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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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所開辦的公立學校,稱為[[官立學校]]。時而世易,在非高等教育領域,官立學校已不是現時香港學校的主要類型,取而代之的是[[津貼學校]],以及近年來興起的[[直接資助計劃]]學校。 |
[[香港政府]]所開辦的公立學校,稱為[[官立學校]]。時而世易,在非高等教育領域,官立學校已不是現時香港學校的主要類型,取而代之的是[[津貼學校]],以及近年來興起的[[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值得注意的是,在香港,「公立學校」也可以指由[[新界]]地方鄉紳或團體所開辦的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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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0日 (四) 14:43的版本
公立學校,或稱政府學校、公辦學校或官立學校,是由政府所開辦的學校,其辦學資金全部或主要由政府撥付,所以其學費一般較私立學校低。這些學校所聘任的人員,亦可能具有公務員身份,視乎地區而定。這類學校的辦學層次可以包括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及高等教育。
香港
香港政府所開辦的公立學校,稱為官立學校。時而世易,在非高等教育領域,官立學校已不是現時香港學校的主要類型,取而代之的是津貼學校,以及近年來興起的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值得注意的是,在香港,「公立學校」也可以指由新界地方鄉紳或團體所開辦的學校。
澳門
澳門大部份學校均為私立學校,公立學校僅為少數。但是,合資格的私立學校,也可以接受澳門政府的免費教育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