.114]]([[User talk:1.34.51.114|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4:10 (UTC)
:::小课堂时间,咱来解释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
*****[[亨利八世]]改革前英格兰是天主教国家,君不见[[无地王约翰]]反对教皇[[英诺森三世]]的下场吗?再查[[英女皇]]和[[英皇]]条目,皇字的产生源于当时的特定历史环境,即英君与清朝皇帝平起平坐,但何以确定乔治三世时代(香港割让前)英君就已经与清朝皇帝平起平坐了?难道还要将天主教时期(那时候还没有清朝)和香港割让前的英王翻译为英皇吗?——[[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5日 (一) 13:43 (UTC)
:::我们这里有四个概念,scrutineer(监票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选举管理员)、electionadmin、electcomm
****香港97年前对Queen的翻译是错的,但是已经约定俗成了,所以地区词转换中香港用英女皇,其余地区用英女王。什么时候香港使用英女王更为常见了,再改过来不迟。—[[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1:21 (UTC)
:::* '''监票员'''是在一场选举之中对所有选票进行检查的人,他会负责查看投出选票的人是否是符合标准的,这张选票是不是重复的(比如多个分身账号、傀儡投票什么的);
*****英女皇还是英女王先搁在一边,我的问题是“皇国”、“国皇”这种可笑的词语还应该出现在这里吗?——[[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5日 (一) 13:43 (UTC)
:::* '''选举管理员'''是创建并设置投票的人,目前T&S的那两位就是“选举管理员”;
*******這個確是王國,沒甚麼可說的。我在上面也說了聯合王國。別誤會了。2012年11月5日 (一) 17:46 (UTC)
:::*'''electionadmin'''是一个用户权限组,我们的监票员们需要这个权限组来查看那些PII,来判断某张选票是否符合标准;
******還有不要把教 皇轉換為教宗--[[Special:用户贡献/1.34.51.114|1.34.51.114]]([[User talk:1.34.51.114|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4:10 (UTC)
:::*'''electcomm'''则是另一个权限组,这个权限组是给'''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准备的,T&S的人说这个权限组设计之初是为了方便理事会选举的一些事项。它在实际中跟“electionadmin”这个组没什么区别。
******“英皇”、“英女皇”都是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地区的特殊例子,别的时候“King/Queen”之类的还是按照通例来翻译。—[[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8:54 (UTC)
:::[[phab:T308397#7943036|source]],希望有帮助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19 (UTC)
*******重申[[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舉的[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09FBE2FD7F88AE4A482564FB0031F2FD?OpenDocument 香港法例第521章《官方機密條例》],使用「女皇」、「聯合王國」等字眼。 —[[User:CommInt&#39;l|CommInt&#39;l]]([[User talk:CommInt&#39;l|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9:37 (UTC)
:::: 感谢,但是晕晕。所以监票员(scrutineer)和选举管理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在技术上不存在?electionadmin 的 user group right 包括 securepoll-create-poll 吗?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57 (UTC)
*******别的king都翻译成“王”,唯独将英王拔高为“皇”——这是地区中心,是POV。根据社群共识,字词转换技术不能用于转换观点。--[[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2年11月5日 (一) 21:13 (UTC)
:::::可以这么理解;在votewiki上不,但是根据[[m:SecurePoll/Local_elections|这里的描述]],本地是会有的。换个方法解释一下:在votewiki上,electcomm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并给一些人electionadmin的权限,后者会去做监票的工作;本地如果启用,electionadmin会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以及负责监票。这么说的话,我建议把这个新的权限组翻译成“选举管理员”。{{mute|魔琴}}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15 (UTC)
*******在条目里直接将UK君主称为“女皇”、“英皇”明显违反[[WP:避免地域中心]]。维基方针[[WP:避免地域中心]]举例指出:应当避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这种地域中心的说法,正确的表达应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為其一部分”。同样的道理,尽管有港英当局文件称UK君主为“女皇陛下”,但这只是港英的单方面表述,是地域中心。因此维基百科不能在条目中将英国君主称为“英皇”、“女皇”,只能称为“英女王”、“英国国王”。--[[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2年11月5日 (一) 21:25 (UTC)
:::::: 明白。感谢。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29 (UTC)
::::::::可是港英也是政府,而且还有正式文件在......能否作为一个时期的表述方式来承认?我觉得地域中心说得太重了。当然,跟上面一样我是不支持简繁转换使用这个称谓,而且我认为这种称谓应该逐步淘汰。在中文,“王”与“皇”的意义是有很大区别的。--[[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08:37 (UTC)
: 若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即可廢去現行被迫定期集中舉行申請之制度,回復原先之自由提名制,或得促進社群成員申請管理人員。——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5 (UTC)
********要说政府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文件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在香港目前“女王”、“女皇”都是常用名称,我觉得没有必要在维基使用错误拔高的称谓,更不用说“英皇乔治三世”、“国皇”等等了。再者说“港澳繁体”还包括澳门。作为解决方案,我认为维多利亚可以称为女皇,因为波斯系统的Padishah Hindi这个头衔基本等于印度皇帝(但也不是英国女皇),而维多利亚之前以及印度独立之后的UK国王绝对不可以称皇。--[[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2年11月6日 (二) 09:41 (UTC)
::或许也可参考英维搞自由提名与集中申请制度并行。--<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spa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2:54 (UTC)
*********我认为“英皇”和“英女皇”只应该用在涉及香港的条目里面必须要用到“英王”和“英女王”称呼,如《英皇制诰》、“女皇御准成立”等等的时候,作为转换词使用,以及在引用1974年至1997年之间香港的官方文件时使用。其他的时候应该直接称名字或正式头衔,如“维多利亚一世”,而不应该用“英女王”这个简称。—[[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09:52 (UTC)
: <s>长期授予监督员监票权限会不会有问题?是否需要重提取回CU权限?</s>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1日 (一) 18:04 (UTC)
**********英國女王實際控制英國,因此她下屬機構有權定義它的中文譯名。共產黨沒有統治台灣,因此無權給台灣改名。--[[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0:01 (UTC)
::也没说一定要长期授予啊,如果社群对长期授予有疑虑完全可以改为临时权限。--<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span>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18 (UTC)
***********照这么说,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使用的是“女王”,所以港澳繁体也应该用“女王”吧。—[[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0:09 (UTC)
----
************既然是這樣,{{支持}}女王。--[[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0:14 (UTC)
随便先列了几条文字以推动讨论。
*这样,港澳繁体也用“女王”,算是共识了吗?——[[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6日 (二) 10:40 (UTC)
{{比较条文|1=[[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pb}}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Wikipedia:OS|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Wikipedia:监管员|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2=监选员(electionadmin,暂译)权限应仅授予[[Wikipedia:CU|用户查核员]]、[[Wikipedia:OS|监督员]]、监管员。{{pb}}若本地有至少两名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本地用户与其他[[Wikipedia:监管员|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用户查核员优先于监督员。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用户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pb}}投票开始前,应请求监管员授予本地负责用户监选员权限。{{pb}}投票结束后应及时除去权限。{{pb}}监选员拥有以下权限:<ul><li>编辑用户界面<code>(editinterface)</code></li><li>访问投票者的个人可识别信息<code>(securepoll-view-voter-pii)</code></li></ul>}}既然是长期的制度性存在的用户组我就将CU考虑进来了。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8 (UTC)
**我认为现任女王的称呼上没问题。不过总领馆只提到了伊莉莎白二世为“英女王”。维多利亚的官方称呼还要考察。—[[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0:47 (UTC)
: 「选举管理员」有可能是动宾短语,个人认为应该避免,所以拟了一个「监选员」译名,也许有更好的。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35 (UTC)
***维多利亚是[[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兼[[印度女皇]],既是女王也是女皇,如果有争议就直接称呼维多利亚好了,再加上内部链接。再次重申反对将香港割让前的英君称为“英皇”或“英女皇”。——[[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6日 (二) 10:53 (UTC)
:其实权限不需要用一次去一次吧?如果是担心CU隐私的话,electionadmin只能看到投票人在本次securepoll的信息,并不能用该权限直接去CU别人。另建议用脚注注释下“个人可识别信息” ——<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签名|<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57 (UTC)
***现在的共识是这样:港澳以外的转换中,“King”对应“王”或“国王”,“Kingdom”对应王国,“Queen”对应“王后”或“女王”。港澳的转换中,除了涉及殖民地时期的旧任英国君主:维多利亚一世、爱德华七世、乔治五世、爱德华八世、乔治六世,都和其他地区一样(也就是不用转换)。涉及殖民地时期的英国君主时,提到专有名词以及引用原始文献时,如“英皇”、“皇后”、“女皇”、“皇家警察”等字眼应该保留,非专有名词应该尽量使用名字或完整的头衔。—[[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1:13 (UTC)
:: 既為任務編組權限,如機器使用者般,則一般不應長期持有。——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
****这个我没意见,既然香港非殖民时期的英君称呼没异议了,那殖民时期的再议。反正“英皇”乔治三世、“皇国”、“国皇”之类称呼就是个笑话,可以动手改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6日 (二) 11:28 (UTC)
:::所以意思是每有選舉就要再申請/授予權限?--'''[[user:Wong128hk|<span style="color: #252850;">J.</span>]][[user_talk:Wong128hk|<span style="color: #252850;">Wong</spa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03 (UTC)
*****{{意见}},我认为共识并未达成,参与讨论者来自的地区较为集中,不够广泛。另外,为何不准使用英女王、英女皇,却可以用德皇,沙皇等缩写?最后,维多利亚未有二世,何来一世。[[User:Gz deleted|Gz deleted]]([[User talk:Gz deleted|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2:01 (UTC)
:::: {{noping|Wong128hk}}或者規定簽署隱私協議之行政員、監督員等可當然持有此權限,協助鋪張選舉,我覺得也符合本地未來可能情況。畢竟以後就不用強迫定期集體申請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08 (UTC)
******不知道“讨论者来自的地区较为集中”是怎么得出来的,什么叫来自,什么叫较为集中,有何标准。是否都在亚洲就比较集中?是否因为“来自的地区比较集中”就一定无法采集到多重观点?是否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对所有事物的观点就一定相同?另外,德皇、沙皇是因为他们是帝国的皇帝,而不是王国的国王,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事物,为何要拿来作比较。维多利亚一世如果不存在的话,那么就改叫维多利亚女王兼女皇吧,反正两者都有。最后:没有不准用英女王,请不要扭曲他人的共识内容。—[[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2:21 (UTC)
:::::反正本地有SecurePoll後,用戶可以隨時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每次都授予/解除權限也太麻煩,electionadmin完全可以讓OS或CU長期持有。倒是如仲委會選舉未來該設eleccomm,就是每次選舉再每次授權了。--'''[[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4年10月28日 (一) 04:29 (UTC)
*******'''[[user:Gz deleted|Gz deleted]]請你讀讀歷史,原因我講了好幾次,你偏偏不看'''。德國前身是神聖羅馬,掛羅馬之名,因此可以稱為皇(源自凱撒)。俄羅斯從來不屬歐洲歷史,是一支來自亞洲的民族,因此他們亦自稱為皇。歐洲其它國家稱皇都要教廷封賜。此外印度皇帝只是掛個名,事務多由當地總督管理--~~~~
: 建議譯為「選舉監察員」,符合漢語用例。——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
********在下不才,听从阁下建议,阅读有关历史的书籍、网页,发现英国国王乔治三世本来可以做皇帝,却没有,原因不是教皇不赏赐,或者是担心教皇不满,而是因为他认为国王的头衔已经足够,同时,我居然发现,那时的英国居然有争取天主教徒与国教会教徒(看到这里我也有点惊讶,我以为英国是天主教国家)一样,享有平等权利的运动。最后,我认为,应邀请更多用户,讨论这个话题。将kxxx或是qxxxx翻译为英皇或是英女皇,的确是一个错误,或者不恰当的做法,但已经在某个地区得到广泛的运用,不应该取消这个字眼的简繁转换,即使这个翻译,或许是错的,我建议以注释等方式说明,这个皇与其他皇的不同之处。[[User:Gz deleted|Gz deleted]]([[User talk:Gz deleted|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4: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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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的是,香港人究竟是只将那几位称为皇/女皇,还是把所有的king/queen都称为皇/女皇?应该在哪里找到来源?—[[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4:34 (UTC)
{{tracked|T380020}}
*********倒是不太明白為甚麼誤譯而沿用多年就不可以繼續用下去?
距上条留言已过三日,姑且总结一下讨论。目前讨论用户基本就引入electionadmin用户组达成共识,在是否允许簽署隱私協議的行政員和監督員长期成为electionadmin也基本得出结论,然对于electionadmin的译名尚未有定论。当下讨论用户一共给出了三种方案,分别为Stang君提议的“选举管理员”、魔琴君提议的“监选员”以及EricLiu君提议的“选举监察员”。不知三位用户可否进一步阐明一下选择该译名的理由。当然如果有用户认为自己有更好的译名方案也欢迎提出。--<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span>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29 (UTC)
*********不過我也總結一下好了:
*********總而言之,無論各地語言亦應使用:聯合王國、王國、國王
*********<s>另外,西班牙可是王國....要不要轉為王家馬德里足球會?</s>遭打
*********[[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6日 (二) 14:33 (UTC)
***********已经约定俗成的专有名词当然需要保留。不过,香港人是否称呼所有的“King/Queen”都为“皇/女皇”?比如是否称“亚瑟皇”或“英格兰国皇”?这个称呼是否是书面的?—[[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4:42 (UTC)
************相信不会写 国皇、皇国。具体要问他们,或许浏览香港网络大典、粤语维基百科。[[User:Gz deleted|Gz deleted]]([[User talk:Gz deleted|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4:45 (UTC)
*************當然是國王。我一直也只是說英女皇。[[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6日 (二) 14:46 (UTC)
**************那么只是指现任英女皇还是英国历史上所有女性君主?比如说香港人是否称Queen Anne为英女皇或安妮女皇?—[[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4:51 (UTC)
**************另外,英国驻香港领馆使用“英女王”作为译名,你有何看法?—[[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4:57 (UTC)
***************就我個人(或[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09FBE2FD7F88AE4A482564FB0031F2FD?OpenDocument 法律])而然,現任。當然,有其它[http://www.edb.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4260/DBQ2003_test.pdf]會寫英皇喬治三世。對此不作評論。
***************那你對[http://hk.news.yahoo.com/%E7%BE%8E%E9%9B%9C%E8%AA%8C%E6%8F%91%E9%80%A0%E8%8B%B1%E5%A5%B3%E7%9A%87%E9%A7%95%E5%B4%A9%E5%8D%A1%E7%B1%B3%E6%8B%89%E8%AC%80%E4%BD%8D-053700927.html 一些新聞]仍然使用英女皇又有何看法?
***************[[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6日 (二) 15:01 (UTC)
*如果在香港“英女皇”比“英女王”常用得多,那么应该用“英女皇”转换。如果两者都常用,那么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应该用“英女王”。问题是,如何可靠地证明常用性。—[[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5:13 (UTC)
*你只要用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国王”就知道用简称“英女皇/英皇”是多么可笑(女王/国王=女皇/皇?),所以出现“皇国”、“国皇”等更可笑的词语才更觉匪夷所思。——[[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6日 (二) 15:59 (UTC)
**喬治三世從未稱帝,冠皇實誤。相反,維多利亞女皇是印度皇帝,女皇當之無愧。-[[User:CommInt&#39;l|CommInt&#39;l]]([[User talk:CommInt&#39;l|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8:40 (UTC)
***我从未说维多利亚不是女皇,但她是印度的女皇而不是英国的女皇,称“英女皇”不是明显的错误吗?更惶论她的女皇头衔是1877年才得到的,香港割让时她还不是女皇。伊丽莎白二世也从未称帝,那称她为“女皇”不是同样“有愧”吗?与其要为这错误做地区转换再加上注解以免误导读者,不如干脆使用正确的术语不是更简单明了吗?——[[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7日 (三) 05:57 (UTC)
***<s>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連個英字都沒有...簡稱不是從全稱出來也是太可笑了。</s>再次遭打。[[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7日 (三) 05:17 (UTC)
****[[User:Justincheng12345|Justincheng12345]]請不要自曝其短,Royal(西文:Real)一向譯為皇家,英國是百多年前的翻譯--[[Special:用户贡献/220.134.88.67|220.134.88.67]]([[User talk:220.134.88.67|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06:06 (UTC)
*****我只是拿來說一下笑,看不到刪除線的嗎?難道刪除線下才是真相?[[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7日 (三) 08:51 (UTC)
{{od|5}}ip朋友請議事論事,注意[[WP:NPA]]--[[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09:23 (UTC)
===分段===
其實香港法律中也有用'''王'''的:...''任何女王陛下領地的高級法院''...(見[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6033A8CC1F220686482564840019D2F2/1C7DE8A02049B4E28825648C0000B710?OpenDocument])--[[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09:18 (UTC)
:不過,在香港,「皇」的確十分普遍<s>(見右圖)</s>(見[[:File:TheQueen-movie-zh-hk.JPG]])。--[[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09:29 (UTC)
::如果說法例中使用皇較多的話就沒有意思了,如第200章第5條、第399章之類。話說回來,有條「香港回歸條例」倒是用皇。orz....還真是混亂啊....[[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7日 (三) 09:35 (UTC)
:::話說...fair use不只是用於條目的嚒...[[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7日 (三) 09:38 (UTC)
::::謝謝,已修改。--[[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09:43 (UTC)
是否應該名從主人[http://ukinhongkong.fco.gov.uk/zh/news/?view=PressR&id=732196482]?--[[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13:19 (UTC)
:若是早“名从主人”就简单了,但一来这不是条目的命名问题,而是条目中的名词译名选择问题,“名从主人”是否适用存疑;二来反对者可以“常用名称”来反驳,因为“英女皇/英皇”似乎也是常用名称之一。我是呼吁香港的编者本着科学的态度看待这件事,不要将这明显的错误继续下去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7日 (三) 13:56 (UTC)
:*反對修改[[英女皇]]的條目名稱,[[維多利亞女皇]]是代表英國對香港行使權力的女皇,稱英女皇並無不妥。對[[伊利沙伯二世]]的稱謂維持中立。
:*另,聯合皇國、國皇肯定是筆誤;是印度皇帝就是皇帝,不會變國皇。 -[[User:CommInt&#39;l|CommInt&#39;l]]([[User talk:CommInt&#39;l|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16:05 (UTC)
::“代表英國對香港行使權力的'''女皇'''”这个说法从何来?英国官方用的是“女王”,不是“女皇”。这个理由不成立。—[[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16:14 (UTC)


{{艾特|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Stang|Hamish}}通知下曾参与讨论的用户--<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span>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3 (UTC)
:::再一次,我認為目前的繁簡轉換系統,不能有效用作地區詞轉換。不同的稱呼往往是跨地區、跨社群、跨語言甚至跨時空的。最理想的系統是列出所有可能的名稱,由讀者自行選擇內文顯示的各種稱呼。不論「英女皇」在某些人看來如何錯誤荒謬,這個詞就是有其常用性及歷史源由,但目前的系統卻迫使社群必須在「英女王」和「英女皇」之間做一個選擇。這對一本旨於收錄各方知識的百科全書,實屬不幸。[[User:Oneam|Oneam 01:00 AM]]([[User talk:Oneam|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1:35 (UTC)
:上一條其實ping到了。然後我個人傾向於“選舉管理員”這個名字,監選員和選舉監察員總覺得怪怪的。而且本身electionadmin這個權限本身就可以管理選舉的創建,我覺得更符合其實際用途。--[[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7 (UTC)
: 因爲“選舉”能作名詞能作動詞,所以“選舉某某員”一詞有歧義。這種歧義能在語境中消解,但是我認爲比較有礙溝通,特別是對不知道有此術語的用戶來説。我也在想其它用詞,但可能比較文,也不易於理解,譬如因[[知州|知]]有管理之義而叫“知選”“知選員”,因[[監]](去聲)有官員之義而叫“選監”……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28 (UTC)
:: 我不理解。「監督員」、「(使用者)查核員」甚至「管理員」也全部是這種名詞,亦幾未見誤解。仍建議叫「選舉監察員」,行文時則可非正式簡稱為「監察員」。——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0月31日 (四) 17:45 (UTC)
::: 员不能成词啊,不可能理解为监督出一个“员”来。<small>(量词可以成词。)</small>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日 (五) 02:09 (UTC)
::@[[User:魔琴|魔琴]]:“选举”不能作名词,除非您认同沈老的“名动包含论”()--<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1月1日 (五) 04:35 (UTC)
::: 现汉上的全忘了,意思理解就好(?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日 (五) 06:10 (UTC)
::{{不支持}}“监选员”这一翻译。该词字面上来看十分奇怪。个人无法理解为何要用一个看起来像是“简称”的名词来作为一个权限的正式译名;其次,该译名也无法直观地体现该权限的作用。--[[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Special:用户贡献/Yining_Chen|贡献]]) 2024年11月9日 (六) 11:39 (UTC)
:::那您认为“选举管理员”和“选举监察员”哪个名称更好?--<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User:人间百态/签名板|(签名)]]</span> 2024年11月9日 (六) 12:38 (UTC)
::::按照惯例,感觉“选举管理员”或许更加符合使用习惯。包括此前的一些讨论,在称呼此权限时似乎也倾向于使用这一名称。--[[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Special:用户贡献/Yining_Chen|贡献]]) 2024年11月10日 (日) 14:23 (UTC)
: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可以把“创建并管理投票”和“唱票及查看IP信息”的这两个权限分开。前者可以长期保留以确保灵活,后者则应用时申请不用时取消。其他的看起来不错。——<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签名|<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0 (UTC)
::或者更大胆,所有延确用户都能访问计票统计,但监督行政员可以看到IP{{doge}}复核投票更方便,也能减轻压力。——<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签名|<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2 (UTC)
::那咱觉得倒不如把securepoll-create-poll直接给管理员,只把敏感的view-voter-pii受给监选员。--<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User:人间百态/签名板|(签名)]]</span> 2024年11月6日 (三) 14:33 (UTC)
:::有道理……我去留言问下是否可行——<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1月6日 (三) 16:34 (UTC)
:::: 如果可以分開給的話,其實直接把securepoll-create-poll給管理員,然後view-voter-pii給監督員。--[[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1 (UTC)
::::邮件已获回复,摘抄:
::::{{quote|
::::Thank you for reaching out. I'll escalate this internally. It looks like some of this work may already have been done by SD0001: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77531
::::}}
::::——<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1月16日 (六) 19:21 (UTC)
: 「選舉監察員」及「選舉管理員」均可。——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29 (UTC)


=== 小结 (安全投票) ===
考慮到英國官方網站的中文也是用「王」,為平衡香港使用的常用名稱,可否在條目中第一次出現該詞的地方作補充說明,如「...英女王(港稱英女皇)...」。若不是在條目出現而是在句子或段落獨立出現時,則可利用手動轉換,如<nowiki>英-{zh-hans:女王;zh-hant:女王;zh-hk:女皇;}-</nowiki>--[[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2:09 (UTC)
以上关于本地进行安全投票的讨论看起来并没有收到反对意见,个人觉得可以进行公示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了。简单总结一下达成的共识:
# 本站认为在本站内部自行举办安全投票可行;
# 本站将向管理员用户组添加若干权限,以允许管理员创建并配置安全投票;
# 本站继续沿用先前约定,使用“两名或以上监督员”进行监票,新增一个(名称待定的)用户组并(临时/永久待定的)授予当前的监督员。
在完成技术上的修改后,可以考虑在本地举办下一场安全投票,也可以考虑先进行一场测试来保证功能正常符合预期。以上{{mute|人间百态|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Hamish|自由雨日|Yining Chen}}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8 (UTC)
:{{agree}}1與2。3,'''想請問社群是否同意''',如技術上可行的話,直接授予監督員<code>securepoll-create-poll</code>和<code>securepoll-view-voter-pii</code>權限,還是一定要將二權限授予(名稱待定的)用戶組,再將該用戶組(臨時/永久待定的)授予當前的監督員。希望進行一場測試,但不知道能不能。--[[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1月20日 (三) 10:11 (UTC)
::个人感觉这样不是太妥当,有失某个权限组的纯粹性,咱还是建议新增独立权限组的。比如“监票”跟监督这一特殊的版本删除方式并无关系,甚至可能本站之前让OSer去监票也有点望文生义的意思([[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51 (UTC)
:::可以目前暂定让OS去监票,因为本站目前只有他们是签署NDA的funct。如本站以后要引入CU时再让CU来监票其实更妥当。--<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1:47 (UTC)
:<s>不太确定第二条中所述的管理员创建投票,其余{{支持}}</s>——<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1月20日 (三) 16:09 (UTC)
::全部{{支持}}——<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14 (UTC)
[[File:SSID-12470824 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紀錄.pdf|thumb|175px|page=18|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會議紀錄]]
: 經{{黑幕|碰巧看到}}考察資料,我收回此前意見;「監選員」確實是漢語用詞,且較簡潔,故應可行。——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0日 (三) 15:18 (UTC)
::仍然保持此前的观点,即平日交流中可用“监选员”做简称(像是[[WP:AFD]]可简称“提删”),但在正式确定其名称时仍应着重考虑完整、全面、严谨且易于理解的译名。--[[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Special:用户贡献/Yining_Chen|贡献]])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5 (UTC)
::: 「選舉監察員」,簡稱「監選員」,何如?——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05 (UTC)
::::{{倾向支持}}。 --[[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Special:用户贡献/Yining_Chen|贡献]])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37 (UTC)
:::: 可。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2月1日 (日) 09:14 (UTC)
:[[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WP:7DAYS|公示]]'''以上取得共识部分:1、2,及{{tq|新增(名称待定的)用户组}},爲期'''7日,2024年12月8日 (日) 01:50 (UTC)結束'''<!-- Template:Make public -->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1:50 (UTC)
:公示结束,[[phab:T380020#10385902|正在准备部署]],目前需要一名管理员来协助进行测试(创建安全投票)[[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2月8日 (日) 08:52 (UTC)
::個人可協助測試。--[[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34 (UTC)
::{{处理中}} 计划于世界协调时12月23日下午部署。——<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14:31 (UTC)
:::{{未完成}} @[[User:Stang|Stang]] 有人对[https://gerrit.wikimedia.org/r/c/operations/mediawiki-config/+/1100228?tab=comments 更改]提出了包括数据库和权限管理在内的问题,鉴于“这是年底最后一次部署,我们不应该冒险”,于是推迟到明年一月份。——<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8 (UTC)


=== 小结2 (安全投票) ===
:但問題是,香港也不一定只用「英女皇」。「英女皇」一說或許有其地區性(香港出現),但卻不是某地區統一使用的名稱(香港經常是「英女王」與「英女皇」混用)。倘若百科要求條目統一使用「英女王」或「英女皇」,或在「港澳繁體」使用任何一個稱呼,都必定會在條目消滅另一種有廣泛使用的稱呼。何時使用「英女王」或「英女皇」,應該是讀者的決定,而非百科決定吧。若果無法把「繁簡轉換」/「地區詞轉換」變成「讀者手動名詞轉換」,這種命名爭議只會無日無之,而議決結果也不如人意。不過技術上的問題,我就無能為力了。[[User:Oneam|Oneam 01:00 AM]]([[User talk:Oneam|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3:09 (UTC)
以下部分仍然欠缺讨论:
::虽然这属于“流毒无穷”的错误,但既然两个名称都常用,为了兼顾各方,我提议相关条目都加上“香港也常使用英女皇称谓”之类的注解,而区域转换就不必了,大家以为如何?——[[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3:30 (UTC)
# 用户组译名(选举监察员/选举管理员/监选员)
:::虽然英国驻香领事馆的中文版使用王,但不少官方法律条文,也有使用皇,不见得用王就是名从主人。我建议维持转换,加上注释说明英女皇并非empress。不必多次说“可笑”,甚至以“流毒”形容。[[User:Gz deleted|Gz deleted]]([[User talk:Gz deleted|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4:49 (UTC)
# 是否延续监督员监票,或使新用户组独立于监督员
::::我说的可笑主要集中在“国皇”、“皇国”,而且没看见我的“流毒”使用了引号吗?再说上面也承认了这是一个翻译错误,在明知错误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我不认为是科学的态度。这里是中文维基,你认为用英文来解释此皇非彼皇,能让所有读者都明白吗?再者,维持地区转换中港澳繁体的“女皇”,有没有考虑到其他使用“女王”的港澳读者是否理解?——[[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5:11 (UTC)
# 是否允许延确用户看到票数
:::::指出「皇」並非中文語意中「帝國之皇」不就好了?[[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8日 (四) 05:25 (UTC)
# 引入本地安全投票后,可否放宽提名时限,(在举行固定时间选举的基础上)允许管理员等申请随时提出。
::::::汗!我觉得你这样解释我更糊涂了。话说回来,既然并非你说的中文语意中的“帝国之皇”,为什么还要存在于中文维基中呢?而且仍然没有解决另一部分使用“女王”的读者(包括官方)的需求。——[[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5:30 (UTC)
:::::::那么,用中文解释即可,我个人反对一律译为王,不加转换。这好像太平绅士那样,一译为“治安法官”,似乎更为准确,可以表达出这个职衔的功能、职责,但使用范围较狭窄,次数较少,所以,应该用“错误”的翻译。[[User:Gz deleted|Gz deleted]]([[User talk:Gz deleted|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8:32 (UTC)
::::::::[[太平绅士]]的例子不妥,因为此译名已经在所有地区使用(不用地区转换),用“治安法官”的极少;但“英(女)皇”只在港澳地区使用,却还不是官方的译名,也不是唯一的常用名称。——[[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8:53 (UTC)
::::::::法律条文中,也有“皇”字出现。[[User:Gz deleted|Gz deleted]]([[User talk:Gz deleted|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9:05 (UTC)
:::::::::既然官方民间的用法都不统一,那么你觉得使用地区转换把港澳繁体统一为一种合适吗?——[[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9:22 (UTC)


论。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2:04 (UTC)
===建議===
:对于2,个人建议独立于监督员,理由前文已述,“有失权限组的纯粹性,“监票”跟监督这一特殊的版本删除方式并无关系”;对于3,(“票数”我理解成“谁进行了投票”)在本站相关的即时通讯群组内有用户反对,认为这有害于“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隐私”,同时技术上似乎只能是所有用户都可以看到票数 vs. 只有选举管理员可以看到票数;对于4,支持,本来就应该是想什么时候选就什么时候选。[[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2月1日 (日) 02:43 (UTC)
香港有時使用「皇」,英國使用「王」,前者代表香港地區的普遍用法,後者代表名從主人(畢竟英女王是指英國的女王)。現在討論如何調和兩者。我的建議是,'''在條目中''',第一次出現該詞的地方作補充說明,如「...'''英女王(香港常稱作「英女皇」)'''...」。若不是在條目出現而是'''當句子或段落獨立出現''',可利用手動轉換,如<nowiki>英-{zh-hans:女王;zh-hant:女王;zh-hk:女皇;}</nowiki>---[[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7:28 (UTC)
::@[[User:Stang|Stang]]:不知你对于我们下面所说的,针对2,暂定监督员监票有没有意见。--<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4 (UTC)
:::没意见,我的意思是不修改目前监督员的权限,差不多和你说的{{tq|目前就由每次申请时由行政员/监管员赋予}}是一回事。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0 (UTC)
:::{{mute|0xDeadbeef}}补ping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2 (UTC)
: 傾向維持支持半年選舉方案。
: 一)臨時管理員任期問題。當選臨時管理員用戶需半年後重選,每半年集中提名選舉的方式有助社群在半年內集中時間考察相關用戶表現是否應授予長期權限。隨時提名選舉的情況下可能每隔數月便要舉行臨時管理員延長權限投票,社群難以集中一併檢視用戶表現。
: 二)有利節省社群精力。在舉行投票均需有開啟人事討論、答問兩周等環節,都近乎一個月以上,頗費用戶時間及精力,集中選舉每年辦兩場,於該月份前後則可解決近半年的管理員選舉,較節省社群用戶時間精力。
:三)減少頻密進行管理員投票情況。就本年度管理人員選舉,四月及十月有十三項提名。若年度提名的話,差不多是每月有管理人員提名,目前站務情況似乎可以容許維持半年度提名的程序,避免每月都進行管理人員投票的人力消耗。
:自施行新管理人員制度以來,半年一選似乎已行之穩定。似暫無需修改。我傾向維持目前制度。-[[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
::我不认同你的观点。为什么社群应该「集中考察」或「一并查看」用户表现呢?我个人认为如果临时管理员的任期不在同一时间段下,反而减少社群投票的压力(不用一次投票时要决定很多个候选人),而且也能够减少可能出现的比较候选人造成反对的情况(也许这是在说我自己,但是情况大概存在?)。
::对于社群精力来说,单独管理员申请不需要开启预讨论,而答问环节也属于申请的正常流程,若用户不愿意参与此环节,也可以不去参与,因为人事选举并不强迫他人参与。并且,我个人认为在中维管理员人手一直不够这个前提下,社群应当去花更多的时间来使管理员申请更容易,以便这个项目能够吸引到更多人来当管理员。也就是说,管理员选举不是说一个需要「解决」的事情,而对此抱有更加积极的态度也许会更好。另外,如提问环节过于耗费用户时间与精力,是否说明平时集中选举时的提问并非与候选人相关,而是直接利用「方便」来给所有人提问?(那不集中选举的时候直接继续用自己之前问过的问题不也行?)
::根据以上,若中文真能每月有管理人员提名,难道不是一个好事情?英维都不能做到每月都有提名,英维还在天天说那里人手不够,那是说我们中维不需要新管理员了吗?
::我也没说需要修改半年集中选举,两个程序完全可以同时运行。集中选举来说能使社群注意力更分散,应当保留,我也能理解有候选人更倾向参与集中选举。你所说的「似乎稳定」,不清楚是什么理据?程序基本成熟所以就不能继续改善了吗?--<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20 (UTC)
::{{疑問}},提名和安全投票需要時間準備,從確認被提名人、到提問環節開始、加上投票就超過一個月去,這樣看來下一位重疊到的機率很高,還沒點到票又要提名管理員了,若是這樣的運作,我不認為這是容易選出管理員的方式。—[[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9:06 (UTC)
:::一般来说随时申请不需要行政员确认,只要在发起之前回答三个问题就行。如有无效的情况由行政员关闭就行了。集中选举需要行政员确认是因为有流程步骤。另外或许可以征求更多实际参加过选举之类站务的人的意见。--<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49 (UTC)
:我对于译名的选择问题来说,个人支持Eric上方所提出的「选举监察员」,因为能够直截了当地说明职务(监票)。--<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24 (UTC)
: 本人認為可以慣例由監督員監票,每次申請時授予相應權限即可。此外,若技術門檻不高,本人亦認為可以重新允許隨時發起管理員申請,同時保留集體申請制度,俾便有志者自由選擇。——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6 (UTC)
::我以上也说过,由监督员监票可作为(暂定)方案,直到本站对于取回本地CU权限能有比较清楚的路径。在本站还没有本地CU的时候,由本站的OS(唯一本地funct)来监票无疑是省了很多麻烦的方案(不然又要成为独立一体的NDA用户组),如果本站之后可以引入本地CU,那么个人认为监票员可由CU成员选出。这个的进一步讨论最好是与取回CU的讨论一起进行,目前就由每次申请时由行政员/监管员赋予就好。--<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08:15 (UTC)
:不認同減少比較做法。社群本來就能比較候選人是否勝任。沒有必要削足適履,為了增加管理員數量而修改制度去減少反對票。所謂反對票,支持票也是社群對用戶的信任體現。
:過多人事投票會導致社群疲勞。之前已說過,倘以本年度提名為例,則基本上社群每月有選舉,答辯及投票也需耗時月餘。這顯然會造成社群疲勞。此外獲提名不一定代表站務會獲得順利解決。
:早在以前未實施安全投票時,已有用戶表達社群不應過多人事投票。在目前集中選舉下,我認為是恰當的,俾使社群毋須每月也有選舉。純屬個人意見。-[[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36 (UTC)
::既然社群成员能够比较管理人员是否可以胜任,那么分散集中选举才是给社群更少压力,一次性投多个候选人和时不时投一个候选人性质就不一样,你要不要看看英维搞集中选举的时候投票有多麻烦。
::另外,我的主要观点是“社群压力”是一个非常没意义的观点。诚然,多选出一个管理员不一定能减少站务积压,但是少选出一个管理员肯定是更解决不了了。--<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18 (UTC)


=== 安全投票小结3 ===
用ref形式即可。[[User:Gz deleted|Gz deleted]]([[User talk:Gz deleted|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8:34 (UTC)
以下为以上共识内容:
# electionadmin用户组本地译名为「选举监察员」。
# 选举监察员目前暂定由每次选举需要时赋予监督员,由本站监督员负责监票事务。此暂定方案可由本地取回CU权限后再一同再次决议。
# 在保留集中申请管理员等权限机制的情况下,获取随时发起本地选举的技术能力后,重新允许社群成员随时发起管理员等权限申请。


讨论已过七日并意见已有得到合理反驳,取得共识,故[[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WP:7DAYS|公示]]7日,2024年12月26日 (四) 13:42 (UTC)結束'''<!-- Template:Make public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3:42 (UTC)
:建议很好,但我想指出一下几点。第一,“英(女)皇”未必是香港地区的“普遍”用法,多少人使用算是“普遍”?我觉得一半以上都不行,起码七成以上吧,可统计过“英(女)皇”在香港的使用程度([[英皇集团]]不算,人家是正宗的emperor)?[[英皇]]和[[英女皇]]条目中都说香港左派的媒体一直使用“王”而非“皇”,这比例在全港不会低于三分之一吧,当然只是我的猜测。第二,建议条目中英君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名“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国王/女王”来表述,这样虽然很长,却不会再有“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皇国国皇/女皇”的笑话出现。再次出现后若无特殊情况则直接用王号,不加头衔。第三,是通过这些讨论后的个人感慨,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我还是不明白个别香港的朋友为什么对“英(女)王”的称呼这么敏感,明明知道是正确的称呼为什么就不能使用?是不是“英(女)王”在香港是个错误的名词还是几乎没人使用?依照“英(女)皇”条目的说法,香港左派报纸都使用“英(女)王”,难道他们不是香港的一份子或者不能代表一部分香港人对这一词汇的使用态度?不知道你们在纠结什么,还是想要维护什么?多余的话我也不想再说下去,你们都懂的。——[[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9:17 (UTC)
:更正:目前这个新的用户组的名字是"'''scrutineer'''",这一点参考了[[:phab:T377531#10369860|enwiki方面的想法]],希望可以叫法上统一。对本地译名没什么看法,挺好的,[[translatewiki:MediaWiki:Group-scrutineer/zh-hans|twn上已经更新了]]。{{mute|0xDeadbeef}}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41 (UTC)
::如果這就讓人認為是維護甚麼,就像某些人不斷指責香港會港獨一樣,違反了中央維持穩定的原意。個人意見...個人感慨。[[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8日 (四) 11:41 (UTC)
::好的,感谢提醒--<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47 (UTC)
:::我都已经说了你们都懂的,何必把话挑明了呢,没有一点神秘感。(笑)——[[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5:21 (UTC)
:通过。--<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04:51 (UTC)
:#有甚麼好維護?叫皇就是正統英國君主,叫王就不是麼?
::我在[[Special:Diff/85464611|这里]]先写了一个草稿,欢迎各位社群成员来修改改善。技术层面上可行后即可写入实际界面。--<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05:29 (UTC)
:#在維基,「[[英王]]」與「[[英女王]]」都重定向至[[英國君主]],代表維基認為兩者是英國君主的[[正式稱謂]]。
::: 為何刪除幾個「行政員」?除此之外,尚有一些行文卡頓,不過大體無礙。——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28日 (六) 06:46 (UTC)
:#「[[英皇]]」與「[[英女皇]]」條目出現,是為了解釋兩個特別用詞的用法。以及[[英皇書院]]等衍生用法。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主要是自由提名的时候不需要行政员来确认。一般流程是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可以由社群成员关闭的。不过可以说由管理员来确认?因为要他们来创建选举。--<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14:55 (UTC)
:#[[維多利亞女皇]]絕對是女皇。
:::{{赞}} 我稍微改了下点票一章的措辞。——<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9日 (日) 01:36 (UTC)
:#[[伊利沙伯二世]]條目根本沒有「女皇」二字。 ——[[User:CommInt&#39;l|CommInt&#39;l]]([[User talk:CommInt&#39;l|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3:12 (UTC)
::就0xDeadbeef版方案[[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WP:7DAYS|公示]]7日,2025年1月17日 (五) 13:04 (UTC)結束'''<!-- Template:Make public -->--<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User:人间百态/签名板|(签名)]]</span> 2025年1月10日 (五) 13:04 (UTC)
::那个再澄清,本讨论乃试图将“王/皇”问题一次性解决,现在[[伊丽莎白二世]]不用“女皇”,不代表以后没人用,故希望社群在此做一规范。既然英(女)王被维基认可为正式称谓,那么非正式的“英(女)皇”应该属于从属地位,不适合作为正式称谓列入地区转换中。维多利亚的问题,再次重申没否认她是女皇,但她是印度女皇而非英女皇。——[[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5:21 (UTC)
我想有數點需要澄清:
# 香港不是實驗空間,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習慣,我們無法限制,因此我們沒有可能找到一個「全部」香港人都使用的名詞(例子:即使「-{奧巴馬}-」在香港很普遍,但也不能結論香港沒有人使用「-{歐巴馬}-」等)。單就「英女皇/王」一例而言,兩者都有人採用是自然不過的事,因此在決定港澳地區顯示用詞時,應考慮哪一個用詞更為港澳地區常用。
# 「英女皇」在歷史上抑或是現在都是港澳地區更常用的用詞,這是一脈相承和不可輕易割裂的事實。上面已有維基人說明,採用「英女皇」是具有歷史背景,約定俗成,不可單憑字典字面上說「Queen=女王」,就結論「英女皇」是錯誤的用詞。因此,字典只是從語言角度字面解讀何謂「Queen」,忽略了社會、人文和歷史因素,參考價值有限(另一例子是字典多把「Queen's Counsel」譯作「英國王室法律顧問」,但香港採用的是「御用大律師」,當然,也不能否定港澳地區可能有人採用「英國王室法律顧問」)。
# 事實上,香港使用「英女皇」的例子多不勝數,例子包括法律文件(絕大多數法律條文均採用「女皇」[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A60024D65B336CE18825648C0004F06D?OpenDocument])、以君主命名的建築物(如[[伊利沙伯女皇二世青年遊樂場館]])和事物(如: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立法局]]及立法會文件(參考搜索結果[http://www.google.com.hk/#hl=zh-TW&safe=off&tbo=d&site=&source=hp&q=%22%E8%8B%B1%E5%A5%B3%E7%9A%87%22++legco&oq=%22%E8%8B%B1%E5%A5%B3%E7%9A%87%22++legco&gs_l=hp.3...2545.11733.0.11987.21.19.2.0.0.1.132.1375.15j4.19.0...0.0...1c.1j4.j7v_dA3HCSI&bav=on.2,or.r_gc.r_pw.&fp=3cf545e46c1f2052&bpcl=37643589&biw=1280&bih=608])、不少公開場合(如香港賽馬會的「女皇盃」)、憲報、1997年前以至是現在的不少政府刊物、部份主流傳媒、坊間著作、出版物(如在香港公演的荷里活電影《[[英女皇 (電影)|英女皇]]》)、以至是日常談話和討論等。相較之下,採用「英女王」或「女王」屬於少數。雖然香港主權在1997年移交中國,但結果是,香港人沒有在1997年7月1日以後就自動自覺的棄用「英女皇」和改用「英女王」。我同意或許待一段時間以後,如果已再沒有香港人使用「英女皇」,成為了歷史名詞,又或是採用「英女王」的香港人明顯多於「英女皇」,屆時才「命令」在港澳版本下顯示「英女王」也不遲。
# 英國政府沒有官方明令使用「英女皇」或「英女王」,目前的觀察是,從英國政府的中文官方文件顯示,使用「英女皇/王」似乎是取決於撰文人是具香港背景的華人抑或是具內地背景的華人。從網上所見,也有英國政府的中文官方文件採用「女皇」(如英國司法機構2007年發表的文件:[http://www.judiciary.gov.uk/Resources/JCO/Documents/FJC/domestic-violence-guide-march07-cantonese.pdf]),因此不能斷言「女王」為英國官方唯一採用的字詞。除非英政府或英女皇名令華文媒體停用「英女皇」,否則我們不可結論英國官方採用「女王」。
# 「英女皇」(Queen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對應「Queen」和「United Kingdom」這個詞,絕不指「印度女皇」(Empress of '''India''')而是指「英國女皇」(正如「英皇」是指「英國國皇」而非毫無關聯的「印度皇帝」),這點大家不應混淆。
# 我的結論是,在香港歷史相關條目應使用「英女皇」,其餘場合如有使用,應作地區繁簡轉換,那麼其他地區讀者都可以保險地讀到「英女王」。多謝垂注。--<small>''[[User:Clithering|Clithering]]([[User_talk:Clithering|200+ DYK]])''</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3:15 (UTC)
*香港政府也用英女皇,[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206/05/0605309.htm 政長官在英女皇登基金禧紀念酒會上的演辭全文]--[[User:太刻薄|太刻薄]]([[User talk:太刻薄|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3:23 (UTC)
**再次重申,在两者都有一定使用程度的前提下(从现在的使用来看远未达到用一种用法压倒另一种用法的程度),在地区转换中只使用一种用法是不合适的。至于当初[[乔治三世]]候选特色条目的主编者,我很后悔当时没有参与投票加以反对,这才真是“流毒无穷”,如果你还坚持你的“国皇”、“皇国”,那么我觉得我们讨论达成共识的可能性是很小的。——[[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5:21 (UTC)


==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认为Ericliu1912在8月28日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符合方针指引等社群共识 ==
無疑,「皇」在香港是較常用,見諸[[皇仁書院]]、[[英皇書院]]、[[英皇佐治五世學校]]等。至於英國官方的用法,英駐台辦事處使用「王」[http://ukintaiwan.fco.gov.uk/zh/news/?view=News&id=771493782],可見「皇」的使用是有其特定時空背景,大致是限於香港。故此,我嘗試修改我之前的建議:
{{移動至|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16:14 (UTC)}}
*在香港相關條目中,使用「皇」,但在第一次使用時作補充說明,如「...'''英女皇(香港用語,指「英女王」)'''...」。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
*在其他條目,使用「王」,但在第一次使用時作補充說明,如「...'''英女王(香港常稱作「英女皇」)'''...」。
{{原標題|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若不是在條目出現而是當句子或段落獨立出現,可利用手動轉換,如<nowiki>英-{zh-hans:女王;zh-hant:女王;zh-hk:女皇;}</nowiki>
{{see also|亚洲国际新闻诉维基媒体基金会案|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4#亚洲国际新闻诉维基媒体基金会案|en:Wikipedia:Community response to Asian News International vs. Wikimedia Foundation|en:Wikipedia:2024 open letter to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en:Wikipedia talk:2024 open letter to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Update from 14 November hearing}}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en:Wikipedia:Village_pump_(proposals)#RfC:_Should_a_blackout_be_organized_in_protest_of_the_Wikimedia_Foundation's_actions?|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至於什麼是「香港相關條目」,可以根據其「分類」來決定。--[[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5:55 (UTC)
:{{支持}}:基金会向法院披露身份信息必然影响编辑的日常生活和隐私安全,且收到威胁的一定不限于英维;抗议可以是声援自我保护的第一步。--<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35 (UTC)
*请区分各个名词之间的联系。“[[皇仁書院]]、[[英皇書院]]、[[英皇佐治五世學校]]”各自是专有名词,但我们讨论的是另一个名词“英女皇”,另外,我一直强调:'''英国政府现在在香港领事馆的网页用的是“英女王”''',但一直被讨论各方忽视。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如果英国官方倾向使用“英女王”,是否应该尊重呢?—[[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6:11 (UTC)
::哈,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有編輯卻擔心基金會會因為中維的條目而敗訴。--[[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51 (UTC)
*{{reply}}:包含「英女皇」一詞的條目名稱應屬非常少數,在有地區字詞繁簡轉換系統的情況下,也沒有特別的必要規範,這是累贅和重覆的。對於一些專有名詞,如「皇家香港警隊」、「伊利沙伯醫院」等,更不應作地區字詞繁簡轉和附加「補充說明」(設想每個條目都要「溫馨提示」,如應『作「王家香港警隊」或「伊麗莎白醫院」』等,更有此地無銀之嫌);目前的地區字詞繁簡轉換系統能有效運作,確保了港澳地區看到不「英女王」、陸台看不到「英女皇」,是理想的情況。「英女皇」一詞不僅包含香港人對殖民地背景的認知,我相信也包括了香港人對英國的認知,強行分類香港相關條目是劃地為牢做法,我不同意。--<small>''[[User:Clithering|Clithering]]([[User_talk:Clithering|200+ DYK]])''</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6:17 (UTC)
:目前趋势似乎是不会闭站。我认为本站反应弱于直接相关方英维是可以接受的,但弱于德、法、俄、西、意等维基社群是不可以接受的,不然就有跟不上国际维基社群主流意识的观感。但未见德、法等有采取行动的迹象,除了俄维,而跟不上俄维的意识似乎并非问题。我承认上述分析是见风使舵、随大流的,但我的看法还是:既不先于俄维,也不后于德维。--[[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01 (UTC)
**{{reply}}:上面也有列出英國政府採用「女皇」的例子,並不能斷定「英女王」是英國政府唯一的所謂「官方」用詞。我的建議是如果英國政府明令華文媒體停用「英女皇」和改用「英女王」,名從主人的原則才應適用。--<small>''[[User:Clithering|Clithering]]([[User_talk:Clithering|200+ DYK]])''</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6:17 (UTC)
::我不认为中维应该被所谓「国际社群的主流」牵着走。[[WP:YESENWIKISAID|中维应该要有自己的想法]]。--<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28 (UTC)
***我不认为现在是理想状态。不让香港读者看到“英女王”是极其霸道的做法。另外[[乔治三世]]中的“国皇”、“皇国”问题主编者没有正面回答我。还有提醒部分香港朋友,香港现在已经不是英国的殖民地,如果还抱着对前宗主国的“思念”,那么我在上面的疑问以及近期中央的疑虑恐怕不是无缘无故的,话不说满,其他请自由想象。——[[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6:28 (UTC)
:::中维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现在英维闭站的反对票仍大比例领先,我认为至少不能早于英维闭站。--[[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0 (UTC)
****如要讓香港讀者看到「英女王」,那恐怕大陸讀者也應該看到「英女皇」。這只是一個地區字詞轉換系統的問題,沒有特別必要作特別處理。關於「國皇」和「皇國」等問題,並不是這個討論的焦點,但作為主要編者,我承諾在短期內作出審視,但也歡迎任個編者對維基條目作出負責任的編輯。最重要的是,不論政治立場如何,在維基百科編輯均應以客觀中立作為最高原則。--<small>''[[User:Clithering|Clithering]]([[User_talk:Clithering|200+ DYK]])''</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6:37 (UTC)
::{{注意}},英维RFC已被IAR关闭,跟随闭站的前提暂不成立。--[[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4年11月16日 (六) 02:09 (UTC)
*****现实是身在大陆的我确实看到了“[[英女皇]]”和“[[英皇]]”(不通过转换),但香港读者很可能因为地区转换的问题看不到“英女王”和“英王”。真正的客观中立不是让一方压倒另一方,如果香港压倒性地使用“英(女)皇”,也不会有现在的争议,就像对“Elizabeth”的译名那样,从没有谁对“伊利沙伯”还是“伊丽莎白”的转换产生疑问。我之所以提出“国皇”、“皇国”的问题,乃是因其与“英(女)皇”的使用问题一脉相承,况且你在上面仍然坚持使用,让我不得不一再提出,顺势一并解决好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6:55 (UTC)
:{{支持}}中维闭站抗议。--———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36 (UTC)
******您提出的可能是繁簡轉換方面的技術問題,可能是條目沒有加入有效的繁簡轉換。我可以肯定的告訴您,在有繁簡轉換的條目裡,我可以在台灣和大陸版本讀到「英女王」,例子可以參考由我編寫的[[麥理浩]]條目。--<small>''[[User:Clithering|Clithering]]([[User_talk:Clithering|200+ DYK]])''</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7:00 (UTC)
:{{意見}}:有件事讓本人有點納悶,那就是為何基金會或者吉米威爾斯本人對印度的法律行動反應這麼大?別的國家直接封殺維基百科也沒有見他們有很大反應(至少以人口/覆蓋率來說,[[中国大陆对维基媒体的封锁|中國大陸]]至少是跟印度同級數的),難道是因為他們認為對印度「還有爭取的餘地」?說實在話,從本人以前閱讀某些媒體報導的觀感,[[印度人權|印度雖然毫無疑問是民主國家,但其當局在立惡法、打壓異見方面未必落後於專制國家]]。--[[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49 (UTC)
*******再次的晕啊,可能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好吧,我再说一遍,我没说大陆台湾版本看不到“英(女)王”,我“英(女)王”、“英(女)皇”都看得到,但港澳版本却可能因为转换的关系看不到“英女王”。——[[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7:14 (UTC)
***“英國政府採用「女皇」的例子”在哪里我指的是97之后。—[[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8日 () 16:21 (UTC)
::[[印度:莫迪問題]],基金會似乎有點雙標了--[[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 07:48 (UTC)
::更新:[[:en:Wikipedia:Requests_for_comment/2024_Wikipedia_blackout#Note_from_Jimbo|威爾斯本人似乎在勸說不要閉站]]。有部份認為此事嚴重的人士直接向他提出了異議。--[[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15日 (五) 08:42 (UTC)
***另外,谁说过要把其他条目中的“皇”改成“王”?与此相反,我一直说的是只专注于“英女皇”,其他“皇家香港警察”等出现“皇”的专有名词不改动。自己立一个稻草人来攻击有什么意义呢?—[[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6:23 (UTC)
:::本人利益直接相关自然会劝说。JW极力配合印度方面有可能是出于挽留当前可访问本站的最多人口国家之考虑{{block|——留给他的市场已经不多了}}。--<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33 (UTC)
***如果检查英国政府网页中的称呼,会发现只有“英女王”,没有“英女皇”。这个事实一再被忽视,似乎好像无关紧要一样,好像香港才是英女王的主人,真是奇怪。—[[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印度封鎖維基,損失的只是印度人自己。--[[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2:05 (UTC)
****{{reply}},在我上面主要發言第4點已附上連結。有關於「皇/王」的回應是針對Gakmo的意見,並不是送給您的稻草人,多謝您無意的推定。--<small>''[[User:Clithering|Clithering]]([[User_talk:Clithering|200+ DYK]])''</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6:28 (UTC)
:::::印度确有打压异己的状况,例如印度教徒打压伊斯兰教徒。WMF没做过类似向中国政府披露异议人士类编辑身份信息这件事。--[[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6 (UTC)
*****你给出的链接注明了是法令的'''粤语翻译''',而不是中文翻译,可以作为粤语维基的参考,但不能作为中文的参考。多谢垂注。—[[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6:35 (UTC)
::::::印度已有先例,很难保证中国大陆不是下一个。--<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6日 (六) 04:46 (UTC)
******文件第一版注明是「Chinese」(中文)。或許你是否指「Chinese for Cantonese」(給廣東人的中文)?請細閱。--<small>''[[User:Clithering|Clithering]]([[User_talk:Clithering|200+ DYK]])''</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6:40 (UTC)
::::個人認為黑掉的部份直說無妨。--[[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15日 (五) 17:29 (UTC)
*******文件名是“cantonese”,所以应该是“Cantonese for Chinese”(给华人的粤语)。即便可能是“Chinese for Cantonese”,也证明这份文件有模糊之处,不是好的参考证据,可以忽略。多谢垂注。—[[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6:44 (UTC)
: {{Support}}閉站 <span style="font-family:Tahoma, sans-serif;">[[U:Hoben7599|Benho]][[UT:Hoben7599|7599]]</span> <sup>[[三民主義]]好</sup>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44 (UTC)
*****综上所述,英国官方(无论是在哪个地区)的中文称呼已经是“英女王”而不是“英女皇”。所以鉴于香港现时“英女王”和“英女皇”都是常用,应该名从主人,优先使用“英女王”,但在后面也应该注释“也称英女皇”,才是正道。—[[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6:47 (UTC)
:我也反对公开编辑私人信息,哪怕是对民主程度高的西方国家都要谨慎的事情,对印度这种[[印度:莫迪問題|封杀批评总理纪录片]]、[[公民身份法修正案示威|打压示威而且动不动就对部分地区断网]]的国家更是不该放任。个人认为基金会应该像对待中国大陆一样,宁可让印度封锁基金会网站也不要便宜这样的表面上民主,实则人权问题及打压异见问题没好到哪里去的国家(反正印度不也早已经因为和中国的边界问题封锁了不少中国网站)!--[[User:Liu116|💊✖️2️⃣3️⃣]]([[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09 (UTC)
******文件名是「家庭暴力民事補救方式及刑事制裁指引」,第一頁是注明「Chinese」,看不出文件有何模糊之處,注明是「Cantonese」更加說明了「女皇」確是一個地區用詞。但總括而言,英國政府有關「英女皇/王」的中文資料太少,難以作準,基數太低,可以忽略。事實上,坊間「英女皇」仍遠較「英女王」常用,故港澳地區應採用「英女皇」。另外提醒,在考慮名從主人原則前應先顧及普遍使用原則,否則「[[海參崴]]」就應該移至「[[符拉迪沃斯托克]]」,謝謝。--<small>''[[User:Clithering|Clithering]]([[User_talk:Clithering|200+ DYK]])''</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6:50 (UTC)
*不要被西方勢力利用,维基必須要從尊重法律--[[User:北極企鵝觀賞團|北極企鵝觀賞團]]([[User talk: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27 (UTC)
*******该文件的模糊之处十分显然,因为“Cantonese”并非地区用语,而是全球多个地区使用的语言(经联合国文件指出),所以从文档名“domestic-violence-guide-march07-cantonese.pdf”说明了语言的版本,而Chinese的存在导致了“Cantonese for Chinese”(给华人的粤语)还是“Chinese for Cantonese”(給廣東人的中文)的模糊之处。这也和英文中“Cantonese”和“Chinese”既能指语言,又能指某某地区的人不无关系。这样一份指意模糊的翻译文档要来做参考,实在是不够资格。如果你坚持的话,除了这一份文档,英国驻港领事馆网站有超过十篇文章使用的是“英女王”,没有一篇使用的是“英女皇”,数量上占绝多数,而且侧面说明了你提到的这份文档可能跟有疏漏翻译之处,不足为信。总之,英国官方几乎总使用“英女王”是现实,所以应当名从主人,使用“英女王”。多谢垂注。—[[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7:07 (UTC)
::此话相当含糊而缺乏价值,可能产生各种理解。--[[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5 (UTC)
*******另外要指出,坊间使用的比较上,由于粤语“英女皇”和“英女王”同音,所以单从口语是无法判断使用的是何者。而抛去口语使用的话,两者的差距可能并没有那么大。—[[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7:09 (UTC)
::{{Joking|印度在中國之西,向其叩頭似乎也是被西方勢力利用}}--[[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7 (UTC)
{{od|7}}中文不是英國法定語言,較難想像它會明令不准用那個名稱,若以此為名從主人的標準未免是不合理地高。外交部的用語反映正式場合時的認可用法,無論陸、台皆用「王」,可視為重要參考。--[[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02:41 (UTC)
::{{joking|维基也未尝不是西方势力。}}--<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19 (UTC)
:在香港法例中[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index.htm],出現過「英皇」、「女皇」、「英女皇」、「皇后」。但這些用語是有其特定對象,抑或是通用於所有英國君主?--[[User:Gakmo|Gakmo]]([[User talk:Gakmo|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02:41 (UTC)
::请不要在严肃场合开玩笑(指上方二位)。--'''[[U:Diskdance|<span style="color:#2962FF">碟之舞</span>]]'''[[UT:Diskdan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0 (UTC)
===给英国领事馆发邮件===
:我也反对这一披露编辑身份信息的做法,但是我希望社群谨慎考虑这一决定。任何抗议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而不是为了跟进而抗议。--'''[[U:Diskdance|<span style="color:#2962FF">碟之舞</span>]]'''[[UT:Diskdan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0 (UTC)
这么费口舌,不如直接给英国领事馆发邮件,问他们应该怎么称呼queen。希望善于用英语写信的维基人进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4:20 (UTC)
::是这样的。本地的行动需要明确的共识,但是看起来本地、包括中文世界没人关心。这样,把本段标题改成
:根据上面的讨论,似乎这个已经涉及地域的长期错误,也就是“错的多也就成了对的”的问题。如此一来,已经跟官方没有多大关系了。关键是繁体那边应该如何取舍,而不是官方怎么用。--[[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03:49 (UTC)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完全不提一次别的wiki的话,应该没人去了解讨论吧?--[[User:Akishima Yuka|Akishima Yuka]]([[User talk:Akishima Yuka|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55 (UTC)
:::相比“关站”,显著位置(首页和顶置)挂横幅、通告吸引关注是否可行?--[[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1:58 (UTC)
::::仅凭notice可能不足以扭转基金会的决策。中维的影响力没有英维大,但用户或读者众多;关站带来的震动远比notice有效。--<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03 (UTC)
:::关于标题调整的事项,副知{{ping2|魔琴}}。--<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10 (UTC)
:::: 可也。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30 (UTC)
:中文(严谨点说是汉语)在印度属小众语言,我自认为印度根本不care这门语言。--[[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2:14 (UTC)
::关站的施压目标是基金会而不是印度。--[[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2:30 (UTC)
:{{支持}}:我建議在關站通告說明這不單是為了印度,更是為了中維(反對內容審查、反對披露編輯者身份-{zh-cn:信息;zh-my:资讯;zh-hant:資訊;}-)。--[[User:Cmsth11126a02|Cmsth11126a02]] ([[User talk:Cmsth11126a02|留言]]) [[國民黨]]<small>的正確名稱是</small><span style="color: #000099;">'''大陸國民黨'''</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5 (UTC)
:{{补充}}:11月14日,法官已向编者发出传单。维基媒体基金会会将传票通过“所有允许的方式(包括WMF被要求提供的用户邮箱)”送达至其他被告,[https://www.hindustantimes.com/india-news/court-summons-wiki-users-who-edited-ani-page-101731609939639.html 来源]。部分重点摘要:{{tq|Let summons be issued to defendants 2-4. The summons can be served through all permissible modes... including email addresses to be supplied by the defendant 1 [Wikipedia], the court said in the order while fixing December 16 as the next date of hearing.}}--<big>[[User:Feyan Li|<span style="color: #2b9aa5;">'''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span>]]</big><small><small>[[User talk:Feyan Li|<span style="color:#1cd0e2;">'''訊'''</span>]]</small></small>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15 (UTC)
*Writing this in English to perhaps reach a larger audience: Regardless of what the English Wikipedia decides, I {{agree}} that Chinese Wikipedia should participate in the blackout. Wikipedia builds on the idea of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 and expression, which builds on the ability and/or possibly for editors to contribute anonymously or pseudonymously. This is particularly true in environments where editors may face persecution or retaliation for their contributions. Disclosing editors' private information will severely compromise editorial independence and create an irreversible chilling effect. Such an idea should not even be proposed, let alone considered. This, combined with the unique nature of Chinese Wikipedia, where editors have faced different threats, both legally from governments and from peers, makes this a dangerous precedent to set and might send the wrong signal.
:Should WMF decide to disclose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of editors, it will open a Pandora's box that not only endangers the safety of editors but also the integrity of Wikipedia itself. We urge WMF to stand firm on protecting its contributors and its very own mission on promoting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17日 (日) 10:20 (UTC)
: 其實可以再等一會。這事兒還急不到我們份上。——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18日 (一) 03:32 (UTC)
:: 若屆時須起草公開信,可以附贊英文版信件理念,以表示對他們的支持。——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0日 (三) 15:10 (UTC)
:{{支持}}本站先于英维关站--[[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7 (UTC)
:<big><big>'''此事件涉及众多编者的人身安全,应该置顶到首页'''</big></big>--[[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8:09 (UTC)
:先把英文维基那个公开信翻译过来吧--[[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8:17 (UTC)
::{{tq|英语维基百科社区一直密切关注近期“亚洲国际新闻诉维基媒体基金会案”的相关事件,且对此深感忧虑。在一个许多利益相关方试图控制维基百科内容的世界中,我们认为保护编者的匿名性对于维护百科全书的全面性、可靠性和中立性至关重要。我们数以百万计的志愿者依赖基金会保护我们免受强大的外部势力影响,包括对已发表来源的内容进行筛选和平衡。基于此,我们对基金会可能考虑向德里高等法院披露志愿者身份信息的建议深表关切。我们理解国际法律纠纷中披露此类信息的复杂性,并对基金会一贯抵制信息披露以及协助陷入法律困境的编辑者表示赞赏。然而,我们呼吁基金会将志愿者的安全与福祉置于首位,即使这可能导致基金会面临法律诉讼或其他代价。任何其他行动都可能对志愿者的工作产生寒蝉效应,同时也会增加外部势力影响维基百科的可能。简而言之,这将危及我们这个项目的未来。}}
::此公开信在英维已有1100+人签署,其中包括管理员、监督员、回退员等,个人无法接受披露编者信息之行为。--<big>[[User:Feyan Li|<span style="color: #2b9aa5;">'''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span>]]</big><small><small>[[User talk:Feyan Li|<span style="color:#1cd0e2;">'''-{訊}-'''</span>]]</small></small>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6 (UTC)
:::公开信应该被发到原味鸡上,翻译成多种语言--[[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25 (UTC)
::::元维基--[[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26 (UTC)
::: 公开信已经建立单独译本页面:[[Wikipedia:2024年致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公开信]]。感谢贡献。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43 (UTC)
:既然基金會已經交了信息還代發了傳票,那確實應該抗議,不過個人認為可以考慮在首頁掛橫幅和在本地簽公開信,不一定需要關站抗議。--[[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4年11月20日 (三) 13:05 (UTC)
::基金會真沒種,大不了讓印度當局把Wikipedia封了。好歹應該學學Google,Google不滿中國大陸的審查,直接退出中國大陸。--[[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13:15 (UTC)
::既然基金会{{cn|已经交了信息}}还代发了传票。目前这还悬而未决。我仍认为,一切行动均不应早于英维。--[[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4年11月20日 (三) 17:08 (UTC)
:::现在说话都这么不负责任的么?怎么就传成了“基金会已经交了信息”?--[[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47 (UTC)
::::在下是在這[https://scroll.in/latest/1075651/delhi-high-court-issues-summonses-to-wikipedia-editors-in-ani-defamation-case]看到的,如果是在下對英文新聞的理解有誤還望您指教。--[[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30 (UTC)
:::::原文寫 would be,應該看成是「已答應或作出提議,但未實行」。當然,這已經夠糟,但畢竟跟做了是有分別的。--[[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5 (UTC)
:::::{{補充}}:本人已簽署公開信--[[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9 (UTC)
::::::如果在下沒有理解錯的話,根據這篇[https://lawtrend.in/delhi-high-court-summons-wikipedia-users-over-defamatory-edits-to-anis-page/]報道,基金會與ANI達成的同意令(consent order)包括「維基百科同意與法院秘密共享必要的用戶訊息,並將誹謗訴訟傳票直接送達相關用戶」,且法院已經執行了同意令並要求在4天内送達傳票(也就是說傳票在11月18日前已經送達涉事維基人郵箱),故在下竊以為相關basic subscriber information已經被送到法院處。在此深表憂慮。--[[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44 (UTC)
::::::{{補充}},根據在下上面提供的兩個新聞,“The summons can be served through all permissible modes...including email addresses to be supplied by the defendant 1 [Wikipedia].”如果在下沒理解錯,基金會至少已經將涉事維基人的電郵地址(以密封方式)交予法院方面?--[[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7 (UTC)
:::::::这里的To be的意思似乎是“将由……提供”或“被要求由……提供”?尽管如此,按照新闻所说Basic Subscriber Information诸如用户名之类的,应该是强制提交给法院,ANI只拥有法院版本的修改版?但是就算法院和ANI什么都没有编者的官司也吃定了。编维基百科还要吃官司,真可怕。。。。--<big>[[User:Feyan Li|<span style="color: #2b9aa5;">'''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span>]]</big><small><small>[[User talk:Feyan Li|<span style="color:#1cd0e2;">'''-{訊}-'''</span>]]</small></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52 (UTC)
::赞成首页挂横幅,不影响使用又显声援之意。--<span style="color:#007FFF">U</span>[[UT:Uyiliu2|<span style="color:#567a94">yi</span>]] [[U:Uyiliu2|<span style="color:#FFB366">liu2</span>]] <sub>幸泉居士✍️</sub>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43 (UTC)
:基金会这么做显然是个坏的先例,尤其对于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编者而言,虽然我不想评论是否应该闭站,不过如果中文站早于英文站闭站,那就有趣了,毕竟这更能向基金会宣示中文站编者对于自己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是有多在意。--[[User:Liu116|💊✖️2️⃣3️⃣]]([[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3:47 (UTC)
::话说以前ProtonMail曾经披露过法国一社会组织成员的相关信息,也引发过争议。--[[User:Liu116|💊✖️2️⃣3️⃣]]([[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08 (UTC)
:{{意见}}我认为用联署声明的方式表示态度比较好。<span style="color:#6495ED">——[[:User: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 lang="ja">暁月凛奈</span>]] ([[:User_talk: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留言</span>]])</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3 (UTC)
::聯署不痛不癢,尤其上述基金會已經交了資訊--[[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4 (UTC)
: 一、依據11月14日[[:en:Wikipedia_talk:2024_open_letter_to_the_Wikimedia_Foundation#c-Quiddity_(WMF)-20241114094700-Update_from_11_Nov_hearing| WMF 法務部門的說法]]和[[:en:Wikipedia:Requests_for_comment/2024_Wikipedia_blackout#Note_from_Jimbo|創辦人兼理事會成員 Jimmy Wale 的說法]],WMF 從未披露過任何個人資料。而情況應為基金會代替法院向三名編者發送傳票,其電郵地址應未有披露予法院及訴訟方。
: 二、[[:en:Wikipedia:Requests_for_comment/2024_Wikipedia_blackout#Note_from_Jimbo|正如 Jimmy Wale 在英維的討論所言]]「{{tq|The title of this is "Should a blackout be organized in protest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s actions" - which is of course very premature as the WMF has not released anyone's data. So what's to protest?}}」,個人認為應三思而行,而非為關站而關站,也建議各位可翻閱[[:en:Wikipedia:Requests_for_comment/2024_Wikipedia_blackout|英維關站之相關討論]]及了解他們為何沒有關站。
: 三、即使基金會披露相關個人資料予印度法院(儘管此情況並沒有發生),也並不代表會披露予中國大陸政府。認為資料會披露予中國大陸政府之說法無疑是滑坡推論。謝謝。--[[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59 (UTC)
::我对硬性关站(条目内容不可用)和探索此事细节没什么兴趣,但关于二和三,我觉得这涉及基金会行动面临双重标准及信任度的质疑,不同标准问题必然存在和应被关注。所以如果有,我会支持横幅或可关闭的全屏通告。--[[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0:34 (UTC)
::感謝,雖然按您所說傳票是代為轉達,但可以確定的是法院已經(在WMF願意的情況下)執行了(要求提供使用者基本資料的)同意令,如果在下沒有理解錯的話,這似乎意味著只要基金會要繼續打這個官司,就必定會(以密封方式)向法院提供涉事維基人的基本資料(Jimmy和法務的聲明似只是「從未提供」到14日為止),除非基金會(在還沒將基本資料送出去的情況下)願意「藐視法庭最後讓維基在印度被封」。不知您的看法如何。--[[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56 (UTC)
:::可能但並非必然。正如 WMF 說服了法庭以代為傳達的方式來避免披露個人資料,他們也可能有其他說服法庭的策略以免披露,或者最後選擇不披露和就披露命令上訴至最高法院。當然,由於 [[:en:Sub judice|Sub judice]] 的原則下(參見[[:en:Wikipedia:Community_response_to_Asian_News_International_vs._Wikimedia_Foundation#Update_from_Wikimedia_Legal_team|法務部門 10 月時的聲明]]),他們不能披露案件細節,所以無從得知他們的策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現在仍未披露任何個人資料。至於為何最後更新是14日為止,這是因為最後一次聆訊是在14日。謝謝。--[[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39 (UTC)
:::另,[[:en:User_talk:Jimbo_Wales#c-Jimbo_Wales-20241115203400-Just_finished_a_board_meeting_about_the_ANI_case|Jimmy 在 15 日留下了一段簡短的更新]],儘管未有提供任何細節「{{tq|I can't share anything other than my pride in the entire board and the staff. Seriously. You'd all be overjoyed if you could hear it. (As ever, I only speak for myself as a Wikipedian who is passionate about neutrality, truth, privacy, and individual (human) rights.)}}」--[[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57 (UTC)
: [[:ru:Project:Вниманию_участников#Заявление_редакторов_РуВики|俄维一周前就起草了他们自己的公开信]],行文似乎有些不一样。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41 (UTC)
:: 有无译者(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25 (UTC)
:::借Chrome把俄文機翻成英文再自行翻譯中文:「{{tq|作為簽署本公開信的俄文維基百科編者,我們謹此宣告:保護編者的身份不被公開,是本百科全書工作的重要前提。尤其是在多個國家的法律中,中立如實地根據來源陳述事實被視為嚴重罪行,匿名性成為唯一能夠確保編者人身安全的措施。我們對維基媒體基金會''考慮''將部份編者的個人資料透露予德里高等法院的做法表示震驚。我們了解國際間披露個人資料的法律爭議甚為複雜,亦感謝基金會一直阻止個人資料外洩及協助受法律威脅的編者。然而,我們亦促請基金會,即使可能要因此而使自身面對法律行動,其亦應將編者的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任何偏離或不符這個目標的行動皆將增加未來所受的壓力及訴訟風險,令編輯條目成為不可能的任務。簡而言之,那將危及本計劃(維基百科)的未來。}}」--[[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59 (UTC)


===中途整理===
=== 七日分割线 ===
讨论已经将近七日。观察到没有人明确反对闭站,但是支持方有以为应立刻闭站者,有以为应暂作壁上观者,亦有人只留支持之语而并不明确关站具体时机。现设置议题讨论区明确意向,并希望通过讨论(不是投票)达成共识。另外设置议题2讨论其他抗议措施。建议事态更新等其他讨论仍发布在上一小节。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2 (UTC)
*“英女王”似乎才是正确翻译。
*“英女皇”似乎是香港部分人使用的约定俗成,在一定条件下应予保留。
似乎是这样子是吧。--[[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2:42 (UTC)


==== 议题1:是否闭站 ====
===== 本站应该立刻准备闭站抗议 =====
:<s>#如上述,基金會已經交了資料。聯署不痛不癢,且中維不是英維中文版,更何況交資料impact中維遠甚於英維-[[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46 (UTC)</s>
#{{Support}}:理由同上,這樣的事只有零次和無限次。<span style="font-family:Tahoma, sans-serif;">[[U:Hoben7599|Benho]][[UT:Hoben7599|7599]]</span> <sup>[[三民主義]]好</sup>
#:{{re|AINH|Hoben7599}} [[#c-SCP-2000-20241121095900-魔琴-20241114200900|見上留言]],基金會並未披露任何個人資料。--[[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0:43 (UTC)
#::[https://www.voanews.com/a/wikipedia-embroiled-in-legal-battle-in-india/7849693.html During a hearing (...) on October 28, Wikimedia relented to the High Court's demand that Wikipedia reveal identifying information of the online users involved in editing the ANI page. ]--[[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00 (UTC)
#:::WMF 已經表示沒有披露任何個人資料,這似乎是媒體的解讀錯誤(媒體也不是第一次對維基百科的運作有錯誤的理解)。當然,您可以認為 WMF 並不可信,這是您的自由。謝謝。--[[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8 (UTC)
#{{支持}},由于[[中国大陆对维基媒体的封锁|中文维基百科的特殊性]],为了编者的安全,不需要照搬英文维基的做法--[[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0:56 (UTC)
#{{支持}}:理由同上——中国大陆对WM的封锁现在可谓远近皆知,本人在实际生活中过去的三年也'''已经'''遇到诸多因此发生的影响。各位很难保证WM未来不会为了进入大陆向中国大陆行政部门方面提供'''后者所需'''的资料(虽可能性很小但尚微存),因此本人认为完全有理由比英维处理的早而果断。--<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42 (UTC)
#:{{赞}}--[[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2 (UTC)
#:比如{{節刪|離題內容}}--[[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4:11 (UTC)
#{{支持}}建议直接去[[m:PCP]]提交正式关站申请。--[[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1:17 (UTC)
#:原味鸡大概率不会同意,直接本地界面管理员先动手吧--[[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4:09 (UTC)
#::@[[User:Office563|Office563]]这种做法有可能被监管员伺候一顿的风险,德语干过一次,后果嘛[[m:Superprotect|超级保护]]了解一下。--[[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4:43 (UTC)
#:::所以要先下手为强,直接炸掉网站跑路(--[[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5:32 (UTC)
#::::您这个做法是对读者、站内其他编者很不负责任的行为。--<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4 (UTC)


===== 本站应该闭站抗议,但应该等到事态变化(如法院、WMF确认有进一步操作,或者英维闭站)。请明确您认为的应该触发闭站抗议的事件 =====
忽然想到,汉城改首尔的时候,咱们怎么就那么听话呢?—[[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2:51 (UTC)
# {{支持}} -- [[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8 (UTC)
:韩国给出官方翻译,不参照是对别国不尊重。但英女王翻译官方从来没有特别强调,还不如港督们。--[[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4:59 (UTC)
#: {{補充}}:當法院、WMF确认有进一步操作,'''毋需等候英文維基行動''' -- [[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01 (UTC)
# 如果Jimbo和法务的说法属实,且基金会仍未交出信息,我认为暂时不需要闭站。闭站这一措施应该留给需要更加强烈的反应的场合。若确认WMF将个人隐私信息披露予法院,或者法院作出不利于基金会的裁决,不论其他社区有何措施,应该立刻闭站抗议。如果英维、俄维闭站抗议应该考虑跟随。&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04 (UTC)
# {{同上}},當然現階段中維可以先作其他抗議。(英維不關站不代表中維不須關站)--[[User:Cmsth11126a02|Cmsth11126a02]] ([[User talk:Cmsth11126a02|留言]]) [[國民黨]]<small>的正確名稱是</small><span style="color: #000099;">'''大陸國民黨'''</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0 (UTC)
#若确认WMF即將或已将个人隐私信息披露予法院(不論其他語種反應)应立刻闭站抗议-[[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11 (UTC)
# 我不反对跟随英维抗议。另外我相信,该议题下的所有问题,包括为何抗议,抗议对象,抗议内容,抗议的技术手段,抗议的法律问题,只要英维决定抗议,他们就会全部解决。[[WP:YESENWIKISAID|我相信英文维基百科社群的智慧]]。[[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10 (UTC)
# 虽然其它维基不需要关闭,但考虑到[[中国大陆对维基媒体的封锁|中维的特殊性]],应等到WMF将编辑身份信息披露给法院后才能关闭。--[[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4年11月24日 (日) 20:10 (UTC)
#現階段發個橫幅通告公開信之類的都行。這有點類似罷工,故意讓讀者不方便是為了讓這件事能夠被更多人關注形成輿論以阻止相關情事發生,也因此必須要很嚴重才可以啟動,我認為必須經確認WMF披露編輯隱私,且英維已先行表達抗議仍未見回應,前者不符合則反對關閉,後者不符合的話能有條件關閉,如各語言的公開信皆被無視、遭施壓不得抗議或表達等。--[[User:RiceKing|<span style="color:#50C878;">'''Rice King '''</span>]]'''[[User talk:RiceKing|信箱]]''' · '''[[user:RiceKing/簽名簿|留名]]'''.'''[[wikipedia:邊緣人小組|邊緣人]]'''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56 (UTC)
# {{支持}}--[[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11月25日 (一) 19:35 (UTC)
# {{support}} 我觉得跟英维吧,毕竟英维比中维人多太多了。--[[User:Martinc021|<span style="color: #007FFF;">'''Martin'''</span>]] 去我的[[用户:Martinc021/好友签到|签名簿]]签名!!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40 (UTC)
# {{支持}} 一當WMF披露電子郵件後,本站應立即關站,以表抗議,倘若WMF依印度法院繳交資料,現行所有大陸編者皆可能有危險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User:August0422|August]][[User Talk:August0422|0422]] ([[User_talk:August0422|T]]/[[Special:用户贡献/August0422|C]])</font> 2024年11月30日 (六) 05:03 (UTC)
# 前幾次關站,《[[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討論過後,我們沒有任何動作,[[禁止网络盗版法案|SOPA]]/[[保護智慧財產權法案|PIPA]]只有[[WP:SOPA|專題頁面]]以及Sitenotice公告,為何中維一定要跟隨其他維基百科關站呢?在事不完全關已之情況下,首頁橫額已是最嚴重的手段了。除非WMF決定公開編者個人資訊,否則不建議中維犧牲公眾利益。更何況我們有研討關站的細節嗎?草率實行,只會被人笑稱草台班子。--[[User:Jacklamf1d14|<span style="color:#0057b7 >'''Mısaka'''</span>]][[Special:用户贡献/Jacklamf1d14|✨]][[User talk:Jacklamf1d14|<span style="color:#ffd700">'''M1koto'''</span>]] 2024年12月11日 (三) 06:16 (UTC)


===== 反对闭站抗议 =====
==中文維基追近葡萄牙語==
# 不同意躁進而未全盤考慮讀者權益之行為,至少社群亦須經相當規模編者投票確認存在共識。有英文維基百科在前,本站概不必就此議題強做先鋒。——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06 (UTC)
{{Saveto|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2年11月|Wikipedia talk:机器人建立条目小组}}
照目前進展來看,中文維基有望於3個月後超越葡萄牙語……--[[User talk:RiceRice|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5日 () 06:14 (UTC)
#:难道人身安全就不是权益了吗--[[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 13:10 (UTC)
#::Liu说读者权益。--[[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20 (UTC)
:您似乎过于乐观了……要知道机器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最终还是要靠真人去追(目前的进度大约一天追一百多条)……--<B>[[user: yhz1221|<font color="red">耶</font>]][[user talk: yhz1221|<font color="blue">叶</font>]][[Special:用户贡献/Yhz1221|<font color="green">爷</font>]]<font color="red">♥VC XC</font></B> 2012年11月5日 (一) 06:49 (UTC)
#: 補充意見:但寫個橫幅聲援英文社群還是可以的。——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8 (UTC)
:追上了又能怎么样,又代表神马。<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1月5日 (一) 07:21 (UTC)
# {{support}}劉醬,本人{{強烈反對}}閉站。目前諸多事宜尚未明晰,在此情況下不應貿然選擇閉站示威,且在取得共識並有75%支持率前均不應閉站。沒必要搶這個風頭,純屬火上澆油。先前亦見到Jimmy Wales在英文維基百科進行討論,編者諸君可移步英維閱讀他的意見。--[[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15 (UTC)
::代表草泥马。--[[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1:49 (UTC)
#:Jimmy Wales不是WMF--[[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08 (UTC)
:::先刷完資料庫的空間?[[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5日 (一) 13:00 (UTC)
#:: 不過他身兼基金會理事,所以起碼知道得比社群多(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50 (UTC)
::::這樣每天都2000條才行,目前進展也沒那麼快。-[[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8日 (四) 11:42 (UTC)
# 这根本就是没事也要折腾出些事来。另外,闭站是抗议谁?抗议什么?似乎也没说明白?--[[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42 (UTC)
:至少能抛砖引玉,同时规范下能写的条目格式——[[user_talk:cwek|Sakamotosan]] 2012年11月5日 (一) 13:47 (UTC)
#基金會不該包庇罪犯。立即供出所有材料。--[[User:北極企鵝觀賞團|北極企鵝觀賞團]]([[User talk: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00 (UTC)
#:建議先了解[[無罪推定原則]]及[[針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在未經審判下稱呼涉事編者為「罪犯」並非妥當。謝謝。--[[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43 (UTC)
# 閉站受害的只有讀者,而且我不相信基金會會因為閉站而做出改變。最近我所住區域裡也有不少罷工罷課事件(出於各種原因),造成了我個人不少不便。還有,我覺得不少編輯應該有必要明白這點:是基金會提供了維基百科這樣的平台給各位編輯,It's a privilege, not a right. 現在你在別人的平台上對擁有平台的人抗議,不知道會想搞這齣的是不是沒分清楚主賓關係,真有本事就自己像[[WP:OA2021|Techyan]]一樣自立門戶吧。[[WP:NOTANARCHY]]。一定程度上的抗議,比如連署書或當隔壁閉站受到批評時做出聲援,個人認為是妥當的,但若是涉及到維持自由百科本身的承諾,那我不得不{{反對}}閉站。忍耐是有極限的。--[[User:ATannedBurger|<font size="0.001%"><math>\int</math></font>]]([[User_talk:ATannedBurger|☎]])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36 (UTC)
#:雖然我也不支持閉站,但是你這個話術聽上去有點像「因為你們的工作是我提供的,所以你們不能罷工,你們要是罷工我就立即解僱你們」。--[[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6:17 (UTC)
#::可能[[現實主義_(國際關係)|現實主義]]成分太多吧,畢盡大實話不是所有人都愛聽。--[[User:ATannedBurger|<font size="0.001%"><math>\int</math></font>]]([[User_talk:ATannedBurger|☎]])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7:08 (UTC)
#雖然基金會涉嫌提交編輯資料以及為了討好印度方面而刪條目不可取,甚至說做的非常醜陋,但是中文站閉站還是免了。—[[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6:21 (UTC)
#:討好部分,要不是基金會卡在訴訟中,基金會大概也不怎麼想碰這種問題。--'''[[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34 (UTC)
#受介绍第一次来到这里,但一来就看到了关站的提议,在详细了解了事情起因后,本人{{强烈反对}}这项提议,此事暂未波及至中文维基百科,并且我也没有看到此事会有任何波及到中文维基百科的可能性或是迹象,中文维基百科关站除了会为读者以及我们贡献者本身带来不便以外,没有任何作用。若各位一定想要对英文维基百科的维基社群做出声援的话,在主页最底部放置对英文维基百科的声援讯息是更加合理且可行的做法。--[[User:Pathfinbird|Pathfinbird]]([[User talk:Pathfinbird|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6:30 (UTC)
#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沒有權限關閉中文維基百科,不管投票結果如何都沒有作用呀,最多只能使用者集體逃亡,退出編輯而已。--[[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52 (UTC)
#:搞破坏,给鸡精会制造麻烦就行了--[[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7:25 (UTC)
#::這麼喜歡閉站可以自己開一個站點自己過家家,維基百科不是只有你們這幫蠢貨,還有其他讀者跟編者,拜託不要連累人好嗎?
#::你們關站純粹是為了自己顱內高潮而已,「皇帝不急太監急」行為,英文站點那邊WMF都沒把編輯身分丟出來你們就先急上了?如果真的這麼害怕那麼你可以「寧蹈東海而死,義不帝秦」,在自己用戶頁掛retired模板然後拍拍屁股滾蛋。--[[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7:49 (UTC)
#:::麻煩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中文維基百科少你一個也能運轉下去,況且現在你們要閉站抗議,抗議誰?抗議什麼?抗議多久?還「搞破壞,給雞精會製造麻煩」,有你這樣的用戶就是維基百科最大的麻煩。--[[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7:52 (UTC)
#::阁下如此发言实在不负责任,这样的行为除了为读者徒添笑料伤害到我们编者群体自身以外,还能起什么作用?就目前所见,维基媒体基金会仍旧对此案十分负责,在有任何确切的信息和结果之前进行无谓的恐慌和抗议又和乱编来源不详的条目有什么区别?-- [[User:Pathfinbird|Pathfinbird]]([[User talk:Pathfinbird|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19 (UTC)
#沒有意義,這次根本都還沒波及到中文維基百科,僅為了那不知道有多少的可能性關站純粹是在浪費時間浪費生命,[[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28 (UTC)
#很难评,除了影响读者,闭站有个什么用?换而言之,除了读者,谁关心?是能影响到德里高等法院啊,还是能影响到美国政府呢?[[User talk:Iming|<span style="color:#bce2e5;"><small>'''Iming'''</small></span>]] [[Happy Sugar Life|<span style="color: #e98eb1; font-family: 'Comic Sans MS', cursive, sans-serif;">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spa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4 (UTC)
#:影响的是读者、编者和基金会。属于更大影响力的抗议。着眼未来而不限于本案,虽然效果无人能评。--[[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31 (UTC)
#::對基金會有影響嗎?如果基金會僱員平時看的是英維,反而英維關站對他們影響更大吧。--[[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55 (UTC)
#::不過正是對我有影響,所以我反對閉站。如果關閉的是其他語種的站點,我無所謂,不過英文站最好還是不要關閉。--[[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57 (UTC)
#:::影响来自编者看法、媒体舆论,而非使用上的直接影响。从使用者福祉来说,我也反对硬性关闭,如果是可关闭或不遮挡的大幅广告,我不介意,网站求捐款或者反对法案而发这种并不罕见,但我不确定是否违背使用条款等。公开信表态抗议估计更可行。先观望也可以。--[[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05 (UTC)
#::雖然但是,你維關站對基金會而言只是多一些無聊的麻煩事而已,如果真的再遇到被迫需要交出資料的情境,一點用也沒有--'''[[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46 (UTC)
#:::关站本身是这样的,但可能产生后续的未知影响。目前讨论看,暂时没有关站共识的可能。--[[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5:08 (UTC)
#::::我只能说,从现实世界的角度看,基金会目前来看已经做得很好了,要抗议我觉得抗议印度法院或原告都比抗议基金会强。为何有人总觉得自己比基金会的法务还懂法律呢?--[[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1月26日 (二) 03:07 (UTC)
#:::::我觉得抗议“恶行/恶法”与“懂法律”是平行线,总不能对一切抗议者说你怎么不走法律程序。没人说抗议只针对基金会,但法院和原告是真的不会与暂时不能在乎吧。做得很好有争议,因为用户寄予不同的期望。--[[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08 (UTC)
#::::::抗议“恶行/恶法”当然没问题啊,可是这讨论里从没提过“恶行/恶法”啊--[[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1月27日 (三) 14:59 (UTC)
#:::::::参考上方俄文公开信中译。显然崇尚“自由主义”的编者群体反对威权审查,以及担心基金会因利益相关去权衡和妥协。--[[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16:34 (UTC)
#::::: {{tq|1=要抗议我觉得抗议印度法院或原告都比抗议基金会强。}}这点我赞同。&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13 (UTC)
#[[WP:DEM]]。我觉得最多挂个公告完了。--[[User:Leiem|<span style="color:#91bef0;font-family:Trebuchet MS;font-size:11.5pt;">Leiem</span>]]<small>([[User talk:Leiem|留言]]·[[User:Leiem/W|签名]]·<small>[[User:Leiem/P|维基调查]]</small>)</small> 2024年11月26日 (二) 04:11 (UTC)
#zhwiki閉站可能对WMF一点影响都没有,人家根本不看{{囧}},有别的办法传达zhwiki社群的抗议吗?--[[User:Htmlzycq/2013|Html]][[User:Htmlzycq/2014|zycq]]([[User talk:Htmlzycq|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33 (UTC)
#:zhwiki算大了,闭站基金会应该会注意到。--[[User:Martinc021|<span style="color: #007FFF;">'''Martin'''</span>]]<sup>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sup> 2024年12月1日 (日) 20:03 (UTC)
#::說實話你們閉站會看見的只有讀者,最後你們閉站,WMF根本不鳥、編者除了顱內自我高潮覺得自己很高尚之外剩下大部分都在罵、讀者罵編者不幹人事,除了這些我根本想不出你們閉站會帶來什麼改變。
#::是說現在大部分都在提出抗議WMF交出個人資訊而不是抗議德里法院下達命令,除了本末倒置之外反正最後交出與否都是WMF決定,說難聽點他們只要想根本不需要採納什麼狗屁社群意見,你們抗議示威並不能左右結果,除了可以自我高潮一下之外毫無用處。--[[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20:29 (UTC)
#{{deltalk|sig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User:August0422|August]][[User Talk:August0422|0422]] 肅此 ([[User_talk:August0422|T]]/[[Special:用户贡献/August0422|C]])</font>|time=2024年11月28日 (四) 14:07 (UTC)|reason=原作者刪除}}
#:<div style="clear: both; margin: 1em auto; border: #999 solid 1px; padding: 0.2em; /* color: #333; */ font-size: 80%;">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Patrickov]])移除。<span style="font-size:85%">2024年11月29日 (五) 04:14 (UTC)</span></div>
#::{{deltalk|sig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User:August0422|August]][[User Talk:August0422|0422]] 肅此 ([[User_talk:August0422|T]]/[[Special:用户贡献/August0422|C]])</font>|time=2024年11月28日 (四) 14:07 (UTC)|reason=原作者刪除}}
#{{反對}}關站抗議,這會影響到讀者的權益,但可以適當公示,或另尋合適方法抗議。--[[User:78-Yellowcat|78-Yellowcat]]([[User talk:78-Yellowcat|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46 (UTC)
#{{強烈反對}}完全沒有這個必要,印度的事情對zh.wiki的影響根本是無中生有。不要「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User:Shunshen Lee|一期一會再見難]]([[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4:38 (UTC)
# 純粹是覺得關閉中文版維基百科是多此一舉的行為,而且連中文WP都關閉導致中文用戶的不便的話說不定印度政府還會更愉悅了,個人倒是不反對關英文甚至是印度相關語言的WP。[[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論]] · [[Special:Contributions/Sameboat|歷]]) 2024年12月11日 (三) 07:20 (UTC)


===== 相关讨论 =====
:同时提高下少少的自尊——[[user_talk:cwek|Sakamotosan]] 2012年11月5日 (一) 13:47 (UTC)
* {{建議}}第一項改為“本站应该立刻准备闭站抗议,无论事态有否变化” -- [[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40 (UTC)
*: 已删除有关英维文字。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43 (UTC)
* {{建议}}第二项改为:确认WMF已将编辑信息透露给法院,或英维决定闭站。[[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10:13 (UTC)
*: 已调整标题。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10:17 (UTC)
* 對於是否關站保持{{中立}},惟{{建議}}如果關站,仍繼續保留[[WP:互助客棧|互助客棧]]等核心討論頁可用(尤其是本討論串),以便<ol><li>討論關站事宜,包括會否緊急重開,或延長關站;</li><li>讓外界能夠查閱討論,更清晰的明瞭關站初衷;</li><li>爲可能的基金會行動提供交流的平臺,避免[[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c-Liuxinyu970226-20241125044300-Office563-20241125040900|基金會直接強硬行動]]的後果。</li></ol>[[U:1F616EMO|1F616EMO]]([[UT: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4:03 (UTC)


==== 议题2:其他抗议措施 ====
蛮好的,最近中文维基想吃了W哥一样Y火焚身、高潮迭起,坚挺又持久,推倒了一个又一个语种的维基百科。作为一个维基人,面对这种情况,我就像看了某老师的文艺片一样兴奋啊!--[[user talk:东京热北京也热|东京热北京也热]]->我很纯洁你们信吗? 2012年11月5日 (一) 13:58 (UTC)
目前上方已有的抗议措施包括:起草本地公开信、翻译英维公开信(已完成)、首页挂横幅。另外若上方决定闭站,或可在起草本地相关文件时提前拟好。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2 (UTC)
:本地公開信是必要的,另外建議大家準備好橫幅/關站聲明內容。--[[User:Cmsth11126a02|Cmsth11126a02]] ([[User talk:Cmsth11126a02|留言]]) [[國民黨]]<small>的正確名稱是</small><span style="color: #000099;">'''大陸國民黨'''</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2 (UTC)
: 先暂拟一份ASN:维基百科丰富而中立的内容依赖于编者的安全。然而,这一安全正在受到威脅。'''[[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了解详情]]'''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12 (UTC)
::实在看不出来这怎么就是威胁了?至多是不同意基金会的做法。但基金会的做法应该是有全面的法律上的考虑的,我们是否应该先聘请法律顾问咨询一下呢?如果根本没什么问题,那岂不是很没意思--[[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46 (UTC)
:::我認為提出社群意見還是可行的,至於基金會那邊有什麼考量,那就是他們自己要去想的了。講難聽點,基金會完全沒有義務理會社群提出的意見。--[[User:ATannedBurger|<font size="0.001%"><math>\int</math></font>]]([[User_talk:ATannedBurger|☎]])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43 (UTC)
::: 被人告了不能说不算威胁吧。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41 (UTC)
:::法律上的考虑相当含糊,并且决定肯定不限于“遵守法律”。简单来说,如果大陆/香港/美国/...政府基于某项理由要求数据或其他配合([[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存档/2009年7月#为保护被俘记者,维基百科实行自我审查|历史事件]]),基金会的处置流程和态度以及对外界的影响。如果“根本没什么问题”,基金会有责任和必要尽力澄清或表明态度/政策(在法律允许下),而编者亦应了解和表态。--[[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1:30 (UTC)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放在全世界哪个地方都说得通--[[User:航站区|航站区]]([[User talk:航站区|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5:59 (UTC)
:::::不明白这句话在这里的作用。比如,基金会应该尽力执行各国法令?--[[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6:04 (UTC)
::::::[[Wikipedia:免责声明]]「请注意将您在这里所找到的信息发布出去有可能会违反您所在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维基百科的数据库都是储存在位于美国的服务器中,因而任何内容都受到当地法律和美国联邦法律的保护。您所在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有可能没有对相同种类的言论和发行进行保护。维基百科并不鼓励任何人触犯法律,因此如果您链接到此域名或使用、复制或转载本站包含的信息,维基百科无法为可能带来的违反此类法律的行为负责。」--[[User:航站区|航站区]]([[User talk:航站区|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7:42 (UTC)
::::::: 我建议您再读一遍这个声明。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30日 (六) 17:44 (UTC)
::::::::我引用的那段话是要表达“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放在全世界哪个地方都说得通--[[User:航站区|航站区]]([[User talk:航站区|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12 (UTC)
:::::::::“维基百科并不鼓励”是中立态度,与“维基百科将协助打击”在立场和影响上有明显区别。免责声明是指出,受美国法律保护。--[[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26 (UTC)
::::::::::所以啊 这种法律话题 最好还是邀请那些法学者来讨论 是最佳的--[[User:航站区|航站区]]([[User talk:航站区|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31 (UTC)


=== 小結 ===
在2014年前这个假设不太可能实现,一方面机器人的力量仍然取决于编者对数据库的整理和处理能力,尽管潜在的数据资源是无限的。我们在超过瑞典语的时候,葡萄牙语曾担心中文维基会像越南语一样乱爆发,于是也尝试了它们的机器人,也达到了1万/天的能量;换言之当我们接近他们到三万条目内,他们也会做出我们此前几月的举动。在条目、总页数、编辑数、活跃用户等项上,我们与葡萄牙语均存在显著差距。--[[User:Walter Grassroot|Walter Grassroot]] ([[User talk:Walter Grassroot|♬]]) 2012年11月5日 (一) 15:12 (UTC)
這應該可以存檔了吧 [[User:August0422|'''<span style="color:#98DDDF">August</span><span style="color:#9853DF">0422</span>''']]<sub>[[User talk:August0422|<span style="color:#2EC4B6">討論頁</span>]]</sub> 2025年1月1日 (三) 13:20 (UTC)
*目前来看,基本不可能。--<span style="font-family:Helvetica,Arial">[[User:Kuailong|Kuailong]][[User_talk:Kuailong|™]]</span> 2012年11月5日 (一) 15:47 (UTC)
: 社群傾向認為應觀察英文等其他站點有何動作。——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5年1月3日 (五) 08:20 (UTC)
*唉,等中文维基百科什么时候能超过日文维基百科,那才算大大进步。--<span style="border:1px solid yellow;padding:1px;">[[User:benlisquare|<font style="color:#FFFF00;background:red;">'''&nbsp;李博杰&nbsp;'''</font>]]</span> | <small>—[[User talk:benlisquare|Talk]] [[Special:Contributions/Benlisquare|contribs]] </small> 2012年11月5日 (一) 16:23 (UTC)
:目前来看,英维不会有什么行动了。英维公开联署信的首位签署者已因确信信息披露给法院而关闭了联署。我认为他判断无误,但英维十分平静,这可能有两个原因:一、做出这一判断依赖于付费媒体内容,并且逻辑链条太长;二、维基人的热情是消耗品,被闭站RFC过早地消耗了。
**活跃用户一项中文维基倒是比葡文多。 --[[User:Hat600|<font color="#87D300">'''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218]]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372]]</small> 2012年11月5日 (一) 16:27 (UTC)
:::这潜台词,葡萄牙文基也是机器人的帝国?<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115日 (一) 16:49 (UTC)
: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事恐怕等待德里法院判决及英社群对判决反应。时至今日,我忍不住要说一句风凉话:何必皇(指英维社群)不急太监急呢!--[[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516日 (一) 14:15 (UTC)
::::刷刷......刷條目是機器人樂趣!!![[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115日 () 19:11 (UTC)
: 抱歉最近比较忙没处理这个讨论串的事情。我意见同冰与火。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517日 () 20:46 (UTC)
:::::[[机器人大战]]?老大哥估计要气疯了。--[[User Talk:A20120312|从不认为别人是小受的]]<b>[[User:A20120312|A20120312]]</b> 2012年11月5日 (一) 19:40 (UTC)
::::::开会开幕式上老大哥还表扬过一个在某个语言版本用机器人刷条目的维基人呢。-[[User:Mys_721tx|Mys 721tx]]([[User_talk:Mys_721tx|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00:45 (UTC)
:::::::英文版在2002年的1個月內從50,000條到100,000條...另外其實日文维基百科增長很慢。-[[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8日 (四) 11:45 (UTC)
:這樣刷真心沒意義.......[[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5日 (一) 19:51 (UTC)
呃。怎么说呢,中文维基活跃用户是比葡萄牙语高出一些,但也高不到哪里去......来日方长了。不过适度竞争竞争也是有好处的,社群是要历炼一下,有时候我反而挺希望瑞典语越南语再继续爆发一阵。{{囧}}--<B>[[user: yhz1221|<font color="red">耶</font>]][[user talk: yhz1221|<font color="blue">叶</font>]][[Special:用户贡献/Yhz1221|<font color="green">爷</font>]]<font color="red">♥VC XC</font></B> 2012年11月5日 (一) 21:36 (UTC)


== 续:[[WP: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4年9月#管理員布告板排版|管理員布告板排版]] ==
葡語版在早期的確刷了不少機器人條目才有現在的量。機器人條目幾乎大語版大家都在做,重點還是要維持住機器人條目起碼的品質就好。[[user:ffaarr|ffaarr]] [[User talk:Ffaarr|(talk)]] 2012年11月6日 (二) 00:24 (UTC)
{{saveto|Wikipedia talk:管理员布告板|Wikipedia talk: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Wikipedia talk: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刷不是问题,关键刷的方式,对资料库的格式整理程度和内容丰富度——[[user_talk:cwek|Sakamotosan]] 2012年11月6日 (二) 03:57 (UTC)
{{archive top|result=[[Special:Diff/85590776]] <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5年1月7日 (二) 07:32 (UTC)|status=通过}}
:坚决支持在质量保证的基础上超越其他语种,但是超不过也不要气馁。汉语是全球第一大语言,未来的国际化语言,中文维基百科理应在数量享有绝伦的地位,尽管达到这一地位可能需要漫长的过程。可惜的是我不会用机器人,但我会用自己的方式增加条目。——[[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6日 (二) 11:08 (UTC)
两个月前由@[[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提出的讨论中,共识似乎是社群讨论都应置于“处理”栏位下方。但由于“发现人”栏位在“处理”栏位上方且会附带签名,导致会有大量讨论(由于直接点按“回复”)出现在“处理”栏位上方。目前是否应尽快执行@[[User:Miyakoo|Miyakoo]]的建议,将“发现人”栏位置于“处理”下方(即最下方),以避免“处理”的上方、下方同时分别展开讨论的现象?<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WP:互助客栈/其他#c-自由雨日-20241129203700-魔琴-20241129150800|另一相反的建议见下方]])</span>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10 (UTC)
::"汉语是全球第一大语言" - 最可惜大部分使用这个全球第一大语言的人喜欢用百度百科;最后还是编辑者少。中国人数比日本,德国,法国等等要高,然后根据[[各国互联网使用者数目列表]]/[[各国宽带互联网使用者数目列表]],世界排第一应该是中国,可是中文维基百科只是第11最大的。当然将来如果能靠跟多编辑者写条目最好,现在因为没有那么多人只能多多使用机器人来补偿。--<span style="border:1px solid yellow;padding:1px;">[[User:benlisquare|<font style="color:#FFFF00;background:red;">'''&nbsp;李博杰&nbsp;'''</font>]]</span> | <small>—[[User talk:benlisquare|Talk]] [[Special:Contributions/Benlisquare|contribs]] </small> 2012年11月7日 (三) 02:43 (UTC)
: 竊以爲然。另,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9日 (五) 15:08 (UTC)
:::那个慢慢来吧,最主要的是要有决心和信心。百度和维基走的本来就是两种道路,不具备可比性。要科普的话用百度就够了,但要本着科学的精神,则维基是首选,所以我们增加条目数量的前提是确保质量。——[[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7:04 (UTC)
::要是考虑到这个的话,我倒其实是一直倾向于“处理”栏放在最下方,即'''“社群讨论”置于“处理”上方'''的,这样更符合“新留言放在下方”的直觉(“处理”这条留言的时间一般来说肯定是在讨论之后),并且处理之后再继续回复也不会打乱时间线。至于注释中的那行“{{tqi|非管理员仅可标记已执行的封禁,针对提报的意见请放在下一行}}”,我认为那行注释并非意在规范“上方/下方”,而是在说“非管理员不要将意见放在‘处理’行”而已,“下方”只是虚指或者说随手一写?(之所以刚刚没提是我觉得“统一时间顺序”要比“上方还是下方”更重要,不过既然看到有这个问题,感觉不如改提出“讨论置于上方”{{思考}}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0:37 (UTC)
:::补偿2010年增長最慢期...P.S.早期是葡萄牙語不想被西班牙語追過...-[[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8日 (四) 11:33 (UTC)
:::{{ping|Miyakoo|Sanmosa}}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1:20 (UTC)
*有点类似于某个国家50年代追求的赶?超??[[User:Gz deleted|Gz deleted]]([[User talk:Gz deleted|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4:47 (UTC)
::::不反對「討論置於上方」。
::我說阿......百度官方對我們維基的版權問題視而不見就算了還想聯手壟斷市場........中國政府不管管麼?那法律幹麼用的?[[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7日 (三) 15:34 (UTC)
::::我是覺得處理比討論重要,應該放在較爲顯眼的位置,放在討論下方有點不明顯。--[[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5 (UTC)
::垄断?用着100多块才4M网速的ADSL,加着只涨不跌的汽油表示垄断已被无视了——[[user_talk:cwek|Sakamotosan]] 2012年11月8日 (四) 13:03 (UTC)
::::我支持在处理之前的讨论放在上方,下方留给对处理结果的讨论。各个区域之间可以用<code>----</code>分隔。--<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1日 (日) 07:43 (UTC)
:::北京的社区宽带还是可以的哦。我用的北京宽带通,10M网速毫无鸭梨。[[User:Xiehechaotian|不走老路不走邪路]]([[User talk:Xiehechaotian|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4:23 (UTC)
::如果不允許直接回覆處理意見,按照0xDeadbeef的建議直接用{{tl|Archive top}}關閉可能更好?--[[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6 (UTC)
:::羨慕樓上....我家用<s>糙他媽爱斯比</s>的狗電信......138/2M/月......不穩定就算了還那麼貴那麼貴就算了還他媽才2M...搞得我還得自備聯通的网卡做3G上網.......傷不起阿![[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8日 (四) 13:43 (UTC)
:::似乎也没必要禁止回复处理意见?--<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8 (UTC)
::::這段已經偏離主題了...-[[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8日 (四) 13:58 (UTC)
::::這樣「針對提報的意見」和「針對處理的意見」會混在一起吧。--[[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06 (UTC)
::懷念在台灣的時候阿............3G隨便一衝都可以飆到5-6Mbps阿.....想我在大陸最高紀錄也才1.5阿......還是在基地台下測的阿.......[[中國電信]]我恨你!!![[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8日 (四) 17:06 (UTC)
:::::嗯?[[WP:互助客栈/其他#c-自由雨日-20241129203700-魔琴-20241129150800|按我说的方案好像就不会啊]](即其他意见只能直接回复提报人、放在“处理”上方,对“处理”的意见则放在“处理”下方、回复管理员)?--<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27 (UTC)
::::::可我回覆的是{{tq|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還是我理解錯了?--[[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36 (UTC)
:::::::嗯?魔琴的“以免殊途同归”意思是,如果针对提报的讨论规定放在处理下方的话,那就得规定不能回复“处理”,否则同样(即“同归”)会导致'''时间混乱'''的现象。所以我说按我的方案就可以避免这种现象,也就没必要禁止回复处理栏。--<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41 (UTC)
::::::::看來是我理解錯了。
::::::::我覺得這種程度上的「時間混亂」是可以忽視的,畢竟新提報在舊提報上方本來也沒怎麼遵守「新留言在下方」。--[[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5 (UTC)
:::::::::那不一样……新提报在旧提报上方更有利于处理,就像监视列表/最近更改里面新页面也在旧页面上面一样。但同一提报(同一章节内)应该尽量按[[WP:讨论页指引]]的要求(先来后到的时间顺序)?--<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9 (UTC)
::::::::::但如果允許對處理回覆且處理在提報人下方,一旦針對處理的回覆和針對提報的回覆都很多的情況下,處理會夾中間,很不明顯。
::::::::::也許處理可以單開一小節?--[[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3:44 (UTC)
:::::::::::如果是用“回复”方式处理的话,因为一般来说[[WP:讨论页指引]]要求不用项目符号进行缩排,所以“处理”前面的项目符号是可以起到加强作用的。我认为不会有不明显的问题。——<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
::::::::::::嗯,也行吧,反正總比現在好。--[[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6 (UTC)
::::::::::雖然有先來後到時間順序要求,但這似乎是討論頁規範沒更新的目前狀態?我知道的是以往討論留言不似現在,現在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按此串討論看來,解法只在最後一個留言有回覆,或者是拿掉回覆,強制執行只能用原始碼並在最後添加新留言、等等這不就回到早期狀態?--[[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0 (UTC)
:::::::::::没懂你的意思……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
:以[[Special:PermaLink/85136821#自由雨日|最近一个对我的提报]]为例:[[U:Iming]]首先在06:14 (UTC)在“处理”栏位下方留言,后[[U:Patrickov]]于06:15 (UTC)点按“回复”在“处理”栏上方留言,[[U:Talimu0518]]于06:19 (UTC)继续在“处理”栏上方Patrickov下方留言,这导致了“新留言位于旧留言”上方的现象,不过毕竟有“处理”栏分割,尚未造成明显问题。但可能由于“处理”栏在中间,[[U:Manchiu]]做出处理时并未注意到,所以于11:49 (UTC)在最下方做出了处理,这样就有了两个“处理”栏(这里会有“处理”栏不明显的问题)。于是[[U:Tisscherry]]于14:07 (UTC)[[Special:Diff/85138003|移除了中间的处理栏]],这就导致同一区块内的留言,Iming最早的留言完全位于最下方了,遂[[Special:Diff/85140866|我刚才又调整了顺序]]。总之,若不对留言规范做出约定,这样的现象未来还会持续发生。--<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3:10 (UTC)
::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可以點擊,使用者也可以使用原始碼放置留言,除非過分的編輯排版造成扭曲發言,我覺得不必在此「嚴格」規範。--[[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3:39 (UTC)
:::我认为目前的情况已经是“扭曲发言”。--<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4 (UTC)
::包括對漠南的提報在內也一樣,除上方自由雨日提及的「處理欄分割留言」外,管理員處理時亦有出現找不到處理欄而自行另開一欄的情況,致使最終提報討論中出現兩個處理欄。--[[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37 (UTC)
:所以说应该直接废除处理栏而转用使用{{tl|archive top}}来关闭讨论。这样有结果和无结果的案件区别明显,管理员所处理的结果显眼可找,并且不会存在两个讨论串时间穿越的情况。不仅解决当下问题,还附带更多好处。--<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3:24 (UTC)
::确实,除了“不太方便对处理进行评论”之外基本完全利大于弊(我是觉得没必要禁止处理后继续评论,但也不觉得必须允许)。故也支持beef的方案。--<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2 (UTC)
:::然而对处理进行评论一者可以在archive bottom下面评论,或在客栈中开启复核程序,所以基本这个弊端不是太大。--<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0:48 (UTC)
::{{支持}},但可能需要将result放得更显眼。--<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6 (UTC)
:::{{t|archive top}}还不够显眼吗……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7 (UTC)
::::似乎现在在框区的右上角?可以更宽大一些。--<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9 (UTC)
: 或者说直接在提报区禁用回复按钮。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30日 (六) 14:49 (UTC)
::为什么……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吗{{思考}}以及这样一来看中维很多编者在有“回复”按钮还常常乱插乱排留言(且一般从不会有管理员管理这类事)的情况下,若再禁用,排版一定会更乱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31 (UTC)
::{{ping|魔琴}}您为何[[Special:Diff/85148502|又把这条留言移到下方]]了,这不是继续“上方下方同时展开讨论、时间线错乱”问题了吗((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32 (UTC)
::: 但我一般是在處理欄下面回覆的,目前也沒有共識要改到上面,而且註釋寫了應該寫在下面,所以就還是移回去。反正沒太大差別。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58 (UTC)
::::好吧,我当时移动的原因是我觉得上方下方并不重要,我在意的是“保持时间线稳定”(也可以把上方评论挪到下方,但这样一来肯定会有其他人点“回复”放到上方,所以就把您评论挪上方了)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4 (UTC)
: 另外有一個辦法,就是不先列出「處理」項,等真的有人要處理再加上,這樣就不會干擾到意見區。——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1日 (日) 17:52 (UTC)
::也{{支持}}这一方案,总之能让意见区像条目探讨等任何讨论一样“按正常时间顺序、正常缩排”即可。--<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5 (UTC)
: 其实只要把提报人和提报时间戳拆成两行,就可以禁用提报区的回复按钮([[Special:PermaLink/85183558|版本85183558]]),甚至整个区都没有回复按钮,逼迫{{kidding|被亵渎的现代讨论工具侵蚀了灵魂的}}维基百科人用{{kidding|无上、至理、圣洁的}}源代码模式发表评论。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2月3日 (二) 07:21 (UTC)
::{{joking|界面的去人性化,时代的退步。}}而且提报人和提报时间分两行会很影响阅读体验,很反编者直觉。--<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9 (UTC)
::{{强烈反对}}:极易导致亿恶的编辑冲突。--<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1 (UTC)
::: 那可能是Wikiplus等快速编辑工具导致的,用系统自带的源代码模式编辑,能够自动合并无冲突段落的编辑冲突。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23 (UTC)


=== 民意调查 ===
==欢迎大家参与[[中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提删讨论==
由于不同意见太多,故进行民意调查。最终并非完全以投票(支持/反对)数量决定,仅是辅助参考。若有其他方案可直接在下方补充。——<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1/05#.E4.B8.AD.E5.85.B1.E6.B4.BB.E9.AB.94.E6.91.98.E5.8F.96.E6.B3.95.E8.BC.AA.E5.8A.9F.E5.AD.B8.E5.93.A1.E5.8F.8A.E8.89.AF.E5.BF.83.E7.8A.AF.E5.99.A8.E5.AE.98.E7.9A.84.E6.8C.87.E6.8E.A7_.E2.86.92_.E4.B8.AD.E5.9C.8B.E6.B4.BB.E9.AB.94.E6.91.98.E5.8F.96.E6.B3.95.E8.BC.AA.E5.8A.9F.E5.AD.B8.E5.93.A1.E5.8F.8A.E8.89.AF.E5.BF.83.E7.8A.AF.E5.99.A8.E5.AE.98.E7.9A.84.E6.8C.87.E6.8E.A7 这里是入口,欢迎大家参与提删讨论,谢谢大家。]--[[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08:32 (UTC)
:也邀请大家关注一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31‎#冰魔法|冰魔法]]。之前那个在条目讨论区的在提删前就被存档了。--<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Inspector|管闲事]]的</small>[[User:Inspector|Inspector]]([[User talk:Inspector|留言]])<small>(←[[User:Inspector/和谐讨论页|讨论页被墙?]])</small> 2012年11月7日 (三) 03:28 (UTC)
::总算over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12日 (一) 04:37 (UTC)


;方案一:维持现状,编者自由选择在“处理”栏上方或下方留言,且管理员处理后仍可自由回复
==[[Template:亚洲东南部领土争议]]争议==
#{{强烈反对}}:已有诸多问题。如时间线混乱、缩排混乱、“处理”栏不明显等。——<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saveto|Template talk:亞洲領土爭議}}
#{{反对}}:时间线很难区分,且毫无层次感。--<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近来钓鱼岛局势大家也都清楚,已经形成中日交叉管辖局面,日本单独控制局面已经不复存在,所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现在归属很明白不止日本一家,所以我加入了中国,却被人回退,一看这人的用户页面,难怪。我也不想挑起编辑战,其实这个模板存在的意义实际不大(为什么以亚洲的东南部为限定?东亚和南亚也属于亚洲东南部?亚洲东南部不是东南亚吗?西亚和中亚就没有领土争议吗?),又容易产生争议,我的意思是可以提请删除。不管怎样,还请社群裁决。——[[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7日 (三) 13:48 (UTC)
#{{反對}}:無法區分時間 —<span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 > 此請爐安</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User:August0422|August0422]] ([[User_talk:August0422|T]] / [[User:August0422/簽名|S]])</span>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
:支持宇文苏州。--[[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2年11月7日 (三) 17:01 (UTC)
#{{强烈反對}}:這一欄不是應該是名副其實地是各用戶<s>爭論</s>討論后的管理員處理行動嗎?--<span style="font-family: Monotype Corsiva; padding: 2px 3px 1px 3px;">[[User:MykolaHK|Mykola]]</span>([[User talk:MykolaHK|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
:钓鱼岛在亚洲东南部吗????--[[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14:36 (UTC)
::亚洲东,南部.........--[[Special:用户贡献/1.34.51.105|1.34.51.105]]([[User talk:1.34.51.105|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15:40 (UTC)
::说明名称不合适。——[[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3:03 (UTC)
一個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人員登陸也沒有,算甚麼「交叉管辖」?當然也希望中国共产党能更進一步。 -[[User:CommInt&#39;l|CommInt&#39;l]]([[User talk:CommInt&#39;l|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16:27 (UTC)
: 判断是否管辖也不一定以是否登陆为标准,实际上领土范围不仅局限于领陆,还有领海,中国大陆官方海监船连续进入钓鱼岛12海里海域执法巡航,承常态化,即说明对钓鱼岛领海有一定的管辖权。再说这“交叉控制”也不是我在这里说说的,可看[http://news.hainan.net/newshtml08/2012w9r21/901316f0.htm]和[http://news.ifeng.com/mil/video/detail_2012_09/22/17819178_0.shtml],专家的话总比我们有权威是吧?——[[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3:03 (UTC)
: 本來就還是日本在管、兩個中國叫囂罷了……再回退一次。還有這模板需要改名。--[[User:KOKUYO|KOKUYO]]([[User talk:KOKUYO|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16:52 (UTC)
:: 鉴于从你的用户名中隐隐透露出的对某国的倾向性信息(大家懂的),我请你注意一下你的措辞,谢谢!——[[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3:03 (UTC)
:::不要歧视用户名嘛。我是觉得这个模板真的不好,过于模糊了。话说亚洲东南部应该是印尼和菲律宾来着。--[[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3:30 (UTC)
::::我可没有歧视用户名,我只是试图分析他为何会有不当措辞的原因,另外提醒他注意措辞而已,反正我对“两个中国”、“叫嚣”的说法很是不以为然。——[[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3:37 (UTC)
:::::本来就是两个嘛.....好歹他还说两个中国不是一中一台。此外我的用户名还是外日内法,那该怎么算?--[[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3:41 (UTC)
::::::。。。好吧。但“叫嚣”的说法确实把我激怒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3:45 (UTC)
::::::另外一个问题是,其实中亚和西亚也存在着领土争议,为何把南亚、东亚和东南亚的单列出来,而且还凑一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3:45 (UTC)
:::::::+10086,删掉算了。--[[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23:46 (UTC)
:::::::: 這年頭是怎麼了,用戶銘也可以被拿來當講話的梗。模板改名就好,從其他語言「Territorial disputes in East, South, and Southeast Asia」、「東・東南・南アジアにおける領有権紛争」、「동아시아, 남아시아, 동남아시아 지역의 영토 분쟁」就大概知道模板創建的想法。--[[User:KOKUYO|KOKUYO]]([[User talk:KOKUYO|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4:26 (UTC)
:::::::::为何到了中文版就少了两个字???--[[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4:36 (UTC)
:::::::::: 我猜方便使用吧,其實模板上頭也明確寫著「[[東亞]]、[[南亞]]和[[東南亞]][[領土糾紛|領土爭議]]」……--2012年11月8日 (四) 04:42 (UTC)
:不好意思,我还是不能同意把东亚、南亚和东南亚的单列出来再凑成一堆,再说中文维基也不必与其他语种保持一致。至于Kokuyo的用户名,我可没有一点歧视的意思,而是看到他用了“叫嚣”一词,把维护国家主权的正当行为说成是“叫嚣”,所以对其政治倾向有了一定的认识,看其编辑的很多条目与日本有关,猜想到其用户名可能是日文罗马字(我好歹也学过几句日语),才恍然大悟。可能我猜想的不对,但也不是毫无根据,如有冒犯还请见谅。但请Kokuyo解释一下使用“叫嚣”一词的用意以解我惑,谢谢!——[[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4:57 (UTC)
::让我想到以前的“残体字”“脑残”什么的。现在也没搞清是否贬义。--<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Inspector|管闲事]]的</small>[[User:Inspector|Inspector]]([[User talk:Inspector|留言]])<small>(←[[User:Inspector/和谐讨论页|讨论页被墙?]])</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7:39 (UTC)
::我也很想知道这里的“叫嚣”是什么意思,呵呵。--[[User:水樹美月|水樹美月]]([[User talk: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11:39 (UTC)
:::我想只要是正常人就不大会愿意别人说他/她“脑残”,除非他/她真的脑残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08:46 (UTC)
::::很正常<s>:[[User:愛學習的飯桶#荣誉称号]]</s>。[[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8日 (四) 11:36 (UTC)
:::::请不要搞笑好吗,这里是严肃的场合。(笑)——[[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6:58 (UTC)
:::::目前已经有大陆官方消息称大陆的政府船只驱逐了日本船只[http://news.ifeng.com/mil/2/detail_2012_10/31/18689609_0.shtml],考虑到大陆从来都是做的多说的少,“只有日本在管”已经无法成立了……但是现状应该不属于挂两家国旗的情况,而是各方均无法实际控制。另外回上面某位“实名用户”,人没上去过却能[[s: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画出领海基线]],反正我不信(虽然没有可靠来源)。另外支持删模板。 --[[User:Hat600|<font color="#87D300">'''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218]]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372]]</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3:12 (UTC)
:::::: 咱認為一來我們不知道中國政府認為這是一種宣示行為還是將來會持續這樣做(我還蠻好奇會不會管台灣漁船……),二來中日交叉管轄這資訊我只在中港澳三地媒體有找到較多著墨,日本仍頂多只是承述有海監船靠近釣魚島這事實。因此我認為在日本或其他海外媒體有提到以前都不能說是中日交叉管辖,要不從我的觀點來看這並不是既成事實而是片面看法。另外其實可以把「實際控制/管轄者」這項資去掉,有些東西三言兩語講不完用導航模板處理難免都有爭議。--[[User:KOKUYO|KOKUYO]]([[User talk:KOKUYO|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8:04 (UTC)
:::::::所以说不清的东西删除了可能是最好的选择。——[[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8日 (四) 18:14 (UTC)
::::::::支持,不如就链接到相关主权争议的条目和国家,如[[南千岛群岛]]([[日本]]/[[俄罗斯]])。--<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Inspector|管闲事]]的</small>[[User:Inspector|Inspector]]([[User talk:Inspector|留言]])<small>(←[[User:Inspector/和谐讨论页|讨论页被墙?]])</small> 2012年11月9日 (五) 00:57 (UTC)
不管有人是否同意,是否恢复原本的三方向名称应该要取得共识,不然我觉得这个东西如果用作描述钓鱼岛极不合理。--[[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3:21 (UTC)
:我改变主意,支持改名。--[[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23:58 (UTC)
::{{疑问}}:南千岛群岛也属于亚洲东南部?--<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Inspector|管闲事]]的</small>[[User:Inspector|Inspector]]([[User talk:Inspector|留言]])<small>(←[[User:Inspector/和谐讨论页|讨论页被墙?]])</small> 2012年11月9日 (五) 00:54 (UTC)
:::把那货踢出去。--[[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03:25 (UTC)
:::: 我把模板移動到「[[模板:亞洲領土爭議]]」了,並且改以地區來做劃分,並另外加上一些內容。--[[User:KOKUYO|KOKUYO]]([[User talk:KOKUYO|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07:18 (UTC)
::[[泰国南部三府]]、[[藏区]]应该删除,他们与其他争议领土性质不同,属于分离主义地区,这样的地区在亚洲太多了,光印度就有不少。白礁、中岩礁、伊拉克-沙特阿拉伯中立区也应该删除,它们的主权问题已经解决。[[哈拉伊卜三角区]]位于非洲,不属于亚洲。--[[User:Tianyamm2|Tianyamm2]]([[User talk:Tianyamm2|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2:01 (UTC)
先不说亚洲那个,[[Template:亚洲东南部领土争议]]是否应该改名?--[[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6:11 (UTC)
:现在改名且删除争议内容后,似乎没什么问题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12日 (一) 05:03 (UTC)


;方案二:讨论统一在“处理”栏上方按时间顺序留言(一般为直接点按“回复”),对“处理”的讨论则在下方留言
== 模板Outdent可以改用中文命名嗎 ==
#{{支持}}:基本完全符合讨论时间线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支持}}:合乎逻辑,理由{{同上}}。--<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 {{支持}}:合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
# {{支持}}:合理 —<span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 > 此請爐安</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User:August0422|August0422]] ([[User_talk:August0422|T]] / [[User:August0422/簽名|S]])</span>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
#{{强烈支持}}:以上同理。--<span style="font-family: Monotype Corsiva; padding: 2px 3px 1px 3px;">[[User:MykolaHK|Mykola]]</span>([[User talk:MykolaHK|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


;方案三:在管理员处理前取消“处理”栏,其他同方案二
[[Template:Outdent]]可不可以改稱中文命名[[模板:反縮排]]?--[[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4.198|36.232.214.198]]([[User talk:36.232.214.198|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8:43 (UTC)
#{{支持}}。和方案二相比好处是(规定在“处理”栏上方留言后)不会再有编者放错位置,但坏处是可能使“是否已有处理”更不明显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重定向}}了。--<span style="font: 18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Makecat|<span title="Makecat" style="color:#2299FF">Makecat</span>]][[User Talk:Makecat|<span title="Talk" style="color:#7777FF"><sub>Talk</sub></span>]]</span> 2012年11月8日 (四) 09:49 (UTC)
#{{疑问}}:这似乎本质上和方案二可以同时实现。--<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看我上面的留言的最后半句()有那个问题,所以区分成两个方案了。--<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4:09 (UTC)
#::{{支持}}--<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7 (UTC)
# {{支持}}:相對靈活。——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
#如果要這樣實現乾脆直接廢止處理一欄吧--'''[[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
#{{傾向支持}}:也稍微同理,這樣做減少混亂。--<span style="font-family: Monotype Corsiva; padding: 2px 3px 1px 3px;">[[User:MykolaHK|Mykola]]</span>([[User talk:MykolaHK|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
#{{强烈支持}}:参考[[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等其他布告板。<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2月8日 (日) 04:20 (UTC)
#{{支持}}:曾見過有提報因為很多用戶參與討論,導致處理欄消失不見的情形,推測是有用戶在討論時無意間移除。身為管理員,在進行結案時還得要尋找處理欄在哪裡,感覺不如自己多打個幾個字更快更簡單。至於自由雨日所擔心的「使是否已有处理更不明显」疑慮,其實就是看處理的管理員如何標示了。個人認為,靈活標示反而更可能解決結案不明顯的問題,因為結案管理員能夠視情況彈性處置。-[[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9 (UTC)


;方案四:讨论统一在“处理”栏下方留言(并修改“发现人”位置以便点按回复),并在管理员处理后禁止回复“处理”栏
== 百度不让发维基链接,维基不也是一样? ==
#{{倾向反对}}:没有必要“禁止回复”。但若不禁止,又会造成时间线混乱的问题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反对}}:时间逻辑不合理。--<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 {{Vote|1=反对反对|2=<span lang="zh-Hant">!</span>|3=#EDE275|4=#DB6D00}}:后续翻查存档时提报内容和处理结果最为重要,时间和回复逻辑相对来说并不重要。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5 (UTC)
#:个人不这么认为。最终处理结果当然重要,但几乎所有讨论(尤其是方针指引修改)都有一个“最终共识”,我不认为“最终共识”的重要性会高到可以无视“讨论内容的时间线、缩进等排版”。--<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9 (UTC)
# {{反對}}:不應禁止回覆任何留言。——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
#{{反對}}禁止回覆 —<span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 > 此請爐安</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User:August0422|August0422]] ([[User_talk:August0422|T]] / [[User:August0422/簽名|S]])</span>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
#{{反對}}很混亂,不需要特地這樣搞--'''[[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
# {{强烈反對}}--<span style="font-family: Monotype Corsiva; padding: 2px 3px 1px 3px;">[[User:MykolaHK|Mykola]]</span>([[User talk:MykolaHK|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


;方案五:取消“处理”栏,并使用{{T|archive top}}关闭讨论
{{囧}},最近发百度贴吧链接的时候才发现。--<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Inspector|管闲事]]的</small>[[User:Inspector|Inspector]]([[User talk:Inspector|留言]])<small>(←[[User:Inspector/和谐讨论页|讨论页被墙?]])</small> 2012年11月9日 (五) 00:44 (UTC)
#{{支持}}:除了有方案三的好处外,更解决了方案三的坏处,甚至远比过去的方案可使“是否已有处理”明显得多。但弊端是“对管理员处理的回复”较过去不便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http://baike.baidu.com/view/8029.htm 天使(百科)]
#{{有条件反对}}:{{tlx|archive top}}的<code>result</code>参数只能表示处理的结果。但后续针对处理的讨论串如何用此模板关闭则有待商榷;若无定案则反对。--<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百科可以,贴吧不可以。--[[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00:59 (UTC)
#:既然已处理,就不必需要再回复。如果有对管理员的处理有意见,我认为有三种方法:一、在ANM重提讨论,开启新讨论串;二、在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开启新讨论串;三、在客栈提出管理操作复核程序。--<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0 (UTC)
:::我说维基也把百度贴吧的链接拉黑了。<s>tieba.baidu.com</s>奇怪,我在互助客栈张灵甫讨论那一节发百度贴吧链接就不行--<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Inspector|管闲事]]的</small>[[User:Inspector|Inspector]]([[User talk:Inspector|留言]])<small>(←[[User:Inspector/和谐讨论页|讨论页被墙?]])</small> 2012年11月9日 (五) 06:31 (UTC)
#我已经在上方提出此选择的附带好处:{{tq|有结果和无结果的案件区别明显,管理员所处理的结果显眼可找,并且不会存在两个讨论串时间穿越的情况}},故支持。<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2 (UTC)
::::贴吧本来就是垃圾桶.....--[[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06:58 (UTC)
#{{Support}}:但傾向關閉討論後,若對管理員處理有意見,不要在ANM再開討論,而是到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開討論串或提AARV(但順位在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之後)。--[[User:S8321414|冥王歐西里斯]]([[User talk:S8321414|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17 (UTC)
:::::[[百度|百毒]]本來就是垃圾![[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9日 (五) 09:31 (UTC)
# {{傾向反對}}:相對不易使用,並可能阻撓管理員處理後其他留言,注意管理員張貼處理結果並不總是等於直接結案,應當一定程度允許其後交流。——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
#:为什么说不易使用?其后交流的意义又是如何?--<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0:56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由于这并非纯投票,所以我认为您还是得回应一下beef这里的问题?——<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18:01 (UTC)
#:: 要用模板就是比較麻煩。而且把整個討論框起來會讓人誤以為管理員處理後即不允許留言。相對於其他方案,這是無必要的缺點。——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8日 (日) 04:51 (UTC)
#:::其实可以写一个脚本方便关闭[https://en.wikipedia.org/wiki/User:DannyS712/DiscussionCloser.js]
#:::对于框起来的事情,我个人觉得本来就是为了discourage人去继续评论。如果真有人觉得自己有必要、有价值的评论完全可以在其他地方延续。--<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54 (UTC)
# 個人認為不是不行,但方案三似乎也允許方案五這種操作?與其強制規定要使用{{T|archive top}}關閉,方案三反而更有彈性應對各種不同情形?-[[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9 (UTC)


=== 总结 ===
== WP:SPOKEN可以用语音合成吗? ==
似乎共识是倾向方案三和方案五(方案三支持的人略多),另@[[U:魔琴]]已在[[WP:ANM]]尝试了一次方案五。接下来是允许两种方案并存(管理员自由使用)呢,还是继续讨论,还是规定使用方案三……?——<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5 (UTC)
: 方案二和三似乎没有差别?我个人是担心没法一眼看到处理栏。我使用方案五是因为划了hr还有三个「处理」栏实在太乱,因此框起来总结。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27 (UTC)
::三比二支持的人更多点吧?另外就是考虑到如果要贯彻落实的话,为避免有人维持旧有习惯,还是取消处理栏更好(即三和二当中淘汰二)。--<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34 (UTC)
:個人會建議推進方案三,這是較多人支持而且對排版改動較少的方案。[[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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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初步想法:
*在管理员布告板提报时,不设置“处理”栏,其他排版不变。
*不论是被提报用户还是其他用户,均通过点按“回复”提报人来留言,并遵循相关的讨论页指引,旧留言在前新留言在后、正确缩排等。
*建议管理员在处理时,在所有留言最末顶格使用一个项目符号来标示处理结果。处理后,其他用户可继续在处理栏下对结果进行讨论。但也允许管理员使用{{T|archive top}}关闭讨论,不过关闭后不禁止其他用户在框外继续对处理结果等进行讨论。
*以上排版适用于[[WP:ANM|ANM]]、[[WP:AN3|AN3]]、[[WP:VIP|VIP]]布告板(2024年12月31日 (二) 07:06 (UTC)补充:[[WP:DRV]]、[[WP:COIN]])。
以上。——<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0:17 (UTC)
:不反對這個提議。[[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57 (UTC)
: 不反對,不過不知道有無更好的突出顯示處理欄的方法?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52 (UTC)
::我刚想说应该限制[[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ildcursive]]这里你和薏仁将顶格书写的排版(因为会导致时间线混乱),然后发现限制也正好可以避免处理栏不清晰。--<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47 (UTC)
::: 可是如果等到有人回覆了,處理欄就被淹沒了。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52 (UTC)
::::顶格书写怎么会淹没?--<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3 (UTC)
::::: 也對,但得確保沒有其他人頂格書寫。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8 (UTC)
::::::一般点按回复就不会顶格书写。当然总有人不按回复又爱顶格书写的,客栈也很常见。--<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12 (UTC)
: 附加一個提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控制複雜ANM案例|分頁討論]]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57 (UTC)
:话说,<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WP:存废复核请求]]</span>是否也要作此处理?--<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7日 (五) 04:20 (UTC)
::{{支持}},现在'''处理结果:'''这一栏经常被无视,导致排版混乱。<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2月28日 (六) 09:40 (UTC)
:另外还漏了[[WP:COIN]] <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2月28日 (六) 05:59 (UTC)
: 我的另一個方案是把「處理結果」放在「討論」上面,這樣即無問題。——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29日 (日) 01:59 (UTC)
::嗯?这不就是方案四吗?--<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5 (UTC)
:讨论已达30日,[[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WP:7DAYS|公示]]7日,2025年1月7日 (二) 07:06 (UTC)結束'''<!-- Template:Make public -->。Lemonaka的“分页讨论”和本案相对独立,可继续讨论,不影响公示。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07:06 (UTC)
::公示通过。<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5年1月7日 (二) 07:09 (UTC)
::本人已修改[[Module:VandalSubmitForm]]、[[Template:SubstFormOfApplyingDeletionReview]]以及各大布告板,完成。<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5年1月7日 (二) 07:27 (UTC)
{{archive bottom}}


==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復核 ==
[[WP:SPOKEN|有声条目]]可以用语音合成软件制作吗?征求社群共识。--<b><span style="color: #2187AB;">lavixcanvas</span> <span style="color: #AE214A;">RED</span></b> <small>- [[User:Angnation|Taylor]] [[User_talk:Angnation|Swift]] [[Special:Contributions/Angnation|T-Swifty]]&#60;3</small> 2012年11月9日 (五) 09:52 (UTC)
{{存档至|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Wikipedia talk:禁制方针}}
:语音合成软件有版权问题吧。如果有自由版权的合成软件且效果过得去可能可以考虑,不过应该还没有吧。--[[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blue;">YF</span>]]<sub>[[User talk:YFdyh000|dyh000]]</sub> 2012年11月9日 (五) 09:55 (UTC)
{{Archive top|result=Manchiu已解除有關禁制。至於是否修正方針,則另當別論。——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status=resolved}}
根据[[Wikipedia:禁制紀錄]],{{user|Wpcpey}}和{{user|Longway22}} 被 {{user|Mys_721tx}} 全站範圍禁制,


然而,<br>
== 好诡异的设定 ==
[[維基百科:禁制方針]]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刚刚跑了去英文的[[:en:Special:NewPages|新页面]],发现和新页面巡查员一样的没检查的黄背景,而且进了其中一个,能标记巡查成功,新的[[:en:Special:NewPagesFeed]]也可以标记巡查成功。但我并没有那边的巡查权,是BUG?是我火星了的设定?还是放松了巡查使用标准?--[[user_talk:cwek|Sakamotosan]] 2012年11月9日 (五) 11:07 (UTC)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英文任何用户都能巡查,不过比较奇怪的是好像那边的人力能够把所有的edit都巡查一遍似的。--[[Special:用户贡献/124.114.153.18|124.114.153.18]]([[User talk:124.114.153.18|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11:11 (UTC)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果然我火星了,试过新的新页面巡查,是实用很多,期待开放(不过标记模板那里不知能完全兼容?)——[[user_talk:cwek|Sakamotosan]] 2012年11月9日 (五) 11:15 (UTC)
:::那啥,英文版似乎是使用「review」来代替「patrol」的……--<b>[[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FF1493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FF1493;">★</span> ]]</b> 2012年11月9日 (五) 12:25 (UTC)
::::英文版是自动确认用户就可以巡查。另外很多条目都是积压到30天然后移出列表的……--<span style="font: 18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Makecat|<span title="Makecat" style="color:#2299FF">Makecat</span>]][[User Talk:Makecat|<span title="Talk" style="color:#7777FF"><sub>Talk</sub></span>]]</span> 2012年11月9日 (五) 12:26 (UTC)


这不符合规范,请澄清。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5日 (四) 08:16 (UTC)
== 俺愤怒了 ==
: 既然實用,可以增列適用情況。——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5日 (四) 10:08 (UTC)
:: Eric,这种判断完全不能接受,我需要澄清封锁和全站封禁之间的区别,而你指出的是“先前的判断是正确的”。然而,在改变政策的共识达成之前声称某事是正确的,并利用这种预先声明来实施某种制裁,这确实违背了当前项目的章程。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请关注这个问题。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2 (UTC)
:: 是的,我们当然可以添加这样的补充,但是在添加之前他们已经受到了制裁,所以这两者之间仍然需要澄清。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4 (UTC)
:: 我需要澄清这两种封鎖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6 (UTC)
:::<s>所以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4:31 (UTC)</s>
:::: 不要听风就是雨。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6日 (五) 04:44 (UTC){{+1|自由雨日}}
::::: 謝謝。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6 (UTC)
:::: 你的說法讓我無比難過,但願主與你同在,這也不是你的錯。<br>當年因為我反對解任Mys_721tx而被WMLO屢次進行死亡威脅和郵件騷擾,我頂著壓力和社群調查此案。如今你說出這樣的話,毫無邏輯也十分異常,我真的很痛心。<br>這不是你的錯,請原諒我,我累了。告辭。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3 (UTC)
:::: 誠實地,我不能知道兩件事間有何連結。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7日 (六) 01:30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我完全可以认为你这句话有违善意推定,甚至客观上起到造谣诽谤的效果。--<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4 (UTC)
:::::您觉得这句话有违那我收回了,反正与己无关。--[[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8 (UTC)
::: 我的意思是,既然有實際用途,可以按情況添進方針。我也知道應予澄清,此或可移往方針區討論。——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8 (UTC)
:::: 請移動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8日 (日) 09:13 (UTC)
::: 本人認為,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而非真正的「全站範圍禁制」,僅是用詞類似。——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7日 (六) 21:20 (UTC)
:Mys_721tx存在恶意推定、曲解方针等问题,因此其做出的封禁容易被质疑,也是其被解任的原因。--[[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4年12月7日 (六) 11:07 (UTC)
:: 我從未見過稱“永久封鎖”禁制的,亦未見合法。我也並不要求解封,只想澄清一下。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7日 (六) 11:18 (UTC)
:::你说的没错,即使Mys_721tx的封禁有问题,还是要按方针解封。我认为Mys_721tx过严,压力过大也会容易做出问题行为。--[[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4年12月8日 (日) 07:55 (UTC)
:::: 这和 @[[User:Mys 721tx|Mys 721tx]]沒有關係,Shizhao這麽做我也會起疑。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9日 (一) 09:51 (UTC)
:::::不限期全站封鎖相當於永久封禁,確實需要慎重決定,全站封鎖只應對長期破壞同持續使用傀儡的用戶,或者需要設立复核機制,避免完全由單一管理員作出這類操作。Wpcpey及Longway22的個案,按機制需要兩人提出申訴才能解封,不過一般維基人因爭議事件而需要離開一段時間後,也未必有心情回來。--[[User:Uranus1781|Uranus1781]]([[User talk: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05:27 (UTC)
: 此事關鍵,沒有有效的回應,不應關閉。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12日 (四) 22:44 (UTC)
::{{ping|Lemonaka}}您要求有效的回應,您是想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嗎?至於受到直接影響的Wpcpey及Longway22,他們兩位目前並不可能在此發言;或者,您有沒有指定的對象,要求他們在此澄清;您亦可提出對全站封鎖的處理方案,例如建議增修相關的方針指引;一般用戶不太可能代替Mys_721tx澄清這兩次操作,如果他不解釋,又沒有夠分量的人員協助釐清,您又不提出跟進的方案,這個章節長期開放不存檔,也不太可能獲得有用的結論。--[[User:Uranus1781|Uranus1781]]([[User talk: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09:18 (UTC)
::: 是的。两种方法
:::#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
:::#全站封鎖增修
:::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4 (UTC)


=== 全站封鎖條文增補 ===
话说最近[[GFW]]越来越过分了貌似!昨天一直连接不上Google,然后又发现Google Earth被和谐,VPN连接不上……突然间所有的翻墙手法都失效了……--<b>[[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FF1493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FF1493;">★</span> ]]</b> 2012年11月10日 (六) 02:14 (UTC)
提議
:杕的关系吧,到处都很严。—[[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07 (UTC)
{{比較條文|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我会说我抓侵权用的百度么→_→--[[User: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User talk:Wangxuan8331800|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10 (UTC)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这与CV有啥关系……好吧现在去不了外网了--<b>[[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FF1493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FF1493;">★</span> ]]</b>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13 (UTC)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http://www.google.com.pk/]--[[User: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User talk:Wangxuan8331800|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17 (UTC)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pk是哪个后缀……另,装了Google Chome是不是会更改host文件?--<b>[[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FF1493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FF1493;">★</span> ]]</b>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21 (UTC)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 见[[.pk]]。hosts不晓得,另外Kegns说是DNS服务器被污染了,所以Google上不去。--[[User: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User talk:Wangxuan8331800|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24 (UTC)
:::::::现VpnCup也不行了……好烦好烦好烦!--<b>[[User:|<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FF1493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FF1493;"></span> ]]</b> 20121110日 () 03:27 (UTC)
*广域页面禁制:同時主空間和討論空間持續擾亂,全站範圍禁制自動生效。|s1=舊|s2=新}}---[[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1213日 () 11:48 (UTC)
:我有一個反建議:既然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那就沒有理由維持相關全站範圍禁制,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應予解除。[[#c-Uranus1781-20241210052700-Lemonaka-20241209095100|Uranus1781上面説的話很有道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34 (UTC)
:::::::: 哈哈,平静等待吧。--[[User: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User talk:Wangxuan8331800|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29 (UTC)
:: 這不矛盾,但有人說“就因為我們開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員,您就希望解除有關禁制?”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3 (UTC)
:::::::::{{囧}}--<b>[[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FF1493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FF1493;">★</span> ]]</b>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30 (UTC)
:::話不能這樣説,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問題你不提出來大家也沒留意,我的意見僅僅針對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事情。也就是説,即使你是在Mys_721tx沒下台的情況提出這個問題,我這裏的意見也不會有任何的變化,雖然這種情況下我很有可能被部分自發側翼猛烈攻擊,但[[WT:管理員解任投票/Mys 721tx/第2次#相關問題|我對於這種攻擊性言論是怎樣的態度你也是清楚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27 (UTC)
:::: @[[User:Shizhao]] @[[User:AT|AT]]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0 (UTC)
:支持修訂。事實性修訂。--[[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9:30 (UTC)


===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
::请问二楼,那个字的拼音是啥?[[User:Xiehechaotian|不走老路不走邪路]]([[User talk:Xiehechaotian|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6:22 (UTC)
''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shibada。<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06:28 (UTC)
:'''操作''': [[Topic:Xsq6atrz881nj5ff|Wpcpey禁制]]、{{Plain link|url={{fullurl:Special:日志|logid=13812413}}|name=Longway22禁制}}
::::我当然知道是斯巴达,我就是单纯问“杕”字的汉语拼音。。[[User:Xiehechaotian|不走老路不走邪路]]([[User talk:Xiehechaotian|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6:29 (UTC)
:'''执行者''': {{User3|Mys 721tx}}
:::::dì,duò。<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06:38 (UTC)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Mys_721tx/第2次]]、[[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復核]]---[[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26日 (四) 01:07 (UTC)
::::::哪個是shibada?-[[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0日 (六) 07:17 (UTC)
在下附议上面的提议:{{ tq|既然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那就没有理由维持相关全站范围禁制,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应予解除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复核"}}([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c-Sanmosa-20241217153400-Lemonaka-20241213114800 1]) 以及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c-Lanwi1-20241208075500-Lemonaka-20241207111800 2])。感谢Lemonaka发现和向社群通报管理操作不合现行规定的案件。--[[User:Gluo88|Gluo88]]([[User talk:Gluo88|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33 (UTC)
:某國政府把全民都當敵人一樣看待了>>>>我擦!!!![[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08:30 (UTC)
:有鑒於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有專門的程序,我在此重申自己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的意見。[[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2日 (日) 14:10 (UTC)
::雖身為台灣人但還是要哀悼一下啊...-[[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0日 (六) 08:33 (UTC)
:::我同樣是台灣![[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1110日 () 09:33 (UTC)
::改为部分命名空间封禁会更好。但原则上{{支持}}解除對該二的全站範圍禁制--[[U:Allervous/訪客簽名區|<span style="color:#39C5BB;">Allervous</span>]][[UT:Allervous|<span style="color:#FF0099;">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span>]] 202519日 () 05:56 (UTC)
: Per @[[User:Gluo88|Gluo88]]、 @[[User:Sanmosa|Sanmosa]] 改爲{{support}}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0 (UTC)
:::不顺带把维基也封了已经不错了。--<B>[[user: yhz1221|<font color="red">耶</font>]][[user talk: yhz1221|<font color="blue">叶</font>]][[Special:用户贡献/Yhz1221|<font color="green">爷</font>]]<font color="red">♥VC XC</font></B> 2012年11月10日 (六) 08:40 (UTC)
:: @[[User:Jimmy Xu|Jimmy Xu]]@[[User:Shizhao|Shizhao]]此事複雜,請審核。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23日 (一) 10:18 (UTC)
:::::他們不敢[[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09:33 (UTC)
:我倾向支持解除有问题的此禁制,问题管理员容易滥用规则。--[[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4年12月23日 (一) 13:13 (UTC)
:::::*杕搞到要封了全民,就TMD別開吧,反正神馬都已內定了! ——[[User:CommInt&#39;l|CommInt&#39;l]]([[User talk:CommInt&#39;l|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9:40 (UTC)
:{{ping2|Lanwi1|Uranus1781}}。[[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1 (UTC)
::::順便反應一下https有時會被gfw攔截+破解=望基金會做256+AES![[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09:50 (UTC)
::支持Wpcpey、Longway22個案的复核,主因是這兩起全站禁制不符合禁制方針,這並不等於全面否定Mys 721tx之前對其他用戶的禁制,不能說成是因為其現在已不是管理員就尋求推翻其操作;即使管理員在是非的判定正確,採取不限期封禁或禁制的行動及必要性卻值得商榷。--[[User:Uranus1781|Uranus1781]]([[User talk: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5:10 (UTC)
:维基貌似不会封,维基百科解封以来变得比Gmail还稳定,就是希望那些人开会的时候别把A片网站给关了,我还有几个种子没下完呢。。。Google的被封的情况我个人遇到的不多,而且18禁大会也就一周而已嘛。。。--[[user talk:东京热北京也热|东京热北京也热]]->我很纯洁你们信吗? 2012年11月10日 (六) 11:17 (UTC)
::對兩人的禁制是否屬上方所提及的「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38 (UTC)
::Google说是DNS污染--<b>[[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FF1493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FF1493;">★</span> ]]</b> 2012年11月10日 (六) 11:37 (UTC)
:::@[[User:Lemonaka|Lemonaka]]--[[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15:49 (UTC)
::今天在北京一家饭馆吃饭,听邻桌两人聊天。A:开个杕,那些人为什么这样对我们?我们做错什么了?B:就因为你们什么都没做错,所以才这么对付你们。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User:Xiehechaotian|不走老路不走邪路]]([[User talk:Xiehechaotian|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5:43 (UTC)
:::{{ping|Manchiu}}Mys 721tx對Wpcpey的禁制[[Topic:Xsq6atrz881nj5ff|根據Mys 721tx他自己的説法就是“全站编辑禁制”]],因此可以合理預期Mys 721tx並無執行“廣域頁面禁制”的主觀意願。Mys 721tx對Longway22的禁制與此問題無關,[[Topic:Xt0xc95ib78094fw|Mys 721tx在其發出予Longway22的禁制通知僅稱Longway22被“不限期封禁”]],這與[[WP:禁制紀錄|禁制紀錄的説法]]相悖,而如果真把這當成了“廣域頁面禁制”,這也違反了[[WP:禁制方针|禁制方针]]“用作執行頁面禁制的封鎖應當於封鎖理由當中註明為禁制措施”的規定。[[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01:07 (UTC)
:::偷聽別人的說話是為大不敬!!!--<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sp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03:17 (UTC)
::::他俩说话声音大别说了,就[[间谍|便衣]]都听得见,怪谁当然不排除钓鱼的可能。[[User:Xiehechaotian|不走老路不走邪路]]([[User talk:Xiehechaotian|留言]]) 20121111日 () 10:06 (UTC)
::::就我所知Longway22及Wpcpey是因長期的一系列問題被「禁制」把相關禁制解除後修改為不限期封鎖否符合程序規定--[[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14日 () 02:40 (UTC)
:::::不合適,不合乎比例原則,事態的嚴重性完全沒有到需要不限期封鎖的地步。[[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03:53 (UTC)
::::點解?佢話事點解唔可以聽到?[[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49 (UTC)
::::::謝謝。留意到[[Topic:Xsq67zj2n842gg2m|此討論]]中有申訴時限要求。Wpcpey的侵權禁制倘因為程序不當而提前解除,是否會造成:一)其他封鎖例子的先例、二)用戶未有就相關行為有改善跡象下獲得解封。Longway22的個案顯示,他會否在解封後仍然持續在命名空間的不當發言?是否(能否)以局部封鎖取代,這樣會否抵觸一案不兩審原則?但我需要評估在相關禁制撤銷後用戶會否仍然進行被禁制前行為的可能。@[[User:Sanmosa|Sanmosa]]@[[User:Lemonaka|Lemonaka]]--[[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4:50 (UTC)
::::::即使聽到也不要隨便公佈於網絡上。--<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sp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12:43 (UTC)
:::::::這不是單純的「程序不當」,而是心態揣測的不當,參見[[#c-Lanwi1-20241207110700-Lemonaka-20241205081600|Lanwi1的說法]]。如果禁制本身並不合理,那申訴時限要求也自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申訴時限要求不能被納入解除禁制與否的考量因素之中。再者,現有的違規禁制本就不合乎比例原則,論施行的時間也早已逾越實際所需。[[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04:55 (UTC)
:::::忘記簽名了。-[[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47 (UTC)
::::::::了解。但如何顯示封禁存在明顯「心態揣測」的不當?換句話說,其他施行的禁制或封鎖是否也可據此開啟覆核?--[[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0:10 (UTC)
:這就是GFW的元裡....[[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53 (UTC)
:::::::::需要看具體情況。我也是看了具體情況以後才有這個結論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12:50 (UTC)
::::::: Manchiu您好,我的觀點是這樣的,一個不當的程序帶來正確的結果,程序依舊是不當的。您可以直接reblock,改爲不限期封鎖,然後去掉禁制記錄,那比現在的情況,事實上,是更好的,我也不反對。@[[User:Manchiu|Manchiu]]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5日 (日) 19:57 (UTC)
::::::::為避免意見混淆,我需要說明我的態度是不贊同重新封鎖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6日 (一) 00:41 (UTC)
::::::::: 其實,我一點都不在乎解不解開,封鎖不解開,我只想明白mys爲什麽這麽做。但Mys一直不回應。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8日 (三) 08:29 (UTC)
::::::::::@[[User:Sanmosa|Sanmosa]],按不要照本宣科的精神,若這個全站編輯禁制,理解作對用戶的全站封鎖的一種形式以阻止長期擾亂是否恰當?--[[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08:45 (UTC)
:::::::::::不恰當。注意我在上方也提到「不合乎比例原則」,這與是否「照本宣科」無關。[[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8日 (三) 09:21 (UTC)
::::::::基於一案兩審原則及@[[User:Sanmosa|Sanmosa]]的意見,不會重新封鎖。--[[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0:46 (UTC)
::::其實[[Topic:Xt0xc95ib78094fw]]是將禁制紀錄當中的禁制理由去掉後面的「,對Longway22實施全站範圍禁制。」改寫前面的「因Longway22封禁后」為「封禁后」並將其寫在封禁理由上而已。
::::至於你說到的"您已被不限期封禁"只是模板{{tl|Uw-block}}或{{tl|Uw-blockindef}}的預設的效果而已,我幫你做了一個測試(見[[Special:Diff/85556170|版本差異]])。
::::你使用「<nowiki>{{subst:Uw-block|indef=yes|reason=封禁后([[Topic:Xftspbuvtjjy7fmc]])继续于条目中加入粗劣翻译([[抵抗軸心]]、[[阿米塔·傑拉萬德之死]]、[[中葡協定 (1554年)]])、在可流利使用标准汉语时持续于讨论中使用常人无法理解的非标准汉语(见Wikipedia命名空间贡献、[[Topic:Xnngmkobwx1jvgi2]]、[[WikiProject:創作物專案互進]]、[[Talk:华裔俄罗斯人]]、[[Talk:東京地方裁判所]])}}</nowiki>」即可得出相同的結果,subst:Uw-block的部分你可以自行換成subst:Uw-blockindef測試。--~~[[U:ASid|'''S''']][[UT:ASid|'''i''']][[Special:用户贡献/ASid|'''d''']]~~ 2025年1月4日 (六) 14:39 (UTC)
:::::然而他看到的很有可能就是如我所説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15:14 (UTC)
::: 我質疑的是流程不對。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02:14 (UTC)
::::認同全站範圍禁制的用戶並無觸犯禁制方針列明的兩種情況;現有的禁制因建基在不存在的方針基礎上,經覆核程序及社群討論,決定原有因此禁制終止。基於同一事件不兩審原則,不予再封鎖,以免另不合乎比例原則及禁制時長超出所需。唯此仍屬第二次機會,兩位用戶理應明白再度違規會遭禁制或封鎖處理。--[[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8:40 (UTC)
:::::@[[User:Lemonaka|Lemonaka]]@[[User:Uranus1781|Uranus1781]]@[[User:ASid|ASid]]@[[User:Allervous|Allervous]]@[[User:Gluo88|Gluo88]]@[[User:Sanmosa|Sanmosa]]@[[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8:47 (UTC)
::::: 我認同,方針如何修訂、增補則請各位進一步討論。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9日 (四) 08:48 (UTC)
: 那末,此事就到此為止。若有額外方針修正案,請移步客棧另行提出,感謝。——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
{{Archive bottom}}


== 废弃草稿 ==
== 在條目中有出現沒被創建的分類有必要被保留下來嗎? ==
{{saveto|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方针|WikiProject talk:建立條目|Wikipedia talk:草稿命名空间}}
我发觉机器人似乎不再自动提删超过半年没有被编辑的草稿([[Wikipedia:草稿命名空间|ns118]])了,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错觉。--[[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


如果机器人不自动提删过期草稿,草稿就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
先前曾在[[李翊君]]編輯過,後來全被[[User:Reke]]給撤銷編輯,雖然當下事後有向他反映,事隔多日,果然他不會理會,但我也不想與他發生編輯戰,只好求助於互助客棧。--[[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8.233|36.232.218.233]]([[User talk:36.232.218.233|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2:40 (UTC)
: 我倒是支持废除速删旧草稿,至少不要自动化速删。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4 (UTC)
::曾经没有O7的时候[[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31#Draft:奥林匹克运动会智利代表团|有用户在AFD提删大量废弃草稿]],也不是合适处理方式。--[[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9 (UTC)
::至少用戶頁的草稿也會有矛盾之處,比如用戶沙盒不會被刪除,但用戶頁的草稿卻會被刪除。對新手用戶尤其影響大。--[[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36 (UTC)
:::同意,我覺得至少應該排除掉用戶頁草稿。如果社群認為真要保留O7,或許可限定草稿名字空間。然而,AFD大量提刪廢棄草稿的行為似乎也不足以論證O7的必要性,畢竟反過來說可以勸導乃至阻止相關用戶進行如此非必要的批量提刪行為。-[[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31 (UTC)
::::我认为应当如此:
::::* 只有草稿名字空间可以因废弃草稿的原因自动提交速删;
::::* 用户名字空间的不应该以“废弃草稿”的名义自动提交速删;
::::* 因废弃草稿而提交速删的不应该使用机器人自动删除,而应该交由人工复查
::::--[[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2月24日 (二) 08:54 (UTC)
::::: 补充:如果不删除Draft空间的废弃草稿,会不会有新手不会更新?要不参考O3的模式,机器人自动以O7的名义存档废弃草稿?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07 (UTC)
::::::话说,现在是有机器人自动挂速删废弃草稿的模板,还是挂有草稿模板的页面在一段时间后无编辑就自动显示速删模板?--[[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
:::::::大部分是後者。--[[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
::::::::另外不少新手用戶把完善、增加的內容搬到主條目,但因草稿未獲審批而遭不少提刪。似乎要增加相關刪除要求,比如條目比草稿更多內容、完善後不應一律以G18提刪條目,提刪者需要作檢查。--[[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9 (UTC)
{{Outdent|::::}}{{ping|Peacearth|Shizhao}}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间”,老版术语措辞“名-{}-字空间”早就被丢弃了。--[[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
:::::{{吐槽}}:在zh-tw模式下您的發言顯示為「-{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間」,老版術語措辭「命名空間」早就被丟棄了。}-」,這個字詞轉換😂-[[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5:02 (UTC)
::::::呃……我没注意到这个情况,刚刚加上隔断代码了。--[[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5:43 (UTC)
{{Outdent|::}}{{ping|魔琴}}如果废除速删旧草稿,草稿命名空间就成大型垃圾场了😒😒😒 --[[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
:现在记得是半年无编辑才提交速删吧?这么长时间都不编辑,认为废弃相当合理--[[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2月31日 (二) 02:45 (UTC)
:目前似乎很多新條目不符創立標準的都會移動到草稿,可能建議還是先掛維護模板/提請刪除討論優先,在存廢討論中討論,確定有修改價值後才移到草稿,而非統統移到草稿。以免增加草稿審核人員負擔。--[[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15:47 (UTC)
: 同意Shizhao草稿存廢標準有關意見。——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


==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
[[李翊君]]條目中有些雜事處理我都做了,因為全部被撤銷掉了,才發生現在看到[[李翊君]]條目中仍有些雜事沒被處理樣子,其它事我就不挑起來說,就光說是沒有被使用到的分類所顯示紅色字體,[[:分類:英文女歌手]]、[[:分類:中文女歌手]]、[[:分類:台語女歌手]]這些沒被創建,請問有需要在[[李翊君]]條目中被保留下來嗎?--[[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8.233|36.232.218.233]]([[User talk:36.232.218.233|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2:40 (UTC)
{{rfc|prop|rfcid=40af9767de51accda38f23b2b1c2d84e}}
:我所謂雜事指清除太多沒必要的維基化連結,內文零散加以整理集中,過度細分的章節加以簡化,格式排版調整……等等瑣碎工作。--[[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8.233|36.232.218.233]]([[User talk:36.232.218.233|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2:45 (UTC)
{{tracked|T367306}}
::我是不知道是否因為看到IP編輯,就會認為是需要被全部撤銷,若是這其中有著善意的編輯存在也是需要被撤銷,那麼請問各位,這到底發生什麼事?--[[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8.233|36.232.218.233]]([[User talk:36.232.218.233|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2:50 (UTC)
十余月前,该[[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4年2月#一種新的反破壞工具——Automoderator|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mw:Moderator_Tools/Automoderator|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說實在,真會有種好心沒好報的感受。--[[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8.233|36.232.218.233]]([[User talk:36.232.218.233|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2:52 (UTC)
{{talkquote|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
:理念上支持。所提供通用模型[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rel6BIPF9fWQiArww1qEBWeS9AMMXPwswTh-HjrIEHw/edit?pli=1&gid=721173972#gid=721173972 随机样本]的表格数据,我看了一些高风险的,感觉挺多是不该被回退的。[https://www.mediawiki.org/wiki/Moderator_Tools/Automoderator/Multilingual_testing 多语言模型]的样本好很多,并且预计回退数量似乎很低?如果有人及时巡检和调控该工具,可以考虑引入。--[[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23:54 (UTC)
::兩者個人也曾測試,無論前者和後者只要是使用「Cautious」或以上的閾值,基本上近乎是沒有誤判。以自動反破壞工具而言,其誤判率個人認為可接受,現實上也不可能存在沒有誤判的工具。而預設值為最嚴謹的「Most Cautious」,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tq|如果有人及時巡檢和調控該工具,可以考慮引入}}」,個人作為管理員願意幫忙調整。謝謝。--[[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12 (UTC)
:有没有在本站模拟环境下的测试数据?有这些数据大家才好判断。--'''[[U:Diskdance|<span style="color:#2962FF">碟之舞</span>]]'''[[UT:Diskdance|📀💿]] 2024年12月19日 (四) 04:54 (UTC)
::按[https://www.mediawiki.org/wiki/Moderator_Tools/Automoderator/Multilingual_testing 这些步骤]。Google表格,文件-复制(制作副本),Test Automoderator工作表,选择zhwiki,有30组数据集(目前是今年7月的数据),每组30笔编辑,每笔审阅后可查看该工具在各警惕级别下是否会自动回退。似乎够谨慎,但也存在误判和漏判。--[[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5:15 (UTC)
:基本支持。我相信足夠多的trial and error能克服誤判與漏判的情況。[[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11 (UTC)
:感觉可推进下一步。[https://www.mediawiki.org/wiki/Extension:AutoModerator/Deploying Deploying]说无需正式RFC,只需有足够多参与者感兴趣。用户名要保持原名吗,译名会更易懂(如“自动回退”?),但简繁选用等层面是否不方便。不清楚其会发送简体还是繁体版本的留言消息。所需用户页译本已准备[[Draft:User_AutoModerator]](回退、撤销的用词可能需斟酌),后续可单独讨论和改进。--[[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34 (UTC)
::自动版主?自动管理员?自动编辑检查?其实用Automoderator也可以()——<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42 (UTC)
:::版主太生硬了。且版主常被指责滥权,会误导新手;管理员误导性,并没有封号等机制;编辑检查与现有机制(tag、滥用过滤器)重名了。维持原名确实可以,中庸之举,但好的译名会更好,不看用户页或留言也能迅速了解是被自动化程序回退了。“自动回退器”感觉偏生硬。“回退机器人”太直白和不好理解、难以联想到原名。--[[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4:00 (UTC)
::: -{自動巡查器}-或者-{自動回退器}-吧,用繁體就行,就一個動字簡化了,簡體使用者應該都能看得懂。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48 (UTC)
::::前者与[[WP:巡查|巡查]]混淆。后者我没意见。简体的、原名的账户名可能应设法占用并重定向过去。--[[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6 (UTC)
:::感覺稱作自動巡檢器會比較好。--[[U:RainSun8942|<span style="font:17px BIZ UDGothic;color:#6495ED;">'''雨朝'''</span>]]<span><sub>[[UT:RainSun8942|Talk]]#[[MyGO!!!!!|<span style="font:Microsoft Yahei Light;color:#2F2C49;">我要退出CRYCHIC</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14:35 (UTC)
::Moderator的角色一般是維護頁面,因此我會建議譯為“自動維護工具”或“自動維護器”,再不然像Twinkle那樣沿用英文名也可以。{{kidding|如果不要求忠實翻譯的話,其實叫“自動法器”也成。}}[[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4:13 (UTC)
:::倾向反对按原文字面而非功能来译。以上两个译名太像一个大类。如果无共识,该考虑用户名沿用英文,以及用户页、讨论等允许怎样的中文称呼。--[[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3 (UTC)
::::回退破壞性編輯也算一種維護吧,我不認為我沒有按功能來譯,但比較微妙的是我個人確實偏好沿用英文名。[[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54 (UTC)
::所以各位打算选哪个用户名。--[[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7日 (五) 19:01 (UTC)
:::我比较喜欢英文的,不用担心繁简转换,也能回避翻译问题。——<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7日 (五) 19:44 (UTC)
:::[[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WP:7DAYS|公示]]3日'''<!-- Template:Make public -->:使用原始英文用户名,公示结束后申请引入。--[[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18:16 (UTC)
::::公示通过,已更新P站——<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5年1月5日 (日) 03:21 (UTC)
: 支持导入。--[[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15:21 (UTC)
: 支持導入用以試驗。-[[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0 (UTC)
: [[:en:user:ClueBot NG]]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02 (UTC)
:{{support}}导入。--[[User:Martinc021|<span style="color: #007FFF;">'''Martin'''</span>]]<sup>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sup> 2024年12月27日 (五) 18:41 (UTC)


=== 配置 ===
{{注意}}:內容中,我從頭到腳可沒說誰對我存成見或敵意,我完全就事論事,別搞錯方向。--[[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8.233|36.232.218.233]]([[User talk:36.232.218.233|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2:54 (UTC)
[[File:Automoderator CommunityConfiguration page en.beta September 2024.png|thumb|英语界面的配置选单]]
:已回退。--<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4:28 (UTC)
AutoModerator可由管理员在[[Special:CommunityConfiguration/AutoModerator]]处配置,按[[:mw:Extension:AutoModerator#On-wiki_configuration|扩展介绍]],其有以下配置:
::這個ip用戶的版本刪掉太多對專輯十分不錯的介紹,所以當初才用回退來處理。而也因為他的編輯太夾雜,有些小細節也一併回退,這是不得已的事。我先回退回我的版本並清除了紅字連結,另外[[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8.233|36.232.218.233]]你在我的討論頁上的留言我之所以沒回,是因為我根本看不懂你在寫什麼。你說:「我知道你沒有看,就直接將我編輯全恢復原狀,不然現在李翊君條目也不會多出幾個紅鏈出來,你做的事,你自個瞧瞧吧。」,如果只是有紅鏈出現那根本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我不曉得需要去注意哪個部分。如果你能明確指出是過細的分類問題,我當然可以做出相應的處理。--[[User:Reke|Reke]]([[User talk:Reke|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9:27 (UTC)
# AutoModerator将会设为开启模式。
# 配置阈值设为?
## 最谨慎(默认值):很少回退编辑,准确度最高;
## 谨慎:较少回退编辑,准确度中等;
## 不太谨慎:相对回退较多编辑,准确度稍低;
## 最不谨慎:回退很多编辑,准确度最低。
# 是否将回退操作标记为[[WP:小编辑|小修改]]?
# 是否将回退操作标记为机器人编辑?
# 是否向受回退的编者发送讨论页信息?
# Automoderator不应回退哪些用户组所作的编辑?
# 在[[User:AutoModerator/错误报告]]处报告错误。
{{ping|YFdyh000|SCP-2000}}谨通知上方活跃讨论者和管理员。——<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8:29 (UTC)
:我建议保持“最谨慎”,毕竟是测试性的引入,观察一段时间后再考虑逐步升高;不标记为小编辑;标记为机器人编辑;发送消息;不回退“回退员、管理员”的编辑。——<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8:31 (UTC)
:建议:开启。最谨慎。非小修改。是否机器人 无意见,看回退量和误报率而定。发送消息。不回退[[WP:延伸确认用户|延伸确认用户]]?或者更高,看误报率而定。--[[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8:41 (UTC)
:最谨慎;是(Twinkle、SWViewer等工具均使用了小编辑,小编辑标记也符合预期的场景);否(可以考虑经过一段测试期后修改为是);是;延伸确认用户(或者可以更低,比如自动确认用户)。[[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5年1月7日 (二) 12:47 (UTC)
:最謹慎;是否要標記為小修改與機器人編輯我暫時沒意見;可能要視傳送的訊息而定;不回退管理員與回退員的編輯,視運作狀況再決定要不要降低門檻。--[[User:S8321414|冥王歐西里斯]]([[User talk:S8321414|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06:41 (UTC)
:最谨慎,是,否,是,延伸确认用户。--<span style="color: #66CCFF;">'''在下'''</span>[[User:Hehua|<span style="color: #16982B;">'''荷花'''</span>]],[[User_talk:Hehua|'''请多指教''']]([[U:Hehua/签名墙|<span style="color: #FF8033;">'''欢迎签到'''</span>]]) 2025年1月9日 (四) 07:13 (UTC)


== 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
== 求助:机器人创建错误条目问题 - TianyammBOT创建大量问题文保单位条目 ==
{{原標題|编辑提示已建设完毕,现提议将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展示}}
{{Save to|Wikipedia talk:首页|Wikipedia talk:提示|Wikipedia talk:每日提示维护小组}}
经过[[User:Tisscherry|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
:等等,7月還有6天,這禮拜會完成,請稍等我一下。--[[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6 (UTC)
::已經全部完成,並且再次檢查過。--[[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6:00 (UTC)
:::真的不容易,該給與掌聲鼓勵:)--[[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39 (UTC)
----
<s>可以参考[[Special:diff/71842219|這個版本]]展示,同时每日的内容全部参照[[WP:历史上的今天]]设置半保护。--[[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56 (UTC)</s>
:刚发现这个版本没有替换掉“参与维基百科”版块,[[User:Jeffchu2014/沙盒1|这个替换掉了]],以这个版本进行讨论。--[[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0 (UTC)
::内容还请大家多帮忙看看,大多数内容都是机翻,读起来很不通顺,还有些是照搬英文的过期内容,现在已经无法复现。--[[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19:29 (UTC)
:(修改了標題,因為編輯提示指的是Editnotice)--'''[[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4:51 (UTC)
::可能1~7月的部分機翻問題要再確認,我是從7月20日左右接手,還有另一位使用者{{ping2|琉綺}}在11月和12月的部分幫了不少忙。我初步檢查大部分都是符合中維現況的。--[[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43 (UTC)
:::他是不是不太熟悉[[WP:术语表|维基的术语]]啊,article是“条目”,怎么老是说“文章”,太不专业了。--[[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19:19 (UTC)
::::可能還略有疏漏,我再檢查確認。--[[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12:46 (UTC)
:::::{{艾特|Tisscherry}}询问一下是否确认完毕。--<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User:人间百态/签名板|(签名)]]</span> 2024年12月31日 (二) 11:57 (UTC)
::::::漏回覆了請見諒。目前機翻問題都已排除,地區詞轉換大部分都補上,往後也會再持續檢查。--[[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2:25 (UTC)
----
::请大家踊跃提出意见,若7天内无人反对,依[[WP:7DAYS]]规则通过。--[[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8:15 (UTC)
:::謝謝推進,我這幾天也會抽空再巡巡。另外對於綠連英維方針指引的部分較為無法確定,因為大多數可能短時間內不會被提出討論或是翻譯,撤下好還是維持原樣?--[[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2:39 (UTC)
::::暂时隐藏吧。--[[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7:38 (UTC)


==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對Wildcursive的處理 ==
大约一周前,我发现中文维基新增了大量机器人创建的文保单位条目,为Tianyamm2所建。这些条目至少'''五千条''',虽然增加了维基百科的条目数,使得中文维基突破六十万大关,但是条目中出现了大量的'''错误'''与'''问题''',影响了中文维基百科的形象与条目质量。
{{存檔至|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
''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c-Ch.Andrew-20241219223000-Wildcursive]
:'''执行者''': {{User3|Ch.Andrew}}
:'''先前讨论''':[[維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ildcursive]]
{{ping|Wildcursive}}首先,這位用戶對於自己討論頁上由Cindyzs寫出的宣傳性內容置之不理,經我移除後再次加回。引用@[[User:薏仁將|薏仁將]]的話:{{tq|……雖然WP:TPG對於用戶討論區使用自由度是相對寬鬆的,而本案被提報人對於相對當事者用戶採取寬容容忍的態度去看待那些個人主觀意識的政治觀點宣傳,然而被提報用戶'''是可以有多次機會對相對用戶進行勸告及以相關方針教導其用戶避免再度出現不適當的行為,但被提報用戶選擇被動、消極的方式選擇不作為的冷處理,'''此等則會被相對用戶認為不反對即表認同的錯誤認知而持續性的做出不適當的行為;雖然該用戶暫時已被封鎖一週,但是難保解封後不再出現相同的不適當行為,而身為當事者的您,'''難道某個角度立場來說是無任何責任?又或者這種消極寬容的態度不也是變相的縱容對方行為?'''}}


而管理員章安德魯對於此次提報,作出以下處理:{{tq|
根据记录,Tianyamm2自10月29日起使用机器人账号TianyammBOT创建广东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吉林省文物保护单位、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广西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青海省文物保护单位、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等计五千余,中文维基第六十万条目即为其中之一([[扎洛村]])。但是这些条目中出现了大量的错误与缺陷。
還原。以User:Wildcursive自行決定的版本為準/態度指引[[WP:OWNTALK]]:「對於用戶討論頁而言,這些方針的遵循度會比其他討論頁較為寬鬆」「以上方針並不限制用戶在自己的討論頁移除留言」、編輯指引[[WP:PUT]]:「您可以按照您認為合適的方式將討論串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地總結以前的討論」等語可以清楚得知,用戶對於自身帳號的討論頁具有裁量權,保留或刪除內容由帳號所有者自行決定即可,其他非當事用戶無須干涉。 }}


然而,很明顯,<s>方針</s>(這甚至只是指引)中註明的是「較為寬鬆」而非「完全無需執行」,當然無法輕率得出「保留或刪除內容由帳號所有者自行決定即可」的結論。同時,[[WP:NOT]]中寫明:「{{tq|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討論區、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用戶名、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u>'''[[WP:用戶頁|用戶頁]]'''</u>。}}」
TianyammBOT创建的文保单位条目,存在相当多的质量问题。创建条目之前对数据库和模板的准备明显不足,创建中亦不够认真细致,试举几例:


綜上所述,管理員的此次決定是不恰當的,因此我提出操作覆核。
* 原创研究
--[[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0 (UTC)
**广西的文物保护单位均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奇怪称呼,如'''三海岩摩崖石刻'''[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8%89%E6%B5%B7%E5%B2%A9%E6%91%A9%E5%B4%96%E7%9F%B3%E5%88%BB&oldid=23534042]。(其它例子见[[:Category: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200条以上)
:{{補充}}:被提報用戶在ANM進行政治宣傳,<s>而管理員完全沒有考慮這點。</s>--[[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6 (UTC)
**对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草草地使用了奇怪的“某市某县文物保护单位”,如'''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实际应为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如卢陵周公墓[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8D%A2%E9%99%B5%E5%91%A8%E5%85%AC%E5%A2%93&oldid=23494267]。其它例子:[[:Category: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等(广东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条目均有此问题,接近2000条)
:{{支持}}复核。——<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4 (UTC)
* 分类错误。创建的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条目,都被多余地归到了所在市的'''市级'''保护单位分类里。如'''曹鼐墓'''[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6%9B%B9%E9%BC%90%E5%A2%93&oldid=23510464],正文与Infobox中均称是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却有一个邢台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类。(其它例子见[[:Category:邢台市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等,此类问题条目总数约600条)
:{{支持}}覆核:剛注意到這邊有討論,把我剛在那裡留的意見改一下放這:
* 模板使用错误。建立的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条目,几乎都在模版中错用了参数,显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尕马吉遗址[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B0%95%E9%A9%AC%E5%90%89%E9%81%97%E5%9D%80&oldid=23544466]。(其它例子见[[:Category: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300条以上)
:Ch.Andrew 解釋他的處置理由有不少問題:{{tq|不限制使用者在自己的討論頁『移除』留言}}並沒有「不限制使用者『還原』因違反方針而被其他人移除的留言」之意,而他又以指引導出{{tq|使用者對於自身帳號的討論頁具有裁量權,保留或刪除內容由帳號所有者自行決定即可,其他非當事使用者無須干涉}},然而他引用的[[WP:PUT]]是指引,[[WP:SOAP]]是方針,指引和方針衝突時是方針優先,遭移除的內容是違反方針,用指引當理由說可以保留違反方針的內容根本是無效的:
* 其它问题
:# 用這邏輯,每個使用者都可以在自己討論頁放這些違反方針的內容,因為自己的討論頁自己當然有裁量權啊。
** 时间格式随意,格式与正文不协调,如唐绍仪故居[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94%90%E7%BB%8D%E4%BB%AA%E6%95%85%E5%B1%85&oldid=23494683],显然使用“公布时间为'''1994年8月23日'''”比“公布时间为'''1994.8.23'''。”要好得多。Tianyamm2所创的五千条目中大量存在此问题。
:# 當 A 把自己討論頁上被移除之違反方針內容加回去,那就是 A 的編輯行為了,原本加的人違反方針,A 當然也違反方針。
** 不区分市级与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八角楼寨'''[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85%AB%E8%A7%92%E6%A5%BC%E5%AF%A8&oldid=23490744]:“为潮州市的一个'''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它例子可以在[[:Category:潮州市饶平县文物保护单位]]等处找到,所有的广东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约2000条、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约300条)
:我並質疑,這個案子原本已有其他管理員開始處理,為何不常活動的 Ch.Andrew 突然介入迅速處理掉這件案子。--[[User:LHD|LHD]]([[User talk:LHD|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7 (UTC)
::{{疑問}}:另一個矛盾的點,依照處理的管理員認定的標準,那麼:我只要找政治理念相同的用戶B,或者用戶C不反對我個人政治觀點,那麼我可以將那些政治觀點放置在用戶B與用戶C個人討論區,而且只要相對用戶不反對,那麼就不構成[[WP:SOAP]]相關限制(因為B、C君用戶有自己裁量自己討論區討論議題權利)?那麼請問[[WP:SOAP]]存在的意義是?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依照處理管理員認定的方式,B君與C君不表態、不反對那麼那些已發生的宣傳行為就不算構成[[WP:SOAP]]條件(裁量權在對方用戶身上?),那麼連帶的是否連[[WP:DE]]也構不上邊?然後更有趣的是:如果有人刪除那些政治觀點,我可以[[Special:Diff/85191010|仿傚他作法]]警告那些依照理據刪除的用戶要他們不要「越俎代庖」(因為訊息接受者沒反對,裁量權在對方用戶身上)請問是這個意思嗎?請問可以如此作法嗎?蠻好奇這種「特殊」認定標準。--[[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29 (UTC)
:::可能離題請見諒,其實上次就想提出,不曉得這是否算討論頁的漏洞?我認為可能需要研討是否需要修改,因為雖然看似不妥,但對應現行方針指引確實沒有明確違規,管理員處不處理都很難。感覺上暫時實施封禁的管理員是用了共識封,不過這是中維沒有的方針。若沒有界定標準,往後也可能再發生,故我認為可能需要進一步另行討論。--[[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36 (UTC)
::::是的,標準的漏洞,看看屆時發生處理的管理員怎麼認定怎麼解釋或者類推適用,有沒有慣例案例可循,的確需要填補漏洞,不然可能造成仿效效應。--[[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42 (UTC)
::::我认为不存在漏洞。明显已经违反[[WP:NOT]]。--<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55 (UTC)
:::::這樣就有處理落差了,我先前確實覺得這是為不妥,但現在可以理解了這是個人討論頁要如何處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討論頁方針來說,到別人的討論頁進行「討論的狀況」不涉及宣傳,那麼實為不應該封禁的,管理員不處理也是正確的。
:::::我這裡指的漏洞,是要考慮這樣認知差異的,而且確實不明確。--[[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4 (UTC)
::::::但像是比較敏感性質的議題又或者如本案般主觀意識政治內容的傳遞,那麼在認定標準上這是否為宣傳行為的一種?若屬於宣傳行為,那麼其他用戶是否可依據對應的方針指引予以移除?又或者必須知會訊息接受者相關內容可能有不適當之虞?倘若訊息接收者並無任何表態亦不反對,那麼這些有疑慮的內容是否仍可移除?這些可能屬於比較算認定上會造成的差異(或說灰色地帶)也許值得討論。--[[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1 (UTC)
:::::::也认同 {{tq|這些可能屬於比較算認定上會造成的差異(或說灰色地帶)也許值得討論。}}。 尽管我认同“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 既然社群有分歧,可以就{{tq|這是個人討論頁要如何處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討論頁方針來說,到別人的討論頁進行「討論的狀況」不涉及宣傳}}进行专门讨论。--[[User:Gluo88|Gluo88]]([[User talk:Gluo88|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51 (UTC)
::::::@[[User:Tisscherry|Tisscherry]] 在下也认同 {{tq|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那么实为不应该封禁的,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的。}}--[[User:Gluo88|Gluo88]]([[User talk:Gluo88|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45 (UTC)
:版主{{回應}}:本人參與維基已約二十年,我自己的討論版面有何文字、如何回應、取捨,向來是本人的自由,幾無人越權干涉,亦屬尊重版主之傳統,包括許多行政管理人員皆能分清界線並協助回退對本人討論頁的真實破壞,違反本人意志亂刪亂動才是無禮。我對於符合《[[世界人權宣言]]》、[[臺灣人民]][[自主]]意志與「[[自己的國家自己救]]」理念及維基百科[[自由]][[民主]][[多元]][[開放]]精神的善意留言基本上皆大致不反對、不反感、不反彈。[[美國法律]]規範的維基百科可不是獨裁中國、專制共產黨或其百毒等工具,也絕不容遭其可憐打手操控限制。若我不覺得留言不當,屬表達意見、交流新舊條目編輯方向、及我可接受的[[言論自由]],其實輪不到遠不相干之他人管太寬任意置喙。{{pb}}已不常回維基的我是被動回應、被迫說明,說清楚、講明白、暢所欲言、闡明理據是必要且正常的。既然遠非明顯破壞、亦屬無害(有被害人嗎?只有我吧!),我自然有在個人留言版對合理言論自由沉默不作為、不採取任何行動或回復原狀的權利!我有回應或不回應的自由。之前也有較清醒開明曾多少呼吸過較自由空氣的中國人來我版談[[上海自治運動|上海獨立自治]]、[[女權]]、漢人殺滿人等。或[[香港人]]來談[[魚蛋革命]]等,具善意的鄰國維基人來我版面跟我談政治,我通常會予以回復,編維基百科不可或缺的事實、史實、[[真理]]與[[普世價值]]等皆屬越辯越明。{{pb}}每個人自己的版面多少出現與條目直接或間接相關的文字很平常。大家摸著良心自問自己或他人名下的版面其實歷來有多少連個條目名稱都未出現的瞎扯蛋?要倒查22年嗎?我有本版言論方向尺度的管轄權與裁量權, 這歷來皆屬[[自主]][[自治]]自理[[自決]]的心證自留地空間。事實上, 許多維基化留言提醒我出現哪些新條目可查閱或補充增刪, 又有哪些我已知的主題議題可加強。這些留言者與其純粹條列出那些條目要我關注, 不如寫成短文表達意見, 更能吸引我的關注而參與編輯, 我看不出兩種方式的關鍵字詞有何太大差別, 但絕對更有效, 引發更多點入的好奇或編輯的欲望, 對維基也自然是好的。無謂與過度禁制對維基生產力只是有害而無益。這跟平舖直敘廣告沒人看、沒人買單是同樣的道理,Did you know的DYK問題指南「請創作可以引起讀者興趣的問題」已驗證了十幾年。留言者想引起我的閱讀編輯興趣,或我的回應能否引起他人的閱讀編輯興趣,從這些留言是「待協作完善清單」的角度解釋,有何不可?誰曰不宜?這與真正編輯條目時需依多重可靠來源,既不違背,也能並存。「不管黑貓白貓,會捉老鼠就是好貓」,這是相同的實用主義功益考量,能促進維基發展才是硬道理。捏死窒息中維才是罪人吧。{{pb}}寫動漫的能在彼此討論頁邊寫邊聊動漫,沒人說不可。寫日本女星的在留言板互稱某某美很漂亮、喜歡某某子,是不是宣傳?說今天又看了10部,打算下周增補創建其中7條,是不是宣傳?寫交通的小聊維基假期旅遊,說想去臺南高雄玩,是不是宣傳?寫生醫的討論疫情,寫文學的聊戲劇,皆很合理。為何寫法政的就不能在自版小聊法政,礙了誰嗎?這種種文字在本質上有重大區別嗎?{{pb}}維基百科有多少比例不是「宣傳」?幾乎大多數的圖片文字皆可被解讀為具某種宣傳或反宣傳之意。在某些人眼中耳裏,不習慣的事物都很敏感、大驚小怪,但在早已熟悉如日常生活者看來卻是如呼吸般再自然平常不過。此定義模糊不明而極可能衍生超多重標準的[[思想警察|思想與言論警察]]之例一開,徒費時間精力,如同讓[[真理部]]、[[老大哥 (一九八四)|老大哥]]與[[朝陽群眾]]管到每個人在私宅的言行、門口的對聯、信箱的廣告、牆上的壁畫、鄰居的私語、手機的通信,有人來串門子,還要被檢查,實屬荒謬。每個人的頁面用戶框等自由編排創作就是貼在家門口的宣言標語,用戶對待其個人版面的方式亦屬自介自治的一部份,兩者的性質、內在邏輯與適用對待應屬相近。若縱容少數人企圖在他人版上搞擴大[[文革]]糾鬥,將成永無寧日的浩劫。無處不在的監控只會製造更多爭端,茲生更廣衝突,轉移消耗編者注意力,終成反噬人人而成龐大數位[[極權主義]]的[[一九八四]]。{{pb}}如果[[裹小腳]]的[[慈禧]]看到[[奧運]]女子金牌就罵人家傷風敗俗成何體統、或如果有個別極端伊斯蘭教徒看到餐廳在賣豬腳火腿貢丸就呼天搶地說違逆真主要斬首、要下地獄、要燒店家,顯非合理,政治控制與資訊封鎖是沒必要的,別讓中國迄今仍時常發生的[[作法自斃]]、[[請君入甕]]再實現,維基百科不該日益封閉退步。{{pb}}管理員[[User:Manchiu|千村狐兔]]([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5203299])與[[User:Ch.Andrew|章安德魯]]([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5376986])均已表明尊重版主的態度,這基本上也是由正規編者自理其個人討論頁的傳統,除非真屬破壞或已被自刪、警告表明不受歡迎者。企圖懲處被留言者或已表明自行判斷篩選者是很奇怪的事。當事人對此個案沒意見、不在意、不覺得被騷擾,那就不需要再浪費時間強入人於罪。{{pb}}十多年來本版基本自在自適健康無礙,天下本無事,實不煩庸人自擾擾人。--[[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User talk:Wildcursive|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1:54 (UTC)
::實際上維基百科並不保障你在討論頁的言論自由,[[Wikipedia:NOTBLOG|維基百科並非論壇]],{{TQ|第五點:'''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專案內容'''。請勿存放與維基百科無關的材料,包括使用者空間。請參閱[[WP:UPNOT]]了解不得包含的內容的範例。}}
::,[[WP:UPNOT]]有{{TQ|此外,您不得在使用者空間中包含可能損害專案聲譽或可能引起廣泛冒犯的材料(例如[[种族主义|種族主義]]意識形態)。無論是嚴肅的還是[[网络白目|惡意]]的,「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與百科全書條目一樣適用於使用者空間,而「[[Wikipedia:NOTCENSORED|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則適用於條目頁面和圖像;在其他命名空間中則存在一些限制,旨在確保與社群的相關性及不擾亂社群。您在使用者空間確實比其他地方擁有更多的自由度,但不要粗心大意。任何編輯者都可以立即刪除極具冒犯性的材料。}},這些是具有冒犯性的,此外[[WP:ANOT|管理員]]的論點並不代表整個維基百科,宣傳政治理念,誹謗民意代表,為不可接受的行為,例如誹謗[[馬文君]]為叛國賊明顯違反{{TQ|與維基百科無關的爭論性言論,或攻擊或誹謗編輯群體、個人或其他實體的言論。這些言論均被視為分裂性的並會被刪除,而重新加入將被視為擾亂。}},這些都是合理證據,因此刪除該些留言為正當。--<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44 (UTC)
::個人認為甚至可能違反UCoC第3.1 {{TQ|侮辱:這類行為包括惡言、侮蔑、使用刻板印象、基於個人特質的攻擊行為。侮辱可指感知特質,其諸如智力、外貌、民族、種族、宗教(或無宗教信仰)、文化、種姓、性取向、認同性別、生理性別、殘障、年齡、國籍、政治派別或其他特質。在部分情況中,反覆地嘲笑嘲弄、諷刺挖苦、或侵犯攻擊會構成集體侮辱。}}和{{TQ|引戰:以故意擾亂話題或惡意地發佈言論方式,有意圖地挑釁他人。}}--<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5 (UTC)
::什麼叫打著維基之名,不適當就是不適當,你認為你可以去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說那些嗎,當然不行,因為地方錯了--<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5:10 (UTC)
:我认为我有处理我的讨论页的自由,我不想要别人插手我讨论页面的事情。实在有不合规的内容我会折叠,但我不认同别人替我删除还不让我处置。 --[[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45 (UTC)
::你这话就相当于在说你认为你对你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有所有权。--<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2:56 (UTC)
::我記得使用者對於用戶討論頁面僅有「使用權」,但閣下的說法,恐怕會變成用戶對於自己的討論頁面及相關用戶頁面有「擁有權」,這錯誤的理解吧?。--[[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8 (UTC)
:::这个事件是一个编者在第三人的讨论页面发布宣传性内容(但是我认为那些内容可以搬到维基新闻做opinion piece),然后第四人意图移除内容后被还原,莫名其妙就要召唤管理员介入。此事之奇葩程度闻所未闻,因为那个编者没有滥用自己的讨论页。你们可以规定任何人不得反对他人在自己的讨论页面严格执法,但是我认为与其把原则法律化并且不断打补丁,不如让所有编者把自己的账号交出来交给三百多万个硬编码规则的机器人。--[[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4 (UTC)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条目讨论页、在用户页、[[#c-自由雨日-20241221075700-自由雨日-20241221075300|在用户空间子页面]]均不得放置的宣传性内容,可以转而在用户讨论页放置?--<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8 (UTC)
:::::{{like}}--[[User:Dryrace|Dryrace]]([[User talk:Dryrace|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3 (UTC)
:'''程序問題''':[[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有提到「在發起覆核請求前,建議嘗試與執行操作人(當事人)討論,以解決問題」,請問提請覆核之人等是否已和當事管理員進行過充分討論溝通?雖說這只是「建議」,但是如果以後每個人都在未經充分溝通的情況下就逕行提請社群覆核管理員操作,恐致社群無謂困擾、消耗社群精力。-[[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9 (UTC)
::本人已根據您的建議[[Special:Diff/85389356|在有關管理員的討論頁留言]]。由於本人已於該留言詳述意見,請恕不在此重複。--[[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50 (UTC)
:若要较真需注意上述[[WP:NOT]]中所列只有用户页,并无用户讨论页。[[WP:TPG#別人的意見]]中也着重强调(而这也是使用 deltalk 中自动生成的标签所链接到的页面){{tl|deltalk}}是用来移除非常明显的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而涉及到的留言段落明显不属于这一类。另外想提醒一些编者,并不是所有您看到的不喜欢的内容都要跑到[[WP:ANM]]中提一个新提报,特别是本讨论中涉及到的留言并非发送给提报者。您这种行为相当于在两人间对话时擅自插嘴并大叫「我不喜欢这个对话!你们必须停止!」,这样十分不礼貌。若当事人认为此对话不妥自然会自行处理,但既然当事人认为这对话并不冒犯那我认这留言也并无大碍。我知道这留言相对于某些用户来说确实感到冒犯,但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些话并不是对您说的,您可以选择无视。参与维基百科所需要适应的一点是'''需要接受有用户的想法及观点与您不同''',且,'''并不是所有您不喜欢的内容都必须删除'''。--'''[[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19:06 (UTC)
::NOT中列出了讨论页,显然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此外,《[[WP:用户页]]》指引中还列出了更广泛的适用于用户空间的条款。最后一句加粗的留言则属于混淆视听,从一开始所有人提出行为不当的理据就是宣传,而不是所谓“不喜欢的内容必须删除”。--<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0 (UTC)
:::宣传指的是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推广自己的观点或者产品,如在条目空间打广告,又如在用户页大肆宣扬自己的政治立场。在讨论页这种两人对话的情况下是怎么成为宣传的呢?再者,也说过了,应由接收方判断这能不能接受,而不是完全不是接收方的第三者。--'''[[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25 (UTC)
::::照这个逻辑,我放置在自己的用户页或讨论页将属于宣传的内容,我只要放在对方的讨论页,就可以避免被当作“宣传”?那以后大家做宣传只要将这些内容互相往对方讨论页放就行了,只要事先互相打好招呼,同意对方放置。--<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9 (UTC)
:::::这是属于[[WP:GAME]]以及[[WP:POINT]]的行为。--'''[[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
::::::是的,所以为什么目前他们二位未落入这个范畴呢?--<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6 (UTC)
:::::::范給的前設條件是“對多數不特定的人”,而且要滿足WP:GAME的話一般還需要證明相關用戶是帶有目的性地持續這樣做。[[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0 (UTC)
::::::::{{tqi|“对多数不特定的人”}}什么意思?至于“{{tqi|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的话,从其多次被提报来看,我认为已经可以这样认为了。--<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2 (UTC)
:::::::::「對多數不特定的人」我會理解為「無差別」,比如「對多數不特定的人攻擊」相當於「無差別攻擊」。[[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7 (UTC)
::::::::::我没看到他给这个前设条件?(我[[WP:互助客栈/其他#c-自由雨日-20241221071900-范-20241221062500|这句]]指的也主要是“两人互相放置宣传材料”,当然多人互相放置也适用)--<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
:::::::::::[[#c-范-20241221062500-自由雨日-20241220230000]]。[[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4 (UTC)
::::::::::::哦。我的意思是,“放置内容”本身就已经构成了无差别传播,因为它们是公开可见的(邮件则不是),尤其是用户讨论页,曝光率是很高的。--<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6 (UTC)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比如客栈、条目、用户页,放在那里的用意就是被大家看到;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被提报者是反对第三方直接修改讨论页内容,并没有持续性进行宣传的意图。--'''[[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
::::::::::然而用户讨论页是仅次于用户主页的很多人会查看的页面。--<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3 (UTC)
:::::::::::另外,[[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0#User:DavidHuai1999/台湾|放置于用户子页面、访问量几乎没有的内容也是可以因宣传而删除的]]。--<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7 (UTC)
::::::::::::那么本案例中被删除的留言是违反了[[WP:TPG#別人的意見]]内的哪一条呢?--'''[[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1 (UTC)
:::::::::::::违反了[[WP:SOAP]]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3 (UTC)
::::::::::::::这是编辑他人的留言,操作需符合[[WP:TPG#別人的意見]]中的一点。--'''[[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9:36 (UTC)
:::::::::::::::违反了SOAP啊。“移除'''不允许的资料''',例如……等”。--<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00 (UTC)
:::::::::::::::違反了[[WP:NOTADVOCACY]],{{TQ|作任何遊說、宣傳或招攬,包括商業、政治、科學、宗教、國家、體育或其他性質。條目當然可以客觀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須符合中立觀點。如有觀點或意見希望得到其他人支持,請移駕至個人網誌或論壇。}},即為宣傳政治,且本條適用所有命名空間。--<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1 (UTC)
::::::::::::::::還有[[WP:NOTOPINION]]--<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2 (UTC)
::::::::::::::::還有[[WP:NPA]],攻擊某些特定政治人物--<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06 (UTC)
:{{意見}}:一些有趣的問題請教參與議題的諸位
:#用戶討論區算不算討論區的一種型態展現?
:#承上,若用戶討論區'''屬於'''討論區的一種呈現樣態,那麼試問用戶討論區'''是否'''也受到[[WP:SOAP]]規範限制範疇內?'''若'''用戶討論區'''非'''討論區定義條件,那麼也請說明其認定意見。
:#用戶A傳送高敏感議題(如:政治觀點,如XXXX年的選舉活動理想政治人選)傳遞投放給與其他用戶至其討論區,請問是否構成宣傳行為?
:#承上假設這是構成[[WP:SOAP]]行為條件定義,而傳遞者也依照前述遭管理員封鎖,那麼請問:消極、被動不表任示何立場的訊息接收用戶B消極不移除那些敏感話題而'''任憑展示''',試問是否同樣構成[[WP:SOAP]]相關要件?傳遞者被管理員封鎖,難道相對訊息接收者就無需收到任何管理員口頭提醒警告,告知該等敏感內容有[[WP:SOAP]]之虞,要求對方移除?
:請參與該議題的諸位好好思考一下提問內容,思考這件議案處理是否妥適,謝謝。--[[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0:23 (UTC)
::用户命名空间相对起维基百科命名空间及条目命名空间来说更具有私人性质,正如一般不允许随意修改他人用户页一样,用户讨论页的内容也应该由页主自行定夺。您的第三点确实构成了宣传,但如果 A 因为宣传被封这是因为他做出了「宣传」这种不当行为,而不是单凭他发的内容。B 作为宣传材料的接收者,若觉得无需理会则不移除并没有什么问题。不像维基百科命名空间会有多人同时参与讨论与条目命名空间会被索引,用户讨论页一般是对该用户的留言区,依我看来不是「任凭展示」。--'''[[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34 (UTC)
:::感謝閣下特地撥冗協助釐清與回覆,所以閣下認為:用戶討論區'''亦屬於'''討論區的樣態形式,'''但是'''由於定位上屬於個別用戶「私人」性質,所以界定上,即便他人傳遞高敏感內容議題,則裁量權(刪除、存檔、保留)這些權益則屬於個別用戶的權利範圍之內,而若沒明顯違反不文明、人身攻擊,對方用戶不排斥亦不反對情形下,第三方用戶則毋須介入處理,請問如此解釋是否正確?--[[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54 (UTC)
::::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02 (UTC)
:::::那這樣子的話,基本上,照原處理管理員處理方式(還原對方用戶遭他方用戶介入移除的內容)是沒有太多問題的,感謝閣下協助釐清。--[[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1 (UTC)
:[[WP:NOTSOCIAL]],[[WP:NOTHERE]],显著违反方针的内容,移除行为无需经由任何人同意。-&gt;&gt;[[U:Ohtashinichiro|<span style="color: #DC143C;">'''Vocal&amp;Guitar'''</span>]]-&gt;&gt;<sub>[[UT:Ohtashinichiro|留言]]</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8 (UTC)
:這裏我覺得值得關注的一點是“[[WP: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是網誌、網站空間提供者、社交網絡或追思網站|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資料]]”應該如何解讀,因為不同的解讀方式會影響Ch.Andrew的操作具備正當性與否。[[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1 (UTC)
::{{ping2|WiiUf}}。[[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
::順便也ping一下{{ping2|薏仁將}}。[[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1 (UTC)
:::這個要看切入的點是什麼,所以我才會設置那些問題問參與討論的諸位,貌似范君與原處置的管理員看法立場是近似的,但是我仍傾向認為即便是私人的性質,則也不應當消極任憑放置具有敏感爭議的宣傳材料,這邊可能需要諸位需進一步釐清討論,我個人覺得可能會有用戶會利用這種認知判斷差異落差而作仿效,屆時倘若要規範,恐怕也許會被對方說嘴。--[[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4 (UTC)
::::我的問題是「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資料」到底是說「與維基百科<u>此一項目本身</u>相關的資料」還是說「與維基百科<u>的內容</u>相關的資料」?[[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2 (UTC)
:::::應該是被定義成:「與協作改善維基百科條目或者商討相關姐妹計畫、本身或內容相關聯性議題」不論是個人前述定義或者您提出的二個要件,傳送個人政治觀點給與他人這已經很明確是「宣傳行為」,不用懷疑;但是那些政治觀點內容放置,'''似乎'''不像是「[[WP:NOTSOCIALNETWORK|與維基百科存在相關性的資料]]」,就直接開門見山的問:一則[https://zh.m.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diff=85222933&oldid=85200041 202X年XXX直轄縣市長選舉理想人選]被放置於用戶討論區,你能說明它關條目協作改善或維基百科相關性質議題資料有甚麼相關性?沒有啊,不就是[[WP:NOT#OR|個人主觀評價]]的內容?好像根本與條目改善協作或者相關議題商討'''無關聯性'''吧?--[[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35 (UTC)
::::::我提這點主要是給大家一個思考的方向,我大致理解你的意見了。[[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9 (UTC)
:::::::其實[[Wikipedia:方針列表#內容方針|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是'''可適用'''於使用者頁面空間的,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另外當用戶發現其用戶討論頁面有使用不當情形,則應優先發布<code>{{tls|uw-userpage}}</code>提醒通知。--[[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11:02 (UTC)
::::::::{{ping|薏仁將}}我留意到用戶頁指引在今年11月有過一次修訂,我在VPP那邊就著那個修訂提了一些問題,其中就牽涉到“用戶頁(面)”一詞的理解,這恐怕也會影響這裏的結果。[[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0 (UTC)
:::::::::但至少“用户讨论页”无疑是属于“讨论页”的,故用户讨论页肯定是适用[[WP:SOAP]]的。--<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4 (UTC)
::::::::::說「無疑」太絕對了,至少敝人個人是持疑的。敝人認為,「討論頁」和「用戶討論頁」是不同的頁面,[[WP:SOAP]]僅適用於前者。--[[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3 (UTC)
:::::::::::那你得拿出证据,而不是空穴来风。--<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53 (UTC)
::::::::::::法律無明文規定者,不為罪。[[WP:SOAP]]說適用對象是「{{tq|[[WP:IU|用戶名]]、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用戶頁}}」,這些對象中關於用戶的只有「用戶頁」,沒有「用戶討論頁」。--[[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8 (UTC)
:::::::::::::[[WP:UP]],{{TQ|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命名空間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1 (UTC)
:::::::::::::我前面早已回复“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4 (UTC)
:::::::::::::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皆須受'''[[Wikipedia:方針列表#內容方針|內容方針]]'''規範,只是為了用戶使用用戶討論頁便利性及彈性,規定較寬鬆,但寬鬆'''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這點要先釐清,而前面內容皆在[[WP:UP|使用者頁面]]有相同說明。--[[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6 (UTC)
::::::::::::::了解,謝謝。--[[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4 (UTC)
:::::::::您好,使用者頁面上的衍生定義應當是不妨害影響這邊的討論結果,因為它可以幫助釐清究竟使用者頁面的範圍包括在哪?限制又在哪?還是說其實定義所指向的標的為'''全然不同'''的東西?--[[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8日 (六) 21:19 (UTC)
::::::::::於我而言,新版條文的規定無法使我有效判斷兩者是否為全然不同的東西,因此這個問題我無法解答,而這也是我要在VPP尋求解決方案的原因。[[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49 (UTC)
:我想問大家,那今天夏土賢如果是在討論頁發表的話,照以上的邏輯,是不是就可以了--<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08 (UTC)
::這樣説吧,發表是一回事,移除是另一回事。用戶不能任意發表不當言論或許並不意味用戶可以任意移除不當言論。-{[[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36 (UTC)
:::这好像转移焦点了吧?假如目前被提报(及复核)的是移除留言的人,这条评论(评价移除操作是否恰当)才对题。但这里讨论的是将宣传性内容加回的用户的“加回”操作。——<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1:48 (UTC)
::::然而這裏也涉及到一個邏輯問題,就是如果移除操作本身並不恰當,那移除操作是應該要被無效化的,那Ch.Andrew的操作就不能被認為不具備正當性。[[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29 (UTC)
:::::哦,那就是我[[#c-自由雨日-20241221081600-Sanmosa-20241221081400|前面论证]]的我认为这一内容本身确实不应存在了(毕竟[[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0#User:DavidHuai1999/台湾|放置于几乎无人访问的用户子页面、且我认为宣传意味并不如本案高的内容,社群共识也是删除]])——即我认为移除是正当合理的。--<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32 (UTC)
::::::然而我這裏也主張言論本身是否不當與移除是否正當合理不存在直接的關係。[[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09 (UTC)
:::::::你的意思是二個問題(行為)要分開看分開討論,對嗎?--[[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16 (UTC)
::::::::是的,你可以這樣理解。[[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8 (UTC)
::是說之前好像有個民眾黨黨工因為宣傳被封進了是吧,剛才翻了一下討論頁,守望者愛孟在2017年說了{{TQ|Wild閣下這裡是維基百科的民進黨總部,Jackac就是深愛台灣的請願民眾。。。哈哈哈}},大概好久前就是這樣了--<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16 (UTC)
:{{意见}}: 从讨论中看到,对是否可以删除其他人个人讨论页上的这类留言,以及恢复自己个人讨论页被他人删除的这类留言争议不小。当对立双方的判断不一致时,往往会导致编辑删除和恢复的反复。
:#鉴于双方的判断具有主观性,是否可以看作是编辑争议, 是否可以通过提报到编辑争议页面,由社群讨论并形成共识后再处理?
:#若有人违反共识进行操作,则可再提报至“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并在此阶段请求管理员介入处理, 注重讨论建设性与公平性。
:--[[User:Gluo88|Gluo88]]([[User talk:Gluo88|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19:12 (UTC)
:Cindyzs等用户在该讨论页所作所为显然与建设维基百科毫无关联。若Wildcursive想恢复其留言,唯一合理的理由就是这些留言与维基百科及社群相关,而不是其对讨论页的所有权,因为用户并没有对这种绝对的裁量权。至于拿着自由民主及思想自由说事的部分用户,仿佛是搞不清Wikimedia不是政府、第一修正案并不适用于此一样。看上去仿佛自己是民主斗士,实际上和拿法律条文要求维基百科自我审查的用户没什么区别,完全是无效论据。不重视社群共识,恰恰是与维基媒体运动的行事方式背道而驰的。<span style="color:#6495ED">——[[:User: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 lang="ja">暁月凛奈</span>]] ([[:User_talk: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留言</span>]])</spa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37 (UTC)
:那今天他說{{TQI|剷除親中國勢力者}},是否會造成大陸編者或政治立場偏向大陸之編者之<big>'''不快或感受到人身威脅'''</big>,這明顯非文明,又或是否違反UCoC第2.1{{TQI|我們期望所有維基媒體人都能對他人表示尊重。不論在維基媒體的線上還是線下環境,在與他人交流過程中,我們要以互相尊重的態度對待對方。}},分明是不行的,明顯具有重大違規事宜,那怎麼能夠保留,又說他人是無恥政客,亦不尊重對面政治立場的人,所以維基百科根本是不容許這些的。--<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15 (UTC)
::什麼叫做「那今天他說剷除親中國勢力者」,{{TQI|請你不要把我沒說過寫過的話塞給我!如果你指的是Cindyzs說的,他留言以來,我對話頁也沒出現那樣的文字。這已是你至少第二次胡亂把我沒寫的文字栽贓給我,易生誤會。至於Cindyzs在我討論頁明白引用黃國昌的前一個黨[[時代力量]]及其黨主席[[王婉諭]]批他是「無恥政客」,這是[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40656 有來源轉述],我不認為他這樣寫有何大問題。至於為何他要特別提[[黃國昌]],我猜是因為那其實是我於2013年創建的頁面}}[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BB%83%E5%9C%8B%E6%98%8C&oldid=28898937],{{tq|無論他是奚落暗諷我、感嘆我為何當年如此,我都沒意見,這也算針對編輯史交換意見。我看不出有什麼好屢屢刪除的。}}--[[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User talk:Wildcursive|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01 (UTC)
:::我指的本來就不是你啊,這裡是說soap的爭論--<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5 (UTC)
:::戒嚴那邊--<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6 (UTC)
::[[WP:OWNTALK]],有提到{{tq|對於使用者討論頁而言,這些方針的遵循度會比其他討論頁較為寬鬆}},雖然留言內容看起來處處和方針指引相悖,也引起了反應,但這實質都不屬於違規的部分,因為使用者對於自己的討論頁擁有自主權,而且發布的位置不是被嚴格規範的。試問,今天若是情況相反,Wildcursive使用者無法移除他不想留的內容,而到布告板尋求幫助,但是大家都跟他說這沒有違規所以不能刪除,適當的處理狀況不應該是,讓使用者自己決定什麼留言可以留什麼不留,只要他不剪貼拼接扭曲意思,要幫助的時候管理員適當地提供協助,這樣才是合乎討論頁自主權的。
::這邊另外想建議@[[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我留意到同樣內容的留言您放了幾個地方,在個人討論頁是為寬鬆的留言,但若上了客棧或布告板就有為難的狀況,我先前沒表達很好,不過我想請您考慮自行減去會違反討論頁方針的內容,這樣或許會對討論的結果較為友善。--[[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4 (UTC)
:::較為寬鬆並不代表不適用--<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6 (UTC)
::::{{ping|Tisscherry}} 我就是在個人討論頁回應,主文也放被提報頁及此客棧,我不可能期待大家都翻來翻去的看,總該讓我在被公審處完整陳述吧。有人說刪了還是有紀錄,有心人都看得見,我也沒啥好隱藏的。人有偏好與慣性,我刪了這,說不定你想的是那,若直接告訴我還可商榷或討論。父子騎驢討好不了誰,我還是集中擺在一起,也會再抽空增修。我是被動回應、被迫說明,難得一次自辯,如同答辯書給各審不算超過,這是程序正義,稱不上宣傳。--[[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User talk:Wildcursive|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5:29 (UTC)
:::::@[[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君,我主要指的是最新的金牌的那段,放在客棧和布告板就不太妥當,且平心而論,這含有的身分識別較為強烈,可能不是那麼公允,這讓我想到之前曾經介入個體育項目的溝通,該名使用者認為不懂籃球的都是女性,後來一直用「妳」指稱本人,一直要我去問男朋友或老公(???)。我想您應該能夠明白,就點到為止了。刪了的記錄可以請求版本刪除做隱藏,如果不會請求,直接找線上管理員也是可以的。--[[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22 (UTC)
:::::{{ping|Tisscherry}} 既然妳/你點明,請管理員刪除似乎耗些工程也未必即時、全面,本想用刪除線,想想還是略修。--[[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User talk:Wildcursive|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00:26 (UTC)
::::::這人也跟夏土賢一樣整天嘴上掛著文革--<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4日 (二) 12:21 (UTC)
::::::@[[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君,您可以直接找Manchiu管理員,他處理很有經驗的。謝謝您願意考量,就看您的決定了。--[[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01:12 (UTC)
:{{支持}}覆核,本人不認為管理員此舉得當,理應予以討論頁編輯禁制。--[[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7 (UTC)
:我是觉得,如果有谁移除了不合适的内容,讨论页主人不应该恢复,否则应该要算到他头上。我自己对于我自己的讨论页也是很开放,胡话我不小心回退了都会撤回。但是来反破坏的移除留言我是不会加回来的。不过没收别人的星章还是不妥,我觉得W应该恢复这条。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59 (UTC)
:{{反對}}覆核,方針或指引未明文限制用戶處置其對話頁的內容。--[[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02:57 (UTC)
::{{意見}}:在[[WP:UP|使用者頁面]]開宗名義的就已經說明:「'''使用者頁面'''用於維基人之間的交流與協同運作。雖然您可以自由地個性化和管理您的使用者空間,但它們是社群專案頁面,而'''不是'''個人網站、部落格、社群網路媒體或維基百科條目。它們應該用於更好地參與社群,而不是過度用於無關目的或損害專案的聲譽。」而同一個規範章節對於使用者頁面定義是:「'''使用者頁面'''主要用於人際討論、通知、測試和草稿(參見沙盒),以及(如果需要)有限的自傳和個人內容。<u>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命名空間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u>。」,是故,如果以定義去結合相關前述條件限制,消極的置放政治觀點議題是'''不允許'''的,只是解釋的人沒有前後上下文的關聯性給找出來罷了,所以<u>縱使訊息接收用戶認為政治觀點屬於一種言論表達的自由,但綜合前述對於'''使用者頁面'''定義與限制條件,仍'''不可以'''放置於用戶討論頁面,因為'''視為'''[[WP:SOAP|宣傳行為]]</u>。這樣子解釋有清楚嗎?--[[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05 (UTC)
:{{補充}}:被提報者目前已被管理員做出相關限制措施,請參照[[WP:ANO#Wildcursive]]及[[Special:Diff/85443983]]描述案件處理,詢問@[[User:WiiUf|WiiUf]]君是否考慮撤銷提案?--[[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17 (UTC)
::管理操作复核重点是复核“管理操作”本身([[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被提报者后续是否有被限制,并不影响这里的复核吧?--<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22 (UTC)
:::瞭解。--[[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46 (UTC)
:{{意見}}:看了以上一大串,很驚訝這會有這麼大的討論。相關慣例已行之有年,並形成指引。用戶討論頁是用來讓編輯之間討論的,尊重用戶編輯本身的意願是慣例,應以用戶以及跟他正在交流中的編輯為主。第三方直接進入,介入對話,強制進行刪除,不符合指引,也不禮貌。指引方針為「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大量编辑其他人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除非编辑可能会有帮助。如果不确定,请询问。 」如果第三方編輯對留言有意見,不應該直接進入刪除別人的留言,因為這會影響到原本兩位編輯之間的交流,扭曲留言的意思。「如果对某个用户的页面有顾虑,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讨论页引起对方的注意。如果对方同意,就让对方自己编辑。」如果認為這段對話真的有必要移除,用戶不願意主動進行,應該在社群頁面發起議題討論,經過社群達成共識之後,再根據共識,禮貌的請用戶移除相關段落。以尊重慣例來進行處理,為最好方向。--[[User:Alfredo ougaowen|Alfredo ougaowen]]([[User talk: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24年12月26日 (四) 15:08 (UTC)
::刚刚看到[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Special:%E6%97%A5%E5%BF%97&logid=14854767 他已经被部分封锁了],这个复核请求可以关闭了吧。<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2月26日 (四) 16:22 (UTC)
:::上面我有提過看看原提出用戶是否願意撤回提案,但自由雨日君認為,這並不影響覆核程序進行。--[[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7 (UTC)
::其實[[Wikipedia:方針列表#內容方針|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是'''可適用'''於使用者頁面空間的,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另外當用戶發現其用戶討論頁面有使用不當情形,則應優先發布<code>{{tls|uw-userpage}}</code>提醒通知。另並非用戶討論頁面不受其拘束,而是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皆須受'''[[Wikipedia:方針列表#內容方針|內容方針]]'''規範,只是為了用戶使用用戶討論頁便利性及彈性,規定較寬鬆,但寬鬆'''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這點要先釐清。--[[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2 (UTC)
:我仍然希望能夠繼續此次覆核請求(至少應移除該用戶討論頁中的廣告內容)。—[[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 2024年12月27日 (五) 10:21 (UTC)
:同上,我认为应该移除该用户讨论页的违反方针内容,因此{{支持}}复核。还有上面某位前管理员的言论,感觉根本没有理解方针,或者说是为反驳而反驳。--[[User:Dryrace|Dryrace]]([[User talk:Dryrace|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1 (UTC)
:{{支持}}复核。我认为仅移除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政治宣传即可,用户讨论页存在过多的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会容易被认为滥用。--[[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4年12月29日 (日) 09:05 (UTC)
:{{题外话}}讨论以过两个星期有余,差不多可以下个定论啦。--[[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7:28 (UTC)


== 新年標誌 ==
这些错误,如果在创建前仔细核对数据库,创建时认真检查,本来可以避免。但是,很遗憾。
{{save to|WT:維基百科標誌}}
新年在1月29日,是時候徵集新年標誌了。&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29日 (日) 15:15 (UTC)
:还好是农历,要不然只剩3天就2025了{{doge}}——<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4 (UTC)
:我給一個可能的方向:「乙巳」二字均狀似蛇,或許可以考慮將這兩個字弄成蛇的形狀。[[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4年12月29日 (日) 23:54 (UTC){{赞|user=自由雨日}}
::[https://www.news.cn/photo/20241030/56b3869870e84a259589df9fca595eb5/c.html?page=2 可以參考這種新年郵票]、[https://www.passiontimes.hk/article/12-17-2024/132449],中国邮政的“福纳百祥”恰好类似二字的图形化。--[[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6:42 (UTC)
:::那我參考看看,或許我能畫個草稿。[[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1日 (三) 01:54 (UTC)
:話說一百五十萬條目也快了,要換標誌嗎--[[User:August0422|'''<span style="color:#98DDDF">August</span><span style="color:#9853DF">0422</span>''']]<sub>[[User talk:August0422|<span style="color:#2EC4B6">討論頁</span>]]</sub> 2025年1月3日 (五) 10:07 (UTC)
[[File:2025 Snake Draft.png|thumb|135px|草稿]]
::::<s>剛弄好草稿了</s>搞錯了一些東西,稍後再修復。[[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1日 (三) 02:31 (UTC)
:::::正好是25,赞。不过右边的因为不对称看着有点胖()——<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5年1月1日 (三) 02:34 (UTC)
::::::{{ping|ZhaoFJx}}那個是我畫錯了,現在的才是正確版本。[[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1日 (三) 02:44 (UTC)
: 蛇環繞維基球如何?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31日 (二) 06:46 (UTC)
[[File:2013logohant.png|thumb|File:2013logohant.png]]
: 或者我們還有一個選擇就是把十二年前{{ping2|Buernia}}老師做的拿出來複用。——[[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09 (UTC)
::不是不好看,但感覺……就真像是12年前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1日 (三) 01:53 (UTC)
:::毕竟那个时候扁平化设计普及程度还不如当今,人家设计的2020和2021新春标志就是扁平化的,我一直觉得Buernia设计的标志很好看的,当年百万条目标志他有参与评选就好了(可惜人家那时可能没时间),不至于搞得那个时候单论设计稍微好看些的偏偏是那个眼镜版标志(最后因为影射而被否决),我到现在都觉得最终采用的百万条目标志过于简陋,因此我支持到时150万条目时搞个特别标志。--[[User:Liu116|💊✖️2️⃣3️⃣]]([[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1:56 (UTC)
: 我提議如下,蛇環繞維基球 左側尾部形成2,頭部爲5 @[[User:Sanmosa|Sanmosa]] 如何?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1日 (三) 03:09 (UTC)
::這比較複雜,我處理不來,而且我預感這樣的構圖就算成形也會很chaotic。[[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2:34 (UTC)
: 或許透過 ASN 或公告欄公開徵集設計?本站應該不缺乏會設計的人才,問題是沒有人知道。--[[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4:59 (UTC)
::{{noping|SCP-2000}}公告欄有放了,但放ASN不會太過擾民了嗎?--'''[[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5年1月1日 (三) 08:48 (UTC)
:::如果放幾日(例如一週)應該沒有大問題。--[[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17:55 (UTC)
:{{ping|魔琴}}剛剛想起一個問題,就是vector 2022的標誌是中文字位於維基球右側的,因此中文字位於維基球下側的自訂標誌無法於vector 2022顯現,我不清楚vector 2022的標誌裏的中文字與維基球是否兩個分別的圖像,還有vector 2022的標誌圖像是否可以通過類似vector 2010的自訂標誌的方式來替換。[[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2:38 (UTC)
::是两个独立的文件;可以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5年1月2日 (四) 12:43 (UTC)
:::{{ping|Stang}}感謝代為回應,那我現在趕工把乙巳雙蛇的純圖像檔案給弄上來。[[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2:48 (UTC)
:::{{ping|Stang}}不好意思,要再ping一次,但我也想知道如何在vector 2022實現類似[[User:Sanmosa/Logo test.js]]的效果,畢竟我自己也需要預覽一下。[[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3:00 (UTC)
::::{{mute|Sanmosa}}SunAfterRain提供的片段供参考:<code><nowiki>$('.skin-vector-2022 .mw-logo > .mw-logo-icon').attr('src', 'https:/upwiki/wikipedia/commons/c/cc/%E4%B9%99%E5%B7%B3_snake.png').removeAttr('height').css('height', 'auto')</nowiki></code>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5年1月2日 (四) 14:08 (UTC)
:::::已更新代碼。[[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4:21 (UTC)
===Sanmosa版===
<gallery mode="packed-hover" heights="150px">
乙巳 hant.svg|乙巳雙蛇(繁體)SVG
乙巳 hans.svg|乙巳雙蛇(簡體)SVG
乙巳 snake.svg|乙巳雙蛇(僅圖像)SVG
乙巳 hant.png|乙巳雙蛇(繁體)PNG
乙巳 hans.png|乙巳雙蛇(簡體)PNG
乙巳 snake.png|乙巳雙蛇(僅圖像)PNG
</gallery>
剛才基於草稿稍稍上了色,大家可以給些評價。[[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2:18 (UTC)
:如果想試試提前在中文維基百科全站換上SVG樣式的logo的話,在自己的JS頁加這個碼就好:<code><nowiki>importScript('User:Sanmosa/Logo test.js');</nowiki></code>。[[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2:20 (UTC)
:好看!很简约的徽标,不过会不会太简约了((——<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5年1月2日 (四) 12:50 (UTC)
::[[WT:維基百科標誌#c-Sanmosa-2022-02-23T07:53:00.000Z-Ericliu1912-2022-02-23T05:53:00.000Z|與我兩年前説的一樣]],我個人偏好極簡風。只要看起來是舒服的,那簡不簡約其實並不重要。另一方面,簡約的標誌一般也有利於識別,因此設計簡約也是有一定的好處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2:58 (UTC)
:能结合“25”就更好了。--[[User:Easterlies|东风]]([[User talk:Easterlies|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13:22 (UTC)
::然而“巳”與“5”的字形好像是衝突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4:53 (UTC)
:个人感覺,這個logo完全沒有維基百科的元素。或者說,如果沒有底部的文字,我完全看不出這是維基百科的logo{{orz}}而[[Wikipedia:維基百科標誌#中文維基百科歷年特別標誌|歷年的logo]]都有維基百科的特色。個人建議新年標志結合原版的維基球製作,在這一點上我比較傾向於@Lemonaka的「蛇環繞維基球」提議。
:題外話,第一眼看上去,感覺蛇的形狀更像是「2C」(--[[User:Nebulatria|Nebulatria]]([[User talk:Nebulatria|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13:38 (UTC)
::然而2021年的農曆新年特别標誌除了“W”形牛角與“維”字外也沒有多少“維基百科的特色”,而且兩者的“維基百科的特色”並不明顯。(看上去更類似的字元可能是“{{lang|la|ƧꞆ}}”?)[[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4:29 (UTC)
::: 其实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5年1月2日 (四) 18:48 (UTC)
:::但「W」與「維」也是維基百科的元素啊,目前的標誌實在看不出與維基百科的關聯性。--[[User:Nebulatria|Nebulatria]]([[User talk:Nebulatria|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10:20 (UTC)
::::我的意思是,這可能並不是必須具備的元素?[[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3日 (五) 13:59 (UTC)
:{{意見}}:左邊那條蛇像「己」字多於「乙」字。(附:1989年是己巳年) -- [[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5年1月2日 (四) 15:09 (UTC)
::{{黑幕|大家好,还有不久的半年,中共的坦克就要开去天安门广场轧人了!}}{{joke}} --[[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18:36 (UTC){{react|😨|魔琴}}
::怎麽説呢,“2”、“乙”與“己”的字形都是相近的,所以這有些無可避免。[[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3日 (五) 00:13 (UTC)
:::左邊的蛇就是太沒有棱角,所以最像「己」而不是「2」或者「乙」。畫一條轉頭的蛇可能可以。--[[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5年1月3日 (五) 02:26 (UTC)
<gallery mode="packed-hover" heights="150px">
乙巳2 hant.svg|乙巳雙蛇(繁體)SVG
乙巳2 hans.svg|乙巳雙蛇(簡體)SVG
乙巳2 snake.svg|乙巳雙蛇(僅圖像)SVG
乙巳2 hant.png|乙巳雙蛇(繁體)PNG
乙巳2 hans.png|乙巳雙蛇(簡體)PNG
乙巳2 snake.png|乙巳雙蛇(僅圖像)PNG
</gallery>
剛剛弄了個第二版。[[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01:42 (UTC)
:看到时能不能解决“乙”“己”容易混淆的问题,{{joke|还有右边的蛇加个尾鳍就可以变成鲸鱼了}}(虽然鲸鱼的尾部没那么细,不过最好还是把头画小一些)。--[[User:Liu116|💊✖️2️⃣3️⃣]]([[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2:05 (UTC)
::我有時間再調整一下設計。[[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13:01 (UTC)
: 右頭非常大,看起來很不對。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0:02 (UTC)
:: 右頭中間改用白色如何,這樣蛇頭可以形成一個園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0:04 (UTC)


===What7what8版===
由于条目数众多,错误繁杂,手工修改必将耗费编者的大量精力。我以为,最好的解决途径是请Tianyamm2修正数据库,然后使用BOT重新编辑,修正错误。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File:乙巳新年標誌.svg|thumb]]
試做了一個看看,感覺不是特別完善,不知道效果如何,大家可以給些評價。--[[User:What7what8]]🏠 2025年1月3日 (五) 20:32 (UTC)
:@[[User:What7what8|What7what8]] 對。我{{支持}}這個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01:48 (UTC)
:不得不説,看上去的效果是好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01:57 (UTC)
:: 這并不混亂,[[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c-Sanmosa-20250102123400-Lemonaka-20250101030900]]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0:01 (UTC)
:很可爱欸——<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01:58 (UTC)
:是很可愛,但怎麼說呢,就真的有一種很微妙的感覺--'''[[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05:36 (UTC)
:{{支持}}使用該logo,比較可愛一點。--[[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9:38 (UTC)
:{{support}}该logo,蛮可爱的。--'''[[U:WenChuanHighway|<span style="color:#FC3">蕰</span><span style="color:#000">川</span>]][[宝山区 (上海市)|<span style="color:#FFF">|</span>]][[蕰川公路|<span style="color:#000">公</span><span style="color:#FC3">路</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09:41 (UTC)
:{{支持}}此一版本。--'''[[U:SickManWP|維基病夫]]'''<sub>[[WP:MPC|❤️<span style="color:#40E0D0;">邊緣人小組</span>]]·[[U:SickManWP/好友簽到|簽到]]·🕯[[Jimmy Carter]] 1924~2024</sub> 2025年1月4日 (六) 10:45 (UTC)
:{{support}}很可愛呀 支持(๑•̀ω•́๑)--<span style="text-shadow:2px 2px 1px #CCC">'''[[U:Liao_509|<font color="black">Liao_509</font>]]<font color="black"></font>'''[[U:Liao_509/簽名|<sup><font color="red"> ☄️'''Fighting!簽名🖋'''</font></sup>]]</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10:46 (UTC)
:看进一步完善之后是什么效果吧,目前来说Sanmosa君的标志完成度还是比这个的高。--[[User:Liu116|💊✖️2️⃣3️⃣]]([[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1:45 (UTC)
:{{支持}}。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13:19 (UTC)
:{{support}}但等待进一步完善 [[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五等分的新娘|<span style="color:#82CAFF">三玖天下第一</span>]] 2025年1月5日 (日) 09:22 (UTC)
:建议做工精细一些。--[[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2025 2025年1月5日 (日) 10:35 (UTC)
: 黃色蛇在右邊的尾巴可以向左嗎?蛇和吐出的舌頭,就更接近25或乙巳了。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0:01 (UTC)
:我{{支持}},很有美感,兩隻蛇蛇很可愛。 -- [[User:Idlcn|<span style="background:#FFD700;border:2px dotted red;box-shadow:3px 3px 5px purple;color:#198964;text-shadow:2px 2px 5px yellow;border-radius:50px;padding:5px 15px;font-family:'DFKai-SB';"> 菜國人 </span>]]※[[User talk:Idlcn|聊天]] 2025年1月6日 (一) 14:04 (UTC)
:{{支持}}:要是乙巳这两个字能够调整一下会更好(比如换位置字体颜色什么的,总觉得现在比较微妙)。配色或许也可以调整,但是如今黄黄红红的主色调其实不错。--[[User:The Puki desu|The Puki desu]]([[User talk:The Puki desu|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0:52 (UTC)
:: 其实甚至没有必要在蛇身上写乙巳()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5年1月7日 (二) 20:44 (UTC)
{{clear}}
{{不存檔}}


== 諸位 ==
我之前在[[Wikipedia talk:中国文化遗产专题]]张贴了相同主题的讨论。张贴之后Tianyamm2很快手工将其中提及的所有条目进行了修正,奇怪的是,一周多以来没有见到其对其它条目进行修改。我原以为该用户本是出于善意,将从这些举例开始一一修订,然而事情后来的发展让我产生了怀疑,这更像是为了掩盖该用户自己的错误而为。为此,我在这里使用条目的永久链接,以备不虞。
{{save to|WT:維基百科標誌}}
{{Archive top|result=感謝您的提議。--'''[[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5年1月2日 (四) 17:37 (UTC)}}
諸位,2025年5月19號就是中國全面封鎖中文維基百科的十周年,屆時我們應該更換logo來紀念。這是一個一次性賬號,後面再也不發言了,不要檢舉我到SPI喔。
[[File:Wikipedia-logo-china-ban-2025-zh-hans.svg|thumb|Wikipedia logo china ban 2025 zh hans]]
--[[User:A20152025A|A20152025A]]([[User talk:A20152025A|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14:18 (UTC)
{{Archive bottom}}


== 明明是冷門的ACGN條目,最近單日閱覽流量居然衝到每天一萬人觀看 ==
我就此事在Tianyamm2的讨论页多次留言并善意提醒,希望该用户以中文维基条目质量为重,使用BOT重刷或其它手段对这些错误和缺陷进行更正。然而至今Tianyamm2只对我进行了一次回复,回复中拒绝承认其条目存在问题。我之后的提醒,更是奇怪地被该用户直接在讨论页中移除,并在编辑摘要中注明“无意义留言”和“删除挑衅性语句”,我觉得Tianyamm2的举动已经远远超出了善意的范畴。我的最近一次留言更是直接被撤销。
{{存檔至|Talk:最弱技能《果實大師》 ~關於能無限食用技能果實(吃了就會死)這件事~}}
ACGN就是Anime、Comic、Game、Novel的合稱。<br />我最近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在這個條目「最弱技能《果實大師》 ~關於能無限食用技能果實(吃了就會死)這件事~」,因為我是該條目的主要編輯者,對這條目會比較關心。<br />在這幾天,這條目居然能衝到每天一萬人觀看,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有興趣的人可以點擊該條目,選擇條目的編輯歷史,點擊上方的本月頁面瀏覽統計,就可以看每天的條目瀏覽人數。<br />ACGN條目通常冷門,即使是當季熱播條目,每天閱覽人數破千人,這人數就算多了。我上面舉的這條目,之前也每天維持幾十人,了不起到100人的閱覽人數,一直都是這個人數觀看量,非常冷門。<br />沒想到卻在2025年1月1日,衝到每天10065人的觀看量。不曉得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這應該是用程式在洗吧,使用連點程式按鍵精靈,持續連點該條目的頁面更新之類。<br />只是不曉得這麼作有什麼意義,洗條目閱覽人數,也沒有任何利益可拿,即使洗到觀看人數最高,也不會因此受到表揚。這條目也不是啥政治類條目,洗這條目也不會任何政治宣示的效果,這種行為真得讓人費解。--[[User:Znppo|Znppo]]([[User talk:Znppo|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4:59 (UTC)
:「預定播放日 2025年1月7日」是因為臨近播放吧。--[[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5:09 (UTC)
::這就不得而知了,也許是這個原因吧。--[[User:Znppo|Znppo]]([[User talk:Znppo|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5:13 (UTC)
:::ACG算是流行的次主流文化吧。还有[[User:Hat600/essay/fansite]]。——[[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1月6日 (一) 13:31 (UTC)
::::這論述怎麼藝術成這樣啊啊啊啊啊。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3:42 (UTC)
::::這論述看起來很有道理,至少蠻符合我的情況,其他人我不知道。--[[User:Znppo|Znppo]]([[User talk:Znppo|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3:53 (UTC)
::::理论上当季动画条目可以冲高1万,例如[[孤獨搖滾!]](未拆解前是合并一个条目),2022年12月25日冲高1.2万。——[[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1月6日 (一) 13:58 (UTC)
::::這論述以前看過了。但我想說的是當季ACG作品瀏覽量在中日維衝前排不足為奇。見今日動態熱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5%8A%A8%E6%80%81%E7%83%AD%E9%97%A8&oldid=85587886]。《我獨自升級》只排在習近平後面。--[[User:So47009|S叔]] 2025年1月7日 (二) 10:19 (UTC)
::冷知識,這部有先行配信(可以理解成提早播映),所以實際上應該是12/31首播,1/7是電視台首播。--'''[[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25 (UTC)
: 雖然本站是百科全書,不過某種意義上也成為反映時事趨勢的網站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5年1月6日 (一) 16:35 (UTC)
:数年前,阅览量异常高的条目[[中華電信MOD]]是[[Talk:中華電信MOD#關於本條目的瀏覽量長期異常的解釋|洗出来]]的。--[[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09:35 (UTC)
::目前這條目,一個月內瀏覽量依然有5000,也不算低。--[[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05:54 (UTC)


== 請協助查看破壞 ==
由于我在Tianyamm2讨论页的留言屡屡被删除,我再与该用户进行协商显然无济于事。为此,我希望可以借助社群之力解决此问题。或者请大家督促该用户对所创条目进行修正,或者邀请其他具有技术水平并具有很强负责心的用户协助,早日解决这一问题,维护维基百科的条目质量与良好声誉。
--[[User:如沐西风|如沐西风]]([[User talk:如沐西风|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4:49 (UTC)
:你與他之間到底存在著什麼樣過節?否則這類問題,不致於雙方會鬧到這地步。--[[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8.233|36.232.218.233]]([[User talk:36.232.218.233|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4:52 (UTC)
::我本不认识该用户,此事之前对Tianyamm2的印象是他/她主编了一些足球联赛的条目,我对他/她的印象本来不坏。此事的第一次留言是我第一次与其交流。我觉得我们之间没有什么过节,但是我确实不理解为什么我的提醒会引起他/她这样的反应。--[[User:如沐西风|如沐西风]]([[User talk:如沐西风|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4:56 (UTC)
:首先,问题1只是简单的措辞错误,应该可以用机器人进行替换解决。问题2,是否存在重叠的问题?或本身如此。问题3,这类条目应该何如发现。问题4,前者可替换解决,后者是否存在重叠问题。此外,发现机器人编辑错误时,应即刻及时的提出,若错误的确存在即应立刻封禁机器人账户,而不是等其都创建完了再来说。<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4:57 (UTC)
::感谢猪笼草专家的关注。就我所知,重叠的问题是不存在的,根据大陆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国家级、省级、(地级)市级、县(区、县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四个不同的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正常情况下不存在重叠;唯一重叠的情况是保护级别得到提升,但是提升后一般只会按最高级别来表述,这些条目不属于这个范畴,只是普通的(未升级)单位。第三个问题,就目前来看至少广东省的市县级条目都有这个问题。如果知道Tianyamm2使用的数据库来源,可以很快解决。我个人没有经验,确实不知道发现机器人错误时应当如何做。而且我在周中上维基的时间不多,这次的问题没能及时发现,发现时这五千条目都已建好。我发现后在Tianyamm2讨论页留了言,之后他/她再没有用机器人创建类似条目。--[[User:如沐西风|如沐西风]]([[User talk:如沐西风|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5:09 (UTC)
:::這下可好了,按緊急停止也無效了。--[[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8.233|36.232.218.233]]([[User talk:36.232.218.233|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5:13 (UTC)


[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6%9C%80%E8%BF%91%E6%9B%B4%E6%94%B9?damaging=likelybad&goodfaith=verylikelybad&hidebots=1&hidepreviousrevisions=1&hidecategorization=1&hideWikibase=1&limit=500&days=30&damaging__likelybad_color=c3&goodfaith__likelybad_color=c3&goodfaith__verylikelybad_color=c5&urlversion=2]裡有大量未被及時處理的破壞,然而本人能力有限,還請有心人士協助參與反破壞工作。--[[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2025 2025年1月7日 (二) 14:05 (UTC)
:对于本人创建条目的问题,本人一直在努力修正,限于技术水平与精力(本人对AWB的使用,目前只限于csvloader插件;至于替换等功能本人还未掌握),目前尚未修正完毕。但是,对于最近某个用户在本人用户讨论页所用的词句(“一意孤行”等),本人不能认同。对于其在本人页面进行威胁性发言的内容,本人自然要删除。
: 大部分都不是,過濾有誤導致的。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7日 (二) 15:23 (UTC)
:对于以上“错误”,本人解释如下:1.广西壮族自治区简作“广西区”是很常见的用法,如[http://news.sohu.com/20040809/n221423508.shtml]页面。2.至于“某市某县”,按照中国市管县的体制(某市是某县的上级),虽然不够通顺,但并不构成错误。3.至于条目信息框内文物级别显示错误,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模板:文物保护单位]]本身的缺陷导致的。该模板缺少自治区级这一级别;并且在“|市/县名 =”这一参数空缺时,会将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错误的显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人主要犯的错误是,在创建条目时没有认真阅读该模板的参数说明,导致显示BUG,但并不是有意为之,希望各位理解。--[[User:Tianyamm2|Tianyamm2]]([[User talk:Tianyamm2|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5:23 (UTC)
:不要盲目相信过滤器。高风险过滤其实估计实际上涉及破坏的也就大约5%-10%。--[[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7:26 (UTC)
::首先,若您的机器人出现错误编辑,别人是有权提出封禁要求的;而如果这样的错误确实存在,而您又不作回应,那您将处于不利之地。<br>就上述问题而言。1、没有必要也没有依据使用“广西区”这样的提法,其既不正式,也不常见。2、请给出原数据库数据的原始内容,这样事实即可清晰。3、请协助提议修改模板或修改条目模板内容。<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5:43 (UTC)
::其实我想说的是里面不全是破坏,但经我看了一遍之后,还是有不少。--[[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2025 2025年1月7日 (二) 23:19 (UTC)
::而且有些破坏放了好几天……--[[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2025 2025年1月7日 (二) 23:26 (UTC)


== 道歉聲明 ==
::对于Tianyamm2指称的所谓“威胁性发言”,我认为我不需要做出解释。孰是孰非,相信大家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事实上,我不知道一个普通用户如何可以威胁到其他人(我倒想学学,防身用。烦请会这一招的用户联系一下我,我好拜师)。所谓的威胁,难道是指将这一话题提交到互助客栈这里吗?以下我将对上述三项辩解进行逐个分析:
{{存檔至|Wikipedia talk:中文維基百科志願者互聯交流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可以简称为“广西区”,并不意味着“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可以简称为“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我在搜索引擎上搜不到这样的用法(Tianyamm2创建的条目除外),我相信大家也会看着别扭。我觉得广西人不会这样用,这会使人觉得广西是一个与县同级的区级单位。外地人也没见有这么用的。
{{archive top|result=与本站无关内容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5年1月8日 (三) 02:27 (UTC)}}
#不是通顺不通顺的问题,是一个原创研究的错误问题。是错误问题,而不是不规范的问题。我没有见过这样的用法,也查不到。还是同上一条,“湛江市遂溪县”的说法合理,并不能说明“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的称呼合理。
我現在在 https://t.me/wikipedia_zh_ac AC群因為剛才慌亂操作現在是退群狀態還因不明原因無法加回
#这项Tianyamm2已经承认自己误用了模板。我觉得奇怪,明明是自己没有填对参数,导致模板显示不正常,反说是模板有BUG?
我想说,我确实与Tianyamm2没有任何过节,可能他/她误解了我的留言。我想,如果在我第二次留言之后Tianyamm2能够及时向我回复,哪怕说是模板的BUG而非承认失误,也不至于此。我的发言并非意在攻击。我甚至希望将来有机会与Tianyamm2在足球联赛条目编写方面进行合作。我觉得遗憾,为什么这样的沟通非得到这里才能顺利进行呢?


即使加回理論上應該也是禁言狀態,無法跟AC群全體維基人道歉
我觉得当务之急是修正条目的缺陷。还希望Tianyamm2可以提供更多的细节,比如数据库的来源,以助有能力的编者进行查错与修改。--[[User:如沐西风|如沐西风]]([[User talk:如沐西风|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5:45 (UTC)
:对于沟通无法顺利进行的原因,毕竟某些人的发言记录都在,本人无需解释什么。其他问题:1.关于“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的用法是客观存在的,还是请参见[http://news.sohu.com/20040809/n221423508.shtml]页面—“本报讯北海市地角炮台,是被列为'''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合理,跟“广东省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合理性质相同,前面的“湛江市”或者“广东省”,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是描述“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区的前置定语而已。3.误用模板是真,但是模板也存在可以改进的地方。--[[User:Tianyamm2|Tianyamm2]]([[User talk:Tianyamm2|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11 (UTC)
::那请问阁下有没有要修正的意愿。<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13 (UTC)
:::本人一直在积极解决问题,但是由于技术所限,基本上是手工修改。前面说道,本人对AWB的替换功能不知道如何使用,希望能有机器人高手能将AWB的替换功能写个使用说明,那样的话会大大提高修正速度。--[[User:Tianyamm2|Tianyamm2]]([[User talk:Tianyamm2|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18 (UTC)


因此我改在站內發表道歉聲明,希望有人能幫我轉達:
:看起来Tianyamm2的文保单位数据库只有地点、类型、级别、年份这几个信息,我建议暂时还是不要用AWB创建这类条目了。比如最近创建的[[抗日阵亡将士纪念亭]]:
::“位于中国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为青海省西宁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日期为1987年9月3日,类型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抗日阵亡将士纪念亭的历史年代为民国。”
:按照[[WP:stub]]的要求,一个小条目最起码的要求是有“清晰、准确的定义或描述”,而[[抗日阵亡将士纪念亭]]甚至不满足这个要求,因为条目的正文实际上并没有描述该建筑最主要、最根本、能保证这个条目区别于其他条目的特征,因为位于同一地区、同批公布、属于同一类型的文保单位可以有很多。
:关于如沐西风提到的格式有错误的条目,我建议Tianyamm2修正格式以后,用AWB重跑一遍。其实并不需要用正则表达式之类的高级替换功能,只要重新新建,用“replace”把原来的条目替换掉就可以了。--[[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24 (UTC)
:另外很关键的一点,Tianyamm2新建的这批文保条目似乎'''没有标出来源'''?建议Tianyamm2重跑一遍bot,补上来源,方便查证。--[[User_talk:MtBell|Gilgalad]]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32 (UTC)
::为什么我在AWB里面只找到Append/prepend两个选项,而没有找到replace这一项?--[[User:Tianyamm2|Tianyamm2]]([[User talk:Tianyamm2|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50 (UTC)


我現在在AC群是退群狀態,我希望有人幫忙轉達:
我已整理受影响的条目列表(已经有一些被移动过)。在修理期间请'''不要'''移动这些条目。<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7:07 (UTC)
我已經理解該測試造成了洗版,所以我對AC群全體維基人感到抱歉
但因為剛才慌亂之下 我又退掉幾乎所有的群了
所以我需要有人幫忙轉達:


{{talkquote|
=== 修正 ===
各位AC群全體維基人對不起:
* 原创研究
:今日稍早因為在機器人使用上出現一些狀況(我輸入一個指令後無反應)
**广西的文物保护单位均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奇怪称呼,如'''三海岩摩崖石刻'''[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8%89%E6%B5%B7%E5%B2%A9%E6%91%A9%E5%B4%96%E7%9F%B3%E5%88%BB&oldid=23534042]。(其它例子见[[:Category: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200条以上)
:即出於好奇想知道 https://t.me/ctvm32 是站內哪個人,它入群後我隨即執行查詢
***{{done}},并已检查全部5个自治区,只有广西的有问题。Quark-bot似乎已经清理了一部分,所以我的计数没有参考价值。<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7:31 (UTC)
:但無法查詢
***Quark-bot只跑了原[[:Category: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下的内容,现已归入[[:Category: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7:38 (UTC)
:私以為故障,因此進行了一些測試後發現原因是我操作錯誤。
**对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草草地使用了奇怪的“某市某县文物保护单位”,如'''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实际应为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如卢陵周公墓[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8D%A2%E9%99%B5%E5%91%A8%E5%85%AC%E5%A2%93&oldid=23494267]。其它例子:[[:Category: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等(广东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条目均有此问题,接近2000条)
:且該操作應是沒有必要,是出於好奇想知道,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的困擾,非常抱歉
***此条目没有修复,不知道应该怎么改(直接把“湛江市”去掉?)<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7:31 (UTC)
:而操作過程產生的十餘條訊息造成了洗版
* 分类错误。创建的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条目,都被多余地归到了所在市的'''市级'''保护单位分类里。如'''曹鼐墓'''[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6%9B%B9%E9%BC%90%E5%A2%93&oldid=23510464],正文与Infobox中均称是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却有一个邢台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类。(其它例子见[[:Category:邢台市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等,此类问题条目总数约600条)
:不僅影響了AC群正常的討論
** {{done}}:577 pages were changed. <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7:31 (UTC)
:還讓不少不想看到洗版的人感到非常不舒服
* 模板使用错误。建立的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条目,几乎都在模版中错用了参数,显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尕马吉遗址[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B0%95%E9%A9%AC%E5%90%89%E9%81%97%E5%9D%80&oldid=23544466]。(其它例子见[[:Category: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300条以上)
:進而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有不同程度上的權益受損
** {{done}}:334 pages were changed. <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8:09 (UTC)
:對於這些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困擾的一連串事件
* 其它问题
:我感到非常抱歉,對不起
** 时间格式随意,格式与正文不协调,如唐绍仪故居[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94%90%E7%BB%8D%E4%BB%AA%E6%95%85%E5%B1%85&oldid=23494683],显然使用“公布时间为'''1994年8月23日'''”比“公布时间为'''1994.8.23'''。”要好得多。Tianyamm2所创的五千条目中大量存在此问题。
:對於已經影響到的正常討論,我亦感到抱歉
*** {{done}}. <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18:37 (UTC)
: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無法正常討論,我深感抱歉,對不起
** 不区分市级与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八角楼寨'''[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85%AB%E8%A7%92%E6%A5%BC%E5%AF%A8&oldid=23490744]:“为潮州市的一个'''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它例子可以在[[:Category:潮州市饶平县文物保护单位]]等处找到,所有的广东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约2000条、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约300条)
:為了避免下次再發生相同問題
*** 同前,请给出修改样例。<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22:14 (UTC)
:我保證下次發現機器人使用上有問題時,不再以測試的方式,而是聯絡機器人操作者商討論題
****举潮安县为例,因为该县属潮州市辖县,县内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潮安县文物保护单位”两种。由于BOT初次创建时未区分市级与县级单位,这一项(以及前面的广东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改需要额外的资料辅助,如潮州市名城办网站[http://www.czmc.gov.cn/wwkb/xjww.asp]。从潮州市网站上提供的信息看,现[[:Category:潮州市潮安县文物保护单位]]中20项应该改为“潮安县文物保护单位”,其余项应改为“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可以根据网站的列表核对。潮州市及辖县、区的条目都可以据此改正。县级区与县级市政府公布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正文中通常使用“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它市的网站我暂时还没有查。我有点担心这个问题技术上能不能通过BOT修改。感谢Liangent与乌拉跨氪帮助修改。--[[User:如沐西风|如沐西风]]([[User talk:如沐西风|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0:04 (UTC)
:以避免再次發生洗版現象
****东莞市不设县,亦不设区,可以直接把“、县”去掉。东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http://www1.dg.gov.cn/sofpro/cms/previewjspfile/dgwhj/cms_0000000000000000743_tpl.jsp?requestCode=82463&CategoryID=2249]--[[User:如沐西风|如沐西风]]([[User talk:如沐西风|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0:06 (UTC)
:對於本次造成的洗版,我感到非常抱歉
****清远市[http://www.qyup.gov.cn/info/134913],列表为图片形式,市县级的关系不是很明确;文字形式[http://www.guizu.cn/t-4969-1-1.html]明确了市县级(此版本不知是否可靠)。另外我刚发现似乎TianyammBOT创建时使用的是南京大学所建华夏遗产网的列表,如[http://www.ccnh.cn/bl/wxyc/wenbml/3261121295.htm]。该网的列表信息稍陈旧,近几年新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没有收录,TianyammBOT没有建(或许是件好事,没建的条目就不要建了吧?)。--[[User:如沐西风|如沐西风]]([[User talk:如沐西风|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0:21 (UTC)
:希望能獲得AC群全體維基人原諒
****韶关市:暂时找到了一个通知[http://www.34law.com/lawfg/law/1797/3122/law_178917174316.shtml],完整列表还没有。据此,现有[[:Category:韶关市曲江区文物保护单位]]的9个条目归入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文件中另外3项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疑义,据[http://www.ccnh.cn/bl/wxyc/wenbml/3261121300.htm]1960年12月26日公布的有6项,其中两项在市辖区内,四项在辖县内,暂时无法确定。[[:Category: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下的其余文物保护单位应该归入各县。--[[User:如沐西风|如沐西风]]([[User talk:如沐西风|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0:34 (UTC)
|2=X{{!}}<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宇帆-[[d:Q45319771|娜娜奇]]🐰[[U:A2569875|鮮果茶]]☕在[[U:A2569875/C|維基百]]科[[d:Q102197171|尋求]]休閒[[地城邂逅|是否搞錯了什麼]]([[UT:A2569875|☎️]]·[[U:A2569875/簽|☘️]]) 2025年1月8日 (三) 02:17 (UTC) {{!((}}X{{!}}<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时间有限,抱歉,今天恐怕只能找到这里。我会在下个周末继续查找。--[[User:如沐西风|如沐西风]]([[User talk:如沐西风|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0:40 (UTC)
:以上希望有人能幫我轉達,對於對全體維基人造成的困擾,我真的很抱歉。-- 宇帆-[[d:Q45319771|娜娜奇]]🐰[[U:A2569875|鮮果茶]]☕在[[U:A2569875/C|維基百]]科[[d:Q102197171|尋求]]休閒[[地城邂逅|是否搞錯了什麼]]([[UT:A2569875|☎️]]·[[U:A2569875/簽|☘️]]) 2025年1月8日 (三) 02:17 (UTC)
发现存在“**(甲/乙/丙)遗址”命名的情况需清理。'''请等待对内容的处理完成后再进行'''。<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20:30 (UTC)
{{archive bottom}}


== 請求覆審[[U:Leehsiao]]的巡查豁免權 ==
另外觉得这整句话应该可以考虑重写。如:
原因:經查閱該人的貢獻,我對於此人是否在創建新條目上可以免於被巡查持保留態度,我不認為一位會在現有條目上加上宣傳性內容的用戶能被免於巡查,儘管此人被封禁條目空間編輯權限已久,請注意這不是一個濫權覆核請求,謝謝。--~~[[U:ASid|'''S''']][[UT:ASid|'''i''']][[Special:用户贡献/ASid|'''d''']]~~ 2025年1月8日 (三) 15:27 (UTC)
:https://guc.toolforge.org/?by=date&user=Leehsiao
:如果需要將這個議題全域化,可以在得出結論後在meta.wikimedia.org提出--[[User:Rastinition|Rastinition]]([[User talk: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5:32 (UTC
::管好你自己。--[[User:Leehsiao|Leehsiao]]([[User talk:Leehsiao|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09:41 (UTC)
:去掉吧,沟通能力仍有问题。另外,2024年4月至10月已存在“超过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似可申请即时除权。--[[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22:20 (UTC)
: {{ping|ASid}}此話題應移交權限解除布告板(或事後報備於斯)。——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5年1月9日 (四) 08:13 (UTC)


== 用戶查核制度再引入 ==
{{quote|


現在,仲裁委員會已經成立,考慮到英文維基仲裁委員會可指定用戶查核員,中文維基是否也該考慮,基於傀儡調查的堆積,再次引入用戶查核?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9日 (四) 02:37 (UTC)
<u>曹鼐墓</u>(A),位于<u>中国河北省邢台市东王里村</u>(B),为<u>邢台市宁晋县</u>(G)的一个<u>省级文物保护单位</u>(C),类型为<u>古墓葬</u>(D),公布时间为<u>1993年7月15日</u>(E)。
:还是等仲裁委員會正式运作一段时间再说吧?--[[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5年1月9日 (四) 03:21 (UTC)
:贊同shizhao的觀點。而且積壓也還在可接受的範圍。--[[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4:14 (UTC)
: 別急Orzzzzz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5年1月9日 (四) 08:10 (UTC)
:不赞成。我觉得您应该知道,对于一个饿了很久的人来说,出于对他的安全考虑,不应该给他一次性喂饱。况且仲裁委能否平稳运行还要两说,何必如此着急呢。--[[User talk:Iming|<span style="color:#bce2e5;"><small>'''Iming'''</small></span>]] [[Happy Sugar Life|<span style="color: #e98eb1; font-family: 'Comic Sans MS', cursive, sans-serif;">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span>]] 2025年1月9日 (四) 09:08 (UTC)
:问题是谁能担任?无视文明方针者绝不能当用户查核员,从[[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Mys_721tx/第2次|苗医生的罢免案]]看出中维有部分用户不知道遵守文明方针比贡献更重要。--[[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5年1月10日 (五) 16:39 (UTC)


== 搬運自英文WP - 支持以色列的美國保守派基金團體被指展開人肉搜索挺巴勒斯坦的維基百科編者 ==
曹鼐墓的历史年代为<u>明代</u>(F)。


{{tracked|T383236}}
}}
[[:en:Wikipedia:Village_pump_(miscellaneous)#Heritage_Foundation_intending_to_"identify_and_target"_editors|搬運自英文WP互助客栈]]:[[美国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undation)被指有計劃(或者已經開始)[[人肉搜索]]在維基百科上散播他們認為是[[反猶太主義]]的編者,暫時主要呼籲在以色列相關爭議條目(如加沙人道危機或以色列-中東局勢等)中進行過主要貢獻的編者要特別小心不明來歷的連接,做好反人肉的必要措施。[[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論]] · [[Special:Contributions/Sameboat|歷]]) 2025年1月9日 (四) 03:15 (UTC)
:令人擔憂--[[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4:11 (UTC)
:或许应当考虑在相关条目中加入模板以提示编者注意安全风险。--[[User talk:Iming|<span style="color:#bce2e5;"><small>'''Iming'''</small></span>]] [[Happy Sugar Life|<span style="color: #e98eb1; font-family: 'Comic Sans MS', cursive, sans-serif;">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span>]] 2025年1月9日 (四) 09:24 (UTC)
:唉--[[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20:01 (UTC)
: 是否应该考虑将其网域列入黑名单?&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5年1月9日 (四) 20:42 (UTC)
::虽说中维不担心这事情,但未雨绸缪也不是不可--[[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21:00 (UTC)
:::我先订阅那个工单吧,看看后续情况--[[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21:01 (UTC)
::::这工单现在点进去怎么是个“Access Denied: Restricted Task”(悲)--[[User:Jason2016426|Jason2016426]]([[User talk:Jason2016426|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08:57 (UTC)
:::::我昨天還能閱覽該工單,不排除因為被判定為高危和高敏感級別而限制閱覽。英維有人表示不排除(將會)有具有高級別權限的管理員受賄賂而洩露特定編者的非公開信息如IP和電郵地址等,畢竟對方財大氣粗而且維基媒體不乏支持或同情以色列的管理員,所以建議各位最好做好最壞的打算。--[[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論]] · [[Special:Contributions/Sameboat|歷]]) 2025年1月10日 (五) 09:17 (UTC)
:::::维基媒体基金会的信任与安全团队已将此任务的阅览权限制在授权用户和先前订阅者中。[[User talk:Iming|<span style="color:#bce2e5;"><small>'''Iming'''</small></span>]] [[Happy Sugar Life|<span style="color: #e98eb1; font-family: 'Comic Sans MS', cursive, sans-serif;">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sp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9:47 (UTC)
:?我的回复呢?被哪个小馋猫吞了?--[[User:Jason2016426|Jason2016426]]([[User talk:Jason2016426|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13:59 (UTC)
:算了,不管了。尽管会被说[[维基百科:是英文维基说的!|ENSAID]],但是enwiki那边在考虑“先发制人地封锁传统基金会的域名”——另外,昨晚明明看到[[U:魔琴]]也提出过类似提议的……--[[User:Jason2016426|Jason2016426]]([[User talk:Jason2016426|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14:07 (UTC)
::{{ping|ericliu1912}} [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3A互助客栈%2F其他&diff=85629587&oldid=85629304 請恢復被你錯誤刪掉的留言]。--[[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論]] · [[Special:Contributions/Sameboat|歷]]) 2025年1月10日 (五) 15:08 (UTC)
::: sorry編輯衝突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5年1月10日 (五) 15:14 (UTC)


== User:Rastinition可能長期濫用傀儡 ==
可以改写为:


[[User:Rastinition]]於1月3日被[[User:Manchiu]]君實施回退編輯禁制三個月,此後其曾活躍的條目出現了一些可疑的活動:
{{quote|
*[[許文軒]]:1月5日,IP用戶112.120.38.121編輯此條目[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8%A8%B1%E6%96%87%E8%BB%92&diff=prev&oldid=85562215],19分鐘後被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114.140.80.186|114.140.80.186]]回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8%A8%B1%E6%96%87%E8%BB%92&diff=prev&oldid=85562417]。

*[[九龍巴士286M線]]:1月5日,IP用戶回退Rastinition上個月的編輯[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9%9D%E9%BE%8D%E5%B7%B4%E5%A3%AB286M%E7%B7%9A&diff=prev&oldid=85568629],10分鐘後被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110.30.25.119|110.30.25.119]]回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9%9D%E9%BE%8D%E5%B7%B4%E5%A3%AB286M%E7%B7%9A&diff=prev&oldid=85568736];1月7日,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39.12.26.232|39.12.26.232]]繼續展開編輯戰[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9%9D%E9%BE%8D%E5%B7%B4%E5%A3%AB286M%E7%B7%9A&diff=prev&oldid=85591860]。
<u>曹鼐墓</u>(A),是位于<u>中国河北省邢台市东王里村</u>(B)的<u>明代</u>(F)<u>古墓葬</u>(D),于<u>1993年7月15日</u>(E)公布为<u>省级文物保护单位</u>(C)。
*[[TVB Plus電視節目列表]]:1月5日,IP用戶編輯此條目[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TVB_Plus%E9%9B%BB%E8%A6%96%E7%AF%80%E7%9B%AE%E5%88%97%E8%A1%A8&diff=85564185&oldid=85549800],7小時後被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39.12.97.214|39.12.97.214]]回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TVB_Plus%E9%9B%BB%E8%A6%96%E7%AF%80%E7%9B%AE%E5%88%97%E8%A1%A8&diff=prev&oldid=85568807];另1月4日,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49.217.125.118|49.217.125.118]]對此條目進行了一次純破壞編輯[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TVB_Plus%E9%9B%BB%E8%A6%96%E7%AF%80%E7%9B%AE%E5%88%97%E8%A1%A8&diff=prev&oldid=85544609]。

*[[秘密的女人]]等韓劇條目:1月7日,[[User:Rastinitionn]]([[Special:用户贡献/118.232.28.233|118.232.28.233]]的傀儡)補回被Rastinition刪除的播放訊息[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7%A7%98%E5%AF%86%E7%9A%84%E5%A5%B3%E4%BA%BA&diff=prev&oldid=85591862],13分鐘後被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110.30.96.63|110.30.96.63]]回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7%A7%98%E5%AF%86%E7%9A%84%E5%A5%B3%E4%BA%BA&diff=prev&oldid=85591990]。
}}
查看以上條目的編輯歷史,Rastinition幾乎對這些條目進行長期監視,在其被實施禁制後,突然出現多個台灣遠傳電信IP進行回退操作且反應迅速,十分可疑。本以為這些可疑活動只是有心人想利用IP繞過編輯禁制,但探查之後發現Rastinition和台灣遠傳電信IP其實早有交集:
<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1月10日 (六) 21:16 (UTC)
*[[TVB娛樂新聞台]]:1月5日,IP用戶112.120.38.121編輯此條目,25分鐘後,此條目出現4個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114.140.136.6|114.140.136.6]]、[[Special:用户贡献/27.51.80.164|27.51.80.164]]、[[Special:用户贡献/114.140.67.199|114.140.67.199]]、[[Special:用户贡献/106.64.32.80|106.64.32.80]]於10分鐘內大量刪除條目內容[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TVB%E5%A8%9B%E6%A8%82%E6%96%B0%E8%81%9E%E5%8F%B0&diff=85562773&oldid=85562310],查看112.120.38.121的[[Special:用户贡献/112.120.38.121|編輯歷史]]與[[User talk:112.120.38.121|討論頁]],發現此IP用戶與Rastinition曾產生編輯爭議,若結合條目[[許文軒]]的回退行為來判斷,這可能是針對112.120.38.121的[[WP:維基跟蹤|維基跟蹤]]?
::那就用机器人全部改一次措辞吧。<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06:25 (UTC)
*[[但願人長久 (電影)]]:2024年12月25日,此條目17分鐘內出現5個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110.30.16.141|110.30.16.141]]、[[Special:用户贡献/110.30.8.90|110.30.8.90]]、[[Special:用户贡献/114.140.129.77|114.140.129.77]]、[[Special:用户贡献/27.53.1.123|27.53.1.123]]、[[Special:用户贡献/110.30.121.6|110.30.121.6]]進行無意義編輯;次日,[[User:Cyberviewer]]君將這些編輯回退後,再次出現2個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39.12.90.223|39.12.90.223]]、[[Special:用户贡献/27.53.176.88|27.53.176.88]]進行編輯戰;條目被半保護後,Rastinition出現並對條目進行一系列「維護」編輯。值得注意的是,台灣遠傳電信IP多次試圖移除條目內的藍鏈[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D%86%E9%A1%98%E4%BA%BA%E9%95%B7%E4%B9%85_%28%E9%9B%BB%E5%BD%B1%29&diff=prev&oldid=85434630]([[水調歌頭]])、[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D%86%E9%A1%98%E4%BA%BA%E9%95%B7%E4%B9%85_%28%E9%9B%BB%E5%BD%B1%29&diff=prev&oldid=85434748]([[香港電影發展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D%86%E9%A1%98%E4%BA%BA%E9%95%B7%E4%B9%85_%28%E9%9B%BB%E5%BD%B1%29&diff=prev&oldid=85443816]([[香港亞洲電影節]]),而Rastinition也「恰好」移除了條目內的藍鏈[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D%86%E9%A1%98%E4%BA%BA%E9%95%B7%E4%B9%85_%28%E9%9B%BB%E5%BD%B1%29&diff=prev&oldid=85447202]([[祝紫嫣]]、[[袁澧林]]、[[謝咏欣]]、[[許恩怡]])並添加了overlinked模板[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D%86%E9%A1%98%E4%BA%BA%E9%95%B7%E4%B9%85_%28%E9%9B%BB%E5%BD%B1%29&diff=prev&oldid=85447104]。
:::“宁晋县”不知道放哪。<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16:21 (UTC)
*[[王燦]]、[[謝瓊煖]]、[[高欣欣]]:2024年12月19日,這些條目於8分鐘內被3個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39.12.18.61|39.12.18.61]]、[[Special:用户贡献/39.12.49.206|39.12.49.206]]、[[Special:用户贡献/27.53.184.149|27.53.184.149]]刪除內容[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7%8E%8B%E7%87%A6&diff=prev&oldid=85377097][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8%AC%9D%E7%93%8A%E7%85%96&diff=prev&oldid=85377110][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AB%98%E6%AC%A3%E6%AC%A3&diff=prev&oldid=85377128],之後的1小時內又出現4個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27.53.184.149|27.53.184.149]]、[[Special:用户贡献/39.12.152.183|39.12.152.183]]、[[Special:用户贡献/27.53.32.34|27.53.32.34]]、[[Special:用户贡献/106.64.74.177|106.64.74.177]]與其他用戶展開編輯戰,最後這3個條目被半保護後無一例外由Rastinition「收尾」。編輯戰期間台灣遠傳電信IP曾試圖刪除[[高欣欣]]的「影視作品」章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AB%98%E6%AC%A3%E6%AC%A3&diff=prev&oldid=85377152],以無來源為理由將台灣演員(似乎只針對民視旗下演員?)的「影視作品」章節刪除是Rastinition一貫的編輯習慣[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A1%8F%E6%9B%89%E7%AD%A0&diff=prev&oldid=79239351]。
::::那个县就不用加了,地址已经很明确告诉方位了。对了,Liangent,能不能在他创建的河北文物单位条目的那句子后面加上来源:
*[[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2024年12月7日,[[User:红渡厨]]將Rastinition提報至ANM[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3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2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5231869],1小時後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49.217.193.103|49.217.193.103]]提交對红渡厨的報復性提報[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3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2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5232350]。

這些IP也活躍在[[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九龍巴士89D線]]、[[九龍巴士263線]]、[[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等香港交通條目,因本人從未編輯過此類條目,未能分析Rastinition的編輯習慣,在此知會曾在香港交通條目被Rastinition無理回退的[[User:DarkWizardCody]]君;另外可否煩請擅長抓傀儡的[[User:Outlookxp]]君發表看法?[[Special:用户贡献/218.250.145.5|218.250.145.5]]([[User talk:218.250.145.5|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13:47 (UTC)
{{quote|<nowiki><ref>{{cite book|author=张立柱、吴东风|title=《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通览》|year=2003年1月|location=科学出版社|isbn=703011049}}</ref></nowiki>。}}
:哇噻!这么刺激吗!--——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9日 (四) 13:49 (UTC)

:这好像应该在[[WP:傀儡调查]]发起?--<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5年1月9日 (四) 13:56 (UTC)
这样段落更完整。谢谢!--[[User:Walter Grassroot|Walter Grassroot]] ([[User talk:Walter Grassroot|♬]]) 2012年11月13日 (二) 04:02 (UTC)
:::::别的省呢?<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1113日 () 04:30 (UTC)
::Rastinition正如他個人頁所說,應好好休息...。建議查核。--[[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2519日 () 14:29 (UTC)
:::1.@[[User:Outlookxp|Outlookxp]]因為你提到我的用戶頁,也只是從用戶頁的日誌提及一些'''2023年10月7日檢查確認監視清單包含4070個頁面 2023年5月29日調整自己活動模式,減少深偽技術的影響'''、'''
::参考文献格式是错的,应改为:<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1月13日 (二) 18:43 (UTC)
:::2024年5月26日,注意到可能有在不特定網站形成的社群透過某種形式在zh.wikipedia.org聯合活動,後續動向需要觀察。嚴重時可能有真人傀儡議題''',因為很久沒更新,我僅能提及我有注意到但沒有追蹤後續發展
{{quote|<nowiki><ref>{{cite book|author=张立柱, 吴东风|title=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通览|year=2003.1|location=科学出版社|isbn=703011049}}</ref></nowiki>。}}
:::2024年5月26日,注意到可能有在不特定網站形成的社群透過某種形式在zh.wikipedia.org聯合活動,後續動向需要觀察。嚴重時可能有真人傀儡議題''',

:::2.@[[User:Outlookxp|Outlookxp]]總之可以查核
== 維基加個王字會變成什麼?算是維基百科中奇譚嗎? ==
:::{{題外話}}2023年發給我的郵件擷取部分文字''And I investigated this based on the possibility that the impersonator account was an LTA(this is done at my discretion), but in principle it is more appropriate to go through the local SPI, and it is okay for you to open the SPI and provide me with additional information(IP ranges or data at risk of avoidance), but I recommend going through the SPI.'',基於這個的結果我優先將調查對象轉向至[[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Stalin_kzj]],因為這個系列也是我最熟悉具有攻擊行為、模仿行為等樣態的(不只一個組群),但既然有香港的IP在其中,又是針對節目類頁面,目標稍難鎖定,較難確認目標組群,[[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Calearm77/存檔]]、[[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Tommy860119/存檔]]、[[LTA:589ww]](具攻擊性)、[[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King091993/存檔]]提及的[[Special:用户贡献/Bosco64]](具攻擊性),這系列非常愛好將話題連結到[[User talk:Pyruvate]]([[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Pyruvate/存檔/HAM]]繼續......大致上可以單一提交我是否登出編輯或者使用多個帳號,但如果要反向確認是前面提及的內部連結哪個或其他更多,那要鎖定的目標會很浮誇的麻煩(傀儡/愛好者/社群化,連續文字是愛好者社群化且愛好者很多都有正在或曾經使用傀儡的習慣)--[[User:Rastinition|Rastinition]]([[User talk: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23:08 (UTC)

[[王維基|這個]]也能算維基百科一種奇譚嗎?--[[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8.233|36.232.218.233]]([[User talk:36.232.218.233|留言]]) 201211月10日 () 18:56 (UTC)
:反破壞前線的人turns out傀儡大戶,what a freak lmfao--[[User:Ghostingb|Boring ghost]]([[User talk:Ghostingb|留言]]) 20251月10日 () 12:21 (UTC)
:我觉得在这个版扯这个问题才是奇谈......--[[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03:44 (UTC)
:: [[韓維基]]--[[User: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User talk:Wangxuan8331800|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03:55 (UTC)
:::确实强,也说明当初“wiki”翻译成“维基”是很有水准和底蕴的。——[[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11日 (日) 04:47 (UTC)
::::可能譯者就是王維基--[[Special:用户贡献/220.134.88.67|220.134.88.67]]([[User talk:220.134.88.67|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05 (UTC)
:::::见[[维基百科:Wikipedia的中文名/投票结果]]。——[[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10 (UTC)
::::::是很久以前的投票啊...“緯億百科”、“萬拼百科”、“我評我定百科”...好奇怪的名字啊。-[[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17 (UTC)
:::::::嗯,维基草创时代的投票。虽然是一次简单的投票,但一直影响至今,使“维基”的译名深入人心,今后只要有“wiki”打头的词语基本上都翻译为“维基”,比如[[维基解密]]。——[[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11日 (日) 06:16 (UTC)
::::::::那偽基呢?-[[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1日 (日) 06:19 (UTC)
:::::::::汗!伪基=伪维基,就是说模仿但非真实的维基,虽然基于[[Wikia]]但不属于[[维基媒体基金会]]管理。对于伪基不予置评,反正我自认为没有幽默天赋,看着很费劲。——[[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12年11月11日 (日) 06:37 (UTC)
::::::::::偽基是在遵守方針的前提下進行惡搞吧...P.S.又偏離主題了...-[[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1日 (日) 06:48 (UTC)
::::::::那“维基”这词岂不是妥妥的“原创研究+自我参照”...(大误)--[[User:Numenor|Numenor]]([[User talk:Numenor|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0:08 (UTC)
:::::::::此“维基”非彼“维基”。--[[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4080FF;">'''Lanwi1'''</span>]]<small>([[User Talk:Lanwi1|留言]])</small> 2012年11月11日 (日) 10:44 (UTC)
::::::::伪基很容易陷入“为恶搞而恶搞”的“为赋新词强说愁”状态,维基百科才是真正有意思,因为世界上本来就充满了欢乐的事情,比如[[金坷垃]][[发正念]]……--[[User:水樹美月|水樹美月]]([[User talk: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2:14 (UTC)

== 私人工作區可以不斷創建頁面嗎? ==
{{saveto|Help talk:用户页}}
我看到[[User:KOKUYO]]有好多工作區,多達70餘個頁面,如此增長之下,請問維基百科有沒有限制這舉動呢?好像頁面可以不斷創建給私人使用,是否需要加以限制?--[[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5.18|36.232.215.18]]([[User talk:36.232.215.18|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0:19 (UTC)
:没这个限制吧,而且子页可以作为用户的沙箱,工作区等私人与编辑有关用途,有些有提供对外使用工具的可能更多(见过某管理员好像是这样的),应该没关系,还有总感觉你在针对[[User:KOKUYO]],和很喜欢裸奔(马甲很便宜,弄件穿吧)——[[user_talk:cwek|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10 (UTC)
::以我所知并没有限制创建用户子页面的数量,不清楚技术上有没有,只需遵守[[Wikipedia:UP|用户页方针]]。我认为已足够。--[[User_talk:Lakokat|'''Lakokat''']]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20 (UTC)
:::沒有限制吧。-[[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22 (UTC)
:雖說沒有上限....但實際上維基的資料庫也是有限的[[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38 (UTC)
::至於維基的最大容量是多少...-[[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42 (UTC)
:::真不知道....但基金會應該每年都有買新的伺服器來用吧......所以容量還在增加?![[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59 (UTC)
::::個人覺得比起擔心多一個頁面所佔的微不足道的空間,整合更多內容的準條目作品是更有價值,而好的作品本身就是要好幾個月的,積稿難免。—[[User:Ai6z83xl3g|Ai6z83xl3g]]([[User talk:Ai6z83xl3g|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43 (UTC)
:::::我不明白為何我要针对[[User:KOKUYO]]?重點不是在這吧,也很多人都是有這舉動,所以剛好瞧見70餘頁,是我目前看到最多,所以才說不斷增長,事情總有因果,不會莫名針對某人。我提出此疑問,就是不斷增長下,空間變很浪費。--[[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14.33|36.232.214.33]]([[User talk:36.232.214.33|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8:38 (UTC)
:真遗憾,[[Special:前缀索引/User:Liangent-bot|L老大的机器人更多]],[[Special:前缀索引/User:Liangent|更何况本尊?]]——[[user_talk:cwek|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23:05 (UTC)
::喂!太多了吧?[[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12日 (一) 02:07 (UTC)

:::70個頁面對於維基百科來說根本不算什麼,光是那些侵權、垃圾內容或是完全沒翻譯就轉貼過來的爛條目數量就不只是這個數字的千百倍。只要不是把維基的頁面空間拿來當作個人收藏其他資料用途,而是真的跟維基的工作有關,就算是700頁或7000頁我都覺得無妨。--[[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2日 (一) 03:15 (UTC)
::::楼上"不止千百倍"的意思是,现在六十万条目中有不止七万是垃圾、侵权?--<B>[[user: yhz1221|<font color="red">耶</font>]][[user talk: yhz1221|<font color="blue">叶</font>]][[Special:用户贡献/Yhz1221|<font color="green">爷</font>]]<font color="red">♥VC XC</font></B> 2012年11月12日 (一) 18:55 (UTC)
:::::那些被删除条目的数据都还在数据库里的,只不过非管理员等有权限的人查阅不到而已。所以没必要担心这些占用的存储空间。--[[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blue;">YF</span>]]<sub>[[User talk:YFdyh000|dyh000]]</sub> 2012年11月13日 (二) 05:23 (UTC)

::::::不只是被刪除的頁面,維基百科的每一次編輯歷史實際上都是獨立的一頁資料,所以雖然表面上條目數量是60萬條,但假如每一條目平均被編輯10次,實際上就等同於600萬頁的資料。這600萬頁的歷史頁面裡面可能夾著一堆侵權、未完成或沒經過翻譯的資料,只是被蓋在底下平常不會去注意到而已,但它們其實還是都存在資料庫裡。--[[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3日 (二) 07:09 (UTC)

== 求翻译 ==

求大神把[//wikimediafoundation.org/wiki/Terms_of_Use 这个页面]译成中文。--<span style="background:red;border:1px solid yellow;padding:1px;font-family:Segoe UI Symbol;">[[User:Great_Brightstar |<font style="color:#FFFF00;">&nbsp;&#x2500;&#x2500;&#x2605;&#x2500;&#x2500;&nbsp;</font>]]</span> 2012年11月12日 (一) 11:13 (UTC)
:元维基同名页面翻译了一半。--<span style="font: 18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Makecat|<span title="Makecat" style="color:#2299FF">Makecat</span>]][[User Talk:Makecat|<span title="Talk" style="color:#7777FF"><sub>Talk</sub></span>]]</span> 2012年11月15日 (四) 06:13 (UTC)

== 當我嘗試保存下面的簽名時,發生了錯誤 ==
-{<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span>}-

<nowiki>-{<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span>}-</nowiki>

--<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span> 2012年11月12日 (一) 12:55 (UTC)
:[[WP:签名]]最长允许255字节,输入框截断到了“特殊:”。--[[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blue;">YF</span>]]<sub>[[User talk:YFdyh000|dyh000]]</sub>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00 (UTC)
::那該怎麼辦?--<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span>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17 (UTC)
:::想办法简化,或者放弃这个方案。本身使用太长的签名就很不好,占用太多源码空间。--[[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blue;">YF</span>]]<sub>[[User talk:YFdyh000|dyh000]]</sub>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24 (UTC)
::::即是我的簽名不應該這麼花巧,我嘗試摘掉陰影的部分吧。--<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span>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28 (UTC)
::並表示我有用過一種500字元的簽名,用手動添加的..............[[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40 (UTC)
:::我也使用過,見[[User:Doraencyclopedia#簽名|我的用戶頁]]......-[[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43 (UTC)
::::我来吐个槽:[[专有软件]]截图似乎不能使用CCBYSA协议。--[[User:水樹美月|水樹美月]]([[User talk: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14:27 (UTC)
:::::你們裝過外掛或黑客軟件!!!---{<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12日 (一) 23:08 (UTC)
::::::其實我對版權這些不是很清楚……那幅用來告訴人發生什麼事的圖才一晚就被刪了……---{<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12日 (一) 23:12 (UTC)
:::::::因为维基百科采用的是自由的版权协议,所以只有[[自由软件]]的截图才能传common。屏幕下面的状态栏是windows的,不用说当然是[[专有软件]]。不过chrome似乎也是专有的;chromium倒是BSD协议,您要截图的话可以考虑一下chromium,而且别留下状态栏……当然如果使用[[GNU/Linux]]的话,几乎所有截图都能上传common了。--[[User:水樹美月|水樹美月]]([[User talk: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0:00 (UTC)
*这签名已经花哨到无力吐槽的程度了。--<span style="font-family:Helvetica,Arial">[[User:Kuailong|Kuailong]][[User_talk:Kuailong|™]]</span> 2012年11月14日 (三) 05:03 (UTC)
*:把討論、貢獻和電郵拆成好多個字...(強調簡體字?)-[[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4日 (三) 05:13 (UTC)
:::摟主不是香港人嗎?怎麼會用簡體呀????[[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48 (UTC)
::::别真相好不???!!!楼主是哪里人是“隐私”。--[[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9:11 (UTC)
:::::用繁體簡體關你鬼事啊?---{<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15日 (四) 11:59 (UTC)
::::算你們狠.......[[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15日 (四) 13:22 (UTC)

== New user messag是做什麼用?為何冒充別人簽名? ==

New user messag是機器人嗎?為何看他都冒用他人簽名來歡迎新用戶?--[[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22.174|36.232.222.174]]([[User talk:36.232.222.174|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15:21 (UTC)
: 用户[[MediaWiki talk:Newusermessage-signatures|授权]]了。--[[User: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User talk:Wangxuan8331800|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15:24 (UTC)
:New user messag是機器人,是專門用來歡迎新用戶的。-[[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2日 (一) 15:26 (UTC)
::也許是用戶做的歡迎............[[User:ltdccba|<span style="color: #0000FF;">'''ltdccba'''</span>]]--[[User_talk:Ltdccba|<span style="color: #191970;">'''Jason-Lin'''</span>]]-->[[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祝賀60萬條目之留言區|<span style="color:#66FF00;">'''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span>]]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6 (UTC)
:::現在很多是New user messag來歡迎的,可檢視歷史。-[[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5日 (四) 09:15 (UTC)
::::串錯了嗎……---{<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06:50 (UTC)
:::::甚麼?-[[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6日 (五) 06:54 (UTC)
::::::是'''New user message'''才對。---{<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08:36 (UTC)
:::::::的確。-[[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6日 (五) 13:17 (UTC)

== 刻意列出他人用戶名告示這做法妥當嗎? ==

我發現有討論頁發布「因聯合國條目引發多次汙衊,故本人謝絕與黑色流星討論。」這聲明算不算違反[[Wikipedia:文明]]、[[Wikipedia:禮儀]]?因為刻意列出他人用戶名告示。我有去看[[Talk:聯合國]]的討論,原來衝突點只因為被人說「無理」這兩字。--[[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22.174|36.232.222.174]]([[User talk:36.232.222.174|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17:33 (UTC)
:虽然是有些刻薄,不过还可以稍微容忍吧。--<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Inspector|管闲事]]的</small>[[User:Inspector|Inspector]]([[User talk:Inspector|留言]])<small>(←[[User:Inspector/和谐讨论页|讨论页被墙?]])</small> 2012年11月13日 (二) 06:16 (UTC)

::他只聲明不願與特定用戶溝通,但沒有為文攻擊該用戶的話,似乎還不至於違反禮儀的原則吧。--[[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3日 (二) 06:30 (UTC)

== 中文Planet Wikimedia中自己網誌的連結出問題 ==
最近剛在[http://springrollconan.wordpress.com 自己的網誌]寫了一篇《中國/民國/共和國—XX關係?》,提及維基百科裏面,雙邊關係條目的命名,某君使吾哭笑不得的做法,以至於如何解決以上問題。

不過,今天下午在學校公用電腦翻看中文Planet Wikimedia,結果這篇文章是看到的,不過一堆文字,沒有分段,圖片無法顯示(分段那兒我修改了自己的網誌)。現在(晚上),在我家電腦,再翻看之,結果鼠標移到自己網誌的連接,出現了408: Request Timeout一行文字,自己那篇網誌也找不到了。

因此而回報,但是怕不合乎互助客棧(技術)的主題,結果先把這個話題擱置在此。據吾所知,中文Planet Wikimedia好像只有[[User:Shizhao|書生]]一管理員,是故懇請與書生結交的同工,如果見到上面這段文字,請予以回覆,以解決小弟遭遇之困境,謝謝/多謝/感恩。--[[User:春卷柯南|<font color="orange">春-{卷}-柯南夫子</font>]] <small>( [[User talk:春卷柯南|夫子茶寮]] ({{NewEditSection|User talk:春卷柯南|茶聚}}) | [[Special:Contributions/春卷柯南|土木記]] | [[維基百科:維基榮譽與獎勵/申請與變更/申請區/存檔/2011年4月-6月|功名記]] )</small>2012年11月13日 (二) 14:04 (UTC)

:现在看到的又是别的问题。之前的问题,Request Timeout应该是planet更新的时候恰巧遇到你的blog Request Timeout;而内容无分段应该是你的blog的RSS输出问题。现在的新问题是你的那篇文章到原文的链接是中文Planet Wikimedia的网址。另外关于rss feed,我在google阅读器里打开看到的内容和你blog里的排版基本上一样,但是在firefox里直接打开feed url[https://springrollconan.wordpress.com/feed/],所有文章却都是与中文Planet Wikimedia里的一样,没有图片,没有分段。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s>但是应该和planet wikimedia关系不大</s>。呃,新测试版的planet下输出正常[http://planet.wmflabs.org/zh/]--[[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12年11月14日 (三) 01:37 (UTC)

==对“出身”分类的处理投票==
鉴于条目讨论版针对台湾出身分类(Category:台灣各地出身人物)的提删建议并未有得到共识,我建议在这里开设投票,就表述中文使用地区人士的“出身”分类问题尝试获得共识。此次投票'''并不会影响'''日语使用地区的出身分类。--[[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06:47 (UTC)
{{hideH|之前的討論}}
===支持合并所有包含“出身”字眼的Category至当地的无出身字眼分类===
#{{支持}},--[[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06:49 (UTC)
#{{支持}},—[[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6 (UTC)
#{{支持}}--[[User:Stevenliuyi|Stevenliuyi]]([[User talk:Stevenliuy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8:35 (UTC)
#{{支持}}--<span style="font: 18px 微软雅黑;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User:Makecat|<span title="Makecat" style="color:#2299FF">Makecat</span>]][[User Talk:Makecat|<span title="Talk" style="color:#7777FF"><sub>Talk</sub></span>]]</span> 2012年11月15日 (四) 06:11 (UTC)

===支持停止使用所有包含“出身”字眼的Category,不做任何合并===
#{{支持}}--[[User talk:RiceRice|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53 (UTC)

===支持维持现状===
#{{支持}}---{<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52 (UTC)
#:<s>{{支持}}--[[User:Fyd09|Fyd09]]([[User talk:Fyd09|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34 (UTC)</s>投票规则更改划票。--[[User:Fyd09|<font face="MS Gothic">ふゆき</font>]]([[User talk:Fyd09|Fyd09]]) 2012年11月15日 (四) 04:21 (UTC)

===支持更改為更適當的分類名稱===
:此选项等于选项一,任何选票应合并至第一项。--[[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4:47 (UTC)
*{{支持}}:如果問題癥結在於分類名稱用語的不適當,真正的解決方式應該是修改用名,而不是刪除分類。至於要修改為怎樣的名稱,應該另闢議題好好討論。--[[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6日 (五) 08:35 (UTC)
*{{支持}}--[[User:Tntchn|tntchn]] <sup>[[User talk:Tntchn|對話]] · [[Special:用户贡献/Tntchn|貢獻]]</sup> 2012年11月16日 (五) 13:22 (UTC)

===意见区===

*前期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有需要分成Category:台灣各地人物及Category:台灣各地出身人物嗎?會不會太細了?|见此]]。

嚴格來說,「出身地點」與「目前通常居住地點」可以不一樣。所以「台灣各地出身人物」與「台灣各地人物」應該是兩個分類。注意,「出身地」意思有別於「出生地」,後者容易理解,前者則比較模糊,而且沒有既定的定義。建議刪除「台灣各地出身人物」這分類。--[[User talk:RiceRice|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17 (UTC)
:请往上面投票,谢谢。--[[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47 (UTC)
我再考虑了一下,觉得投票应该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所以我决定扩展至整个维基百科使用“出身”的分类。-[[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20 (UTC)
:上面3個投票的方式都不一樣啊....*#沒有都出現了。....[[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05 (UTC)

我的总结陈词:我认为不应该使用“XX(地方)出身人物”的分类,而将其内容转移到“XX(地方)人”分类中去。详细理由见我在条目讨论版的留言。简而述之,“XX(地方)出身”是一个日语短语,虽然“出身”一词中文自古有之,但现代含义和日本语中的“出身”已经不同。现代中文中,出身指一个人最初从事的职业、经历和履历构成的身份,已经没有“XX(地方)出身”的用法(见各地汉语辞典),而中文中,与日语中的某人是“XX(地方)出身”的含义最贴近的是”XX人“,两者都包括对一个地方的主观认同,都可以指故乡或籍贯或成长地。更重要的是,“XX(地方)人”是中文,而“XX(地方)出身人物”是日文。中文维基方针指明应当尽量使用中文。因此,使用“XX(地方)人”分类是最合适的做法。—[[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6 (UTC)—[[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6 (UTC)
:上面的引號全倒轉了,看不懂。[[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9 (UTC)

為什麼只有合併、取消、不變三種,不能夠有「改變用語」這種選項嗎?就是不用「出身」兩個字,而用其他正式中文語彙替代。例如「在某地成長」「在某地發跡」等等。「XX人」其實會大量混淆進「出生於x地」這樣的人,不太符合原本「出身」的意思。--[[User:Reke|Reke]]([[User talk:Reke|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1 (UTC)
:::这是我的总结陈词,要讨论别的请另开一段谢谢。—[[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4 (UTC)
::::我把縮進符拿掉,表示有另開一段--[[User:Reke|Reke]]([[User talk:Reke|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9 (UTC)

另外補充一件事情就是,因為台灣習慣的「中文」本身是大量收納日文語的,就像「達人」滿天飛。直接判定出身只是日文,對台灣用戶沒受過專精中文訓練的人很難理解,而在宣判一語是否為中文時,可能也得對台灣的習慣做出較為同情的理解與尊重。--[[User:Reke|Reke]]([[User talk:Reke|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8 (UTC)
:一个中文地区习惯使用另一种语言,并不能成为所有的中文地区都要接受的理由。巴黎华人区普遍夹杂法语外来词,也不见得其他地区的人就要接受。显然中文维基应该尽量使用最能为各地中文使用者理解并接受的纯正中文。—[[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2:10 (UTC)
:另外,我不相信以普通台湾人的中文水平会难以理解出身的哪个义项是中文、哪个是日文的问题。一般来说查辞典就可解决的事情,不明白为何要说得好像两地中文完全不同(事实上辞典上是相同的)。—[[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2:21 (UTC)
::台灣人畢業之後就很少在查字典。而且真有研究的話,兩地中文使用習慣確實分歧頗大的,如果不把中文設定成編修速度很緩慢的字典上。我現在也不是說他地一定要接受,只是要說明有時候用語請多為對方著想,有很多詞語對台灣人就'''是'''中文的情況下,我覺得概念上理解成「維基比較適合使用正式書面語」的表述,會比指摘他人使用日文非中文稍微文明一點。--[[User:Reke|Reke]]([[User talk:Reke|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15 (UTC)
:::“台灣人畢業之後就很少在查字典。”、“兩地中文使用習慣確實分歧頗大”:又是原创研究,即便你是社会学学者、两岸分析专家,也得引用参考来说话吧。你一味“埋怨”字典编修速度慢(又是一个原创研究),一面又可以不经调查直接为所有台湾人代言,是否过于万能了一点?如果你真的比字典更加权威,请给出足够的认证,否则你所说的不过是一家之言罢了。另外,我没有“指摘”什么东西,而是指出误用的情况。而且我的指出是有字典为据的,比起口空无凭还是好上那么一点。—[[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26 (UTC)
::::{{建議}}:有些事的確是實情,建議不要動不動就祭出「原創研究」的大旗。--[[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4:26 (UTC)
:::::那我也说一句,我说的都是正确的,任何参考资料都不如我权威。这也是实情,请你接受,OK吗?—[[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4:35 (UTC)
::::::另外,对于能够代表全台湾人,比字典更加权威的人来说,原创研究说不定是一种赞美呢。我等需要引经据典的普通人怎能理解?—[[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4:44 (UTC)
:::::::建議而已,聽不聽隨您。--[[User:Kolyma|Kolyma]]([[User talk:Kolyma|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4:50 (UTC)
::::::::如此混帐的建议,听了就真成混帐了。—[[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4:53 (UTC)
:::::::::實際上我也可以引經據典,在[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upload/270/20111228_021040.54677.pdf 文學期刊]、[http://www.mh.sinica.edu.tw/MHDocument/PublicationDetail/PublicationDetail_1404.pdf 中研院報告]、[http://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login?o=dnclcdr&s=id=%22095YUNT5764005%22.&searchmode=basic#XXX 漢學相關系所碩論]都有「出身+地名」的用法(中研院報告中是使用「本地出身」),足見這個用法早就普及到連專家都在使用了。--[[User:Reke|Reke]]([[User talk:Reke|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6:56 (UTC)
{{outdent|9}}
看来你不是很理解什么叫做存在量词和全称量词。我已经和你说过,有人用不表示就是对的。如果你能够找到证据,说明这个用法在台湾已经常用到“约定俗成”了,再来说话。—[[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7:15 (UTC)
:如果你看过一本叫做《咬文嚼字》的杂志,你大概会知道,无论多么“权威”的文学作品,学术论文,都会有误用词语、写错别字的例子。这时候应该看的是词典,而不是凭着几本书的用法就开始说话。—[[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7:20 (UTC)
插一句,第一个提案是不是要把[[:Category:大阪府出身人物]]移动到[[:Category:大阪人]]呢?--[[User:Fyd09|Fyd09]]([[User talk:Fyd09|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27 (UTC)
:是的。—[[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32 (UTC)
::我还是更喜欢前者,所以投第3个提案了……--[[User:Fyd09|Fyd09]]([[User talk:Fyd09|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34 (UTC)
:::无力吐槽了。。。这就是投票啊!—[[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50 (UTC)
::::我投了第3个,有什么奇怪吗?有很多大阪出身的人已经长居东京了,叫大阪人很奇怪的。--[[User:Fyd09|Fyd09]]([[User talk:Fyd09|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56 (UTC)
:::::请问什么叫大阪出身呢?这个用法是错的!再问:如果你上大学前都在南京,大学工作后在北京,请问你会称自己为南京人还是北京人呢?—[[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4:00 (UTC)
啊,抱歉,忘了豁免日本的出身。那是否应该在投票中加入“日本地区豁免”的字眼?此外,REKE认为可以改为出生或者成长,这已经是另一个分类的问题了。这个投票的目标应该是“出身”分类,任何解决方案都应该主要针对出身而非其它。如果增加转换选项,无形中等于有无限投票项。-[[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5:02 (UTC)
:{{意見}}:可否先訂明什麼是「出身」?住滿多少年才算?例如,馬英九在香港出生,但應該沒有人認為他出身於香港吧!--[[User talk:RiceRice|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4日 (三) 23:42 (UTC)

::在日本,出身有特殊含义(这还是某些人说的,其实我不是太懂),就跟户籍类似(如果有错请去问那个维基人,他觉得台湾应该跟风日本),这个我觉得应该作为特殊情况排除,不在这个投票中讨论。至于在其它地方,出身含义模糊,所以我才提出这样的一个投票。因此,我认为无需就马英九这种在两岸三地出生就业生活的人制作这个分类,所以也无需再继续订明。--[[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1:10 (UTC)

:::@Edouardlicn:自己不懂搞錯就不要亂給人家按上啥「台湾应该跟风日本」這種莫名其妙的帽子,在台灣戶籍是法定登記的目前居住地,跟「出身」根本是八竿子打不著的概念。日本的「出身」概念跟台灣戶政資料裡面的「籍貫」很類似,但是籍貫是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的概念,請別混為一談。像馬英九這種例子,應該同時放在「香港出生人物」跟「台灣人」的分類裡面,假如無法更細分到更下層的分類,並沒有必要強求。--[[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5日 (四) 02:05 (UTC)

::::你说的上面的这句话只能证实两个可能,你的中文不好,或者你根本没看我在说什么。--[[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3:26 (UTC)

::::::怎會看不懂呢?您想把問題栽贓到別人頭上,但從頭到尾我並沒有看到有其他人說日本的「出身」跟台灣的「戶籍」類似,所以這句其實是您自己移花接木的。我只是看懂您藏在桌面下的真正目的而直接點破而已。--[[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5日 (四) 03:35 (UTC)
:::::::慢慢点,不送。--[[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3:42 (UTC)
如果大家没什么意见的话,我修改投票为对日本地区的内容豁免。--[[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3:27 (UTC)
: 我也建議日本人應該維持使用「出身」,畢竟這是日本人資料中一般都會列出的一項資料。-- by [[User talk:Alberth2|User:Alberth2 '''汪汪''']] @ 今天, 11:34 AM (UTC+8)

若是因為[[:Category:台灣各地出身人物]]功能上是類似於「戶籍」,又或者是出身是定義在身家背景、經歷,那麼就代表'''不一定指出生''',回過來看[[:Category:台灣各地人物]]就是不是有問題?用某縣市地區分是採「戶籍地」還是「出生地」,又或者是「兩者皆有」?假如[[:Category:台灣各地人物]]沒有明確規範,事實上是容易與[[:Category:台灣各地出身人物]]混淆,若能知道'''這兩種分類是否在功能上'''「'''完全重疊'''」'''或'''「'''一部份重疊'''」,就可以清楚該保留或是更正分類了,不一定非得走上提刪這條路。--[[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23.146|36.232.223.146]]([[User talk:36.232.223.146|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4:48 (UTC)
:“台湾各地人物”和“台湾人”作为分类来说有什么不同呢?有哪个“台湾各地”的“人物”不是台湾人呢?有哪个“台湾人”不是“台湾各地”之一的“人物”呢?实在不清楚。—[[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4:55 (UTC)
::台灣人底下會有「以地域分」「以職業分」「以時代分」等等分類法,所以台灣人底下會有「台灣各地人物」「台灣各職業人物」「台灣日治時期人物」等分類,如果少了此一層級,「台灣人」底下會直接把「台北人、台南人、台中人」跟「台灣運動員、台灣政治人物、台灣藝人」混在同一層。--[[User:Reke|Reke]]([[User talk:Reke|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6:22 (UTC)
:::和上次“各国”的分类一样,我完全不明白“台中人”和“台湾艺人”放在一起有什么问题。仅仅为了不美观,就要牺牲正确性、中立性,实在是奇哉怪也。—[[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7:29 (UTC)

::::基本上把同類的分類與母分類之間多加一層像「以地域分」「以職業分」「以時代分」這類、整理用途分類的作法,在英文與日文維基中都存在(例如[[:en:Category:Railway companies by country|Category:Railway companies by country]]、[[:en:Category:Battleships by period|Category:Battleships by period]]、[[:ja:Category:日本の企業 (都道府県別)|Category:日本の企業 (都道府県別)]]都屬於此類的中間分類),我不知道這樣的分類方式對正確性或中立性有啥影響,不過請注意『分類』是一種索引用的工具,它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讓資料變得整齊美觀好查找,而不是用來搞正名講求正確中立的。我想有很多維基用戶似乎都忘記很多維基百科的工具,它真正的目的是為了提升百科全書本身的使用便利性,而把一些原本是次要目的(例如講求公平或是正面教育性等等的)的事項凌駕於百科全書本身的運作上,這是一種應該避免的迷思。所以,如果認為這樣的分類方式不妥的話,應該是得要另外開一個討論通盤性的檢討是否允許整理用中間分類的存在。畢竟在此處的討論,只是一起針對『用字』問題所產生的意見紛歧而已。--[[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6日 (五) 05:53 (UTC)

問一下,若日本不受影響,這些分類是否要考慮保留給台灣日治時期出生的人物使用?當時的台灣人是日籍,也許會有「出身」的資料。--[[User:Reke|Reke]]([[User talk:Reke|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6:26 (UTC)
:日治等于日本国民,无需考虑特例。--[[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4:44 (UTC)
{{hideF}}

===进一步的投票===
似乎大部分参与者都表明,“出身”分类不宜继续续存。那我们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讨论:出身分类应该改变为什么?
====出身改变为出生====

{{反對}}:出身≠出生。---{<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17 (UTC)

====出身改变为籍贯====

{{反對}}:出身≠籍貫。---{<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26 (UTC)

====出身改变为出身====
{{支持}}。---{<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43 (UTC)

====让后面的维基参与者自由选择“出身”以外的分类====
#{{支持}}:这是更为灵活的方式。既然之前的讨论大部分参与者觉得出身对华人地区不合理,则只要出身不存在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至于其它人想改成什么,这是他们的自由。--[[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06 (UTC)
::我换个更准确的说法。--[[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6:26 (UTC)

====立刻停止投票,待討論完善再繼續====
*{{支持}}:沒頭沒尾就發起又沒頭沒尾被關閉以後另起爐灶的奇怪投票,顯示出發起人的不夠謹慎。提議立刻停止這奇怪的投票行為,先把事情討論出一個大概再說。--[[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6日 (五) 17:41 (UTC)

====第二阶段意见区====
之前有人问到日治时期台湾人如何处理,我认为台湾人当时应该属于日本国民,参考其它在A政权出生B政权生活的人的做法,我认为日治时期台湾人的“出身”应完全参照日本保留。--[[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4:57 (UTC)

欢迎追加选项。--[[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02 (UTC)
:「更改為更適當的分類名稱」只是移動,與選項一合併不一樣吧。也就是說暫時根本未成功產生共識.....[[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10 (UTC)
:::短期共识可认定为“出身”不合理,需要更改。至于是合并还是删除,其实原来的选项一根本没有说“完全合并”。您可以再去看看。--[[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7 (UTC)
::::被改了就不是了。[[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16日 (五) 16:04 (UTC)
::為什麼貿然地開始了投票,然後又沒有經過討論就貿然用已經獲得結論的理由,把所有人的投票與討論意見全都隱藏了?難道不能再放一陣子,多收集點意見再下結論嗎?這樣草率的處理方式,總感覺對所有參與的用戶,都是件非常不尊重的事。連被人家刪除一個分類標題都可以介意成那樣的人,竟然連這種同理心都無,還真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還有,至少我投下的那票並不贊同刪除那些分類,也不贊成改成出生或籍貫(因為不見得是相同的概念),更不可能贊成選項一,我只是建議先進行討論看是否有更適合的分類名稱可改。但是這邊所有列出的選項全都曲解了先前的意見,難道這投票是用來愚弄所有參與討論的維基人的嗎?--[[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18 (UTC)

:::贊同,應重開舊投票,暫停新的。[[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39 (UTC)
::::既然原本的投票并无设定起止时间,且之前的讨论已有大部分人同意出身选项不合理,因此开设进一步的投票(而不是关闭整个投票)就显得很有必要了。欢迎各位继续发表意见。--[[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48 (UTC)
:::用不用將「出身」二字加入[[Mediawiki:Titleblacklist]]?---{<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31 (UTC)
*麻烦上面的数位。请想好了再开投票好吧。无投票规则,无资格限定,无投票起始日期的三无投票是要搞到什么时候。难道又要像某次投票那些,投票开始了还可以改投票截至日期和投票项目的?还有项目是“出身”改成“出身”,能别这么奇葩么。<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45 (UTC)
:::投票一开始就没有设置起止时间,则应该在大部分参与者有共识时进行进一步的讨论。至于某选择是否奇葩,我觉得见得太多奇葩的朋友相信也不会觉得奇葩,而且是否奇葩不是你乌拉一个人定的,要看那个人自己觉得是否真的奇葩。比如说你觉得奇葩,他自己不觉得奇葩,那就未必是真奇葩。--[[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4 (UTC)
::::出身→出身是我加的。---{<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6:05 (UTC)
**實際上投票只是一種表達意見的方法啦,現在這個所謂「投票」只是為討論者給出方向罷了。[[User:Justincheng12345|卍田卐]]<sub>[[User talk:Justincheng12345|J]]</sub><small>[[Special:用户贡献/Justincheng12345|C]]</small><sub>[[User:Justincheng12345-bot|1]]</sub>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0 (UTC)
***有些人可不是这样认为的。<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1 (UTC)
::::Justincheng的想法正是我的初衷。与其让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均有问题的用户去组织讨论,不如大家定几个方向走走看。--[[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5 (UTC)
到底是分歧不明的原投票,还是有望达成共识的新投票,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希望大家继续增加新的投票选择。我支持大家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另就之前的不完整共识做个小结:
{{quote|
即使是与我意见存在分歧的某用户,也同意“日本本土或日治政权”以外地区使用“出身”这一字眼存在不合理性,需要修改。
}}
--[[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6:03 (UTC)

:大概只要是不符合Edouardlicn君期望結果的投票,都會被他認為是分歧不明的投票吧(比較逗趣的是明明投票就是該君發起、大部分的可投選項也是他訂的)。我認為應該停止此處的投票,繼續先把該討論的事情討論完之後再看有沒有釐清出一些適合認真發起投票的可行選項,還有,之前那些被隱藏的討論內容請復原,我認為裡面有許多比投票本身還重要的意見,值得保留供後續討論作參考。--[[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6日 (五) 17:39 (UTC)
:::也請各位仔細參詳之前'''大象的投票''',謝謝。--[[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0:50 (UTC)
'''請Edouardlicn不要隨便將正在討論的東西丟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1/16|頁面存廢討論]]好嗎?'''[[User:Tntchn|tntchn]] <sup>[[User talk:Tntchn|對話]] · [[Special:用户贡献/Tntchn|貢獻]]</sup> 2012年11月16日 (五) 19:51 (UTC)
:::好的。謝謝你的意見。--[[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0:48 (UTC)
::::已全數取消所有提刪。--[[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2:21 (UTC)
似乎大象君並沒有否認我對之前的討論作出的小結,歡迎大象及其它維基人對此提出'''具體的修改意見'''。--[[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2:20 (UTC)

:@Edouardlicn:您完全曲解了別人的意見,把事情的前後順序顛倒了,怎還說『沒有否認』?我的意見是『在沒有討論出更適合的分類名稱前先不要作任何動作』,您卻把它寫成『先刪除之後後續要改什麼都隨便』的意思,根本是十萬八千里。--[[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7日 (六) 05:38 (UTC)

::你不是提出要暫停投票繼續討論?那請提出'''具體的修改意見''',請。此外,我說的沒有否認,是指“‘日本本土或日治政权’以外地区使用‘出身’这一字眼存在不合理性,需要修改。”這句話,請問你'''是否同意'''?--[[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6:19 (UTC)

:::不同意。我的意見是,連『出身』這用法適不適合、或有沒有更好的等義替代用詞都還沒討論完就貿然開始投票是不適當的。我的提議是立刻停止投票繼續討論,而『具體的修改意見』是要靠討論得出的結果,怎會還沒討論完就要別人提出呢?--[[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7日 (六) 09:37 (UTC)
::::好,請你繼續“討論”,不過我建議你'''幹點實事,提出具體意見'''。
我說樓上這位仁兄呀!一下子設立投票區,一下子又把自己創建出分類拿去提刪,實在令人看不懂你是要做什麼?你自己不也是還在參與討論當中嗎?重要的是,請你自己問自己,是不是知道你自己正在做什麼?而你心裡是想要表達什麼或追求什麼?免得你做出下一步是改來改去的。--[[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21.189|36.232.221.189]]([[User talk:36.232.221.189|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7:08 (UTC)

:我記得當初這個議題發起時,是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這裡才開始討論起來的,不知為何怎變成這議題丟到這來了?而且為何變成是一下子是投票區,又一下子是意見區,那這情況究竟是怎回事?有人可以解釋嗎?記得這議題在最前面開始是沒有搞投票的,現在我看來是似乎亂掉了。--[[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21.189|36.232.221.189]]([[User talk:36.232.221.189|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7:16 (UTC)
::這位朋友,讓我解釋一下,提刪的不是我創建的分類,而是已經沒有任何內容使用的分類。我之所以提刪就是因為這個理由(下面已經沒有詞了),不信你可以自己去看看。朋友們其實我搞不懂,你們對這些分類本身,究竟有著多少了解,連我提刪的理由都不知道,也沒有點進去分類裡面看一下,就質疑我做的工作是很不合理的,更何況提刪的分類本身並非由我創建?其實我是最懶做分類的人,如果不是這件事,我才懶得理分類。
::至於我打算做什麼,我上面已經寫得一清二楚:我要求維基人在特殊情況以外(這個特殊情況我就不用再反复說明了吧)採用非“出身”以外的分類。你們難道看不見我一直只是針對出身本身在討論?至於你們喜歡改什麼,怎麼改,那是任何人的自由,不應該被限制。但是最重要的一點是,希望你們不要一直在那裡只談不干。我記得上次有個條目,有人說應該保留,然後談了半天大話。最後是由我將有用信息移動到另一條目,提刪條目被刪除,而那個人,什麼事情都沒幹過。此時此刻,我很清楚我打算幹什麼,也很清楚那個人就在這裡在做著同樣的愚蠢的事情。我只是不想這樣一種愚昧的泥濘般的思想在維基百科裡蔓延罷了。--[[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9:43 (UTC)

:::那為什麼這些分類底下已經沒有任何內容了?不正是因為你把它們底下的條目都移動到其他分類了嗎?大家並非只談不幹,而是不自作主張地去幹尚未達成共識的事。--[[User:克勞棣|克勞棣]]([[User talk:克勞棣|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0:25 (UTC)

::::Edouardlicn君明知道這是個有爭議的問題,卻在大家的討論還沒完成、還沒達成共識之前就依照自己的主張偷偷將分類中的條目移走,然後再用『沒有任何內容使用的分類』這種理由提刪那些他看不慣的分類,然後再來這裡批評別人不做事。這到底是手腳勤奮還是不尊重其他人的意見?還真是司馬昭之心......--[[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17日 (六) 10:39 (UTC)

我有一個問題,日治時期的台灣既然可以留有「出身」一項,那麼在台灣人底下有「台灣各地出身」的分類存在有什麼問題嗎?幹嘛討論要不要改名或者合併?就算非日籍者不得用「出身」做分類,也不是去改分類名或合併或其他動作,而是把不該在此分類下的條目移到別的分類就好。現在該討論的,是此一分類要只限於日治時期的日籍台灣人,還是要依其定義收錄非日治時期出身的台灣人而已吧?--[[User:Reke|Reke]]([[User talk:Reke|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0:51 (UTC)


绕来绕去,最后还是要用出身!真不明白现在的中文维基怎么了。中文都可以不用,硬要用一个日语词来做分类名称。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当讨论结果说明出身不应用于分类的时候,使用出身作为任何分类名称的投票都是没有意义的。—[[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1:24 (UTC)

==续:重定向后面被加入无用内容==
[[Wikipedia:重定向后面被加入无用内容]]

之前的不知为何存档了,继续。--[[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3:57 (UTC)
:列表内大部分内容已经修正,请管理员检查是否需要合并历史。--[[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22 (UTC)
::有管理员提出此页面不合理,我提删了,请之前打算合并历史的管理员翻看存档内容。--[[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36 (UTC)

似乎大部分已经清理,我直接给一个新表吧。
<pre>
mysql> select page_namespace,page_title,page_len from page where page_is_redirect=1 and page_len>300;
+----------------+------------------------------------------------+----------+
| page_namespace | page_title | page_len |
+----------------+------------------------------------------------+----------+
| 4 | 聊天 | 711 |
| 10 | 药学分支 | 504 |
| 1 | 扑克 | 957 |
| 3 | 枫…秋絮 | 304 |
| 1 | 符合教規的食物_(伊斯蘭教) | 1360 |
| 10 | 手提電話標準 | 1652 |
| 4 | 特色條目複審 | 1030 |
| 3 | LittleBot | 302 |
| 5 | 数学专题 | 2211 |
| 0 | 华师大 | 315 |
| 3 | Dennybrosh | 1587 |
| 10 | NOKIANseriesphones | 865 |
| 3 | Gruschke | 1772 |
| 10 | Star_Trek_character | 791 |
| 3 | Macc1992 | 641 |
| 0 | 死神_(动画电视版)_分集剧情 | 385 |
| 10 | Sinon_bulls | 620 |
| 3 | Frank5308000 | 584 |
| 10 | Royal_house | 669 |
| 3 | 楷叔讲古 | 1852 |
| 0 | 华师 | 315 |
| 5 | 专题/ACG | 2340 |
| 10 | 台中捷運彰化延伸線 | 681 |
| 3 | Sheyi | 2071 |
| 11 | Infobox_Country | 865 |
| 10 | 航天器信息框 | 1080 |
| 1 | 内比都 | 567 |
| 3 | P5693852 | 3877 |
| 3 | Kszkkk | 1649 |
| 2 | Bylouis | 661 |
| 3 | JustbeBPMF | 21686 |
| 3 | Ciked | 524 |
| 0 | Google_Checkout | 1971 |
| 3 | Edisonabcd | 1586 |
| 5 | 條目質量提升計畫/生物學提升計畫 | 3975 |
| 3 | Danny010309 | 1577 |
| 0 | 林地_(华盛顿州) | 371 |
+----------------+------------------------------------------------+----------+
37 rows in set (0.92 sec)
</pre>
<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57 (UTC)

似乎应该这样处理,好点一些:
<poem>
mysql> select concat('{{edit|{{ns:',page_namespace,'}}:',page_title,'}}'),page_len from page where page_is_redirect=1 and page_len>300;
+------------------------------------------------------------------+----------+
| concat('{{edit|{{ns:',page_namespace,'}}:',page_title,'}}') | page_len |
+------------------------------------------------------------------+----------+
| {{edit|{{ns:4}}:聊天}} | 711 |
| {{edit|{{ns:10}}:药学分支}} | 504 |
| {{edit|{{ns:1}}:扑克}} | 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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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it|{{ns:11}}:Infobox_Country}} | 865 |
| {{edit|{{ns:10}}:航天器信息框}} | 1080 |
| {{edit|{{ns:1}}:内比都}} | 567 |
| {{edit|{{ns:3}}:P5693852}} | 3877 |
| {{edit|{{ns:3}}:Kszkkk}} | 1649 |
| {{edit|{{ns:2}}:Bylouis}} | 661 |
| {{edit|{{ns:3}}:JustbeBPMF}} | 21686 |
| {{edit|{{ns:3}}:Ciked}} | 524 |
| {{edit|{{ns:0}}:Google_Checkout}} | 1971 |
| {{edit|{{ns:3}}:Edisonabcd}} | 1586 |
| {{edit|{{ns:5}}:條目質量提升計畫/生物學提升計畫}} | 3975 |
| {{edit|{{ns:3}}:Danny010309}} | 1577 |
| {{edit|{{ns:0}}:林地_(华盛顿州)}} | 371 |
+------------------------------------------------------------------+----------+
37 rows in set (1.16 sec)
</poem>
<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59 (UTC)
:真的很方便,我已经解决了。--[[User:Edouardlicn|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User talk:Edouardlicn|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2:19 (UTC)

== 是-{佈局}-還是-{布局}-? ==

煩請港臺朋友驗證,謝謝![[User:百家姓之四|<font color="gold">百家姓之四</font>]] [[User talk:百家姓之四|<font color="silver">討論</font>]] 2012年11月15日 (四) 05:07 (UTC)
:根據[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cond=%A7G&pieceLen=50&fld=1&cat=&ukey=-2073165332&serial=1&recNo=1&op=f&imgFont=1 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說法,「-{佈}-」在「安排、設置」的情況下通「-{布}-」,所以「-{佈局}-」或「-{布局}-」都可以用。[[User:Tntchn|tntchn]] <sup>[[User talk:Tntchn|對話]] · [[Special:用户贡献/Tntchn|貢獻]]</sup> 2012年11月15日 (四) 15:37 (UTC)
:台湾的标准中(教育部国语辞典),“布”“佈”在用作动词时相通,但在法律用词中一般用“布”。—[[User:Snorri|Snorri]]([[User talk: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5:46 (UTC)
::感謝二位的解釋。看來用“-{布局}-”比較穩妥。[[User:百家姓之四|<font color="gold">百家姓之四</font>]] [[User talk:百家姓之四|<font color="silver">討論</font>]] 2012年11月16日 (五) 04:42 (UTC)

== GeoHack 会支持 here.com 吗? ==

最近新发现[[诺基亚]]出了一个名叫 Here 的网络地图,不知咱们的 GeoHack 什么时候会支持?--<span style="background:red;border:1px solid yellow;padding:1px;font-family:Segoe UI Symbol;">[[User:Great_Brightstar |<font style="color:#FFFF00;">&nbsp;&#x2500;&#x2500;&#x2605;&#x2500;&#x2500;&nbsp;</font>]]</span> 2012年11月15日 (四) 08:31 (UTC)
:{{done}},[[Template:GeoTemplate|已在中文版添加]],已生效。--[[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blue;">YF</span>]]<sub>[[User talk:YFdyh000|dyh000]]</sub> 2012年11月15日 (四) 17:31 (UTC)

== IRC ==

各位都是用什么方法来连接IRC的?--<b>[[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FF1493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FF1493;">★</span> ]]</b> 2012年11月15日 (四) 09:53 (UTC)
: qwebirc--[[User:Wangxuan8331800|铁铁的火大了]]([[User talk:Wangxuan8331800|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9:58 (UTC)
:直接連過去吧。-[[User: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3166ea">'''哆啦A夢'''</font>]]<sup>[[User talk: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869275">220</font>]]‧[[Special:用户贡献/Doraencyclopedia|<font color="#992235">284</font>]]</sup>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18 (UTC)
:[[Pidgin]], IPv6 6to4, port 7070, SSL --[[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blue;">YF</span>]]<sub>[[User talk:YFdyh000|dyh000]]</sub> 2012年11月15日 (四) 16:27 (UTC)

== 問:ref的標籤問題 ==

關於:'''ref'''標籤存在,但沒有找到'''references/'''標籤,我一直想知道他的原因及解決方法--[[User:浅蓝雪|淺藍雪]]([[User talk:浅蓝雪|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6:59 (UTC)淺藍雪
:因為你沒有根本沒寫references啊!<ref>請注意我這段留言的維基碼是怎麼寫的</ref>這個東西要自己寫,不會隨著你寫ref時自動跑出來的。我也曾經因此被機器打槍而不解--[[User:克勞棣|克勞棣]]([[User talk:克勞棣|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7:48 (UTC)<br>
<references/>

::ref相關的註釋語法和模版,我以前花了很多的時間學習,才看懂那些參數分別所代表的意思。不用急,慢慢依樣畫葫蘆試著用一用、改改看,也是可以上手的。加油。--[[User:Ch.Andrew|章安德魯]]([[User talk:Ch.Andrew|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8:09 (UTC)
:::@克勞棣大:不要忘記 &lt;references'''/'''&gt; 那個最重要的「 / 」,害我剛剛要幫章安德魯大手動簽名...[[User:Tntchn|tntchn]] <sup>[[User talk:Tntchn|對話]] · [[Special:用户贡献/Tntchn|貢獻]]</sup> 2012年11月16日 (五) 20:05 (UTC)
::::<nowiki>總之,如果裡面有 <ref> </ref> 包起來的,記得在裡面放上 <references/> 或 {{reflist}} 讓 <ref> </ref> 裡的東西可以列出來,千萬不要忘記 <references/> 裡面的「 / 」喔。</nowiki>[[User:Tntchn|tntchn]] <sup>[[User talk:Tntchn|對話]] · [[Special:用户贡献/Tntchn|貢獻]]</sup> 2012年11月16日 (五) 20:09 (UTC)
:::::其實我並沒有忘記"/",而是我以為可以省略而沒有差別,今天才知道原來<nowiki><references></nowiki>後的所有東西都不會顯示出來。[[User:克勞棣|克勞棣]]([[User talk:克勞棣|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8:42 (UTC)

== 通知Alfredo ougaowen ==

由於[[User talk:Alfredo ougaowen]]使用「影武者專用過濾器」,故將以下通知內容轉貼於此。--[[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21.189|36.232.221.189]]([[User talk:36.232.221.189|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8:22 (UTC)

<font size="5">'''『'''</font>若你執意於[[User:KaurJmeb|KJ用戶頁]]充當[[許瑜真]]條目中來源,我會提報「違反[[Wikipedia:避免自我提及|自我參照]]」,又或以「[[Wikipedia:不要破坏维基百科来阐明观点|為闡釋個人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為由舉報,另外也請你不要利用此機會,對[[許瑜真]]條目洗編輯,這不是你私人作品可以任由你操縱,請留意[[Wikipedia:条目的所有权|條目所有權]],特此通知。<font size="5">'''』'''</font>

通知訊息如上,以下空白。--[[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21.189|36.232.221.189]]([[User talk:36.232.221.189|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8:22 (UTC)
<!---以下是其它用戶發言--->

== 亂加罪名還不讓人解釋 ==

user:36.232.221.189曾在詢問處留下這樣的編輯摘要:{{quote|發現User:克勞棣在2012年11月12日 (一) 17:09所做的修訂版本,新添增議題的同時無故移除他人留言,特此警告}}於是我就解釋我並非故意移除他的留言,那是無心的誤刪,但是他又以與本議題無關為由,[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3A%E8%A9%A2%E5%95%8F%E8%99%95&diff=23724706&oldid=23724616 刪除我的解釋]。<br>這算什麼呢?莫非是一心入人於罪嗎?這有道理嗎?難道他在版本歷史這樣一個每個編輯者都容易見到的區塊說我"'''無故'''移除他人留言",我就要自認倒楣吞下這無端的指控、連解釋都不能解釋嗎?我什麼時候'''無故'''移除他人留言過?我沒有解釋'''誤刪'''的權利與機會嗎?--[[User:克勞棣|克勞棣]]([[User talk:克勞棣|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9: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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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编辑]

原标题为: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回复]


翻译:

大家好!我是Joe Sutherland,来自维基媒体基金会信任与安全团队。过去,我们了解到贵社群对使用SecurePoll进行选举有一定兴趣——或许你们已经通过votewiki进行了相关选举。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如何使这一功能能在本地社区中启用,以允许社群自行举办选举。这将需要在贵项目上启用“electionadmin”权限,该权限允许访问一些敏感信息。

因此,贵社群可能需要进行一次请求评论(或类似流程)来确定是否有共识启用此功能。为帮助此类讨论,我们在一个元维基页面上提供了更多关于启用该权限对贵社群意味着什么的资讯。

如果贵社群经过讨论并决定推进此事,信任与安全团队愿意提供支持——请在达成共识后通过电子邮件( ca@wikimedia.org )告知我们。谢谢!

译者: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25 (UTC)[回复]


electionadmin是干嘛的?元维基中的介绍,供参考:

electionadmin is a right that allows users to set up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However, crucially, it allows these users to view voter data, which includes CheckUser-level IP and user agent information for all voters. This is to allow detection of duplicate votes. Its sensitive nature means it should be handed out with extreme caution and only to trusted users (for instance, those who already possess the CheckUser right).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31 (UTC)[回复]

TLDR:electionadmin可以看到所有投票者的IP及UA信息,應高度謹慎授權,並建議賦權給本地CU權限持有者。--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4:31 (UTC)[回复]

已更改標題以準確描述。--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39 (UTC)[回复]

目前是OS和Steward监票,他们在votewiki的权限是不是和electionadmin一样?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36 (UTC)[回复]
Yes,不過本地OS在該站是臨時權限。未來若打算維持是CU和OS負責監票,就可以直接把監票權限直接給CU和OS。--西 2024年10月18日 (五) 06:33 (UTC)[回复]
现状 本地启用后
准备工作 - 本地请求监管员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
创建投票 T&S在votewiki创建 electionadmin在本站创建
生成名单 没有变化
投票 没有变化
监票 T&S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划去应作废的票 "electionadmin"划去应作废的票
宣布结果 没有变化
以上是我个人对“本地举办安全投票的理解”,其中electionadmin可以在选举开始前在m:SRP上临时授予给相关人士,避免高级权限带来的隐私问题。在我看来,本地举办可以让界面变成中文;创建投票不再强依赖于T&S,不会有什么“等圣诞假期”这种过去遇到的问题;不再需要在phabricator创建任务,社群参与度更高;界面上有什么词写错了可以更快的修复:目前还没想到明显的缺点,可能是会有人质疑投票存在被本地干预的风险(相较于votewiki)? Stang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回复]
votewiki:Special:UserGroupRights:votewiki上electionadmin仅有「偷看选民信息」(securepoll-view-voter-pii)和「破坏用户界面」(editinterface)两个权限,“创建投票”权限(securepoll-create-poll)只有electcommstaffsupport拥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9 (UTC)[回复]
小课堂时间,咱来解释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
我们这里有四个概念,scrutineer(监票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选举管理员)、electionadmin、electcomm
  • 监票员是在一场选举之中对所有选票进行检查的人,他会负责查看投出选票的人是否是符合标准的,这张选票是不是重复的(比如多个分身账号、傀儡投票什么的);
  • 选举管理员是创建并设置投票的人,目前T&S的那两位就是“选举管理员”;
  • electionadmin是一个用户权限组,我们的监票员们需要这个权限组来查看那些PII,来判断某张选票是否符合标准;
  • electcomm则是另一个权限组,这个权限组是给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准备的,T&S的人说这个权限组设计之初是为了方便理事会选举的一些事项。它在实际中跟“electionadmin”这个组没什么区别。
source,希望有帮助 Stang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19 (UTC)[回复]
感谢,但是晕晕。所以监票员(scrutineer)和选举管理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在技术上不存在?electionadmin 的 user group right 包括 securepoll-create-poll 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57 (UTC)[回复]
可以这么理解;在votewiki上不,但是根据这里的描述,本地是会有的。换个方法解释一下:在votewiki上,electcomm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并给一些人electionadmin的权限,后者会去做监票的工作;本地如果启用,electionadmin会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以及负责监票。这么说的话,我建议把这个新的权限组翻译成“选举管理员”。@魔琴 Stang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15 (UTC)[回复]
明白。感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29 (UTC)[回复]
若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即可廢去現行被迫定期集中舉行申請之制度,回復原先之自由提名制,或得促進社群成員申請管理人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5 (UTC)[回复]
或许也可参考英维搞自由提名与集中申请制度并行。--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0日 (日) 12:54 (UTC)[回复]
长期授予监督员监票权限会不会有问题?是否需要重提取回CU权限?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8:04 (UTC)[回复]
也没说一定要长期授予啊,如果社群对长期授予有疑虑完全可以改为临时权限。--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18 (UTC)[回复]

随便先列了几条文字以推动讨论。

現行條文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提議條文
监选员(electionadmin,暂译)权限应仅授予用户查核员监督员、监管员。
若本地有至少两名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本地用户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用户查核员优先于监督员。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用户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投票开始前,应请求监管员授予本地负责用户监选员权限。
投票结束后应及时除去权限。
监选员拥有以下权限:
  • 编辑用户界面(editinterface)
  • 访问投票者的个人可识别信息(securepoll-view-voter-pii)

既然是长期的制度性存在的用户组我就将CU考虑进来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8 (UTC)[回复]

「选举管理员」有可能是动宾短语,个人认为应该避免,所以拟了一个「监选员」译名,也许有更好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35 (UTC)[回复]
其实权限不需要用一次去一次吧?如果是担心CU隐私的话,electionadmin只能看到投票人在本次securepoll的信息,并不能用该权限直接去CU别人。另建议用脚注注释下“个人可识别信息”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57 (UTC)[回复]
既為任務編組權限,如機器使用者般,則一般不應長期持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回复]
所以意思是每有選舉就要再申請/授予權限?--J.Wong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03 (UTC)[回复]
@Wong128hk或者規定簽署隱私協議之行政員、監督員等可當然持有此權限,協助鋪張選舉,我覺得也符合本地未來可能情況。畢竟以後就不用強迫定期集體申請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08 (UTC)[回复]
反正本地有SecurePoll後,用戶可以隨時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每次都授予/解除權限也太麻煩,electionadmin完全可以讓OS或CU長期持有。倒是如仲委會選舉未來該設eleccomm,就是每次選舉再每次授權了。--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4:29 (UTC)[回复]
建議譯為「選舉監察員」,符合漢語用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回复]

距上条留言已过三日,姑且总结一下讨论。目前讨论用户基本就引入electionadmin用户组达成共识,在是否允许簽署隱私協議的行政員和監督員长期成为electionadmin也基本得出结论,然对于electionadmin的译名尚未有定论。当下讨论用户一共给出了三种方案,分别为Stang君提议的“选举管理员”、魔琴君提议的“监选员”以及EricLiu君提议的“选举监察员”。不知三位用户可否进一步阐明一下选择该译名的理由。当然如果有用户认为自己有更好的译名方案也欢迎提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29 (UTC)[回复]

@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StangHamish通知下曾参与讨论的用户--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3 (UTC)[回复]

上一條其實ping到了。然後我個人傾向於“選舉管理員”這個名字,監選員和選舉監察員總覺得怪怪的。而且本身electionadmin這個權限本身就可以管理選舉的創建,我覺得更符合其實際用途。--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7 (UTC)[回复]
因爲“選舉”能作名詞能作動詞,所以“選舉某某員”一詞有歧義。這種歧義能在語境中消解,但是我認爲比較有礙溝通,特別是對不知道有此術語的用戶來説。我也在想其它用詞,但可能比較文,也不易於理解,譬如因有管理之義而叫“知選”“知選員”,因(去聲)有官員之義而叫“選監”……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28 (UTC)[回复]
我不理解。「監督員」、「(使用者)查核員」甚至「管理員」也全部是這種名詞,亦幾未見誤解。仍建議叫「選舉監察員」,行文時則可非正式簡稱為「監察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1日 (四) 17:45 (UTC)[回复]
员不能成词啊,不可能理解为监督出一个“员”来。(量词可以成词。)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2:09 (UTC)[回复]
@魔琴:“选举”不能作名词,除非您认同沈老的“名动包含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日 (五) 04:35 (UTC)[回复]
现汉上的全忘了,意思理解就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6:10 (UTC)[回复]
(-)不支持“监选员”这一翻译。该词字面上来看十分奇怪。个人无法理解为何要用一个看起来像是“简称”的名词来作为一个权限的正式译名;其次,该译名也无法直观地体现该权限的作用。--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9日 (六) 11:39 (UTC)[回复]
那您认为“选举管理员”和“选举监察员”哪个名称更好?--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9日 (六) 12:38 (UTC)[回复]
按照惯例,感觉“选举管理员”或许更加符合使用习惯。包括此前的一些讨论,在称呼此权限时似乎也倾向于使用这一名称。--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0日 (日) 14:23 (UTC)[回复]
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可以把“创建并管理投票”和“唱票及查看IP信息”的这两个权限分开。前者可以长期保留以确保灵活,后者则应用时申请不用时取消。其他的看起来不错。——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0 (UTC)[回复]
或者更大胆,所有延确用户都能访问计票统计,但监督行政员可以看到IP复核投票更方便,也能减轻压力。——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2 (UTC)[回复]
那咱觉得倒不如把securepoll-create-poll直接给管理员,只把敏感的view-voter-pii受给监选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6日 (三) 14:33 (UTC)[回复]
有道理……我去留言问下是否可行——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6日 (三) 16:34 (UTC)[回复]
如果可以分開給的話,其實直接把securepoll-create-poll給管理員,然後view-voter-pii給監督員。--Hamish T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1 (UTC)[回复]
邮件已获回复,摘抄:
Thank you for reaching out. I'll escalate this internally. It looks like some of this work may already have been done by SD0001: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77531
——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6日 (六) 19:21 (UTC)[回复]
「選舉監察員」及「選舉管理員」均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29 (UTC)[回复]

小结 (安全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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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关于本地进行安全投票的讨论看起来并没有收到反对意见,个人觉得可以进行公示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了。简单总结一下达成的共识:

  1. 本站认为在本站内部自行举办安全投票可行;
  2. 本站将向管理员用户组添加若干权限,以允许管理员创建并配置安全投票;
  3. 本站继续沿用先前约定,使用“两名或以上监督员”进行监票,新增一个(名称待定的)用户组并(临时/永久待定的)授予当前的监督员。

在完成技术上的修改后,可以考虑在本地举办下一场安全投票,也可以考虑先进行一场测试来保证功能正常符合预期。以上@人间百态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Hamish自由雨日Yining Chen Stang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8 (UTC)[回复]

( ✓ )同意1與2。3,想請問社群是否同意,如技術上可行的話,直接授予監督員securepoll-create-pollsecurepoll-view-voter-pii權限,還是一定要將二權限授予(名稱待定的)用戶組,再將該用戶組(臨時/永久待定的)授予當前的監督員。希望進行一場測試,但不知道能不能。--Hamish T 2024年11月20日 (三) 10:11 (UTC)[回复]
个人感觉这样不是太妥当,有失某个权限组的纯粹性,咱还是建议新增独立权限组的。比如“监票”跟监督这一特殊的版本删除方式并无关系,甚至可能本站之前让OSer去监票也有点望文生义的意思( Stang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51 (UTC)[回复]
可以目前暂定让OS去监票,因为本站目前只有他们是签署NDA的funct。如本站以后要引入CU时再让CU来监票其实更妥当。--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1:47 (UTC)[回复]
不太确定第二条中所述的管理员创建投票,其余(+)支持——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20日 (三) 16:09 (UTC)[回复]
全部(+)支持——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14 (UTC)[回复]
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會議紀錄
碰巧看到考察資料,我收回此前意見;「監選員」確實是漢語用詞,且較簡潔,故應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0日 (三) 15:18 (UTC)[回复]
仍然保持此前的观点,即平日交流中可用“监选员”做简称(像是WP:AFD可简称“提删”),但在正式确定其名称时仍应着重考虑完整、全面、严谨且易于理解的译名。--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5 (UTC)[回复]
「選舉監察員」,簡稱「監選員」,何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05 (UTC)[回复]
(+)傾向支持。 --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3日 (六) 13:37 (UTC)[回复]
可。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1日 (日) 09:14 (UTC)[回复]
公示以上取得共识部分:1、2,及新增(名称待定的)用户组,爲期7日,2024年12月8日 (日) 01:50 (UTC)結束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1:50 (UTC)[回复]
公示结束,正在准备部署,目前需要一名管理员来协助进行测试(创建安全投票) Stang 2024年12月8日 (日) 08:52 (UTC)[回复]
個人可協助測試。--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09:34 (UTC)[回复]
处理中…… 计划于世界协调时12月23日下午部署。——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0日 (五) 14:31 (UTC)[回复]
未完成 @Stang 有人对更改提出了包括数据库和权限管理在内的问题,鉴于“这是年底最后一次部署,我们不应该冒险”,于是推迟到明年一月份。——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8 (UTC)[回复]

小结2 (安全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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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部分仍然欠缺讨论:

  1. 用户组译名(选举监察员/选举管理员/监选员)
  2. 是否延续监督员监票,或使新用户组独立于监督员
  3. 是否允许延确用户看到票数
  4. 引入本地安全投票后,可否放宽提名时限,(在举行固定时间选举的基础上)允许管理员等申请随时提出。

论。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2:04 (UTC)[回复]

对于2,个人建议独立于监督员,理由前文已述,“有失权限组的纯粹性,“监票”跟监督这一特殊的版本删除方式并无关系”;对于3,(“票数”我理解成“谁进行了投票”)在本站相关的即时通讯群组内有用户反对,认为这有害于“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隐私”,同时技术上似乎只能是所有用户都可以看到票数 vs. 只有选举管理员可以看到票数;对于4,支持,本来就应该是想什么时候选就什么时候选。 Stang 2024年12月1日 (日) 02:43 (UTC)[回复]
@Stang:不知你对于我们下面所说的,针对2,暂定监督员监票有没有意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4 (UTC)[回复]
没意见,我的意思是不修改目前监督员的权限,差不多和你说的目前就由每次申请时由行政员/监管员赋予是一回事。 Stang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0 (UTC)[回复]
@0xDeadbeef补ping Stang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2 (UTC)[回复]
傾向維持支持半年選舉方案。
一)臨時管理員任期問題。當選臨時管理員用戶需半年後重選,每半年集中提名選舉的方式有助社群在半年內集中時間考察相關用戶表現是否應授予長期權限。隨時提名選舉的情況下可能每隔數月便要舉行臨時管理員延長權限投票,社群難以集中一併檢視用戶表現。
二)有利節省社群精力。在舉行投票均需有開啟人事討論、答問兩周等環節,都近乎一個月以上,頗費用戶時間及精力,集中選舉每年辦兩場,於該月份前後則可解決近半年的管理員選舉,較節省社群用戶時間精力。
三)減少頻密進行管理員投票情況。就本年度管理人員選舉,四月及十月有十三項提名。若年度提名的話,差不多是每月有管理人員提名,目前站務情況似乎可以容許維持半年度提名的程序,避免每月都進行管理人員投票的人力消耗。
自施行新管理人員制度以來,半年一選似乎已行之穩定。似暫無需修改。我傾向維持目前制度。-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回复]
我不认同你的观点。为什么社群应该「集中考察」或「一并查看」用户表现呢?我个人认为如果临时管理员的任期不在同一时间段下,反而减少社群投票的压力(不用一次投票时要决定很多个候选人),而且也能够减少可能出现的比较候选人造成反对的情况(也许这是在说我自己,但是情况大概存在?)。
对于社群精力来说,单独管理员申请不需要开启预讨论,而答问环节也属于申请的正常流程,若用户不愿意参与此环节,也可以不去参与,因为人事选举并不强迫他人参与。并且,我个人认为在中维管理员人手一直不够这个前提下,社群应当去花更多的时间来使管理员申请更容易,以便这个项目能够吸引到更多人来当管理员。也就是说,管理员选举不是说一个需要「解决」的事情,而对此抱有更加积极的态度也许会更好。另外,如提问环节过于耗费用户时间与精力,是否说明平时集中选举时的提问并非与候选人相关,而是直接利用「方便」来给所有人提问?(那不集中选举的时候直接继续用自己之前问过的问题不也行?)
根据以上,若中文真能每月有管理人员提名,难道不是一个好事情?英维都不能做到每月都有提名,英维还在天天说那里人手不够,那是说我们中维不需要新管理员了吗?
我也没说需要修改半年集中选举,两个程序完全可以同时运行。集中选举来说能使社群注意力更分散,应当保留,我也能理解有候选人更倾向参与集中选举。你所说的「似乎稳定」,不清楚是什么理据?程序基本成熟所以就不能继续改善了吗?--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20 (UTC)[回复]
(?)疑問,提名和安全投票需要時間準備,從確認被提名人、到提問環節開始、加上投票就超過一個月去,這樣看來下一位重疊到的機率很高,還沒點到票又要提名管理員了,若是這樣的運作,我不認為這是容易選出管理員的方式。—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9:06 (UTC)[回复]
一般来说随时申请不需要行政员确认,只要在发起之前回答三个问题就行。如有无效的情况由行政员关闭就行了。集中选举需要行政员确认是因为有流程步骤。另外或许可以征求更多实际参加过选举之类站务的人的意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49 (UTC)[回复]
我对于译名的选择问题来说,个人支持Eric上方所提出的「选举监察员」,因为能够直截了当地说明职务(监票)。--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24 (UTC)[回复]
本人認為可以慣例由監督員監票,每次申請時授予相應權限即可。此外,若技術門檻不高,本人亦認為可以重新允許隨時發起管理員申請,同時保留集體申請制度,俾便有志者自由選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6 (UTC)[回复]
我以上也说过,由监督员监票可作为(暂定)方案,直到本站对于取回本地CU权限能有比较清楚的路径。在本站还没有本地CU的时候,由本站的OS(唯一本地funct)来监票无疑是省了很多麻烦的方案(不然又要成为独立一体的NDA用户组),如果本站之后可以引入本地CU,那么个人认为监票员可由CU成员选出。这个的进一步讨论最好是与取回CU的讨论一起进行,目前就由每次申请时由行政员/监管员赋予就好。--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08:15 (UTC)[回复]
不認同減少比較做法。社群本來就能比較候選人是否勝任。沒有必要削足適履,為了增加管理員數量而修改制度去減少反對票。所謂反對票,支持票也是社群對用戶的信任體現。
過多人事投票會導致社群疲勞。之前已說過,倘以本年度提名為例,則基本上社群每月有選舉,答辯及投票也需耗時月餘。這顯然會造成社群疲勞。此外獲提名不一定代表站務會獲得順利解決。
早在以前未實施安全投票時,已有用戶表達社群不應過多人事投票。在目前集中選舉下,我認為是恰當的,俾使社群毋須每月也有選舉。純屬個人意見。-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4:36 (UTC)[回复]
既然社群成员能够比较管理人员是否可以胜任,那么分散集中选举才是给社群更少压力,一次性投多个候选人和时不时投一个候选人性质就不一样,你要不要看看英维搞集中选举的时候投票有多麻烦。
另外,我的主要观点是“社群压力”是一个非常没意义的观点。诚然,多选出一个管理员不一定能减少站务积压,但是少选出一个管理员肯定是更解决不了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18 (UTC)[回复]

安全投票小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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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以上共识内容:

  1. electionadmin用户组本地译名为「选举监察员」。
  2. 选举监察员目前暂定由每次选举需要时赋予监督员,由本站监督员负责监票事务。此暂定方案可由本地取回CU权限后再一同再次决议。
  3. 在保留集中申请管理员等权限机制的情况下,获取随时发起本地选举的技术能力后,重新允许社群成员随时发起管理员等权限申请。

讨论已过七日并意见已有得到合理反驳,取得共识,故 公示7日,2024年12月26日 (四) 13:42 (UTC)結束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3:42 (UTC)[回复]

更正:目前这个新的用户组的名字是"scrutineer",这一点参考了enwiki方面的想法,希望可以叫法上统一。对本地译名没什么看法,挺好的,twn上已经更新了@0xDeadbeef Stang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41 (UTC)[回复]
好的,感谢提醒--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47 (UTC)[回复]
通过。--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04:51 (UTC)[回复]
我在这里先写了一个草稿,欢迎各位社群成员来修改改善。技术层面上可行后即可写入实际界面。--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05:29 (UTC)[回复]
為何刪除幾個「行政員」?除此之外,尚有一些行文卡頓,不過大體無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28日 (六) 06:46 (UTC)[回复]
@Ericliu1912:主要是自由提名的时候不需要行政员来确认。一般流程是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可以由社群成员关闭的。不过可以说由管理员来确认?因为要他们来创建选举。--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14:55 (UTC)[回复]
👍 我稍微改了下点票一章的措辞。——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9日 (日) 01:36 (UTC)[回复]
就0xDeadbeef版方案 公示7日,2025年1月17日 (五) 13:04 (UTC)結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1月10日 (五) 13:04 (UTC)[回复]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认为Ericliu1912在8月28日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符合方针指引等社群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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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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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回复]

(+)支持:基金会向法院披露身份信息必然影响编辑的日常生活和隐私安全,且收到威胁的一定不限于英维;抗议可以是声援自我保护的第一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35 (UTC)[回复]
哈,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有編輯卻擔心基金會會因為中維的條目而敗訴。--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3:51 (UTC)[回复]
目前趋势似乎是不会闭站。我认为本站反应弱于直接相关方英维是可以接受的,但弱于德、法、俄、西、意等维基社群是不可以接受的,不然就有跟不上国际维基社群主流意识的观感。但未见德、法等有采取行动的迹象,除了俄维,而跟不上俄维的意识似乎并非问题。我承认上述分析是见风使舵、随大流的,但我的看法还是:既不先于俄维,也不后于德维。--Fire I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01 (UTC)[回复]
我不认为中维应该被所谓「国际社群的主流」牵着走。中维应该要有自己的想法。--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28 (UTC)[回复]
中维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现在英维闭站的反对票仍大比例领先,我认为至少不能早于英维闭站。--Fire I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0 (UTC)[回复]
(※)注意,英维RFC已被IAR关闭,跟随闭站的前提暂不成立。--Fire Ice 2024年11月16日 (六) 02:09 (UTC)[回复]
(+)支持中维闭站抗议。--———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04:36 (UTC)[回复]
(!)意見:有件事讓本人有點納悶,那就是為何基金會或者吉米威爾斯本人對印度的法律行動反應這麼大?別的國家直接封殺維基百科也沒有見他們有很大反應(至少以人口/覆蓋率來說,中國大陸至少是跟印度同級數的),難道是因為他們認為對印度「還有爭取的餘地」?說實在話,從本人以前閱讀某些媒體報導的觀感,印度雖然毫無疑問是民主國家,但其當局在立惡法、打壓異見方面未必落後於專制國家。--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49 (UTC)[回复]
印度:莫迪問題,基金會似乎有點雙標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7:48 (UTC)[回复]
更新:威爾斯本人似乎在勸說不要閉站。有部份認為此事嚴重的人士直接向他提出了異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08:42 (UTC)[回复]
本人利益直接相关自然会劝说。JW极力配合印度方面有可能是出于挽留当前可访问本站的最多人口国家之考虑——留给他的市场已经不多了。--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33 (UTC)[回复]
印度封鎖維基,損失的只是印度人自己。--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05 (UTC)[回复]
印度确有打压异己的状况,例如印度教徒打压伊斯兰教徒。WMF没做过类似向中国政府披露异议人士类编辑身份信息这件事。--Lanwi1Talk 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6 (UTC)[回复]
印度已有先例,很难保证中国大陆不是下一个。--  2024年11月16日 (六) 04:46 (UTC)[回复]
個人認為黑掉的部份直說無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17:29 (UTC)[回复]
(+)支持閉站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44 (UTC)[回复]
我也反对公开编辑私人信息,哪怕是对民主程度高的西方国家都要谨慎的事情,对印度这种封杀批评总理纪录片打压示威而且动不动就对部分地区断网的国家更是不该放任。个人认为基金会应该像对待中国大陆一样,宁可让印度封锁基金会网站也不要便宜这样的表面上民主,实则人权问题及打压异见问题没好到哪里去的国家(反正印度不也早已经因为和中国的边界问题封锁了不少中国网站)!--💊✖️2️⃣3️⃣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9:09 (UTC)[回复]
此话相当含糊而缺乏价值,可能产生各种理解。--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5 (UTC)[回复]
印度在中國之西,向其叩頭似乎也是被西方勢力利用[開玩笑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7 (UTC)[回复]
维基也未尝不是西方势力。[開玩笑的]--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19 (UTC)[回复]
请不要在严肃场合开玩笑(指上方二位)。--碟之舞📀💿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0 (UTC)[回复]
我也反对这一披露编辑身份信息的做法,但是我希望社群谨慎考虑这一决定。任何抗议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而不是为了跟进而抗议。--碟之舞📀💿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0 (UTC)[回复]
是这样的。本地的行动需要明确的共识,但是看起来本地、包括中文世界没人关心。这样,把本段标题改成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完全不提一次别的wiki的话,应该没人去了解讨论吧?--Akishima Yuka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0:55 (UTC)[回复]
相比“关站”,显著位置(首页和顶置)挂横幅、通告吸引关注是否可行?--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58 (UTC)[回复]
仅凭notice可能不足以扭转基金会的决策。中维的影响力没有英维大,但用户或读者众多;关站带来的震动远比notice有效。--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03 (UTC)[回复]
关于标题调整的事项,副知@魔琴。--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10 (UTC)[回复]
可也。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30 (UTC)[回复]
中文(严谨点说是汉语)在印度属小众语言,我自认为印度根本不care这门语言。--Txkk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14 (UTC)[回复]
关站的施压目标是基金会而不是印度。--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30 (UTC)[回复]
(+)支持:我建議在關站通告說明這不單是為了印度,更是為了中維(反對內容審查、反對披露編輯者身份資訊)。--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5 (UTC)[回复]
(~)補充:11月14日,法官已向编者发出传单。维基媒体基金会会将传票通过“所有允许的方式(包括WMF被要求提供的用户邮箱)”送达至其他被告,来源。部分重点摘要:Let summons be issued to defendants 2-4. The summons can be served through all permissible modes... including email addresses to be supplied by the defendant 1 [Wikipedia], the court said in the order while fixing December 16 as the next date of hearing.--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15 (UTC)[回复]
  • Writing this in English to perhaps reach a larger audience: Regardless of what the English Wikipedia decides, I ( ✓ )同意 that Chinese Wikipedia should participate in the blackout. Wikipedia builds on the idea of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 and expression, which builds on the ability and/or possibly for editors to contribute anonymously or pseudonymously. This is particularly true in environments where editors may face persecution or retaliation for their contributions. Disclosing editors' private information will severely compromise editorial independence and create an irreversible chilling effect. Such an idea should not even be proposed, let alone considered. This, combined with the unique nature of Chinese Wikipedia, where editors have faced different threats, both legally from governments and from peers, makes this a dangerous precedent to set and might send the wrong signal.
Should WMF decide to disclose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of editors, it will open a Pandora's box that not only endangers the safety of editors but also the integrity of Wikipedia itself. We urge WMF to stand firm on protecting its contributors and its very own mission on promoting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某人 2024年11月17日 (日) 10:20 (UTC)[回复]
其實可以再等一會。這事兒還急不到我們份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8日 (一) 03:32 (UTC)[回复]
若屆時須起草公開信,可以附贊英文版信件理念,以表示對他們的支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0日 (三) 15:10 (UTC)[回复]
(+)支持本站先于英维关站--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7 (UTC)[回复]
此事件涉及众多编者的人身安全,应该置顶到首页--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8:09 (UTC)[回复]
先把英文维基那个公开信翻译过来吧--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8:17 (UTC)[回复]
英语维基百科社区一直密切关注近期“亚洲国际新闻诉维基媒体基金会案”的相关事件,且对此深感忧虑。在一个许多利益相关方试图控制维基百科内容的世界中,我们认为保护编者的匿名性对于维护百科全书的全面性、可靠性和中立性至关重要。我们数以百万计的志愿者依赖基金会保护我们免受强大的外部势力影响,包括对已发表来源的内容进行筛选和平衡。基于此,我们对基金会可能考虑向德里高等法院披露志愿者身份信息的建议深表关切。我们理解国际法律纠纷中披露此类信息的复杂性,并对基金会一贯抵制信息披露以及协助陷入法律困境的编辑者表示赞赏。然而,我们呼吁基金会将志愿者的安全与福祉置于首位,即使这可能导致基金会面临法律诉讼或其他代价。任何其他行动都可能对志愿者的工作产生寒蝉效应,同时也会增加外部势力影响维基百科的可能。简而言之,这将危及我们这个项目的未来。
此公开信在英维已有1100+人签署,其中包括管理员、监督员、回退员等,个人无法接受披露编者信息之行为。--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6 (UTC)[回复]
公开信应该被发到原味鸡上,翻译成多种语言--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6:25 (UTC)[回复]
元维基--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6:26 (UTC)[回复]
公开信已经建立单独译本页面:Wikipedia:2024年致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公开信。感谢贡献。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43 (UTC)[回复]
既然基金會已經交了信息還代發了傳票,那確實應該抗議,不過個人認為可以考慮在首頁掛橫幅和在本地簽公開信,不一定需要關站抗議。--🎋🎍 2024年11月20日 (三) 13:05 (UTC)[回复]
基金會真沒種,大不了讓印度當局把Wikipedia封了。好歹應該學學Google,Google不滿中國大陸的審查,直接退出中國大陸。--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13:15 (UTC)[回复]
既然基金会已经交了信息[來源請求]还代发了传票。目前这还悬而未决。我仍认为,一切行动均不应早于英维。--Fire Ice 2024年11月20日 (三) 17:08 (UTC)[回复]
现在说话都这么不负责任的么?怎么就传成了“基金会已经交了信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47 (UTC)[回复]
在下是在這[1]看到的,如果是在下對英文新聞的理解有誤還望您指教。--🎋🎍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30 (UTC)[回复]
原文寫 would be,應該看成是「已答應或作出提議,但未實行」。當然,這已經夠糟,但畢竟跟做了是有分別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5 (UTC)[回复]
(~)補充:本人已簽署公開信--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9 (UTC)[回复]
如果在下沒有理解錯的話,根據這篇[2]報道,基金會與ANI達成的同意令(consent order)包括「維基百科同意與法院秘密共享必要的用戶訊息,並將誹謗訴訟傳票直接送達相關用戶」,且法院已經執行了同意令並要求在4天内送達傳票(也就是說傳票在11月18日前已經送達涉事維基人郵箱),故在下竊以為相關basic subscriber information已經被送到法院處。在此深表憂慮。--🎋🎍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44 (UTC)[回复]
(~)補充,根據在下上面提供的兩個新聞,“The summons can be served through all permissible modes...including email addresses to be supplied by the defendant 1 [Wikipedia].”如果在下沒理解錯,基金會至少已經將涉事維基人的電郵地址(以密封方式)交予法院方面?--🎋🎍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7 (UTC)[回复]
这里的To be的意思似乎是“将由……提供”或“被要求由……提供”?尽管如此,按照新闻所说Basic Subscriber Information诸如用户名之类的,应该是强制提交给法院,ANI只拥有法院版本的修改版?但是就算法院和ANI什么都没有编者的官司也吃定了。编维基百科还要吃官司,真可怕。。。。--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52 (UTC)[回复]
赞成首页挂横幅,不影响使用又显声援之意。--Uyi liu2 幸泉居士✍️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43 (UTC)[回复]
基金会这么做显然是个坏的先例,尤其对于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编者而言,虽然我不想评论是否应该闭站,不过如果中文站早于英文站闭站,那就有趣了,毕竟这更能向基金会宣示中文站编者对于自己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是有多在意。--💊✖️2️⃣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3:47 (UTC)[回复]
话说以前ProtonMail曾经披露过法国一社会组织成员的相关信息,也引发过争议。--💊✖️2️⃣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4:08 (UTC)[回复]
(!)意見我认为用联署声明的方式表示态度比较好。——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3 (UTC)[回复]
聯署不痛不癢,尤其上述基金會已經交了資訊--某人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4 (UTC)[回复]
一、依據11月14日 WMF 法務部門的說法創辦人兼理事會成員 Jimmy Wale 的說法,WMF 從未披露過任何個人資料。而情況應為基金會代替法院向三名編者發送傳票,其電郵地址應未有披露予法院及訴訟方。
二、正如 Jimmy Wale 在英維的討論所言The title of this is "Should a blackout be organized in protest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s actions" - which is of course very premature as the WMF has not released anyone's data. So what's to protest?」,個人認為應三思而行,而非為關站而關站,也建議各位可翻閱英維關站之相關討論及了解他們為何沒有關站。
三、即使基金會披露相關個人資料予印度法院(儘管此情況並沒有發生),也並不代表會披露予中國大陸政府。認為資料會披露予中國大陸政府之說法無疑是滑坡推論。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9:59 (UTC)[回复]
我对硬性关站(条目内容不可用)和探索此事细节没什么兴趣,但关于二和三,我觉得这涉及基金会行动面临双重标准及信任度的质疑,不同标准问题必然存在和应被关注。所以如果有,我会支持横幅或可关闭的全屏通告。--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0:34 (UTC)[回复]
感謝,雖然按您所說傳票是代為轉達,但可以確定的是法院已經(在WMF願意的情況下)執行了(要求提供使用者基本資料的)同意令,如果在下沒有理解錯的話,這似乎意味著只要基金會要繼續打這個官司,就必定會(以密封方式)向法院提供涉事維基人的基本資料(Jimmy和法務的聲明似只是「從未提供」到14日為止),除非基金會(在還沒將基本資料送出去的情況下)願意「藐視法庭最後讓維基在印度被封」。不知您的看法如何。--🎋🎍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56 (UTC)[回复]
可能但並非必然。正如 WMF 說服了法庭以代為傳達的方式來避免披露個人資料,他們也可能有其他說服法庭的策略以免披露,或者最後選擇不披露和就披露命令上訴至最高法院。當然,由於 Sub judice 的原則下(參見法務部門 10 月時的聲明),他們不能披露案件細節,所以無從得知他們的策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現在仍未披露任何個人資料。至於為何最後更新是14日為止,這是因為最後一次聆訊是在14日。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2:39 (UTC)[回复]
另,Jimmy 在 15 日留下了一段簡短的更新,儘管未有提供任何細節「I can't share anything other than my pride in the entire board and the staff. Seriously. You'd all be overjoyed if you could hear it. (As ever, I only speak for myself as a Wikipedian who is passionate about neutrality, truth, privacy, and individual (human) rights.)」--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2:57 (UTC)[回复]
俄维一周前就起草了他们自己的公开信,行文似乎有些不一样。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41 (UTC)[回复]
有无译者(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25 (UTC)[回复]
借Chrome把俄文機翻成英文再自行翻譯中文:「作為簽署本公開信的俄文維基百科編者,我們謹此宣告:保護編者的身份不被公開,是本百科全書工作的重要前提。尤其是在多個國家的法律中,中立如實地根據來源陳述事實被視為嚴重罪行,匿名性成為唯一能夠確保編者人身安全的措施。我們對維基媒體基金會考慮將部份編者的個人資料透露予德里高等法院的做法表示震驚。我們了解國際間披露個人資料的法律爭議甚為複雜,亦感謝基金會一直阻止個人資料外洩及協助受法律威脅的編者。然而,我們亦促請基金會,即使可能要因此而使自身面對法律行動,其亦應將編者的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任何偏離或不符這個目標的行動皆將增加未來所受的壓力及訴訟風險,令編輯條目成為不可能的任務。簡而言之,那將危及本計劃(維基百科)的未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59 (UTC)[回复]

七日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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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已经将近七日。观察到没有人明确反对闭站,但是支持方有以为应立刻闭站者,有以为应暂作壁上观者,亦有人只留支持之语而并不明确关站具体时机。现设置议题讨论区明确意向,并希望通过讨论(不是投票)达成共识。另外设置议题2讨论其他抗议措施。建议事态更新等其他讨论仍发布在上一小节。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2 (UTC)[回复]

议题1:是否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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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应该立刻准备闭站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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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基金會已經交了資料。聯署不痛不癢,且中維不是英維中文版,更何況交資料impact中維遠甚於英維-某人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46 (UTC)[回复]
  1. (+)支持:理由同上,這樣的事只有零次和無限次。Benho7599 三民主義
    @AINHHoben7599 見上留言,基金會並未披露任何個人資料。--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0:43 (UTC)[回复]
    During a hearing (...) on October 28, Wikimedia relented to the High Court's demand that Wikipedia reveal identifying information of the online users involved in editing the ANI page. --某人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00 (UTC)[回复]
    WMF 已經表示沒有披露任何個人資料,這似乎是媒體的解讀錯誤(媒體也不是第一次對維基百科的運作有錯誤的理解)。當然,您可以認為 WMF 並不可信,這是您的自由。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8 (UTC)[回复]
  2. (+)支持,由于中文维基百科的特殊性,为了编者的安全,不需要照搬英文维基的做法--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0:56 (UTC)[回复]
  3. (+)支持:理由同上——中国大陆对WM的封锁现在可谓远近皆知,本人在实际生活中过去的三年也已经遇到诸多因此发生的影响。各位很难保证WM未来不会为了进入大陆向中国大陆行政部门方面提供后者所需的资料(虽可能性很小但尚微存),因此本人认为完全有理由比英维处理的早而果断。--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42 (UTC)[回复]
    👍 --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2 (UTC)[回复]
    比如(節刪)--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4:11 (UTC)[回复]
  4. (+)支持建议直接去m:PCP提交正式关站申请。--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1:17 (UTC)[回复]
    原味鸡大概率不会同意,直接本地界面管理员先动手吧--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4:09 (UTC)[回复]
    @Office563这种做法有可能被监管员伺候一顿的风险,德语干过一次,后果嘛超级保护了解一下。--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4:43 (UTC)[回复]
    所以要先下手为强,直接炸掉网站跑路(--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5:32 (UTC)[回复]
    您这个做法是对读者、站内其他编者很不负责任的行为。--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4 (UTC)[回复]
本站应该闭站抗议,但应该等到事态变化(如法院、WMF确认有进一步操作,或者英维闭站)。请明确您认为的应该触发闭站抗议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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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支持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8 (UTC)[回复]
    (~)補充:當法院、WMF确认有进一步操作,毋需等候英文維基行動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01 (UTC)[回复]
  2. 如果Jimbo和法务的说法属实,且基金会仍未交出信息,我认为暂时不需要闭站。闭站这一措施应该留给需要更加强烈的反应的场合。若确认WMF将个人隐私信息披露予法院,或者法院作出不利于基金会的裁决,不论其他社区有何措施,应该立刻闭站抗议。如果英维、俄维闭站抗议应该考虑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04 (UTC)[回复]
  3. (▲)同上,當然現階段中維可以先作其他抗議。(英維不關站不代表中維不須關站)--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0 (UTC)[回复]
  4. 若确认WMF即將或已将个人隐私信息披露予法院(不論其他語種反應)应立刻闭站抗议-某人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11 (UTC)[回复]
  5. 我不反对跟随英维抗议。另外我相信,该议题下的所有问题,包括为何抗议,抗议对象,抗议内容,抗议的技术手段,抗议的法律问题,只要英维决定抗议,他们就会全部解决。我相信英文维基百科社群的智慧Fire Ice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10 (UTC)[回复]
  6. 虽然其它维基不需要关闭,但考虑到中维的特殊性,应等到WMF将编辑身份信息披露给法院后才能关闭。--Lanwi1Talk 2024年11月24日 (日) 20:10 (UTC)[回复]
  7. 現階段發個橫幅通告公開信之類的都行。這有點類似罷工,故意讓讀者不方便是為了讓這件事能夠被更多人關注形成輿論以阻止相關情事發生,也因此必須要很嚴重才可以啟動,我認為必須經確認WMF披露編輯隱私,且英維已先行表達抗議仍未見回應,前者不符合則反對關閉,後者不符合的話能有條件關閉,如各語言的公開信皆被無視、遭施壓不得抗議或表達等。--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56 (UTC)[回复]
  8. (+)支持--BigBullfrog𓆏2024年11月25日 (一) 19:35 (UTC)[回复]
  9. (+)支持 我觉得跟英维吧,毕竟英维比中维人多太多了。--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40 (UTC)[回复]
  10. (+)支持 一當WMF披露電子郵件後,本站應立即關站,以表抗議,倘若WMF依印度法院繳交資料,現行所有大陸編者皆可能有危險 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30日 (六) 05:03 (UTC)[回复]
  11. 前幾次關站,《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討論過後,我們沒有任何動作,SOPA/PIPA只有專題頁面以及Sitenotice公告,為何中維一定要跟隨其他維基百科關站呢?在事不完全關已之情況下,首頁橫額已是最嚴重的手段了。除非WMF決定公開編者個人資訊,否則不建議中維犧牲公眾利益。更何況我們有研討關站的細節嗎?草率實行,只會被人笑稱草台班子。--MısakaM1koto 2024年12月11日 (三) 06:16 (UTC)[回复]
反对闭站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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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同意躁進而未全盤考慮讀者權益之行為,至少社群亦須經相當規模編者投票確認存在共識。有英文維基百科在前,本站概不必就此議題強做先鋒。——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06 (UTC)[回复]
    难道人身安全就不是权益了吗--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3:10 (UTC)[回复]
    Liu说读者权益。--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3:20 (UTC)[回复]
    補充意見:但寫個橫幅聲援英文社群還是可以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8 (UTC)[回复]
  2. (+)支持劉醬,本人(-)強烈反对閉站。目前諸多事宜尚未明晰,在此情況下不應貿然選擇閉站示威,且在取得共識並有75%支持率前均不應閉站。沒必要搶這個風頭,純屬火上澆油。先前亦見到Jimmy Wales在英文維基百科進行討論,編者諸君可移步英維閱讀他的意見。--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4:15 (UTC)[回复]
    Jimmy Wales不是WMF--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5:08 (UTC)[回复]
    不過他身兼基金會理事,所以起碼知道得比社群多(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50 (UTC)[回复]
  3. 这根本就是没事也要折腾出些事来。另外,闭站是抗议谁?抗议什么?似乎也没说明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42 (UTC)[回复]
  4. 基金會不該包庇罪犯。立即供出所有材料。--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4:00 (UTC)[回复]
    建議先了解無罪推定原則針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在未經審判下稱呼涉事編者為「罪犯」並非妥當。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4:43 (UTC)[回复]
  5. 閉站受害的只有讀者,而且我不相信基金會會因為閉站而做出改變。最近我所住區域裡也有不少罷工罷課事件(出於各種原因),造成了我個人不少不便。還有,我覺得不少編輯應該有必要明白這點:是基金會提供了維基百科這樣的平台給各位編輯,It's a privilege, not a right. 現在你在別人的平台上對擁有平台的人抗議,不知道會想搞這齣的是不是沒分清楚主賓關係,真有本事就自己像Techyan一樣自立門戶吧。WP:NOTANARCHY。一定程度上的抗議,比如連署書或當隔壁閉站受到批評時做出聲援,個人認為是妥當的,但若是涉及到維持自由百科本身的承諾,那我不得不(-)反对閉站。忍耐是有極限的。--)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36 (UTC)[回复]
    雖然我也不支持閉站,但是你這個話術聽上去有點像「因為你們的工作是我提供的,所以你們不能罷工,你們要是罷工我就立即解僱你們」。--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6:17 (UTC)[回复]
    可能現實主義成分太多吧,畢盡大實話不是所有人都愛聽。--)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7:08 (UTC)[回复]
  6. 雖然基金會涉嫌提交編輯資料以及為了討好印度方面而刪條目不可取,甚至說做的非常醜陋,但是中文站閉站還是免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6:21 (UTC)[回复]
    討好部分,要不是基金會卡在訴訟中,基金會大概也不怎麼想碰這種問題。--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34 (UTC)[回复]
  7. 受介绍第一次来到这里,但一来就看到了关站的提议,在详细了解了事情起因后,本人(-)強烈反对这项提议,此事暂未波及至中文维基百科,并且我也没有看到此事会有任何波及到中文维基百科的可能性或是迹象,中文维基百科关站除了会为读者以及我们贡献者本身带来不便以外,没有任何作用。若各位一定想要对英文维基百科的维基社群做出声援的话,在主页最底部放置对英文维基百科的声援讯息是更加合理且可行的做法。--Pathfinbird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6:30 (UTC)[回复]
  8. 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沒有權限關閉中文維基百科,不管投票結果如何都沒有作用呀,最多只能使用者集體逃亡,退出編輯而已。--CaryCheng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6:52 (UTC)[回复]
    搞破坏,给鸡精会制造麻烦就行了--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7:25 (UTC)[回复]
    這麼喜歡閉站可以自己開一個站點自己過家家,維基百科不是只有你們這幫蠢貨,還有其他讀者跟編者,拜託不要連累人好嗎?
    你們關站純粹是為了自己顱內高潮而已,「皇帝不急太監急」行為,英文站點那邊WMF都沒把編輯身分丟出來你們就先急上了?如果真的這麼害怕那麼你可以「寧蹈東海而死,義不帝秦」,在自己用戶頁掛retired模板然後拍拍屁股滾蛋。--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7:49 (UTC)[回复]
    麻煩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中文維基百科少你一個也能運轉下去,況且現在你們要閉站抗議,抗議誰?抗議什麼?抗議多久?還「搞破壞,給雞精會製造麻煩」,有你這樣的用戶就是維基百科最大的麻煩。--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7:52 (UTC)[回复]
    阁下如此发言实在不负责任,这样的行为除了为读者徒添笑料伤害到我们编者群体自身以外,还能起什么作用?就目前所见,维基媒体基金会仍旧对此案十分负责,在有任何确切的信息和结果之前进行无谓的恐慌和抗议又和乱编来源不详的条目有什么区别?-- Pathfinbird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8:19 (UTC)[回复]
  9. 沒有意義,這次根本都還沒波及到中文維基百科,僅為了那不知道有多少的可能性關站純粹是在浪費時間浪費生命,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28 (UTC)[回复]
  10. 很难评,除了影响读者,闭站有个什么用?换而言之,除了读者,谁关心?是能影响到德里高等法院啊,还是能影响到美国政府呢?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4 (UTC)[回复]
    影响的是读者、编者和基金会。属于更大影响力的抗议。着眼未来而不限于本案,虽然效果无人能评。--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31 (UTC)[回复]
    對基金會有影響嗎?如果基金會僱員平時看的是英維,反而英維關站對他們影響更大吧。--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55 (UTC)[回复]
    不過正是對我有影響,所以我反對閉站。如果關閉的是其他語種的站點,我無所謂,不過英文站最好還是不要關閉。--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57 (UTC)[回复]
    影响来自编者看法、媒体舆论,而非使用上的直接影响。从使用者福祉来说,我也反对硬性关闭,如果是可关闭或不遮挡的大幅广告,我不介意,网站求捐款或者反对法案而发这种并不罕见,但我不确定是否违背使用条款等。公开信表态抗议估计更可行。先观望也可以。--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2:05 (UTC)[回复]
    雖然但是,你維關站對基金會而言只是多一些無聊的麻煩事而已,如果真的再遇到被迫需要交出資料的情境,一點用也沒有--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46 (UTC)[回复]
    关站本身是这样的,但可能产生后续的未知影响。目前讨论看,暂时没有关站共识的可能。--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5:08 (UTC)[回复]
    我只能说,从现实世界的角度看,基金会目前来看已经做得很好了,要抗议我觉得抗议印度法院或原告都比抗议基金会强。为何有人总觉得自己比基金会的法务还懂法律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6日 (二) 03:07 (UTC)[回复]
    我觉得抗议“恶行/恶法”与“懂法律”是平行线,总不能对一切抗议者说你怎么不走法律程序。没人说抗议只针对基金会,但法院和原告是真的不会与暂时不能在乎吧。做得很好有争议,因为用户寄予不同的期望。--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13:08 (UTC)[回复]
    抗议“恶行/恶法”当然没问题啊,可是这讨论里从没提过“恶行/恶法”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7日 (三) 14:59 (UTC)[回复]
    参考上方俄文公开信中译。显然崇尚“自由主义”的编者群体反对威权审查,以及担心基金会因利益相关去权衡和妥协。--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7日 (三) 16:34 (UTC)[回复]
    要抗议我觉得抗议印度法院或原告都比抗议基金会强。这点我赞同。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13 (UTC)[回复]
  11. WP:DEM。我觉得最多挂个公告完了。--Leiem留言·签名·维基调查 2024年11月26日 (二) 04:11 (UTC)[回复]
  12. zhwiki閉站可能对WMF一点影响都没有,人家根本不看 囧rz……,有别的办法传达zhwiki社群的抗议吗?--Htmlzycq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12:33 (UTC)[回复]
    zhwiki算大了,闭站基金会应该会注意到。--Martin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 2024年12月1日 (日) 20:03 (UTC)[回复]
    說實話你們閉站會看見的只有讀者,最後你們閉站,WMF根本不鳥、編者除了顱內自我高潮覺得自己很高尚之外剩下大部分都在罵、讀者罵編者不幹人事,除了這些我根本想不出你們閉站會帶來什麼改變。
    是說現在大部分都在提出抗議WMF交出個人資訊而不是抗議德里法院下達命令,除了本末倒置之外反正最後交出與否都是WMF決定,說難聽點他們只要想根本不需要採納什麼狗屁社群意見,你們抗議示威並不能左右結果,除了可以自我高潮一下之外毫無用處。--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20:29 (UTC)[回复]
  13.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原作者刪除,已由August0422 肅此 (TC)2024年11月28日 (四) 14:0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Patrickov)移除。2024年11月29日 (五) 04:14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原作者刪除,已由August0422 肅此 (TC)2024年11月28日 (四) 14:0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14. (-)反对關站抗議,這會影響到讀者的權益,但可以適當公示,或另尋合適方法抗議。--78-Yellowcat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3:46 (UTC)[回复]
  15. (-)強烈反对完全沒有這個必要,印度的事情對zh.wiki的影響根本是無中生有。不要「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一期一會再見難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4:38 (UTC)[回复]
  16. 純粹是覺得關閉中文版維基百科是多此一舉的行為,而且連中文WP都關閉導致中文用戶的不便的話說不定印度政府還會更愉悅了,個人倒是不反對關英文甚至是印度相關語言的WP。同舟 · 2024年12月11日 (三) 07:20 (UTC)[回复]
相关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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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2:其他抗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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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方已有的抗议措施包括:起草本地公开信、翻译英维公开信(已完成)、首页挂横幅。另外若上方决定闭站,或可在起草本地相关文件时提前拟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2 (UTC)[回复]

本地公開信是必要的,另外建議大家準備好橫幅/關站聲明內容。--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2 (UTC)[回复]
先暂拟一份ASN:维基百科丰富而中立的内容依赖于编者的安全。然而,这一安全正在受到威脅。了解详情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12 (UTC)[回复]
实在看不出来这怎么就是威胁了?至多是不同意基金会的做法。但基金会的做法应该是有全面的法律上的考虑的,我们是否应该先聘请法律顾问咨询一下呢?如果根本没什么问题,那岂不是很没意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46 (UTC)[回复]
我認為提出社群意見還是可行的,至於基金會那邊有什麼考量,那就是他們自己要去想的了。講難聽點,基金會完全沒有義務理會社群提出的意見。--)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43 (UTC)[回复]
被人告了不能说不算威胁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41 (UTC)[回复]
法律上的考虑相当含糊,并且决定肯定不限于“遵守法律”。简单来说,如果大陆/香港/美国/...政府基于某项理由要求数据或其他配合(历史事件),基金会的处置流程和态度以及对外界的影响。如果“根本没什么问题”,基金会有责任和必要尽力澄清或表明态度/政策(在法律允许下),而编者亦应了解和表态。--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11:30 (UTC)[回复]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放在全世界哪个地方都说得通--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5:59 (UTC)[回复]
不明白这句话在这里的作用。比如,基金会应该尽力执行各国法令?--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6:04 (UTC)[回复]
Wikipedia:免责声明「请注意将您在这里所找到的信息发布出去有可能会违反您所在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维基百科的数据库都是储存在位于美国的服务器中,因而任何内容都受到当地法律和美国联邦法律的保护。您所在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有可能没有对相同种类的言论和发行进行保护。维基百科并不鼓励任何人触犯法律,因此如果您链接到此域名或使用、复制或转载本站包含的信息,维基百科无法为可能带来的违反此类法律的行为负责。」--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7:42 (UTC)[回复]
我建议您再读一遍这个声明。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7:44 (UTC)[回复]
我引用的那段话是要表达“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放在全世界哪个地方都说得通--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8:12 (UTC)[回复]
“维基百科并不鼓励”是中立态度,与“维基百科将协助打击”在立场和影响上有明显区别。免责声明是指出,受美国法律保护。--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8:26 (UTC)[回复]
所以啊 这种法律话题 最好还是邀请那些法学者来讨论 是最佳的--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8:31 (UTC)[回复]

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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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可以存檔了吧 August0422討論頁 2025年1月1日 (三) 13:20 (UTC)[回复]

社群傾向認為應觀察英文等其他站點有何動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3日 (五) 08:20 (UTC)[回复]
目前来看,英维不会有什么行动了。英维公开联署信的首位签署者已因确信信息披露给法院而关闭了联署。我认为他判断无误,但英维十分平静,这可能有两个原因:一、做出这一判断依赖于付费媒体内容,并且逻辑链条太长;二、维基人的热情是消耗品,被闭站RFC过早地消耗了。
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事恐怕是等待德里法院判决及英维社群对判决的反应。时至今日,我忍不住要说一句风凉话:何必皇帝(指英维社群)不急太监急呢!--Fire Ice 2025年1月6日 (一) 14:15 (UTC)[回复]
抱歉最近比较忙没处理这个讨论串的事情。我的意见同冰与火。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7日 (二) 20:46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两个月前由@Ericliu1912提出的讨论中,共识似乎是社群讨论都应置于“处理”栏位下方。但由于“发现人”栏位在“处理”栏位上方且会附带签名,导致会有大量讨论(由于直接点按“回复”)出现在“处理”栏位上方。目前是否应尽快执行@Miyakoo的建议,将“发现人”栏位置于“处理”下方(即最下方),以避免“处理”的上方、下方同时分别展开讨论的现象?另一相反的建议见下方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10 (UTC)[回复]

竊以爲然。另,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9日 (五) 15:08 (UTC)[回复]
要是考虑到这个的话,我倒其实是一直倾向于“处理”栏放在最下方,即“社群讨论”置于“处理”上方的,这样更符合“新留言放在下方”的直觉(“处理”这条留言的时间一般来说肯定是在讨论之后),并且处理之后再继续回复也不会打乱时间线。至于注释中的那行“非管理员仅可标记已执行的封禁,针对提报的意见请放在下一行”,我认为那行注释并非意在规范“上方/下方”,而是在说“非管理员不要将意见放在‘处理’行”而已,“下方”只是虚指或者说随手一写?(之所以刚刚没提是我觉得“统一时间顺序”要比“上方还是下方”更重要,不过既然看到有这个问题,感觉不如改提出“讨论置于上方”思考...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0:37 (UTC)[回复]
@MiyakooSanmosa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1:20 (UTC)[回复]
不反對「討論置於上方」。
我是覺得處理比討論重要,應該放在較爲顯眼的位置,放在討論下方有點不明顯。--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5 (UTC)[回复]
我支持在处理之前的讨论放在上方,下方留给对处理结果的讨论。各个区域之间可以用----分隔。--  2024年12月1日 (日) 07:43 (UTC)[回复]
如果不允許直接回覆處理意見,按照0xDeadbeef的建議直接用{{Archive top}}關閉可能更好?--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6 (UTC)[回复]
似乎也没必要禁止回复处理意见?--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8 (UTC)[回复]
這樣「針對提報的意見」和「針對處理的意見」會混在一起吧。--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2:06 (UTC)[回复]
嗯?按我说的方案好像就不会啊(即其他意见只能直接回复提报人、放在“处理”上方,对“处理”的意见则放在“处理”下方、回复管理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27 (UTC)[回复]
可我回覆的是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還是我理解錯了?--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2:36 (UTC)[回复]
嗯?魔琴的“以免殊途同归”意思是,如果针对提报的讨论规定放在处理下方的话,那就得规定不能回复“处理”,否则同样(即“同归”)会导致时间混乱的现象。所以我说按我的方案就可以避免这种现象,也就没必要禁止回复处理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41 (UTC)[回复]
看來是我理解錯了。
我覺得這種程度上的「時間混亂」是可以忽視的,畢竟新提報在舊提報上方本來也沒怎麼遵守「新留言在下方」。--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5 (UTC)[回复]
那不一样……新提报在旧提报上方更有利于处理,就像监视列表/最近更改里面新页面也在旧页面上面一样。但同一提报(同一章节内)应该尽量按WP:讨论页指引的要求(先来后到的时间顺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9 (UTC)[回复]
但如果允許對處理回覆且處理在提報人下方,一旦針對處理的回覆和針對提報的回覆都很多的情況下,處理會夾中間,很不明顯。
也許處理可以單開一小節?--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3:44 (UTC)[回复]
如果是用“回复”方式处理的话,因为一般来说WP:讨论页指引要求不用项目符号进行缩排,所以“处理”前面的项目符号是可以起到加强作用的。我认为不会有不明显的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回复]
嗯,也行吧,反正總比現在好。--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6 (UTC)[回复]
雖然有先來後到時間順序要求,但這似乎是討論頁規範沒更新的目前狀態?我知道的是以往討論留言不似現在,現在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按此串討論看來,解法只在最後一個留言有回覆,或者是拿掉回覆,強制執行只能用原始碼並在最後添加新留言、等等這不就回到早期狀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0 (UTC)[回复]
没懂你的意思……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回复]
最近一个对我的提报为例:U:Iming首先在06:14 (UTC)在“处理”栏位下方留言,后U:Patrickov于06:15 (UTC)点按“回复”在“处理”栏上方留言,U:Talimu0518于06:19 (UTC)继续在“处理”栏上方Patrickov下方留言,这导致了“新留言位于旧留言”上方的现象,不过毕竟有“处理”栏分割,尚未造成明显问题。但可能由于“处理”栏在中间,U:Manchiu做出处理时并未注意到,所以于11:49 (UTC)在最下方做出了处理,这样就有了两个“处理”栏(这里会有“处理”栏不明显的问题)。于是U:Tisscherry于14:07 (UTC)移除了中间的处理栏,这就导致同一区块内的留言,Iming最早的留言完全位于最下方了,遂我刚才又调整了顺序。总之,若不对留言规范做出约定,这样的现象未来还会持续发生。--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3:10 (UTC)[回复]
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可以點擊,使用者也可以使用原始碼放置留言,除非過分的編輯排版造成扭曲發言,我覺得不必在此「嚴格」規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3:39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的情况已经是“扭曲发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4 (UTC)[回复]
包括對漠南的提報在內也一樣,除上方自由雨日提及的「處理欄分割留言」外,管理員處理時亦有出現找不到處理欄而自行另開一欄的情況,致使最終提報討論中出現兩個處理欄。--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4:37 (UTC)[回复]
所以说应该直接废除处理栏而转用使用{{archive top}}来关闭讨论。这样有结果和无结果的案件区别明显,管理员所处理的结果显眼可找,并且不会存在两个讨论串时间穿越的情况。不仅解决当下问题,还附带更多好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3:24 (UTC)[回复]
确实,除了“不太方便对处理进行评论”之外基本完全利大于弊(我是觉得没必要禁止处理后继续评论,但也不觉得必须允许)。故也支持beef的方案。--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2 (UTC)[回复]
然而对处理进行评论一者可以在archive bottom下面评论,或在客栈中开启复核程序,所以基本这个弊端不是太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0:48 (UTC)[回复]
(+)支持,但可能需要将result放得更显眼。--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6 (UTC)[回复]
{{archive top}}还不够显眼吗……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7 (UTC)[回复]
似乎现在在框区的右上角?可以更宽大一些。--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9 (UTC)[回复]
或者说直接在提报区禁用回复按钮。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4:49 (UTC)[回复]
为什么……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吗思考...以及这样一来看中维很多编者在有“回复”按钮还常常乱插乱排留言(且一般从不会有管理员管理这类事)的情况下,若再禁用,排版一定会更乱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31 (UTC)[回复]
@魔琴您为何又把这条留言移到下方了,这不是继续“上方下方同时展开讨论、时间线错乱”问题了吗((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32 (UTC)[回复]
但我一般是在處理欄下面回覆的,目前也沒有共識要改到上面,而且註釋寫了應該寫在下面,所以就還是移回去。反正沒太大差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58 (UTC)[回复]
好吧,我当时移动的原因是我觉得上方下方并不重要,我在意的是“保持时间线稳定”(也可以把上方评论挪到下方,但这样一来肯定会有其他人点“回复”放到上方,所以就把您评论挪上方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4 (UTC)[回复]
另外有一個辦法,就是不先列出「處理」項,等真的有人要處理再加上,這樣就不會干擾到意見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日 (日) 17:52 (UTC)[回复]
(+)支持这一方案,总之能让意见区像条目探讨等任何讨论一样“按正常时间顺序、正常缩排”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5 (UTC)[回复]
其实只要把提报人和提报时间戳拆成两行,就可以禁用提报区的回复按钮(版本85183558),甚至整个区都没有回复按钮,逼迫被亵渎的现代讨论工具侵蚀了灵魂的[開玩笑的]维基百科人用无上、至理、圣洁的[開玩笑的]源代码模式发表评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3日 (二) 07:21 (UTC)[回复]
界面的去人性化,时代的退步。[開玩笑的]而且提报人和提报时间分两行会很影响阅读体验,很反编者直觉。--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9 (UTC)[回复]
(-)強烈反对:极易导致亿恶的编辑冲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1 (UTC)[回复]
那可能是Wikiplus等快速编辑工具导致的,用系统自带的源代码模式编辑,能够自动合并无冲突段落的编辑冲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23 (UTC)[回复]

民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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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同意见太多,故进行民意调查。最终并非完全以投票(支持/反对)数量决定,仅是辅助参考。若有其他方案可直接在下方补充。——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方案一:维持现状,编者自由选择在“处理”栏上方或下方留言,且管理员处理后仍可自由回复
  1. (-)強烈反对:已有诸多问题。如时间线混乱、缩排混乱、“处理”栏不明显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反对:时间线很难区分,且毫无层次感。--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3. (-)反对:無法區分時間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回复]
  4. (-)強烈反对:這一欄不是應該是名副其實地是各用戶爭論討論后的管理員處理行動嗎?--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复]
方案二:讨论统一在“处理”栏上方按时间顺序留言(一般为直接点按“回复”),对“处理”的讨论则在下方留言
  1. (+)支持:基本完全符合讨论时间线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支持:合乎逻辑,理由(▲)同上。--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3. (+)支持:合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4. (+)支持:合理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回复]
  5. (+)强烈支持:以上同理。--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复]
方案三:在管理员处理前取消“处理”栏,其他同方案二
  1. (+)支持。和方案二相比好处是(规定在“处理”栏上方留言后)不会再有编者放错位置,但坏处是可能使“是否已有处理”更不明显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疑問:这似乎本质上和方案二可以同时实现。--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看我上面的留言的最后半句()有那个问题,所以区分成两个方案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4:09 (UTC)[回复]
    (+)支持--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7 (UTC)[回复]
  3. (+)支持:相對靈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4. 如果要這樣實現乾脆直接廢止處理一欄吧--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回复]
  5. (+)傾向支持:也稍微同理,這樣做減少混亂。--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复]
  6. (+)强烈支持:参考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等其他布告板。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8日 (日) 04:20 (UTC)[回复]
  7. (+)支持:曾見過有提報因為很多用戶參與討論,導致處理欄消失不見的情形,推測是有用戶在討論時無意間移除。身為管理員,在進行結案時還得要尋找處理欄在哪裡,感覺不如自己多打個幾個字更快更簡單。至於自由雨日所擔心的「使是否已有处理更不明显」疑慮,其實就是看處理的管理員如何標示了。個人認為,靈活標示反而更可能解決結案不明顯的問題,因為結案管理員能夠視情況彈性處置。-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9 (UTC)[回复]
方案四:讨论统一在“处理”栏下方留言(并修改“发现人”位置以便点按回复),并在管理员处理后禁止回复“处理”栏
  1. (-)傾向反對:没有必要“禁止回复”。但若不禁止,又会造成时间线混乱的问题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反对:时间逻辑不合理。--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3. ()反对反对:后续翻查存档时提报内容和处理结果最为重要,时间和回复逻辑相对来说并不重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5 (UTC)[回复]
    个人不这么认为。最终处理结果当然重要,但几乎所有讨论(尤其是方针指引修改)都有一个“最终共识”,我不认为“最终共识”的重要性会高到可以无视“讨论内容的时间线、缩进等排版”。--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9 (UTC)[回复]
  4. (-)反对:不應禁止回覆任何留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5. (-)反对禁止回覆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回复]
  6. (-)反对很混亂,不需要特地這樣搞--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回复]
  7. (-)強烈反对--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复]
方案五:取消“处理”栏,并使用{{archive top}}关闭讨论
  1. (+)支持:除了有方案三的好处外,更解决了方案三的坏处,甚至远比过去的方案可使“是否已有处理”明显得多。但弊端是“对管理员处理的回复”较过去不便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有條件反對{{archive top}}result参数只能表示处理的结果。但后续针对处理的讨论串如何用此模板关闭则有待商榷;若无定案则反对。--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既然已处理,就不必需要再回复。如果有对管理员的处理有意见,我认为有三种方法:一、在ANM重提讨论,开启新讨论串;二、在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开启新讨论串;三、在客栈提出管理操作复核程序。--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0 (UTC)[回复]
  3. 我已经在上方提出此选择的附带好处:有结果和无结果的案件区别明显,管理员所处理的结果显眼可找,并且不会存在两个讨论串时间穿越的情况,故支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2 (UTC)[回复]
  4. (+)支持:但傾向關閉討論後,若對管理員處理有意見,不要在ANM再開討論,而是到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開討論串或提AARV(但順位在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之後)。--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2月3日 (二) 09:17 (UTC)[回复]
  5. (-)傾向反對:相對不易使用,並可能阻撓管理員處理後其他留言,注意管理員張貼處理結果並不總是等於直接結案,應當一定程度允許其後交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为什么说不易使用?其后交流的意义又是如何?--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0:56 (UTC)[回复]
    @Ericliu1912:由于这并非纯投票,所以我认为您还是得回应一下beef这里的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18:01 (UTC)[回复]
    要用模板就是比較麻煩。而且把整個討論框起來會讓人誤以為管理員處理後即不允許留言。相對於其他方案,這是無必要的缺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8日 (日) 04:51 (UTC)[回复]
    其实可以写一个脚本方便关闭[3]
    对于框起来的事情,我个人觉得本来就是为了discourage人去继续评论。如果真有人觉得自己有必要、有价值的评论完全可以在其他地方延续。--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54 (UTC)[回复]
  6. 個人認為不是不行,但方案三似乎也允許方案五這種操作?與其強制規定要使用{{archive top}}關閉,方案三反而更有彈性應對各種不同情形?-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9 (UTC)[回复]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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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共识是倾向方案三和方案五(方案三支持的人略多),另@U:魔琴已在WP:ANM尝试了一次方案五。接下来是允许两种方案并存(管理员自由使用)呢,还是继续讨论,还是规定使用方案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5 (UTC)[回复]

方案二和三似乎没有差别?我个人是担心没法一眼看到处理栏。我使用方案五是因为划了hr还有三个「处理」栏实在太乱,因此框起来总结。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27 (UTC)[回复]
三比二支持的人更多点吧?另外就是考虑到如果要贯彻落实的话,为避免有人维持旧有习惯,还是取消处理栏更好(即三和二当中淘汰二)。--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34 (UTC)[回复]
個人會建議推進方案三,這是較多人支持而且對排版改動較少的方案。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04 (UTC)[回复]

个人初步想法:

  • 在管理员布告板提报时,不设置“处理”栏,其他排版不变。
  • 不论是被提报用户还是其他用户,均通过点按“回复”提报人来留言,并遵循相关的讨论页指引,旧留言在前新留言在后、正确缩排等。
  • 建议管理员在处理时,在所有留言最末顶格使用一个项目符号来标示处理结果。处理后,其他用户可继续在处理栏下对结果进行讨论。但也允许管理员使用{{archive top}}关闭讨论,不过关闭后不禁止其他用户在框外继续对处理结果等进行讨论。
  • 以上排版适用于ANMAN3VIP布告板(2024年12月31日 (二) 07:06 (UTC)补充:WP:DRVWP:COIN)。

以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0:17 (UTC)[回复]

不反對這個提議。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57 (UTC)[回复]
不反對,不過不知道有無更好的突出顯示處理欄的方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52 (UTC)[回复]
我刚想说应该限制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ildcursive这里你和薏仁将顶格书写的排版(因为会导致时间线混乱),然后发现限制也正好可以避免处理栏不清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47 (UTC)[回复]
可是如果等到有人回覆了,處理欄就被淹沒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52 (UTC)[回复]
顶格书写怎么会淹没?--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3 (UTC)[回复]
也對,但得確保沒有其他人頂格書寫。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8 (UTC)[回复]
一般点按回复就不会顶格书写。当然总有人不按回复又爱顶格书写的,客栈也很常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12 (UTC)[回复]
附加一個提議分頁討論 -Lemonaka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57 (UTC)[回复]
话说,WP:存废复核请求是否也要作此处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7日 (五) 04:20 (UTC)[回复]
(+)支持,现在处理结果:这一栏经常被无视,导致排版混乱。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8日 (六) 09:40 (UTC)[回复]
另外还漏了WP:COIN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8日 (六) 05:59 (UTC)[回复]
我的另一個方案是把「處理結果」放在「討論」上面,這樣即無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29日 (日) 01:59 (UTC)[回复]
嗯?这不就是方案四吗?--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5 (UTC)[回复]
讨论已达30日, 公示7日,2025年1月7日 (二) 07:06 (UTC)結束。Lemonaka的“分页讨论”和本案相对独立,可继续讨论,不影响公示。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07:06 (UTC)[回复]
公示通过。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7日 (二) 07:09 (UTC)[回复]
本人已修改Module:VandalSubmitFormTemplate:SubstFormOfApplyingDeletionReview以及各大布告板,完成。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7日 (二) 07:27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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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
Manchiu已解除有關禁制。至於是否修正方針,則另當別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根据Wikipedia:禁制紀錄Wpcpey讨论 | 貢獻)和Longway22讨论 | 貢獻) 被 Mys_721tx讨论 | 貢獻) 全站範圍禁制,

然而,
維基百科:禁制方針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这不符合规范,请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08:16 (UTC)[回复]

既然實用,可以增列適用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5日 (四) 10:08 (UTC)[回复]
Eric,这种判断完全不能接受,我需要澄清封锁和全站封禁之间的区别,而你指出的是“先前的判断是正确的”。然而,在改变政策的共识达成之前声称某事是正确的,并利用这种预先声明来实施某种制裁,这确实违背了当前项目的章程。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请关注这个问题。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2 (UTC)[回复]
是的,我们当然可以添加这样的补充,但是在添加之前他们已经受到了制裁,所以这两者之间仍然需要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4 (UTC)[回复]
我需要澄清这两种封鎖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6 (UTC)[回复]
所以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4:31 (UTC)[回复]
不要听风就是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6日 (五) 04:44 (UTC)+1 [回复]
謝謝。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6 (UTC)[回复]
你的說法讓我無比難過,但願主與你同在,這也不是你的錯。
當年因為我反對解任Mys_721tx而被WMLO屢次進行死亡威脅和郵件騷擾,我頂著壓力和社群調查此案。如今你說出這樣的話,毫無邏輯也十分異常,我真的很痛心。
這不是你的錯,請原諒我,我累了。告辭。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3 (UTC)[回复]
誠實地,我不能知道兩件事間有何連結。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30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我完全可以认为你这句话有违善意推定,甚至客观上起到造谣诽谤的效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4 (UTC)[回复]
您觉得这句话有违那我收回了,反正与己无关。--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2:08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既然有實際用途,可以按情況添進方針。我也知道應予澄清,此或可移往方針區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8 (UTC)[回复]
請移動 -Lemonaka 2024年12月8日 (日) 09:13 (UTC)[回复]
本人認為,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而非真正的「全站範圍禁制」,僅是用詞類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20 (UTC)[回复]
Mys_721tx存在恶意推定、曲解方针等问题,因此其做出的封禁容易被质疑,也是其被解任的原因。--Lanwi1Talk 2024年12月7日 (六) 11:07 (UTC)[回复]
我從未見過稱“永久封鎖”禁制的,亦未見合法。我也並不要求解封,只想澄清一下。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11:18 (UTC)[回复]
你说的没错,即使Mys_721tx的封禁有问题,还是要按方针解封。我认为Mys_721tx过严,压力过大也会容易做出问题行为。--Lanwi1Talk 2024年12月8日 (日) 07:55 (UTC)[回复]
这和 @Mys 721tx沒有關係,Shizhao這麽做我也會起疑。 -Lemonaka 2024年12月9日 (一) 09:51 (UTC)[回复]
不限期全站封鎖相當於永久封禁,確實需要慎重決定,全站封鎖只應對長期破壞同持續使用傀儡的用戶,或者需要設立复核機制,避免完全由單一管理員作出這類操作。Wpcpey及Longway22的個案,按機制需要兩人提出申訴才能解封,不過一般維基人因爭議事件而需要離開一段時間後,也未必有心情回來。--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05:27 (UTC)[回复]
此事關鍵,沒有有效的回應,不應關閉。 -Lemonaka 2024年12月12日 (四) 22:44 (UTC)[回复]
@Lemonaka您要求有效的回應,您是想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嗎?至於受到直接影響的Wpcpey及Longway22,他們兩位目前並不可能在此發言;或者,您有沒有指定的對象,要求他們在此澄清;您亦可提出對全站封鎖的處理方案,例如建議增修相關的方針指引;一般用戶不太可能代替Mys_721tx澄清這兩次操作,如果他不解釋,又沒有夠分量的人員協助釐清,您又不提出跟進的方案,這個章節長期開放不存檔,也不太可能獲得有用的結論。--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9:18 (UTC)[回复]
是的。两种方法
  1. 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
  2. 全站封鎖增修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4 (UTC)[回复]

全站封鎖條文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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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 广域页面禁制:同時在主空間和討論空間持續擾亂,全站範圍禁制自動生效。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8 (UTC)[回复]
我有一個反建議:既然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那就沒有理由維持相關全站範圍禁制,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應予解除。Uranus1781上面説的話很有道理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34 (UTC)[回复]
這不矛盾,但有人說“就因為我們開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員,您就希望解除有關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3 (UTC)[回复]
話不能這樣説,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問題你不提出來大家也沒留意,我的意見僅僅針對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事情。也就是説,即使你是在Mys_721tx沒下台的情況提出這個問題,我這裏的意見也不會有任何的變化,雖然這種情況下我很有可能被部分自發側翼猛烈攻擊,但我對於這種攻擊性言論是怎樣的態度你也是清楚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27 (UTC)[回复]
@User:Shizhao @AT -Lemonaka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0 (UTC)[回复]
支持修訂。事實性修訂。--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9:30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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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Wpcpey禁制Longway22禁制
执行者Mys 721tx (討論 · 貢獻 · 日誌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Mys_721tx/第2次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復核---Lemonaka 2024年12月26日 (四) 01:07 (UTC)[回复]

在下附议上面的提议:既然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那就没有理由维持相关全站范围禁制,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应予解除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复核"(1) 以及 (2)。感谢Lemonaka发现和向社群通报管理操作不合现行规定的案件。--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3:33 (UTC)[回复]

有鑒於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有專門的程序,我在此重申自己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的意見。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2日 (日) 14:10 (UTC)[回复]
改为部分命名空间封禁会更好。但原则上(+)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5年1月9日 (四) 05:56 (UTC)[回复]
Per @Gluo88、 @Sanmosa 改爲(+)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0 (UTC)[回复]
@Jimmy Xu@Shizhao此事複雜,請審核。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10:18 (UTC)[回复]
我倾向支持解除有问题的此禁制,问题管理员容易滥用规则。--Lanwi1Talk 2024年12月23日 (一) 13:13 (UTC)[回复]
@Lanwi1Uranus1781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1 (UTC)[回复]
支持Wpcpey、Longway22個案的复核,主因是這兩起全站禁制不符合禁制方針,這並不等於全面否定Mys 721tx之前對其他用戶的禁制,不能說成是因為其現在已不是管理員就尋求推翻其操作;即使管理員在是非的判定正確,採取不限期封禁或禁制的行動及必要性卻值得商榷。--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5:10 (UTC)[回复]
對兩人的禁制是否屬上方所提及的「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0:38 (UTC)[回复]
@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3日 (五) 15:49 (UTC)[回复]
@ManchiuMys 721tx對Wpcpey的禁制根據Mys 721tx他自己的説法就是“全站编辑禁制”,因此可以合理預期Mys 721tx並無執行“廣域頁面禁制”的主觀意願。Mys 721tx對Longway22的禁制與此問題無關,Mys 721tx在其發出予Longway22的禁制通知僅稱Longway22被“不限期封禁”,這與禁制紀錄的説法相悖,而如果真把這當成了“廣域頁面禁制”,這也違反了禁制方针“用作執行頁面禁制的封鎖應當於封鎖理由當中註明為禁制措施”的規定。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07 (UTC)[回复]
就我所知Longway22及Wpcpey是因長期的一系列問題被「禁制」,若我把相關禁制解除後修改為不限期封鎖是否符合程序規定?--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02:40 (UTC)[回复]
不合適,不合乎比例原則,事態的嚴重性完全沒有到需要不限期封鎖的地步。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3:53 (UTC)[回复]
謝謝。留意到此討論中有申訴時限要求。Wpcpey的侵權禁制倘因為程序不當而提前解除,是否會造成:一)其他封鎖例子的先例、二)用戶未有就相關行為有改善跡象下獲得解封。Longway22的個案顯示,他會否在解封後仍然持續在命名空間的不當發言?是否(能否)以局部封鎖取代,這樣會否抵觸一案不兩審原則?但我需要評估在相關禁制撤銷後用戶會否仍然進行被禁制前行為的可能。@Sanmosa@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04:50 (UTC)[回复]
這不是單純的「程序不當」,而是心態揣測的不當,參見Lanwi1的說法。如果禁制本身並不合理,那申訴時限要求也自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申訴時限要求不能被納入解除禁制與否的考量因素之中。再者,現有的違規禁制本就不合乎比例原則,論施行的時間也早已逾越實際所需。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4:55 (UTC)[回复]
了解。但如何顯示封禁存在明顯「心態揣測」的不當?換句話說,其他施行的禁制或封鎖是否也可據此開啟覆核?--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0:10 (UTC)[回复]
需要看具體情況。我也是看了具體情況以後才有這個結論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2:50 (UTC)[回复]
Manchiu您好,我的觀點是這樣的,一個不當的程序帶來正確的結果,程序依舊是不當的。您可以直接reblock,改爲不限期封鎖,然後去掉禁制記錄,那比現在的情況,事實上,是更好的,我也不反對。@Manchiu -Lemonaka 2025年1月5日 (日) 19:57 (UTC)[回复]
為避免意見混淆,我需要說明我的態度是不贊同重新封鎖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6日 (一) 00:41 (UTC)[回复]
其實,我一點都不在乎解不解開,封鎖不解開,我只想明白mys爲什麽這麽做。但Mys一直不回應。 -Lemonaka 2025年1月8日 (三) 08:29 (UTC)[回复]
@Sanmosa,按不要照本宣科的精神,若這個全站編輯禁制,理解作對用戶的全站封鎖的一種形式以阻止長期擾亂是否恰當?--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08:45 (UTC)[回复]
不恰當。注意我在上方也提到「不合乎比例原則」,這與是否「照本宣科」無關。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9:21 (UTC)[回复]
基於一案兩審原則及@Sanmosa的意見,不會重新封鎖。--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0:46 (UTC)[回复]
其實Topic:Xt0xc95ib78094fw是將禁制紀錄當中的禁制理由去掉後面的「,對Longway22實施全站範圍禁制。」改寫前面的「因Longway22封禁后」為「封禁后」並將其寫在封禁理由上而已。
至於你說到的"您已被不限期封禁"只是模板{{Uw-block}}或{{Uw-blockindef}}的預設的效果而已,我幫你做了一個測試(見版本差異)。
你使用「{{subst:Uw-block|indef=yes|reason=封禁后([[Topic:Xftspbuvtjjy7fmc]])继续于条目中加入粗劣翻译([[抵抗軸心]]、[[阿米塔·傑拉萬德之死]]、[[中葡協定 (1554年)]])、在可流利使用标准汉语时持续于讨论中使用常人无法理解的非标准汉语(见Wikipedia命名空间贡献、[[Topic:Xnngmkobwx1jvgi2]]、[[WikiProject:創作物專案互進]]、[[Talk:华裔俄罗斯人]]、[[Talk:東京地方裁判所]])}}」即可得出相同的結果,subst:Uw-block的部分你可以自行換成subst:Uw-blockindef測試。--~~Sid~~ 2025年1月4日 (六) 14:39 (UTC)[回复]
然而他看到的很有可能就是如我所説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5:14 (UTC)[回复]
我質疑的是流程不對。 -Lemonaka 2025年1月4日 (六) 02:14 (UTC)[回复]
認同全站範圍禁制的用戶並無觸犯禁制方針列明的兩種情況;現有的禁制因建基在不存在的方針基礎上,經覆核程序及社群討論,決定原有因此禁制終止。基於同一事件不兩審原則,不予再封鎖,以免另不合乎比例原則及禁制時長超出所需。唯此仍屬第二次機會,兩位用戶理應明白再度違規會遭禁制或封鎖處理。--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8:40 (UTC)[回复]
@Lemonaka@Uranus1781@ASid@Allervous@Gluo88@Sanmosa@Ericliu1912--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8:47 (UTC)[回复]
我認同,方針如何修訂、增補則請各位進一步討論。 -Lemonaka 2025年1月9日 (四) 08:48 (UTC)[回复]
那末,此事就到此為止。若有額外方針修正案,請移步客棧另行提出,感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废弃草稿

[编辑]

我发觉机器人似乎不再自动提删超过半年没有被编辑的草稿(ns118)了,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错觉。--Txkk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回复]

如果机器人不自动提删过期草稿,草稿就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Txkk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回复]

我倒是支持废除速删旧草稿,至少不要自动化速删。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4 (UTC)[回复]
曾经没有O7的时候有用户在AFD提删大量废弃草稿,也不是合适处理方式。--GZWDer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9 (UTC)[回复]
至少用戶頁的草稿也會有矛盾之處,比如用戶沙盒不會被刪除,但用戶頁的草稿卻會被刪除。對新手用戶尤其影響大。--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3:36 (UTC)[回复]
同意,我覺得至少應該排除掉用戶頁草稿。如果社群認為真要保留O7,或許可限定草稿名字空間。然而,AFD大量提刪廢棄草稿的行為似乎也不足以論證O7的必要性,畢竟反過來說可以勸導乃至阻止相關用戶進行如此非必要的批量提刪行為。-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31 (UTC)[回复]
我认为应当如此:
  • 只有草稿名字空间可以因废弃草稿的原因自动提交速删;
  • 用户名字空间的不应该以“废弃草稿”的名义自动提交速删;
  • 因废弃草稿而提交速删的不应该使用机器人自动删除,而应该交由人工复查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4日 (二) 08:54 (UTC)[回复]
补充:如果不删除Draft空间的废弃草稿,会不会有新手不会更新?要不参考O3的模式,机器人自动以O7的名义存档废弃草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07 (UTC)[回复]
话说,现在是有机器人自动挂速删废弃草稿的模板,还是挂有草稿模板的页面在一段时间后无编辑就自动显示速删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回复]
大部分是後者。--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回复]
另外不少新手用戶把完善、增加的內容搬到主條目,但因草稿未獲審批而遭不少提刪。似乎要增加相關刪除要求,比如條目比草稿更多內容、完善後不應一律以G18提刪條目,提刪者需要作檢查。--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9 (UTC)[回复]

@PeacearthShizhao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间”,老版术语措辞“名字空间”早就被丢弃了。--Txkk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回复]

(...) 吐槽:在zh-tw模式下您的發言顯示為「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間」,老版術語措辭「命名空間」早就被丟棄了。」,這個字詞轉換😂-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5:02 (UTC)[回复]
呃……我没注意到这个情况,刚刚加上隔断代码了。--Txkk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5:43 (UTC)[回复]

@魔琴如果废除速删旧草稿,草稿命名空间就成大型垃圾场了😒😒😒 --Txkk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回复]

现在记得是半年无编辑才提交速删吧?这么长时间都不编辑,认为废弃相当合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31日 (二) 02:45 (UTC)[回复]
目前似乎很多新條目不符創立標準的都會移動到草稿,可能建議還是先掛維護模板/提請刪除討論優先,在存廢討論中討論,確定有修改價值後才移到草稿,而非統統移到草稿。以免增加草稿審核人員負擔。--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3日 (五) 15:47 (UTC)[回复]
同意Shizhao草稿存廢標準有關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回复]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编辑]

十余月前,该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
— User: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回复]

理念上支持。所提供通用模型随机样本的表格数据,我看了一些高风险的,感觉挺多是不该被回退的。多语言模型的样本好很多,并且预计回退数量似乎很低?如果有人及时巡检和调控该工具,可以考虑引入。--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23:54 (UTC)[回复]
兩者個人也曾測試,無論前者和後者只要是使用「Cautious」或以上的閾值,基本上近乎是沒有誤判。以自動反破壞工具而言,其誤判率個人認為可接受,現實上也不可能存在沒有誤判的工具。而預設值為最嚴謹的「Most Cautious」,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如果有人及時巡檢和調控該工具,可以考慮引入」,個人作為管理員願意幫忙調整。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4:12 (UTC)[回复]
有没有在本站模拟环境下的测试数据?有这些数据大家才好判断。--碟之舞📀💿 2024年12月19日 (四) 04:54 (UTC)[回复]
这些步骤。Google表格,文件-复制(制作副本),Test Automoderator工作表,选择zhwiki,有30组数据集(目前是今年7月的数据),每组30笔编辑,每笔审阅后可查看该工具在各警惕级别下是否会自动回退。似乎够谨慎,但也存在误判和漏判。--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5:15 (UTC)[回复]
基本支持。我相信足夠多的trial and error能克服誤判與漏判的情況。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11 (UTC)[回复]
感觉可推进下一步。Deploying说无需正式RFC,只需有足够多参与者感兴趣。用户名要保持原名吗,译名会更易懂(如“自动回退”?),但简繁选用等层面是否不方便。不清楚其会发送简体还是繁体版本的留言消息。所需用户页译本已准备Draft:User_AutoModerator(回退、撤销的用词可能需斟酌),后续可单独讨论和改进。--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0:34 (UTC)[回复]
自动版主?自动管理员?自动编辑检查?其实用Automoderator也可以()——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42 (UTC)[回复]
版主太生硬了。且版主常被指责滥权,会误导新手;管理员误导性,并没有封号等机制;编辑检查与现有机制(tag、滥用过滤器)重名了。维持原名确实可以,中庸之举,但好的译名会更好,不看用户页或留言也能迅速了解是被自动化程序回退了。“自动回退器”感觉偏生硬。“回退机器人”太直白和不好理解、难以联想到原名。--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4:00 (UTC)[回复]
自動巡查器或者自動回退器吧,用繁體就行,就一個動字簡化了,簡體使用者應該都能看得懂。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48 (UTC)[回复]
前者与巡查混淆。后者我没意见。简体的、原名的账户名可能应设法占用并重定向过去。--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6 (UTC)[回复]
感覺稱作自動巡檢器會比較好。--雨朝Talk#我要退出CRYCHIC 2024年12月20日 (五) 14:35 (UTC)[回复]
Moderator的角色一般是維護頁面,因此我會建議譯為“自動維護工具”或“自動維護器”,再不然像Twinkle那樣沿用英文名也可以。如果不要求忠實翻譯的話,其實叫“自動法器”也成。[開玩笑的]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4:13 (UTC)[回复]
倾向反对按原文字面而非功能来译。以上两个译名太像一个大类。如果无共识,该考虑用户名沿用英文,以及用户页、讨论等允许怎样的中文称呼。--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3 (UTC)[回复]
回退破壞性編輯也算一種維護吧,我不認為我沒有按功能來譯,但比較微妙的是我個人確實偏好沿用英文名。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54 (UTC)[回复]
所以各位打算选哪个用户名。--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7日 (五) 19:01 (UTC)[回复]
我比较喜欢英文的,不用担心繁简转换,也能回避翻译问题。——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7日 (五) 19:44 (UTC)[回复]
公示3日:使用原始英文用户名,公示结束后申请引入。--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日 (三) 18:16 (UTC)[回复]
公示通过,已更新P站——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5日 (日) 03:21 (UTC)[回复]
支持导入。--Hamish T 2024年12月20日 (五) 15:21 (UTC)[回复]
支持導入用以試驗。-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0 (UTC)[回复]
en:user:ClueBot NG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02 (UTC)[回复]
(+)支持导入。--Martin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 2024年12月27日 (五) 18:41 (UTC)[回复]

配置

[编辑]
英语界面的配置选单

AutoModerator可由管理员在Special:CommunityConfiguration/AutoModerator处配置,按扩展介绍,其有以下配置:

  1. AutoModerator将会设为开启模式。
  2. 配置阈值设为?
    1. 最谨慎(默认值):很少回退编辑,准确度最高;
    2. 谨慎:较少回退编辑,准确度中等;
    3. 不太谨慎:相对回退较多编辑,准确度稍低;
    4. 最不谨慎:回退很多编辑,准确度最低。
  3. 是否将回退操作标记为小修改
  4. 是否将回退操作标记为机器人编辑?
  5. 是否向受回退的编者发送讨论页信息?
  6. Automoderator不应回退哪些用户组所作的编辑?
  7. User:AutoModerator/错误报告处报告错误。

@YFdyh000SCP-2000谨通知上方活跃讨论者和管理员。——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6日 (一) 18:29 (UTC)[回复]

我建议保持“最谨慎”,毕竟是测试性的引入,观察一段时间后再考虑逐步升高;不标记为小编辑;标记为机器人编辑;发送消息;不回退“回退员、管理员”的编辑。——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6日 (一) 18:31 (UTC)[回复]
建议:开启。最谨慎。非小修改。是否机器人 无意见,看回退量和误报率而定。发送消息。不回退延伸确认用户?或者更高,看误报率而定。--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8:41 (UTC)[回复]
最谨慎;是(Twinkle、SWViewer等工具均使用了小编辑,小编辑标记也符合预期的场景);否(可以考虑经过一段测试期后修改为是);是;延伸确认用户(或者可以更低,比如自动确认用户)。 Stang 2025年1月7日 (二) 12:47 (UTC)[回复]
最謹慎;是否要標記為小修改與機器人編輯我暫時沒意見;可能要視傳送的訊息而定;不回退管理員與回退員的編輯,視運作狀況再決定要不要降低門檻。--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06:41 (UTC)[回复]
最谨慎,是,否,是,延伸确认用户。--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1月9日 (四) 07:13 (UTC)[回复]

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编辑]

原标题为:编辑提示已建设完毕,现提议将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展示

经过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回复]

等等,7月還有6天,這禮拜會完成,請稍等我一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6 (UTC)[回复]
已經全部完成,並且再次檢查過。--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00 (UTC)[回复]
真的不容易,該給與掌聲鼓勵:)--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39 (UTC)[回复]

可以参考這個版本展示,同时每日的内容全部参照WP:历史上的今天设置半保护。--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04:56 (UTC)[回复]

刚发现这个版本没有替换掉“参与维基百科”版块,这个替换掉了,以这个版本进行讨论。--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0 (UTC)[回复]
内容还请大家多帮忙看看,大多数内容都是机翻,读起来很不通顺,还有些是照搬英文的过期内容,现在已经无法复现。--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29 (UTC)[回复]
(修改了標題,因為編輯提示指的是Editnotice)--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4:51 (UTC)[回复]
可能1~7月的部分機翻問題要再確認,我是從7月20日左右接手,還有另一位使用者@琉綺在11月和12月的部分幫了不少忙。我初步檢查大部分都是符合中維現況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9:43 (UTC)[回复]
他是不是不太熟悉维基的术语啊,article是“条目”,怎么老是说“文章”,太不专业了。--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19:19 (UTC)[回复]
可能還略有疏漏,我再檢查確認。--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12:46 (UTC)[回复]
@Tisscherry询问一下是否确认完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31日 (二) 11:57 (UTC)[回复]
漏回覆了請見諒。目前機翻問題都已排除,地區詞轉換大部分都補上,往後也會再持續檢查。--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2:25 (UTC)[回复]

请大家踊跃提出意见,若7天内无人反对,依WP:7DAYS规则通过。--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8:15 (UTC)[回复]
謝謝推進,我這幾天也會抽空再巡巡。另外對於綠連英維方針指引的部分較為無法確定,因為大多數可能短時間內不會被提出討論或是翻譯,撤下好還是維持原樣?--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2:39 (UTC)[回复]
暂时隐藏吧。--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7:38 (UTC)[回复]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對Wildcursive的處理

[编辑]

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4]
执行者Ch.Andrew (討論 · 貢獻 · 日誌
先前讨论維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ildcursive

@Wildcursive首先,這位用戶對於自己討論頁上由Cindyzs寫出的宣傳性內容置之不理,經我移除後再次加回。引用@薏仁將的話:……雖然WP:TPG對於用戶討論區使用自由度是相對寬鬆的,而本案被提報人對於相對當事者用戶採取寬容容忍的態度去看待那些個人主觀意識的政治觀點宣傳,然而被提報用戶是可以有多次機會對相對用戶進行勸告及以相關方針教導其用戶避免再度出現不適當的行為,但被提報用戶選擇被動、消極的方式選擇不作為的冷處理,此等則會被相對用戶認為不反對即表認同的錯誤認知而持續性的做出不適當的行為;雖然該用戶暫時已被封鎖一週,但是難保解封後不再出現相同的不適當行為,而身為當事者的您,難道某個角度立場來說是無任何責任?又或者這種消極寬容的態度不也是變相的縱容對方行為?

而管理員章安德魯對於此次提報,作出以下處理: 還原。以User:Wildcursive自行決定的版本為準/態度指引WP:OWNTALK:「對於用戶討論頁而言,這些方針的遵循度會比其他討論頁較為寬鬆」「以上方針並不限制用戶在自己的討論頁移除留言」、編輯指引WP:PUT:「您可以按照您認為合適的方式將討論串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地總結以前的討論」等語可以清楚得知,用戶對於自身帳號的討論頁具有裁量權,保留或刪除內容由帳號所有者自行決定即可,其他非當事用戶無須干涉。

然而,很明顯,方針(這甚至只是指引)中註明的是「較為寬鬆」而非「完全無需執行」,當然無法輕率得出「保留或刪除內容由帳號所有者自行決定即可」的結論。同時,WP:NOT中寫明:「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討論區、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用戶名、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用戶頁

綜上所述,管理員的此次決定是不恰當的,因此我提出操作覆核。 --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0 (UTC)[回复]

(~)補充:被提報用戶在ANM進行政治宣傳,而管理員完全沒有考慮這點。--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6 (UTC)[回复]
(+)支持复核。——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4 (UTC)[回复]
(+)支持覆核:剛注意到這邊有討論,把我剛在那裡留的意見改一下放這:
Ch.Andrew 解釋他的處置理由有不少問題:不限制使用者在自己的討論頁『移除』留言並沒有「不限制使用者『還原』因違反方針而被其他人移除的留言」之意,而他又以指引導出使用者對於自身帳號的討論頁具有裁量權,保留或刪除內容由帳號所有者自行決定即可,其他非當事使用者無須干涉,然而他引用的WP:PUT是指引,WP:SOAP是方針,指引和方針衝突時是方針優先,遭移除的內容是違反方針,用指引當理由說可以保留違反方針的內容根本是無效的:
  1. 用這邏輯,每個使用者都可以在自己討論頁放這些違反方針的內容,因為自己的討論頁自己當然有裁量權啊。
  2. 當 A 把自己討論頁上被移除之違反方針內容加回去,那就是 A 的編輯行為了,原本加的人違反方針,A 當然也違反方針。
我並質疑,這個案子原本已有其他管理員開始處理,為何不常活動的 Ch.Andrew 突然介入迅速處理掉這件案子。--LHD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7 (UTC)[回复]
(?)疑問:另一個矛盾的點,依照處理的管理員認定的標準,那麼:我只要找政治理念相同的用戶B,或者用戶C不反對我個人政治觀點,那麼我可以將那些政治觀點放置在用戶B與用戶C個人討論區,而且只要相對用戶不反對,那麼就不構成WP:SOAP相關限制(因為B、C君用戶有自己裁量自己討論區討論議題權利)?那麼請問WP:SOAP存在的意義是?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依照處理管理員認定的方式,B君與C君不表態、不反對那麼那些已發生的宣傳行為就不算構成WP:SOAP條件(裁量權在對方用戶身上?),那麼連帶的是否連WP:DE也構不上邊?然後更有趣的是:如果有人刪除那些政治觀點,我可以仿傚他作法警告那些依照理據刪除的用戶要他們不要「越俎代庖」(因為訊息接受者沒反對,裁量權在對方用戶身上)請問是這個意思嗎?請問可以如此作法嗎?蠻好奇這種「特殊」認定標準。--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29 (UTC)[回复]
可能離題請見諒,其實上次就想提出,不曉得這是否算討論頁的漏洞?我認為可能需要研討是否需要修改,因為雖然看似不妥,但對應現行方針指引確實沒有明確違規,管理員處不處理都很難。感覺上暫時實施封禁的管理員是用了共識封,不過這是中維沒有的方針。若沒有界定標準,往後也可能再發生,故我認為可能需要進一步另行討論。--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9:36 (UTC)[回复]
是的,標準的漏洞,看看屆時發生處理的管理員怎麼認定怎麼解釋或者類推適用,有沒有慣例案例可循,的確需要填補漏洞,不然可能造成仿效效應。--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42 (UTC)[回复]
我认为不存在漏洞。明显已经违反WP:NOT。--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55 (UTC)[回复]
這樣就有處理落差了,我先前確實覺得這是為不妥,但現在可以理解了這是個人討論頁要如何處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討論頁方針來說,到別人的討論頁進行「討論的狀況」不涉及宣傳,那麼實為不應該封禁的,管理員不處理也是正確的。
我這裡指的漏洞,是要考慮這樣認知差異的,而且確實不明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4 (UTC)[回复]
但像是比較敏感性質的議題又或者如本案般主觀意識政治內容的傳遞,那麼在認定標準上這是否為宣傳行為的一種?若屬於宣傳行為,那麼其他用戶是否可依據對應的方針指引予以移除?又或者必須知會訊息接受者相關內容可能有不適當之虞?倘若訊息接收者並無任何表態亦不反對,那麼這些有疑慮的內容是否仍可移除?這些可能屬於比較算認定上會造成的差異(或說灰色地帶)也許值得討論。--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1 (UTC)[回复]
也认同 這些可能屬於比較算認定上會造成的差異(或說灰色地帶)也許值得討論。。 尽管我认同“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 既然社群有分歧,可以就這是個人討論頁要如何處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討論頁方針來說,到別人的討論頁進行「討論的狀況」不涉及宣傳进行专门讨论。--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23:51 (UTC)[回复]
@Tisscherry 在下也认同 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那么实为不应该封禁的,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的。--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23:45 (UTC)[回复]
版主(:)回應:本人參與維基已約二十年,我自己的討論版面有何文字、如何回應、取捨,向來是本人的自由,幾無人越權干涉,亦屬尊重版主之傳統,包括許多行政管理人員皆能分清界線並協助回退對本人討論頁的真實破壞,違反本人意志亂刪亂動才是無禮。我對於符合《世界人權宣言》、臺灣人民自主意志與「自己的國家自己救」理念及維基百科自由民主多元開放精神的善意留言基本上皆大致不反對、不反感、不反彈。美國法律規範的維基百科可不是獨裁中國、專制共產黨或其百毒等工具,也絕不容遭其可憐打手操控限制。若我不覺得留言不當,屬表達意見、交流新舊條目編輯方向、及我可接受的言論自由,其實輪不到遠不相干之他人管太寬任意置喙。
已不常回維基的我是被動回應、被迫說明,說清楚、講明白、暢所欲言、闡明理據是必要且正常的。既然遠非明顯破壞、亦屬無害(有被害人嗎?只有我吧!),我自然有在個人留言版對合理言論自由沉默不作為、不採取任何行動或回復原狀的權利!我有回應或不回應的自由。之前也有較清醒開明曾多少呼吸過較自由空氣的中國人來我版談上海獨立自治女權、漢人殺滿人等。或香港人來談魚蛋革命等,具善意的鄰國維基人來我版面跟我談政治,我通常會予以回復,編維基百科不可或缺的事實、史實、真理普世價值等皆屬越辯越明。
每個人自己的版面多少出現與條目直接或間接相關的文字很平常。大家摸著良心自問自己或他人名下的版面其實歷來有多少連個條目名稱都未出現的瞎扯蛋?要倒查22年嗎?我有本版言論方向尺度的管轄權與裁量權, 這歷來皆屬自主自治自理自決的心證自留地空間。事實上, 許多維基化留言提醒我出現哪些新條目可查閱或補充增刪, 又有哪些我已知的主題議題可加強。這些留言者與其純粹條列出那些條目要我關注, 不如寫成短文表達意見, 更能吸引我的關注而參與編輯, 我看不出兩種方式的關鍵字詞有何太大差別, 但絕對更有效, 引發更多點入的好奇或編輯的欲望, 對維基也自然是好的。無謂與過度禁制對維基生產力只是有害而無益。這跟平舖直敘廣告沒人看、沒人買單是同樣的道理,Did you know的DYK問題指南「請創作可以引起讀者興趣的問題」已驗證了十幾年。留言者想引起我的閱讀編輯興趣,或我的回應能否引起他人的閱讀編輯興趣,從這些留言是「待協作完善清單」的角度解釋,有何不可?誰曰不宜?這與真正編輯條目時需依多重可靠來源,既不違背,也能並存。「不管黑貓白貓,會捉老鼠就是好貓」,這是相同的實用主義功益考量,能促進維基發展才是硬道理。捏死窒息中維才是罪人吧。
寫動漫的能在彼此討論頁邊寫邊聊動漫,沒人說不可。寫日本女星的在留言板互稱某某美很漂亮、喜歡某某子,是不是宣傳?說今天又看了10部,打算下周增補創建其中7條,是不是宣傳?寫交通的小聊維基假期旅遊,說想去臺南高雄玩,是不是宣傳?寫生醫的討論疫情,寫文學的聊戲劇,皆很合理。為何寫法政的就不能在自版小聊法政,礙了誰嗎?這種種文字在本質上有重大區別嗎?
維基百科有多少比例不是「宣傳」?幾乎大多數的圖片文字皆可被解讀為具某種宣傳或反宣傳之意。在某些人眼中耳裏,不習慣的事物都很敏感、大驚小怪,但在早已熟悉如日常生活者看來卻是如呼吸般再自然平常不過。此定義模糊不明而極可能衍生超多重標準的思想與言論警察之例一開,徒費時間精力,如同讓真理部老大哥朝陽群眾管到每個人在私宅的言行、門口的對聯、信箱的廣告、牆上的壁畫、鄰居的私語、手機的通信,有人來串門子,還要被檢查,實屬荒謬。每個人的頁面用戶框等自由編排創作就是貼在家門口的宣言標語,用戶對待其個人版面的方式亦屬自介自治的一部份,兩者的性質、內在邏輯與適用對待應屬相近。若縱容少數人企圖在他人版上搞擴大文革糾鬥,將成永無寧日的浩劫。無處不在的監控只會製造更多爭端,茲生更廣衝突,轉移消耗編者注意力,終成反噬人人而成龐大數位極權主義一九八四
如果裹小腳慈禧看到奧運女子金牌就罵人家傷風敗俗成何體統、或如果有個別極端伊斯蘭教徒看到餐廳在賣豬腳火腿貢丸就呼天搶地說違逆真主要斬首、要下地獄、要燒店家,顯非合理,政治控制與資訊封鎖是沒必要的,別讓中國迄今仍時常發生的作法自斃請君入甕再實現,維基百科不該日益封閉退步。
管理員千村狐兔[5])與章安德魯[6])均已表明尊重版主的態度,這基本上也是由正規編者自理其個人討論頁的傳統,除非真屬破壞或已被自刪、警告表明不受歡迎者。企圖懲處被留言者或已表明自行判斷篩選者是很奇怪的事。當事人對此個案沒意見、不在意、不覺得被騷擾,那就不需要再浪費時間強入人於罪。
十多年來本版基本自在自適健康無礙,天下本無事,實不煩庸人自擾擾人。--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1:54 (UTC)[回复]
實際上維基百科並不保障你在討論頁的言論自由,維基百科並非論壇第五點: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專案內容。請勿存放與維基百科無關的材料,包括使用者空間。請參閱WP:UPNOT了解不得包含的內容的範例。
WP:UPNOT此外,您不得在使用者空間中包含可能損害專案聲譽或可能引起廣泛冒犯的材料(例如種族主義意識形態)。無論是嚴肅的還是惡意的,「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與百科全書條目一樣適用於使用者空間,而「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則適用於條目頁面和圖像;在其他命名空間中則存在一些限制,旨在確保與社群的相關性及不擾亂社群。您在使用者空間確實比其他地方擁有更多的自由度,但不要粗心大意。任何編輯者都可以立即刪除極具冒犯性的材料。,這些是具有冒犯性的,此外管理員的論點並不代表整個維基百科,宣傳政治理念,誹謗民意代表,為不可接受的行為,例如誹謗馬文君為叛國賊明顯違反與維基百科無關的爭論性言論,或攻擊或誹謗編輯群體、個人或其他實體的言論。這些言論均被視為分裂性的並會被刪除,而重新加入將被視為擾亂。,這些都是合理證據,因此刪除該些留言為正當。--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44 (UTC)[回复]
個人認為甚至可能違反UCoC第3.1 侮辱:這類行為包括惡言、侮蔑、使用刻板印象、基於個人特質的攻擊行為。侮辱可指感知特質,其諸如智力、外貌、民族、種族、宗教(或無宗教信仰)、文化、種姓、性取向、認同性別、生理性別、殘障、年齡、國籍、政治派別或其他特質。在部分情況中,反覆地嘲笑嘲弄、諷刺挖苦、或侵犯攻擊會構成集體侮辱。引戰:以故意擾亂話題或惡意地發佈言論方式,有意圖地挑釁他人。--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5 (UTC)[回复]
什麼叫打著維基之名,不適當就是不適當,你認為你可以去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說那些嗎,當然不行,因為地方錯了--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5:10 (UTC)[回复]
我认为我有处理我的讨论页的自由,我不想要别人插手我讨论页面的事情。实在有不合规的内容我会折叠,但我不认同别人替我删除还不让我处置。 --MilkyDefer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45 (UTC)[回复]
你这话就相当于在说你认为你对你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有所有权。--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2:56 (UTC)[回复]
我記得使用者對於用戶討論頁面僅有「使用權」,但閣下的說法,恐怕會變成用戶對於自己的討論頁面及相關用戶頁面有「擁有權」,這錯誤的理解吧?。--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8 (UTC)[回复]
这个事件是一个编者在第三人的讨论页面发布宣传性内容(但是我认为那些内容可以搬到维基新闻做opinion piece),然后第四人意图移除内容后被还原,莫名其妙就要召唤管理员介入。此事之奇葩程度闻所未闻,因为那个编者没有滥用自己的讨论页。你们可以规定任何人不得反对他人在自己的讨论页面严格执法,但是我认为与其把原则法律化并且不断打补丁,不如让所有编者把自己的账号交出来交给三百多万个硬编码规则的机器人。--MilkyDefer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4 (UTC)[回复]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条目讨论页、在用户页、在用户空间子页面均不得放置的宣传性内容,可以转而在用户讨论页放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8 (UTC)[回复]
👍 --Dryrace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3 (UTC)[回复]
程序問題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有提到「在發起覆核請求前,建議嘗試與執行操作人(當事人)討論,以解決問題」,請問提請覆核之人等是否已和當事管理員進行過充分討論溝通?雖說這只是「建議」,但是如果以後每個人都在未經充分溝通的情況下就逕行提請社群覆核管理員操作,恐致社群無謂困擾、消耗社群精力。-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9 (UTC)[回复]
本人已根據您的建議在有關管理員的討論頁留言。由於本人已於該留言詳述意見,請恕不在此重複。--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50 (UTC)[回复]
若要较真需注意上述WP:NOT中所列只有用户页,并无用户讨论页。WP:TPG#別人的意見中也着重强调(而这也是使用 deltalk 中自动生成的标签所链接到的页面){{deltalk}}是用来移除非常明显的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而涉及到的留言段落明显不属于这一类。另外想提醒一些编者,并不是所有您看到的不喜欢的内容都要跑到WP:ANM中提一个新提报,特别是本讨论中涉及到的留言并非发送给提报者。您这种行为相当于在两人间对话时擅自插嘴并大叫「我不喜欢这个对话!你们必须停止!」,这样十分不礼貌。若当事人认为此对话不妥自然会自行处理,但既然当事人认为这对话并不冒犯那我认这留言也并无大碍。我知道这留言相对于某些用户来说确实感到冒犯,但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些话并不是对您说的,您可以选择无视。参与维基百科所需要适应的一点是需要接受有用户的想法及观点与您不同,且,并不是所有您不喜欢的内容都必须删除。--广雅 范 2024年12月20日 (五) 19:06 (UTC)[回复]
NOT中列出了讨论页,显然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此外,《WP:用户页》指引中还列出了更广泛的适用于用户空间的条款。最后一句加粗的留言则属于混淆视听,从一开始所有人提出行为不当的理据就是宣传,而不是所谓“不喜欢的内容必须删除”。--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0 (UTC)[回复]
宣传指的是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推广自己的观点或者产品,如在条目空间打广告,又如在用户页大肆宣扬自己的政治立场。在讨论页这种两人对话的情况下是怎么成为宣传的呢?再者,也说过了,应由接收方判断这能不能接受,而不是完全不是接收方的第三者。--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25 (UTC)[回复]
照这个逻辑,我放置在自己的用户页或讨论页将属于宣传的内容,我只要放在对方的讨论页,就可以避免被当作“宣传”?那以后大家做宣传只要将这些内容互相往对方讨论页放就行了,只要事先互相打好招呼,同意对方放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9 (UTC)[回复]
这是属于WP:GAME以及WP:POINT的行为。--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回复]
是的,所以为什么目前他们二位未落入这个范畴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6 (UTC)[回复]
范給的前設條件是“對多數不特定的人”,而且要滿足WP:GAME的話一般還需要證明相關用戶是帶有目的性地持續這樣做。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0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什么意思?至于“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的话,从其多次被提报来看,我认为已经可以这样认为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2 (UTC)[回复]
「對多數不特定的人」我會理解為「無差別」,比如「對多數不特定的人攻擊」相當於「無差別攻擊」。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7 (UTC)[回复]
我没看到他给这个前设条件?(我这句指的也主要是“两人互相放置宣传材料”,当然多人互相放置也适用)--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回复]
#c-范-20241221062500-自由雨日-20241220230000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4 (UTC)[回复]
哦。我的意思是,“放置内容”本身就已经构成了无差别传播,因为它们是公开可见的(邮件则不是),尤其是用户讨论页,曝光率是很高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6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比如客栈、条目、用户页,放在那里的用意就是被大家看到;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被提报者是反对第三方直接修改讨论页内容,并没有持续性进行宣传的意图。--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回复]
然而用户讨论页是仅次于用户主页的很多人会查看的页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3 (UTC)[回复]
另外,放置于用户子页面、访问量几乎没有的内容也是可以因宣传而删除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7 (UTC)[回复]
那么本案例中被删除的留言是违反了WP:TPG#別人的意見内的哪一条呢?--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1 (UTC)[回复]
违反了WP:SOAP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3 (UTC)[回复]
这是编辑他人的留言,操作需符合WP:TPG#別人的意見中的一点。--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9:36 (UTC)[回复]
违反了SOAP啊。“移除不允许的资料,例如……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00 (UTC)[回复]
違反了WP:NOTADVOCACY作任何遊說、宣傳或招攬,包括商業、政治、科學、宗教、國家、體育或其他性質。條目當然可以客觀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須符合中立觀點。如有觀點或意見希望得到其他人支持,請移駕至個人網誌或論壇。,即為宣傳政治,且本條適用所有命名空間。--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1 (UTC)[回复]
還有WP:NOTOPINION--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2 (UTC)[回复]
還有WP:NPA,攻擊某些特定政治人物--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06 (UTC)[回复]
(!)意見:一些有趣的問題請教參與議題的諸位
  1. 用戶討論區算不算討論區的一種型態展現?
  2. 承上,若用戶討論區屬於討論區的一種呈現樣態,那麼試問用戶討論區是否也受到WP:SOAP規範限制範疇內?用戶討論區討論區定義條件,那麼也請說明其認定意見。
  3. 用戶A傳送高敏感議題(如:政治觀點,如XXXX年的選舉活動理想政治人選)傳遞投放給與其他用戶至其討論區,請問是否構成宣傳行為?
  4. 承上假設這是構成WP:SOAP行為條件定義,而傳遞者也依照前述遭管理員封鎖,那麼請問:消極、被動不表任示何立場的訊息接收用戶B消極不移除那些敏感話題而任憑展示,試問是否同樣構成WP:SOAP相關要件?傳遞者被管理員封鎖,難道相對訊息接收者就無需收到任何管理員口頭提醒警告,告知該等敏感內容有WP:SOAP之虞,要求對方移除?
請參與該議題的諸位好好思考一下提問內容,思考這件議案處理是否妥適,謝謝。--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0:23 (UTC)[回复]
用户命名空间相对起维基百科命名空间及条目命名空间来说更具有私人性质,正如一般不允许随意修改他人用户页一样,用户讨论页的内容也应该由页主自行定夺。您的第三点确实构成了宣传,但如果 A 因为宣传被封这是因为他做出了「宣传」这种不当行为,而不是单凭他发的内容。B 作为宣传材料的接收者,若觉得无需理会则不移除并没有什么问题。不像维基百科命名空间会有多人同时参与讨论与条目命名空间会被索引,用户讨论页一般是对该用户的留言区,依我看来不是「任凭展示」。--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34 (UTC)[回复]
感謝閣下特地撥冗協助釐清與回覆,所以閣下認為:用戶討論區亦屬於討論區的樣態形式,但是由於定位上屬於個別用戶「私人」性質,所以界定上,即便他人傳遞高敏感內容議題,則裁量權(刪除、存檔、保留)這些權益則屬於個別用戶的權利範圍之內,而若沒明顯違反不文明、人身攻擊,對方用戶不排斥亦不反對情形下,第三方用戶則毋須介入處理,請問如此解釋是否正確?--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54 (UTC)[回复]
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02 (UTC)[回复]
那這樣子的話,基本上,照原處理管理員處理方式(還原對方用戶遭他方用戶介入移除的內容)是沒有太多問題的,感謝閣下協助釐清。--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1 (UTC)[回复]
WP:NOTSOCIALWP:NOTHERE,显著违反方针的内容,移除行为无需经由任何人同意。->>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8 (UTC)[回复]
這裏我覺得值得關注的一點是“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資料”應該如何解讀,因為不同的解讀方式會影響Ch.Andrew的操作具備正當性與否。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1 (UTC)[回复]
@WiiUf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回复]
順便也ping一下@薏仁將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1 (UTC)[回复]
這個要看切入的點是什麼,所以我才會設置那些問題問參與討論的諸位,貌似范君與原處置的管理員看法立場是近似的,但是我仍傾向認為即便是私人的性質,則也不應當消極任憑放置具有敏感爭議的宣傳材料,這邊可能需要諸位需進一步釐清討論,我個人覺得可能會有用戶會利用這種認知判斷差異落差而作仿效,屆時倘若要規範,恐怕也許會被對方說嘴。--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4 (UTC)[回复]
我的問題是「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資料」到底是說「與維基百科此一項目本身相關的資料」還是說「與維基百科的內容相關的資料」?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2 (UTC)[回复]
應該是被定義成:「與協作改善維基百科條目或者商討相關姐妹計畫、本身或內容相關聯性議題」不論是個人前述定義或者您提出的二個要件,傳送個人政治觀點給與他人這已經很明確是「宣傳行為」,不用懷疑;但是那些政治觀點內容放置,似乎不像是「與維基百科存在相關性的資料」,就直接開門見山的問:一則202X年XXX直轄縣市長選舉理想人選被放置於用戶討論區,你能說明它關條目協作改善或維基百科相關性質議題資料有甚麼相關性?沒有啊,不就是個人主觀評價的內容?好像根本與條目改善協作或者相關議題商討無關聯性吧?--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35 (UTC)[回复]
我提這點主要是給大家一個思考的方向,我大致理解你的意見了。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9 (UTC)[回复]
其實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可適用於使用者頁面空間的,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另外當用戶發現其用戶討論頁面有使用不當情形,則應優先發布{{subst:uw-userpage}}提醒通知。--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11:02 (UTC)[回复]
@薏仁將我留意到用戶頁指引在今年11月有過一次修訂,我在VPP那邊就著那個修訂提了一些問題,其中就牽涉到“用戶頁(面)”一詞的理解,這恐怕也會影響這裏的結果。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0 (UTC)[回复]
但至少“用户讨论页”无疑是属于“讨论页”的,故用户讨论页肯定是适用WP:SOAP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4 (UTC)[回复]
說「無疑」太絕對了,至少敝人個人是持疑的。敝人認為,「討論頁」和「用戶討論頁」是不同的頁面,WP:SOAP僅適用於前者。--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3 (UTC)[回复]
那你得拿出证据,而不是空穴来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53 (UTC)[回复]
法律無明文規定者,不為罪。WP:SOAP說適用對象是「用戶名、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用戶頁」,這些對象中關於用戶的只有「用戶頁」,沒有「用戶討論頁」。--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8 (UTC)[回复]
WP:UP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命名空間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1 (UTC)[回复]
我前面早已回复“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4 (UTC)[回复]
標題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皆須受內容方針規範,只是為了用戶使用用戶討論頁便利性及彈性,規定較寬鬆,但寬鬆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這點要先釐清,而前面內容皆在使用者頁面有相同說明。--薏仁將🍀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6 (UTC)[回复]
了解,謝謝。--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4 (UTC)[回复]
您好,使用者頁面上的衍生定義應當是不妨害影響這邊的討論結果,因為它可以幫助釐清究竟使用者頁面的範圍包括在哪?限制又在哪?還是說其實定義所指向的標的為全然不同的東西?--薏仁將🍀 2024年12月28日 (六) 21:19 (UTC)[回复]
於我而言,新版條文的規定無法使我有效判斷兩者是否為全然不同的東西,因此這個問題我無法解答,而這也是我要在VPP尋求解決方案的原因。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49 (UTC)[回复]
我想問大家,那今天夏土賢如果是在討論頁發表的話,照以上的邏輯,是不是就可以了--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08 (UTC)[回复]
這樣説吧,發表是一回事,移除是另一回事。用戶不能任意發表不當言論或許並不意味用戶可以任意移除不當言論。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36 (UTC)[回复]
这好像转移焦点了吧?假如目前被提报(及复核)的是移除留言的人,这条评论(评价移除操作是否恰当)才对题。但这里讨论的是将宣传性内容加回的用户的“加回”操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1:48 (UTC)[回复]
然而這裏也涉及到一個邏輯問題,就是如果移除操作本身並不恰當,那移除操作是應該要被無效化的,那Ch.Andrew的操作就不能被認為不具備正當性。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29 (UTC)[回复]
哦,那就是我前面论证的我认为这一内容本身确实不应存在了(毕竟放置于几乎无人访问的用户子页面、且我认为宣传意味并不如本案高的内容,社群共识也是删除)——即我认为移除是正当合理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32 (UTC)[回复]
然而我這裏也主張言論本身是否不當與移除是否正當合理不存在直接的關係。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09 (UTC)[回复]
你的意思是二個問題(行為)要分開看分開討論,對嗎?--薏仁將🍀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16 (UTC)[回复]
是的,你可以這樣理解。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8 (UTC)[回复]
是說之前好像有個民眾黨黨工因為宣傳被封進了是吧,剛才翻了一下討論頁,守望者愛孟在2017年說了Wild閣下這裡是維基百科的民進黨總部,Jackac就是深愛台灣的請願民眾。。。哈哈哈,大概好久前就是這樣了--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16 (UTC)[回复]
(!)意見: 从讨论中看到,对是否可以删除其他人个人讨论页上的这类留言,以及恢复自己个人讨论页被他人删除的这类留言争议不小。当对立双方的判断不一致时,往往会导致编辑删除和恢复的反复。
  1. 鉴于双方的判断具有主观性,是否可以看作是编辑争议, 是否可以通过提报到编辑争议页面,由社群讨论并形成共识后再处理?
  2. 若有人违反共识进行操作,则可再提报至“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并在此阶段请求管理员介入处理, 注重讨论建设性与公平性。
--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12 (UTC)[回复]
Cindyzs等用户在该讨论页所作所为显然与建设维基百科毫无关联。若Wildcursive想恢复其留言,唯一合理的理由就是这些留言与维基百科及社群相关,而不是其对讨论页的所有权,因为用户并没有对这种绝对的裁量权。至于拿着自由民主及思想自由说事的部分用户,仿佛是搞不清Wikimedia不是政府、第一修正案并不适用于此一样。看上去仿佛自己是民主斗士,实际上和拿法律条文要求维基百科自我审查的用户没什么区别,完全是无效论据。不重视社群共识,恰恰是与维基媒体运动的行事方式背道而驰的。——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37 (UTC)[回复]
那今天他說剷除親中國勢力者,是否會造成大陸編者或政治立場偏向大陸之編者之不快或感受到人身威脅,這明顯非文明,又或是否違反UCoC第2.1我們期望所有維基媒體人都能對他人表示尊重。不論在維基媒體的線上還是線下環境,在與他人交流過程中,我們要以互相尊重的態度對待對方。,分明是不行的,明顯具有重大違規事宜,那怎麼能夠保留,又說他人是無恥政客,亦不尊重對面政治立場的人,所以維基百科根本是不容許這些的。--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15 (UTC)[回复]
什麼叫做「那今天他說剷除親中國勢力者」,請你不要把我沒說過寫過的話塞給我!如果你指的是Cindyzs說的,他留言以來,我對話頁也沒出現那樣的文字。這已是你至少第二次胡亂把我沒寫的文字栽贓給我,易生誤會。至於Cindyzs在我討論頁明白引用黃國昌的前一個黨時代力量及其黨主席王婉諭批他是「無恥政客」,這是有來源轉述,我不認為他這樣寫有何大問題。至於為何他要特別提黃國昌,我猜是因為那其實是我於2013年創建的頁面[7]無論他是奚落暗諷我、感嘆我為何當年如此,我都沒意見,這也算針對編輯史交換意見。我看不出有什麼好屢屢刪除的。--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4:01 (UTC)[回复]
我指的本來就不是你啊,這裡是說soap的爭論--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5 (UTC)[回复]
戒嚴那邊--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6 (UTC)[回复]
WP:OWNTALK,有提到對於使用者討論頁而言,這些方針的遵循度會比其他討論頁較為寬鬆,雖然留言內容看起來處處和方針指引相悖,也引起了反應,但這實質都不屬於違規的部分,因為使用者對於自己的討論頁擁有自主權,而且發布的位置不是被嚴格規範的。試問,今天若是情況相反,Wildcursive使用者無法移除他不想留的內容,而到布告板尋求幫助,但是大家都跟他說這沒有違規所以不能刪除,適當的處理狀況不應該是,讓使用者自己決定什麼留言可以留什麼不留,只要他不剪貼拼接扭曲意思,要幫助的時候管理員適當地提供協助,這樣才是合乎討論頁自主權的。
這邊另外想建議@Wildcursive,我留意到同樣內容的留言您放了幾個地方,在個人討論頁是為寬鬆的留言,但若上了客棧或布告板就有為難的狀況,我先前沒表達很好,不過我想請您考慮自行減去會違反討論頁方針的內容,這樣或許會對討論的結果較為友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4 (UTC)[回复]
較為寬鬆並不代表不適用--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6 (UTC)[回复]
@Tisscherry 我就是在個人討論頁回應,主文也放被提報頁及此客棧,我不可能期待大家都翻來翻去的看,總該讓我在被公審處完整陳述吧。有人說刪了還是有紀錄,有心人都看得見,我也沒啥好隱藏的。人有偏好與慣性,我刪了這,說不定你想的是那,若直接告訴我還可商榷或討論。父子騎驢討好不了誰,我還是集中擺在一起,也會再抽空增修。我是被動回應、被迫說明,難得一次自辯,如同答辯書給各審不算超過,這是程序正義,稱不上宣傳。--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5:29 (UTC)[回复]
@Wildcursive君,我主要指的是最新的金牌的那段,放在客棧和布告板就不太妥當,且平心而論,這含有的身分識別較為強烈,可能不是那麼公允,這讓我想到之前曾經介入個體育項目的溝通,該名使用者認為不懂籃球的都是女性,後來一直用「妳」指稱本人,一直要我去問男朋友或老公(???)。我想您應該能夠明白,就點到為止了。刪了的記錄可以請求版本刪除做隱藏,如果不會請求,直接找線上管理員也是可以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11:22 (UTC)[回复]
@Tisscherry 既然妳/你點明,請管理員刪除似乎耗些工程也未必即時、全面,本想用刪除線,想想還是略修。--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0:26 (UTC)[回复]
這人也跟夏土賢一樣整天嘴上掛著文革--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12:21 (UTC)[回复]
@Wildcursive君,您可以直接找Manchiu管理員,他處理很有經驗的。謝謝您願意考量,就看您的決定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1:12 (UTC)[回复]
(+)支持覆核,本人不認為管理員此舉得當,理應予以討論頁編輯禁制。--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7 (UTC)[回复]
我是觉得,如果有谁移除了不合适的内容,讨论页主人不应该恢复,否则应该要算到他头上。我自己对于我自己的讨论页也是很开放,胡话我不小心回退了都会撤回。但是来反破坏的移除留言我是不会加回来的。不过没收别人的星章还是不妥,我觉得W应该恢复这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59 (UTC)[回复]
(-)反对覆核,方針或指引未明文限制用戶處置其對話頁的內容。--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2:57 (UTC)[回复]
(!)意見:在使用者頁面開宗名義的就已經說明:「使用者頁面用於維基人之間的交流與協同運作。雖然您可以自由地個性化和管理您的使用者空間,但它們是社群專案頁面,而不是個人網站、部落格、社群網路媒體或維基百科條目。它們應該用於更好地參與社群,而不是過度用於無關目的或損害專案的聲譽。」而同一個規範章節對於使用者頁面定義是:「使用者頁面主要用於人際討論、通知、測試和草稿(參見沙盒),以及(如果需要)有限的自傳和個人內容。標題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命名空間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是故,如果以定義去結合相關前述條件限制,消極的置放政治觀點議題是不允許的,只是解釋的人沒有前後上下文的關聯性給找出來罷了,所以縱使訊息接收用戶認為政治觀點屬於一種言論表達的自由,但綜合前述對於使用者頁面定義與限制條件,仍不可以放置於用戶討論頁面,因為視為宣傳行為。這樣子解釋有清楚嗎?--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05 (UTC)[回复]
(~)補充:被提報者目前已被管理員做出相關限制措施,請參照WP:ANO#WildcursiveSpecial:Diff/85443983描述案件處理,詢問@WiiUf君是否考慮撤銷提案?--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17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重点是复核“管理操作”本身(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被提报者后续是否有被限制,并不影响这里的复核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22 (UTC)[回复]
瞭解。--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46 (UTC)[回复]
(!)意見:看了以上一大串,很驚訝這會有這麼大的討論。相關慣例已行之有年,並形成指引。用戶討論頁是用來讓編輯之間討論的,尊重用戶編輯本身的意願是慣例,應以用戶以及跟他正在交流中的編輯為主。第三方直接進入,介入對話,強制進行刪除,不符合指引,也不禮貌。指引方針為「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大量编辑其他人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除非编辑可能会有帮助。如果不确定,请询问。 」如果第三方編輯對留言有意見,不應該直接進入刪除別人的留言,因為這會影響到原本兩位編輯之間的交流,扭曲留言的意思。「如果对某个用户的页面有顾虑,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讨论页引起对方的注意。如果对方同意,就让对方自己编辑。」如果認為這段對話真的有必要移除,用戶不願意主動進行,應該在社群頁面發起議題討論,經過社群達成共識之後,再根據共識,禮貌的請用戶移除相關段落。以尊重慣例來進行處理,為最好方向。--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12月26日 (四) 15:08 (UTC)[回复]
刚刚看到他已经被部分封锁了,这个复核请求可以关闭了吧。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6日 (四) 16:22 (UTC)[回复]
上面我有提過看看原提出用戶是否願意撤回提案,但自由雨日君認為,這並不影響覆核程序進行。--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7 (UTC)[回复]
其實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可適用於使用者頁面空間的,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另外當用戶發現其用戶討論頁面有使用不當情形,則應優先發布{{subst:uw-userpage}}提醒通知。另並非用戶討論頁面不受其拘束,而是標題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皆須受內容方針規範,只是為了用戶使用用戶討論頁便利性及彈性,規定較寬鬆,但寬鬆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這點要先釐清。--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2 (UTC)[回复]
我仍然希望能夠繼續此次覆核請求(至少應移除該用戶討論頁中的廣告內容)。—WiiUf🐉 2024年12月27日 (五) 10:21 (UTC)[回复]
同上,我认为应该移除该用户讨论页的违反方针内容,因此(+)支持复核。还有上面某位前管理员的言论,感觉根本没有理解方针,或者说是为反驳而反驳。--Dryrace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1 (UTC)[回复]
(+)支持复核。我认为仅移除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政治宣传即可,用户讨论页存在过多的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会容易被认为滥用。--Lanwi1Talk 2024年12月29日 (日) 09:05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讨论以过两个星期有余,差不多可以下个定论啦。--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7:28 (UTC)[回复]

新年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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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在1月29日,是時候徵集新年標誌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9日 (日) 15:15 (UTC)[回复]

还好是农历,要不然只剩3天就2025了——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4 (UTC)[回复]
我給一個可能的方向:「乙巳」二字均狀似蛇,或許可以考慮將這兩個字弄成蛇的形狀。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29日 (日) 23:54 (UTC)👍 自由雨日觉得这挺赞的。[回复]
可以參考這種新年郵票[8],中国邮政的“福纳百祥”恰好类似二字的图形化。--Kethyga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6:42 (UTC)[回复]
那我參考看看,或許我能畫個草稿。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1:54 (UTC)[回复]
話說一百五十萬條目也快了,要換標誌嗎--August0422討論頁 2025年1月3日 (五) 10:07 (UTC)[回复]
草稿
剛弄好草稿了搞錯了一些東西,稍後再修復。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2:31 (UTC)[回复]
正好是25,赞。不过右边的因为不对称看着有点胖()——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1日 (三) 02:34 (UTC)[回复]
@ZhaoFJx那個是我畫錯了,現在的才是正確版本。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2:44 (UTC)[回复]
蛇環繞維基球如何? -Lemonaka 2024年12月31日 (二) 06:46 (UTC)[回复]
File:2013logohant.png
或者我們還有一個選擇就是把十二年前@Buernia老師做的拿出來複用。——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09 (UTC)[回复]
不是不好看,但感覺……就真像是12年前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1:53 (UTC)[回复]
毕竟那个时候扁平化设计普及程度还不如当今,人家设计的2020和2021新春标志就是扁平化的,我一直觉得Buernia设计的标志很好看的,当年百万条目标志他有参与评选就好了(可惜人家那时可能没时间),不至于搞得那个时候单论设计稍微好看些的偏偏是那个眼镜版标志(最后因为影射而被否决),我到现在都觉得最终采用的百万条目标志过于简陋,因此我支持到时150万条目时搞个特别标志。--💊✖️2️⃣3️⃣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1:56 (UTC)[回复]
我提議如下,蛇環繞維基球 左側尾部形成2,頭部爲5 @Sanmosa 如何? -Lemonaka 2025年1月1日 (三) 03:09 (UTC)[回复]
這比較複雜,我處理不來,而且我預感這樣的構圖就算成形也會很chaotic。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34 (UTC)[回复]
或許透過 ASN 或公告欄公開徵集設計?本站應該不缺乏會設計的人才,問題是沒有人知道。--SCP-0000留言2025年1月1日 (三) 04:59 (UTC)[回复]
@SCP-2000公告欄有放了,但放ASN不會太過擾民了嗎?--SunAfterRain 2025年1月1日 (三) 08:48 (UTC)[回复]
如果放幾日(例如一週)應該沒有大問題。--SCP-0000留言2025年1月1日 (三) 17:55 (UTC)[回复]
@魔琴剛剛想起一個問題,就是vector 2022的標誌是中文字位於維基球右側的,因此中文字位於維基球下側的自訂標誌無法於vector 2022顯現,我不清楚vector 2022的標誌裏的中文字與維基球是否兩個分別的圖像,還有vector 2022的標誌圖像是否可以通過類似vector 2010的自訂標誌的方式來替換。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38 (UTC)[回复]
是两个独立的文件;可以 Stang 2025年1月2日 (四) 12:43 (UTC)[回复]
@Stang感謝代為回應,那我現在趕工把乙巳雙蛇的純圖像檔案給弄上來。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48 (UTC)[回复]
@Stang不好意思,要再ping一次,但我也想知道如何在vector 2022實現類似User:Sanmosa/Logo test.js的效果,畢竟我自己也需要預覽一下。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3:00 (UTC)[回复]
@SanmosaSunAfterRain提供的片段供参考:$('.skin-vector-2022 .mw-logo > .mw-logo-icon').attr('src', 'https:/upwiki/wikipedia/commons/c/cc/%E4%B9%99%E5%B7%B3_snake.png').removeAttr('height').css('height', 'auto') Stang 2025年1月2日 (四) 14:08 (UTC)[回复]
已更新代碼。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4:21 (UTC)[回复]

Sanmos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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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基於草稿稍稍上了色,大家可以給些評價。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18 (UTC)[回复]

如果想試試提前在中文維基百科全站換上SVG樣式的logo的話,在自己的JS頁加這個碼就好:importScript('User:Sanmosa/Logo test.js');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20 (UTC)[回复]
好看!很简约的徽标,不过会不会太简约了((——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2日 (四) 12:50 (UTC)[回复]
與我兩年前説的一樣,我個人偏好極簡風。只要看起來是舒服的,那簡不簡約其實並不重要。另一方面,簡約的標誌一般也有利於識別,因此設計簡約也是有一定的好處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58 (UTC)[回复]
能结合“25”就更好了。--东风留言2025年1月2日 (四) 13:22 (UTC)[回复]
然而“巳”與“5”的字形好像是衝突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4:53 (UTC)[回复]
个人感覺,這個logo完全沒有維基百科的元素。或者說,如果沒有底部的文字,我完全看不出這是維基百科的logo 囧rz……歷年的logo都有維基百科的特色。個人建議新年標志結合原版的維基球製作,在這一點上我比較傾向於@Lemonaka的「蛇環繞維基球」提議。
題外話,第一眼看上去,感覺蛇的形狀更像是「2C」(--Nebulatria留言2025年1月2日 (四) 13:38 (UTC)[回复]
然而2021年的農曆新年特别標誌除了“W”形牛角與“維”字外也沒有多少“維基百科的特色”,而且兩者的“維基百科的特色”並不明顯。(看上去更類似的字元可能是“ƧꞆ”?)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4:29 (UTC)[回复]
其实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2日 (四) 18:48 (UTC)[回复]
但「W」與「維」也是維基百科的元素啊,目前的標誌實在看不出與維基百科的關聯性。--Nebulatria留言2025年1月3日 (五) 10:20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這可能並不是必須具備的元素?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3日 (五) 13:59 (UTC)[回复]
(!)意見:左邊那條蛇像「己」字多於「乙」字。(附:1989年是己巳年)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2日 (四) 15:09 (UTC)[回复]
大家好,还有不久的半年,中共的坦克就要开去天安门广场轧人了![開玩笑的] --Txkk留言2025年1月2日 (四) 18:36 (UTC)😨1 [回复]
怎麽説呢,“2”、“乙”與“己”的字形都是相近的,所以這有些無可避免。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3日 (五) 00:13 (UTC)[回复]
左邊的蛇就是太沒有棱角,所以最像「己」而不是「2」或者「乙」。畫一條轉頭的蛇可能可以。--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3日 (五) 02:26 (UTC)[回复]

剛剛弄了個第二版。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42 (UTC)[回复]

看到时能不能解决“乙”“己”容易混淆的问题,还有右边的蛇加个尾鳍就可以变成鲸鱼了[開玩笑的](虽然鲸鱼的尾部没那么细,不过最好还是把头画小一些)。--💊✖️2️⃣3️⃣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2:05 (UTC)[回复]
我有時間再調整一下設計。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3:01 (UTC)[回复]
右頭非常大,看起來很不對。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02 (UTC)[回复]
右頭中間改用白色如何,這樣蛇頭可以形成一個園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04 (UTC)[回复]

What7what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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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做了一個看看,感覺不是特別完善,不知道效果如何,大家可以給些評價。--User:What7what8🏠 2025年1月3日 (五) 20:32 (UTC)[回复]

@What7what8 對。我(+)支持這個 -Lemonaka 2025年1月4日 (六) 01:48 (UTC)[回复]
不得不説,看上去的效果是好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57 (UTC)[回复]
這并不混亂,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c-Sanmosa-20250102123400-Lemonaka-20250101030900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01 (UTC)[回复]
很可爱欸——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4日 (六) 01:58 (UTC)[回复]
是很可愛,但怎麼說呢,就真的有一種很微妙的感覺--SunAfterRain 2025年1月4日 (六) 05:36 (UTC)[回复]
(+)支持使用該logo,比較可愛一點。--Talimu0518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09:38 (UTC)[回复]
(+)支持该logo,蛮可爱的。-- 2025年1月4日 (六) 09:41 (UTC)[回复]
(+)支持此一版本。--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924~2024 2025年1月4日 (六) 10:45 (UTC)[回复]
(+)支持很可愛呀 支持(๑•̀ω•́๑)--Liao_509 ☄️Fighting!簽名🖋 2025年1月4日 (六) 10:46 (UTC)[回复]
看进一步完善之后是什么效果吧,目前来说Sanmosa君的标志完成度还是比这个的高。--💊✖️2️⃣3️⃣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1:45 (UTC)[回复]
(+)支持。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1月4日 (六) 13:19 (UTC)[回复]
(+)支持但等待进一步完善 Aqurs1留言三玖天下第一 2025年1月5日 (日) 09:22 (UTC)[回复]
建议做工精细一些。--WiiUf🐉💫2025 2025年1月5日 (日) 10:35 (UTC)[回复]
黃色蛇在右邊的尾巴可以向左嗎?蛇和吐出的舌頭,就更接近25或乙巳了。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01 (UTC)[回复]
(+)支持,很有美感,兩隻蛇蛇很可愛。 -- 菜國人 聊天 2025年1月6日 (一) 14:04 (UTC)[回复]
(+)支持:要是乙巳这两个字能够调整一下会更好(比如换位置字体颜色什么的,总觉得现在比较微妙)。配色或许也可以调整,但是如今黄黄红红的主色调其实不错。--The Puki desu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0:52 (UTC)[回复]
其实甚至没有必要在蛇身上写乙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7日 (二) 20:44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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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諸位,2025年5月19號就是中國全面封鎖中文維基百科的十周年,屆時我們應該更換logo來紀念。這是一個一次性賬號,後面再也不發言了,不要檢舉我到SPI喔。

Wikipedia logo china ban 2025 zh hans

--A20152025A留言2025年1月2日 (四) 14:18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明明是冷門的ACGN條目,最近單日閱覽流量居然衝到每天一萬人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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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GN就是Anime、Comic、Game、Novel的合稱。
我最近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在這個條目「最弱技能《果實大師》 ~關於能無限食用技能果實(吃了就會死)這件事~」,因為我是該條目的主要編輯者,對這條目會比較關心。
在這幾天,這條目居然能衝到每天一萬人觀看,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有興趣的人可以點擊該條目,選擇條目的編輯歷史,點擊上方的本月頁面瀏覽統計,就可以看每天的條目瀏覽人數。
ACGN條目通常冷門,即使是當季熱播條目,每天閱覽人數破千人,這人數就算多了。我上面舉的這條目,之前也每天維持幾十人,了不起到100人的閱覽人數,一直都是這個人數觀看量,非常冷門。
沒想到卻在2025年1月1日,衝到每天10065人的觀看量。不曉得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這應該是用程式在洗吧,使用連點程式按鍵精靈,持續連點該條目的頁面更新之類。
只是不曉得這麼作有什麼意義,洗條目閱覽人數,也沒有任何利益可拿,即使洗到觀看人數最高,也不會因此受到表揚。這條目也不是啥政治類條目,洗這條目也不會任何政治宣示的效果,這種行為真得讓人費解。--Znppo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4:59 (UTC)[回复]

「預定播放日 2025年1月7日」是因為臨近播放吧。--SCP-0000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5:09 (UTC)[回复]
這就不得而知了,也許是這個原因吧。--Znppo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5:13 (UTC)[回复]
ACG算是流行的次主流文化吧。还有User:Hat600/essay/fansite。——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1月6日 (一) 13:31 (UTC)[回复]
這論述怎麼藝術成這樣啊啊啊啊啊。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1月6日 (一) 13:42 (UTC)[回复]
這論述看起來很有道理,至少蠻符合我的情況,其他人我不知道。--Znppo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3:53 (UTC)[回复]
理论上当季动画条目可以冲高1万,例如孤獨搖滾!(未拆解前是合并一个条目),2022年12月25日冲高1.2万。——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1月6日 (一) 13:58 (UTC)[回复]
這論述以前看過了。但我想說的是當季ACG作品瀏覽量在中日維衝前排不足為奇。見今日動態熱門[9]。《我獨自升級》只排在習近平後面。--S叔 2025年1月7日 (二) 10:19 (UTC)[回复]
冷知識,這部有先行配信(可以理解成提早播映),所以實際上應該是12/31首播,1/7是電視台首播。--SunAfterRai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25 (UTC)[回复]
雖然本站是百科全書,不過某種意義上也成為反映時事趨勢的網站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6日 (一) 16:35 (UTC)[回复]
数年前,阅览量异常高的条目中華電信MOD洗出来的。--Txkk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09:35 (UTC)[回复]
目前這條目,一個月內瀏覽量依然有5000,也不算低。--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05:54 (UTC)[回复]

請協助查看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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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裡有大量未被及時處理的破壞,然而本人能力有限,還請有心人士協助參與反破壞工作。--WiiUf🐉💫2025 2025年1月7日 (二) 14:05 (UTC)[回复]

大部分都不是,過濾有誤導致的。 -Lemonaka 2025年1月7日 (二) 15:23 (UTC)[回复]
不要盲目相信过滤器。高风险过滤其实估计实际上涉及破坏的也就大约5%-10%。--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7:26 (UTC)[回复]
其实我想说的是里面不全是破坏,但经我看了一遍之后,还是有不少。--WiiUf🐉💫2025 2025年1月7日 (二) 23:19 (UTC)[回复]
而且有些破坏放了好几天……--WiiUf🐉💫2025 2025年1月7日 (二) 23:26 (UTC)[回复]

道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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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現在在 https://t.me/wikipedia_zh_ac AC群因為剛才慌亂操作現在是退群狀態還因不明原因無法加回

即使加回理論上應該也是禁言狀態,無法跟AC群全體維基人道歉

因此我改在站內發表道歉聲明,希望有人能幫我轉達:

我現在在AC群是退群狀態,我希望有人幫忙轉達: 我已經理解該測試造成了洗版,所以我對AC群全體維基人感到抱歉 但因為剛才慌亂之下 我又退掉幾乎所有的群了 所以我需要有人幫忙轉達:

各位AC群全體維基人對不起:

今日稍早因為在機器人使用上出現一些狀況(我輸入一個指令後無反應)
即出於好奇想知道 https://t.me/ctvm32 是站內哪個人,它入群後我隨即執行查詢
但無法查詢
私以為故障,因此進行了一些測試後發現原因是我操作錯誤。
且該操作應是沒有必要,是出於好奇想知道,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的困擾,非常抱歉
而操作過程產生的十餘條訊息造成了洗版
不僅影響了AC群正常的討論
還讓不少不想看到洗版的人感到非常不舒服
進而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有不同程度上的權益受損
對於這些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困擾的一連串事件
我感到非常抱歉,對不起
對於已經影響到的正常討論,我亦感到抱歉
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無法正常討論,我深感抱歉,對不起
為了避免下次再發生相同問題
我保證下次發現機器人使用上有問題時,不再以測試的方式,而是聯絡機器人操作者商討論題
以避免再次發生洗版現象
對於本次造成的洗版,我感到非常抱歉
希望能獲得AC群全體維基人原諒


— ---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1月8日 (三) 02:17 (UTC) -

以上希望有人能幫我轉達,對於對全體維基人造成的困擾,我真的很抱歉。--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5年1月8日 (三) 02: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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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覆審U:Leehsiao的巡查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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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經查閱該人的貢獻,我對於此人是否在創建新條目上可以免於被巡查持保留態度,我不認為一位會在現有條目上加上宣傳性內容的用戶能被免於巡查,儘管此人被封禁條目空間編輯權限已久,請注意這不是一個濫權覆核請求,謝謝。--~~Sid~~ 2025年1月8日 (三) 15:27 (UTC)[回复]

https://guc.toolforge.org/?by=date&user=Leehsiao
如果需要將這個議題全域化,可以在得出結論後在meta.wikimedia.org提出--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5:32 (UTC
管好你自己。--Leehsiao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09:41 (UTC)[回复]
去掉吧,沟通能力仍有问题。另外,2024年4月至10月已存在“超过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似可申请即时除权。--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22:20 (UTC)[回复]
@ASid此話題應移交權限解除布告板(或事後報備於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9日 (四) 08:13 (UTC)[回复]

用戶查核制度再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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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仲裁委員會已經成立,考慮到英文維基仲裁委員會可指定用戶查核員,中文維基是否也該考慮,基於傀儡調查的堆積,再次引入用戶查核? -Lemonaka 2025年1月9日 (四) 02:37 (UTC)[回复]

还是等仲裁委員會正式运作一段时间再说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9日 (四) 03:21 (UTC)[回复]
贊同shizhao的觀點。而且積壓也還在可接受的範圍。--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4:14 (UTC)[回复]
別急Orzzzzz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9日 (四) 08:10 (UTC)[回复]
不赞成。我觉得您应该知道,对于一个饿了很久的人来说,出于对他的安全考虑,不应该给他一次性喂饱。况且仲裁委能否平稳运行还要两说,何必如此着急呢。--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9日 (四) 09:08 (UTC)[回复]
问题是谁能担任?无视文明方针者绝不能当用户查核员,从苗医生的罢免案看出中维有部分用户不知道遵守文明方针比贡献更重要。--Lanwi1Talk 2025年1月10日 (五) 16:39 (UTC)[回复]

搬運自英文WP - 支持以色列的美國保守派基金團體被指展開人肉搜索挺巴勒斯坦的維基百科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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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運自英文WP互助客栈美国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undation)被指有計劃(或者已經開始)人肉搜索在維基百科上散播他們認為是反猶太主義的編者,暫時主要呼籲在以色列相關爭議條目(如加沙人道危機或以色列-中東局勢等)中進行過主要貢獻的編者要特別小心不明來歷的連接,做好反人肉的必要措施。同舟 · 2025年1月9日 (四) 03:15 (UTC)[回复]

令人擔憂--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4:11 (UTC)[回复]
或许应当考虑在相关条目中加入模板以提示编者注意安全风险。--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9日 (四) 09:24 (UTC)[回复]
唉--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0:01 (UTC)[回复]
是否应该考虑将其网域列入黑名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9日 (四) 20:42 (UTC)[回复]
虽说中维不担心这事情,但未雨绸缪也不是不可--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1:00 (UTC)[回复]
我先订阅那个工单吧,看看后续情况--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1:01 (UTC)[回复]
这工单现在点进去怎么是个“Access Denied: Restricted Task”(悲)--Jason2016426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08:57 (UTC)[回复]
我昨天還能閱覽該工單,不排除因為被判定為高危和高敏感級別而限制閱覽。英維有人表示不排除(將會)有具有高級別權限的管理員受賄賂而洩露特定編者的非公開信息如IP和電郵地址等,畢竟對方財大氣粗而且維基媒體不乏支持或同情以色列的管理員,所以建議各位最好做好最壞的打算。--同舟 · 2025年1月10日 (五) 09:17 (UTC)[回复]
维基媒体基金会的信任与安全团队已将此任务的阅览权限制在授权用户和先前订阅者中。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10日 (五) 09:47 (UTC)[回复]
?我的回复呢?被哪个小馋猫吞了?--Jason2016426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13:59 (UTC)[回复]
算了,不管了。尽管会被说ENSAID,但是enwiki那边在考虑“先发制人地封锁传统基金会的域名”——另外,昨晚明明看到U:魔琴也提出过类似提议的……--Jason2016426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14:07 (UTC)[回复]
@ericliu1912 請恢復被你錯誤刪掉的留言。--同舟 · 2025年1月10日 (五) 15:08 (UTC)[回复]
sorry編輯衝突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0日 (五) 15:14 (UTC)[回复]

User:Rastinition可能長期濫用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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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Rastinition於1月3日被User:Manchiu君實施回退編輯禁制三個月,此後其曾活躍的條目出現了一些可疑的活動:

查看以上條目的編輯歷史,Rastinition幾乎對這些條目進行長期監視,在其被實施禁制後,突然出現多個台灣遠傳電信IP進行回退操作且反應迅速,十分可疑。本以為這些可疑活動只是有心人想利用IP繞過編輯禁制,但探查之後發現Rastinition和台灣遠傳電信IP其實早有交集:

這些IP也活躍在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九龍巴士89D線九龍巴士263線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等香港交通條目,因本人從未編輯過此類條目,未能分析Rastinition的編輯習慣,在此知會曾在香港交通條目被Rastinition無理回退的User:DarkWizardCody君;另外可否煩請擅長抓傀儡的User:Outlookxp君發表看法?218.250.145.5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13:47 (UTC)[回复]

哇噻!这么刺激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5年1月9日 (四) 13:49 (UTC)[回复]
这好像应该在WP:傀儡调查发起?--自由雨日🌧️❄️ 2025年1月9日 (四) 13:56 (UTC)[回复]
Rastinition正如他個人頁所說,應好好休息...。建議查核。--Outlookxp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14:29 (UTC)[回复]
1.@Outlookxp因為你提到我的用戶頁,也只是從用戶頁的日誌提及一些2023年10月7日檢查確認監視清單包含4070個頁面 2023年5月29日調整自己活動模式,減少深偽技術的影響
2024年5月26日,注意到可能有在不特定網站形成的社群透過某種形式在zh.wikipedia.org聯合活動,後續動向需要觀察。嚴重時可能有真人傀儡議題,因為很久沒更新,我僅能提及我有注意到但沒有追蹤後續發展
2024年5月26日,注意到可能有在不特定網站形成的社群透過某種形式在zh.wikipedia.org聯合活動,後續動向需要觀察。嚴重時可能有真人傀儡議題
2.@Outlookxp總之可以查核
( π )题外话2023年發給我的郵件擷取部分文字And I investigated this based on the possibility that the impersonator account was an LTA(this is done at my discretion), but in principle it is more appropriate to go through the local SPI, and it is okay for you to open the SPI and provide me with additional information(IP ranges or data at risk of avoidance), but I recommend going through the SPI.,基於這個的結果我優先將調查對象轉向至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Stalin_kzj,因為這個系列也是我最熟悉具有攻擊行為、模仿行為等樣態的(不只一個組群),但既然有香港的IP在其中,又是針對節目類頁面,目標稍難鎖定,較難確認目標組群,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Calearm77/存檔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Tommy860119/存檔LTA:589ww(具攻擊性)、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King091993/存檔提及的Special:用户贡献/Bosco64(具攻擊性),這系列非常愛好將話題連結到User talk:Pyruvate(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Pyruvate/存檔/HAM繼續......大致上可以單一提交我是否登出編輯或者使用多個帳號,但如果要反向確認是前面提及的內部連結哪個或其他更多,那要鎖定的目標會很浮誇的麻煩(傀儡/愛好者/社群化,連續文字是愛好者社群化且愛好者很多都有正在或曾經使用傀儡的習慣)--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3:08 (UTC)[回复]
反破壞前線的人turns out是傀儡大戶,what a freak lmfao--Boring ghost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12:2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