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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刑: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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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刑''',又称'''腐刑'''、'''蚕室'''、'''阴刑'''、'''椓刑'''或'''宫''',中国古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受刑者会丧失[[性能力]]。
'''宫刑''',又称'''腐刑'''、'''蚕室'''、'''阴刑'''、'''椓刑'''或'''宫''',中国古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受刑者会丧失[[性能力]]。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於宫”,就是对男性施以[[閹割]],割除其[[外生殖器]],有时候只割[[阴茎]],有时候也破坏[[阴囊]]和[[睾丸]]。对女性则闭合其生殖器,一说将其永远囚禁于深宫之中,稱為[[閉幽]];根据《说文》的解释,是用木管敲击女性上身,导致[[子宫]]脱垂,从而丧失[[性能力]]。对男性施宫刑以后,因为伤口容易腐烂,所以通常在密不透风的“蚕室”中百日,以保全性命,故亦称“蚕室”。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於宫”,就是对男性施以[[閹割]],割除其[[外生殖器]],有时候只割[[阴茎]],有时候也破坏[[阴囊]]和[[睾丸]]。对女性则闭合其生殖器,一说将其永远囚禁于深宫之中,稱為[[閉幽]];根据《说文》的解释,是用木管敲击女性上身,导致[[子宫]]脱垂,从而丧失[[性能力]]。对男性施宫刑以后,因为伤口容易腐烂,所以通常在密不透风的“蚕室”中百日,以保全性命,故亦称“蚕室”。


唐[[颜师古]]解释蚕室说:“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意思是,人在受宫刑后,因伤口易感染中风致命,如要活命,就要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内,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以上,伤口才能不被感染而逐渐合。
唐[[颜师古]]解释蚕室说:“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意思是,人在受宫刑后,因伤口易感染中风致命,如要活命,就要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内,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以上,伤口才能不被感染而逐渐合。


宮刑於何時出現已是遠不可稽,一般相傳在遠古的夏禹以前已出現,最初是用来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尚書》中提到宮刑,為五刑中僅次於大辟([[斬首]])的刑罰。后来宮刑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至[[西周]]時已不限於風化案件。到了[[戰國]]時,有人勸秦王以仁義治國,即被秦王處以宮刑。[[漢文帝]]時曾一度廢除宮刑及其他[[肉刑]],但至景帝時恢復,並規定某些[[死刑]]可以以宮刑代替。[[漢武帝]]時宮刑十分普遍,大臣往往因言得咎,而受此刑。史書中有記載受宮刑的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自[[東漢]]開始,宮刑被用於處置[[謀反]]者的未成年[[家屬]],算是對他們的一種[[赦免]]。至[[隋文帝]]時,宮刑被廢止於刑律之外,之後各代的刑律中亦再沒有見到宮刑,直至[[明朝]]。
宮刑於何時出現已是遠不可稽,一般相傳在遠古的夏禹以前已出現,最初是用来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尚書》中提到宮刑,為五刑中僅次於大辟([[斬首]])的刑罰。后来宮刑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至[[西周]]時已不限於風化案件。到了[[戰國]]時,有人勸秦王以仁義治國,即被秦王處以宮刑。[[漢文帝]]時曾一度廢除宮刑及其他[[肉刑]],但至景帝時恢復,並規定某些[[死刑]]可以以宮刑代替。[[漢武帝]]時宮刑十分普遍,大臣往往因言得咎,而受此刑。史書中有記載受宮刑的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自[[東漢]]開始,宮刑被用於處置[[謀反]]者的未成年[[家屬]],算是對他們的一種[[赦免]]。至[[隋文帝]]時,宮刑被廢止於刑律之外,之後各代的刑律中亦再沒有見到宮刑,直至[[明朝]]。

2006年1月23日 (一) 20:23的版本

Template:Adultonly 宫刑,又称腐刑蚕室阴刑椓刑,中国古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受刑者会丧失性能力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於宫”,就是对男性施以閹割,割除其外生殖器,有时候只割阴茎,有时候也破坏阴囊睾丸。对女性则闭合其生殖器,一说将其永远囚禁于深宫之中,稱為閉幽;根据《说文》的解释,是用木管敲击女性上身,导致子宫脱垂,从而丧失性能力。对男性施宫刑以后,因为伤口容易腐烂,所以通常在密不透风的“蚕室”中待百日,以保全性命,故亦称“蚕室”。

颜师古解释蚕室说:“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意思是,人在受宫刑后,因伤口易感染中风致命,如要活命,就要待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内,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以上,伤口才能不被感染而逐渐癒合。

宮刑於何時出現已是遠不可稽,一般相傳在遠古的夏禹以前已出現,最初是用来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尚書》中提到宮刑,為五刑中僅次於大辟(斬首)的刑罰。后来宮刑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至西周時已不限於風化案件。到了戰國時,有人勸秦王以仁義治國,即被秦王處以宮刑。漢文帝時曾一度廢除宮刑及其他肉刑,但至景帝時恢復,並規定某些死刑可以以宮刑代替。漢武帝時宮刑十分普遍,大臣往往因言得咎,而受此刑。史書中有記載受宮刑的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自東漢開始,宮刑被用於處置謀反者的未成年家屬,算是對他們的一種赦免。至隋文帝時,宮刑被廢止於刑律之外,之後各代的刑律中亦再沒有見到宮刑,直至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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