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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高空投擲腐蝕性液體傷人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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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署署長鄧竟成指警方絕不放過任何線索。<ref name="second apple">[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90610&sec_id=4104&art_id=12860507 書店職員曾近距跟蹤 擲鏹狂徒容貌曝光懸紅共 90萬緝兇],蘋果日報 10-06-2009</ref>
警務署署長鄧竟成指警方絕不放過任何線索。<ref name="second apple">[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90610&sec_id=4104&art_id=12860507 書店職員曾近距跟蹤 擲鏹狂徒容貌曝光懸紅共 90萬緝兇],蘋果日報 10-06-2009</ref>


警方本來打算在2009年6月12日在案發現場進行案件重組,由於天氣不穩定,故移師往[[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進行,經過多次測試後,認為疑犯在6樓至7樓的高度擲下膠瓶,另外,「天眼」並沒有拍攝到疑犯犯案的過程,警方估計疑犯是在「天眼」的盲點犯案。故鎖定犯案地點為西洋菜南街58號及60號兩幢相連的大廈。
警方本來打算在2009年6月12日在案發現場進行案件重組,由於天氣不穩定,故移師往[[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進行,經過多次測試後,認為疑犯在6樓至7樓的高度擲下膠瓶,另外,「天眼」並沒有拍攝到疑犯犯案的過程,警方估計疑犯是在「天眼」的盲點犯案。故鎖定犯案地點為西洋菜南街58號及60號兩幢相連的大廈。<ref>[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90613&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2872974 警列今明為擲鏹高危日 鎖定兩廈天台為第三度犯案現場],蘋果日報 13-06-2009</ref>


==兇器==
==兇器==

2009年6月13日 (六) 06:18的版本

旺角高空投擲腐蝕性液體傷人案
位置 香港
旺角西洋菜南街一帶
日期2008年12月13日
2009年5月16日
2009年6月8日(UTC+8)
目標街上行人
類型高空擲物、以腐蝕性液體傷人
受傷100人
主謀未明
動機未明

旺角高空投擲腐蝕性液體傷人案,是發生在香港旺角西洋菜南街一帶的一連串高空投擲腐蝕性液體傷人案件(香港傳媒多以鏹水彈[1]稱之)。由2008年12月起至2009年6月,共發生三宗同類案件,導致合共100人受傷。[1]

第一宗

經過

第一宗發生在2008年12月13日下午,由於當日為星期六,西洋菜南街行人專區遊人如鯽,有人將兩支用膠瓶盛載的腐蝕性液體由西洋菜南街旁的遠景大廈向行人專區投擲,腐蝕性液體墜地後應聲爆開,內裏的腐蝕性液體濺出,多人被濺中,慘叫聲此起彼落,被濺中的途人紛紛向商店和路人借用蒸餾水沖身。[2]

傷者數目

事件引致46人受傷。傷者分送伊利沙伯醫院廣華醫院明愛醫院救治。[2]

政府反應

事件發生後,警方派人在行人專區開放時間內,在高處視察行人專區的情況。

行政長官曾蔭權於案件發生後翌日往現場視察,並向調查的警員打氣,逗留15分鐘後離開。[3]

警方懸紅10萬,協助追輯犯案人士。[4]

第二宗

經過

第二宗發生在2009年5月16日,與第一宗同樣發生在星期六的下午,有人由旺角福泰大廈或百寶利商業中心向行人專區投下兩個盛有腐蝕性液體的膠瓶,膠瓶同樣墜地後爆開,濺出的液體傷及多個途人,途人爭相躲避。

傷者數目

第二宗案件引致30人受傷,傷者年齡由3歲至48歲,當中有兩人需要留醫。[5]

政府反應

警方派出60多人到現場調查,並在閉路電視片段中發現一名可疑人士,會將資料輸入警方的超級電腦協助調查。警方將第一宗懸紅提升至30萬,連同本次懸紅30萬,共懸紅60萬追緝兇徒[6]警方亦在行人專區擺放一輛貼有懸紅告示的警車以收阻嚇作用。

警方在2009年5月的通告

行政長官曾蔭權指此乃嚴重罪行,要求警方盡快破案。

機電工程署承諾在一個月內安裝好能夠監視整個行人專區的「天眼」閉路電視系統。[7]

第三宗

經過

第三宗發生在2009年6月8日晚上,有人由旺角奶路臣街近西洋菜南街的街口向街上投擲盛有腐蝕性液體的膠瓶,膠瓶破裂濺出腐蝕性液體,濺傷多人。

傷者數目

第三宗案件引致24人受傷,首次有外地遊客受傷,分別送往廣華醫院和伊利沙伯醫院救治,當中包括12男和12女。[8]

政府反應

警方指「天眼」在案發前數小時已經啟動,有可能拍攝得兇徒樣貌。但有議員指未經公佈而開啟天眼,做法值得商榷。[9]警方亦把三宗案件的懸紅提升至90萬。[10]

行政長官曾蔭權指疑犯為社會敗類。

警務署署長鄧竟成指警方絕不放過任何線索。[11]

警方本來打算在2009年6月12日在案發現場進行案件重組,由於天氣不穩定,故移師往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進行,經過多次測試後,認為疑犯在6樓至7樓的高度擲下膠瓶,另外,「天眼」並沒有拍攝到疑犯犯案的過程,警方估計疑犯是在「天眼」的盲點犯案。故鎖定犯案地點為西洋菜南街58號及60號兩幢相連的大廈。[12]

兇器

三次被當作「鏹水彈」的都是「飛魚牌通渠水」(一種水管疏通劑),每月銷貨額近萬支,難以追查可疑的購買者。[13]

緝兇

警方於案件發生後,對事件動機並無頭緒,並承認由於目擊證人不多,而行兇者及受害人無直接關係,調查有難度[14]

一名在第三宗案件發生樓宇地下書店工作的職員指,第三宗案件發生後,他和同事守在樓宇的出入口,觀察有否可疑人士,其後發現一名可疑男子由樓宇走出,職員曾試圖跟蹤,最後失去其蹤影[15]

有報章發現,三宗案件都發生在警方於油尖旺一帶大規模的掃蕩色情活動後,認為是黑社會對警方掃黃行動後的報復行為[16]。但有犯罪學家反駁,警方經常在該區掃蕩色情活動,難以證實兩者的關係,犯罪學家亦認為黑社會不會如此愚蠢,因為這樣做只會惹怒警方並帶來反效果[17]

有犯罪學家指,犯案者可能是旺角區居民,難以忍受區內嘈雜及擠逼的環境,情緒嚴重受困擾,以投擲腐蝕性液體報復,屬憎恨性犯罪,以愚弄他人為樂。[18]

一名網民高登討論區以「(認真)如果我話,旺角單野係我做既,有冇人信?」(認真,如果我說,旺角那件事是我幹的,有沒有人相信?)[19]作標題開文,暗指自己是傷人案的主謀,引起其他網民不安,雖然該網民後來回覆指「單野」(那件事)並非傷人案,但由於有其他網民向警方報案,故該網民就該言論先行到警署備案。警方強調網上言論也可能隨時觸犯法例,市民勿以身試法。[20][21]

參考文獻

  1. ^ 立法會六題:政府高度重視高空擲物事件
  2. ^ 2.0 2.1 鏹水彈空襲旺角46人灼傷,蘋果日報 14-12-2008
  3. ^ 防再擲鏹水彈 警高空監察,蘋果日報 15-12-2008
  4. ^ 警懸紅十萬 緝鏹水彈狂魔,星島日報 17-12-08
  5. ^ 周末狂徒出擊 向警方宣戰 鏹水彈再襲旺角 30人傷,蘋果日報 17-5-2009
  6. ^ 懸紅加碼60萬緝鏹水彈狂徒,太陽報 28-5-2009
  7. ^ 60幹探鏹水彈現場搜證 24小時高空監察 特首:要盡快拉人,蘋果日報 18-5-2009
  8. ^ 鏹水彈三襲旺角 24人傷 警撿走天眼影帶緝兇,蘋果日報 09-06-2009
  9. ^ 警為釣出狂徒 暗開天眼 議員指違私隱專員命令 犧牲途人安全,蘋果日報 09-06-2009
  10. ^ 懸紅90萬捉腐蝕彈狂徒,明報 09-06-2009
  11. ^ 書店職員曾近距跟蹤 擲鏹狂徒容貌曝光懸紅共 90萬緝兇,蘋果日報 10-06-2009
  12. ^ 警列今明為擲鏹高危日 鎖定兩廈天台為第三度犯案現場,蘋果日報 13-06-2009
  13. ^ 通渠水月銷逾萬支,明報 11-06-09]
  14. ^ 李少光指偵查旺角掟通渠水案有困難,881903.com 10-6-09
  15. ^ 書局職員助警調查懷疑目擊掟通渠水疑兇,881903.com 10-06-2009
  16. ^ 全民助警抓「腐液彈」黑手,星島日報 09-06-09
  17. ^ 專家:不信與掃黃有關,蘋果日報 10-06-09
  18. ^ 犯罪心理 專家:不信與掃黃有關,蘋果日報 10-06-2009
  19. ^ (認真)如果我話,旺角單野係我做既,有冇人信?,高登討論區
  20. ^ 警歎慢板錯過抓擲鏹疑兇,東方日報 11-06-2009
  21. ^ 「旺角單嘢係我做」 無聊網民險惹大禍,頭條日報 11-0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