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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泰纳-莱穆斯定理: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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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Twierdzenie Steinera-Lehm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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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eorema de Steiner-Leh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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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Теорема Штейнера — Лемуса]]

2009年7月21日 (二) 18:03的版本

是等腰三角形

斯坦納-雷姆斯定理說明:有三角形ABCEF點分別在ACAB上,使得BECF分別為角ABC及角BCA的內角平分線。若BE=CFAB=AC

類似的陳述適用於中線、高、內角n分線(將原來的角分成原來的1/n角的線段)和經過葛爾剛點的線[1]等的塞瓦線段。可是這並不適用於外角平分線。一個132度、36度和12度的三角形是一個反例。

這個定理是雷姆斯(Ludolph Lehmus)向雅可比·斯坦納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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