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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比例: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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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3日 (六) 21:21的版本

准备金比例(也称作准备金要求现金准备比例存款準備金比率),指商业银行初级存款中不能用于放贷的部分的比例。这个比例由各国中央银行规定。

銀行机构必须将存款的一部分缴存在中央银行,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與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率

銀行机构不能将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保留一定的资金,以备客户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利于保证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正常支付。

随着金融制度的发展,存款准备金逐步演变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当中央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增加,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也相应增加;反之,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将相应减少。

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相關

各国的准备金比例

国家 法定
准备金
比例 %
澳大利亚
加拿大
墨西哥
瑞典
英国
欧元区 2.00
瑞士 2.50
拉脱维亚 3.00
智利 4.50
中国 13.00(2007年10月25日)
保加利亚 8.00
布隆迪 8.50
匈牙利 8.75
加纳 9.00
美国 10.00
赞比亚 17.50
克罗地亚 19.00
塔吉克斯坦 20.00
苏里南 35.00
约旦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