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有恒: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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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授[[浙江]][[遂安縣]]知縣,不久,調[[長興縣]]。天啟四年(1624年 |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授[[浙江]][[遂安縣]]知縣,不久,調[[長興縣]]。天啟四年(1624年),長興縣民[[吳野樵]]起事,石有恒被殺。朝廷追贈[[太僕寺]]少卿。<ref>《明人傳記資料索引》998:石有恆,號雲岫,黃梅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授遂安知縣,尋調長興。天啟四年為大盜吳野樵所害,贈太僕寺少卿。</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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