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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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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波==
==風波==
*2000年[[11月]],[[台塑關係企業]]創辦人[[王永慶]]宴請台灣各企業龍頭,公開呼籲當時民進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檢討[[戒急用忍]]政策,並表示希望政府早日實施[[兩岸三通]]及開放企業[[投資]][[中國大陸]]。2000年[[11月24日]],《自由時報》社論〈以八個問題敬向王永慶先生請教〉批評,王永慶此言涉嫌帶動台灣企業拔根移植中國大陸。2000年[[11月29日]],台塑關係企業在台灣各家報紙(例如《聯合報》2000年11月29日第10版)刊登聲明稿,公開批評《自由時報》該篇社論。台塑關係企業也在其官方網站公布該篇聲明稿,其末段批評:「自由時報社論作者故意施以不實之攻訐,無中生有的妄稱台塑企業要連根拔起、移植中國大陸,並作出種種誣蔑性的指控。顛倒是非,歪曲事實,莫此為甚。我們除引據事實,提出辯駁,以求澄清、而正社會視聽之外,在此不免也要請教自由時報社論作者,其認事之智慧何在?輿論的良知何在?再者,媒體是社會公器,怎可當作私人發洩情緒的工具?」<ref>台塑關係企業聲明稿,[http://www.fpg.com.tw/html/abu/abu_pdw_dtl7.htm 〈回應自由時報「以八個問題敬向王永慶先生請教」社論〉],台塑關係企業全球資訊網。</ref>
*2000年[[11月]],[[台塑關係企業]]創辦人[[王永慶]]宴請台灣各企業龍頭,公開呼籲當時民進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檢討[[戒急用忍]]政策,並表示希望政府早日實施[[兩岸三通]]及開放企業[[投資]][[中國大陸]]。2000年[[11月24日]],《自由時報》社論〈以八個問題敬向王永慶先生請教〉批評,王永慶此言涉嫌帶動台灣企業拔根移植中國大陸。2000年[[11月29日]],台塑關係企業在台灣各家報紙(例如《聯合報》2000年11月29日第10版)刊登聲明稿,公開批評《自由時報》該篇社論。台塑關係企業也在其官方網站公布該篇聲明稿,列舉當時最新數據加以反駁,其末段批評:「自由時報社論作者故意施以不實之攻訐,無中生有的妄稱台塑企業要連根拔起、移植中國大陸,並作出種種誣蔑性的指控。顛倒是非,歪曲事實,莫此為甚。我們除引據事實,提出辯駁,以求澄清、而正社會視聽之外,在此不免也要請教自由時報社論作者,其認事之智慧何在?輿論的良知何在?再者,媒體是社會公器,怎可當作私人發洩情緒的工具?」<ref>台塑關係企業聲明稿,[http://www.fpg.com.tw/html/abu/abu_pdw_dtl7.htm 〈回應自由時報「以八個問題敬向王永慶先生請教」社論〉],台塑關係企業全球資訊網。</ref>


*2005年[[6月15日]],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指控,《自由時報》2005年[[5月24日]]刊登的該報記者特稿〈鬥爭立惡法 朝野都可惡〉<ref>田世昊、林金正 特稿,[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may/24/today-fo2.htm 〈鬥爭立惡法 朝野都可惡〉],《自由時報》,2005年5月24日。</ref>暗指他鼓吹總統擴權、毀壞憲政制度、使總統得以選擇性的不公布[[法律]],該報2005年[[5月29日]]刊登的[[胡文輝]]政論文章〈民意至大,非任何政黨、個人所能阻抗!〉<ref>胡文輝,[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may/29/today-f2.htm 〈民意至大,非任何政黨、個人所能阻抗!〉],《自由時報》,2005年5月29日〈鏗鏘集〉。</ref>則指稱他要求總統違憲不公布《[[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胡文甚至以「民主沒有[[聖人]]」一語嘲弄他<ref>林義雄被尊稱為「林聖人」。</ref>,皆是故意損害他的[[名譽]]、[[人格]]及尊嚴,已經嚴重傷害了他,因此他要求該報擔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控告該報並求償新台幣1億8000萬元。他說,報紙必須言論公正,「不幸,《自由時報》並不是這樣的報紙。」同日晚間,該報發表聲明稿稱:「國民大會修憲受到民眾高度關切,憲政改革主張與法制可受公評。《自由時報》記者本於職責、基於善意、就事論事、評析利弊,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並非針對特定人士。」<ref>〈林義雄告自由時報 求償1.8億〉,[[中央通訊社]],2005年6月15日。</ref><ref>何榮幸、陳佳鑫 台北報導,〈林義雄告自由時報 求償1.8億 自由時報:屬言論自由範疇〉,《中國時報》,2005年6月16日。</ref>
*2005年[[6月15日]],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指控,《自由時報》2005年[[5月24日]]刊登的該報記者特稿〈鬥爭立惡法 朝野都可惡〉<ref>田世昊、林金正 特稿,[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may/24/today-fo2.htm 〈鬥爭立惡法 朝野都可惡〉],《自由時報》,2005年5月24日。</ref>暗指他鼓吹總統擴權、毀壞憲政制度、使總統得以選擇性的不公布[[法律]],該報2005年[[5月29日]]刊登的[[胡文輝]]政論文章〈民意至大,非任何政黨、個人所能阻抗!〉<ref>胡文輝,[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may/29/today-f2.htm 〈民意至大,非任何政黨、個人所能阻抗!〉],《自由時報》,2005年5月29日〈鏗鏘集〉。</ref>則指稱他要求總統違憲不公布《[[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胡文甚至以「民主沒有[[聖人]]」一語嘲弄他<ref>林義雄被尊稱為「林聖人」。</ref>,皆是故意損害他的[[名譽]]、[[人格]]及尊嚴,已經嚴重傷害了他,因此他要求該報擔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控告該報並求償新台幣1億8000萬元。他說,報紙必須言論公正,「不幸,《自由時報》並不是這樣的報紙。」同日晚間,該報發表聲明稿稱:「國民大會修憲受到民眾高度關切,憲政改革主張與法制可受公評。《自由時報》記者本於職責、基於善意、就事論事、評析利弊,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並非針對特定人士。」<ref>〈林義雄告自由時報 求償1.8億〉,[[中央通訊社]],2005年6月15日。</ref><ref>何榮幸、陳佳鑫 台北報導,〈林義雄告自由時報 求償1.8億 自由時報:屬言論自由範疇〉,《中國時報》,2005年6月16日。</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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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3日]],當時[[行政院新聞局]]局長[[鄭文燦]]因在處理[[台灣電視公司]](台視)公股<ref>政府持有的股權,稱為「公股」,又可稱為「官股」。</ref>釋股案時,宴請台視[[日本|日]]資股東之一[[富士電視台]],請其將台視股權賣予《自由時報》,遭富士電視台秘書處調查役[[長谷川澄男]]公開揭發,因此請辭獲准,稱為「富士宴」醜聞。《自由時報》主動發出否認聲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r/27/today-fo6.htm 〈《自由時報聲明》本報與富視餐敘 從未提買台視〉]。
*[[2007年]][[4月3日]],當時[[行政院新聞局]]局長[[鄭文燦]]因在處理[[台灣電視公司]](台視)公股<ref>政府持有的股權,稱為「公股」,又可稱為「官股」。</ref>釋股案時,宴請台視[[日本|日]]資股東之一[[富士電視台]],請其將台視股權賣予《自由時報》,遭富士電視台秘書處調查役[[長谷川澄男]]公開揭發,因此請辭獲准,稱為「富士宴」醜聞。《自由時報》主動發出否認聲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r/27/today-fo6.htm 〈《自由時報聲明》本報與富視餐敘 從未提買台視〉]。


*在[[周富美事件]]中,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要求,打壓自家記者採訪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大會。<ref>[http://www.peopo.org/innews/post/8019 台灣公共電視《獨立特派員》之〈小美離職記〉(上)],《[[PeoPo公民新聞平台]]》存檔</ref><ref>[http://www.peopo.org/innews/post/8020 台灣公共電視《獨立特派員》之〈小美離職記〉(下)],《PeoPo公民新聞平台》存檔</ref><ref>陳香蘭 發起,[http://e-info.org.tw/node/26741 〈抗議!反對環保署剝奪自由時報周富美採訪權〉],[[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中心》,2007年9月24日。</ref><ref>[http://www.coolloud.org.tw/tag/2007周富美事件後續 《苦勞網》【2007周富美事件後續】的文章]</ref>
*在[[周富美事件]]中,《自由時報》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要求,打壓自家記者採訪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大會。<ref>[http://www.peopo.org/innews/post/8019 台灣公共電視《獨立特派員》之〈小美離職記〉(上)],《[[PeoPo公民新聞平台]]》存檔</ref><ref>[http://www.peopo.org/innews/post/8020 台灣公共電視《獨立特派員》之〈小美離職記〉(下)],《PeoPo公民新聞平台》存檔</ref><ref>陳香蘭 發起,[http://e-info.org.tw/node/26741 〈抗議!反對環保署剝奪自由時報周富美採訪權〉],[[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中心》,2007年9月24日。</ref><ref>[http://www.coolloud.org.tw/tag/2007周富美事件後續 《苦勞網》【2007周富美事件後續】的文章]</ref>


*2007年[[12月6日]],[[台灣團結聯盟]](台聯)多位[[立法委員]]參選人聯合召開[[記者會]]公開批評,《自由時報》「立委選情初探特別報導」僅介紹國民黨及民進黨的現任立委候選人,扼殺小黨生存空間,「這對選民及候選人都不公平」<ref>張麗娜 台北報導,[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047593/IssueID/20071207 〈台聯抗議自由時報欺小黨〉],《[[蘋果日報 (台灣)|蘋果日報]]》,2007年[[12月7日]]</ref>;他們也批評,這一、兩年來,《自由時報》扮演為執政黨(民進黨)擦脂抹粉的角色,毫不避諱地成為特定對象的[[傳聲筒]],打壓台聯及其他小黨的候選人,已經到了令人無法忍受的地步<ref>謝佳珍 台北2007年12月6日電,[http://www.cna.com.tw/SearchNews/doDetail.aspx?id=200712060287 〈台聯參選人:自由時報失去媒體應有公正性〉],[[中央通訊社]],2007年12月6日</ref>。同年[[12月17日]],台聯四位立法委員參選人([[莊孟學]]、[[鄭余豪|鄭-{余}-豪]]、[[謝馥米]]、[[姚吉鴻]])及[[客家黨]]主席[[溫錦泉]]率70多名支持者在《自由時報》總社廣場進行「哀悼《自由》已死,為《自由》送終」活動,再批《自由時報》淪為特定政黨打手、扼殺小黨生存空間,並呼籲民眾勿買《自由時報》。<ref>張麗娜 台北報導,[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083509/IssueID/20071218 〈小黨參選人 批《自由》淪打手〉],《蘋果日報》,2007年[[12月18日]]</ref>《自由時報》皆不予回應。
*2007年[[12月6日]],[[台灣團結聯盟]](台聯)多位[[立法委員]]參選人聯合召開[[記者會]]公開批評,《自由時報》「立委選情初探特別報導」僅介紹國民黨及民進黨的現任立委候選人,扼殺小黨生存空間,「把利益擺第一,[[民粹]]優先」,也涉嫌誤導讀者投票意向,「這對選民及候選人都不公平」<ref>張麗娜 台北報導,[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047593/IssueID/20071207 〈台聯抗議自由時報欺小黨〉],《[[蘋果日報 (台灣)|蘋果日報]]》,2007年[[12月7日]]</ref>;他們也批評,這一、兩年來,《自由時報》扮演為執政黨(民進黨)擦脂抹粉的角色,毫不避諱地成為特定對象的[[傳聲筒]],打壓台聯及其他小黨的候選人,已經到了令人無法忍受的地步<ref>謝佳珍 台北2007年12月6日電,[http://www.cna.com.tw/SearchNews/doDetail.aspx?id=200712060287 〈台聯參選人:自由時報失去媒體應有公正性〉],[[中央通訊社]],2007年12月6日</ref>。同年[[12月17日]],台聯四位立法委員參選人([[莊孟學]]、[[鄭余豪|鄭-{余}-豪]]、[[謝馥米]]、[[姚吉鴻]])及[[客家黨]]主席[[溫錦泉]]率70多名支持者在《自由時報》總社廣場進行「哀悼《自由》已死,為《自由》送終」活動,手持「慟!『自由』已死」標語與印有「自由時報靈位」六字的[[神主牌]],再批《自由時報》淪為特定政黨打手、扼殺小黨生存空間,並呼籲民眾勿買《自由時報》;現場並公布《自由時報》「十大罪狀」,第一條罪狀是「第三勢力失聲!製造藍綠對立,忽略其他聲音」,第二條罪狀是「預設立場,傾斜藍綠對立,未善盡媒體[[第四權]]監督功能,淪為執政黨傳聲筒」。<ref>張麗娜 台北報導,[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083509/IssueID/20071218 〈小黨參選人 批《自由》淪打手〉],《蘋果日報》,2007年[[12月18日]]</ref>《自由時報》皆不予回應。


*2008年[[1月25日]],《自由時報》B3版報導〈偷腥抓姦 男女鬥法〉,文末署名「記者唐偉民整理」<ref>唐偉民 整理,[http://www.cwyuni.tw/blog/post/13806623 〈偷腥抓姦 男女鬥法〉],《自由時報》,2008年1月25日B3版。此版本為《酪梨壽司的日記》存檔。2009年查閱時,《自由時報電子報》已刪除該文。</ref>。該文發表後,台灣[[部落格]]作家[[酪梨壽司]]及其讀者發現,該文不僅大量轉載酪梨壽司於2004年[[6月23日]]公開發表的文章〈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ref>酪梨壽司,[http://www.cwyuni.tw/blog/post/849401 〈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酪梨壽司的日記》,2004年6月23日。</ref>,且未經酪梨壽司[[授權]][[商業]]轉載,還將〈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作者誤植為另一位台灣部落格作家[[女王 (作家)|女王]](本名[[陳怡利]]),將〈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標題誤植為〈女人都是福爾摩斯〉。酪梨壽司憤而發動網友到《自由電子報》留言「應徵整理記者」,以諷刺《自由時報》縱容刊登抄襲文章。2008年[[2月1日]],《自由時報》副社長[[俞國基]]說:「不清楚來龍去脈,也沒人告知。」副總編輯[[鄧蔚偉]]也稱「不清楚」此事<ref>都會中心 台中報導,[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232417/IssueID/20080202 〈《自由》爆抄襲 遭網友圍剿〉],《蘋果日報》,2008年2月2日。</ref>;同日,唐偉民在《自由電子報》貼文稱:「經過與報社討論後,報社已決定二日刊登道歉啟事,並刊載出處,再一次向你(酪梨壽司)道歉。」<ref>林-{志}-成 台北報導,〈網友批自由時報新聞涉抄襲〉,《中國時報》,2008年2月2日A12版。</ref>酪梨壽司則稱,她只收到一封內容是「我是唐偉民,可否直接與我聯繫,謝謝,我的電話是092XXXXXX,辦公室電話是02-26562828-XXXX」的信,「完全沒有看到任何道歉或說明字眼」<ref>酪梨壽司,[http://www.cwyuni.tw/blog/post/849401 〈傳說中「自由時報給酪梨壽司的道歉信」在哪裡? (新增記者來函)〉],《酪梨壽司的日記》,2008年2月1日。</ref>。2008年2月2日,《自由時報》B2版刊登更正啟事稱「謹向酪梨壽司、女王及讀者致歉」;同日,酪梨壽司決定不追究此事<ref>酪梨壽司,[http://www.cwyuni.tw/blog/post/13860739 〈自由時報更正啟事與媒體相關報導〉],《酪梨壽司的日記》,2008年2月2日。</ref>。
*2008年[[1月25日]],《自由時報》B3版報導〈偷腥抓姦 男女鬥法〉,文末署名「記者唐偉民整理」<ref>唐偉民 整理,[http://www.cwyuni.tw/blog/post/13806623 〈偷腥抓姦 男女鬥法〉],《自由時報》,2008年1月25日B3版。此版本為《酪梨壽司的日記》存檔。2009年查閱時,《自由時報電子報》已刪除該文。</ref>。該文發表後,台灣[[部落格]]作家[[酪梨壽司]]及其讀者發現,該文不僅大量轉載酪梨壽司於2004年[[6月23日]]公開發表的文章〈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ref>酪梨壽司,[http://www.cwyuni.tw/blog/post/849401 〈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酪梨壽司的日記》,2004年6月23日。</ref>,且未經酪梨壽司[[授權]][[商業]]轉載,還將〈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作者誤植為另一位台灣部落格作家[[女王 (作家)|女王]](本名[[陳怡利]]),將〈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標題誤植為〈女人都是福爾摩斯〉。酪梨壽司憤而發動網友到《自由電子報》留言「應徵整理記者」,以諷刺《自由時報》縱容刊登抄襲文章。2008年[[2月1日]],《自由時報》副社長[[俞國基]]說:「不清楚來龍去脈,也沒人告知。」副總編輯[[鄧蔚偉]]也稱「不清楚」此事<ref>都會中心 台中報導,[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232417/IssueID/20080202 〈《自由》爆抄襲 遭網友圍剿〉],《蘋果日報》,2008年2月2日。</ref>;同日,唐偉民在《自由電子報》貼文稱:「經過與報社討論後,報社已決定二日刊登道歉啟事,並刊載出處,再一次向你(酪梨壽司)道歉。」<ref>林-{志}-成 台北報導,〈網友批自由時報新聞涉抄襲〉,《中國時報》,2008年2月2日A12版。</ref>酪梨壽司則稱,她只收到一封內容是「我是唐偉民,可否直接與我聯繫,謝謝,我的電話是092XXXXXX,辦公室電話是02-26562828-XXXX」的信,「完全沒有看到任何道歉或說明字眼」<ref>酪梨壽司,[http://www.cwyuni.tw/blog/post/849401 〈傳說中「自由時報給酪梨壽司的道歉信」在哪裡? (新增記者來函)〉],《酪梨壽司的日記》,2008年2月1日。</ref>。2008年2月2日,《自由時報》B2版刊登更正啟事稱「謹向酪梨壽司、女王及讀者致歉」;同日,酪梨壽司決定不追究此事<ref>酪梨壽司,[http://www.cwyuni.tw/blog/post/13860739 〈自由時報更正啟事與媒體相關報導〉],《酪梨壽司的日記》,2008年2月2日。</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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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4日]],《自由時報》全國版報紙B6版與《自由電子報》刊登〈網路新名詞「[[藍藍路]]」笑果十足〉,文末註明「圖文:記者楊培華」,卻盜用台灣網路漫畫家[[四小折]]2008年[[2月29日]]發表的繪圖<ref>四小折,[http://www.wretch.cc/blog/off60/5362168 〈藍藍路~〉],《四小折's 繪本日誌》,2008年2月29日。</ref><ref>楊培華 圖文,〈網路新名詞「藍藍路」笑果十足〉,《自由時報》,2008年5月14日B6版。</ref>。同日,四小折立即致電該報法務室詢問相關情況,並留下聯絡方式。一段時間後,四小折接到自稱該報編輯的來電,再次詢問該圖是否為他的作品;但無論四小折問什麼問題,自稱編輯者都只說楊培華會打電話給他。然後,楊培華以電話向四小折道歉,稱此事件是「內部疏失」造成的錯誤,並稱「會用專訪彌補」。四小折致電該報法務室,稱他希望該報刊登更正啟示;該報回應,該報坦誠內部作業疏失,並稱楊培華已向他致歉。楊培華又以電話告知四小折,刊載更正啟示「會有困難」,會有該報同仁因此被記過而丟了工作。四楊二人協調,在專訪內容中提到轉載與引用的宣導,並再次註明「藍藍路」圖的出處即可。2008年[[5月20日]],《自由電子報》的〈北部新聞〉,與《自由時報》北部綜合版(僅於[[台灣北部]]七縣市發行),刊登楊培華署名的四小折相關報導,註明「藍藍路」圖的出處「四小折提供」。<ref>楊培華 基隆報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y/20/today-north17.htm 〈MSN喜怒哀樂表情符號 網路畫家四小折逗趣創作〉],《自由時報》,2008年5月20日。</ref><ref>楊培華 基隆報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y/20/today-north17-2.htm 〈四小折部落格 平均每天3萬人瀏覽〉],《自由時報》,2008年5月20日。</ref><ref>四小折,[http://www.wretch.cc/blog/off60/5398049 〈自由時報藍藍路事件後續〉],《四小折's 繪本日誌》,2008年5月20日。</ref>2008年5月23日,經過[[城邦文化]](四小折的第一本著作《兔出沒注意:呵呵可樂生活日誌》的出版商[[布克文化]]的母公司)與《自由時報》編政組及楊培華的協調,《自由時報》A12版再次刊登楊培華署名的四小折相關報導,文末註明:「五月十四日B6版見報之〈網路新名詞「藍藍路」笑果十足〉的圖片,係取材自網路,當日未註明翻攝。」<ref>楊培華 文,四小折 圖,〈網路畫家四小折創作 網友點閱高〉,《自由時報》,2008年5月23日A12版。</ref>
*2008年[[5月14日]],《自由時報》全國版報紙B6版與《自由電子報》刊登〈網路新名詞「[[藍藍路]]」笑果十足〉,文末註明「圖文:記者楊培華」,卻盜用台灣網路漫畫家[[四小折]]2008年[[2月29日]]發表的繪圖<ref>四小折,[http://www.wretch.cc/blog/off60/5362168 〈藍藍路~〉],《四小折's 繪本日誌》,2008年2月29日。</ref><ref>楊培華 圖文,〈網路新名詞「藍藍路」笑果十足〉,《自由時報》,2008年5月14日B6版。</ref>。同日,四小折立即致電該報法務室詢問相關情況,並留下聯絡方式。一段時間後,四小折接到自稱該報編輯的來電,再次詢問該圖是否為他的作品;但無論四小折問什麼問題,自稱編輯者都只說楊培華會打電話給他。然後,楊培華以電話向四小折道歉,稱此事件是「內部疏失」造成的錯誤,並稱「會用專訪彌補」。四小折致電該報法務室,稱他希望該報刊登更正啟示;該報回應,該報坦誠內部作業疏失,並稱楊培華已向他致歉。楊培華又以電話告知四小折,刊載更正啟示「會有困難」,會有該報同仁因此被記過而丟了工作。四楊二人協調,在專訪內容中提到轉載與引用的宣導,並再次註明「藍藍路」圖的出處即可。2008年[[5月20日]],《自由電子報》的〈北部新聞〉,與《自由時報》北部綜合版(僅於[[台灣北部]]七縣市發行),刊登楊培華署名的四小折相關報導,註明「藍藍路」圖的出處「四小折提供」。<ref>楊培華 基隆報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y/20/today-north17.htm 〈MSN喜怒哀樂表情符號 網路畫家四小折逗趣創作〉],《自由時報》,2008年5月20日。</ref><ref>楊培華 基隆報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y/20/today-north17-2.htm 〈四小折部落格 平均每天3萬人瀏覽〉],《自由時報》,2008年5月20日。</ref><ref>四小折,[http://www.wretch.cc/blog/off60/5398049 〈自由時報藍藍路事件後續〉],《四小折's 繪本日誌》,2008年5月20日。</ref>2008年5月23日,經過[[城邦文化]](四小折的第一本著作《兔出沒注意:呵呵可樂生活日誌》的出版商[[布克文化]]的母公司)與《自由時報》編政組及楊培華的協調,《自由時報》A12版再次刊登楊培華署名的四小折相關報導,文末註明:「五月十四日B6版見報之〈網路新名詞「藍藍路」笑果十足〉的圖片,係取材自網路,當日未註明翻攝。」<ref>楊培華 文,四小折 圖,〈網路畫家四小折創作 網友點閱高〉,《自由時報》,2008年5月23日A12版。</ref>

*[[2009年]][[1月19日]]出刊的《[[壹週刊 (台灣)|壹週刊]]》第400期的〈封面故事〉報導,特偵組清查陳水扁總統任內的「機密外交」弊案時發現,2002年至2005年,[[吳明基]]擔任[[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期間,曾簽字領走鉅額機密外交經費;其中80萬[[美元]](當時約合新台幣2678萬元)經由當時FAPA執行長[[陳文彥]]從美國匯入其弟在台灣經營的一家[[貿易]]公司,再輾轉付給《自由時報》,作為當時行政院新聞局在《自由時報》刊登[[入聯公投]]廣告的費用。該文文末也刊載了《自由時報》的回應:「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或任何單位,就FAPA刊登入聯公投的廣告問題,詢問過報社相關人員。此外,因目前廣告環境,『收得到錢』相當重要;就經營的立場來說,只要是來自合法公司行號,報社不會去質疑經費來源。」<ref>〈扁遭追訴無期徒刑 自由時報陷外交洗錢醜聞〉,《壹週刊》第400期,2009年1月19日出刊。</ref>同日,吳明基透過媒體宣稱,他從未領取機密外交經費;《自由時報》則發表聲明:「有關第400期《壹週刊》封面故事,惡意中傷毁謗《自由時報》。本報將對《壹週刊》以及引用散播相關文字者,一併提出告訴。」<ref>《自由時報》聲明稿,[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172535 〈自由時報聲明啟事〉],《自由電子報》,2009年1月19日。</ref>《壹週刊》總編輯[[裴偉]]回應,《壹週刊》報導內容均有根據。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說:「沒聽說,不清楚有無此事。」<ref>蘇恩民、張勵德 報導,[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333617/IssueID/20090120 〈2678萬機密費疑流入《自由》〉],《蘋果日報》,2009年1月20日。</ref>


*[[2009年]][[3月26日]],《自由時報》D1版刊登幾近全版之[[韓國電影]]《[[霜花店]]》各種[[性愛]]姿勢劇照<ref>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http://www.youthrights.org.tw/news.php?id=1244 〈台少盟3/26致自由時報說明(公文與回應)〉],《台少盟_媒體監看電子報》,2009年4月6日</ref><ref>翁家祥 綜合報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26/today-show1.htm 〈大頭釘拚迴紋針 霜花店肉搏色.戒〉],《自由時報》,2009年3月26日D1版</ref>。同日,[[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接到眾多[[學校]][[老師]]、民眾投訴,認為該篇報導已明顯逾越新聞報導專業與自律精神,並造成[[兒童]]與[[青少年]]身心發展不適當之影響,且有明顯[[置入性行銷]]或[[業務配合新聞]](業配新聞)之嫌疑。《自由時報》回應:「自由時報深入[[家庭]]與學校,本報處理新聞與照片,一貫秉持優先考慮青少年與兒童之權益問題。貴單位反映,本報3月26日影視版之有關意見,本報深表重視,並進行內部檢討,確實做好善盡媒體之社會責任。」
*[[2009年]][[3月26日]],《自由時報》D1版刊登幾近全版之[[韓國電影]]《[[霜花店]]》各種[[性愛]]姿勢劇照<ref>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http://www.youthrights.org.tw/news.php?id=1244 〈台少盟3/26致自由時報說明(公文與回應)〉],《台少盟_媒體監看電子報》,2009年4月6日</ref><ref>翁家祥 綜合報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26/today-show1.htm 〈大頭釘拚迴紋針 霜花店肉搏色.戒〉],《自由時報》,2009年3月26日D1版</ref>。同日,[[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接到眾多[[學校]][[老師]]、民眾投訴,認為該篇報導已明顯逾越新聞報導專業與自律精神,並造成[[兒童]]與[[青少年]]身心發展不適當之影響,且有明顯[[置入性行銷]]或[[業務配合新聞]](業配新聞)之嫌疑。《自由時報》回應:「自由時報深入[[家庭]]與學校,本報處理新聞與照片,一貫秉持優先考慮青少年與兒童之權益問題。貴單位反映,本報3月26日影視版之有關意見,本報深表重視,並進行內部檢討,確實做好善盡媒體之社會責任。」

2009年10月1日 (四) 02:58的版本

自由時報
The Liberty Times
File:The Liberty Times logo.png
類型日報
版式寬版
持有者聯邦企業集團
出版商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創刊日1980年4月17日
政治立場泛綠
語言正體中文
总部台北市內湖區港墘里020鄰瑞光路399號、405號
發行量691,366份(2009年4-6月)[1]
售價新台幣10元
網站libertytimes.com.tw

自由時報》創立於1980年4月17日,原名《自由日報》,於1987年改為今名。創辦人林榮三,發行人為吳阿明,社址位於台北市內湖區,公司全名為「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台灣「四大報」之一,其報紙理念為「台灣優先,自由第一」。隸屬於聯邦企業集團。內容及評論被認為偏向泛綠立場。為《首都早報》、《自立早報》、《自立晚報》、《台灣日報》停刊後吸引不少舊有支持者閱讀的報紙。根據自由時報自行公佈的調查,自由時報是台灣第一大報[2]

沿革

《自由時報》前身為1946年12月12日創刊的《臺東導報》,由於經營情況不佳,1948年12月12日,在臺東縣國大代表陳振宗等地方人士支持下,申請改為《臺東新報》,陳振宗出任發行人,正式發行日刊報紙。由於虧損太大,1950年10月11日宣佈停刊,直到1952年7月12日,經中國國民黨臺東縣黨部主任委員吳若萍出面主持,才得以復刊。但因銷售範圍僅限於花蓮與臺東兩縣,缺乏廣告收入,經營困難,勉強維持到1961年元旦,終於宣告停刊。停刊後迅速轉手,買主易名為《遠東日報》重新發刊。1978年初經營權再轉移,改名為《自強日報》,此次轉手發行地也從臺東遷往彰化

1980年4月17日,《自強日報》以新台幣四千萬元轉賣給林榮三的聯邦集團,1981年1月1日改名《自由日報》,正式成為中部地區之地方報紙。1986年9月15日,該報獲准遷至臺北縣新莊市發行,1987年9月再度更名為《自由時報》,並開始積極往全國性報紙之規模發展。1989年報社總部自新莊遷至臺北市南京東路。此後,在經營者努力之下,《自由時報》成功發展為目前臺灣數家大報之一。

1999年8月末,《自由時報》開始在每週一至週五的清晨,向臺北市各高中高職供應大量完整版的報紙(至少每個班級都有一份[來源請求]),免費供應各校師生,由班級幹部於晨間拿教學日誌時帶回各教室,同時期還有同屬泛三重幫宏國集團的大成報也搭上順風車進入校園,《自由時報》此舉被批評是媒體挾政治力進入校園[谁?]其後再也沒有其他報紙能堂而皇之進入學校[來源請求],類似行銷手法一般稱為「免費報」。這是台灣報社首次使用「免費報」來提高「閱報率」,但大部份「免費報」的發送也僅止於公共場所由人力向不特定人派發,沒有公然進入校園的,所以《自由時報》這樣,特定媒體挾政治力進入校園恐怕也是空前絕後的[原創研究?]。其後《中國時報》及《聯合報》也想要以類似手法,在捷運站外或學校贈送報紙提高閱報率 [3]

1995年4月,《自由時報》在美國大紐約地區發行的華文姐妹報《美東自由時報》創刊,與《自由時報》是代理關係,創辦人是江蕙美2007年1月民進黨人士與美國親台灣僑民領袖共50多人籌措捐助12萬美元給當時已面臨財務危機的《美東自由時報》。2008年6月14日,由於不敵財務危機、無法拓展讀者群、無法拓展廣告主,《美東自由時報》宣佈停刊[4]

發行情況

自由時報大樓

《中國時報》自政黨輪替後慢慢轉向,已經無法吸引泛綠讀者;加以《台灣日報》停刊,許多泛綠讀者轉向《自由時報》,在幾乎獨佔泛綠讀者的情況下[來源請求]《自由時報》的閱報率已經成為臺灣前二名(另一為《蘋果日報》)[來源請求] 。而《中國時報》及《聯合報》已經退居三四名[來源請求]

2007年,《自由時報》在「傳統三大報」(《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中首先加入中華民國發行公信會(ROC-ABC)進行有費報發行量稽核(ROC-ABC在稽核發行量時不列計「免費報」,即免費供不特定人士自由取閱的報紙),結果稽核報告證明於2007年3月期間每日平均實銷量超過72萬份,大幅領先同時期的《蘋果日報》約21萬5千份,並由公信會正式認證為「稽核期內」全國第一大報。[5]對此結果,《聯合報》表示正在評估是否加入,《蘋果》及未加入之《中時》則不予回應。

政治傾向

一般認為《自由時報》現今的政治傾向為偏綠,然而在2000年政黨輪替前,立場上是支持以李登輝為首的國民黨派系[來源請求]2000年總統大選時,自由時報當時在立場上傾向支持連戰[來源請求]

政黨輪替後《自由時報》在立場上隨著李登輝轉為較支持陳水扁(近幾年李登輝則與陳水扁漸行漸遠)與民主進步黨,而予外界「《自由時報》支持陳水扁」的印象。而於各項選舉中,自由時報則以「報導較多好消息」、「較多讚賞」及「塑造正面形象」方式偏向民進黨候選人。例如:2006年台北市長選舉。[6]《自由時報》在經濟立場上較反對西進,反對兩岸頻繁的互動、交流[來源請求]

風波

  • 2000年11月台塑關係企業創辦人王永慶宴請台灣各企業龍頭,公開呼籲當時民進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檢討戒急用忍政策,並表示希望政府早日實施兩岸三通及開放企業投資中國大陸。2000年11月24日,《自由時報》社論〈以八個問題敬向王永慶先生請教〉批評,王永慶此言涉嫌帶動台灣企業拔根移植中國大陸。2000年11月29日,台塑關係企業在台灣各家報紙(例如《聯合報》2000年11月29日第10版)刊登聲明稿,公開批評《自由時報》該篇社論。台塑關係企業也在其官方網站公布該篇聲明稿,列舉當時最新數據加以反駁,其末段批評:「自由時報社論作者故意施以不實之攻訐,無中生有的妄稱台塑企業要連根拔起、移植中國大陸,並作出種種誣蔑性的指控。顛倒是非,歪曲事實,莫此為甚。我們除引據事實,提出辯駁,以求澄清、而正社會視聽之外,在此不免也要請教自由時報社論作者,其認事之智慧何在?輿論的良知何在?再者,媒體是社會公器,怎可當作私人發洩情緒的工具?」[7]
  • 2005年6月15日,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指控,《自由時報》2005年5月24日刊登的該報記者特稿〈鬥爭立惡法 朝野都可惡〉[8]暗指他鼓吹總統擴權、毀壞憲政制度、使總統得以選擇性的不公布法律,該報2005年5月29日刊登的胡文輝政論文章〈民意至大,非任何政黨、個人所能阻抗!〉[9]則指稱他要求總統違憲不公布《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胡文甚至以「民主沒有聖人」一語嘲弄他[10],皆是故意損害他的名譽人格及尊嚴,已經嚴重傷害了他,因此他要求該報擔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控告該報並求償新台幣1億8000萬元。他說,報紙必須言論公正,「不幸,《自由時報》並不是這樣的報紙。」同日晚間,該報發表聲明稿稱:「國民大會修憲受到民眾高度關切,憲政改革主張與法制可受公評。《自由時報》記者本於職責、基於善意、就事論事、評析利弊,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並非針對特定人士。」[11][12]
  • 2005年10月24日,《民眾日報》政論專欄〈鹿鼎集〉作者群成員陌上桑(本名郭俊雄,筆名陌上桑、若影、亞塵)[13]在該專欄撰寫〈媒體 「霉」體〉一文,批評《自由時報》與《台灣日報》所犯的毛病與《中國時報》和《聯合報》無異[14]
    • 新聞、言論,明顯較為偏綠。
    • 李登輝、陳水扁與民進黨所作所為,被塑造成幾乎全對。
    • 與「中時、聯合」不過是50步與100步。
  • 2007年12月6日台灣團結聯盟(台聯)多位立法委員參選人聯合召開記者會公開批評,《自由時報》「立委選情初探特別報導」僅介紹國民黨及民進黨的現任立委候選人,扼殺小黨生存空間,「把利益擺第一,民粹優先」,也涉嫌誤導讀者投票意向,「這對選民及候選人都不公平」[25];他們也批評,這一、兩年來,《自由時報》扮演為執政黨(民進黨)擦脂抹粉的角色,毫不避諱地成為特定對象的傳聲筒,打壓台聯及其他小黨的候選人,已經到了令人無法忍受的地步[26]。同年12月17日,台聯四位立法委員參選人(莊孟學鄭余豪謝馥米姚吉鴻)及客家黨主席溫錦泉率領70多名支持者在《自由時報》總社廣場進行「哀悼《自由》已死,為《自由》送終」活動,手持「慟!『自由』已死」標語與印有「自由時報靈位」六字的神主牌,再批《自由時報》淪為特定政黨打手、扼殺小黨生存空間,並呼籲民眾勿買《自由時報》;現場並公布《自由時報》「十大罪狀」,第一條罪狀是「第三勢力失聲!製造藍綠對立,忽略其他聲音」,第二條罪狀是「預設立場,傾斜藍綠對立,未善盡媒體第四權監督功能,淪為執政黨傳聲筒」。[27]《自由時報》皆不予回應。
  • 2008年1月25日,《自由時報》B3版報導〈偷腥抓姦 男女鬥法〉,文末署名「記者唐偉民整理」[28]。該文發表後,台灣部落格作家酪梨壽司及其讀者發現,該文不僅大量轉載酪梨壽司於2004年6月23日公開發表的文章〈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29],且未經酪梨壽司授權商業轉載,還將〈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作者誤植為另一位台灣部落格作家女王(本名陳怡利),將〈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標題誤植為〈女人都是福爾摩斯〉。酪梨壽司憤而發動網友到《自由電子報》留言「應徵整理記者」,以諷刺《自由時報》縱容刊登抄襲文章。2008年2月1日,《自由時報》副社長俞國基說:「不清楚來龍去脈,也沒人告知。」副總編輯鄧蔚偉也稱「不清楚」此事[30];同日,唐偉民在《自由電子報》貼文稱:「經過與報社討論後,報社已決定二日刊登道歉啟事,並刊載出處,再一次向你(酪梨壽司)道歉。」[31]酪梨壽司則稱,她只收到一封內容是「我是唐偉民,可否直接與我聯繫,謝謝,我的電話是092XXXXXX,辦公室電話是02-26562828-XXXX」的信,「完全沒有看到任何道歉或說明字眼」[32]。2008年2月2日,《自由時報》B2版刊登更正啟事稱「謹向酪梨壽司、女王及讀者致歉」;同日,酪梨壽司決定不追究此事[33]
  • 2008年3月28日,民進黨主席謝長廷召開記者會,宣佈自己留任至2008年5月25日民進黨主席改選[34]。2008年3月29日,《自由時報》報導,2008年3月27日「扁謝會」時,謝長廷曾經明確向陳水扁表示,會辭去民進黨主席一職,並建議由張俊雄代理民進黨主席到2008年5月25日[35]。2008年3月29日下午,謝長廷回應:「個人之間見面的這些,報紙講的不一定是事實。」[36]
  • 2008年5月14日,《自由時報》全國版報紙B6版與《自由電子報》刊登〈網路新名詞「藍藍路」笑果十足〉,文末註明「圖文:記者楊培華」,卻盜用台灣網路漫畫家四小折2008年2月29日發表的繪圖[37][38]。同日,四小折立即致電該報法務室詢問相關情況,並留下聯絡方式。一段時間後,四小折接到自稱該報編輯的來電,再次詢問該圖是否為他的作品;但無論四小折問什麼問題,自稱編輯者都只說楊培華會打電話給他。然後,楊培華以電話向四小折道歉,稱此事件是「內部疏失」造成的錯誤,並稱「會用專訪彌補」。四小折致電該報法務室,稱他希望該報刊登更正啟示;該報回應,該報坦誠內部作業疏失,並稱楊培華已向他致歉。楊培華又以電話告知四小折,刊載更正啟示「會有困難」,會有該報同仁因此被記過而丟了工作。四楊二人協調,在專訪內容中提到轉載與引用的宣導,並再次註明「藍藍路」圖的出處即可。2008年5月20日,《自由電子報》的〈北部新聞〉,與《自由時報》北部綜合版(僅於台灣北部七縣市發行),刊登楊培華署名的四小折相關報導,註明「藍藍路」圖的出處「四小折提供」。[39][40][41]2008年5月23日,經過城邦文化(四小折的第一本著作《兔出沒注意:呵呵可樂生活日誌》的出版商布克文化的母公司)與《自由時報》編政組及楊培華的協調,《自由時報》A12版再次刊登楊培華署名的四小折相關報導,文末註明:「五月十四日B6版見報之〈網路新名詞「藍藍路」笑果十足〉的圖片,係取材自網路,當日未註明翻攝。」[42]
  • 2009年1月19日出刊的《壹週刊》第400期的〈封面故事〉報導,特偵組清查陳水扁總統任內的「機密外交」弊案時發現,2002年至2005年,吳明基擔任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期間,曾簽字領走鉅額機密外交經費;其中80萬美元(當時約合新台幣2678萬元)經由當時FAPA執行長陳文彥從美國匯入其弟在台灣經營的一家貿易公司,再輾轉付給《自由時報》,作為當時行政院新聞局在《自由時報》刊登入聯公投廣告的費用。該文文末也刊載了《自由時報》的回應:「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或任何單位,就FAPA刊登入聯公投的廣告問題,詢問過報社相關人員。此外,因目前廣告環境,『收得到錢』相當重要;就經營的立場來說,只要是來自合法公司行號,報社不會去質疑經費來源。」[43]同日,吳明基透過媒體宣稱,他從未領取機密外交經費;《自由時報》則發表聲明:「有關第400期《壹週刊》封面故事,惡意中傷毁謗《自由時報》。本報將對《壹週刊》以及引用散播相關文字者,一併提出告訴。」[44]《壹週刊》總編輯裴偉回應,《壹週刊》報導內容均有根據。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說:「沒聽說,不清楚有無此事。」[45]
  • 2009年3月26日,《自由時報》D1版刊登幾近全版之韓國電影霜花店》各種性愛姿勢劇照[46][47]。同日,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接到眾多學校老師、民眾投訴,認為該篇報導已明顯逾越新聞報導專業與自律精神,並造成兒童青少年身心發展不適當之影響,且有明顯置入性行銷業務配合新聞(業配新聞)之嫌疑。《自由時報》回應:「自由時報深入家庭與學校,本報處理新聞與照片,一貫秉持優先考慮青少年與兒童之權益問題。貴單位反映,本報3月26日影視版之有關意見,本報深表重視,並進行內部檢討,確實做好善盡媒體之社會責任。」
  • 2009年4月10日,《自由時報》A3版以「中資挹注經營?民眾日報與廈門海峽導報合作」為標題[48]報導《民眾日報》與廈門海峽導報》互相提供版面報導兩岸新聞,強調『無關中資挹注的問題』,並引用不具名的行政院新聞局官員言論指稱,若是互相提供版面或版面交換,已經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如果未經許可,將有觸法問題。」[49]《民眾日報》指三立新聞台[50]《三立整點新聞》跟進報導,宣稱行政院新聞局對《民眾日報》開罰新台幣50萬元。[51]2009年4月11日,《民眾日報》頭版刊登聲明稿批評,《自由時報》「標題影射本報『中資挹注經營?』是完全未經任何查證之臆測,至為惡劣」,「《自由時報》對此新聞內容完全未經查證,胡亂影射,亂扣帽子,毫無新聞專業品質可言。本報對此事表示強烈譴責,並保留法律追訴權。」[52][53]2009年4月13日下午,《民眾日報》董事長林文雄、社長胡鴻仁、副社長張弘光拜訪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新聞局副局長許秋煌表示,感謝《民眾日報》前來行政院新聞局查證此事,行政院新聞局從未對《民眾日報》開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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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