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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07: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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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Template:Hkty8se:​ 删除
第115行: 第115行:


==[[:Template:HKTY8NE,SE,SW]]==
==[[:Template:HKTY8NE,SE,SW]]==
{{delh|d}}
{{刪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tl|HKTY|8NE/SE/SW}}取代。
{{刪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tl|HKTY|8NE/SE/SW}}取代。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User:B dash|B dash]]([[User talk:B dash|留言]]) 2017年12月7日 (四) 02:20 (UTC)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User:B dash|B dash]]([[User talk:B dash|留言]]) 2017年12月7日 (四) 02:20 (UTC)
*{{刪除}}:能被{{tl|HKTY}}取代的模板--[[User:D2513850|林勇智]] 2017年12月7日 (四) 05:28 (UTC)
*{{刪除}}:能被{{tl|HKTY}}取代的模板--[[User:D2513850|林勇智]] 2017年12月7日 (四) 05:28 (UTC)
----
: 删除。--[[User:Lanwi1|<span style="color:#4080FF;">'''Lanwi1'''</span>]]<small>([[User Talk:Lanwi1|留言]])</small> 2017年12月13日 (三) 15:01 (UTC)
{{delf}}

==[[:Template:Hkty8se]]==
==[[:Template:Hkty8se]]==
{{delh|d}}
{{delh|d}}

2017年12月13日 (三) 15:01的版本

頁面 積壓[] ←12月6日 - 12月7日 - 12月8日→ 提報新頁面
檔案 積壓[] ←12月6日 - {{subst:IfdLinkToday/auto|text=12月7日}} - - 12月9日→ 提報新文件


(×)删除理據:没有来源彰显其关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7日 (四) 00:42 (UTC)[回复]

(×)删除理據:过期小小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7日 (四) 00:42 (UTC)[回复]

(±)合併红楼梦人物列表。无需独立页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7日 (四) 00:43 (UTC)[回复]

(±)合併红楼梦人物列表。--屈原蟲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3:1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没有来源彰显其关注度。疑似有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7日 (四) 00:44 (UTC)[回复]

(×)删除理據:關注度不足,已掛模板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0:53 (UTC)[回复]

(×)删除理據:没有来源彰显其关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7日 (四) 01:03 (UTC)[回复]

(×)删除理據:没有来源彰显其关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7日 (四) 01:05 (UTC)[回复]
(○)保留,ACG作品動畫化後關注度來源會越來越多。[1][2]。--米莉婭諾朵卡 2017年12月7日 (四) 02:01 (UTC)[回复]
(:)回應,如果能补齐动画化的信息,则可能满足关注度。——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7日 (四) 03:52 (UTC)[回复]
在加2[3][4]個來源。--米莉婭諾朵卡 2017年12月7日 (四) 04:52 (UTC)[回复]

(×)删除理據:关注度到期,现提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AL Le Révocateur 2017年12月7日 (四) 01:24 (UTC)[回复]

(×)删除理據:纯属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AL Le Révocateur 2017年12月7日 (四) 01:28 (UTC)[回复]

(×)删除理據:原创研究。--格雷迈恩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 留言板 2017年12月7日 (四) 05:21 (UTC)[回复]

(×)删除理據:纯属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AL Le Révocateur 2017年12月7日 (四) 01:29 (UTC)[回复]

(×)删除理據:原创研究。--格雷迈恩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 留言板 2017年12月7日 (四) 05:21 (UTC)[回复]

(×)删除理據:未見有此名稱,疑似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1:47 (UTC)[回复]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HKTY|8NE/SE/N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1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HKTY|8NE}}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18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5:0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HKTY|8S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19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5:0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HKTY|8NE/NW/S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19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5:0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HKTY|8NE/SE/S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0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5:0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HKTY|8SE}}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1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5:0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HKTY|8}}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2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HKTY|8NE/SE}}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2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HKTY|8NW/S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HKTY|8SE/NW/S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3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MOTY|8}}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5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MOTY|8NE}}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6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MOTY|8SE}}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6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MOTY|8N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MOTY|8S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MOTY|8NE/SE}}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MOTY|8NW/S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8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MOTY|8NE/NW/S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8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MOTY|8SE/NW/S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9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MOTY|8NE/SE/N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9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已停用的模板,由{{MOTY|8NE/SE/SW}}取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2:29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9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知所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2017年12月7日 (四) 04:58 (UTC)[回复]

*等於經驗法則,已經重定向。--米莉婭諾朵卡 2017年12月7日 (四) 05:0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原标题为:田青(澳门)

(×)删除理據:類似廣告宣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2017年12月7日 (四) 05:03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類似廣告宣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2017年12月7日 (四) 05:0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廢棄草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5:08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廢棄草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5:08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廢棄草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5:08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廢棄草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5:09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8 (UTC)[回复]

(×)删除理據:關注度到期,類似廣告宣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2017年12月7日 (四) 05:20 (UTC)[回复]

(×)删除理據:广告宣传。--格雷迈恩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 留言板 2017年12月7日 (四) 05:24 (UTC)[回复]

(○)保留理據:有來源,元朗區內的大型屋苑之一--Wpcpey留言2017年12月8日 (五) 10:22 (UTC)[回复]

(○)保留,從座數及會所設施可見有一定規模,條目亦不像廣告,只有基本介紹,用語中立,類似[6][7][8]等。Jsss 十周年誌慶 2017年12月8日 (五) 14:49 (UTC)[回复]

(×)删除理據:针对在世人物的无法查证的内容应被立即移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格雷迈恩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 留言板 2017年12月7日 (四) 05:2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宣传性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虫虫超能研究所实验志愿者报名入口教母改善计划 2017年12月7日 (四) 05:32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4:57 (UTC)[回复]

(±)合併张雨生。单独成立词条的关注度不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冰心相談室✉ 2017年12月7日 (四) 06:2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個人評論或心得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Poem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7:49 (UTC)[回复]
(○)快速保留:什么是百科?爱删除就删除吧,谁稀罕,百科是什么?就这么简单的一个页面都不让通过,呵呵!笑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Daleloogn對話貢獻)於2017年12月7日 (四) 08:19加入。
↑該用戶投票無簽名或不符合签名必须包含的部分,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如是註冊用戶請以「—~~~~」補充簽名後移除此標籤。

快速删除。--淺藍雪 2017年12月7日 (四) 11:44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在討論結束後留言,已由B dash(留言)於2017年12月10日 (日) 07:58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删除理據:感覺這是一個不太正確的消歧義頁面,疑似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Z7504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9:17 (UTC)[回复]

(×)删除理據:无来源,只有外链,短小无关注度,可以考虑删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angys 2017年12月7日 (四) 09:21 (UTC)[回复]

(×)删除理據:無可靠來源可彰顯主題之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Kolyma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5:29 (UTC)[回复]

(±)合併2015年天津港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内容不够充分,无需另设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虫虫超能研究所实验志愿者报名入口教母改善计划 2017年12月7日 (四) 16:02 (UTC)[回复]

(×)删除理據:杂了大量原创总结内容的条目,其中所指的“超主权货币”虽然有来源认同,但并没有广泛、深入的来源介绍,仅几家中国媒体相互转载、英文搜索结果有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chyan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7:26 (UTC)[回复]

(×)删除理據:同前:夹杂了大量原创总结私货的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chyan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7:38 (UTC)[回复]

(×)删除理據: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jack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9:09 (UTC)[回复]

(×)删除理據:無分離第一期興建路線必要;所有內容皆已合併至高雄捷運紅線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ill74205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9:4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