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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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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header}}</noinclude>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
[[de:Wikipedia:Auskunft]]
{{rfc|prop|rfcid=72556d9a8510a6e0a0712a939a6d23a1}}
[[en:Wikipedia:Village pump (miscellaneous)]]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sign=<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签名|<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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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維基百科管理]]</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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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原标题:</small><big>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big>
== 周濟 ==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還記得[[周济 (教育部)|周濟]]這個人嗎?這個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國教育部長]],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獲得了2477票贊成,384票反對,81票棄權,連任教育部長,反對票高達 13% ,是眾部長中獲得反對票最多的人。<small>—以上[[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意見是由[[User:Sl|Sl]]([[User talk:Sl|對話]] • [[Special:Contributions/SI|貢獻]]){{#if:2008年3月17日 (一) 10:50 (UTC)|在2008年3月17日 (一) 10:50 (UTC)}}所加入的。</small>
:汗,他曾经是中文维基百科里最出名的人物。—[[user:长夜无风|长夜无风]]([[user talk: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8年3月18日 (二) 12:13 (UTC)
::我這個香港人,就是在這裡認識他的。 --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8年3月18日 (二) 14:32 (UTC)
:::話說我在這個時代住在臺灣的,也是藉此認識他的(話說那一陣子還有人註冊了一堆具有人身攻擊性的帳號=_="),但當然不會很深。看來若不是因為他的某些具爭議性的特質,他大概也不會那麼出名吧!=_="
:::又看樣子維基百科似乎是個兩岸三地的人彼此認識對方文化的好地方,似乎也是因為維基(事實上還有香港網路大典,但當初怎麼知識的已經不太記得了=_=")的緣故,我認識了一些[[香港高登討論區]][[硬膠 (網語)|膠]]系的事物=_="--[[User:K1234567890y|KOS-MOS]]([[User_talk:K1234567890y|話說「我不是人類,我不過是個有著御姐外形的人形兵器而已」]]) 2008年3月20日 (四) 15:31 (UTC)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 百度百科已成恐怖主义分子们的交流基地 ==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metawiki:SecurePoll/Local_elections|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请看[http://baike.baidu.com/view/56235.htm 本·拉登_百度百科]的目录:“【'''辉煌的圣战裏程'''】”,第一段:“毕生为追求民族自由解放斗争而坚持不懈奋斗不息。”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User:JSutherland (WMF)|JSutherland (WMF)]]([[User talk: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再看看词条的讨论区:[http://baike.baidu.com/comment/id=56235 关于“本·拉登”词条的评论(共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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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崇拜了!!! a243248603
'''翻译:'''
*“拉登加油!!!” lancer7777
*“英雄” 656638lk--[[Special:Contributions/65.49.14.21|65.49.14.21]] ([[User talk:65.49.14.21|留言]]) 2008年3月19日 (三) 06:13 (UTC)


大家好!我是Joe Sutherland,来自维基媒体基金会信任与安全团队。过去,我们了解到贵社群对使用SecurePoll进行选举有一定兴趣——或许你们已经通过votewiki进行了相关选举。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如何使这一功能能在本地社区中启用,以允许社群自行举办选举。这将需要在贵项目上启用“electionadmin”权限,该权限允许访问一些敏感信息。
没办法,百度就这样,优点也多,缺点也突出。--[[User:Woc2006|<span style="color: #F9A56C;">'''一葉知秋'''</span>]]→[[User talk:Woc2006|<span style="color: #0472BC;">'''切磋'''</span>]] 2008年3月19日 (三) 10:10 (UTC)


因此,贵社群可能需要进行一次[[WP:RFC|请求评论]](或类似流程)来确定是否有共识启用此功能。为帮助此类讨论,我们在[[metawiki:SecurePoll/Local_elections|一个元维基页面]]上提供了更多关于启用该权限对贵社群意味着什么的资讯。
這是中華人民國互聯網界的優點,也是中華人民國互聯網界的缺點。這種優點和缺點,與中國政治一脈相承。-[[User talk:Sl|<big>&#9993;</big>Hello World!]] 2008年3月19日 (三) 15:57 (UTC)
:中华人民国?我还以为你打错了,可是打错有打错两次的吗?{{User:Mukdener/Signature}} 2008年3月19日 (三) 17:53 (UTC)</span>
::我想他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是“天朝”。--[[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0日 (四) 00:07 (UTC)
:::既然在这里可以有各种观点发表,例如对“中华人民国”不感兴趣的观点,当然那里也可以有各种观点发表,包括对美国幸灾乐祸的观点,如果不赞成,你也可以到那里去发表自己的观点,在这里“揶揄”那里,恐怕人家也不知道,人家那里不是也可以随便编辑吗?当然除了揶揄中华人民国的文章,但对拉登可能没有限制。--[[User:方洪渐|方洪渐]] ([[User talk:方洪渐|留言]]) 2008年3月20日 (四) 01:19 (UTC)
::::若不危害天朝不能當執政黨的話,基本上任何事都可以做。對嗎?我有一件東西很想知道,就是「繼續當執政黨」和「兩岸統一」,如果只能二擇其一的話,哪個較重要?--[[User talk:Sl|<big>&#9993;</big>Hello World!]] 2008年3月20日 (四) 01:34 (UTC)
當然是「繼續當執政黨」,因為如果「兩岸統一」的話,不一定能夠「繼續當執政黨」。有什麼比掌權還重要的事嗎?
--[[Special:Contributions/123.195.34.222|123.195.34.222]] ([[User talk:123.195.34.222|留言]]) 2008年3月20日 (四) 13:55 (UTC)
:樓上之IP用戶兄所言甚是,因此愚意味,兩岸統一之話題乃是天朝紅黨操縱民族情緒之工具,天朝并無真正統一之意,若統一,必將危害六十年來之專制基業,因此,兩岸還是難以統一。—[[User:1j1z2|唐吉訶德的劍]]([[User_talk:1j1z2|<span style="color: green;">風車之戰</span>]])[[Special:Contributions/1j1z2|<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span style="color: blue;">十步殺一人</span></span>]] 2008年3月20日 (四) 18:39 (UTC)
===请观赏百度百科的一个“优秀条目”===
*[http://baike.baidu.com/history/id=1894777 灵芝茶],真是令人“叹服”。[[user:金翅大鹏鸟|金翅大鹏鸟]][[User talk: 金翅大鹏鸟|(talk)]] 2008年3月19日 (三) 10:17 (UTC)
:*百度的「靈芝茶」在這兒肯定被掛上wikify,stub模板。[[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19日 (三) 10:22 (UTC)
::所谓的优秀条目原来如此。--[[User:用心阁|用心阁]][[User Talk: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3月19日 (三) 11:47 (UTC)


如果贵社群经过讨论并决定推进此事,信任与安全团队愿意提供支持——请在达成共识后通过电子邮件( ca@wikimedia.org )告知我们。谢谢!
*大家嘲笑百度之餘,每天也幫忙抓抓侵權和不合格的條目吧。--'''{{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2008年3月19日 (三) 14:29 (UTC)


译者:<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签名|<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25 (UTC)
=== 嘲笑之餘,是否也该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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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说维基百科已经出了这样严重扭曲事实的条目,但不可否认,我们自己现在的问题条目也是一大把:需要wikify的页面不少,欠缺中立性甚至准确性都有问题的页面也大有其在,更不用说与百科语调根本不相符合的那些条目。虽然,百度百科和维基百科的内容品质机制相比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而且百度百科有着先天的劣势——受到政府监控,自由发挥的空间远没维基大。但为何维基百科不能做到更好,为何维基百科一样有着一大把这样的问题条目,我们是否也应该仔细反思,并思考改进?—{{User:PhiLiP/签名}} 2008年3月19日 (三) 17:46 (UTC)
:electionadmin是干嘛的?元维基中的介绍,供参考:{{quote|<code>electionadmin</code> is a right that allows users to set up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However, crucially, '''it allows these users to view voter data''', which includes CheckUser-level IP and user agent information for all voters. This is to allow detection of duplicate votes. Its sensitive nature means it should be handed out with extreme caution and only to trusted users (for instance, those who already possess the CheckUser right).}}—<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签名|<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31 (UTC)
:問題條目除了靠我們瀏覽條目時不經意地發現外,有什麼方法可有系統地把問題條目標簽起來(似乎 bot 的工作進度很慢)?[[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2008年3月20日 (四) 02:04 (UTC)
:: TLDR:electionadmin可以看到所有投票者的IP及UA信息,應高度謹慎授權,並建議賦權給本地CU權限持有者。--[[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0月18日 (五) 04:31 (UTC)
::說實在的,維基百科發展至今,我深切認為維基百科必須改變「人人可編輯」這個營運方針,朝「條目預審制」及「信任編輯制」修正。簡單地說就是朝[[大眾百科]]的路線靠攏,但大眾百科是這個路線的極端,應該可以不用做到那種程度。--'''{{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2008年3月20日 (四) 15:31 (UTC)
已更改標題以準確描述。--[[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39 (UTC)
:::我覺得「人人可編輯」這個原則並沒有不對,事實上這個原則用在編百科全書上可能是最適合的──只有在這使命下我們才可享受Wiki的更新速度,並以NPOV等方針團結所有編輯者,使最後協作(collaborate)的成果大大增值。其他種種用Wiki來寫的小說、法律都失敗了,不是變成廣告便是變成論壇。不然維基百科何以在千千萬萬個「人人可編輯」的網站中一枝獨秀呢?連其他比較大的Wiki,都不可避免的有很重的維基百科(或其他維基文庫等計劃)的影子。而大眾百科至今還是小眾的玩意,各位連用身分証號碼注冊論壇都會擔心,而大眾百科走精英化路線,要求參加者提供學位、簡歷、身分証明等,相信很多使用者不耐煩之餘,也很難獲得真正平民大眾的認同。想到這裡,又記得很多博學多才(尤其是文藝方面)、經歷廣闊的人,例如畫家、編劇、創業者,學歷都不是很高。
: 目前是OS和Steward监票,他们在votewiki的权限是不是和electionadmin一样?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36 (UTC)
:::在下以為維基百科(精確點說是中文維基百科)的問題,其實是整個華語社群現狀的反映。以維基百科的開放透明,言論沒有受到程序(例如論壇軟件)和權力(例如共產黨)的規限審查,可說是自由了,餘下的就是人的因素。中文維基百科要改善,華語世界必須有這些特質:
::[https://vote.wikimedia.org/wiki/Special:ListUsers?username=&group=electionadmin&wpsubmit=&wpFormIdentifier=mw-listusers-form&limit=50 Yes,不過本地OS在該站是臨時權限]。未來若打算維持是CU和OS負責監票,就可以直接把監票權限直接給CU和OS。--'''[[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4年10月18日 (五) 06:33 (UTC)
:::*知識(knowledge):這裡的知識,必須是以科學方法理性調查、獲取、証實的知識,也包括對知識(相對財富和權力)的崇敬。然而相對的特質:感性、流言、財富為上,是華人社會的主旋律。
{| class="wikitable"
:::*分享(sharing):分享是無回報的贈予,不是買賣,也沒有榮譽。而且不是分享音樂檔案,是時間和精力。在我的記憶中,華人社會的捐獻活動是最冷清的。時間和精力都是應省得省。
|-
:::*主動(initiative),即自發、自願、熱心,有為天下先的動力,也要有探索和嘗試新事物的心。我覺得華人一般都很低調,不知道是不是臣民意識的遺留。
!
:::最重要的是一種超越自我,超越族群的世界觀。編維基百科,是完全的利他行為,為甚麼不去進行其他娛樂活動?為甚麼是分享知識,不是分享個人相片([[Flickr]])、影片([[YouTube]])、感想(論壇、[[Blog]])?為甚麼在華人社會前者冷而後者都熱?這便是小我和大我的差別。總的來說,我覺得中文維基要成功,不但需要一個知識型的華人社會,還需要風氣和人心的轉變。這可能嗎?也不是沒有方法,以外國為例,維基年會、知名媒體的報導訪問、維基人出版的書、大學研究維基的論文、把維基融入教育,當研究和寫作的訓練……還有名人的效應。當[[吉米·威爾斯]]以自己的名氣帶動著維基百科,我希望[[台灣]]的[[鄧傑]]先生也同樣有名……:)
! 现状
:::連政府和商業機構也幫了忙──你能想像[[美國聯邦政府]]在[[公有領域]]的作品(很多圖片),和1911年版[[大英百科]](也在公有領域)對英文維基的幫助多大嗎?一圖加一文,加上維基平台這點火花,就為英文維基的壯大打下了基礎。當我想像,如果[[中華民國政府]]也學[[美國政府]],敢於把自己所有的網站(例如[http://www.cca.gov.tw/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站],請看資料多丰富)上的資料全釋放到公有領域,我可以拿自己的學位打賭中文維基的品質和數量馬上可以有爆炸性增長,再由百度抄到大陸,結果大陸人民也可以看到[[行政院]]的優質圖文作品。問題是,我們尊敬的[[馬英九]]先生有這種見地嗎?
! 本地启用后
:::今天為甚麼這麼多話,唉,相比我上週的作業,這一小段當作娛樂大眾吧。--[[User:Computor|Computor]] ([[User talk:Computor|留言]]) 2008年3月21日 (五) 03:33 (UTC)
|-
::::應廢除IP用戶所有權限。在維基百科註冊不難。[[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1日 (五) 04:36 (UTC)
| 准备工作
:::::「朝[[大眾百科]]的路線靠攏」在方法上具體來說,我認為首先要把條目空間區分為「待審區」及「正式收錄區」,除了已獲得「信任編輯」資格的用戶之外,所有用戶創建的條目都會先進入「待審區」,通過審查的條目才能變成正式收錄的條目。而「信任編輯」資格的取得方法即是「創建一條合格的條目」。這個方法可視為一種義工的職前訓練,我相信能有效提高參與者的素質,而且即使是破壞者,他也至少會對維基百科有一條條目的貢獻。這個方法的缺點在於資料更新只能仰賴取得信任編輯資格的用戶,所以如果人數不夠多的話,更新速度將會比不上現在。另一個缺點是新進用戶取得「信任編輯」資格將會隨條目數的增加而變難,屆時勢必要再修改規則以容納不斷增加的新進用戶,不過我覺得這種情況的發生也是實施很久、條目數超過數百萬以後的事了。--'''{{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2008年3月21日 (五) 08:38 (UTC)
| -
*维护百科质量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禁止IP用户编辑。--[[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1日 (五) 11:14 (UTC)
| 本地请求监管员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
:哎呀呀,怎麼總是為了行政方便就想當然的採取這樣所謂「簡單」措施呢?這樣對發展不好呢--[[User:KilluaZaoldyeck|長門有希]]☆[[User_talk:KilluaZaoldyeck|許可是……?]] 2008年3月21日 (五) 12:51 (UTC)
|-
::完全同意。{{User:Mukdener/Signature}} 2008年3月21日 (五) 19:47 (UTC)</span>
| 创建投票
::{{反對}}禁止IP編輯。其實禁止創建條目已經足夠了,因為禁止IP編輯反而會減少維基百科的深度,只要他的修改不是破壞就行了。—[[User:費勒姆|費勒姆]] [[User talk:費勒姆|費話連篇]] 2008年3月22日 (六) 02:30 (UTC)—[[User:費勒姆|費勒姆]] [[User talk:費勒姆|費話連篇]] 2008年3月22日 (六) 02:30 (UTC)
| T&S在votewiki创建
| electionadmin在本站创建
|-
| 生成名单
| colspan="2" style="text-align:center;" | 没有变化
|-
| 投票
| colspan="2" style="text-align:center;" | 没有变化
|-
| 监票
| T&S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划去应作废的票
| "electionadmin"划去应作废的票
|-
| 宣布结果
| colspan="2" style="text-align:center;" | 没有变化
|}
:以上是我个人对“本地举办安全投票的理解”,其中electionadmin可以在选举开始前在[[m:SRP]]上临时授予给相关人士,避免高级权限带来的隐私问题。在我看来,本地举办可以让界面变成中文;创建投票不再强依赖于T&S,不会有什么“等圣诞假期”这种过去遇到的问题;不再需要在phabricator创建任务,社群参与度更高;界面上有什么词写错了可以更快的修复:目前还没想到明显的缺点,可能是会有人质疑投票存在被本地干预的风险(相较于votewiki)?[[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
:: [[:votewiki:Special:UserGroupRights]]:votewiki上<code>electionadmin</code>仅有「偷看选民信息」<code>(securepoll-view-voter-pii)</code>和「破坏用户界面」<code>(editinterface)</code>两个权限,“创建投票”权限<code>(securepoll-create-poll)</code>只有<code>electcomm</code>和<code>staffsupport</code>拥有。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9 (UTC)
:::小课堂时间,咱来解释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
:::我们这里有四个概念,scrutineer(监票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选举管理员)、electionadmin、electcomm
:::* '''监票员'''是在一场选举之中对所有选票进行检查的人,他会负责查看投出选票的人是否是符合标准的,这张选票是不是重复的(比如多个分身账号、傀儡投票什么的);
:::* '''选举管理员'''是创建并设置投票的人,目前T&S的那两位就是“选举管理员”;
:::*'''electionadmin'''是一个用户权限组,我们的监票员们需要这个权限组来查看那些PII,来判断某张选票是否符合标准;
:::*'''electcomm'''则是另一个权限组,这个权限组是给'''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准备的,T&S的人说这个权限组设计之初是为了方便理事会选举的一些事项。它在实际中跟“electionadmin”这个组没什么区别。
:::[[phab:T308397#7943036|source]],希望有帮助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19 (UTC)
:::: 感谢,但是晕晕。所以监票员(scrutineer)和选举管理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在技术上不存在?electionadmin 的 user group right 包括 securepoll-create-poll 吗?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57 (UTC)
:::::可以这么理解;在votewiki上不,但是根据[[m:SecurePoll/Local_elections|这里的描述]],本地是会有的。换个方法解释一下:在votewiki上,electcomm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并给一些人electionadmin的权限,后者会去做监票的工作;本地如果启用,electionadmin会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以及负责监票。这么说的话,我建议把这个新的权限组翻译成“选举管理员”。{{mute|魔琴}}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15 (UTC)
:::::: 明白。感谢。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29 (UTC)
: 若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即可廢去現行被迫定期集中舉行申請之制度,回復原先之自由提名制,或得促進社群成員申請管理人員。——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5 (UTC)
::或许也可参考英维搞自由提名与集中申请制度并行。--<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spa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2:54 (UTC)
: <s>长期授予监督员监票权限会不会有问题?是否需要重提取回CU权限?</s>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1日 (一) 18:04 (UTC)
::也没说一定要长期授予啊,如果社群对长期授予有疑虑完全可以改为临时权限。--<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span>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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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先列了几条文字以推动讨论。
{{比较条文|1=[[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pb}}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Wikipedia:OS|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Wikipedia:监管员|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2=监选员(electionadmin,暂译)权限应仅授予[[Wikipedia:CU|用户查核员]]、[[Wikipedia:OS|监督员]]、监管员。{{pb}}若本地有至少两名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本地用户与其他[[Wikipedia:监管员|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用户查核员优先于监督员。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用户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pb}}投票开始前,应请求监管员授予本地负责用户监选员权限。{{pb}}投票结束后应及时除去权限。{{pb}}监选员拥有以下权限:<ul><li>编辑用户界面<code>(editinterface)</code></li><li>访问投票者的个人可识别信息<code>(securepoll-view-voter-pii)</code></li></ul>}}既然是长期的制度性存在的用户组我就将CU考虑进来了。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8 (UTC)
: 「选举管理员」有可能是动宾短语,个人认为应该避免,所以拟了一个「监选员」译名,也许有更好的。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35 (UTC)
:其实权限不需要用一次去一次吧?如果是担心CU隐私的话,electionadmin只能看到投票人在本次securepoll的信息,并不能用该权限直接去CU别人。另建议用脚注注释下“个人可识别信息” ——<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签名|<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57 (UTC)
:: 既為任務編組權限,如機器使用者般,則一般不應長期持有。——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
:::所以意思是每有選舉就要再申請/授予權限?--'''[[user:Wong128hk|<span style="color: #252850;">J.</span>]][[user_talk:Wong128hk|<span style="color: #252850;">Wong</spa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03 (UTC)
:::: {{noping|Wong128hk}}或者規定簽署隱私協議之行政員、監督員等可當然持有此權限,協助鋪張選舉,我覺得也符合本地未來可能情況。畢竟以後就不用強迫定期集體申請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08 (UTC)
:::::反正本地有SecurePoll後,用戶可以隨時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每次都授予/解除權限也太麻煩,electionadmin完全可以讓OS或CU長期持有。倒是如仲委會選舉未來該設eleccomm,就是每次選舉再每次授權了。--'''[[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4年10月28日 (一) 04:29 (UTC)
: 建議譯為「選舉監察員」,符合漢語用例。——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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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ked|T380020}}
距上条留言已过三日,姑且总结一下讨论。目前讨论用户基本就引入electionadmin用户组达成共识,在是否允许簽署隱私協議的行政員和監督員长期成为electionadmin也基本得出结论,然对于electionadmin的译名尚未有定论。当下讨论用户一共给出了三种方案,分别为Stang君提议的“选举管理员”、魔琴君提议的“监选员”以及EricLiu君提议的“选举监察员”。不知三位用户可否进一步阐明一下选择该译名的理由。当然如果有用户认为自己有更好的译名方案也欢迎提出。--<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span>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29 (UTC)


{{艾特|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Stang|Hamish}}通知下曾参与讨论的用户--<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span>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3 (UTC)
:::不见得IP用户就一定比登记用户写得差或更容易破坏,登记用户捣乱的还少吗?这个百科仍然是发展最好的,百度虽然更快,都许多条目基本是将这里的全文搬过去的,甚至直接搬英文的而不翻译,如果没有我们,不知道其他百科会怎样发展。--[[User:方洪渐|方洪渐]] ([[User talk:方洪渐|留言]]) 2008年3月22日 (六) 03:09 (UTC)
:上一條其實ping到了。然後我個人傾向於“選舉管理員”這個名字,監選員和選舉監察員總覺得怪怪的。而且本身electionadmin這個權限本身就可以管理選舉的創建,我覺得更符合其實際用途。--[[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7 (UTC)
: 因爲“選舉”能作名詞能作動詞,所以“選舉某某員”一詞有歧義。這種歧義能在語境中消解,但是我認爲比較有礙溝通,特別是對不知道有此術語的用戶來説。我也在想其它用詞,但可能比較文,也不易於理解,譬如因[[知州|知]]有管理之義而叫“知選”“知選員”,因[[監]](去聲)有官員之義而叫“選監”……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28 (UTC)
:: 我不理解。「監督員」、「(使用者)查核員」甚至「管理員」也全部是這種名詞,亦幾未見誤解。仍建議叫「選舉監察員」,行文時則可非正式簡稱為「監察員」。——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0月31日 (四) 17:45 (UTC)
::: 员不能成词啊,不可能理解为监督出一个“员”来。<small>(量词可以成词。)</small>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日 (五) 02:09 (UTC)
::@[[User:魔琴|魔琴]]:“选举”不能作名词,除非您认同沈老的“名动包含论”()--<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11月1日 (五) 04:35 (UTC)
::: 现汉上的全忘了,意思理解就好(?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日 (五) 06:10 (UTC)
::{{不支持}}“监选员”这一翻译。该词字面上来看十分奇怪。个人无法理解为何要用一个看起来像是“简称”的名词来作为一个权限的正式译名;其次,该译名也无法直观地体现该权限的作用。--[[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Special:用户贡献/Yining_Chen|贡献]]) 2024年11月9日 (六) 11:39 (UTC)
:::那您认为“选举管理员”和“选举监察员”哪个名称更好?--<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User:人间百态/签名板|(签名)]]</span> 2024年11月9日 (六) 12:38 (UTC)
::::按照惯例,感觉“选举管理员”或许更加符合使用习惯。包括此前的一些讨论,在称呼此权限时似乎也倾向于使用这一名称。--[[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Special:用户贡献/Yining_Chen|贡献]]) 2024年11月10日 (日) 14:23 (UTC)
: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可以把“创建并管理投票”和“唱票及查看IP信息”的这两个权限分开。前者可以长期保留以确保灵活,后者则应用时申请不用时取消。其他的看起来不错。——<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签名|<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0 (UTC)
::或者更大胆,所有延确用户都能访问计票统计,但监督行政员可以看到IP{{doge}}复核投票更方便,也能减轻压力。——<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签名|<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2 (UTC)
::那咱觉得倒不如把securepoll-create-poll直接给管理员,只把敏感的view-voter-pii受给监选员。--<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User:人间百态/签名板|(签名)]]</span> 2024年11月6日 (三) 14:33 (UTC)
:::有道理……我去留言问下是否可行——<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即请秋安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1月6日 (三) 16:34 (UTC)
:::: 如果可以分開給的話,其實直接把securepoll-create-poll給管理員,然後view-voter-pii給監督員。--[[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1 (UTC)
::::邮件已获回复,摘抄:
::::{{quote|
::::Thank you for reaching out. I'll escalate this internally. It looks like some of this work may already have been done by SD0001: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77531
::::}}
::::——<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1月16日 (六) 19:21 (UTC)
: 「選舉監察員」及「選舉管理員」均可。——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29 (UTC)


=== 小结 (安全投票) ===
::::{{反对}}禁止IP用户编辑权限。破坏不仅仅限于IP用户,且如果对方一定要搞破坏,一样可以通过注册ID来达到。禁IP用户不仅治标不治本,而且还会阻碍维基百科全书的发展,无异于因噎废食。现在需要的是更多负责任的管理员和对管理员的规则的建立。—[[User:Devil&#39;s Advocate|Pagan]] ([[User talk:Devil&#39;s Advocate|留言]]) 2008年3月22日 (六) 03:47 (UTC)
以上关于本地进行安全投票的讨论看起来并没有收到反对意见,个人觉得可以进行公示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了。简单总结一下达成的共识:
:::::不一樣,不一樣。如果破壞者用public proxy破壞,管理員很難去封禁他(因為public proxy可以有n個使用者),但他註冊後破壞,管理員還能見一個封一個。[[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2日 (六) 03:50 (UTC)
# 本站认为在本站内部自行举办安全投票可行;
::::::正是如此!对IP破坏者,你几乎拿他没办法,因为一封他就会封一堆人,甚至把某些大陆来的管理员都封了。而且他还可以用机器人破坏。--[[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2日 (六) 03:58 (UTC)
# 本站将向管理员用户组添加若干权限,以允许管理员创建并配置安全投票;
:::::::事件有好有壞,不過如果[[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真的提議這樣做,恐怕日後弊多於利。—[[User:費勒姆|費勒姆]] [[User talk:費勒姆|費話連篇]] 2008年3月22日 (六) 04:51 (UTC)
# 本站继续沿用先前约定,使用“两名或以上监督员”进行监票,新增一个(名称待定的)用户组并(临时/永久待定的)授予当前的监督员。
::::::::仔细想想,感觉我也不是非得要禁了IP;但是IP破坏现象真的很严重,尤其像[[清朝]]之类的条目总有FQ皇汉来玩弄,而管理员根本不可能及时发现。我一看到这种现象就很生气,也可说是气话吧。--[[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2日 (六) 11:40 (UTC)
在完成技术上的修改后,可以考虑在本地举办下一场安全投票,也可以考虑先进行一场测试来保证功能正常符合预期。以上{{mute|人间百态|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Hamish|自由雨日|Yining Chen}}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8 (UTC)
:::::::::以目前系統的架構而言,我也是反對禁止IP用戶編輯的,比較好的方法我認為是強迫IP用戶輸入編輯摘要。如果要實施禁止IP用戶編輯的話,勢必要有包含系統改造在內的配套措施,否則將達不到所期待的成效。--'''{{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2008年3月22日 (六) 13:06 (UTC)
:{{agree}}1與2。3,'''想請問社群是否同意''',如技術上可行的話,直接授予監督員<code>securepoll-create-poll</code>和<code>securepoll-view-voter-pii</code>權限,還是一定要將二權限授予(名稱待定的)用戶組,再將該用戶組(臨時/永久待定的)授予當前的監督員。希望進行一場測試,但不知道能不能。--[[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1月20日 (三) 10:11 (UTC)
::个人感觉这样不是太妥当,有失某个权限组的纯粹性,咱还是建议新增独立权限组的。比如“监票”跟监督这一特殊的版本删除方式并无关系,甚至可能本站之前让OSer去监票也有点望文生义的意思([[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51 (UTC)
:::可以目前暂定让OS去监票,因为本站目前只有他们是签署NDA的funct。如本站以后要引入CU时再让CU来监票其实更妥当。--<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1:47 (UTC)
:<s>不太确定第二条中所述的管理员创建投票,其余{{支持}}</s>——<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1月20日 (三) 16:09 (UTC)
::全部{{支持}}——<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14 (UTC)
[[File:SSID-12470824 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紀錄.pdf|thumb|175px|page=18|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會議紀錄]]
: 經{{黑幕|碰巧看到}}考察資料,我收回此前意見;「監選員」確實是漢語用詞,且較簡潔,故應可行。——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0日 (三) 15:18 (UTC)
::仍然保持此前的观点,即平日交流中可用“监选员”做简称(像是[[WP:AFD]]可简称“提删”),但在正式确定其名称时仍应着重考虑完整、全面、严谨且易于理解的译名。--[[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Special:用户贡献/Yining_Chen|贡献]])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5 (UTC)
::: 「選舉監察員」,簡稱「監選員」,何如?——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05 (UTC)
::::{{倾向支持}}。 --[[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Special:用户贡献/Yining_Chen|贡献]])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37 (UTC)
:::: 可。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2月1日 (日) 09:14 (UTC)
:[[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WP:7DAYS|公示]]'''以上取得共识部分:1、2,及{{tq|新增(名称待定的)用户组}},爲期'''7日,2024年12月8日 (日) 01:50 (UTC)結束'''<!-- Template:Make public -->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1:50 (UTC)
:公示结束,[[phab:T380020#10385902|正在准备部署]],目前需要一名管理员来协助进行测试(创建安全投票)[[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2月8日 (日) 08:52 (UTC)
::個人可協助測試。--[[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34 (UTC)
::{{处理中}} 计划于世界协调时12月23日下午部署。——<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14:31 (UTC)
:::{{未完成}} @[[User:Stang|Stang]] 有人对[https://gerrit.wikimedia.org/r/c/operations/mediawiki-config/+/1100228?tab=comments 更改]提出了包括数据库和权限管理在内的问题,鉴于“这是年底最后一次部署,我们不应该冒险”,于是推迟到明年一月份。——<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8 (UTC)


=== 小结2 (安全投票) ===
:::记得看过一个研究论文,说维基百科上的匿名编辑的质量总体来说是相当好的,编辑质量最糟糕的反而是注册后没有编辑过几次的用户(破坏主要来自这类用户)。因此禁止匿名编辑根本无助于条目质量的改善---{[[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08年3月22日 (六) 13:34 (UTC)
以下部分仍然欠缺讨论:
::::非常認同書生的說法,如果連那10多%的IP編輯也趕絕的話,相信剩下30%左右的編輯願意註冊用戶,除非維基百科要走到[[大英百科全書]]少數精英制,否則對維基發展'''百害而無一利''',如果看見IP編輯修正你的錯誤,你能夠回退嗎?你這樣做就變成破壞了。—[[User:費勒姆|費勒姆]] [[User talk:費勒姆|費話連篇]] 2008年3月23日 (日) 01:19 (UTC)
# 用户组译名(选举监察员/选举管理员/监选员)
:::::對於書生引據的研究報告我有所質疑,因為該報告並非以中文維基百科為研究對象,如果中文維基百科與其研究母體間存在不小的差異的話,該研究結果便未必也適用於中文維基百科。--'''{{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2008年3月23日 (日) 02:55 (UTC)
# 是否延续监督员监票,或使新用户组独立于监督员
::::::如果事件發生在日文維基百科的話,相信是一場大災難(因為有不少IP編輯),嘿嘿。—[[User:費勒姆|費勒姆]] [[User talk:費勒姆|費話連篇]] 2008年3月23日 (日) 11:57 (UTC)
# 是否允许延确用户看到票数
:::::::禁止IP編輯後,有誰敢肯定100%IP用戶不會再編輯?很可能他們會「被逼」註冊,這也是好事。[[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3日 (日) 12:00 (UTC)
# 引入本地安全投票后,可否放宽提名时限,(在举行固定时间选举的基础上)允许管理员等申请随时提出。
::::::::那麼對於編輯次數減少,你又有什麼看法呢?—[[User:費勒姆|費勒姆]] [[User talk:費勒姆|費話連篇]] 2008年3月23日 (日) 12:19 (UTC)
:::::::::還許可以這樣做 ─ IP用戶不准編輯高危條目:e.g.人物、政治、歷史...因為這些條目都是被主要破壞的。[[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3日 (日) 13:50 (UTC)
夠了沒啊?本來是註冊用戶自已很沒品的在嘲笑百度,為什麼蓄意轉向成剝奪IP用戶的編輯權利?百度百科就是註完冊才能編輯的,你覺得百度因此提升了多少?還是因為IP用戶當初被非法剝奪創建新條目的權利都不吭聲就以為好欺負?(是非法還是合法,自己去翻找當初的投票結果與執行上的差異即一目瞭然.這是維基百科精神與政策的大改變,IP用戶找的到的,各位資深維基人別找不到啊.)向來都是主推政策的人提出衝擊與影響的評估來說服別人,怎麼會有人強推自己的主張還反問別人"誰敢肯定100%"這個那個?使用強盜邏輯還覺得自己有理了是吧?你覺得IP用戶被逼註冊是好事,我覺得你這種人被逼去註了冊才能編輯的百科才是好事.
氣話說完,我用自己當例子說明一下編輯行為的改變:我最初的編輯法是弄好一個條目後,找出條目中自己最感興趣的紅字來創建,一條條的弄(我再告訴你,我當初弄出來的每個條目都是你所謂的高危條目,但當初都是紅字).由於條目屬於冷門範疇,其中的紅字可以高達80%以上.我有一條條目被提特色條目時直接被提"紅字過多".多就多吧,誰在乎被提特色可以加幾點,加了幾點可以提助理編輯什麼的?註冊都省了,誰理你這些虛名?但被非法剝奪創建條目的權利後心情大壞,好一陣子提不起勁.直到某一次看到[[美利堅帝國]]直接重定向到[[美國]](這是各位資深維基人消滅紅字最快最直接的手段吧,呵呵)我就把美利堅帝國的內容弄出來,不過,條目質量跟以前不能比.
IP用戶對維基百科的質量有沒有貢獻呢?我建議這位限制IP用戶權利其心不死的老兄作作功課,數一數優良條目裡有幾條是IP用戶弄出來的.依我記憶,評出的優良條目還不到三百條時,IP用戶弄出的條目比例在1/15~1/20之間,其後一路下降-因為原有的好條目入選得差不多了,卻再也沒有IP用戶弄出的條目可供評選了呀.
為什麼始終不註冊,一是不喜歡虛名,二是不喜歡被騙,三是不喜歡被逼.對於認為被逼或許是好事的人,我衷心希望你被逼到註完冊才能編輯的百科去貢獻心力,這也是好事,至少你我各得其所.[[Special:Contributions/81.169.137.209|81.169.137.209]] ([[User talk:81.169.137.209|留言]]) 2008年3月24日 (一) 17:44 (UTC)


论。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2:04 (UTC)
:你的論點太極端了。IP用戶中有好有壞,你的論點只顧及好IP用戶對維基的貢獻,完全未考慮壞IP用戶對維基的傷害,這樣子的批評是薄弱無力的。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時必然要有取捨,當然如果你有魚熊兼得之法,不妨提出,相信提案限制IP用戶的人也不是出於鬥爭IP用戶的惡毒心態,所以必會欣然接受。<br />如果你想保持低調、拒絕榮譽,註冊一個帳戶也完全能滿足你的需要,而且既有助於維基在管理上的方便,也無損於你的信仰和權利,利人又不損己的事為什麼不做呢?--'''{{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2008年3月25日 (二) 04:28 (UTC)
:对于2,个人建议独立于监督员,理由前文已述,“有失权限组的纯粹性,“监票”跟监督这一特殊的版本删除方式并无关系”;对于3,(“票数”我理解成“谁进行了投票”)在本站相关的即时通讯群组内有用户反对,认为这有害于“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隐私”,同时技术上似乎只能是所有用户都可以看到票数 vs. 只有选举管理员可以看到票数;对于4,支持,本来就应该是想什么时候选就什么时候选。[[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2月1日 (日) 02:43 (UTC)
::@[[User:Stang|Stang]]:不知你对于我们下面所说的,针对2,暂定监督员监票有没有意见。--<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4 (UTC)
:::没意见,我的意思是不修改目前监督员的权限,差不多和你说的{{tq|目前就由每次申请时由行政员/监管员赋予}}是一回事。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0 (UTC)
:::{{mute|0xDeadbeef}}补ping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2 (UTC)
: 傾向維持支持半年選舉方案。
: 一)臨時管理員任期問題。當選臨時管理員用戶需半年後重選,每半年集中提名選舉的方式有助社群在半年內集中時間考察相關用戶表現是否應授予長期權限。隨時提名選舉的情況下可能每隔數月便要舉行臨時管理員延長權限投票,社群難以集中一併檢視用戶表現。
: 二)有利節省社群精力。在舉行投票均需有開啟人事討論、答問兩周等環節,都近乎一個月以上,頗費用戶時間及精力,集中選舉每年辦兩場,於該月份前後則可解決近半年的管理員選舉,較節省社群用戶時間精力。
:三)減少頻密進行管理員投票情況。就本年度管理人員選舉,四月及十月有十三項提名。若年度提名的話,差不多是每月有管理人員提名,目前站務情況似乎可以容許維持半年度提名的程序,避免每月都進行管理人員投票的人力消耗。
:自施行新管理人員制度以來,半年一選似乎已行之穩定。似暫無需修改。我傾向維持目前制度。-[[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
::我不认同你的观点。为什么社群应该「集中考察」或「一并查看」用户表现呢?我个人认为如果临时管理员的任期不在同一时间段下,反而减少社群投票的压力(不用一次投票时要决定很多个候选人),而且也能够减少可能出现的比较候选人造成反对的情况(也许这是在说我自己,但是情况大概存在?)。
::对于社群精力来说,单独管理员申请不需要开启预讨论,而答问环节也属于申请的正常流程,若用户不愿意参与此环节,也可以不去参与,因为人事选举并不强迫他人参与。并且,我个人认为在中维管理员人手一直不够这个前提下,社群应当去花更多的时间来使管理员申请更容易,以便这个项目能够吸引到更多人来当管理员。也就是说,管理员选举不是说一个需要「解决」的事情,而对此抱有更加积极的态度也许会更好。另外,如提问环节过于耗费用户时间与精力,是否说明平时集中选举时的提问并非与候选人相关,而是直接利用「方便」来给所有人提问?(那不集中选举的时候直接继续用自己之前问过的问题不也行?)
::根据以上,若中文真能每月有管理人员提名,难道不是一个好事情?英维都不能做到每月都有提名,英维还在天天说那里人手不够,那是说我们中维不需要新管理员了吗?
::我也没说需要修改半年集中选举,两个程序完全可以同时运行。集中选举来说能使社群注意力更分散,应当保留,我也能理解有候选人更倾向参与集中选举。你所说的「似乎稳定」,不清楚是什么理据?程序基本成熟所以就不能继续改善了吗?--<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20 (UTC)
::{{疑問}},提名和安全投票需要時間準備,從確認被提名人、到提問環節開始、加上投票就超過一個月去,這樣看來下一位重疊到的機率很高,還沒點到票又要提名管理員了,若是這樣的運作,我不認為這是容易選出管理員的方式。—[[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9:06 (UTC)
:::一般来说随时申请不需要行政员确认,只要在发起之前回答三个问题就行。如有无效的情况由行政员关闭就行了。集中选举需要行政员确认是因为有流程步骤。另外或许可以征求更多实际参加过选举之类站务的人的意见。--<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49 (UTC)
:我对于译名的选择问题来说,个人支持Eric上方所提出的「选举监察员」,因为能够直截了当地说明职务(监票)。--<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24 (UTC)
: 本人認為可以慣例由監督員監票,每次申請時授予相應權限即可。此外,若技術門檻不高,本人亦認為可以重新允許隨時發起管理員申請,同時保留集體申請制度,俾便有志者自由選擇。——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6 (UTC)
::我以上也说过,由监督员监票可作为(暂定)方案,直到本站对于取回本地CU权限能有比较清楚的路径。在本站还没有本地CU的时候,由本站的OS(唯一本地funct)来监票无疑是省了很多麻烦的方案(不然又要成为独立一体的NDA用户组),如果本站之后可以引入本地CU,那么个人认为监票员可由CU成员选出。这个的进一步讨论最好是与取回CU的讨论一起进行,目前就由每次申请时由行政员/监管员赋予就好。--<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08:15 (UTC)


:不認同減少比較做法。社群本來就能比較候選人是否勝任。沒有必要削足適履,為了增加管理員數量而修改制度去減少反對票。所謂反對票,支持票也是社群對用戶的信任體現。
::一開頭就說人極端,你這個人實在是講話跟做人一樣極端。請先搞楚是哪一方在批評而哪一方在辯護好嗎?別人忽略IP用戶的貢獻只提破壞時你敲邊鼓,IP用戶自己出來提點貢獻平衡一下你就看不過去了?只能提壞的一面才順你的意?誰提案限制IP用戶?提的人在哪?案在哪?根本就只是嘲笑百度嘲笑到一半偷渡自己的意見,這算哪門子提案?這個討論串有誰提到鬥爭IP用戶的惡毒心態了嗎?就你百樂兔一個!你是想誤導什麼?你以為你的包裝技巧好到別人看不出底下偷紥稻草人轉移焦點的技倆嗎?未必見得!<br/>
:過多人事投票會導致社群疲勞。之前已說過,倘以本年度提名為例,則基本上社群每月有選舉,答辯及投票也需耗時月餘。這顯然會造成社群疲勞。此外獲提名不一定代表站務會獲得順利解決。
如果你想保持紅色的百楽兎,編輯一個用戶頁也完全能滿足你的需要,而且既有助於維基在管理上的方便,也無損於你的信仰和權利,利人又不損己的事為什麼不做呢??<br/>
:早在以前未實施安全投票時,已有用戶表達社群不應過多人事投票。在目前集中選舉下,我認為是恰當的,俾使社群毋須每月也有選舉。純屬個人意見。-[[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36 (UTC)
沒有人質疑你用戶頁留白的做法,你憑什麼質疑別人不註冊的法?你喜歡被別人逼著弄個用戶頁嗎?喜歡別人說逼著你弄用戶頁也是好事嗎?[[Special:Contributions/91.121.102.64|91.121.102.64]] ([[User talk:91.121.102.64|留言]]) 2008年3月26日 (三) 00:54 (UTC)
::既然社群成员能够比较管理人员是否可以胜任,那么分散集中选举才是给社群更少压力,一次性投多个候选人和时不时投一个候选人性质就不一样,你要不要看看英维搞集中选举的时候投票有多麻烦。
::另外,我的主要观点是“社群压力”是一个非常没意义的观点。诚然,多选出一个管理员不一定能减少站务积压,但是少选出一个管理员肯定是更解决不了了。--<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18 (UTC)
=== 安全投票小结3 ===
以下为以上共识内容:
# electionadmin用户组本地译名为「选举监察员」。
# 选举监察员目前暂定由每次选举需要时赋予监督员,由本站监督员负责监票事务。此暂定方案可由本地取回CU权限后再一同再次决议。
# 在保留集中申请管理员等权限机制的情况下,获取随时发起本地选举的技术能力后,重新允许社群成员随时发起管理员等权限申请。


讨论已过七日并意见已有得到合理反驳,取得共识,故[[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WP:7DAYS|公示]]7日,2024年12月26日 (四) 13:42 (UTC)結束'''<!-- Template:Make public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3:42 (UTC)
:::還是請你自己好好再讀讀上面大家的意見吧,大家都是寫中文的。--'''{{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2008年3月26日 (三) 02:08 (UTC)
:更正:目前这个新的用户组的名字是"'''scrutineer'''",这一点参考了[[:phab:T377531#10369860|enwiki方面的想法]],希望可以叫法上统一。对本地译名没什么看法,挺好的,[[translatewiki:MediaWiki:Group-scrutineer/zh-hans|twn上已经更新了]]。{{mute|0xDeadbeef}}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41 (UTC)
::好的,感谢提醒--<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47 (UTC)
:通过。--<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04:51 (UTC)
::我在[[Special:Diff/85464611|这里]]先写了一个草稿,欢迎各位社群成员来修改改善。技术层面上可行后即可写入实际界面。--<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05:29 (UTC)
::: 為何刪除幾個「行政員」?除此之外,尚有一些行文卡頓,不過大體無礙。——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28日 (六) 06:46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主要是自由提名的时候不需要行政员来确认。一般流程是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可以由社群成员关闭的。不过可以说由管理员来确认?因为要他们来创建选举。--<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14:55 (UTC)
:::{{赞}} 我稍微改了下点票一章的措辞。——<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9日 (日) 01:36 (UTC)


==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认为Ericliu1912在8月28日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符合方针指引等社群共识 ==
::::還是請你自己好好再讀讀上面大家的意見吧,大家都寫的是人話。[[Special:Contributions/81.169.183.122|81.169.183.122]] ([[User talk:81.169.183.122|留言]]) 2008年3月26日 (三) 21:06 (UTC)
{{存檔至|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
''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 双向互动禁制
:'''执行者''': {{User3|Ericliu1912}}


首先说在前面:“{{tq|'''管理操作复核请求'''用于复核管理人员或其他进阶权限持有人用权时是否符合方针与指引的规范。……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旨在就具体管理操作是否适当达成共识,而非追究责任。}}”所以,这笔管理操作复核既非封禁/禁制申诉(禁制期早已过),也非追究管理员Ericliu1912的责任(否则就是[[WP:RFDA|RFDA]]了),仅是用于讨论该操作是否适当。
:::::你的這種態度和行為正是為什麼必須對IP用戶設下諸多限制的原因之一。很多IP用戶或不懷好意的用戶就像你現在一樣,往往利用IP的不固定性來謾罵、攻擊或破壞。--'''{{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2008年3月27日 (四) 01:25 (UTC)
*在[[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自由雨日-20240826060500-Chinuan12623_5|2024年8月26日]],我在[[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由于被诽谤而提报了用户Chinuan12623。在阿南之人、Patrickov、Tisscherry、ASid、薏仁将、Wolfch、Heihaheihaha、WilliamSkyWalk等近10人参与提报区讨论之后,[[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Ericliu1912-20240827172800-Chinuan12623_5|8月28日]],管理员Ericliu1912作出了对Chinuan1262和我的互动禁制决定(另也对Chinuan1262和Tisscherry作了互动禁制)。首先,对[[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hinuan12623_5|当时提报区的讨论做一个总结]]:
**[[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阿南之人-20240827110900-自由雨日-20240826060500|阿南之人认为我属于回退明显破坏,要求Shizhao解释在提报之前对我的封禁]]。我的封禁与该提报无直接关联,但封禁原因正是由于我三次用{{T|deltalk}}移除Chinuan诽谤我的留言。即,'''阿南之人显然认为Chinuan12623的诽谤性留言不当'''。
**Tisscherry对我表示感谢(因为我从最开始接触Chinuan12623就是由于在监视列表看Ericliu1912讨论页时,看到[[UT:Ericliu1912#請處理Tisscherry移除他人在王必勝條目討論頁之留言|他直接向管理员要求处理Tisscherry]],而出手帮忙),并[[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Tisscherry-20240826065800-自由雨日-20240826064500|'''表示Chinuan12623存在屡次曲解方针的行为和持续剪接留言的行为''']]。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8 (UTC),Chinuan12623再度作出违反讨论页指引的操作,将新留言置于旧留言之上([[Special:Diff/83966785|版本差异]]),4分钟后我在编辑摘要明确说明根据讨论页指引移动留言([[Special:Diff/83966828|版本差异]])。随后,[[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Patrickov-20240826080600-自由雨日-20240826080300|Patrickov表示他也正想移动]],即认可我的操作;随后[[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Chinuan12623-20240826082000-Patrickov-20240826080600|Chinuan12623坚称其留言位置正确,并称他人“删改”其留言]]。总结,'''Patrickov显然同意其留言位置不符合《讨论页指引》'''。
**随后,[[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Chinuan12623-20240826083200-Chinuan12623-20240826082300|Chinuan12623继续同Patrickov争执,坚称自己留言位置没错,称其“不计较也不告你俩乱改他人留言”]]等等。Patrickov继续表示已给过《讨论页指引》,此时[[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薏仁將-20240826083400-Chinuan12623-20240826082300|'''薏仁将也表示Chinuan12623的留言不符合《讨论页指引》''']]
**随后,Chinuan12623继续同薏仁将发生争执,不多时,[[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Wolfch-20240826115800-Chinuan12623-20240826115000|Wolfch也加入讨论,表示我的操作是“是维基百科允许的,不是乱删,也不是乱屏蔽他人留言”]],'''认同我的操作,并不认为我违反任何指引'''。
**随后,Heihaheihaha参与讨论,并就“处理”栏位等同Chinuan12623发生争议。争斗中,[[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Chinuan12623-20240827100300-Chinuan12623_5|'''Chinuan连ping Manchiu、Ericliu1912要求管理员揪处Heihaheihaha''']],随后[[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Wolfch-20240827101400-Chinuan12623-20240827100300|'''Wolfch表示是Chinuan自己的操作有问题''']],但显然沟通无果。
**同时,WilliamSkyWalk加入讨论,[[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WilliamSkyWalk-20240827034300-Chinuan12623-20240827033200|怀疑Chinuan的编辑倾向]]。
**最后,[[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Tisscherry-20240827140300-Chinuan12623-20240827110100|Tisscherry加入讨论,作出让步的姿态]],但受到对方的负面回应。
**8月28日,[[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Ericliu1912-20240828163900-Ericliu1912-20240827172800|管理员Ericliu1912作出最终处理]],处理结果为,施予Chinuan12623和我、Chinuan12623和Tisscherry两组一周双向禁制,'''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处理'''。其声称处理依据为:“{{tq|双方已陷入“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为什么他要回退我?”“管理员为什么不赶快封锁对方?”)、变本加厉反击”之向下螺旋,讨论情势持续恶化。无论双方具体堆积对错之分量,本人认为现有必要强行中止此一循环,俾便社群回归正常讨论氛围,或至少有机会较冷静审视自身态度。}}”
*我完全不认为Ericliu1912的这笔管理操作适当,接下来分析不合理原因:
**《[[WP:禁制方针#禁制的意義]]》明文有言:“{{tq|当用户造成'''极端'''或'''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编辑战、持续与他人产生争执,或为阐述其观点在特定页面或主题触犯其他方针指引),而'''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则可采用禁制作为'''最后制裁措施'''。}}”接下来就针对该文本考虑几个问题:
***“极端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的起因是什么,是哪一方?既然是双向互动禁制而非单向,那也就是对双方来说平等的处置。我和Chinuan12623,双方是否均都进行了极端的扰乱行为?Ericliu声称“{{tq|双方已陷入‘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的向下螺旋,这一表述字面义成立,双方确实都“认为自身没错”;然而,究竟双方“哪一方有错”,这显然是一个可以判断的命题(根据方针指引,根据提报区的讨论)。在这一问题上,管理员Ericliu1912却直接放弃了判断。
***我和Chinuan12623是否满足“持续于他人产生争执”这一禁制中的举例?在该提报区下,我同其的争执是否严重?这个提报最先提报的是Chinuan12623对我的诽谤行为,这属于双方的“争执”吗?在该提报区下,Chinuan12623因不愿遵守《讨论页指引》而与其他用户连续争议,这些能算是“争执”吗?
***这个提报的诉求,究竟'''是要阻止什么行为'''?近十人编者参与讨论,究竟是要阻止Chinuan12623的诽谤行为、不合讨论页指引的编辑行为,还是要阻止谁和谁的争执行为?很显然,管理员Ericliu1912在此完全判断错误,将该提报的目的判断成了要阻止编者间的争议。
***即便在其判断错误的前提下,是否没有其他措施可以阻止,是否必须动用“禁制”这一最后手段?
**《[[WP:管理员]]》方针第二段明文有言:“{{tq|'''管理员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什么是“共识”?显然,[[WP:五大支柱|五大支柱]]、社群常年累月通过大量讨论得出的各类[[WP:方针|方针]]与[[WP:指引|指引]],以及,在不当行为提报区下编者讨论呈现的共识,这些都属于共识。不当行为最初的提报是针对被提报用户的诽谤行为,随后多位编者又指出其乱排留言的行为,这些行为显然违反《[[WP:讨论页指引]]》,而“持续违反指引应受封禁”明文写于《[[WP:封禁方针#防止擾亂|封禁方针]]》。数十位编者在提报区下的讨论,均有共识表示Chinuan12623行为不当,几乎无人表示我行为不当。'''管理员的最终处理,这一处理的性质是“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但根据违反方针指引的情况和相应的封禁方针,根据不当行为提报区的讨论,管理员Ericliu1912却得出了“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应是双向互动禁制”这样的判断。'''
*在这笔案子了结以后,[[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9月#Chinuan12623_2|'''2024年9月,Chinuan12623再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ATannedBurger处理声称先前沟通不足,未做处理,“{{tqi|均不见涉事双方或其他管理员有提及此论述或就争论的解决展开讨论}}”侧面反映Ericliu1912完全未关注其违反指引的行为并向其沟通;[[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10月#Chinuan12623|'''2024年10月,Chinuan12623又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并由Shizhao封禁编辑所有讨论页1个月]];封禁期结束后,随即在[[Special:PermaLink/84961430#Chinuan12623_2|'''2024年11月,又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题外话}}:目前仍无人处理)。'''很显然,从结果论上看,管理员Ericliu1912在8月26日对我提报其违反《讨论页指引》所作出的“双向互动禁制”,完全、丝毫没有解决该用户的不当编辑扰乱行为。'''
以上,我认为管理员Ericliu1912在2024年8月26日该案中所作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是完全错误的,该处理完全违背社群共识,且没有对制止被提报用户的不当行为起到任何作用。最后强调,这是'''管理操作复核请求''',仅用于'''讨论管理操作是否适当''',而非追究责任、更非解任议案。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3日 (三) 18:28 (UTC)
:<s>在[[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对显然违反双向交互禁制的行为进行处理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对显然违反双向交互禁制的行为进行处理|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裡,有自由雨君之前提過的䨱核請求,也有部份當時的回應,供作大家參考</s>。--[[user:Wolfch|Wolfch]] ([[user talk:Wolfch|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23:47 (UTC)
::@[[User:Wolfch|Wolfch]]:当时那个复核请求和这个应该关联不大?那是对“不处理违反交互禁制行为”的复核,不是对这一操作本身的讨论。--<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34 (UTC)
:::已劃刪除線--[[user:Wolfch|Wolfch]] ([[user talk:Wolfch|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4:38 (UTC)
::附知@[[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span style="color:red; 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共产主义|☆]][[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9 (UTC)
:::我已经第一时间在讨论页通知他了( ,这也是《[[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要求的。——<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2 (UTC)
:'''该复核请求的简短'''{{总结}}:
:* '''管理操作''':8月26日,用户Chinuan12623因诽谤被提报,经过多位用户讨论后,Ericliu1912决定对Chinuan12623与提报者(Tisscherry以及自由雨日)之间实施双向禁制。
:* '''提报区讨论情况''':提报区的讨论显示,社群认为Chinuan12623的行为存在多次违反讨论页指引的情况,而提报者的操作被其他用户认可。
:* '''请求管理操作复核理据''':Ericliu1912未能合理判断双方的责任,错误地将争执视为双向问题,未能有效制止Chinuan12623的不当行为。此外,管理方针明确指出,禁制应作为最后手段,而在此案例中并未充分考虑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
:{{green|注:以上文字使用LLM辅助整理以避免太长不读,仅供参考,更详细准确的意见及理据请见提请人的原留言。}}--<span style="font-family:Papyrus;color:#e67e22;">[[User:Heihaheihaha|HeihaHeihaHa]]-</span><b style="color:#e67e22;transform:rotate(+2deg);display:inline-block">[[麻瓜]]</b>了……([[User talk:Heihaheihaha|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1:32 (UTC)
::认同以上描述,{{support}}该''管理操作复核请求''。--<span style="font-family:Papyrus;color:#e67e22;">[[User:Heihaheihaha|HeihaHeihaHa]]-</span><b style="color:#e67e22;transform:rotate(+2deg);display:inline-block">[[麻瓜]]</b>了……([[User talk:Heihaheihaha|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1:35 (UTC)
::{{支持}}复核该操作,该禁制明显不当。<span style="color:red; 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共产主义|☆]][[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51 (UTC)
:: {{Support}}覆核 <span style="font-family:Tahoma, sans-serif;">[[U:Hoben7599|Benho]][[UT:Hoben7599|7599]]</span> <sup>[[三民主義]]好</sup>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0 (UTC)
:根據[[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管理員Eric Liu 回覆處理的第(三)點,雙向互動禁制是為了避免當時雙方「編輯遭回退、認為自身沒錯、變本加厲反擊」的螺旋,為了讓雙方冷靜而採取的作法。請大家再評估此作法的合理性。--[[user:Wolfch|Wolfch]] ([[user talk:Wolfch|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4:36 (UTC)
::首先,我认为,“{{tqi|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是从<u>回退明显破坏—回退违反方针指引(但非明显破坏)的编辑—可简单判断和讨论得出共识的争议—难以得出共识的长期编辑战</u>这一“光谱”上的任何行为都会存在的现象,只有依照方针、指引和其他编者讨论等均无法判断哪方行为不当(即单纯因观点不同而引发的激烈编辑战或长期编辑战等)时,才可能适用互动禁制;但Ericliu没有作任何判断,而是直接强行互动禁制(显然当时不属于我说的这种适用情况,而是根据方针指引和提报区讨论都已很明显得出了哪一方行为不当)。其次,“{{tqi|为了让双方冷静}}”并不是禁制的合理理由,(就像[[WP:封禁]]也不能用于为了让人冷静一样,)[[WP:禁制]]方针明言禁制用于“{{tq|造成极端或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且“{{tq|仅应在容许有关用户继续编辑已足以构成严重扰乱及问题编辑的风险时采用}}”。--<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22 (UTC)
:::{{支持}}復核此管理操作。--[[user:Wolfch|Wolfch]] ([[user talk:Wolfch|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6 (UTC)
:@[[User:Tisscherry|Tisscherry]] 请问你有意愿对你的禁制申请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吗?<span style="color:red; 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共产主义|☆]][[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15 (UTC)
::我當時是以為,因為自由雨日和我有互相宣稱,如果其中一人被封鎖,那請連帶處理,類似這樣的發言(我沒去找diff,晚點想到再找)我想Ericliu管理員是看到了,故我當時欣然接受沒有其他意見。以此邏輯,自由雨日申請操作覆核,我會跟隨{{同意}}和{{支持}}。基本上我尊重管理員判斷,但我希望他若要做出說明,請儘量使用淺顯易懂的文字,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不要刻意畫線拉距離。--[[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0 (UTC)
:::我从未“刻意画线拉距离”,“[[WP:BURO|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方针说的也完全不是这个意思。我不认为我说的内容比精密模板代码更难理解。--<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09 (UTC)
::::{{题外话}}:这个“他”似乎不是阁下?--[[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3 (UTC)
:::::哦哦,好像确实可能不是……如果我理解错了的话表示抱歉{{orz}}(因为[[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11月#c-Tisscherry-20241107010900-自由雨日-20241106204500|前几天他也说我写的文字“太长不读”]])不过就算是指Ericliu1912,他也没有“刻意画线拉距离”,跟“官僚”也没啥关系,只是他的语言习惯喜欢文白夹杂。当然我也希望尽量少用文言用法,多使用平实的现代汉语。--<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7 (UTC)
::::::謝謝銀色雪莉君,我是指E管無誤。管理員形象方面就不再離題。--[[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14:55 (UTC)
:自由雨日與Tisscherry,就兩人提出的控訴,應各自獨立檢視其复核的理據。參考[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Talk%3A%E7%8E%8B%E5%BF%85%E5%8B%9D&action=history&offset=&limit=500 Talk:王必勝]的編修歷史,管理員Shizhao在8月26日認定自由雨日、Chinuan12623進行編輯戰,禁止編輯該頁面31小時,管理員或會因應近期雙方在討論頁發生過編輯戰而進一步採取互動禁制,單是這點,自由雨日與Tisscherry的复核背景已不一樣。在現實中,管理員Ericliu1912僅能審視8月27日及之前的情況,所以Chinuan12623在10月6日被Shizhao編輯禁制一個月在此是不用考慮的,8月27日之後的事態及提出的結論,均不在Ericliu1912於8月27日當天作出判斷的可考慮範圍內,簡言之不能說某個用戶在今天被永久封禁,就可以推定管理員在以往對相關或對立用戶在處理上有明顯的過錯。--[[User:Starcopter|Starcopter]]([[User talk: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18:43 (UTC)
::支持Tisscherry若要复核应另开一笔复核请求,以避免讨论混乱。不过我们这里并没有请求复核Shizhao对我的封禁,在[[:talk:王必胜]]进行的编辑战,Shizhao作出封禁并制止,这和ANM的提报(诽谤,以及后来衍伸出的缩排、留言位置等)只针对违反《[[WP:讨论页指引]]》的行为是完全独立的。至于Chinuan12623在10月的封禁(以及我提到的9月、11月),确实不能作为主要的考虑依据(我也仅是在最后提及),但绝非“不用考虑”,因为那些提报及封禁的理由仍然是违反《[[WP:讨论页指引]]》,和我的提报指向同一件事。这些之后的提报用于管理员并没有依据《[[WP:封禁方针#防止擾亂]]》等有效起到制止他人持续违反指引扰乱的情况,自然意味着管理员的处理不妥。假设现在有一个违反格式手册到处乱加粗体的用户,管理员作出的是将其和回退其编辑的编者互动禁制的决定,结果其之后继续于页面乱加粗体,那么显然可以佐证管理员的决定不当,因为丝毫未起到制止其违反指引行为的作用。--<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19 (UTC)
:{{支持}}复核,是次处理还导致自由雨日阁下失去仲裁员候选资格,个人认为是不太合理的。—<span style="text-shadow:3px 2px #DCDCDC">'''[[U:FradonStar|<font color="blue">Фрадон</font>]][[UT:FradonStar|<font color="orange">Стар</font>]]'''&#124;<sup><font color="black">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font></sup></span> 2024年11月26日 (二) 02:56 (UTC)
::那倒不只是这次处理,还有另外一次封禁()而且“失去仲裁员候选资格”这件事完全不能成为处理本身不合理的理由😂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6日 (二) 03:00 (UTC)
::共识挺明确了,看看哪个管理员能帮忙翻案。<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23 (UTC)
----
:{{ping|Ericliu1912}}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还未关闭,为何存档了?——<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8日 (日) 03:09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请解释[[Special:Diff/85233001|这一笔编辑]]的目的。<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2月8日 (日) 03:21 (UTC)
:: 存檔即是自然關閉。另外本人不評價上述任何「馬後砲」式批評處置的看法。——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8日 (日) 04:49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然而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必须“有共识”(并“总结讨论中达成的共识、明确说明相关操作的正当性是否被是社群认可”)或“显然无共识”后才能关闭,且不能由当事管理员关闭(见[[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8日 (日) 05:03 (UTC)


{{不存檔|直到覆核請求完成}}
::::::'''都寫的是人話'''叫做'''你的這種態度和行為'''。那麼請解釋'''都是寫中文的'''是什麼態度什麼行為?使用這種句式究竟想造成什麼後果?誰在'''謾罵、攻擊或破壞'''不是很清楚了嗎?帽子亂飛就足以開脫嗎?你的這種態度和行為清楚說明不管註不註冊固不固定,不懷好意就是不懷好意,不因註冊與否而改變。[[Special:Contributions/91.121.7.211|91.121.7.211]] ([[User talk:91.121.7.211|留言]]) 2008年3月27日 (四) 16:02 (UTC)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
:::::::從你第一則針對「我」的回應開始就是謾罵兼戴帽子。和你再說下去也只剩口水,無益於事,你的論點有幾分理,眾人自有評估,相信如果你的論點是公正的話,他日必能得到伸張。--'''{{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2008年3月28日 (五) 04:38 (UTC)
{{原標題|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see also|亚洲国际新闻诉维基媒体基金会案|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4#亚洲国际新闻诉维基媒体基金会案|en:Wikipedia:Community response to Asian News International vs. Wikimedia Foundation|en:Wikipedia:2024 open letter to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en:Wikipedia talk:2024 open letter to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Update from 14 November hearing}}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en:Wikipedia:Village_pump_(proposals)#RfC:_Should_a_blackout_be_organized_in_protest_of_the_Wikimedia_Foundation's_actions?|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支持}}:基金会向法院披露身份信息必然影响编辑的日常生活和隐私安全,且收到威胁的一定不限于英维;抗议可以是声援自我保护的第一步。--<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35 (UTC)
::哈,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有編輯卻擔心基金會會因為中維的條目而敗訴。--[[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51 (UTC)
:目前趋势似乎是不会闭站。我认为本站反应弱于直接相关方英维是可以接受的,但弱于德、法、俄、西、意等维基社群是不可以接受的,不然就有跟不上国际维基社群主流意识的观感。但未见德、法等有采取行动的迹象,除了俄维,而跟不上俄维的意识似乎并非问题。我承认上述分析是见风使舵、随大流的,但我的看法还是:既不先于俄维,也不后于德维。--[[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01 (UTC)
::我不认为中维应该被所谓「国际社群的主流」牵着走。[[WP:YESENWIKISAID|中维应该要有自己的想法]]。--<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28 (UTC)
:::中维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现在英维闭站的反对票仍大比例领先,我认为至少不能早于英维闭站。--[[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0 (UTC)
::{{注意}},英维RFC已被IAR关闭,跟随闭站的前提暂不成立。--[[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4年11月16日 (六) 02:09 (UTC)
:{{支持}}中维闭站抗议。--———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36 (UTC)
:{{意見}}:有件事讓本人有點納悶,那就是為何基金會或者吉米威爾斯本人對印度的法律行動反應這麼大?別的國家直接封殺維基百科也沒有見他們有很大反應(至少以人口/覆蓋率來說,[[中国大陆对维基媒体的封锁|中國大陸]]至少是跟印度同級數的),難道是因為他們認為對印度「還有爭取的餘地」?說實在話,從本人以前閱讀某些媒體報導的觀感,[[印度人權|印度雖然毫無疑問是民主國家,但其當局在立惡法、打壓異見方面未必落後於專制國家]]。--[[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49 (UTC)
::[[印度:莫迪問題]],基金會似乎有點雙標了?--[[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48 (UTC)
::更新:[[:en:Wikipedia:Requests_for_comment/2024_Wikipedia_blackout#Note_from_Jimbo|威爾斯本人似乎在勸說不要閉站]]。有部份認為此事嚴重的人士直接向他提出了異議。--[[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15日 (五) 08:42 (UTC)
:::本人利益直接相关自然会劝说。JW极力配合印度方面有可能是出于挽留当前可访问本站的最多人口国家之考虑{{block|——留给他的市场已经不多了}}。--<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33 (UTC)
::::印度封鎖維基,損失的只是印度人自己。--[[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2:05 (UTC)
:::::印度确有打压异己的状况,例如印度教徒打压伊斯兰教徒。WMF没做过类似向中国政府披露异议人士类编辑身份信息这件事。--[[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6 (UTC)
::::::印度已有先例,很难保证中国大陆不是下一个。--<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6日 (六) 04:46 (UTC)
::::個人認為黑掉的部份直說無妨。--[[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15日 (五) 17:29 (UTC)
: {{Support}}閉站 <span style="font-family:Tahoma, sans-serif;">[[U:Hoben7599|Benho]][[UT:Hoben7599|7599]]</span> <sup>[[三民主義]]好</sup>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44 (UTC)
:我也反对公开编辑私人信息,哪怕是对民主程度高的西方国家都要谨慎的事情,对印度这种[[印度:莫迪問題|封杀批评总理纪录片]]、[[公民身份法修正案示威|打压示威而且动不动就对部分地区断网]]的国家更是不该放任。个人认为基金会应该像对待中国大陆一样,宁可让印度封锁基金会网站也不要便宜这样的表面上民主,实则人权问题及打压异见问题没好到哪里去的国家(反正印度不也早已经因为和中国的边界问题封锁了不少中国网站)!--[[User:Liu116|💊✖️2️⃣3️⃣]]([[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09 (UTC)
*不要被西方勢力利用,维基必須要從尊重法律--[[User:北極企鵝觀賞團|北極企鵝觀賞團]]([[User talk: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27 (UTC)
::此话相当含糊而缺乏价值,可能产生各种理解。--[[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5 (UTC)
::{{Joking|印度在中國之西,向其叩頭似乎也是被西方勢力利用}}--[[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7 (UTC)
::{{joking|维基也未尝不是西方势力。}}--<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19 (UTC)
::请不要在严肃场合开玩笑(指上方二位)。--'''[[U:Diskdance|<span style="color:#2962FF">碟之舞</span>]]'''[[UT:Diskdan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0 (UTC)
:我也反对这一披露编辑身份信息的做法,但是我希望社群谨慎考虑这一决定。任何抗议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而不是为了跟进而抗议。--'''[[U:Diskdance|<span style="color:#2962FF">碟之舞</span>]]'''[[UT:Diskdan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0 (UTC)
::是这样的。本地的行动需要明确的共识,但是看起来本地、包括中文世界没人关心。这样,把本段标题改成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完全不提一次别的wiki的话,应该没人去了解讨论吧?--[[User:Akishima Yuka|Akishima Yuka]]([[User talk:Akishima Yuka|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55 (UTC)
:::相比“关站”,显著位置(首页和顶置)挂横幅、通告吸引关注是否可行?--[[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1:58 (UTC)
::::仅凭notice可能不足以扭转基金会的决策。中维的影响力没有英维大,但用户或读者众多;关站带来的震动远比notice有效。--<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03 (UTC)
:::关于标题调整的事项,副知{{ping2|魔琴}}。--<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10 (UTC)
:::: 可也。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30 (UTC)
:中文(严谨点说是汉语)在印度属小众语言,我自认为印度根本不care这门语言。--[[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2:14 (UTC)
::关站的施压目标是基金会而不是印度。--[[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2:30 (UTC)
:{{支持}}:我建議在關站通告說明這不單是為了印度,更是為了中維(反對內容審查、反對披露編輯者身份-{zh-cn:信息;zh-my:资讯;zh-hant:資訊;}-)。--[[User:Cmsth11126a02|Cmsth11126a02]] ([[User talk:Cmsth11126a02|留言]]) [[國民黨]]<small>的正確名稱是</small><span style="color: #000099;">'''大陸國民黨'''</sp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5 (UTC)
:{{补充}}:11月14日,法官已向编者发出传单。维基媒体基金会会将传票通过“所有允许的方式(包括WMF被要求提供的用户邮箱)”送达至其他被告,[https://www.hindustantimes.com/india-news/court-summons-wiki-users-who-edited-ani-page-101731609939639.html 来源]。部分重点摘要:{{tq|Let summons be issued to defendants 2-4. The summons can be served through all permissible modes... including email addresses to be supplied by the defendant 1 [Wikipedia], the court said in the order while fixing December 16 as the next date of hearing.}}--<big>[[User:Feyan Li|<span style="color: #2b9aa5;">'''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span>]]</big><small><small>[[User talk:Feyan Li|<span style="color:#1cd0e2;">'''訊'''</span>]]</small></small>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15 (UTC)
*Writing this in English to perhaps reach a larger audience: Regardless of what the English Wikipedia decides, I {{agree}} that Chinese Wikipedia should participate in the blackout. Wikipedia builds on the idea of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 and expression, which builds on the ability and/or possibly for editors to contribute anonymously or pseudonymously. This is particularly true in environments where editors may face persecution or retaliation for their contributions. Disclosing editors' private information will severely compromise editorial independence and create an irreversible chilling effect. Such an idea should not even be proposed, let alone considered. This, combined with the unique nature of Chinese Wikipedia, where editors have faced different threats, both legally from governments and from peers, makes this a dangerous precedent to set and might send the wrong signal.
:Should WMF decide to disclose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of editors, it will open a Pandora's box that not only endangers the safety of editors but also the integrity of Wikipedia itself. We urge WMF to stand firm on protecting its contributors and its very own mission on promoting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17日 (日) 10:20 (UTC)
: 其實可以再等一會。這事兒還急不到我們份上。——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18日 (一) 03:32 (UTC)
:: 若屆時須起草公開信,可以附贊英文版信件理念,以表示對他們的支持。——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0日 (三) 15:10 (UTC)
:{{支持}}本站先于英维关站--[[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7 (UTC)
:<big><big>'''此事件涉及众多编者的人身安全,应该置顶到首页'''</big></big>--[[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8:09 (UTC)
:先把英文维基那个公开信翻译过来吧--[[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8:17 (UTC)
::{{tq|英语维基百科社区一直密切关注近期“亚洲国际新闻诉维基媒体基金会案”的相关事件,且对此深感忧虑。在一个许多利益相关方试图控制维基百科内容的世界中,我们认为保护编者的匿名性对于维护百科全书的全面性、可靠性和中立性至关重要。我们数以百万计的志愿者依赖基金会保护我们免受强大的外部势力影响,包括对已发表来源的内容进行筛选和平衡。基于此,我们对基金会可能考虑向德里高等法院披露志愿者身份信息的建议深表关切。我们理解国际法律纠纷中披露此类信息的复杂性,并对基金会一贯抵制信息披露以及协助陷入法律困境的编辑者表示赞赏。然而,我们呼吁基金会将志愿者的安全与福祉置于首位,即使这可能导致基金会面临法律诉讼或其他代价。任何其他行动都可能对志愿者的工作产生寒蝉效应,同时也会增加外部势力影响维基百科的可能。简而言之,这将危及我们这个项目的未来。}}
::此公开信在英维已有1100+人签署,其中包括管理员、监督员、回退员等,个人无法接受披露编者信息之行为。--<big>[[User:Feyan Li|<span style="color: #2b9aa5;">'''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span>]]</big><small><small>[[User talk:Feyan Li|<span style="color:#1cd0e2;">'''-{訊}-'''</span>]]</small></small>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6 (UTC)
:::公开信应该被发到原味鸡上,翻译成多种语言--[[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25 (UTC)
::::元维基--[[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26 (UTC)
::: 公开信已经建立单独译本页面:[[Wikipedia:2024年致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公开信]]。感谢贡献。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43 (UTC)
:既然基金會已經交了信息還代發了傳票,那確實應該抗議,不過個人認為可以考慮在首頁掛橫幅和在本地簽公開信,不一定需要關站抗議。--[[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4年11月20日 (三) 13:05 (UTC)
::基金會真沒種,大不了讓印度當局把Wikipedia封了。好歹應該學學Google,Google不滿中國大陸的審查,直接退出中國大陸。--[[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13:15 (UTC)
::既然基金会{{cn|已经交了信息}}还代发了传票。目前这还悬而未决。我仍认为,一切行动均不应早于英维。--[[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4年11月20日 (三) 17:08 (UTC)
:::现在说话都这么不负责任的么?怎么就传成了“基金会已经交了信息”?--[[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47 (UTC)
::::在下是在這[https://scroll.in/latest/1075651/delhi-high-court-issues-summonses-to-wikipedia-editors-in-ani-defamation-case]看到的,如果是在下對英文新聞的理解有誤還望您指教。--[[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30 (UTC)
:::::原文寫 would be,應該看成是「已答應或作出提議,但未實行」。當然,這已經夠糟,但畢竟跟做了是有分別的。--[[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5 (UTC)
:::::{{補充}}:本人已簽署公開信--[[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9 (UTC)
::::::如果在下沒有理解錯的話,根據這篇[https://lawtrend.in/delhi-high-court-summons-wikipedia-users-over-defamatory-edits-to-anis-page/]報道,基金會與ANI達成的同意令(consent order)包括「維基百科同意與法院秘密共享必要的用戶訊息,並將誹謗訴訟傳票直接送達相關用戶」,且法院已經執行了同意令並要求在4天内送達傳票(也就是說傳票在11月18日前已經送達涉事維基人郵箱),故在下竊以為相關basic subscriber information已經被送到法院處。在此深表憂慮。--[[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44 (UTC)
::::::{{補充}},根據在下上面提供的兩個新聞,“The summons can be served through all permissible modes...including email addresses to be supplied by the defendant 1 [Wikipedia].”如果在下沒理解錯,基金會至少已經將涉事維基人的電郵地址(以密封方式)交予法院方面?--[[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7 (UTC)
:::::::这里的To be的意思似乎是“将由……提供”或“被要求由……提供”?尽管如此,按照新闻所说Basic Subscriber Information诸如用户名之类的,应该是强制提交给法院,ANI只拥有法院版本的修改版?但是就算法院和ANI什么都没有编者的官司也吃定了。编维基百科还要吃官司,真可怕。。。。--<big>[[User:Feyan Li|<span style="color: #2b9aa5;">'''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span>]]</big><small><small>[[User talk:Feyan Li|<span style="color:#1cd0e2;">'''-{訊}-'''</span>]]</small></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52 (UTC)
::赞成首页挂横幅,不影响使用又显声援之意。--<span style="color:#007FFF">U</span>[[UT:Uyiliu2|<span style="color:#567a94">yi</span>]] [[U:Uyiliu2|<span style="color:#FFB366">liu2</span>]] <sub>幸泉居士✍️</sub>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43 (UTC)
:基金会这么做显然是个坏的先例,尤其对于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编者而言,虽然我不想评论是否应该闭站,不过如果中文站早于英文站闭站,那就有趣了,毕竟这更能向基金会宣示中文站编者对于自己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是有多在意。--[[User:Liu116|💊✖️2️⃣3️⃣]]([[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3:47 (UTC)
::话说以前ProtonMail曾经披露过法国一社会组织成员的相关信息,也引发过争议。--[[User:Liu116|💊✖️2️⃣3️⃣]]([[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08 (UTC)
:{{意见}}我认为用联署声明的方式表示态度比较好。<span style="color:#6495ED">——[[:User: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 lang="ja">暁月凛奈</span>]] ([[:User_talk: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留言</span>]])</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3 (UTC)
::聯署不痛不癢,尤其上述基金會已經交了資訊--[[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4 (UTC)
: 一、依據11月14日[[:en:Wikipedia_talk:2024_open_letter_to_the_Wikimedia_Foundation#c-Quiddity_(WMF)-20241114094700-Update_from_11_Nov_hearing| WMF 法務部門的說法]]和[[:en:Wikipedia:Requests_for_comment/2024_Wikipedia_blackout#Note_from_Jimbo|創辦人兼理事會成員 Jimmy Wale 的說法]],WMF 從未披露過任何個人資料。而情況應為基金會代替法院向三名編者發送傳票,其電郵地址應未有披露予法院及訴訟方。
: 二、[[:en:Wikipedia:Requests_for_comment/2024_Wikipedia_blackout#Note_from_Jimbo|正如 Jimmy Wale 在英維的討論所言]]「{{tq|The title of this is "Should a blackout be organized in protest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s actions" - which is of course very premature as the WMF has not released anyone's data. So what's to protest?}}」,個人認為應三思而行,而非為關站而關站,也建議各位可翻閱[[:en:Wikipedia:Requests_for_comment/2024_Wikipedia_blackout|英維關站之相關討論]]及了解他們為何沒有關站。
: 三、即使基金會披露相關個人資料予印度法院(儘管此情況並沒有發生),也並不代表會披露予中國大陸政府。認為資料會披露予中國大陸政府之說法無疑是滑坡推論。謝謝。--[[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59 (UTC)
::我对硬性关站(条目内容不可用)和探索此事细节没什么兴趣,但关于二和三,我觉得这涉及基金会行动面临双重标准及信任度的质疑,不同标准问题必然存在和应被关注。所以如果有,我会支持横幅或可关闭的全屏通告。--[[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0:34 (UTC)
::感謝,雖然按您所說傳票是代為轉達,但可以確定的是法院已經(在WMF願意的情況下)執行了(要求提供使用者基本資料的)同意令,如果在下沒有理解錯的話,這似乎意味著只要基金會要繼續打這個官司,就必定會(以密封方式)向法院提供涉事維基人的基本資料(Jimmy和法務的聲明似只是「從未提供」到14日為止),除非基金會(在還沒將基本資料送出去的情況下)願意「藐視法庭最後讓維基在印度被封」。不知您的看法如何。--[[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56 (UTC)
:::可能但並非必然。正如 WMF 說服了法庭以代為傳達的方式來避免披露個人資料,他們也可能有其他說服法庭的策略以免披露,或者最後選擇不披露和就披露命令上訴至最高法院。當然,由於 [[:en:Sub judice|Sub judice]] 的原則下(參見[[:en:Wikipedia:Community_response_to_Asian_News_International_vs._Wikimedia_Foundation#Update_from_Wikimedia_Legal_team|法務部門 10 月時的聲明]]),他們不能披露案件細節,所以無從得知他們的策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現在仍未披露任何個人資料。至於為何最後更新是14日為止,這是因為最後一次聆訊是在14日。謝謝。--[[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39 (UTC)
:::另,[[:en:User_talk:Jimbo_Wales#c-Jimbo_Wales-20241115203400-Just_finished_a_board_meeting_about_the_ANI_case|Jimmy 在 15 日留下了一段簡短的更新]],儘管未有提供任何細節「{{tq|I can't share anything other than my pride in the entire board and the staff. Seriously. You'd all be overjoyed if you could hear it. (As ever, I only speak for myself as a Wikipedian who is passionate about neutrality, truth, privacy, and individual (human) rights.)}}」--[[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57 (UTC)
: [[:ru:Project:Вниманию_участников#Заявление_редакторов_РуВики|俄维一周前就起草了他们自己的公开信]],行文似乎有些不一样。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41 (UTC)
:: 有无译者(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25 (UTC)
:::借Chrome把俄文機翻成英文再自行翻譯中文:「{{tq|作為簽署本公開信的俄文維基百科編者,我們謹此宣告:保護編者的身份不被公開,是本百科全書工作的重要前提。尤其是在多個國家的法律中,中立如實地根據來源陳述事實被視為嚴重罪行,匿名性成為唯一能夠確保編者人身安全的措施。我們對維基媒體基金會''考慮''將部份編者的個人資料透露予德里高等法院的做法表示震驚。我們了解國際間披露個人資料的法律爭議甚為複雜,亦感謝基金會一直阻止個人資料外洩及協助受法律威脅的編者。然而,我們亦促請基金會,即使可能要因此而使自身面對法律行動,其亦應將編者的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任何偏離或不符這個目標的行動皆將增加未來所受的壓力及訴訟風險,令編輯條目成為不可能的任務。簡而言之,那將危及本計劃(維基百科)的未來。}}」--[[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59 (UTC)


=== 七日分割线 ===
::最好的方式还是深入研究一下IP编辑的方式,到底破坏多,还是非破坏多。希望不要想当然尔(中国大陆这种屁股决定脑袋的做法实在太多了)---{[[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08年3月25日 (二) 08:07 (UTC)
讨论已经将近七日。观察到没有人明确反对闭站,但是支持方有以为应立刻闭站者,有以为应暂作壁上观者,亦有人只留支持之语而并不明确关站具体时机。现设置议题讨论区明确意向,并希望通过讨论(不是投票)达成共识。另外设置议题2讨论其他抗议措施。建议事态更新等其他讨论仍发布在上一小节。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2 (UTC)


==== 议题1:是否闭站 ====
我认为维基百科的理想既然是人人可以编辑就应该有承受各种破坏的思想准备,而且不要给匿名用户设置过高的门槛。{{User:Mukdener/Signature}} 2008年3月26日 (三) 07:48 (UTC)</span>
===== 本站应该立刻准备闭站抗议 =====
:<s>#如上述,基金會已經交了資料。聯署不痛不癢,且中維不是英維中文版,更何況交資料impact中維遠甚於英維-[[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46 (UTC)</s>
#{{Support}}:理由同上,這樣的事只有零次和無限次。<span style="font-family:Tahoma, sans-serif;">[[U:Hoben7599|Benho]][[UT:Hoben7599|7599]]</span> <sup>[[三民主義]]好</sup>
#:{{re|AINH|Hoben7599}} [[#c-SCP-2000-20241121095900-魔琴-20241114200900|見上留言]],基金會並未披露任何個人資料。--[[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0:43 (UTC)
#::[https://www.voanews.com/a/wikipedia-embroiled-in-legal-battle-in-india/7849693.html During a hearing (...) on October 28, Wikimedia relented to the High Court's demand that Wikipedia reveal identifying information of the online users involved in editing the ANI page. ]--[[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00 (UTC)
#:::WMF 已經表示沒有披露任何個人資料,這似乎是媒體的解讀錯誤(媒體也不是第一次對維基百科的運作有錯誤的理解)。當然,您可以認為 WMF 並不可信,這是您的自由。謝謝。--[[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8 (UTC)
#{{支持}},由于[[中国大陆对维基媒体的封锁|中文维基百科的特殊性]],为了编者的安全,不需要照搬英文维基的做法--[[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0:56 (UTC)
#{{支持}}:理由同上——中国大陆对WM的封锁现在可谓远近皆知,本人在实际生活中过去的三年也'''已经'''遇到诸多因此发生的影响。各位很难保证WM未来不会为了进入大陆向中国大陆行政部门方面提供'''后者所需'''的资料(虽可能性很小但尚微存),因此本人认为完全有理由比英维处理的早而果断。--<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42 (UTC)
#:{{赞}}--[[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2 (UTC)
#:比如{{節刪|離題內容}}--[[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4:11 (UTC)
#{{支持}}建议直接去[[m:PCP]]提交正式关站申请。--[[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1:17 (UTC)
#:原味鸡大概率不会同意,直接本地界面管理员先动手吧--[[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4:09 (UTC)
#::@[[User:Office563|Office563]]这种做法有可能被监管员伺候一顿的风险,德语干过一次,后果嘛[[m:Superprotect|超级保护]]了解一下。--[[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4:43 (UTC)
#:::所以要先下手为强,直接炸掉网站跑路(--[[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5:32 (UTC)
#::::您这个做法是对读者、站内其他编者很不负责任的行为。--<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4 (UTC)


===== 本站应该闭站抗议,但应该等到事态变化(如法院、WMF确认有进一步操作,或者英维闭站)。请明确您认为的应该触发闭站抗议的事件 =====
:思想準備容易做,實際的維護工作卻一直人手不足。維護效率足夠高的話,自然就不需要設什麼限制,甚至人人可是管理員。限制的起源即是理想因應現實的修正。--'''{{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2008年3月27日 (四) 01:34 (UTC)
# {{支持}} -- [[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8 (UTC)
===請大家聽聽一個由IP用戶到維基編輯專家的維基人心聲===
#: {{補充}}:當法院、WMF确认有进一步操作,'''毋需等候英文維基行動''' -- [[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01 (UTC)
記得我上維基初期,也是先用匿名編輯,後來雖然註冊了,但也是常常沒登入就編輯條目,之後才慢慢習慣先登入後編輯。那時候沒登入時,我跟現在一樣是常常做些小修改,如分類、維基化、加上內部連結等。可以這樣說,如果禁止IP用戶編輯,上維基百科就不會成為我現在的習慣,雖然我的學問的遠不及某些維基人豐富,但也是兩個特色條目和一個優良條目的貢獻者,而編輯維基的能力也是從當IP用戶時開始培養的。懇請各位在支持禁止IP用戶編輯維基百科時三思!--[[User:Ws227|Ws227]] ([[User talk:Ws227|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19:22 (UTC)
# 如果Jimbo和法务的说法属实,且基金会仍未交出信息,我认为暂时不需要闭站。闭站这一措施应该留给需要更加强烈的反应的场合。若确认WMF将个人隐私信息披露予法院,或者法院作出不利于基金会的裁决,不论其他社区有何措施,应该立刻闭站抗议。如果英维、俄维闭站抗议应该考虑跟随。&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04 (UTC)
# {{同上}},當然現階段中維可以先作其他抗議。(英維不關站不代表中維不須關站)--[[User:Cmsth11126a02|Cmsth11126a02]] ([[User talk:Cmsth11126a02|留言]]) [[國民黨]]<small>的正確名稱是</small><span style="color: #000099;">'''大陸國民黨'''</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0 (UTC)
#若确认WMF即將或已将个人隐私信息披露予法院(不論其他語種反應)应立刻闭站抗议-[[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11 (UTC)
# 我不反对跟随英维抗议。另外我相信,该议题下的所有问题,包括为何抗议,抗议对象,抗议内容,抗议的技术手段,抗议的法律问题,只要英维决定抗议,他们就会全部解决。[[WP:YESENWIKISAID|我相信英文维基百科社群的智慧]]。[[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10 (UTC)
# 虽然其它维基不需要关闭,但考虑到[[中国大陆对维基媒体的封锁|中维的特殊性]],应等到WMF将编辑身份信息披露给法院后才能关闭。--[[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4年11月24日 (日) 20:10 (UTC)
#現階段發個橫幅通告公開信之類的都行。這有點類似罷工,故意讓讀者不方便是為了讓這件事能夠被更多人關注形成輿論以阻止相關情事發生,也因此必須要很嚴重才可以啟動,我認為必須經確認WMF披露編輯隱私,且英維已先行表達抗議仍未見回應,前者不符合則反對關閉,後者不符合的話能有條件關閉,如各語言的公開信皆被無視、遭施壓不得抗議或表達等。--[[User:RiceKing|<span style="color:#50C878;">'''Rice King '''</span>]]'''[[User talk:RiceKing|信箱]]''' · '''[[user:RiceKing/簽名簿|留名]]'''.'''[[wikipedia:邊緣人小組|邊緣人]]'''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56 (UTC)
# {{支持}}--[[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11月25日 (一) 19:35 (UTC)
# {{support}} 我觉得跟英维吧,毕竟英维比中维人多太多了。--[[User:Martinc021|<span style="color: #007FFF;">'''Martin'''</span>]] 去我的[[用户:Martinc021/好友签到|签名簿]]签名!!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40 (UTC)
# {{支持}} 一當WMF披露電子郵件後,本站應立即關站,以表抗議,倘若WMF依印度法院繳交資料,現行所有大陸編者皆可能有危險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User:August0422|August]][[User Talk:August0422|0422]] ([[User_talk:August0422|T]]/[[Special:用户贡献/August0422|C]])</font> 2024年11月30日 (六) 05:03 (UTC)
# 前幾次關站,《[[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討論過後,我們沒有任何動作,[[禁止网络盗版法案|SOPA]]/[[保護智慧財產權法案|PIPA]]只有[[WP:SOPA|專題頁面]]以及Sitenotice公告,為何中維一定要跟隨其他維基百科關站呢?在事不完全關已之情況下,首頁橫額已是最嚴重的手段了。除非WMF決定公開編者個人資訊,否則不建議中維犧牲公眾利益。更何況我們有研討關站的細節嗎?草率實行,只會被人笑稱草台班子。--[[User:Jacklamf1d14|<span style="color:#0057b7 >'''Mısaka'''</span>]][[Special:用户贡献/Jacklamf1d14|✨]][[User talk:Jacklamf1d14|<span style="color:#ffd700">'''M1koto'''</span>]] 2024年12月11日 (三) 06:16 (UTC)


===== 反对闭站抗议 =====
== 中文房间與人類思考 ==
# 不同意躁進而未全盤考慮讀者權益之行為,至少社群亦須經相當規模編者投票確認存在共識。有英文維基百科在前,本站概不必就此議題強做先鋒。——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06 (UTC)
聽說有個名為[[约翰·希尔勒]](John Searle)的學者,提出了一個[[中文房间]]的概念,他藉此概念想反駁[[圖靈測試]]的概念,也就是說就算機器通過了圖靈測試,它也很可能不具有任何的思考能力,不過話說回來,人類很可能在事實上就是一個較為複雜的「中文房間」,只是這個房間在碰到新的規則時,能及時將原有的規定予以修正或擴編(因此人類的「靈魂」或所謂的「意識」就是中文房間裡的那個閱讀指令,並依指令進行回應的,不懂中文的人,不管「靈魂」或所謂的「意識」的本質到底是什麼),不知道各位的看法又如何?--[[User:K1234567890y|KOS-MOS]]([[User_talk:K1234567890y|話說「我不是人類,我不過是個有著御姐外形的人形兵器而已」]]) 2008年3月20日 (四) 15:41 (UTC)
#:难道人身安全就不是权益了吗--[[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10 (UTC)
:我覺得這個中文房間的概念也對語言的理解比較片面。在這個概念中的語言,是僵化的,是靜態的,只是另外一種[[C語言]]或[[Java]],但事實上真的是如此嗎?固然語言有自己的結構和規則,這是它比較機械化的部分,但這不是語言的全部。語言中描畫著一個世界,與它所在的環境及使用者緊密相連,跟隨環境、感情而變化。語言有生物的特質,會適應,會進化,因應使用者群體的喜好,有'''無法預測的變遷'''。語言背後更是一種文化,從茶藝到政治,一種思維方式,甚至是一種宇宙觀。這些難道是機械的語法可以代表的嗎?
#::Liu说读者权益。--[[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20 (UTC)
:最近看了一本英文電腦雜志,有一個故事提到英語裡的進化是多麼活潑:維多利亞時代的omnibus變成現在的bus、telephone變成phone、weblog變成blog、作者所在的公司因為傳媒等外在環境,把無線網絡由IEEE 802.11改稱Wi-Fi等。作者總結道:「語言是靠進化和共識來運作,而不是靠法令。」(That's how language works, by evolution and consensus rather than by decree.)儘管作者所在的自由社會一定沒有見識過[[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他提出語言人性化而非規章化的一面仍然令人深思。
#: 補充意見:但寫個橫幅聲援英文社群還是可以的。——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8 (UTC)
:所以,用對話來測驗盒子裡的東西有沒有思考能力,一時三刻實在太短了,只能接觸到最表面的機械語法,不能探測到這個語言使用者的背後有沒有深層的文化和進化過程。就是延長測試時間,也需要跟整個環境互動,才能測試到被測試者是否有思考能力以作為語言的參與者(participant)、貢獻者(contributor),而不是單一的使用者(user)。--[[User:Computor|Computor]] ([[User talk:Computor|留言]]) 2008年3月21日 (五) 04:41 (UTC)
# {{support}}劉醬,本人{{強烈反對}}閉站。目前諸多事宜尚未明晰,在此情況下不應貿然選擇閉站示威,且在取得共識並有75%支持率前均不應閉站。沒必要搶這個風頭,純屬火上澆油。先前亦見到Jimmy Wales在英文維基百科進行討論,編者諸君可移步英維閱讀他的意見。--[[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15 (UTC)
#:Jimmy Wales不是WMF--[[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08 (UTC)
#:: 不過他身兼基金會理事,所以起碼知道得比社群多(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50 (UTC)
# 这根本就是没事也要折腾出些事来。另外,闭站是抗议谁?抗议什么?似乎也没说明白?--[[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42 (UTC)
#基金會不該包庇罪犯。立即供出所有材料。--[[User:北極企鵝觀賞團|北極企鵝觀賞團]]([[User talk: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00 (UTC)
#:建議先了解[[無罪推定原則]]及[[針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在未經審判下稱呼涉事編者為「罪犯」並非妥當。謝謝。--[[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43 (UTC)
# 閉站受害的只有讀者,而且我不相信基金會會因為閉站而做出改變。最近我所住區域裡也有不少罷工罷課事件(出於各種原因),造成了我個人不少不便。還有,我覺得不少編輯應該有必要明白這點:是基金會提供了維基百科這樣的平台給各位編輯,It's a privilege, not a right. 現在你在別人的平台上對擁有平台的人抗議,不知道會想搞這齣的是不是沒分清楚主賓關係,真有本事就自己像[[WP:OA2021|Techyan]]一樣自立門戶吧。[[WP:NOTANARCHY]]。一定程度上的抗議,比如連署書或當隔壁閉站受到批評時做出聲援,個人認為是妥當的,但若是涉及到維持自由百科本身的承諾,那我不得不{{反對}}閉站。忍耐是有極限的。--[[User:ATannedBurger|<font size="0.001%"><math>\int</math></font>]]([[User_talk:ATannedBurger|☎]])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36 (UTC)
#:雖然我也不支持閉站,但是你這個話術聽上去有點像「因為你們的工作是我提供的,所以你們不能罷工,你們要是罷工我就立即解僱你們」。--[[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6:17 (UTC)
#::可能[[現實主義_(國際關係)|現實主義]]成分太多吧,畢盡大實話不是所有人都愛聽。--[[User:ATannedBurger|<font size="0.001%"><math>\int</math></font>]]([[User_talk:ATannedBurger|☎]])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7:08 (UTC)
#雖然基金會涉嫌提交編輯資料以及為了討好印度方面而刪條目不可取,甚至說做的非常醜陋,但是中文站閉站還是免了。—[[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6:21 (UTC)
#:討好部分,要不是基金會卡在訴訟中,基金會大概也不怎麼想碰這種問題。--'''[[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34 (UTC)
#受介绍第一次来到这里,但一来就看到了关站的提议,在详细了解了事情起因后,本人{{强烈反对}}这项提议,此事暂未波及至中文维基百科,并且我也没有看到此事会有任何波及到中文维基百科的可能性或是迹象,中文维基百科关站除了会为读者以及我们贡献者本身带来不便以外,没有任何作用。若各位一定想要对英文维基百科的维基社群做出声援的话,在主页最底部放置对英文维基百科的声援讯息是更加合理且可行的做法。--[[User:Pathfinbird|Pathfinbird]]([[User talk:Pathfinbird|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6:30 (UTC)
#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沒有權限關閉中文維基百科,不管投票結果如何都沒有作用呀,最多只能使用者集體逃亡,退出編輯而已。--[[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52 (UTC)
#:搞破坏,给鸡精会制造麻烦就行了--[[User:Office563|Office563]]([[User talk:Office563|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7:25 (UTC)
#::這麼喜歡閉站可以自己開一個站點自己過家家,維基百科不是只有你們這幫蠢貨,還有其他讀者跟編者,拜託不要連累人好嗎?
#::你們關站純粹是為了自己顱內高潮而已,「皇帝不急太監急」行為,英文站點那邊WMF都沒把編輯身分丟出來你們就先急上了?如果真的這麼害怕那麼你可以「寧蹈東海而死,義不帝秦」,在自己用戶頁掛retired模板然後拍拍屁股滾蛋。--[[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7:49 (UTC)
#:::麻煩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中文維基百科少你一個也能運轉下去,況且現在你們要閉站抗議,抗議誰?抗議什麼?抗議多久?還「搞破壞,給雞精會製造麻煩」,有你這樣的用戶就是維基百科最大的麻煩。--[[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7:52 (UTC)
#::阁下如此发言实在不负责任,这样的行为除了为读者徒添笑料伤害到我们编者群体自身以外,还能起什么作用?就目前所见,维基媒体基金会仍旧对此案十分负责,在有任何确切的信息和结果之前进行无谓的恐慌和抗议又和乱编来源不详的条目有什么区别?-- [[User:Pathfinbird|Pathfinbird]]([[User talk:Pathfinbird|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19 (UTC)
#沒有意義,這次根本都還沒波及到中文維基百科,僅為了那不知道有多少的可能性關站純粹是在浪費時間浪費生命,[[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28 (UTC)
#很难评,除了影响读者,闭站有个什么用?换而言之,除了读者,谁关心?是能影响到德里高等法院啊,还是能影响到美国政府呢?[[User talk:Iming|<span style="color:#bce2e5;"><small>'''Iming'''</small></span>]] [[Happy Sugar Life|<span style="color: #e98eb1; font-family: 'Comic Sans MS', cursive, sans-serif;">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spa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4 (UTC)
#:影响的是读者、编者和基金会。属于更大影响力的抗议。着眼未来而不限于本案,虽然效果无人能评。--[[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31 (UTC)
#::對基金會有影響嗎?如果基金會僱員平時看的是英維,反而英維關站對他們影響更大吧。--[[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55 (UTC)
#::不過正是對我有影響,所以我反對閉站。如果關閉的是其他語種的站點,我無所謂,不過英文站最好還是不要關閉。--[[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57 (UTC)
#:::影响来自编者看法、媒体舆论,而非使用上的直接影响。从使用者福祉来说,我也反对硬性关闭,如果是可关闭或不遮挡的大幅广告,我不介意,网站求捐款或者反对法案而发这种并不罕见,但我不确定是否违背使用条款等。公开信表态抗议估计更可行。先观望也可以。--[[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05 (UTC)
#::雖然但是,你維關站對基金會而言只是多一些無聊的麻煩事而已,如果真的再遇到被迫需要交出資料的情境,一點用也沒有--'''[[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46 (UTC)
#:::关站本身是这样的,但可能产生后续的未知影响。目前讨论看,暂时没有关站共识的可能。--[[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5:08 (UTC)
#::::我只能说,从现实世界的角度看,基金会目前来看已经做得很好了,要抗议我觉得抗议印度法院或原告都比抗议基金会强。为何有人总觉得自己比基金会的法务还懂法律呢?--[[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1月26日 (二) 03:07 (UTC)
#:::::我觉得抗议“恶行/恶法”与“懂法律”是平行线,总不能对一切抗议者说你怎么不走法律程序。没人说抗议只针对基金会,但法院和原告是真的不会与暂时不能在乎吧。做得很好有争议,因为用户寄予不同的期望。--[[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08 (UTC)
#::::::抗议“恶行/恶法”当然没问题啊,可是这讨论里从没提过“恶行/恶法”啊--[[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1月27日 (三) 14:59 (UTC)
#:::::::参考上方俄文公开信中译。显然崇尚“自由主义”的编者群体反对威权审查,以及担心基金会因利益相关去权衡和妥协。--[[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16:34 (UTC)
#::::: {{tq|1=要抗议我觉得抗议印度法院或原告都比抗议基金会强。}}这点我赞同。&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13 (UTC)
#[[WP:DEM]]。我觉得最多挂个公告完了。--[[User:Leiem|<span style="color:#91bef0;font-family:Trebuchet MS;font-size:11.5pt;">Leiem</span>]]<small>([[User talk:Leiem|留言]]·[[User:Leiem/W|签名]]·<small>[[User:Leiem/P|维基调查]]</small>)</small> 2024年11月26日 (二) 04:11 (UTC)
#zhwiki閉站可能对WMF一点影响都没有,人家根本不看{{囧}},有别的办法传达zhwiki社群的抗议吗?--[[User:Htmlzycq/2013|Html]][[User:Htmlzycq/2014|zycq]]([[User talk:Htmlzycq|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33 (UTC)
#:zhwiki算大了,闭站基金会应该会注意到。--[[User:Martinc021|<span style="color: #007FFF;">'''Martin'''</span>]]<sup>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sup> 2024年12月1日 (日) 20:03 (UTC)
#::說實話你們閉站會看見的只有讀者,最後你們閉站,WMF根本不鳥、編者除了顱內自我高潮覺得自己很高尚之外剩下大部分都在罵、讀者罵編者不幹人事,除了這些我根本想不出你們閉站會帶來什麼改變。
#::是說現在大部分都在提出抗議WMF交出個人資訊而不是抗議德里法院下達命令,除了本末倒置之外反正最後交出與否都是WMF決定,說難聽點他們只要想根本不需要採納什麼狗屁社群意見,你們抗議示威並不能左右結果,除了可以自我高潮一下之外毫無用處。--[[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20:29 (UTC)
#{{deltalk|sig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User:August0422|August]][[User Talk:August0422|0422]] 肅此 ([[User_talk:August0422|T]]/[[Special:用户贡献/August0422|C]])</font>|time=2024年11月28日 (四) 14:07 (UTC)|reason=原作者刪除}}
#:<div style="clear: both; margin: 1em auto; border: #999 solid 1px; padding: 0.2em; /* color: #333; */ font-size: 80%;">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Patrickov]])移除。<span style="font-size:85%">2024年11月29日 (五) 04:14 (UTC)</span></div>
#::{{deltalk|sig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User:August0422|August]][[User Talk:August0422|0422]] 肅此 ([[User_talk:August0422|T]]/[[Special:用户贡献/August0422|C]])</font>|time=2024年11月28日 (四) 14:07 (UTC)|reason=原作者刪除}}
#{{反對}}關站抗議,這會影響到讀者的權益,但可以適當公示,或另尋合適方法抗議。--[[User:78-Yellowcat|78-Yellowcat]]([[User talk:78-Yellowcat|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46 (UTC)
#{{強烈反對}}完全沒有這個必要,印度的事情對zh.wiki的影響根本是無中生有。不要「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User:Shunshen Lee|一期一會再見難]]([[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4:38 (UTC)
# 純粹是覺得關閉中文版維基百科是多此一舉的行為,而且連中文WP都關閉導致中文用戶的不便的話說不定印度政府還會更愉悅了,個人倒是不反對關英文甚至是印度相關語言的WP。[[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論]] · [[Special:Contributions/Sameboat|歷]]) 2024年12月11日 (三) 07:20 (UTC)


===== 相关讨论 =====
== 開個局娛樂娛樂 ==
* {{建議}}第一項改為“本站应该立刻准备闭站抗议,无论事态有否变化” -- [[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40 (UTC)
開個局娛樂娛樂,兩岸四地的維基朋友們,應該有不少關注[[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的吧,大家發表一下意見,看'''認為'''誰會最終獲勝('''并非支持''',而是覺得哪位候選人會勝出)。—[[User:1j1z2|唐吉訶德的劍]]([[User_talk:1j1z2|<span style="color: green;">風車之戰</span>]])[[Special:Contributions/1j1z2|<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span style="color: blue;">十步殺一人</span></span>]] 2008年3月20日 (四) 18:31 (UTC)
*: 已删除有关英维文字。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43 (UTC)
:以近日西藏情事的發酵,謝贏不是不可能的。—[[User:Whhalbert|2008,重新出發!]] ([[User talk:Whhalbert|留言]]) 2008年3月21日 (五) 03:43 (UTC)
* {{建议}}第二项改为:确认WMF已将编辑信息透露给法院,或英维决定闭站。[[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10:13 (UTC)
::台灣的前景是:「馬」上就會好。[[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1日 (五) 04:38 (UTC)
*: 已调整标题。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10:17 (UTC)
:一直以來馬蕭的民意度都高謝蘇接近30個百分點,但是從最近的事情看來,我總覺得謝蘇很有機會。—[[User:1j1z2|唐吉訶德的劍]]([[User_talk:1j1z2|<span style="color: green;">風車之戰</span>]])[[Special:Contributions/1j1z2|<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span style="color: blue;">十步殺一人</span></span>]] 2008年3月21日 (五) 06:16 (UTC)
* 對於是否關站保持{{中立}},惟{{建議}}如果關站,仍繼續保留[[WP:互助客棧|互助客棧]]等核心討論頁可用(尤其是本討論串),以便<ol><li>討論關站事宜,包括會否緊急重開,或延長關站;</li><li>讓外界能夠查閱討論,更清晰的明瞭關站初衷;</li><li>爲可能的基金會行動提供交流的平臺,避免[[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c-Liuxinyu970226-20241125044300-Office563-20241125040900|基金會直接強硬行動]]的後果。</li></ol>[[U:1F616EMO|1F616EMO]]([[UT: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4:03 (UTC)
::還是馬蕭最有可能,從謝蘇一直扭曲[[兩岸共同市場]]即可看出。--[[User:RekishiEJ|RekishiEJ]] ([[User talk:RekishiEJ|留言]]) 2008年3月21日 (五) 08:52 (UTC)
:::小心變成口水戰,無論是誰當選,都是一心為台灣。—{{User:Iflwlou/sign}} 2008年3月21日 (五) 17:07 (UTC)


==== 议题2:其他抗议措施 ====
== 中国的拉姆萨尔湿地公约(Ramsar Convention)登录地 ==
目前上方已有的抗议措施包括:起草本地公开信、翻译英维公开信(已完成)、首页挂横幅。另外若上方决定闭站,或可在起草本地相关文件时提前拟好。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2 (UTC)
:本地公開信是必要的,另外建議大家準備好橫幅/關站聲明內容。--[[User:Cmsth11126a02|Cmsth11126a02]] ([[User talk:Cmsth11126a02|留言]]) [[國民黨]]<small>的正確名稱是</small><span style="color: #000099;">'''大陸國民黨'''</sp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2 (UTC)
: 先暂拟一份ASN:维基百科丰富而中立的内容依赖于编者的安全。然而,这一安全正在受到威脅。'''[[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了解详情]]'''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12 (UTC)
::实在看不出来这怎么就是威胁了?至多是不同意基金会的做法。但基金会的做法应该是有全面的法律上的考虑的,我们是否应该先聘请法律顾问咨询一下呢?如果根本没什么问题,那岂不是很没意思--[[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46 (UTC)
:::我認為提出社群意見還是可行的,至於基金會那邊有什麼考量,那就是他們自己要去想的了。講難聽點,基金會完全沒有義務理會社群提出的意見。--[[User:ATannedBurger|<font size="0.001%"><math>\int</math></font>]]([[User_talk:ATannedBurger|☎]])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43 (UTC)
::: 被人告了不能说不算威胁吧。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41 (UTC)
:::法律上的考虑相当含糊,并且决定肯定不限于“遵守法律”。简单来说,如果大陆/香港/美国/...政府基于某项理由要求数据或其他配合([[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存档/2009年7月#为保护被俘记者,维基百科实行自我审查|历史事件]]),基金会的处置流程和态度以及对外界的影响。如果“根本没什么问题”,基金会有责任和必要尽力澄清或表明态度/政策(在法律允许下),而编者亦应了解和表态。--[[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1:30 (UTC)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放在全世界哪个地方都说得通--[[User:航站区|航站区]]([[User talk:航站区|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5:59 (UTC)
:::::不明白这句话在这里的作用。比如,基金会应该尽力执行各国法令?--[[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6:04 (UTC)
::::::[[Wikipedia:免责声明]]「请注意将您在这里所找到的信息发布出去有可能会违反您所在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维基百科的数据库都是储存在位于美国的服务器中,因而任何内容都受到当地法律和美国联邦法律的保护。您所在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有可能没有对相同种类的言论和发行进行保护。维基百科并不鼓励任何人触犯法律,因此如果您链接到此域名或使用、复制或转载本站包含的信息,维基百科无法为可能带来的违反此类法律的行为负责。」--[[User:航站区|航站区]]([[User talk:航站区|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7:42 (UTC)
::::::: 我建议您再读一遍这个声明。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30日 (六) 17:44 (UTC)
::::::::我引用的那段话是要表达“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放在全世界哪个地方都说得通--[[User:航站区|航站区]]([[User talk:航站区|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12 (UTC)
:::::::::“维基百科并不鼓励”是中立态度,与“维基百科将协助打击”在立场和影响上有明显区别。免责声明是指出,受美国法律保护。--[[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26 (UTC)
::::::::::所以啊 这种法律话题 最好还是邀请那些法学者来讨论 是最佳的--[[User:航站区|航站区]]([[User talk:航站区|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31 (UTC)


=== 小結 ===
你好!
這應該可以存檔了吧 [[User:August0422|'''<span style="color:#98DDDF">August</span><span style="color:#9853DF">0422</span>''']]<sub>[[User talk:August0422|<span style="color:#2EC4B6">討論頁</span>]]</sub> 2025年1月1日 (三) 13:20 (UTC)
: 社群傾向認為應觀察英文等其他站點有何動作。——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5年1月3日 (五) 08:20 (UTC)
:目前来看,英维不会有什么行动了。英维公开联署信的首位签署者已因确信信息披露给法院而关闭了联署。我认为他判断无误,但英维十分平静,这可能有两个原因:一、做出这一判断依赖于付费媒体内容,并且逻辑链条太长;二、维基人的热情是消耗品,被闭站RFC过早地消耗了。
: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事恐怕是等待德里法院判决及英维社群对判决的反应。时至今日,我忍不住要说一句风凉话:何必皇帝(指英维社群)不急太监急呢!--[[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4:15 (UTC)
: 抱歉最近比较忙没处理这个讨论串的事情。我的意见同冰与火。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5年1月7日 (二) 20:46 (UTC)


== 续:[[WP: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4年9月#管理員布告板排版|管理員布告板排版]] ==
我现在正调查拉姆萨尔湿地公约(Ramsar Convention)登录地。
{{saveto|Wikipedia_talk:管理员布告板}}
以下是登录地中国的一览。
{{archive top|result=[[Special:Diff/85590776]] <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5年1月7日 (二) 07:32 (UTC)|status=通过}}
想改变成汉字从拉丁字母。
两个月前由@[[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提出的讨论中,共识似乎是社群讨论都应置于“处理”栏位下方。但由于“发现人”栏位在“处理”栏位上方且会附带签名,导致会有大量讨论(由于直接点按“回复”)出现在“处理”栏位上方。目前是否应尽快执行@[[User:Miyakoo|Miyakoo]]的建议,将“发现人”栏位置于“处理”下方(即最下方),以避免“处理”的上方、下方同时分别展开讨论的现象?<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WP:互助客栈/其他#c-自由雨日-20241129203700-魔琴-20241129150800|另一相反的建议见下方]])</span>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10 (UTC)
请教汉字。
: 竊以爲然。另,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29日 (五) 15:08 (UTC)
*Place Name (Region)
::要是考虑到这个的话,我倒其实是一直倾向于“处理”栏放在最下方,即'''“社群讨论”置于“处理”上方'''的,这样更符合“新留言放在下方”的直觉(“处理”这条留言的时间一般来说肯定是在讨论之后),并且处理之后再继续回复也不会打乱时间线。至于注释中的那行“{{tqi|非管理员仅可标记已执行的封禁,针对提报的意见请放在下一行}}”,我认为那行注释并非意在规范“上方/下方”,而是在说“非管理员不要将意见放在‘处理’行”而已,“下方”只是虚指或者说随手一写?(之所以刚刚没提是我觉得“统一时间顺序”要比“上方还是下方”更重要,不过既然看到有这个问题,感觉不如改提出“讨论置于上方”{{思考}}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0:37 (UTC)
#'''碧塔海'''湿地(云南)
:::{{ping|Miyakoo|Sanmosa}}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1:20 (UTC)
#'''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 ([[上海]])
::::不反對「討論置於上方」。
#'''大丰'''国家自然保护区 (江苏)
::::我是覺得處理比討論重要,應該放在較爲顯眼的位置,放在討論下方有點不明顯。--[[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5 (UTC)
#'''达赉湖'''国家自然保护区 ([[内蒙古自治区]])
::::我支持在处理之前的讨论放在上方,下方留给对处理结果的讨论。各个区域之间可以用<code>----</code>分隔。--<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1日 (日) 07:43 (UTC)
#'''大连'''斑海豹国家自然保护区 (辽宁)
::如果不允許直接回覆處理意見,按照0xDeadbeef的建議直接用{{tl|Archive top}}關閉可能更好?--[[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6 (UTC)
#'''大山包'''湿地 (云南)
:::似乎也没必要禁止回复处理意见?--<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8 (UTC)
#'''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 (湖南)
::::這樣「針對提報的意見」和「針對處理的意見」會混在一起吧。--[[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06 (UTC)
#'''东寨港'''自然保护区 (海南)
:::::嗯?[[WP:互助客栈/其他#c-自由雨日-20241129203700-魔琴-20241129150800|按我说的方案好像就不会啊]](即其他意见只能直接回复提报人、放在“处理”上方,对“处理”的意见则放在“处理”下方、回复管理员)?--<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27 (UTC)
#'''鄂尔多斯'''国家自然保护区 (内蒙古自治区)
::::::可我回覆的是{{tq|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鄂凌湖'''(青海)
::::::還是我理解錯了?--[[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36 (UTC)
#'''洪河'''国家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
:::::::嗯?魔琴的“以免殊途同归”意思是,如果针对提报的讨论规定放在处理下方的话,那就得规定不能回复“处理”,否则同样(即“同归”)会导致'''时间混乱'''的现象。所以我说按我的方案就可以避免这种现象,也就没必要禁止回复处理栏。--<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41 (UTC)
#'''惠东'''港口海龟保护区 (广东)
::::::::看來是我理解錯了。
#'''拉什海''' 湿地(云南)
::::::::我覺得這種程度上的「時間混亂」是可以忽視的,畢竟新提報在舊提報上方本來也沒怎麼遵守「新留言在下方」。--[[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5 (UTC)
#'''米埔'''內后海灣拉姆薩爾國際重要濕地([[香港]])
:::::::::那不一样……新提报在旧提报上方更有利于处理,就像监视列表/最近更改里面新页面也在旧页面上面一样。但同一提报(同一章节内)应该尽量按[[WP:讨论页指引]]的要求(先来后到的时间顺序)?--<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9 (UTC)
#'''麦地卡''' ([[西藏自治区]])
::::::::::但如果允許對處理回覆且處理在提報人下方,一旦針對處理的回覆和針對提報的回覆都很多的情況下,處理會夾中間,很不明顯。
#'''玛旁雍错''' (西藏自治区)
::::::::::也許處理可以單開一小節?--[[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3:44 (UTC)
#'''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湖南)
:::::::::::如果是用“回复”方式处理的话,因为一般来说[[WP:讨论页指引]]要求不用项目符号进行缩排,所以“处理”前面的项目符号是可以起到加强作用的。我认为不会有不明显的问题。——<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
#'''纳帕海'''湿地 (云南)
::::::::::::嗯,也行吧,反正總比現在好。--[[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6 (UTC)
#'''鸟岛'''自然保护区 (青海)
::::::::::雖然有先來後到時間順序要求,但這似乎是討論頁規範沒更新的目前狀態?我知道的是以往討論留言不似現在,現在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按此串討論看來,解法只在最後一個留言有回覆,或者是拿掉回覆,強制執行只能用原始碼並在最後添加新留言、等等這不就回到早期狀態?--[[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0 (UTC)
#'''鄱阳湖'''自然保护区 (江西)
:::::::::::没懂你的意思……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
#'''三江'''国家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
:以[[Special:PermaLink/85136821#自由雨日|最近一个对我的提报]]为例:[[U:Iming]]首先在06:14 (UTC)在“处理”栏位下方留言,后[[U:Patrickov]]于06:15 (UTC)点按“回复”在“处理”栏上方留言,[[U:Talimu0518]]于06:19 (UTC)继续在“处理”栏上方Patrickov下方留言,这导致了“新留言位于旧留言”上方的现象,不过毕竟有“处理”栏分割,尚未造成明显问题。但可能由于“处理”栏在中间,[[U:Manchiu]]做出处理时并未注意到,所以于11:49 (UTC)在最下方做出了处理,这样就有了两个“处理”栏(这里会有“处理”栏不明显的问题)。于是[[U:Tisscherry]]于14:07 (UTC)[[Special:Diff/85138003|移除了中间的处理栏]],这就导致同一区块内的留言,Iming最早的留言完全位于最下方了,遂[[Special:Diff/85140866|我刚才又调整了顺序]]。总之,若不对留言规范做出约定,这样的现象未来还会持续发生。--<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3:10 (UTC)
#'''山口''' 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广西)
::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可以點擊,使用者也可以使用原始碼放置留言,除非過分的編輯排版造成扭曲發言,我覺得不必在此「嚴格」規範。--[[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3:39 (UTC)
#'''双台'''河口湿地(辽宁)
:::我认为目前的情况已经是“扭曲发言”。--<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4 (UTC)
#'''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 (湖南)
::包括對漠南的提報在內也一樣,除上方自由雨日提及的「處理欄分割留言」外,管理員處理時亦有出現找不到處理欄而自行另開一欄的情況,致使最終提報討論中出現兩個處理欄。--[[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37 (UTC)
#'''兴凯湖'''国家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
:所以说应该直接废除处理栏而转用使用{{tl|archive top}}来关闭讨论。这样有结果和无结果的案件区别明显,管理员所处理的结果显眼可找,并且不会存在两个讨论串时间穿越的情况。不仅解决当下问题,还附带更多好处。--<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3:24 (UTC)
#'''向海'''自然保护区 (吉林)
::确实,除了“不太方便对处理进行评论”之外基本完全利大于弊(我是觉得没必要禁止处理后继续评论,但也不觉得必须允许)。故也支持beef的方案。--<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2 (UTC)
#'''盐城'''国家自然保护区 (江苏)
:::然而对处理进行评论一者可以在archive bottom下面评论,或在客栈中开启复核程序,所以基本这个弊端不是太大。--<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0:48 (UTC)
#'''扎凌湖'''(青海)
::{{支持}},但可能需要将result放得更显眼。--<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6 (UTC)
#'''扎龙''' (黑龙江)
:::{{t|archive top}}还不够显眼吗……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7 (UTC)
#'''湛江'''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 (广东)
::::似乎现在在框区的右上角?可以更宽大一些。--<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9 (UTC)
*[http://www.ramsar.org/sitelist.pdf 参考(Ramsar List)](PDF)
: 或者说直接在提报区禁用回复按钮。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30日 (六) 14:49 (UTC)
怎么样请求帮助。--[[User:Sillago|Sillago]] ([[User talk:Sillago|留言]]) 2008年3月21日 (五) 14:32 (UTC)--[[User:Sillago|Sillago]] ([[User talk:Sillago|留言]]) 2008年3月21日 (五) 14:41 (UTC)(句子补充)
::为什么……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吗{{思考}}以及这样一来看中维很多编者在有“回复”按钮还常常乱插乱排留言(且一般从不会有管理员管理这类事)的情况下,若再禁用,排版一定会更乱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31 (UTC)
::{{ping|魔琴}}您为何[[Special:Diff/85148502|又把这条留言移到下方]]了,这不是继续“上方下方同时展开讨论、时间线错乱”问题了吗((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32 (UTC)
::: 但我一般是在處理欄下面回覆的,目前也沒有共識要改到上面,而且註釋寫了應該寫在下面,所以就還是移回去。反正沒太大差別。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58 (UTC)
::::好吧,我当时移动的原因是我觉得上方下方并不重要,我在意的是“保持时间线稳定”(也可以把上方评论挪到下方,但这样一来肯定会有其他人点“回复”放到上方,所以就把您评论挪上方了)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4 (UTC)
: 另外有一個辦法,就是不先列出「處理」項,等真的有人要處理再加上,這樣就不會干擾到意見區。——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1日 (日) 17:52 (UTC)
::也{{支持}}这一方案,总之能让意见区像条目探讨等任何讨论一样“按正常时间顺序、正常缩排”即可。--<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5 (UTC)
: 其实只要把提报人和提报时间戳拆成两行,就可以禁用提报区的回复按钮([[Special:PermaLink/85183558|版本85183558]]),甚至整个区都没有回复按钮,逼迫{{kidding|被亵渎的现代讨论工具侵蚀了灵魂的}}维基百科人用{{kidding|无上、至理、圣洁的}}源代码模式发表评论。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2月3日 (二) 07:21 (UTC)
::{{joking|界面的去人性化,时代的退步。}}而且提报人和提报时间分两行会很影响阅读体验,很反编者直觉。--<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9 (UTC)
::{{强烈反对}}:极易导致亿恶的编辑冲突。--<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1 (UTC)
::: 那可能是Wikiplus等快速编辑工具导致的,用系统自带的源代码模式编辑,能够自动合并无冲突段落的编辑冲突。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23 (UTC)
=== 民意调查 ===
由于不同意见太多,故进行民意调查。最终并非完全以投票(支持/反对)数量决定,仅是辅助参考。若有其他方案可直接在下方补充。——<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方案一:维持现状,编者自由选择在“处理”栏上方或下方留言,且管理员处理后仍可自由回复
*請看[[中国湿地]]一文。--[[User talk:Sl|<big>&#9993;</big>Hello World!]] 2008年3月21日 (五) 16:36 (UTC)
#{{强烈反对}}:已有诸多问题。如时间线混乱、缩排混乱、“处理”栏不明显等。——<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 Mr.用心阁,Mr.Hello World!,感谢迅速的对应。多谢。--[[User:Sillago|Sillago]] ([[User talk:Sillago|留言]]) 2008年3月21日 (五) 16:47 (UTC)
#{{反对}}:时间线很难区分,且毫无层次感。--<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反對}}:無法區分時間 —<span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 > 此請爐安</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User:August0422|August0422]] ([[User_talk:August0422|T]] / [[User:August0422/簽名|S]])</span>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
#{{强烈反對}}:這一欄不是應該是名副其實地是各用戶<s>爭論</s>討論后的管理員處理行動嗎?--<span style="font-family: Monotype Corsiva; padding: 2px 3px 1px 3px;">[[User:MykolaHK|Mykola]]</span>([[User talk:MykolaHK|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


;方案二:讨论统一在“处理”栏上方按时间顺序留言(一般为直接点按“回复”),对“处理”的讨论则在下方留言
==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
#{{支持}}:基本完全符合讨论时间线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請各位看看[http://www.tangben.com/Himalaya.htm 這本書],了解真正的西藏,和被達賴蠱惑的西方和台灣傳媒所描述的西藏有多大分別。然後再補充維基西藏條目的中立觀點。
#{{支持}}:合乎逻辑,理由{{同上}}。--<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 {{支持}}:合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
# {{支持}}:合理 —<span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 > 此請爐安</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User:August0422|August0422]] ([[User_talk:August0422|T]] / [[User:August0422/簽名|S]])</span>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
#{{强烈支持}}:以上同理。--<span style="font-family: Monotype Corsiva; padding: 2px 3px 1px 3px;">[[User:MykolaHK|Mykola]]</span>([[User talk:MykolaHK|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


;方案三:在管理员处理前取消“处理”栏,其他同方案二
另外,[http://city.udn.com/3011/2778715?raid=2779032 這裡]圖文並茂說明西方媒體如何扭曲西藏暴力事件,還介紹了幾位對西藏真正有研究的西方藏學家怎樣駁斥達賴。
#{{支持}}。和方案二相比好处是(规定在“处理”栏上方留言后)不会再有编者放错位置,但坏处是可能使“是否已有处理”更不明显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Special:Contributions/149.159.2.210|149.159.2.210]] ([[User talk:149.159.2.210|留言]]) 2008年3月21日 (五) 20:57 (UTC)
#{{疑问}}:这似乎本质上和方案二可以同时实现。--<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看我上面的留言的最后半句()有那个问题,所以区分成两个方案了。--<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4:09 (UTC)
#::{{支持}}--<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7 (UTC)
# {{支持}}:相對靈活。——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
#如果要這樣實現乾脆直接廢止處理一欄吧--'''[[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
#{{傾向支持}}:也稍微同理,這樣做減少混亂。--<span style="font-family: Monotype Corsiva; padding: 2px 3px 1px 3px;">[[User:MykolaHK|Mykola]]</span>([[User talk:MykolaHK|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
#{{强烈支持}}:参考[[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等其他布告板。<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2月8日 (日) 04:20 (UTC)
#{{支持}}:曾見過有提報因為很多用戶參與討論,導致處理欄消失不見的情形,推測是有用戶在討論時無意間移除。身為管理員,在進行結案時還得要尋找處理欄在哪裡,感覺不如自己多打個幾個字更快更簡單。至於自由雨日所擔心的「使是否已有处理更不明显」疑慮,其實就是看處理的管理員如何標示了。個人認為,靈活標示反而更可能解決結案不明顯的問題,因為結案管理員能夠視情況彈性處置。-[[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9 (UTC)


;方案四:讨论统一在“处理”栏下方留言(并修改“发现人”位置以便点按回复),并在管理员处理后禁止回复“处理”栏
从CCTV发布的骚乱录象来看,接受采访的“藏人”都说的是汉语,真正会说藏语的没有几个,可见藏族被汉化是多么严重,“真正的西藏”可能就是这样的吧--[[Special:Contributions/64.62.138.98|64.62.138.98]] ([[User talk:64.62.138.98|留言]]) 2008年3月22日 (六) 01:29 (UTC)
#{{倾向反对}}:没有必要“禁止回复”。但若不禁止,又会造成时间线混乱的问题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反对}}:时间逻辑不合理。--<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 {{Vote|1=反对反对|2=<span lang="zh-Hant">!</span>|3=#EDE275|4=#DB6D00}}:后续翻查存档时提报内容和处理结果最为重要,时间和回复逻辑相对来说并不重要。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5 (UTC)
#:个人不这么认为。最终处理结果当然重要,但几乎所有讨论(尤其是方针指引修改)都有一个“最终共识”,我不认为“最终共识”的重要性会高到可以无视“讨论内容的时间线、缩进等排版”。--<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9 (UTC)
# {{反對}}:不應禁止回覆任何留言。——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
#{{反對}}禁止回覆 —<span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 > 此請爐安</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User:August0422|August0422]] ([[User_talk:August0422|T]] / [[User:August0422/簽名|S]])</span>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
#{{反對}}很混亂,不需要特地這樣搞--'''[[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
# {{强烈反對}}--<span style="font-family: Monotype Corsiva; padding: 2px 3px 1px 3px;">[[User:MykolaHK|Mykola]]</span>([[User talk:MykolaHK|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


;方案五:取消“处理”栏,并使用{{T|archive top}}关闭讨论
不看資料就妄下斷語,不足與論。請看[http://www.tangben.com/Himalaya/hm97edu.htm 教育與語文]一節。「從民族教育的教學領域看﹐全國通用的五種少數民族語文﹐除了藏族﹐其他四個民族都用母語進行自然科學授課﹐唯獨藏語文至今尚過不了這個“關”。這一難關主要就在於詞彙。」「如果說中國政府在西藏的中學裡用漢語文教授數理化生是毀滅西藏文化﹐那麼達賴喇嘛在流亡藏人的中學裡用英語文教授數理化也是毀滅西藏文化。無怪乎戈倫夫要說﹕“達賴喇嘛經常譴責中國在西藏自治區的學校裡用漢語講課﹐這話聽起來令人感到虛偽﹐因為在印度的藏族學校裡﹐教學語言是英語。”」--[[Special:Contributions/149.159.2.210|149.159.2.210]] ([[User talk:149.159.2.210|留言]]) 2008年3月22日 (六) 02:21 (UTC)
#{{支持}}:除了有方案三的好处外,更解决了方案三的坏处,甚至远比过去的方案可使“是否已有处理”明显得多。但弊端是“对管理员处理的回复”较过去不便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
#{{有条件反对}}:{{tlx|archive top}}的<code>result</code>参数只能表示处理的结果。但后续针对处理的讨论串如何用此模板关闭则有待商榷;若无定案则反对。--<span style="font-size:90%;line-height:0.9em">&nbsp;[[U:A Chinese ID|<math>[\text{H}^+]</math>]][[UT:A Chinese ID|<math>\ ></math>]][[U:A Chinese ID/Sign|<math>\sqrt{K_w}</math>]]</span>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
#:既然已处理,就不必需要再回复。如果有对管理员的处理有意见,我认为有三种方法:一、在ANM重提讨论,开启新讨论串;二、在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开启新讨论串;三、在客栈提出管理操作复核程序。--<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0 (UTC)
#我已经在上方提出此选择的附带好处:{{tq|有结果和无结果的案件区别明显,管理员所处理的结果显眼可找,并且不会存在两个讨论串时间穿越的情况}},故支持。<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2 (UTC)
#{{Support}}:但傾向關閉討論後,若對管理員處理有意見,不要在ANM再開討論,而是到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開討論串或提AARV(但順位在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之後)。--[[User:S8321414|冥王歐西里斯]]([[User talk:S8321414|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17 (UTC)
# {{傾向反對}}:相對不易使用,並可能阻撓管理員處理後其他留言,注意管理員張貼處理結果並不總是等於直接結案,應當一定程度允許其後交流。——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
#:为什么说不易使用?其后交流的意义又是如何?--<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0:56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由于这并非纯投票,所以我认为您还是得回应一下beef这里的问题?——<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18:01 (UTC)
#:: 要用模板就是比較麻煩。而且把整個討論框起來會讓人誤以為管理員處理後即不允許留言。相對於其他方案,這是無必要的缺點。——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8日 (日) 04:51 (UTC)
#:::其实可以写一个脚本方便关闭[https://en.wikipedia.org/wiki/User:DannyS712/DiscussionCloser.js]
#:::对于框起来的事情,我个人觉得本来就是为了discourage人去继续评论。如果真有人觉得自己有必要、有价值的评论完全可以在其他地方延续。--<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var(--color-emphasized,#000)">'''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54 (UTC)
# 個人認為不是不行,但方案三似乎也允許方案五這種操作?與其強制規定要使用{{T|archive top}}關閉,方案三反而更有彈性應對各種不同情形?-[[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9 (UTC)


===总结===
::新奥尔良受灾时,被采访的在家里说法语和西班牙语的人,没有一个在镜头前不说英语的。到过拉萨就能知道,许多那些可以和你说非常流利的汉语的藏人,转过身就会和他们自己人说藏语,如果说有许多蒙古族人确实已经不会说蒙古语了(几百年和满族人一样),但在西藏还真找不出不会说藏语的藏族人。(也许在四川有一些混血人不会说藏语了)。--[[User:方洪渐|方洪渐]] ([[User talk:方洪渐|留言]]) 2008年3月22日 (六) 02:46 (UTC)
似乎共识是倾向方案三和方案五(方案三支持的人略多),另@[[U:魔琴]]已在[[WP:ANM]]尝试了一次方案五。接下来是允许两种方案并存(管理员自由使用)呢,还是继续讨论,还是规定使用方案三……?——<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5 (UTC)
*今年的重头戏不在西羌,而在322520。莫非我们都中了障眼法?--[[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2日 (六) 03:41 (UTC)
: 方案二和三似乎没有差别?我个人是担心没法一眼看到处理栏。我使用方案五是因为划了hr还有三个「处理」栏实在太乱,因此框起来总结。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27 (UTC)
==新的地名工具==
::三比二支持的人更多点吧?另外就是考虑到如果要贯彻落实的话,为避免有人维持旧有习惯,还是取消处理栏更好(即三和二当中淘汰二)。--<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34 (UTC)
《世界地名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获大陆地名标准化组织审核通过。比《外国地名译名手册》的内容多5倍以上,有许多小地名和南极洲地名。建议查查看有没有网络资源可下载(不过就侵权了,嘿嘿)。--[[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3日 (日) 12:14 (UTC)
:個人會建議推進方案三,這是較多人支持而且對排版改動較少的方案。[[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04 (UTC)
:24年前的.....資料可能會舊吧。售價如何?[[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3日 (日) 13:52 (UTC)
----
::中亞國家大改地名,加拿大又用第一居民地名取代英式地名……又:可否存成文件檔,放在外部網頁上供人下載?—[[User:Whhalbert|2008,重新出發!]] ([[User talk:Whhalbert|留言]]) 2008年3月23日 (日) 13:56 (UTC)
个人初步想法:
:::咦?我沒有留意啊....中亞國家地名怎麼了?加拿大用第一居民地名取代英式地名又是什麼一回事?[[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3日 (日) 14:03 (UTC)
*在管理员布告板提报时,不设置“处理”栏,其他排版不变。
:::舉例:(一)古里耶夫-->阿特勞、克拉斯諾沃茨克-->土庫曼巴希(二)劍橋灣-->Iqaluktuuttiaq(懂因努沃特語的請教我如何翻譯)。—[[User:Whhalbert|2008,重新出發!]] ([[User talk:Whhalbert|留言]]) 2008年3月23日 (日) 14:43 (UTC)
*不论是被提报用户还是其他用户,均通过点按“回复”提报人来留言,并遵循相关的讨论页指引,旧留言在前新留言在后、正确缩排等。
*中亚改名的地方,至少原名我们可以用这个翻译哦。而且改名毕竟是少数.....其实这个的最大优点是用来翻译小地名,比如[[斯里赫里戈达岛]]这么偏僻的小地方,恐怕真的只有那上面找得到。网络资源我正在查,扫描么。。。页数太多了呀。--[[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4日 (一) 00:26 (UTC)
*建议管理员在处理时,在所有留言最末顶格使用一个项目符号来标示处理结果。处理后,其他用户可继续在处理栏下对结果进行讨论。但也允许管理员使用{{T|archive top}}关闭讨论,不过关闭后不禁止其他用户在框外继续对处理结果等进行讨论。
*以上排版适用于[[WP:ANM|ANM]]、[[WP:AN3|AN3]]、[[WP:VIP|VIP]]布告板(2024年12月31日 (二) 07:06 (UTC)补充:[[WP:DRV]]、[[WP:COIN]])。
以上。——<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0:17 (UTC)
:不反對這個提議。[[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57 (UTC)
: 不反對,不過不知道有無更好的突出顯示處理欄的方法?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52 (UTC)
::我刚想说应该限制[[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ildcursive]]这里你和薏仁将顶格书写的排版(因为会导致时间线混乱),然后发现限制也正好可以避免处理栏不清晰。--<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47 (UTC)
::: 可是如果等到有人回覆了,處理欄就被淹沒了。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52 (UTC)
::::顶格书写怎么会淹没?--<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3 (UTC)
::::: 也對,但得確保沒有其他人頂格書寫。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8 (UTC)
::::::一般点按回复就不会顶格书写。当然总有人不按回复又爱顶格书写的,客栈也很常见。--<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12 (UTC)
: 附加一個提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控制複雜ANM案例|分頁討論]]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57 (UTC)
:话说,<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WP:存废复核请求]]</span>是否也要作此处理?--<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7日 (五) 04:20 (UTC)
::{{支持}},现在'''处理结果:'''这一栏经常被无视,导致排版混乱。<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2月28日 (六) 09:40 (UTC)
:另外还漏了[[WP:COIN]] <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2月28日 (六) 05:59 (UTC)
: 我的另一個方案是把「處理結果」放在「討論」上面,這樣即無問題。——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29日 (日) 01:59 (UTC)
::嗯?这不就是方案四吗?--<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5 (UTC)
:讨论已达30日,[[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WP:7DAYS|公示]]7日,2025年1月7日 (二) 07:06 (UTC)結束'''<!-- Template:Make public -->。Lemonaka的“分页讨论”和本案相对独立,可继续讨论,不影响公示。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07:06 (UTC)
::公示通过。<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5年1月7日 (二) 07:09 (UTC)
::本人已修改[[Module:VandalSubmitForm]]、[[Template:SubstFormOfApplyingDeletionReview]]以及各大布告板,完成。<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5年1月7日 (二) 07:27 (UTC)
{{archive bottom}}


==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復核 ==
找到千万告诉我。另外D兄最近有什么新的地名资料也别忘了分享啊。{{User:Mukdener/Signature}} 2008年3月26日 (三) 07:28 (UTC)</span>
{{存档至|Wikipedia talk:禁制方针|Wikipedia talk:禁制紀錄|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
:当然。--[[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7日 (四) 01:48 (UTC)
根据[[Wikipedia:禁制紀錄]],{{user|Wpcpey}}和{{user|Longway22}} 被 {{user|Mys_721tx}} 全站範圍禁制,
*有多少頁?[[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6日 (三) 13:08 (UTC)
:非常厚的两大册,不是我的,是在图书馆里 = = 而且没发现淘宝上有卖的 或许是绝版就糟糕了--[[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7日 (四) 01:48 (UTC)
{{moveto|Wikipedia:询问处}}


然而,<br>
== 盜版微軟軟件上載 ==
[[維基百科:禁制方針]]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http://www.microsoft.com/resources/howtotell/counterfeit/zh-tw/default.aspx?group=windows 頗かわい的一個網站。--[[User talk:Sl|<big>&#9993;</big>Hello World!]] 2008年3月27日 (四) 05:00 (UTC)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可見得微軟以接近印鈔的水平在製作軟體的光碟及序號貼紙和包裝盒等。--[[User:Ellery|Ellery]] ([[User talk:Ellery|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06:40 (UTC)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这不符合规范,请澄清。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5日 (四) 08:16 (UTC)
== 請封鎖不當用戶名 ==
: 既然實用,可以增列適用情況。——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5日 (四) 10:08 (UTC)
[[User: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 Eric,这种判断完全不能接受,我需要澄清封锁和全站封禁之间的区别,而你指出的是“先前的判断是正确的”。然而,在改变政策的共识达成之前声称某事是正确的,并利用这种预先声明来实施某种制裁,这确实违背了当前项目的章程。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请关注这个问题。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2 (UTC)
[[User:维基专制不尊重事实]]
:: 是的,我们当然可以添加这样的补充,但是在添加之前他们已经受到了制裁,所以这两者之间仍然需要澄清。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4 (UTC)
[[User:识自菌大涂鲨]]
:: 我需要澄清这两种封鎖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6 (UTC)
[[User:Shizhao ]]
[[User:Vorrei|Vorrei]] ([[User talk:Vorrei|留言]]) 2008327日 () 08:21 (UTC)
:::<s>所以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126日 () 04:31 (UTC)</s>
:::: 不要听风就是雨。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6日 (五) 04:44 (UTC){{+1|自由雨日}}
::::: 謝謝。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6 (UTC)
:::: 你的說法讓我無比難過,但願主與你同在,這也不是你的錯。<br>當年因為我反對解任Mys_721tx而被WMLO屢次進行死亡威脅和郵件騷擾,我頂著壓力和社群調查此案。如今你說出這樣的話,毫無邏輯也十分異常,我真的很痛心。<br>這不是你的錯,請原諒我,我累了。告辭。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3 (UTC)
:::: 誠實地,我不能知道兩件事間有何連結。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7日 (六) 01:30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我完全可以认为你这句话有违善意推定,甚至客观上起到造谣诽谤的效果。--<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4 (UTC)
:::::您觉得这句话有违那我收回了,反正与己无关。--[[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8 (UTC)
::: 我的意思是,既然有實際用途,可以按情況添進方針。我也知道應予澄清,此或可移往方針區討論。——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8 (UTC)
:::: 請移動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8日 (日) 09:13 (UTC)
::: 本人認為,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而非真正的「全站範圍禁制」,僅是用詞類似。——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12月7日 (六) 21:20 (UTC)
:Mys_721tx存在恶意推定、曲解方针等问题,因此其做出的封禁容易被质疑,也是其被解任的原因。--[[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4年12月7日 (六) 11:07 (UTC)
:: 我從未見過稱“永久封鎖”禁制的,亦未見合法。我也並不要求解封,只想澄清一下。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7日 (六) 11:18 (UTC)
:::你说的没错,即使Mys_721tx的封禁有问题,还是要按方针解封。我认为Mys_721tx过严,压力过大也会容易做出问题行为。--[[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4年12月8日 (日) 07:55 (UTC)
:::: 这和 @[[User:Mys 721tx|Mys 721tx]]沒有關係,Shizhao這麽做我也會起疑。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9日 (一) 09:51 (UTC)
:::::不限期全站封鎖相當於永久封禁,確實需要慎重決定,全站封鎖只應對長期破壞同持續使用傀儡的用戶,或者需要設立复核機制,避免完全由單一管理員作出這類操作。Wpcpey及Longway22的個案,按機制需要兩人提出申訴才能解封,不過一般維基人因爭議事件而需要離開一段時間後,也未必有心情回來。--[[User:Uranus1781|Uranus1781]]([[User talk: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05:27 (UTC)
: 此事關鍵,沒有有效的回應,不應關閉。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12日 (四) 22:44 (UTC)
::{{ping|Lemonaka}}您要求有效的回應,您是想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嗎?至於受到直接影響的Wpcpey及Longway22,他們兩位目前並不可能在此發言;或者,您有沒有指定的對象,要求他們在此澄清;您亦可提出對全站封鎖的處理方案,例如建議增修相關的方針指引;一般用戶不太可能代替Mys_721tx澄清這兩次操作,如果他不解釋,又沒有夠分量的人員協助釐清,您又不提出跟進的方案,這個章節長期開放不存檔,也不太可能獲得有用的結論。--[[User:Uranus1781|Uranus1781]]([[User talk: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09:18 (UTC)
::: 是的。两种方法
:::#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
:::#全站封鎖增修
:::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4 (UTC)


===全站封鎖條文增補===
==為什么沒有[[臺灣民主運動]]的條目?==
提議
臺灣的幾十年民主運動轟轟烈烈,少說從[[1960年代]]算起四十多年,從[[1920年代]]算起八十多年,這個名詞并非原創,而且很多條目都有涉及「'''臺灣民主運動'''」這一名詞。我真不明白為什么至今這個條目仍未建立。是內容過多,使大家不敢碰?還是有人對這個名詞存有爭議?要知道連一向沒什么實質動靜的[[中國民主運動]]的條目都早就已經建立了。特別建議臺灣的維基人盡快建立此重要條目。—-{[[User:1j1z2|唐吉訶德的劍]]([[User_talk:1j1z2|<span style="color: green;">風車之戰</span>]])[[Special:Contributions/1j1z2|<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span style="color: blue;">十步殺一人</span></span>]]}- 2008年3月27日 (四) 17:57 (UTC)
{{比較條文|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广域页面禁制:同時在主空間和討論空間持續擾亂,全站範圍禁制自動生效。|s1=舊|s2=新}}---[[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8 (UTC)
:我有一個反建議:既然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那就沒有理由維持相關全站範圍禁制,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應予解除。[[#c-Uranus1781-20241210052700-Lemonaka-20241209095100|Uranus1781上面説的話很有道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34 (UTC)
:: 這不矛盾,但有人說“就因為我們開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員,您就希望解除有關禁制?”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3 (UTC)
:::話不能這樣説,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問題你不提出來大家也沒留意,我的意見僅僅針對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事情。也就是説,即使你是在Mys_721tx沒下台的情況提出這個問題,我這裏的意見也不會有任何的變化,雖然這種情況下我很有可能被部分自發側翼猛烈攻擊,但[[WT:管理員解任投票/Mys 721tx/第2次#相關問題|我對於這種攻擊性言論是怎樣的態度你也是清楚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27 (UTC)
:::: @[[User:Shizhao]] @[[User:AT|AT]]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0 (UTC)
:支持修訂。事實性修訂。--[[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9:30 (UTC)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有[[黨外運動]]。--'''{{lang|ja|[[User:Πrate|百楽兎]]}}''' 2008年3月28日 (五) 01:17 (UTC)
''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面对这种用户,我该怎么办?==
:'''操作''': [[Topic:Xsq6atrz881nj5ff|Wpcpey禁制]]、{{Plain link|url={{fullurl:Special:日志|logid=13812413}}|name=Longway22禁制}}
===Douglasfrankfort的发言===
:'''执行者''': {{User3|Mys 721tx}}
还是我和[[User:Itsminecookies|孔明居士]]。把这种类似世仇的东西拿到这里来讨论,'''我实在太不应该了'''。但我现在觉得这件事已经关系到维基最基本的'''编辑原则'''。而且,这次是他主动邀请我到互助客栈投诉的,看看我的对话页吧。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Mys_721tx/第2次]]、[[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復核]]---[[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26日 (四) 01:07 (UTC)
在下附议上面的提议:{{ tq|既然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那就没有理由维持相关全站范围禁制,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应予解除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复核"}}([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c-Sanmosa-20241217153400-Lemonaka-20241213114800 1]) 以及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c-Lanwi1-20241208075500-Lemonaka-20241207111800 2])。感谢Lemonaka发现和向社群通报管理操作不合现行规定的案件。--[[User:Gluo88|Gluo88]]([[User talk:Gluo88|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33 (UTC)
:有鑒於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有專門的程序,我在此重申自己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的意見。[[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2日 (日) 14:10 (UTC)
::改为部分命名空间封禁会更好。但原则上{{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U:Allervous/訪客簽名區|<span style="color:#39C5BB;">Allervous</span>]][[UT:Allervous|<span style="color:#FF0099;">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span>]] 2025年1月9日 (四) 05:56 (UTC)
: Per @[[User:Gluo88|Gluo88]]、 @[[User:Sanmosa|Sanmosa]] 改爲{{support}}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0 (UTC)
:: @[[User:Jimmy Xu|Jimmy Xu]]@[[User:Shizhao|Shizhao]]此事複雜,請審核。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23日 (一) 10:18 (UTC)
:我倾向支持解除有问题的此禁制,问题管理员容易滥用规则。--[[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4年12月23日 (一) 13:13 (UTC)
:{{ping2|Lanwi1|Uranus1781}}。[[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丹瑞|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sub>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1 (UTC)
::支持Wpcpey、Longway22個案的复核,主因是這兩起全站禁制不符合禁制方針,這並不等於全面否定Mys 721tx之前對其他用戶的禁制,不能說成是因為其現在已不是管理員就尋求推翻其操作;即使管理員在是非的判定正確,採取不限期封禁或禁制的行動及必要性卻值得商榷。--[[User:Uranus1781|Uranus1781]]([[User talk: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5:10 (UTC)
::對兩人的禁制是否屬上方所提及的「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38 (UTC)
:::@[[User:Lemonaka|Lemonaka]]--[[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15:49 (UTC)
:::{{ping|Manchiu}}Mys 721tx對Wpcpey的禁制[[Topic:Xsq6atrz881nj5ff|根據Mys 721tx他自己的説法就是“全站编辑禁制”]],因此可以合理預期Mys 721tx並無執行“廣域頁面禁制”的主觀意願。Mys 721tx對Longway22的禁制與此問題無關,[[Topic:Xt0xc95ib78094fw|Mys 721tx在其發出予Longway22的禁制通知僅稱Longway22被“不限期封禁”]],這與[[WP:禁制紀錄|禁制紀錄的説法]]相悖,而如果真把這當成了“廣域頁面禁制”,這也違反了[[WP:禁制方针|禁制方针]]“用作執行頁面禁制的封鎖應當於封鎖理由當中註明為禁制措施”的規定。[[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01:07 (UTC)
::::就我所知Longway22及Wpcpey是因長期的一系列問題被「禁制」,若我把相關禁制解除後修改為不限期封鎖是否符合程序規定?--[[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2:40 (UTC)
:::::不合適,不合乎比例原則,事態的嚴重性完全沒有到需要不限期封鎖的地步。[[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03:53 (UTC)
::::::謝謝。留意到[[Topic:Xsq67zj2n842gg2m|此討論]]中有申訴時限要求。Wpcpey的侵權禁制倘因為程序不當而提前解除,是否會造成:一)其他封鎖例子的先例、二)用戶未有就相關行為有改善跡象下獲得解封。Longway22的個案顯示,他會否在解封後仍然持續在命名空間的不當發言?是否(能否)以局部封鎖取代,這樣會否抵觸一案不兩審原則?但我需要評估在相關禁制撤銷後用戶會否仍然進行被禁制前行為的可能。@[[User:Sanmosa|Sanmosa]]@[[User:Lemonaka|Lemonaka]]--[[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4:50 (UTC)
:::::::這不是單純的「程序不當」,而是心態揣測的不當,參見[[#c-Lanwi1-20241207110700-Lemonaka-20241205081600|Lanwi1的說法]]。如果禁制本身並不合理,那申訴時限要求也自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申訴時限要求不能被納入解除禁制與否的考量因素之中。再者,現有的違規禁制本就不合乎比例原則,論施行的時間也早已逾越實際所需。[[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04:55 (UTC)
::::::::了解。但如何顯示封禁存在明顯「心態揣測」的不當?換句話說,其他施行的禁制或封鎖是否也可據此開啟覆核?--[[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0:10 (UTC)
:::::::::需要看具體情況。我也是看了具體情況以後才有這個結論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12:50 (UTC)
::::::: Manchiu您好,我的觀點是這樣的,一個不當的程序帶來正確的結果,程序依舊是不當的。您可以直接reblock,改爲不限期封鎖,然後去掉禁制記錄,那比現在的情況,事實上,是更好的,我也不反對。@[[User:Manchiu|Manchiu]]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5日 (日) 19:57 (UTC)
::::::::為避免意見混淆,我需要說明我的態度是不贊同重新封鎖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6日 (一) 00:41 (UTC)
::::::::: 其實,我一點都不在乎解不解開,封鎖不解開,我只想明白mys爲什麽這麽做。但Mys一直不回應。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8日 (三) 08:29 (UTC)
::::::::::@[[User:Sanmosa|Sanmosa]],按不要照本宣科的精神,若這個全站編輯禁制,理解作對用戶的全站封鎖的一種形式以阻止長期擾亂是否恰當?--[[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08:45 (UTC)
:::::::::::不恰當。注意我在上方也提到「不合乎比例原則」,這與是否「照本宣科」無關。[[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8日 (三) 09:21 (UTC)
::::::::基於一案兩審原則及@[[User:Sanmosa|Sanmosa]]的意見,不會重新封鎖。--[[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0:46 (UTC)
::::其實[[Topic:Xt0xc95ib78094fw]]是將禁制紀錄當中的禁制理由去掉後面的「,對Longway22實施全站範圍禁制。」改寫前面的「因Longway22封禁后」為「封禁后」並將其寫在封禁理由上而已。
::::至於你說到的"您已被不限期封禁"只是模板{{tl|Uw-block}}或{{tl|Uw-blockindef}}的預設的效果而已,我幫你做了一個測試(見[[Special:Diff/85556170|版本差異]])。
::::你使用「<nowiki>{{subst:Uw-block|indef=yes|reason=封禁后([[Topic:Xftspbuvtjjy7fmc]])继续于条目中加入粗劣翻译([[抵抗軸心]]、[[阿米塔·傑拉萬德之死]]、[[中葡協定 (1554年)]])、在可流利使用标准汉语时持续于讨论中使用常人无法理解的非标准汉语(见Wikipedia命名空间贡献、[[Topic:Xnngmkobwx1jvgi2]]、[[WikiProject:創作物專案互進]]、[[Talk:华裔俄罗斯人]]、[[Talk:東京地方裁判所]])}}</nowiki>」即可得出相同的結果,subst:Uw-block的部分你可以自行換成subst:Uw-blockindef測試。--~~[[U:ASid|'''S''']][[UT:ASid|'''i''']][[Special:用户贡献/ASid|'''d''']]~~ 2025年1月4日 (六) 14:39 (UTC)
:::::然而他看到的很有可能就是如我所説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15:14 (UTC)
::: 我質疑的是流程不對。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02:14 (UTC)
::::認同全站範圍禁制的用戶並無觸犯禁制方針列明的兩種情況;現有的禁制因建基在不存在的方針基礎上,經覆核程序及社群討論,決定原有因此禁制終止。基於同一事件不兩審原則,不予再封鎖,以免另不合乎比例原則及禁制時長超出所需。唯此仍屬第二次機會,兩位用戶理應明白再度違規會遭禁制或封鎖處理。--[[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8:40 (UTC)
:::::@[[User:Lemonaka|Lemonaka]]@[[User:Uranus1781|Uranus1781]]@[[User:ASid|ASid]]@[[User:Allervous|Allervous]]@[[User:Gluo88|Gluo88]]@[[User:Sanmosa|Sanmosa]]@[[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8:47 (UTC)
::::: 我認同,方針如何修訂、增補則請各位進一步討論。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9日 (四) 08:48 (UTC)
{{do not archive}}


== 废弃草稿 ==
首先看看导致我们之间矛盾的根源,在这里([[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07年10月]]),以定一个基调,到底双方的初始立场是怎么回事。否则,各位看到他的个人页面上的文字,一定会感觉我有如天朝administration一样在迫害弱势群体(因为正相反,我在自己的页面上对这事没有任何反映)。在以前几次冲突中我从来没把这件底档拿出来,因为我不觉得有什么必要。但是,现在为了保护我和其他用户的正常编辑权利,我觉得有必要了。
{{saveto|WikiProject talk:建立條目|Wikipedia talk:草稿命名空间|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方针}}


我发觉机器人似乎不再自动提删超过半年没有被编辑的草稿([[Wikipedia:草稿命名空间|ns118]])了,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错觉。--[[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
孔明居士先生,到目前为止,孜孜不倦地在自己的页面和对话页上,留下了许多批判我(甚至是讽刺我)的文字,同时也孜孜不倦地把我所有给他的留言全部删除,以消除“有人反驳”这种印象的痕迹。很奇怪的是,我完全是'''善意地指出他误解了维基方针'''的一条留言,他也删除了。关于这个事件,更有另外一面,下面再说。


如果机器人不自动提删过期草稿,草稿就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
这次再度引起冲突的根源,是[[阿尔戈斯]]这个条目。孔明居士再次振振有辞地拿出“你这套译名规则只对大陆有效”这个理由,把条目移回去,然后在talk页上留下一串文字。然而,他马上惊讶地发现,[[阿尔戈斯]]这个条目,完全地是用简体写成的,也就是说,最早就是大陆用户搞错了。而他又并不知道他所支持的那个译名是否真是香港用过的译名,也许就是大陆用户无意中编出来的呢?于是他急忙又移了回去,并且把talk页上的文字删除。没错,消灭一切对自己不利的痕迹,正是他一直的做法。
: 我倒是支持废除速删旧草稿,至少不要自动化速删。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4 (UTC)
::曾经没有O7的时候[[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31#Draft:奥林匹克运动会智利代表团|有用户在AFD提删大量废弃草稿]],也不是合适处理方式。--[[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9 (UTC)
::至少用戶頁的草稿也會有矛盾之處,比如用戶沙盒不會被刪除,但用戶頁的草稿卻會被刪除。對新手用戶尤其影響大。--[[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36 (UTC)
:::同意,我覺得至少應該排除掉用戶頁草稿。如果社群認為真要保留O7,或許可限定草稿名字空間。然而,AFD大量提刪廢棄草稿的行為似乎也不足以論證O7的必要性,畢竟反過來說可以勸導乃至阻止相關用戶進行如此非必要的批量提刪行為。-[[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31 (UTC)
::::我认为应当如此:
::::* 只有草稿名字空间可以因废弃草稿的原因自动提交速删;
::::* 用户名字空间的不应该以“废弃草稿”的名义自动提交速删;
::::* 因废弃草稿而提交速删的不应该使用机器人自动删除,而应该交由人工复查
::::--[[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2月24日 (二) 08:54 (UTC)
::::: 补充:如果不删除Draft空间的废弃草稿,会不会有新手不会更新?要不参考O3的模式,机器人自动以O7的名义存档废弃草稿?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07 (UTC)
::::::话说,现在是有机器人自动挂速删废弃草稿的模板,还是挂有草稿模板的页面在一段时间后无编辑就自动显示速删模板?--[[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
:::::::大部分是後者。--[[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
::::::::另外不少新手用戶把完善、增加的內容搬到主條目,但因草稿未獲審批而遭不少提刪。似乎要增加相關刪除要求,比如條目比草稿更多內容、完善後不應一律以G18提刪條目,提刪者需要作檢查。--[[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9 (UTC)
{{Outdent|::::}}{{ping|Peacearth|Shizhao}}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间”,老版术语措辞“名-{}-字空间”早就被丢弃了。--[[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
:::::{{吐槽}}:在zh-tw模式下您的發言顯示為「-{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間」,老版術語措辭「命名空間」早就被丟棄了。}-」,這個字詞轉換😂-[[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5:02 (UTC)
::::::呃……我没注意到这个情况,刚刚加上隔断代码了。--[[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5:43 (UTC)
{{Outdent|::}}{{ping|魔琴}}如果废除速删旧草稿,草稿命名空间就成大型垃圾场了😒😒😒 --[[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


:现在记得是半年无编辑才提交速删吧?这么长时间都不编辑,认为废弃相当合理--[[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12月31日 (二) 02:45 (UTC)
再看看他的一贯编辑历史。只要是我对他的条目进行过任何改动,他一定全回退。后来我逐渐妥协了,不动。这次[[伊巴密濃達‎]],我最开始根本不知道是他写的,所以就改了。结果他立刻发现。于是引发了现在的事件。这使我有点怀疑:难道他一直盯着自己编辑过的条目吗?所以看了一下他的编辑历史。结果果然发现他一直在“保护”自己的条目。对比一下,他放过这种话:“此文為在下主編,故以中文數字為主,當得尊重,請勿回退”。'''以及类似的许多话'''。同时,我在[[巴西尔二世]]中的译名他却可以随便改(与他不同的是,我接受了这改动)。这就是著名的双重标准?我什么也不说,请各位自己看他的编辑历史。
:目前似乎很多新條目不符創立標準的都會移動到草稿,可能建議還是先掛維護模板/提請刪除討論優先,在存廢討論中討論,確定有修改價值後才移到草稿,而非統統移到草稿。以免增加草稿審核人員負擔。--[[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15:47 (UTC)


==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
总之,他一直在保护自己的条目,尤其是对条目的命名和其中的译名。但是'''其中是否有道理''',我非常怀疑。比如这[[英倫期盼人人恪盡其責‎]],香港朋友一股脑地支持,但同时也有人指出网络上搜不到任何结果(其实我是非常反对拿网络做参考的)。更不用说阿拉伯数字与中文数字有无优劣之分,以及希腊神话那个可笑的问题了。而同时,他却把别人的条目换成自己喜欢的(准确说是半文言的)格式。比如我这个广受批斗的[[巴西尔二世]],写得确实不好,但我不认为您的文言文更好(文言不是不能用,但[[奥斯曼帝国]]里把土耳其苏丹写成“王”,“帝”,“视自己为天下之主”(土耳其人从来都没有天下的概念,也知道自己不是天下之主),以及“崩”,这就有点太搞笑了)。这里面还有个“钦察是蒙古人”的笑话,就算了。最好玩的是他把[[地球历史]]里的繁体译名改成简体译名(或许又是大陆人瞎编的译名),我可想不出来这种自相矛盾的行为除了是保护自己的条目以外还有什么道理。另外,我无意中注意到他把一些使用“-”的条目移动到“—”。我提醒他命名常规并不鼓励这么做。然而他并没有把条目移动回去,以表明“尊重原作者”的意思,这可是他一再主张的。


{{rfc|prop|rfcid=40af9767de51accda38f23b2b1c2d84e}}
再说他的处理事情的方法。每次在对话中都把我描写成恶棍暴君。可是为什么恶棍暴君会保留自己对话页上那些明显对自己不利的留言呢?而且,既然您在自己的页面上搞了那么多针对我的宣传战术,这个被您针对的暴君为什么竟然至今没有任何反制行动呢?那我不是被越描越黑,终于像XX一样说实话都没人信了么?而据说是受害者的您又为什么删除我的所有留言,包括一句完全无害的,只是指出您(仅仅是可能的)错误的留言呢?
{{tracked|T367306}}
十余月前,该[[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4年2月#一種新的反破壞工具——Automoderator|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mw:Moderator_Tools/Automoderator|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talkquote|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


:理念上支持。所提供通用模型[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rel6BIPF9fWQiArww1qEBWeS9AMMXPwswTh-HjrIEHw/edit?pli=1&gid=721173972#gid=721173972 随机样本]的表格数据,我看了一些高风险的,感觉挺多是不该被回退的。[https://www.mediawiki.org/wiki/Moderator_Tools/Automoderator/Multilingual_testing 多语言模型]的样本好很多,并且预计回退数量似乎很低?如果有人及时巡检和调控该工具,可以考虑引入。--[[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23:54 (UTC)
不想说什么了。我请问维基社群:这种致力于保护自己编辑过的条目,不管他人的改动有理无理一概回退的行为是否合理?另外,我表明自己的立场。我完全尊重香港和台湾的译名,无论它看起来多么“不合大陆人的口味”或是根本无统一标准。但它至少存在且有人用过。但我不能容忍不学无术。一些'''大陆人自编自造的译名'''(可以看出它明显不合粤语发音规律),为何香港人会发现“这个译名有人用过!请尊重!”呢?我无法理解。--[[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8日 (五) 03:12 (UTC)
::兩者個人也曾測試,無論前者和後者只要是使用「Cautious」或以上的閾值,基本上近乎是沒有誤判。以自動反破壞工具而言,其誤判率個人認為可接受,現實上也不可能存在沒有誤判的工具。而預設值為最嚴謹的「Most Cautious」,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tq|如果有人及時巡檢和調控該工具,可以考慮引入}}」,個人作為管理員願意幫忙調整。謝謝。--[[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12 (UTC)
:有没有在本站模拟环境下的测试数据?有这些数据大家才好判断。--'''[[U:Diskdance|<span style="color:#2962FF">碟之舞</span>]]'''[[UT:Diskdance|📀💿]] 2024年12月19日 (四) 04:54 (UTC)
::按[https://www.mediawiki.org/wiki/Moderator_Tools/Automoderator/Multilingual_testing 这些步骤]。Google表格,文件-复制(制作副本),Test Automoderator工作表,选择zhwiki,有30组数据集(目前是今年7月的数据),每组30笔编辑,每笔审阅后可查看该工具在各警惕级别下是否会自动回退。似乎够谨慎,但也存在误判和漏判。--[[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5:15 (UTC)
:基本支持。我相信足夠多的trial and error能克服誤判與漏判的情況。[[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11 (UTC)
:感觉可推进下一步。[https://www.mediawiki.org/wiki/Extension:AutoModerator/Deploying Deploying]说无需正式RFC,只需有足够多参与者感兴趣。用户名要保持原名吗,译名会更易懂(如“自动回退”?),但简繁选用等层面是否不方便。不清楚其会发送简体还是繁体版本的留言消息。所需用户页译本已准备[[Draft:User_AutoModerator]](回退、撤销的用词可能需斟酌),后续可单独讨论和改进。--[[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34 (UTC)
::自动版主?自动管理员?自动编辑检查?其实用Automoderator也可以()——<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42 (UTC)
:::版主太生硬了。且版主常被指责滥权,会误导新手;管理员误导性,并没有封号等机制;编辑检查与现有机制(tag、滥用过滤器)重名了。维持原名确实可以,中庸之举,但好的译名会更好,不看用户页或留言也能迅速了解是被自动化程序回退了。“自动回退器”感觉偏生硬。“回退机器人”太直白和不好理解、难以联想到原名。--[[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4:00 (UTC)
::: -{自動巡查器}-或者-{自動回退器}-吧,用繁體就行,就一個動字簡化了,簡體使用者應該都能看得懂。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48 (UTC)
::::前者与[[WP:巡查|巡查]]混淆。后者我没意见。简体的、原名的账户名可能应设法占用并重定向过去。--[[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6 (UTC)
:::感覺稱作自動巡檢器會比較好。--[[U:RainSun8942|<span style="font:17px BIZ UDGothic;color:#6495ED;">'''雨朝'''</span>]]<span><sub>[[UT:RainSun8942|Talk]]#[[MyGO!!!!!|<span style="font:Microsoft Yahei Light;color:#2F2C49;">我要退出CRYCHIC</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14:35 (UTC)
::Moderator的角色一般是維護頁面,因此我會建議譯為“自動維護工具”或“自動維護器”,再不然像Twinkle那樣沿用英文名也可以。{{kidding|如果不要求忠實翻譯的話,其實叫“自動法器”也成。}}[[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4:13 (UTC)
:::倾向反对按原文字面而非功能来译。以上两个译名太像一个大类。如果无共识,该考虑用户名沿用英文,以及用户页、讨论等允许怎样的中文称呼。--[[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3 (UTC)
::::回退破壞性編輯也算一種維護吧,我不認為我沒有按功能來譯,但比較微妙的是我個人確實偏好沿用英文名。[[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54 (UTC)
::所以各位打算选哪个用户名。--[[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7日 (五) 19:01 (UTC)
:::我比较喜欢英文的,不用担心繁简转换,也能回避翻译问题。——<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7日 (五) 19:44 (UTC)
:::[[File:Pictogram voting wait.svg|20px|alt=|link=]] '''[[WP:7DAYS|公示]]3日'''<!-- Template:Make public -->:使用原始英文用户名,公示结束后申请引入。--[[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18:16 (UTC)
::::公示通过,已更新P站——<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5年1月5日 (日) 03:21 (UTC)
: 支持导入。--[[U:Hamish|<span style="background:White;color:Blue;border-radius:999px">Hamish </span>]][[UT:Hamish|<span style="font:10px Microsoft JhengHei;color:red;font-weight:bold">T</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15:21 (UTC)
: 支持導入用以試驗。-[[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0 (UTC)
: [[:en:user:ClueBot NG]]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02 (UTC)
:{{support}}导入。--[[User:Martinc021|<span style="color: #007FFF;">'''Martin'''</span>]]<sup>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sup> 2024年12月27日 (五) 18:41 (UTC)


=== 配置 ===
:在我看來,雙方大部份的修改也是出於善意的,可惜的是你們卻因此結下樑子。因為大家都對自己寫的東西、參考的來源有一定的主張,漸漸也認為對方寫的東西充滿問題而互相監察。如果能將這些變成溝通的機會,這才是對維基最好的。順帶一說,一個條目有很多東西是可以有兩個或好幾個譯名的,這在論文中經常會以註釋解決。[[User:Stewart|Stewart]]~[[User_talk:Stewart|惡龍]] 2008年3月28日 (五) 04:18 (UTC)
[[File:Automoderator CommunityConfiguration page en.beta September 2024.png|thumb|英语界面的配置选单]]
::我恳求您再完整地看一遍我举出的全部问题。我想完全不像您说的那样!如果您能找出到现在为止我的行为有任何非法的地方,请立刻封禁我。实际上我只是一直在证明或提醒他的错误,而他不仅不承认而且还拒绝我修改!而且。实际上我让步至今。那我还能做什么?像他希望的那样,“避讳”?!--[[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8日 (五) 04:43 (UTC)
AutoModerator可由管理员在[[Special:CommunityConfiguration/AutoModerator]]处配置,按[[:mw:Extension:AutoModerator#On-wiki_configuration|扩展介绍]],其有以下配置:
:::我请各位认真研究他给我的留言。“我所主编的文章,都绝不是您所谓的简体标准,基于互重,您既然这么不满意我对您的条目作出修改,也请您不要来修改我主编的条目,亦请您不要将那些条目提至客栈公诉。”你们自己看看他改我的条目我哪个回退了。请问,这种“避讳”的要求是否与维基的本质互相矛盾?!!是否一用户可以公然命令另一用户“不得编辑”?!--[[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8日 (五) 04:43 (UTC)
# AutoModerator将会设为开启模式。
:::再看看“亦请您不要将那些条目提至客栈公诉”这句得意洋洋的话。这实际上反映了我的什么境地?我如果不借助他人的力量,甚至都无法对和他有关的条目做出任何编辑!从第一次([[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07年10月]])就是如此,当时不只我,共有三个维基人都改不过他一个。我是实在没办法才弄到这里来丢人现眼。如果这种情况被维基社群默认下去,那我只能认为大陆人士要想建立条目就只有“抢建”这一个方法。遗憾的是,他认为他是有编辑权利的。而我们没有。的确,双方都有权做任何编辑,但请别做无任何根据的编辑。“地域差异”是个超级挡箭牌,可我不明白为什么可以扩展使用到简体条目内部?莫非实际反映的是,“只要有'''哪怕一名'''香港用户看着顺眼”的译名,不管它究竟是不是真是香港译名,又或根本是不存在的译名,就拥有绝对优越权?--[[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3月28日 (五) 04:57 (UTC)
# 配置阈值设为?
## 最谨慎(默认值):很少回退编辑,准确度最高;
## 谨慎:较少回退编辑,准确度中等;
## 不太谨慎:相对回退较多编辑,准确度稍低;
## 最不谨慎:回退很多编辑,准确度最低。
# 是否将回退操作标记为[[WP:小编辑|小修改]]?
# 是否将回退操作标记为机器人编辑?
# 是否向受回退的编者发送讨论页信息?
# Automoderator不应回退哪些用户组所作的编辑?
# 在[[User:AutoModerator/错误报告]]处报告错误。
{{ping|YFdyh000|SCP-2000}}谨通知上方活跃讨论者和管理员。——<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8:29 (UTC)


:我建议保持“最谨慎”,毕竟是测试性的引入,观察一段时间后再考虑逐步升高;不标记为小编辑;标记为机器人编辑;发送消息;不回退“回退员、管理员”的编辑。——<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8:31 (UTC)
:对于[[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提到的[[巴西尔二世]]条目上孔明兄所做的修改,我已经在讨论页表达了我的俄意见。--[[User:用心阁|用心阁]][[User Talk: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3月28日 (五) 05:30 (UTC)
:建议:开启。最谨慎。非小修改。是否机器人 无意见,看回退量和误报率而定。发送消息。不回退[[WP:延伸确认用户|延伸确认用户]]?或者更高,看误报率而定。--[[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8:41 (UTC)
:最谨慎;是(Twinkle、SWViewer等工具均使用了小编辑,小编辑标记也符合预期的场景);否(可以考虑经过一段测试期后修改为是);是;延伸确认用户(或者可以更低,比如自动确认用户)。[[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5年1月7日 (二) 12:47 (UTC)
:最謹慎;是否要標記為小修改與機器人編輯我暫時沒意見;可能要視傳送的訊息而定;不回退管理員與回退員的編輯,視運作狀況再決定要不要降低門檻。--[[User:S8321414|冥王歐西里斯]]([[User talk:S8321414|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06:41 (UTC)
:最谨慎,是,否,是,延伸确认用户。--<span style="color: #66CCFF;">'''在下'''</span>[[User:Hehua|<span style="color: #16982B;">'''荷花'''</span>]],[[User_talk:Hehua|'''请多指教''']]([[U:Hehua/签名墙|<span style="color: #FF8033;">'''欢迎签到'''</span>]]) 2025年1月9日 (四) 07:13 (UTC)


== 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
::如果诚如Douglasfrankfort所言,[[User:Itsminecookies|孔明居士]]的行为应该以暂时封禁处理,他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维基百科的基本精神之一——协作---{[[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08年3月28日 (五) 06:35 (UTC)
{{原標題|编辑提示已建设完毕,现提议将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展示}}
{{Save to|Wikipedia talk:首页|Wikipedia talk:每日提示维护小组|Wikipedia talk:提示}}
{{rfc|prop|rfcid=85e5b9813c11730af5a65bc0ee847032}}
经过[[User:Tisscherry|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


:等等,7月還有6天,這禮拜會完成,請稍等我一下。--[[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6 (UTC)
D兄,[[阿尔戈斯]]这个移动我觉得你做的有些欠妥,至少线上大英百科中文版是阿戈斯,不能算没有出处,而且就算移动之后你至少也加上一句或译阿戈斯之类的话。地名标准化的工作阻力重重,这就要求我们支持者行动的时候更谨慎啊。平时怎么发言都无所谓,但是编辑起条目却不可草率,坏了地名学的名头。{{User:Mukdener/Signature}} 2008年3月28日 (五) 06:55 (UTC)</span>
::已經全部完成,並且再次檢查過。--[[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6:00 (UTC)
:::真的不容易,該給與掌聲鼓勵:)--[[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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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巴密濃達]]的编辑历史好有趣,孔明翻译成阿哥斯肯定是不对的,不过为了和你唱歌反调偏偏却要改成阿戈斯,一个人的心眼儿小成这样,真是让人哭笑不得。{{User:Mukdener/Signature}} 2008年3月28日 (五) 07:09 (UTC)</span>
<s>可以参考[[Special:diff/71842219|這個版本]]展示,同时每日的内容全部参照[[WP:历史上的今天]]设置半保护。--[[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56 (UTC)</s>
:刚发现这个版本没有替换掉“参与维基百科”版块,[[User:Jeffchu2014/沙盒1|这个替换掉了]],以这个版本进行讨论。--[[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0 (UTC)
::内容还请大家多帮忙看看,大多数内容都是机翻,读起来很不通顺,还有些是照搬英文的过期内容,现在已经无法复现。--[[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19:29 (UTC)
:(修改了標題,因為編輯提示指的是Editnotice)--'''[[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4:51 (UTC)
::可能1~7月的部分機翻問題要再確認,我是從7月20日左右接手,還有另一位使用者{{ping2|琉綺}}在11月和12月的部分幫了不少忙。我初步檢查大部分都是符合中維現況的。--[[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43 (UTC)
:::他是不是不太熟悉[[WP:术语表|维基的术语]]啊,article是“条目”,怎么老是说“文章”,太不专业了。--[[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19:19 (UTC)
::::可能還略有疏漏,我再檢查確認。--[[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12:46 (UTC)
:::::{{艾特|Tisscherry}}询问一下是否确认完毕。--<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User:人间百态/签名板|(签名)]]</span> 2024年12月31日 (二) 11:57 (UTC)
::::::漏回覆了請見諒。目前機翻問題都已排除,地區詞轉換大部分都補上,往後也會再持續檢查。--[[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2: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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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踊跃提出意见,若7天内无人反对,依[[WP:共识]]规则通过。--[[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8:15 (UTC)
:::謝謝推進,我這幾天也會抽空再巡巡。另外對於綠連英維方針指引的部分較為無法確定,因為大多數可能短時間內不會被提出討論或是翻譯,撤下好還是維持原樣?--[[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2:39 (UTC)
::::暂时隐藏吧。--[[User:Jeffchu2014|Jeffchu2014]]([[User talk:Jeffchu2014|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7:38 (UTC)


==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對Wildcursive的處理 ==
{{存檔至|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
''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c-Ch.Andrew-20241219223000-Wildcursive]
:'''执行者''': {{User3|Ch.Andrew}}
:'''先前讨论''':[[維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ildcursive]]
{{ping|Wildcursive}}首先,這位用戶對於自己討論頁上由Cindyzs寫出的宣傳性內容置之不理,經我移除後再次加回。引用@[[User:薏仁將|薏仁將]]的話:{{tq|……雖然WP:TPG對於用戶討論區使用自由度是相對寬鬆的,而本案被提報人對於相對當事者用戶採取寬容容忍的態度去看待那些個人主觀意識的政治觀點宣傳,然而被提報用戶'''是可以有多次機會對相對用戶進行勸告及以相關方針教導其用戶避免再度出現不適當的行為,但被提報用戶選擇被動、消極的方式選擇不作為的冷處理,'''此等則會被相對用戶認為不反對即表認同的錯誤認知而持續性的做出不適當的行為;雖然該用戶暫時已被封鎖一週,但是難保解封後不再出現相同的不適當行為,而身為當事者的您,'''難道某個角度立場來說是無任何責任?又或者這種消極寬容的態度不也是變相的縱容對方行為?'''}}


而管理員章安德魯對於此次提報,作出以下處理:{{tq|
了解了事情的一些缘由,对于我此前所说,对[[User:Itsminecookies|孔明居士]]可能唐突了。一位在条目中经常夹杂一些半文言一类的词汇不应该,一位过于执着于翻译的准确性,似乎忽视了条目命名的原则,不是准确第一位,而是惯用第一位(我们不能自创译名,而是应该用正式出版物上所常用的译名,无论对错)。但是对于[[User:Itsminecookies|孔明居士]]无故删除他人留言,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big>[[User talk:Shizhao|&#9742;]]</big>) 2008年3月28日 (五) 09:07 (UTC)
還原。以User:Wildcursive自行決定的版本為準/態度指引[[WP:OWNTALK]]:「對於用戶討論頁而言,這些方針的遵循度會比其他討論頁較為寬鬆」「以上方針並不限制用戶在自己的討論頁移除留言」、編輯指引[[WP:PUT]]:「您可以按照您認為合適的方式將討論串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地總結以前的討論」等語可以清楚得知,用戶對於自身帳號的討論頁具有裁量權,保留或刪除內容由帳號所有者自行決定即可,其他非當事用戶無須干涉。 }}


然而,很明顯,<s>方針</s>(這甚至只是指引)中註明的是「較為寬鬆」而非「完全無需執行」,當然無法輕率得出「保留或刪除內容由帳號所有者自行決定即可」的結論。同時,[[WP:NOT]]中寫明:「{{tq|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討論區、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用戶名、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u>'''[[WP:用戶頁|用戶頁]]'''</u>。}}」
對於這位用戶的垃圾留言,書生您有所不知了,他一再人身攻擊我,一而再地批鬥我,我亦再三下載逐客令,他仍要留言詆毀我,我不肖與其爭論,只是將其污蔑之言除去,已是很忍耐的了,當日泗水大象也嘗如是,您可以看看。就此絕筆,我與那位只會攻訐批鬥的人,永不有可能溝通,請他不要再麻煩我,各位如果想知道事實的真相,又不感到麻煩的話,查看我的用戶對話頁歷史便可知曉,我可沒有權力刪除歷史。--[[User:Itsminecookies|孔明居士]] ([[User talk:Itsminecookies|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09:15 (UTC)


綜上所述,管理員的此次決定是不恰當的,因此我提出操作覆核。
:對話頁是孔明居士的,他故可對一些留言作刪改,不過互相尊重也是不可看輕的,這個問題已討論過不少了。[[User:Stewart|Stewart]]~[[User_talk:Stewart|惡龍]] 2008年3月28日 (五) 09:20 (UTC)
--[[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0 (UTC)


:{{補充}}:被提報用戶在ANM進行政治宣傳,<s>而管理員完全沒有考慮這點。</s>--[[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6 (UTC)
===孔明居士的发言===
:{{支持}}复核。——<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4 (UTC)
在此摘錄他的偉言,看看他如何品行高尚︰
:{{支持}}覆核:剛注意到這邊有討論,把我剛在那裡留的意見改一下放這:
:Ch.Andrew 解釋他的處置理由有不少問題:{{tq|不限制使用者在自己的討論頁『移除』留言}}並沒有「不限制使用者『還原』因違反方針而被其他人移除的留言」之意,而他又以指引導出{{tq|使用者對於自身帳號的討論頁具有裁量權,保留或刪除內容由帳號所有者自行決定即可,其他非當事使用者無須干涉}},然而他引用的[[WP:PUT]]是指引,[[WP:SOAP]]是方針,指引和方針衝突時是方針優先,遭移除的內容是違反方針,用指引當理由說可以保留違反方針的內容根本是無效的:
:# 用這邏輯,每個使用者都可以在自己討論頁放這些違反方針的內容,因為自己的討論頁自己當然有裁量權啊。
:# 當 A 把自己討論頁上被移除之違反方針內容加回去,那就是 A 的編輯行為了,原本加的人違反方針,A 當然也違反方針。
:我並質疑,這個案子原本已有其他管理員開始處理,為何不常活動的 Ch.Andrew 突然介入迅速處理掉這件案子。--[[User:LHD|LHD]]([[User talk:LHD|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7 (UTC)
::{{疑問}}:另一個矛盾的點,依照處理的管理員認定的標準,那麼:我只要找政治理念相同的用戶B,或者用戶C不反對我個人政治觀點,那麼我可以將那些政治觀點放置在用戶B與用戶C個人討論區,而且只要相對用戶不反對,那麼就不構成[[WP:SOAP]]相關限制(因為B、C君用戶有自己裁量自己討論區討論議題權利)?那麼請問[[WP:SOAP]]存在的意義是?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依照處理管理員認定的方式,B君與C君不表態、不反對那麼那些已發生的宣傳行為就不算構成[[WP:SOAP]]條件(裁量權在對方用戶身上?),那麼連帶的是否連[[WP:DE]]也構不上邊?然後更有趣的是:如果有人刪除那些政治觀點,我可以[[Special:Diff/85191010|仿傚他作法]]警告那些依照理據刪除的用戶要他們不要「越俎代庖」(因為訊息接受者沒反對,裁量權在對方用戶身上)請問是這個意思嗎?請問可以如此作法嗎?蠻好奇這種「特殊」認定標準。--[[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29 (UTC)
:::可能離題請見諒,其實上次就想提出,不曉得這是否算討論頁的漏洞?我認為可能需要研討是否需要修改,因為雖然看似不妥,但對應現行方針指引確實沒有明確違規,管理員處不處理都很難。感覺上暫時實施封禁的管理員是用了共識封,不過這是中維沒有的方針。若沒有界定標準,往後也可能再發生,故我認為可能需要進一步另行討論。--[[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36 (UTC)
::::是的,標準的漏洞,看看屆時發生處理的管理員怎麼認定怎麼解釋或者類推適用,有沒有慣例案例可循,的確需要填補漏洞,不然可能造成仿效效應。--[[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42 (UTC)
::::我认为不存在漏洞。明显已经违反[[WP:NOT]]。--<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55 (UTC)
:::::這樣就有處理落差了,我先前確實覺得這是為不妥,但現在可以理解了這是個人討論頁要如何處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討論頁方針來說,到別人的討論頁進行「討論的狀況」不涉及宣傳,那麼實為不應該封禁的,管理員不處理也是正確的。
:::::我這裡指的漏洞,是要考慮這樣認知差異的,而且確實不明確。--[[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4 (UTC)
::::::但像是比較敏感性質的議題又或者如本案般主觀意識政治內容的傳遞,那麼在認定標準上這是否為宣傳行為的一種?若屬於宣傳行為,那麼其他用戶是否可依據對應的方針指引予以移除?又或者必須知會訊息接受者相關內容可能有不適當之虞?倘若訊息接收者並無任何表態亦不反對,那麼這些有疑慮的內容是否仍可移除?這些可能屬於比較算認定上會造成的差異(或說灰色地帶)也許值得討論。--[[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1 (UTC)
:::::::也认同 {{tq|這些可能屬於比較算認定上會造成的差異(或說灰色地帶)也許值得討論。}}。 尽管我认同“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 既然社群有分歧,可以就{{tq|這是個人討論頁要如何處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討論頁方針來說,到別人的討論頁進行「討論的狀況」不涉及宣傳}}进行专门讨论。--[[User:Gluo88|Gluo88]]([[User talk:Gluo88|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51 (UTC)
::::::@[[User:Tisscherry|Tisscherry]] 在下也认同 {{tq|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那么实为不应该封禁的,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的。}}--[[User:Gluo88|Gluo88]]([[User talk:Gluo88|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45 (UTC)
:版主{{回應}}:本人參與維基已約二十年,我自己的討論版面有何文字、如何回應、取捨,向來是本人的自由,幾無人越權干涉,亦屬尊重版主之傳統,包括許多行政管理人員皆能分清界線並協助回退對本人討論頁的真實破壞,違反本人意志亂刪亂動才是無禮。我對於符合《[[世界人權宣言]]》、[[臺灣人民]][[自主]]意志與「[[自己的國家自己救]]」理念及維基百科[[自由]][[民主]][[多元]][[開放]]精神的善意留言基本上皆大致不反對、不反感、不反彈。[[美國法律]]規範的維基百科可不是獨裁中國、專制共產黨或其百毒等工具,也絕不容遭其可憐打手操控限制。若我不覺得留言不當,屬表達意見、交流新舊條目編輯方向、及我可接受的[[言論自由]],其實輪不到遠不相干之他人管太寬任意置喙。{{pb}}已不常回維基的我是被動回應、被迫說明,說清楚、講明白、暢所欲言、闡明理據是必要且正常的。既然遠非明顯破壞、亦屬無害(有被害人嗎?只有我吧!),我自然有在個人留言版對合理言論自由沉默不作為、不採取任何行動或回復原狀的權利!我有回應或不回應的自由。之前也有較清醒開明曾多少呼吸過較自由空氣的中國人來我版談[[上海自治運動|上海獨立自治]]、[[女權]]、漢人殺滿人等。或[[香港人]]來談[[魚蛋革命]]等,具善意的鄰國維基人來我版面跟我談政治,我通常會予以回復,編維基百科不可或缺的事實、史實、[[真理]]與[[普世價值]]等皆屬越辯越明。{{pb}}每個人自己的版面多少出現與條目直接或間接相關的文字很平常。大家摸著良心自問自己或他人名下的版面其實歷來有多少連個條目名稱都未出現的瞎扯蛋?要倒查22年嗎?我有本版言論方向尺度的管轄權與裁量權, 這歷來皆屬[[自主]][[自治]]自理[[自決]]的心證自留地空間。事實上, 許多維基化留言提醒我出現哪些新條目可查閱或補充增刪, 又有哪些我已知的主題議題可加強。這些留言者與其純粹條列出那些條目要我關注, 不如寫成短文表達意見, 更能吸引我的關注而參與編輯, 我看不出兩種方式的關鍵字詞有何太大差別, 但絕對更有效, 引發更多點入的好奇或編輯的欲望, 對維基也自然是好的。無謂與過度禁制對維基生產力只是有害而無益。這跟平舖直敘廣告沒人看、沒人買單是同樣的道理,Did you know的DYK問題指南「請創作可以引起讀者興趣的問題」已驗證了十幾年。留言者想引起我的閱讀編輯興趣,或我的回應能否引起他人的閱讀編輯興趣,從這些留言是「待協作完善清單」的角度解釋,有何不可?誰曰不宜?這與真正編輯條目時需依多重可靠來源,既不違背,也能並存。「不管黑貓白貓,會捉老鼠就是好貓」,這是相同的實用主義功益考量,能促進維基發展才是硬道理。捏死窒息中維才是罪人吧。{{pb}}寫動漫的能在彼此討論頁邊寫邊聊動漫,沒人說不可。寫日本女星的在留言板互稱某某美很漂亮、喜歡某某子,是不是宣傳?說今天又看了10部,打算下周增補創建其中7條,是不是宣傳?寫交通的小聊維基假期旅遊,說想去臺南高雄玩,是不是宣傳?寫生醫的討論疫情,寫文學的聊戲劇,皆很合理。為何寫法政的就不能在自版小聊法政,礙了誰嗎?這種種文字在本質上有重大區別嗎?{{pb}}維基百科有多少比例不是「宣傳」?幾乎大多數的圖片文字皆可被解讀為具某種宣傳或反宣傳之意。在某些人眼中耳裏,不習慣的事物都很敏感、大驚小怪,但在早已熟悉如日常生活者看來卻是如呼吸般再自然平常不過。此定義模糊不明而極可能衍生超多重標準的[[思想警察|思想與言論警察]]之例一開,徒費時間精力,如同讓[[真理部]]、[[老大哥 (一九八四)|老大哥]]與[[朝陽群眾]]管到每個人在私宅的言行、門口的對聯、信箱的廣告、牆上的壁畫、鄰居的私語、手機的通信,有人來串門子,還要被檢查,實屬荒謬。每個人的頁面用戶框等自由編排創作就是貼在家門口的宣言標語,用戶對待其個人版面的方式亦屬自介自治的一部份,兩者的性質、內在邏輯與適用對待應屬相近。若縱容少數人企圖在他人版上搞擴大[[文革]]糾鬥,將成永無寧日的浩劫。無處不在的監控只會製造更多爭端,茲生更廣衝突,轉移消耗編者注意力,終成反噬人人而成龐大數位[[極權主義]]的[[一九八四]]。{{pb}}如果[[裹小腳]]的[[慈禧]]看到[[奧運]]女子金牌就罵人家傷風敗俗成何體統、或如果有個別極端伊斯蘭教徒看到餐廳在賣豬腳火腿貢丸就呼天搶地說違逆真主要斬首、要下地獄、要燒店家,顯非合理,政治控制與資訊封鎖是沒必要的,別讓中國迄今仍時常發生的[[作法自斃]]、[[請君入甕]]再實現,維基百科不該日益封閉退步。{{pb}}管理員[[User:Manchiu|千村狐兔]]([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5203299])與[[User:Ch.Andrew|章安德魯]]([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5376986])均已表明尊重版主的態度,這基本上也是由正規編者自理其個人討論頁的傳統,除非真屬破壞或已被自刪、警告表明不受歡迎者。企圖懲處被留言者或已表明自行判斷篩選者是很奇怪的事。當事人對此個案沒意見、不在意、不覺得被騷擾,那就不需要再浪費時間強入人於罪。{{pb}}十多年來本版基本自在自適健康無礙,天下本無事,實不煩庸人自擾擾人。--[[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User talk:Wildcursive|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1:54 (UTC)
::實際上維基百科並不保障你在討論頁的言論自由,[[Wikipedia:NOTBLOG|維基百科並非論壇]],{{TQ|第五點:'''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專案內容'''。請勿存放與維基百科無關的材料,包括使用者空間。請參閱[[WP:UPNOT]]了解不得包含的內容的範例。}}
::,[[WP:UPNOT]]有{{TQ|此外,您不得在使用者空間中包含可能損害專案聲譽或可能引起廣泛冒犯的材料(例如[[种族主义|種族主義]]意識形態)。無論是嚴肅的還是[[网络白目|惡意]]的,「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與百科全書條目一樣適用於使用者空間,而「[[Wikipedia:NOTCENSORED|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則適用於條目頁面和圖像;在其他命名空間中則存在一些限制,旨在確保與社群的相關性及不擾亂社群。您在使用者空間確實比其他地方擁有更多的自由度,但不要粗心大意。任何編輯者都可以立即刪除極具冒犯性的材料。}},這些是具有冒犯性的,此外[[WP:ANOT|管理員]]的論點並不代表整個維基百科,宣傳政治理念,誹謗民意代表,為不可接受的行為,例如誹謗[[馬文君]]為叛國賊明顯違反{{TQ|與維基百科無關的爭論性言論,或攻擊或誹謗編輯群體、個人或其他實體的言論。這些言論均被視為分裂性的並會被刪除,而重新加入將被視為擾亂。}},這些都是合理證據,因此刪除該些留言為正當。--<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44 (UTC)
::個人認為甚至可能違反UCoC第3.1 {{TQ|侮辱:這類行為包括惡言、侮蔑、使用刻板印象、基於個人特質的攻擊行為。侮辱可指感知特質,其諸如智力、外貌、民族、種族、宗教(或無宗教信仰)、文化、種姓、性取向、認同性別、生理性別、殘障、年齡、國籍、政治派別或其他特質。在部分情況中,反覆地嘲笑嘲弄、諷刺挖苦、或侵犯攻擊會構成集體侮辱。}}和{{TQ|引戰:以故意擾亂話題或惡意地發佈言論方式,有意圖地挑釁他人。}}--<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5 (UTC)
::什麼叫打著維基之名,不適當就是不適當,你認為你可以去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說那些嗎,當然不行,因為地方錯了--<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5:10 (UTC)
:我认为我有处理我的讨论页的自由,我不想要别人插手我讨论页面的事情。实在有不合规的内容我会折叠,但我不认同别人替我删除还不让我处置。 --[[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45 (UTC)
::你这话就相当于在说你认为你对你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有所有权。--<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2:56 (UTC)
::我記得使用者對於用戶討論頁面僅有「使用權」,但閣下的說法,恐怕會變成用戶對於自己的討論頁面及相關用戶頁面有「擁有權」,這錯誤的理解吧?。--[[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8 (UTC)
:::这个事件是一个编者在第三人的讨论页面发布宣传性内容(但是我认为那些内容可以搬到维基新闻做opinion piece),然后第四人意图移除内容后被还原,莫名其妙就要召唤管理员介入。此事之奇葩程度闻所未闻,因为那个编者没有滥用自己的讨论页。你们可以规定任何人不得反对他人在自己的讨论页面严格执法,但是我认为与其把原则法律化并且不断打补丁,不如让所有编者把自己的账号交出来交给三百多万个硬编码规则的机器人。--[[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4 (UTC)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条目讨论页、在用户页、[[#c-自由雨日-20241221075700-自由雨日-20241221075300|在用户空间子页面]]均不得放置的宣传性内容,可以转而在用户讨论页放置?--<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8 (UTC)
:::::{{like}}--[[User:Dryrace|Dryrace]]([[User talk:Dryrace|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3 (UTC)
:'''程序問題''':[[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有提到「在發起覆核請求前,建議嘗試與執行操作人(當事人)討論,以解決問題」,請問提請覆核之人等是否已和當事管理員進行過充分討論溝通?雖說這只是「建議」,但是如果以後每個人都在未經充分溝通的情況下就逕行提請社群覆核管理員操作,恐致社群無謂困擾、消耗社群精力。-[[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9 (UTC)
::本人已根據您的建議[[Special:Diff/85389356|在有關管理員的討論頁留言]]。由於本人已於該留言詳述意見,請恕不在此重複。--[[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50 (UTC)
:若要较真需注意上述[[WP:NOT]]中所列只有用户页,并无用户讨论页。[[WP:TPG#別人的意見]]中也着重强调(而这也是使用 deltalk 中自动生成的标签所链接到的页面){{tl|deltalk}}是用来移除非常明显的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而涉及到的留言段落明显不属于这一类。另外想提醒一些编者,并不是所有您看到的不喜欢的内容都要跑到[[WP:ANM]]中提一个新提报,特别是本讨论中涉及到的留言并非发送给提报者。您这种行为相当于在两人间对话时擅自插嘴并大叫「我不喜欢这个对话!你们必须停止!」,这样十分不礼貌。若当事人认为此对话不妥自然会自行处理,但既然当事人认为这对话并不冒犯那我认这留言也并无大碍。我知道这留言相对于某些用户来说确实感到冒犯,但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些话并不是对您说的,您可以选择无视。参与维基百科所需要适应的一点是'''需要接受有用户的想法及观点与您不同''',且,'''并不是所有您不喜欢的内容都必须删除'''。--'''[[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0日 (五) 19:06 (UTC)
::NOT中列出了讨论页,显然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此外,《[[WP:用户页]]》指引中还列出了更广泛的适用于用户空间的条款。最后一句加粗的留言则属于混淆视听,从一开始所有人提出行为不当的理据就是宣传,而不是所谓“不喜欢的内容必须删除”。--<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0 (UTC)
:::宣传指的是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推广自己的观点或者产品,如在条目空间打广告,又如在用户页大肆宣扬自己的政治立场。在讨论页这种两人对话的情况下是怎么成为宣传的呢?再者,也说过了,应由接收方判断这能不能接受,而不是完全不是接收方的第三者。--'''[[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25 (UTC)
::::照这个逻辑,我放置在自己的用户页或讨论页将属于宣传的内容,我只要放在对方的讨论页,就可以避免被当作“宣传”?那以后大家做宣传只要将这些内容互相往对方讨论页放就行了,只要事先互相打好招呼,同意对方放置。--<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9 (UTC)
:::::这是属于[[WP:GAME]]以及[[WP:POINT]]的行为。--'''[[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
::::::是的,所以为什么目前他们二位未落入这个范畴呢?--<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6 (UTC)
:::::::范給的前設條件是“對多數不特定的人”,而且要滿足WP:GAME的話一般還需要證明相關用戶是帶有目的性地持續這樣做。[[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0 (UTC)
::::::::{{tqi|“对多数不特定的人”}}什么意思?至于“{{tqi|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的话,从其多次被提报来看,我认为已经可以这样认为了。--<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2 (UTC)
:::::::::「對多數不特定的人」我會理解為「無差別」,比如「對多數不特定的人攻擊」相當於「無差別攻擊」。[[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7 (UTC)
::::::::::我没看到他给这个前设条件?(我[[WP:互助客栈/其他#c-自由雨日-20241221071900-范-20241221062500|这句]]指的也主要是“两人互相放置宣传材料”,当然多人互相放置也适用)--<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
:::::::::::[[#c-范-20241221062500-自由雨日-20241220230000]]。[[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4 (UTC)
::::::::::::哦。我的意思是,“放置内容”本身就已经构成了无差别传播,因为它们是公开可见的(邮件则不是),尤其是用户讨论页,曝光率是很高的。--<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6 (UTC)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比如客栈、条目、用户页,放在那里的用意就是被大家看到;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被提报者是反对第三方直接修改讨论页内容,并没有持续性进行宣传的意图。--'''[[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
::::::::::然而用户讨论页是仅次于用户主页的很多人会查看的页面。--<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3 (UTC)
:::::::::::另外,[[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0#User:DavidHuai1999/台湾|放置于用户子页面、访问量几乎没有的内容也是可以因宣传而删除的]]。--<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7 (UTC)
::::::::::::那么本案例中被删除的留言是违反了[[WP:TPG#別人的意見]]内的哪一条呢?--'''[[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1 (UTC)
:::::::::::::违反了[[WP:SOAP]]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3 (UTC)
::::::::::::::这是编辑他人的留言,操作需符合[[WP:TPG#別人的意見]]中的一点。--'''[[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9:36 (UTC)
:::::::::::::::违反了SOAP啊。“移除'''不允许的资料''',例如……等”。--<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00 (UTC)
:::::::::::::::違反了[[WP:NOTADVOCACY]],{{TQ|作任何遊說、宣傳或招攬,包括商業、政治、科學、宗教、國家、體育或其他性質。條目當然可以客觀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須符合中立觀點。如有觀點或意見希望得到其他人支持,請移駕至個人網誌或論壇。}},即為宣傳政治,且本條適用所有命名空間。--<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1 (UTC)
::::::::::::::::還有[[WP:NOTOPINION]]--<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2 (UTC)
::::::::::::::::還有[[WP:NPA]],攻擊某些特定政治人物--<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06 (UTC)
:{{意見}}:一些有趣的問題請教參與議題的諸位
:#用戶討論區算不算討論區的一種型態展現?
:#承上,若用戶討論區'''屬於'''討論區的一種呈現樣態,那麼試問用戶討論區'''是否'''也受到[[WP:SOAP]]規範限制範疇內?'''若'''用戶討論區'''非'''討論區定義條件,那麼也請說明其認定意見。
:#用戶A傳送高敏感議題(如:政治觀點,如XXXX年的選舉活動理想政治人選)傳遞投放給與其他用戶至其討論區,請問是否構成宣傳行為?
:#承上假設這是構成[[WP:SOAP]]行為條件定義,而傳遞者也依照前述遭管理員封鎖,那麼請問:消極、被動不表任示何立場的訊息接收用戶B消極不移除那些敏感話題而'''任憑展示''',試問是否同樣構成[[WP:SOAP]]相關要件?傳遞者被管理員封鎖,難道相對訊息接收者就無需收到任何管理員口頭提醒警告,告知該等敏感內容有[[WP:SOAP]]之虞,要求對方移除?
:請參與該議題的諸位好好思考一下提問內容,思考這件議案處理是否妥適,謝謝。--[[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0:23 (UTC)
::用户命名空间相对起维基百科命名空间及条目命名空间来说更具有私人性质,正如一般不允许随意修改他人用户页一样,用户讨论页的内容也应该由页主自行定夺。您的第三点确实构成了宣传,但如果 A 因为宣传被封这是因为他做出了「宣传」这种不当行为,而不是单凭他发的内容。B 作为宣传材料的接收者,若觉得无需理会则不移除并没有什么问题。不像维基百科命名空间会有多人同时参与讨论与条目命名空间会被索引,用户讨论页一般是对该用户的留言区,依我看来不是「任凭展示」。--'''[[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34 (UTC)
:::感謝閣下特地撥冗協助釐清與回覆,所以閣下認為:用戶討論區'''亦屬於'''討論區的樣態形式,'''但是'''由於定位上屬於個別用戶「私人」性質,所以界定上,即便他人傳遞高敏感內容議題,則裁量權(刪除、存檔、保留)這些權益則屬於個別用戶的權利範圍之內,而若沒明顯違反不文明、人身攻擊,對方用戶不排斥亦不反對情形下,第三方用戶則毋須介入處理,請問如此解釋是否正確?--[[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54 (UTC)
::::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User:范|<span style="color:#FF4D40;">广雅 范</span>]][[User talk:范|<span style="color:salmon ; text-shadow: 0pt 1px 4px salmon;">★</span>]]'''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02 (UTC)
:::::那這樣子的話,基本上,照原處理管理員處理方式(還原對方用戶遭他方用戶介入移除的內容)是沒有太多問題的,感謝閣下協助釐清。--[[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1 (UTC)
:[[WP:NOTSOCIAL]],[[WP:NOTHERE]],显著违反方针的内容,移除行为无需经由任何人同意。-&gt;&gt;[[U:Ohtashinichiro|<span style="color: #DC143C;">'''Vocal&amp;Guitar'''</span>]]-&gt;&gt;<sub>[[UT:Ohtashinichiro|留言]]</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8 (UTC)
:這裏我覺得值得關注的一點是“[[WP: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是網誌、網站空間提供者、社交網絡或追思網站|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資料]]”應該如何解讀,因為不同的解讀方式會影響Ch.Andrew的操作具備正當性與否。[[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1 (UTC)
::{{ping2|WiiUf}}。[[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
::順便也ping一下{{ping2|薏仁將}}。[[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1 (UTC)
:::這個要看切入的點是什麼,所以我才會設置那些問題問參與討論的諸位,貌似范君與原處置的管理員看法立場是近似的,但是我仍傾向認為即便是私人的性質,則也不應當消極任憑放置具有敏感爭議的宣傳材料,這邊可能需要諸位需進一步釐清討論,我個人覺得可能會有用戶會利用這種認知判斷差異落差而作仿效,屆時倘若要規範,恐怕也許會被對方說嘴。--[[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4 (UTC)
::::我的問題是「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資料」到底是說「與維基百科<u>此一項目本身</u>相關的資料」還是說「與維基百科<u>的內容</u>相關的資料」?[[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珍珠港|蚌埠]]</sub>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2 (UTC)
:::::應該是被定義成:「與協作改善維基百科條目或者商討相關姐妹計畫、本身或內容相關聯性議題」不論是個人前述定義或者您提出的二個要件,傳送個人政治觀點給與他人這已經很明確是「宣傳行為」,不用懷疑;但是那些政治觀點內容放置,'''似乎'''不像是「[[WP:NOTSOCIALNETWORK|與維基百科存在相關性的資料]]」,就直接開門見山的問:一則[https://zh.m.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diff=85222933&oldid=85200041 202X年XXX直轄縣市長選舉理想人選]被放置於用戶討論區,你能說明它關條目協作改善或維基百科相關性質議題資料有甚麼相關性?沒有啊,不就是[[WP:NOT#OR|個人主觀評價]]的內容?好像根本與條目改善協作或者相關議題商討'''無關聯性'''吧?--[[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35 (UTC)
::::::我提這點主要是給大家一個思考的方向,我大致理解你的意見了。[[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9 (UTC)
:::::::其實[[Wikipedia:方針列表#內容方針|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是'''可適用'''於使用者頁面空間的,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另外當用戶發現其用戶討論頁面有使用不當情形,則應優先發布<code>{{tls|uw-userpage}}</code>提醒通知。--[[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11:02 (UTC)
::::::::{{ping|薏仁將}}我留意到用戶頁指引在今年11月有過一次修訂,我在VPP那邊就著那個修訂提了一些問題,其中就牽涉到“用戶頁(面)”一詞的理解,這恐怕也會影響這裏的結果。[[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0 (UTC)
:::::::::但至少“用户讨论页”无疑是属于“讨论页”的,故用户讨论页肯定是适用[[WP:SOAP]]的。--<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4 (UTC)
::::::::::說「無疑」太絕對了,至少敝人個人是持疑的。敝人認為,「討論頁」和「用戶討論頁」是不同的頁面,[[WP:SOAP]]僅適用於前者。--[[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3 (UTC)
:::::::::::那你得拿出证据,而不是空穴来风。--<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53 (UTC)
::::::::::::法律無明文規定者,不為罪。[[WP:SOAP]]說適用對象是「{{tq|[[WP:IU|用戶名]]、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用戶頁}}」,這些對象中關於用戶的只有「用戶頁」,沒有「用戶討論頁」。--[[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8 (UTC)
:::::::::::::[[WP:UP]],{{TQ|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命名空間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1 (UTC)
:::::::::::::我前面早已回复“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4 (UTC)
:::::::::::::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皆須受'''[[Wikipedia:方針列表#內容方針|內容方針]]'''規範,只是為了用戶使用用戶討論頁便利性及彈性,規定較寬鬆,但寬鬆'''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這點要先釐清,而前面內容皆在[[WP:UP|使用者頁面]]有相同說明。--[[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6 (UTC)
::::::::::::::了解,謝謝。--[[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4 (UTC)
:::::::::您好,使用者頁面上的衍生定義應當是不妨害影響這邊的討論結果,因為它可以幫助釐清究竟使用者頁面的範圍包括在哪?限制又在哪?還是說其實定義所指向的標的為'''全然不同'''的東西?--[[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8日 (六) 21:19 (UTC)
::::::::::於我而言,新版條文的規定無法使我有效判斷兩者是否為全然不同的東西,因此這個問題我無法解答,而這也是我要在VPP尋求解決方案的原因。[[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49 (UTC)
:我想問大家,那今天夏土賢如果是在討論頁發表的話,照以上的邏輯,是不是就可以了--<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08 (UTC)
::這樣説吧,發表是一回事,移除是另一回事。用戶不能任意發表不當言論或許並不意味用戶可以任意移除不當言論。-{[[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36 (UTC)
:::这好像转移焦点了吧?假如目前被提报(及复核)的是移除留言的人,这条评论(评价移除操作是否恰当)才对题。但这里讨论的是将宣传性内容加回的用户的“加回”操作。——<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1:48 (UTC)
::::然而這裏也涉及到一個邏輯問題,就是如果移除操作本身並不恰當,那移除操作是應該要被無效化的,那Ch.Andrew的操作就不能被認為不具備正當性。[[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29 (UTC)
:::::哦,那就是我[[#c-自由雨日-20241221081600-Sanmosa-20241221081400|前面论证]]的我认为这一内容本身确实不应存在了(毕竟[[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0#User:DavidHuai1999/台湾|放置于几乎无人访问的用户子页面、且我认为宣传意味并不如本案高的内容,社群共识也是删除]])——即我认为移除是正当合理的。--<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32 (UTC)
::::::然而我這裏也主張言論本身是否不當與移除是否正當合理不存在直接的關係。[[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09 (UTC)
:::::::你的意思是二個問題(行為)要分開看分開討論,對嗎?--[[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16 (UTC)
::::::::是的,你可以這樣理解。[[U:Sanmosa|-{亲}-]],[[UT:Sanmosa|我簽名那刻]][[Special:Contribs/Sanmosa|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8 (UTC)
::是說之前好像有個民眾黨黨工因為宣傳被封進了是吧,剛才翻了一下討論頁,守望者愛孟在2017年說了{{TQ|Wild閣下這裡是維基百科的民進黨總部,Jackac就是深愛台灣的請願民眾。。。哈哈哈}},大概好久前就是這樣了--<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16 (UTC)
:{{意见}}: 从讨论中看到,对是否可以删除其他人个人讨论页上的这类留言,以及恢复自己个人讨论页被他人删除的这类留言争议不小。当对立双方的判断不一致时,往往会导致编辑删除和恢复的反复。
:#鉴于双方的判断具有主观性,是否可以看作是编辑争议, 是否可以通过提报到编辑争议页面,由社群讨论并形成共识后再处理?
:#若有人违反共识进行操作,则可再提报至“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并在此阶段请求管理员介入处理, 注重讨论建设性与公平性。
:--[[User:Gluo88|Gluo88]]([[User talk:Gluo88|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19:12 (UTC)


:Cindyzs等用户在该讨论页所作所为显然与建设维基百科毫无关联。若Wildcursive想恢复其留言,唯一合理的理由就是这些留言与维基百科及社群相关,而不是其对讨论页的所有权,因为用户并没有对这种绝对的裁量权。至于拿着自由民主及思想自由说事的部分用户,仿佛是搞不清Wikimedia不是政府、第一修正案并不适用于此一样。看上去仿佛自己是民主斗士,实际上和拿法律条文要求维基百科自我审查的用户没什么区别,完全是无效论据。不重视社群共识,恰恰是与维基媒体运动的行事方式背道而驰的。<span style="color:#6495ED">——[[:User: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 lang="ja">暁月凛奈</span>]] ([[:User_talk: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留言</span>]])</spa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37 (UTC)
*简单地三个字:不恰当,除非真是和粵音地区有关的事物。另外请各位注意,粵音不等于古汉语读音,古汉语的构拟现在还只是假说。 --[[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7年9月9日 (日) 13:03 (UTC)
:那今天他說{{TQI|剷除親中國勢力者}},是否會造成大陸編者或政治立場偏向大陸之編者之<big>'''不快或感受到人身威脅'''</big>,這明顯非文明,又或是否違反UCoC第2.1{{TQI|我們期望所有維基媒體人都能對他人表示尊重。不論在維基媒體的線上還是線下環境,在與他人交流過程中,我們要以互相尊重的態度對待對方。}},分明是不行的,明顯具有重大違規事宜,那怎麼能夠保留,又說他人是無恥政客,亦不尊重對面政治立場的人,所以維基百科根本是不容許這些的。--<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15 (UTC)
::什麼叫做「那今天他說剷除親中國勢力者」,{{TQI|請你不要把我沒說過寫過的話塞給我!如果你指的是Cindyzs說的,他留言以來,我對話頁也沒出現那樣的文字。這已是你至少第二次胡亂把我沒寫的文字栽贓給我,易生誤會。至於Cindyzs在我討論頁明白引用黃國昌的前一個黨[[時代力量]]及其黨主席[[王婉諭]]批他是「無恥政客」,這是[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40656 有來源轉述],我不認為他這樣寫有何大問題。至於為何他要特別提[[黃國昌]],我猜是因為那其實是我於2013年創建的頁面}}[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BB%83%E5%9C%8B%E6%98%8C&oldid=28898937],{{tq|無論他是奚落暗諷我、感嘆我為何當年如此,我都沒意見,這也算針對編輯史交換意見。我看不出有什麼好屢屢刪除的。}}--[[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User talk:Wildcursive|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01 (UTC)
:::我指的本來就不是你啊,這裡是說soap的爭論--<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5 (UTC)
:::戒嚴那邊--<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6 (UTC)
::[[WP:OWNTALK]],有提到{{tq|對於使用者討論頁而言,這些方針的遵循度會比其他討論頁較為寬鬆}},雖然留言內容看起來處處和方針指引相悖,也引起了反應,但這實質都不屬於違規的部分,因為使用者對於自己的討論頁擁有自主權,而且發布的位置不是被嚴格規範的。試問,今天若是情況相反,Wildcursive使用者無法移除他不想留的內容,而到布告板尋求幫助,但是大家都跟他說這沒有違規所以不能刪除,適當的處理狀況不應該是,讓使用者自己決定什麼留言可以留什麼不留,只要他不剪貼拼接扭曲意思,要幫助的時候管理員適當地提供協助,這樣才是合乎討論頁自主權的。
::這邊另外想建議@[[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我留意到同樣內容的留言您放了幾個地方,在個人討論頁是為寬鬆的留言,但若上了客棧或布告板就有為難的狀況,我先前沒表達很好,不過我想請您考慮自行減去會違反討論頁方針的內容,這樣或許會對討論的結果較為友善。--[[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4 (UTC)
:::較為寬鬆並不代表不適用--<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6 (UTC)
::::{{ping|Tisscherry}} 我就是在個人討論頁回應,主文也放被提報頁及此客棧,我不可能期待大家都翻來翻去的看,總該讓我在被公審處完整陳述吧。有人說刪了還是有紀錄,有心人都看得見,我也沒啥好隱藏的。人有偏好與慣性,我刪了這,說不定你想的是那,若直接告訴我還可商榷或討論。父子騎驢討好不了誰,我還是集中擺在一起,也會再抽空增修。我是被動回應、被迫說明,難得一次自辯,如同答辯書給各審不算超過,這是程序正義,稱不上宣傳。--[[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User talk:Wildcursive|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5:29 (UTC)
:::::@[[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君,我主要指的是最新的金牌的那段,放在客棧和布告板就不太妥當,且平心而論,這含有的身分識別較為強烈,可能不是那麼公允,這讓我想到之前曾經介入個體育項目的溝通,該名使用者認為不懂籃球的都是女性,後來一直用「妳」指稱本人,一直要我去問男朋友或老公(???)。我想您應該能夠明白,就點到為止了。刪了的記錄可以請求版本刪除做隱藏,如果不會請求,直接找線上管理員也是可以的。--[[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22 (UTC)
:::::{{ping|Tisscherry}} 既然妳/你點明,請管理員刪除似乎耗些工程也未必即時、全面,本想用刪除線,想想還是略修。--[[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User talk:Wildcursive|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00:26 (UTC)
::::::這人也跟夏土賢一樣整天嘴上掛著文革--<font face="Caslon"> [[User:August0422|A0]]</font><font face="微軟正黑體"><sub>([[User_talk:August0422|討論]]·[[User:August0422/簽名|簽名]])</sub></font> 2024年12月24日 (二) 12:21 (UTC)
::::::@[[User:Wildcursive|Wildcursive]]君,您可以直接找Manchiu管理員,他處理很有經驗的。謝謝您願意考量,就看您的決定了。--[[User:Tisscherry|提斯切里]]([[User talk:Tisscherry|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01:12 (UTC)
:{{支持}}覆核,本人不認為管理員此舉得當,理應予以討論頁編輯禁制。--[[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7 (UTC)
:我是觉得,如果有谁移除了不合适的内容,讨论页主人不应该恢复,否则应该要算到他头上。我自己对于我自己的讨论页也是很开放,胡话我不小心回退了都会撤回。但是来反破坏的移除留言我是不会加回来的。不过没收别人的星章还是不妥,我觉得W应该恢复这条。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59 (UTC)
:{{反對}}覆核,方針或指引未明文限制用戶處置其對話頁的內容。--[[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02:57 (UTC)
::{{意見}}:在[[WP:UP|使用者頁面]]開宗名義的就已經說明:「'''使用者頁面'''用於維基人之間的交流與協同運作。雖然您可以自由地個性化和管理您的使用者空間,但它們是社群專案頁面,而'''不是'''個人網站、部落格、社群網路媒體或維基百科條目。它們應該用於更好地參與社群,而不是過度用於無關目的或損害專案的聲譽。」而同一個規範章節對於使用者頁面定義是:「'''使用者頁面'''主要用於人際討論、通知、測試和草稿(參見沙盒),以及(如果需要)有限的自傳和個人內容。<u>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命名空間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u>。」,是故,如果以定義去結合相關前述條件限制,消極的置放政治觀點議題是'''不允許'''的,只是解釋的人沒有前後上下文的關聯性給找出來罷了,所以<u>縱使訊息接收用戶認為政治觀點屬於一種言論表達的自由,但綜合前述對於'''使用者頁面'''定義與限制條件,仍'''不可以'''放置於用戶討論頁面,因為'''視為'''[[WP:SOAP|宣傳行為]]</u>。這樣子解釋有清楚嗎?--[[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05 (UTC)
:{{補充}}:被提報者目前已被管理員做出相關限制措施,請參照[[WP:ANO#Wildcursive]]及[[Special:Diff/85443983]]描述案件處理,詢問@[[User:WiiUf|WiiUf]]君是否考慮撤銷提案?--[[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17 (UTC)
::管理操作复核重点是复核“管理操作”本身([[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被提报者后续是否有被限制,并不影响这里的复核吧?--<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22 (UTC)
:::瞭解。--[[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46 (UTC)
:{{意見}}:看了以上一大串,很驚訝這會有這麼大的討論。相關慣例已行之有年,並形成指引。用戶討論頁是用來讓編輯之間討論的,尊重用戶編輯本身的意願是慣例,應以用戶以及跟他正在交流中的編輯為主。第三方直接進入,介入對話,強制進行刪除,不符合指引,也不禮貌。指引方針為「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大量编辑其他人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除非编辑可能会有帮助。如果不确定,请询问。 」如果第三方編輯對留言有意見,不應該直接進入刪除別人的留言,因為這會影響到原本兩位編輯之間的交流,扭曲留言的意思。「如果对某个用户的页面有顾虑,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讨论页引起对方的注意。如果对方同意,就让对方自己编辑。」如果認為這段對話真的有必要移除,用戶不願意主動進行,應該在社群頁面發起議題討論,經過社群達成共識之後,再根據共識,禮貌的請用戶移除相關段落。以尊重慣例來進行處理,為最好方向。--[[User:Alfredo ougaowen|Alfredo ougaowen]]([[User talk: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24年12月26日 (四) 15:08 (UTC)
::刚刚看到[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Special:%E6%97%A5%E5%BF%97&logid=14854767 他已经被部分封锁了],这个复核请求可以关闭了吧。<span style="color:red;text-shadow:0 1px 5px #ff0000">[[User:阿南之人|Пусть от]] [[User talk:阿南之人|победы]]☆[[Special:用户贡献/阿南之人|к победе]] [[User:阿南之人/簽到|ведёт!]]</span> 2024年12月26日 (四) 16:22 (UTC)
:::上面我有提過看看原提出用戶是否願意撤回提案,但自由雨日君認為,這並不影響覆核程序進行。--[[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7 (UTC)
::其實[[Wikipedia:方針列表#內容方針|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是'''可適用'''於使用者頁面空間的,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另外當用戶發現其用戶討論頁面有使用不當情形,則應優先發布<code>{{tls|uw-userpage}}</code>提醒通知。另並非用戶討論頁面不受其拘束,而是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皆須受'''[[Wikipedia:方針列表#內容方針|內容方針]]'''規範,只是為了用戶使用用戶討論頁便利性及彈性,規定較寬鬆,但寬鬆'''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這點要先釐清。--[[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2 (UTC)
:我仍然希望能夠繼續此次覆核請求(至少應移除該用戶討論頁中的廣告內容)。—[[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 2024年12月27日 (五) 10:21 (UTC)
:同上,我认为应该移除该用户讨论页的违反方针内容,因此{{支持}}复核。还有上面某位前管理员的言论,感觉根本没有理解方针,或者说是为反驳而反驳。--[[User:Dryrace|Dryrace]]([[User talk:Dryrace|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1 (UTC)
:{{支持}}复核。我认为仅移除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政治宣传即可,用户讨论页存在过多的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会容易被认为滥用。--[[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3F7FFF;">'''Lanwi1'''</span>]]<sup>[[User_talk:Lanwi1|Talk]]</sup> 2024年12月29日 (日) 09:05 (UTC)
:{{题外话}}讨论以过两个星期有余,差不多可以下个定论啦。--[[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7:28 (UTC)
{{不存檔|直到覆核請求關閉}}


== 新年標誌 ==
请您也注意两件事。一,不要总以弱势群体的姿态来提出诉求,弱势群体不是别人向你作出让步的理由。我对各种“控诉强势群体欺压”的发言已经看得烦了,民主和人权不是被设计来反对满足多数人利益的原则。
{{save to|WT:維基百科標誌}}
新年在1月29日,是時候徵集新年標誌了。&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29日 (日) 15:15 (UTC)
:还好是农历,要不然只剩3天就2025了{{doge}}——<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4 (UTC)
:我給一個可能的方向:「乙巳」二字均狀似蛇,或許可以考慮將這兩個字弄成蛇的形狀。[[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4年12月29日 (日) 23:54 (UTC){{赞|user=自由雨日}}
::[https://www.news.cn/photo/20241030/56b3869870e84a259589df9fca595eb5/c.html?page=2 可以參考這種新年郵票]、[https://www.passiontimes.hk/article/12-17-2024/132449],中国邮政的“福纳百祥”恰好类似二字的图形化。--[[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6:42 (UTC)
:::那我參考看看,或許我能畫個草稿。[[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1日 (三) 01:54 (UTC)
:話說一百五十萬條目也快了,要換標誌嗎--[[User:August0422|'''<span style="color:#98DDDF">August</span><span style="color:#9853DF">0422</span>''']]<sub>[[User talk:August0422|<span style="color:#2EC4B6">討論頁</span>]]</sub> 2025年1月3日 (五) 10:07 (UTC)
[[File:2025 Snake Draft.png|thumb|135px|草稿]]
::::<s>剛弄好草稿了</s>搞錯了一些東西,稍後再修復。[[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1日 (三) 02:31 (UTC)
:::::正好是25,赞。不过右边的因为不对称看着有点胖()——<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5年1月1日 (三) 02:34 (UTC)
::::::{{ping|ZhaoFJx}}那個是我畫錯了,現在的才是正確版本。[[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1日 (三) 02:44 (UTC)
: 蛇環繞維基球如何?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12月31日 (二) 06:46 (UTC)
[[File:2013logohant.png|thumb|File:2013logohant.png]]
: 或者我們還有一個選擇就是把十二年前{{ping2|Buernia}}老師做的拿出來複用。——[[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09 (UTC)
::不是不好看,但感覺……就真像是12年前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1日 (三) 01:53 (UTC)
:::毕竟那个时候扁平化设计普及程度还不如当今,人家设计的2020和2021新春标志就是扁平化的,我一直觉得Buernia设计的标志很好看的,当年百万条目标志他有参与评选就好了(可惜人家那时可能没时间),不至于搞得那个时候单论设计稍微好看些的偏偏是那个眼镜版标志(最后因为影射而被否决),我到现在都觉得最终采用的百万条目标志过于简陋,因此我支持到时150万条目时搞个特别标志。--[[User:Liu116|💊✖️2️⃣3️⃣]]([[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1:56 (UTC)
: 我提議如下,蛇環繞維基球 左側尾部形成2,頭部爲5 @[[User:Sanmosa|Sanmosa]] 如何?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1日 (三) 03:09 (UTC)
::這比較複雜,我處理不來,而且我預感這樣的構圖就算成形也會很chaotic。[[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2:34 (UTC)
: 或許透過 ASN 或公告欄公開徵集設計?本站應該不缺乏會設計的人才,問題是沒有人知道。--[[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4:59 (UTC)
::{{noping|SCP-2000}}公告欄有放了,但放ASN不會太過擾民了嗎?--'''[[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5年1月1日 (三) 08:48 (UTC)
:::如果放幾日(例如一週)應該沒有大問題。--[[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17:55 (UTC)
:{{ping|魔琴}}剛剛想起一個問題,就是vector 2022的標誌是中文字位於維基球右側的,因此中文字位於維基球下側的自訂標誌無法於vector 2022顯現,我不清楚vector 2022的標誌裏的中文字與維基球是否兩個分別的圖像,還有vector 2022的標誌圖像是否可以通過類似vector 2010的自訂標誌的方式來替換。[[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2:38 (UTC)
::是两个独立的文件;可以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5年1月2日 (四) 12:43 (UTC)
:::{{ping|Stang}}感謝代為回應,那我現在趕工把乙巳雙蛇的純圖像檔案給弄上來。[[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2:48 (UTC)
:::{{ping|Stang}}不好意思,要再ping一次,但我也想知道如何在vector 2022實現類似[[User:Sanmosa/Logo test.js]]的效果,畢竟我自己也需要預覽一下。[[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3:00 (UTC)
::::{{mute|Sanmosa}}SunAfterRain提供的片段供参考:<code><nowiki>$('.skin-vector-2022 .mw-logo > .mw-logo-icon').attr('src', 'https:/upwiki/wikipedia/commons/c/cc/%E4%B9%99%E5%B7%B3_snake.png').removeAttr('height').css('height', 'auto')</nowiki></code>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5年1月2日 (四) 14:08 (UTC)
:::::已更新代碼。[[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4:21 (UTC)
===Sanmosa版===
<gallery mode="packed-hover" heights="150px">
乙巳 hant.svg|乙巳雙蛇(繁體)SVG
乙巳 hans.svg|乙巳雙蛇(簡體)SVG
乙巳 snake.svg|乙巳雙蛇(僅圖像)SVG
乙巳 hant.png|乙巳雙蛇(繁體)PNG
乙巳 hans.png|乙巳雙蛇(簡體)PNG
乙巳 snake.png|乙巳雙蛇(僅圖像)PNG
</gallery>
剛才基於草稿稍稍上了色,大家可以給些評價。[[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2:18 (UTC)
:如果想試試提前在中文維基百科全站換上SVG樣式的logo的話,在自己的JS頁加這個碼就好:<code><nowiki>importScript('User:Sanmosa/Logo test.js');</nowiki></code>。[[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2:20 (UTC)
:好看!很简约的徽标,不过会不会太简约了((——<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5年1月2日 (四) 12:50 (UTC)
::[[WT:維基百科標誌#c-Sanmosa-2022-02-23T07:53:00.000Z-Ericliu1912-2022-02-23T05:53:00.000Z|與我兩年前説的一樣]],我個人偏好極簡風。只要看起來是舒服的,那簡不簡約其實並不重要。另一方面,簡約的標誌一般也有利於識別,因此設計簡約也是有一定的好處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2:58 (UTC)
:能结合“25”就更好了。--[[User:Easterlies|东风]]([[User talk:Easterlies|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13:22 (UTC)
::然而“巳”與“5”的字形好像是衝突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4:53 (UTC)
:个人感覺,這個logo完全沒有維基百科的元素。或者說,如果沒有底部的文字,我完全看不出這是維基百科的logo{{orz}}而[[Wikipedia:維基百科標誌#中文維基百科歷年特別標誌|歷年的logo]]都有維基百科的特色。個人建議新年標志結合原版的維基球製作,在這一點上我比較傾向於@Lemonaka的「蛇環繞維基球」提議。
:題外話,第一眼看上去,感覺蛇的形狀更像是「2C」(--[[User:Nebulatria|Nebulatria]]([[User talk:Nebulatria|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13:38 (UTC)
::然而2021年的農曆新年特别標誌除了“W”形牛角與“維”字外也沒有多少“維基百科的特色”,而且兩者的“維基百科的特色”並不明顯。(看上去更類似的字元可能是“{{lang|la|ƧꞆ}}”?)[[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2日 (四) 14:29 (UTC)
::: 其实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5年1月2日 (四) 18:48 (UTC)
:::但「W」與「維」也是維基百科的元素啊,目前的標誌實在看不出與維基百科的關聯性。--[[User:Nebulatria|Nebulatria]]([[User talk:Nebulatria|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10:20 (UTC)
::::我的意思是,這可能並不是必須具備的元素?[[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3日 (五) 13:59 (UTC)
:{{意見}}:左邊那條蛇像「己」字多於「乙」字。(附:1989年是己巳年) -- [[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5年1月2日 (四) 15:09 (UTC)
::{{黑幕|大家好,还有不久的半年,中共的坦克就要开去天安门广场轧人了!}}{{joke}} --[[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18:36 (UTC){{react|😨|魔琴}}
::怎麽説呢,“2”、“乙”與“己”的字形都是相近的,所以這有些無可避免。[[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3日 (五) 00:13 (UTC)
:::左邊的蛇就是太沒有棱角,所以最像「己」而不是「2」或者「乙」。畫一條轉頭的蛇可能可以。--[[User:Patrickov|派翠可夫]] <small>([[User talk:Patrickov|留言按此]])</small> 2025年1月3日 (五) 02:26 (UTC)
<gallery mode="packed-hover" heights="150px">
乙巳2 hant.svg|乙巳雙蛇(繁體)SVG
乙巳2 hans.svg|乙巳雙蛇(簡體)SVG
乙巳2 snake.svg|乙巳雙蛇(僅圖像)SVG
乙巳2 hant.png|乙巳雙蛇(繁體)PNG
乙巳2 hans.png|乙巳雙蛇(簡體)PNG
乙巳2 snake.png|乙巳雙蛇(僅圖像)PNG
</gallery>
剛剛弄了個第二版。[[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01:42 (UTC)
:看到时能不能解决“乙”“己”容易混淆的问题,{{joke|还有右边的蛇加个尾鳍就可以变成鲸鱼了}}(虽然鲸鱼的尾部没那么细,不过最好还是把头画小一些)。--[[User:Liu116|💊✖️2️⃣3️⃣]]([[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2:05 (UTC)
::我有時間再調整一下設計。[[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13:01 (UTC)
: 右頭非常大,看起來很不對。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0:02 (UTC)
:: 右頭中間改用白色如何,這樣蛇頭可以形成一個園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0:04 (UTC)


===What7what8版===
最后,请不要再和我讨论这个问题,我在那里的发言只是为了表明我的看法,因为有人摆出来就是为了让他人发表看法。最近我会淡出维基,我的发言您完全可以视为已经没有什么分量。--[[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7年9月9日 (日) 13:42 (UTC)
[[File:乙巳新年標誌.svg|thumb]]
試做了一個看看,感覺不是特別完善,不知道效果如何,大家可以給些評價。--[[User:What7what8]]🏠 2025年1月3日 (五) 20:32 (UTC)
:@[[User:What7what8|What7what8]] 對。我{{支持}}這個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01:48 (UTC)
:不得不説,看上去的效果是好的。[[U:Sanmosa|San]][[UT: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2024年韓國戒嚴|蘭絮]]</sub> 2025年1月4日 (六) 01:57 (UTC)
:: 這并不混亂,[[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c-Sanmosa-20250102123400-Lemonaka-20250101030900]]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0:01 (UTC)
:很可爱欸——<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楷体;">敬颂冬绥 [[U: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ZhaoFJx'''</span>]]<sub>'''([[UT:ZhaoFJx|<span style="color:#000;">论</span>]]•[[U:ZhaoFJx/S|<span style="color:#000;">签</span>]]''')</sub></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01:58 (UTC)
:是很可愛,但怎麼說呢,就真的有一種很微妙的感覺--'''[[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05:36 (UTC)
:{{支持}}使用該logo,比較可愛一點。--[[User:Talimu0518|Talimu0518]]([[User talk:Talimu0518|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9:38 (UTC)
:{{support}}该logo,蛮可爱的。--'''[[U:WenChuanHighway|<span style="color:#FC3">蕰</span><span style="color:#000">川</span>]][[宝山区 (上海市)|<span style="color:#FFF">|</span>]][[蕰川公路|<span style="color:#000">公</span><span style="color:#FC3">路</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09:41 (UTC)
:{{支持}}此一版本。--'''[[U:SickManWP|維基病夫]]'''<sub>[[WP:MPC|❤️<span style="color:#40E0D0;">邊緣人小組</span>]]·[[U:SickManWP/好友簽到|簽到]]·🕯[[Jimmy Carter]] 1924~2024</sub> 2025年1月4日 (六) 10:45 (UTC)
:{{support}}很可愛呀 支持(๑•̀ω•́๑)--<span style="text-shadow:2px 2px 1px #CCC">'''[[U:Liao_509|<font color="black">Liao_509</font>]]<font color="black"></font>'''[[U:Liao_509/簽名|<sup><font color="red"> ☄️'''Fighting!簽名🖋'''</font></sup>]]</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10:46 (UTC)
:看进一步完善之后是什么效果吧,目前来说Sanmosa君的标志完成度还是比这个的高。--[[User:Liu116|💊✖️2️⃣3️⃣]]([[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1:45 (UTC)
:{{支持}}。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5年1月4日 (六) 13:19 (UTC)
:{{support}}但等待进一步完善 [[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五等分的新娘|<span style="color:#82CAFF">三玖天下第一</span>]] 2025年1月5日 (日) 09:22 (UTC)
:建议做工精细一些。--[[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2025 2025年1月5日 (日) 10:35 (UTC)
: 黃色蛇在右邊的尾巴可以向左嗎?蛇和吐出的舌頭,就更接近25或乙巳了。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0:01 (UTC)
:我{{支持}},很有美感,兩隻蛇蛇很可愛。 -- [[User:Idlcn|<span style="background:#FFD700;border:2px dotted red;box-shadow:3px 3px 5px purple;color:#198964;text-shadow:2px 2px 5px yellow;border-radius:50px;padding:5px 15px;font-family:'DFKai-SB';"> 菜國人 </span>]]※[[User talk:Idlcn|聊天]] 2025年1月6日 (一) 14:04 (UTC)
:{{支持}}:要是乙巳这两个字能够调整一下会更好(比如换位置字体颜色什么的,总觉得现在比较微妙)。配色或许也可以调整,但是如今黄黄红红的主色调其实不错。--[[User:The Puki desu|The Puki desu]]([[User talk:The Puki desu|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0:52 (UTC)
:: 其实甚至没有必要在蛇身上写乙巳()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5年1月7日 (二) 20:44 (UTC)
{{clear}}


== 諸位 ==
出處︰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3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2F%E5%85%B6%E4%BB%96&diff=5092253&oldid=5092223
{{save to|WT:維基百科標誌}}
{{Archive top|result=感謝您的提議。--'''[[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5年1月2日 (四) 17:37 (UTC)}}
諸位,2025年5月19號就是中國全面封鎖中文維基百科的十周年,屆時我們應該更換logo來紀念。這是一個一次性賬號,後面再也不發言了,不要檢舉我到SPI喔。
[[File:Wikipedia-logo-china-ban-2025-zh-hans.svg|thumb|Wikipedia logo china ban 2025 zh hans]]
--[[User:A20152025A|A20152025A]]([[User talk:A20152025A|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14:18 (UTC)
{{Archive bottom}}


== 明明是冷門的ACGN條目,最近單日閱覽流量居然衝到每天一萬人觀看 ==
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Itsminecookies&diff=5092469&oldid=5089615
{{存檔至|Talk:最弱技能《果實大師》 ~關於能無限食用技能果實(吃了就會死)這件事~}}
ACGN就是Anime、Comic、Game、Novel的合稱。<br />我最近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在這個條目「最弱技能《果實大師》 ~關於能無限食用技能果實(吃了就會死)這件事~」,因為我是該條目的主要編輯者,對這條目會比較關心。<br />在這幾天,這條目居然能衝到每天一萬人觀看,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有興趣的人可以點擊該條目,選擇條目的編輯歷史,點擊上方的本月頁面瀏覽統計,就可以看每天的條目瀏覽人數。<br />ACGN條目通常冷門,即使是當季熱播條目,每天閱覽人數破千人,這人數就算多了。我上面舉的這條目,之前也每天維持幾十人,了不起到100人的閱覽人數,一直都是這個人數觀看量,非常冷門。<br />沒想到卻在2025年1月1日,衝到每天10065人的觀看量。不曉得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這應該是用程式在洗吧,使用連點程式按鍵精靈,持續連點該條目的頁面更新之類。<br />只是不曉得這麼作有什麼意義,洗條目閱覽人數,也沒有任何利益可拿,即使洗到觀看人數最高,也不會因此受到表揚。這條目也不是啥政治類條目,洗這條目也不會任何政治宣示的效果,這種行為真得讓人費解。--[[User:Znppo|Znppo]]([[User talk:Znppo|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4:59 (UTC)
:「預定播放日 2025年1月7日」是因為臨近播放吧。--[[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5:09 (UTC)
::這就不得而知了,也許是這個原因吧。--[[User:Znppo|Znppo]]([[User talk:Znppo|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5:13 (UTC)
:::ACG算是流行的次主流文化吧。还有[[User:Hat600/essay/fansite]]。——[[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1月6日 (一) 13:31 (UTC)
::::這論述怎麼藝術成這樣啊啊啊啊啊。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5年1月6日 (一) 13:42 (UTC)
::::這論述看起來很有道理,至少蠻符合我的情況,其他人我不知道。--[[User:Znppo|Znppo]]([[User talk:Znppo|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3:53 (UTC)
::::理论上当季动画条目可以冲高1万,例如[[孤獨搖滾!]](未拆解前是合并一个条目),2022年12月25日冲高1.2万。——[[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1月6日 (一) 13:58 (UTC)
::::這論述以前看過了。但我想說的是當季ACG作品瀏覽量在中日維衝前排不足為奇。見今日動態熱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5%8A%A8%E6%80%81%E7%83%AD%E9%97%A8&oldid=85587886]。《我獨自升級》只排在習近平後面。--[[User:So47009|S叔]] 2025年1月7日 (二) 10:19 (UTC)
::冷知識,這部有先行配信(可以理解成提早播映),所以實際上應該是12/31首播,1/7是電視台首播。--'''[[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25 (UTC)
: 雖然本站是百科全書,不過某種意義上也成為反映時事趨勢的網站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5年1月6日 (一) 16:35 (UTC)
:数年前,阅览量异常高的条目[[中華電信MOD]]是[[Talk:中華電信MOD#關於本條目的瀏覽量長期異常的解釋|洗出来]]的。--[[User:Txkk|Txkk]]([[User talk:Txkk|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09:35 (UTC)
::目前這條目,一個月內瀏覽量依然有5000,也不算低。--[[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05:54 (UTC)


== 請協助查看破壞 ==
這是溝通的態度?一開始已拒絕溝通,那時還未結仇的。要是各位認為他沒問題的話,以後但凡有不同意的言論,簡單地三個字,不恰當,再說自己要淡出,不要找我就可以了。及後,他指出我的移動是所謂文言,我已即時因為尊重原作者的理由移回,他的回應很有趣︰


[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6%9C%80%E8%BF%91%E6%9B%B4%E6%94%B9?damaging=likelybad&goodfaith=verylikelybad&hidebots=1&hidepreviousrevisions=1&hidecategorization=1&hideWikibase=1&limit=500&days=30&damaging__likelybad_color=c3&goodfaith__likelybad_color=c3&goodfaith__verylikelybad_color=c5&urlversion=2]裡有大量未被及時處理的破壞,然而本人能力有限,還請有心人士協助參與反破壞工作。--[[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2025 2025年1月7日 (二) 14:05 (UTC)
<nowiki>==[[英国在二战时的战备]]==</nowiki>
: 大部分都不是,過濾有誤導致的。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7日 (二) 15:23 (UTC)
+
:不要盲目相信过滤器。高风险过滤其实估计实际上涉及破坏的也就大约5%-10%。--[[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7:26 (UTC)
在移动这么长的条目时至少应争取原作者同意,或是通知对方。另外,很遗憾,您的新名字在普通话语法里是个病句,我想10个大陆人有9个看不懂。虚词在普通话里的构成是不能随便去掉的,请不要以文言的形式来简化汉语,这里不是文言百科。 --[[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7年10月7日 (日) 02:25 (UTC)
::其实我想说的是里面不全是破坏,但经我看了一遍之后,还是有不少。--[[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2025 2025年1月7日 (二) 23:19 (UTC)
+
::而且有些破坏放了好几天……--[[U:WiiUf|<span title="WiiUf" style="10px Segoe Script;color:#FFF;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20deg,#00F207,#00C5C2);box-shadow:border:1px #FFF solid;border-radius:300px;padding:0 20px;font-family: Segoe Script;">WiiUf</span>]][[UT:WiiUf|🐉]]💫2025 2025年1月7日 (二) 23:26 (UTC)
: 既然你坚持己见,我只好把这移动提交互助客栈讨论。--[[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7年10月7日 (日) 02:31 (UTC)


== 道歉聲明 ==
請看清楚,在他留言後,我已即時移回,是基於尊重原作者,至於是否文言,客棧其時已清楚得出結論,並非文言︰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5%85%B6%E4%BB%96&oldid=5305225
{{存檔至|Wikipedia talk:中文維基百科志願者互聯交流群}}
{{archive top|result=与本站无关内容 [[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5年1月8日 (三) 02:27 (UTC)}}
我現在在 https://t.me/wikipedia_zh_ac AC群因為剛才慌亂操作現在是退群狀態還因不明原因無法加回


即使加回理論上應該也是禁言狀態,無法跟AC群全體維基人道歉
# (當前) (先前) 2007年10月7日 (日) 10:29 Itsminecookies (討論 | 貢獻) 小 (英国二战战备通过重定向移动到英国在二战时的战备: 先詢問作者意見) (撤銷)
# (當前) (先前) 2007年10月7日 (日) 10:17 Itsminecookies (討論 | 貢獻) 小 (英国在二战时的战备移动到英国二战战备: 於名稱上,不必加上在、時、的諸般介詞) (撤銷)


因此我改在站內發表道歉聲明,希望有人能幫我轉達:
但他還要去請功︰


我現在在AC群是退群狀態,我希望有人幫忙轉達:
Arma您好。这个移动是我去提醒[[User:Itsminecookies|孔明居士]]的,我认为这种没有必要的移动很不合理。如果要做转换,那也应该先恢复原来的名字再做吧。--[[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7年10月8日 (一) 01:58 (UTC)
我已經理解該測試造成了洗版,所以我對AC群全體維基人感到抱歉
但因為剛才慌亂之下 我又退掉幾乎所有的群了
所以我需要有人幫忙轉達:


{{talkquote|
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Arma&diff=5296613&oldid=5291731
各位AC群全體維基人對不起:
:今日稍早因為在機器人使用上出現一些狀況(我輸入一個指令後無反應)
:即出於好奇想知道 https://t.me/ctvm32 是站內哪個人,它入群後我隨即執行查詢
:但無法查詢
:私以為故障,因此進行了一些測試後發現原因是我操作錯誤。
:且該操作應是沒有必要,是出於好奇想知道,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的困擾,非常抱歉
:而操作過程產生的十餘條訊息造成了洗版
:不僅影響了AC群正常的討論
:還讓不少不想看到洗版的人感到非常不舒服
:進而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有不同程度上的權益受損
:對於這些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困擾的一連串事件
:我感到非常抱歉,對不起
:對於已經影響到的正常討論,我亦感到抱歉
: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無法正常討論,我深感抱歉,對不起
:為了避免下次再發生相同問題
:我保證下次發現機器人使用上有問題時,不再以測試的方式,而是聯絡機器人操作者商討論題
:以避免再次發生洗版現象
:對於本次造成的洗版,我感到非常抱歉
:希望能獲得AC群全體維基人原諒
|2=X{{!}}<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宇帆-[[d:Q45319771|娜娜奇]]🐰[[U:A2569875|鮮果茶]]☕在[[U:A2569875/C|維基百]]科[[d:Q102197171|尋求]]休閒[[地城邂逅|是否搞錯了什麼]]([[UT:A2569875|☎️]]·[[U:A2569875/簽|☘️]]) 2025年1月8日 (三) 02:17 (UTC) {{!((}}X{{!}}<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以上希望有人能幫我轉達,對於對全體維基人造成的困擾,我真的很抱歉。-- 宇帆-[[d:Q45319771|娜娜奇]]🐰[[U:A2569875|鮮果茶]]☕在[[U:A2569875/C|維基百]]科[[d:Q102197171|尋求]]休閒[[地城邂逅|是否搞錯了什麼]]([[UT:A2569875|☎️]]·[[U:A2569875/簽|☘️]]) 2025年1月8日 (三) 02:17 (UTC)
{{archive bottom}}


== 請求覆審[[U:Leehsiao]]的巡查豁免權 ==
人格何其高尚。


原因:經查閱該人的貢獻,我對於此人是否在創建新條目上可以免於被巡查持保留態度,我不認為一位會在現有條目上加上宣傳性內容的用戶能被免於巡查,儘管此人被封禁條目空間編輯權限已久,請注意這不是一個濫權覆核請求,謝謝。--~~[[U:ASid|'''S''']][[UT:ASid|'''i''']][[Special:用户贡献/ASid|'''d''']]~~ 2025年1月8日 (三) 15:27 (UTC)
然後就到了十月九日他批鬥我的事了。他將的意氣之爭一詞大造文章,用來掩飾他毫不尊重原作者,以己為尺的將各條目移至他所謂的標準,歷史可以自行查看。


:https://guc.toolforge.org/?by=date&user=Leehsiao
那時我宣布退出,一是顧念他勞苦功高,不願因為我的緣故,令他在維基天天生事,二是自己也無時間。
:如果需要將這個議題全域化,可以在得出結論後在meta.wikimedia.org提出--[[User:Rastinition|Rastinition]]([[User talk: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5:32 (UTC)
:去掉吧,沟通能力仍有问题。另外,2024年4月至10月已存在“超过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似可申请即时除权。--[[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22:20 (UTC)
: {{ping|ASid}}此話題應移交權限解除布告板(或事後報備於斯)。——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5年1月9日 (四) 08:13 (UTC)


== 用戶查核制度再引入 ==
不過他對我的指控,例如以己為尺這詞,可真是有口說人,無口說自己。


現在,仲裁委員會已經成立,考慮到英文維基仲裁委員會可指定用戶查核員,中文維基是否也該考慮,基於傀儡調查的堆積,再次引入用戶查核?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5年1月9日 (四) 02:37 (UTC)
另外,我無論是否用文言,他都將我打壓成文言派,一貫文革風派,完全不可理喻,我是不會理會的,各位可以看看的文章,相比他認為完全合理的歐化中文,誰更像中文。
:还是等仲裁委員會正式运作一段时间再说吧?--[[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5年1月9日 (四) 03:21 (UTC)
:贊同shizhao的觀點。而且積壓也還在可接受的範圍。--[[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4:14 (UTC)
: 別急Orzzzzz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5年1月9日 (四) 08:10 (UTC)
:不赞成。我觉得您应该知道,对于一个饿了很久的人来说,出于对他的安全考虑,不应该给他一次性喂饱。况且仲裁委能否平稳运行还要两说,何必如此着急呢。--[[User talk:Iming|<span style="color:#bce2e5;"><small>'''Iming'''</small></span>]] [[Happy Sugar Life|<span style="color: #e98eb1; font-family: 'Comic Sans MS', cursive, sans-serif;">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span>]] 2025年1月9日 (四) 09:08 (UTC)


== 搬運自英文WP - 支持以色列的美國保守派基金團體被指展開人肉搜索挺巴勒斯坦的維基百科編者 ==
之後的事,我此前已作回應,但這位岳大先生既然要無事生非,非要置我於死地不可,惟有再次貼上,請各位見諒。


{{tracked|T383236}}
<nowiki>==England在香港翻译成英伦?==</nowiki>
[[:en:Wikipedia:Village_pump_(miscellaneous)#Heritage_Foundation_intending_to_"identify_and_target"_editors|搬運自英文WP互助客栈]]:[[美国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undation)被指有計劃(或者已經開始)[[人肉搜索]]在維基百科上散播他們認為是[[反猶太主義]]的編者,暫時主要呼籲在以色列相關爭議條目(如加沙人道危機或以色列-中東局勢等)中進行過主要貢獻的編者要特別小心不明來歷的連接,做好反人肉的必要措施。[[User:Sameboat|同舟]]([[User talk:Sameboat|論]] · [[Special:Contributions/Sameboat|歷]]) 2025年1月9日 (四) 03:15 (UTC)
参见[[Talk:英倫期盼人人恪盡其責‎]]。我就不明白了:从“英伦”的一些用法看,它应该指的是Britain甚至整个英国。而且我在[[舰船知识]]上见过现成的翻译,老老实实地译成了英格兰。问问[[User:Prinz.W|Prinz.W]]君或可证实(他手头的舰船知识可能比较全)。请问这“英倫期盼人人恪盡其責‎”可有出处?--[[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2月26日 (二) 02:44 (UTC)
:「英倫」應該是「England」的舊譯,為粵語的直接音譯。 (但不知為何中文維基百科中[[英倫]]現時竟被重定向到[[倫敦]],難道重定向者認為這是「英國倫敦」的簡稱?)-- [[user:Kevinhksouth|Kevinhksouth]] [[user talk:Kevinhksouth|(Talk)]] 2008年2月26日 (二) 06:50 (UTC)
::『英倫』的確應該是指英格蘭(例如English Channel也有被翻譯成『英倫海峽』的),已幫忙將重定向修正了。—[[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_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08年2月26日 (二) 07:00 (UTC)


:::Bank of England,港稱之為 英倫 銀行。 [[User:HenryLi|HenryLi]] ([[User talk:HenryLi|留言]]) 2008226日 () 07:12 (UTC)
:擔憂--[[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519日 () 04:11 (UTC)
:或许应当考虑在相关条目中加入模板以提示编者注意安全风险。--[[User talk:Iming|<span style="color:#bce2e5;"><small>'''Iming'''</small></span>]] [[Happy Sugar Life|<span style="color: #e98eb1; font-family: 'Comic Sans MS', cursive, sans-serif;">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span>]] 2025年1月9日 (四) 09:24 (UTC)
*但在这句旗语里翻译成英伦是否妥当?如果你们认为妥当,我将做全文转换。--[[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2月26日 (二) 11:02 (UTC)
:唉--[[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20:01 (UTC)
**恰當。另外所有以 New England 命名的地方/球隊在香港都是譯做「英倫」。e.g. New England Patriot 新英倫愛國者。 [[User:S19991002|<span lang="ja" xml:lang="ja">-{中華の達人}-</span>{{#switch:ja
: 是否应该考虑将其网域列入黑名单? ——[[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line-height:1;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i|<span style="color:#a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small> 2025年1月9日 (四) 20:42 (UTC)
|ar|fa|he|ur = &#8206;
::虽说中维不担心这事情,但未雨绸缪也不是不可--[[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21:00 (UTC)
|#default = }}]][[Image:Yin_yang.svg|19px]][[User_talk:S19991002|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26日 (二) 11:55 (UTC)
:::我先订阅那个工单吧,看看后续情况--[[User:花开夜|花开夜]]([[User talk:花开夜|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21:01 (UTC)
不明所謂英倫為廣東話音譯有何根據。查[http://www.hanculture.com/dic/index.php]英倫是清朝時英國別稱,但用者不限廣東人,福州人林紓也多次用到。--[[User:Stomatapoll|Stomatapoll]] ([[User talk:Stomatapoll|留言]]) 2008年2月27日 (三) 00:52 (UTC)
*无论如何请各位继续仔细研究,不要仅凭印象。务必拿出正确答案来,我们不能误人子弟。就我所知而言,英伦在大陆是指不列颠。否则“英伦三岛”如何解释?--[[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2月27日 (三) 03:59 (UTC)


== User:Rastinition可能長期濫用傀儡 ==
請教:英倫三島,是那三個島?有沒有包括愛爾蘭?
--[[Special:Contributions/123.195.34.222|123.195.34.222]] ([[User talk:123.195.34.222|留言]]) 2008年2月27日 (三) 14:05 (UTC)
:"英伦三岛", 指的是英国大不列颠岛分为英格兰, 苏格兰和威尔斯三个部份." 黄鸿钊, "英国简史", 台北: 书林, 民85, p.1.--[[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2月28日 (四) 00:49 (UTC)
英倫是指英國,即England。[[User:HenryLi|HenryLi]] ([[User talk:HenryLi|留言]])
:England只是英国的一部分,甚至不包括威尔士。--[[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8年2月28日 (四) 00:49 (UTC)


[[User:Rastinition]]於1月3日被[[User:Manchiu]]君實施回退編輯禁制三個月,此後其曾活躍的條目出現了一些可疑的活動:
::据我以前的英国老师讲(她来自约克郡),英伦三岛是不列颠岛、曼岛和爱尔兰岛,英语是British Islands-made of three main islands and many small islands。可能英伦有不同的解释,因为汉语将联合王国称为“英国”也是来自英格兰。--[[User:方洪渐|方洪渐]] ([[User talk:方洪渐|留言]]) 2008年2月28日 (四) 03:54 (UTC)
*[[許文軒]]:1月5日,IP用戶112.120.38.121編輯此條目[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8%A8%B1%E6%96%87%E8%BB%92&diff=prev&oldid=85562215],19分鐘後被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114.140.80.186|114.140.80.186]]回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8%A8%B1%E6%96%87%E8%BB%92&diff=prev&oldid=85562417]。
*[[九龍巴士286M線]]:1月5日,IP用戶回退Rastinition上個月的編輯[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9%9D%E9%BE%8D%E5%B7%B4%E5%A3%AB286M%E7%B7%9A&diff=prev&oldid=85568629],10分鐘後被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110.30.25.119|110.30.25.119]]回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9%9D%E9%BE%8D%E5%B7%B4%E5%A3%AB286M%E7%B7%9A&diff=prev&oldid=85568736];1月7日,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39.12.26.232|39.12.26.232]]繼續展開編輯戰[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9%9D%E9%BE%8D%E5%B7%B4%E5%A3%AB286M%E7%B7%9A&diff=prev&oldid=85591860]。
*[[TVB Plus電視節目列表]]:1月5日,IP用戶編輯此條目[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TVB_Plus%E9%9B%BB%E8%A6%96%E7%AF%80%E7%9B%AE%E5%88%97%E8%A1%A8&diff=85564185&oldid=85549800],7小時後被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39.12.97.214|39.12.97.214]]回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TVB_Plus%E9%9B%BB%E8%A6%96%E7%AF%80%E7%9B%AE%E5%88%97%E8%A1%A8&diff=prev&oldid=85568807];另1月4日,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49.217.125.118|49.217.125.118]]對此條目進行了一次純破壞編輯[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TVB_Plus%E9%9B%BB%E8%A6%96%E7%AF%80%E7%9B%AE%E5%88%97%E8%A1%A8&diff=prev&oldid=85544609]。
*[[秘密的女人]]等韓劇條目:1月7日,[[User:Rastinitionn]]([[Special:用户贡献/118.232.28.233|118.232.28.233]]的傀儡)補回被Rastinition刪除的播放訊息[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7%A7%98%E5%AF%86%E7%9A%84%E5%A5%B3%E4%BA%BA&diff=prev&oldid=85591862],13分鐘後被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110.30.96.63|110.30.96.63]]回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7%A7%98%E5%AF%86%E7%9A%84%E5%A5%B3%E4%BA%BA&diff=prev&oldid=85591990]。
查看以上條目的編輯歷史,Rastinition幾乎對這些條目進行長期監視,在其被實施禁制後,突然出現多個台灣遠傳電信IP進行回退操作且反應迅速,十分可疑。本以為這些可疑活動只是有心人想利用IP繞過編輯禁制,但探查之後發現Rastinition和台灣遠傳電信IP其實早有交集:
*[[TVB娛樂新聞台]]:1月5日,IP用戶112.120.38.121編輯此條目,25分鐘後,此條目出現4個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114.140.136.6|114.140.136.6]]、[[Special:用户贡献/27.51.80.164|27.51.80.164]]、[[Special:用户贡献/114.140.67.199|114.140.67.199]]、[[Special:用户贡献/106.64.32.80|106.64.32.80]]於10分鐘內大量刪除條目內容[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TVB%E5%A8%9B%E6%A8%82%E6%96%B0%E8%81%9E%E5%8F%B0&diff=85562773&oldid=85562310],查看112.120.38.121的[[Special:用户贡献/112.120.38.121|編輯歷史]]與[[User talk:112.120.38.121|討論頁]],發現此IP用戶與Rastinition曾產生編輯爭議,若結合條目[[許文軒]]的回退行為來判斷,這可能是針對112.120.38.121的[[WP:維基跟蹤|維基跟蹤]]?
*[[但願人長久 (電影)]]:2024年12月25日,此條目17分鐘內出現5個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110.30.16.141|110.30.16.141]]、[[Special:用户贡献/110.30.8.90|110.30.8.90]]、[[Special:用户贡献/114.140.129.77|114.140.129.77]]、[[Special:用户贡献/27.53.1.123|27.53.1.123]]、[[Special:用户贡献/110.30.121.6|110.30.121.6]]進行無意義編輯;次日,[[User:Cyberviewer]]君將這些編輯回退後,再次出現2個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39.12.90.223|39.12.90.223]]、[[Special:用户贡献/27.53.176.88|27.53.176.88]]進行編輯戰;條目被半保護後,Rastinition出現並對條目進行一系列「維護」編輯。值得注意的是,台灣遠傳電信IP多次試圖移除條目內的藍鏈[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D%86%E9%A1%98%E4%BA%BA%E9%95%B7%E4%B9%85_%28%E9%9B%BB%E5%BD%B1%29&diff=prev&oldid=85434630]([[水調歌頭]])、[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D%86%E9%A1%98%E4%BA%BA%E9%95%B7%E4%B9%85_%28%E9%9B%BB%E5%BD%B1%29&diff=prev&oldid=85434748]([[香港電影發展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D%86%E9%A1%98%E4%BA%BA%E9%95%B7%E4%B9%85_%28%E9%9B%BB%E5%BD%B1%29&diff=prev&oldid=85443816]([[香港亞洲電影節]]),而Rastinition也「恰好」移除了條目內的藍鏈[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D%86%E9%A1%98%E4%BA%BA%E9%95%B7%E4%B9%85_%28%E9%9B%BB%E5%BD%B1%29&diff=prev&oldid=85447202]([[祝紫嫣]]、[[袁澧林]]、[[謝咏欣]]、[[許恩怡]])並添加了overlinked模板[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4%BD%86%E9%A1%98%E4%BA%BA%E9%95%B7%E4%B9%85_%28%E9%9B%BB%E5%BD%B1%29&diff=prev&oldid=85447104]。
*[[王燦]]、[[謝瓊煖]]、[[高欣欣]]:2024年12月19日,這些條目於8分鐘內被3個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39.12.18.61|39.12.18.61]]、[[Special:用户贡献/39.12.49.206|39.12.49.206]]、[[Special:用户贡献/27.53.184.149|27.53.184.149]]刪除內容[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7%8E%8B%E7%87%A6&diff=prev&oldid=85377097][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8%AC%9D%E7%93%8A%E7%85%96&diff=prev&oldid=85377110][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AB%98%E6%AC%A3%E6%AC%A3&diff=prev&oldid=85377128],之後的1小時內又出現4個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27.53.184.149|27.53.184.149]]、[[Special:用户贡献/39.12.152.183|39.12.152.183]]、[[Special:用户贡献/27.53.32.34|27.53.32.34]]、[[Special:用户贡献/106.64.74.177|106.64.74.177]]與其他用戶展開編輯戰,最後這3個條目被半保護後無一例外由Rastinition「收尾」。編輯戰期間台灣遠傳電信IP曾試圖刪除[[高欣欣]]的「影視作品」章節[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AB%98%E6%AC%A3%E6%AC%A3&diff=prev&oldid=85377152],以無來源為理由將台灣演員(似乎只針對民視旗下演員?)的「影視作品」章節刪除是Rastinition一貫的編輯習慣[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A1%8F%E6%9B%89%E7%AD%A0&diff=prev&oldid=79239351]。
*[[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2024年12月7日,[[User:红渡厨]]將Rastinition提報至ANM[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3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2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5231869],1小時後台灣遠傳電信IP[[Special:用户贡献/49.217.193.103|49.217.193.103]]提交對红渡厨的報復性提報[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3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2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5232350]。
這些IP也活躍在[[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九龍巴士89D線]]、[[九龍巴士263線]]、[[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等香港交通條目,因本人從未編輯過此類條目,未能分析Rastinition的編輯習慣,在此知會曾在香港交通條目被Rastinition無理回退的[[User:DarkWizardCody]]君;另外可否煩請擅長抓傀儡的[[User:Outlookxp]]君發表看法?[[Special:用户贡献/218.250.145.5|218.250.145.5]]([[User talk:218.250.145.5|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13:47 (UTC)


:哇噻!这么刺激吗!--——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9日 (四) 13:49 (UTC)
*本來我已宣布退出,只持續維護所主編的條目,但既然[[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這位人傑如此緊張在下主寫的條目,惟有最後一言,以息爭論。
:这好像应该在[[WP:傀儡调查]]发起?--<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5年1月9日 (四) 13:56 (UTC)

::Rastinition正如他個人頁所說,應好好休息...。建議查核。--[[User:Outlookxp|Outlookxp]]([[User talk:Outlookxp|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14:29 (UTC)
首先就事論事,此句在翻譯時,在下找Google,只有一個譯本,就是在下最初的譯本,及後有人提議「英倫期盼人人恪盡其責」,可以一個漢字對應一個旗號,亦能更正確譯出原文,在基於不「誤人子弟」的情況下,在下不予反對。
:::1.@[[User:Outlookxp|Outlookxp]]因為你提到我的用戶頁,也只是從用戶頁的日誌提及一些'''2023年10月7日檢查確認監視清單包含4070個頁面 2023年5月29日調整自己活動模式,減少深偽技術的影響'''、'''

:::2024年5月26日,注意到可能有在不特定網站形成的社群透過某種形式在zh.wikipedia.org聯合活動,後續動向需要觀察。嚴重時可能有真人傀儡議題''',因為很久沒更新,我僅能提及我有注意到但沒有追蹤後續發展
及後有人提出英倫有歧義,宜用英格蘭,在下指出英倫為England之音譯,不必改動,而且以為更能表達原意,音節亦宜(一字對應一號)。在這裡,事實說完,在下必須「以己為尺」([[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在二零零七年賜給在下之用語)地說一說這議題又從何來,方能解釋英倫、英格蘭之優劣,實質問題,及轉換是否需要,如有得罪,先在此致歉,並且希望沒有轉移議題,如果各位不願看到在下被批鬥的歷史,即便越過不看。
:::2024年5月26日,注意到可能有在不特定網站形成的社群透過某種形式在zh.wikipedia.org聯合活動,後續動向需要觀察。嚴重時可能有真人傀儡議題''',

:::2.@[[User:Outlookxp|Outlookxp]]總之可以查核
話說往年曾粵語注音之議,[[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以三個字「不恰當」否定之,並向在下明言淡出維基,請在下不要再打擾他(在下以為是廢話及藉口,看看他現在的活動狀況及他口出此言後,對在下的一連串針對行動便可知,當然[[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您最好不要回覆,我不想與您有任何對話,免得被您再次扭曲為自我承認為「意氣之爭」而移動條目(詳情可參見在下用戶頁的歷史及互助客棧的歷史)。及後因為譯名問題,在下與[[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結怨,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在下向其坦言,不要再針對在下,這樣子於大家無益,言辭間有所過甚,結果被他大做文章,說我以己為尺,並指出自己並無針對我,呵呵,好,既然如此,在下實在愧疚得無地自容,想不到我如此以己為尺,惟有引退(當然,他說沒有針對我是廢話,證據在後)。直至今年二月,在下偶爾經過,看到[[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所寫的文章[[巴西爾二世]],文句不通,因此加以修改,(舉例︰其所言︰「他的胜利导致了拜占廷统治在叙利亚地区的复活。」,在下改為「他的胜利恢復了拜占廷對叙利亚地区之統治。」)當然有些改動,或有爭議,如在下以為帝王死去,當用駕崩,他不同意。但他卻將在下的所有修改回退,並向在下大條道理地說教,呵呵,甚麼情況下應該悉數回退呢?想必只有破壞,想不到在下的修改,被這樣定性,而這事發生在他批鬥我後四個月,足見他十分記仇,而且未能釋懷。誠言在下也非甚麼君子,亦很記仇,但自問未至於以條目、讀者的利益來玩,唉。
:::{{題外話}}2023年發給我的郵件擷取部分文字''And I investigated this based on the possibility that the impersonator account was an LTA(this is done at my discretion), but in principle it is more appropriate to go through the local SPI, and it is okay for you to open the SPI and provide me with additional information(IP ranges or data at risk of avoidance), but I recommend going through the SPI.'',基於這個的結果我優先將調查對象轉向至[[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Stalin_kzj]],因為這個系列也是我最熟悉具有攻擊行為、模仿行為等樣態的(不只一個組群),但既然有香港的IP在其中,又是針對節目類頁面,目標稍難鎖定,較難確認目標組群,[[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Calearm77/存檔]]、[[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Tommy860119/存檔]]、[[LTA:589ww]](具攻擊性)、[[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King091993/存檔]]提及的[[Special:用户贡献/Bosco64]](具攻擊性),這系列非常愛好將話題連結到[[User talk:Pyruvate]]([[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Pyruvate/存檔/HAM]]繼續......大致上可以單一提交我是否登出編輯或者使用多個帳號,但如果要反向確認是前面提及的內部連結哪個或其他更多,那要鎖定的目標會很浮誇的麻煩(傀儡/愛好者/社群化,連續文字是愛好者社群化且愛好者很多都有正在或曾經使用傀儡的習慣)--[[User:Rastinition|Rastinition]]([[User talk: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23:08 (UTC)

::::補充給@[[User:甜甜圈真好吃|甜甜圈真好吃]],之前在存廢提及不要如何而避免特定政治立場攻擊,這件事情早就已經開始,en.wikipedia.org已經有這個現象發生,對象提及在china線下社群我已經很知名的反china,甚至曾有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5%82%80%E5%84%A1%E8%AA%BF%E6%9F%A5/%E6%A1%88%E4%BB%B6/Rastinition&oldid=78609398 跨維基重複提報的狀況發生,大致上如果與政治有關,我完全不意外由china、民主進步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香港,任何一個社群對我進行較大規模或暗沉的行動--[[User:Rastinition|Rastinition]]([[User talk: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23:27 (UTC)
那為甚麼說這麼多不關繫的事呢?呵呵,當然有關了,他對在下的一連串針對行動,其實一直未止,他自己也承認是孩子氣([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PhiLiP&diff=6211841&oldid=6198792])(如有曲解,就只可以說像上次在下說「意氣之爭」那樣,被他曲解了),在在下宣布引退後,有一位維基人幫忙修正他這條偉大的[[巴西爾二世]]的錯誤,他卻大罵動氣,呵呵,最後呢,當然是他一貫的所謂和解,但在下一直沒有收到他任何表示,可能在下遠居南蠻荒野之香港,不能與他居於天朝上國溝通,這實在遺憾。他後來沉默了兩週,一回來便在客棧之方針、其他二處,分別提出譯名及在下所主編的條目問題,呵呵,這樣也說不是針對的話,想來在下是沒有他這般君子劍風範的了,就當我以己為尺吧。

好了,說回正題,看看他一來便問英倫是否粵語音譯,這不用想也知道是由在下於條目編輯摘要裡推論出來的。英倫呢,我可以確定的說,的確包括了英格蘭及不列顛二意,這無論在港臺大陸都是一樣的。但是這條目用英倫是否就不對,有歧義呢?且容我提提原文,「It gave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control of the seas, removing all possibility of a French invasion and conquest of Britain. 」由這句可見,英文維基亦將England與Britain等價,最少在這文章是。那樣的話,其實英倫反而更適合了,因為英格蘭只是不列顛之一部,不能代表全國作戰。

在最後,在下要詞正辭嚴地向[[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君指出,請立即停止任何分裂維基社群的動作,不要天天地說著大陸譯名有甚麼不同,套用您的說話「不要裝弱者」(這千真萬確是出自您口,可以查看在下的對話頁歷史。)維基的繁簡轉換是為了方便讀者,只有在用詞不同,萬不得已下才為之,絕對不是在一組句子裡使用,當然閣下連歐化句子也認為照用可也([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PhiLiP&diff=6211841&oldid=6198792]),在下無言。

套用在下離別感言的一段說話作結,這亦真的是在下的最後於客棧的留言了,在下決不會像這位說了淡出,卻不斷挑起爭端的人兄般,留在維基裡給大家笑話的,不然我實在太厚顏無恥了。

「在天下之中,並沒有所謂的中國大陸維基,亦沒有臺灣維基,更沒有港澳維基,只有中文維基而已。仔細再看,亦無分繁體維基,無分簡體維基,只有中文維基而已。希望那些一直劃分地域,強調大陸香港之不同,強逼他人接納己見,並且批鬥他人所言的人,能夠深切反省,不要再做這種撕裂維基的事,因為長久下去,對維基本身,對編者,對讀者都百害而無一利。」

'''好了,想理性討論的各位,請只看中間這一段,就足夠了︰「好了,說回正題,看看他一來便問英倫是否粵語音譯,這不用想也知道是由在下於條目編緝摘要裡推論出來的。英倫呢,我可以確定的說,的確包括了英格蘭及不列顛二意,這無論在港臺大陸都是一樣的。但是這條目用英倫是否就不對,有歧義呢?且容我提提原文,「It gave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control of the seas, removing all possibility of a French invasion and conquest of Britain. 」由這句可見,英文維基亦將England與Britain等價,最少在這文章是。那樣的話,其實英倫反而更適合了,因為英格蘭只是不列顛之一部,不能代表全國作戰。」'''

多月來積聚於心的怨氣,被人批鬥的痛苦,總算一掃而清。哪位人兄認為錯全在在下,又認為「只有」在下出言不遜的話,請向管理員提出封禁在下,反正我也要走了,不會怕被批鬥的,呵呵。而您這位自命清高,絕不以己為尺的人兄,也請您不要再找我麻煩了,就算要找麻煩,也請電郵於我,不要拿條目來出氣,誤人子弟就不好了(唉,我又以己為尺了。)。好了別了,諸位保重。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孔明居士識。

看看他事隔四月,還念念不忘報復,不知是誰以己為尺,不知是誰品行不正了。

我本來也不想會他了,向他清楚說明,不要再來麻煩我,不然概刪不論,可是他卻不理逐客令,這就不是我的問題了。而我在對話頁留下感言,相比起他動軏在客棧批鬥我一番,自問已很溫和,誰不知也受到他批鬥︰

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Ktsquare&diff=6327604&oldid=6274821

這種人,簡直以一己之私,一己之志凌駕於一切,但凡不合其心意的,都趕盡殺絕。對自己的錯誤,充耳不聞。我退出了,他還要找我仗打三百,真是無可理諭。

對於譯名之事,兩岸四地各有各法,相安無事,這種人以己為尺,強加標準於他人之上,還劃分族群,將他人劃成甚麼派,甚麼派,這一貫的民粹攻擊手法,我也不願理會,但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抹黑詆毀,我惟有將事實全盤放出,讓諸君自行鑑賞。

最後,奉勸各位一句,不要相信所謂權威,他既不是文史專業,亦非官方代言人,一而三地打壓其他人的做法,以自己相信的一套為標準,對於不合意者,一一批鬥,永不認為自己有錯,我已釋出善意和解之手,可是他現在的做法,有目共睹,我也不多言了。--[[User:Itsminecookies|孔明居士]] ([[User talk:Itsminecookies|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09:38 (UTC)

還有,這位自問品行高尚,隨意人身攻擊,將事件投射於人格的人兄,人格有何其高尚,就讓大家看看︰

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3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2F%E5%85%B6%E4%BB%96&diff=5128989&oldid=5128737

::::着急了吗?我就是来调侃你的。看到你这样经不起讨论的人,我看见了就忍不住要戏弄一番。 --[[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7年9月13日 (四) 04:48 (UTC)

::::::没有叫你退缩呀,你退缩了我去调侃谁呢。我是在鼓励小孩子继续表演。 --[[User:Douglasfrankfort|Douglasfrankfort]] ([[User talk:Douglasfrankfort|talk to me]]) 2007年9月15日 (六) 12:50 (UTC)

呵呵,我自問人格低下,說不出這種說話,若然如此才為品行高尚的話,無言了。--[[User:Itsminecookies|孔明居士]] ([[User talk:Itsminecookies|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09:58 (UTC)

维护你主编的条目?哪个条目是你主编的?都退出了还墨迹什么?{{User:Mukdener/Signature}} 2008年3月28日 (五) 10:06 (UTC)</span>
你根本就不明白条目创建者或者主要参与者与其他作者比没有任何特权,任何人对条目的修改也不需要你的同意。另外尊重条目原来的条目名也不等于自创或者错误的条目名不可以移动。{{User:Mukdener/Signature}} 2008年3月28日 (五) 10:12 (UTC)</span>

===結束不負責任的批鬥,將重點放回條目質量提升上===
與其不斷批鬥,不如努力改進。有人寫了這麼多條目,未譯或譯得差的,多得很,卻不思反省,走來批鬥他人是文言式。讓大家看看他所謂正確無誤的歐化中文吧。

[[赫卡忒]]這條目,寫了數月,都不去完善,留下一大堆英文,這也算了,讓大家看看譯者的筆法,更令人側目。先不提未經校對,不知所云的︰「她的色雷斯,但真正起源大概是在小亞細亞(尤其是卡裡亞)。」(Hekat was originally a goddess of the wilderness and childbirth, naturalized early in Mycenaean Greece or in Thrace, but originating among the Carians of Anatolia),就看他譯好的一部份,

「赫西俄德在神譜中將赫卡忒列為最有權力的大神之一,但把她的力量說成是宙斯的禮物。

赫西俄德強調赫卡忒是阿斯忒里亞唯一的女兒。

赫西俄德對赫卡忒的大加讚揚引起了一些學者的困惑,因為赫卡忒來自外國而且在神系中的地位並非重要。有人提出解釋說這可能是因為赫西俄德的故鄉主要崇拜赫卡忒。」

連續三句用上赫西俄德,這樣分段,怎教人信服?請注意,英文原文是有大量引文,才會多次提及「Hesiod」,他既棄而不譯,就該重組句子,這樣子放上數月,還未譯畢,真教人心痛。

好了,再看另一條條目,[[彌諾陶洛斯]],姑勿論他在未譯畢一文之前,就來翻譯另一篇文章的做法如何不負責任,就看他翻譯的內容︰「根據傳統說法,彌諾陶洛斯是克里特國王彌諾斯的妻子帕西淮與波塞冬派來的神牛發生反常性關係而生下來的怪物。在彌諾斯和其兄弟爭奪王位的時候,波塞冬曾從海上送給他一頭純白色的公牛。彌諾斯應該以此牛向波塞冬獻祭,但他後來卻食言並獻祭了另外一頭牛。」

看似沒問題,但讀者可能會問,為甚麼彌諾斯要奉獻那頭牛給波塞東,那頭牛不是波塞東給的嗎?呵呵,各位不要以為英文版也這樣語焉不詳,這完全是譯者的功力問題,就看看原文吧︰「After he ascended the throne of Crete, Minos struggled with his brothers for the right to rule. Minos prayed to Poseidon to send him a snow-white bull, as a sign of approval. He was to sacrifice the bull in honor of Poseidon but decided to keep it instead. 」

要是在下這位被他不斷批評的文言譯家出手翻譯的話,就會這樣︰「彌諾斯在登基後,仍然面對著其兄弟的挑戰。為了鞏固權位,他向海神波塞東禱告,並向其請求賜予一頭白公牛,以表示自己已得到海神的認可。而他亦向海神許諾,將來會宰獻這頭白公牛給牠,以示崇敬。可是,彌諾斯最終食言,因而激怒了波塞東。」

好了,神話條目非其專業,不能苛責。那麼看看工程的吧,可是他專攻的術業了。[[極軌道]]這條目,表面上沒甚麼,但是各位看完後,到底明白了多少?這類專業條目,有很多名詞都應加以譯注,以明示讀者,可是作為專業的他,沒有做到。好了,講回翻譯,「當極軌道同時又是高橢圓軌道時,若其遠地點位於極點上空,便可實現對極點或極地地區的長時間觀測(但這是從一個極遠的距離進行觀測)。」遠地點位於極點上空,可真似是而非,一點對一點,有這麼準嗎?看看原文吧,「A satellite can hover over one polar area a large part of the time, albeit at a large distance, using a polar highly elliptical orbit with its apogee above that area. 」在下自問不工此項,不敢獻技,只說說最後一句,明明就是說極地,他譯為極點,可真是強至極點。

見微知著,他對待翻譯的態度,大家應該知道了。古人有云︰「律己以嚴,待人以寬」,他現在反之而行,以這樣的譯筆,來批鬥我,而無半分反省之念,這種人,真是如他自己所言,品格極其低下,不必多言。

奉勸各位,與其理會他的無理批鬥,不如著力改善條目,在下自己舊時翻譯的文章,也多有舛誤,因此從不敢自稱大家,對別人指手劃腳,乃至大加批鬥的。如果您們發現了文句不通,請儘管修改,只有那位律人以嚴,待己以寬的人兄,就請他先顧及先前未完成的文章,才再關心別人吧。--[[User:Itsminecookies|孔明居士]] ([[User talk:Itsminecookies|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15:36 (UTC)

===分歧处的讨论===
我认为以上两位的分歧在于以下几点,我认为应当引起社区的讨论,形成共识。
::#条目的行文是否应当是白话文,半文言是否应修正,半文言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外国元首,是否使用中文的特殊方式,如帝,王,驾崩,天下,薨等词汇,还是使用苏丹,去世等词汇
::#关于使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数字的分歧
::#删除别人在用户对话页的留言是否符合维基百科的礼仪。
::#*在某人在自己的对话页上出言不逊,而且自己已经声明拒绝某人留言,而某人继续留言,是否可以删除。(经过修订)
::#保护自己编写的条目是否合适,什么行为会被视为保护自己编写的条目。
希望两位能够推动这些问题共识,而非纠缠于历史上的恩怨,就事论事好了。--[[User:用心阁|用心阁]][[User Talk: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3月28日 (五) 08:23 (UTC)
:其實不說譯名是可以共存的,不見得只是因為地域差異而出現分歧,還望大家多作善意假定,開誠納言。[[User:Stewart|Stewart]]~[[User_talk:Stewart|惡龍]] 2008年3月28日 (五) 09:20 (UTC)
::簡短回應:絕不接受原創譯名。數字≦10時用哪種數字也可,≧11支持用阿拉伯數字。除非對話已過期,否則不應刪除別人在自己對話頁的留言。[[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8日 (五) 10:52 (UTC)

孔明居士的回答:
{{quote|
一,您詳細審閱一下,我的文章有多少篇半文半白

二,駕崩等詞,由始至終我都不執著,他硬要找來說

三,就我主編的條目,使用中國數字有甚麼問題。我都沒有要改動他人的條目

四,您可以看看泗水大象對待Travel的做法

五,他自己也在保護自己編寫的條目,而且我從來沒有阻止別人修改
}}
孔明居士又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quote|
一︰歐化中文

二︰動軏在客棧投訴他人

三︰在他人討論頁出言不遜,且主人事先聲明不歡迎冐何故不能刪除

四︰簡體譯名標準與大陸譯名標準是否同一件事

五︰移動條目前,無論是否標持所謂標準,是否應在禮貌上問一下原作者,取得其同意

}}
希望双方对具体的事进行讨论,尽量冷静,可知,不要无意间的互相伤害。--[[User:用心阁|用心阁]][[User Talk: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3月28日 (五) 11:28 (UTC)
:我一看到歐化中文就嘔血,一定要戒。簡體譯名標準=大陸譯名標準,不要拿「用繁體字寫大陸譯名」來反駁,這是玩文字遊戲。移動條目不須問原作者,請[[wikipedia:勇於更新頁面]]。[[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8日 (五) 14:39 (UTC)

插口一句,查到林紓譯《拿破崙本紀》第十九章,England句譯作「英國冀諸健兒人人各盡其責」。--[[User:Stomatapoll|Stomatapoll]] ([[User talk:Stomatapoll|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23:13 (UTC)

* 我想請問一件事,有明令用戶不得刪除自己的對話頁內容嗎?[[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兄提到,「除非對話已過期,否則不應刪除別人在自己對話頁的留言」,如果如此,「對話過期」的依據又該如此訂定呢?我個人是認為用戶有全權處理自己的對話頁,我看過不少資深用戶對話頁也是刪得很高興,未曾有人見責。—<span style="border:solid 1px; font-size:11px; font-family:Verdana;">[[User:WiDE|<span style="color:#c90505;">&nbsp;WiDE&nbsp;懷德&nbsp;</span>]][[User talk:WiDE|<span style="background:#c90505; color:white;">&nbsp;留言&nbsp;</span>]]</span> 2008年3月29日 (六) 01:13 (UTC)
**如果是一些通知、告示等,e.g.「邀請參與聚會」、「刪除image:XXXX通知」等,你看一次後馬上刪除也可以吧。[[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9日 (六) 01:19 (UTC)

==3026個條目==
夏季奧運歷屆參與國總數2172,冬季奧運歷屆參與國總數854,合共3026個條目。如想追近ru-wikipedia,這可是一大機會哩。英文維基靠這樣累積了很多條目,e.g.[[:en:United States at the 1992 Winter Olympics]]。[[User:S19991002|Weltanschauung]]&#x262f;[[User_talk:S19991002|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8日 (五) 15:15 (UTC)

:文不在多,有質則靈。不是很支持這種為了拼量而拼量的訴求……{{unsigned|SElephant|2008年3月29日 (五) 17: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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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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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回复]


翻译:

大家好!我是Joe Sutherland,来自维基媒体基金会信任与安全团队。过去,我们了解到贵社群对使用SecurePoll进行选举有一定兴趣——或许你们已经通过votewiki进行了相关选举。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如何使这一功能能在本地社区中启用,以允许社群自行举办选举。这将需要在贵项目上启用“electionadmin”权限,该权限允许访问一些敏感信息。

因此,贵社群可能需要进行一次请求评论(或类似流程)来确定是否有共识启用此功能。为帮助此类讨论,我们在一个元维基页面上提供了更多关于启用该权限对贵社群意味着什么的资讯。

如果贵社群经过讨论并决定推进此事,信任与安全团队愿意提供支持——请在达成共识后通过电子邮件( ca@wikimedia.org )告知我们。谢谢!

译者: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25 (UTC)[回复]


electionadmin是干嘛的?元维基中的介绍,供参考:

electionadmin is a right that allows users to set up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However, crucially, it allows these users to view voter data, which includes CheckUser-level IP and user agent information for all voters. This is to allow detection of duplicate votes. Its sensitive nature means it should be handed out with extreme caution and only to trusted users (for instance, those who already possess the CheckUser right).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31 (UTC)[回复]

TLDR:electionadmin可以看到所有投票者的IP及UA信息,應高度謹慎授權,並建議賦權給本地CU權限持有者。--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4:31 (UTC)[回复]

已更改標題以準確描述。--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39 (UTC)[回复]

目前是OS和Steward监票,他们在votewiki的权限是不是和electionadmin一样?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36 (UTC)[回复]
Yes,不過本地OS在該站是臨時權限。未來若打算維持是CU和OS負責監票,就可以直接把監票權限直接給CU和OS。--西 2024年10月18日 (五) 06:33 (UTC)[回复]
现状 本地启用后
准备工作 - 本地请求监管员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
创建投票 T&S在votewiki创建 electionadmin在本站创建
生成名单 没有变化
投票 没有变化
监票 T&S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划去应作废的票 "electionadmin"划去应作废的票
宣布结果 没有变化
以上是我个人对“本地举办安全投票的理解”,其中electionadmin可以在选举开始前在m:SRP上临时授予给相关人士,避免高级权限带来的隐私问题。在我看来,本地举办可以让界面变成中文;创建投票不再强依赖于T&S,不会有什么“等圣诞假期”这种过去遇到的问题;不再需要在phabricator创建任务,社群参与度更高;界面上有什么词写错了可以更快的修复:目前还没想到明显的缺点,可能是会有人质疑投票存在被本地干预的风险(相较于votewiki)? Stang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回复]
votewiki:Special:UserGroupRights:votewiki上electionadmin仅有「偷看选民信息」(securepoll-view-voter-pii)和「破坏用户界面」(editinterface)两个权限,“创建投票”权限(securepoll-create-poll)只有electcommstaffsupport拥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9 (UTC)[回复]
小课堂时间,咱来解释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
我们这里有四个概念,scrutineer(监票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选举管理员)、electionadmin、electcomm
  • 监票员是在一场选举之中对所有选票进行检查的人,他会负责查看投出选票的人是否是符合标准的,这张选票是不是重复的(比如多个分身账号、傀儡投票什么的);
  • 选举管理员是创建并设置投票的人,目前T&S的那两位就是“选举管理员”;
  • electionadmin是一个用户权限组,我们的监票员们需要这个权限组来查看那些PII,来判断某张选票是否符合标准;
  • electcomm则是另一个权限组,这个权限组是给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准备的,T&S的人说这个权限组设计之初是为了方便理事会选举的一些事项。它在实际中跟“electionadmin”这个组没什么区别。
source,希望有帮助 Stang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19 (UTC)[回复]
感谢,但是晕晕。所以监票员(scrutineer)和选举管理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在技术上不存在?electionadmin 的 user group right 包括 securepoll-create-poll 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57 (UTC)[回复]
可以这么理解;在votewiki上不,但是根据这里的描述,本地是会有的。换个方法解释一下:在votewiki上,electcomm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并给一些人electionadmin的权限,后者会去做监票的工作;本地如果启用,electionadmin会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以及负责监票。这么说的话,我建议把这个新的权限组翻译成“选举管理员”。@魔琴 Stang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15 (UTC)[回复]
明白。感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29 (UTC)[回复]
若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即可廢去現行被迫定期集中舉行申請之制度,回復原先之自由提名制,或得促進社群成員申請管理人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5 (UTC)[回复]
或许也可参考英维搞自由提名与集中申请制度并行。--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0日 (日) 12:54 (UTC)[回复]
长期授予监督员监票权限会不会有问题?是否需要重提取回CU权限?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8:04 (UTC)[回复]
也没说一定要长期授予啊,如果社群对长期授予有疑虑完全可以改为临时权限。--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18 (UTC)[回复]

随便先列了几条文字以推动讨论。

現行條文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提議條文
监选员(electionadmin,暂译)权限应仅授予用户查核员监督员、监管员。
若本地有至少两名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本地用户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用户查核员优先于监督员。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用户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投票开始前,应请求监管员授予本地负责用户监选员权限。
投票结束后应及时除去权限。
监选员拥有以下权限:
  • 编辑用户界面(editinterface)
  • 访问投票者的个人可识别信息(securepoll-view-voter-pii)

既然是长期的制度性存在的用户组我就将CU考虑进来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8 (UTC)[回复]

「选举管理员」有可能是动宾短语,个人认为应该避免,所以拟了一个「监选员」译名,也许有更好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35 (UTC)[回复]
其实权限不需要用一次去一次吧?如果是担心CU隐私的话,electionadmin只能看到投票人在本次securepoll的信息,并不能用该权限直接去CU别人。另建议用脚注注释下“个人可识别信息”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57 (UTC)[回复]
既為任務編組權限,如機器使用者般,則一般不應長期持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回复]
所以意思是每有選舉就要再申請/授予權限?--J.Wong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03 (UTC)[回复]
@Wong128hk或者規定簽署隱私協議之行政員、監督員等可當然持有此權限,協助鋪張選舉,我覺得也符合本地未來可能情況。畢竟以後就不用強迫定期集體申請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08 (UTC)[回复]
反正本地有SecurePoll後,用戶可以隨時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每次都授予/解除權限也太麻煩,electionadmin完全可以讓OS或CU長期持有。倒是如仲委會選舉未來該設eleccomm,就是每次選舉再每次授權了。--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4:29 (UTC)[回复]
建議譯為「選舉監察員」,符合漢語用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回复]

距上条留言已过三日,姑且总结一下讨论。目前讨论用户基本就引入electionadmin用户组达成共识,在是否允许簽署隱私協議的行政員和監督員长期成为electionadmin也基本得出结论,然对于electionadmin的译名尚未有定论。当下讨论用户一共给出了三种方案,分别为Stang君提议的“选举管理员”、魔琴君提议的“监选员”以及EricLiu君提议的“选举监察员”。不知三位用户可否进一步阐明一下选择该译名的理由。当然如果有用户认为自己有更好的译名方案也欢迎提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29 (UTC)[回复]

@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StangHamish通知下曾参与讨论的用户--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3 (UTC)[回复]

上一條其實ping到了。然後我個人傾向於“選舉管理員”這個名字,監選員和選舉監察員總覺得怪怪的。而且本身electionadmin這個權限本身就可以管理選舉的創建,我覺得更符合其實際用途。--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7 (UTC)[回复]
因爲“選舉”能作名詞能作動詞,所以“選舉某某員”一詞有歧義。這種歧義能在語境中消解,但是我認爲比較有礙溝通,特別是對不知道有此術語的用戶來説。我也在想其它用詞,但可能比較文,也不易於理解,譬如因有管理之義而叫“知選”“知選員”,因(去聲)有官員之義而叫“選監”……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28 (UTC)[回复]
我不理解。「監督員」、「(使用者)查核員」甚至「管理員」也全部是這種名詞,亦幾未見誤解。仍建議叫「選舉監察員」,行文時則可非正式簡稱為「監察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1日 (四) 17:45 (UTC)[回复]
员不能成词啊,不可能理解为监督出一个“员”来。(量词可以成词。)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2:09 (UTC)[回复]
@魔琴:“选举”不能作名词,除非您认同沈老的“名动包含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日 (五) 04:35 (UTC)[回复]
现汉上的全忘了,意思理解就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6:10 (UTC)[回复]
(-)不支持“监选员”这一翻译。该词字面上来看十分奇怪。个人无法理解为何要用一个看起来像是“简称”的名词来作为一个权限的正式译名;其次,该译名也无法直观地体现该权限的作用。--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9日 (六) 11:39 (UTC)[回复]
那您认为“选举管理员”和“选举监察员”哪个名称更好?--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9日 (六) 12:38 (UTC)[回复]
按照惯例,感觉“选举管理员”或许更加符合使用习惯。包括此前的一些讨论,在称呼此权限时似乎也倾向于使用这一名称。--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0日 (日) 14:23 (UTC)[回复]
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可以把“创建并管理投票”和“唱票及查看IP信息”的这两个权限分开。前者可以长期保留以确保灵活,后者则应用时申请不用时取消。其他的看起来不错。——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0 (UTC)[回复]
或者更大胆,所有延确用户都能访问计票统计,但监督行政员可以看到IP复核投票更方便,也能减轻压力。——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2 (UTC)[回复]
那咱觉得倒不如把securepoll-create-poll直接给管理员,只把敏感的view-voter-pii受给监选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6日 (三) 14:33 (UTC)[回复]
有道理……我去留言问下是否可行——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6日 (三) 16:34 (UTC)[回复]
如果可以分開給的話,其實直接把securepoll-create-poll給管理員,然後view-voter-pii給監督員。--Hamish T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1 (UTC)[回复]
邮件已获回复,摘抄:
Thank you for reaching out. I'll escalate this internally. It looks like some of this work may already have been done by SD0001: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77531
——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6日 (六) 19:21 (UTC)[回复]
「選舉監察員」及「選舉管理員」均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29 (UTC)[回复]

小结 (安全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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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关于本地进行安全投票的讨论看起来并没有收到反对意见,个人觉得可以进行公示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了。简单总结一下达成的共识:

  1. 本站认为在本站内部自行举办安全投票可行;
  2. 本站将向管理员用户组添加若干权限,以允许管理员创建并配置安全投票;
  3. 本站继续沿用先前约定,使用“两名或以上监督员”进行监票,新增一个(名称待定的)用户组并(临时/永久待定的)授予当前的监督员。

在完成技术上的修改后,可以考虑在本地举办下一场安全投票,也可以考虑先进行一场测试来保证功能正常符合预期。以上@人间百态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Hamish自由雨日Yining Chen Stang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8 (UTC)[回复]

( ✓ )同意1與2。3,想請問社群是否同意,如技術上可行的話,直接授予監督員securepoll-create-pollsecurepoll-view-voter-pii權限,還是一定要將二權限授予(名稱待定的)用戶組,再將該用戶組(臨時/永久待定的)授予當前的監督員。希望進行一場測試,但不知道能不能。--Hamish T 2024年11月20日 (三) 10:11 (UTC)[回复]
个人感觉这样不是太妥当,有失某个权限组的纯粹性,咱还是建议新增独立权限组的。比如“监票”跟监督这一特殊的版本删除方式并无关系,甚至可能本站之前让OSer去监票也有点望文生义的意思( Stang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51 (UTC)[回复]
可以目前暂定让OS去监票,因为本站目前只有他们是签署NDA的funct。如本站以后要引入CU时再让CU来监票其实更妥当。--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1:47 (UTC)[回复]
不太确定第二条中所述的管理员创建投票,其余(+)支持——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20日 (三) 16:09 (UTC)[回复]
全部(+)支持——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14 (UTC)[回复]
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會議紀錄
碰巧看到考察資料,我收回此前意見;「監選員」確實是漢語用詞,且較簡潔,故應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0日 (三) 15:18 (UTC)[回复]
仍然保持此前的观点,即平日交流中可用“监选员”做简称(像是WP:AFD可简称“提删”),但在正式确定其名称时仍应着重考虑完整、全面、严谨且易于理解的译名。--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5 (UTC)[回复]
「選舉監察員」,簡稱「監選員」,何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05 (UTC)[回复]
(+)傾向支持。 --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3日 (六) 13:37 (UTC)[回复]
可。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1日 (日) 09:14 (UTC)[回复]
公示以上取得共识部分:1、2,及新增(名称待定的)用户组,爲期7日,2024年12月8日 (日) 01:50 (UTC)結束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1:50 (UTC)[回复]
公示结束,正在准备部署,目前需要一名管理员来协助进行测试(创建安全投票) Stang 2024年12月8日 (日) 08:52 (UTC)[回复]
個人可協助測試。--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09:34 (UTC)[回复]
处理中…… 计划于世界协调时12月23日下午部署。——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0日 (五) 14:31 (UTC)[回复]
未完成 @Stang 有人对更改提出了包括数据库和权限管理在内的问题,鉴于“这是年底最后一次部署,我们不应该冒险”,于是推迟到明年一月份。——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8 (UTC)[回复]

小结2 (安全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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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部分仍然欠缺讨论:

  1. 用户组译名(选举监察员/选举管理员/监选员)
  2. 是否延续监督员监票,或使新用户组独立于监督员
  3. 是否允许延确用户看到票数
  4. 引入本地安全投票后,可否放宽提名时限,(在举行固定时间选举的基础上)允许管理员等申请随时提出。

论。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2:04 (UTC)[回复]

对于2,个人建议独立于监督员,理由前文已述,“有失权限组的纯粹性,“监票”跟监督这一特殊的版本删除方式并无关系”;对于3,(“票数”我理解成“谁进行了投票”)在本站相关的即时通讯群组内有用户反对,认为这有害于“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隐私”,同时技术上似乎只能是所有用户都可以看到票数 vs. 只有选举管理员可以看到票数;对于4,支持,本来就应该是想什么时候选就什么时候选。 Stang 2024年12月1日 (日) 02:43 (UTC)[回复]
@Stang:不知你对于我们下面所说的,针对2,暂定监督员监票有没有意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4 (UTC)[回复]
没意见,我的意思是不修改目前监督员的权限,差不多和你说的目前就由每次申请时由行政员/监管员赋予是一回事。 Stang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0 (UTC)[回复]
@0xDeadbeef补ping Stang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2 (UTC)[回复]
傾向維持支持半年選舉方案。
一)臨時管理員任期問題。當選臨時管理員用戶需半年後重選,每半年集中提名選舉的方式有助社群在半年內集中時間考察相關用戶表現是否應授予長期權限。隨時提名選舉的情況下可能每隔數月便要舉行臨時管理員延長權限投票,社群難以集中一併檢視用戶表現。
二)有利節省社群精力。在舉行投票均需有開啟人事討論、答問兩周等環節,都近乎一個月以上,頗費用戶時間及精力,集中選舉每年辦兩場,於該月份前後則可解決近半年的管理員選舉,較節省社群用戶時間精力。
三)減少頻密進行管理員投票情況。就本年度管理人員選舉,四月及十月有十三項提名。若年度提名的話,差不多是每月有管理人員提名,目前站務情況似乎可以容許維持半年度提名的程序,避免每月都進行管理人員投票的人力消耗。
自施行新管理人員制度以來,半年一選似乎已行之穩定。似暫無需修改。我傾向維持目前制度。-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回复]
我不认同你的观点。为什么社群应该「集中考察」或「一并查看」用户表现呢?我个人认为如果临时管理员的任期不在同一时间段下,反而减少社群投票的压力(不用一次投票时要决定很多个候选人),而且也能够减少可能出现的比较候选人造成反对的情况(也许这是在说我自己,但是情况大概存在?)。
对于社群精力来说,单独管理员申请不需要开启预讨论,而答问环节也属于申请的正常流程,若用户不愿意参与此环节,也可以不去参与,因为人事选举并不强迫他人参与。并且,我个人认为在中维管理员人手一直不够这个前提下,社群应当去花更多的时间来使管理员申请更容易,以便这个项目能够吸引到更多人来当管理员。也就是说,管理员选举不是说一个需要「解决」的事情,而对此抱有更加积极的态度也许会更好。另外,如提问环节过于耗费用户时间与精力,是否说明平时集中选举时的提问并非与候选人相关,而是直接利用「方便」来给所有人提问?(那不集中选举的时候直接继续用自己之前问过的问题不也行?)
根据以上,若中文真能每月有管理人员提名,难道不是一个好事情?英维都不能做到每月都有提名,英维还在天天说那里人手不够,那是说我们中维不需要新管理员了吗?
我也没说需要修改半年集中选举,两个程序完全可以同时运行。集中选举来说能使社群注意力更分散,应当保留,我也能理解有候选人更倾向参与集中选举。你所说的「似乎稳定」,不清楚是什么理据?程序基本成熟所以就不能继续改善了吗?--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20 (UTC)[回复]
(?)疑問,提名和安全投票需要時間準備,從確認被提名人、到提問環節開始、加上投票就超過一個月去,這樣看來下一位重疊到的機率很高,還沒點到票又要提名管理員了,若是這樣的運作,我不認為這是容易選出管理員的方式。—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9:06 (UTC)[回复]
一般来说随时申请不需要行政员确认,只要在发起之前回答三个问题就行。如有无效的情况由行政员关闭就行了。集中选举需要行政员确认是因为有流程步骤。另外或许可以征求更多实际参加过选举之类站务的人的意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49 (UTC)[回复]
我对于译名的选择问题来说,个人支持Eric上方所提出的「选举监察员」,因为能够直截了当地说明职务(监票)。--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24 (UTC)[回复]
本人認為可以慣例由監督員監票,每次申請時授予相應權限即可。此外,若技術門檻不高,本人亦認為可以重新允許隨時發起管理員申請,同時保留集體申請制度,俾便有志者自由選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6 (UTC)[回复]
我以上也说过,由监督员监票可作为(暂定)方案,直到本站对于取回本地CU权限能有比较清楚的路径。在本站还没有本地CU的时候,由本站的OS(唯一本地funct)来监票无疑是省了很多麻烦的方案(不然又要成为独立一体的NDA用户组),如果本站之后可以引入本地CU,那么个人认为监票员可由CU成员选出。这个的进一步讨论最好是与取回CU的讨论一起进行,目前就由每次申请时由行政员/监管员赋予就好。--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08:15 (UTC)[回复]
不認同減少比較做法。社群本來就能比較候選人是否勝任。沒有必要削足適履,為了增加管理員數量而修改制度去減少反對票。所謂反對票,支持票也是社群對用戶的信任體現。
過多人事投票會導致社群疲勞。之前已說過,倘以本年度提名為例,則基本上社群每月有選舉,答辯及投票也需耗時月餘。這顯然會造成社群疲勞。此外獲提名不一定代表站務會獲得順利解決。
早在以前未實施安全投票時,已有用戶表達社群不應過多人事投票。在目前集中選舉下,我認為是恰當的,俾使社群毋須每月也有選舉。純屬個人意見。-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4:36 (UTC)[回复]
既然社群成员能够比较管理人员是否可以胜任,那么分散集中选举才是给社群更少压力,一次性投多个候选人和时不时投一个候选人性质就不一样,你要不要看看英维搞集中选举的时候投票有多麻烦。
另外,我的主要观点是“社群压力”是一个非常没意义的观点。诚然,多选出一个管理员不一定能减少站务积压,但是少选出一个管理员肯定是更解决不了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18 (UTC)[回复]

安全投票小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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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以上共识内容:

  1. electionadmin用户组本地译名为「选举监察员」。
  2. 选举监察员目前暂定由每次选举需要时赋予监督员,由本站监督员负责监票事务。此暂定方案可由本地取回CU权限后再一同再次决议。
  3. 在保留集中申请管理员等权限机制的情况下,获取随时发起本地选举的技术能力后,重新允许社群成员随时发起管理员等权限申请。

讨论已过七日并意见已有得到合理反驳,取得共识,故 公示7日,2024年12月26日 (四) 13:42 (UTC)結束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3:42 (UTC)[回复]

更正:目前这个新的用户组的名字是"scrutineer",这一点参考了enwiki方面的想法,希望可以叫法上统一。对本地译名没什么看法,挺好的,twn上已经更新了@0xDeadbeef Stang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41 (UTC)[回复]
好的,感谢提醒--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47 (UTC)[回复]
通过。--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04:51 (UTC)[回复]
我在这里先写了一个草稿,欢迎各位社群成员来修改改善。技术层面上可行后即可写入实际界面。--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05:29 (UTC)[回复]
為何刪除幾個「行政員」?除此之外,尚有一些行文卡頓,不過大體無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28日 (六) 06:46 (UTC)[回复]
@Ericliu1912:主要是自由提名的时候不需要行政员来确认。一般流程是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可以由社群成员关闭的。不过可以说由管理员来确认?因为要他们来创建选举。--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14:55 (UTC)[回复]
👍 我稍微改了下点票一章的措辞。——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9日 (日) 01:36 (UTC)[回复]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认为Ericliu1912在8月28日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符合方针指引等社群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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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 双向互动禁制
执行者Ericliu1912 (討論 · 貢獻 · 日誌

首先说在前面:“管理操作复核请求用于复核管理人员或其他进阶权限持有人用权时是否符合方针与指引的规范。……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旨在就具体管理操作是否适当达成共识,而非追究责任。”所以,这笔管理操作复核既非封禁/禁制申诉(禁制期早已过),也非追究管理员Ericliu1912的责任(否则就是RFDA了),仅是用于讨论该操作是否适当。

  • 2024年8月26日,我在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由于被诽谤而提报了用户Chinuan12623。在阿南之人、Patrickov、Tisscherry、ASid、薏仁将、Wolfch、Heihaheihaha、WilliamSkyWalk等近10人参与提报区讨论之后,8月28日,管理员Ericliu1912作出了对Chinuan1262和我的互动禁制决定(另也对Chinuan1262和Tisscherry作了互动禁制)。首先,对当时提报区的讨论做一个总结
  • 我完全不认为Ericliu1912的这笔管理操作适当,接下来分析不合理原因:
    • WP:禁制方针#禁制的意義》明文有言:“当用户造成极端顽固问题扰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编辑战、持续与他人产生争执,或为阐述其观点在特定页面或主题触犯其他方针指引),而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则可采用禁制作为最后制裁措施”接下来就针对该文本考虑几个问题:
      • “极端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的起因是什么,是哪一方?既然是双向互动禁制而非单向,那也就是对双方来说平等的处置。我和Chinuan12623,双方是否均都进行了极端的扰乱行为?Ericliu声称“双方已陷入‘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的向下螺旋,这一表述字面义成立,双方确实都“认为自身没错”;然而,究竟双方“哪一方有错”,这显然是一个可以判断的命题(根据方针指引,根据提报区的讨论)。在这一问题上,管理员Ericliu1912却直接放弃了判断。
      • 我和Chinuan12623是否满足“持续于他人产生争执”这一禁制中的举例?在该提报区下,我同其的争执是否严重?这个提报最先提报的是Chinuan12623对我的诽谤行为,这属于双方的“争执”吗?在该提报区下,Chinuan12623因不愿遵守《讨论页指引》而与其他用户连续争议,这些能算是“争执”吗?
      • 这个提报的诉求,究竟是要阻止什么行为?近十人编者参与讨论,究竟是要阻止Chinuan12623的诽谤行为、不合讨论页指引的编辑行为,还是要阻止谁和谁的争执行为?很显然,管理员Ericliu1912在此完全判断错误,将该提报的目的判断成了要阻止编者间的争议。
      • 即便在其判断错误的前提下,是否没有其他措施可以阻止,是否必须动用“禁制”这一最后手段?
    • WP:管理员》方针第二段明文有言:“管理员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什么是“共识”?显然,五大支柱、社群常年累月通过大量讨论得出的各类方针指引,以及,在不当行为提报区下编者讨论呈现的共识,这些都属于共识。不当行为最初的提报是针对被提报用户的诽谤行为,随后多位编者又指出其乱排留言的行为,这些行为显然违反《WP:讨论页指引》,而“持续违反指引应受封禁”明文写于《封禁方针》。数十位编者在提报区下的讨论,均有共识表示Chinuan12623行为不当,几乎无人表示我行为不当。管理员的最终处理,这一处理的性质是“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但根据违反方针指引的情况和相应的封禁方针,根据不当行为提报区的讨论,管理员Ericliu1912却得出了“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应是双向互动禁制”这样的判断。
  • 在这笔案子了结以后,2024年9月,Chinuan12623再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ATannedBurger处理声称先前沟通不足,未做处理,“均不见涉事双方或其他管理员有提及此论述或就争论的解决展开讨论”侧面反映Ericliu1912完全未关注其违反指引的行为并向其沟通;2024年10月,Chinuan12623又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并由Shizhao封禁编辑所有讨论页1个月;封禁期结束后,随即在2024年11月,又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 π )题外话:目前仍无人处理)。很显然,从结果论上看,管理员Ericliu1912在8月26日对我提报其违反《讨论页指引》所作出的“双向互动禁制”,完全、丝毫没有解决该用户的不当编辑扰乱行为。

以上,我认为管理员Ericliu1912在2024年8月26日该案中所作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是完全错误的,该处理完全违背社群共识,且没有对制止被提报用户的不当行为起到任何作用。最后强调,这是管理操作复核请求,仅用于讨论管理操作是否适当,而非追究责任、更非解任议案。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3日 (三) 18:28 (UTC)[回复]

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裡,有自由雨君之前提過的䨱核請求,也有部份當時的回應,供作大家參考。--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23:47 (UTC)[回复]
@Wolfch:当时那个复核请求和这个应该关联不大?那是对“不处理违反交互禁制行为”的复核,不是对这一操作本身的讨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34 (UTC)[回复]
已劃刪除線--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4:38 (UTC)[回复]
附知@Ericliu1912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9 (UTC)[回复]
我已经第一时间在讨论页通知他了( ,这也是《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要求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2 (UTC)[回复]
该复核请求的简短 總結
  • 管理操作:8月26日,用户Chinuan12623因诽谤被提报,经过多位用户讨论后,Ericliu1912决定对Chinuan12623与提报者(Tisscherry以及自由雨日)之间实施双向禁制。
  • 提报区讨论情况:提报区的讨论显示,社群认为Chinuan12623的行为存在多次违反讨论页指引的情况,而提报者的操作被其他用户认可。
  • 请求管理操作复核理据:Ericliu1912未能合理判断双方的责任,错误地将争执视为双向问题,未能有效制止Chinuan12623的不当行为。此外,管理方针明确指出,禁制应作为最后手段,而在此案例中并未充分考虑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
注:以上文字使用LLM辅助整理以避免太长不读,仅供参考,更详细准确的意见及理据请见提请人的原留言。--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1:32 (UTC)[回复]
认同以上描述,(+)支持管理操作复核请求。--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1:35 (UTC)[回复]
(+)支持复核该操作,该禁制明显不当。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51 (UTC)[回复]
(+)支持覆核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0 (UTC)[回复]
根據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管理員Eric Liu 回覆處理的第(三)點,雙向互動禁制是為了避免當時雙方「編輯遭回退、認為自身沒錯、變本加厲反擊」的螺旋,為了讓雙方冷靜而採取的作法。請大家再評估此作法的合理性。--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4:36 (UTC)[回复]
首先,我认为,“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是从回退明显破坏—回退违反方针指引(但非明显破坏)的编辑—可简单判断和讨论得出共识的争议—难以得出共识的长期编辑战这一“光谱”上的任何行为都会存在的现象,只有依照方针、指引和其他编者讨论等均无法判断哪方行为不当(即单纯因观点不同而引发的激烈编辑战或长期编辑战等)时,才可能适用互动禁制;但Ericliu没有作任何判断,而是直接强行互动禁制(显然当时不属于我说的这种适用情况,而是根据方针指引和提报区讨论都已很明显得出了哪一方行为不当)。其次,“为了让双方冷静”并不是禁制的合理理由,(就像WP:封禁也不能用于为了让人冷静一样,)WP:禁制方针明言禁制用于“造成极端或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且“仅应在容许有关用户继续编辑已足以构成严重扰乱及问题编辑的风险时采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22 (UTC)[回复]
(+)支持復核此管理操作。--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6 (UTC)[回复]
@Tisscherry 请问你有意愿对你的禁制申请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吗?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15 (UTC)[回复]
我當時是以為,因為自由雨日和我有互相宣稱,如果其中一人被封鎖,那請連帶處理,類似這樣的發言(我沒去找diff,晚點想到再找)我想Ericliu管理員是看到了,故我當時欣然接受沒有其他意見。以此邏輯,自由雨日申請操作覆核,我會跟隨( ✓ )同意(+)支持。基本上我尊重管理員判斷,但我希望他若要做出說明,請儘量使用淺顯易懂的文字,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不要刻意畫線拉距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0 (UTC)[回复]
我从未“刻意画线拉距离”,“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方针说的也完全不是这个意思。我不认为我说的内容比精密模板代码更难理解。--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09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这个“他”似乎不是阁下?--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3 (UTC)[回复]
哦哦,好像确实可能不是……如果我理解错了的话表示抱歉 囧rz……(因为前几天他也说我写的文字“太长不读”)不过就算是指Ericliu1912,他也没有“刻意画线拉距离”,跟“官僚”也没啥关系,只是他的语言习惯喜欢文白夹杂。当然我也希望尽量少用文言用法,多使用平实的现代汉语。--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7 (UTC)[回复]
謝謝銀色雪莉君,我是指E管無誤。管理員形象方面就不再離題。--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4:55 (UTC)[回复]
自由雨日與Tisscherry,就兩人提出的控訴,應各自獨立檢視其复核的理據。參考Talk:王必勝的編修歷史,管理員Shizhao在8月26日認定自由雨日、Chinuan12623進行編輯戰,禁止編輯該頁面31小時,管理員或會因應近期雙方在討論頁發生過編輯戰而進一步採取互動禁制,單是這點,自由雨日與Tisscherry的复核背景已不一樣。在現實中,管理員Ericliu1912僅能審視8月27日及之前的情況,所以Chinuan12623在10月6日被Shizhao編輯禁制一個月在此是不用考慮的,8月27日之後的事態及提出的結論,均不在Ericliu1912於8月27日當天作出判斷的可考慮範圍內,簡言之不能說某個用戶在今天被永久封禁,就可以推定管理員在以往對相關或對立用戶在處理上有明顯的過錯。--Starcopter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8:43 (UTC)[回复]
支持Tisscherry若要复核应另开一笔复核请求,以避免讨论混乱。不过我们这里并没有请求复核Shizhao对我的封禁,在talk:王必胜进行的编辑战,Shizhao作出封禁并制止,这和ANM的提报(诽谤,以及后来衍伸出的缩排、留言位置等)只针对违反《WP:讨论页指引》的行为是完全独立的。至于Chinuan12623在10月的封禁(以及我提到的9月、11月),确实不能作为主要的考虑依据(我也仅是在最后提及),但绝非“不用考虑”,因为那些提报及封禁的理由仍然是违反《WP:讨论页指引》,和我的提报指向同一件事。这些之后的提报用于管理员并没有依据《WP:封禁方针#防止擾亂》等有效起到制止他人持续违反指引扰乱的情况,自然意味着管理员的处理不妥。假设现在有一个违反格式手册到处乱加粗体的用户,管理员作出的是将其和回退其编辑的编者互动禁制的决定,结果其之后继续于页面乱加粗体,那么显然可以佐证管理员的决定不当,因为丝毫未起到制止其违反指引行为的作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19 (UTC)[回复]
(+)支持复核,是次处理还导致自由雨日阁下失去仲裁员候选资格,个人认为是不太合理的。—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1月26日 (二) 02:56 (UTC)[回复]
那倒不只是这次处理,还有另外一次封禁()而且“失去仲裁员候选资格”这件事完全不能成为处理本身不合理的理由😂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6日 (二) 03:00 (UTC)[回复]
共识挺明确了,看看哪个管理员能帮忙翻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23 (UTC)[回复]

@Ericliu1912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还未关闭,为何存档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8日 (日) 03:09 (UTC)[回复]
@Ericliu1912 请解释这一笔编辑的目的。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8日 (日) 03:21 (UTC)[回复]
存檔即是自然關閉。另外本人不評價上述任何「馬後砲」式批評處置的看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8日 (日) 04:49 (UTC)[回复]
@Ericliu1912:然而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必须“有共识”(并“总结讨论中达成的共识、明确说明相关操作的正当性是否被是社群认可”)或“显然无共识”后才能关闭,且不能由当事管理员关闭(见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8日 (日) 05:03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到覆核請求完成。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编辑]

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回复]

(+)支持:基金会向法院披露身份信息必然影响编辑的日常生活和隐私安全,且收到威胁的一定不限于英维;抗议可以是声援自我保护的第一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35 (UTC)[回复]
哈,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有編輯卻擔心基金會會因為中維的條目而敗訴。--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3:51 (UTC)[回复]
目前趋势似乎是不会闭站。我认为本站反应弱于直接相关方英维是可以接受的,但弱于德、法、俄、西、意等维基社群是不可以接受的,不然就有跟不上国际维基社群主流意识的观感。但未见德、法等有采取行动的迹象,除了俄维,而跟不上俄维的意识似乎并非问题。我承认上述分析是见风使舵、随大流的,但我的看法还是:既不先于俄维,也不后于德维。--Fire I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01 (UTC)[回复]
我不认为中维应该被所谓「国际社群的主流」牵着走。中维应该要有自己的想法。--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28 (UTC)[回复]
中维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现在英维闭站的反对票仍大比例领先,我认为至少不能早于英维闭站。--Fire I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0 (UTC)[回复]
(※)注意,英维RFC已被IAR关闭,跟随闭站的前提暂不成立。--Fire Ice 2024年11月16日 (六) 02:09 (UTC)[回复]
(+)支持中维闭站抗议。--———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04:36 (UTC)[回复]
(!)意見:有件事讓本人有點納悶,那就是為何基金會或者吉米威爾斯本人對印度的法律行動反應這麼大?別的國家直接封殺維基百科也沒有見他們有很大反應(至少以人口/覆蓋率來說,中國大陸至少是跟印度同級數的),難道是因為他們認為對印度「還有爭取的餘地」?說實在話,從本人以前閱讀某些媒體報導的觀感,印度雖然毫無疑問是民主國家,但其當局在立惡法、打壓異見方面未必落後於專制國家。--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49 (UTC)[回复]
印度:莫迪問題,基金會似乎有點雙標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7:48 (UTC)[回复]
更新:威爾斯本人似乎在勸說不要閉站。有部份認為此事嚴重的人士直接向他提出了異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08:42 (UTC)[回复]
本人利益直接相关自然会劝说。JW极力配合印度方面有可能是出于挽留当前可访问本站的最多人口国家之考虑——留给他的市场已经不多了。--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33 (UTC)[回复]
印度封鎖維基,損失的只是印度人自己。--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05 (UTC)[回复]
印度确有打压异己的状况,例如印度教徒打压伊斯兰教徒。WMF没做过类似向中国政府披露异议人士类编辑身份信息这件事。--Lanwi1Talk 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6 (UTC)[回复]
印度已有先例,很难保证中国大陆不是下一个。--  2024年11月16日 (六) 04:46 (UTC)[回复]
個人認為黑掉的部份直說無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17:29 (UTC)[回复]
(+)支持閉站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44 (UTC)[回复]
我也反对公开编辑私人信息,哪怕是对民主程度高的西方国家都要谨慎的事情,对印度这种封杀批评总理纪录片打压示威而且动不动就对部分地区断网的国家更是不该放任。个人认为基金会应该像对待中国大陆一样,宁可让印度封锁基金会网站也不要便宜这样的表面上民主,实则人权问题及打压异见问题没好到哪里去的国家(反正印度不也早已经因为和中国的边界问题封锁了不少中国网站)!--💊✖️2️⃣3️⃣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9:09 (UTC)[回复]
此话相当含糊而缺乏价值,可能产生各种理解。--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5 (UTC)[回复]
印度在中國之西,向其叩頭似乎也是被西方勢力利用[開玩笑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7 (UTC)[回复]
维基也未尝不是西方势力。[開玩笑的]--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19 (UTC)[回复]
请不要在严肃场合开玩笑(指上方二位)。--碟之舞📀💿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0 (UTC)[回复]
我也反对这一披露编辑身份信息的做法,但是我希望社群谨慎考虑这一决定。任何抗议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而不是为了跟进而抗议。--碟之舞📀💿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0 (UTC)[回复]
是这样的。本地的行动需要明确的共识,但是看起来本地、包括中文世界没人关心。这样,把本段标题改成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完全不提一次别的wiki的话,应该没人去了解讨论吧?--Akishima Yuka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0:55 (UTC)[回复]
相比“关站”,显著位置(首页和顶置)挂横幅、通告吸引关注是否可行?--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58 (UTC)[回复]
仅凭notice可能不足以扭转基金会的决策。中维的影响力没有英维大,但用户或读者众多;关站带来的震动远比notice有效。--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03 (UTC)[回复]
关于标题调整的事项,副知@魔琴。--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10 (UTC)[回复]
可也。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30 (UTC)[回复]
中文(严谨点说是汉语)在印度属小众语言,我自认为印度根本不care这门语言。--Txkk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14 (UTC)[回复]
关站的施压目标是基金会而不是印度。--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30 (UTC)[回复]
(+)支持:我建議在關站通告說明這不單是為了印度,更是為了中維(反對內容審查、反對披露編輯者身份資訊)。--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5 (UTC)[回复]
(~)補充:11月14日,法官已向编者发出传单。维基媒体基金会会将传票通过“所有允许的方式(包括WMF被要求提供的用户邮箱)”送达至其他被告,来源。部分重点摘要:Let summons be issued to defendants 2-4. The summons can be served through all permissible modes... including email addresses to be supplied by the defendant 1 [Wikipedia], the court said in the order while fixing December 16 as the next date of hearing.--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15 (UTC)[回复]
  • Writing this in English to perhaps reach a larger audience: Regardless of what the English Wikipedia decides, I ( ✓ )同意 that Chinese Wikipedia should participate in the blackout. Wikipedia builds on the idea of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 and expression, which builds on the ability and/or possibly for editors to contribute anonymously or pseudonymously. This is particularly true in environments where editors may face persecution or retaliation for their contributions. Disclosing editors' private information will severely compromise editorial independence and create an irreversible chilling effect. Such an idea should not even be proposed, let alone considered. This, combined with the unique nature of Chinese Wikipedia, where editors have faced different threats, both legally from governments and from peers, makes this a dangerous precedent to set and might send the wrong signal.
Should WMF decide to disclose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of editors, it will open a Pandora's box that not only endangers the safety of editors but also the integrity of Wikipedia itself. We urge WMF to stand firm on protecting its contributors and its very own mission on promoting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某人 2024年11月17日 (日) 10:20 (UTC)[回复]
其實可以再等一會。這事兒還急不到我們份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8日 (一) 03:32 (UTC)[回复]
若屆時須起草公開信,可以附贊英文版信件理念,以表示對他們的支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0日 (三) 15:10 (UTC)[回复]
(+)支持本站先于英维关站--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7 (UTC)[回复]
此事件涉及众多编者的人身安全,应该置顶到首页--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8:09 (UTC)[回复]
先把英文维基那个公开信翻译过来吧--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8:17 (UTC)[回复]
英语维基百科社区一直密切关注近期“亚洲国际新闻诉维基媒体基金会案”的相关事件,且对此深感忧虑。在一个许多利益相关方试图控制维基百科内容的世界中,我们认为保护编者的匿名性对于维护百科全书的全面性、可靠性和中立性至关重要。我们数以百万计的志愿者依赖基金会保护我们免受强大的外部势力影响,包括对已发表来源的内容进行筛选和平衡。基于此,我们对基金会可能考虑向德里高等法院披露志愿者身份信息的建议深表关切。我们理解国际法律纠纷中披露此类信息的复杂性,并对基金会一贯抵制信息披露以及协助陷入法律困境的编辑者表示赞赏。然而,我们呼吁基金会将志愿者的安全与福祉置于首位,即使这可能导致基金会面临法律诉讼或其他代价。任何其他行动都可能对志愿者的工作产生寒蝉效应,同时也会增加外部势力影响维基百科的可能。简而言之,这将危及我们这个项目的未来。
此公开信在英维已有1100+人签署,其中包括管理员、监督员、回退员等,个人无法接受披露编者信息之行为。--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6 (UTC)[回复]
公开信应该被发到原味鸡上,翻译成多种语言--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6:25 (UTC)[回复]
元维基--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6:26 (UTC)[回复]
公开信已经建立单独译本页面:Wikipedia:2024年致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公开信。感谢贡献。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43 (UTC)[回复]
既然基金會已經交了信息還代發了傳票,那確實應該抗議,不過個人認為可以考慮在首頁掛橫幅和在本地簽公開信,不一定需要關站抗議。--🎋🎍 2024年11月20日 (三) 13:05 (UTC)[回复]
基金會真沒種,大不了讓印度當局把Wikipedia封了。好歹應該學學Google,Google不滿中國大陸的審查,直接退出中國大陸。--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13:15 (UTC)[回复]
既然基金会已经交了信息[來源請求]还代发了传票。目前这还悬而未决。我仍认为,一切行动均不应早于英维。--Fire Ice 2024年11月20日 (三) 17:08 (UTC)[回复]
现在说话都这么不负责任的么?怎么就传成了“基金会已经交了信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47 (UTC)[回复]
在下是在這[1]看到的,如果是在下對英文新聞的理解有誤還望您指教。--🎋🎍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30 (UTC)[回复]
原文寫 would be,應該看成是「已答應或作出提議,但未實行」。當然,這已經夠糟,但畢竟跟做了是有分別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5 (UTC)[回复]
(~)補充:本人已簽署公開信--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9 (UTC)[回复]
如果在下沒有理解錯的話,根據這篇[2]報道,基金會與ANI達成的同意令(consent order)包括「維基百科同意與法院秘密共享必要的用戶訊息,並將誹謗訴訟傳票直接送達相關用戶」,且法院已經執行了同意令並要求在4天内送達傳票(也就是說傳票在11月18日前已經送達涉事維基人郵箱),故在下竊以為相關basic subscriber information已經被送到法院處。在此深表憂慮。--🎋🎍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44 (UTC)[回复]
(~)補充,根據在下上面提供的兩個新聞,“The summons can be served through all permissible modes...including email addresses to be supplied by the defendant 1 [Wikipedia].”如果在下沒理解錯,基金會至少已經將涉事維基人的電郵地址(以密封方式)交予法院方面?--🎋🎍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7 (UTC)[回复]
这里的To be的意思似乎是“将由……提供”或“被要求由……提供”?尽管如此,按照新闻所说Basic Subscriber Information诸如用户名之类的,应该是强制提交给法院,ANI只拥有法院版本的修改版?但是就算法院和ANI什么都没有编者的官司也吃定了。编维基百科还要吃官司,真可怕。。。。--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52 (UTC)[回复]
赞成首页挂横幅,不影响使用又显声援之意。--Uyi liu2 幸泉居士✍️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43 (UTC)[回复]
基金会这么做显然是个坏的先例,尤其对于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编者而言,虽然我不想评论是否应该闭站,不过如果中文站早于英文站闭站,那就有趣了,毕竟这更能向基金会宣示中文站编者对于自己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是有多在意。--💊✖️2️⃣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3:47 (UTC)[回复]
话说以前ProtonMail曾经披露过法国一社会组织成员的相关信息,也引发过争议。--💊✖️2️⃣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4:08 (UTC)[回复]
(!)意見我认为用联署声明的方式表示态度比较好。——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3 (UTC)[回复]
聯署不痛不癢,尤其上述基金會已經交了資訊--某人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4 (UTC)[回复]
一、依據11月14日 WMF 法務部門的說法創辦人兼理事會成員 Jimmy Wale 的說法,WMF 從未披露過任何個人資料。而情況應為基金會代替法院向三名編者發送傳票,其電郵地址應未有披露予法院及訴訟方。
二、正如 Jimmy Wale 在英維的討論所言The title of this is "Should a blackout be organized in protest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s actions" - which is of course very premature as the WMF has not released anyone's data. So what's to protest?」,個人認為應三思而行,而非為關站而關站,也建議各位可翻閱英維關站之相關討論及了解他們為何沒有關站。
三、即使基金會披露相關個人資料予印度法院(儘管此情況並沒有發生),也並不代表會披露予中國大陸政府。認為資料會披露予中國大陸政府之說法無疑是滑坡推論。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9:59 (UTC)[回复]
我对硬性关站(条目内容不可用)和探索此事细节没什么兴趣,但关于二和三,我觉得这涉及基金会行动面临双重标准及信任度的质疑,不同标准问题必然存在和应被关注。所以如果有,我会支持横幅或可关闭的全屏通告。--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0:34 (UTC)[回复]
感謝,雖然按您所說傳票是代為轉達,但可以確定的是法院已經(在WMF願意的情況下)執行了(要求提供使用者基本資料的)同意令,如果在下沒有理解錯的話,這似乎意味著只要基金會要繼續打這個官司,就必定會(以密封方式)向法院提供涉事維基人的基本資料(Jimmy和法務的聲明似只是「從未提供」到14日為止),除非基金會(在還沒將基本資料送出去的情況下)願意「藐視法庭最後讓維基在印度被封」。不知您的看法如何。--🎋🎍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56 (UTC)[回复]
可能但並非必然。正如 WMF 說服了法庭以代為傳達的方式來避免披露個人資料,他們也可能有其他說服法庭的策略以免披露,或者最後選擇不披露和就披露命令上訴至最高法院。當然,由於 Sub judice 的原則下(參見法務部門 10 月時的聲明),他們不能披露案件細節,所以無從得知他們的策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現在仍未披露任何個人資料。至於為何最後更新是14日為止,這是因為最後一次聆訊是在14日。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2:39 (UTC)[回复]
另,Jimmy 在 15 日留下了一段簡短的更新,儘管未有提供任何細節「I can't share anything other than my pride in the entire board and the staff. Seriously. You'd all be overjoyed if you could hear it. (As ever, I only speak for myself as a Wikipedian who is passionate about neutrality, truth, privacy, and individual (human) rights.)」--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2:57 (UTC)[回复]
俄维一周前就起草了他们自己的公开信,行文似乎有些不一样。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41 (UTC)[回复]
有无译者(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25 (UTC)[回复]
借Chrome把俄文機翻成英文再自行翻譯中文:「作為簽署本公開信的俄文維基百科編者,我們謹此宣告:保護編者的身份不被公開,是本百科全書工作的重要前提。尤其是在多個國家的法律中,中立如實地根據來源陳述事實被視為嚴重罪行,匿名性成為唯一能夠確保編者人身安全的措施。我們對維基媒體基金會考慮將部份編者的個人資料透露予德里高等法院的做法表示震驚。我們了解國際間披露個人資料的法律爭議甚為複雜,亦感謝基金會一直阻止個人資料外洩及協助受法律威脅的編者。然而,我們亦促請基金會,即使可能要因此而使自身面對法律行動,其亦應將編者的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任何偏離或不符這個目標的行動皆將增加未來所受的壓力及訴訟風險,令編輯條目成為不可能的任務。簡而言之,那將危及本計劃(維基百科)的未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59 (UTC)[回复]

七日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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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已经将近七日。观察到没有人明确反对闭站,但是支持方有以为应立刻闭站者,有以为应暂作壁上观者,亦有人只留支持之语而并不明确关站具体时机。现设置议题讨论区明确意向,并希望通过讨论(不是投票)达成共识。另外设置议题2讨论其他抗议措施。建议事态更新等其他讨论仍发布在上一小节。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2 (UTC)[回复]

议题1:是否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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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应该立刻准备闭站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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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基金會已經交了資料。聯署不痛不癢,且中維不是英維中文版,更何況交資料impact中維遠甚於英維-某人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46 (UTC)[回复]
  1. (+)支持:理由同上,這樣的事只有零次和無限次。Benho7599 三民主義
    @AINHHoben7599 見上留言,基金會並未披露任何個人資料。--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0:43 (UTC)[回复]
    During a hearing (...) on October 28, Wikimedia relented to the High Court's demand that Wikipedia reveal identifying information of the online users involved in editing the ANI page. --某人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00 (UTC)[回复]
    WMF 已經表示沒有披露任何個人資料,這似乎是媒體的解讀錯誤(媒體也不是第一次對維基百科的運作有錯誤的理解)。當然,您可以認為 WMF 並不可信,這是您的自由。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8 (UTC)[回复]
  2. (+)支持,由于中文维基百科的特殊性,为了编者的安全,不需要照搬英文维基的做法--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0:56 (UTC)[回复]
  3. (+)支持:理由同上——中国大陆对WM的封锁现在可谓远近皆知,本人在实际生活中过去的三年也已经遇到诸多因此发生的影响。各位很难保证WM未来不会为了进入大陆向中国大陆行政部门方面提供后者所需的资料(虽可能性很小但尚微存),因此本人认为完全有理由比英维处理的早而果断。--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42 (UTC)[回复]
    👍 --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2 (UTC)[回复]
    比如(節刪)--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4:11 (UTC)[回复]
  4. (+)支持建议直接去m:PCP提交正式关站申请。--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1:17 (UTC)[回复]
    原味鸡大概率不会同意,直接本地界面管理员先动手吧--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4:09 (UTC)[回复]
    @Office563这种做法有可能被监管员伺候一顿的风险,德语干过一次,后果嘛超级保护了解一下。--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4:43 (UTC)[回复]
    所以要先下手为强,直接炸掉网站跑路(--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5:32 (UTC)[回复]
    您这个做法是对读者、站内其他编者很不负责任的行为。--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4 (UTC)[回复]
本站应该闭站抗议,但应该等到事态变化(如法院、WMF确认有进一步操作,或者英维闭站)。请明确您认为的应该触发闭站抗议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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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支持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8 (UTC)[回复]
    (~)補充:當法院、WMF确认有进一步操作,毋需等候英文維基行動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01 (UTC)[回复]
  2. 如果Jimbo和法务的说法属实,且基金会仍未交出信息,我认为暂时不需要闭站。闭站这一措施应该留给需要更加强烈的反应的场合。若确认WMF将个人隐私信息披露予法院,或者法院作出不利于基金会的裁决,不论其他社区有何措施,应该立刻闭站抗议。如果英维、俄维闭站抗议应该考虑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04 (UTC)[回复]
  3. (▲)同上,當然現階段中維可以先作其他抗議。(英維不關站不代表中維不須關站)--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0 (UTC)[回复]
  4. 若确认WMF即將或已将个人隐私信息披露予法院(不論其他語種反應)应立刻闭站抗议-某人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11 (UTC)[回复]
  5. 我不反对跟随英维抗议。另外我相信,该议题下的所有问题,包括为何抗议,抗议对象,抗议内容,抗议的技术手段,抗议的法律问题,只要英维决定抗议,他们就会全部解决。我相信英文维基百科社群的智慧Fire Ice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10 (UTC)[回复]
  6. 虽然其它维基不需要关闭,但考虑到中维的特殊性,应等到WMF将编辑身份信息披露给法院后才能关闭。--Lanwi1Talk 2024年11月24日 (日) 20:10 (UTC)[回复]
  7. 現階段發個橫幅通告公開信之類的都行。這有點類似罷工,故意讓讀者不方便是為了讓這件事能夠被更多人關注形成輿論以阻止相關情事發生,也因此必須要很嚴重才可以啟動,我認為必須經確認WMF披露編輯隱私,且英維已先行表達抗議仍未見回應,前者不符合則反對關閉,後者不符合的話能有條件關閉,如各語言的公開信皆被無視、遭施壓不得抗議或表達等。--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56 (UTC)[回复]
  8. (+)支持--BigBullfrog𓆏2024年11月25日 (一) 19:35 (UTC)[回复]
  9. (+)支持 我觉得跟英维吧,毕竟英维比中维人多太多了。--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40 (UTC)[回复]
  10. (+)支持 一當WMF披露電子郵件後,本站應立即關站,以表抗議,倘若WMF依印度法院繳交資料,現行所有大陸編者皆可能有危險 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30日 (六) 05:03 (UTC)[回复]
  11. 前幾次關站,《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討論過後,我們沒有任何動作,SOPA/PIPA只有專題頁面以及Sitenotice公告,為何中維一定要跟隨其他維基百科關站呢?在事不完全關已之情況下,首頁橫額已是最嚴重的手段了。除非WMF決定公開編者個人資訊,否則不建議中維犧牲公眾利益。更何況我們有研討關站的細節嗎?草率實行,只會被人笑稱草台班子。--MısakaM1koto 2024年12月11日 (三) 06:16 (UTC)[回复]
反对闭站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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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同意躁進而未全盤考慮讀者權益之行為,至少社群亦須經相當規模編者投票確認存在共識。有英文維基百科在前,本站概不必就此議題強做先鋒。——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06 (UTC)[回复]
    难道人身安全就不是权益了吗--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3:10 (UTC)[回复]
    Liu说读者权益。--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3:20 (UTC)[回复]
    補充意見:但寫個橫幅聲援英文社群還是可以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8 (UTC)[回复]
  2. (+)支持劉醬,本人(-)強烈反对閉站。目前諸多事宜尚未明晰,在此情況下不應貿然選擇閉站示威,且在取得共識並有75%支持率前均不應閉站。沒必要搶這個風頭,純屬火上澆油。先前亦見到Jimmy Wales在英文維基百科進行討論,編者諸君可移步英維閱讀他的意見。--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4:15 (UTC)[回复]
    Jimmy Wales不是WMF--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5:08 (UTC)[回复]
    不過他身兼基金會理事,所以起碼知道得比社群多(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50 (UTC)[回复]
  3. 这根本就是没事也要折腾出些事来。另外,闭站是抗议谁?抗议什么?似乎也没说明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42 (UTC)[回复]
  4. 基金會不該包庇罪犯。立即供出所有材料。--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4:00 (UTC)[回复]
    建議先了解無罪推定原則針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在未經審判下稱呼涉事編者為「罪犯」並非妥當。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4:43 (UTC)[回复]
  5. 閉站受害的只有讀者,而且我不相信基金會會因為閉站而做出改變。最近我所住區域裡也有不少罷工罷課事件(出於各種原因),造成了我個人不少不便。還有,我覺得不少編輯應該有必要明白這點:是基金會提供了維基百科這樣的平台給各位編輯,It's a privilege, not a right. 現在你在別人的平台上對擁有平台的人抗議,不知道會想搞這齣的是不是沒分清楚主賓關係,真有本事就自己像Techyan一樣自立門戶吧。WP:NOTANARCHY。一定程度上的抗議,比如連署書或當隔壁閉站受到批評時做出聲援,個人認為是妥當的,但若是涉及到維持自由百科本身的承諾,那我不得不(-)反对閉站。忍耐是有極限的。--)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36 (UTC)[回复]
    雖然我也不支持閉站,但是你這個話術聽上去有點像「因為你們的工作是我提供的,所以你們不能罷工,你們要是罷工我就立即解僱你們」。--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6:17 (UTC)[回复]
    可能現實主義成分太多吧,畢盡大實話不是所有人都愛聽。--)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7:08 (UTC)[回复]
  6. 雖然基金會涉嫌提交編輯資料以及為了討好印度方面而刪條目不可取,甚至說做的非常醜陋,但是中文站閉站還是免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6:21 (UTC)[回复]
    討好部分,要不是基金會卡在訴訟中,基金會大概也不怎麼想碰這種問題。--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34 (UTC)[回复]
  7. 受介绍第一次来到这里,但一来就看到了关站的提议,在详细了解了事情起因后,本人(-)強烈反对这项提议,此事暂未波及至中文维基百科,并且我也没有看到此事会有任何波及到中文维基百科的可能性或是迹象,中文维基百科关站除了会为读者以及我们贡献者本身带来不便以外,没有任何作用。若各位一定想要对英文维基百科的维基社群做出声援的话,在主页最底部放置对英文维基百科的声援讯息是更加合理且可行的做法。--Pathfinbird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6:30 (UTC)[回复]
  8. 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沒有權限關閉中文維基百科,不管投票結果如何都沒有作用呀,最多只能使用者集體逃亡,退出編輯而已。--CaryCheng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6:52 (UTC)[回复]
    搞破坏,给鸡精会制造麻烦就行了--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7:25 (UTC)[回复]
    這麼喜歡閉站可以自己開一個站點自己過家家,維基百科不是只有你們這幫蠢貨,還有其他讀者跟編者,拜託不要連累人好嗎?
    你們關站純粹是為了自己顱內高潮而已,「皇帝不急太監急」行為,英文站點那邊WMF都沒把編輯身分丟出來你們就先急上了?如果真的這麼害怕那麼你可以「寧蹈東海而死,義不帝秦」,在自己用戶頁掛retired模板然後拍拍屁股滾蛋。--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7:49 (UTC)[回复]
    麻煩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中文維基百科少你一個也能運轉下去,況且現在你們要閉站抗議,抗議誰?抗議什麼?抗議多久?還「搞破壞,給雞精會製造麻煩」,有你這樣的用戶就是維基百科最大的麻煩。--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7:52 (UTC)[回复]
    阁下如此发言实在不负责任,这样的行为除了为读者徒添笑料伤害到我们编者群体自身以外,还能起什么作用?就目前所见,维基媒体基金会仍旧对此案十分负责,在有任何确切的信息和结果之前进行无谓的恐慌和抗议又和乱编来源不详的条目有什么区别?-- Pathfinbird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8:19 (UTC)[回复]
  9. 沒有意義,這次根本都還沒波及到中文維基百科,僅為了那不知道有多少的可能性關站純粹是在浪費時間浪費生命,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28 (UTC)[回复]
  10. 很难评,除了影响读者,闭站有个什么用?换而言之,除了读者,谁关心?是能影响到德里高等法院啊,还是能影响到美国政府呢?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4 (UTC)[回复]
    影响的是读者、编者和基金会。属于更大影响力的抗议。着眼未来而不限于本案,虽然效果无人能评。--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31 (UTC)[回复]
    對基金會有影響嗎?如果基金會僱員平時看的是英維,反而英維關站對他們影響更大吧。--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55 (UTC)[回复]
    不過正是對我有影響,所以我反對閉站。如果關閉的是其他語種的站點,我無所謂,不過英文站最好還是不要關閉。--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57 (UTC)[回复]
    影响来自编者看法、媒体舆论,而非使用上的直接影响。从使用者福祉来说,我也反对硬性关闭,如果是可关闭或不遮挡的大幅广告,我不介意,网站求捐款或者反对法案而发这种并不罕见,但我不确定是否违背使用条款等。公开信表态抗议估计更可行。先观望也可以。--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2:05 (UTC)[回复]
    雖然但是,你維關站對基金會而言只是多一些無聊的麻煩事而已,如果真的再遇到被迫需要交出資料的情境,一點用也沒有--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46 (UTC)[回复]
    关站本身是这样的,但可能产生后续的未知影响。目前讨论看,暂时没有关站共识的可能。--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5:08 (UTC)[回复]
    我只能说,从现实世界的角度看,基金会目前来看已经做得很好了,要抗议我觉得抗议印度法院或原告都比抗议基金会强。为何有人总觉得自己比基金会的法务还懂法律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6日 (二) 03:07 (UTC)[回复]
    我觉得抗议“恶行/恶法”与“懂法律”是平行线,总不能对一切抗议者说你怎么不走法律程序。没人说抗议只针对基金会,但法院和原告是真的不会与暂时不能在乎吧。做得很好有争议,因为用户寄予不同的期望。--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13:08 (UTC)[回复]
    抗议“恶行/恶法”当然没问题啊,可是这讨论里从没提过“恶行/恶法”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7日 (三) 14:59 (UTC)[回复]
    参考上方俄文公开信中译。显然崇尚“自由主义”的编者群体反对威权审查,以及担心基金会因利益相关去权衡和妥协。--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7日 (三) 16:34 (UTC)[回复]
    要抗议我觉得抗议印度法院或原告都比抗议基金会强。这点我赞同。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13 (UTC)[回复]
  11. WP:DEM。我觉得最多挂个公告完了。--Leiem留言·签名·维基调查 2024年11月26日 (二) 04:11 (UTC)[回复]
  12. zhwiki閉站可能对WMF一点影响都没有,人家根本不看 囧rz……,有别的办法传达zhwiki社群的抗议吗?--Htmlzycq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12:33 (UTC)[回复]
    zhwiki算大了,闭站基金会应该会注意到。--Martin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 2024年12月1日 (日) 20:03 (UTC)[回复]
    說實話你們閉站會看見的只有讀者,最後你們閉站,WMF根本不鳥、編者除了顱內自我高潮覺得自己很高尚之外剩下大部分都在罵、讀者罵編者不幹人事,除了這些我根本想不出你們閉站會帶來什麼改變。
    是說現在大部分都在提出抗議WMF交出個人資訊而不是抗議德里法院下達命令,除了本末倒置之外反正最後交出與否都是WMF決定,說難聽點他們只要想根本不需要採納什麼狗屁社群意見,你們抗議示威並不能左右結果,除了可以自我高潮一下之外毫無用處。--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20:29 (UTC)[回复]
  13.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原作者刪除,已由August0422 肅此 (TC)2024年11月28日 (四) 14:0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Patrickov)移除。2024年11月29日 (五) 04:14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原作者刪除,已由August0422 肅此 (TC)2024年11月28日 (四) 14:0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14. (-)反对關站抗議,這會影響到讀者的權益,但可以適當公示,或另尋合適方法抗議。--78-Yellowcat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3:46 (UTC)[回复]
  15. (-)強烈反对完全沒有這個必要,印度的事情對zh.wiki的影響根本是無中生有。不要「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一期一會再見難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4:38 (UTC)[回复]
  16. 純粹是覺得關閉中文版維基百科是多此一舉的行為,而且連中文WP都關閉導致中文用戶的不便的話說不定印度政府還會更愉悅了,個人倒是不反對關英文甚至是印度相關語言的WP。同舟 · 2024年12月11日 (三) 07:20 (UTC)[回复]
相关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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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2:其他抗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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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方已有的抗议措施包括:起草本地公开信、翻译英维公开信(已完成)、首页挂横幅。另外若上方决定闭站,或可在起草本地相关文件时提前拟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2 (UTC)[回复]

本地公開信是必要的,另外建議大家準備好橫幅/關站聲明內容。--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2 (UTC)[回复]
先暂拟一份ASN:维基百科丰富而中立的内容依赖于编者的安全。然而,这一安全正在受到威脅。了解详情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12 (UTC)[回复]
实在看不出来这怎么就是威胁了?至多是不同意基金会的做法。但基金会的做法应该是有全面的法律上的考虑的,我们是否应该先聘请法律顾问咨询一下呢?如果根本没什么问题,那岂不是很没意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46 (UTC)[回复]
我認為提出社群意見還是可行的,至於基金會那邊有什麼考量,那就是他們自己要去想的了。講難聽點,基金會完全沒有義務理會社群提出的意見。--)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43 (UTC)[回复]
被人告了不能说不算威胁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41 (UTC)[回复]
法律上的考虑相当含糊,并且决定肯定不限于“遵守法律”。简单来说,如果大陆/香港/美国/...政府基于某项理由要求数据或其他配合(历史事件),基金会的处置流程和态度以及对外界的影响。如果“根本没什么问题”,基金会有责任和必要尽力澄清或表明态度/政策(在法律允许下),而编者亦应了解和表态。--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11:30 (UTC)[回复]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放在全世界哪个地方都说得通--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5:59 (UTC)[回复]
不明白这句话在这里的作用。比如,基金会应该尽力执行各国法令?--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6:04 (UTC)[回复]
Wikipedia:免责声明「请注意将您在这里所找到的信息发布出去有可能会违反您所在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维基百科的数据库都是储存在位于美国的服务器中,因而任何内容都受到当地法律和美国联邦法律的保护。您所在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有可能没有对相同种类的言论和发行进行保护。维基百科并不鼓励任何人触犯法律,因此如果您链接到此域名或使用、复制或转载本站包含的信息,维基百科无法为可能带来的违反此类法律的行为负责。」--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7:42 (UTC)[回复]
我建议您再读一遍这个声明。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7:44 (UTC)[回复]
我引用的那段话是要表达“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放在全世界哪个地方都说得通--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8:12 (UTC)[回复]
“维基百科并不鼓励”是中立态度,与“维基百科将协助打击”在立场和影响上有明显区别。免责声明是指出,受美国法律保护。--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8:26 (UTC)[回复]
所以啊 这种法律话题 最好还是邀请那些法学者来讨论 是最佳的--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8:31 (UTC)[回复]

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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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可以存檔了吧 August0422討論頁 2025年1月1日 (三) 13:20 (UTC)[回复]

社群傾向認為應觀察英文等其他站點有何動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3日 (五) 08:20 (UTC)[回复]
目前来看,英维不会有什么行动了。英维公开联署信的首位签署者已因确信信息披露给法院而关闭了联署。我认为他判断无误,但英维十分平静,这可能有两个原因:一、做出这一判断依赖于付费媒体内容,并且逻辑链条太长;二、维基人的热情是消耗品,被闭站RFC过早地消耗了。
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事恐怕是等待德里法院判决及英维社群对判决的反应。时至今日,我忍不住要说一句风凉话:何必皇帝(指英维社群)不急太监急呢!--Fire Ice 2025年1月6日 (一) 14:15 (UTC)[回复]
抱歉最近比较忙没处理这个讨论串的事情。我的意见同冰与火。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7日 (二) 20:46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两个月前由@Ericliu1912提出的讨论中,共识似乎是社群讨论都应置于“处理”栏位下方。但由于“发现人”栏位在“处理”栏位上方且会附带签名,导致会有大量讨论(由于直接点按“回复”)出现在“处理”栏位上方。目前是否应尽快执行@Miyakoo的建议,将“发现人”栏位置于“处理”下方(即最下方),以避免“处理”的上方、下方同时分别展开讨论的现象?另一相反的建议见下方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10 (UTC)[回复]

竊以爲然。另,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9日 (五) 15:08 (UTC)[回复]
要是考虑到这个的话,我倒其实是一直倾向于“处理”栏放在最下方,即“社群讨论”置于“处理”上方的,这样更符合“新留言放在下方”的直觉(“处理”这条留言的时间一般来说肯定是在讨论之后),并且处理之后再继续回复也不会打乱时间线。至于注释中的那行“非管理员仅可标记已执行的封禁,针对提报的意见请放在下一行”,我认为那行注释并非意在规范“上方/下方”,而是在说“非管理员不要将意见放在‘处理’行”而已,“下方”只是虚指或者说随手一写?(之所以刚刚没提是我觉得“统一时间顺序”要比“上方还是下方”更重要,不过既然看到有这个问题,感觉不如改提出“讨论置于上方”思考...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0:37 (UTC)[回复]
@MiyakooSanmosa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1:20 (UTC)[回复]
不反對「討論置於上方」。
我是覺得處理比討論重要,應該放在較爲顯眼的位置,放在討論下方有點不明顯。--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5 (UTC)[回复]
我支持在处理之前的讨论放在上方,下方留给对处理结果的讨论。各个区域之间可以用----分隔。--  2024年12月1日 (日) 07:43 (UTC)[回复]
如果不允許直接回覆處理意見,按照0xDeadbeef的建議直接用{{Archive top}}關閉可能更好?--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6 (UTC)[回复]
似乎也没必要禁止回复处理意见?--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8 (UTC)[回复]
這樣「針對提報的意見」和「針對處理的意見」會混在一起吧。--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2:06 (UTC)[回复]
嗯?按我说的方案好像就不会啊(即其他意见只能直接回复提报人、放在“处理”上方,对“处理”的意见则放在“处理”下方、回复管理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27 (UTC)[回复]
可我回覆的是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還是我理解錯了?--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2:36 (UTC)[回复]
嗯?魔琴的“以免殊途同归”意思是,如果针对提报的讨论规定放在处理下方的话,那就得规定不能回复“处理”,否则同样(即“同归”)会导致时间混乱的现象。所以我说按我的方案就可以避免这种现象,也就没必要禁止回复处理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41 (UTC)[回复]
看來是我理解錯了。
我覺得這種程度上的「時間混亂」是可以忽視的,畢竟新提報在舊提報上方本來也沒怎麼遵守「新留言在下方」。--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5 (UTC)[回复]
那不一样……新提报在旧提报上方更有利于处理,就像监视列表/最近更改里面新页面也在旧页面上面一样。但同一提报(同一章节内)应该尽量按WP:讨论页指引的要求(先来后到的时间顺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9 (UTC)[回复]
但如果允許對處理回覆且處理在提報人下方,一旦針對處理的回覆和針對提報的回覆都很多的情況下,處理會夾中間,很不明顯。
也許處理可以單開一小節?--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3:44 (UTC)[回复]
如果是用“回复”方式处理的话,因为一般来说WP:讨论页指引要求不用项目符号进行缩排,所以“处理”前面的项目符号是可以起到加强作用的。我认为不会有不明显的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回复]
嗯,也行吧,反正總比現在好。--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6 (UTC)[回复]
雖然有先來後到時間順序要求,但這似乎是討論頁規範沒更新的目前狀態?我知道的是以往討論留言不似現在,現在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按此串討論看來,解法只在最後一個留言有回覆,或者是拿掉回覆,強制執行只能用原始碼並在最後添加新留言、等等這不就回到早期狀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0 (UTC)[回复]
没懂你的意思……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回复]
最近一个对我的提报为例:U:Iming首先在06:14 (UTC)在“处理”栏位下方留言,后U:Patrickov于06:15 (UTC)点按“回复”在“处理”栏上方留言,U:Talimu0518于06:19 (UTC)继续在“处理”栏上方Patrickov下方留言,这导致了“新留言位于旧留言”上方的现象,不过毕竟有“处理”栏分割,尚未造成明显问题。但可能由于“处理”栏在中间,U:Manchiu做出处理时并未注意到,所以于11:49 (UTC)在最下方做出了处理,这样就有了两个“处理”栏(这里会有“处理”栏不明显的问题)。于是U:Tisscherry于14:07 (UTC)移除了中间的处理栏,这就导致同一区块内的留言,Iming最早的留言完全位于最下方了,遂我刚才又调整了顺序。总之,若不对留言规范做出约定,这样的现象未来还会持续发生。--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3:10 (UTC)[回复]
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可以點擊,使用者也可以使用原始碼放置留言,除非過分的編輯排版造成扭曲發言,我覺得不必在此「嚴格」規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3:39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的情况已经是“扭曲发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4 (UTC)[回复]
包括對漠南的提報在內也一樣,除上方自由雨日提及的「處理欄分割留言」外,管理員處理時亦有出現找不到處理欄而自行另開一欄的情況,致使最終提報討論中出現兩個處理欄。--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4:37 (UTC)[回复]
所以说应该直接废除处理栏而转用使用{{archive top}}来关闭讨论。这样有结果和无结果的案件区别明显,管理员所处理的结果显眼可找,并且不会存在两个讨论串时间穿越的情况。不仅解决当下问题,还附带更多好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3:24 (UTC)[回复]
确实,除了“不太方便对处理进行评论”之外基本完全利大于弊(我是觉得没必要禁止处理后继续评论,但也不觉得必须允许)。故也支持beef的方案。--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2 (UTC)[回复]
然而对处理进行评论一者可以在archive bottom下面评论,或在客栈中开启复核程序,所以基本这个弊端不是太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0:48 (UTC)[回复]
(+)支持,但可能需要将result放得更显眼。--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6 (UTC)[回复]
{{archive top}}还不够显眼吗……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7 (UTC)[回复]
似乎现在在框区的右上角?可以更宽大一些。--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9 (UTC)[回复]
或者说直接在提报区禁用回复按钮。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4:49 (UTC)[回复]
为什么……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吗思考...以及这样一来看中维很多编者在有“回复”按钮还常常乱插乱排留言(且一般从不会有管理员管理这类事)的情况下,若再禁用,排版一定会更乱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31 (UTC)[回复]
@魔琴您为何又把这条留言移到下方了,这不是继续“上方下方同时展开讨论、时间线错乱”问题了吗((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32 (UTC)[回复]
但我一般是在處理欄下面回覆的,目前也沒有共識要改到上面,而且註釋寫了應該寫在下面,所以就還是移回去。反正沒太大差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58 (UTC)[回复]
好吧,我当时移动的原因是我觉得上方下方并不重要,我在意的是“保持时间线稳定”(也可以把上方评论挪到下方,但这样一来肯定会有其他人点“回复”放到上方,所以就把您评论挪上方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4 (UTC)[回复]
另外有一個辦法,就是不先列出「處理」項,等真的有人要處理再加上,這樣就不會干擾到意見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日 (日) 17:52 (UTC)[回复]
(+)支持这一方案,总之能让意见区像条目探讨等任何讨论一样“按正常时间顺序、正常缩排”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5 (UTC)[回复]
其实只要把提报人和提报时间戳拆成两行,就可以禁用提报区的回复按钮(版本85183558),甚至整个区都没有回复按钮,逼迫被亵渎的现代讨论工具侵蚀了灵魂的[開玩笑的]维基百科人用无上、至理、圣洁的[開玩笑的]源代码模式发表评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3日 (二) 07:21 (UTC)[回复]
界面的去人性化,时代的退步。[開玩笑的]而且提报人和提报时间分两行会很影响阅读体验,很反编者直觉。--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9 (UTC)[回复]
(-)強烈反对:极易导致亿恶的编辑冲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1 (UTC)[回复]
那可能是Wikiplus等快速编辑工具导致的,用系统自带的源代码模式编辑,能够自动合并无冲突段落的编辑冲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23 (UTC)[回复]

民意调查

[编辑]

由于不同意见太多,故进行民意调查。最终并非完全以投票(支持/反对)数量决定,仅是辅助参考。若有其他方案可直接在下方补充。——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方案一:维持现状,编者自由选择在“处理”栏上方或下方留言,且管理员处理后仍可自由回复
  1. (-)強烈反对:已有诸多问题。如时间线混乱、缩排混乱、“处理”栏不明显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反对:时间线很难区分,且毫无层次感。--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3. (-)反对:無法區分時間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回复]
  4. (-)強烈反对:這一欄不是應該是名副其實地是各用戶爭論討論后的管理員處理行動嗎?--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复]
方案二:讨论统一在“处理”栏上方按时间顺序留言(一般为直接点按“回复”),对“处理”的讨论则在下方留言
  1. (+)支持:基本完全符合讨论时间线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支持:合乎逻辑,理由(▲)同上。--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3. (+)支持:合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4. (+)支持:合理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回复]
  5. (+)强烈支持:以上同理。--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复]
方案三:在管理员处理前取消“处理”栏,其他同方案二
  1. (+)支持。和方案二相比好处是(规定在“处理”栏上方留言后)不会再有编者放错位置,但坏处是可能使“是否已有处理”更不明显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疑問:这似乎本质上和方案二可以同时实现。--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看我上面的留言的最后半句()有那个问题,所以区分成两个方案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4:09 (UTC)[回复]
    (+)支持--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7 (UTC)[回复]
  3. (+)支持:相對靈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4. 如果要這樣實現乾脆直接廢止處理一欄吧--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回复]
  5. (+)傾向支持:也稍微同理,這樣做減少混亂。--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复]
  6. (+)强烈支持:参考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等其他布告板。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8日 (日) 04:20 (UTC)[回复]
  7. (+)支持:曾見過有提報因為很多用戶參與討論,導致處理欄消失不見的情形,推測是有用戶在討論時無意間移除。身為管理員,在進行結案時還得要尋找處理欄在哪裡,感覺不如自己多打個幾個字更快更簡單。至於自由雨日所擔心的「使是否已有处理更不明显」疑慮,其實就是看處理的管理員如何標示了。個人認為,靈活標示反而更可能解決結案不明顯的問題,因為結案管理員能夠視情況彈性處置。-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9 (UTC)[回复]
方案四:讨论统一在“处理”栏下方留言(并修改“发现人”位置以便点按回复),并在管理员处理后禁止回复“处理”栏
  1. (-)傾向反對:没有必要“禁止回复”。但若不禁止,又会造成时间线混乱的问题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反对:时间逻辑不合理。--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3. ()反对反对:后续翻查存档时提报内容和处理结果最为重要,时间和回复逻辑相对来说并不重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5 (UTC)[回复]
    个人不这么认为。最终处理结果当然重要,但几乎所有讨论(尤其是方针指引修改)都有一个“最终共识”,我不认为“最终共识”的重要性会高到可以无视“讨论内容的时间线、缩进等排版”。--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9 (UTC)[回复]
  4. (-)反对:不應禁止回覆任何留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5. (-)反对禁止回覆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回复]
  6. (-)反对很混亂,不需要特地這樣搞--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回复]
  7. (-)強烈反对--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复]
方案五:取消“处理”栏,并使用{{archive top}}关闭讨论
  1. (+)支持:除了有方案三的好处外,更解决了方案三的坏处,甚至远比过去的方案可使“是否已有处理”明显得多。但弊端是“对管理员处理的回复”较过去不便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有條件反對{{archive top}}result参数只能表示处理的结果。但后续针对处理的讨论串如何用此模板关闭则有待商榷;若无定案则反对。--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既然已处理,就不必需要再回复。如果有对管理员的处理有意见,我认为有三种方法:一、在ANM重提讨论,开启新讨论串;二、在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开启新讨论串;三、在客栈提出管理操作复核程序。--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0 (UTC)[回复]
  3. 我已经在上方提出此选择的附带好处:有结果和无结果的案件区别明显,管理员所处理的结果显眼可找,并且不会存在两个讨论串时间穿越的情况,故支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2 (UTC)[回复]
  4. (+)支持:但傾向關閉討論後,若對管理員處理有意見,不要在ANM再開討論,而是到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開討論串或提AARV(但順位在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之後)。--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2月3日 (二) 09:17 (UTC)[回复]
  5. (-)傾向反對:相對不易使用,並可能阻撓管理員處理後其他留言,注意管理員張貼處理結果並不總是等於直接結案,應當一定程度允許其後交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为什么说不易使用?其后交流的意义又是如何?--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0:56 (UTC)[回复]
    @Ericliu1912:由于这并非纯投票,所以我认为您还是得回应一下beef这里的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18:01 (UTC)[回复]
    要用模板就是比較麻煩。而且把整個討論框起來會讓人誤以為管理員處理後即不允許留言。相對於其他方案,這是無必要的缺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8日 (日) 04:51 (UTC)[回复]
    其实可以写一个脚本方便关闭[3]
    对于框起来的事情,我个人觉得本来就是为了discourage人去继续评论。如果真有人觉得自己有必要、有价值的评论完全可以在其他地方延续。--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54 (UTC)[回复]
  6. 個人認為不是不行,但方案三似乎也允許方案五這種操作?與其強制規定要使用{{archive top}}關閉,方案三反而更有彈性應對各種不同情形?-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9 (UTC)[回复]

总结

[编辑]

似乎共识是倾向方案三和方案五(方案三支持的人略多),另@U:魔琴已在WP:ANM尝试了一次方案五。接下来是允许两种方案并存(管理员自由使用)呢,还是继续讨论,还是规定使用方案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5 (UTC)[回复]

方案二和三似乎没有差别?我个人是担心没法一眼看到处理栏。我使用方案五是因为划了hr还有三个「处理」栏实在太乱,因此框起来总结。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27 (UTC)[回复]
三比二支持的人更多点吧?另外就是考虑到如果要贯彻落实的话,为避免有人维持旧有习惯,还是取消处理栏更好(即三和二当中淘汰二)。--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1:34 (UTC)[回复]
個人會建議推進方案三,這是較多人支持而且對排版改動較少的方案。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04 (UTC)[回复]

个人初步想法:

  • 在管理员布告板提报时,不设置“处理”栏,其他排版不变。
  • 不论是被提报用户还是其他用户,均通过点按“回复”提报人来留言,并遵循相关的讨论页指引,旧留言在前新留言在后、正确缩排等。
  • 建议管理员在处理时,在所有留言最末顶格使用一个项目符号来标示处理结果。处理后,其他用户可继续在处理栏下对结果进行讨论。但也允许管理员使用{{archive top}}关闭讨论,不过关闭后不禁止其他用户在框外继续对处理结果等进行讨论。
  • 以上排版适用于ANMAN3VIP布告板(2024年12月31日 (二) 07:06 (UTC)补充:WP:DRVWP:COIN)。

以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0:17 (UTC)[回复]

不反對這個提議。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57 (UTC)[回复]
不反對,不過不知道有無更好的突出顯示處理欄的方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52 (UTC)[回复]
我刚想说应该限制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ildcursive这里你和薏仁将顶格书写的排版(因为会导致时间线混乱),然后发现限制也正好可以避免处理栏不清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47 (UTC)[回复]
可是如果等到有人回覆了,處理欄就被淹沒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52 (UTC)[回复]
顶格书写怎么会淹没?--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3 (UTC)[回复]
也對,但得確保沒有其他人頂格書寫。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08 (UTC)[回复]
一般点按回复就不会顶格书写。当然总有人不按回复又爱顶格书写的,客栈也很常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12 (UTC)[回复]
附加一個提議分頁討論 -Lemonaka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57 (UTC)[回复]
话说,WP:存废复核请求是否也要作此处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7日 (五) 04:20 (UTC)[回复]
(+)支持,现在处理结果:这一栏经常被无视,导致排版混乱。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8日 (六) 09:40 (UTC)[回复]
另外还漏了WP:COIN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8日 (六) 05:59 (UTC)[回复]
我的另一個方案是把「處理結果」放在「討論」上面,這樣即無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29日 (日) 01:59 (UTC)[回复]
嗯?这不就是方案四吗?--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5 (UTC)[回复]
讨论已达30日, 公示7日,2025年1月7日 (二) 07:06 (UTC)結束。Lemonaka的“分页讨论”和本案相对独立,可继续讨论,不影响公示。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07:06 (UTC)[回复]
公示通过。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7日 (二) 07:09 (UTC)[回复]
本人已修改Module:VandalSubmitFormTemplate:SubstFormOfApplyingDeletionReview以及各大布告板,完成。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7日 (二) 07:27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復核

[编辑]

根据Wikipedia:禁制紀錄Wpcpey讨论 | 貢獻)和Longway22讨论 | 貢獻) 被 Mys_721tx讨论 | 貢獻) 全站範圍禁制,

然而,
維基百科:禁制方針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这不符合规范,请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08:16 (UTC)[回复]

既然實用,可以增列適用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5日 (四) 10:08 (UTC)[回复]
Eric,这种判断完全不能接受,我需要澄清封锁和全站封禁之间的区别,而你指出的是“先前的判断是正确的”。然而,在改变政策的共识达成之前声称某事是正确的,并利用这种预先声明来实施某种制裁,这确实违背了当前项目的章程。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请关注这个问题。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2 (UTC)[回复]
是的,我们当然可以添加这样的补充,但是在添加之前他们已经受到了制裁,所以这两者之间仍然需要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4 (UTC)[回复]
我需要澄清这两种封鎖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6 (UTC)[回复]
所以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4:31 (UTC)[回复]
不要听风就是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6日 (五) 04:44 (UTC)+1 [回复]
謝謝。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6 (UTC)[回复]
你的說法讓我無比難過,但願主與你同在,這也不是你的錯。
當年因為我反對解任Mys_721tx而被WMLO屢次進行死亡威脅和郵件騷擾,我頂著壓力和社群調查此案。如今你說出這樣的話,毫無邏輯也十分異常,我真的很痛心。
這不是你的錯,請原諒我,我累了。告辭。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3 (UTC)[回复]
誠實地,我不能知道兩件事間有何連結。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30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我完全可以认为你这句话有违善意推定,甚至客观上起到造谣诽谤的效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4 (UTC)[回复]
您觉得这句话有违那我收回了,反正与己无关。--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2:08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既然有實際用途,可以按情況添進方針。我也知道應予澄清,此或可移往方針區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8 (UTC)[回复]
請移動 -Lemonaka 2024年12月8日 (日) 09:13 (UTC)[回复]
本人認為,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而非真正的「全站範圍禁制」,僅是用詞類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20 (UTC)[回复]
Mys_721tx存在恶意推定、曲解方针等问题,因此其做出的封禁容易被质疑,也是其被解任的原因。--Lanwi1Talk 2024年12月7日 (六) 11:07 (UTC)[回复]
我從未見過稱“永久封鎖”禁制的,亦未見合法。我也並不要求解封,只想澄清一下。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11:18 (UTC)[回复]
你说的没错,即使Mys_721tx的封禁有问题,还是要按方针解封。我认为Mys_721tx过严,压力过大也会容易做出问题行为。--Lanwi1Talk 2024年12月8日 (日) 07:55 (UTC)[回复]
这和 @Mys 721tx沒有關係,Shizhao這麽做我也會起疑。 -Lemonaka 2024年12月9日 (一) 09:51 (UTC)[回复]
不限期全站封鎖相當於永久封禁,確實需要慎重決定,全站封鎖只應對長期破壞同持續使用傀儡的用戶,或者需要設立复核機制,避免完全由單一管理員作出這類操作。Wpcpey及Longway22的個案,按機制需要兩人提出申訴才能解封,不過一般維基人因爭議事件而需要離開一段時間後,也未必有心情回來。--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05:27 (UTC)[回复]
此事關鍵,沒有有效的回應,不應關閉。 -Lemonaka 2024年12月12日 (四) 22:44 (UTC)[回复]
@Lemonaka您要求有效的回應,您是想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嗎?至於受到直接影響的Wpcpey及Longway22,他們兩位目前並不可能在此發言;或者,您有沒有指定的對象,要求他們在此澄清;您亦可提出對全站封鎖的處理方案,例如建議增修相關的方針指引;一般用戶不太可能代替Mys_721tx澄清這兩次操作,如果他不解釋,又沒有夠分量的人員協助釐清,您又不提出跟進的方案,這個章節長期開放不存檔,也不太可能獲得有用的結論。--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9:18 (UTC)[回复]
是的。两种方法
  1. 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
  2. 全站封鎖增修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4 (UTC)[回复]

全站封鎖條文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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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 广域页面禁制:同時在主空間和討論空間持續擾亂,全站範圍禁制自動生效。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8 (UTC)[回复]

我有一個反建議:既然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那就沒有理由維持相關全站範圍禁制,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應予解除。Uranus1781上面説的話很有道理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34 (UTC)[回复]
這不矛盾,但有人說“就因為我們開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員,您就希望解除有關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3 (UTC)[回复]
話不能這樣説,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問題你不提出來大家也沒留意,我的意見僅僅針對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事情。也就是説,即使你是在Mys_721tx沒下台的情況提出這個問題,我這裏的意見也不會有任何的變化,雖然這種情況下我很有可能被部分自發側翼猛烈攻擊,但我對於這種攻擊性言論是怎樣的態度你也是清楚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27 (UTC)[回复]
@User:Shizhao @AT -Lemonaka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0 (UTC)[回复]
支持修訂。事實性修訂。--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9:30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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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Wpcpey禁制Longway22禁制
执行者Mys 721tx (討論 · 貢獻 · 日誌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Mys_721tx/第2次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復核---Lemonaka 2024年12月26日 (四) 01:07 (UTC)[回复]

在下附议上面的提议:既然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那就没有理由维持相关全站范围禁制,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应予解除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复核"(1) 以及 (2)。感谢Lemonaka发现和向社群通报管理操作不合现行规定的案件。--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3:33 (UTC)[回复]

有鑒於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有專門的程序,我在此重申自己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的意見。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2日 (日) 14:10 (UTC)[回复]
改为部分命名空间封禁会更好。但原则上(+)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5年1月9日 (四) 05:56 (UTC)[回复]
Per @Gluo88、 @Sanmosa 改爲(+)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0 (UTC)[回复]
@Jimmy Xu@Shizhao此事複雜,請審核。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10:18 (UTC)[回复]
我倾向支持解除有问题的此禁制,问题管理员容易滥用规则。--Lanwi1Talk 2024年12月23日 (一) 13:13 (UTC)[回复]
@Lanwi1Uranus1781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1 (UTC)[回复]
支持Wpcpey、Longway22個案的复核,主因是這兩起全站禁制不符合禁制方針,這並不等於全面否定Mys 721tx之前對其他用戶的禁制,不能說成是因為其現在已不是管理員就尋求推翻其操作;即使管理員在是非的判定正確,採取不限期封禁或禁制的行動及必要性卻值得商榷。--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5:10 (UTC)[回复]
對兩人的禁制是否屬上方所提及的「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0:38 (UTC)[回复]
@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3日 (五) 15:49 (UTC)[回复]
@ManchiuMys 721tx對Wpcpey的禁制根據Mys 721tx他自己的説法就是“全站编辑禁制”,因此可以合理預期Mys 721tx並無執行“廣域頁面禁制”的主觀意願。Mys 721tx對Longway22的禁制與此問題無關,Mys 721tx在其發出予Longway22的禁制通知僅稱Longway22被“不限期封禁”,這與禁制紀錄的説法相悖,而如果真把這當成了“廣域頁面禁制”,這也違反了禁制方针“用作執行頁面禁制的封鎖應當於封鎖理由當中註明為禁制措施”的規定。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07 (UTC)[回复]
就我所知Longway22及Wpcpey是因長期的一系列問題被「禁制」,若我把相關禁制解除後修改為不限期封鎖是否符合程序規定?--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02:40 (UTC)[回复]
不合適,不合乎比例原則,事態的嚴重性完全沒有到需要不限期封鎖的地步。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3:53 (UTC)[回复]
謝謝。留意到此討論中有申訴時限要求。Wpcpey的侵權禁制倘因為程序不當而提前解除,是否會造成:一)其他封鎖例子的先例、二)用戶未有就相關行為有改善跡象下獲得解封。Longway22的個案顯示,他會否在解封後仍然持續在命名空間的不當發言?是否(能否)以局部封鎖取代,這樣會否抵觸一案不兩審原則?但我需要評估在相關禁制撤銷後用戶會否仍然進行被禁制前行為的可能。@Sanmosa@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04:50 (UTC)[回复]
這不是單純的「程序不當」,而是心態揣測的不當,參見Lanwi1的說法。如果禁制本身並不合理,那申訴時限要求也自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申訴時限要求不能被納入解除禁制與否的考量因素之中。再者,現有的違規禁制本就不合乎比例原則,論施行的時間也早已逾越實際所需。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4:55 (UTC)[回复]
了解。但如何顯示封禁存在明顯「心態揣測」的不當?換句話說,其他施行的禁制或封鎖是否也可據此開啟覆核?--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0:10 (UTC)[回复]
需要看具體情況。我也是看了具體情況以後才有這個結論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2:50 (UTC)[回复]
Manchiu您好,我的觀點是這樣的,一個不當的程序帶來正確的結果,程序依舊是不當的。您可以直接reblock,改爲不限期封鎖,然後去掉禁制記錄,那比現在的情況,事實上,是更好的,我也不反對。@Manchiu -Lemonaka 2025年1月5日 (日) 19:57 (UTC)[回复]
為避免意見混淆,我需要說明我的態度是不贊同重新封鎖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6日 (一) 00:41 (UTC)[回复]
其實,我一點都不在乎解不解開,封鎖不解開,我只想明白mys爲什麽這麽做。但Mys一直不回應。 -Lemonaka 2025年1月8日 (三) 08:29 (UTC)[回复]
@Sanmosa,按不要照本宣科的精神,若這個全站編輯禁制,理解作對用戶的全站封鎖的一種形式以阻止長期擾亂是否恰當?--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08:45 (UTC)[回复]
不恰當。注意我在上方也提到「不合乎比例原則」,這與是否「照本宣科」無關。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9:21 (UTC)[回复]
基於一案兩審原則及@Sanmosa的意見,不會重新封鎖。--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0:46 (UTC)[回复]
其實Topic:Xt0xc95ib78094fw是將禁制紀錄當中的禁制理由去掉後面的「,對Longway22實施全站範圍禁制。」改寫前面的「因Longway22封禁后」為「封禁后」並將其寫在封禁理由上而已。
至於你說到的"您已被不限期封禁"只是模板{{Uw-block}}或{{Uw-blockindef}}的預設的效果而已,我幫你做了一個測試(見版本差異)。
你使用「{{subst:Uw-block|indef=yes|reason=封禁后([[Topic:Xftspbuvtjjy7fmc]])继续于条目中加入粗劣翻译([[抵抗軸心]]、[[阿米塔·傑拉萬德之死]]、[[中葡協定 (1554年)]])、在可流利使用标准汉语时持续于讨论中使用常人无法理解的非标准汉语(见Wikipedia命名空间贡献、[[Topic:Xnngmkobwx1jvgi2]]、[[WikiProject:創作物專案互進]]、[[Talk:华裔俄罗斯人]]、[[Talk:東京地方裁判所]])}}」即可得出相同的結果,subst:Uw-block的部分你可以自行換成subst:Uw-blockindef測試。--~~Sid~~ 2025年1月4日 (六) 14:39 (UTC)[回复]
然而他看到的很有可能就是如我所説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5:14 (UTC)[回复]
我質疑的是流程不對。 -Lemonaka 2025年1月4日 (六) 02:14 (UTC)[回复]
認同全站範圍禁制的用戶並無觸犯禁制方針列明的兩種情況;現有的禁制因建基在不存在的方針基礎上,經覆核程序及社群討論,決定原有因此禁制終止。基於同一事件不兩審原則,不予再封鎖,以免另不合乎比例原則及禁制時長超出所需。唯此仍屬第二次機會,兩位用戶理應明白再度違規會遭禁制或封鎖處理。--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8:40 (UTC)[回复]
@Lemonaka@Uranus1781@ASid@Allervous@Gluo88@Sanmosa@Ericliu1912--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8:47 (UTC)[回复]
我認同,方針如何修訂、增補則請各位進一步討論。 -Lemonaka 2025年1月9日 (四) 08:48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废弃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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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觉机器人似乎不再自动提删超过半年没有被编辑的草稿(ns118)了,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错觉。--Txkk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回复]

如果机器人不自动提删过期草稿,草稿就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Txkk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回复]

我倒是支持废除速删旧草稿,至少不要自动化速删。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4 (UTC)[回复]
曾经没有O7的时候有用户在AFD提删大量废弃草稿,也不是合适处理方式。--GZWDer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9 (UTC)[回复]
至少用戶頁的草稿也會有矛盾之處,比如用戶沙盒不會被刪除,但用戶頁的草稿卻會被刪除。對新手用戶尤其影響大。--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3:36 (UTC)[回复]
同意,我覺得至少應該排除掉用戶頁草稿。如果社群認為真要保留O7,或許可限定草稿名字空間。然而,AFD大量提刪廢棄草稿的行為似乎也不足以論證O7的必要性,畢竟反過來說可以勸導乃至阻止相關用戶進行如此非必要的批量提刪行為。-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31 (UTC)[回复]
我认为应当如此:
  • 只有草稿名字空间可以因废弃草稿的原因自动提交速删;
  • 用户名字空间的不应该以“废弃草稿”的名义自动提交速删;
  • 因废弃草稿而提交速删的不应该使用机器人自动删除,而应该交由人工复查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4日 (二) 08:54 (UTC)[回复]
补充:如果不删除Draft空间的废弃草稿,会不会有新手不会更新?要不参考O3的模式,机器人自动以O7的名义存档废弃草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07 (UTC)[回复]
话说,现在是有机器人自动挂速删废弃草稿的模板,还是挂有草稿模板的页面在一段时间后无编辑就自动显示速删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回复]
大部分是後者。--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回复]
另外不少新手用戶把完善、增加的內容搬到主條目,但因草稿未獲審批而遭不少提刪。似乎要增加相關刪除要求,比如條目比草稿更多內容、完善後不應一律以G18提刪條目,提刪者需要作檢查。--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9 (UTC)[回复]

@PeacearthShizhao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间”,老版术语措辞“名字空间”早就被丢弃了。--Txkk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回复]

(...) 吐槽:在zh-tw模式下您的發言顯示為「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間」,老版術語措辭「命名空間」早就被丟棄了。」,這個字詞轉換😂-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5:02 (UTC)[回复]
呃……我没注意到这个情况,刚刚加上隔断代码了。--Txkk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5:43 (UTC)[回复]

@魔琴如果废除速删旧草稿,草稿命名空间就成大型垃圾场了😒😒😒 --Txkk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回复]

现在记得是半年无编辑才提交速删吧?这么长时间都不编辑,认为废弃相当合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31日 (二) 02:45 (UTC)[回复]
目前似乎很多新條目不符創立標準的都會移動到草稿,可能建議還是先掛維護模板/提請刪除討論優先,在存廢討論中討論,確定有修改價值後才移到草稿,而非統統移到草稿。以免增加草稿審核人員負擔。--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3日 (五) 15:47 (UTC)[回复]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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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月前,该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
— User: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回复]

理念上支持。所提供通用模型随机样本的表格数据,我看了一些高风险的,感觉挺多是不该被回退的。多语言模型的样本好很多,并且预计回退数量似乎很低?如果有人及时巡检和调控该工具,可以考虑引入。--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23:54 (UTC)[回复]
兩者個人也曾測試,無論前者和後者只要是使用「Cautious」或以上的閾值,基本上近乎是沒有誤判。以自動反破壞工具而言,其誤判率個人認為可接受,現實上也不可能存在沒有誤判的工具。而預設值為最嚴謹的「Most Cautious」,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如果有人及時巡檢和調控該工具,可以考慮引入」,個人作為管理員願意幫忙調整。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4:12 (UTC)[回复]
有没有在本站模拟环境下的测试数据?有这些数据大家才好判断。--碟之舞📀💿 2024年12月19日 (四) 04:54 (UTC)[回复]
这些步骤。Google表格,文件-复制(制作副本),Test Automoderator工作表,选择zhwiki,有30组数据集(目前是今年7月的数据),每组30笔编辑,每笔审阅后可查看该工具在各警惕级别下是否会自动回退。似乎够谨慎,但也存在误判和漏判。--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5:15 (UTC)[回复]
基本支持。我相信足夠多的trial and error能克服誤判與漏判的情況。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11 (UTC)[回复]
感觉可推进下一步。Deploying说无需正式RFC,只需有足够多参与者感兴趣。用户名要保持原名吗,译名会更易懂(如“自动回退”?),但简繁选用等层面是否不方便。不清楚其会发送简体还是繁体版本的留言消息。所需用户页译本已准备Draft:User_AutoModerator(回退、撤销的用词可能需斟酌),后续可单独讨论和改进。--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0:34 (UTC)[回复]
自动版主?自动管理员?自动编辑检查?其实用Automoderator也可以()——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42 (UTC)[回复]
版主太生硬了。且版主常被指责滥权,会误导新手;管理员误导性,并没有封号等机制;编辑检查与现有机制(tag、滥用过滤器)重名了。维持原名确实可以,中庸之举,但好的译名会更好,不看用户页或留言也能迅速了解是被自动化程序回退了。“自动回退器”感觉偏生硬。“回退机器人”太直白和不好理解、难以联想到原名。--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4:00 (UTC)[回复]
自動巡查器或者自動回退器吧,用繁體就行,就一個動字簡化了,簡體使用者應該都能看得懂。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48 (UTC)[回复]
前者与巡查混淆。后者我没意见。简体的、原名的账户名可能应设法占用并重定向过去。--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6 (UTC)[回复]
感覺稱作自動巡檢器會比較好。--雨朝Talk#我要退出CRYCHIC 2024年12月20日 (五) 14:35 (UTC)[回复]
Moderator的角色一般是維護頁面,因此我會建議譯為“自動維護工具”或“自動維護器”,再不然像Twinkle那樣沿用英文名也可以。如果不要求忠實翻譯的話,其實叫“自動法器”也成。[開玩笑的]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4:13 (UTC)[回复]
倾向反对按原文字面而非功能来译。以上两个译名太像一个大类。如果无共识,该考虑用户名沿用英文,以及用户页、讨论等允许怎样的中文称呼。--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3 (UTC)[回复]
回退破壞性編輯也算一種維護吧,我不認為我沒有按功能來譯,但比較微妙的是我個人確實偏好沿用英文名。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54 (UTC)[回复]
所以各位打算选哪个用户名。--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7日 (五) 19:01 (UTC)[回复]
我比较喜欢英文的,不用担心繁简转换,也能回避翻译问题。——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7日 (五) 19:44 (UTC)[回复]
公示3日:使用原始英文用户名,公示结束后申请引入。--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日 (三) 18:16 (UTC)[回复]
公示通过,已更新P站——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5日 (日) 03:21 (UTC)[回复]
支持导入。--Hamish T 2024年12月20日 (五) 15:21 (UTC)[回复]
支持導入用以試驗。-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0 (UTC)[回复]
en:user:ClueBot NG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02 (UTC)[回复]
(+)支持导入。--Martin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 2024年12月27日 (五) 18:41 (UTC)[回复]

配置

[编辑]
英语界面的配置选单

AutoModerator可由管理员在Special:CommunityConfiguration/AutoModerator处配置,按扩展介绍,其有以下配置:

  1. AutoModerator将会设为开启模式。
  2. 配置阈值设为?
    1. 最谨慎(默认值):很少回退编辑,准确度最高;
    2. 谨慎:较少回退编辑,准确度中等;
    3. 不太谨慎:相对回退较多编辑,准确度稍低;
    4. 最不谨慎:回退很多编辑,准确度最低。
  3. 是否将回退操作标记为小修改
  4. 是否将回退操作标记为机器人编辑?
  5. 是否向受回退的编者发送讨论页信息?
  6. Automoderator不应回退哪些用户组所作的编辑?
  7. User:AutoModerator/错误报告处报告错误。

@YFdyh000SCP-2000谨通知上方活跃讨论者和管理员。——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6日 (一) 18:29 (UTC)[回复]

我建议保持“最谨慎”,毕竟是测试性的引入,观察一段时间后再考虑逐步升高;不标记为小编辑;标记为机器人编辑;发送消息;不回退“回退员、管理员”的编辑。——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6日 (一) 18:31 (UTC)[回复]
建议:开启。最谨慎。非小修改。是否机器人 无意见,看回退量和误报率而定。发送消息。不回退延伸确认用户?或者更高,看误报率而定。--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8:41 (UTC)[回复]
最谨慎;是(Twinkle、SWViewer等工具均使用了小编辑,小编辑标记也符合预期的场景);否(可以考虑经过一段测试期后修改为是);是;延伸确认用户(或者可以更低,比如自动确认用户)。 Stang 2025年1月7日 (二) 12:47 (UTC)[回复]
最謹慎;是否要標記為小修改與機器人編輯我暫時沒意見;可能要視傳送的訊息而定;不回退管理員與回退員的編輯,視運作狀況再決定要不要降低門檻。--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06:41 (UTC)[回复]
最谨慎,是,否,是,延伸确认用户。--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1月9日 (四) 07:13 (UTC)[回复]

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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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编辑提示已建设完毕,现提议将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展示

经过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回复]

等等,7月還有6天,這禮拜會完成,請稍等我一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6 (UTC)[回复]
已經全部完成,並且再次檢查過。--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00 (UTC)[回复]
真的不容易,該給與掌聲鼓勵:)--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39 (UTC)[回复]

可以参考這個版本展示,同时每日的内容全部参照WP:历史上的今天设置半保护。--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04:56 (UTC)[回复]

刚发现这个版本没有替换掉“参与维基百科”版块,这个替换掉了,以这个版本进行讨论。--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0 (UTC)[回复]
内容还请大家多帮忙看看,大多数内容都是机翻,读起来很不通顺,还有些是照搬英文的过期内容,现在已经无法复现。--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29 (UTC)[回复]
(修改了標題,因為編輯提示指的是Editnotice)--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4:51 (UTC)[回复]
可能1~7月的部分機翻問題要再確認,我是從7月20日左右接手,還有另一位使用者@琉綺在11月和12月的部分幫了不少忙。我初步檢查大部分都是符合中維現況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9:43 (UTC)[回复]
他是不是不太熟悉维基的术语啊,article是“条目”,怎么老是说“文章”,太不专业了。--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19:19 (UTC)[回复]
可能還略有疏漏,我再檢查確認。--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12:46 (UTC)[回复]
@Tisscherry询问一下是否确认完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31日 (二) 11:57 (UTC)[回复]
漏回覆了請見諒。目前機翻問題都已排除,地區詞轉換大部分都補上,往後也會再持續檢查。--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2:25 (UTC)[回复]

请大家踊跃提出意见,若7天内无人反对,依WP:共识规则通过。--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8:15 (UTC)[回复]
謝謝推進,我這幾天也會抽空再巡巡。另外對於綠連英維方針指引的部分較為無法確定,因為大多數可能短時間內不會被提出討論或是翻譯,撤下好還是維持原樣?--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2:39 (UTC)[回复]
暂时隐藏吧。--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7:38 (UTC)[回复]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對Wildcursive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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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4]
执行者Ch.Andrew (討論 · 貢獻 · 日誌
先前讨论維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ildcursive

@Wildcursive首先,這位用戶對於自己討論頁上由Cindyzs寫出的宣傳性內容置之不理,經我移除後再次加回。引用@薏仁將的話:……雖然WP:TPG對於用戶討論區使用自由度是相對寬鬆的,而本案被提報人對於相對當事者用戶採取寬容容忍的態度去看待那些個人主觀意識的政治觀點宣傳,然而被提報用戶是可以有多次機會對相對用戶進行勸告及以相關方針教導其用戶避免再度出現不適當的行為,但被提報用戶選擇被動、消極的方式選擇不作為的冷處理,此等則會被相對用戶認為不反對即表認同的錯誤認知而持續性的做出不適當的行為;雖然該用戶暫時已被封鎖一週,但是難保解封後不再出現相同的不適當行為,而身為當事者的您,難道某個角度立場來說是無任何責任?又或者這種消極寬容的態度不也是變相的縱容對方行為?

而管理員章安德魯對於此次提報,作出以下處理: 還原。以User:Wildcursive自行決定的版本為準/態度指引WP:OWNTALK:「對於用戶討論頁而言,這些方針的遵循度會比其他討論頁較為寬鬆」「以上方針並不限制用戶在自己的討論頁移除留言」、編輯指引WP:PUT:「您可以按照您認為合適的方式將討論串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地總結以前的討論」等語可以清楚得知,用戶對於自身帳號的討論頁具有裁量權,保留或刪除內容由帳號所有者自行決定即可,其他非當事用戶無須干涉。

然而,很明顯,方針(這甚至只是指引)中註明的是「較為寬鬆」而非「完全無需執行」,當然無法輕率得出「保留或刪除內容由帳號所有者自行決定即可」的結論。同時,WP:NOT中寫明:「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討論區、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用戶名、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用戶頁

綜上所述,管理員的此次決定是不恰當的,因此我提出操作覆核。 --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0 (UTC)[回复]

(~)補充:被提報用戶在ANM進行政治宣傳,而管理員完全沒有考慮這點。--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6 (UTC)[回复]
(+)支持复核。——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4 (UTC)[回复]
(+)支持覆核:剛注意到這邊有討論,把我剛在那裡留的意見改一下放這:
Ch.Andrew 解釋他的處置理由有不少問題:不限制使用者在自己的討論頁『移除』留言並沒有「不限制使用者『還原』因違反方針而被其他人移除的留言」之意,而他又以指引導出使用者對於自身帳號的討論頁具有裁量權,保留或刪除內容由帳號所有者自行決定即可,其他非當事使用者無須干涉,然而他引用的WP:PUT是指引,WP:SOAP是方針,指引和方針衝突時是方針優先,遭移除的內容是違反方針,用指引當理由說可以保留違反方針的內容根本是無效的:
  1. 用這邏輯,每個使用者都可以在自己討論頁放這些違反方針的內容,因為自己的討論頁自己當然有裁量權啊。
  2. 當 A 把自己討論頁上被移除之違反方針內容加回去,那就是 A 的編輯行為了,原本加的人違反方針,A 當然也違反方針。
我並質疑,這個案子原本已有其他管理員開始處理,為何不常活動的 Ch.Andrew 突然介入迅速處理掉這件案子。--LHD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7 (UTC)[回复]
(?)疑問:另一個矛盾的點,依照處理的管理員認定的標準,那麼:我只要找政治理念相同的用戶B,或者用戶C不反對我個人政治觀點,那麼我可以將那些政治觀點放置在用戶B與用戶C個人討論區,而且只要相對用戶不反對,那麼就不構成WP:SOAP相關限制(因為B、C君用戶有自己裁量自己討論區討論議題權利)?那麼請問WP:SOAP存在的意義是?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依照處理管理員認定的方式,B君與C君不表態、不反對那麼那些已發生的宣傳行為就不算構成WP:SOAP條件(裁量權在對方用戶身上?),那麼連帶的是否連WP:DE也構不上邊?然後更有趣的是:如果有人刪除那些政治觀點,我可以仿傚他作法警告那些依照理據刪除的用戶要他們不要「越俎代庖」(因為訊息接受者沒反對,裁量權在對方用戶身上)請問是這個意思嗎?請問可以如此作法嗎?蠻好奇這種「特殊」認定標準。--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29 (UTC)[回复]
可能離題請見諒,其實上次就想提出,不曉得這是否算討論頁的漏洞?我認為可能需要研討是否需要修改,因為雖然看似不妥,但對應現行方針指引確實沒有明確違規,管理員處不處理都很難。感覺上暫時實施封禁的管理員是用了共識封,不過這是中維沒有的方針。若沒有界定標準,往後也可能再發生,故我認為可能需要進一步另行討論。--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9:36 (UTC)[回复]
是的,標準的漏洞,看看屆時發生處理的管理員怎麼認定怎麼解釋或者類推適用,有沒有慣例案例可循,的確需要填補漏洞,不然可能造成仿效效應。--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42 (UTC)[回复]
我认为不存在漏洞。明显已经违反WP:NOT。--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55 (UTC)[回复]
這樣就有處理落差了,我先前確實覺得這是為不妥,但現在可以理解了這是個人討論頁要如何處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討論頁方針來說,到別人的討論頁進行「討論的狀況」不涉及宣傳,那麼實為不應該封禁的,管理員不處理也是正確的。
我這裡指的漏洞,是要考慮這樣認知差異的,而且確實不明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4 (UTC)[回复]
但像是比較敏感性質的議題又或者如本案般主觀意識政治內容的傳遞,那麼在認定標準上這是否為宣傳行為的一種?若屬於宣傳行為,那麼其他用戶是否可依據對應的方針指引予以移除?又或者必須知會訊息接受者相關內容可能有不適當之虞?倘若訊息接收者並無任何表態亦不反對,那麼這些有疑慮的內容是否仍可移除?這些可能屬於比較算認定上會造成的差異(或說灰色地帶)也許值得討論。--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1 (UTC)[回复]
也认同 這些可能屬於比較算認定上會造成的差異(或說灰色地帶)也許值得討論。。 尽管我认同“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 既然社群有分歧,可以就這是個人討論頁要如何處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討論頁方針來說,到別人的討論頁進行「討論的狀況」不涉及宣傳进行专门讨论。--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23:51 (UTC)[回复]
@Tisscherry 在下也认同 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那么实为不应该封禁的,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的。--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23:45 (UTC)[回复]
版主(:)回應:本人參與維基已約二十年,我自己的討論版面有何文字、如何回應、取捨,向來是本人的自由,幾無人越權干涉,亦屬尊重版主之傳統,包括許多行政管理人員皆能分清界線並協助回退對本人討論頁的真實破壞,違反本人意志亂刪亂動才是無禮。我對於符合《世界人權宣言》、臺灣人民自主意志與「自己的國家自己救」理念及維基百科自由民主多元開放精神的善意留言基本上皆大致不反對、不反感、不反彈。美國法律規範的維基百科可不是獨裁中國、專制共產黨或其百毒等工具,也絕不容遭其可憐打手操控限制。若我不覺得留言不當,屬表達意見、交流新舊條目編輯方向、及我可接受的言論自由,其實輪不到遠不相干之他人管太寬任意置喙。
已不常回維基的我是被動回應、被迫說明,說清楚、講明白、暢所欲言、闡明理據是必要且正常的。既然遠非明顯破壞、亦屬無害(有被害人嗎?只有我吧!),我自然有在個人留言版對合理言論自由沉默不作為、不採取任何行動或回復原狀的權利!我有回應或不回應的自由。之前也有較清醒開明曾多少呼吸過較自由空氣的中國人來我版談上海獨立自治女權、漢人殺滿人等。或香港人來談魚蛋革命等,具善意的鄰國維基人來我版面跟我談政治,我通常會予以回復,編維基百科不可或缺的事實、史實、真理普世價值等皆屬越辯越明。
每個人自己的版面多少出現與條目直接或間接相關的文字很平常。大家摸著良心自問自己或他人名下的版面其實歷來有多少連個條目名稱都未出現的瞎扯蛋?要倒查22年嗎?我有本版言論方向尺度的管轄權與裁量權, 這歷來皆屬自主自治自理自決的心證自留地空間。事實上, 許多維基化留言提醒我出現哪些新條目可查閱或補充增刪, 又有哪些我已知的主題議題可加強。這些留言者與其純粹條列出那些條目要我關注, 不如寫成短文表達意見, 更能吸引我的關注而參與編輯, 我看不出兩種方式的關鍵字詞有何太大差別, 但絕對更有效, 引發更多點入的好奇或編輯的欲望, 對維基也自然是好的。無謂與過度禁制對維基生產力只是有害而無益。這跟平舖直敘廣告沒人看、沒人買單是同樣的道理,Did you know的DYK問題指南「請創作可以引起讀者興趣的問題」已驗證了十幾年。留言者想引起我的閱讀編輯興趣,或我的回應能否引起他人的閱讀編輯興趣,從這些留言是「待協作完善清單」的角度解釋,有何不可?誰曰不宜?這與真正編輯條目時需依多重可靠來源,既不違背,也能並存。「不管黑貓白貓,會捉老鼠就是好貓」,這是相同的實用主義功益考量,能促進維基發展才是硬道理。捏死窒息中維才是罪人吧。
寫動漫的能在彼此討論頁邊寫邊聊動漫,沒人說不可。寫日本女星的在留言板互稱某某美很漂亮、喜歡某某子,是不是宣傳?說今天又看了10部,打算下周增補創建其中7條,是不是宣傳?寫交通的小聊維基假期旅遊,說想去臺南高雄玩,是不是宣傳?寫生醫的討論疫情,寫文學的聊戲劇,皆很合理。為何寫法政的就不能在自版小聊法政,礙了誰嗎?這種種文字在本質上有重大區別嗎?
維基百科有多少比例不是「宣傳」?幾乎大多數的圖片文字皆可被解讀為具某種宣傳或反宣傳之意。在某些人眼中耳裏,不習慣的事物都很敏感、大驚小怪,但在早已熟悉如日常生活者看來卻是如呼吸般再自然平常不過。此定義模糊不明而極可能衍生超多重標準的思想與言論警察之例一開,徒費時間精力,如同讓真理部老大哥朝陽群眾管到每個人在私宅的言行、門口的對聯、信箱的廣告、牆上的壁畫、鄰居的私語、手機的通信,有人來串門子,還要被檢查,實屬荒謬。每個人的頁面用戶框等自由編排創作就是貼在家門口的宣言標語,用戶對待其個人版面的方式亦屬自介自治的一部份,兩者的性質、內在邏輯與適用對待應屬相近。若縱容少數人企圖在他人版上搞擴大文革糾鬥,將成永無寧日的浩劫。無處不在的監控只會製造更多爭端,茲生更廣衝突,轉移消耗編者注意力,終成反噬人人而成龐大數位極權主義一九八四
如果裹小腳慈禧看到奧運女子金牌就罵人家傷風敗俗成何體統、或如果有個別極端伊斯蘭教徒看到餐廳在賣豬腳火腿貢丸就呼天搶地說違逆真主要斬首、要下地獄、要燒店家,顯非合理,政治控制與資訊封鎖是沒必要的,別讓中國迄今仍時常發生的作法自斃請君入甕再實現,維基百科不該日益封閉退步。
管理員千村狐兔[5])與章安德魯[6])均已表明尊重版主的態度,這基本上也是由正規編者自理其個人討論頁的傳統,除非真屬破壞或已被自刪、警告表明不受歡迎者。企圖懲處被留言者或已表明自行判斷篩選者是很奇怪的事。當事人對此個案沒意見、不在意、不覺得被騷擾,那就不需要再浪費時間強入人於罪。
十多年來本版基本自在自適健康無礙,天下本無事,實不煩庸人自擾擾人。--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1:54 (UTC)[回复]
實際上維基百科並不保障你在討論頁的言論自由,維基百科並非論壇第五點: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專案內容。請勿存放與維基百科無關的材料,包括使用者空間。請參閱WP:UPNOT了解不得包含的內容的範例。
WP:UPNOT此外,您不得在使用者空間中包含可能損害專案聲譽或可能引起廣泛冒犯的材料(例如種族主義意識形態)。無論是嚴肅的還是惡意的,「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與百科全書條目一樣適用於使用者空間,而「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則適用於條目頁面和圖像;在其他命名空間中則存在一些限制,旨在確保與社群的相關性及不擾亂社群。您在使用者空間確實比其他地方擁有更多的自由度,但不要粗心大意。任何編輯者都可以立即刪除極具冒犯性的材料。,這些是具有冒犯性的,此外管理員的論點並不代表整個維基百科,宣傳政治理念,誹謗民意代表,為不可接受的行為,例如誹謗馬文君為叛國賊明顯違反與維基百科無關的爭論性言論,或攻擊或誹謗編輯群體、個人或其他實體的言論。這些言論均被視為分裂性的並會被刪除,而重新加入將被視為擾亂。,這些都是合理證據,因此刪除該些留言為正當。--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44 (UTC)[回复]
個人認為甚至可能違反UCoC第3.1 侮辱:這類行為包括惡言、侮蔑、使用刻板印象、基於個人特質的攻擊行為。侮辱可指感知特質,其諸如智力、外貌、民族、種族、宗教(或無宗教信仰)、文化、種姓、性取向、認同性別、生理性別、殘障、年齡、國籍、政治派別或其他特質。在部分情況中,反覆地嘲笑嘲弄、諷刺挖苦、或侵犯攻擊會構成集體侮辱。引戰:以故意擾亂話題或惡意地發佈言論方式,有意圖地挑釁他人。--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5 (UTC)[回复]
什麼叫打著維基之名,不適當就是不適當,你認為你可以去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說那些嗎,當然不行,因為地方錯了--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5:10 (UTC)[回复]
我认为我有处理我的讨论页的自由,我不想要别人插手我讨论页面的事情。实在有不合规的内容我会折叠,但我不认同别人替我删除还不让我处置。 --MilkyDefer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45 (UTC)[回复]
你这话就相当于在说你认为你对你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有所有权。--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2:56 (UTC)[回复]
我記得使用者對於用戶討論頁面僅有「使用權」,但閣下的說法,恐怕會變成用戶對於自己的討論頁面及相關用戶頁面有「擁有權」,這錯誤的理解吧?。--薏仁將🍀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8 (UTC)[回复]
这个事件是一个编者在第三人的讨论页面发布宣传性内容(但是我认为那些内容可以搬到维基新闻做opinion piece),然后第四人意图移除内容后被还原,莫名其妙就要召唤管理员介入。此事之奇葩程度闻所未闻,因为那个编者没有滥用自己的讨论页。你们可以规定任何人不得反对他人在自己的讨论页面严格执法,但是我认为与其把原则法律化并且不断打补丁,不如让所有编者把自己的账号交出来交给三百多万个硬编码规则的机器人。--MilkyDefer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4 (UTC)[回复]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条目讨论页、在用户页、在用户空间子页面均不得放置的宣传性内容,可以转而在用户讨论页放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8 (UTC)[回复]
👍 --Dryrace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3 (UTC)[回复]
程序問題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有提到「在發起覆核請求前,建議嘗試與執行操作人(當事人)討論,以解決問題」,請問提請覆核之人等是否已和當事管理員進行過充分討論溝通?雖說這只是「建議」,但是如果以後每個人都在未經充分溝通的情況下就逕行提請社群覆核管理員操作,恐致社群無謂困擾、消耗社群精力。-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9 (UTC)[回复]
本人已根據您的建議在有關管理員的討論頁留言。由於本人已於該留言詳述意見,請恕不在此重複。--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50 (UTC)[回复]
若要较真需注意上述WP:NOT中所列只有用户页,并无用户讨论页。WP:TPG#別人的意見中也着重强调(而这也是使用 deltalk 中自动生成的标签所链接到的页面){{deltalk}}是用来移除非常明显的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而涉及到的留言段落明显不属于这一类。另外想提醒一些编者,并不是所有您看到的不喜欢的内容都要跑到WP:ANM中提一个新提报,特别是本讨论中涉及到的留言并非发送给提报者。您这种行为相当于在两人间对话时擅自插嘴并大叫「我不喜欢这个对话!你们必须停止!」,这样十分不礼貌。若当事人认为此对话不妥自然会自行处理,但既然当事人认为这对话并不冒犯那我认这留言也并无大碍。我知道这留言相对于某些用户来说确实感到冒犯,但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些话并不是对您说的,您可以选择无视。参与维基百科所需要适应的一点是需要接受有用户的想法及观点与您不同,且,并不是所有您不喜欢的内容都必须删除。--广雅 范 2024年12月20日 (五) 19:06 (UTC)[回复]
NOT中列出了讨论页,显然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此外,《WP:用户页》指引中还列出了更广泛的适用于用户空间的条款。最后一句加粗的留言则属于混淆视听,从一开始所有人提出行为不当的理据就是宣传,而不是所谓“不喜欢的内容必须删除”。--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0 (UTC)[回复]
宣传指的是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推广自己的观点或者产品,如在条目空间打广告,又如在用户页大肆宣扬自己的政治立场。在讨论页这种两人对话的情况下是怎么成为宣传的呢?再者,也说过了,应由接收方判断这能不能接受,而不是完全不是接收方的第三者。--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25 (UTC)[回复]
照这个逻辑,我放置在自己的用户页或讨论页将属于宣传的内容,我只要放在对方的讨论页,就可以避免被当作“宣传”?那以后大家做宣传只要将这些内容互相往对方讨论页放就行了,只要事先互相打好招呼,同意对方放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9 (UTC)[回复]
这是属于WP:GAME以及WP:POINT的行为。--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回复]
是的,所以为什么目前他们二位未落入这个范畴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6 (UTC)[回复]
范給的前設條件是“對多數不特定的人”,而且要滿足WP:GAME的話一般還需要證明相關用戶是帶有目的性地持續這樣做。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0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什么意思?至于“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的话,从其多次被提报来看,我认为已经可以这样认为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2 (UTC)[回复]
「對多數不特定的人」我會理解為「無差別」,比如「對多數不特定的人攻擊」相當於「無差別攻擊」。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7 (UTC)[回复]
我没看到他给这个前设条件?(我这句指的也主要是“两人互相放置宣传材料”,当然多人互相放置也适用)--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回复]
#c-范-20241221062500-自由雨日-20241220230000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4 (UTC)[回复]
哦。我的意思是,“放置内容”本身就已经构成了无差别传播,因为它们是公开可见的(邮件则不是),尤其是用户讨论页,曝光率是很高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6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比如客栈、条目、用户页,放在那里的用意就是被大家看到;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被提报者是反对第三方直接修改讨论页内容,并没有持续性进行宣传的意图。--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回复]
然而用户讨论页是仅次于用户主页的很多人会查看的页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3 (UTC)[回复]
另外,放置于用户子页面、访问量几乎没有的内容也是可以因宣传而删除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7 (UTC)[回复]
那么本案例中被删除的留言是违反了WP:TPG#別人的意見内的哪一条呢?--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1 (UTC)[回复]
违反了WP:SOAP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3 (UTC)[回复]
这是编辑他人的留言,操作需符合WP:TPG#別人的意見中的一点。--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9:36 (UTC)[回复]
违反了SOAP啊。“移除不允许的资料,例如……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00 (UTC)[回复]
違反了WP:NOTADVOCACY作任何遊說、宣傳或招攬,包括商業、政治、科學、宗教、國家、體育或其他性質。條目當然可以客觀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須符合中立觀點。如有觀點或意見希望得到其他人支持,請移駕至個人網誌或論壇。,即為宣傳政治,且本條適用所有命名空間。--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1 (UTC)[回复]
還有WP:NOTOPINION--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2 (UTC)[回复]
還有WP:NPA,攻擊某些特定政治人物--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06 (UTC)[回复]
(!)意見:一些有趣的問題請教參與議題的諸位
  1. 用戶討論區算不算討論區的一種型態展現?
  2. 承上,若用戶討論區屬於討論區的一種呈現樣態,那麼試問用戶討論區是否也受到WP:SOAP規範限制範疇內?用戶討論區討論區定義條件,那麼也請說明其認定意見。
  3. 用戶A傳送高敏感議題(如:政治觀點,如XXXX年的選舉活動理想政治人選)傳遞投放給與其他用戶至其討論區,請問是否構成宣傳行為?
  4. 承上假設這是構成WP:SOAP行為條件定義,而傳遞者也依照前述遭管理員封鎖,那麼請問:消極、被動不表任示何立場的訊息接收用戶B消極不移除那些敏感話題而任憑展示,試問是否同樣構成WP:SOAP相關要件?傳遞者被管理員封鎖,難道相對訊息接收者就無需收到任何管理員口頭提醒警告,告知該等敏感內容有WP:SOAP之虞,要求對方移除?
請參與該議題的諸位好好思考一下提問內容,思考這件議案處理是否妥適,謝謝。--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0:23 (UTC)[回复]
用户命名空间相对起维基百科命名空间及条目命名空间来说更具有私人性质,正如一般不允许随意修改他人用户页一样,用户讨论页的内容也应该由页主自行定夺。您的第三点确实构成了宣传,但如果 A 因为宣传被封这是因为他做出了「宣传」这种不当行为,而不是单凭他发的内容。B 作为宣传材料的接收者,若觉得无需理会则不移除并没有什么问题。不像维基百科命名空间会有多人同时参与讨论与条目命名空间会被索引,用户讨论页一般是对该用户的留言区,依我看来不是「任凭展示」。--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34 (UTC)[回复]
感謝閣下特地撥冗協助釐清與回覆,所以閣下認為:用戶討論區亦屬於討論區的樣態形式,但是由於定位上屬於個別用戶「私人」性質,所以界定上,即便他人傳遞高敏感內容議題,則裁量權(刪除、存檔、保留)這些權益則屬於個別用戶的權利範圍之內,而若沒明顯違反不文明、人身攻擊,對方用戶不排斥亦不反對情形下,第三方用戶則毋須介入處理,請問如此解釋是否正確?--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54 (UTC)[回复]
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02 (UTC)[回复]
那這樣子的話,基本上,照原處理管理員處理方式(還原對方用戶遭他方用戶介入移除的內容)是沒有太多問題的,感謝閣下協助釐清。--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1 (UTC)[回复]
WP:NOTSOCIALWP:NOTHERE,显著违反方针的内容,移除行为无需经由任何人同意。->>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8 (UTC)[回复]
這裏我覺得值得關注的一點是“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資料”應該如何解讀,因為不同的解讀方式會影響Ch.Andrew的操作具備正當性與否。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1 (UTC)[回复]
@WiiUf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回复]
順便也ping一下@薏仁將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1 (UTC)[回复]
這個要看切入的點是什麼,所以我才會設置那些問題問參與討論的諸位,貌似范君與原處置的管理員看法立場是近似的,但是我仍傾向認為即便是私人的性質,則也不應當消極任憑放置具有敏感爭議的宣傳材料,這邊可能需要諸位需進一步釐清討論,我個人覺得可能會有用戶會利用這種認知判斷差異落差而作仿效,屆時倘若要規範,恐怕也許會被對方說嘴。--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4 (UTC)[回复]
我的問題是「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資料」到底是說「與維基百科此一項目本身相關的資料」還是說「與維基百科的內容相關的資料」?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2 (UTC)[回复]
應該是被定義成:「與協作改善維基百科條目或者商討相關姐妹計畫、本身或內容相關聯性議題」不論是個人前述定義或者您提出的二個要件,傳送個人政治觀點給與他人這已經很明確是「宣傳行為」,不用懷疑;但是那些政治觀點內容放置,似乎不像是「與維基百科存在相關性的資料」,就直接開門見山的問:一則202X年XXX直轄縣市長選舉理想人選被放置於用戶討論區,你能說明它關條目協作改善或維基百科相關性質議題資料有甚麼相關性?沒有啊,不就是個人主觀評價的內容?好像根本與條目改善協作或者相關議題商討無關聯性吧?--薏仁將🍀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35 (UTC)[回复]
我提這點主要是給大家一個思考的方向,我大致理解你的意見了。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9 (UTC)[回复]
其實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可適用於使用者頁面空間的,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另外當用戶發現其用戶討論頁面有使用不當情形,則應優先發布{{subst:uw-userpage}}提醒通知。--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11:02 (UTC)[回复]
@薏仁將我留意到用戶頁指引在今年11月有過一次修訂,我在VPP那邊就著那個修訂提了一些問題,其中就牽涉到“用戶頁(面)”一詞的理解,這恐怕也會影響這裏的結果。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0 (UTC)[回复]
但至少“用户讨论页”无疑是属于“讨论页”的,故用户讨论页肯定是适用WP:SOAP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4 (UTC)[回复]
說「無疑」太絕對了,至少敝人個人是持疑的。敝人認為,「討論頁」和「用戶討論頁」是不同的頁面,WP:SOAP僅適用於前者。--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3 (UTC)[回复]
那你得拿出证据,而不是空穴来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53 (UTC)[回复]
法律無明文規定者,不為罪。WP:SOAP說適用對象是「用戶名、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用戶頁」,這些對象中關於用戶的只有「用戶頁」,沒有「用戶討論頁」。--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8 (UTC)[回复]
WP:UP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命名空間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1 (UTC)[回复]
我前面早已回复“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4 (UTC)[回复]
標題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皆須受內容方針規範,只是為了用戶使用用戶討論頁便利性及彈性,規定較寬鬆,但寬鬆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這點要先釐清,而前面內容皆在使用者頁面有相同說明。--薏仁將🍀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6 (UTC)[回复]
了解,謝謝。--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4 (UTC)[回复]
您好,使用者頁面上的衍生定義應當是不妨害影響這邊的討論結果,因為它可以幫助釐清究竟使用者頁面的範圍包括在哪?限制又在哪?還是說其實定義所指向的標的為全然不同的東西?--薏仁將🍀 2024年12月28日 (六) 21:19 (UTC)[回复]
於我而言,新版條文的規定無法使我有效判斷兩者是否為全然不同的東西,因此這個問題我無法解答,而這也是我要在VPP尋求解決方案的原因。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49 (UTC)[回复]
我想問大家,那今天夏土賢如果是在討論頁發表的話,照以上的邏輯,是不是就可以了--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08 (UTC)[回复]
這樣説吧,發表是一回事,移除是另一回事。用戶不能任意發表不當言論或許並不意味用戶可以任意移除不當言論。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36 (UTC)[回复]
这好像转移焦点了吧?假如目前被提报(及复核)的是移除留言的人,这条评论(评价移除操作是否恰当)才对题。但这里讨论的是将宣传性内容加回的用户的“加回”操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1:48 (UTC)[回复]
然而這裏也涉及到一個邏輯問題,就是如果移除操作本身並不恰當,那移除操作是應該要被無效化的,那Ch.Andrew的操作就不能被認為不具備正當性。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29 (UTC)[回复]
哦,那就是我前面论证的我认为这一内容本身确实不应存在了(毕竟放置于几乎无人访问的用户子页面、且我认为宣传意味并不如本案高的内容,社群共识也是删除)——即我认为移除是正当合理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32 (UTC)[回复]
然而我這裏也主張言論本身是否不當與移除是否正當合理不存在直接的關係。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09 (UTC)[回复]
你的意思是二個問題(行為)要分開看分開討論,對嗎?--薏仁將🍀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16 (UTC)[回复]
是的,你可以這樣理解。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8 (UTC)[回复]
是說之前好像有個民眾黨黨工因為宣傳被封進了是吧,剛才翻了一下討論頁,守望者愛孟在2017年說了Wild閣下這裡是維基百科的民進黨總部,Jackac就是深愛台灣的請願民眾。。。哈哈哈,大概好久前就是這樣了--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16 (UTC)[回复]
(!)意見: 从讨论中看到,对是否可以删除其他人个人讨论页上的这类留言,以及恢复自己个人讨论页被他人删除的这类留言争议不小。当对立双方的判断不一致时,往往会导致编辑删除和恢复的反复。
  1. 鉴于双方的判断具有主观性,是否可以看作是编辑争议, 是否可以通过提报到编辑争议页面,由社群讨论并形成共识后再处理?
  2. 若有人违反共识进行操作,则可再提报至“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并在此阶段请求管理员介入处理, 注重讨论建设性与公平性。
--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12 (UTC)[回复]
Cindyzs等用户在该讨论页所作所为显然与建设维基百科毫无关联。若Wildcursive想恢复其留言,唯一合理的理由就是这些留言与维基百科及社群相关,而不是其对讨论页的所有权,因为用户并没有对这种绝对的裁量权。至于拿着自由民主及思想自由说事的部分用户,仿佛是搞不清Wikimedia不是政府、第一修正案并不适用于此一样。看上去仿佛自己是民主斗士,实际上和拿法律条文要求维基百科自我审查的用户没什么区别,完全是无效论据。不重视社群共识,恰恰是与维基媒体运动的行事方式背道而驰的。——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37 (UTC)[回复]
那今天他說剷除親中國勢力者,是否會造成大陸編者或政治立場偏向大陸之編者之不快或感受到人身威脅,這明顯非文明,又或是否違反UCoC第2.1我們期望所有維基媒體人都能對他人表示尊重。不論在維基媒體的線上還是線下環境,在與他人交流過程中,我們要以互相尊重的態度對待對方。,分明是不行的,明顯具有重大違規事宜,那怎麼能夠保留,又說他人是無恥政客,亦不尊重對面政治立場的人,所以維基百科根本是不容許這些的。--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15 (UTC)[回复]
什麼叫做「那今天他說剷除親中國勢力者」,請你不要把我沒說過寫過的話塞給我!如果你指的是Cindyzs說的,他留言以來,我對話頁也沒出現那樣的文字。這已是你至少第二次胡亂把我沒寫的文字栽贓給我,易生誤會。至於Cindyzs在我討論頁明白引用黃國昌的前一個黨時代力量及其黨主席王婉諭批他是「無恥政客」,這是有來源轉述,我不認為他這樣寫有何大問題。至於為何他要特別提黃國昌,我猜是因為那其實是我於2013年創建的頁面[7]無論他是奚落暗諷我、感嘆我為何當年如此,我都沒意見,這也算針對編輯史交換意見。我看不出有什麼好屢屢刪除的。--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4:01 (UTC)[回复]
我指的本來就不是你啊,這裡是說soap的爭論--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5 (UTC)[回复]
戒嚴那邊--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6 (UTC)[回复]
WP:OWNTALK,有提到對於使用者討論頁而言,這些方針的遵循度會比其他討論頁較為寬鬆,雖然留言內容看起來處處和方針指引相悖,也引起了反應,但這實質都不屬於違規的部分,因為使用者對於自己的討論頁擁有自主權,而且發布的位置不是被嚴格規範的。試問,今天若是情況相反,Wildcursive使用者無法移除他不想留的內容,而到布告板尋求幫助,但是大家都跟他說這沒有違規所以不能刪除,適當的處理狀況不應該是,讓使用者自己決定什麼留言可以留什麼不留,只要他不剪貼拼接扭曲意思,要幫助的時候管理員適當地提供協助,這樣才是合乎討論頁自主權的。
這邊另外想建議@Wildcursive,我留意到同樣內容的留言您放了幾個地方,在個人討論頁是為寬鬆的留言,但若上了客棧或布告板就有為難的狀況,我先前沒表達很好,不過我想請您考慮自行減去會違反討論頁方針的內容,這樣或許會對討論的結果較為友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4 (UTC)[回复]
較為寬鬆並不代表不適用--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6 (UTC)[回复]
@Tisscherry 我就是在個人討論頁回應,主文也放被提報頁及此客棧,我不可能期待大家都翻來翻去的看,總該讓我在被公審處完整陳述吧。有人說刪了還是有紀錄,有心人都看得見,我也沒啥好隱藏的。人有偏好與慣性,我刪了這,說不定你想的是那,若直接告訴我還可商榷或討論。父子騎驢討好不了誰,我還是集中擺在一起,也會再抽空增修。我是被動回應、被迫說明,難得一次自辯,如同答辯書給各審不算超過,這是程序正義,稱不上宣傳。--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5:29 (UTC)[回复]
@Wildcursive君,我主要指的是最新的金牌的那段,放在客棧和布告板就不太妥當,且平心而論,這含有的身分識別較為強烈,可能不是那麼公允,這讓我想到之前曾經介入個體育項目的溝通,該名使用者認為不懂籃球的都是女性,後來一直用「妳」指稱本人,一直要我去問男朋友或老公(???)。我想您應該能夠明白,就點到為止了。刪了的記錄可以請求版本刪除做隱藏,如果不會請求,直接找線上管理員也是可以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11:22 (UTC)[回复]
@Tisscherry 既然妳/你點明,請管理員刪除似乎耗些工程也未必即時、全面,本想用刪除線,想想還是略修。--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0:26 (UTC)[回复]
這人也跟夏土賢一樣整天嘴上掛著文革--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12:21 (UTC)[回复]
@Wildcursive君,您可以直接找Manchiu管理員,他處理很有經驗的。謝謝您願意考量,就看您的決定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1:12 (UTC)[回复]
(+)支持覆核,本人不認為管理員此舉得當,理應予以討論頁編輯禁制。--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7 (UTC)[回复]
我是觉得,如果有谁移除了不合适的内容,讨论页主人不应该恢复,否则应该要算到他头上。我自己对于我自己的讨论页也是很开放,胡话我不小心回退了都会撤回。但是来反破坏的移除留言我是不会加回来的。不过没收别人的星章还是不妥,我觉得W应该恢复这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59 (UTC)[回复]
(-)反对覆核,方針或指引未明文限制用戶處置其對話頁的內容。--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2:57 (UTC)[回复]
(!)意見:在使用者頁面開宗名義的就已經說明:「使用者頁面用於維基人之間的交流與協同運作。雖然您可以自由地個性化和管理您的使用者空間,但它們是社群專案頁面,而不是個人網站、部落格、社群網路媒體或維基百科條目。它們應該用於更好地參與社群,而不是過度用於無關目的或損害專案的聲譽。」而同一個規範章節對於使用者頁面定義是:「使用者頁面主要用於人際討論、通知、測試和草稿(參見沙盒),以及(如果需要)有限的自傳和個人內容。標題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命名空間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是故,如果以定義去結合相關前述條件限制,消極的置放政治觀點議題是不允許的,只是解釋的人沒有前後上下文的關聯性給找出來罷了,所以縱使訊息接收用戶認為政治觀點屬於一種言論表達的自由,但綜合前述對於使用者頁面定義與限制條件,仍不可以放置於用戶討論頁面,因為視為宣傳行為。這樣子解釋有清楚嗎?--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05 (UTC)[回复]
(~)補充:被提報者目前已被管理員做出相關限制措施,請參照WP:ANO#WildcursiveSpecial:Diff/85443983描述案件處理,詢問@WiiUf君是否考慮撤銷提案?--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17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重点是复核“管理操作”本身(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被提报者后续是否有被限制,并不影响这里的复核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22 (UTC)[回复]
瞭解。--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46 (UTC)[回复]
(!)意見:看了以上一大串,很驚訝這會有這麼大的討論。相關慣例已行之有年,並形成指引。用戶討論頁是用來讓編輯之間討論的,尊重用戶編輯本身的意願是慣例,應以用戶以及跟他正在交流中的編輯為主。第三方直接進入,介入對話,強制進行刪除,不符合指引,也不禮貌。指引方針為「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大量编辑其他人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除非编辑可能会有帮助。如果不确定,请询问。 」如果第三方編輯對留言有意見,不應該直接進入刪除別人的留言,因為這會影響到原本兩位編輯之間的交流,扭曲留言的意思。「如果对某个用户的页面有顾虑,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讨论页引起对方的注意。如果对方同意,就让对方自己编辑。」如果認為這段對話真的有必要移除,用戶不願意主動進行,應該在社群頁面發起議題討論,經過社群達成共識之後,再根據共識,禮貌的請用戶移除相關段落。以尊重慣例來進行處理,為最好方向。--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12月26日 (四) 15:08 (UTC)[回复]
刚刚看到他已经被部分封锁了,这个复核请求可以关闭了吧。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6日 (四) 16:22 (UTC)[回复]
上面我有提過看看原提出用戶是否願意撤回提案,但自由雨日君認為,這並不影響覆核程序進行。--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7 (UTC)[回复]
其實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可適用於使用者頁面空間的,標題以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另外當用戶發現其用戶討論頁面有使用不當情形,則應優先發布{{subst:uw-userpage}}提醒通知。另並非用戶討論頁面不受其拘束,而是標題User(使用者)和User talk(使用者討論)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使用者頁面,皆須受內容方針規範,只是為了用戶使用用戶討論頁便利性及彈性,規定較寬鬆,但寬鬆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這點要先釐清。--薏仁將🍀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2 (UTC)[回复]
我仍然希望能夠繼續此次覆核請求(至少應移除該用戶討論頁中的廣告內容)。—WiiUf🐉 2024年12月27日 (五) 10:21 (UTC)[回复]
同上,我认为应该移除该用户讨论页的违反方针内容,因此(+)支持复核。还有上面某位前管理员的言论,感觉根本没有理解方针,或者说是为反驳而反驳。--Dryrace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1 (UTC)[回复]
(+)支持复核。我认为仅移除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政治宣传即可,用户讨论页存在过多的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会容易被认为滥用。--Lanwi1Talk 2024年12月29日 (日) 09:05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讨论以过两个星期有余,差不多可以下个定论啦。--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7:28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到覆核請求關閉。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新年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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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在1月29日,是時候徵集新年標誌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9日 (日) 15:15 (UTC)[回复]

还好是农历,要不然只剩3天就2025了——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4 (UTC)[回复]
我給一個可能的方向:「乙巳」二字均狀似蛇,或許可以考慮將這兩個字弄成蛇的形狀。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29日 (日) 23:54 (UTC)👍 自由雨日觉得这挺赞的。[回复]
可以參考這種新年郵票[8],中国邮政的“福纳百祥”恰好类似二字的图形化。--Kethyga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6:42 (UTC)[回复]
那我參考看看,或許我能畫個草稿。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1:54 (UTC)[回复]
話說一百五十萬條目也快了,要換標誌嗎--August0422討論頁 2025年1月3日 (五) 10:07 (UTC)[回复]
草稿
剛弄好草稿了搞錯了一些東西,稍後再修復。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2:31 (UTC)[回复]
正好是25,赞。不过右边的因为不对称看着有点胖()——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1日 (三) 02:34 (UTC)[回复]
@ZhaoFJx那個是我畫錯了,現在的才是正確版本。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2:44 (UTC)[回复]
蛇環繞維基球如何? -Lemonaka 2024年12月31日 (二) 06:46 (UTC)[回复]
File:2013logohant.png
或者我們還有一個選擇就是把十二年前@Buernia老師做的拿出來複用。——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09 (UTC)[回复]
不是不好看,但感覺……就真像是12年前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1:53 (UTC)[回复]
毕竟那个时候扁平化设计普及程度还不如当今,人家设计的2020和2021新春标志就是扁平化的,我一直觉得Buernia设计的标志很好看的,当年百万条目标志他有参与评选就好了(可惜人家那时可能没时间),不至于搞得那个时候单论设计稍微好看些的偏偏是那个眼镜版标志(最后因为影射而被否决),我到现在都觉得最终采用的百万条目标志过于简陋,因此我支持到时150万条目时搞个特别标志。--💊✖️2️⃣3️⃣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1:56 (UTC)[回复]
我提議如下,蛇環繞維基球 左側尾部形成2,頭部爲5 @Sanmosa 如何? -Lemonaka 2025年1月1日 (三) 03:09 (UTC)[回复]
這比較複雜,我處理不來,而且我預感這樣的構圖就算成形也會很chaotic。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34 (UTC)[回复]
或許透過 ASN 或公告欄公開徵集設計?本站應該不缺乏會設計的人才,問題是沒有人知道。--SCP-0000留言2025年1月1日 (三) 04:59 (UTC)[回复]
@SCP-2000公告欄有放了,但放ASN不會太過擾民了嗎?--SunAfterRain 2025年1月1日 (三) 08:48 (UTC)[回复]
如果放幾日(例如一週)應該沒有大問題。--SCP-0000留言2025年1月1日 (三) 17:55 (UTC)[回复]
@魔琴剛剛想起一個問題,就是vector 2022的標誌是中文字位於維基球右側的,因此中文字位於維基球下側的自訂標誌無法於vector 2022顯現,我不清楚vector 2022的標誌裏的中文字與維基球是否兩個分別的圖像,還有vector 2022的標誌圖像是否可以通過類似vector 2010的自訂標誌的方式來替換。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38 (UTC)[回复]
是两个独立的文件;可以 Stang 2025年1月2日 (四) 12:43 (UTC)[回复]
@Stang感謝代為回應,那我現在趕工把乙巳雙蛇的純圖像檔案給弄上來。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48 (UTC)[回复]
@Stang不好意思,要再ping一次,但我也想知道如何在vector 2022實現類似User:Sanmosa/Logo test.js的效果,畢竟我自己也需要預覽一下。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3:00 (UTC)[回复]
@SanmosaSunAfterRain提供的片段供参考:$('.skin-vector-2022 .mw-logo > .mw-logo-icon').attr('src', 'https:/upwiki/wikipedia/commons/c/cc/%E4%B9%99%E5%B7%B3_snake.png').removeAttr('height').css('height', 'auto') Stang 2025年1月2日 (四) 14:08 (UTC)[回复]
已更新代碼。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4:21 (UTC)[回复]

Sanmosa版

[编辑]

剛才基於草稿稍稍上了色,大家可以給些評價。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18 (UTC)[回复]

如果想試試提前在中文維基百科全站換上SVG樣式的logo的話,在自己的JS頁加這個碼就好:importScript('User:Sanmosa/Logo test.js');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20 (UTC)[回复]
好看!很简约的徽标,不过会不会太简约了((——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2日 (四) 12:50 (UTC)[回复]
與我兩年前説的一樣,我個人偏好極簡風。只要看起來是舒服的,那簡不簡約其實並不重要。另一方面,簡約的標誌一般也有利於識別,因此設計簡約也是有一定的好處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58 (UTC)[回复]
能结合“25”就更好了。--东风留言2025年1月2日 (四) 13:22 (UTC)[回复]
然而“巳”與“5”的字形好像是衝突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4:53 (UTC)[回复]
个人感覺,這個logo完全沒有維基百科的元素。或者說,如果沒有底部的文字,我完全看不出這是維基百科的logo 囧rz……歷年的logo都有維基百科的特色。個人建議新年標志結合原版的維基球製作,在這一點上我比較傾向於@Lemonaka的「蛇環繞維基球」提議。
題外話,第一眼看上去,感覺蛇的形狀更像是「2C」(--Nebulatria留言2025年1月2日 (四) 13:38 (UTC)[回复]
然而2021年的農曆新年特别標誌除了“W”形牛角與“維”字外也沒有多少“維基百科的特色”,而且兩者的“維基百科的特色”並不明顯。(看上去更類似的字元可能是“ƧꞆ”?)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4:29 (UTC)[回复]
其实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2日 (四) 18:48 (UTC)[回复]
但「W」與「維」也是維基百科的元素啊,目前的標誌實在看不出與維基百科的關聯性。--Nebulatria留言2025年1月3日 (五) 10:20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這可能並不是必須具備的元素?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3日 (五) 13:59 (UTC)[回复]
(!)意見:左邊那條蛇像「己」字多於「乙」字。(附:1989年是己巳年)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2日 (四) 15:09 (UTC)[回复]
大家好,还有不久的半年,中共的坦克就要开去天安门广场轧人了![開玩笑的] --Txkk留言2025年1月2日 (四) 18:36 (UTC)😨1 [回复]
怎麽説呢,“2”、“乙”與“己”的字形都是相近的,所以這有些無可避免。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3日 (五) 00:13 (UTC)[回复]
左邊的蛇就是太沒有棱角,所以最像「己」而不是「2」或者「乙」。畫一條轉頭的蛇可能可以。--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3日 (五) 02:26 (UTC)[回复]

剛剛弄了個第二版。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42 (UTC)[回复]

看到时能不能解决“乙”“己”容易混淆的问题,还有右边的蛇加个尾鳍就可以变成鲸鱼了[開玩笑的](虽然鲸鱼的尾部没那么细,不过最好还是把头画小一些)。--💊✖️2️⃣3️⃣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2:05 (UTC)[回复]
我有時間再調整一下設計。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3:01 (UTC)[回复]
右頭非常大,看起來很不對。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02 (UTC)[回复]
右頭中間改用白色如何,這樣蛇頭可以形成一個園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04 (UTC)[回复]

What7what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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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做了一個看看,感覺不是特別完善,不知道效果如何,大家可以給些評價。--User:What7what8🏠 2025年1月3日 (五) 20:32 (UTC)[回复]

@What7what8 對。我(+)支持這個 -Lemonaka 2025年1月4日 (六) 01:48 (UTC)[回复]
不得不説,看上去的效果是好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57 (UTC)[回复]
這并不混亂,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c-Sanmosa-20250102123400-Lemonaka-20250101030900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01 (UTC)[回复]
很可爱欸——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4日 (六) 01:58 (UTC)[回复]
是很可愛,但怎麼說呢,就真的有一種很微妙的感覺--SunAfterRain 2025年1月4日 (六) 05:36 (UTC)[回复]
(+)支持使用該logo,比較可愛一點。--Talimu0518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09:38 (UTC)[回复]
(+)支持该logo,蛮可爱的。-- 2025年1月4日 (六) 09:41 (UTC)[回复]
(+)支持此一版本。--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924~2024 2025年1月4日 (六) 10:45 (UTC)[回复]
(+)支持很可愛呀 支持(๑•̀ω•́๑)--Liao_509 ☄️Fighting!簽名🖋 2025年1月4日 (六) 10:46 (UTC)[回复]
看进一步完善之后是什么效果吧,目前来说Sanmosa君的标志完成度还是比这个的高。--💊✖️2️⃣3️⃣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1:45 (UTC)[回复]
(+)支持。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1月4日 (六) 13:19 (UTC)[回复]
(+)支持但等待进一步完善 Aqurs1留言三玖天下第一 2025年1月5日 (日) 09:22 (UTC)[回复]
建议做工精细一些。--WiiUf🐉💫2025 2025年1月5日 (日) 10:35 (UTC)[回复]
黃色蛇在右邊的尾巴可以向左嗎?蛇和吐出的舌頭,就更接近25或乙巳了。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01 (UTC)[回复]
(+)支持,很有美感,兩隻蛇蛇很可愛。 -- 菜國人 聊天 2025年1月6日 (一) 14:04 (UTC)[回复]
(+)支持:要是乙巳这两个字能够调整一下会更好(比如换位置字体颜色什么的,总觉得现在比较微妙)。配色或许也可以调整,但是如今黄黄红红的主色调其实不错。--The Puki desu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0:52 (UTC)[回复]
其实甚至没有必要在蛇身上写乙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7日 (二) 20:44 (UTC)[回复]

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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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位,2025年5月19號就是中國全面封鎖中文維基百科的十周年,屆時我們應該更換logo來紀念。這是一個一次性賬號,後面再也不發言了,不要檢舉我到SPI喔。

Wikipedia logo china ban 2025 zh hans

--A20152025A留言2025年1月2日 (四) 14: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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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冷門的ACGN條目,最近單日閱覽流量居然衝到每天一萬人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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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GN就是Anime、Comic、Game、Novel的合稱。
我最近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在這個條目「最弱技能《果實大師》 ~關於能無限食用技能果實(吃了就會死)這件事~」,因為我是該條目的主要編輯者,對這條目會比較關心。
在這幾天,這條目居然能衝到每天一萬人觀看,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有興趣的人可以點擊該條目,選擇條目的編輯歷史,點擊上方的本月頁面瀏覽統計,就可以看每天的條目瀏覽人數。
ACGN條目通常冷門,即使是當季熱播條目,每天閱覽人數破千人,這人數就算多了。我上面舉的這條目,之前也每天維持幾十人,了不起到100人的閱覽人數,一直都是這個人數觀看量,非常冷門。
沒想到卻在2025年1月1日,衝到每天10065人的觀看量。不曉得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這應該是用程式在洗吧,使用連點程式按鍵精靈,持續連點該條目的頁面更新之類。
只是不曉得這麼作有什麼意義,洗條目閱覽人數,也沒有任何利益可拿,即使洗到觀看人數最高,也不會因此受到表揚。這條目也不是啥政治類條目,洗這條目也不會任何政治宣示的效果,這種行為真得讓人費解。--Znppo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4:59 (UTC)[回复]

「預定播放日 2025年1月7日」是因為臨近播放吧。--SCP-0000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5:09 (UTC)[回复]
這就不得而知了,也許是這個原因吧。--Znppo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5:13 (UTC)[回复]
ACG算是流行的次主流文化吧。还有User:Hat600/essay/fansite。——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1月6日 (一) 13:31 (UTC)[回复]
這論述怎麼藝術成這樣啊啊啊啊啊。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1月6日 (一) 13:42 (UTC)[回复]
這論述看起來很有道理,至少蠻符合我的情況,其他人我不知道。--Znppo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3:53 (UTC)[回复]
理论上当季动画条目可以冲高1万,例如孤獨搖滾!(未拆解前是合并一个条目),2022年12月25日冲高1.2万。——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1月6日 (一) 13:58 (UTC)[回复]
這論述以前看過了。但我想說的是當季ACG作品瀏覽量在中日維衝前排不足為奇。見今日動態熱門[9]。《我獨自升級》只排在習近平後面。--S叔 2025年1月7日 (二) 10:19 (UTC)[回复]
冷知識,這部有先行配信(可以理解成提早播映),所以實際上應該是12/31首播,1/7是電視台首播。--SunAfterRai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25 (UTC)[回复]
雖然本站是百科全書,不過某種意義上也成為反映時事趨勢的網站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6日 (一) 16:35 (UTC)[回复]
数年前,阅览量异常高的条目中華電信MOD洗出来的。--Txkk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09:35 (UTC)[回复]
目前這條目,一個月內瀏覽量依然有5000,也不算低。--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05:54 (UTC)[回复]

請協助查看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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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裡有大量未被及時處理的破壞,然而本人能力有限,還請有心人士協助參與反破壞工作。--WiiUf🐉💫2025 2025年1月7日 (二) 14:05 (UTC)[回复]

大部分都不是,過濾有誤導致的。 -Lemonaka 2025年1月7日 (二) 15:23 (UTC)[回复]
不要盲目相信过滤器。高风险过滤其实估计实际上涉及破坏的也就大约5%-10%。--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7:26 (UTC)[回复]
其实我想说的是里面不全是破坏,但经我看了一遍之后,还是有不少。--WiiUf🐉💫2025 2025年1月7日 (二) 23:19 (UTC)[回复]
而且有些破坏放了好几天……--WiiUf🐉💫2025 2025年1月7日 (二) 23:26 (UTC)[回复]

道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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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在 https://t.me/wikipedia_zh_ac AC群因為剛才慌亂操作現在是退群狀態還因不明原因無法加回

即使加回理論上應該也是禁言狀態,無法跟AC群全體維基人道歉

因此我改在站內發表道歉聲明,希望有人能幫我轉達:

我現在在AC群是退群狀態,我希望有人幫忙轉達: 我已經理解該測試造成了洗版,所以我對AC群全體維基人感到抱歉 但因為剛才慌亂之下 我又退掉幾乎所有的群了 所以我需要有人幫忙轉達:

各位AC群全體維基人對不起:

今日稍早因為在機器人使用上出現一些狀況(我輸入一個指令後無反應)
即出於好奇想知道 https://t.me/ctvm32 是站內哪個人,它入群後我隨即執行查詢
但無法查詢
私以為故障,因此進行了一些測試後發現原因是我操作錯誤。
且該操作應是沒有必要,是出於好奇想知道,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的困擾,非常抱歉
而操作過程產生的十餘條訊息造成了洗版
不僅影響了AC群正常的討論
還讓不少不想看到洗版的人感到非常不舒服
進而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有不同程度上的權益受損
對於這些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困擾的一連串事件
我感到非常抱歉,對不起
對於已經影響到的正常討論,我亦感到抱歉
造成AC群全體維基人無法正常討論,我深感抱歉,對不起
為了避免下次再發生相同問題
我保證下次發現機器人使用上有問題時,不再以測試的方式,而是聯絡機器人操作者商討論題
以避免再次發生洗版現象
對於本次造成的洗版,我感到非常抱歉
希望能獲得AC群全體維基人原諒


— ---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1月8日 (三) 02:17 (UTC) -

以上希望有人能幫我轉達,對於對全體維基人造成的困擾,我真的很抱歉。--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5年1月8日 (三) 02: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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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覆審U:Leehsiao的巡查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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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經查閱該人的貢獻,我對於此人是否在創建新條目上可以免於被巡查持保留態度,我不認為一位會在現有條目上加上宣傳性內容的用戶能被免於巡查,儘管此人被封禁條目空間編輯權限已久,請注意這不是一個濫權覆核請求,謝謝。--~~Sid~~ 2025年1月8日 (三) 15:27 (UTC)[回复]

https://guc.toolforge.org/?by=date&user=Leehsiao
如果需要將這個議題全域化,可以在得出結論後在meta.wikimedia.org提出--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5:32 (UTC)[回复]
去掉吧,沟通能力仍有问题。另外,2024年4月至10月已存在“超过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似可申请即时除权。--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22:20 (UTC)[回复]
@ASid此話題應移交權限解除布告板(或事後報備於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9日 (四) 08:13 (UTC)[回复]

用戶查核制度再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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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仲裁委員會已經成立,考慮到英文維基仲裁委員會可指定用戶查核員,中文維基是否也該考慮,基於傀儡調查的堆積,再次引入用戶查核? -Lemonaka 2025年1月9日 (四) 02:37 (UTC)[回复]

还是等仲裁委員會正式运作一段时间再说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9日 (四) 03:21 (UTC)[回复]
贊同shizhao的觀點。而且積壓也還在可接受的範圍。--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4:14 (UTC)[回复]
別急Orzzzzz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9日 (四) 08:10 (UTC)[回复]
不赞成。我觉得您应该知道,对于一个饿了很久的人来说,出于对他的安全考虑,不应该给他一次性喂饱。况且仲裁委能否平稳运行还要两说,何必如此着急呢。--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9日 (四) 09:08 (UTC)[回复]

搬運自英文WP - 支持以色列的美國保守派基金團體被指展開人肉搜索挺巴勒斯坦的維基百科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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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運自英文WP互助客栈美国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undation)被指有計劃(或者已經開始)人肉搜索在維基百科上散播他們認為是反猶太主義的編者,暫時主要呼籲在以色列相關爭議條目(如加沙人道危機或以色列-中東局勢等)中進行過主要貢獻的編者要特別小心不明來歷的連接,做好反人肉的必要措施。同舟 · 2025年1月9日 (四) 03:15 (UTC)[回复]

令人擔憂--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4:11 (UTC)[回复]
或许应当考虑在相关条目中加入模板以提示编者注意安全风险。--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9日 (四) 09:24 (UTC)[回复]
唉--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0:01 (UTC)[回复]
是否应该考虑将其网域列入黑名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9日 (四) 20:42 (UTC)[回复]
虽说中维不担心这事情,但未雨绸缪也不是不可--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1:00 (UTC)[回复]
我先订阅那个工单吧,看看后续情况--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1:01 (UTC)[回复]

User:Rastinition可能長期濫用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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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Rastinition於1月3日被User:Manchiu君實施回退編輯禁制三個月,此後其曾活躍的條目出現了一些可疑的活動:

查看以上條目的編輯歷史,Rastinition幾乎對這些條目進行長期監視,在其被實施禁制後,突然出現多個台灣遠傳電信IP進行回退操作且反應迅速,十分可疑。本以為這些可疑活動只是有心人想利用IP繞過編輯禁制,但探查之後發現Rastinition和台灣遠傳電信IP其實早有交集:

這些IP也活躍在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九龍巴士89D線九龍巴士263線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等香港交通條目,因本人從未編輯過此類條目,未能分析Rastinition的編輯習慣,在此知會曾在香港交通條目被Rastinition無理回退的User:DarkWizardCody君;另外可否煩請擅長抓傀儡的User:Outlookxp君發表看法?218.250.145.5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13:47 (UTC)[回复]

哇噻!这么刺激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5年1月9日 (四) 13:49 (UTC)[回复]
这好像应该在WP:傀儡调查发起?--自由雨日🌧️❄️ 2025年1月9日 (四) 13:56 (UTC)[回复]
Rastinition正如他個人頁所說,應好好休息...。建議查核。--Outlookxp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14:29 (UTC)[回复]
1.@Outlookxp因為你提到我的用戶頁,也只是從用戶頁的日誌提及一些2023年10月7日檢查確認監視清單包含4070個頁面 2023年5月29日調整自己活動模式,減少深偽技術的影響
2024年5月26日,注意到可能有在不特定網站形成的社群透過某種形式在zh.wikipedia.org聯合活動,後續動向需要觀察。嚴重時可能有真人傀儡議題,因為很久沒更新,我僅能提及我有注意到但沒有追蹤後續發展
2024年5月26日,注意到可能有在不特定網站形成的社群透過某種形式在zh.wikipedia.org聯合活動,後續動向需要觀察。嚴重時可能有真人傀儡議題
2.@Outlookxp總之可以查核
( π )题外话2023年發給我的郵件擷取部分文字And I investigated this based on the possibility that the impersonator account was an LTA(this is done at my discretion), but in principle it is more appropriate to go through the local SPI, and it is okay for you to open the SPI and provide me with additional information(IP ranges or data at risk of avoidance), but I recommend going through the SPI.,基於這個的結果我優先將調查對象轉向至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Stalin_kzj,因為這個系列也是我最熟悉具有攻擊行為、模仿行為等樣態的(不只一個組群),但既然有香港的IP在其中,又是針對節目類頁面,目標稍難鎖定,較難確認目標組群,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Calearm77/存檔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Tommy860119/存檔LTA:589ww(具攻擊性)、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King091993/存檔提及的Special:用户贡献/Bosco64(具攻擊性),這系列非常愛好將話題連結到User talk:Pyruvate(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Pyruvate/存檔/HAM繼續......大致上可以單一提交我是否登出編輯或者使用多個帳號,但如果要反向確認是前面提及的內部連結哪個或其他更多,那要鎖定的目標會很浮誇的麻煩(傀儡/愛好者/社群化,連續文字是愛好者社群化且愛好者很多都有正在或曾經使用傀儡的習慣)--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3:08 (UTC)[回复]
補充給@甜甜圈真好吃,之前在存廢提及不要如何而避免特定政治立場攻擊,這件事情早就已經開始,en.wikipedia.org已經有這個現象發生,對象提及在china線下社群我已經很知名的反china,甚至曾有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Wikipedia:%E5%82%80%E5%84%A1%E8%AA%BF%E6%9F%A5/%E6%A1%88%E4%BB%B6/Rastinition&oldid=78609398 跨維基重複提報的狀況發生,大致上如果與政治有關,我完全不意外由china、民主進步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香港,任何一個社群對我進行較大規模或暗沉的行動--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3:2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