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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這純粹是假設懷疑,畢竟這種事在網路上是拿不出什麼證據。--[[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22.131|36.232.222.131]]([[User talk:36.232.222.131|留言]]) 2012年11月24日 (六) 10:03 (UTC)
:{{補充}}:這純粹是假設懷疑,畢竟這種事在網路上是拿不出什麼證據。--[[Special:用户贡献/36.232.222.131|36.232.222.131]]([[User talk:36.232.222.131|留言]]) 2012年11月24日 (六) 10:03 (UTC)
::找不到任何有關Makecat為女性的任何字眼。---{<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24日 (六) 12:06 (UTC)
::找不到任何有關Makecat為女性的任何字眼。---{<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 2012年11月24日 (六) 12:06 (UTC)

:::就算我是隻會上網的貓,坐在電腦前面打字騙人說我是老虎,只要編輯行為符合維基百科的規定,上面的IP老兄也管不著吧?--[[User:SElephant|泅水大象]]™ [[User talk:SElephant|訐譙&#9742;]] 2012年11月24日 (六) 12:47 (UTC)


== 這種搞名字做法是演到哪時候才有結局? ==
== 這種搞名字做法是演到哪時候才有結局? ==

2012年11月24日 (六) 12:47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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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可否把小工具複製到繁體偽基?

如題。原因是維基百科有很多蠻實用的小工具。初步擬定會複製的小工具有:導航Popup、UTC時鐘、參考文獻提示工具、用刪除線劃去被封禁的用戶。--一個正常人 2012年11月2日 (五) 07:05 (UTC)[回复]

維基百科的CC-BY-SA 3.0協議仍然適用,故與偽基協議不相容。-HW 2012年11月2日 (五) 14:14 (UTC)[回复]
意思是?--一個正常人 2012年11月2日 (五) 14:29 (UTC)[回复]
維基百科的內容不能複製至偽基百科,包括小工具。-HW 2012年11月3日 (六) 06:23 (UTC)[回复]
那么萌娘百科岂不是侵犯版权?复制了WikiLove、HotCat、Popup等小工具……--广雅 范 2012年11月3日 (六) 07:24 (UTC)[回复]
萌娘百科很多图片本身就已经有严重的版权问题。以百度娘这个条目为例,有什么问题我就不想说了。萌娘百科纯一“有中国特色”网站。--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09:33 (UTC)[回复]
HW!你的說話前後矛盾。你第一句說小工具適用於CC-BY-SA 3.0,然後又說維基百科的小工具為版權所有。--一個正常人 2012年11月3日 (六) 08:30 (UTC)[回复]
然後又說維基百科的小工具為版權所有,你的话才是前后矛盾。--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09:34 (UTC)[回复]
Edouardlicn,看來您有點誤會。之前HW說「維基百科的內容不能複製至偽基百科,包括小工具。」即是說小工具乃維基百科版權所有。--一個正常人 2012年11月3日 (六) 10:06 (UTC)[回复]
请你不要原创别人的观点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3日 (六) 10:18 (UTC)[回复]
+1,不能复制不代表版权所有,HW从未“暗示”任何类似内容。好好去看看CC版权的条款,尤其是不同版本的差异再说,这种幼稚问题反正我不会解释。还有,跟以前的2011WP一样,警告你一句,维基百科不是你家电脑的127.0.0.1。--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0:32 (UTC)[回复]
要是没有版权那就是public domain 了,哪还有CCBYSA3.0啊,不同的CC不兼容却统称CC比较麻烦,很容易给人误解啊 --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0:02 (UTC)[回复]
是否有版权还要细看。不过我最不满是某人的嘴脸。什么“又说版权所有”,哪句说过版权所有?--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0:17 (UTC)[回复]
那是暗示。--一個正常人 2012年11月3日 (六) 10:21 (UTC)[回复]

总之你喜欢复制就复制,只要你们伪基那里的人觉得违反CC没问题就照做就是了,我也不会BS你的(其他维基人和伪基人会不会我就不知道了),反正你不是香港人。--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1:40 (UTC)[回复]

我认为伪基可以更改自己的协议:其他内容继续按现在的协议,从维基复制的小工具/模板按维基的协议。这样即可不侵权。--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3:51 (UTC)[回复]
那也是伪基的事情,你去伪基提议去,这里不应该讨论这个问题。--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4:35 (UTC)[回复]
我覺得兩邊都適宜談。--223.19.103.148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05:34 (UTC)[回复]
(※)注意若無反對將開始複製。--一個正常人 2012年11月10日 (六) 15:02 (UTC)[回复]

我是来吐槽的,“你第一句说小工具适用于CC-BY-SA 3.0,然后又说维基百科的小工具为版权所有。”显然一点没错,在下不得不怀疑“一個正常人”对版权信息的理解。--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1月19日 (一) 17:58 (UTC)[回复]

英女皇还是英女王?

看到DYK投票的一个讨论,我突然想起这件事。英女皇与英女王哪个才是官方翻译?--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0:44 (UTC)[回复]

女皇不是帝国么?--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3:20 (UTC)[回复]
名字应该是“伊丽莎白二世”,头衔和称号都有很多,但由于她是“Head of State of the UK and 15 other Commonwealth realms”,所以应该是英女王或英联邦元首。—Snorri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3:57 (UTC)[回复]
(~)補充:查Webster的定义,queen在这里的意思是a female monarch,也就是女性的君主。所以旧时的翻译会出现“英君”或“英君主”、“英女君”等等。伊莉莎白二世继承的是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君权,所以被称为女王。—Snorri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4:15 (UTC)[回复]
那过往港英当局也是翻译女王?--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4:41 (UTC)[回复]
过往港英当局的唯一法定语言是英语,所以所有的政令都是英语,也只有英语的版本才有正式的官方法定效力,虽然香港民间长期将The Queen翻译成女皇,但不表示这个翻译是“官方翻译”,只表示约定俗成。—Snorri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5:10 (UTC)[回复]
「女皇」一詞確實被香港政府使用,可見於主權移交前的法律條文(例如香港法例第521章《官方機密條例》)。另外自從1974年開始,中文成為了香港法定語言之一。 -- Kevinhksouth (Talk) 2012年11月4日 (日) 15:22 (UTC)[回复]
  • 在歐洲歷史中,只有羅馬和教廷才能稱皇。羅馬亡國後,皇帝一詞由教皇(為何強迫使用台灣正體的人顯示為教宗而非教 皇)封賜,羅馬後第一個歐洲皇帝是查里曼大帝,拿破崙一世和三世都是自稱為皇,神聖羅馬帝國是掛上羅馬一詞才稱皇帝。香港的人名翻譯都是亂譯,沒有可信度--220.134.88.67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5:46 (UTC)[回复]
  • 应该是英女王吧,英国有王(King)没有皇帝/天皇(Emperor)。英国是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这个"Kingdom"(王国)代表一个国王的领土。虽然在历史上有“大英帝国”(British Empire)这个词,没有一次英国皇家用过"emperor/empress"这词。德国的Kaiser Wilhelm有把自己当成Emperor,法国的Napoleon Bonaparte和罗马帝国的个个imperatore也一样,但英国没有一次有过emperor。所以,如果是直接从英文翻译,应该就是英女王。中文的这这那那我就不多说了,本人不熟习(汉语不是我第一语言)。-- 李博杰  | Talk contribs 2012年11月4日 (日) 15:59 (UTC)[回复]
    • 我认为此话题无讨论价值。不同地区自有不同译法,加入简繁转换即可。而且Kevinhksouth已经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来源,说明英女皇这个译法,官方是有使用,有一定参考价值。而且Kevin也已经说明,自1974年后,中文也是香港的官方语言之一,上述文件的参考价值,是十分高的。另外,英国君主,有多位是皇帝/女皇(印度),如爱德华八世,维多利亚,爱德华七世,等等。如果要所谓的“正确”,太平绅士,是不是也要移动到治安法官?另外,请IP用户,不要发表地域歧视言论。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6:27 (UTC)[回复]
      • 英国君主同时是印度的皇帝/女皇,所以简称“英皇”、“英女皇”也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他们不是“英”“皇/女皇”,而是“印”“皇/女皇”。“英皇”、“英女皇”是香港地区约定俗成的错误翻译,所以应该用地区词转换。讲“道理上的正确”没有什么用。—Snorri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2:57 (UTC)[回复]
      • 这个话题,如无记错,过去已经讨论过。我下次会记得在问题中加入简繁转换,免得旧事重提。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6:25 (UTC)[回复]
      • 现在的地区词转换应该是大陆及台湾用英女王,香港澳门用英女皇。不过现时的香港政府改用英女王来称呼,社会上似乎也开始使用女王,也许过几年就不用转换了。—Snorri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6:37 (UTC)[回复]
    • 有陆臺的官方翻譯用「英女王」嗎?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20:12 (UTC)[回复]

那似乎应该是使用女王了。此外由于“王”与“皇”的差异并非简繁转换问题,所以不建议以这个理由使用简繁转换。--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03:49 (UTC)[回复]

哦,天哪!乔治三世的港澳繁体居然出现了“皇国”、“国皇”,有什么比这更好笑的吗?——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5日 (一) 05:42 (UTC)[回复]

可是港英也是政府,而且还有正式文件在......能否作为一个时期的表述方式来承认?我觉得地域中心说得太重了。当然,跟上面一样我是不支持简繁转换使用这个称谓,而且我认为这种称谓应该逐步淘汰。在中文,“王”与“皇”的意义是有很大区别的。--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08:37 (UTC)[回复]
                • 要说政府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文件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在香港目前“女王”、“女皇”都是常用名称,我觉得没有必要在维基使用错误拔高的称谓,更不用说“英皇乔治三世”、“国皇”等等了。再者说“港澳繁体”还包括澳门。作为解决方案,我认为维多利亚可以称为女皇,因为波斯系统的Padishah Hindi这个头衔基本等于印度皇帝(但也不是英国女皇),而维多利亚之前以及印度独立之后的UK国王绝对不可以称皇。--Gilgalad 2012年11月6日 (二) 09:41 (UTC)[回复]
  • 这样,港澳繁体也用“女王”,算是共识了吗?——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6日 (二) 10:40 (UTC)[回复]
    • 我认为现任女王的称呼上没问题。不过总领馆只提到了伊莉莎白二世为“英女王”。维多利亚的官方称呼还要考察。—Snorri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0:47 (UTC)[回复]
      • 维多利亚是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兼印度女皇,既是女王也是女皇,如果有争议就直接称呼维多利亚好了,再加上内部链接。再次重申反对将香港割让前的英君称为“英皇”或“英女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6日 (二) 10:53 (UTC)[回复]
      • 现在的共识是这样:港澳以外的转换中,“King”对应“王”或“国王”,“Kingdom”对应王国,“Queen”对应“王后”或“女王”。港澳的转换中,除了涉及殖民地时期的旧任英国君主:维多利亚一世、爱德华七世、乔治五世、爱德华八世、乔治六世,都和其他地区一样(也就是不用转换)。涉及殖民地时期的英国君主时,提到专有名词以及引用原始文献时,如“英皇”、“皇后”、“女皇”、“皇家警察”等字眼应该保留,非专有名词应该尽量使用名字或完整的头衔。—Snorri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1:13 (UTC)[回复]
        • 这个我没意见,既然香港非殖民时期的英君称呼没异议了,那殖民时期的再议。反正“英皇”乔治三世、“皇国”、“国皇”之类称呼就是个笑话,可以动手改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6日 (二) 11:28 (UTC)[回复]
          • (!)意見,我认为共识并未达成,参与讨论者来自的地区较为集中,不够广泛。另外,为何不准使用英女王、英女皇,却可以用德皇,沙皇等缩写?最后,维多利亚未有二世,何来一世。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2:01 (UTC)[回复]
            • 不知道“讨论者来自的地区较为集中”是怎么得出来的,什么叫来自,什么叫较为集中,有何标准。是否都在亚洲就比较集中?是否因为“来自的地区比较集中”就一定无法采集到多重观点?是否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对所有事物的观点就一定相同?另外,德皇、沙皇是因为他们是帝国的皇帝,而不是王国的国王,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事物,为何要拿来作比较。维多利亚一世如果不存在的话,那么就改叫维多利亚女王兼女皇吧,反正两者都有。最后:没有不准用英女王,请不要扭曲他人的共识内容。—Snorri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2:21 (UTC)[回复]
              • Gz deleted請你讀讀歷史,原因我講了好幾次,你偏偏不看。德國前身是神聖羅馬,掛羅馬之名,因此可以稱為皇(源自凱撒)。俄羅斯從來不屬歐洲歷史,是一支來自亞洲的民族,因此他們亦自稱為皇。歐洲其它國家稱皇都要教廷封賜。此外印度皇帝只是掛個名,事務多由當地總督管理--~~~~
                • 在下不才,听从阁下建议,阅读有关历史的书籍、网页,发现英国国王乔治三世本来可以做皇帝,却没有,原因不是教皇不赏赐,或者是担心教皇不满,而是因为他认为国王的头衔已经足够,同时,我居然发现,那时的英国居然有争取天主教徒与国教会教徒(看到这里我也有点惊讶,我以为英国是天主教国家)一样,享有平等权利的运动。最后,我认为,应邀请更多用户,讨论这个话题。将kxxx或是qxxxx翻译为英皇或是英女皇,的确是一个错误,或者不恰当的做法,但已经在某个地区得到广泛的运用,不应该取消这个字眼的简繁转换,即使这个翻译,或许是错的,我建议以注释等方式说明,这个皇与其他皇的不同之处。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4:23 (UTC)[回复]
  • 如果在香港“英女皇”比“英女王”常用得多,那么应该用“英女皇”转换。如果两者都常用,那么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应该用“英女王”。问题是,如何可靠地证明常用性。—Snorri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5:13 (UTC)[回复]
  • 你只要用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国王”就知道用简称“英女皇/英皇”是多么可笑(女王/国王=女皇/皇?),所以出现“皇国”、“国皇”等更可笑的词语才更觉匪夷所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6日 (二) 15:59 (UTC)[回复]

ip朋友請議事論事,注意WP:NPA--Gakmo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09:23 (UTC)[回复]

分段

其實香港法律中也有用的:...任何女王陛下領地的高級法院...(見[2])--Gakmo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09:18 (UTC)[回复]

不過,在香港,「皇」的確十分普遍(見右圖)(見File:TheQueen-movie-zh-hk.JPG)。--Gakmo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09:29 (UTC)[回复]
如果說法例中使用皇較多的話就沒有意思了,如第200章第5條、第399章之類。話說回來,有條「香港回歸條例」倒是用皇。orz....還真是混亂啊....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7日 (三) 09:35 (UTC)[回复]
話說...fair use不只是用於條目的嚒...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7日 (三) 09:38 (UTC)[回复]
謝謝,已修改。--Gakmo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09:43 (UTC)[回复]

是否應該名從主人[3]?--Gakmo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13:19 (UTC)[回复]

若是早“名从主人”就简单了,但一来这不是条目的命名问题,而是条目中的名词译名选择问题,“名从主人”是否适用存疑;二来反对者可以“常用名称”来反驳,因为“英女皇/英皇”似乎也是常用名称之一。我是呼吁香港的编者本着科学的态度看待这件事,不要将这明显的错误继续下去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7日 (三) 13:56 (UTC)[回复]
“代表英國對香港行使權力的女皇”这个说法从何来?英国官方用的是“女王”,不是“女皇”。这个理由不成立。—Snorri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16:14 (UTC)[回复]
再一次,我認為目前的繁簡轉換系統,不能有效用作地區詞轉換。不同的稱呼往往是跨地區、跨社群、跨語言甚至跨時空的。最理想的系統是列出所有可能的名稱,由讀者自行選擇內文顯示的各種稱呼。不論「英女皇」在某些人看來如何錯誤荒謬,這個詞就是有其常用性及歷史源由,但目前的系統卻迫使社群必須在「英女王」和「英女皇」之間做一個選擇。這對一本旨於收錄各方知識的百科全書,實屬不幸。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1:35 (UTC)[回复]

考慮到英國官方網站的中文也是用「王」,為平衡香港使用的常用名稱,可否在條目中第一次出現該詞的地方作補充說明,如「...英女王(港稱英女皇)...」。若不是在條目出現而是在句子或段落獨立出現時,則可利用手動轉換,如英-{zh-hans:女王;zh-hant:女王;zh-hk:女皇;}---Gakmo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2:09 (UTC)[回复]

但問題是,香港也不一定只用「英女皇」。「英女皇」一說或許有其地區性(香港出現),但卻不是某地區統一使用的名稱(香港經常是「英女王」與「英女皇」混用)。倘若百科要求條目統一使用「英女王」或「英女皇」,或在「港澳繁體」使用任何一個稱呼,都必定會在條目消滅另一種有廣泛使用的稱呼。何時使用「英女王」或「英女皇」,應該是讀者的決定,而非百科決定吧。若果無法把「繁簡轉換」/「地區詞轉換」變成「讀者手動名詞轉換」,這種命名爭議只會無日無之,而議決結果也不如人意。不過技術上的問題,我就無能為力了。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3:09 (UTC)[回复]
虽然这属于“流毒无穷”的错误,但既然两个名称都常用,为了兼顾各方,我提议相关条目都加上“香港也常使用英女皇称谓”之类的注解,而区域转换就不必了,大家以为如何?——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3:30 (UTC)[回复]
虽然英国驻香领事馆的中文版使用王,但不少官方法律条文,也有使用皇,不见得用王就是名从主人。我建议维持转换,加上注释说明英女皇并非empress。不必多次说“可笑”,甚至以“流毒”形容。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4:49 (UTC)[回复]
我说的可笑主要集中在“国皇”、“皇国”,而且没看见我的“流毒”使用了引号吗?再说上面也承认了这是一个翻译错误,在明知错误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我不认为是科学的态度。这里是中文维基,你认为用英文来解释此皇非彼皇,能让所有读者都明白吗?再者,维持地区转换中港澳繁体的“女皇”,有没有考虑到其他使用“女王”的港澳读者是否理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5:11 (UTC)[回复]
指出「皇」並非中文語意中「帝國之皇」不就好了?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8日 (四) 05:25 (UTC)[回复]
汗!我觉得你这样解释我更糊涂了。话说回来,既然并非你说的中文语意中的“帝国之皇”,为什么还要存在于中文维基中呢?而且仍然没有解决另一部分使用“女王”的读者(包括官方)的需求。——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5:30 (UTC)[回复]
那么,用中文解释即可,我个人反对一律译为王,不加转换。这好像太平绅士那样,一译为“治安法官”,似乎更为准确,可以表达出这个职衔的功能、职责,但使用范围较狭窄,次数较少,所以,应该用“错误”的翻译。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8:32 (UTC)[回复]
太平绅士的例子不妥,因为此译名已经在所有地区使用(不用地区转换),用“治安法官”的极少;但“英(女)皇”只在港澳地区使用,却还不是官方的译名,也不是唯一的常用名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8:53 (UTC)[回复]
法律条文中,也有“皇”字出现。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9:05 (UTC)[回复]
既然官方民间的用法都不统一,那么你觉得使用地区转换把港澳繁体统一为一种合适吗?——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9:22 (UTC)[回复]

建議

香港有時使用「皇」,英國使用「王」,前者代表香港地區的普遍用法,後者代表名從主人(畢竟英女王是指英國的女王)。現在討論如何調和兩者。我的建議是,在條目中,第一次出現該詞的地方作補充說明,如「...英女王(香港常稱作「英女皇」)...」。若不是在條目出現而是當句子或段落獨立出現,可利用手動轉換,如英-{zh-hans:女王;zh-hant:女王;zh-hk:女皇;}---Gakmo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7:28 (UTC)[回复]

用ref形式即可。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8:34 (UTC)[回复]

建议很好,但我想指出一下几点。第一,“英(女)皇”未必是香港地区的“普遍”用法,多少人使用算是“普遍”?我觉得一半以上都不行,起码七成以上吧,可统计过“英(女)皇”在香港的使用程度(英皇集团不算,人家是正宗的emperor)?英皇英女皇条目中都说香港左派的媒体一直使用“王”而非“皇”,这比例在全港不会低于三分之一吧,当然只是我的猜测。第二,建议条目中英君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名“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国王/女王”来表述,这样虽然很长,却不会再有“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皇国国皇/女皇”的笑话出现。再次出现后若无特殊情况则直接用王号,不加头衔。第三,是通过这些讨论后的个人感慨,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我还是不明白个别香港的朋友为什么对“英(女)王”的称呼这么敏感,明明知道是正确的称呼为什么就不能使用?是不是“英(女)王”在香港是个错误的名词还是几乎没人使用?依照“英(女)皇”条目的说法,香港左派报纸都使用“英(女)王”,难道他们不是香港的一份子或者不能代表一部分香港人对这一词汇的使用态度?不知道你们在纠结什么,还是想要维护什么?多余的话我也不想再说下去,你们都懂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9:17 (UTC)[回复]
如果這就讓人認為是維護甚麼,就像某些人不斷指責香港會港獨一樣,違反了中央維持穩定的原意。個人意見...個人感慨。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8日 (四) 11:41 (UTC)[回复]
我都已经说了你们都懂的,何必把话挑明了呢,没有一点神秘感。(笑)——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15:21 (UTC)[回复]
  1. 有甚麼好維護?叫皇就是正統英國君主,叫王就不是麼?
  2. 在維基,「英王」與「英女王」都重定向至英國君主,代表維基認為兩者是英國君主的正式稱謂
  3. 英皇」與「英女皇」條目出現,是為了解釋兩個特別用詞的用法。以及英皇書院等衍生用法。
  4. 維多利亞女皇絕對是女皇。
  5. 伊利沙伯二世條目根本沒有「女皇」二字。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3:12 (UTC)[回复]
那个再澄清,本讨论乃试图将“王/皇”问题一次性解决,现在伊丽莎白二世不用“女皇”,不代表以后没人用,故希望社群在此做一规范。既然英(女)王被维基认可为正式称谓,那么非正式的“英(女)皇”应该属于从属地位,不适合作为正式称谓列入地区转换中。维多利亚的问题,再次重申没否认她是女皇,但她是印度女皇而非英女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15:21 (UTC)[回复]

我想有數點需要澄清:

  1. 香港不是實驗空間,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習慣,我們無法限制,因此我們沒有可能找到一個「全部」香港人都使用的名詞(例子:即使「奧巴馬」在香港很普遍,但也不能結論香港沒有人使用「歐巴馬」等)。單就「英女皇/王」一例而言,兩者都有人採用是自然不過的事,因此在決定港澳地區顯示用詞時,應考慮哪一個用詞更為港澳地區常用。
  2. 「英女皇」在歷史上抑或是現在都是港澳地區更常用的用詞,這是一脈相承和不可輕易割裂的事實。上面已有維基人說明,採用「英女皇」是具有歷史背景,約定俗成,不可單憑字典字面上說「Queen=女王」,就結論「英女皇」是錯誤的用詞。因此,字典只是從語言角度字面解讀何謂「Queen」,忽略了社會、人文和歷史因素,參考價值有限(另一例子是字典多把「Queen's Counsel」譯作「英國王室法律顧問」,但香港採用的是「御用大律師」,當然,也不能否定港澳地區可能有人採用「英國王室法律顧問」)。
  3. 事實上,香港使用「英女皇」的例子多不勝數,例子包括法律文件(絕大多數法律條文均採用「女皇」[4])、以君主命名的建築物(如伊利沙伯女皇二世青年遊樂場館)和事物(如: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立法局及立法會文件(參考搜索結果[5])、不少公開場合(如香港賽馬會的「女皇盃」)、憲報、1997年前以至是現在的不少政府刊物、部份主流傳媒、坊間著作、出版物(如在香港公演的荷里活電影《英女皇》)、以至是日常談話和討論等。相較之下,採用「英女王」或「女王」屬於少數。雖然香港主權在1997年移交中國,但結果是,香港人沒有在1997年7月1日以後就自動自覺的棄用「英女皇」和改用「英女王」。我同意或許待一段時間以後,如果已再沒有香港人使用「英女皇」,成為了歷史名詞,又或是採用「英女王」的香港人明顯多於「英女皇」,屆時才「命令」在港澳版本下顯示「英女王」也不遲。
  4. 英國政府沒有官方明令使用「英女皇」或「英女王」,目前的觀察是,從英國政府的中文官方文件顯示,使用「英女皇/王」似乎是取決於撰文人是具香港背景的華人抑或是具內地背景的華人。從網上所見,也有英國政府的中文官方文件採用「女皇」(如英國司法機構2007年發表的文件:[6]),因此不能斷言「女王」為英國官方唯一採用的字詞。除非英政府或英女皇名令華文媒體停用「英女皇」,否則我們不可結論英國官方採用「女王」。
  5. 「英女皇」(Queen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對應「Queen」和「United Kingdom」這個詞,絕不指「印度女皇」(Empress of India)而是指「英國女皇」(正如「英皇」是指「英國國皇」而非毫無關聯的「印度皇帝」),這點大家不應混淆。
  6. 我的結論是,在香港歷史相關條目應使用「英女皇」,其餘場合如有使用,應作地區繁簡轉換,那麼其他地區讀者都可以保險地讀到「英女王」。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1月8日 (四) 13:15 (UTC)[回复]

無疑,「皇」在香港是較常用,見諸皇仁書院英皇書院英皇佐治五世學校等。至於英國官方的用法,英駐台辦事處使用「王」[7],可見「皇」的使用是有其特定時空背景,大致是限於香港。故此,我嘗試修改我之前的建議:

  • 在香港相關條目中,使用「皇」,但在第一次使用時作補充說明,如「...英女皇(香港用語,指「英女王」)...」。
  • 在其他條目,使用「王」,但在第一次使用時作補充說明,如「...英女王(香港常稱作「英女皇」)...」。
  • 若不是在條目出現而是當句子或段落獨立出現,可利用手動轉換,如英-{zh-hans:女王;zh-hant:女王;zh-hk:女皇;}

至於什麼是「香港相關條目」,可以根據其「分類」來決定。--Gakmo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5:55 (UTC)[回复]

  • 请区分各个名词之间的联系。“皇仁書院英皇書院英皇佐治五世學校”各自是专有名词,但我们讨论的是另一个名词“英女皇”,另外,我一直强调:英国政府现在在香港领事馆的网页用的是“英女王”,但一直被讨论各方忽视。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如果英国官方倾向使用“英女王”,是否应该尊重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6:11 (UTC)[回复]
  • (:)回應:包含「英女皇」一詞的條目名稱應屬非常少數,在有地區字詞繁簡轉換系統的情況下,也沒有特別的必要規範,這是累贅和重覆的。對於一些專有名詞,如「皇家香港警隊」、「伊利沙伯醫院」等,更不應作地區字詞繁簡轉和附加「補充說明」(設想每個條目都要「溫馨提示」,如應『作「王家香港警隊」或「伊麗莎白醫院」』等,更有此地無銀之嫌);目前的地區字詞繁簡轉換系統能有效運作,確保了港澳地區看到不「英女王」、陸台看不到「英女皇」,是理想的情況。「英女皇」一詞不僅包含香港人對殖民地背景的認知,我相信也包括了香港人對英國的認知,強行分類香港相關條目是劃地為牢做法,我不同意。--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1月8日 (四) 16:17 (UTC)[回复]
    • (:)回應:上面也有列出英國政府採用「女皇」的例子,並不能斷定「英女王」是英國政府唯一的所謂「官方」用詞。我的建議是如果英國政府明令華文媒體停用「英女皇」和改用「英女王」,名從主人的原則才應適用。--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1月8日 (四) 16:17 (UTC)[回复]
      • 我不认为现在是理想状态。不让香港读者看到“英女王”是极其霸道的做法。另外乔治三世中的“国皇”、“皇国”问题主编者没有正面回答我。还有提醒部分香港朋友,香港现在已经不是英国的殖民地,如果还抱着对前宗主国的“思念”,那么我在上面的疑问以及近期中央的疑虑恐怕不是无缘无故的,话不说满,其他请自由想象。——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16:28 (UTC)[回复]
        • 如要讓香港讀者看到「英女王」,那恐怕大陸讀者也應該看到「英女皇」。這只是一個地區字詞轉換系統的問題,沒有特別必要作特別處理。關於「國皇」和「皇國」等問題,並不是這個討論的焦點,但作為主要編者,我承諾在短期內作出審視,但也歡迎任個編者對維基條目作出負責任的編輯。最重要的是,不論政治立場如何,在維基百科編輯均應以客觀中立作為最高原則。--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1月8日 (四) 16:37 (UTC)[回复]
          • 现实是身在大陆的我确实看到了“英女皇”和“英皇”(不通过转换),但香港读者很可能因为地区转换的问题看不到“英女王”和“英王”。真正的客观中立不是让一方压倒另一方,如果香港压倒性地使用“英(女)皇”,也不会有现在的争议,就像对“Elizabeth”的译名那样,从没有谁对“伊利沙伯”还是“伊丽莎白”的转换产生疑问。我之所以提出“国皇”、“皇国”的问题,乃是因其与“英(女)皇”的使用问题一脉相承,况且你在上面仍然坚持使用,让我不得不一再提出,顺势一并解决好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16:55 (UTC)[回复]
      • “英國政府採用「女皇」的例子”在哪里?我指的是97之后。—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6:21 (UTC)[回复]
      • 另外,谁说过要把其他条目中的“皇”改成“王”?与此相反,我一直说的是只专注于“英女皇”,其他“皇家香港警察”等出现“皇”的专有名词不改动。自己立一个稻草人来攻击有什么意义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6:23 (UTC)[回复]
      • 如果检查英国政府网页中的称呼,会发现只有“英女王”,没有“英女皇”。这个事实一再被忽视,似乎好像无关紧要一样,好像香港才是英女王的主人,真是奇怪。—Snorri留言
        • (:)回應,在我上面主要發言第4點已附上連結。有關於「皇/王」的回應是針對Gakmo的意見,並不是送給您的稻草人,多謝您無意的推定。--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1月8日 (四) 16:28 (UTC)[回复]
          • 你给出的链接注明了是法令的粤语翻译,而不是中文翻译,可以作为粤语维基的参考,但不能作为中文的参考。多谢垂注。—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6:35 (UTC)[回复]
          • 综上所述,英国官方(无论是在哪个地区)的中文称呼已经是“英女王”而不是“英女皇”。所以鉴于香港现时“英女王”和“英女皇”都是常用,应该名从主人,优先使用“英女王”,但在后面也应该注释“也称英女皇”,才是正道。—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6:47 (UTC)[回复]
            • 文件名是「家庭暴力民事補救方式及刑事制裁指引」,第一頁是注明「Chinese」,看不出文件有何模糊之處,注明是「Cantonese」更加說明了「女皇」確是一個地區用詞。但總括而言,英國政府有關「英女皇/王」的中文資料太少,難以作準,基數太低,可以忽略。事實上,坊間「英女皇」仍遠較「英女王」常用,故港澳地區應採用「英女皇」。另外提醒,在考慮名從主人原則前應先顧及普遍使用原則,否則「海參崴」就應該移至「符拉迪沃斯托克」,謝謝。--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1月8日 (四) 16:50 (UTC)[回复]
              • 该文件的模糊之处十分显然,因为“Cantonese”并非地区用语,而是全球多个地区使用的语言(经联合国文件指出),所以从文档名“domestic-violence-guide-march07-cantonese.pdf”说明了语言的版本,而Chinese的存在导致了“Cantonese for Chinese”(给华人的粤语)还是“Chinese for Cantonese”(給廣東人的中文)的模糊之处。这也和英文中“Cantonese”和“Chinese”既能指语言,又能指某某地区的人不无关系。这样一份指意模糊的翻译文档要来做参考,实在是不够资格。如果你坚持的话,除了这一份文档,英国驻港领事馆网站有超过十篇文章使用的是“英女王”,没有一篇使用的是“英女皇”,数量上占绝多数,而且侧面说明了你提到的这份文档可能跟有疏漏翻译之处,不足为信。总之,英国官方几乎总使用“英女王”是现实,所以应当名从主人,使用“英女王”。多谢垂注。—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7:07 (UTC)[回复]
              • 另外要指出,坊间使用的比较上,由于粤语“英女皇”和“英女王”同音,所以单从口语是无法判断使用的是何者。而抛去口语使用的话,两者的差距可能并没有那么大。—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7:09 (UTC)[回复]

中文不是英國法定語言,較難想像它會明令不准用那個名稱,若以此為名從主人的標準未免是不合理地高。外交部的用語反映正式場合時的認可用法,無論陸、台皆用「王」,可視為重要參考。--Gakmo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2:41 (UTC)[回复]

在香港法例中[8],出現過「英皇」、「女皇」、「英女皇」、「皇后」。但這些用語是有其特定對象,抑或是通用於所有英國君主?--Gakmo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2:41 (UTC)[回复]

给英国领事馆发邮件

这么费口舌,不如直接给英国领事馆发邮件,问他们应该怎么称呼queen。希望善于用英语写信的维基人进行。--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4:20 (UTC)[回复]

根据上面的讨论,似乎这个已经涉及地域的长期错误,也就是“错的多也就成了对的”的问题。如此一来,已经跟官方没有多大关系了。关键是繁体那边应该如何取舍,而不是官方怎么用。--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03:49 (UTC)[回复]

中途整理

  • “英女王”似乎才是正确翻译。
  • “英女皇”似乎是香港部分人使用的约定俗成,在一定条件下应予保留。

似乎是这样子是吧。--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2:42 (UTC)[回复]


忽然想到,汉城改首尔的时候,咱们怎么就那么听话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2:51 (UTC)[回复]

韩国给出官方翻译,不参照是对别国不尊重。但英女王翻译官方从来没有特别强调,还不如港督们。--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4:59 (UTC)[回复]

求助:机器人创建错误条目问题 - TianyammBOT创建大量问题文保单位条目

大约一周前,我发现中文维基新增了大量机器人创建的文保单位条目,为Tianyamm2所建。这些条目至少五千条,虽然增加了维基百科的条目数,使得中文维基突破六十万大关,但是条目中出现了大量的错误问题,影响了中文维基百科的形象与条目质量。

根据记录,Tianyamm2自10月29日起使用机器人账号TianyammBOT创建广东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吉林省文物保护单位、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广西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青海省文物保护单位、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等计五千余,中文维基第六十万条目即为其中之一(扎洛村)。但是这些条目中出现了大量的错误与缺陷。

TianyammBOT创建的文保单位条目,存在相当多的质量问题。创建条目之前对数据库和模板的准备明显不足,创建中亦不够认真细致,试举几例:

  • 原创研究
    • 广西的文物保护单位均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奇怪称呼,如三海岩摩崖石刻[9]。(其它例子见Category: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200条以上)
    • 对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草草地使用了奇怪的“某市某县文物保护单位”,如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实际应为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如卢陵周公墓[10]。其它例子:Category: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等(广东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条目均有此问题,接近2000条)
  • 分类错误。创建的河北文物保护单位条目,都被多余地归到了所在市的市级保护单位分类里。如曹鼐墓[11],正文与Infobox中均称是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却有一个邢台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类。(其它例子见Category:邢台市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等,此类问题条目总数约600条)
  • 模板使用错误。建立的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条目,几乎都在模版中错用了参数,显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尕马吉遗址[12]。(其它例子见Category: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300条以上)
  • 其它问题
    • 时间格式随意,格式与正文不协调,如唐绍仪故居[13],显然使用“公布时间为1994年8月23日”比“公布时间为1994.8.23。”要好得多。Tianyamm2所创的五千条目中大量存在此问题。
    • 不区分市级与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八角楼寨[14]:“为潮州市的一个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它例子可以在Category:潮州市饶平县文物保护单位等处找到,所有的广东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约2000条、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约300条)

这些错误,如果在创建前仔细核对数据库,创建时认真检查,本来可以避免。但是,很遗憾。

由于条目数众多,错误繁杂,手工修改必将耗费编者的大量精力。我以为,最好的解决途径是请Tianyamm2修正数据库,然后使用BOT重新编辑,修正错误。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我之前在Wikipedia talk:中国文化遗产专题张贴了相同主题的讨论。张贴之后Tianyamm2很快手工将其中提及的所有条目进行了修正,奇怪的是,一周多以来没有见到其对其它条目进行修改。我原以为该用户本是出于善意,将从这些举例开始一一修订,然而事情后来的发展让我产生了怀疑,这更像是为了掩盖该用户自己的错误而为。为此,我在这里使用条目的永久链接,以备不虞。

我就此事在Tianyamm2的讨论页多次留言并善意提醒,希望该用户以中文维基条目质量为重,使用BOT重刷或其它手段对这些错误和缺陷进行更正。然而至今Tianyamm2只对我进行了一次回复,回复中拒绝承认其条目存在问题。我之后的提醒,更是奇怪地被该用户直接在讨论页中移除,并在编辑摘要中注明“无意义留言”和“删除挑衅性语句”,我觉得Tianyamm2的举动已经远远超出了善意的范畴。我的最近一次留言更是直接被撤销。

由于我在Tianyamm2讨论页的留言屡屡被删除,我再与该用户进行协商显然无济于事。为此,我希望可以借助社群之力解决此问题。或者请大家督促该用户对所创条目进行修正,或者邀请其他具有技术水平并具有很强负责心的用户协助,早日解决这一问题,维护维基百科的条目质量与良好声誉。 --如沐西风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4:49 (UTC)[回复]

你與他之間到底存在著什麼樣過節?否則這類問題,不致於雙方會鬧到這地步。--36.232.218.233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4:52 (UTC)[回复]
我本不认识该用户,此事之前对Tianyamm2的印象是他/她主编了一些足球联赛的条目,我对他/她的印象本来不坏。此事的第一次留言是我第一次与其交流。我觉得我们之间没有什么过节,但是我确实不理解为什么我的提醒会引起他/她这样的反应。--如沐西风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4:56 (UTC)[回复]
首先,问题1只是简单的措辞错误,应该可以用机器人进行替换解决。问题2,是否存在重叠的问题?或本身如此。问题3,这类条目应该何如发现。问题4,前者可替换解决,后者是否存在重叠问题。此外,发现机器人编辑错误时,应即刻及时的提出,若错误的确存在即应立刻封禁机器人账户,而不是等其都创建完了再来说。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0日 (六) 14:57 (UTC)[回复]
感谢猪笼草专家的关注。就我所知,重叠的问题是不存在的,根据大陆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国家级、省级、(地级)市级、县(区、县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四个不同的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正常情况下不存在重叠;唯一重叠的情况是保护级别得到提升,但是提升后一般只会按最高级别来表述,这些条目不属于这个范畴,只是普通的(未升级)单位。第三个问题,就目前来看至少广东省的市县级条目都有这个问题。如果知道Tianyamm2使用的数据库来源,可以很快解决。我个人没有经验,确实不知道发现机器人错误时应当如何做。而且我在周中上维基的时间不多,这次的问题没能及时发现,发现时这五千条目都已建好。我发现后在Tianyamm2讨论页留了言,之后他/她再没有用机器人创建类似条目。--如沐西风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5:09 (UTC)[回复]
這下可好了,按緊急停止也無效了。--36.232.218.233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5:13 (UTC)[回复]
对于本人创建条目的问题,本人一直在努力修正,限于技术水平与精力(本人对AWB的使用,目前只限于csvloader插件;至于替换等功能本人还未掌握),目前尚未修正完毕。但是,对于最近某个用户在本人用户讨论页所用的词句(“一意孤行”等),本人不能认同。对于其在本人页面进行威胁性发言的内容,本人自然要删除。
对于以上“错误”,本人解释如下:1.广西壮族自治区简作“广西区”是很常见的用法,如[15]页面。2.至于“某市某县”,按照中国市管县的体制(某市是某县的上级),虽然不够通顺,但并不构成错误。3.至于条目信息框内文物级别显示错误,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模板:文物保护单位本身的缺陷导致的。该模板缺少自治区级这一级别;并且在“|市/县名 =”这一参数空缺时,会将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错误的显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人主要犯的错误是,在创建条目时没有认真阅读该模板的参数说明,导致显示BUG,但并不是有意为之,希望各位理解。--Tianyamm2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5:23 (UTC)[回复]
首先,若您的机器人出现错误编辑,别人是有权提出封禁要求的;而如果这样的错误确实存在,而您又不作回应,那您将处于不利之地。
就上述问题而言。1、没有必要也没有依据使用“广西区”这样的提法,其既不正式,也不常见。2、请给出原数据库数据的原始内容,这样事实即可清晰。3、请协助提议修改模板或修改条目模板内容。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0日 (六) 15:43 (UTC)[回复]
对于Tianyamm2指称的所谓“威胁性发言”,我认为我不需要做出解释。孰是孰非,相信大家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事实上,我不知道一个普通用户如何可以威胁到其他人(我倒想学学,防身用。烦请会这一招的用户联系一下我,我好拜师)。所谓的威胁,难道是指将这一话题提交到互助客栈这里吗?以下我将对上述三项辩解进行逐个分析: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可以简称为“广西区”,并不意味着“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可以简称为“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我在搜索引擎上搜不到这样的用法(Tianyamm2创建的条目除外),我相信大家也会看着别扭。我觉得广西人不会这样用,这会使人觉得广西是一个与县同级的区级单位。外地人也没见有这么用的。
  2. 不是通顺不通顺的问题,是一个原创研究的错误问题。是错误问题,而不是不规范的问题。我没有见过这样的用法,也查不到。还是同上一条,“湛江市遂溪县”的说法合理,并不能说明“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的称呼合理。
  3. 这项Tianyamm2已经承认自己误用了模板。我觉得奇怪,明明是自己没有填对参数,导致模板显示不正常,反说是模板有BUG?

我想说,我确实与Tianyamm2没有任何过节,可能他/她误解了我的留言。我想,如果在我第二次留言之后Tianyamm2能够及时向我回复,哪怕说是模板的BUG而非承认失误,也不至于此。我的发言并非意在攻击。我甚至希望将来有机会与Tianyamm2在足球联赛条目编写方面进行合作。我觉得遗憾,为什么这样的沟通非得到这里才能顺利进行呢?

我觉得当务之急是修正条目的缺陷。还希望Tianyamm2可以提供更多的细节,比如数据库的来源,以助有能力的编者进行查错与修改。--如沐西风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5:45 (UTC)[回复]

对于沟通无法顺利进行的原因,毕竟某些人的发言记录都在,本人无需解释什么。其他问题:1.关于“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的用法是客观存在的,还是请参见[16]页面—“本报讯北海市地角炮台,是被列为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合理,跟“广东省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合理性质相同,前面的“湛江市”或者“广东省”,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是描述“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区的前置定语而已。3.误用模板是真,但是模板也存在可以改进的地方。--Tianyamm2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6:11 (UTC)[回复]
那请问阁下有没有要修正的意愿。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13 (UTC)[回复]
本人一直在积极解决问题,但是由于技术所限,基本上是手工修改。前面说道,本人对AWB的替换功能不知道如何使用,希望能有机器人高手能将AWB的替换功能写个使用说明,那样的话会大大提高修正速度。--Tianyamm2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6:18 (UTC)[回复]
看起来Tianyamm2的文保单位数据库只有地点、类型、级别、年份这几个信息,我建议暂时还是不要用AWB创建这类条目了。比如最近创建的抗日阵亡将士纪念亭
“位于中国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为青海省西宁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日期为1987年9月3日,类型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抗日阵亡将士纪念亭的历史年代为民国。”
按照WP:stub的要求,一个小条目最起码的要求是有“清晰、准确的定义或描述”,而抗日阵亡将士纪念亭甚至不满足这个要求,因为条目的正文实际上并没有描述该建筑最主要、最根本、能保证这个条目区别于其他条目的特征,因为位于同一地区、同批公布、属于同一类型的文保单位可以有很多。
关于如沐西风提到的格式有错误的条目,我建议Tianyamm2修正格式以后,用AWB重跑一遍。其实并不需要用正则表达式之类的高级替换功能,只要重新新建,用“replace”把原来的条目替换掉就可以了。--Gilgalad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24 (UTC)[回复]
另外很关键的一点,Tianyamm2新建的这批文保条目似乎没有标出来源?建议Tianyamm2重跑一遍bot,补上来源,方便查证。--Gilgalad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32 (UTC)[回复]
为什么我在AWB里面只找到Append/prepend两个选项,而没有找到replace这一项?--Tianyamm2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6:50 (UTC)[回复]

我已整理受影响的条目列表(已经有一些被移动过)。在修理期间请不要移动这些条目。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7:07 (UTC)[回复]

修正

发现存在“**(甲/乙/丙)遗址”命名的情况需清理。请等待对内容的处理完成后再进行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20:30 (UTC)[回复]

另外觉得这整句话应该可以考虑重写。如:

曹鼐墓(A),位于中国河北省邢台市东王里村(B),为邢台市宁晋县(G)的一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C),类型为古墓葬(D),公布时间为1993年7月15日(E)。

曹鼐墓的历史年代为明代(F)。

可以改写为:

曹鼐墓(A),是位于中国河北省邢台市东王里村(B)的明代(F)古墓葬(D),于1993年7月15日(E)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C)。

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21:16 (UTC)[回复]

那就用机器人全部改一次措辞吧。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1日 (日) 06:25 (UTC)[回复]
“宁晋县”不知道放哪。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6:21 (UTC)[回复]
那个县就不用加了,地址已经很明确告诉方位了。对了,Liangent,能不能在他创建的河北文物单位条目的那句子后面加上来源:

<ref>{{cite book|author=张立柱、吴东风|title=《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通览》|year=2003年1月|location=科学出版社|isbn=703011049}}</ref>。

这样段落更完整。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2年11月13日 (二) 04:02 (UTC)[回复]

别的省呢?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3日 (二) 04:30 (UTC)[回复]
参考文献格式是错的,应改为: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3日 (二) 18:43 (UTC)[回复]

<ref>{{cite book|author=张立柱, 吴东风|title=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通览|year=2003.1|location=科学出版社|isbn=703011049}}</ref>。

不如加上时效性信息,如县级(2004)。--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22日 (四) 10:34 (UTC)[回复]
那现在这是什么时候的数据?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2日 (四) 10:59 (UTC)[回复]

私人工作區可以不斷創建頁面嗎?

我看到User:KOKUYO有好多工作區,多達70餘個頁面,如此增長之下,請問維基百科有沒有限制這舉動呢?好像頁面可以不斷創建給私人使用,是否需要加以限制?--36.232.215.18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10:19 (UTC)[回复]

没这个限制吧,而且子页可以作为用户的沙箱,工作区等私人与编辑有关用途,有些有提供对外使用工具的可能更多(见过某管理员好像是这样的),应该没关系,还有总感觉你在针对User:KOKUYO,和很喜欢裸奔(马甲很便宜,弄件穿吧)——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10 (UTC)[回复]
以我所知并没有限制创建用户子页面的数量,不清楚技术上有没有,只需遵守用户页方针。我认为已足够。--Lakokat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20 (UTC)[回复]
沒有限制吧。-哆啦A夢220284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22 (UTC)[回复]
雖說沒有上限....但實際上維基的資料庫也是有限的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38 (UTC)[回复]
至於維基的最大容量是多少...-哆啦A夢220284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42 (UTC)[回复]
真不知道....但基金會應該每年都有買新的伺服器來用吧......所以容量還在增加?!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59 (UTC)[回复]
個人覺得比起擔心多一個頁面所佔的微不足道的空間,整合更多內容的準條目作品是更有價值,而好的作品本身就是要好幾個月的,積稿難免。—Ai6z83xl3g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13:43 (UTC)[回复]
我不明白為何我要针对User:KOKUYO?重點不是在這吧,也很多人都是有這舉動,所以剛好瞧見70餘頁,是我目前看到最多,所以才說不斷增長,事情總有因果,不會莫名針對某人。我提出此疑問,就是不斷增長下,空間變很浪費。--36.232.214.33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18:38 (UTC)[回复]
真遗憾,L老大的机器人更多更何况本尊?——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23:05 (UTC)[回复]
喂!太多了吧?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02:07 (UTC)[回复]
70個頁面對於維基百科來說根本不算什麼,光是那些侵權、垃圾內容或是完全沒翻譯就轉貼過來的爛條目數量就不只是這個數字的千百倍。只要不是把維基的頁面空間拿來當作個人收藏其他資料用途,而是真的跟維基的工作有關,就算是700頁或7000頁我都覺得無妨。--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2日 (一) 03:15 (UTC)[回复]
楼上"不止千百倍"的意思是,现在六十万条目中有不止七万是垃圾、侵权?--♥VC XC 2012年11月12日 (一) 18:55 (UTC)[回复]
那些被删除条目的数据都还在数据库里的,只不过非管理员等有权限的人查阅不到而已。所以没必要担心这些占用的存储空间。--YFdyh000 2012年11月13日 (二) 05:23 (UTC)[回复]
不只是被刪除的頁面,維基百科的每一次編輯歷史實際上都是獨立的一頁資料,所以雖然表面上條目數量是60萬條,但假如每一條目平均被編輯10次,實際上就等同於600萬頁的資料。這600萬頁的歷史頁面裡面可能夾著一堆侵權、未完成或沒經過翻譯的資料,只是被蓋在底下平常不會去注意到而已,但它們其實還是都存在資料庫裡。--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3日 (二) 07:09 (UTC)[回复]
記得好像系統是保留現在的頁面,用歷史紀錄去推以前的頁面,所以不會有600萬頁這麼離譜,而且其實文字佔的空間很小,真正佔空間的是裡面的圖片還有圖片的修訂歷史。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20日 (二) 16:24 (UTC)[回复]
不少VCS是这样做,但mw是每个版本单独保存blob。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0日 (二) 16:38 (UTC)[回复]

求翻译

求大神把这个页面译成中文。-- ──★──  2012年11月12日 (一) 11:13 (UTC)[回复]

元维基同名页面翻译了一半。--MakecatTalk 2012年11月15日 (四) 06:13 (UTC)[回复]

當我嘗試保存下面的簽名時,發生了錯誤

贡南犬

-{<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span>}-

--一個正常人 2012年11月12日 (一) 12:55 (UTC)[回复]

WP:签名最长允许255字节,输入框截断到了“特殊:”。--YFdyh000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00 (UTC)[回复]
那該怎麼辦?--一個正常人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17 (UTC)[回复]
想办法简化,或者放弃这个方案。本身使用太长的签名就很不好,占用太多源码空间。--YFdyh000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24 (UTC)[回复]
即是我的簽名不應該這麼花巧,我嘗試摘掉陰影的部分吧。--一個正常人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28 (UTC)[回复]
並表示我有用過一種500字元的簽名,用手動添加的..............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40 (UTC)[回复]
我也使用過,見我的用戶頁......-哆啦A夢220284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43 (UTC)[回复]
我来吐个槽:专有软件截图似乎不能使用CCBYSA协议。--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11月12日 (一) 14:27 (UTC)[回复]
你們裝過外掛或黑客軟件!!!-- 贡南犬 2012年11月12日 (一) 23:08 (UTC)[回复]
其實我對版權這些不是很清楚……那幅用來告訴人發生什麼事的圖才一晚就被刪了……-- 贡南犬 2012年11月12日 (一) 23:12 (UTC)[回复]
因为维基百科采用的是自由的版权协议,所以只有自由软件的截图才能传common。屏幕下面的状态栏是windows的,不用说当然是专有软件。不过chrome似乎也是专有的;chromium倒是BSD协议,您要截图的话可以考虑一下chromium,而且别留下状态栏……当然如果使用GNU/Linux的话,几乎所有截图都能上传common了。--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0:00 (UTC)[回复]
摟主不是香港人嗎?怎麼會用簡體呀????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48 (UTC)[回复]
别真相好不???!!!楼主是哪里人是“隐私”。--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9:11 (UTC)[回复]
用繁體簡體關你鬼事啊?-- 贡南犬 2012年11月15日 (四) 11:59 (UTC)[回复]
算你們狠.......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3:22 (UTC)[回复]
所以有人怀疑他是傀儡。--CHEM.is.TRY 2012年11月17日 (六) 16:37 (UTC)[回复]
不像是他人操控的..........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11:47 (UTC)[回复]
想問一下如果連用繁/簡體的自由都沒有(至少維基百科沒有這樣的方針)簡直可用極X二字形容。-- 贡南犬 2012年11月18日 (日) 03:24 (UTC)[回复]
不過你的簽名也真夠花俏............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10:03 (UTC)[回复]

New user messag是做什麼用?為何冒充別人簽名?

New user messag是機器人嗎?為何看他都冒用他人簽名來歡迎新用戶?--36.232.222.174留言2012年11月12日 (一) 15:21 (UTC)[回复]

用户授权了。--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12日 (一) 15:24 (UTC)[回复]
New user messag是機器人,是專門用來歡迎新用戶的。-哆啦A夢220284 2012年11月12日 (一) 15:26 (UTC)[回复]
也許是用戶做的歡迎............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6 (UTC)[回复]
現在很多是New user messag來歡迎的,可檢視歷史。-哆啦A夢220284 2012年11月15日 (四) 09:15 (UTC)[回复]
串錯了嗎……--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06:50 (UTC)[回复]
甚麼?-哆啦A夢220284 2012年11月16日 (五) 06:54 (UTC)[回复]
New user message才對。--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08:36 (UTC)[回复]
的確。-哆啦A夢220284 2012年11月16日 (五) 13:17 (UTC)[回复]

对“出身”分类的处理投票

鉴于条目讨论版针对台湾出身分类(Category:台灣各地出身人物)的提删建议并未有得到共识,我建议在这里开设投票,就表述中文使用地区人士的“出身”分类问题尝试获得共识。此次投票并不会影响日语使用地区的出身分类。--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06:47 (UTC)[回复]

之前的討論

支持合并所有包含“出身”字眼的Category至当地的无出身字眼分类

  1. (+)支持,--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06:49 (UTC)[回复]
  2. (+)支持,—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6 (UTC)[回复]
  3. (+)支持--Stevenliuy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8:35 (UTC)[回复]
  4. (+)支持--MakecatTalk 2012年11月15日 (四) 06:11 (UTC)[回复]

支持停止使用所有包含“出身”字眼的Category,不做任何合并

  1. (+)支持--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53 (UTC)[回复]

支持维持现状

  1. (+)支持-- 贡南犬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52 (UTC)[回复]
    (+)支持--Fyd09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34 (UTC)投票规则更改划票。--ふゆきFyd092012年11月15日 (四) 04:21 (UTC)[回复]

支持更改為更適當的分類名稱

此选项等于选项一,任何选票应合并至第一项。--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4:47 (UTC)[回复]

意见区

嚴格來說,「出身地點」與「目前通常居住地點」可以不一樣。所以「台灣各地出身人物」與「台灣各地人物」應該是兩個分類。注意,「出身地」意思有別於「出生地」,後者容易理解,前者則比較模糊,而且沒有既定的定義。建議刪除「台灣各地出身人物」這分類。--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17 (UTC)[回复]

请往上面投票,谢谢。--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07:47 (UTC)[回复]

我再考虑了一下,觉得投票应该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所以我决定扩展至整个维基百科使用“出身”的分类。-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07:20 (UTC)[回复]

上面3個投票的方式都不一樣啊....*#沒有都出現了。....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05 (UTC)[回复]

我的总结陈词:我认为不应该使用“XX(地方)出身人物”的分类,而将其内容转移到“XX(地方)人”分类中去。详细理由见我在条目讨论版的留言。简而述之,“XX(地方)出身”是一个日语短语,虽然“出身”一词中文自古有之,但现代含义和日本语中的“出身”已经不同。现代中文中,出身指一个人最初从事的职业、经历和履历构成的身份,已经没有“XX(地方)出身”的用法(见各地汉语辞典),而中文中,与日语中的某人是“XX(地方)出身”的含义最贴近的是”XX人“,两者都包括对一个地方的主观认同,都可以指故乡或籍贯或成长地。更重要的是,“XX(地方)人”是中文,而“XX(地方)出身人物”是日文。中文维基方针指明应当尽量使用中文。因此,使用“XX(地方)人”分类是最合适的做法。—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6 (UTC)—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6 (UTC)[回复]

上面的引號全倒轉了,看不懂。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9 (UTC)[回复]

為什麼只有合併、取消、不變三種,不能夠有「改變用語」這種選項嗎?就是不用「出身」兩個字,而用其他正式中文語彙替代。例如「在某地成長」「在某地發跡」等等。「XX人」其實會大量混淆進「出生於x地」這樣的人,不太符合原本「出身」的意思。--Reke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1 (UTC)[回复]

这是我的总结陈词,要讨论别的请另开一段谢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4 (UTC)[回复]
我把縮進符拿掉,表示有另開一段--Reke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9 (UTC)[回复]

另外補充一件事情就是,因為台灣習慣的「中文」本身是大量收納日文語的,就像「達人」滿天飛。直接判定出身只是日文,對台灣用戶沒受過專精中文訓練的人很難理解,而在宣判一語是否為中文時,可能也得對台灣的習慣做出較為同情的理解與尊重。--Reke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8 (UTC)[回复]

一个中文地区习惯使用另一种语言,并不能成为所有的中文地区都要接受的理由。巴黎华人区普遍夹杂法语外来词,也不见得其他地区的人就要接受。显然中文维基应该尽量使用最能为各地中文使用者理解并接受的纯正中文。—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2:10 (UTC)[回复]
另外,我不相信以普通台湾人的中文水平会难以理解出身的哪个义项是中文、哪个是日文的问题。一般来说查辞典就可解决的事情,不明白为何要说得好像两地中文完全不同(事实上辞典上是相同的)。—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2:21 (UTC)[回复]
台灣人畢業之後就很少在查字典。而且真有研究的話,兩地中文使用習慣確實分歧頗大的,如果不把中文設定成編修速度很緩慢的字典上。我現在也不是說他地一定要接受,只是要說明有時候用語請多為對方著想,有很多詞語對台灣人就中文的情況下,我覺得概念上理解成「維基比較適合使用正式書面語」的表述,會比指摘他人使用日文非中文稍微文明一點。--Reke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15 (UTC)[回复]
“台灣人畢業之後就很少在查字典。”、“兩地中文使用習慣確實分歧頗大”:又是原创研究,即便你是社会学学者、两岸分析专家,也得引用参考来说话吧。你一味“埋怨”字典编修速度慢(又是一个原创研究),一面又可以不经调查直接为所有台湾人代言,是否过于万能了一点?如果你真的比字典更加权威,请给出足够的认证,否则你所说的不过是一家之言罢了。另外,我没有“指摘”什么东西,而是指出误用的情况。而且我的指出是有字典为据的,比起口空无凭还是好上那么一点。—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26 (UTC)[回复]
(&)建議:有些事的確是實情,建議不要動不動就祭出「原創研究」的大旗。--Kolyma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26 (UTC)[回复]
那我也说一句,我说的都是正确的,任何参考资料都不如我权威。这也是实情,请你接受,OK吗?—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35 (UTC)[回复]
另外,对于能够代表全台湾人,比字典更加权威的人来说,原创研究说不定是一种赞美呢。我等需要引经据典的普通人怎能理解?—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44 (UTC)[回复]
建議而已,聽不聽隨您。--Kolyma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50 (UTC)[回复]
如此混帐的建议,听了就真成混帐了。—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53 (UTC)[回复]
實際上我也可以引經據典,在文學期刊中研院報告漢學相關系所碩論都有「出身+地名」的用法(中研院報告中是使用「本地出身」),足見這個用法早就普及到連專家都在使用了。--Reke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6:56 (UTC)[回复]

看来你不是很理解什么叫做存在量词和全称量词。我已经和你说过,有人用不表示就是对的。如果你能够找到证据,说明这个用法在台湾已经常用到“约定俗成”了,再来说话。—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7:15 (UTC)[回复]

如果你看过一本叫做《咬文嚼字》的杂志,你大概会知道,无论多么“权威”的文学作品,学术论文,都会有误用词语、写错别字的例子。这时候应该看的是词典,而不是凭着几本书的用法就开始说话。—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7:20 (UTC)[回复]

插一句,第一个提案是不是要把Category:大阪府出身人物移动到Category:大阪人呢?--Fyd09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27 (UTC)[回复]

是的。—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32 (UTC)[回复]
我还是更喜欢前者,所以投第3个提案了……--Fyd09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34 (UTC)[回复]
无力吐槽了。。。这就是投票啊!—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50 (UTC)[回复]
我投了第3个,有什么奇怪吗?有很多大阪出身的人已经长居东京了,叫大阪人很奇怪的。--Fyd09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56 (UTC)[回复]
请问什么叫大阪出身呢?这个用法是错的!再问:如果你上大学前都在南京,大学工作后在北京,请问你会称自己为南京人还是北京人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4:00 (UTC)[回复]

啊,抱歉,忘了豁免日本的出身。那是否应该在投票中加入“日本地区豁免”的字眼?此外,REKE认为可以改为出生或者成长,这已经是另一个分类的问题了。这个投票的目标应该是“出身”分类,任何解决方案都应该主要针对出身而非其它。如果增加转换选项,无形中等于有无限投票项。-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5:02 (UTC)[回复]

(!)意見:可否先訂明什麼是「出身」?住滿多少年才算?例如,馬英九在香港出生,但應該沒有人認為他出身於香港吧!--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4日 (三) 23:42 (UTC)[回复]
在日本,出身有特殊含义(这还是某些人说的,其实我不是太懂),就跟户籍类似(如果有错请去问那个维基人,他觉得台湾应该跟风日本),这个我觉得应该作为特殊情况排除,不在这个投票中讨论。至于在其它地方,出身含义模糊,所以我才提出这样的一个投票。因此,我认为无需就马英九这种在两岸三地出生就业生活的人制作这个分类,所以也无需再继续订明。--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1:10 (UTC)[回复]
@Edouardlicn:自己不懂搞錯就不要亂給人家按上啥「台湾应该跟风日本」這種莫名其妙的帽子,在台灣戶籍是法定登記的目前居住地,跟「出身」根本是八竿子打不著的概念。日本的「出身」概念跟台灣戶政資料裡面的「籍貫」很類似,但是籍貫是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的概念,請別混為一談。像馬英九這種例子,應該同時放在「香港出生人物」跟「台灣人」的分類裡面,假如無法更細分到更下層的分類,並沒有必要強求。--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5日 (四) 02:05 (UTC)[回复]
你说的上面的这句话只能证实两个可能,你的中文不好,或者你根本没看我在说什么。--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3:26 (UTC)[回复]
怎會看不懂呢?您想把問題栽贓到別人頭上,但從頭到尾我並沒有看到有其他人說日本的「出身」跟台灣的「戶籍」類似,所以這句其實是您自己移花接木的。我只是看懂您藏在桌面下的真正目的而直接點破而已。--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5日 (四) 03:35 (UTC)[回复]
慢慢点,不送。--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3:42 (UTC)[回复]

如果大家没什么意见的话,我修改投票为对日本地区的内容豁免。--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3:27 (UTC)[回复]

我也建議日本人應該維持使用「出身」,畢竟這是日本人資料中一般都會列出的一項資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今天, 11:34 AM (UTC+8)

若是因為Category:台灣各地出身人物功能上是類似於「戶籍」,又或者是出身是定義在身家背景、經歷,那麼就代表不一定指出生,回過來看Category:台灣各地人物就是不是有問題?用某縣市地區分是採「戶籍地」還是「出生地」,又或者是「兩者皆有」?假如Category:台灣各地人物沒有明確規範,事實上是容易與Category:台灣各地出身人物混淆,若能知道這兩種分類是否在功能上完全重疊一部份重疊」,就可以清楚該保留或是更正分類了,不一定非得走上提刪這條路。--36.232.223.146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48 (UTC)[回复]

“台湾各地人物”和“台湾人”作为分类来说有什么不同呢?有哪个“台湾各地”的“人物”不是台湾人呢?有哪个“台湾人”不是“台湾各地”之一的“人物”呢?实在不清楚。—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55 (UTC)[回复]
台灣人底下會有「以地域分」「以職業分」「以時代分」等等分類法,所以台灣人底下會有「台灣各地人物」「台灣各職業人物」「台灣日治時期人物」等分類,如果少了此一層級,「台灣人」底下會直接把「台北人、台南人、台中人」跟「台灣運動員、台灣政治人物、台灣藝人」混在同一層。--Reke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6:22 (UTC)[回复]
和上次“各国”的分类一样,我完全不明白“台中人”和“台湾艺人”放在一起有什么问题。仅仅为了不美观,就要牺牲正确性、中立性,实在是奇哉怪也。—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7:29 (UTC)[回复]
基本上把同類的分類與母分類之間多加一層像「以地域分」「以職業分」「以時代分」這類、整理用途分類的作法,在英文與日文維基中都存在(例如Category:Railway companies by countryCategory:Battleships by periodCategory:日本の企業 (都道府県別)都屬於此類的中間分類),我不知道這樣的分類方式對正確性或中立性有啥影響,不過請注意『分類』是一種索引用的工具,它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讓資料變得整齊美觀好查找,而不是用來搞正名講求正確中立的。我想有很多維基用戶似乎都忘記很多維基百科的工具,它真正的目的是為了提升百科全書本身的使用便利性,而把一些原本是次要目的(例如講求公平或是正面教育性等等的)的事項凌駕於百科全書本身的運作上,這是一種應該避免的迷思。所以,如果認為這樣的分類方式不妥的話,應該是得要另外開一個討論通盤性的檢討是否允許整理用中間分類的存在。畢竟在此處的討論,只是一起針對『用字』問題所產生的意見紛歧而已。--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6日 (五) 05:53 (UTC)[回复]

問一下,若日本不受影響,這些分類是否要考慮保留給台灣日治時期出生的人物使用?當時的台灣人是日籍,也許會有「出身」的資料。--Reke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6:26 (UTC)[回复]

日治等于日本国民,无需考虑特例。--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4:44 (UTC)[回复]

进一步的投票

似乎大部分参与者都表明,“出身”分类不宜继续续存。那我们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讨论:出身分类应该改变为什么?

出身改变为出生

(-)反对:出身≠出生。--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17 (UTC)[回复]

出身改变为籍贯

(-)反对:出身≠籍貫。--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26 (UTC)[回复]

出身改变为出身

(+)支持。--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43 (UTC)[回复]

让后面的维基参与者自由选择“出身”以外的分类

  1. (+)支持:这是更为灵活的方式。既然之前的讨论大部分参与者觉得出身对华人地区不合理,则只要出身不存在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至于其它人想改成什么,这是他们的自由。--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06 (UTC)[回复]
我换个更准确的说法。--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6:26 (UTC)[回复]

立刻停止投票,待討論完善再繼續

第二阶段意见区

之前有人问到日治时期台湾人如何处理,我认为台湾人当时应该属于日本国民,参考其它在A政权出生B政权生活的人的做法,我认为日治时期台湾人的“出身”应完全参照日本保留。--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4:57 (UTC)[回复]

欢迎追加选项。--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02 (UTC)[回复]

「更改為更適當的分類名稱」只是移動,與選項一合併不一樣吧。也就是說暫時根本未成功產生共識.....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10 (UTC)[回复]
短期共识可认定为“出身”不合理,需要更改。至于是合并还是删除,其实原来的选项一根本没有说“完全合并”。您可以再去看看。--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7 (UTC)[回复]
被改了就不是了。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6日 (五) 16:04 (UTC)[回复]
為什麼貿然地開始了投票,然後又沒有經過討論就貿然用已經獲得結論的理由,把所有人的投票與討論意見全都隱藏了?難道不能再放一陣子,多收集點意見再下結論嗎?這樣草率的處理方式,總感覺對所有參與的用戶,都是件非常不尊重的事。連被人家刪除一個分類標題都可以介意成那樣的人,竟然連這種同理心都無,還真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還有,至少我投下的那票並不贊同刪除那些分類,也不贊成改成出生或籍貫(因為不見得是相同的概念),更不可能贊成選項一,我只是建議先進行討論看是否有更適合的分類名稱可改。但是這邊所有列出的選項全都曲解了先前的意見,難道這投票是用來愚弄所有參與討論的維基人的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18 (UTC)[回复]
贊同,應重開舊投票,暫停新的。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39 (UTC)[回复]
既然原本的投票并无设定起止时间,且之前的讨论已有大部分人同意出身选项不合理,因此开设进一步的投票(而不是关闭整个投票)就显得很有必要了。欢迎各位继续发表意见。--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48 (UTC)[回复]
用不用將「出身」二字加入Mediawiki:Titleblacklist?--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31 (UTC)[回复]
  • 麻烦上面的数位。请想好了再开投票好吧。无投票规则,无资格限定,无投票起始日期的三无投票是要搞到什么时候。难道又要像某次投票那些,投票开始了还可以改投票截至日期和投票项目的?还有项目是“出身”改成“出身”,能别这么奇葩么。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45 (UTC)[回复]
投票一开始就没有设置起止时间,则应该在大部分参与者有共识时进行进一步的讨论。至于某选择是否奇葩,我觉得见得太多奇葩的朋友相信也不会觉得奇葩,而且是否奇葩不是你乌拉一个人定的,要看那个人自己觉得是否真的奇葩。比如说你觉得奇葩,他自己不觉得奇葩,那就未必是真奇葩。--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4 (UTC)[回复]
出身→出身是我加的。--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6:05 (UTC)[回复]
Justincheng的想法正是我的初衷。与其让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均有问题的用户去组织讨论,不如大家定几个方向走走看。--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5 (UTC)[回复]

到底是分歧不明的原投票,还是有望达成共识的新投票,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希望大家继续增加新的投票选择。我支持大家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另就之前的不完整共识做个小结:

即使是与我意见存在分歧的某用户,也同意“日本本土或日治政权”以外地区使用“出身”这一字眼存在不合理性,需要修改。

--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6:03 (UTC)[回复]

大概只要是不符合Edouardlicn君期望結果的投票,都會被他認為是分歧不明的投票吧(比較逗趣的是明明投票就是該君發起、大部分的可投選項也是他訂的)。我認為應該停止此處的投票,繼續先把該討論的事情討論完之後再看有沒有釐清出一些適合認真發起投票的可行選項,還有,之前那些被隱藏的討論內容請復原,我認為裡面有許多比投票本身還重要的意見,值得保留供後續討論作參考。--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6日 (五) 17:39 (UTC)[回复]
也請各位仔細參詳之前大象的投票,謝謝。--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0:50 (UTC)[回复]

請Edouardlicn不要隨便將正在討論的東西丟到頁面存廢討論好嗎?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16日 (五) 19:51 (UTC)[回复]

好的。謝謝你的意見。--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0:48 (UTC)[回复]
已全數取消所有提刪。--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2:21 (UTC)[回复]

似乎大象君並沒有否認我對之前的討論作出的小結,歡迎大象及其它維基人對此提出具體的修改意見。--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2:20 (UTC)[回复]

@Edouardlicn:您完全曲解了別人的意見,把事情的前後順序顛倒了,怎還說『沒有否認』?我的意見是『在沒有討論出更適合的分類名稱前先不要作任何動作』,您卻把它寫成『先刪除之後後續要改什麼都隨便』的意思,根本是十萬八千里。--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7日 (六) 05:38 (UTC)[回复]
你不是提出要暫停投票繼續討論?那請提出具體的修改意見,請。此外,我說的沒有否認,是指“‘日本本土或日治政权’以外地区使用‘出身’这一字眼存在不合理性,需要修改。”這句話,請問你是否同意?--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6:19 (UTC)[回复]
不同意。我的意見是,連『出身』這用法適不適合、或有沒有更好的等義替代用詞都還沒討論完就貿然開始投票是不適當的。我的提議是立刻停止投票繼續討論,而『具體的修改意見』是要靠討論得出的結果,怎會還沒討論完就要別人提出呢?--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7日 (六) 09:37 (UTC)[回复]
好,請你繼續“討論”,不過我建議你幹點實事,提出具體意見

我說樓上這位仁兄呀!一下子設立投票區,一下子又把自己創建出分類拿去提刪,實在令人看不懂你是要做什麼?你自己不也是還在參與討論當中嗎?重要的是,請你自己問自己,是不是知道你自己正在做什麼?而你心裡是想要表達什麼或追求什麼?免得你做出下一步是改來改去的。--36.232.221.189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7:08 (UTC)[回复]

我記得當初這個議題發起時,是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這裡才開始討論起來的,不知為何怎變成這議題丟到這來了?而且為何變成是一下子是投票區,又一下子是意見區,那這情況究竟是怎回事?有人可以解釋嗎?記得這議題在最前面開始是沒有搞投票的,現在我看來是似乎亂掉了。--36.232.221.189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7:16 (UTC)[回复]
這位朋友,讓我解釋一下,提刪的不是我創建的分類,而是已經沒有任何內容使用的分類。我之所以提刪就是因為這個理由(下面已經沒有詞了),不信你可以自己去看看。朋友們其實我搞不懂,你們對這些分類本身,究竟有著多少了解,連我提刪的理由都不知道,也沒有點進去分類裡面看一下,就質疑我做的工作是很不合理的,更何況提刪的分類本身並非由我創建?其實我是最懶做分類的人,如果不是這件事,我才懶得理分類。
至於我打算做什麼,我上面已經寫得一清二楚:我要求維基人在特殊情況以外(這個特殊情況我就不用再反复說明了吧)採用非“出身”以外的分類。你們難道看不見我一直只是針對出身本身在討論?至於你們喜歡改什麼,怎麼改,那是任何人的自由,不應該被限制。但是最重要的一點是,希望你們不要一直在那裡只談不干。我記得上次有個條目,有人說應該保留,然後談了半天大話。最後是由我將有用信息移動到另一條目,提刪條目被刪除,而那個人,什麼事情都沒幹過。此時此刻,我很清楚我打算幹什麼,也很清楚那個人就在這裡在做著同樣的愚蠢的事情。我只是不想這樣一種愚昧的泥濘般的思想在維基百科裡蔓延罷了。--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9:43 (UTC)[回复]
那為什麼這些分類底下已經沒有任何內容了?不正是因為你把它們底下的條目都移動到其他分類了嗎?大家並非只談不幹,而是不自作主張地去幹尚未達成共識的事。--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0:25 (UTC)[回复]
Edouardlicn君明知道這是個有爭議的問題,卻在大家的討論還沒完成、還沒達成共識之前就依照自己的主張偷偷將分類中的條目移走,然後再用『沒有任何內容使用的分類』這種理由提刪那些他看不慣的分類,然後再來這裡批評別人不做事。這到底是手腳勤奮還是不尊重其他人的意見?還真是司馬昭之心......--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7日 (六) 10:39 (UTC)[回复]
不存在“偷偷”,有歷史記錄。--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3:26 (UTC)[回复]
沒關係,還是回歸議題本身繼續,但怎覺得好像有人比我早知道這分類本身有問題,難道這議題你們之前有討論過?我是說今年的10月份你們有討論過,或者是更早之前?--36.232.221.189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1:30 (UTC)[回复]

我有一個問題,日治時期的台灣既然可以留有「出身」一項,那麼在台灣人底下有「台灣各地出身」的分類存在有什麼問題嗎?幹嘛討論要不要改名或者合併?就算非日籍者不得用「出身」做分類,也不是去改分類名或合併或其他動作,而是把不該在此分類下的條目移到別的分類就好。現在該討論的,是此一分類要只限於日治時期的日籍台灣人,還是要依其定義收錄非日治時期出身的台灣人而已吧?--Reke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0:51 (UTC)[回复]

很簡單,因為其餘時間非日治,沒有“政府使用的身份登記出身”這一用法。而要用中文的話,出身本身就會產生巨大的歧義,不適合當作分類。--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3:26 (UTC)[回复]
可是日治時期的台灣人物條目也不少,不能保留著至少做為日治時期台灣人的分類嗎?這樣本身是不會有歧義的,因為就跟日本本土的情況一樣而已啊。--Reke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6:48 (UTC)[回复]

绕来绕去,最后还是要用出身!真不明白现在的中文维基怎么了。中文都可以不用,硬要用一个日语词来做分类名称。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当讨论结果说明出身不应用于分类的时候,使用出身作为任何分类名称的投票都是没有意义的。—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1:24 (UTC)[回复]

這是不同文化交流的結果使然,有時候不宜僅用對不對、好不好的角度來思考。舉個例子:在台灣,日常生活中幾乎都說「便當」(源自日語「弁当」),而不是台語的「飯包」或國語的「飯盒」或「餐盒」。後面幾個用詞都是傳統中文,既典雅又符合實質意義;但對不起,已經很少人使用了。「便當」二字不僅掛在口上,也隨處可見於路旁店家招牌及產品包裝,最後連國語字典也收納了,就是如此而已。--Kolyma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1:49 (UTC)[回复]
我倒认为是文化缺乏交流的结果使然。举个例子,在大陆,便当一样已经很常用了,和饭盒、餐盒一样常用,所以也被大陆词典收录了,只不过有些台湾人不知道罢了。当然,很多大陆人也不知道在台湾,汉语词典比垃圾还要不如,路边随便拉个人就比词典更权威,更牛逼(也就是厉害的意思,注解一下,以免有些台湾人不懂)。—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2:04 (UTC)[回复]
是哪個台灣人告訴你詞典比垃圾還不如的?我只記得有個台灣人告訴過你:詞典擁有的解釋都是真實存在於實際用語的,但那不代表詞典沒有的解釋就必然不存在於實際用語。
現在的情形就好比詞典告訴你"1+19=20、4+16=20、6+14=20、7+13=20",於是你就結論"由此可以證明10+10=20是錯的(因為詞典根本就沒有這個解釋)",然後有人告訴你你這樣推論才是錯的,你卻說"這個人連詞典說的都不信,詞典在他心目中連垃圾還不如"。明明人家的意思是"詞典寫的是對的,但你的推論是錯的"。--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3:26 (UTC)[回复]
少拿数学和词典来比。逻辑上玩这种幼稚的狡辩毫无意义。说了半天,给一个比词典更权威的“出身常用”例子也没有,只有几个人凭着个人经验自说自话,维基迟早被玩死。—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3:42 (UTC)[回复]
“詞典沒有的解釋也可能存在於實際用語” —>“我觉得常用的词语,字典没有也是常用的”。真是奇葩的逻辑。—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3:45 (UTC)[回复]
我用不着什么台湾人告诉我字典在台湾很垃圾。某些台湾人的言行中自行透露出这一点,不是瞎子都看得出来。—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3:47 (UTC)[回复]
我已经警告过维基社群:没有订明参考来源就只谈“常用性”是很危险的。某些人拿着“常用性”当招牌,实际上是以自己为中心,以自我常识判断代替参考资料,随意侵犯维基规则。这种“自由心证”型行为迟早会动摇维基百科的根本。—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3:51 (UTC)[回复]
例子先前Reke君給過了:在文學期刊中研院報告漢學相關系所碩論都有「出身+地名」的用法(中研院報告中是使用「本地出身」),但你的立場是相信「網路」詞典,但不相信網路資料(?),所以這些在你而言都是廢物。網路資料的素質相差很大,從胡說八道的街談巷議,到嘔心瀝血的學術論文都有,故不能一概承認,也不能一概否認,你的「網路」詞典不也是網路資料?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4:42 (UTC)[回复]
中研院那篇蠻關鍵的。要知道中研院是台灣等級最高的正式研究機構之一,其權威性甚至超過一般出版字典、辭典的商業出版業者。雖然靠這個並不能判斷『出身+地方』的用法到底是被融入一般中文用語中的外來字彙,抑或是原本中文就有的用法,但至少印證了其在正式場合使用事件可以斟酌的事。--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8日 (日) 09:15 (UTC)[回复]
照你如此說法,難道中研院就不會有出錯?你就這麼抬高中研院地位是要做什麼?總言之,無論是多權威多專家,只要是人都會有錯,不要一昧地只看好某一單位出版作品,或者是認為其來源很可靠,要知道沒有絕對存在的正確,只有錯誤中試著找到大家所認同的正確,這才是為何我們要討論。--36.232.246.229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1:08 (UTC)[回复]
教育部编的词典居然成了“网路”词典,真是让人笑掉大牙。马上致电教育部,让他们把这么“野鸡”的“网路”词典拿掉算了。—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3:16 (UTC)[回复]
中研院的报告是一篇历史社会学的报告,不知道关语言学什么事。你想说明常用性,需要的是一篇研究“出身”本身的语言学专门论文,不是别的学科的东西。一个学科之内的专家并不代表全领域的专家,OK?—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3:22 (UTC)[回复]
现在是编百科全书,不是搞文学创作,弄三个孤立的例子就想说明常用性?你以为是写文章用排比句吗?给一个“街谈巷议”的例子,一个“专业论述”的例子就可以证明从街谈巷议到专家教授都在用?拜托现在不是在写煽情文!—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3:25 (UTC)[回复]
题外话:发现现在出没在讨论版的人基本都是台湾人了,真是为维基百科在大陆的发展感到悲哀。—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3:27 (UTC)[回复]
你想要更多的例子當然還有,那麼,要多少例子你才承認這是台灣極其平常,只是教育部辭典未及跟進的語用習慣呢?--Reke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5:59 (UTC)[回复]

你还是不懂。这根本不是数量的问题,而是是否有这方面的专门叙述,说明“出身对应义项的常用性”这一个问题。我要是说,文革期间每个人都杀过人,然后举上三五百个例子,是否就成立了?还是要看历史学家的研究才知道。你要是真的那么想证明常用性,就自己对全台湾做一次调查,将结果写成论文发表在语言学的专门期刊上,拿着这样的参考资料,再来说不迟。要是你想在维基做学术,那只好当原创研究、扰乱维基封禁掉。—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06 (UTC)[回复]

我印象中「分類」有沒有需要可靠來源似乎是有爭議的,跟條目內容的嚴格要求不太一樣。--Reke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21 (UTC)[回复]
另外「所有人都這樣」跟「這很常見」需要的例證也不同,只有三五百例是無法證明前者,但證明後者已足矣!--Reke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23 (UTC)[回复]
受不了了。我和你讨论的是一个词语的用法问题,你给我扯分类?少来偷换概念了!另外恭喜你证明了“中国文革时常常有人杀人”,希望你向大纪元投稿,一定是震撼性的报道哦!!—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50 (UTC)[回复]
如果只是討論常用性,不是要用在維基上,那真有需要禁「原創研究」嗎?會需要嚴格的來源,只有在寫維基中才需要用到。而且之所以要討論出身一語某義項的常用與否,不就是為了理清此一詞語是否能用在分類的命名中嗎?--Reke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9:16 (UTC)[回复]
正是因为讨论的结果会用在条目中,也会用在分类中,所以更加要避免原创研究,更加谨慎地对待参考资料。你居然想着原创研究不要紧,实在是狡辩到家了。—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21:40 (UTC)[回复]
我一直以為只是就此次分類討論… 囧rz……這樣說吧,我反對「出身」一語用於隨意條目內文中(例外情況是日籍人物,因為其「出身」可能無簡潔的代換詞,所以可以在內文中先使用,但在後方以附註解釋),更不可用於條目命名。只對「分類」命名能否使用持保留待度,並傾向在有更妥善的譯法前容許此詞做為命名。這樣您可以不必擔心有原創研究的問題了吧?--Reke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4:40 (UTC)[回复]
你说的那个什么需要可靠来源有争议是列表,不是分类。再说:没有可靠来源的、不是中文的内容人人都可移除,也不应该遗留,所以应该先删掉这样的分类,等到有合适的形容的时候在加回来。否则我们为什么不先把整个英文维基都拷贝过来,然后再慢慢翻译?—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4:55 (UTC)[回复]

经过权衡后,我给大家一个建议,喜欢看的就看一下吧:

  1. 出身本身意義模糊,而且在中文地區並無日語地區含義,不應作為中文地區分類使用。
  2. 我已經對條目內的每個人的出生及生活時間做了簡單檢查,處理方式如下幾點
  3. 日治以外時期的出身分類全部移除,改為XX人分類,這樣描述的話無論是戶籍、出生均可涵蓋。
  4. 曾經經歷日治時期的台灣人,不管是何時何地出生,均保留出身分類。
  5. 新竹的出身分類,因存在複雜的歷史和地理原因(新竹原有新竹縣,後中華民國建立新竹市)暫不作處理,由台灣本地人處理。
  6. 新北市為新建立,並不涉及日治時期的出身問題,理論上不應存在有“新北市出身”的日治歷史問題。我已經全部改為“新北市人”分類。但今後新北市架構成立後出生的或移籍的人,則應建立新北市相關分類。

反正我已经完成大部分的意见收集,也做了不少工作,我觉得目标已经达成了。这个讨论串以及台湾出身分类我不会在跟进。--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4:25 (UTC)[回复]

其他沒意見,只覺得不應該混成「XX人」,因為這樣子會讓人無法方便地查閱「某地出生」與「長期設籍某地」的不同。--Reke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01 (UTC)[回复]
既然是深思熟虑,自然考虑到这个问题。你再想一想,其实维基条目里,有几个人是你知道他的“長期設籍”(或中国大陆的“户籍”)在哪里?--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06 (UTC)[回复]
政治人物幾乎都知道啊,例如蘇貞昌一定有設籍過台北縣跟屏東縣,吳敦義是南投縣出生但設籍高雄市很久。--Reke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21 (UTC)[回复]
几乎到底是几到几成?而且除此以外,那些棒球手呢?那些明星呢?既然标准不能平衡,恕我难以接受这个存续理由。话说,我发现中文维基的出身分类里全都有个特征:连南美洲都有的出身分类里,全都有ja链接,就是霓虹国认为,这些南美革命家、英国人,非洲人都有出身。那所谓的出身的含义,不言自明。继续纠结在出身等同于户籍实在是再可笑不过了。--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29 (UTC)[回复]
你舉別的也罷了,棒球選手我們也常有分出生地跟設籍的需求耶。因為台灣的棒球選手在少棒及青少棒時,有滿多會遷籍方便進入棒球名校接受訓練。--Reke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33 (UTC)[回复]
好吧,我直接这样跟你说,对户籍而言,不管分类里有没有出身字眼,都没办法做。“有滿多”本身就是证明了没有足够资料证实其户籍。资料,我要实实在在的资料,而不是蛮多、大部分之类的臆测。如果你有,欢迎你做下去;如果你没有,建立任何与户籍有关的分类,等于自己打算去做千古罪人。请你仔细思量吧。--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37 (UTC)[回复]
待我這陣子忙完一定會協助處理。--Reke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40 (UTC)[回复]
若一個人搬家多次,那麼這個人條目要分類不就很多了,出現了A國B市人、C國D區人、E國F市人,遷回來又不在原籍地就變成A國C市人、C國B區人、E國A市人,豈不是分類上很亂嗎?既然戶籍都可以遷來遷去了,何不選擇出生地去區分呢?--36.232.214.101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42 (UTC)[回复]
主要是因為出生地有時候對一個人的重要性還不如戶籍地,比方說馬英九如果只能依出生地分為香港人,而不能依長期設籍地分為台灣人,就很詭異了。再以棒球選手為例,台南善化幫的選手,我們可能會去台南運動員去找,可若選手出生地是高雄、屏東等等,會變成找不到。至於一條目多分類倒是無妨的,不區別則會出現跟一般使用者印象極為衝突的印象,造成使用上的不便。--Reke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51 (UTC)[回复]
言尽于此,不强求。我的研究总结是,JA本身对出身分类的不严谨,或者我们对他们的出身含义的不了解,导致我们翻译过来“出身”这一分类。而我们的使用比起JA的更加不严谨。我强烈反对使用出身这种非中立的分类方式,且反对无法查证的户籍分类。--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46 (UTC)[回复]
我也不會用「戶籍」一語,只是要區別「出生地」跟一般人心中真正的「xx人」,細部用語會再考慮,至少不會是「出身」。--Reke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6:51 (UTC)[回复]
所以現在這邊在討論「出身」的定義到底是什麼?設籍?成長?還是崛起?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18日 (日) 17:54 (UTC)[回复]
毋寧說是在討論一個分類的方便性,我們在查找一個人的時候經常會動用到一個概念是「非出生地,但此一地方比出生地對該人物更具代表性」的狀況。比如說蔡英文是在台北市出生,但是大家只會當她是屏東人。在口語中這種混淆可能沒什麼問題,但是在維基百科裡就會發生查找台北人時卻出現蔡英文,而被認為此一分類不準確的問題。如果說在分類上能明確表達她是在台北出生,但是是屏東人,這樣的分類才比較容易為讀者所應用。--Reke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9:23 (UTC)[回复]

我说过了,这种叫做“成长地”。不应该用模糊不清的“出身”。—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21:43 (UTC)[回复]

那麼馬偕蘭大衛巴克禮甘為霖石川欽一郎等等怎麼沒有處理?他們是什麼地方的台灣人呢?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1:26 (UTC)[回复]
也不一定會是「成長地」,畢竟以選手為例,假日還是會回家的,只是在他地成名而為人熟知。請注意我的表述是「此一地方比出生地對該人物更具代表性」,蔡英文只是其中的一個例子,不涵蓋所有情況。--Reke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4:40 (UTC)[回复]
你怎么知道出身地就一定是比出生地更具代表性?哪个地方说过这种事?另外谁说成长地就一定要每天都在那里才叫成长地?我在某地长大,出去玩几天,回来就不叫成长地了?什么逻辑!最后,成名的地点叫做出道地点或者成名地,不叫出身地!—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4:59 (UTC)[回复]
他並沒有說出身地就「一定」是比出生地更具代表性吧?他是說查找一個人物時「經常」會遇到「出身地比出生地更具代表性」的這種情況(有經常性,沒有必然性)。另外,他說「假日還是會回家的」,意思是家才是成長地,而目前久居的宿舍是成名地,你卻反問他「我在某地长大,出去玩几天,回来就不叫成长地了?」,請不要這麼無厘頭,拿他不同意的事情問他為什麼同意好嗎?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6:30 (UTC)[回复]
我有點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問:「哪本字典證 明了『成名的地点叫做出道地点或者成名地』」不過基於希望討論有意義一點,我還是得說這兩個詞在台灣很少用,雖然google不算很好的證明,但是搜索繁 中結果時數量真的比「出身地」少太多,而且其中還有很多結果是中國大陸網站的繁體版,不是台灣本地習慣用法。不要因為你住的地方不習慣這樣講,就言之鑿鑿 說「叫這個,不叫那個」。--Reke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6:47 (UTC)[回复]
出身地還是出生地,甚至也不是出生地或出身地的第三個地方,何者對於一個人物比較重要,這可能得根據每個人物本身的經歷與自我認知來判斷,舉個比較屬於國籍上的差異性作為範例,這樣比較知名:阿諾·史瓦辛格出生於奧地利(出生地),且在成年之前都一直在奧地利生活(出身地),但是他之後移居美國,在那裡成名甚至從政並且度過大半的人生,最後當了加州州長(實際上變得出名、既不是出生也不是出身的第三地)。所以在國家的認同上,大部分的分類都會把他同時放在奧地利人與美國人的分類底下。一個人物對於一塊土地的歸屬問題,基本上與國家認同問題是類似的,只是切割的範圍更細而已。人物的土地歸屬問題往往不是可以用單一的嚴格標準一刀兩斷的,一定會存在很多特例或模糊不好分別的狀況。舉例來說,馬偕出生與成長都是在加拿大,但是他人生大部分的時光都是在台灣度過,而且在過世前卻特別強調他是台灣人,死後要葬在台灣,所以依照分類,他或許可以算是一個加拿大出生/出身的台灣人。如果用太嚴格的分類只把他放在加拿大出生人物與加拿大人的分類底下卻不提及與台灣之間的關係,是不合適的。
原則上,我認為『某地出生人物』與『某地人』是可以同時並存的分類。因為一個人物一定只能在一個地點出生,但是可以同時屬於很多地方的人物分類中,所以嚴格來說『A地出生人物』應該是『A地人』的次分類。如果能夠把這兩個分類的從屬區隔清楚的話,或許原本帶有『出身』字樣的分類就變得沒那麼重要,因為如果某人物屬於『A地人』卻不屬於『A地出生人物』,大概可以猜測得到他並不是此地出生、但卻與此地有深厚淵源。只不過,在沒有討論完成獲得確定的共識之前,就貿然刪除這類分類,仍然不是一個好的處理流程。
為了作出說明,此類某地人的分類,應該考慮在分類內容中加上『本分類涵蓋所有在A地出生、成長、設籍、成名或與A地有淵源的人物』這般的說明,來解釋清楚此處分類的涵蓋範圍,也避免之後產生因為定義不清楚而造成的不確定性或糾紛。
終究,分類真正的用途在於它是方便讀者查找資料時的一種關連工具,而不是用來定義或是正名用的,所以某種程度上我認為應該依照讀者在找資料時可能會使用的思考邏輯來作為分類方式的劃分。舉例來說,我可能不知道馬偕博士到底是哪裡出生的外國人,我只知道他跟淡水很有淵源,所以我想要找馬偕時會考慮從『淡水人』或『新北市人』的範圍內找起,所以馬偕不能只放在『加拿大出生人物』或『加拿大人』的分類底下。--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9日 (一) 06:39 (UTC)[回复]
同意。現在主要是在「兩者實用上應並存」的情況下,怎麼樣的用語能使讀者方便理解。--Reke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6:47 (UTC)[回复]
至少「Category:台灣各地出身人物」要能與「Category:台灣各地人物」有區別才行,不強求取其一或更改分類,最終是「能使多數讀者能自行區別而不致混淆」為主,至於怎麼做,尊重你們,我就不提多餘意見去干擾。--36.232.215.82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17:26 (UTC)[回复]
出身問題的分段
既然參考資料都有可能出錯,條目中用來做甚麼,都刪了去吧。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8日 (日) 12:09 (UTC)[回复]
照你這麼說,豈不是連維基百科都得跟著被你提刪?你少幼稚了好不好?--36.232.214.101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3:27 (UTC)[回复]
啊,這次倒是忘了加刪除線,加回去了。反正說參考資料會出錯的不是我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8日 (日) 13:42 (UTC)[回复]
好吧,既然你能知錯肯改,我也肯當成你沒說過。--36.232.214.101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4:02 (UTC)[回复]
知錯肯改(笑),還真的和現實大相徑庭呢,唉呀,我意思是大同小異啊。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8日 (日) 14:27 (UTC)[回复]

续:重定向后面被加入无用内容

Wikipedia:重定向后面被加入无用内容

之前的不知为何存档了,继续。--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3:57 (UTC)[回复]

列表内大部分内容已经修正,请管理员检查是否需要合并历史。--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0:22 (UTC)[回复]
有管理员提出此页面不合理,我提删了,请之前打算合并历史的管理员翻看存档内容。--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0:36 (UTC)[回复]

似乎大部分已经清理,我直接给一个新表吧。

mysql> select page_namespace,page_title,page_len from page where page_is_redirect=1 and page_len>300;
+----------------+------------------------------------------------+----------+
| page_namespace | page_title                                     | page_len |
+----------------+------------------------------------------------+----------+
|              4 | 聊天                                         |      711 |
|             10 | 药学分支                                   |      504 |
|              1 | 扑克                                         |      957 |
|              3 | 枫…秋絮                                   |      304 |
|              1 | 符合教規的食物_(伊斯蘭教)           |     1360 |
|             10 | 手提電話標準                             |     1652 |
|              4 | 特色條目複審                             |     1030 |
|              3 | LittleBot                                      |      302 |
|              5 | 数学专题                                   |     2211 |
|              0 | 华师大                                      |      315 |
|              3 | Dennybrosh                                     |     1587 |
|             10 | NOKIANseriesphones                             |      865 |
|              3 | Gruschke                                       |     1772 |
|             10 | Star_Trek_character                            |      791 |
|              3 | Macc1992                                       |      641 |
|              0 | 死神_(动画电视版)_分集剧情          |      385 |
|             10 | Sinon_bulls                                    |      620 |
|              3 | Frank5308000                                   |      584 |
|             10 | Royal_house                                    |      669 |
|              3 | 楷叔讲古                                   |     1852 |
|              0 | 华师                                         |      315 |
|              5 | 专题/ACG                                     |     2340 |
|             10 | 台中捷運彰化延伸線                    |      681 |
|              3 | Sheyi                                          |     2071 |
|             11 | Infobox_Country                                |      865 |
|             10 | 航天器信息框                             |     1080 |
|              1 | 内比都                                      |      567 |
|              3 | P5693852                                       |     3877 |
|              3 | Kszkkk                                         |     1649 |
|              2 | Bylouis                                        |      661 |
|              3 | JustbeBPMF                                     |    21686 |
|              3 | Ciked                                          |      524 |
|              0 | Google_Checkout                                |     1971 |
|              3 | Edisonabcd                                     |     1586 |
|              5 | 條目質量提升計畫/生物學提升計畫 |     3975 |
|              3 | Danny010309                                    |     1577 |
|              0 | 林地_(华盛顿州)                          |      371 |
+----------------+------------------------------------------------+----------+
37 rows in set (0.92 sec)

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57 (UTC)[回复]

似乎应该这样处理,好点一些:

mysql> select concat('[[{{fullurl:Template:Ns:',page namespace,':',page_title,'|action=edit}} 编辑]]'),page_len from page where page_is_redirect=1 and page_len>300;
+------------------------------------------------------------------+----------+
| concat('[[{{fullurl:Template:Ns:',page namespace,':',page_title,'|action=edit}} 编辑]]') | page_len |
+------------------------------------------------------------------+----------+
| [编辑] | 711 |
| [编辑] | 504 |
| [编辑] | 957 |
| [编辑] | 304 |
| [编辑] | 1360 |
| [编辑] | 1652 |
| [编辑] | 1030 |
| [编辑] | 302 |
| [编辑] | 2211 |
| [编辑] | 315 |
| [编辑] | 1587 |
| [编辑] | 865 |
| [编辑] | 1772 |
| [编辑] | 791 |
| [编辑] | 641 |
| [编辑] | 385 |
| [编辑] | 620 |
| [编辑] | 584 |
| [编辑] | 669 |
| [编辑] | 1852 |
| [编辑] | 315 |
| [编辑] | 2340 |
| [编辑] | 681 |
| [编辑] | 2071 |
| [编辑] | 865 |
| [编辑] | 1080 |
| [编辑] | 567 |
| [编辑] | 3877 |
| [编辑] | 1649 |
| [编辑] | 661 |
| [编辑] | 21686 |
| [编辑] | 524 |
| [编辑] | 1971 |
| [编辑] | 1586 |
| [编辑] | 3975 |
| [编辑] | 1577 |
| [编辑] | 371 |
+------------------------------------------------------------------+----------+
37 rows in set (1.16 sec)

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59 (UTC)[回复]

真的很方便,我已经解决了。--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2:19 (UTC)[回复]

是佈局還是布局?

煩請港臺朋友驗證,謝謝!百家姓之四 討論 2012年11月15日 (四) 05:07 (UTC)[回复]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說法,「佈」在「安排、設置」的情況下通「布」,所以「佈局」或「布局」都可以用。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15日 (四) 15:37 (UTC)[回复]
台湾的标准中(教育部国语辞典),“布”“佈”在用作动词时相通,但在法律用词中一般用“布”。—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5:46 (UTC)[回复]
感謝二位的解釋。看來用“布局”比較穩妥。百家姓之四 討論 2012年11月16日 (五) 04:42 (UTC)[回复]
我想這問題應該能參考Wikipedia:字词转换错误修复请求/2009年12月,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有討論過。--36.232.213.93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2:56 (UTC)[回复]
這個問題提出來得很好,我也有混淆使用的情況。--章安德魯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3:25 (UTC)[回复]
總比「一刀命」、「一刀命」好多了。--36.232.213.93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3:44 (UTC)[回复]

GeoHack 会支持 here.com 吗?

最近新发现诺基亚出了一个名叫 Here 的网络地图,不知咱们的 GeoHack 什么时候会支持?-- ──★──  2012年11月15日 (四) 08:31 (UTC)[回复]

完成已在中文版添加,已生效。--YFdyh000 2012年11月15日 (四) 17:31 (UTC)[回复]

IRC

各位都是用什么方法来连接IRC的?--广雅 范 2012年11月15日 (四) 09:53 (UTC)[回复]

qwebirc--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9:58 (UTC)[回复]
直接連過去吧。-哆啦A夢220284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18 (UTC)[回复]
Pidgin, IPv6 6to4, port 7070, SSL --YFdyh000 2012年11月15日 (四) 16:27 (UTC)[回复]

問:ref的標籤問題

關於:ref標籤存在,但沒有找到references/標籤,我一直想知道他的原因及解決方法--淺藍雪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6:59 (UTC)淺藍雪[回复]

因為你沒有根本沒寫references啊![1]這個東西要自己寫,不會隨著你寫ref時自動跑出來的。我也曾經因此被機器打槍而不解--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7:48 (UTC)[回复]
  1. ^ 請注意我這段留言的維基碼是怎麼寫的
ref相關的註釋語法和模版,我以前花了很多的時間學習,才看懂那些參數分別所代表的意思。不用急,慢慢依樣畫葫蘆試著用一用、改改看,也是可以上手的。加油。--章安德魯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8:09 (UTC)[回复]
@克勞棣大:不要忘記 <references/> 那個最重要的「 / 」,害我剛剛要幫章安德魯大手動簽名...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16日 (五) 20:05 (UTC)[回复]
總之,如果裡面有 <ref> </ref> 包起來的,記得在裡面放上 <references/> 或 {{reflist}} 讓 <ref> </ref> 裡的東西可以列出來,千萬不要忘記 <references/> 裡面的「 / 」喔。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16日 (五) 20:09 (UTC)[回复]
其實我並沒有忘記"/",而是我以為可以省略而沒有差別,今天才知道原來<references>後的所有東西都不會顯示出來。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8:42 (UTC)[回复]
我倒覺得以讀者思維來看,打開編輯頁,看到內文密密麻麻如螞蟻般擠在一起,這種中文內容還挾帶英文一堆內容碼,比如<ref></ref>裡頭放著一堆{{cite news|url=網址|title=標題|page=頁數|author=作者|publisher=出版者|accessdate=2012-11-17查閱|language=zh|date=2012-11-17}},光這一個是還好,當內容一多起來,那麼這些內容碼就看起來多到很頭暈,說實在地,這種硬要將來源做制式處理也只是為顯示整潔罷了,編輯功能卻不太具人性化,倒滿佩服那些手上一寫就使留下數萬字元,甚至超過十萬字元的編者們,從首頁隨便點一個頁面來看就很容易找到這種好幾萬字元的條目,很好奇地問你們,難道不會因為條目輸入龐大的內容而感到手痠肩頸疼嗎?--36.232.221.189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1:41 (UTC)[回复]
長篇條目請愛用模板:reflist將所有的ref整合到最後,內文只要用模板:R或者<ref name="" />。--Reke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2:00 (UTC)[回复]
ProveIt很方便的--lavixcanvas RED - Taylor Swift T-Swifty<3 2012年11月17日 (六) 12:09 (UTC)[回复]
我雖然開過ProveIt,但是不懂用。-- 贡南犬 2012年11月18日 (日) 08:17 (UTC)[回复]
@克勞棣:在XML中,「/」代表「結束」的意思,沒有它就沒有結束,所以後面的東西都會被認為被包在 <references> 裡面。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17日 (六) 12:26 (UTC)[回复]
大概明白了。。我再試試叻--淺藍雪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3:31 (UTC)淺藍雪[回复]
回上面IP:豈止手痠肩頸疼,頭都痛,有時連心都痛。總有些人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6:11 (UTC)[回复]
tntchn君:那為什麼<br>與<br/>就沒有差別?(所以我才以為references/也一樣可以省略)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2:17 (UTC)[回复]

相較於台灣大百科全書就簡單多了,只要將文字輸入稿中,再傳給評審後,等待通知即可,中途不必動用到任何代碼或內容碼源,對編者而言,維基百科介面操作也是種困擾,說不定對某些人而言也算是阻礙,不知道下一個十年的維基百科,是否還會處於「緩慢進步」?當然我不會說原地踏步,因為我沒十年一直待在這裡。--36.232.214.101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5:34 (UTC)[回复]

没办法,MW的编辑器是开放性编辑器,可以加装插件来扩展功能,但这也意味着由于开放,不能每个插件功能都提供所见即所得功能,如果像百度百科的功能模块是内建性的,完全可以在编辑器上实现所见即所得,但wp暂时不行(至少wikia的编辑器好像有一定程度的所见即所得),暂时维持为代码编辑模式,MW官网一直在做所见即所得编辑器开发,但进度你看下就知道了,最近才把IME输入问题解决掉,还只是实现所见即所得功能,还没包括页包含(即模板)和插件的所见即所得实现,你说进度有多慢?其实肯花功夫看一下大部分编辑代码指示,或边用边学,基本可以够用的(主要模板太多了,只能多参考现成的,学着用)——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9日 (一) 13:34 (UTC)[回复]
克勞棣:br 是HTMLXHTML裡都有的語法,HTML跟XHTML的差別就是前者較靈活,後者參照XML標準較嚴謹,由於HTML比較靈活,所以直接打 <br> 就可以了,當然打 <br /> 也可以,瀏覽器都看得懂,而XHTML比較嚴謹,跟XML一樣任何標籤都需要有「 / 」作結尾,所以用XHTML就一定是 <br /> 而不是 <br>,但基本上所有的瀏覽器都支援HTML,加不加沒有太大的關係。還需要注意一點的是,標準的XHTML中「 / 」前面是需要空一格的,所以事實上 <br/> 也是錯誤的語法。
而 references 這個標籤又比較特別了,它既不是HTML或XHTML的語法,這種情況通常都是是用XML來解析語法,前面說過,XML的任何標籤都需要有「 / 」作結尾,所以照理講 <references>(內容)</references> 這樣也是通的,總之「 / 」在XML裡就是需要就是了。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19日 (一) 10:28 (UTC)[回复]
說到這些代碼,有時候新進或IP用戶常常不明就裡的把代碼或模板砍掉了,或是寫錯了就丟在那裡……--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12:07 (UTC)[回复]
說是技術,對熟練或資深的用戶而言就不算是技術,相對地是對新進或IP用戶而言就是很有難度的技術,所以常會不熟悉操作下或者忽略小細節,容易就顯示紅字一堆亂七八糟警告訊息,往往又不知怎麼修正,或者自己找就一直看不出代碼哪裡有漏填或誤寫,於是有人為了怕麻煩就丟著不理,因為密密麻麻之中找出bug是很傷眼,也不是所有人都是做程式工程師,找bug這檔事還是建議系統要去自動將偵錯之處選出來,並提示給編者是哪裡環節或位置是操作錯誤,因為樓上有用戶就說了,維基百科是開放給大家用的,當然要用大眾角度走入人群,所以系統人性化操作是一定要的。--36.232.219.23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15:39 (UTC)[回复]
但是wikitext的大部分地方是“没有任何代码是错误的”,通常认为的错误只是“无意使用了另一个功能”。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0日 (二) 15:59 (UTC)[回复]

通知Alfredo ougaowen

由於User talk:Alfredo ougaowen使用「影武者專用過濾器」,故將以下通知內容轉貼於此。--36.232.221.189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8:22 (UTC)[回复]

若你執意於KJ用戶頁充當許瑜真條目中來源,我會提報「違反自我參照」,又或以「為闡釋個人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為由舉報,另外也請你不要利用此機會,對許瑜真條目洗編輯,這不是你私人作品可以任由你操縱,請留意條目所有權,特此通知。

通知訊息如上,以下空白。--36.232.221.189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8:22 (UTC)[回复]

亂加罪名還不讓人解釋

user:36.232.221.189曾在詢問處留下這樣的編輯摘要:

發現User:克勞棣在2012年11月12日 (一) 17:09所做的修訂版本,新添增議題的同時無故移除他人留言,特此警告

於是我就解釋我並非故意移除他的留言,那是無心的誤刪,但是他又以與本議題無關為由,刪除我的解釋
這算什麼呢?莫非是一心入人於罪嗎?這有道理嗎?難道他在版本歷史這樣一個每個編輯者都容易見到的區塊說我"無故移除他人留言",我就要自認倒楣吞下這無端的指控、連解釋都不能解釋嗎?我什麼時候無故移除他人留言過?我沒有解釋誤刪的權利與機會嗎?--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9:41 (UTC)[回复]

我都看到你回覆了,但你還繼續對此事發言,不知目的何在?而且你也可以向管理員反映,或許可以移除摘要中留言,又不是不能解決的事,講的那麼嚴重。刪除你的解釋也是符合實情,我只是就事論事,不是讓你把個人發生的事情丟到別人的討論當中,難道IP就不能以「與本議題無關」為由刪除嗎?每個人都有眼睛可以看出來好不好?--36.232.221.189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1:49 (UTC)[回复]
每個人都有眼睛可以看出來你把個人發生的事情丟到公共的版本歷史的編輯摘要裡,每個人也都有眼睛可以看出來"發現User:克勞棣在2012年11月12日 (一) 17:09所做的修訂版本,新添增議題的同時無故移除他人留言,特此警告"這個編輯摘要與你原先所發問的問題無關,你先留下一個「與本議題無關」且不實指控的編輯摘要,逼得我為了清白留下「與本議題無關」的解釋,然後你再以「與本議題無關」刪除我的解釋!?
你留下「與本議題無關」的編輯摘要,卻不准我做出「與本議題無關」的解釋;我無心刪除你的留言你就抗議,你故意刪除我的解釋我卻不能生氣。是可以這樣「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嗎?
講的那麼嚴重???懷疑被人無故移除留言你就覺得很嚴重,被人在公共區指控無故移除他人留言我卻不能覺得很嚴重,是可以這樣雙重標準的嗎?--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2:30 (UTC)[回复]
我是提供給你解決事情的方法,你還要這樣子鑽牛角尖,這我可沒這本事可以協助你,現在就看你自己選擇怎麼做,至於其它你講一堆話,我還是勸你不要別把自己壓在角尖上會比較好。--36.232.221.189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2:48 (UTC)[回复]
我說的解決方法就是指這:「而且你也可以向管理員反映,或許可以移除摘要中留言」--36.232.221.189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2:49 (UTC)[回复]

兩位別再吵了。既然User:克勞棣他已經說明過是純屬不小心誤刪,爭議應該就簡單解決了。可是現在卻看到36.232.221.189一直爭執不斷,閣下在互助客棧再繼續吵下去,會被視為是擾亂維基百科的行為。--章安德魯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4:55 (UTC)[回复]

克勞棣最近的爭議操作不是第一次了。我不想在這裡說他,不過我跟章提醒一句。--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5:22 (UTC)[回复]
我曉得,但是這次就只是個誤操作。而且36.232.221.189在事件發生後沒多久就逕行直接移除他人留言,確實會啟人疑竇。此事繼續爭執,對維基無益。--章安德魯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5:30 (UTC)[回复]
好吧。--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5:41 (UTC)[回复]
本來就無益,好言相勸,全看當事人怎麼做,我也拿他沒辦法,也只能刪除他留言,而且我做法也與你們一樣,只是不曉得為何會對IP如此有敵意,好像我做是錯,你們做才是對的,實在令人不解。--36.232.246.229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1:00 (UTC)[回复]
(?)疑問:這個議題有哪個人發表「對IP有敵意」的言論?--Kolyma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11:25 (UTC)[回复]
請問這位仁兄,此事與你有關嗎?為何有此一問?--36.232.215.82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16:14 (UTC)[回复]

「中歐混血‎」與「台歐混血」‎

建議將兩個分類合併--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9日 (一) 05:54 (UTC)[回复]
似乎不太適合,您得先確認清楚『中歐混血』裡面的『中』字到底涵蓋的範圍有沒有衝突之處?至少我知道一般而言台日混血與中日混血是分得很清楚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9日 (一) 06:49 (UTC)[回复]
不建议建立混血分类,因为“AB混血”是国家还是民族难以界定,如何简称也难以确定。会导致含义模糊,制造歧义。—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6:55 (UTC)[回复]
说实在的,某些台湾维基人如此处心积虑要和中国做分割,难道各位维基管理员就当看不见吗?无怪乎大陆人编维基越来越少,中文维基都快成台湾的维基百科了。—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6:57 (UTC)[回复]
會嗎?我倒是覺得中文維基百科算是我常看簡體字最多的網站了。這跟台灣維基人的想法關係不大,而是跟大部分台灣人的觀點有關:對於大部分的台灣人來說,或許對於『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的一部份』還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如果問說『台灣人跟中國大陸人是不是一樣的』,十個人大概有九個半會馬上撇清說絕對不同,所以此處如果寫了『中歐混血』,這個『中』字到底泛指所有的中華民族還是只有指中國大陸的中國人,或甚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中國人,依照每個人的見解不同,恐怕爭議還不小喔!--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9日 (一) 07:20 (UTC)[回复]
你看过几个网站?没看过十个种语言的网站就别说太满!自己慢慢臆想去吧,维基百科不欢迎你的原创研究。—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7:48 (UTC)[回复]
原創研究原則只牽涉到條目內容的部分,請勿過度延伸到討論頁面。何況我在敘述中是說『常看簡體字最多的網站』,言下之意,關於我的經驗只要我一個人來判斷就夠了,為何需要別人來證明我常看哪些網站、不常看哪些網站?您的aruge論點不覺得有點詭異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9日 (一) 08:27 (UTC)[回复]
那就别把你自己的经验拿来做什么依据。自己判断就自己判断去吧,少放在公共讨论区,没的误导别人。—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8:45 (UTC)[回复]
自己眼睛太大視力太好、看錯之後罵錯人,就不要再繼續硬拗下去吧。不過,就是因為有您這種態度的大陸人,難怪台灣人一提到這件事時都要分邊分得很清楚深怕不小心跟您歸到同一國會很丟臉,太陽跟北風寓言,就是在說您這種處理事情的態度。如果大部分的大陸朋友都能像我認識的那些資深大陸維基人般,能夠正視彼此的不同卻又願意理性溝通的話,我就很願意理直氣壯的說大家都是中文維基人,根本就不會存在什麼國族分野的問題!--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9日 (一) 09:51 (UTC)[回复]
「XY混血」中的X跟Y通常指血緣或種族,中國跟台灣是同宗同源,只是因為歷史原因令兩者暫時分開而已。於遺傳學上,中國大陸人跟台灣人沒有分別。--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9日 (一) 07:27 (UTC)[回复]
再者,如果「中歐混血‎」與「台歐混血」應該分開,那中國人跟台灣人的下一代豈非成了「中台混血」或「台中混血」!?--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9日 (一) 07:35 (UTC)[回复]
你不知道已经有台亚混血了吗?以后少把台湾和亚洲放在一起,小心矮化台湾!—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7:48 (UTC)[回复]
第一次聽到『台亞混血』這種說法,這才是正牌的原創研究吧?如果純粹說混血只能單純針對血緣或種族上的差異來分別的話,我很好奇為何中文維基上不存在漢回混血或漢藏混血這類的分類?是說只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境之內種族與血緣的差異都不重要,但出了國界之後血緣跟種族的差異又凌駕在國籍之上?還真是好個大中華共融的思想。不過,如果以社會學的角度來說,在台灣陸籍配偶所生的小孩的確常被視為是一個不太相同的類別,雖然說他們是『中台混血』是奇怪了些,但他們的確是一個不太相同的分類,往往會需要政府或社會灌注更多的關切與照顧。在一個越來越全球化的時代,這種情況只會越來越多、不會減少。--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9日 (一) 08:39 (UTC)[回复]
因为大陆不会傻到像台湾一样,生生在自己治下制造族群分裂,才会用民族成份代替“混血”一说。你以为每个国家都喜欢自我分裂吗?台亚混血是我听台湾人说的,的确是原创研究,所以我不会放到维基里面做分类。就算有人想放,我也会第一个反对,就如反对一切原创研究一样。—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8:43 (UTC)[回复]
那個,美國每次投票都會統計各種民族族裔的投票意向,而且也有各式的學術研究各族權力平衡的問題,比起來台灣在這問題上夠軟弱了,多講幾句別說大陸人了,自己就有一派哇哇叫「撕裂族群」。--Reke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14:35 (UTC)[回复]
請好好跟藏獨與疆獨人士去這麼說吧。據我所知他們並不同意您這種說法,甚至為了貫徹這想法,不惜用炸彈跟您同歸於盡。話說,就是要先知道彼此之間的相同與不同之處,才有機會在這樣的基礎之下和平共存。我連跟北京人說『北京不是河北的一部份嗎?』都會被對方糾正半天說北京人跟河北人是不一樣的,我才不相信大陸人會不在意族群差異哩!
我從沒在台灣聽過有人說『台亞混血』,網路上也找不到任何使用範例,但怪的是您這位大陸朋友卻反而聽過,我只能合理懷疑如果這不是聽錯了,就是有人自行捏造。--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9日 (一) 09:15 (UTC)[回复]
  • 我也沒聽過『台亞混血』,只聽過台亞石油,還常常跑去加油咧
  • 『因为大陆不会傻到像台湾一样,生生在自己治下制造族群分裂』,是不願分裂,還是不准分裂?
  • 結果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沒有漢回混血或漢藏混血這類的分類。
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9:45 (UTC)[回复]
我从来没听说过『台亞混血』,难道还有“英欧混血”?这样的概念是明显错误的。Xiaojingfang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20:41 (UTC)[回复]

中國大陸人跟台灣人沒有分別。,這句話我有意見,我認識的某些台灣人血緣跟中國大陸沒有關聯的--Honmingjun--銘均 2012年11月19日 (一) 09:39 (UTC)[回复]

你說是那些土著嗎?--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9日 (一) 09:47 (UTC)[回复]
我們這邊只有『原住民』,請對先來的人多給點尊重。--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19日 (一) 09:56 (UTC)[回复]
“土著”这个词有贬义吗?Xiaojingfang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20:41 (UTC)[回复]

您懂得尊重別人,別人才會懂得尊重您Honmingjun--銘均 2012年11月19日 (一) 10:03 (UTC)[回复]

我們這邊土著一詞沒有貶義。--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9日 (一) 11:15 (UTC)[回复]
題外話:想起了[30]盆景貓偏激起來是沒有辦法的。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9日 (一) 10:07 (UTC)[回复]

(!)意見(1)在台灣,現在比較常聽到「台日混血」,大多以「台」而不以「中」,這是現實、無關意識型態。從實際上運作的考量,維持「台日混血」符合讀者閱讀的便利。(2)原住民議題及歷史,牽涉很大,「原住民」因為些因素,某程度/層面成為相對弱勢,談到他們/寫到他們相關條目,無論是台灣、澳洲、或中國大陸,我們還是以更尊重、理解的態度對待,比較適當,以免傷害或誤會。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02:42 (UTC)[回复]

(!)意見說到「台日混血」,就讓我想到一個很有趣的問題:為什麼大家都說金城武是「台日混血」,而不是「台琉混血」或「漢琉混血」?媒體都說他父親是日本人,很少會更精確地說是琉球人。矛盾的是,媒體都愛強調徐若瑄的母親是原住民,而不說父母都是台灣人。奇怪咧!到底要以血統或種族區分,還是國家?--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03:49 (UTC)[回复]
一般來說,都是超過國界時會考慮國家的差異,在同一個國家的範圍內才會考究種族,否則也不會有『非洲裔美國人』這種分類存在(如果只考慮血緣問題,根本全都是非洲人不是嗎?)這種對外時大家都是同一陣線,對內才開始分彼此的分類方式原本應該是人之常情,放諸四海皆準,但卻會被某些人形容是『愛搞分裂』,想想不免覺得莞爾。--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23日 (五) 06:25 (UTC)[回复]
根據國立政治大學關於身分認同趨勢的的長期民調,2012年6月的臺灣民眾認為自己是臺灣人而不是中國人者有53.7%,是中國人而非臺灣人者只剩3.1%,前者比後者足足多了超過50%,這應該夠清楚了!但還有很多媒體民調的gap比這個更懸殊。絕大多數的我們只接受兩種身分:「臺灣人」與「中華民國國民,其他的都沒什麼市場或吸引力。 --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1:06 (UTC)[回复]
剩下的还有占39.6%的人呢?你为什么不提?—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1:10 (UTC)[回复]
这段话都贴了多少遍了……--MakecatTalk 2012年11月23日 (五) 11:15 (UTC)[回复]
既然有人要依據,那我就多服務一次無妨。(53.7% + 39.6%)-(3.1% + 39.6%)依然 > 50%. 事實上,中間那項不夠明確,所以有些民調分得更細,那依比例次序就是:臺灣人 > 是臺灣人也是中國人(先是臺灣人才是中國人) > 是中國人也是臺灣人(先是中國人才是臺灣人) > 中國人,前兩者壓倒性地多於後兩者。也有分為臺灣人 vs. 中國人,那後者只剩不到10%. 但這兩種問法都較缺乏長期數據。但無論那種民調、怎麼解讀,這趨勢都很清楚,也只會越來越明顯。--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1:40 (UTC)[回复]
这个调查本来就很奇怪,首先把“台湾人”和“中国人”放在一起让人比较就有将两者看作对等事物这种先入为主的诱导性暗示,让受访者可能做出偏向性的回答。须知在不少人心中“中国人”是大于“台湾人”的分类。其次,台湾人自认为是台湾人是很正常的事。认同感应该聚焦在“中国人”的认同上。这样看来大致是54比43。至于调查表格中是否可能含有什么(自觉或不自觉的)诱导性的设问,就更不清楚了,需要拿到原来的问卷表格,才能更加清楚地分析这份调查的意义。—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1:56 (UTC)[回复]
台灣人和中國人是不是對等關係這種事情還需要擔心先入為主的問題嗎?對這種問題幾乎所有的台灣人心裡都早有定論或想法,才不可能因為問題的順序不同就被誤導。主要的問題關鍵是『中國人』到底是啥定義,是一個民族,還是某個國家的國民,每個人想法不同。覺得中國人是一個民族的,可能還有後續討論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一部份的空間,但對於那些覺得中國人就是中國大陸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者,根本沒有誤導的空間,馬上就會撇清說台灣人跟中國人絕對不同。所以若要說這種問法會誤導的話,也是把某些還沒決定劃分界線的人導引向承認台灣人是中國人一部份的方向,而非反過來的情況。--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23日 (五) 13:12 (UTC)[回复]
@Snorri:看來閣下果然是民主政治幼稚園兒,您不知道當選上民意代表或地方首長的人,往往反而是最沒有辦法講出內心真話、而必須遷就於環境現實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嗎?只有無事一身輕的一般民眾才有辦法暢所欲言。回歸正題,我不知道『分類』這個工具啥時變成代表意識型態或概念用的,它明明只是一個方便讀者查找資料的橫向連結工具,所以應該拋開政治正確的考量,純粹就『找資料時會如何聯想』的角度去規劃,才是正道!--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24日 (六) 03:54 (UTC)[回复]

「中X混血‎」與「華X混血」

建議統一分類稱呼為「中X混血‎」--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9日 (一) 05:54 (UTC)[回复]
不知道住在新加坡或馬來西亞的華裔與馬來裔混血,看到『中X混血』這個分類之後會不會很火大。但是,『華X混血』這個奇怪的稱呼顯然有原創研究的疑慮在,很少聽到這種用法的。或許以漢族為中心的中文文化圈因為種族比較單一,所以喜歡將『混血兒』視為是一個獨特的群體,要將其特別分類,但看看英文維基百科大概就可以發現他們並不太會特別將『混血兒』標示為一個特殊類別(因為講英文的人口裡面混血兒太多了,反而變成常態),他們只會標示每個人的血緣族群,如果一個人物擁有多種血緣,單純就是放到不同血緣人物的分類中,但不會放在特定的『X國跟X國混血』的分類底下。
舉全世界最有明的混血兒,美國現任總統Barack Obama為例,他就是被放在有英國血緣的美國人有肯亞血緣的美國人這兩個分類底下,但並不存在「英肯混血」這種分類,或許這樣的分類方式值得我們借鏡思考,是否有必要這麼堅持在『XX混血』這種眼光狹隘的分類上大做文章,然後再牽扯到國家認同的問題並造成糾紛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24日 (六) 07:04 (UTC)[回复]
英文維基的分類方式應該會較好,否則除了考慮中X混血外,可能還得考慮到中XX(三國混血甚至更多)的分類出現,這樣會搞的很複雜。--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4日 (六) 07:28 (UTC)[回复]

對於用戶User:Amysze123亂提名DYK跟特色條目

最近此用戶頻頻將不合DYK規格的條目丟到DYK,還把DYK選不上的條目丟到特色條目候選,這種行為分明是浪費維基資源,請問維基百科有沒有辦法處理這種事呢?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19日 (一) 15:49 (UTC)[回复]

他有提名的自由,你有投票的自由,各不相关。倒是大家不如做点实事,劝一下他看能否阻止?如果不能再以扰乱论处如何?--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3:50 (UTC)[回复]
從他提名的理由中大概可以看出,這位新用戶單純只是誤會了特色條目的『特色』兩字代表的意義,誤以為有特色就可以提名而已,似乎還不構成違反規定或浪費資源的程度。投投反對票讓其提議的條目過不了就好,過一陣子他覺得無趣之後自然會打住。--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20日 (二) 04:51 (UTC)[回复]
那你們的名字的確令人誤會--1.34.51.114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7:58 (UTC)[回复]
曾经我也误会了很久很久,误以为那些是有“地方特色内容”的条目……英文是“Featured articles”,我觉得翻译成“精选条目”更合适。如果提议改名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什么意见,方不方便。--YFdyh000 2012年11月20日 (二) 12:46 (UTC)[回复]
讨论小节标题有违WP:AGF...--lavixcanvas iCarly Series Finale - Miranda Jennette 2007-2012 2012年11月20日 (二) 12:48 (UTC)[回复]
對於『精選條目』這改名動議給予支持,感覺起來的確比『特色』更容易理解是一種比較高要求的評鑑等級。--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20日 (二) 15:26 (UTC)[回复]
已在下方开题,欢迎发表意见。--YFdyh000 2012年11月20日 (二) 16:20 (UTC)[回复]

行政區劃老是被人搞許多相同功能的分類而只是改個名稱,這算不算擾亂維基百科?

我發現Fcuk1203、DEMONBANE兩位都會亂添加分類,原由是「分類功能重疊」,明確地說「行政轄區在分類上重疊」,比如太平區新光里已經有Category:臺中市的里Category:太平區 (臺中市)Category:太平區行政區劃三個分類,實際上只要添加模板就會自動分類到Category:太平區行政區劃,是沒有必要將相同功能的分類給重疊,因為新光里是屬於太平區,Category:太平區 (臺中市)就可以拿掉,而太平區又是臺中市轄下的行政區,已有Category:太平區行政區劃就不用多加Category:臺中市的里,否則這形成了「跨級」,出現跨級就等於Category:太平區 (臺中市)Category:太平區行政區劃是多餘了,由於我多次反映之下,仍被Fcuk1203、DEMONBANE兩位給回退或重新添加,若這種「贅類現象」不消除,日後會造成分類維護上及查閱分類上都產生困擾,尤其是Category:臺中市的里最先受到影響,因為臺中市所轄的里是涵蓋29區625里,龐大的數量就已經可以再用子分類了,所以才說不要跨級,遺憾是Fcuk1203、DEMONBANE這兩位履勸不聽。以上舉新光里為例只是其一,其它還有很多都是被他們兩位搞,詳情請參閱Special:用户贡献/Fcuk1203Special:用户贡献/DEMONBANE--36.232.215.82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16:12 (UTC)[回复]

現在Category:臺中市的里是鄰里模版會自動產生的分類,因為幾年前在設計這個模版時,各鄉鎮市區的村里條目還非常的少,因為怕每個鄉鎮市區分類下可能會長時間都只有一個條目,因此當年並沒有考慮到要建立「XX區行政區劃」這樣的分類,「XX縣市的村里」分類應該就是這樣從當時開始沿用到現在。其實我認為Category:臺中市的里的存在沒什麼不好,這可以當作是一個「台中市轄下里列表」,有的時候再同一個分類下看到多一點的條目其實也是很有用的,某些時候會有助於尋找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4日 (六) 07:19 (UTC)[回复]
我看算了,也沒有多少人會關注這種問題存在,好不好就等時間逐漸地日積月累,這樣可以知道後果是什麼了,懂了嗎?User:Alberth2 汪汪。--36.232.222.131留言2012年11月24日 (六) 08:09 (UTC)[回复]
後果其實我很清楚,因為我已經建過一個已經有788個頁面的分類了。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4日 (六) 08:30 (UTC)[回复]

轮子条目的那两人今天又要解封了吧

User:爱学习的饭桶/默摒。--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20日 (二) 06:23 (UTC)[回复]
他倆也許還会繼續打下去.......我不太想介入了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20日 (二) 08:24 (UTC)[回复]
话说好久没见到饭桶哥哥了……--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08:34 (UTC)[回复]
我以前不也是有一段时间没来。--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22日 (四) 07:12 (UTC)[回复]

提议“特色条目”更名

原有特色条目一称容易引起误解(比如“具有某种特色”或“具有地方特色”的条目)且并不完全准确。 英文原文是“Featured articles”,本人认为翻译为“精选条目”更为合适,或采用其他名称,特开此题。

拟更名范围:各相关页面的标题和内容(包括模板),特色条目一名作为重定向。所有原讨论内容保持不变,鼓励新讨论使用新名称。可能需管理员协助。 欢迎各位发表意见。--YFdyh000 2012年11月20日 (二) 16:19 (UTC)[回复]

記得曾幾何時Wikipedia:新條目推薦也被喻過為「精選題目」,再用這個的話,對於一些老用戶來說難免又會混淆吧。小弟個人提議:「特選條目」或者「精湛條目」。--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2年11月21日 (三) 00:20 (UTC)[回复]
我觉得名称准确不会引起误解是最重要的。特選條目感觉可能理解为为某个目的(如活动)特别选出的条目;精湛能形容技艺,我不是很确定能否形容内容。--YFdyh000 2012年11月21日 (三) 01:48 (UTC)[回复]
如果是依照學校的分級名稱,優良條目之上,可稱為「特優條目」。如果是依照幽遊白書的分級名稱,A級條目之上,可稱為「S級條目」。--U5521180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01:32 (UTC)[回复]
特优感觉也可以。A级S级这个……--YFdyh000 2012年11月21日 (三) 01:48 (UTC)[回复]
特优不会理解成“特色条目与/或优良条目”么,另外就是还要让不熟悉维基百科的读者看懂才行。PS:话说不能像文言文用“卓著”一样,换个别的词么……--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08:14 (UTC)[回复]
歷史回顧:Wikipedia_talk:特色条目#建议将“特色”改为“特优”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09:59 (UTC)[回复]
原来曾经有过提议啊。看意见好像有些反对特优,但没有反对精选/精品。这个议题是必须开投票才能改吗,或者无明显反对就行。--YFdyh000 2012年11月21日 (三) 13:12 (UTC)[回复]
對於「名字」情有獨鐘的人而言,他們或許會很支持,但對我就沒啥意見,因為這不像條目要講求正確性這麼樣嚴謹,所以我無所謂,大家覺得可認同就好。--36.232.213.93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3:50 (UTC)[回复]
還是覺得不要跟以前的用語混淆好,所以用「精選」我就比較(-)反对。「精品」嘛……個人感覺上是特指較細小的東西,好像要比優良條目還差的感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2年11月21日 (三) 16:46 (UTC)[回复]

改名字能够拯救世界吗?我还是建议各位放开优秀条目标准,将特色条目做好才是真,名字只是浮云。--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6:11 (UTC)[回复]

容易造成誤會就不是浮雲了,那是實際上的問題。對於經常參與者來說看習慣了不會有啥感覺,但試著以讀者的角度想想,『特色』的等級比『優良』高,的確是一件有點費解的事情。--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21日 (三) 16:24 (UTC)[回复]

Wikipedia:特色條目標準提到特色條目是維基百科傑作典範,「典範條目」也是可以考慮的選項。--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2年11月21日 (三) 16:46 (UTC)[回复]


不如用杰出条目。—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6:54 (UTC)[回复]

典范条目细想感觉也行。杰出条目,不太确定能否直观的与优良条目区分出高低。细想DYK确实也能称之为精选条目,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这么想/称呼,如果不多我觉得精选也不错的。改了一下标题。似乎众口难调啊,但总之“特色”最好改掉……--YFdyh000 2012年11月21日 (三) 17:28 (UTC)[回复]
要不就用特等条目。—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7:50 (UTC)[回复]

我想到一個,特色條目改稱「金質條目」,優良條目改稱「銀質條目」,然後請高手繪製金質獎章和銀質獎章,可用來掛在條目上。--U5521180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01:21 (UTC)[回复]

太特立独行了,好像没有区怎样改图标吧,而且主要是那个家伙理解错误,给他几张“牛肉干”估计该醒了,来维基的基本没有不撞板,只是他太显眼,中了群嘲——Sakamotosan 2012年11月22日 (四) 10:03 (UTC)[回复]
其实,这不过是我们的一个术语而已。维基百科社群自然有一套自己的用语,例如NPOV,copyvio,红链,历史(指修订历史)等等。何况,其他一些在线百科也是这么叫--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22日 (四) 01:53 (UTC)[回复]

我一直呼吁大家降低优良条目标准,这样就能将优秀和特色区分开来了。英文维基那样的优良条目标准是值得我们参考的。改名字不会对两者产生任何实质上的区分改变。--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12:23 (UTC)[回复]

「精選條目」。金、銀質條目的聽下去很怪。--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3:59 (UTC)[回复]

关注度30天是否一定要强制提删除?

中文的现有制度是30天后有人看到可以提删的就提,没人提删的就拿掉模板,不过近来我发现en:Myriagonal number挂了快一年半也没提删也没拿掉模板,似乎英文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或者习惯)?--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21日 (三) 07:37 (UTC)[回复]

中文未满50字的条目会被删除,英文一句话的条目也未必会被删……--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08:19 (UTC)[回复]
印象中,很久以前也曾經有未滿50字的條目被提送後,再未擴充的情況下也獲得保留共識。不過實務上,大部份條目要擴充到超過50字其實都不難,但偶爾還真的會愈到擴充不上去的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4日 (六) 07:23 (UTC)[回复]
至於關注度提刪的問題,其實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大部份人似乎在掛上關注度模板後,就忘記這個條目了,如果不是有人專門協助處理並初步審視這些掛滿30天的條目,我想應該大部份條目都會被人遺忘並一直掛著模板在那邊。至於現在為何會有專人處理?以前原本是以機器人在30天期滿後自動提刪的,但是因為機器人常常出包,大概是因此後來便有人出來代替機器人以手工處理並先初步過濾。--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4日 (六) 08:41 (UTC)[回复]

中文怎么正确书写一段时间?

下列表示一段时间长度的文字如何用中文写:

  • 2 millennia, 1 decade and 3 months.
  • 1 year, 2 weeks, 3 days and 4 hours.
  • 1 day and 7 hours.
  • 1 hours, 3 minutes and 5 seconds.
  • 1 millennium and 9 centuries

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09:16 (UTC)[回复]

  • 20个世纪零10年3个月
  • 1年零2周3日4小时
  • 1日7小时
  • 1小时3分5秒
  • 19个世纪
这样?--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0:47 (UTC)[回复]
都这是神马。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21日 (三) 13:19 (UTC)[回复]
主要是问(1)项目多了的时候连接词怎么用(2)中文不用序数词的话5th century怎么和5 centuries区分(3)millennium和decade怎么翻译/以及哪些单位可能需要拿掉的。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15:13 (UTC)[回复]
2 millennia, 1 decade and 3 months.应该是“20个世纪10年3个月”吧?除非年为1位数才有必要加零吧或许根本不需要。貌似只有在跳单位的时候用零。比如年月日小时分秒,“1年零2周3日4小时”、“5小时零7分”。但这些单位都是十进制,百进制的世纪不是很确定;5th century就是5世纪,5 centuries就是5个世纪;X millennium=X千年,X decade=X十年。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21日 (三) 16:38 (UTC)[回复]
不是问那些字是什么意思,我自己也知道,但明显“1千年2世纪3十年4年”不顺口嘛,要是写“1234年”又和1234年混淆。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16:53 (UTC)[回复]
那这就要上下文啦,如果已经知道这写的是个时间段了,那这么用应该没问题。而且1234年一般在说的时候会加公元。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21日 (三) 17:00 (UTC)[回复]
没上下文,是[31]里面用的,就一个通用的把秒数转换成时间段文字的函数。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22:16 (UTC)[回复]
我觉得就XXX年吧。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22日 (四) 03:24 (UTC)[回复]
decade应该就是年代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22日 (四) 01:57 (UTC)[回复]
decade在作為單位時是指十年沒錯,但是在文章裡面如果遇到時,通常翻譯為『世代』,所以或許不容易直接在文字與數字間直接互相翻譯,要看上下文。--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22日 (四) 13:50 (UTC)[回复]

平靜她平順說:我的日子過很平安。

平靜她平順說:我的日子過很平安。
當當作虛詞時候,大家會依詞性與文法,嚴格區分這三個de5(ㄉㄜ˙)嗎?還是全部寫成"的"?--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04:16 (UTC)[回复]

会,而且OCD看其他人用错就不舒服...--lavixcanvas iCarly Series Finale - Miranda Jennette 2007-2012 2012年11月23日 (五) 04:46 (UTC)[回复]
(~)補充OCD(強迫症)嗎?近來大家似乎傾向於把OCD當成一種志趣,甚至擇善固執的志向,而不是一種疾病,這對真正的患者是何等殘酷?尤其很多人把潔癖統統歸納為OCD,害得有病態囤積行為的患者都不敢向人家說他有OCD了,怕人家不相信。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05:10 (UTC)[回复]
首先要說的是形容詞後面用的『的』和放在動詞後面的『得』應該是無論如何都要嚴格區隔的,以前考國文時如果沒把這兩個用法分清楚,是要扣分的。但是形容詞後的『的』和副詞後的『地』就應該是選擇性地看要不要區分了。我個人會特別去區分它們,倒不是強迫不強迫之類的理由,而是因為私自認為這樣分清楚對於閱讀的人來說會比較輕鬆。--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23日 (五) 06:15 (UTC)[回复]
记得小学的时候学得很清楚,不过后来慢慢的就退化了。有些都弄不清了。网络上可能也没这么严格。--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23日 (五) 06:21 (UTC)[回复]
不過網路上,連火星文都可以拿出來用了,何況是考究形容詞還是副詞這種事情?但如果說中文維基應該採取怎樣的標準的話,我認為嚴格一點要把詞性分清楚還是有必要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23日 (五) 06:30 (UTC)[回复]
(~)補充「得」不只放在動詞後面,也能放在形容詞、副詞後面,表達前詞的程度、狀態或結果,例如想得美、美得冒泡,不過連用起來有時有點拗口:跑得快得驚人。--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06:42 (UTC)[回复]

按照比较通行的说法,现在只分“的”和“得”,理论上讲“地”已经应该被弃用。“的”包括原来“地”,但是“地”不能替代原来“的”。-Msuker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1:26 (UTC)[回复]

这里有一些观点。—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1:43 (UTC)[回复]
这篇文章中说:并不是不区分,而是中小学课标“要求降低”,“不强制要求掌握”,也就是说,标准没有变,只不过不强求你懂就是了。就好像不要求你学所有的汉字,但不代表汉字便少了。—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2:25 (UTC)[回复]
粵語地區表示讀音不同,根本沒有問題。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24日 (六) 04:06 (UTC)[回复]
感謝Snorri君的資料,不過這並不能解釋為何成年人也"的地得"不分。要學習什麼,我想這是成年人的權利,而非義務吧!(若是學生,就是權利兼義務了)所以,沒有義務去區分,與不會區分,是沒有因果關係的。另外,再送大家一句名言,台灣某環保單位漆在機關外牆的:「資源回收做好,子孫代代沒煩惱」(你以為有押韻就可以了嗎?)我現在就很煩惱了……--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24日 (六) 10:27 (UTC)[回复]

如何编辑敏感条目

我想编辑某个“敏感”条目,但是我看到往期的讨论中有人打嘴炮,其他维基人又不积极参与,“当前的破坏”在一通嘴炮之后也失效了,管理员只是给出一个好看不中用的WP:争论的解决,请问如果我再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怎么解决潜在的争议?--209.65.58.207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0:38 (UTC)[回复]

維基媒體基金會編輯普查2011的部份結果:1%是雙性人?

我無意間在查詢資料時,發現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存档/2011年6月有這麼段話:

維基媒體基金會近日公佈了編輯普查2011的部份結果……
……性別中,九成維基人是男性,9%是女性,1%是雙性人。

1%是雙性人?不知各位看法如何?--36.232.216.44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5:18 (UTC)[回复]

貌似原文翻译有误。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3日 (五) 15:30 (UTC)[回复]
。。。。--♥VC XC 2012年11月24日 (六) 08:35 (UTC)[回复]

質疑某位用戶自我介紹

我看到用戶頁介紹,我滿質疑是會不會因為經過變性後,才公開承認是女性?--36.232.222.131留言2012年11月24日 (六) 10:01 (UTC)[回复]

(~)補充:這純粹是假設懷疑,畢竟這種事在網路上是拿不出什麼證據。--36.232.222.131留言2012年11月24日 (六) 10:03 (UTC)[回复]
找不到任何有關Makecat為女性的任何字眼。-- 贡南犬 2012年11月24日 (六) 12:06 (UTC)[回复]
就算我是隻會上網的貓,坐在電腦前面打字騙人說我是老虎,只要編輯行為符合維基百科的規定,上面的IP老兄也管不著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1月24日 (六) 12:47 (UTC)[回复]

這種搞名字做法是演到哪時候才有結局?

不知道多久前看到台灣計程車司機被毆事件,印象中似乎很久了,現在看到茉樹代等毆打計程車司機事件,才發現原來是換個名字了,又翻了討論頁看一看,居然大伙們還在搞名字搞不定,這種戲不知要演到何時何年?-36.232.216.99留言2012年11月24日 (六) 11:01 (UTC)[回复]

现中文维基百科是否能分家?

违反中立方针,利用维基实现政治目的。,本框内討論文字已關閉,相關文字不再存檔。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

即分为中文维基百科与台湾文维基百科。

最近看到众多稀奇提案出现,更有什么提议以台湾指代国名。这里究竟成什么地方了? 前两天看到新闻,某文化部某机构去香港考察,直接将维基百科上的内容当成考察报告。由此可见维基百科在当地是有些权威性的。

难道上述一些提案是想利用中文维基百科作出某些政治上的目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本人提议现中文维基百科分家,各玩各的。--玖巧仔留言 2012年11月24日 (六) 11:54 (UTC) --玖巧仔留言 2012年11月24日 (六) 11: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