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援: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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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U.S. President Eisenhower visited TAIWAN 美國總統艾森豪於1960年6月訪問臺灣台北時與蔣中正總統-2.jpg|300px|right|thumb|[[美國總統]][[艾森豪]]於1960年6月18日訪問[[臺灣]][[台北]]時與[[蔣中正]]總統搭敞篷車前往[[圓山]]行館途中接受熱情群眾夾道歡迎。蔣總統伉儷親至[[松山機場]]迎接,艾森豪總統並於傍晚在[[中華民國總統府 (台北)|總統府]]前廣場對50萬群眾發表演說。兩國總統發表聯合公報,穩固邦誼,譴責中国人民解放军對[[金門]]隔日砲擊之惡行,也依《[[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繼續保衛[[台澎金馬]]。艾森豪與蔣中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分別擔任[[歐洲]]及中國戰區的[[盟軍]]統帥。]] |
[[File:U.S. President Eisenhower visited TAIWAN 美國總統艾森豪於1960年6月訪問臺灣台北時與蔣中正總統-2.jpg|300px|right|thumb|[[美國總統]][[艾森豪]]於1960年6月18日訪問[[臺灣]][[台北]]時與[[蔣中正]]總統搭敞篷車前往[[圓山]]行館途中接受熱情群眾夾道歡迎。蔣總統伉儷親至[[松山機場]]迎接,艾森豪總統並於傍晚在[[中華民國總統府 (台北)|總統府]]前廣場對50萬群眾發表演說。兩國總統發表聯合公報,穩固邦誼,譴責中国人民解放军對[[金門]]隔日砲擊之惡行,也依《[[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繼續保衛[[台澎金馬]]。艾森豪與蔣中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分別擔任[[歐洲]]及中國戰區的[[盟軍]]統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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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中華民國與[[日軍]]作戰時,便已出現類似美援的[[租借法案]]。1948年[[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間,[[中華民國政府]]在[[首都]][[南京市 (中華民國)|南京市]]成立了[[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美國則在[[上海市 (中華民國)|上海]]成立[[美國經濟合作總署中國分署]](Economic Cooperation Administration, Mission to China)。1948年12月3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台灣]]辦事處成立;1949年國民政府播遷台灣之後,美援運用委員會也隨之遷往台灣,並且由[[陳誠]]擔任主任委員,同年停止援助直到[[韓戰]]爆發才繼續。美援計畫由臺美雙方聘請美國懷特工程顧問公司(J. G. White Engineering Co.)擔任審查,懷特公司並派出經理狄普賽(V.S. De Beausset)於1949年來臺擔任負責人<ref>{{cite book|author= 林炳炎 |coauthors=|title=保衛大台灣的美援(1949~1957) |year=2004 |publisher=三民 |location=臺北市 |pages= |isbn=9574120430 }}</ref><ref name="臺灣營造業百年史"/>。 |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中華民國與[[日軍]]作戰時,便已出現類似美援的[[租借法案]]。1948年[[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間,[[中華民國政府]]在[[首都]][[南京市 (中華民國)|南京市]]成立了[[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美國則在[[上海市 (中華民國)|上海]]成立[[美國經濟合作總署中國分署]](Economic Cooperation Administration, Mission to China)。1948年12月3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台灣]]辦事處成立;1949年國民政府播遷台灣之後,美援運用委員會也隨之遷往台灣,並且由[[陳誠]]擔任主任委員,同年停止援助直到[[韓戰]]爆發才繼續。美援計畫由臺美雙方聘請美國懷特工程顧問公司(J. G. White Engineering Co.)擔任審查,懷特公司並派出經理狄普賽(V.S. De Beausset)於1949年來臺擔任負責人<ref>{{cite book|author= 林炳炎 |coauthors=|title=保衛大台灣的美援(1949~1957) |year=2004 |publisher=三民書局 |location=臺北市 |pages= |isbn=9574120430 }}</ref><ref name="臺灣營造業百年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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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51年到1965年,[[中華民國]]大約每年自華府得到大約一億美元的[[貸款]];1951年因共產黨擴張引發[[韓戰]],在這背景下第一批的美援物資運往台灣。1954年,台灣與美國簽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ref name="臺灣營造業百年史">{{cite book|author=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coauthors=|title=臺灣營造業百年史 |year=2012年 |publisher= 遠流 |location=臺北市 |pages=136頁 |isbn=9789573269854 }}</ref>。美援的內容除包括民生物資與戰略物資之外,也包括[[基礎建設]]所需的物資,例如建築道路、橋樑、堤壩、電廠及天然資源的開發等<ref name="臺灣營造業百年史"/>,台中縣(今[[台中市]])[[德基水庫]]便是美援貸款之下的產品。另外,美方除實質上的物資援助中華民國之外,各種技術合作與開發亦廣泛的進行,同時,華府亦鼓勵台灣的[[大學]]與美國境內的大學進行學術合作與人才交流,更以實際資金來協助中華民國的大學興建校舍。另外戰後美國對中華民國傾注的大量貸款,解決了當時中華民國[[外匯]]資金不足的發展問題。 |
從1951年到1965年,[[中華民國]]大約每年自華府得到大約一億美元的[[貸款]];1951年因共產黨擴張引發[[韓戰]],在這背景下第一批的美援物資運往台灣。1954年,台灣與美國簽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ref name="臺灣營造業百年史">{{cite book|author=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coauthors=|title=臺灣營造業百年史 |year=2012年 |publisher= 遠流出版 |location=臺北市 |pages=136頁 |isbn=9789573269854 }}</ref>。美援的內容除包括民生物資與戰略物資之外,也包括[[基礎建設]]所需的物資,例如建築道路、橋樑、堤壩、電廠及天然資源的開發等<ref name="臺灣營造業百年史"/>,台中縣(今[[台中市]])[[德基水庫]]便是美援貸款之下的產品。另外,美方除實質上的物資援助中華民國之外,各種技術合作與開發亦廣泛的進行,同時,華府亦鼓勵台灣的[[大學]]與美國境內的大學進行學術合作與人才交流,更以實際資金來協助中華民國的大學興建校舍。另外戰後美國對中華民國傾注的大量貸款,解決了當時中華民國[[外匯]]資金不足的發展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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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美援由原本的贈與性質改為贈與及貸款並行,美國設立了開發貸款基金,與原本主持援外事項的國際合作總署並行 |
1957年,美援由原本的贈與性質改為贈與及貸款並行,美國設立了開發貸款基金,與原本主持援外事項的國際合作總署並行;其中,贈與性質的援助款由[[國際合作總署]]主管,而生產性的經濟開發計畫則改由開發貸款基金貸款<ref name="臺灣營造業百年史"/>。1959年,美國對台的金援便次第減少;1962年後,美國認為臺灣經濟開發程度已高、不再適用防衛資助,美援方式大部分改為貸款,以貸款後的第十一年起,分三十年無息償還<ref name="臺灣營造業百年史"/>。1965年7月華府停止對中華民國進行的援助貸款。中華民國自從1951年到1965年總計15年間接受美國經濟支援達14.8億美元<ref name="美援與台灣的發展">{{cite web|language=zh-tw|url=http://www.tmps.hc.edu.tw/school/culture/95-96culture-1/history/smenu_photomenu_smenuid_1008.html|title=美援與台灣的發展|author=|publisher=教育部歷史文化學習網|date=|accessdate=2014-01-07}}</ref>,加上因[[冷戰]]對立所產軍事援助約42.2億美元(大多是[[二戰]]裁減下的船艦及新開發待驗證的噴射機),而台灣積欠美方的貸款也在2004年1月全部清償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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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
== 項目 == |
2014年12月16日 (二) 13:20的版本
歷史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中華民國與日軍作戰時,便已出現類似美援的租借法案。1948年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間,中華民國政府在首都南京市成立了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美國則在上海成立美國經濟合作總署中國分署(Economic Cooperation Administration, Mission to China)。1948年12月3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台灣辦事處成立;1949年國民政府播遷台灣之後,美援運用委員會也隨之遷往台灣,並且由陳誠擔任主任委員,同年停止援助直到韓戰爆發才繼續。美援計畫由臺美雙方聘請美國懷特工程顧問公司(J. G. White Engineering Co.)擔任審查,懷特公司並派出經理狄普賽(V.S. De Beausset)於1949年來臺擔任負責人[1][2]。
從1951年到1965年,中華民國大約每年自華府得到大約一億美元的貸款;1951年因共產黨擴張引發韓戰,在這背景下第一批的美援物資運往台灣。1954年,台灣與美國簽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2]。美援的內容除包括民生物資與戰略物資之外,也包括基礎建設所需的物資,例如建築道路、橋樑、堤壩、電廠及天然資源的開發等[2],台中縣(今台中市)德基水庫便是美援貸款之下的產品。另外,美方除實質上的物資援助中華民國之外,各種技術合作與開發亦廣泛的進行,同時,華府亦鼓勵台灣的大學與美國境內的大學進行學術合作與人才交流,更以實際資金來協助中華民國的大學興建校舍。另外戰後美國對中華民國傾注的大量貸款,解決了當時中華民國外匯資金不足的發展問題。
1957年,美援由原本的贈與性質改為贈與及貸款並行,美國設立了開發貸款基金,與原本主持援外事項的國際合作總署並行;其中,贈與性質的援助款由國際合作總署主管,而生產性的經濟開發計畫則改由開發貸款基金貸款[2]。1959年,美國對台的金援便次第減少;1962年後,美國認為臺灣經濟開發程度已高、不再適用防衛資助,美援方式大部分改為貸款,以貸款後的第十一年起,分三十年無息償還[2]。1965年7月華府停止對中華民國進行的援助貸款。中華民國自從1951年到1965年總計15年間接受美國經濟支援達14.8億美元[3],加上因冷戰對立所產軍事援助約42.2億美元(大多是二戰裁減下的船艦及新開發待驗證的噴射機),而台灣積欠美方的貸款也在2004年1月全部清償完畢。
項目
美援的項目非常龐雜,包括電力、交通、肥料、水泥、製糖、造紙等,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皆是受援單位,其中交通運輸被列為優先發展的項目,包括鐵路設備的擴充、公路修建、港口改良、民航的改善以及電訊的擴充等等[2]。此外美援亦提供民營工業的小型貸款,教育計畫及師資訓練、人員進修計畫等[2]。在美援時期,基礎建設工程中平均有74%的總投資額來自於美援,為美援投資項目中所佔比例最高者[2]。
以基礎建設開發為例,台電是美援重點資助的機關,其中位於大甲溪的天輪發電廠是台電第一座獲得美援的大手筆資助之工程,台電公司於1948年成立天冷工程處,1950年動工興建,並獲得美援支援工程費用及運輸設備及鋼管,工程於1952年9月21日竣工。第二座美援發電廠是位於台灣東部立霧溪畔的立霧發電廠,由台電設立霧工程處,獲得美國經濟合作總署撥款資助,於1951年修復原來的發電廠,1954年6月21日第二部機組完工。其他美援的建設項目包括:霧社水庫、龍澗發電廠、南部火力發電廠、西螺大橋、中橫公路、麥帥公路、石門水庫、民生社區、中興新村、光復新村等[2]。美援更以實際資金來協助臺灣的大學興建校舍,包括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館[4]、臺灣師範大學樂群堂、臺灣大學圖書館、國立臺灣大學農業陳列館等[5]。
效果
1950年代的台灣相當貧窮且處於風雨飄搖之中,美援之到來堪稱是及時雨甚或是救命丹,對台灣社會經濟的發展發揮了舉足輕重的影響[3]。美援直接增加當時的物資供給,平抑物價上漲的潛在壓力,促進了臺灣的整體經濟成長,控制臺灣二戰後的通貨膨脹,減緩了外匯短缺的困境,並且促進中華民國政府的穩定與再一次的資本形成[3];另外,依照當時中華民國政府的財力,很難迅速重建或擴張有關電力、通訊、道路、港口、水利灌溉等經濟發展的基礎建設,而美援在整個50年代電力固定資本形成毛額中佔了一半,在交通運輸固定資本形成毛額中也佔了4成,對基礎工程建設貢獻很大[3];美援並迫使中華民國政府放鬆對於經濟的控制,給予民營企業更大的發展空間[3],由於美援的支持,中華民國政府得以推動以民營中小企業為主的進口替代工業,促進產業轉型,隨著美援加重台灣對美國的依賴,也出現了所謂的「美國夢」。
諺語
- 「美國出打馬膠,台灣出土腳」(美國出柏油,台灣出土地),說明美援對戰後台灣重建交通建設的貢獻[6]。
註釋
- ^ 林炳炎. 保衛大台灣的美援(1949~1957). 臺北市: 三民書局. 2004. ISBN 9574120430.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營造業百年史. 臺北市: 遠流出版. 2012年: 136頁. ISBN 9789573269854.
- ^ 3.0 3.1 3.2 3.3 3.4 美援與台灣的發展. 教育部歷史文化學習網. [2014-01-07] (中文(臺灣)).
- ^ 傅朝卿. 戰後初期現代主義建築 (PDF). 傅朝卿教授建築與文化資產資訊網. 2005年 [2014-01-06] (中文(臺灣)).
- ^ 鍾瀚樞. 一九五0年代台灣的美援教育計畫. 臺中市: 東海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 2005年.
- ^ 《從台灣諺語看台灣歷史》,戴寶村、王峙萍著,台北:玉山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