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修订间差异
小 →真兇許榮洲: 修飾語句 |
|||
第69行: | 第69行: | ||
==民間反應== |
==民間反應== |
||
*相關人士被網路[[人肉搜索]],輿論紛紛呼籲追回失職官員之[[退休金]],並以刑事重判調查小組涉案較深者,追究層級要提高到當時擔任[[司令]]與主任,而後高昇至[[國防部長]]的[[陳肇敏]]和[[李天羽]]等人。朝野[[立委]]都不反對修法以追回參與該案之官員的退休金,並要官員負起本案之[[刑事]]責任。 |
*相關人士被網路[[人肉搜索]],輿論紛紛呼籲追回失職官員之[[退休金]],並以[[刑事]]重判調查小組涉案較深者,追究層級要提高到當時擔任[[司令]]與主任,而後高昇至[[國防部長]]的[[陳肇敏]]和[[李天羽]]等人。朝野[[立委]]都不反對修法以追回參與該案之官員的退休金,並要官員負起本案之[[刑事]]責任。 |
||
*曾參與刑求的[[柯仲慶]]時任[[臺中市]][[金典酒店]]資財管理長,已於2011年[[1月29日]]晚間被上司要求暫時離開職場<ref>{{cite web |language=zh-tw |url=http://www.splendor-taichung.com.tw/tw/news_view.aspx?type=1&no=15 | title=江國慶事件聲明稿 |publisher=台中金典酒店官方網站 |date=2011-01-29 |accessdate=2011-01-31}}</ref><ref>{{cite news |language = zh-tw | author = | url = http://www.nownews.com/2011/01/30/91-2686044.htm | title = 涉及江案 柯仲慶被迫暫離職 鄧震環傳卡到陰 | publisher = [[今日新聞網]] | date =2011-01-30 | accessdate =2011-01-31}}</ref>。 |
*曾參與刑求的[[柯仲慶]]時任[[臺中市]][[金典酒店]]資財管理長,已於2011年[[1月29日]]晚間被上司要求暫時離開職場<ref>{{cite web |language=zh-tw |url=http://www.splendor-taichung.com.tw/tw/news_view.aspx?type=1&no=15 | title=江國慶事件聲明稿 |publisher=台中金典酒店官方網站 |date=2011-01-29 |accessdate=2011-01-31}}</ref><ref>{{cite news |language = zh-tw | author = | url = http://www.nownews.com/2011/01/30/91-2686044.htm | title = 涉及江案 柯仲慶被迫暫離職 鄧震環傳卡到陰 | publisher = [[今日新聞網]] | date =2011-01-30 | accessdate =2011-01-31}}</ref>。 |
||
*[[死刑存廢問題]]、[[冤獄|冤案]]和[[刑訊逼供|刑求]]等相關議題重新獲得重視。 |
*[[死刑存廢問題]]、[[冤獄|冤案]]和[[刑訊逼供|刑求]]等相關議題重新獲得重視。 |
2011年1月31日 (一) 11:00的版本
本文記述一項臺灣新聞動態。隨着事態變化,內容或許會迅速更新。 |
江國慶案,為臺灣一椿冤案,起因為1996年9月12日位處臺北市大安區公館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女童遭到姦殺身亡的案件,軍方的專案偵辦小組速偵速審,將認定涉案的江國慶於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1]。但在2011年1月28日,由臺北地檢署傳喚許榮洲到案說明,經由檢察官訊問後,許榮洲坦承犯下空軍女童性侵命案[1]。由於本案疑似追求破案績效,使用屈打成招等酷刑、冤枉判死等手段,如今已被視為台灣重大司法人權事件指標。
經過
1996年9月12日15時20分,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站員工的五歲幼女被人發現陳屍在福利站後方的廁所,下體大量流血。
此一事件造成輿論一致要求軍方應迅速破案。面對壓力,空軍總部立刻組成「0912專案小組」(包括鍾仁良、李書強、陳先民、吳國平、翁基鴻、周大文、何祖耀、譚寶玲、柯仲慶、許榮彰、李少康、朱慎光、藍仁智、李植仁、鄧鎮環等15人[2])進行調查,當時的臺北市長陳水扁亦限期軍方一個月內破案[3]。軍方約談了福利站的員工和士兵,卻毫無進展。軍事檢察官和法醫於交誼廳的櫃檯上發現一把疑似作案用的兇刀,上沾有血跡。軍方隨即展開調查,最後過濾出包含江國慶在內的四名士兵有涉案嫌疑。
10月1日,調查局對福利站的員工和支援士兵實施測謊檢測,結果只有江國慶一人未通過。10月2日晚間,江國慶被送到禁閉室由專案人員的「反情報總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及上尉保防官何祖耀進行連續37小時的疲勞訊問和刑求逼供迫使他自白[4],並於10月4日寫下自白書。10月22日被軍法起訴,但江國慶卻在11月5日初審時翻供,聲稱是遭到刑求才承認犯案。12月26日,初審被審判長呂德義、審判官羅正南與甯方中等三人以強姦殺人罪判處死刑。
1997年3月27日,國防部覆審,以證據不足及江國慶遭刑求為由,撤銷判決發回更審,但空軍作戰司令部仍交由前次相同的三位軍法官審理(審判長呂德義、審判官羅正南與甯方中),並於6月17日判處死刑。8月13日,江國慶於桃園縣八德市懷生基地被執行槍決,死時雙眼睜大,死未瞑目。江父簽名領屍時寫下「天無公理」四字,隨後十數年為證明兒子的清白而四處奔波,直至江父往生後,全案才得以翻案[5][6][7]。
疑點
- 九月份的驗屍報告竟引據十月份的資料而成,疑是調查小組為配合自白書內容而竄改證據。
- 凶器長度和驗屍報告所指的傷口實際長度不符。
- 提交的凶器為鋸齒刀,死者傷口卻為撕裂傷,不符特徵。[來源請求]
- 被告自白書為刑求取得,且作案情結含糊不如許榮洲的陳述精確完整[note 1]。
- 兇嫌衣物上只有兩點血跡,與案發現場大量出血的狀況不合。
- DNA鑑定結果為「不排除混有被告DNA之可能」,並未指出確實發現被告的DNA。
- 屍體發現時未有屍斑,代表死亡不超過一小時,與自白書內容不符。[來源請求]
- 被告自白是迫於軍方威嚇而寫成,不能當做判決的直接證據,專案小組的成員何祖耀在此事件後亦有刑求取供的紀錄。
- 審判過程過於主觀,詢案時已將江國慶認定為兇手。
- 拒絕被告申請調查證人,不利被告。[來源請求]
- 被視為定罪鐵證的衛生紙,根本沒驗出江國慶的精液[9]。
真兇許榮洲
2000年底,臺中高分檢特偵組接獲秘密證人檢舉指出,在臺北縣新店市(今新北市新店區)軍監服刑的許榮洲於女童姦殺案涉嫌重大。許榮洲曾與江國慶同一時期服役於同一單位,並於1997年5月在台中地區連續犯下兩起女童誘殺案,其中一起曾尾隨被害人進入保齡球球館廁所內,以利器脅迫姦淫得逞,並以利器刺入女童陰戶內;另一起案件,許榮洲則在姪女家中以竹子插進姪女陰道內,犯案手法與女童姦殺相似。由於事涉敏感且牽涉軍方人事派閥鬥爭與軍紀司法問題,軍方尚在作內部檢討調查,但最後卻不了了之。
許榮洲已於於2010年9月出獄,精神科醫師鑑定其為「固定型戀童症」,再犯的可能性極高[10]。因無法比照性侵害假釋犯以電子腳鐐監控,僅能依規定將他列為治安顧慮人口,由轄區派出所及偵查隊每月各查訪一次。2011年1月28日檢警專案小組重新鑑定當年軍方扣案證物,發現遺留在案發現場窗戶的半枚掌紋,與曾在空總服役的士兵許榮洲吻合。2011年1月28日,檢警至許榮洲的新北市三重區住處逮人,許坦承犯下此案,且表示案件與已遭槍決的江國慶豪無關係。台北地檢署以許的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漏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11]。
監察院調查報告
因判決草率,在被告槍決後,家屬仍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調查的結果認定此案的承辦人員違法失職,判決有多項疑點未釐清,建請國防部轉飭所屬研究有無提起再審或非常審判之事由,並另組專案小組對本案所有嫌疑人再逐一查對。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不但未曾主動依監察院的調查意見著手研究,反駁回江國慶家屬提起非常上訴之聲請[12]。
2010年5月12日,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13],指出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違反軍事審判法,將全案交由不具軍司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總隊調查,且對未涉案的江國慶刑求逼供,無視許姓士兵自承犯案的自白,迅速將江國慶槍決,枉顧司法人權。監察院將調查報告轉交檢察總長續行偵辦,並提案糾正國防部,要求最高軍事法院及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進行非常上訴及再審,同時須追回破案獎勵[14]。
2010年5月20日,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以審判違法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為軍方首次針對已遭軍法槍決的被告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15]。最高檢察署於2009年6月發函臺中地檢署重啟偵查,檢察官黃如慧、詹常輝與特偵組、北檢、刑事局等機關組成專案小組,重新檢查扣案證物並進行檢驗。
2011年1月28日,警方公布調查結果,證物上並無江國慶之DNA,而DNA殘留物與許榮洲相符,自白書是由反情報總隊以連續37小時的刑求逼供所取得。許榮洲則當庭承認犯行,並依強姦殺人罪聲押。此案為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以外,第一宗確認的冤獄錯殺案,民間司法改革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官方終於承認司法誤判,但國家殺錯人,誰來償命?如何賠得起?軍方的責任一定要追究到底。[16]」
事件發生經過時為1996年9月12日至1997年8月13日,當時之總統兼三軍統帥為李登輝,國防部長是蔣仲苓,法務部長是廖正豪。
追究罪嫌
檢方懷疑,當年負責偵訊江國慶的空軍反情報總隊人員為了與依法才具有軍司法警察身分的原承辦憲兵隊「搶功」和「爭績效」,進而刑求江國慶並逼迫自白[4]。據監察院資料,江國慶曾在寫給父親的信中,指前反情報總隊上校柯仲慶[17]曾以電擊棒刑求[18]。檢方目前將柯仲慶及當時負責偵訊江國慶的鄧振環、李植仁、何祖耀、李書強等列入調查對象。國防部軍法官員表示,若全案終審判決確定,有關當時涉及非法刑求取供而導致江國慶枉死的軍方官員,軍檢都將依法追究「枉法裁判」和「濫權追訴」等罪嫌。
已逝之江國慶父親在家中貼出曾涉及此案並誣陷江國慶之審判人員之「狗官名單」[19],共名列18人。
軍方偵辦人員
- 空軍總司令部總司令上將黃顯榮[20]
- 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中將陳肇敏[20]
- 空軍總司令部政治作戰部中將主任李天羽:事蹟存記[20]
- 空軍總司令部政治作戰部少將副主任金國梁:事蹟存記[20]
- 軍法室主任發言人曹嘉生[20]
- 上校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空軍獎章[20]
- 反情報隊上校隊長許應強:大功一次[20]
- 反情報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空軍獎狀[20]
- 松山指揮部少校保防官李書強:空軍獎狀[20]
- 松山指揮部上尉保防官何祖耀:大功一次[20]
- 國軍法醫中心鑑定組上校組長李偉華[20]
- 國軍法醫中心方中民、張冠民、蕭開平、謝安慈[20]
- 法醫李敘鉅[20]
- 軍事檢察官黃瑞鵬[20]
- 空軍作戰司令部普通審判庭審判官呂德義、羅正南[20]
- 審判庭審判官胡功信[20]
- 空軍作戰司令部普通審判庭審判官審案者甯方中(中尉不具「軍審官」資格)[20]
- 作戰司令部中尉警衛連長胡進成:舉發江國慶的檢舉人,於破案後獲頒檢舉獎金[20]。
- 福利站支援士兵劉景太:被檢方列為證人,但未被檢舉[20]。
民間反應
- 相關人士被網路人肉搜索,輿論紛紛呼籲追回失職官員之退休金,並以刑事重判調查小組涉案較深者,追究層級要提高到當時擔任司令與主任,而後高昇至國防部長的陳肇敏和李天羽等人。朝野立委都不反對修法以追回參與該案之官員的退休金,並要官員負起本案之刑事責任。
- 曾參與刑求的柯仲慶時任臺中市金典酒店資財管理長,已於2011年1月29日晚間被上司要求暫時離開職場[21][22]。
- 死刑存廢問題、冤案和刑求等相關議題重新獲得重視。
參見
參考文獻
- ^ 監察院糾正案文:第參-一-一(二)一3、項
- ^ 1.0 1.1 逆轉!江國慶冤死 85年空戰部女童姦殺案兇手許榮洲認罪. 今日新聞網. 2011-01-29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對江國慶「突破心防」獲獎敘 24軍官被檢鎖定
- ^ 國慶已斷魂 命案猶未明
- ^ 4.0 4.1 程燁睿、鍾家豪. 江國慶遭刑求取供 「反情報總隊」下手狠. 今日新聞網. 2010-05-13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我們那被國軍姦殺的姊妹們(管仁健/著). PChome個人新聞台. 2007-11-22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柳營血案---江國慶、雷政儒、郭慶和之姦殺、他殺、姦屍案(上). PChome個人新聞台. 2004-07-09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江國慶案情說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糾正案文
- ^ 關鍵衛生紙 未驗出江的精液
- ^ 許榮洲性侵3女童刑滿出獄 警憂社區恐慌. 今日新聞網. 2010-09-10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陳志賢、馬瑞君/綜合報導. 空總女童性侵命案大翻盤 許榮洲認罪 江國慶冤死. 中國時報. 2011-01-28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死不認錯的司法. 台灣法律網.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糾正案文 (PDF). 中華民國監察院. 2010-05-07 [2011-01-31] (中文(臺灣)).
- ^ 曾韋禎、許紹軒. 江國慶案涉凌虐取供 國防部被糾正. 自由電子報. 2010-05-13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林慶川、許紹軒、曾韋禎. 已槍決江國慶案 軍高檢首例提非常上訴. 自由電子報. 2010-05-28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姦殺女童案 軍方酷刑逼供 江國慶枉死 真兇今晨收押. 蘋果日報. 2011-01-29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陳凱勛. 柯仲慶自認:江案辦得最完美. 中時電子報. 2011-01-29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陳志賢. 當年向父喊冤 如今檢方展開傳喚 江國慶:軍中柯南刑求我. 中時電子報. 2011-01-29 [2011-01-29] (中文(臺灣)).
- ^ 狗官名單. 蘋果日報. [2011-10-31] (中文(臺灣)).
- ^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吳家翔、王烱華、郭芷余. 姦殺童處決 江國慶疑遭錯殺 監院糾正國防部「非法取供」應追回因案敘獎人員. 蘋果日報. 2010-05-13 [2011-01-31] (中文(臺灣)).
- ^ 江國慶事件聲明稿. 台中金典酒店官方網站. 2011-01-29 [2011-01-31] (中文(臺灣)).
- ^ 涉及江案 柯仲慶被迫暫離職 鄧震環傳卡到陰. 今日新聞網. 2011-01-30 [2011-01-31] (中文(臺灣)).