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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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进行包括经济改革在内的一系列综合配套改革实验而选定的地区。为了区别于1980年代的[[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常被称为“'''新特区'''”。中国一共设立了 |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进行包括经济改革在内的一系列综合配套改革实验而选定的地区。为了区别于1980年代的[[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常被称为“'''新特区'''”。中国一共设立了4个全面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庆市]][[两江新区]]、广东省[[深圳市]],5个专题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城市圈]]、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和辽宁省的[[沈阳经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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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背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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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中国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更可在涉外经济体制、金融管理、土地使用等方面改革上有所突破。<ref>[http://www.gov.cn/jrzg/2007-04/20/content_590408.htm ]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进展顺利-将在3方面有突破</ref>。 |
2006年5月,中国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更可在涉外经济体制、金融管理、土地使用等方面改革上有所突破。<ref>[http://www.gov.cn/jrzg/2007-04/20/content_590408.htm ]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进展顺利-将在3方面有突破</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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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中国国务院批准[[重庆]][[两江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着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自主创新,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社会事业。<ref>[http://dqs.ndrc.gov.cn/gzdt/t20100518_347316.htm 国务院批准设立重庆两江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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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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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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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包括六个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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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江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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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重庆两江新区着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自主创新,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社会事业,逐步建设成为我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在带动重庆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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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 |
== 专题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 |
2010年5月20日 (四) 09:29的版本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进行包括经济改革在内的一系列综合配套改革实验而选定的地区。为了区别于1980年代的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常被称为“新特区”。中国一共设立了4个全面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庆市两江新区、广东省深圳市,5个专题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城市圈、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和辽宁省的沈阳经济区。
设立背景
1980年代设立的一些经济特区在经济上得到了高度的发展,但是许多其他社会问题开始显现,且日趋严重。这些问题包括:城乡贫富差距、城乡居民身分差距、社会福利保障缺失、城市规划混乱、环境污染、产业结构单一等等。中国政府遂计划加快城市化进程,有意避免经济发展过热,通过调整城乡人口比例来缩小城乡差距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2006年5月,中国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更可在涉外经济体制、金融管理、土地使用等方面改革上有所突破。[1]。
2010年5月,中国国务院批准重庆两江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着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自主创新,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社会事业。[2]。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目前只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以及深圳市,这从概念上与其他新区有本质的不同和优越性。其他试验区尽管同上海浦东、天津滨海同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但每个试验区的改革侧重点不同。这表明国家已经开始将区域发展重心转向“专题性改革试验区”,要求在不同地区探索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方案
- 2005年6月国务院办公会议批准浦东新区为中国第一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
- 2006年5月,中国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在企业改革、科技体制、涉外经济体制、金融创新、土地管理体制、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农村体制、社会领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以及行政管理体制等十个方面先行试验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
- 2006年6月,《國務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公布,意见指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
- 2007年11月21日,中国保监会与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在保险企业、保险业务、保险市场、保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创新措施,中国保监会原则上均可以安排在试验区先行先试。
- 2008年3月19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這一方案中,最重要的金融創新舉措之一是在天津设立OTC市场,這將在中國形成深圳、上海證券交易市場之外又一個新的資本市場。
- 2009年10月2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原则同意按照方案开展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力争取得积极成效。通过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努力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为全国提供借鉴和示范。[3]
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包括六个主题。
两江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国务院要求,重庆两江新区着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自主创新,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社会事业,逐步建设成为我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在带动重庆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专题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统筹城乡
2007年6月7日,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发改经体(2007)1248号”文件,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着重城乡统筹,继续探索“城市带动农村”的城乡均衡发展模式,并期中国西部加快发展。与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相比,重庆市和四川省成都市更注重协调城乡二元发展的改革。
2009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拟设立重庆两江新区来带动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但目前尚未实施。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设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新型工业化
2010年4月6日,沈阳经济区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为全国第八个“新特区”。沈阳经济区将以“新型工业化”为主题,通过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将建成国家新型产业基地重要增长区、老工业基地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区、新型工业化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行区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区。
改革措施
与经济特区相比,配套改革试验区有很大的不同。经济特区主要表现在经济对外开放,对于体制改革意义不大,通常情况下着重吸引外资,以增进当地税收,从而带动经济增长。而配套改革试验区则注重社会经济各个层面的体制改革和创新,以求全面发展,力图带动周边地区的联系和共同进步。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的设立就是为了探索在沿海对外贸易为框架下的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对其他地区拉动影响的效果和方式[4][5]。
不同意见
- 有异见人士指出“新特区”的设立有悖地区公平的原则。各地在竞争“新特区”名额的过程中有跟风、攀比和不公平现象出现。
- “新特区”享有比其他地区更大的自治权利,存在着地域不平等现象。[6]
- “新特区”的建立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地区经济的不平衡。
参考文献
- ^ [1]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进展顺利-将在3方面有突破
- ^ 国务院批准设立重庆两江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案获批
- ^ [2]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 ^ [3]天津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2010年)
- ^ “新特区”设立是否有悖平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