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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駐臺灣準官方代表機構: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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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洲]]地區===
===[[北美洲]]地區===
*{{CAN}}:[[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CAN}}:[[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USA}}:[[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高雄]]辦事處;美國各州政府駐台辦事處協會
*{{USA}}:[[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美國在臺協會高雄分處|高雄辦事處]];美國各州政府駐台辦事處協會


===[[中南美洲]]地區===
===[[中南美洲]]地區===

2013年12月10日 (二) 09:41的版本

許多國家在中華民國臺灣首都臺北市或同時於高雄市與/或臺中市設立具外交或經貿等功能之準官方機構。由於現今全球大部分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聯合國及世界多數國家認定的「中國」)有邦交,基於「一個中國」政策,許多國家以半官方性質的機構與中華民國政府保持實質聯繫,但這些機構的功能與大使館領事館一樣提供簽證護照換發等業務。

列表

以下機構(以中華民國外交部公布之資訊)皆可視為「大使館級」之駐台單位,但並非事實上的使館。

非洲地區

亞太地區(含大洋洲

西亞北亚地區

歐洲地區

北美洲地區

  •  阿根廷:阿根廷商務文化辦事處
  •  玻利维亚:玻利維亞駐華商務暨金融代表處
  •  巴西:巴西商務中心
  •  智利:智利商務辦事處
  •  秘魯:祕魯駐台北商務辦事處
  •  墨西哥:墨西哥商務辦事處;墨西哥商務辦事處簽證文件暨文化處

參見

外部連結

 中華民國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