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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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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烈士陵园]]([[伊吾|伊吾县]],批次IV )
*[[伊吾县烈士陵园]]([[伊吾|伊吾县]],批次IV )



==参见==
*[[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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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中国纪念性建筑物]]
[[Category:中国纪念性建筑物]]

2006年3月10日 (五) 04:47的版本

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发布,全部4批加4处总计110个单位。第二批原“上海市烈士陵园”迁“龙华烈士陵园”建“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仍为全国重点保护单位。参见:中国抗日战争阵亡将士纪念建筑物

  • 第一批(批次I),共32处,1986年10月28日公布;
  • 第二批(批次II),共36处,1989年08月31日公布;
  • 皖南事变烈士陵园,共01处,1990年06月14日公布;
  • 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焦裕禄烈士陵园,共03处,1992年公布;
  • 第三批(批次III),共18处,1996年04月12日公布;
  • 第四批(批次IV),共20处,2001年05月17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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