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外國駐臺灣準官方代表機構: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Wildcursive移動外國駐臺機構頁面至外國駐臺灣準官方代表機構:明確機構性質, 以與眾多外國駐臺機構區隔
无编辑摘要
第1行: 第1行:
{{Otheruses|subject=非邦交國駐臺灣的準官方代表機構|other=與中華民國維持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的駐臺使領館|駐中華民國大使館列表}}
許多國家在[[中華民國]]([[臺灣]])[[中華民國首都|首都]][[臺北市]]或同時於[[高雄市]]與/或[[臺中市]]設立具外交或經貿等功能之準官方機構。由於現今全球大部分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聯合國及世界多數國家認定的「中國」)有[[邦交]],基於「[[一個中國]]」政策,許多國家以半官方性質的機構與[[中華民國政府]]保持實質聯繫,但這些機構的功能與[[大使館]]及[[領事館]]一樣提供[[簽證]]與[[護照]]換發等業務。
許多國家在[[中華民國]]([[臺灣]])[[中華民國首都|首都]][[臺北市]]或同時於[[高雄市]]與/或[[臺中市]]設立具外交或經貿等功能之準官方機構。由於現今全球大部分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聯合國及世界多數國家認定的「中國」)有[[邦交]],基於「[[一個中國]]」政策,許多國家以半官方性質的機構與[[中華民國政府]]保持實質聯繫,但這些機構的功能與[[大使館]]及[[領事館]]一樣提供[[簽證]]與[[護照]]換發等業務。



2013年12月2日 (一) 03:39的版本

許多國家在中華民國臺灣首都臺北市或同時於高雄市與/或臺中市設立具外交或經貿等功能之準官方機構。由於現今全球大部分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聯合國及世界多數國家認定的「中國」)有邦交,基於「一個中國」政策,許多國家以半官方性質的機構與中華民國政府保持實質聯繫,但這些機構的功能與大使館領事館一樣提供簽證護照換發等業務。

列表

以下機構(以中華民國外交部公布之資訊)皆可視為「大使館級」之駐台單位,但並非事實上的使館。

非洲地區

亞太地區(含大洋洲

西亞北亚地區

歐洲地區

北美洲地區

  •  阿根廷:阿根廷商務文化辦事處
  •  玻利维亚:玻利維亞駐華商務暨金融代表處
  •  巴西:巴西商務中心
  •  智利:智利商務辦事處
  •  秘魯:祕魯駐台北商務辦事處
  •  墨西哥:墨西哥商務辦事處;墨西哥商務辦事處簽證文件暨文化處

參見

外部連結

 中華民國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