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修订间差异
外观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小 ←新頁面,內容: {| align="right"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2 style="border: solid 2px #000000"| | colspan=2 align="center" style="border-style: none none solid; backgrou... |
无编辑摘要 |
||
第16行: | 第16行: | ||
[[Image:Taipeicourt.JPG|300px|thumb|台北地檢署主體建築<br>(與[[台北地院]]、[[法務部]]同建築辦公)]] |
[[Image:Taipeicourt.JPG|300px|thumb|台北地檢署主體建築<br>(與[[台北地院]]、[[法務部]]同建築辦公)]] |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是配置於[[中華民國]]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檢'''或'''北檢''',與同在[[台北]]地區的[[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合稱'''北三檢'''。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是配置於[[中華民國]]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檢'''或'''北檢''',與同在[[台北]]地區的[[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合稱'''北三檢'''。 |
||
現行中華民國《法院組織法》雖規定檢察署「配置」於法院,但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行政上隸屬[[中華民國法務部|法務部]],與隸屬[[中華民國司法院|司法院]]的台北地方法院是兩個不同的機關。 |
現行中華民國《法院組織法》雖規定檢察署「配置」於法院,但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行政上隸屬[[中華民國法務部|法務部]],與隸屬[[中華民國司法院|司法院]]的台北地方法院是兩個不同的機關。 |
2007年2月24日 (六) 13:41的版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管轄區域 | 台北市市區 台北縣南部 |
檢察長 | 顏大和 |
上級檢察機關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
所在地 | 台北市中正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是配置於中華民國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檢或北檢,與同在台北地區的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合稱北三檢。
現行中華民國《法院組織法》雖規定檢察署「配置」於法院,但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行政上隸屬法務部,與隸屬司法院的台北地方法院是兩個不同的機關。
沿革
自日治時期日本政府引進西方法制開,台灣司法機關長期院檢不分,因此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治時期的前身-「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係隸屬於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1949年國府接收台灣,同年11月1日接收該局業務,並將該局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時,仍然維持院檢不分的體制;迄1980年7月1日,院檢始分隸。
院檢分隸後,1989年12月24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改為今名-「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為檢察長。
(其餘沿革及管轄區域變動過程,請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條目。)
管轄
特色
- 本署位於台北市的博愛特區內,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及法務部等司法、法務機關比鄰。
- 由於本署管轄區域涵蓋台灣首善之區,人口及事務眾多,故本署的案件通常係全台灣最繁雜者。
- 也因為諸多中央機關及重要組織所在地係在本署轄區,大部分社會矚目案件即受本院管轄,因此本署所在大樓門口時常可見到SNG車及媒體記者;另外包括政治人物或柯賜海等知名人物,亦常將於本院前的造勢或抗議活動當成吸引媒體的方法。
- 由於台灣的檢察官相對法官,更常接受媒體採訪,加以本署的曝光率冠於全台地檢署,在這種媒體的報導下,使本署經常出現名檢察官,例如:曾在本署服務的陳瑞仁、侯寬仁,現任本署主任檢察署的張熙懷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