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Xiplus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滥用权限:​ 回复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高级移动版编辑 回复
 
第1行: 第1行:
{{/header}}
<noinclude>
== 滥用权限 ==
{{policy|WP:REVOKE}}
{{方针列表}}
*{{User|The3moboi}}
*:{{Status|新提案}}
{{otheruseslist|申请解除依據[[Wikipedia:權限申請|權限申請方針]]獲得之權限|申请权限|Wikipedia:權限申請|罢免管理员|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用戶權限級別|Wikipedia:用戶權限級別}}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回退權
*:理由:The3moboi君似乎認爲移動「不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條件而符合其所言情形的重定向」[[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巡查豁免權#c-The3moboi-20241031041300-神秘悟饭-20241031022700|有時亦可不留重定向]],對此權限認知不足,不應在近期持有包含不留重定向權限的權力。
*:—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11月2日 (六) 09:01 (UTC)
*:請@[[User:The3moboi|The3moboi]]君至此處說明,謝謝。--[[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1月2日 (六) 09:15 (UTC)
*::{{ping|神秘悟饭|薏仁将}}一般情况下,都会将原有的译名移动不留重定向,除非这个译名已有大量的来源常用。亦有部分当年大批量创建的地名条目,而后却被google地图数据误用,却并未广泛见于新闻报道中。有一定使用率译名必然可以保留作重定向,包括那些与原文发音相差甚远的译名。一些村庄地名条目在通常情况下本就没有多少关注度(如乌克兰),社群的意见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倾向于修正且不留重定向的。--[[User:The3moboi|The3moboi]]([[User talk:The3moboi|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39 (UTC)
*:::“{{tqi|一般情况下,都会将原有的译名移动不留重定向}}”显然是不合理的。--<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1月2日 (六) 09:43 (UTC)
*::::{{ping|自由雨日}}或许我解释得不清楚,但是常见的误译名可以留重定向,说的是'''一般情况下没有或很少媒体引用,谷歌搜索无结果,与原文发音相差甚远'''的不当译名。--[[User:The3moboi|The3moboi]]([[User talk:The3moboi|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50 (UTC)
*:::您說的情況與提案人給與的規範指引似乎對不上來喔…您確定這是通常的情況?--[[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1月2日 (六) 09:51 (UTC)
*::::{{ping|薏仁将}}我说常见的情况是指那一些村庄的条目,其译名没有或很少被引用,如果原名有使用或许我可以恢复?--[[User:The3moboi|The3moboi]]([[User talk:The3moboi|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57 (UTC)
*:::::如果您認為您持有的理據屬於合理狀態,那麼後續請你靜待管理員審酌,也許等待的過程會很煎熬,不過還請稍後,週末了,建議您可以放慢自己的步調,或者放自己一天假期,休息後再回來也不錯,別把自己繃太緊,祝週末編安順遂愉快:)--[[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1月2日 (六) 10:04 (UTC)
*:::本論:不留重定向是管理人員權限。管理人員權限若有關於行權的明確方針指引,則應依規行權,除非特殊情形。閣下所言情形顯然普遍,不可豁免。若執意認爲一般情形的行權亦可不合規,即應除權。譯名等具體問題無需討論,下文可略。
*:::*餘論一:閣下所不留的重定向不僅不合[[WP:R#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WP:速删]]等條件,甚至會被指符合[[WP:R#重定向的用途]]、[[WP:R#KEEP]](例如從[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1119 關鍵評論網]搜尋或跳轉[[Special:diff/84783414|丘胡耶夫]]而「丘胡耶夫」可能被指為「有用」、「有助于以某些特定的用语来搜索」的「別名」或「不同稱呼」)。<u>連在存廢討論都無把握能夠刪除的重定向</u>,竟然不經管理員審查及他人獲悉或討論<u>獨自消除</u>,不離譜嗎?這種重定向又有多大比例在過往存廢討論獲得刪除共識?
*:::*餘論二:如其他人有多次類似行徑,歡迎舉證。您所認定的「社群的意見」未見於[[WP:R#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WP:速删]]甚至[[WP:删除]]等方針指引,果真存在?以我個人而言,在「移動請求」頁面一般聚焦有意義的標題,自動屏蔽無意義的音譯名,但不意味可接受違規的移動,惟因監察無意義音譯名移動索然無味、付出極多。不留重定向則更加隱蔽、更難監察。相似心態者大概不止一人。而在站外亦常有對譯名更動或消失的詬病,不乏用戶,其常見程度惟有政治立場爭議能夠穩贏。
*:::*餘論三:雖本不想給人補翻譯史課,以免顯得「頤指氣使」,但是不得不説現存無數音譯名不從原語言或其祖語而來,甚至是從錯誤發音而來。您在[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巡查豁免權/存檔/2024年#c-The3moboi-20241030162900-Manchiu-20241030162200 幾天前所用的或然句]十分堪憂。
*:::--—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2 (UTC)
*::Gohan在[[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巡查豁免權#c-神秘悟饭-20241030125000-Manchiu-20241030023000|权限申请]]那边的四个例子里我觉得“多夫然斯基”他不留重定向应是对的,翻历史“多夫然斯基”好像就是他制造的,而且谷歌使用频率没那么多。“马基-札伊·彼德”[https://www.google.com/search?q=%22%E9%A9%AC%E5%9F%BA-%E6%9C%AD%E4%BC%8A%C2%B7%E5%BD%BC%E5%BE%B7%22+-wikipedia&sca_esv=808c4f249ba0e78b&sxsrf=ADLYWIIHYQhGr3ueV2J8wddS45wiDpeyog%3A1730548635083&ei=mxMmZ5PkBIWhseMPsfCL8QY&ved=0ahUKEwjTnaSFzL2JAxWFUGwGHTH4Im4Q4dUDCA8&uact=5&oq=%22%E9%A9%AC%E5%9F%BA-%E6%9C%AD%E4%BC%8A%C2%B7%E5%BD%BC%E5%BE%B7%22+-wikipedia&gs_lp=Egxnd3Mtd2l6LXNlcnAiIiLpqazln7ot5pyt5LyKwrflvbzlvrciIC13aWtpcGVkaWFIkRVQugFY9xNwAXgAkAEAmAFnoAH7BKoBBDEwLjG4AQPIAQD4AQGYAgOgAr0BwgILEAAYgAQYsAMYogTCAggQABiABBiiBJgDAIgGAZAGApIHAzIuMaAH-wo&sclient=gws-wiz-serp]、“比洛泽尔西克”[https://www.google.com/search?q=%22%E6%AF%94%E6%B4%9B%E6%B3%BD%E5%B0%94%E8%A5%BF%E5%85%8B%22+-wikipedia&sca_esv=808c4f249ba0e78b&sxsrf=ADLYWILR2nBQrfgq7on9kXOxKPlILkd0nQ%3A1730548666985&ei=uhMmZ8TWO5OUseMP5469qQE&ved=0ahUKEwjEm7-UzL2JAxUTSmwGHWdHLxUQ4dUDCA8&uact=5&oq=%22%E6%AF%94%E6%B4%9B%E6%B3%BD%E5%B0%94%E8%A5%BF%E5%85%8B%22+-wikipedia&gs_lp=Egxnd3Mtd2l6LXNlcnAiHyLmr5TmtJvms73lsJTopb_lhYsiIC13aWtpcGVkaWFIzwFQAFgAcAB4AJABAJgBLqABLqoBATG4AQPIAQD4AQL4AQGYAgCgAgCYAwCSBwCgBzM&sclient=gws-wiz-serp]、“丘胡耶夫”[https://www.google.com/search?q=%22%E4%B8%98%E8%83%A1%E8%80%B6%E5%A4%AB%22&sca_esv=808c4f249ba0e78b&sxsrf=ADLYWILvTo87BYjBLsvEgv1OLX07u0tmSw%3A1730548573670&ei=XRMmZ-fOKI6cseMP7fKUuQ0&ved=0ahUKEwin8f_ny72JAxUOTmwGHW05JdcQ4dUDCA8&uact=5&oq=%22%E4%B8%98%E8%83%A1%E8%80%B6%E5%A4%AB%22&gs_lp=Egxnd3Mtd2l6LXNlcnAiDiLkuJjog6HogLblpKsiMggQABiABBiiBDIIEAAYgAQYogQyCBAAGIAEGKIEMggQABiABBiiBEjjJFC3GliZI3ABeAGQAQCYAVGgAYcBqgEBMrgBA8gBAPgBAZgCA6ACkgHCAgoQABiwAxjWBBhHwgIEECMYJ5gDAIgGAZAGB5IHATOgB7cE&sclient=gws-wiz-serp]也不是特别多来源使用,也很大概率是维基百科外溢的,我觉得不留重定向就是正确的,换我我也会不留重定向。但这不代表我认同The3moboi的所有操作,事实上有不少操作我亦不认同,只是我觉得不必过于责怪The3moboi阁下的行为。--[[User:微肿头龙|微肿头龙]]([[User talk: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2:02 (UTC)
*:::自建自刪合規,其餘則不然。[[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c-神秘悟饭-20241104110200-The3moboi-20241102093900|其餘回應見上]]。(譯名在正規來源存在但)「不常見」之情形未載於[[WP:R]]、[[WP:速删]]、[[WP:删除]]等方針指引,不過在下認爲可送交存廢討論([[WP:DP#REASON]]-14),動用隱蔽的不留重定向則十分不合情理。--—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3 (UTC)
*::::{{noping|神秘悟饭}}我不认同阁下的意见。如果某一译名在网上出现就可以拥有重定向会造成重定向泛滥,上述被不留重定向移动者都未有过多用例。自然,留着也是无害,但我认为删掉也可。让The3moboi持权本意就是不必大量提删,既浪费他的时间也浪费管理员的时间,因为过往经历来看基本肯定被删(如果是涉及乌克兰地名的话,主要乌克兰议题参与者都偏向认同应消灭此类重定向,或许你可到[[WikiProject talk:乌克兰|那边]]提问)。我相信授权的管理员也有考虑到这一点。如果这样也不可以不留重定向,那么主要从事译名修正的编者几乎都需除掉有关权限,或者说需要重新教育一下何时应该不留重定向。乌克兰议题上还有一位{{ping2|TuhansiaVuoria}}(巡查豁免者)也常不留重定向[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6%97%A5%E5%BF%97?type=move&user=TuhansiaVuoria&page=&wpdate=&tagfilter=&subtype=&wpFormIdentifier=logeventslist],且已经这么做了一年多,按阁下的说法该用户也对相关权限认知不足,应立即除权。(其实我对他们的部分不留重定向操作也有意见,但大体认同他们的操作,暂未看到有非常过分之举)--[[User:微肿头龙|微肿头龙]]([[User talk: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01:55 (UTC)
*:::::{{补充}}:有些重定向是被部分编者[[Special:diff/71188756|乱移]]产生的(移动未附理由),此是否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所提及的G3?--[[User:微肿头龙|微肿头龙]]([[User talk: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02:06 (UTC)
*::::::可如此標記並不留。不過自[[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巡查豁免權/存檔/2024年#c-神秘悟饭-20241030125000-Manchiu-20241030023000|我質疑]]之後,其全部回應都未提出如此辯解;而且你我都知道,除此以外,其大量不留重定向仍不合任何條件。--—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11月8日 (五) 08:14 (UTC)
*:::::*不針對任何人、任何專題、任何地名。個別專題的不成文説法不應凌駕清晰明確的權限方針指引。任何持權人維持如此這般認知,都應除權。
*:::::*無理的提刪才會浪費管理員時間。莫須有的提刪不少,{{tooltip|提刪這種重定向爲何會比其他類型提刪更浪費管理員時間?|雖然閣下沒有比較二者。}}
*:::::*這種重定向,我不會去建,也不鼓勵他人去建;但若想消除,依法行事。
*:::::*{{題外話}}:最近有人因持續以不當理由提請速刪而被禁制,有關警告語是「<u>[[Template:Uw-csd|只有嚴格符合準則的情況才能提請快速刪除]]</u>」。假如持續不依[[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不留重定向仍能盛行、不被除權,被禁制的申請速刪者相對可言含冤。但願不留重定向的警告語不會變成「<u>不留重定向不需嚴格符合準則,甚至不需要符合準則</u>」。
*:::::--—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11月8日 (五) 08:13 (UTC)
*:: {{ping|神秘悟饭}}建議舉些案例,方便查核。——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日 (六) 13:57 (UTC)
*:::其實維持此種認知即不應持權,無需行動實例。案例[[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巡查豁免權/存檔/2024年#User:The3moboi|此前已述]]:對[[Special:diff/84713896|馬基-札伊·彼德]]、[[Special:diff/84783414|丘胡耶夫]]不留重定向,但此二名已見於主流媒體[https://www.upmedia.mg/forum_info.php?SerialNo=142609 上報]、[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1119 關鍵評論網],且不「明顯比導向目標更廣泛」,顯然不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主要是快速刪除)條件。[[Special:diff/84783541|比洛澤爾西克]]([[google:"比洛澤爾西克"|Google]])等亦有類似嫌疑。--—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5 (UTC)
*:{{ping2|Ericliu1912}}君會有意見嗎-[[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11:10 (UTC)
*:: 我更希望先聽取{{ping2|The3moboi}}自身的看法。——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22日 (日) 12:11 (UTC)
*:::{{ping|Ericliu1912}}恕不认同Gohan所述之理由,前面所举的四个例子皆有相对应较为合理的理据。本人目前的工作专注于修正条目译名,现在一般在网上查无或极少的用例的译名(且读音与翻译书、资料库等相差甚远的)都会考虑不留重定向,本意如此。如果有觉得不合理的移动不留重定向,也可以恢复。--[[User:The3moboi|The3moboi]]([[User talk:The3moboi|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14:05 (UTC)


== 逾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 ==
當任何依據[[Wikipedia:權限申請|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任何用戶均可以在下方舉報,由其他用户讨论是否除权。舉報時請附上相關證據,否則大家難以處理舉報者的申請。
<p class="notice metadata" id="spoiler" style="font-size: small">'''致提報者''':建議您使用{{tlx|Inactive IPBE}}或{{tlx|Inactive right}}通知用戶,并在通告一個月且无回应时再提報。</p>


當管理員封禁任何一位依從[[Wikipedia:權限申請|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時,請同時提報,讓其他用戶覆核考慮是否為之除權。遇緊急情況時管理員可以暂时取消權限,但必須立即在此处报告,讓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


== 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 ==
決定投訴成立與否請考慮以下原則:
*{{User|Jacky9271}}
# 蓄意犯規:如果有證據相信對方是刻意、不懷好意或故意地違規,例如知道犯了不顯眼的事不會被人舉報,所以不時犯錯,這樣也應該除權。
*:{{Status|Oh}}
# 草率行事:如果用戶粗心大意多次誤用或亂用權限,或別人要求他回避(因涉利益衝突)時他還執意行事,雖然他未必是惡意,但可能證明他不懂如何有效地運用手上的工具,也應該除權。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BE
# 執於己見:因為權限應該用作執行社群共識或防止破壞等,而不是解決矛盾或衝突的工具,一意孤行、過於執著或不聽取人家意見的用戶,也應該除權。
*:理由:用户已经被永久封禁。
# 沒有悔意:每個人也有犯錯的時候,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所以用戶的態度,是否真心改過,會否謹言慎行,會否重犯等也是考慮除權的因素。
*:<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2月5日 (四) 03:47 (UTC)
* 擱置,等待客棧討論。下同-[[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6:02 (UTC)
*{{User|航站区}}
*:{{Status|OH}}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BE
*:理由:用戶已被永久封禁。
*:[[U:RainSun8942|<span style="font:17px BIZ UDGothic;color:#6495ED;">'''雨朝'''</span>]]<span><sub>[[UT:RainSun8942|Talk]]#[[MyGO!!!!!|<span style="font:Microsoft Yahei Light;color:#2F2C49;">我要退出CRYCHIC</span>]]</sub></span> 2024年12月13日 (五) 04:13 (UTC)
:擱置,等待客棧討論。-[[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6:02 (UTC)


* {{User|恨国党非蠢即坏}}
对于先前已生效的除权有异议的用户也可以到下方要求进行复审。另外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在下方報告後如查明屬實便即時除權。又如果依從[[Wikipedia:權限申請|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希望辭去職務或放棄既得權限,也請於下面提出申請。用户也可以[[Special:用户权限|自行移除]]自己的回退员、巡查员、大量信息发送、巡察豁免以及IP封禁豁免的权限,如此做的用户在移除操作结束后的两个月内无法再次申请该权限。管理员会在对用户授权时酌情考量该用户的权限变化情况,[[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游戏]]上述自行除权规则的用户可能会招致封禁。
::{{Status|OH}}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BE
任何用戶都可自由地於下列申請中發表意見,管理員當應盡量考慮各用戶的意見。
::理由:用戶已被永久封禁。

::
管理員可就事情輕重作以下處理︰
: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15日 (日) 15:50 (UTC)
*駁回:理據不足,駁回申請;
:擱置,等待客棧討論。-[[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6:02 (UTC)
*提醒︰用權欠妥,易惹爭議,未違方針,則僅需提醒;
*警告︰行為不當,有違方針,但有所考慮,則警告而暫不除權;
*停權︰暫且除權;應按輕重訂下期限,期限一至,則恢復其權;
*撤權︰撤销权限,但可再申请;
*禁止申請︰禁止申請權限,不過務須訂下期限。

提报时请复制下框内容并按需求填写,置于相应提请部分最下方:

<pre>-{}-
*{{User|提报的用户名}}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
*:理由:
*:~~~~
</pre>

'''提示''':全域IP封禁例外不適用於繞過本地IP封禁,因此獲全域IP封禁例外權限者,無必要要求除權;[[m:Global Rollback|全域回退員]]持權比本地回退權更多,但无abusefilter-log-private權限,不应除權;[[m:Global sysops|全域管理員]]不適用於中文維基百科。
</noinclude>
{{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存档}}

==滥用权限==

==逾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
<!-- 現進行[[Wikipedia:机器人/申请/A2093064-bot/8|機器人測試]],請不要手工存檔,謝謝。--A2093064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5 (UTC) -->
*{{User|躺在阳光中}}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躺在阳光中|從未編輯過]]、[[Special:日志/躺在阳光中|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躺在阳光中|最後授權在2015年12月5日 (六) 09:35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Xiguawlx}}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Xiguawlx|從未編輯過]]、[[Special:日志/Xiguawlx|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Xiguawlx|最後授權在2015年12月6日 (日) 04:58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孤島一樹}}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孤島一樹|從未編輯過]]、[[Special:日志/孤島一樹|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孤島一樹|最後授權在2015年11月15日 (日) 05:46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BYWALLE}}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BYWALLE|從未編輯過]]、[[Special:日志/BYWALLE|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BYWALLE|最後授權在2015年11月18日 (三) 16:14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Keanekwok}}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Keanekwok|最後編輯在2015年11月14日 (六) 01:18 (UTC)]]、[[Special:日志/Keanekwok|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Keanekwok|最後授權在2015年6月12日 (五) 10:07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Liangent-wptest}}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确认用户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Liangent-wptest|最後編輯在2015年11月20日 (五) 02:25 (UTC)]]、[[Special:日志/Liangent-wptest|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Liangent-wptest|最後授權在2015年11月20日 (五) 02:21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Yegong}}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Yegong|最後編輯在2015年11月29日 (日) 16:53 (UTC)]]、[[Special:日志/Yegong|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Yegong|最後授權在2015年8月23日 (日) 02:55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Kenrick95}}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确认用户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Kenrick95|最後編輯在2015年12月3日 (四) 03:36 (UTC)]]、[[Special:日志/Kenrick95|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Kenrick95|最後授權在2015年12月2日 (三) 17:48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Yujiunang}}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Yujiunang|最後編輯在2015年12月3日 (四) 10:58 (UTC)]]、[[Special:日志/Yujiunang|最後日誌動作在2015年7月19日 (日) 02:07 (UTC)]]、[[Special:用户权限/Yujiunang|最後授權在2015年1月25日 (日) 08:23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Microease}}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Microease|最後編輯在2015年12月6日 (日) 08:45 (UTC)]]、[[Special:日志/Microease|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Microease|最後授權在2015年12月6日 (日) 08:38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Peniel Zerubbabel}}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Peniel Zerubbabel|最後編輯在2015年12月6日 (日) 10:06 (UTC)]]、[[Special:日志/Peniel Zerubbabel|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Peniel Zerubbabel|最後授權在2015年11月19日 (四) 20:36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Yw980924}}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Yw980924|最後編輯在2015年12月9日 (三) 09:52 (UTC)]]、[[Special:日志/Yw980924|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Yw980924|最後授權在2015年12月7日 (一) 13:57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Zxqjy}}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Zxqjy|最後編輯在2015年12月9日 (三) 12:40 (UTC)]]、[[Special:日志/Zxqjy|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Zxqjy|最後授權在2015年12月8日 (二) 16:13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俺叫志刚}}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俺叫志刚|最後編輯在2015年12月10日 (四) 08:28 (UTC)]]、[[Special:日志/俺叫志刚|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俺叫志刚|最後授權在2015年11月27日 (五) 14:06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User|陳琪盛}}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Special:用户贡献/陳琪盛|最後編輯在2015年12月12日 (六) 04:34 (UTC)]]、[[Special:日志/陳琪盛|從未有日誌動作]]、[[Special:用户权限/陳琪盛|最後授權在2015年11月28日 (六) 13:10 (UTC)]]
*:[[User:A2093064|<span style="color: #6666FF;">'''A2093064'''</span>]]#[[User talk: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2 (UTC)

==已封禁或除权用户覆审==
<!-- 現進行[[Wikipedia:机器人/申请/A2093064-bot/8|機器人測試]],請不要手工存檔,謝謝。--A2093064 2017年6月13日 (二) 04:45 (UTC) -->
*{{User|Qqqyyy}}
*:{{status2|+|除權}}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者
*:理由:该用户已被封禁,但账户仍被授予上述权限。请检查用户被封禁之理由是否会导致除权。
*:[[User:DGS-Bot|DGS-Bot]] <sup><small>[[User talk:Dargasea|提报问题]]</small></sup> 2017年6月1日 (四) 19:00 (UTC)
*:雖然封禁與所持權限並無直接關係,然而封禁期為永久,而原因為濫用傀儡,屬第一款,蓄意違規,遂予決除權。--[[user:Wong128hk|'''J.''']][[user_talk:Wong128hk|'''Wong''']] 2017年6月2日 (五) 05:18 (UTC)

*{{User|Mapayna}}
*:{{status2|+|除權}}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者
*:理由:该用户已被封禁,但账户仍被授予上述权限。请检查用户被封禁之理由是否会导致除权。
*:[[User:DGS-Bot|DGS-Bot]] <sup><small>[[User talk:Dargasea|提报问题]]</small></sup> 2017年6月1日 (四) 19:00 (UTC)
*:雖然封禁與所持權限並無直接關係,然而封禁期為永久,而原因為濫用傀儡,屬第一款,蓄意違規,遂予決除權。--[[user:Wong128hk|'''J.''']][[user_talk:Wong128hk|'''Wong''']] 2017年6月2日 (五) 05:18 (UTC)


==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
==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
<p class="notice metadata" id="spoiler" style="font-size: small">您通常可以在[[Special:UserRights]]移除自己的權限而無需管理員的協助,另請注意:無論是自行移除或於此請求除權,根據[[Wikipedia:解除權限方針|方針]]皆不能在兩個月內再次申請。</p>
'''提示''':用戶可自行於[[特殊:用户权限]]移除回退權、巡查權、大量信息发送權、巡察豁免權以及IP封禁豁免权而毋須申請。

{{Rules}}

2024年12月22日 (日) 14:05的最新版本

包含引用自维基百科:解除權限方針 當任何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任何用戶均可以在本頁舉報,由其他用户讨论是否除权。舉報時請附上相關證據,否則大家難以處理舉報者的申請。

當管理員封禁任何一位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時,請同時提報,讓其他用戶覆核考慮是否為之除權。遇緊急情況時管理員可以暂时取消權限,但必須立即在本頁报告,讓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

決定投訴成立與否請考慮以下原則:

  1. 蓄意犯規:如果有證據相信對方是刻意、不懷好意或故意地違規,例如知道犯了不顯眼的事不會被人舉報,所以不時犯錯,這樣也應該除權。
  2. 草率行事:如果用戶粗心大意多次誤用或亂用權限,或別人要求他回避(因涉利益衝突)時他還執意行事,雖然他未必是惡意,但可能證明他不懂如何有效地運用手上的工具,也應該除權。
  3. 執於己見:因為權限應該用作執行社群共識或防止破壞等,而不是解決矛盾或衝突的工具,一意孤行、過於執著或不聽取人家意見的用戶,也應該除權。
  4. 沒有悔意:每個人也有犯錯的時候,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所以用戶的態度,是否真心改過,會否謹言慎行,會否重犯等也是考慮除權的因素。

对于先前已生效的除权有异议的用户也可以到本頁要求进行复审。另外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在本頁報告後如查明屬實便即時除權。又如果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希望辭去職務或放棄既得權限,也請於本頁提出申請。又或者自行移除回退员、巡查员、大量信息发送、巡查豁免、大量帳戶建立、檔案移動和IP封禁豁免的权限,如此做的用户在移除操作结束后的两个月内不可再次申请该权限。管理员会在对用户授权时酌情考量该用户的权限变化情况,游戏上述自行除权规则的用户可能会招致封禁。

任何用戶都可自由地於本頁申請中發表意見,管理員當應盡量考慮各用戶的意見。

管理員可就事情輕重作以下處理:

  • 駁回:理據不足,駁回申請;
  • 提醒:用權欠妥,易惹爭議,未違方針,則僅需提醒;
  • 警告:行為不當,有違方針,但有所考慮,則警告而暫不除權;
  • 停權:暫且除權;應按輕重訂下期限,期限一至,則恢復其權;
  • 撤權:撤销权限,但可再申请;
  • 禁止申請:禁止申請權限,不過務須訂下期限。

提报时请复制下框内容并按需求填写,置于相应提请部分最下方:

*{{User|提报的用户名}}
*:{{Status|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
*:理由:
*:~~~~

提示:全域IP封禁例外不適用於繞過本地IP封禁,因此獲全域IP封禁例外權限者,無必要要求除權;全域回退員持權比本地回退權更多,但无abusefilter-log-private權限,不应除權;全域管理員不適用於中文維基百科。

滥用权限

[编辑]
  • The3moboi讨论 | 貢獻
    狀態:   新提案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回退權
    理由:The3moboi君似乎認爲移動「不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條件而符合其所言情形的重定向」有時亦可不留重定向,對此權限認知不足,不應在近期持有包含不留重定向權限的權力。
    Gohan 2024年11月2日 (六) 09:01 (UTC)[回复]
    請@The3moboi君至此處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2日 (六) 09:15 (UTC)[回复]
    @神秘悟饭薏仁将一般情况下,都会将原有的译名移动不留重定向,除非这个译名已有大量的来源常用。亦有部分当年大批量创建的地名条目,而后却被google地图数据误用,却并未广泛见于新闻报道中。有一定使用率译名必然可以保留作重定向,包括那些与原文发音相差甚远的译名。一些村庄地名条目在通常情况下本就没有多少关注度(如乌克兰),社群的意见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倾向于修正且不留重定向的。--The3moboi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9:39 (UTC)[回复]
    一般情况下,都会将原有的译名移动不留重定向”显然是不合理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09:43 (UTC)[回复]
    @自由雨日或许我解释得不清楚,但是常见的误译名可以留重定向,说的是一般情况下没有或很少媒体引用,谷歌搜索无结果,与原文发音相差甚远的不当译名。--The3moboi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9:50 (UTC)[回复]
    您說的情況與提案人給與的規範指引似乎對不上來喔…您確定這是通常的情況?--薏仁將🍀 2024年11月2日 (六) 09:51 (UTC)[回复]
    @薏仁将我说常见的情况是指那一些村庄的条目,其译名没有或很少被引用,如果原名有使用或许我可以恢复?--The3moboi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9:57 (UTC)[回复]
    如果您認為您持有的理據屬於合理狀態,那麼後續請你靜待管理員審酌,也許等待的過程會很煎熬,不過還請稍後,週末了,建議您可以放慢自己的步調,或者放自己一天假期,休息後再回來也不錯,別把自己繃太緊,祝週末編安順遂愉快:)--薏仁將🍀 2024年11月2日 (六) 10:04 (UTC)[回复]
    本論:不留重定向是管理人員權限。管理人員權限若有關於行權的明確方針指引,則應依規行權,除非特殊情形。閣下所言情形顯然普遍,不可豁免。若執意認爲一般情形的行權亦可不合規,即應除權。譯名等具體問題無需討論,下文可略。
    • 餘論一:閣下所不留的重定向不僅不合WP:R#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WP:速删等條件,甚至會被指符合WP:R#重定向的用途WP:R#KEEP(例如從關鍵評論網搜尋或跳轉丘胡耶夫而「丘胡耶夫」可能被指為「有用」、「有助于以某些特定的用语来搜索」的「別名」或「不同稱呼」)。連在存廢討論都無把握能夠刪除的重定向,竟然不經管理員審查及他人獲悉或討論獨自消除,不離譜嗎?這種重定向又有多大比例在過往存廢討論獲得刪除共識?
    • 餘論二:如其他人有多次類似行徑,歡迎舉證。您所認定的「社群的意見」未見於WP:R#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WP:速删甚至WP:删除等方針指引,果真存在?以我個人而言,在「移動請求」頁面一般聚焦有意義的標題,自動屏蔽無意義的音譯名,但不意味可接受違規的移動,惟因監察無意義音譯名移動索然無味、付出極多。不留重定向則更加隱蔽、更難監察。相似心態者大概不止一人。而在站外亦常有對譯名更動或消失的詬病,不乏用戶,其常見程度惟有政治立場爭議能夠穩贏。
    • 餘論三:雖本不想給人補翻譯史課,以免顯得「頤指氣使」,但是不得不説現存無數音譯名不從原語言或其祖語而來,甚至是從錯誤發音而來。您在幾天前所用的或然句十分堪憂。
    --— Gohan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2 (UTC)[回复]
    Gohan在权限申请那边的四个例子里我觉得“多夫然斯基”他不留重定向应是对的,翻历史“多夫然斯基”好像就是他制造的,而且谷歌使用频率没那么多。“马基-札伊·彼德”[1]、“比洛泽尔西克”[2]、“丘胡耶夫”[3]也不是特别多来源使用,也很大概率是维基百科外溢的,我觉得不留重定向就是正确的,换我我也会不留重定向。但这不代表我认同The3moboi的所有操作,事实上有不少操作我亦不认同,只是我觉得不必过于责怪The3moboi阁下的行为。--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2:02 (UTC)[回复]
    自建自刪合規,其餘則不然。其餘回應見上。(譯名在正規來源存在但)「不常見」之情形未載於WP:RWP:速删WP:删除等方針指引,不過在下認爲可送交存廢討論(WP:DP#REASON-14),動用隱蔽的不留重定向則十分不合情理。--— Gohan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3 (UTC)[回复]
    @神秘悟饭我不认同阁下的意见。如果某一译名在网上出现就可以拥有重定向会造成重定向泛滥,上述被不留重定向移动者都未有过多用例。自然,留着也是无害,但我认为删掉也可。让The3moboi持权本意就是不必大量提删,既浪费他的时间也浪费管理员的时间,因为过往经历来看基本肯定被删(如果是涉及乌克兰地名的话,主要乌克兰议题参与者都偏向认同应消灭此类重定向,或许你可到那边提问)。我相信授权的管理员也有考虑到这一点。如果这样也不可以不留重定向,那么主要从事译名修正的编者几乎都需除掉有关权限,或者说需要重新教育一下何时应该不留重定向。乌克兰议题上还有一位@TuhansiaVuoria(巡查豁免者)也常不留重定向[4],且已经这么做了一年多,按阁下的说法该用户也对相关权限认知不足,应立即除权。(其实我对他们的部分不留重定向操作也有意见,但大体认同他们的操作,暂未看到有非常过分之举)--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1:55 (UTC)[回复]
    (~)補充:有些重定向是被部分编者乱移产生的(移动未附理由),此是否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所提及的G3?--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2:06 (UTC)[回复]
    可如此標記並不留。不過自我質疑之後,其全部回應都未提出如此辯解;而且你我都知道,除此以外,其大量不留重定向仍不合任何條件。--— Gohan 2024年11月8日 (五) 08:14 (UTC)[回复]
    • 不針對任何人、任何專題、任何地名。個別專題的不成文説法不應凌駕清晰明確的權限方針指引。任何持權人維持如此這般認知,都應除權。
    • 無理的提刪才會浪費管理員時間。莫須有的提刪不少,提刪這種重定向爲何會比其他類型提刪更浪費管理員時間?
    • 這種重定向,我不會去建,也不鼓勵他人去建;但若想消除,依法行事。
    • ( π )题外话:最近有人因持續以不當理由提請速刪而被禁制,有關警告語是「只有嚴格符合準則的情況才能提請快速刪除」。假如持續不依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不留重定向仍能盛行、不被除權,被禁制的申請速刪者相對可言含冤。但願不留重定向的警告語不會變成「不留重定向不需嚴格符合準則,甚至不需要符合準則」。
    --— Gohan 2024年11月8日 (五) 08:13 (UTC)[回复]
    @神秘悟饭建議舉些案例,方便查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日 (六) 13:57 (UTC)[回复]
    其實維持此種認知即不應持權,無需行動實例。案例此前已述:對馬基-札伊·彼德丘胡耶夫不留重定向,但此二名已見於主流媒體上報關鍵評論網,且不「明顯比導向目標更廣泛」,顯然不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主要是快速刪除)條件。比洛澤爾西克Google)等亦有類似嫌疑。--— Gohan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5 (UTC)[回复]
    @Ericliu1912君會有意見嗎-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11:10 (UTC)[回复]
    我更希望先聽取@The3moboi自身的看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22日 (日) 12:11 (UTC)[回复]
    @Ericliu1912恕不认同Gohan所述之理由,前面所举的四个例子皆有相对应较为合理的理据。本人目前的工作专注于修正条目译名,现在一般在网上查无或极少的用例的译名(且读音与翻译书、资料库等相差甚远的)都会考虑不留重定向,本意如此。如果有觉得不合理的移动不留重定向,也可以恢复。--The3moboi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14:05 (UTC)[回复]

逾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

[编辑]


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

[编辑]
擱置,等待客棧討論。-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6:02 (UTC)[回复]
狀態:   等待中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BE
理由:用戶已被永久封禁。
-Lemonaka 2024年12月15日 (日) 15:50 (UTC)[回复]
擱置,等待客棧討論。-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6:02 (UTC)[回复]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