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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之以靜政策: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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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導在經濟方面,採行「寬眾息役,惠益百姓」的方式,為東晉朝廷的經濟打下基礎。當時公卿世族的特權如[[蔭客制]]之類權利過重,所以為了減輕農民課稅負擔,王導採用種種政策來限制世族經濟利益來實現惠益百姓的目標。例如咸和[[土斷]]與[[度田收租]]、禁止霸佔山澤(頒布於[[壬辰詔書]])等方式。
王導在經濟方面,採行「寬眾息役,惠益百姓」的方式,為東晉朝廷的經濟打下基礎。當時公卿世族的特權如[[蔭客制]]之類權利過重,所以為了減輕農民課稅負擔,王導採用種種政策來限制世族經濟利益來實現惠益百姓的目標。例如咸和[[土斷]]與[[度田收租]]、禁止霸佔山澤(頒布於[[壬辰詔書]])等方式。


《晉書·食貨志》提到:「[[太元]]末年,天下無事,時和年豐,百姓樂業,穀帛殷阜,幾乎家給人足矣。」這就是鎮之以靜政策推行以來,在經濟方面的成果。
《晉書·食貨志》提到:「[[太元 (东晋)|太元]]末年,天下無事,時和年豐,百姓樂業,穀帛殷阜,幾乎家給人足矣。」這就是鎮之以靜政策推行以來,在經濟方面的成果。


==政治方面==
==政治方面==

2021年8月17日 (二) 07:58的最新版本

鎮之以靜政策,是在東晉初期由宰輔王導推行的政策。他以「鎮之以靜,群情自安」的方針穩固政局、安撫百姓及抵抗外敵。他為政寬簡,對世族息事寧人,自奉較儉約,協助司馬睿政權遷至人生地不熟的江南,使得東晉得以立國。而後東晉的權臣桓溫謝安亦依循他的方針。淝水之戰獲勝的基礎也是建立於該政策。然而,因為鎮之以靜政策強調安定,往往不受治史者注意,甚至從誤解到否定[1]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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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晉末年因為長期的民族摩擦導致五胡亂華,朝廷又因為內鬥使得首都洛陽被攻破,西晉朝廷搖搖欲墜。都督揚州諸軍事的司馬睿王導的建議之下遷鎮至建康,準備在江南建立新王朝。當時江東財富充裕,然而吳人不得志於晉室,吳姓世族對晉廷保持懷疑的態度。當時在吳姓世族中,以義興周氏及吳興沈氏並為江東二豪,而吳郡朱、張、顧、陸四氏居次。江東百姓甚至有意光復吳國,發生了三次叛亂。後由世族義興周玘所平定,史稱三定江南。此外,東晉內部還有農民與地主的矛盾,僑居者和在地者的衝突。

當北方諸胡攻滅西晉後軍勢強盛,伺機南侵。而東晉新立,在軍力、財政方面皆不足。司馬睿能否獲得內部各世族及諸郡的擁護還未知。所以,如何協調和安定內部,進而抵抗北方各族的軍事攻勢,是東晉立國之初所面對的重要大事。在蘇峻之亂平定後,有人主張遷都至豫章會稽。而王導力排眾議,他認為「北寇遊魂,伺我之隙」,採用「鎮之以靜,群情自安」的方針方能穩定東晉局勢[2]

經濟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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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導在經濟方面,採行「寬眾息役,惠益百姓」的方式,為東晉朝廷的經濟打下基礎。當時公卿世族的特權如蔭客制之類權利過重,所以為了減輕農民課稅負擔,王導採用種種政策來限制世族經濟利益來實現惠益百姓的目標。例如咸和土斷度田收租、禁止霸佔山澤(頒布於壬辰詔書)等方式。

《晉書·食貨志》提到:「太元末年,天下無事,時和年豐,百姓樂業,穀帛殷阜,幾乎家給人足矣。」這就是鎮之以靜政策推行以來,在經濟方面的成果。

政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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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王導以來,主要將「不存小察,弘以大綱」視為政治方針。目的是將各層次的力量團結起來,一致為朝廷抵禦北方各族的入侵。司馬睿遷鎮之初,吳姓世族對晉廷保持懷疑或輕視的態度[3]。當時吳姓世族以義興周氏及吳興沈氏最盛,並為江東二豪,而吳郡朱、張、顧、陸四氏居次。

王導向司馬睿提議先取得顧榮賀循的支持,進而獲得江南士族的擁護。顧榮、賀循為江東名族,又是江東士大夫的領袖,他們出仕東晉,穩定江東絕大部份的豪強地主。然而周玘等吳姓世族認為「中州人士佐佑王業,而玘自以為不得調」,有意叛變,但事洩未果,周玘憂鬱而死[4]。其子周勰繼之,以「討王導、刁協為名」叛變,但被其叔周札洩密而未果。王導主張平定,而後晉室分化周、沈二氏,使其先後崩潰,並將親晉的朱、張、顧、陸四氏遞升。

為了避免僑姓世族和吳姓世族為經濟勢力發生衝突,僑姓世族避免入侵吳姓世族在吳郡吳興義興三吳的經濟勢力。轉向浙東會稽閩地發展。

軍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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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軍事方面,東晉採用「以攻為守」的策略來對付北方各國的威脅。由於東晉初期國力不盛,所以沒有大規模北伐的企圖。司馬睿任命祖逖北伐,命他相機進取,但軍力不多。桓溫的四次北伐之中,最多亦五萬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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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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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繩楠(1994年):《魏晉南北朝史論稿》第八章〈論淝水之戰前東晉的鎮之以靜政策〉,第181頁。
  2. ^ 《晉書·列傳第三十五·王導》提到,導曰:「建康,古之金陵,舊為帝裏,又孫仲謀、劉玄德俱言王者之宅。古之帝王不必以豐儉移都,苟弘衛文大帛之冠,則無往不可。若不績其麻,則樂土為虛矣。且北寇遊魂,伺我之隙,一旦示弱,竄於蠻越,求之望實,懼非良計。今特宜鎮之以靜,群情自安。
  3. ^ 《晉書·列傳第三十五·王導》提到:「吳人不附,居月餘,士庶莫有至者。」
  4. ^ 資治通鑑·卷第八十八》提到周玘臨死前,告訴他的兒子周勰說:「殺我者,諸傖子(粗野卑賤;當時南方人罵北方人語)也;能復之,乃吾子也。」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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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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