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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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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4日 (五) 10:24的版本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臨時台湾旧慣調査会
假名りんじたいわんきゅうかんちょうさかい
平文式罗马字Rinji Taiwan Kyūkan Chōsakai

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台灣在日治時間的明治34年(1901年)10月25日依同時發布的《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規則》所成立的一個官方組織,由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出任會長,並聘請京都帝國大學教授岡松叁太郎織田萬主持大規模的舊慣調查,兩人皆為法學者。後藤於1906年離開臺灣後,由岡松主持會務。

源起

日本統治初期,後藤新平擔任民政長官時認為,為了確立對臺灣的統治,需先進行舊慣調查,以制訂各種政策,「臨時台灣舊慣」即為此種政策下的產物。1899年,臺灣總督府以土地調查局經費,委託京都帝國大學教授岡松叁太郎主持舊慣調查,於1901年成立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會長由當時的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出任。[1]

概要

最初,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組織分為二個部。

第一部負責「與公私法相關舊慣」,其調查成績最為豐富。岡松叁太郎以「法學」而不是「宗教文化」為調查基礎,由於台灣漢人舊慣常源自於鄭氏東寧王國清國所移入之法制,因此也連帶研究和人相關的法制、經濟與行政制度。明治42年(1909年),第一部增設「蕃族科」,負責調查原住民舊慣,原先的調查員則歸類為「法制科」,專職於調查漢人舊慣。第一部並將研究成果出版,如:《台灣私法》、《清國行政法》等;而「蕃族科」出版有《蕃族調查報告書》、《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臺灣番族慣習研究》三套各八冊,另外還有森丑之助臺灣蕃族圖譜》二卷、《臺灣蕃族誌》一卷。今天,這些資料對台灣人來說可以說是相當重要的文化遺產。《台灣私法》、《清國行政法》迄今仍為學者研究清國法律、行政制度的參考書,而《臺灣蕃族慣習研究》更是台灣最早的綜合性人類學研究。

而第二部專事於「與農工商經濟相關舊慣」之調查,以及研究台灣與中國南部、南洋之經濟關係的沿革。到了明治42年4月2日,調查會增設第三部,依據調查結果負責「台灣總督所指定之有關舊慣法案的起草審議」。最後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於大正8年(1919年)5月6日因研究工作結束而裁撤。

參考文獻

  •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 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臺北: 中央研究院. 1996年.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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