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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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1=CN road sign 禁 2.svg|caption1=[[中国]]的减速让行警示。位于此路的机动车在交叉路口必须减速,让行予主路的其他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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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SA road sign - Stop (Type I).svg|caption2=[[沙特阿拉伯]]、[[埃及]]等地的停车让行警示。位于此路的机动车在交叉路口必须停车,以让行予主路的其他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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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路權可分為3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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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型路權:與地面交通完全隔離,例如[[高速公路]]、[[高速鐵路]]、[[地鐵]]、[[單軌列車]]、不設置平交道的鐵路。 |
*A型路權:與地面交通完全隔離,例如[[高速公路]]、[[高速鐵路]]、[[地鐵]]、[[單軌列車]]、不設置[[平交道]]的[[鐵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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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路權:與地面交通部分隔離,但有優先通行權,例如設有平交道的[[鐵路]]、[[輕軌運輸]]、[[公車專用道]]、[[公車捷運系統]]。 |
*B型路權:與地面交通部分隔離,但有優先通行權,例如設有[[平交道]]的[[鐵路]]、[[輕軌運輸]]、[[公車專用道]]、[[公車捷運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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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型路權:與地面交通完全混合,例如[[公共汽車]]、[[有轨电车]]。 |
*C型路權:與地面交通完全混合,例如[[公共汽車]]、[[有轨电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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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7日 (三) 23:42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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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是一種相對的權利與權力關係。所有道路使用者均有不同程度使用道路的相對權利與義務。路權沒有絕對的,不論是行人或各種車輛,任何用路者在道路上,都有注意路況並相互禮讓的責任與義務。路權是維持交通順暢與維護交通安全的最高概念。所有的用路者在遵守交通規定的同時,都必須相互尊重彼此的路權以達到順暢交通與保障安全的目的。
廣義的路權概念,指的是用路者包括行人或四輪汽車與兩輪汽車(摩托車)優先使用道路相關設施的權力。這種權力也就是擁有路權的一方可以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力。
狹義的路權即「優先通行道路的權利」,也稱先行權,指的是現行法令規章對用路者使用道路相關設施時,明確規定誰先誰後的順序與權利。
種類
[编辑]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路權可分為3種:
- A型路權:與地面交通完全隔離,例如高速公路、高速鐵路、地鐵、單軌列車、不設置平交道的鐵路。
- B型路權:與地面交通部分隔離,但有優先通行權,例如設有平交道的鐵路、輕軌運輸、公車專用道、公車捷運系統。
- C型路權:與地面交通完全混合,例如公共汽車、有轨电车。
机动车路权
[编辑]通常根据交通标识来判断。优先标志在各国有着不同的表示,但维也纳路标和信号公约签约国(绝大多数欧陆国家)的路标基本相似。
在没有标识的情况下,左驾右行国家遵守右车先行的标准[1]。
參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第八章 先行权 - § 8 Vorfahrt. 德国道路交通法规. [2021-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2) (德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