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駐臺灣準官方代表機構: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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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5日 (三) 02:08的版本
許多國家在中華民國(臺灣)首都臺北市或同時於高雄市或臺中市設立具外交或經貿等具備大使館、領使館功能之準官方外交代表機構。由於現今全球大部分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聯合國及世界多數國家認定的「中國」)有邦交,基於「一個中國」政策,許多國家以半官方性質的機構與中華民國政府保持實質聯繫,但這些機構發輝與大使館及領事館一樣的功能提供簽證與護照換發等外交業務。
列表
以下機構(以中華民國外交部公布之資訊)皆可視為「大使館級」之駐台單位,但並非事實上的使館。
非洲地區
- 澳大利亞: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 汶萊:汶萊—台灣貿易旅遊代表處
- 斐济:斐濟駐臺貿易暨觀光代表處
- 印度:印度─臺北協會
- 印度尼西亞:印尼駐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
- 日本: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高雄事務所
- 韩国:韩國駐台北代表部
- 马来西亚: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 新西兰:紐西蘭商工辦事處
- 菲律賓: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台北本處、台中分處、高雄分處
- 新加坡:新加坡駐臺北商務辦事處
- 泰國: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投資業務處
- 越南:越南駐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以色列:以色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约旦:約旦商務辦事處
- 蒙古国:烏蘭巴托駐台北貿易經濟代表處
- 阿曼:阿曼王國駐臺商務辦事處
- 俄羅斯:莫斯科—台北經濟文化合作協調委員會駐台北代表處
- 沙烏地阿拉伯:沙烏地阿拉伯商務辦事處
- 土耳其:土耳其貿易辦事處
歐洲地區
- 歐盟:歐洲經貿辦事處
- 奥地利:奧地利台北辦事處;奧地利商務代表辦事處
- 比利时:比利時台北辦事處
- 捷克: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
- 丹麦:丹麥商務辦事處
- 芬兰:芬蘭商務辦事處
- 法國:法國在台協會-臺北辦事處、高雄辦事處
- 德国:德國在台協會;德國經濟辦事處;德國文化中心
- 匈牙利:匈牙利貿易辦事處
- 爱尔兰:愛爾蘭投資貿易促進會
- 義大利:義大利經濟貿易文化推廣辦事處
- 盧森堡:盧森堡台北辦事處
- 荷蘭: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
- 波蘭:華沙貿易辦事處
- 斯洛伐克: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
- 西班牙:西班牙商務辦事處
- 瑞典:瑞典貿易委員會台北辦事處
- 瑞士:瑞士商務辦事處
- 英国: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台北本處、高雄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