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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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火灾在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图强、阿尔木和塔河4个[[林业局]]所属的几处林场同时发生。起火最初原因是一位林场工人启动割灌饥引燃了地上的汽油造成的,灭火时只熄灭明火,却没有打净残火余火,致使火势失控。 |
这次火灾在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图强、阿尔木和塔河4个[[林业局]]所属的几处[[林场]]同时发生。起火最初原因是一位林场工人启动[[割灌饥]]引燃了地上的[[汽油]]造成的,灭火时只熄灭[[明火]],却没有打净残火余火,致使火势失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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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层的原因是平时林区防火投入不足,灭火过程中也有严重官僚作风。大火被扑灭后,林业部长和副部长均被撤职。 |
更深层的原因是平时林区防火投入不足,灭火过程中也有严重官僚作风。大火被扑灭后,[[林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部长和副部长均被撤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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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过火面积]]为101万[[公顷]],其中近70%为有林面积。其他损失还包括:烧毁房舍61.4万平方米,各种设备2488台,粮食650万斤,桥涵67座,铁路专用线9.2公里,通讯线路483公里,输变电线路284.2公里。受灾人数超过5万,死亡193人,受伤226人。大火持续了21天,过火森林面积达56万公顷,投入灭火人员共约3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人民币。 |
据统计,这次火灾[[过火面积]]为101万[[公顷]],其中近70%为有林面积。其他损失还包括:烧毁房舍61.4万平方米,各种设备2488台,粮食650万斤,桥涵67座,铁路专用线9.2公里,通讯线路483公里,输变电线路284.2公里。受灾人数超过5万,死亡193人,受伤226人。大火持续了21天,过火森林面积达56万公顷,投入灭火人员共约3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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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8日 (四) 09:16的版本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08年1月20日) |
1987年5月6日,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发生1949年以来中国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
这次火灾在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图强、阿尔木和塔河4个林业局所属的几处林场同时发生。起火最初原因是一位林场工人启动割灌饥引燃了地上的汽油造成的,灭火时只熄灭明火,却没有打净残火余火,致使火势失控。
更深层的原因是平时林区防火投入不足,灭火过程中也有严重官僚作风。大火被扑灭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部长和副部长均被撤职。
据统计,这次火灾过火面积为101万公顷,其中近70%为有林面积。其他损失还包括:烧毁房舍61.4万平方米,各种设备2488台,粮食650万斤,桥涵67座,铁路专用线9.2公里,通讯线路483公里,输变电线路284.2公里。受灾人数超过5万,死亡193人,受伤226人。大火持续了21天,过火森林面积达56万公顷,投入灭火人员共约3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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