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太守: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第1行: 第1行:
'''太守'''又稱'''郡守''',[[中国]]、[[朝鮮半島]]古代一种地方职官,一般是掌理地方[[郡]]一級的行政區之地方行政官。
'''太守'''又稱'''郡守''',[[中国]]、[[朝鮮半島]]古代一种地方职官,一般是掌理地方[[郡]]一級的行政區之地方行政官。


[[战国]]时就开始设置郡守。当时,列国在边境冲突地区设立[[郡]]的建制,作为综合行使军政权力的特别政区,长官称守、郡守,治水能吏[[李冰]]就曾经做过[[蜀郡]]的郡守。[[秦]]併[[六国]],废除[[封建制]],在全国设立[[三十六郡]],以郡守为[[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
[[战国]]时就开始设置郡守。当时,列国在边境冲突地区设立[[郡]]的建制,作为综合行使军政权力的特别政区,长官称守、郡守,治水能吏[[李冰]]就曾经做过[[蜀郡]]的郡守。[[秦]]併[[六国]],废除[[封建制]],在全国设立[[秦朝行政區劃|三十六郡]],以郡守为[[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


[[西汉]][[景帝]]中二年,郡守更名为太守;掌治其郡,[[品秩|秩]][[二千石]]。有丞,邊郡又有[[長史]],掌兵馬,秩皆六百石<ref>《[[s:漢書/卷019#百官公卿表]]》</ref>。時太守屬於高官,往往奉[[詔]]入都,拜为[[公卿]];[[三公]]、[[九卿]]罢歸,亦多出京,拜为太守。[[王莽]]改太守为[[大尹]],[[东汉]]复旧称。[[东汉]]设[[州牧]]后,太守遂为州牧或[[刺史]]的下一级行政官。漢代太守的收入,除正式俸祿外,有一部份是以公家產業所得,供太守使用,由屬吏[[少府]]掌管。<ref>許倬雲:《求古編》(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2),頁610-611。</ref>
[[西汉]][[景帝]]中二年,郡守更名为太守;掌治其郡,[[品秩|秩]][[二千石]]。有丞,邊郡又有[[長史]],掌兵馬,秩皆六百石<ref>《[[s:漢書/卷019#百官公卿表]]》</ref>。時太守屬於高官,往往奉[[詔]]入都,拜为[[公卿]];[[三公]]、[[九卿]]罢歸,亦多出京,拜为太守。[[王莽]]改太守为[[大尹]],[[东汉]]复旧称。[[东汉]]设[[州牧]]后,太守遂为州牧或[[刺史]]的下一级行政官。漢代太守的收入,除正式俸祿外,有一部份是以公家產業所得,供太守使用,由屬吏[[少府]]掌管。<ref>許倬雲:《求古編》(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2),頁610-611。</ref>

2018年7月23日 (一) 07:22的版本

太守又稱郡守中国朝鮮半島古代一种地方职官,一般是掌理地方一級的行政區之地方行政官。

战国时就开始设置郡守。当时,列国在边境冲突地区设立的建制,作为综合行使军政权力的特别政区,长官称守、郡守,治水能吏李冰就曾经做过蜀郡的郡守。六国,废除封建制,在全国设立三十六郡,以郡守为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

西汉景帝中二年,郡守更名为太守;掌治其郡,二千石。有丞,邊郡又有長史,掌兵馬,秩皆六百石[1]。時太守屬於高官,往往奉入都,拜为公卿三公九卿罢歸,亦多出京,拜为太守。王莽改太守为大尹东汉复旧称。东汉州牧后,太守遂为州牧或刺史的下一级行政官。漢代太守的收入,除正式俸祿外,有一部份是以公家產業所得,供太守使用,由屬吏少府掌管。[2]

南北朝時新增許多,而郡所轄的範圍縮小州郡差別不大。废郡,以州领县,太守之官遂废,以州刺史取代郡守一職。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知府的别称。宋代以後,時雅稱知府知州等官為太守。如〈醉翁亭記〉:「太守謂誰?廬陵歐陽修也。」

相關條目

註釋

  1. ^ s:漢書/卷019#百官公卿表
  2. ^ 許倬雲:《求古編》(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2),頁6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