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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學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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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1年畢業於[[國立中央大學]]([[南京大學]])法律學系。民國22年參加中華民國第二屆高等考試,獲第一名,被稱為第二屆「民國狀元」。曾任[[貴州]]高等法院院長等職。後到[[臺灣]]。第三届[[司法院大法官]]。
民國21年畢業於[[國立中央大學]]([[南京大學]])法律學系。民國22年參加中華民國第二屆高等考試,獲第一名,被稱為第二屆「民國狀元」。曾任[[貴州]]高等法院院長等職。後到[[臺灣]]。第三届[[司法院大法官]]。

==著作==
*《證據法比較研究》


[[分类:法學家]]
[[分类:法學家]]

2009年6月26日 (五) 08:24的版本

李學燈,法學家,法官。證據法學家。

民國21年畢業於國立中央大學南京大學)法律學系。民國22年參加中華民國第二屆高等考試,獲第一名,被稱為第二屆「民國狀元」。曾任貴州高等法院院長等職。後到臺灣。第三届司法院大法官

著作

  • 《證據法比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