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制:修订间差异
外观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小 →使用情況 |
无编辑摘要 |
||
第10行: | 第10行: | ||
台灣在[[台灣日治時期|日治時期]]形成被日本修改的[[台制]]「1斤(相等於 600克)=16兩、1兩=10錢、1錢=10分」,[[中華民國政府]]曾想要淘汰台制,沒有完全成功,仍被廣泛用於[[食品]]和[[貴金屬]]買賣中至今。 |
台灣在[[台灣日治時期|日治時期]]形成被日本修改的[[台制]]「1斤(相等於 600克)=16兩、1兩=10錢、1錢=10分」,[[中華民國政府]]曾想要淘汰台制,沒有完全成功,仍被廣泛用於[[食品]]和[[貴金屬]]買賣中至今。 |
||
此外,由於[[中國大陸]]地區的民間商業活動習慣受十進制(公斤制)影響,在部份地區民間亦有“[[市斤]]”的非規範性重量單位。雖司馬斤仍然為部份人所認識(例華南地區),一般民間卻習慣以「一斤=500克」換算,乃民間商業活動上,以取較輕的實重所圖得的利益較高所致。 |
此外,由於[[中國大陸]]地區的民間商業活動習慣受十進制(公斤制)影響,在部份地區民間亦有“[[市斤]]”的非規範性重量單位。雖司馬斤仍然為部份人所認識(例華南地區),一般民間卻習慣以「一斤=500克」換算,{{Fact|乃民間商業活動上,以取較輕的實重所圖得的利益較高所致。|time=2009-07-02T16:04:55+00:00}} |
||
==长度单位== |
==长度单位== |
2009年7月2日 (四) 16:04的版本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09年4月20日) |
市制是1920年代中華民國政府為了全面改用公制,而將中国傳統的度量衡改造而成的過渡制度。市制在1929年完成标准化并且能够很好地与十进制的公制换算。古代单位多为十六进制。
使用情況
一部分市制在现代中國大陸仍旧被使用。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77年5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 (试行)》规定,在大陆地区“市制”计量逐步被淘汰使用,现今流行于民间的计量单位主要有:计量面积的“亩”、计量长度的“尺”和“寸”、计量重量的“斤”和“两”,其他计量单位极少使用。
在香港和澳門,由於當時仍然為英國及葡萄牙殖民地,並沒有受此次改革影響,民間仍然沿用司馬斤(和英制、公制同時使用);「1担=100斤、1斤(和清朝官府庫平制不太一樣,司馬斤相等於 604.79克,庫平制1斤相等於 596.82克)=16兩、1兩=10錢、1錢=10分」等換算仍被廣泛用於糧食和貴金屬買賣中至今。
台灣在日治時期形成被日本修改的台制「1斤(相等於 600克)=16兩、1兩=10錢、1錢=10分」,中華民國政府曾想要淘汰台制,沒有完全成功,仍被廣泛用於食品和貴金屬買賣中至今。
此外,由於中國大陸地區的民間商業活動習慣受十進制(公斤制)影響,在部份地區民間亦有“市斤”的非規範性重量單位。雖司馬斤仍然為部份人所認識(例華南地區),一般民間卻習慣以「一斤=500克」換算,乃民間商業活動上,以取較輕的實重所圖得的利益較高所致。[來源請求]
长度单位
- 1 里 = 15 引 = 150 丈
- 1 引 = 10 丈
- 1 丈 = 2 步 = 10 尺?
- 1 步 = 5 尺?
- 历代不一,周代以八尺为一步,秦代以六尺为一步?
- 1 尺 = 10 寸
- 1 寸 = 10 分
- 1 分 = 10 厘
- 1 厘 = 10 毫
- 1 毫 = 10 丝
- 1 丝 = 10 忽
换算:
面积单位
- 1 顷 = 100 亩
- 1 亩 = 10 分 = 60 平方丈
- 1 分 = 10 厘
- 1 平方丈 = 100 平方尺
- 1 平方尺 = 100 平方寸
换算:
- 基本换算 1公顷 = 15 亩
- 1 顷 = 6.6667 公顷
- 1 亩 = 6.6667 公亩 = 666.67平方米
- 1 平方丈 = 11.111 平方米
- 1 厘 = 6.667 平方米
重量单位
- 1 担 = 100 斤
- 1 斤 = 10 两 (古时 1 斤 = 16 两)
- 1 两 = 10 钱
- 1 钱 = 10 分
- 1 分 = 10 厘
- 1 厘 = 10 毫
- 1 毫 = 10 丝
- 1 丝 = 10 忽
换算:
体积单位
多用于称量粮食
- 1 石(Dàn) = 10 斗
- 1 斛 = 10 斗 (十斗曰斛。——《仪礼》)
- 1 斗 = 10 升
- 1 升 = 10 合(Gě)
- 1 合 = 10 勺
- 1 勺 = 10 撮
换算:
- 1 升 = 1 公升
时间单位
换算:
- 1 时辰 = 2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